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 防火 规章制度

2024-07-24

安全 防火 规章制度(通用8篇)

1.安全 防火 规章制度 篇一

安全防火规章制度

一、全院职工必须加强安全防火意识,认真宣传贯彻《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以卫生系统开展的百日安全生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为指导思想,以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为准绳,不断增强责任感,努力遵守

二、任何科室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院内,各科室人员负责监督,对医用性易燃、易爆物品如:氧气筒、酒

三、各科室工作人员经常检查本科室所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如:电路、电器、照明等,达到及时发现

四、院内工作人员不允许在室内擅自使用明火,及自制电器取暖、做饭,各科室在无人情况下,一切

五、综上规章制度希望全院职工认真参照执行,对违反规定者,一经发现,每次罚款50元,对于造成消防安全各项规章制度。精,要单独存放,专人负责,妥善管理。问题及时处理,把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电源应全部切断。

严重后果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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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全 防火 规章制度 篇二

目前,网络消费的实践远远超过网络经济理论研究。艾瑞咨询公司研究报告显示,中国网络购物市场经过近10年来的发展和培育,2007年取得了快速的发展,市场整体交易规模达561亿元,同比增长达117.4%。随着整个网购市场各方面环境和条件的不断改善,08年中国网络购物交易规模将实现125.1%的高速增长,达到1263亿元,未来几年网购市场将持续保持快速的增长趋势,2011年有望达到5690亿元[1]。网购模式的快速化、信息化等优势正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的消费习惯。在电子商务活动中,消费者进行网络消费,与卖家存在明显的信息不对称,甚至会遭遇道德风险。因为,网络消费从兴起到确立,其社会地位必然要经历一个从制度稀缺到制度均衡的过程。新制度经济学认为,网络消费制度,就是用来规范网络消费的行为模式、相互关系,并确立其政治、经济、社会地位的规则体系,它以法律制度的形式存在,因而具有法律制度的功能。由于网络消费是一种新的经济现象,因此网络消费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是需要人们去创造的。当网络消费制度被创造出来并获得其法律地位时,网络消费的制度化过程即得以实现,从而指导网络消费的实践。

2 国内关于网络消费制度研究综述

网络消费以Internet为技术平台,实现对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消费的一个互动过程。何明升(2002)认为在网络经济中,制度稀缺是一种普遍现象,并引入时间资源的概念,分析了网络消费是一个“生产———消费”复合过程,也是一个边际效用递增与边际效用递减相继起的复杂过程[2]。对于网络消费的制度研究,赵海越(2005)分析了公司与消费者的信息不对称,认为政府应颁布制度建立质量或服务的最低标准;对于消极的市场外在因素,政府直接限制其生产或者设法强迫制造者承担改正的成本;对于积极的市场外在因素,政府制定制度分配资源,刺激生产更多的产品。张冰新(2008)认为目前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存在许多问题,必须通过建立与完善制度和法律环境,规范信用数据采集标准与信用评估标准,实现政府部门与企业信用数据共享。建立以利益控制为核心的信用执行机制等途径来全面构建个人信用体系。在国内,大多数研究者从立法角度阐述对网络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全承相(2001)认为面对互联网的挑战,法律制度必须及时对网络市场合同规范、网络消费权益保障、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市场宏观监管等网络规范进行必要创新。刘益灯(2003)从比较法的角度,借鉴国外消费者保护立法经验,认为我国消费者保护立法在产品责任保护水平、消费信用法律制度、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者教育制度、消费者诉讼制度及消费环境等方面存在许多弊端。胡兴锐(2005)提出要进一步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加强网络交易安全立法等措施。张孝锋(2006)认为应参照国际立法经验,构建可靠的电子商务运营环境,加强对网络消费者的权益保护。综上所述,国内研究者从立法角度探析网络消费的安全性,反映出基于新制度经济学来分析网络消费有十分迫切的指导意义。

3 我国网络消费制度安排的现状及其制度需求

3.1 宏观层面的网络消费制度安排现状及制度需求

影响网络消费者对制度安排需求的因素是因为在现有制度安排下,人们无法获得潜在利益,而改变现有制度安排,创立和利用新的制度安排的预期净收益为正,就会产生对新的制度的需求。我国目前没有专门颁布电子商务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主要以传统消费形式为其调整对象,所以,在网络消费纠纷中很难援用,从而造成网络消费纠纷的法律缺失。由此产生对网络消费的制度需求。

3.1.1 信息技术的变化对网络消费制度的需求

诺思认为,技术对改变制度安排的利益有着普遍的影响,这是因为技术变迁首先使产出具有规模报酬递增的特征,其次技术本身还具有内在的制度效应。可见,技术变化会影响创设新的制度安排的成本与收益,从而引致对新制度安排的需求。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使消费者在网络消费过程中产生报酬递增效用。用于规范人们网络行为的网络消费制度,其需求正是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而显露的。当网络消费真正成为所有参与者完全习惯消费模式时,报酬递增效用也许会慢慢失效。

3.1.2 降低信息成本交易费用对网络消费制度的需求

降低交易费用是制度的基本经济功能之一。当存在着明显的交易费用时,随之而来的市场制度就被制定出来引导交易人获得使之具有正确模式的信息。有效的制度能降低市场中的不确定性、抑制人的机会主义倾向,从而能降低交易费用。信息成本是交易成本的关键。由于环境的复杂性和理性的有限性,制度变迁是在不确定的条件下进行的,因此,信息成本的变化将产生对制度的需求。实际上,网络经济不仅降低了信息成本,而且降低了改进市场秩序、规范网络消费的制度创新的成本[3]。

3.1.3 社会结构的变迁对网络消费制度的需求

社会结构变迁与制度变迁在信息化进程中是同时进行的,而广义的社会结构也应包括由各种法律制度构成的制度化结构。布劳(P.M.Blau)认为,社会结构诸方面的制度化应满足三个条件:一是有组织的社会生活的模式必须形式化;二是使这些模式合法化的社会价值必须能够延续下去;三是社会中的统治群体必须对这些模式的生存和延续感兴趣。很显然,网络消费的发展不仅会推动社会结构要素的变迁,而且会满足其得以制度化的上述三个条件,从而使网络消费制度化成为一种现实的需求。

