房地产报建流程(自编)

2024-06-17

房地产报建流程(自编)(共8篇)

1.房地产报建流程(自编) 篇一

四、工程项目报建

(一)工作目的:

工程项目报建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前期工作的要件,是办理前期手续的必备文件。

(二)主管部门:

建交中心一楼服务大厅。

(三)工作内容:

到中心领取《天津市工程项目报建表》;按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当年投资、工程规模、工程筹建情况、计划开竣工日期等如实填写;加盖单位公章。

〖注意〗工程规模及投资规模应按当年下达的计划填写。

(四)要件:

1、项目立项批准文件或投资计划;

2、企业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

(五)时限:

呈报文件齐备当日即批。

2.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报建流程 篇二

1、项目前期立项。

规划部门须参与项目前期立项,招商引资工作,就建设项目选址提出初步意见。

2、办理《选址意见书》。

建设单位向规划部门提出申请,经规划审查会研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颁发《选址意见书》,同时提出规划设计条件。

3、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依据规划设计条件,利用招标、委托等方式,委托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做出修建性详细规划,报规划审批会议研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办理《土地证》。

建设单位依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到土地部门办理用地手续,同时规划部门提出建筑设计要求。

5、审批建筑设计方案。

建设单位依据建筑设计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建设设计单位做建筑设计方案。大型工程、沿主要干道、国道的工程需提报二个以上建筑工程方案,经规划审批会研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实施。

6、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依据经批准的建筑设计方案做建筑工程施工图。施工图经建设部门审图中心审查后,报规划分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证时,土地手续尚未办理完毕但已同意使用的,应由土地部门出具证明。

7、办理《建设施工许可证》。

建设单位依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建设部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手续和施工许可证。

8、批后管理。

开工前,建设单位须到规划部门申请放线、验线。开工后,应申请验槽,否则视为违法建设。

9、竣工规划验收。

3.房地产报建流程(自编) 篇三

目录:

第一部分:立项、前期规划报建手续

立项

设计条件、用地许可证

方案图审查

规划许可证

第二部分:前期施工报建手续

项目卡

报建费

机构施工图审查

建筑工程设计审查、备案及施工许可证并联审查

预售面积测量

预售面积审核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第三部分、竣工验收阶段

一、城建档案馆备案

二、成勘院竣工测量

三、竣工并联审查

四、大产权办理

第一部分:立项、前期规划报建手续(4个步骤)

一、立项

收件部门:市政务 中心发展改革窗口

审批行政部门;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防震减灾局 联系电话:86921922 收费标准:不收费 申请材料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公司需准备资料:

1、项目申请报告;

2、当年年检的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规划局出具的项目规划意见(用地许可证=设计条件、国土出让合同);

4、国土局出具的项目用地意见; 5、20-35%银行开具资金证明(资金证明一般一个月期限),6、窗口领取表格 其他部门需准备资料;无

二、设计条件、用地许可证 审批行政部门;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联系电话:86917530、86628054 审批时间: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申请材料: 公司需准备资料:

1、《设计条件、用地许可》申请表; 2、1:500红线图;

3、土地权属文件;

4、测绘单位出具的用地界址测绘成果1套; 技术部需准备资料:

1、叠加用地界址信息和规划控制信息的红线图1:500(或1:1000)5份。注意事项:

1、建设单位应在1年内,向规划部门报送建筑设计方案及有关文件、资料,否则规划设计条件自行失效;

2、建设单位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年内,应向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批准文件。如因故超期又未申请延期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需延期的建设项目,应持取得的审批文件在有效期内延期。

三、方案图审查

审批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联系电话:86957130 审批时间: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申请材料: 公司需准备资料:

1、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送审单。技术部需提供资料:

1、建设工程方案总平图5份;

2、建设工程设计方案2套;

3、日照分析综合计算图;

4、A3幅面效果图2份 注意事项:

1、方案设计时必须一次设计到位,设计中对不确定的因素应事先与规划局进行咨询,避免在报批审查中出现较多问题多次进行修改;

2、方案一经通过不能进行修改;

四、规划许可证

审批行政部门: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联系电话:86917530 审批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申请材料: 公司需准备资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土地权属文件;

3、测绘单位出具的坐标放线资料1套。技术部需提供资料:无 注意事项:

1、建设单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应在6个月内申请开工,逾期未开工又未延期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自行失效。第二部分:前期施工报建手续(7个步骤)

一、项目卡

审批部门:成都市建委 联系电话:86262899 审批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申请材料: 公司需准备资料:

1、《项目基本信息表》;

2、组织机构代码;

3、立项批复;

其它部门需提供资料:无 注意事项:无

二、报建费

审批部门:成都市建委 联系电话:86278714 审批时限: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收费,按建筑面积每平米164.5元收取; 申请材料: 公司需准备资料:

1、立项批复;

2、建委审核通知书; 技术部需提供资料:

1、总平图、各层平面图;

注意事项:应随时了解报建费有无减免。

三、机构施工图审查

审批部门:具备审图资质的审查机构 审批时限: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收费,1万平米以下按照每平米2元,1-10万平米按每平米1.2元; 申请材料: 公司需准备资料:

1、地勘报告;技术部需提供资料:全套施工图5套;概算书; 注意事项:建议找较熟悉的审查机构,以免在审查过程出现技术上的问题便于沟通,审图时间上也可以控制;

四、建筑工程设计审查、备案及施工许可证并联审查 审批时限:1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6697927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件部门;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审批部门;市建设委员会、市规划局、市消防支队、市卫生局、市人防办、市水务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市广电局、市国安局、市城管局; 申请材料 公司需准备资料:

1、工程项目基本信息表(同时收电子文档);

2、经市规划局批准的方案总平图(2份)、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及公

建配套设施相关行业标准;

3、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建筑专业总平图、平、立、剖(1份);

4、市环保局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

5、中标通知书;

6、非国家投资项目招标报告;

7、立项批复、招标核准表;

8、《质量监督备案表》一式四份并签章、《成都市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9、《安全监督备案表》《施工现场地下管线资料交接材料证明表》一式四份并签章、《施工现场开工安全生产条件自查表》一式四份并签章;

10、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凭证(查银行进帐单原件收复印件,合同中有约定除外);

1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12、国土证(查原件收复印件);

13、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盖骑缝章总平图(查原件收复印件);

14、建设单位签章施工组织设计会签表;

15、建设单位民工工资担保手续;

16、建设单位预付工程款进帐单;

17、建设项目报建费交费核缴单; 工程部提供资料:

1、市建委:工程项目设计概要表;户型统计表(非住宅不报送);外立面设计说明及效果图1份;外立面效果图及地勘报告电子文件(1份,刻录光盘);设计概(预)算书;工程项目基本情况表;

2、市规划:建施总平图3分,建施平、立、剖图1份;

3、市消防:各专业施工图(各1份,包括建施总平图、水施总平图;市卫生局:建施总平图1份,建施图1份(纯住宅项目不报),水施总平图1份,水施生活饮用水二次贮水设施及水泵房平面图1份,通风专业施工图1份;

4、市人防办:建施总平图1份,地下室各专业施工图1份;

5、市水务局:水施总平面图1份;

6、市安监局:建施总平图1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1份;

7、市气象局:设计说明1份,电施防雷设计图1份;

8、市广电局:设计说明1份,电施有线电视设计图1份(非住宅不报送);

9、市国安局:建筑方案图1份,建施总平图1份,建施平面图1份,强弱电系统图1份(未销售外国客户不报送);

10、市城管局:项目使用权证明1份,建施总平图1份,户外广告设施设计图及效果图1份,户外广告设施制作说明及安全维护措施。工程名称

子项名称

录入本光盘的工程勘察设计文件与送审的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内容完全一致,并对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勘察设计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施工单位提供资料:

1、《四川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

2、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查原件收复印件);

