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2024-10-18

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选15篇)

1.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篇一

镇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1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今年6月13日至20日是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根据国家及省、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1年食品安全宣传周的相关工作安排,为切实做好我镇食品安全宣传周工作,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经镇政府领导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人人关注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各村(居)委会、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深入普及《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大力宣传食品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强化监管措施,进一步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提升企业自律水平,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共同构筑食品安全防线。

二、活动时间:2011年6月13日—6月20日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期间,各村(居)委会和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活动,采取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展板、张贴标语、发布公益广告、辨别真伪食品和现场咨询等形式,在人群密集区域进行宣传。

(二)发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各村(居)委会和各相关部门要结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建设诚信XX,保障食品安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发布监管信息,宣传专项整治成果,曝光违法案例,形成整治声势。

(三)组织媒体开展专题报道活动。各村(居)委会和各相关部门要有计划地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政府信息平台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进展,集中报道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取得的成效。

(四)深入开展“六进”活动。各村(居)委会和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知识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农村、进家庭活动,以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贴近生活的宣传途径,着力构建政府、企业、行业组织、全民共同参与的全方位宣传教育网络,营造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村(居)委会和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科学安排,确保宣传周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各村(居)委会和各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深入基层,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讲食品安全知识。

(二)创新形式,构建机制。各村(居)委会和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探索新的宣传途径和宣传方式,如举办食品安全知识大课

堂,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公开日活动,发布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和信息等,进一步增强宣传工作的创造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主动协调,扩大声势。积极争取新闻宣传主管部门支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的作用,积极拓展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

(四)广泛发动,形成合力。要充分组织和动员各类食品企业、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及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营造政府统一领导、企业踊跃响应、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各村(居)委会和各相关部门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6月21日前将工作总结上报镇食安办。

附件:食品安全宣传用语

附件:

食品安全宣传用语

(1)人人关注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

(2)保障食品安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3)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4)以人为本,确保食品安全

(5)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6)关注食品安全,构建和谐XX

(7)群众利益无小事,食品安全是大事

(8)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创建绿色美好家园

(9)食品安全连万家,健康幸福你我他

(10)食品安全是金,百姓健康是福

2.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篇二

一、征稿对象

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教科研人员、教育管理者, 以及从事行政、后勤管理和图书馆、青少年宫等校外教育单位的教育工作者。

二、征稿范围

1. 有关教育改革、教育管理、素质教育、课堂教学、教学经验、教材教法、学法指导、师资队伍建设、德育工作、班主任工作、团队学生会工作、多媒体应用、特殊教育、幼儿教育等方面的优秀论文;

2. 有关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优秀教案、个案分析、教学点评、优秀课件等;

3. 有关教师辅导学生优秀作品, 包括学生的优秀作文、科技小发明、小制作和小论文等。

三、征稿要求

1. 所有参评论文要求“坚持以先进的教育思想为指导, 主题鲜明, 重点突出, 理论联系实际;既要有一定的理论认识, 又要有自己的实践、思考、研究和创新。”论文中所提出的问题对当前教育教学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和参考价值;论文题目要精练、简短、明确, 论点要集中、鲜明, 论据要充实、有据;文字表达要规范、简洁、流畅;字数以不超过3000字为宜。

2. 教师制作的优秀课件、案例, 要求文件大小不超过1 0 MB, 注明课件制作软件 (请采用幻灯片) 及“参赛作者信息” (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课件名称、课件创新点、教材版本、名称、年级、邮编等) 。

3. 教师辅导学生的优秀作品要求:参评作品须书写工整或打印;科技小发明和小制作等形式的作品, 需提供相应作品的照片若干张, 并配相关文字说明。作品须注明学生姓名、年级、辅导教师姓名、联系电话、单位、邮编等。

四、相关说明

1. 所有参评的论文、教案和课件一律不退, 请自留底稿, 严禁抄袭、剽窃, 文责自负。有条件者请采用电子邮件投稿, 每人限投1~2篇论文。

2. 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国家教师科研专项基金“十二五”规划重点课题组与相关杂志社共同聘请教育界资深专家组成评委会对所有参评的论文、教案和课件及时进行评审, 两周之内 (不含节假日) 通知作者是否获奖, 若在此期限内未收到任何答复者, 请与评审组电话联系。

3. 教师辅导学生的优秀作品, 可由学校集体组织进行参评, 各学校将符合本次征稿范围的作品经过初评后集中推荐到评委会, 对于学校将给予颁发集体荣誉奖。

4. 参评提交截止日期

第一批截止日期:2012年6月30日;

第二批截止日期:2012年12月31日。

五、评选办法

1. 将由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国家教师科研专项基金“十二五”规划重点课题组与相关杂志社共同聘请教育界资深专家组成评委会, 依据科学、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参评作品进行评审, 严格评审程序, 保证评审质量。获奖名单将分为两批于截稿日期结束一个月内公布在相关网站和教育杂志上, 届时请各位获奖的老师留意查看。

2. 所有来稿将由评委会严格认真评审后, 统一签发“获奖通知书”, 并告之相关事宜。

3. 本次论文、教案和课件评选活动将设立特等奖及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 由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国家教师科研专项基金“十二五”规划重点课题组与相关杂志社共同颁发获奖证书,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享有职称评定、业绩考核方面的优先权。

4. 对于教师辅导学生的优秀作品, 将根据参评作品的质量, 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各若干名。获奖者由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国家教师科研专项基金“十二五”规划重点课题组与相关杂志社共同向辅导教师、学生颁发获奖证书。

5. 为扩大活动规模与参评论文、教案和课件的质量, 对组织10篇以上参评作品的学校及个人, 评委会将向组织单位或个人颁发优秀组织奖。

6. 所有参评的获奖论文, 均可根据作者要求, 优先安排在《学园》、《中外教育研究》等国内权威杂志上公开发表。

本次评选活动, 主要是为了激发全国各级学校教师的写作热情, 本着鼓励、激励原则, 可由各级教科研部门或学校统一组织参加评选活动, 汇总后统一邮寄。

来稿请寄:北京市清华大学84-84信箱优秀论文评审组〈收〉

邮编:100084

联系电话:010-88904288 88909882

3.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篇三

入选理由 提出要通过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学生深刻领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深刻领会每个人的前途命运都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组织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是对广大职业院校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重要举措。

主要内容 组织开展“我的中国梦”征文大赛。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广大学生中组织开展以“我的中国梦”为主题的征文比赛。组织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宣讲。邀请党政领导、专家学者结合本地本校学生关注的思想理论热点问题,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解读“中国梦”的历史底蕴和时代内涵,宣讲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进程、辉煌成就、宝贵经验和前进方向,教育和引导学生全面准确地理解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大力推进“我的中国梦”主题校园文化建设。教育部继续组织2013年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评选,培育凝练并发布当代大学生核心价值观,组织开展以“我的中国梦”为主题的第10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着力推动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培养学生、凝聚学生、激励学生,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扎实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社会实践活动。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积极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大力宣传新时期学雷锋典型事迹。组织开展“最美中国”主题摄影及微电影创作大赛。各地各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要认真组织、精心筹划,继续在广大学生中开展“最美中国”主题摄影及微电影创作大赛。

