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联合会章程

2024-09-29

中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共8篇)

1.中国妇女联合会章程 篇一

第十八条 工商联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

代表大会(会员大会)由执行委员会召集。大会期间由选举产生的主席团主持会议。

第十九条 工商联代表大会的代表,按照协商推选方式产生,根据需要也可以特邀部分代表。

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分配办法,由执行委员会或授权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二十条 工商联的执行委员会,在代表大会(会员大会)闭会期间,是工商联的最高领导机构,其职权是:

(一)贯彻执行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听取和审议常务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和决定工作任务;

2.中国妇女联合会章程 篇二

一、展览名称

2010·第四届中国北京国际美术双年展(简称第四届北京双年展)

二、展期、展地、作品件数

展期:2010年9月20日一10月10日

展地:中国北京·中国美术馆

展出作品约500件

三、展览主题

主题:生态与家园

主题释义:“生态”主要是指“生物的习性、生活方式及其与环境的关系”,即人类与其他物种在一定自然环境中的生存和发展状态。生态环境问题是当今人类普遍关注的焦点,全球性的生态危机需要我们共同应对。用艺术形式呼吁人们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维护和建设人类赖以生存的共同家园,也是当代艺术家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和崇高使命。本届北京双年展的主题“生态与家园”,旨在表明中国与世界各国当代艺术家关注生态环境问题的文化立场和艺术担当。就广义来说,“生态”不仅包括自然生态,也包括人文生态;“家园”不仅代表物质环境,也寓意精神家园。本届北京双年展的主题有广泛的包容性,艺术家们可以从不同角度,用不同的形式,表现这一主题。预期在参展作品中,有些是对生态危机的警示和对破坏生态环境的恶劣行为的批判,更多的是对保护生态环境的高尚情操和精神境界的推崇与赞扬。这些作品着重抒发关爱一切生命的情怀,寄托人与自然和谐共存与发展的美好理想,以期激发广大公众自觉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增强人们克服生态危机、建设绿色家园的信心。相信当代艺术家富有灵感、才情和个性的艺术创造,能够使广大观众获得独特的精神陶冶和审美享受。

四、参展艺术家与作品要求

北京双年展参展作品来自世界五大洲,遴选各参展国具有影响力的艺术家及其代表作品。展览以绘画和雕塑作品为主,出于主题内涵之表现的需要,也可吸纳一定数量的平面影像、综合材料及装置类的作品。

1、北京双年展的国内外参展作者由特邀和自由应征两部分组成;特邀中外艺术家名单由策划委员会确定;应征作品在全世界范围内征集。

2、参展作品原则上应为近5年来创作的,应注重美学品位和艺术质量。如参展作品已被代理或收藏,原则上由作者负责与代理或收藏方进行具体沟通。不接受纸上综合印刷品。

3、绘画作品尺寸原则上不小于1.2×1.2m(含画框),不大于3.0×3.0m(含画框),单件作品重量原则上不超过30kg(含画框);雕塑类作品原则上最小尺寸为50×50×50cm,最大尺寸为200×200×200cm,单件作品重量原则上不能超过150 kg,各部分需衔接牢固,整体不褪色、不变形、质地结实。其他形式作品视具体情况另议,如有特殊要求,参展作者需提前与组委会联系。

4、组委会有权拒绝布展与作品信息表不符,超尺寸及重量,有噪音,散发有害气体,漏液,无法运输,无法布展,或被认为对观众有危险的作品。

五、参展办法及有关日程安排

1、每位作者提交2-5件作品的图像资料供策委会评选,并须填写统一制定的《2010·第四届中国北京国际美术双年展参展作者登记表》及《2010·第四届中国北京国际美术双年展作品信息表》,表格可从北京双年展网站(见“十三、联系方式”)下载或从北京双年展办公室免费领取。

表格由投稿人亲笔签名方为有效投稿,一旦签名,即视为投稿人同意遵守《2010·第四届中国北京国际美术双年展章程》的所有条款。

表格填写务必清楚,不漏项,国外参展作者(华裔除外)原则上用英语填写。报送材料逾期将不被接受。

作者登记表请附2寸彩色个人照片2张及同版电子版个人照片,电子版照片不小于1M。

2、2009年12月30日之前将手填并亲笔签名的表格(有条件者可同时电脑填写一份,发至组委会指定电子信箱:office@bjbiennale.com.cn)及所提交作品的彩色照片(照片大小为12寸,雕塑作品每件应配不同视角的照片3张,照片背面应注明相关信息:作者、题目、尺寸、材质等,组装作品要有清楚明了的安装图)、光盘(作品电子版照片不小于4M)、反转片或幻灯片(反转片为120型号,幻灯片为135型号,装框,标明作品基本信息、正反面及上下)寄到北京双年展办公室,供策委会评选。

组委会对所有参选资料存档,不予退还。请作者自行保存备份。

3、无须交纳报名及参展费。

4、策委会将择机及时依据照片及反转片对所有报送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在北京双年展官方网站公布,同时,组委会将向入选作者寄发入选通知及研讨会邀请信等,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入选作者应将相关回执签字后按时寄回组委会(回执时间将在评选会后通知),逾期不寄回将被视为放弃入选资格。

5、组委会享有自由展示获奖及入选作品,对参展作品进行自由拍照并公开免费使用照片,公开免费使用作者在报名表及网站上提供的个人信息等权利,并为此无需向作者支付相关费用。

6、所有入选作者均会被邀请出席开幕式,组织者负担参展并参加研讨会的国外艺术家在华约4晚5天的食宿及交通费(如需家属随行,一切费用自理)。

六、参展作品装裱、包装、运输与保险

1、组委会负担国外参展作品的往返运费,运输方式原则上为海运;组委会只负担国内参展作品的退件费用;组委会负责所有捐赠作品来程运费的实报实销,不再回运。

2、绘画作品由作者自行装框。油画作品固定在外框上须坚固可靠,作品内外框上不应有钉子及锐物外露;版画及水彩画、粉画作品的镜框不应使用玻璃镜面,可选用有机玻璃或透明塑料板;雕塑作品如对展台有特殊要求,原则上请作者自行准备;其它媒介的参展作品另议。

3、参展作者负担作品启运、到达中国/北京·中国美术馆的保险费。作品在展览和退还运输期间由组委会统一投保。如作者要指定运输公司,须自行办理回程保险事宜。

4、组委会将及时告知国外作者已确定承运的运输代理公司。国外作者如未提出自行指定运输公司的书面要求,则视为同意组委会确定的运输代理公司承运其作品,并须将按要求包装好的参展作品交给组委会指定的运输代理公司(组委会提前将作者提供的联系方式告知运输代理公司),包装箱外需写清组委会告知的参展编号,包装费作者自理,运输代理公司原则上不负责上门取件,如确需运输代理上门取件,请在《作品信息表》“备注”栏说明。

国内作者须按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将包装好的参展作品寄至北京双年展办公室,包装箱外需写清组委会告知的参展编号,须是“门”到“门”的运输性质,作者自行承担运费;如系作者本人自行将作品送至北京双年展办公室,作品也须包装好且写清参展编号,并请提前电话预约。

入选作者需按照入选通知将对应的作品按时启运或交给运输代理公司,不能擅自更换作品,否则组委会有权拒绝接收。如入选作品不能按时交给运输代理公司或运至组委会,组委会对在此情况下造成该作品无法展示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未入选作品被作者自行运至组委会或展场的,组委会概不接收,且不承担该作品的代管、退件等任何义务。

5、组委会及主办方不以任何方式对参展作品在运输和参展期间发生的灭失、短少、污染、损坏等任何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由组委会指定的保险公司统一负责理赔,主办方协助办理保险索赔事宜。