3.2 产业层面的网络消费制度安排现状及制度需求

2009年前三季度,网络消费投诉量逐月递增,商品质量问题多,售后服务差、商品与定货不符[4]。网络平台对网络经营者负有监管责任,网络消费者注册时与网络平台运营者签订了电子服务合同,其中不乏霸王条款,但有的消费者未加以留意,因此,欺诈、违规行为较多,消费者权益得不到保障。2009年12月1日,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北京大学互联网法律中心、网上交易保障中心等多家行业权威机构,在北京发布“网上交易服务格式合同示范文本”,推出了包括《电子商务网站交易投诉管理规则》在内的四项规范,旨在通过拟定网上交易的各项示范规则文本,完善网上交易的相关规则。而这也是我国电子商务领域首次全面推广行业示范性合同文本,并得到了腾讯拍拍网、京东商城、乐友网等国内十余家电子商务网站的积极响应。

3.2.1 外部性内部化对网络消费制度的需求

网络消费存在外部性问题,一个人的行动所引起的成本或收益不完全由他自己承担。新制度经济学认为,许多外部性都与产权制度相关,产权界定不清是外部性存在的根源。建立排他性产权制度的过程是将外部性内在化的过程。电子商务要强化网络运营商的监管责任,建立网上交易信用认证体系,健全物流配送和支付市场的监管体系,发挥供应商、物流服务商、支付服务商、电子商务平台商以及买卖双方等环节的协同作用,这样才能发挥整个产业链的能动性。

3.2.2 市场规模的扩大对网络消费制度的需求

市场规模的扩大能稀释交易的固定成本,不仅可以降低某些制度安排的运作成本,而且使一些与规模经济相适应的制度安排得以创立。工业化进程表明,市场规模越大,社会分工就越细,对制度的需求也就越强。随着网络消费市场的扩大,IT业的分工会越来越细,越来越专业化,人们对网络消费制度的需求程度也会不断提高。

3.3 微观层面的网络消费制度安排现状及制度需求

3.3.1 产品和要素的相对价格

产品和要素的相对价格变化改变个人选择的激励结构,同时也改变了相互之间讨价还价的相对能力,最终导致重新签约。在网络消费过程中,制度的激励作用在于通过传递什么、鼓励什么或压抑什么等方面的信息,借助奖励或惩罚的强制力得到监督执行。

制度是人们在社会分工与协作过程中经过多次博弈而达成的一系列契约的综合,其功能之一就是为实现合作创造条件,使复杂的人际交往过程变得更易理解和更可预见,从而不同个人之间的协调也就更易于发生,以此增进主体之间的合作与交往。

3.3.2 电子交易方式创新对现行制度安排的挑战

网络消费者的权益与传统消费一样,应当受到规则保护。与网络消费者主体对应的是网络经营者。而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经营者并无确切定义。以C2C交易方式为例,交易双方都是消费者。是一方将自己不再使用或闲置的物品信息发布在网上等待需要的人来买走它,卖方是一种短期行为和偶发行为,卖方也是消费者,而不是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指的经营者,网站也仅仅是一个信息发布平台。因而C2C交易方式中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无法适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但是,由于网络销售、网络开店不需要行政审批,不要纳税。只要找到一家适合的网站就可以开店,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C2C交易方式已从短期、偶发行为发展成为有固定进货渠道、持续性、营利性的商业行为,有的甚至雇用多名雇员。谁是与消费者对应的经营者?谁是消费者保护法所规定的经营者?自然人能否成为与消费者对应的经营者?网站与网络商店的关系、责任如何确定?这些问题均向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出了挑战。

4 结论:关于我国网络消费制度供给的一些建议

政府无疑是最重要的制度创新主体。但在网络消费中,不同的主体在制度创新中都会有所作为。只要创新者预期的纯收益为正值,网络消费的制度创新即可发生。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提供的一系列规则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及相应的实施机构构成。因此,网络消费的制度创新应从确立普遍认同的网络伦理、形成合理而良好的网络行为习惯、制定完善的网络消费法规等方面着手。

4.1 指导电子商务平台完善服务合同制度,规范网络消费方式

电子商务发展对网络消费方式具有正效应的同时,也具有负效应。借助电子商务平台,网络消费的主体能够以一种全新的方式在虚拟经济环境中自由地选择和购买自己所需要的信息商品及其他服务,从而促进虚拟经济繁荣。因此,电子商务的规范化,能促进网络消费方式的正式形成。到目前为止,由于电子商务的虚拟经济的运行规律还存在着许多随意性和不规范性,网络消费主体在参与电子商务活动过程中,要从消费者权利角度出发自觉地调整电子商务关系,不断使电子商务行为趋于法制化和有序化。

网络消费方式的形成能完善电子商务的管理系统。电子商务以组织行为和知识管理为新的企业资源要素来全方位地改变传统的组织模式和管理信息系统。网络消费方式作为一种消费者选择行为样式,它将为电子商务过程中的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和调整提供市场依据,也即信息技术的创新在导致商务形式创新的同时,也会影响商务组织制度的变化[5]。

4.2 指导网络消费行为,形成合理而良好的网络行为习惯

伴随着网络消费的发展,合理而良好的网络行为习惯相当重要。网络行为习惯是一些起标准化作用的惯例,是非正式约束中的重要内容。它是网络伦理乃至网络立法的基础,因而也是网络消费制度创新的实践基础,所以要确立普遍认同的网络伦理。靳凤林(2001)认为,网络伦理核心内容有自主、奉献、权利和平等意识、自由民主精神、开放精神、创造精神、创新意识和共享观念八个方面[6]。诚然,网络消费在虚拟经济中,因其所处环境、交往方式与交往所遵循的道德规范殊异而具有特殊的涵义。因此,以人类基本的伦理准则为内核,确立一套被网络消费者所普遍认同的网络伦理,是网络消费制度创新的一项重要内容,从而杜绝虚拟经济中各类网络道德失范行为。