4.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篇四

2012年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2012年6月是全国第十一个“安全生产月”,为了贯彻落实云南公司《关于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的文件精神,6月份公司积极开展“科学发展 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公司安委会着力强化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全员的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各项要素落实到位,推动全公司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确保实现全年安全目标的实现。为此公司安委会制定了“安全生产月”的活动实施方案,在6月1日~6月30日期间要求各部门认真组织落实,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现将活动实施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落实到位。

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安全月的活动方案。责成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制定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同时结合“致远杯”劳动竞赛的安全生产的内容,要求各部门对活动真正做到了责任明确,使广大职工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生产重要性和必要性,将认识转变为自觉行为融汇到日常工作中去,形成人人关系安全,安全关系人人的良好氛围。公司领导要求各生产车间、部室从《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出发,排查工作现场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通过落实整改,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二、围绕安全月活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落实

此次“安全月”活动分成四个阶段进行,活动时间为:2012年6月1日至6月30日。分四周进行第一周(6月1日至9日)为宣传活动阶段; 第二周(6

月10日至16日)为教育培训活动阶段; 第三周(6月17日至23日)为隐患排查、整改阶段; 第四周(6月24日至30)为应急演练阶段。

第一阶段,公司综合管理部在公司大门、电杆车间、电话线车间悬挂了“安全月”的活动主题标语。在显眼位臵粘贴了与劳动竞赛相关的公开栏的宣传材料,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在第二阶段的活动中,各部门、车间开展了内容多样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生产部召开部门安全会议传达“安全月”活动开展方案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从“禁止三违”、“做到三不”和“四不放过”等方面切实的提高一般员工的安全意识,使每个基层的员工都得到了教育和提高。市场部等部门结合本部门安全教育的特点,以召开部门会议的形式,使各岗位的员工都受到教育,安全意识得到提升。第三阶段,公司安委会重点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对各部门、车间的安全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细致的检查,检查了安全会议记录、台账和各部门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并与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员工进行了交流,对责任书中的内容进行了问询。第四阶段,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要求各部门对公司《应急处臵预案》进行了学习,针对本次应急预案的模拟演练方案,对现场的管理人员进行了问询,就如何上报安全事故、如何进行现场急救和如何进行善后处理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三、以安全月为契机,实实在在解决安全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安委会分别于6月15日和6月29日组织了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对公司厂区内的危险源点、隐患点进行了排查。主要排查了公司门卫值班室内的监控系统、电杆车间生产现场的佩戴安全帽及护具的情况、锅炉房设备、电话线生产现场和吊车设备等。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参见附表。

通过本次活动的开展,在公司上下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提高了广大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心,安全

生产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等意识已经逐渐成为人们的普遍共识,各生产车间在开展工作中考虑安全问题的意识明显增强,各项安全措施也得到进一步落实。

201

2抄报:中通服 云南公司

抄送:公司领导、公司工会

抄发:公司各部室,车间、保山分公司、临沧分公司

年6月30日

附件:

5.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篇五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12年税收宣传工作 和开展第21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冀国税发[2012]46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省局机关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12年税收宣传工作和开展第21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国税发[2012]1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为进一步开展好今年的税收宣传工作和税收宣传月活动,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组织好税收宣传月活动

今年的税收宣传月活动按照总局要求,仍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各市局要科学筹划,精心组织,确保税收宣传月活动顺利开展。一是精心组织筹划,形成宣传声势。各市局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汇报税收宣传月的部署,取得地方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加强与地税系统的联系,共同组织群众广泛参与,形成宣传合力,壮大宣传声势,增强税收宣传的社会影响力。二是注重宣传实效,提高活动质量。要从提高社会税收法治意识和纳税遵从度出发,坚持“三贴进”,使税收宣传更好地体现时代性和群众性,突出宣传重点,打造宣传精品,提高活动质量,切实增进社会各界和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理解支持。三是结合当地实际,创新内容载体。要结合总局要求和地方实际,注重发挥当地经济、社会、文化方面的地域性资源优势,创新宣传内容和载体,把时代精神、税务特点与地域特色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开展一批创新型宣传活动项目,努力形成有鲜明地方特色的税收文化。

在今年的税收宣传月活动中,省局将着力开展好以下几项活动:

(一)组织全省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与邯郸市局联合举行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邀请当地政府领导和有关新闻媒体参加,隆重表彰诚信纳税企业,进一步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开展“河北省国税局长谈‘税收·发展·民生’在线访谈”活动。按照总局要求,省局将在3月29日上午通过河北省政府门户网站举办“河北省国税

局长谈‘税收·发展·民生’在线访谈”活动。

(三)组织“我身边的好税官”评选活动。按照总局要求,在全省国税系统开展“我身边的好税官”评选活动,各市局要积极参加推选活动。

(四)组织税收好新闻和税收评论文章征集活动。按照总局要求,省局将组织全省税收好新闻和税收评论文章征集活动。各市局要推荐精品文章,力争在总局的评选活动中获得较好名次。

(五)组织税收动漫、公益广告和漫画的征集活动。省局将面向社会征集动漫、漫画和公益广告作品。各市局要利用各地优势资源,积极做好作品的征集活动。

(六)开展“百家媒体话税收”活动。省局与河北电台、河北电视台等省级新闻媒体合作,以刊登公益广告、播放公益短片等形式扩大宣传的影响面。各市局、县(区)局要积极与当地电台、电视台合作,播放宣传片和公益广告,形成百家媒体话税收的强大宣传声势。

(七)开展“千家企业问需求”活动。组织税务干部深入到一千家纳税骨干企业宣传最新税收法规、税收优惠政策,征求对税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拉近税企距离,和谐税企关系。

(八)召开“大企业税收遵从协议签署仪式暨税企座谈会”。邀请我省纳税大户签署税收遵从协议,向社会发出“依法诚信纳税”的倡议,并就优化纳税环境、支持企业发展与参会企业进行座谈。

二、做好税收宣传工作

今年全国税收宣传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央宣传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各项部署,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围绕营造良好的税收工作舆论氛围这一中心任务,加强税收新闻宣传,加强涉税舆情引导,加强税务形象宣传,加强税收法制宣传,加强宣传能力建设,着力提高税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激发广大税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增进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理解支持,为促进税收工作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各市局在具体工作中要按照总局要求,认真把握好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坚持做好统筹结合和切实改变工作作风三个原则,具体开展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税收新闻宣传。要突出税收新闻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影响力,围绕中心工作,采取多种形式,积极主动地发起新闻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各项重点工作和税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切实提高社会各界对新出台税收政策和工作措施的理解支持。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要按照税务总局规定,严格落实“三同步”机制,确保税收政策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及时性。

(二)加强涉税舆情引导管理。要以建立科学严密的长效机制为抓手,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充实力量、强化手段,切实提高舆情引导、应对和源头防范的能力。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责任机制;做好舆情的分析研判,加强舆论引导工作;科学制定舆情应对预案,切实提高对舆情的掌握和应对能力;要关口前移,畅通纳税人的诉求渠道。

(三)加强税务部门形象宣传。要以“我身边的好税官”推选宣传活动为载体,推选先进典型。充分运用各地主流媒体等多种途径,深入广泛地宣传典型人物的先进事迹,弘扬国税部门核心价值理念,树立良好的公共形象。