6、参展作品由组委会负责退件。国外入选作品未通过指定运输代理而送至组委会的,组委会原则上不负责退件,确需组委会退件的,需提前与组委会商议。

七、作品集及宣传品

1、作品集:彩色精印635mm×965mm,1/8。除所有参展作品外,还将收入作者简介、作品说明等文字内容。每位参展作者获赠两本。

2、导览册、贴心手册。

3、彩色海报。

4、请柬(分开幕式、庆祝晚宴、研讨会三种内容)。

5、组委会享有上述作品集、导览册、贴心手册等资料的整体版权。

八、研讨会及文献集

1、展览开幕后举办国际研讨会,进行同声传译(英法文)。

2、邀请策划委员和中外参展者及海内外有影响的批评家、策展人、学者、编辑等参加。

3、议题围绕展览主题确定,如“当代生态环境与人文艺术的关系探究”。

4、研讨会方式:(1)圆桌会议或国际惯例式的计时演讲、答问会;(2)对讲人论辩、答问会。

5、会后出版国际研讨会文献集(中英文)。

九、奖项

由中外艺术家、策展人及评论家组成国际评审团,于展览开幕前评出最佳作品奖、优秀作品奖及中国青年艺术家作品奖等奖项,评选结果在媒体上公布并于庆祝晚宴上颁奖。

十、证书

组委会将分别颁发以下证书:参展作品的《入选证书》;捐赠作品的《收藏证书》和获奖作品的《获奖证书》。

十一、捐赠及收藏

1、组委会欢迎参展作者捐赠作品(以《作品信息表》上的选择及作者签字为准)。颁发收藏证书,给予作品材料补助费。捐赠作品将于下一届双年展设专区陈列。

2、获奖作品原则上由组委会优先收藏,给予适当收藏费。

十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北京市人民政府、中国美术家协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具体实施。

后援单位:(待定)

协办单位:(待定)

鸣谢:中国驻参展国大使馆、参展国驻华大使馆、参展国合作机构组织委员会:

第四届北京双年展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由名誉主任、主任、副主任及委员若干人组成,协调主办单位、后援单位、协办单位及相关部门之间的合作关系,全面负责领导第四届北京双年展的筹备和展出的各项工作。

(人员待定)

策划委员会:

第四届北京双年展策划委员会(简称策委会),由主办单位负责人、艺术家及所聘请的国际策展人组成,发挥群策群力的集体智慧,全面负责展览筹备和展出的学术性工作,包括确定展览主题、推荐中外特邀作者,确定入选作品,研讨会的策划和作品集、文献集的编辑工作等。

总策划:靳尚谊刘大为冯远吴长江

策划委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召集人:王镛陶勤

国际策展人:温琴佐·桑福古斯塔夫松·罗格

中国美协北京双年展办公室和中国美协对外联络部,负责落实各项具体工作。

十三、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0号1111室中国美协北京双年展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25

电话:86-10-65919320 65865716 65014819 65919810

传真:86-10-65014819 65919810

网址:www.bjbiennale.com.cn

电子信箱:office@bjbiennale.com.cn bjbiennale@yahoo.cn

十四、事宜解决办法

所有与本届北京双年展有关的事宜及争议,均由组委会负责协调解决。否则,可以向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十五、章程效力

本章程在北京双年展网站上公开。

本章程对所有参展作者和组委会及其确定的运输代理公司均具有约束力。凡申请参加本届北京双年展的作者,均被视为同意本章程及《参展作者登记表》及《作品信息表》上的内容。2010·第四届中国北京国际美术双年展组委会对本章程条款内容有最终解释权。

所有入选的海外华人和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省艺术家,权利、义务与中国大陆艺术家相同。

3.中国修辞学会阅读鉴赏研究会章程 篇三

二、本研究会宗旨:推动修辞学应用和阅读鉴赏研究,探索阅读鉴赏的正确方法,总结其规律,为大中学语文的阅读鉴赏教学提供理论指导。

三、本研究会遵守中国修辞学会会章,接受中国修辞学会的业务指导,并定期向中国修辞学会常务理事会汇报工作。

四、本研究会的业务范围:

(一)组织会员开展应用修辞和阅读鉴赏的学术研讨;

(二)探讨和推广中学语文阅读鉴赏教学的新成果、新经验;

(三)举办相关的学术报告会、讲习班和培训班;

(四)为会员发表阅读鉴赏方面的文章提供方便;

(五)评选优秀学术论文。

五、申请入会的条件:

(一)遵守本研究会章程,自觉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

(二)从事大学、中专语言文学或中学语文教学与研究,并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三)积极参加研究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按规定每年交纳会费5元;

(四)提交填写齐全、清楚的入会登记表,并由两名会员介绍。

六、本会组织机构:

(一)本研究会的领导机构为理事会。理事会由理事组成,理事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二)理事会选举会长1人、副会长4~6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常务理事若干人。由以上人员组成常务理事会。

(三)本研究会每届理事会任期4年。

(四)本会聘请中国修辞学界和语文教育界的著名专家任名誉会长、顾问、学术会员。

4.市民营企业妇女联合会章程 篇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市民营企业妇女联合会。

第二条:本会是由**妇联作为业务主管部门经社会团体行政主管核准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宗旨:全心全意为女企业家服务。

第四条:本会遵照国家宪法、法律、法令和政策开展各项活动,维护国家的根本利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第五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接受社会团体行政主管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六条:坚持民主集中原则,按照核准登记的章程,走民主自律、自我发展、自我实体的道路,把本会建设成为有特色的社会团体。第七条:注册金额为人民币*万元。

第二章 工作范围

第八条:本会的工作范围

一、组织女企业家认真贯彻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法规等;

二、把女企业家深化企业改革和企业管理中的难点,热点作为主题,开展互生会、研讨会、交流会等多种活动,推动企业改革与发展;

三、开展本地区和跨地区企业间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活动;

四、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培训和商贸培训提高女企业家的综合素质;

五、推动妇女的创业活动,并与社会上多种媒体合作,宣传女企业家的先进事迹和成功经验;

六、组织会员参加国内外组织的学术交流会,促进女企业家的合作与友谊;

七、反映女企业家的意愿和正当要求、维护女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八、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扶贫救困、爱心捐助。

第三章 会 员

第九条:本会吸收个人为个人会员,实行入会、退会自愿的原则。

一、个人会员资格

凡是承认和遵守本会章程的本市各企业(包括各种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多种经济成分)中的现职女正、副、经理、董事长自愿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方可入会。

二、入会、退会手续

具备条件的个人加入本会,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机构批准,方可成为正式会员。

会员自愿退会,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机构讨论通过,终止会员资格。

非自愿理事会,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机构讨论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宣布,取消会员资格。

会员退会不将提出财产要求。第十条:会员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权利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表决权、建议权和批评权,参与本会内部事务的管理权、优先参加本会主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符合本会章程的其他权利。

二、会员义务

履行章程的义务、执行决议的义务、承办委托事务的义务、维护本会声誉的义务、积极参与活动的义务、按时缴纳会费的义务和符合本会章程的其他义务。本会会费缴纳时间为每年1月--4月。会员如果1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本会会员代表、理事、常务理事及其它领导的产生,体现民主集中的原则,须经充分酝酿协商由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会员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利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

三、决定本会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方针;

四、审议理事会,监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五、通过主要决议;

六、聘请顾问、名誉会长;

七、决定本会的重大变更和终止;

八、其它事项:

会员代表大会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为有效会议,参加会议一半以上成员表决的通过事项为有效决议,会员代表大会每三年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须临时召开,由理事会讨论决定。第十三条:理事会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闭幕期间的执行机构,向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信形式召开。理事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1人、理事若干人,常务理事若干人,会长连任不超过两届。理事会的主要职责:

一、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

二、本会活动进行集体领导;

三、确定本会办事机构;

四、委任副秘书长和办事机构;

五、审批会员(或委任授权机构)

六、提出下一届理事会的候选人;

七、贯彻执行会员代替大会的决议;

八、制定本会中,近期工作计划;

九、建立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本会的一般变更;

十一、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并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十二、接受监事会提出对本会违纪问题的管理意见,提出解决办法并接受其监督;