3、外地施工企业入蓉备案登记;

4、《安全监督备案表》《施工现场地下管线资料交接材料证明表》一式四份并签章;

5、项目负责人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能力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6、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安全元一寸彩照一张;

7、综合社会保险缴纳费确认函;

8、施工单位民工工资担保手续;

9、施工单位组织设计会签表; 监理单位需提供资料:

1、注册建造师和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押原件,交1张1寸照片)及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2、监理单位确定的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人员名单及授权书;

3、监理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会签表 项目部需提供资料:

1、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原件5份;

2、监理合同副本原件1本;

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协议; 财务部需提供资料:

1、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收原件,工期不足1年资金不得少于50%;工期超过1年,资金不得少于30%)注意事项:

1、报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资料时不确定的地方应先与各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咨询、沟通后再申报,以免资料错误导致退件,影响下一步程序办理。;

2、施工图经各部门审批后,施工中应严格按照图纸进行修建,如因特殊原因需局部调整,需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

五、预售面积测量

审批部门:具有资质的测量单位 审批时限: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收费,商业收费标准:每平米2.72元,住宅收费标准每平米1.36元; 申请材料:

公司需准备资料: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经机构审核通过建施图1套;

其它部门需准备资料;无 注意事项:

1、建议找较熟悉的测绘单位,测绘过程中出现问题便于沟通,出测绘报告时间上也可以控制;

2、测绘单位完成面积报告后,建设单位应对面积报告事先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报房管局审核。

六、预售面积审核 审批部门:成都市房管局 联系电话:86280027 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申请材料 公司需准备资料:

1、预售面积报告及技术报告原件2份;

2、验收合格书及光盘;

3、与测绘公司签定的测绘合同原件;

4、面积审核申请;

5、规划许可证、总平图;

6、机构审核建施图1套;

7、施工许可证;

8、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其它部门需准备资料:无

七、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审批部门:成都市房管局 联系电话:86279795 审批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申请材料 公司需准备资料:

1、规划许可、总平;

2、施工许可;

3、预售许可证申请表;

审核后面积报告;

5、国土证;

6、营业执照资质;

7、门牌号证明;

8、介绍信; 销售部需准备资料:

1、销售计划;

2、销售价格;

备注:工程现场达到办理预售许可证进度后,先通知房管局勘察现场,资料齐备后再申报房管局,可节省办证时间; 第三部分、竣工验收阶段(4个步骤)城建档案馆备案

审批部门: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联系电话:83194173 审批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收费,每卷115元 申请材料: 公司需准备资料: 综合性文件资料:

1、计委关于项目建议书批复及项目建议书(立项报告),可行研究报告及批复,关于立项有关会议纪要、领导讲话;

2、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用地红线图、界址点成果表;

1、建设项目开工前的地形、地貌,原由建筑物的旧貌的摄像材料,典型的、比较重要的建筑物相片资料;

2、基础至±0阶段,基槽底部、地下室隐蔽前、±0时要布设摄测量三

3、征地拆迁意见,协议、方案等,政府建设用地批准书,划拨建设用地文件、国土使用证及国有土地出合同等;

4、工程地质勘察、水文地址勘察报告;

5、环保、消防、卫生、人防、市政、有限光纤电视系统、园林、白蚁等审批文件;

6、工程监理、设计、施工、勘察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总平图、座标放线交接单、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8、施工许可证、交纳绿化建设费等缴费证明、工程质量监督书

9、工程验收报告、结算书、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工程竣工总结、质量评价意见报告; 工程部需提供资料; 土建工程施工文件材料:

1、开、竣工报告、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设计会审记录;

2、工尺感洽商记录、建筑定位放线测量记录;

3、地基验槽、地基处理记录、基槽开挖线测量资料、地基钎探记录和钎探平面布点图、桩基施工记录、试桩记录;

4、钢材、水泥、砖、砂、石、防水合格证、试验报告汇总表及合格证、试验报告,构件(门窗、外墙、油漆)合格证、检验报告,预制构件出厂合格证、试验记录;

5、土壤试验报告,单位工程混泥土抗压强度汇总表及试验报告、混泥土抗渗试验报告;

6、砌筑砂浆强度评定、砂浆抗压强度汇总表及试验报告,建筑工程隐蔽检查记录;

7、商品混泥土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钢筋试验报告。

8、结构吊装试验记录、结构验收记录、沉将观测记录,基础、主题、基桩工程验收记录;

9、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单位工程综合质量评定表、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

10、基础、主体、楼 地面、屋面、门窗、装饰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 给排水、电、采暖、通风、空调、消防、电梯工程文字材料:

1、开、竣工报告、施工技术总结;

2、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工程洽商记录;

3、材料、设备、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试验单,设备装箱单、商检证明和说明书、开箱报告、设备安装记录、设备试运行记录、设备明细表;

4、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各专业工程试验记录,质量事故处理记录、质保核查资料、单位工程综合质量评定表、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 竣工图:

1、综合图(建筑、水景、照明、道路、绿化等平面布置图);

2、各专业(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通讯、通风)竣工图;

3、消防、幕墙竣工文字材料及竣工图; 假设工程项目声像档案拍摄内容:

维标,进行摄影形成立体像对;

4、主题封顶段:大象的混泥土梁、板、承重柱贴有标尺的摄影相片,有代表性结构标高9层)混泥土施工状况相片,主题封顶相片;

4、竣工阶段:建筑物正面、侧面全景,质量事故发生部位的位移、沉降、变形及处理的相片、摄像;

二、成勘院竣工测量 审批时限: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3227508 审批部门:成都市勘察设计院

收费标准:收费(需申报图纸后根据点位、放线长度、面积进行收费)公司需准备资料:总平图复印件 其它部门需提供资料:无

三、竣工并联审查

审批部门: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审批时限: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6921925 注意事项:

1、绿化不达标的每平米按3元收费;

2、不修建人防地下室的按每平米28元收费;

3、在验收申报资料时,可提前预约各部门勘察现场及审查资料,以免交件后现场或资料不符合,发生退件。申请材料

市建委工程竣工验收 公司需准备资料:无 工程部需准备材料:

1、成都市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2、竣工验收报告 规划核实验收: 公司需准备资料:

1、规划许可证及总平;

2、房屋竣工验收测绘图及规划竣工测绘报告;

3、房产测绘报告;

4、城建挡案审核意见; 工程部需准备材料:无 人防工程竣工备案: 公司需准备资料:无 工程部需准备材料:

1、市人防审核通过人防施工图全套1份;

2、人防施工图技术交底纪要、设计变更通知、隐蔽工程记录质量保证和自检材料、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等质量备案资料各1份;

3、建设、设计、监理、施工防护设备常等单位出具的该项目人防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各1分 环保验收: 先到环保局进行申报环保验收检测,检测完毕领取检测报告后在准备资料进行环保验收。公司需准备资料:

1、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涉及柴油发电机、中央空调等强噪音设备项目和产生餐饮油烟、餐饮废水项目提供);

2、其他项目提供无上述污染源说明)其他部门需准备资料:无 防雷验收:

先到防雷局进行申报防雷验收检测,检测完毕领取检测报告后在准备资料进行防雷验收。

公司需准备资料: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其他部门需准备资料:无 有线电视系统竣工验收: 公司需准备资料:

1、工程竣工文件(含竣工报告、工程竣工图纸、隐蔽工程记录、系统指标测试记录;

2、有线电视系统工程质量检测报告; 其他部门需准备资料:无 消防验收: 公司需准备资料;无 工程部需准备资料:

1、消防施工单位资质复印件;

2、自动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

3、经建设单位签字认可的施工安装单位隐蔽工程、国定消防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安装、调试、开通的记录级水系统的耐压实验报告(均由责任人签字);

4、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抽样检验报告及燃烧能证明材料、助燃性能证明(装饰工程应提供此文件);