(四)加强税收法制宣传。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传播形式和平台,增强税收宣传的大众化。进一步加强各级税务机关门户网站建设和办税服务厅建设,充分发挥它们在普法宣传中的载体作用。认真落实全国“六五”普法规划,继续做好税收法律知识的“六进”活动。

(五)加强宣传能力建设。要加强对税收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和强化税收宣传的组织协调机制、经费保障机制、激励考核机制、资源共享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加强对新闻宣传工作的指导培训,切实加强税收宣传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增强责任意识,努力提高宣传工作能力和水平。

各市局要在年底前向省局办公室报送全年税收宣传工作和宣传月总结,推荐1-2个优秀创新项目并附文字说明和音像图片资料。相关资料请通过信息传递系统报送至“办公室/部门公共目录/网站”文件夹下,联系人:王威、靳小鹏,联系电话:0311-88625614。

6.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篇六

今年6月25日是第16个全国“土地日”,也是《土地管理法》颁布20周年纪念日。通过向社会广泛征集今年全国“土地日”宣传主题、宣传口号,经在应征的14500多条主题、15万多条口号中评选,确定今年全国“土地日”的宣传主题为:依法合理用地,促进科学发展,宣传口号20条(附后)。5月25日,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已向社会进行发布。

请各地结合实际,紧扣主题,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的主要内容、基本精神,以及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对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构建和谐社会、提高我国土地管理和土地节约利用水平等所具有的重要意义和产生的深远影响。宣传我国的土地资源国情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同时,加强对国土资源积极参与宏观调控措施的宣传。还要宣传公开查处的土地违法案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要加强策划,注重创新,精心组织开展一些有特色、有影响、有实效的宣传活动,壮大声势,吸引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加强新闻宣传,形成多种媒体共同参与、各展所长的宣传强势,使“依法合理用地,促进科学发展”不断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依法管地用地的浓厚氛围,促进落实科学发展观。

附件:第16个全国“土地日”宣传口号

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

第16个全国“土地日”宣传口号

1.纪念《土地管理法》颁布二十周年

2.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3.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

4.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乱占耕地现象

5.以依法用地为荣,以违法占地为耻

6.坚持科学发展观,珍惜每一寸土地

7.科学规划,合理用地

8.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9.保护耕地是国策,合理用地是职责

10.严把土地供应闸门,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11.严格土地执法,规范土地市场

12.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13.统筹规划各类土地,支持新农村建设

14.依法土地登记,维护合法权益

15.国土资源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

16.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

17.土地整理,利国惠民

18.珍惜土地资源,构建和谐社会

19.严格执行土地计划,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7.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篇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的统一部署,2012年4月以来,全国集中开展了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继续深化“打非治违”行动,强化基础建设,在预防和治本上狠下功夫,发动和组织广大职工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隐患排查治理,引导职工在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发挥主力军作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于2013年5月至8月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知识竞赛活动(以下简称“竞赛”),并作为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

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会组织、煤矿安监机构及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安全生产月”活动和本单位实际,积极参与,统一协调,精心部署,大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委会

本次竞赛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办、《劳动保护》杂志社承办。为保证本次竞赛顺利进行,本次竞赛设立组委会,组委会设置如下:

主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杨元元

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鸣起

副主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支同祥

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保护部部长王俊治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宣教中心主任裴文田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院长吴宗之

秘书长:《劳动保护》杂志社社长、总编张力娜

副秘书长: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处长赵歌今

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保护部处长李跃平

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劳动保护》杂志社。

二、活动形式

竞赛命题主要参考竞赛组委会组织专家编写的《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知识读本》,该资料以《劳动保护》杂志增刊形式出版,试题刊登在2013年第5期《劳动保护》杂志(2013年5月1日出版)上,并同时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www.chinasafety.gov.cn)、全国总工会网站(http://www.acftu.org)、易安网(www.esafety.cn)公布。参赛者可直接从上述网站下载试题。参赛单位如需《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知识读本》和较多试卷,可以直接与《劳动保护》杂志社联系。

竞赛采用笔答形式。答题具体要求见试卷。请参赛单位将答题卡收集后统一寄至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答题卡收集截止日期为2013年8月31日。

三、奖项及奖励方式

本次竞赛设个人奖、优胜单位奖、优秀组织者奖三个奖项。竞赛获奖名单将由竞赛活动主办单位公布,同时在2013年第12期《劳动保护》杂志、《现代职业安全》杂志,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中华全国总工会网站和易安网上公布。2013年11月将召开竞赛活动总结颁奖大会,届时将邀请竞赛获奖单位代表到会领奖。

本次竞赛设个人奖、优胜单位奖、优秀组织者奖三个奖项。

(一)个人奖。

从所有正确答卷中抽取确定。设一等奖10名,每人奖金2000元;二等奖30名,每人奖金1000元;三等奖50名,每人奖金500元。

(二)优胜单位奖。

根据参赛单位对竞赛活动的组织情况及参赛人员答卷的综合成绩、参赛人数评选确定。设350名,颁发证书和奖牌。

(三)优秀组织者奖。

从优胜单位竞赛组织人员中评选确定。设100名,颁发优秀组织者证书。

四、其他要求

(一)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总工会和各驻地煤矿安监机构要按照竞赛活动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实际,层层动员、广泛组织社会公众和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以及本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竞赛活动。

(二)各有关中央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全面动员、积极组织员工参加竞赛活动。

(三)各地区、各单位还可以结合这次竞赛,在本地区、本系统和本企业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打非治违”宣传活动。

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2号欧陆大厦B座九层《劳动保护》杂志社,邮编:100101。

联系人:高玲、张艳梅

联系电话:010-84850736, 84851376,

84850136-919、923, 84850936(传真)

电子邮箱:esafetyyc@163.com

8.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篇八

国税发[2011]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税务总局决定,2011年4月继续组织开展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继续以“税收?发展?民生”作为全国税收宣传月的主题。经过近几年的宣传,“税收?发展?民生”已经在全社会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和一定的品牌效应。第2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继续沿用这一主题,深入宣传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的性质,深入宣传税收在筹集国家财政收入、调控经济和调节分配、改善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各地可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在这一主题下确定副题,以增强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针对性和吸引力。

二、加强活动策划,丰富税收宣传月活动内容。税收宣传月期间,税务总局将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主要有:举办纪念税收宣传月20周年座谈会,并在相关媒体进行专题报道;税务总局领导在重要媒体发表署名文章;与央视合作,播出系列专访、公益片和宣传片;向全社会推出全国十大优秀税务工作者;开展形式多样的网上宣传活动;部署开展全国税法动漫大赛等一系列活动。

各地可围绕纪念宣传月活动20周年,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网络征集、策划会等方式,广泛征求纳税人、基层单位、主流媒体及社会各界对开展税收宣传活动的建议。要进一步拓宽视野,学习其他党政部门、大型企业开展宣传活动的先进经验,不断开拓思路。要按照上级部署,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形成系统的工作计划和操作方案,推陈出新,确保税收宣传月活动深入推进。