十三、其他职责。

第十四条: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本理事会闭幕期间,行使第十三条中的二、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十五条: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例会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信形式召开。

第十七条:本会的日常工作由秘书长负责。第十八条:本会的法定代表人为会长。第十九条:监事会

监事会由3人组成,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其主要职责:

一、选举产生监事会;

二、出席理事会;

三、监督本会及领导成员依靠《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活动;

四、督促本会及领导成员依照核定的章程、业务范围及内部管理制度开展活动;

五、对本会成员违反本会纪律、损坏本会声誉的行为进行监督;

六、对本会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

七、对本会的违法违纪行为提出处理意见,提交理事会并监督其执行。

第五章 资产和财务

第二十条:本会资产为共有财产,不论如何获得只能用以促进有利于本会宗旨实现的各项事业,不得以利润、股息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支付、转移给本会会员。本会资产依照国家和社团行政主管机关有关规定及本会章程进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第二十一条:经费来源及主要用途:主要有会费捐赠、服务收入、利息及其它。经费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

第二十二条:严格执行国家财会规定,建立健全财会制度,编制经费预算、决算、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财务收支状况,接受会员、监事会和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第六章 变更和终止

第二十三条:变更程序

一、本会章程、名称、法定代表人、业务主管部门等重大变更,由理事会提出变更报告,提交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二、登记证书其它登记内容的一般性变更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决定。

三、向原业务主管部门和社会团体行政主管机关申报,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四条;终止程序

一、由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报告,提交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二、由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方案,确定善后工作人选,成立清算组织,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向原业务主管部门和社会团体行政主管机关申报,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四、本会终止清算后剩余资产按**市社会团体行政主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理事会。

5.社团联合会管理章程 篇五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社团的成立与注册 第三章 社团的招新 第四章 社团的管理和活动

第五章 社团的印章、旗帜、宣传管理

第六章 社团举办讲座、报告和群众性集会的规定 第七章 社团经费的管理 第八章 社团的换届 第九章 社团的赞助管理规定 第十章 社团的奖惩、变更、注销 第十一章 学生社团考核基本标准 第十二章 附则

一、学生社团联合会机构设置

二、社团联合会干部考核制度

三、会议制度

四、财务制度

社团联合会管理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的管理,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确保社团活动弘扬主旋律,体现时代性,依据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社团的宗旨及活动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符合国家的教育方针,有益于学生的身心健康。第三条

淮南师范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在学校团委领导下,代表学校团委管理、引导、联系、监督、考核本院各学生社团。社团联合会的宗旨是:在学校团委“一体两翼”的工作格局之下,管理学生社团、服务学生社团、发展学生社团,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实施素质拓展教育,引导学生适应社会发展,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第四条 社团社员应是我校正式登记注册的学生,所有社员必须遵守本章程。

第二章.社团的成立与注册

第五条 学生社团成立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20名以上成员;

(二)有筹备工作组,新生原则上不能成立社团;

(三)有社团章程,章程应包括该社团的名称、宗旨、章程、主要活 动、组织机构、主管部门、经费来源及物质条件等其他应说明的事项。第六条 学生社团成立应履行下列手续:

(一)查阅我校现有社团情况,不再审批与现有社团性质相同的社团。

(二)填写社团注册登记情况表和填写主要发起人的信息表(可到校团委社团联合会网站上下载),一式两份,于每学年第一学期10月30前,交到社团联合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审批(因学校发展需要,需紧急成立社团的情况除外)

(三)递交相应挂靠单位意见或介绍信。

(四)社团主要发起人需参加由社团联合会组织的“新社团成立答辩会”,合格后再报至校团委审批。

(五 新社团经过初步审批过后,在次学年开学即进入考核阶段,其考核将接受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的共同监督。同时,校团委将视其发展情况及影响力,决定其考察期时间。

(六)校团委将通过考核的社团及其相关情况以文件的形式分发到各系、各新老社团,社团正式成立。

第七条 学生社团组织方式和机构设置由团体自行决定。团体组成人员情况(包括系别、年级、政治面貌、住址、联系方式等)须报社团联合会备案。

第八条 学生社团负责人从本团体中选举,报社团联合会备案。学生社团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正确的政治倾向,遵守校纪校规;

(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再团体中有一定威信;

(三)申请成为社团的负责人必须在该领域有显著特长,成绩优异;

(四)热心社会工作,乐于为师生服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

(一)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

(二)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的团体负责人或被宣布解散的团体负责人;

(三)学期成绩出现补考者;

(四)任职期间,考核不合格者;

第九条 社团名称必须符合团体宗旨,不得使用对国家、社会或者公共利益有损害的名称。

第十条 学生社团根据自身特点及活动需要,可聘请12名政策水平较高、学术造诣较深或在某领域有专长,关心学生社团活动的专家、学者,担任指导教师、顾问或名誉会长。

第三章 社团的招新

第十一条 招新社团应是在校注册的社团;

第十二条 社团公开招新应事先向社团联合会提出申请,由校团委安排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统一招新或单独招新,任何社团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擅自招新; 第十三条 社团招新的对象应是在我校正式注册登记的学生; 第十四条 社团吸收新会员应本着自由自愿的原则,各社团不得以任何手段欺骗或强迫同学加入社团;

第十五条 社团在招新活动中应实事求是、诚实守信、不得夸大其词,不得虚设承诺;

第十六条 社团招新所收会费先交与社团联合会,再由校团委根据社团实际情况按照一定比例返还。各社团收取会费应根据该年实际情况统一制定的标准,会费使用办法按第七章执行;

第十七条 社团应在招新结束后一星期内上交会费及会费收据并附上招新确切人数和基本信息表;

(一)收取会员会费所开二联收据(一份交报名者本人,一份社团留底),收据上须有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的印章,并注明报名者姓名、报名日期,所收会费金额和经手社团。

(二)各社团不得私自办理会员证,必需服从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的安排。

第十八条 各社团在招新期间应自觉接受校团委、社团联合会的管理与监督,对于社团在招新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行为,校团委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与批评教育、纪律处分,并作为年终“十佳社团”评比的重要依据。教育后不悔改者,可予以该社团主要负责人警告处分,情况严重者可撤换该社团主要负责人。

第四章 社团的管理和活动

第十九条 社团的活动管理

(一)社团须在每学期开学后两个星期内上交本学期活动计划,对社团日常活动进行安排。

(二)社团内部活动至少提前三天,全校性活动及各种大型活动必须提前一周向社团联合会递交活动申请和策划书。

(三)活动所需的宣传板、桌椅及其他宣传用品等必须提前向社团联合会递交申请,经其批准后方可使用,并及时归还。使用时要爱惜活动用品,如有损坏,追究责任并加被罚款。

(四)校内各社团之间的交流及校外社团之间的交流事务必须提前申报社团联合会,由其监督、指导。第二十条 社团活动的宣传

(一)板牌由社团联合会统一保管,社团借用应履行登记手续,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特殊情况例外;

(二)各社团只能在规定的宣传地张贴海报或摆放版牌及摆放宣传品及进行相关的宣传活动,不得影响学校的形象。第二十一条 社团活动的开展和进行

(一)各社团的活动必须接受社团联合会的监督。

(二)各社团的活动必须严格按照计划进行,如有更改(如活动时间),应提前一至两日通知社团联合会。

(三)各社团的活动结束后必须向社团联合会递交总结或通讯稿(图片择优传发至社团联合会邮箱),要求活动结束三天以内,保证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对于比赛类的活动要求必须有照片。

(四)社团活动和活动经费须有专人负责。

(五)社团活动中各项费用必须有严格的记录,并定期向会员公布;

第五章社团的印章、旗帜、宣传管理

第二十二条 社团印章的管理

(一)社团刻制印章应事先向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递交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刻制印章的目的、印章的使用范围、印章小样以及印章的管理办法),经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审批同意后方可刻制印章,社团联合会办公室负责做好印章的备案工作;