5、监测单位对国定消防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检测报告(只设室内消火栓系统的建筑不作要求);

6、施工、监理、建设三方责任人签名认可并盖有公章钢结构防火处理详细施工记录报告;

7、商住楼、综合楼、办公楼等公众聚集场所及易燃易爆场所应提供竣工图2份(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建筑工程涉水竣工验收: 公司需准备资料:无 工程部需准备材料:

1、涉水竣工图、设计变更(取、排水);

2、取水工程验收报告; 卫生防疫竣工验收: 公司需准备资料:

1、生活用水二次供水涉水产品的 卫生行政部门许可批文;

2、餐饮、食品生产工业、公共场所应提供建筑、通风空调、二次供水竣工图(光盘); 工程部需准备材料:无 园林竣工验收:

公司需准备资料:

1、规划批准总平;

2、绿化总平

工程部需准备材料:无 国家安全事项验收: 公司需准备资料:

1、建筑及强弱电竣工图各1份;

2、国家安全防范系统完成情况说明; 其它部门需准备资料:无

三、建委综合备案 审批部门:成都市建委 联系电话:86921925 审批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申请材料: 公司需准备资料:

1、建筑工程并联竣工验收意见书;

2、城建档案进馆审核意见书(原件)工程部需提供资料: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2份;

2、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原件;

3、电梯扶梯工程验收安全检验合格证;

4、工程结算书(原件,封面有甲乙双方公章和造价师资质章)。注意事项:

1、项目验收完毕后,施工单位应督促质检站监督报告尽快转建委;

2、竣工并联验收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需完成综合备案;

四、大产权办理 审批部门:成都市房管局 联系电话;86279795 审批时限: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申请材料: 公司需准备资料:

1、成都市房屋登记申请表;

2、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4、国有土地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盖有骑缝章规划总平图;

6、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7、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8、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9、经测绘审核归档的面积测量报告;

10、维修基金缴存证明 其他部门需准备资料:无

4.房地产报建流程(自编) 篇四

(一)工作目的:

投资计划是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的法律文件,是项目前期工作的要件之一。

(二)主管部门:

区建委投资计划科(总投资3000万以下);市建委投资计划处窗口(总投资3000万以上)

(三)工作内容:

提出年度投资计划书面报告;

填写《房地产开发投资计划申请表》。

(四)要件:

1、《国有土地使用合同》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

2、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方案和规划成果通知书;

3、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总规模5万平方米以下的项目存款额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5%,总规模5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存款额不得低于年度建设面积投资的35%;

4、现状地形图;

5、项目所在地属城乡结合部的,需提供配套管理部门出具的配套论证意见。

(五)时限:

5.报批报建流程 篇五

请教大家商业地产操盘流程,越多越好,比如报批五证条件,消防报建流程、条件。国家限高和其它 限制等。还有 超市前中后期的策划经营等。总之,商业流程的知识多多益善!多谢大家!

最佳答案

每个地方的做法不一样,你可以登陆当地的规划、建设部门的网站找到相关流程和要求。

从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的程序上讲,房地产开发一般可分为五个阶段,即可行性研究和项目决策阶段、建设前期准备阶段、建设阶段、销售阶段和交付使用阶段。

第一章: 项目决策阶段

◆房地产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

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董事会批准初步立项后,转由企业战略发展研究室进行可行性研究。

1、可行性研究的内容

可行性研究的根本目的是实现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减少或避免投资决策的失误,提高项目开发建设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可行性研究的主要内容有:(1)项目概况;(2)开发项目用地的现场调查及动迁安置;(3)市场分析和建设规模的确定;(4)规划设计影响和环境保护;(5)资源供给及资本运作方案;(6)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7)项目开发模式、组织机构、岗位需求、管理费用的研究;(8)开发建设节点计划;(9)项目经济及社会效益分析;(10)结论及建议。

2、可行性研究小组成员知识组成:经济师、市场分析专家、房地产专家、建筑工程专家、财会师及律师。

3、可行性研究的工作阶段

1)投资机会研究。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对投资项目主要是土地进行初步摸底和意向性谈判,并对投资项目或投资方向提出建议,即在一定的地区和部门内,以自然资源和市场的调查预测为基础,寻找最有利的投资机会。

投资机会研究相当粗略,主要依靠笼统的估计而不是依靠详细的分析。如果机会研究认为可行的,就可以进行下一阶段的工作。

2)初步可行性研究,亦称“预可行性研究”。在机会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对项目建设的可能性与潜在效益进行论证分析。

3)详细可行性研究,即通常所说的可行性研究。详细可行性研究是开发建设项目 投资决策的基础,是在分析项目在技术上、财务上、经济上的可行性后作出投资与否决策的关键步骤。

4)项目的评估和决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于大中型和限额以上的项目及重要的小型项目,必须经有权审批单位委托有资格的咨询评估单位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论证。未经评估的建设项目,任何单位不准审批,更不准组织建设。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中,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规定,凡应报送项目审批部门审批的,必须在报送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增加有关招标的内容: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的具体招标范围(全部或者部分招标);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拟采用的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或者自行招标);拟自行招标的,还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5号)规定报送书面材料;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拟采用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拟采用邀请招标的,应对采用邀请招标的理由作出说明;

4、可行性研究步骤

可行性研究按5个步骤进行:(1)项目公司接受委托或集团公司董事会立项;(2)调查研究;(3)方案选择与优化;(4)财务评价和经济评价;(5)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5、集团公司董事会通过,批准正式立项,项目进入前期开发阶段。第二章:前期准备阶段

一、获取土地使用权。

开发商获取土地使用权的主要方式 1)通过行政划拨方式取得;

2)旧城改造取得中标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 3)转让取得;

4)出让方式取得(招标、拍卖、协议出让三种方式); 5)联合开发并报有关主管部门立项、审批后取得; 6)通过司法裁决取得;

7)通过兼并、收购等股权重组方式取得。开发商获取土地使用权的程序 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的方式

出让方式是指政府作为国有土地的代表以什么形式或程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让与土地使用者。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有三种:协议、招标、拍卖。

协议出让指土地使用权的有意受让人直接向国有土地的代表提出有偿使用土地的愿望,由国有土地的代表与有意受让人进行一对一的谈判和切磋、协商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有关事宜的这样一种出让方式。

招标出让是指在指定的期限内,由符合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以书面投标形式,竞投某地段土地使用权,由招标人根据一定的要求择优确定土地使用者(即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出让方式。以招标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不仅要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而且要明确投标的效力及招标人在招标期限内应负的责任等。

拍卖又称竞投,有些地方也叫“拍让”。它是指由土地所有者代表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符合条件的土地使用权有意受让人到场,就所出让使用权的土地公开叫价竞投,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一种出让方式。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建设用地凡属于营利性的商品房开发、旅游、商业、娱乐等用途的,必须通过市土地交易中心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取得《成交确认书》,然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到建管处办理建筑方案报建手续,至地籍处办理土地证登记手续。属协议出让的,办理土地登记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或转让批文;

2)开发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房地产开发资质;

3)属新增建设用地的,应提供《建设用地批准书》;属存量用地的,应提供原土地使用者土地权源资料。4)1:2000地形图2份;

5)加盖了“权属已审核”的宗地图、地籍图各3份 6)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7)土地登记申请书;

8)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证明和身份证明; 9)土地登记委托书。土地主管部门

(1)土地使用权出让

房地管理部门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补办出让手续的审核和报批工作,远郊区、县房地局负责办理不足10亩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划拨土地需补办出让手续的审核和报批工作。

(2)土地使用权划拨

房地局负责办理10亩以上(含10亩)的城镇建设用地的划拨手续。

区、县房地局负责办理10亩以下的城镇建设用地的划拨手续。

(3)征用土地

(征用耕地1000亩以上,其他土地2000亩以上,由政府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