三、加强协调配合,争取多方支持。各地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税收宣传月活动,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汇报全国税收宣传月的部署,取得地方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要广泛借助各类新闻宣传媒体的力量,特别是发挥网络媒体辐射面广、渗透力强的优势,进一步扩大税收宣传月的影响。各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要加强联系、互通信息、注重协调,在开展重要活动项目、发布户外及电视公益广告等方面大力合作,形成税收宣传的合力。各级税务机关内设职能机构特别是承担有日常宣传任务的纳税服务、国际税收等部门,要紧紧围绕税收宣传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落实各项税收宣传任务。各地还要广泛发动和组织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参与税收宣传,确保税收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四、及时做好信息交流和工作总结。宣传月期间,税务总局办公厅将通过《税务简报》编发“2011年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专辑”,摘发各地税收宣传月活动动态、经验,加强税收宣传信息交流。宣传月结束后,税务总局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通报。请各地于2011年6月30日前,将宣传月工作总结及1-2个优秀创新活动项目报送税务总局办公厅(新闻宣传办公室),项目要有相应的文字说明和音像资料。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税收宣传工作,准确把握和引导舆论导向,意义十分重大。各级税务机关要在抓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基础上,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用重点宣传项目推动日常税收宣传工作。要围绕中心工作,加大对重大宏观税收决策部署、新出台税收政策、税收职能作用以及税收典型的宣传报道;要加快建立税收舆情

监测、分析与引导机制,完善税收网络评论员队伍,努力提升引导涉税舆论的水平;要巩固传统税收宣传项目,抓好已有成果的推广利用,并在现有的基础上推陈出新,积极打造税收宣传品牌;要进一步加大税收法制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六五”普法教育,积极营造有利于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社会舆论氛围。

附件:1.2011年税收宣传月税务总局宣传活动安排.doc

http:///n8136506/n8136593/n8137537/n8138502/n10655342.files/n10655441.doc

2.税收宣传标语口号.doc

http:///n8136506/n8136593/n8137537/n8138502/n10655342.files/n10655450.doc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1

2011年税收宣传月税务总局宣传活动安排

1.3月31日,税务总局召开纪念税收宣传月20周年座谈会,并在相关媒体进行20周年专题报道。

2.局领导对外发表署名文章。

3.对全国十大优秀税务工作者进行集中宣传报道。

4.制作播放电视专题节目:

(1)在央视播放并制作盘带下发各省播放17集动漫宣传片《煲太茶餐厅-正确使用发票》。

(2)在央视新闻调查播出《打击假发票行动》专题采访,同时各主要媒体播出发票打假案例。

(3)在央视播出税收公益短片,各地税务机关联系当地电视台同步播出相关公益广告片,形成全国联动的宣传声势。

5.部署开展税法动漫大赛、税收短信征集、税收公益广告征集、税收征文、税收漫画大赛等活动。

6.与多个媒体合作开展个人所得税、发票使用和管理、依法行政、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等知识竞赛活动。

附件2

税收宣传标语口号

1.税收?发展?民生

2.为国聚财,为民收税

3.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

4.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

5.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6.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执法

7.履行法律义务,依法诚信纳税

9.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篇九

华能陕生„2012‟3号

关于深入开展2012“反违章”年活动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集团公司、陕西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扩大会议精神,扎实有效开展反违章活动,公司决定将2012年定为“反违章”年。要求各单位建立反违章长效机制,制定2012“反违章”年活动方案,并以“反违章”年活动为契机,全面深入地开展2012“反违章年”活动,确保公司本质安全水平得到有效提高。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全面、细致地部署“反违章”年活动。厂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参与,给反违章工作始终注入动力;各部门(分场)、班组要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使反违章行动始终形成合力;安全监督网络各级人员要不断完善措施制度、创新思维,使反违章工作始终充满活力;各级人员要提高思想认识,掌握安全技术,规范作业行为,使反违章工作最终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要建立违章类型库、设臵违章安全红线和安全行为禁令。对各类违章应根据违章性质和可能危害后果的严重程度,实行分类考核管理。对越红线、违反禁令和构成一类违章的本厂人员和长期维保人员要进行下岗再教育(对短期外包人员直接辞退),对二、三类违章按制度进行考核。

3.要建立违章“黑名单”库。对违反安全红线、违章禁令和构成一类违章的人员及所在班组要列入违章黑名单。凡进入黑名单的个人和班组不能参与评优评先,个人不得进行岗位晋级。

4.应设立反违章专项奖励基金,制定《安全生产专项奖管理标准》、《安全生产奖惩考核标准》,不断加强激励和惩治手段,做到“奖的动心,罚的痛心”。

5.将反违章管理前移至班组,开展创建“无违章班组”活动,制定创建无违章班组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通过开展创建“无违章班组”活动加强班组的反违章管理力度,使班组成为反违章的前沿阵地,彻底消除班组作业过程中的违章行为。同时要将“无违章班组”作为班组评先、评优的前提条件。

6.要建立有效的违章再教育机制,由安监部门负责培训教育,对于下岗再教育的人员要做好后续培训教育,使违章人员的思想意识和安全技能达到制度的要求,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7.公司将各单位反违章工作开展成效纳入月度考核,安生部将定期对各单位反违章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考核通报。各单位要在每月3日前上报反违章月报及总结(格式见附件),12月25日前上报“反违章”年活动总结。

8.各单位要做好“反违章”年活动的宣传工作,营造“反违章”年活动氛围。要将宣传工作深入到位,尤其要深入到安全技术、安全意识薄弱的单位、人群。

9.各级安全管理部门要重视思想教育,在部门、班组中营造一种温馨、和谐、友好的氛围,使人人相互尊重、相互关心、相互帮助,从而有效抑制违章心理。

10.检修公司要积极探索反违章管理,利用“反违章”年活动契机针对承运、承修的特点,认真研究建立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模式,细化安全管理,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好“反违章”年活动的各项举措。

11.公司提倡各单位进行公司内部反违章活动交流学习,鼓励各单位向集团公司反违章典型企业调研学习,使本单位乃至陕西公司的反违章工作上一个全新的台阶。

附件:1.华能陕西公司违章现象月度统计表

2.华能陕西公司反违章工作月度报表 3.华能陕西公司反违章月度工作总结格式

二○一二年二月三日

2012年2月10日印 印制:6份 华能陕西发电有限公司经理工作部 拟稿:李胜虎

10.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篇十

2016年6月14日,国务院食安办联合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中国保监会、国家粮食局、全国妇联、中国科协、中国铁路总公司等17部门,在京正式启动2016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来自有关部委、行业企业、科研机构、新闻媒体等500多名各界代表,围绕“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的主题,从不同角度进行了主题演讲和热烈讨论。在启动仪式上,农业部、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现场公布了近期对食品、农产品、进出口食品的抽检检测信息及不合格产品企业名单,突出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鲜明态度,推动食品安全监管进入全程控制、预防为主、透明公开的新工作常态。有关食品安全专家和媒体代表用TED演讲模式,就食品安全谣言的产生、传播进行了形象的展示。中国记协在现场发布了媒体从业倡议,倡议媒体从业者应牢记为民服务宗旨,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在报道食品安全时应客观、真实、准确。宣传周期间,有关部委将以每天举办一个“部委主题日”的形式,先后开展法律法规宣讲、道德诚信教育、科学知识普及、科技成果展示等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其中,将举办为期一个月的第二届食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知识竞赛内容涵盖食品安全常识、乳制品、婴幼儿食品、肉制品等22个专项领域。通过寓教于赛、以奖促学的方式,鼓励公众关注食品安全知识、远离谣言误区;举行食品安全超市行活动,在全国多家餐饮商超连锁门店张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海报,在超市食品区价签条上插入科普知识卡片,每个货架不少于10张知识卡。举办首届中国食品消费者论坛和中国互联网+食品安全高峰论坛,新食局公开课、媒体训练营、创意科普及新媒体运营工坊等活动,加强学术界、传媒界和公众之间的交流,提升食品安全科普作品的传播力,倡导科学有效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11.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篇十一