(二)社团印章所刊图案不得含有五角星、团徽、党徽等图案,社团印章所刊名称应为社团在社团联合会正式注册的名称,按照“淮南师范学院****社团(协会)”的样式进行完整描述;

(三)社团印章的使用范围仅限于社团内部事务。社团在对外发布信息时,必须经校团委审批通过并加盖校团委公章后方可发布,社团可在校团委公章右侧或下方加盖社团印章;

(四)社团应规范使用印章,严禁在空白纸张或荣誉证书上加盖印章,由他人随便填写;

(五)社团印章应有社团负责人或办公室主任专门保管,如因印章保管不善或违规使用而导致的不良后果,校团委将对保管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责任;

(六)如社团因更名或合并而需要重新刻制印章时,应到社团联合会交回原印章,并重新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刻制新的印章;

(七)对于被撤销的社团,由社团联合会负责收缴和销毁其印章;

(八)如社团发现印章丢失,应及时向社团联合会和校团委报告并在全校范围内声明作废后,可按本规定程序申请重新刻制印章;

第二十三条 社团旗帜的管理

(一)社团制作旗帜应事先向社团联合会和校团委递交书面申请(详细说明旗帜的内容和样式),经社团联合会和校团委审批同意后方可制作;

(二)社团的旗帜由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统一保管,社团使用旗帜应事先向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在领取旗帜时,旗帜使用负责人应在社团联合会办公室详细登记姓名、社团职务、专业班级、联系方式并抵押有效证件,旗帜使用完毕后,旗帜使用负责人应及时将旗帜归还办公室并领回抵押证件;

(三)社团在使用旗帜时,应做到专人保管,如因旗帜保管不善或违规使用而导致的不良后果,校团委将对相关社团和旗帜使用负责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责任;

(四)如社团因更名或合并而需要重新制作旗帜时,应到社团联合会交回原旗帜,并重新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制作新的旗帜;

(五)对于被撤销的社团,由社团联合会负责收缴和销毁其旗帜;

(六)如社团发现旗帜丢失,应及时向社团联合会和校团委报告并在全校范围内声明作废后,可按本规定程序申请重新制作旗帜;

第二十四条

社团的对外宣传

(一)社团在开展对外宣传活动时(如印制各种证件和名片、制作宣传品、联络校外单位、接受媒体采访等),必须使用社团在社团联合会正式注册的名称,按照“淮南师范学校团委****社团(协会)”的样式进行完整描述,不得盗用校团委或其他组织的名义开展活动;

(二)社团联系校外单位应事先向社团联合会和校团委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由校团委出示《介绍信》方可进行;

(三)社团对外公开发表言论应事先经校团委审批同意后,方可发表;第二十五条 学生社团标志、张贴物、出版刊物的管理

(一)学生社团的张贴物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社团公开张贴的各种公告、通知、海报、启事、广告等宣传品,应向社团联合会宣传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张贴在校内制定的布告栏上;

2.张贴物须纸张整洁、字迹端正、内容真实,且须署名社团正式名称,以示负责且便于联系。

(二)学生社团出版物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校团委对社团刊物实行注册登记制度,社团刊物指由本校学生担任记者、撰改人、编辑、发行及主编等职务的,经市新闻出版局或学校有关部门批准并取得临时准印刊号的公开或内部发行的,定期或不定期出版的报纸、期刊和网上电子出版物; 2.社团出版物应先向校团委社团联合会提出申请并提交刊要主要内容,申请对应申报刊物的名称、宗旨、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经费来源、发行方式;

3.经校团委批准后,社团方可开始筹集经费征稿等有关出版刊物的准备工作;

4.社团电子刊物版需经社团联合会同意后,严格按照《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等国家相关法令,交指定的网络维护机构统一发布;

5.社团刊物所登文章由作者或编者自负文责;

6.凡经登记批准出版的刊物,每期都必须送交校团委、社团联合会存档;社团刊物未 申报和未经批准的严禁编印出版;

7.社团刊物需要公开发行的,须经校团委报请学院或政府有关部门审批;

8.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有权对违反本规定的社团刊物进行整改和停刊。

第六章 社团举办讲座、报告和群众性集会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社团举办讲座、报告的规定

(一)社团邀请校外人员在校内举办讲座、报告等,须提前三天向社团联合会提交申请,申请时要说明被邀人员的姓名、所在单位、讲座或报告内容、时间、地点、主要负责人等,必要时应出示被邀人的身份证明或单位介绍信;

(二)经校团委审核同意后,社团负责人持证明(校团委盖章、审批人签名)到学校有关部门申请活动场所;

(三)讲座、报告会的秩序由该社团负责维持,讲座、报告会的内容与申请不符者,一切后果由该社团及组织者负责;

(四)讲座、报告会结束后,由组织者向社团联合会作口头或书面汇报;

(五)任何人和未经批准的组织均不得以社团名义自行邀请校外人员举办讲座、报告等。

第二十七条 社团举办群众性集会和活动(含各类沙龙、小型研讨会)的规定:

(一)社团在学校内举办室内外群众性集会和活动,须在五天前向校团委、社团联合会和保卫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举行;

(二)申请时须说明集会和活动的目的、内容方式、人数、时间、地点、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等;

(三)社团和活动的组织者要对集会的秩序、安全及其合法性负责。

第七章 社团经费的管理

第二十八条 社团活动经费来源为一年一度收取的会费。所有的会费上交到学校财务处,会费的60%由学校的财务处统一保管,用于社团联合会办公经费以及每半年一次的社团文化展演、社团文化艺术节,以及各社团的精品活动;会费的40%由社团联合会财务部保管,用于社团活动。社团联合会保管的会费由社团联合会财务部管理,由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审批,费用较大的报校团委老师审批,同时报校团委备案。

第二十九条 社团物资、办公用品管理:

1、学生社团的物资、办公用品统一由社团联合会财务部进行监督、管理。

2、社团借用贵重物品首先须填写借用申请、押付相应证件并在社团联合会备案,经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审批后方可借用,并按期归还。由社团联合会财务部统一存档。归还时需保证没有任何损坏,且在值班登记簿上注明归还日期并签字后,方可返还其有效证件。(借用凭据)

3、每学期月末、期末,社团联合会财务部负责将各社团购买的物品回收清点后存放。在开学初再发放至各社团。对于损坏的社团物品由社团负责人写出损坏理由,经核实后方可报销。

4、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对各社团的物资使用进行管理与监督,对浪费物资严重的社团提出批评并上报。第三十条 社团经费报销

1、社团各类账本必须设置会计账本和出纳帐本,由财务部负责人负责,由社团联合会财务部进行监管。

2、各社团开展活动需要经费时,应以节约为原则制定活动经费预算方案,并向社团联合会提前提出经费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使用。

(1)活动经费 150元以下由分管主席签字报销(2)活动经费 150元至300元之间由主席签字报销(3)活动经费 300元以上由校团委老师签字报销

3、社团活动开支应在活动结束后的一周内向社团联合会递交正规发票,必须使用淮南师范学院社团联合会报销封面凭证和物品清单。第三十一条 社团赞助

各社团在举办大型活动经费不够的情况下,可以提前向社团联合会和校团委提交赞助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向企事业单位寻求赞助。所有的赞助费用上交至社团联合会财务部,社团活动结束后可进行报销领取。

1、赞助经费 500元以下由分管主席签字报销

2、赞助经费 500元至1000元由主席签字报销

3、赞助经费 1000元以上由校团委老师签字报销

详细使用可参考财务制度。

第八章 社团的换届

第三十二条 换届选举时间:社团换届选举原则上定于每年五月份下旬统一换届,部分需要在下半年换届的社团则统一安排在十二月。第三十三条

社团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新一界理事会可连任一年。第三十四条

社团换届程序:

(一)理事会换届程序:

1、社团理事会换届需至少提前两周向社团联合会递交申请,经社团联合会批准方可进行换届。

2、经批准允许换届的社团,社团理事会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经个人自荐(要求社团理事会提前告知会员)、理事会讨论、挂靠单位推荐、产生新一届理事会成员候选人名单。候选人产生之后(候选人不得少于三人),需在换届前一周向社团联合会领取、填写并上交《社团理事会候选人资格审查表》,社团联合会将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候选人方可参加选举。