征用耕地3亩以上1000亩以下,其他土地10亩以上2000亩以下,由人民政府批准。

征用耕地3亩以下,其他土地10亩以下,由区(县)人民政府批准。

(4)地价评估

市房地局负责城近郊区、县土地出让和转让划拨土地需补办出让手续的地价评估工作及评估报告的审查、地价审核和报批工作 招标受让土地使用权申请程序

(1)用地者见到招标公告后到指定地点索取招标文件。

(2)用地者到市或区、县房地局或其它部门了解情况,进行咨询,并到出让地块实地勘察,搜集资料。

(3)用地者进行投资分析。

(4)到指定地点办理投资登记,提交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并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5)用地者填写投标书寄给指定方进行投标。

(6)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与市或区、县房地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的规定支付总地价款的一定比例作为定金。(7)按合同的约定支付余款。付清40%地价款后向市或区、县房地局申领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付清全部地价后向市或区、县房地局申请正式国有土地使用证。

拍卖受让土地使用权申请程序

(1)用地者见到拍卖公告到指定地点索取拍卖文件。

(2)用地者到市或区、县房地局或其它部门了解情况,进行咨询,并到出让地块实地勘察,搜集资料。

(3)用地者进行投资分析。

(4)到指定地点办理竞投登记,提交企业工商执照、法人资格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并按规定缴纳竞投保证金。

(5)用地者到指定地点领取竞叫牌。

(6)用地者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到拍卖现场参加竞投。

(7)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与市或区、县房地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支付总地价款的一定比例作为定金。

(8)按合同的约定支付余款。付清40%地价款后向市或区、县房地局申领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付清全部地价款向市或区、县房地局申领正式国有土地使用证。

属经营性开发用地的,开发商通过招标、挂牌、竞买或协议出让程序取得《成交确认书》。凭此书办理土地出让或划拨手续,进行土地登记,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二、征地拆迁,申办并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

城市房屋拆迁是对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原有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等,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部分进行拆除重建,使城市的整体功能得到改善和提高。

1、拆迁方式:

1)政府组织拆迁:主要指通过批租、旧城改造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涉及拆迁 2)拆迁人自行拆迁:这是大型房地产公司常用模式,但要申请拆迁许可证。3)拆迁人委托拆迁:适用开发商缺乏拆迁经验时委托专门从事房屋拆迁工作的单位进行。

2、拆迁的主要内容包括:(1)房屋拆建,如危旧房改造;(2)城市功能、用地布局和空间结构的调整,如居住区、商业区、车站、生活服务设施等公共建筑的建设和改造;(3)环境治理,如扩展绿地、治理污染工程等。因此,城市房屋拆迁是伴随着城市建设项目进行的,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旧城改造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处于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阶段。

3、申办拆迁许可证应提交以下申报资料: 1)填写《城市房屋拆迁申请表》一式五份; 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划拨决定书)5)拆迁代办单位和评估机构资料。

6)拆迁安置计划和方案;(拆迁红线范围内房屋面积、户数、性质、用途等基本情况;拆迁方式;拆迁期限;还建方式及还建期限;产权清晰的安置用房证明;拆迁补偿资金来源及预算资金额度。)

7)有关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根据《武汉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审查完毕。符合条件的,依法收取拆迁管理费(住宅为7元/平方米,非住宅为3元/平方米),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开发商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即可组织拆迁,并与拆迁人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安置补偿共有三种方式,一是货币安置,二是现房安置,三是就地或异地还建。拆迁完毕后,申请拆迁验收,取得《房屋拆迁验收合格证》。

三、规划设计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建筑管理、道路管理、管线管理、审定设计方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已开发使用的城镇国有土地范围,项目规划申报的基本步骤是:(1)在项目建议书报批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之前,开发商要向规划局申报规划要点,规划管理部门应在要点通知书中对批复时的参考依据;(2)在项目建议书批复后,开发商应向规划局申报项目选址、定点,即向申请单位下发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对项目用地的位置、面积、范围等提供较详细的意见,并须同时下达规划设计条件;(3)规划设计条件,是项目选址后,由建设单位申请,规划部门下达的委托设计机构进行规划方案设计的依据性文件。开发商在完成方案设计后,须向规划部门提出审定申请;(4)通过审定的设计方案,是编制初步设计或施工图的依据,也是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必备条件;(5)开发商依据审定的设计方案通知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并在规划主管部门征询土地及拆迁部门有关用地及拆迁安置的意见后,应向规划局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该证是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必备文件;(6)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在项目列入正式计划后,申请办理开工手续之前,需进行的验证工程建设符合规划要求的最后法定程序,该证申办开工的必备文件。进行营利性的房地产开发,必须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才能进行。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用地一级市场取得方式有两种:即出让和划拨。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通过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临时证件是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划拨决定书。

1、申办项目选址定点,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附件:规划设计(土地使用)条件 1)建设项目选址申请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策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各级规划,按照国家《城市规划法》、《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等,考虑建设项目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规划方面的初审意见和选址意见。此后,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土地管理部门并征求项目所涉及到的有关部门的意见,对初审意见及其选址提出复审意见,对于同意的项目报政府审批后,在规定的审批期限内核发项目选址意见书。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的主要依据。

2)申办建设用地规划

城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基本是依据城市规划确定的不同地段的土地使用性质和总体布局,决定建设工程可以使用哪些土地,不可以使用哪些土地,以及在满足建设项目功能和使用要求的前提下,如何经济、合理地使用土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用地进行统一的规划管理,实行严格的规划控制是实施城市规划的基本保证。

3)委托设计单位设计,送审设计方案。申报规划要点。

规划要点是计划立项或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的规划基本依据。计划部门可以要求开发单位初始规划部门对于开发项目的意见,再行决定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当建设单位完成计划报批手续之后,应到规划部门申报选址定点,以获取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申报选址定点。办理上述“一书一证”时,需提交以下申报资料: 1)建设用地申请;

2)房地产开发单位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3)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权属证明; 4)1:2000地形图。

开发商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即可同步到a建管处办理规划方案报建手续,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b到耕保处办理土地征用、转用手续,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到土地利用处办理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手续,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取得《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C到地籍处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到拆迁处办理《拆迁许可证》;

2、持规划方案和建筑方案图纸到建管处申请建筑方案报建,取得建筑核位红线图和施工图。建筑方案报建分两阶段。

1)规划方案审批阶段,取得《规划建筑方案批准意见书》。在此阶段需要提供的资料为:

a1:2000地形图1份;

b1:500地形图1份(附道路红线及光盘);

c建设项目规划建筑方案图纸1套及光盘(大型项目需提供2-3个不同设计单位的规划方案及光盘);

d“一书一证”及其附件(规划设计使用条件和规划用地范围线)。

2)施工图核准阶段,取得建筑核位红线图5份和施工图3份。在此阶段需要提供的资料为:

a土地证复印件或宗地图或《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

b公安、消防、审图办、人防、供水、供电、城管、交管、通信管线、抗震、环卫、燃气、园林、等部门审查意见或回执; c施工图3份及光盘。

3、申办建设工程红线定位与验线,取得建筑核位红线图。红线定位包括建筑红线定位和市政红线定位。其流程是先红线定位,再验线。红线定位工作完成后,当建筑物施工至正负零或市政管线埋设沟槽覆土前,建设单位应申请红线验线。办理红线定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原件: 1)建筑红线:审批手续齐全的红线图、建筑施工图,以及建筑红线放线通知单。2)建筑试放红线:红线图、建筑总平面图或建筑施工图、试放红线通知单。3)市政红线:审批手续齐全的红线图、管线工程审批文件及施工图。4)若所放红线与规划道路或其它预留规划控制范围相关,建设单位还须到市规划院提取道路坐标及其它相关数据。