各系(部)、各班:

2008年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为激励广大应届本科、大(中)专毕业生报名应征热情,经萍乡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研究决定,在全市各普通高等院校开展一次宣传咨询活动。现将我院开展征兵宣传咨询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08年10月20日上午9:00开始,利用1天时间在学院行政办公楼前的樟树林中开展征兵宣传咨询活动。

二、内容、方式

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开展宣传咨询活动。主要内容为2008年征兵有关政策规定。宣传单由安源区征兵办公室负责印制,内容由市征兵办负责提供。届时将有市、区两级征兵办及学院学生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接受学生的咨询。

三、要求

1、各系(部)要利用10月19日晚上的班主任(辅导员)例会进行工作布置,各班班主任(辅导员)要利用10月19日晚上班团活动的时间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2、学院号召全体同学利用下课中途休息及自习课的时间到咨询地点感受活动的氛围并积极签名,确保活动效果。

3、各位符合应征条件的同学,尤其是2006年取得正式大专学籍将于2009年毕业的同学(含2004年入学的五年一贯制高职学生)更要抓住机遇,积极参加咨询活动并踊跃在咨询地点预报名。

四、有关说明

1、萍乡市征兵办公室及安源区征兵办公室高度重视此次宣传咨询活动,进行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2、市军分区政治部和市征兵办届时将派出人员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组织市直新闻单位进行报道。

学生工作处

二00八年十月十八日

第1页,共6页

大学生应征入伍指南

全体高校应征大学生:

你们好!

一年一度的征兵工作即将开始了。在此,我们谨向关心支持征兵工作的各级各类高等院校致以衷心的感谢!向响应祖国号召积极应征的广大莘莘学子致以崇高的敬意!下面将大学生应征的有关问题向你们做个介绍:

一、征集对象范围和相关身体条件

征集对象:2008年年满18至22岁,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院校2008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各级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就读的在校男性大学生,本人自愿,均可应征入伍。在校大学生入伍征集主体对象为完成专业课程后,参加实习至2009年毕业的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院校学生以及2008年入学的学生。

基本身体条件:身高162厘米以上,右眼裸视不低于4.6,左眼裸视不低于4.5。

二、征集程序和办法

l、报名。几符合条件的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根据本人自愿,均可在所在学校武装部(未设武装部的高校则在学生工作处报名应征)和学校户籍所在地武装部报名应征。

2、体检。在校大学生参加征兵办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时,验两证一表一照,即:身份证、学生证、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学生本人照片。

3、政审。主要由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公安部门负责,学校保卫部门具体承力。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政治审查工作,由原籍所在地县(市、区)公安部门负责。

三、征集的相关政策和奖惩规定

1、入伍前的“优先征集”政策。征兵时,各级兵役机关将为各级各类高校征集对象提供“绿色通道”:实行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简化办事程序。报名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征兵体检前5天,县级兵役机关要逐一通知预征对象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入伍。

2、服役期间的有关就学政策。1.妥善安排学业,在校大学生入伍前,学校应尽可能安排他们参加本学期所学课程的考试,也可以根据平时的学习情况,对本学期所学课程免试,直接确定成绩和学分,并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一年内。对已经修完规定课程或已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可准予毕业,发给其毕业证书。在校大学生入伍后,有条件的可以参加原学校组织的函授或自学专业课程,经部队团级单位批准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2008年入学的学生入伍后,就由读学校保留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2.适当减免学费。在校大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已交学杂费的剩余部分,根据本人自愿,由学校退还本人,或由学校负责管理。退出现役后复学,其家庭经济困难的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对荣立一次三等功奖励的,复学后按不低于50%的标准减免学费;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3.退役后的复学。2008年入学的学生入伍后,原就读学校保留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对原就读学校撤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转入同等学历相关专业高等学校复学;原所学专业撤销的,由学校安排转入其他专业复学;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对专科升本科、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进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属独立设置的专科学校的专科生,由学校报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

3、入伍后培养使用问题。兵役机关在确定在校大学生入伍的去向时,要尽可能将他们安排到要求文化程度高、专业复杂、技术性强的部队服役,发挥他们的优势和专长,满足部队建设需要。对表现优秀的大学生士兵,在学技术、选取士官、报考军校、直接提升军官等方面优先安排。对退伍后复学的大学生,如本人自愿,且符合相关条件,在校学习期间应优先选拔为国防生或毕业后直接接收补充军队干部队伍。取得全日制高校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大学生入伍,当兵两年后可直接提干成为军官。

4、服役期间优抚安置和有关工资补助问题。对批准入伍的在校大学生:服役期间,部队每月发给200元以上的津贴费,伙食费每月450元以上。义务兵服役满两年后,如果部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由义务兵转为士官。士官实行的是工资制,一级士官每月发给1300元以上,二级士官每月发给1700元以上,三级士官每月发给1900元以上的工资。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并由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义务兵家属优待的规定给予优待。退出现役后,不愿复学的大学生,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负责接收,并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安置工作。据统计,大学生义务兵服役两年,享受的津贴费、伙食费、服装费、退伍补助和优待金累计15200多元,平均每月所得超过660元;大学生义务兵如果退伍后选择货币化安置,则平均每月所得超过1480元。入伍大学生一期士官服役期间,工资加住房补贴等项收入,5年间平均每月所得超过1850元;如果退伍后选择选择货币化安置,平均每月所得超过2240元。大学生二期士官服役期间,8年间平均每月所得超过2620元;大学生二期士官服役期满,选择货币化安置,平均每月所得超过3000元。目前,我省社会青年务工收入,没有专业技术的,月收入800元左右,有技术特长的,月收入1200元左右。

5、奖惩规定。今年省征兵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为鼓励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从2008年开始征集入伍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义务兵退役后,报考公务员时,其2年服役期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同时,为维护兵役法规的严肃性,在对违反兵役法规行为,严格按照《兵役法》和《江西省征兵工作条例》进行处理的基础上,对应征公民到部队因拒服兵役导致退兵的,应征公民在接受经济处罚的同时,不得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是预备党员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是党员的开除党籍;两年内不得录用为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不得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不得出国、出境或者升学。

莘莘学子们,部队是座火热的大熔炉,无数优秀青年投身火热军营,经过严格的训练,正规的培养,实现了人生理想、人生价值,涌现出一批又一批英雄和模范,成长为一个又一个功臣和对祖国建设有用之才。新世纪新阶段,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为广大有志青年提供了成长成才的良好机遇,拓展了施展才华的广阔舞台。希望广大适龄学子们踊跃参军报国,自觉接受祖国的挑选,立志军营建功立业,为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实观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应有的贡献!