3、社团须正式召开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选举必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社团联合会,由社团联合会主席团人员对该选举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如无社团联合会监督,选举结果社团联合会不予承认。

4、社团理事会换届选举须召开会员大会。由于各社团的规模、注册会员人数等存在差异,现做以下规定:

(1)社团会员数20—50人(包括50人),换届选举现场须到3/4以上会员,方可进行选举。

(2)社团会员数51—150人之间(包括51人),换届选举现场须2/3以上会员,方可进行选举。

(3)社团会员数150以上(包括150人),换届选举现场须到1/2以上会员,方可进行选举。

(4)社团理事会换届选举时,原理事会成员必须全部出席。如有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出席的,须在选举前三天向社团联合会办公室提交书面请假条,经社团联合会批准方可。

5、理事会成员、会长产生办法:

(1)理事会成员的产生办法。由会员大会采用差额选举的方式(即得票多者当选,差额面为20%),从候选人中民主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成员。新一届理事会候选人得票多者当选,取足为止。如遇得票相同的情况,个别得票相同的候选人需进行再次选举。

(2)会长的产生办法。首先由现任会长在新一届理事会成员中提名会长候选人若干名(不少于三名),通过新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由现任会长主持)民主投票选举产生新任会长。候选人得票必须超过半数,方可当选。如遇得票相同的情况,个别得票相同的候选人需进行再次选举。

(3)会员大会投票产生的新一届理事会成员的具体分工、职责确定方法如下:由理事会投票产生额新任会长组建社团常务工作各部门或委员会,各部门或委员会等执行机构任职由新任会长在新一届理事会内部民主协商委任,也可外聘。

6、选举结果必须在三日内及时予以公示,并在三日内报送社团联合会审核归档

(一)每届会长任期必须满一年,否则在最终社团干部考核评定时不予承认,不予颁发聘书,收回所颁发荣誉。理事会要求对社团负责对社团会员负责,做好本职工作,积极配合社团联合会各项工作。

(二)任期已满一年的社团主要负责人,须向社团联合会提交工作总结、个人自评,作为社团联合会考核并颁发资格证书的重要依据材料。主要负责人须做好移交工作(包括固定资产、档案文件、经费情况、支出存根等),并主动邀请社团联合会做好监督工作。

第三十五条 其他特殊情况

(一)若社团出现由于理事个人或内部调整等原因,造成社团需要在规定时间(5月或12月)外及时进行增补、更换理事会更换会长的情况时,则按如下操作:

1、社团须以书面形式及时向社团联合会上报社团理事会面临的具体情况,由个人自荐、会长提名、理事会讨论并提出候选人名单(至少三人),每一候选植物候选名额至少三人。在候选名单确定后,向社团联合会及时上交候选人个人情况表,社团联合会将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候选人方可参加选举。

2、选举形式采用理事会民主选举或民主协商的形式产生“代理事”或“代会长”,要求必须通知社团联合会人员在场监督。

3、以上方式产生的为非正式选举产生人员。在日常社团活动中,其职务名称前必须注明“代”字样(如“代会长”),以区别于正式选举,其工作职责与正式职务基本相同。

4、以上方式产生“代理事或代会长”之后;社团需在五个工作日内上报社团联合会批准,批准后三天内在社团内部向会员及时公示。

5、此办法产生的非正式理事,成为式理事需召开社团会员大会,以等额选举的方式半数通过方可当选。社团会员到场人数要求见本条例第三条第一项第四点详细说明,要求必须通知社团联合会学干在场监督。

第三十六条 在校期间有过违规违纪行为的,不得担任或继续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具体参见第二章第八条)第三十七条 对违规的处罚

(一)社团内存在拉帮结派的,取消相关人员的一切选举资格,永不得在社团任职。

(二)理事会或下届骨干成员,在选举时发生公开争吵且影响恶劣的,取消本次选举,一切投票无效,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纪律处分。有其他不良现象、严重影响社团形象的,将做通报批评处理.第九章 社团的赞助管理规定

第三十八条 各社团校内活动需要向企事业单位寻求赞助或广告费用的,需提前交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审批,经同意后方可签订协议。第三十九条 各社团同商家签定的协议需一式三份商家、本社团各留一份,一份交社团联合会存档,协议书上必须盖有商家和社团联合会的公章方可有效。

第四十条 各社团不得为企事业单位作纯粹商业性的广告宣传。第四十一条

各社团应在赞助资金到位后,统一交到社团联合会财务部,由财务部保管,然后通过活动经费预算报出使用,各社团首先要向社团联合会财务部递交活动经费预算表,对不合理的开支项目,社团联合会有权驳回。

第四十二条 各社团应对赞助资金建立明晰账目,各项开销应开具票据,作到账票相符。第四十三条 各社团负责人在每次活动结束后将票据和账目表报到社团联合会财务部,由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呈交校团委核实审批。

第四十四条 企事业单位提供赞助,严禁各学生社团越过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私自与企事业单位达成任何书面或口头协定。第四十五条 各学生社团应严格遵守赞助协定的各项条款,维护学院的荣誉,不做任何违反校规的事情。

第四十六条 各学生社团为赞助商家悬挂的一切广告标语(横幅、纸质文字等)需经过校团委批准同,严厉禁止纯商业性广告,所有广告必须以宣传学生活动为主,其悬挂张贴时间最多为35天。

第十章社团的违纪,变更,奖惩

第四十七条

对违纪社团的处理:

(一)对社团负责人和主要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警告处分,直至撤销职务;情节严重触犯校规者,报有关部门给与相应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社团负责人被撤销职务后,由社团联合会接管该社团,负责处理遗留问题并召集社团会员大会选举临时负责人。

(二)对社团可采取暂停活动,限制整顿或责令解散等处罚措施,被暂停活动和要求限制整顿的社团不得以社团名义开展除配合社团联合会整顿之外的任何活动,恢复活动须向社团联合会提出申请,报校团委同意后进行。

(三)一学期无法开展活动的社团,应有社团联合会进行一学期的辅导监管,可重新招聘社团负责人,改组社团;如仍无法开展活动,社团注册人数不足二十人时,视为社团自动解散,按规定程序进行注销。

第四十八条 社员的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一)正常解散或责令解散的社团均应履行社团注销程序;社团负责人须向社团联合会办公室提交书面注销申请,遗留财务清单,将遗留财务,档案等妥善移交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并注销社团记录。

(二)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向社团联合会申请注销登记,注销备案:

1,违反学生社团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2,分员大会决议解散的; 3,分立,合并的 4,被责令撤销或解散的; 5,连续两年招新不满40人的; 6,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三)学生社团在提出注销申请登记后,社团联合会应当组织学干对其财务进行清算。清算期间,学生社团不得参与与清算有关的活动。

(四)学生社团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团联合会办理注销登记。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由社团负责人签名,经会员大会通过的注销申请书和清算报告书。社团联合会准许注销登记的,发给注销证明文件,收缴该学生社团的印章和财务资料及账本。

(五)学生社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校团委将责令团体解散。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严重违反校规校纪; 2,背离团体活动宗旨,影响恶劣;3,成员数不足三十人;

4,一个学期未开展正常活动,机构瘫痪;

5,擅自利用主管单位或其他组织名义开展活动,引起严重后果; 6,进行整顿但无效果;

7、财务出现严重问题的;

8、学生社团出现其他应予解散的情况。

(六)学生社团成立,注销或者变更名称,社团负责人,由社团联合会予以公告。第四十九条 社团的奖惩

(一)社团联合会对学生社团进行“十佳社团”评定。十佳社团的评定细则和标准社团联合会另行规定。

(二)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社团联合会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动进行整顿,并可以撤销社团负责人的职务;社团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