4、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通知书》,办理完毕后凭此通知书到建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至正负零时,持通知书等相关资料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持建筑红线图到市城管局固体废弃物管理处缴纳垃圾处理费。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通知书》应提交以下资料: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据; 3)人防费收据;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通知书》申请表; 5)投资许可证

6)经放线的《红线定位册》正本

5、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办完毕后开发商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至建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正负零以上部分相关施工手续;建设工程竣工后3个月内,开发商持竣工图申办《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提交以下资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通知书》

2)经正负零验线、盖章的《红线定位册》副本; 3)经正负零验线、盖章的《核位红线图》; 4)垃圾处理费联系单。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出现变更事由时,提交以下资料办理: 1)变更申请;

2)工商部门更名通知、变更后的工商执照; 3)开发商资质证明; 4)土地变更批复;

5)变更后的土地使用证;

6)(土地批租费、使用费)收据; 7)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8)建筑红线图;

9)抵押权人同意变更的意见(办理了在建工程抵押的); 10)法院裁决项目还应提交判决书。

四、建设项目报建登记,申请招标,办理招标投标手续,确定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队伍。

项目报建总流程:

实 施 单 位 流 程 内 容 承 办 单 位

建 设 单 位

建设项目报建登记

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各有关管理机构

建 设 单 位

审核“一费制”收费认定费、核发缴款通知 各有关管理机构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招 标 申 请 人

建设单位招标申请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 标 申 请 人

对招标申请人资格审查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人编制与备案招标文件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

发布招标公告

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投标申请人

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 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招标人投标申请人

招标人对投标人资格预审 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招标人

招标咨询及答疑会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

投标人投标人

投标人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人

组织评标委员会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招标人投标人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评标委员会、招标人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评标委员会、招标人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招 标 人

核准招标投标情况报告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 各收费单位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招 标 人

中标公示,发出中标通知书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招标人、中标单位

签订合同

合同备案管理机构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招标人、中标单位

领取施工许可证

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中标单位

施工管理

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建筑面积达到1000m2 的建设工程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在发包前,由建设单位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到市交易中心进行报建。应当报建而未报建的工程项目,不得进行招投标。报建时须交验工程建设项目以下文书:立项的批准文件、银行出具该工程项目资信证明、经批准的建设用地证明和规划审批文件等。

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当年投资额度、工程规模、拟开工与竣工日期、发包方式、工程筹建情况。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程序:

1)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到市交易中心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2)按报建表的内容如实填写,盖上项目法人公章后报送市交易中心。

3)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批文、资信证明、建设用地证明、.规划审批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连同报建表同时提交。

4)属于试桩建设工程项目,须办理试桩登记手续。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规模发生变化时,建设单位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应及时到市交易中心进行补充登记o筹建负责人变更时,应办理变更手续。

1、建设项目报建登记

凡在本市范围内进行建设的,其建筑面积达到1000m2 的建设工程或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构筑物工程、市政工程及装饰工程)应办理工程项目的报建手续。工作内容:

填报《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表》需带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工程项目土地使用合法证明文件;

(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四)资金证明(银行出具的六联单或审计报告);

(五)私营、民营、合资项目必须出具合法证明文件。

报建信息管理:

1、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实报建资料,进行现场勘踏(7个工作

日内);

2、在交易中心媒介上发布报建信息;

3、交易中心将报建信息转至各有关管理机构。

2、审核“一费制”收费认定表、核发缴款通知

填报《武汉市建设工程“一费制”收费认定表》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在报建台领取收费认定表(共两份);

(二)到各执收执罚单位办事“窗口”办理缴费认定手续;

(三)应缴费用从工程报建开始20日内凭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

心(咨询台)开具的《武汉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缴款

通知书》到代理银行专柜办理缴款手续。其它以中标价为

计算基数的缴费项目,在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对招标投标

情况书面报告核准前按上述程序办理。

3、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

(一)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国武汉建设》网网员,并事先(7个

工作日以上)将下述资料内容报送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

中心,经验证核实后输入数据库,作为投标报名、评标、定标的依据资料:

1、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投标申请人信誉档案资料;

4、项目经理有关资料;

5、业绩及其它与投标活动有关的资料。

(二)网上投标报名。网址

4、招标人根据工程需要对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 工作内容:

(一)招标人根据工程需要对投标申请人投标资格预审的,应

按已发布公告的内容和要求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

(二)投标申请人到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大厅商务中心领取资

预审通知书和购买资格预审格式文件;

(三)招标人采用对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的,凡预审合格者少

于7家的,应重新发布招标公告;预审合格者过多时,又不便直接确定的,应在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采用

随机方式抽取不少于7家的投标申请人。

5、投标文件的编制、内容、递交和接收 工作内容:

(一)招标文件编制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图纸以及工程技术规

范要求,结合踏勘施工现场和招标答疑会所了解的情况,编制投标文件和工程预算。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应仔

细校核,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打印、装订、密封和标志,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采用标准保密化评审技术

标的(暗标)严格按武建招办字[2002]18号文件规定

执行。

(二)投标文件的内容

1、投标函;

2、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

3、投标报价;

4、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接收

1、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

,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限以

前,投标人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

或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并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和标志。

2、投标文件的接收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应做好投标文件的接收工

作。在接收中应注意核对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的 规定进行密封和标志,并做好接收时间的记录,未按

时或提前送达的,招标人应当拒收。

6、组织评标委员会 工作内容:

(一)招标人于开标前(上午召开的评标会应提前18小时以上,下午召开的评标会应提前4小时以上5小时以内)在招

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下,通过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

中心计算机系统按规定随机抽取评委(详见武建交字

[2001]7号文),并提供以下资料:

1、《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抽取评标评委申请表》;

2、代理银行代收专柜开具的以建设面积为计算基数的“一

费制”收费项目的缴款凭据。

(二)由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指定专人通知评委参加评标;

(三)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负责将已抽取评委的详细资料及

通知结果打印密封(密封套破损无效),分别交由招标人

和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签收保存。

7、开

标 工作内容 :

6.前期手续报建流程 篇六

—→市地震局《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城中村改造范围内市政及公用设施用地,产权调换安置村民用地,回迁安

置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商业服务及办公设施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地]

市发改委批文————→市规划设计院《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等)--用地处— →规划主管行政部门批准的拆迁红线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拆迁)—-—→市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人防、消防、环保(环评)等部门设计意见

(5张总平图、1套电子图、透视图)、日影分析结果、《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设计院:两个以上图纸设计方案、电子图、透视图,市人防办出具的《人防设计要求》,施工图设计(2套及电子图)[设计院人防部分设计与省人防设计院进行沟通]

建管处— 渣土办:渣土处置费《办理渣土处置证》

持相关合法文件到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报

市收费局,经市政府批准后予以减免

用于产权调换安置房屋,包括回迁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商业、服务及办公设施,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渣土处

置费、墙改费→市人防办: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区人防填表市人防窗口报建),市、区规划局检查科现场勘查办理《建设项目公示牌》

→审图机构对施工图审图完成《审查报告书》

设计院全套施工图设计完成————→市消防支队审图签发《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人防部分设计与省人防设计院沟通]→市气象局审图签发《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

→省人防设计院审人防部分图纸,人防监理站备案

〈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施工合同备案—→环保审查招标公司——→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完成、银行资金证明—→施工合同招标完成(集中交费)—→建设局窗口领取 《施工许可证》

7.珠海报建流程资料 篇七

珠海市报建流程图环评审批计划立项人防设计要点界桩放点土地合同签订办理土地证规划设计要点、红线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批准书、计费方案设计审查施工图报建(规划)开工验线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防雷报建(防雷施工图)施工图审查(审查机构)消防报建(或消防备案)人防核准(人防施工图)办理质检和安检手续施工许可证预售查丈物业管理合同(物业)预售许可证资金监管协议(财务部)竣工查丈消防(或备案)、环保、人防、防雷、燃气、电梯入伙(燃气、消防、电梯验收后即可入伙)工程资料备案规划验收及各单项验收建设工程综合验收房地产初始登记