萍乡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00八年十月十七日

2008年征兵知识宣传传单

1、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今年征兵对象主体从农村青年,城镇待业青年,调整为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这是适应我国国民教育资源发展变化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从源头上提高兵员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今冬征兵工作的重要特点。

2、征集对象和范围。征集的主体对象为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院校2008年应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同等学历的,优先征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各级各类院校本科、大专、高中院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至2009年毕业的,本人自愿并且符合条件的,可批准入伍,依法应当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并且符合条件,可批准入伍,但尽量征集2008年入学的学生,原就读学校按关规定保留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

3、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08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生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2岁:女青年为2008年年满17至19岁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女青年和2008年应届高中毕业的男青年入伍。

4、征集办法。①已毕业离校的毕业生,应将户口迂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②已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参加实习至2009年毕业的学生,可在高校所在地县级征兵办报名应征;③2008年考取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学生办理入学手续后,选择参军的,在高校所在地县级征兵办报名就应征。

5、对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的优先政策:一是优先报名应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报名由县级征兵办直接办理。征兵报名前10日,县级征兵办要逐一通知其报名时间、地点、注意事

项等。外地就读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本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以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征兵办报名应征,当地征兵办应当优先受理,及时安排。二是优先体检政审。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体检由县级征兵办直接办理,征兵体检前5日,县级征兵办逐一通知其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外地就读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征兵办报名的,本人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在征兵体检时间内报名,县级征兵办要全部安排上站体检。三是优先审批定兵。县级征兵办召开定兵会议时,要安排教育部门和院校有关人员参加,审批定兵时,应当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入伍,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定兵后,再批准其他合格人员入伍。四是优先安排使用。在安排兵员去向时,县级征兵办要根据应届毕业生的学历、专业和个人特长,充分考虑教育部门、学校和本人意愿,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

6、优待安置。应届毕业生入伍、退役后的优待安置工作,在落实好现行优待政策的同时,可针对应届毕业生文化基础好、综合素质强和有一定专长的特点,创造性地做好退役安置工作。①对征集的普通本科、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退役后,由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予以安置;②对征集的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仍按照城乡有别的相应政策予以安置;③对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参加实习的翌年毕业生和已考取全日制高等学校并办理入学手续的在校大学生,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2002]参联字1号)有关规定执行。

萍乡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12.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篇十二

工作的通知

公司项目部:

为落实集团公司和湖北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不断加强基础建设,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安全管理,有力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为全年各项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根据集团公司《关于深入开展2012年春季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中国华电生„2012‟108号)和湖北公司《2012年春季安全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决定自3月5日至5月20日,在公司范围内开展春季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成立公司春季安全生产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李风亮 副组长:钟勇 曹建兵

组 员:黄斌斌 程青和 阚建华 艾明三 程剑烽

邱仪斌 贺锡君 詹志勇 胡新春

二、时间和工作安排

今年春检时间为:2012年3月5日至5月20日。具体安排如下:

3月5日至4月5日 班组自查和整改; 4月6日至4月20日 各单位组织检查和整改; 4月21日至5月4日 公司抽查; 5月5日至5月15日 湖北公司复查;

5月16日至5月20日 结合湖北公司春检情况通报认真总结,同时各单位继续整改。

三、检查内容

在全面落实《关于狠抓重点、夯实基础,强化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中国华电生„2012‟1号)基础上,全面落实云公民总经理对2月2日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的批示和任书辉副总经理讲话精神,抓住关键环节,加大工作力度,继续集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以“两个突出、四个结合”为重点内容,扎实细致、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

(一)突出基础管理

1、检查安全制度规定完善情况。要结合近年来安全生产方面出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规定,重点抓好反事故措施制定,并在工作中认真解决落实不严格、不到位的问题。

2、检查作业环境本质安全管理贯彻落实情况。检查每周安全活动日学习情况和考试考核情况,建立完善作业前、作业中和作业环境变化后危险因素的预控措施情况,真正做到“不安全不工作”,切实提高人身事故防控水平。

3、检查反违章工作情况。不断强化违章曝光、四不放过、违章档案等反违章考核机制,突出人身事故防范工作,重点检查防人身触电、高空坠落、起重伤害、机械损伤、煤尘爆炸、煤炭接卸及输送、脱硫系统等防人身伤亡措施的落实工作,加大反违章力度,努力消除违章人员侥幸心理,从根本上杜绝违章现象。

4、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检查季节性、时段性和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整改计划落实情况,要求突出抓好重要部位,对照落实“二十五项”反措中的重点要求进行检查。深查主、辅机存在的安全隐患,重点检查锅炉“四管”治理、电气和热工保护管理、燃料掺配、检修及运行管理等工作。并重点对历史遗留缺陷进行清查,分析原因、查清问题、制定措施,利用停机机会力争遗留缺陷消除率达到100%,同时做好预防性检修,避免产生新的遗留缺陷。

5、检查季节性和重要时段安全保电措施准备落实情况。(1)防雷设施:厂房、变电所、油库区、制氢室等防雷设备完善;防雷装臵接地线引下线连接可靠,截面积符合要求,接地电阻按规定试验周期检测合格。

(2)防雨措施:厂房、控制室、配电室、仓库、泵房等无漏水、渗水现象,门窗玻璃完好无损,屋面无杂物,流水槽、落水管畅通无堵塞;高压配电室、开关室排风扇、通风孔有金属网和防进水措施;室外电气设备及端子箱的防雨水罩齐全完好;变电所配电装臵杆塔基础无塌陷,牢固稳定。

(3)防小动物措施:进入高压配电室的电缆孔洞封堵完好,定期检查,落实到人并记录在案;排气孔洞、室外百叶窗及室内铁丝网齐全完好;防鼠工作严密;变电所等室外高压设备周围无鸟害。

(4)防火措施:消防设施、器材的配臵符合《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要求,按周期进行试验或更换;防火重点部位明确并有明显的标志;防火安全管理制度齐全;电缆沟、电缆竖井、电缆隧道的防火措施符合反事故措施要求。

(5)全面落实公司承接机组大修安全组织、技术和应急措施,严格作业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确保检修设备和人员安全。

(6)查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检查重点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及“两会”、清明节、“五一”等重要时期安全稳定。

(二)突出薄弱环节

1、检查重点岗位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尤其是各级领导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履职情况,在强化落实部门和岗位安全职责的同时,要求每一项具体工作都要明确参与各方人员的职责,重点是现场作业的监护人员要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工作成员要转变观念,牢固坚持“不安全不工作”理念。

2、检查“两票三制”等基础制度落实情况。针对目前“两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采取有效措施,严肃查处。各项作业必须严格执行运行规程、检修规程和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两票”制度。一是作业前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安规的有关部分,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危险点分析,严肃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布臵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明确分工,抓好作业全过程落实;二是对于燃运系统、制粉系统、电气系统、油系统、脱硫脱硝系统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设备操作,要明确有关人员的到位职责,提高监护等级,严格操作程序,确保万无一失。

3、检查外包工程和劳务派遣用工安全管控情况。此次春检将把外包工作清查做重点,严格执行《发(承)包工程和劳务派遣用工安全管控指南》,实施全过程管理,明确各流程工作风险,坚决杜绝以包代管和以罚代管现象。加强外委单位的资质审查工作(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资质),严格安全技术交底及危险作业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努力消灭各种违章。

4、检查设备事故防控情况。检查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影响设备稳定运行的隐患情况,检查燃煤掺配掺烧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加强运行管理和技术监督的工作情况、以降“非停”为重点完善管理机制等工作情况。