1,活动范围和内容与社团宗旨,章程不符的; 2,拒不接受或者不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 3,不按照规定办理注册登记,变更登记的; 4,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的;

5,侵占,私分,挪用社团资金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 6,违反社团联合会的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

7,财务制度混乱的;

8,不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查和注册的; 9,社团执行机构有严重违纪行为的; 10,社团成员盗用社团名义进行活动的;

11,社团执行机构应当知道有成员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的; 12,社团成员不足30人的

13,社团在一学期内未开展任何活动的; 14,其他违反社团联合会章程和本制度的行为;

(三)学生社团活动违反法律,法规的,由学校有关机构依法处理;学校有关机关认为当撤销登记的,由社团联合会撤销登记。

(四)未经批准,擅自开展学生社团的筹备活动,或者未经登记,擅自以学生社团名义进行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的学生社团继续一小时社团的名义进行活动的,由社团联合会报请学校有关部门予以取缔。

第十一章 学生社团考核基本标准

第五十条 为加强学生社团建设,规范学生社团管理,建立学生社团激励机制,根据《淮南师范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规定,特制订淮南师范学院学生社团考核基本标准。第五十一条 评比原则 公平公正 公开,兼顾各类社团 第五十二条 评比程序 自评 互评 联评 PPT展示 第五十三条 评比方法

(1)将全校35个社团分为五类(科技类、文艺类、竞技类、服务类、公益类)根据年终考评总分,先在各类社团中评出一名“十佳社团”。

(2)再根据全校社团总分再评出五个“十佳社团”,在各类中不能重复。

(3)自评 互评累计分值分别占最总结果的10%,20%,60%由学生社团联合会评出,另外PPT展示占20%。

(4)经过评比获得“十佳社团”荣誉的学生社团由校团委颁发奖状、奖金。该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即为“优秀社团干部”,由校团委发证书。(5)分数低于一定数值时,社团将予以黄牌或撤销。(6)连续两年挂黄牌的社团将予以撤销。

4、评比标准

(1)学生社团有明确的章程,健全的组织机构,每学期按计划开展活动(5分)。章程不符合学生社团性质机构不健全各扣3分。(2)学生社团按时上交工作计划 工作总结以及相关材料(20分)。如不及时或应付形式扣除5分。

(3)遵守校纪校规及校团委相关规定,不影响教学秩序生活环境,注重活动安全(5分)。如有违反或不履行校团委活动审批程序或违背有关活动规定,取消此项评分,情况严重者不予参加各种评比活动。(4)任务完成情况。按时按质量完成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布置的任务(10分)。不按要求完成任务或延期或低效率扣除5分。如没有开展,取消此项评分。

(5)活动开展情况。每学期开展活动正常,校级活动至少两次(5分)。仅开展一次活动扣除2分,如一学期未开展任何活动,取消本学年任何参评资格。

(6)活动效益。开展符合学生社团性质的特色活动,或具有品牌效益的活动(5分)。

(7)日常管理与经费管理。学生社团内部管理状况(组织管理,工作制度如列会等)、经费开支情况(10分)。对于管理混乱或账目不清扣除8分。严重者,取消此项评分。

(8)活动宣传。活动宣传思想健康 组题明确 形式新颖,具有一定影响力(10分)。对于乱张贴 不规范 不可读的宣传海报或宣传材料扣除5分。

(9)校外活动(8分)。经校团委批准后开展的校外活动,取得较好反映的3分;代表学校开展校外活动5分。

(10)活动创新(7分)。校内外开展的所有活动中,得到老师学生认可及社会赞誉或内容或形式 或体系或机制的创新活动2分;有学术性 研究性 思想性的创新活动5分。

(11)准时参加各种学习例会 培训等,不迟到 不早退 不旷会 不替代(15分)。迟到一次扣1分,早退一次扣1分,旷会一次扣1,5分,替代扣2分(请假后可找相关负责人替代不计入扣分项),此分值按议会签到计算。

(12)附加分。对参加地(市)省 国家级比赛的或将会员个人和集体分别加2、1、0.5分6、4、2 分;10、8、6分。如在市省 国家级新闻媒体 报刊杂志发表稿件依次加1.5分、5分、8分。但必须在比赛前报告校学生社团联合会。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章程由淮南师范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解释。第五十五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实行。

一 学生社团联合会机构设置

1、社团联合会(简称“社团联合会”)是校团委领导下的专门机构,负责管理协调全校的社团及各社团管理机构,统筹安排其活动。社团联合会对各类社团及其各项活动进行管理、扶持和监督,并定期对社团进行评估。

2、社团联合会机构设置包括:主席、副主席、办公室、项目审批部、对外联系部、财务部、宣传部、网络编辑部、文艺部。

3、社团联合会实行委员会制:全委会由主席、副主席、各部负责人和各社团负责人组成,由主席、副主席、各部负责人和各社团负责人组成,由主席、副主席、各部负责人组成常委会,讨论决定重点事项。由主席同意后,呈报校团委批准后,方能实施。

4、社团联合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6到8名。主席、副主席由社团联合会选举产生,并由校团委考察任命。主席、副主席负责社团联合会日常工作,对外代表社团联合会。

5、主席的职责

(1)负责协调统筹社团联合会与学校、下属各社团和社团管理机构的关系。

(2)对社团有监督权,对其提出批评和建议,有权提名不合格的社团负责人,交社团联合会常委会讨论予以撤换。

(3)有权审批社团联合会和各部门的经费申请,统一划拨经费,经准预算方案,报校团委指导老师批准。

(4)召集社团联合会管理机构负责人会议及各社团联合会全体会议、各社团负责人会议。

(5)有权任免社团联合会各部部长,开除工作不合格的干事,报校团委备案。

6、副主席协助主席展开工作,处理日常事务。受主席委托,全权行使主席所具各项权利,管理分管部门和分管社团的日常事务,在主席不在等原因不能行使职权时,代理工作。

7、办公室职责

(1)起草社团联合会相关文件的通知。

(2)负责筹备社团联合会内部例会和全体社团负责人会议的相关事宜,做好会议记录工作。

(3)负责管理社团联合会和社团的档案和资料。(4)安排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的值班和会议出勤统计工作。(5)负责对社团联合会学干和社团负责人的相关考察事宜。

8、财务部职责

(1)定制财务报表等财务统计表格,统计社团经费使用情况。(2)审批、管理、监督各社团的财务使用和收支情况。(3)负责社团联合会办公用品的购置和保管。(4)负责社团的资产登记和管理工作。

9、项目审批部

(1)审批各社团上交的材料。

(2)配合财务部对社团活动进行审批工作。(3)统计社团活动

(4)配合办公室负责社团换届事宜。

10、对外联系部职责(1)协助各社团活动。(2)监督社团活动执行情况。(3)负责社团赞助相关事宜。

(4)负责与社团和学校其他部门间的联系。

11、宣传部职责

(1)负责社团联合会的宣传事宜,指导各社团做好宣传工作。(2)负责对各社团活动宣传稿的进行初审,并择优发布。(3)负责社团联合会网站的维护和更新。12 网络编辑部职责(1)负责校社团联合会各项活动新闻稿件的编辑、审核、上传。

(2)负责全校各社团新闻稿件的审核、上传。

(3)负责校社团联合会网站的管理与维护。

(4)负责校社团联合会简报的编辑、排版以及发行。

(5)负责承办校团委、校社团联合会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13 文艺部职责

(1)文艺活动的策划、组织和承办

(2)协助各社团举办文艺活动和文艺演出

(3)培训主持人和礼仪

(4)参加校外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加强与其他学校的文艺艺术交流,促进我校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

二、学生干部的产生和聘用:

学生干部的选拔,必须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产生。社团联合会、各社团管理机构每一年换届改选一次。每次换届(调整)之前,各社团应向社团联合会请示并取得同意后,才能进行;名单确定后,经校团委批准,方可生效。学生干部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并张榜公示,不合格者辞退。工作满一年合格者,颁发聘书。