珠海市报建流程2011-10-19

珠海报建详细资料单

1、项目核准(发改局,9个工作日)流程:办事窗口申请——评估和审查——出具核准文件(对超出我市核准权限或按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必须上报的项目经审核后转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提交资料: 1.)项目承担单位书面申请文件(原件,附电子文档); 2.)取得《工程咨询资格证书》的单位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原件,附电子文档); 3.)按项目建成投产后年能源消费量分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或报告表,或填写节能登记表(原件); 4.)建设单位招标基本情况表(原件); 5.)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项目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6.)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红线图); 7.)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 8.)列入《职业病危害因素涉及行业目录》管理的项目,提供职业病危害行业部门评价审核文件; 9.)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原件,根据项目需要提交); 10.)根据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2、人防设计条件(3个工作日)2538269 流程:提交申请材料——颁发设计条件 提交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 2.)发改局文件 3)用地红线图 4)人防平面图

3、环评审批(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股)

流程:建筑面积10万平米以下的项目,领取材料清单要求——编写环评报告表——项目所在的区环保局审批(收到报告表15个工作日)。

建筑面积10万平米以上的项目,领取材料清单要求——编写环评报告书——专家评审——市环保局审批(报告书30个工作日,含10个工作日公告期,不含组织专家评审和报告修改时间)。提交资料: ①申请书;

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

③需办理营业执照的,应提交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证明;已有营业执照因变更

或扩建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珠海市报建流程2011-10-19 ④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审批制项目)或备案准予文件(备案制项目);

⑤项目选址规划意见和土地预审意见(其中房地产项目需提供规划方案或规划工程许可证);

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4、土地合同签订(国土局土地利用科、招拍挂项目国有土地交易中心)申请资料:

1.)授权委托、营业执照 2.)开发资质证书

3.)旧改项目的,提供改造意愿书、立项批文等 4.)招拍挂项目,中标证明书

5、土地证

流程:向房地产初始登记科提交材料,15个工作日内审核材料完毕,公告期30天。提交材料:

1.房地产权初始登记申请书、房地产登记询问表(原件);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合同或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用地红线图、规划设计要点(原件和复印件);

5.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建设用地许可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计费情况记录卡(原件和复印件);

6.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原件); 7.付清地价(租金)凭证(复印件); 8.财政部门纳税或免税证明(原件);

9.涉及土地使用权分割登记的,应提交经规划部门批准分割的用地红线图(原件); 10.地上已有建筑物的,应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总平面图(原件和复印件); 11.其他必要材料。

6、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要点及附图)

流程:向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科申请——承办——审核——批准——20个工作日办结。申请材料:

1.《珠海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表》(本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①《企业法人经营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②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3.申请函(说明用地基本信息、报建情况、建设情况、申请的原因、申请依据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原件,现状照片。

珠海市报建流程2011-10-19 4.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5.其他指定提交的材料。

7、用地批准书、计费 办事程序(10个工作日):

1、)建设单位填写《珠海市建设用地申请表》,将所需资料递交局接办窗口,经查验齐全后领取回执;

2、)主办人审理,提出初审意见;

3、)土地利用科科长审核;

4、)主管局领导核准;

5、)建设单位到局计划统计财务科缴交地价款;

6、)土地利用科凭局计划统计财务科出具的建设单位已办妥交款手续的证明,通知建设单位到局接办窗口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所需资料

1、)《建设用地申请书》(原件);

2、)发改部门立项批准文件(复印件,核实原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复印件,核实原件);

4、)《建设用地预审意见书》(原件);

5、)《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用地协议书》(原件);

6、)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原件);

7、)缴付地价情况证明(复印件,核实原件);

8、)建设单位资质证明(原件);

9、)其它需提交的资料。

8、方案设计审查

审批流程:向建筑工程规划管理科申请——受理——承办——审核——批准——20个工作日办结 申请资料:

1.)《珠海市建设工程(建筑类)规划许可申请表》(本表原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 4.)有效计划立项批文;

5.)用地依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用地红线图、规划设计条件(均为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6.)方案内容:设计方案图纸文件二套(A3图册)及相应的电子文件一份;

7.)建设项目在报审规划设计方案时,其总平面图须制作在1/500或1/2000现状地形图上;如现状地形图属蓝图,可直接在蓝图上绘制总图;如利用电子地形图绘制总平面图,需由市

珠海市报建流程2011-10-19 测绘大队核准并盖章确认;

8.)建设项目报审规划设计方案,需提交三个以上不同布局、不同风格的规划设计方案; 9.)方案阶段应提交工作模型;

10.)用地规模大于3万平方米或建设规模大于5万平方米,应先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 11.)方案设计招标的项目,需附送设计方案中标通知书、中标方案、评审意见; 12.)历次批复文件中要求取得的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

13.)属申请调整的:除上述资料外,应附原方案及其批复,并说明调整原因; 14.)新建高层住宅报审设计方案时,需提供日照分析资料; 15.)按规定提供景观分析资料; 16.)按规定提供交通影响分析资料; 17.)属扩建、改建工程还应提供如下资料:(1)原有《房屋产权证》(复印件,需核对原件);(2)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一套;

(3)拟建建筑方案图(总平面图及建筑平、立、剖面图两套);(4)设计单位出具扩建工程的结构安全证明原件;(5)危房改建须附市质检部门的《危房鉴定书》原件;(6)属旧城区改造范围的,须附市改建办批文;(7)住宅楼扩建须附本楼住户签名同意证明;

18.)在统一规划分期实施且部分已建成的住宅小区用地范围内,建设单位要求对剩余地块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修改的,必须报原审批部门批准并不得提高容积率、建筑密度、降低绿地率、改变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和位置。

19.)申请表项目内容如与原规划用地性质、规划设计条件不符的,须附变更用地性质、设计条件的合法文件; 20.)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21.)申请报告。

9、工程规划许可证

审批流程:建筑工程管理科申请——受理——承办——审核——批准——20个工作日办结 申请资料:根据申报项目情况提供以下相关材料(备选,除特别注明外各一份)1.)在方案设计阶段提供的全部资料保留在案,无需重复提供。2.)经我局批准的建筑设计方案图件一套;

3.)《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4.)1/100建筑施工图二套及相应的电子文件一套;绘制在1/500现状地形图上的附按珠规建[2007]333号文件要求的技术经济指标的总平面图一式三份;

5.)根据已批准修建性详细规划跨越建筑设计方案审查阶段直接进入建筑施工图报建阶段的,应提交规划批准文件及附图(复印件,需核对原件);需初步设计的项目,附市建设局的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珠海市报建流程2011-10-19 6.)属申请调整的:除上述资料外,应附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原件,并说明调整原因;

7.)电子报批光盘资料。8.)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

10、人防施工图核准(20个工作日)申请资料:

1)《珠海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审核表》(2份,加附电子文档)2)《建设项目明细表》(1份,加附电子文档)3)立项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原件复核)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复印件1份,原件复核)5)规划设计方案(复印件1份,原件复核)

6)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原件复核)7)人防工程建设申请报告

8)设计文件(总平面图、十层以上建筑各层平面图、人防工程施工图2套)9)《人防工程概况及设施设备清单(报建)》(1份,加附电子文档)10)复工工程项目:有关部门复工批文(复印件1份,原件复核)

11、消防施工图备案(项目所在地消防大队备案)申请材料:

1)授权委托书、法人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申请书

3)消防设计施工图2套,电子光盘一套

12、防雷施工图报建(防雷监测站)申请材料:

1)授权委托书、法人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申请书

3)防雷设计施工图2套,电子光盘一套

13、施工图审查(审查机构)