5、检查应急管理工作情况。检查落实应急责任,强化各级应急组织体系、指挥平台、监测预警、预案体系、应急队伍、物资保障建设情况和各级预案报备情况,针对事故多发环节,组织针对性的培训和演练情况。

6、查消防、交通管理工作情况

(1)各有车单位车辆管理制度是否落实,车辆是否定期保养,专职司机是否按规定开展安全活动,项目部职工自驾机动车上下班的管理等。(2)消防设施、器材的配臵和定期试验(更换)是否符合要求,重点防火部位的消防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三)抓好“四个”结合

按照集团公司工作部署,全面落实规章制度和措施要求,抓好结合,做到相互促进,着力在安全生产工作上抓巩固、抓提升、抓改进。

1、结合安全性评价工作情况。认真落实集团公司和湖北公司关于2012年安全性评价工作的部署,各项目部积极配合业主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

2、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准备情况。认真落实集团公司和湖北公司关于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的部署。严格执行公司《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实施方案》,分阶段、有步骤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

3、结合公司承接机组大修和维护工作等。春检期间公司将承接襄阳公司#2机组辅机标段和西塞山公司#3机组主机、辅机、锅炉本体标段大修工作,项目部要有充分的准备,统畴安排,在保证大修工作的安全顺利开展的同时,更要把在运机组的维护工作放在首位,隐患排查不得松懈,做到大修、春检两不误。

4、结合一季度以来安全生产大讨论开展情况。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大讨论,汲取事故教训,提升安全意识,确保工作安全。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检查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春检”组织领导工作。结合实际,务求实效,根据公司的《检查大纲》,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明确检查项目、内容、时间和责任分工。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管理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春检”工作的全面完成。

2、“春检”要认真以往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训,以查领导、查思想、查管理、查规章制度、查隐患、查措施的落实为重点。工作要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考核、有总结,确保检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要采取边检查边整改的形式,对查出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收到实效。

3、检查中发现影响安全的重大问题,要及时逐级上报。各项目部分别于3月5日和4月30日前,将“春检”部署情况和总结报至公司安生部。

附件:

1、公司春检大纲

2、班组安全检查表

3、春检整改计划书

13.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篇十三

一、参评对象

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教科研人员、教育管理者, 以及从事行政、后勤管理和图书馆、青少年宫等校外教育单位的教育工作者。

二、参评范围

1. 有关教育改革、教育管理、素质教育、教育

创新、课堂教学、教学经验、教材教法、学法指导、师资队伍建设、德育工作、班主任工作、团队学生会工作、多媒体应用、特殊教育、幼儿教育等方面的优秀论文;

2. 有关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优秀教案、个案分析、教学点评、优秀课件等;

3. 有关教师辅导学生优秀作品, 包括学生的优秀作文、科技小发明、小制作和小论文等。

三、参评要求

1. 所有参评论文要求“主题鲜明, 重点突出,

理论联系实际;既要有一定的理论认识, 又要有自己的实践、思考、研究和创新。”论文中所提出的问题对当前教育教学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和参考价值;论文题目要精练、简短、明确, 论点要集中、鲜明, 论据要充实、有据;文字表达要规范、简洁、流畅;字数以不超过3000字为宜。

2. 教师制作的优秀课件、案例, 要求文件大小

不超过10MB, 注明课件制作软件 (请采用幻灯片) 及参评作者信息 (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课件名称、课件创新点、教材版本、名称、年级、邮编等) 。

3. 教师辅导学生的优秀作品要求:参评作品须

书写工整或打印;科技小发明和小制作等形式的作品, 需提供相应作品的照片若干张, 并配相关文字说明。作品须注明学生姓名、年级、辅导教师姓名、联系电话、单位、邮编等。

四、相关说明

1. 所有参评的论文、教案和课件一律不退, 请

自留底稿, 文责自负。请采用电子邮件投稿, 每人限投1~2篇论文。

2. 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国家教师科研专项基金

“十二五”科研规划全国重点课题组与相关杂志社共同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及时进行评审, 两周之内通知作者是否获奖, 若在此期限内未收到任何答复者, 请与评审组电话联系。

3. 教师辅导学生的优秀作品, 可由学校集体组

织进行参评, 各学校将符合本次征稿范围的作品经过初评后集中推荐到评委会, 对于学校将给予颁发集体荣誉奖。

4. 参评提交截止日期:

第一批截止日期:2013年6月30日

第二批截止日期:2013年12月31日

五、评选办法

1. 依据科学、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参评作品进

行评审, 严格评审程序, 保证评审质量。获奖名单将分为两批于截稿日期结束一个月内公布在相关网站和教育杂志上, 届时请各位获奖的老师留意查看。

2. 所有来稿将由评委会严格认真评审后, 统一签发“获奖通知书”, 并告之相关事宜。

3. 本次评选活动将设立一、二、三等奖各若干

名, 由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国家教师科研专项基金“十二五”科研规划全国重点课题组与相关杂志社共同颁发获奖证书, 根据有关规定, 享有职称评定、业绩考核方面的优先权。

4. 为扩大活动规模与参评论文、教案和课件的

质量, 对组织10篇以上参评作品的学校及个人, 评委会将向组织单位或个人颁发“优秀组织奖”。

5. 所有参评的获奖论文, 均可根据作者要求,

优先安排在《学园》、《中外教育研究》等国内权威杂志上公开发表。

本次评选活动, 本着激励、自愿参加的原则, 可由各级教科研部门统一组织参加。

来稿请寄:北京市清华大学84-84信箱

优秀论文评审组〈收〉

邮编:100084

联系电话:010-88909395 88909179

14.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篇十四

南食药监字[2012] 5号

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

文件 关于开展2012年学校卫生和食品安全整治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教育厅《关于迅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紧急通知》(食药监办食[2011]159号)的文件精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强化各校依法管理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促进加快改善学校卫生条件,完善学校卫生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特制定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方案》。请遵照执行。

附:《XXX学校卫生和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滁州市X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滁州市XXX卫生局

滁州市XXX教育局

二○一二年二月十一日

报: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市食药监局

查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有效;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当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时,是否及时将其调整到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4)严查学校食堂索证索票和食品添加剂等制度是否落实。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食品安全管理要求。

(5)严查学校食堂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认真核查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食品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操作人员是否佩戴口罩;严查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6)严查学校是否积极主动、科学有效地做好传染病防控措施,认真核查学校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

三、严格工作要求,确保效果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加强自律与强化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起来,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完善制度贯穿始终、落实责任贯穿始终、检查指导贯穿始终,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15.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篇十五

国质检质联„2011‟4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教育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广电局、旅游局(委)、工商联、总工会、团委,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各有关联合会、协会,有关中央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全面建设质量强国,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旅游局、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研究决定,2011年9月开展全国“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增强质量意识,积极参与质量发展事业,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我国质量总体水平,全面建设质量强国,为加快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活动目的

(一)加强质量工作,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提升质量管理效能,推动质量工作发展。

(二)掀起群众性质量活动的新高潮,推广应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使质量意识深入人心。

(三)宣传和推动质量强国,配合《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制定工作,在全社会营造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

三、活动主题 建设质量强国,共创美好生活

四、主要活动

(一)深入开展质量宣传活动,营造重视质量的社会氛围。1.开展“全国质量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表彰。表彰一批为质量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总结提炼具有中国特色的质量管理方法和先进经验,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鼓励社会各方面争创质量管理最高荣誉。