4.3 网络运营者准入制度,有法可依

我国对互联网站实行市场准入和市场行为双重管理机制。2005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2007年12月我国广电总局发布《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要求从事互联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机构必须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或者办理备案手续,否则,不得从事互联网络视听服务活动。2009年12月,广电总局为完善网站守法运营意识,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以及营造互联网健康氛围,依法履行市场准入管理职责,坚决关闭了部分BT网站[7]。以浙江省工商局为例,该局重视网络市场监管,依托企业数字证书和工商基础业务数据库,探索工商部门现有市场准入登记、经济检查、市场规范等职能在网络市场中的延伸和拓展,并确认各类网络经营主体身份,培育扶持网络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网上交易市场运行秩序[8]。

4.4 第三方支付方式产生和完善是制度安排的产物

第三方支付平台是在商家与消费者之间建立一个公共的、可以信任的中介,它满足了电子商务中商家和消费者对信誉和安全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电子交易中欺诈行为的发生,消除了人们对于网上交易的疑虑。国内当前经营状况相对较好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企业主要基于支付网关模式和信用中介模式,优点十分突出,是当前所有可能的突破支付安全和交易信用双重问题中最理想的解决方案。但第三方支付平台从事资金吸存,且有大量资金沉淀,存在着一定的资金安全隐患方面的问题或支付风险问题;也可能会成为资金非法转移和套现的工具,带来一定的金融风险;同时,第三方支付服务涉及到支付结算账户和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突破了现有的一些特许经营的限制,对金融监管是一个挑战。

4.5 制定完善的网络消费法规,解决售后服务消费纠纷问题

有关网络消费的法规制度,是制度化发展成熟的产物和标志,因而是网络消费制度创新的核心内容。在网络消费过程中,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和求偿权等合法权益的事件屡有发生。因此,加强网络消费方面的立法,打击虚假信息,规范电子商务操作规程,保障网络消费安全是十分必要的。

总之,以政府制度供给为主,部门与行业规章制度为辅,完善对电子商务这种虚拟经济的监督与管理,筑起保障网络消费者消费安全的一道防火墙是当前必需要做的。

参考文献

[1]艾瑞咨询集团.http://www.iresearch.com.cn/html/consulting/online-shopping/Free-Classid-24-id-1137.html.

[2]何明升.网络消费:理论模型与行为分析[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1-2.

[3]卢现祥,朱巧玲.新制度经济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500-501.

[4]首个网上交易示范文本出台电子商务将迎来规范大考[DB/OL].http://www.legaldaily.com.cn/index-article/content/2009-12/10/content-2002907.htm.

[5]唐魁玉,尼世伟.基于电子商务的网络消费方式[J].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1).

[6]靳凤林,邵艳.网络伦理学的依据、内容与职责[J].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2).

[7]法律专家称广电总局关闭部分BT网站有法可依[DB/OL].中国信息产业网.http://www.cnii.com.cn/20080623/ca599734.htm.

3.安全 防火 规章制度 篇三

督查通报消除漏洞

自2008来,浏阳市国土资源局狠抓制度建设,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提高机关效能的若干规定》、《工作人员失责失误追究办法》等多项新规,并对30多项规章制度进行了统一汇编,从人员考勤、公车使用到办公、收费、财务管理再到具体的各项工作机制,巨细无靡。

在谈到为何要从制度入手下狠功夫时,浏阳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英定表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通过整章建制,强化执行,我们的目的是着力营造一种‘用规范的制度约束人、用健全的机制塑造人’的良好氛围”。

财务管理制度是最为核心的制度之一,浏阳市国土资源局制定并严格执行了《财务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其中,明确规定严格各项收费及代收税费的减免程序。凡涉及到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的收费,必须按上级收费文件规定收取,各执收科室、二级机构无权减免。该局为富裕浏阳财政、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所作的贡献功不可没。2011年,该局总收入比2010年增加8.3亿元,各项经济指标都创造了新的纪录,实现了新的历史突破。各项经济收入的大幅提升,与该局不断规范和完善财经制度是密不可分的。

通过把制度分解落实到每个人,实行“责任承包制”。《工作人员失责失误追究办法》针对不同科室、不同岗位,从共性和个性两部分,将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化整为零,全部细化到全系统干部职工个人。由于管理严格,工作细致,职责明确,分工具体,2011年,浏阳市局首次实现了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为零的突破。

为了加强对执行制度情况督查工作的领导,该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系统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工作。明确了督查小组、督查员的职责,要求定期、不定期地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督查。

王英定介绍,督查以土地出让、工程建设、财务管理、集体土地发证、公务车辆管理、物资采购、考勤纪律等问题多发易发的领域为重点。为了强化对国土资源所公务车辆使用情况的专项督查,办公室、人事科、监察室等科室在工作期间和非工作期间,有时甚至在半夜,走进大街小巷进行巡查。重点查处将公务车辆、执法巡查车辆停放在娱乐场所或非工作期间使用公务车辆、执法巡查车辆的行为。

据了解,在对基层国土资源所执法车辆停放检查中,督查小组共发现10个国土资源所(该市现有36个基层所)有违规停放现象,对连续两次违规停放的某国土资源所进行了扣压执法车辆半个月的处罚;共查处违反财经制度情况5起,及时责令当事人写出深刻检讨,对其年度个人考核均定为不合格,并在全系统通报批评,同时对3名国土资源所负责人进行了撤职处理。浏阳市局的督查动了真格,让制度真正得以有效执行。

群测群防免遭天灾

2011年6月4日晚上10点,浏阳市高坪镇杨潭村联络员反馈信息,该村高塘组廖宗清户房屋后山异常。当地国土资源所人员接到信息后,不顾暴雨赶赴实地查看并上报浏阳市局,市局命令撤出人员避让,并做好监测跟踪。几个小时以后,天空开始变亮,被安置在其他村民房屋避让的廖宗清提出返回家中清理一下日用品,免得财产受损,国土所工作人员意识到危险尚未解除,没有同意。早晨7时,随着一声巨响,廖宗清房屋后山山体突然向下倾泻,山体滑坡发生了,顿时房屋后墙迅速被冲毁,房屋部分垮塌,家俱被埋,整个房屋霎时扭曲变形。