三、学生干部的调整

1、学生干部在工作期间,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部门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主席团提出申请,经批准并在原部门办理完调离手续后方可进入相关部门工作。

2、学生干部在试用期间,因个人原因自愿辞职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主席团提出申请,经批准并在原部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方可离开。

四、学生干部的培养:

1、举办学生干部培训班。提高学生干部的理论素质与实践经验,完善学生干部的工作技巧与方法,明确自我锻炼的方向与途径,以讲座、分组讨论、新老学生干部工作经验交流为主要形式,结合适当的实际活动进行培训。

2、发挥会议作用,以会带训。适时召开各种会议,加强交流,总结工作得失,讨论下阶段工作计划。

3、广泛开展谈话教育。社团干部定期向校团委,社团联合会汇报思想、学习、工作情况。

4、对要求入党的品学兼优的社团干部推荐到党校学习,优先进行重点培养。

5、适时组织青年志愿者活动,深入开展基层援助活动。学生干部应注重自锻炼,自觉培养口语、文笔的表达能力和组织各种活动的能力。五、学生干部的考核和奖惩

一、学生干部实行分级管理和考核

1、学生干部的认定:社团联合会全体成员、“十佳社团”的社长副社长、非“十佳社团”的社长。

2、社团联合会所有干部由校团委负责考核。

3、社团各副部级以上社团干部由社团联合会负责考核,报校团委备案。

4、学生干部的考核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5、奖励形式分为:通报表扬、通令嘉奖、评选各级优秀荣誉。

6、社团联合会违纪处罚形式分为:会内警告、记过、勒令退出三种。

7、学生干部经过考核,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必须勒令退出或自动辞职。(1)违反国家法规和校规校纪,受到校级通报批评以上处理者。(2)无故不参加社团联合会工作会议累计3次者。无故不参加政治和业务学习(包括团组织生活),无故缺席累计2次者。

(3)闹不团结,互相拆台,使工作不能顺利开展或集体利益及荣誉受到损害,经教育不改者。

(4)以职权谋私利,经教育不改者。

(5)不执行或故意拖延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造成损失,经教育不改者。

(6)不能胜任所担任职务者。

(7)个人修养和道德水平低下,在学生中影响不良者。

(8)未经主席团批准兼任各级学生会、各社团或其它组织的主要干部,严重影响工作者。

(9)故意损毁学生社团联合会公物,破坏学生社团联合会形象,污 蔑学生社团联合会荣誉者。

(10)连续三天无故未至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者。

(11)考核不合格者。

8、对自动辞职或被免职的学生干部,一年内不许重新录用。

9、学生干部违规处理程序。

(1)对干事副部长违规违纪的处理(含开除),由各部部长提出,经分管副主席同意,上报主席批准。

(2)对部长违规违纪的处理(含开除),由分管副主席提出,经主席团提出,上报校团委批准。

(3)对主席团成员、各社团负责人违规违纪的处理(含开除),由主席团提出,经校团委讨论批准。

六、考核细则

(一)活动请假准则

如需请假,应至少在活动开始之前三小时(紧急会议应在接到通知后十分钟内)以书面形式向分管负责人请假;经审批同意并签字后转交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备案方能生效。

(二)考核内容

1、会议考核(30分)

例会会议请假

扣0.5分/次 迟到、早退

扣1分/次 无故缺席

扣3分/次

备注:每学期累计缺勤三次或迟到、早退四次者给予开除免职处分。2.活动考核(30分)

请假 扣1分/次 迟到、早退

扣3分/次 无故缺席

扣4分/次 未能完成安排任务

扣2.5分/次 3.值班考核(10分)值班途中擅自离开

扣1分/次 值班缺席未请假,找人代替,影响工作

扣2分/次 未保持办公室清洁

扣0.5分/次 4.其他方面考核(30分)

社团联合会开展工作未向主席团成员汇报 扣1分/次 未写标准工作计划与总结,每缺一份 扣1分/次

各部室所发会议记录本,发现损坏者(如找不到直接损坏者扣该部室负责人分数)

扣2分/次

着装(男生:穿背心、拖鞋,女生:穿吊带装)扣0.5分/次 会议中不做记录、玩手机、电话不调振动或关机 扣0.5分/次 活动中对其它部室的求助敷衍了事者经查实

扣2分/次 各分管主席可根据部长工作情况对部长综合考评,各部部长可根据干事工作情况对干事综合考评

(三)加分制(加分分数在100分外)

社团联合会开会全勤(不迟到、不早退)加5分 社团联合会开展各项大小型活动,未分配任务而主动参与者

加1分/次

在活动总结中受表彰者 加3分 部室工作开展突出 加2分 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荣誉者 加3分/次 为工作提出创意的策划、可行建议经采纳者 加5分/次 综合测评中获一、二、三等奖奖学金 加5、3、2分/次附则:(1)由社团联合会办公室根据备案记录对每一位学干公平评分。根据得分高低,学期末评选优秀部室,优秀干事,并作为学生干部学年评优参考。

七、会议制度 A、会议范围

1、社团联合会大会——由社团联合会主席团组织,社团联合会全体成员及各社团副社长以上干部参加,每月召开一次;

2、社团联合会主席团例会——由社团联合会主席召集主席团成员每周召开一次;

3、社团联合会部长会议——由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召集社团联合会副部长以上的干部每一周召开一次;

4、社团联合会部门会议——由各部门部长组织,每周一次;

5、社团代表会议——由主席团召集社团各社长以及社团联合会部长级干部每单周一次

6、社团联合会组织召开的其它大型会议。B、会议程序

1、凡社团联合会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由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和安排,以“会议通知”的形式通过书面和网络方式下达或通知;

2、各单位、各部门要求召开并由社团联合会主席团主持的会议,须经主席团认可会议内容和时间,并提前三天与办公室联系

3、凡未提前申请而临时召开的会议,经主办部门自行临时通知组织安排,办公室协助。C、会议要求

1、要增强会议的计划性,各单位要求召开的会议至少提前一天确立会议时间、地点,并通知相关部门,同时做好会议准备工作贯彻精简、高效的原则。尽量减少由主席团组织召开的大型会议,尽量压缩会议时间,精简会议人员;

2、会议力求务实。会议必须事先做好各种准备。讨论应突出主题,提高会议效率,争取开短会;

3、出席会议的人员必须按时到会。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部长会议,主席为负责人;主席团会议和未能准时到会,须提前一天向负责人(部门会议时,部长为负责人。主席团会议时,社团联合会主席为负责人)请假。部门负责人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应指定其他负责人代替,并于开会前向分管主席请假;

4、会议内容应当积极健康。任何人不得利用会议宣传反动言论,不得有任何违反国法、校规的言论或行为;

5、召开会议时,与会人员必须关闭手机,不得袒胸赤身或穿拖鞋、短裤进入会场,不得抽烟、吃东西,不得大声喧哗,不得说脏话,严禁酒后参加会议,会外人员不得进入会场找人或交谈,参加人员必须做好记录,会后及时贯彻执行或传达会议精神;

6、会议前须签到,会议后须签退,整理会场,该工作有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部门予以协助;

7、办公室值班人员须在次日将会议记录交当天值班主席签字并妥善保存。

八、财务制度

1、社团联合会为加强内部及各社团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秩序,提高财务工作水平,特制定该制度。社团联合会及各社团财务管理工作应当遵循本制度的规定。、各社团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淮南师范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及本制度的规定,加强财务工作,积极配合社团联合会财务部的财务工作,保证财务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3、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及各社团负责人对该社团的财务工作有监督责任,社团财务负责人负主要责任。社团联合会及各社团的所有财产属该组织成员共有,必须用于服务会员,发展社团。