将规划局、消防局、人防办、防雷监测站审批的施工图纸报审查机构审查,一般为设计部办理。

14、施工许可证

申请流程:建筑市场监管科申请——受理——承办(分发造价站窗口、安监站窗口、质检站窗口、散装办窗口)——审核——批准(汇总)——6个工作日办结。

珠海市报建流程2011-10-19 申请材料: 建设单位提交材料:

1、)《珠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并联审批申请表》(原件,1式5份);

2、)《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责任承诺书》(原件,1式2份);

3、)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确认的中标通知书或市发展改革部门招标核准意见表;

4、)建设用地批准书(市政工程不需提交);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涉外安全审查意见表;

7、)市整顿办意见(房地产项目提交);

8、)不可撤销支付保函(原件);

9、)监理合同(原件);

10、)施工合同(原件);

11、)白蚁预防合同(原件);

12、)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原件)。监理单位提交材料:

1、)本市监理企业提交项目总监手册(原件);

2、)外来监理企业提交备案证明;

3、)主要监理人员资格证书。

4、)送样见证人证(须是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或建设单位委托的监理单位驻工地监理员)施工单位提交材料:

1、)安全员、资料员、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根据建质[2008]91号及珠府建[2002]123号文规定配备相应数量人员);

2、)不可撤销履约保函(原件);

3、)不可撤销工资支付保函(原件);

4、)注册建造师证书;

5、)外来施工单位提交备案证明;

6、)安全生产许可证;

7、)加盖编制单位公章及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章的建设工程预算或投标报价书的封面及相关汇总表(附预算或投标报价书电子文档);

8、)《珠海市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单》(原件)。备注:以上材料除了特别注明之外均只提交一份均需核对原件。

15、预售许可证

申请流程:住房发展与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申请——受理——承办——审核——批准——10个工作日办结 申请材料:

1.)珠海市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核准表(原件);

珠海市报建流程2011-10-19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 6.)建设用地批准书及计费情况记录卡(复印件); 7.)房地产权证(复印件);

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总平面图及底层平面图(复印件); 9.)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10.)预售款专用账户监督管理协议及预售款专用账户开户证明(原件); 11.)工程形象进度符合规定的现场照片(原件); 12.)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原件);

13.)项目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的说明(原件);

14.)社区办公用房证明原件(按照规划设计要点要求提供居委会办公用房,由所在街道办或居委会出具);

15.)物业管理用房及其它公共配套用房位置、面积、装修标准说明; 16.)房地产项目命名文件(复印件);

17.)门牌编号确认意见(复印件;商业、办公、车库须提供门牌平面图);

18.)物业管理招投标备案证明、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或外来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备案证书、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

19.)自觉遵守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规定承诺书; 20..)市改建办文件原件(有旧村改造项目的提供)。

备注:填写内容除签名外,均需打印,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供核对。

16、规划验收

审批流程:验收备案管理科申请——受理——承办、看现场——审核——批准——15个工作日办结 申请材料:

根据申报项目情况提供以下相关材料(备选,除特别注明外各一份)1.)《珠海市建设工程(建筑类)规划验收申请表》;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3.)申请人身份证明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5.)批准的建筑施工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包括经核准变更的图件(原件,验收完毕退还);

6.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原件,验收完毕退还);

7.具有规划测绘资质单位提供的《珠海市建设工程规划定位放线测量记录册》、《珠海市建设

珠海市报建流程2011-10-19 工程验线记录册》、《珠海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测量记录册》(含分层图、实测1:500现状地形图和竖向实测成果)原件;

8.经市规划测绘大队确认同现状一致的建筑竣工图一套; 9.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

17、单项验收

一般验收为施工单位负责实施,珠海市一般燃气、消防、电梯验收后即可入伙。

18、房地产初始登记

办事流程:房地产初始登记科报文——审核——公示30日——办结(办文时间法定15个工作日)申请材料:

1.)房地产权初始登记申请书、房地产登记询问表(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5.)开发资质证书或开发批文(复印件); 6.)房地产权证(原件);

7.)规划总平面图、报建平面图(复印件);

8.)平、立、剖面竣工图(经测绘部门盖章确认,原件); 9.)规划验收合格证(复印件); 10.)人防验收合格证(复印件); 11.)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

12.)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审查意见表(原件); 13.)房屋面积测量报告(原件); 14.)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15.)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计费情况记录卡(原件和复印件); 16.)地名批复文件(复印件); 17.)财政部门纳税或免税证明(原件); 18.)公安部门核准门牌编制表(原件); 19.)预售与确权房号对照表(原件);

20.)城建档案馆存档证明材料(含计委立项批文、用地红线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消防许可证和验收合格证等复印件);

21.)旧村改造项目涉及回迁房的,应提交改建办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8.珠海市报建流程资料 篇八

1、项目核准(发改局9个工作日)

流程:办事窗口申请——评估和审查——出具核准文件(对超出我市核准权限或按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必须上报的项目经审核后转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提交资料: 1.)项目承担单位书面申请文件(原件,附电子文档); 2.)取得《工程咨询资格证书》的单位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原件,附电子文档); 3.)按项目建成投产后年能源消费量分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或报告表,或填写节能登记表(原件); 4.)建设单位招标基本情况表(原件); 5.)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项目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6.)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红线图); 7.)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 8.)列入《职业病危害因素涉及行业目录》管理的项目,提供职业病危害行业部门评价审核文件; 9.)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原件,根据项目需要提交); 10.)根据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2、人防设计条件(3个工作日)

流程:提交申请材料——颁发设计条件 提交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 2.)发改局文件 3)用地红线图 4)人防平面图

3、环评审批(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股)

流程:建筑面积10万平米以下的项目,领取材料清单要求——编写环评报告表——项目所在的区环保局审批(收到报告表15个工作日)。建筑面积10万平米以上的项目,领取材料清单要求——编写环评报告书——专家评审——市环保局审批(报告书30个工作日,含10个工作日公告期,不含组织专家评审和报告修改时间)。

提交资料: ①申请书;

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 ③需办理营业执照的,应提交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证明;已有营业执照因变更或扩建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审批制项目)或备案准予文件(备案制项目); ⑤项目选址规划意见和土地预审意见(其中房地产项目需提供规划方案或规划工程许可证); 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4、土地合同签订(国土局土地利用科、招拍挂项目国有土地交易中心)申请资料: 1.)授权委托、营业执照 2.)开发资质证书

3.)旧改项目的,提供改造意愿书、立项批文等 4.)招拍挂项目,中标证明书

5、土地证

流程:向房地产初始登记科提交材料,15个工作日内审核材料完毕,公告期30天。提交材料:

1.房地产权初始登记申请书、房地产登记询问表(原件);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合同或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用地红线图、规划设计要点(原件和复印件);

5.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建设用地许可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计费情况记录卡(原件和复印件);

6.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原件); 7.付清地价(租金)凭证(复印件); 8.财政部门纳税或免税证明(原件);

9.涉及土地使用权分割登记的,应提交经规划部门批准分割的用地红线图(原件); 10.地上已有建筑物的,应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总平面图(原件和复印件); 11.其他必要材料。

6、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要点及附图)

流程:向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科申请——承办——审核——批准——20个工作日办结。申请材料:

1.《珠海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表》(本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①《企业法人经营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②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3.申请函(说明用地基本信息、报建情况、建设情况、申请的原因、申请依据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原件,现状照片。

4.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5.其他指定提交的材料。

7、用地批准书、计费 办事程序(10个工作日):

1、)建设单位填写《珠海市建设用地申请表》,将所需资料递交局接办窗口,经查验齐全后领取回执;

2、)主办人审理,提出初审意见;

3、)土地利用科科长审核;

4、)主管局领导核准;

5、)建设单位到局计划统计财务科缴交地价款;

6、)土地利用科凭局计划统计财务科出具的建设单位已办妥交款手续的证明,通知建设单位到局接办窗口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所需资料