这次滑坡体积约5000立方米,造成一栋房屋7间全部被毁,物品被埋,直接经济损失约20万元,然而所幸的是没有人员伤亡和失踪。

事后,在分析高坪镇此次暴雨诱发地质灾害的成功避让的因素时,其中重要的两点是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的建立和完善;预报预警体系的健全。

根据统计,从2005年至今,浏阳市没有发生一起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事故,共避免265起突发性地质灾害、涉及1500余人,减少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2009年,浏阳顺利通过全国首批地质灾害防治“十有县”验收。

地灾防治成功的原因与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的高度重视息息相关,由于浏阳地理位置独特,地形地貌以山地丘陵为主,地质条件复杂、地灾隐患点多,因此防治压力较大。湖南省、长沙市的主要领导多次前往浏阳视察调研。

而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多年实践,浏阳逐步形成了一整套符合实际,科学、系统、全面的地质灾害防治制度,被称为“十个一”和“十项制度”。“十个一”为:一个群测群防网络、一个防治规划和年度方案,一个应急预案和防灾预案、一个隐患点数据库、一个防治责任目标书、一个巡查监测日志、一个值班登记册、一个预报预警体系、一个应急处置台帐和“二个明白卡”、一个“险情通报书”登记。“十项制度”包括:宣传教育制度、汛期值班制度、调查排查和巡查监测制度、险情通报制度、督导督查制度、速报制度、预报预警制度、应急处置制度、地质环境评估备案制度和矿山地质环境备用金缴存制度。

浏阳的地灾防治工作一个特色是与气象部门联合开展的预报预警工作。由于离长沙市区较远,加上地理条件比较复杂特别,浏阳市局与气象部门联合,于2007年开始联手建设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系统。预报预警系统软件目前已被纳入浏阳市公共气象服务系统,成为公共气象服务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

系统把地质灾害易发区域自动监测网络及原有的浏阳市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网络综合起来,实现了国土、气象数据库信息共享,软件建设已达到省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系统水平。2007年至今,已先后建立了气象自动监测站8个,预报预警短信平台1个,电视预报预警播报平台1个,DAB气象卫星通讯预警广播4个,共发布预警信息65次25000余条。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系统的建设,完善了浏阳特殊的气象气候特点所带来的强降雨突发性防御措施,也开辟了基层地质环境管理部门的工作路径。在强降雨期间,通过采取手机短信、DAB卫星广播以及电话通知防治联络员等多种方式预警,并要求村级联络员对临山体而居的村民上户通知,确保万无一失。

4.厨房防火安全制度 篇四

1)、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厨房工作的开展及企业的经营正常有序,特制定以下制度:

1、厨房建立健全的安全责任管理人员机制。

2、厨师长要加强日常例行的安全检查外,每月要对厨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制订整改措施,及时解决或上报,因拖延不办而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现场安全检查员要督促厨房员工认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对违章作业和不规范操作人员有权制止和向上级反映。

4、厨房内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并指定专人管理,按时检查,经常维护,定期换药保证器材的完好有效。

5、厨房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有关电气设备、汽化设备、火源设施和用水设备的操作规范程序。严禁在不熟悉、没掌握或违章的情况下使用这些设备和设施。

6、厨房员工严禁在作业区内抽烟、喝酒,油锅加温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7、严禁员工在厨房作业区域内打闹,大声喧哗和跑动,保证厨房工作秩序。

8、员工由于不遵守餐厅安全管理制度而造成事故的,轻者按餐厅处罚条例处罚,重者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2)、厨房引起火灾的主要因素:

大量堆积易燃油脂,煤气炉未及时关闭,煤气漏气,电器设备未及时切断,电源或超负荷用电,炼油时无人值守等。、发现电气设备接头不牢或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修,修复后才能使用;

2、不能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3、各种电器设备在不用时或用完后切断电源。

4、易燃物贮藏应远离热源。

5、每天清洗净残油脂。

6、炒锅或炸炉不能超容量或超温度使用。

7、每天清洗干净炉罩炉灶,每周至少清洗一次抽油烟机滤网。

8、下班关闭完所有能源开关。

9、厨房消防措施齐全、有效。

10、全体人员掌握处理意外事故的最初控制方法和报警方法。

3)厨房安全管理结构图 备注﹕

1、厨房工作间安排紧凑﹐温度高﹐污染源多﹐容易造成食品的污染事故

2、有许多的火源﹑电源和机械设备﹐如果使用﹑防护不当﹐很容易发生火灾和伤害事故

3、厨房中湿度大﹐温度高﹐嗓音强﹐各岗位各为手工操作﹐所以一定要预防事故发生为先

4、厨房中这一系列事如果发生﹐则势必影响到厨房的生产和餐厅的声誉﹐所以厨房的安全管理是相当重要的。

5、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是善待员工的基本保障﹐因而也是我们厨房应有的管理目标。

4)食品卫生:

卫生“五四制”的内容是什么?