2.联合举办推动实施质量强国战略理论研讨会。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共同主办,并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企业家以及政府部门管理人员,围绕我国“十二五”时期,落实科学发展观,调结构、促转型,推动制造业由大变强,大力实施质量强国战略的必要性、紧迫性、可行性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

3.召开质量强市工作现场经验交流活动。总结交流各地质量兴省、质量强市工作经验,安排部署质量强市示范市创建工作,以现场会形式,促进各地质量工作的合作和交流,进一步推动全国质量兴省(市)活动的深入开展。

4.组织召开部分地方部门及企业代表质量工作座谈会。围绕科学发展、转型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质量安全,建设质量强国的理论与实践问题,邀请部分质量兴(强)省工作开展较好的分管省(市)长、国务院相关部委局领导和企业负责人,就如何做好质量工作、推进质量发展进行座谈讨论,提出措施建议。

5.开展贴近群众的宣传活动。8月31日,群发“质量月”宣传公益手机短信。发放“质量月”宣传画、宣传手册等宣传材料,悬挂“质量月”标语横幅,营造“质量月”活动氛围。9月9日,开展“食品检测实验室开放日”活动。质量月期间,举办“质量宣传廊”进社区、进街区、进校区活动,制作展板、板报,发送宣传材料,展示我国推进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成果和经验,向群众普及质量知识。开展“质检邀您看企业食品安全大家行”和“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等活动。组织部分中央企业开展“质量品牌责任”系列宣传活动。

6.加大新闻媒体对质量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电台、电视台、报刊及网络媒体的质量宣传作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充分利用新闻热线开展评论,推出专题报道。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中文国际频道及时报道相关动态新闻。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结合对外宣传总体要求做好报道。

(二)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7.开展党(团)员带头质量提升攻关活动。以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为契机,推动企业党小组、共青团小组开展“以质取胜,创先争优”群众性质量提升、攻关活动,党工团共建,培育一批质量领域的党员先进典型和集体先锋模范。

8.开展职工班组质量提升活动。围绕改进质量技术、提升质量水平,广泛开展小建议、小革新、小攻关、小发明、小创造等“五小”活动。在企业或班组中普遍开展读一本质量知识书籍、开一次QC小组成果发布会、提一条合理化建议、分析一次质量事故案例、举办一次质量培训活动。

9.开展“质量提升,青年先行”活动。面向企业青年职工,以组织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在提高质量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为重点,开展一次建言献策活动、一次岗位实践活动和一次质量意识教育活动。通过主题实践活动,帮助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10.召开第三十三次质量管理小组代表会议。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质量协会组织召开全国第三十三次质量管理小组代表会议和各级QC小组成果发布会,调动广大职工创新增效、改进质量、提高技能的积极性,推动企业群众性质量活动的深入开展。

11.建设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教育部和国家质检总局共同在质量管理优秀企业和检验检测机构中,选择命名一批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组织广大中小学生参观实践,推动质量教育,提高中小学生质量意识。

(三)大力开展质量服务活动,形成有利于质量提升的环境。

12.开展“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各地质检两局以产业聚集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区、现代服务区、旅游区为重点,推动地方政府加强品牌培育,为品牌建设创造良好环境,促进形成有利于品牌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

13.组织开展质量建设志愿者活动。动员质量管理专家和大学生积极深入企业开展质量援助,针对企业存在的质量管理问题,宣讲传授质量管理知识和法律法规要求,指导企业开展质量改进和质量创新工作。

14.组织开展窗口标准化建设活动。以“建优质窗口,展国检风采”为主题,全面推进检验检疫窗口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工作质量,提升服务水平,提升窗口形象。开展卫生检疫窗口单位创先争优活动,并对口岸卫生处理从业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提升卫生处理工作质量及服务能力。

15.鼓励开展企业质量诚信倡议和质量技术交流活动。动员和发挥中国质量协会、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等社团的作用,推动广大企业开展可靠性经验交流、技术创新成果运用、质量诚信倡议、质量法律法规和出入境检验检疫知识的宣传培训等活动,提升企业质量技术水平,促进企业自觉落实质量责任。

16.开展质量大讲堂活动及质量诚信与防伪产品展览。开展质量大讲堂活动,请标准、计量、质量等专家公开授课,普及质检科技知识,提高质量维权意识。开展“质量诚信〃防伪产品”展览活动,提升我国企业的质量诚信意识,提高企业防伪技术水平。

(四)扎实开展质量整治和提升活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17.组织开展重点行业质量提升活动。各地质检两局围绕轮胎制造、乳制品生产行业的重点和关键问题,组织开展一系列质量提升活动,推动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规范行业发展,提升行业整体质量水平。

18.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加大对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专项整治力度,开展“家电下乡”中标产品能效标识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及“家电下乡质量行”督查工作。做好“双打”专项行动的网上展览,宣传“双打”行动的积极成果。

19.加强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有效防范进出口商品安全风险,深化双打工作成果,强化进口商品检验监管力度和表外商品的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出口货物原产地标记的查验和管理,打击假冒检验检疫证书违法行为。

20.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加强源头治理,加大监管力度,强化对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从重惩处非法添加行为。严格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加强添加剂使用的监管,切实保障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21.大力开展工程和通信服务质量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以保障性住房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重点的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促进我国工程质量水平的稳步提升。组织开展手机通信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畅通质量信息,便于消费选择,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技术水平。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筹划。

各地主办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谋划、科学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做实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细化活动方案,确保“质量月”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营造声势、打造品牌。

各地主办部门要强化宣传,增强“质量月”活动的影响力,打造“质量月”活动品牌。要加强区域间的交流互动,形成“质量月”活动的合力。除全国统一部署的活动外,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活动。

(三)精心组织、协调联动。

各地质检两局要加强合作,共同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要主动联合当地各相关部门,结合“质量月”活动主题,积极推进质量兴市、名牌战略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推广等工作;要在“质量月”活动中关注民生、汇聚民智,开创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的新局面,切实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四)企业为主、广泛动员。

各地主办部门要充分发挥企业开展“质量月”活动的主体作用,动员企业积极参与;注重发挥中央企业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引导企业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增强质量意识;动员企业建立各级QC小组,引进实施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工会组织和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积极组织本企业的职工和团员青年参加“质量月”活动。

(五)深入落实、及时总结。

各地要明确“质量月”各项活动的分工和责任,把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大对“质量月”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和督促,避免“质量月”活动走过场。各地、各行业开展“质量月”活动的情况要及时总结上报。“质量月”期间,质检总局将在门户网站上宣传各地、各行业开展“质量月”活动的情况(电子信箱:qualitymonth@aqsiq.gov.cn)。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质量月”活动期间,要及时向总局报送本单位质量月活动的开展情况。在全国“质量月”活动结束后,各地应于10月31日前对“质量月”活动做好总结工作,对活动期间组织好、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扬。

附件:201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宣传口号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

201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宣传口号

好质量,好生活

心系质量安全,共创美好生活 走质量强国之路,促发展方式转变 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 全民讲质量,质量为全民

恪守质量诚信,践行社会责任

创造高质量,奉献高质量,享受高质量 共筑质量大堤,共享美好生活 坚持以质取胜,推动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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