1、)《建设用地申请书》(原件);

2、)发改部门立项批准文件(复印件,核实原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复印件,核实原件);

4、)《建设用地预审意见书》(原件);

5、)《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用地协议书》(原件);

6、)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原件);

7、)缴付地价情况证明(复印件,核实原件);

8、)建设单位资质证明(原件);

9、)其它需提交的资料。

8、方案设计审查

审批流程:向建筑工程规划管理科申请——受理——承办——审核——批准——20个工作日办结

申请资料: 1.)《珠海市建设工程(建筑类)规划许可申请表》(本表原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

4.)有效计划立项批文; 5.)用地依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用地红线图、规划设计条件(均为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6.)方案内容:设计方案图纸文件二套(A3图册)及相应的电子文件一份; 7.)建设项目在报审规划设计方案时,其总平面图须制作在1/500或1/2000现状地形图上;如现状地形图属蓝图,可直接在蓝图上绘制总图;如利用电子地形图绘制总平面图,需由市测绘大队核准并盖章确认;

8.)建设项目报审规划设计方案,需提交三个以上不同布局、不同风格的规划设计方案; 9.)方案阶段应提交工作模型;

10.)用地规模大于3万平方米或建设规模大于5万平方米,应先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 11.)方案设计招标的项目,需附送设计方案中标通知书、中标方案、评审意见; 12.)历次批复文件中要求取得的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

13.)属申请调整的:除上述资料外,应附原方案及其批复,并说明调整原因; 14.)新建高层住宅报审设计方案时,需提供日照分析资料; 15.)按规定提供景观分析资料; 16.)按规定提供交通影响分析资料;

17.)属扩建、改建工程还应提供如下资料:(1)原有《房屋产权证》(复印件,需核对原件);(2)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一套;

(3)拟建建筑方案图(总平面图及建筑平、立、剖面图两套);(4)设计单位出具扩建工程的结构安全证明原件;(5)危房改建须附市质检部门的《危房鉴定书》原件;(6)属旧城区改造范围的,须附市改建办批文;(7)住宅楼扩建须附本楼住户签名同意证明; 18.)在统一规划分期实施且部分已建成的住宅小区用地范围内,建设单位要求对剩余地块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修改的,必须报原审批部门批准并不得提高容积率、建筑密度、降低绿地率、改变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和位置。

19.)申请表项目内容如与原规划用地性质、规划设计条件不符的,须附变更用地性质、设计条件的合法文件;

20.)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21.)申请报告。

9、工程规划许可证

审批流程:建筑工程管理科申请——受理——承办——审核——批准——20个工作日办结 申请资料:根据申报项目情况提供以下相关材料(备选,除特别注明外各一份)1.)在方案设计阶段提供的全部资料保留在案,无需重复提供。2.)经我局批准的建筑设计方案图件一套; 3.)《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4.)1/100建筑施工图二套及相应的电子文件一套;绘制在1/500现状地形图上的附按珠规建[2007]333号文件要求的技术经济指标的总平面图一式三份; 5.)根据已批准修建性详细规划跨越建筑设计方案审查阶段直接进入建筑施工图报建阶段的,应提交规划批准文件及附图(复印件,需核对原件);需初步设计的项目,附市建设局的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6.)属申请调整的:除上述资料外,应附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原件,并说明调整原因;

7.)电子报批光盘资料。8.)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

10、人防施工图核准(20个工作日)申请资料: 1)《珠海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审核表》(2份,加附电子文档)2)《建设项目明细表》(1份,加附电子文档)3)立项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原件复核)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复印件1份,原件复核)5)规划设计方案(复印件1份,原件复核)

6)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原件复核)7)人防工程建设申请报告

8)设计文件(总平面图、十层以上建筑各层平面图、人防工程施工图2套)9)《人防工程概况及设施设备清单(报建)》(1份,加附电子文档)10)复工工程项目:有关部门复工批文(复印件1份,原件复核)

11、消防施工图备案(项目所在地消防大队备案)申请材料:

1)授权委托书、法人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申请书

3)消防设计施工图2套,电子光盘一套

12、防雷施工图报建(防雷监测站)申请材料:

1)授权委托书、法人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申请书

3)防雷设计施工图2套,电子光盘一套

13、施工图审查(审查机构)

将规划局、消防局、人防办、防雷监测站审批的施工图纸报审查机构审查,一般为设计部办理。

14、施工许可证

申请流程:建筑市场监管科申请——受理——承办(分发造价站窗口、安监站窗口、质检站窗口、散装办窗口)——审核——批准(汇总)——6个工作日办结。申请材料:

建设单位提交材料:

1、)《珠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并联审批申请表》(原件,1式5份);

2、)《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责任承诺书》(原件,1式2份);

3、)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确认的中标通知书或市发展改革部门招标核准意见表;

4、)建设用地批准书(市政工程不需提交);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涉外安全审查意见表;

7、)市整顿办意见(房地产项目提交);

8、)不可撤销支付保函(原件);

9、)监理合同(原件);

10、)施工合同(原件);

11、)白蚁预防合同(原件);

12、)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原件)。监理单位提交材料:

1、)本市监理企业提交项目总监手册(原件);

2、)外来监理企业提交备案证明;

3、)主要监理人员资格证书。

4、)送样见证人证(须是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或建设单位委托的监理单位驻工地监理员)施工单位提交材料:

1、)安全员、资料员、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根据建质[2008]91号及珠府建[2002]123号文规定配备相应数量人员);

2、)不可撤销履约保函(原件);

3、)不可撤销工资支付保函(原件);

4、)注册建造师证书;

5、)外来施工单位提交备案证明;

6、)安全生产许可证;

7、)加盖编制单位公章及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章的建设工程预算或投标报价书的封面及相关汇总表(附预算或投标报价书电子文档);

8、)《珠海市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单》(原件)。备注:以上材料除了特别注明之外均只提交一份均需核对原件。

15、预售许可证

申请流程:住房发展与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申请——受理——承办——审核——批准——10个工作日办结 申请材料: 1.)珠海市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核准表(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 6.)建设用地批准书及计费情况记录卡(复印件); 7.)房地产权证(复印件); 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总平面图及底层平面图(复印件); 9.)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10.)预售款专用账户监督管理协议及预售款专用账户开户证明(原件); 11.)工程形象进度符合规定的现场照片(原件); 12.)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原件); 13.)项目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的说明(原件); 14.)社区办公用房证明原件(按照规划设计要点要求提供居委会办公用房,由所在街道办或居委会出具); 15.)物业管理用房及其它公共配套用房位置、面积、装修标准说明; 16.)房地产项目命名文件(复印件); 17.)门牌编号确认意见(复印件;商业、办公、车库须提供门牌平面图); 18.)物业管理招投标备案证明、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或外来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备案证书、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

19.)自觉遵守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规定承诺书; 20..)市改建办文件原件(有旧村改造项目的提供)。

备注:填写内容除签名外,均需打印,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供核对。

16、规划验收

审批流程:验收备案管理科申请——受理——承办、看现场——审核——批准——15个工作日办结 申请材料:

根据申报项目情况提供以下相关材料(备选,除特别注明外各一份)1.)《珠海市建设工程(建筑类)规划验收申请表》;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3.)申请人身份证明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5.)批准的建筑施工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包括经核准变更的图件(原件,验收完毕退还);

6.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原件,验收完毕退还);

7.具有规划测绘资质单位提供的《珠海市建设工程规划定位放线测量记录册》、《珠海市建设工程验线记录册》、《珠海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测量记录册》(含分层图、实测1:500现状地形图和竖向实测成果)原件;

8.经市规划测绘大队确认同现状一致的建筑竣工图一套; 9.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

17、单项验收

一般验收为施工单位负责实施,珠海市一般燃气、消防、电梯验收后即可入伙。

18、房地产初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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