四不:采购员不进、保管员不收、厨师不做、服务员不卖腐烂变质的食品。四隔离:生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品药物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被换工作服。

5)食品卫生安全知识:

厨房的安全任务之一是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物﹐从而使食用者引起肠道传染病和其它急性病的总称。预防食物中毒的主要措施是﹕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清洁卫生。

(2)彻底消减厨房仓库和配餐间等地方的老鼠﹑蟑螂﹑苍蝇和蚊子。

(3)严禁采购﹑加工变质﹑腐败﹑微烂的肉类﹑奶类﹑水产﹑蔬菜等食品原料﹔禁止家禽类活物进入厨房。

(4)易腐食品应低温冷藏。隔夜食物大多数不宜再用﹐应作废弃处理。

(5)凡患有皮肤病﹑化脓性创伤﹑上呼吸道炎症﹑口腔病症﹐应禁止从事食品加工和食品供应工作。

(6)把好食品采购﹑验收关﹐防止有毒动物﹐如毒死病死动物﹑不新鲜鱼肉类﹑有毒植物和毒蘑菇﹑发芽土豆等进入厨房﹐以防止误食或由于加工不当而引起食物中毒。

(7)厨房中的非食用或非直接食用品和小苏打﹑去污粉﹑清洁剂﹑消毒剂﹑食品添加剂﹑发色剂﹑着色剂等﹐应分类专门贮藏﹐禁止与其它物品﹐特别是食品原料混装。(8)所有剧毒品(包括剎虫剂)禁止进入仓库和厨房。

(9)不用﹑不做不新鲜或已腐败变质的原料﹐不准出售腐败变质的菜点。

6)怎么样做好原料贮藏室的卫生工作?

要做好原料贮藏室的卫生工作,必须做到: 1.消灭蚊虫、鼠害。

2.防止误食药物。因库房窄小却需放灭鼠的药物,一定要食品与杂物分开,并放在下层,标上毒物标记。

3.要合理堆放,整洁美观。

4.通风良好,垫离地面,防霉防潮。

7)操作当中注意的安全事项:

厨房的安全任务之二是防止滑倒﹑碰撞﹑刀伤﹑烫伤﹑机械伤害等工伤的发生。①为了防止滑倒和碰撞事故应采取的措施是﹕

(1)随时清除地面和墙面的油、水渍、污物与垃圾,严格要求保持干燥清洁干燥。

(2)合理安排生产布局﹐使动线分明。生产作业线﹑垃圾清除线﹑餐具消毒洗涤和出品口传递线互不交叉﹐互不干扰﹐以防止人员碰撞和滑倒。

(3)消除所有放在线的障碍物。在通道﹑阶梯及拐弯处设置明显的标志。(4)厨房应有充足的照明。

②刀伤﹑汤伤和机械伤害的预防措施是﹕

(1)所有设备机制﹐操作人员必须严守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

(2)加强刀具管理﹐设置专用刀具柜和刀具架。上班时专人定点使用﹐下班后集中存放保管。

(3)炉灶操作人员在烹制﹑运送食品进程中﹐应避免直接接触高温炊具炉具。必要时﹐得戴上手套或用布巾隔热﹐以防烫伤﹑灼伤。(4)员工如已受到伤害﹐应立即送医院治疗﹐在伤口未愈之前﹐伤员不应与食品再有接触。

8)消防安全知识:

厨房的安全任务之三是预防火灾的措施﹕

(1)厨房的设计应符合消防规范﹐并需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

(2)加强火源管理。煤炉﹑煤气炉灶﹐电热源设备及电源控制应有专人负责﹐下班前﹐应将所有火源切断。

(3)随时清除油渍污物﹐将易燃物品置于远离火源的地方﹐厨房和仓库内应禁止吸烟。(4)必须对所有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对所有消防设施的检查﹐组织全体员工参加定期举办消防演习。

(5)未经厨房主管批准﹐禁止一切非厨房工作人员进入操作场所。

9)临危处理:

①生产进程中突然停电停水的处理方法﹕

(1)告诉厨房工作人员不要惊慌﹐用储备饮用水继续生产﹐迅速启动自备饮水机保证连续稳定地进行生产活动。

(2)注意煤气的安全使用﹐避免没有抽风系统产生高温而引起的火灾事 故发生。

(3)在高温环境下操作会发生呼吸困难和中暑等情况﹐操作人员应轮换着到室外呼吸新鲜空气。

(4)立刻通知外场领班﹐把厨房停电不能出的餐临时取消﹐(如烤﹑焗﹑炸的餐类)﹐向客人推销台式快餐和便于操作的餐类﹐以达到厨房出餐的速度和操 作上的便利。

(5)待过一段时间后﹐再接通电源﹐形成自然过度﹐既避免了停电可能引起贵宾惊慌﹐还能搏得顾客的好感和欢迎。

突然发现食品原料变质或不符合卫生标准这种情况多发生在夏季。原因是采购﹑储藏﹑加工方法不当或冰箱故障﹐再就是卫生管理不当﹐被食品检疫部门查出部分原材料不符合卫生标准。

A、如发现材料变质﹐要迅速组织检验﹐查明原因。凡可能影响宾客健康的食品原材料必须坚决停止使用﹐重新组织加工。经过消毒处理后可用的材料可降等级改作它用﹐以降低损失。

B、食品检疫部门发现不符合卫生标准原材料﹐要查明究竟是哪些项目不符合﹐根据检疫部门与食品检疫部门的联系﹐加强业务合作﹐切实搞好卫生安全管理。否则﹐造成大量罚款会严重影响饭店的经济利益和声誉。

10)消防措施(培训提问):

A`电路起火应怎么办?答:关闭电源→关闭抽风→使用灭火器→(严重的)人员疏散→打119 〖警告:未关电源前严禁用水〗

B`煤气管道起火应怎么办?答:关闭煤气总阀→关闭抽风→使用灭火器→(严重的)人员疏散→打119

5.银行安全防火制度 篇五

一、为加强我行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建立消防组织,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二、认真贯彻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相关条例。经常对员工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制定防火预案,定期进行防火演练。

三、购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具,做到专人管理,定位存放,按期更换,正确使用。各种消防设备和灭火工具不准损坏和挪用。

四、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火源、线路和电器的检查,发现漏洞、隐患及时解决,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五、不准在单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每台微机要配备专用灭火器材,办公区域严禁吸烟。

六、不准违反规定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生活工作用电要专人看管,用电不准超负荷。

七、严禁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电椅垫等禁用电器。

八、严禁使用不达标的电源线及不安全的电器。

九、严禁乱挂、乱扯电源线路,严禁线路裸露或安装在金属、水源和易燃物体上。

6.医院防火安全制度 篇六

一、坚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经常检查防火设施、器材,发现不安全因素及火险隐患及时排除。

二、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熟练掌握所配置的消防器材的性能、操作方法,定期检查、维修、保养所配消防器材,使之保持良好状态。

三、坚持月月检查,发现火险隐患,立即整改,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及时抢救扑灭。

四、熟悉所购进的易燃易爆物品的产地、性质、燃点、爆炸条件,加强保管,对所存管的易燃易爆物品,按照“标准要求”存放,不准乱放、不准混放。

7.安全 防火 规章制度 篇七

金融控股公司内部复杂的组织架构和控制关系, 特别是为提高效率而广泛采用的一体化的内部运作模式, 虽然极大地提升了金融控股公司应对财务风险方面的能力, 但其内部各部门之间、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和风险传递却很难避免, 并且容易导致风险进一步扩散。对风险传递进行有效控制, 是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控制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传递, 需要通过金融控股公司内部建立防火墙、自身加强内部控制和金融监管当局实施有效监管来实现。

本文重点讨论建立金融控股公司“防火墙”的问题, 以期通过成熟市场国家金融控股公司“防火墙”建设的经验, 构筑符合我国金融集团特点的“防火墙”。

1 金融控股公司主要的内部风险

1.1 内部关联交易风险。

内部的关联交易风险是金融控股公司最大的风险, 关联交易是传递金融风险的主要途径之一。这些关联交易常常伴随风险的转移与累积, 形成控股公司内的暴险, 从而危及整个公司的经营与稳健。通常金融控股公司内部的关联交易包括控股公司内部交易、内部资金和商品的互相划拨、互相担保和抵押、交叉持股、流动资产管理等。

1.2 内部利益冲突风险。

金融控股公司由于是跨行业、跨地区多种金融机构与金融业务的综合体, 在金融市场上同时担任多种角色, 如融资者、投资者、信息提供者等。这样, 当其考虑每一金融业务时, 就不可避免会产生牺牲其他业务的交易利益。“更有进者, 因集团整体经营之考量, 集团内成员反无法追求个别之最大利益, 甚或产生彼此竞争之情事亦非无可能。”这些冲突中有金融控股公司内部利益冲突和外部利益冲突之分。前者为集团公司内部成员之间利益冲突, 后者指金融集团成员与外部金融业务参与者 (诸如债权人、消费者、监理机构等) 之间的冲突。在这里仅分析内部利益冲突风险。正因为金融业务部门之间利益主体存在结构性、功能性差异, 所以利益关系的调整才不可避免会产生冲突。

1.3 垄断的风险。

金融控股公司凭借其具有的资金、规模、技术和人才等方面的协同优势, 较易发展成为规模较大、市场竞争力较强的机构, 拥有强大的经济实力。在实现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同时, 可能造成市场集中化程度的提高, 使得规模较小的金融机构缺乏竞争力, 进而退出市场, 从而在某一局部市场或者某些行业中削弱竞争, 甚至形成垄断, 取得垄断地位和垄断利润, 降低金融服务效率, 破坏公平的竞争环境。金融控股公司凭借其强大的市场力量还可能为其不正当竞争行为提供条件。在拥有足够市场力量的情况下, 金融控股公司控制下的金融机构可能拒绝向竞争对手的关联企业发放贷款, 也可能采取搭售行为, 即要求客户必须购买其关联企业的产品, 以作为获得信贷的条件等。

2 金融控股公司与风险传递

2.1 金融控股公司风险传递的特征

在金融控股公司内部, 风险的传递可能会使风险从公司内不受监管的企业转移到受监管的金融机构, 或出现风险在公司内金融机构间的相互转移, 这一过程就是风险传递。由于在风险传递过程中, 金融控股公司内部的各种金融业务风险具有叠加性, 风险传递会加重危及金融机构, 特别是银行的安全, 损害存款人和公众的利益, 并有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 甚至造成金融危机。

金融控股公司内部的风险传递往往表现出“雪球效应”的特征。例如投资银行业务发生亏损时, 金融控股公司为保持在金融市场上的信誉或评级, 就会以公司其他业务的资金予以援助。因为金融控股公司内部任何一个部分出现问题, 就会使整个市场对其他部分失去信心, 从而断绝资金来源, 影响金融控股公司的资金流动性, 甚至因此破产倒闭。

2.2 导致金融控股公司风险传递的原因

2.2.1 经济关联性

金融控股公司内部因复杂的持股关系和资金往来使得母子公司或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内部交易成为其经营策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或基本的财务运用杠杆。由于集团成员的利益相互影响, 内部交易不仅可能会夸大集团成员的利润和资产水平, 从而导致其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透明度大打折扣, 而且还极大地增加了进行内部交易的可能性。因此, 经济关联性的存在是风险在金融控股公司内部传递的一种必然。

2.2.2 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也是风险传递的一个重要原因。金融企业的客户与金融企业之间, 金融企业与监管当局之间, 金融企业相互之间都因双方在信息传递过程中主导地位的不同而处于信息不对称的状态。处于信息优势的一方倾向于利用这种优势冒险, 并很可能侵犯处于信息劣势一方的利益, 冒险行为加剧了风险的转移与传递。但这种风险传递并没有使风险得以分散, 而是使整个金融市场的信用状况恶化。信用是金融市场的命脉, 信用发生了危机, 将导致整个金融市场乃至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加剧。

2.2.3 信心辐射性

投资者信心是金融控股公司持续经营的外部环境条件, 也是金融交易顺利进行的基础。一旦投资者对金融控股公司某个子公司失去信心, 整个金融控股公司的信誉也就处于崩溃的边缘。根据羊群效应的理论, 当人们对资金决策的正确性没有把握时, 会效仿、跟随大多数人的决策, 他们认为既然大多数都这样行动, 那么采取这一行动决策的正确性当然比个人决策的正确几率高。在金融市场上, 人们行动也带有很强的从众色彩, 如果金融控股公司出现局部或个别危机征兆时, 人们寻求安全的心理会引导他们跟随大多数人的行为采取行动, 金融控股公司将面临突如其来的客户资源的流失和流动性风险。

2.3 金融控股公司风险传递的主要途径

一般来说, 风险传递的途径主要有两种。第一种途径是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可能会通过逆向交易的形式传递到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各成员机构。即使存在专门防范此类交易的法律, 相关监管部门也无法在所有的案件中对此加以防范, 因为监管者无法完全肯定某些交易是否处于对相关金融主体完全公平的条件下。例如, 监管者很难确定银行支付给控股公司的管理费用是否与其提供的服务相当。此外, 走投无路的控股公司管理者还可能强迫银行为了使破产的控股公司走出困境而明知故犯地进行违背银行法的交易。

风险传递的另一种途径是, 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各成员机构的风险通过内部交易或关联交易传递到金融控股公司或其他成员机构。这主要是因为人们往往将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成员机构和控股公司视为一体, 控股公司的财务困难可能导致人们对成员机构的信心丧失。

3 金融控股公司“防火墙”制度对风险传递的有效控制

3.1“防火墙”制度的内涵

从本质上看, 防火墙就是将不同业务单元产生的风险限制在各自业务领域内, 防止风险的传递和扩散, 避免某一金融机构的风险危及整个金融系统。在金融混业经营中, “防火墙”是指一种制度安排, 通过持股、业务、管理人员等方面的限制, 在母公司与附属公司机构之间以及附属机构相互之间设置屏障, 旨在隔断各种业务之间的风险传递, 以防止风险相互传染。通过这种安排, 在金融控股公司内部某一部门中的某些人掌握的信息不会直接或间接地被公司其他部门的人所掌握或利用。每一个部门的经营或决策都按照“道德准则”和“自由竞争”的原则制定和实施, 从而保证每一个部门不是依靠牺牲本部门或其他部门客户和股东的利益获得盈利。通过这种安排, 约束金融控股公司成员之间的内部交易, 控制风险在各金融机构之间传递。

“防火墙”制度, 按照运行机制, 一般可以分为法人防火墙和一般防火墙。法人防火墙是指利用法人有限责任的规定, 设置独立法人实体, 从事不同金融业务的经营, 以区隔各自风险传递的法律制度。一般防火墙是指从事不同金融业务的关联机构之间的信息流通、人事安排、业务联营以及资金融通的禁止或限制性制度。具体包括信息防火墙、人事防火墙、业务防火墙、资金防火墙等。

3.2 发达国家对“防火墙”的制度安排

1) 美国。美国1999年《金融服务业现代化法》中, 既有对法人防火墙的规定, 也有一般防火墙的安排, 主要涉及了对信息、业务、资金多方面的限制。首先, 《金融服务业现代化法》规定了法人防火墙, 要求银行应有一套政策及程序, 以确保银行分离与其金融子公司之间的企业识别及有限责任, 银行应有控制程序, 及时了解和管理金融子公司财务及作业风险, 以维护银行权益。其次, 《金融服务业现代化法》也规定了一般防火墙制度。例如信息防火墙, 即银行除依一般公认会计原则外, 任何公开财务报表应将前项规定金融子公司的资料分别披露于母银行的财务报表中。再如业务防火墙, 银行与其子公司交易适用联邦银行准备法中对银行与其关系企业的交易限制规定, 银行出售资产给子公司、提供劳务给子公司、巨剑错合资公司交易收取佣金、与第三者交易时等项交易, 交易条件应符合市场类似交易条件, 若市场无类似交易, 则应基于诚信原则。

2) 日本。日本“防火墙”制度安排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 主办银行防火墙措施, 银行与特定关系者或其特定关系者的企业顾客之间, 依照一般的交易条件, 不得从事不利于该银行的交易或行为, 这也是“独立当事者间交易原则”, 旨在防止利益冲突。第二, 信息交换的限制, 金融机构与证券子公司间原则上不得交换客户未公开信息, 只有经过客户书面同意的例外, 但须逐渐获取同意。第三, 董事兼职的限制, 银行控股公司的常务董事, 除经金融主管机关许可外, 不得兼任其他公司的常务董事。第四, 连结自有资本比率基准, 为确保银行经营的稳健性, 金融监理者可制定参考基准, 该基准就是银行控股公司依据银行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资产等, 判断银行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自有资本充实是否适当的基准。

从美国和日本防火墙制度安排来看, 他们都旨在设计一套将银行与证券业务予以分离的架构, 以防范银行部门与证券部门间风险相互波及, 并且维护银行经营的稳定性与安全性。具体来讲, 两者涉及到的规范都是银行控股公司与银行、证券子公司的交易行为, 以及业务、人事、信息的流通关系, 规范银行控股公司辖下银行子公司、证券子公司及其他类型子公司等之间的关系, 防范子公司间发生信息滥用、资金不正当流通、资产买卖、信用保证、子公司董事职位兼任等情况, 。

3.3 国际经验对我国构建“防火墙”制度的借鉴意义

1) “防火墙”制度法定化。作为原则性的规定, 由监管机构强制实施的法定防火墙是调整的基础。从国外的实践来看, 许多经济发达的国家已将“防火墙”制度作为法定要求。从中国金融业发展的实际状况和机构人员自律水平来看, “防火墙”机制若不作为法定要求并成为监管检查的重要内容, 就得不到金融业的足够重视, 再完美的制度设计也将流于形式。目前的问题主要是立法主体的问题, 因为金融控股公司是一个混合型的实体, 既涉及银行业, 也涉及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 甚至可能涉及其他实业, 从这个意义上说, 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都难以对其单独制定周严的“防火墙”制度要求。笔者认为, 在分业监管的体制下, 这一问题的解决有两套思路:一是由国务院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制定金融控股公司的有关规范, 包括关于“防火墙”机制的法定要求。二是由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以及央行联合发布部门规章, 公布对金融控股公司包括“防火墙”机制在内的法定要求。

2) “防火墙”制度设计应与我国金融集团实际发展水平相适应。“防火墙”制度应在防范利益冲突及风险传染与提升多样化经营的经济效率二者之间寻找一种平衡。“防火墙”的设计和实施是一种权衡和折中的产物, 过于宽松的防火墙不能防范金融综合经营的风险, 形同虚设。防火墙的设立应当保持一定的灵活性, 以适应经济的发展变化。“防火墙”太严太厚, 势必使金融集团内部正常的资金、信息、技术、人员交流受阻, 无法实现金融集团多样化经营的目标, 降低经营效率;“防火墙”太松太薄, 则会凸显利益冲突和风险传导的各种弊害, 危及金融集团的安全稳健经营。因此, 我国监管机构应在公平与效率之间寻求某种平衡, 根据本国国情创制适度的金融“防火墙”。我国的金融集团一般均是以独立法人从事某种金融业务, 因此“法人防火墙”所引发的风险并不显著, 问题主要集中“业务防火墙”的完善上。具体而言, 还应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 加强以下环节的“业务防火墙”建设:第一, 竞业禁止。如美国G-S法第32条规定银行与证券子公司之间不得有董事或职员的兼职现象;日本1996年修订的《证券交易法》第42条也禁止母子公司从事经常性业务的董事或职员在两公司中身兼二职。第二, 对关联交易条件和关联交易范围的限制。例如美国《联邦储备法》第23条A款从量 (交易额度上限) 与质 (担保品与交易额度的比率) 两方面限制联储成员银行与其附属证券机构的交易, 第23条B款则限制联储成员银行 (或其子公司) 在担任信托期间从关系企业购买证券或其他资产, 以及限制成员银行在承销期间购买其关系企业为主承销人的证券;日本《证券交易法》第50条规定, 除非交易行为经大藏大臣的批准, 银行与证券公司之间的交易条件应当和银行与其他客户正常的交易大体相同, 而且上述交易应当以不损害银行的稳健经营为原则。第三, 母子公司经营场所的限制。例如日本监管部门要求证券子公司不得与母公司设于同一幢建筑物内;证券子公司的分支机构若与母公司位于同一建筑物内, 必须分设于不同楼层且分设出入口等。

3) 明确“防火墙”制度的具体要求。从英美金融集团的实践来看, 一项有效的“防火墙”机制至少应满足如下一些条件:金融集团各部门应制订和散发正式的行为守则;集团内应设立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负责该守则的执行;上述专门机构与人员应定期、经常地监督、检查守则的执行情况;应确定可能存在严重利益冲突和信息泄露风险的重点防范部门, 备有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应对机构职员进行培训, 教育和警诫他们不得滥用或泄露内幕信息;应当制订跨部门信息流动的标准程序, 并严格遵照执行;应当对公司所有的交易、咨询及其他业务登记备案。

4) “防火墙”制度的建立应与金融监管同步。除了在建章立制环节上, “防火墙”制度的构建需要三大监管机构集思广益、通力合作之外, 在“防火墙”制度的具体执行环节, 也需要监管机构互通信息, 协调行动。我国三大监管机构已经开始有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的制度性安排, 如果能够将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与检查作为联席会议的常规议题, 并由此建立一整套监管合作和信息沟通的制度, 并责成派出监管机构进行相关项目的重点检查、监督或指导, 则可以用他律的手段监督自律的效果, 弥补自律的缺失, 并真正实现自律与他律的有机结合。

4 结语

通过“防火墙”的构筑, 对风险传递进行有效控制, 是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而“防火墙”的设置本身是一项极其具体、复杂的制度建设。发达国家的金融控股公司“防火墙”制度已经发展得较为完善、细致, 我国在构建“防火墙”制度的过程中, 不仅需要借鉴国际经验, 还要考虑到我国金融集团的发展现状及目前国内的金融监管水平。只有将两者结合起来, 才能构建符合我国金融集团特点的“防火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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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网络安全防火墙 篇八

对于儿童用户来说,网上的在线活动存在着很多危险。据调查:有60%以上的儿童和十几岁的少年网民每天都会上网聊天,四分之三的儿童愿意在线提供自己和家庭的信息以交换商品与服务,五分之一的儿童可能会成为网上不法分子的犯罪目标。由此可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势在必行。

你的密码安全吗?

设置足够长度的密码,最好使用大小写混合加数字。当然,这可要考考你的记忆力。

不要使用与自己相关的资料作为个人密码,如自己的生日,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门牌号,姓名简写,这样很容易被熟悉你的人猜出。

用英文单词做密码很不明智,如windows,hello,hongkong等等,如果要用,可以在后面加复数s,或者符号,这样可以减少被猜出的机会。

不要将所有的口令都设置为相同的,可以为每一种加上前缀或后缀。

将密码记在大脑以外的任何地方都是愚蠢的行为,特别是电脑里。

不要让Windows或者浏览器保存你任何形式的密码。因为*符号掩盖不了真实的密码,而且在这种情况下,Windows都会将密码以“弱智”的加密法储存在你电脑的某个文件里,懂得一些电脑知识的人很容易能找到它们。

冲浪必备安全常识

尽量不要下载个人站点的程序,因为这些程序有可能感染了病毒,或者带有后门。

不要随便将陌生人加入QQ好友列表,你知道,通过聊天窗口的攻击很常见。

陌生人的邮件附件通常充满危险,因为它可能是一段恶意代码(已经发现有的代码可以格式化你的硬盘),如果是可执行文件,可能是恶意后门工具。

在聊天室里,最好不要点开对方发来的网址,因为它有可能是窗口炸弹或者钓鱼网站,你的系统很可能因此而死机。最重要的是,不要在网上向任何机构或个人透露你的真实信息,比如姓名、家庭住址、电话等。

你有网友吗?

大家都是多年的小网虫了吧,各种聊天工具也一定运用熟练,我知道,你们中许多人还在论坛上小有名气,那么,你有网友吗?

即使你和网友们关系再好,也不要说出自己的真实姓名和地址、学校名称、家人信息等。虽然拒绝回答别人的问题可能让你尴尬,但是我相信如果你们是真诚的朋友,他一定会理解你的。

有冲动和网友会面吗?还是尽量避免吧,如非见面不可,最好约在人多的公共场合。真正的朋友,不会因为不见面而疏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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