4、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对各社团财务管理工作有监督、审核的权利。

5、社团联合会及各社团经费来源(1)会员费

A凡是本校经申请成立并注册的学生社团每学年在招收会员时,按照当年实际情况制定的标准收取会费,B各社团在招收新会员工作结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将收取的全部资金交与社团联合会财务部,由社团联合会财务部代为管理。(2)赞助费 社团与赞助单位鉴定的协议书必须事先上交社团联合会经校团 委审批后才可与赞助单位签定正式协议;A严令禁止任何社团与赞助商合作在我院举办纯商业性活动;B赞助单位提供的所有资金和实物赞助,须按赞助商合同全额上报

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备案,其所有权归该社团集体,任何人不得以

任何理由私自转移,变卖或据为己有,均由社团联合会代管。C赞助金使用后,须凭有效原始凭证入账。

(3)奖金

各社团参与优秀社团以及各种活动开展情况的评比,所获得的奖励资金必须及时统一入账.6、资金使用细则

(1)各社团所有收入与支出必须统一入账,(2)做到逐笔登记,(3)账面平衡,(4)并每半学期向社团全体会员公布账目。

(5)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将对各社团财务情况进行定期抽查,对出现财务问题的社团进行突击检查;

(6)各社团资金使用后必须持有国家统一发票报帐。如有特殊情况,须持有效收据凭证报帐。发票、凭证须注明时间、地点及用途,由经手人、财务负责人和社长签字才可报销;

7、社团联合会内部资金管理细则

(1)社团联合会全部资金(包括会员费、奖金、赞助资金等)由财务部统一纳入社团联合会总账户进行管理。所有支出款项 由财务部统一调拨,报主席团审批;

(2)社团联合会各部门在组织活动之前,应做好财务预算,由财务部审核后,报主席团批准;

(3)各部门如因举办活动需提前垫付资金的,应以书面形式报告主席团审批,经校团委认可后方可从财务部支取现金;

(4)各部门一律凭有效报销凭证(0至150元以内使用国家统一发票)统一报销,发票(收据)应保持整洁、完整,交款单位应该注“淮南师范学院”,背面应用黑色钢笔或水笔注明详细用途,经手人和见证人并由分管主席亲笔签名,方可报销。

(5)活动经费150元以下由分管主席签字报销,活动经费150元至300元之间由主席签字报销,活动经费300元以上由校团委老师签字报销

(6)各部门如有赞助金及其他收入资金,应向付款单位开具加盖学生社团联合会公章的收据,收据由财务部签发,在资金结算后,须在三天内向主席团汇报并将现金上交财务部入账;

(7)财务部每月进行财务结算,并制作财务报表。定期向社团联合会全体成员公布,以加强各方面的监督。

8、财务监督方法:

(1)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将于每个学期对各社团财务状况进行普查,并在主席团扩大会议上通报检查结果。每两个月对部分社团财务状况进行抽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上报主席团;

(2)社团联合会将于每学期期末公布各社团本期财务报告。每学期期末各社团必须向社团联合会上交详细财务报告,财务状况审查没有完成的社团,不能换届;(3)各社团应当建立健全社团内部财务制度。社团内部财务制度应当 符合下列要求:

A各社团正副部长及理事会成员不得兼任财务负责人;

B需设立会计、出纳与财务保管员,并明确其职责权限,互相分离、互相制约;

C明确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方法和程序培训;

(4)社团负责人不得授意、指使、强令财务管理人员违规办理财务事项,财务管理人员对违反本条例和国家会计统一制度的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5)财务管理人员发现会计帐簿实录和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 符,按照本制度规定有权及时进行处理;

(6)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对各社团管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实施下列监督:

A是否依规定设置会计帐簿;

B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它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C社团财务管理是否符合《淮南师范学院社团联合会管理办法》及本制度的规定;

D各社团财务状况是否及时上报,在对上述所列事项实施监督,发现有较大违反规定的嫌疑时,社团联合会财务部有权向该社团及有经济业务往来的单位或部门查询相关情况、相关社团应积极配合社团联合会的工作。(7)各社团必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接受社团联合会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它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8)每学期开学初,各社团必须提交上一学期收支总结报告,固定资产清单和本期财务预算报告。

(9)各社团提出注销申请或因违反《淮南师范学院社团联合会管理办法》被注销,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将对其财务进行清单,并公示清算报告。

(10)各社团申请注销时,如财产有结余,将财产余额上交社团联合会财务部,由社团联合会保管,此财务作为社团联合会财务。

(11)有关预留招新费用及重大费用事宜,须经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审批及校团委认可。

9、财务管理人员

各社团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设立专门财务管理人员,正副部长不能掌管财务,如因特殊情况未能选择出专人负责,社团联合会将实行委派制度,指定财务管理人员。各社团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凭证保管和帐目登记工作。财务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规定,并积极配合社团联合会财务部的工作财务管理人员不得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帐,隐匿或者故 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不得贪污、挪用公款。一经查出,必将严惩。按金额多少追究其相应责任。各社团财务负责人必须依旧有关固定对帐目进行日日结算,逐笔登记,确保清楚明晰。各社团财务负责人必须在本社团开展活动前进行财务预算并认 真填写活动财务预算表,并与活动申请表在活动开展一周前上交社团联合会。各社团财务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财务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到会者需事先请假,缺席财务会议三次以上(含三次)者,取消其社团评选十佳社团资格。

10、社团固定资产管理

(1)社团固定资产是指除耗材外,以社团经费购买或以社团名义取得的能长期存在,给社团发展提供便利的形态稳定的财产。(2)社团固定财产为社团成员所共有,严厉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挪用,独占,谋取利益。

(3)社团需变别更固定财产的所有权时,须经该社团常委会讨论通过,并在社团联合会监督下,方可实施。

(4)社团换届,社团财务和预算必须移交新一届社团负责人,原社团负责人出具清单,先报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审核,然后又新一届社团负责人办理相应接收手续,社团解散时,财务移交社团联合会代管,原社团负责人出具财务清单

(5)当社团联合会发现社团固定资产流失或不明原因遗失时,社团联合会财务部有权追究该社团主要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相关责任。

(6)各社团必须为本社团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编号,并加盖社团联合会和本社团公章。

淮南师范学院校团委

6.社团联合会秘书部章程 篇六

宜宾学院社团联合会学院社团社团联合会在校团委具体指导下,坚持“为学生发展奠基”的原则,有组织、有计划、有成效地开展活动,以各种形式丰富学,繁荣校园文化,推动良好校风学风建设的校园组织。

秘书部是社团联合会的中部枢纽。它具有承上启下,联系协调各部门工作的作用,有全面性、综合性、组织性。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社团的管理,更好的发挥学生社团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秘书处特制定本章程。第二章:秘书处职责

1:主要负责协助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开展各项日常工作,为主席团开展活动和制定各项方针,提供必要的文字或书面材料。

2:负责收集、归类、管理各类学生社团的工作档案,对各种学生档案进行电子管理。

社团档案内容包括社团成立资料、历年活动情况、活动总结、各届人事安排情况、社团经费收支情况等资料(以便各届社团联合会对各社团进行了解和监督,利于各项工作的交接)。档案内容由各社团负责人整理上交至社团联合秘书部存档。

社联档案包括社联历届架构表、历年活动情况、财务经费收支状况、历年内部考核情况。

1:参与制定及公布内部有关事项,不定期安排有关会议,并制定会议流程,明确会议内容。

2:做好每次会议的考勤与记录,各个社团负责人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社团联合会例会,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或短信形式向社团联合会秘书部请假。

3:撰写领导发言稿,邀请嘉宾,接待有关领导及来访人员。4:负责各种活动的奖项、证书等的打印和发放工作。

5:定期召集各个社团的秘书部负责人开会,收集和反映广大学生的意见和要求,推动各项工作更加有条不紊的展开。

6:继续发挥活动枢纽的作用,加强与其他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与合作,及时跟进联合会有关活动的进展情况,并向各个负责人反馈。7:秘书部每两周进行一次本部门的例会,将工作分派下去,并及时收集本部门成员的意见。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

秘书部干部以学习为首,热爱秘书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组织和管理能力,富有创造力,富有激情,在工作过程中认真负责。秘书部成员必须恪守社联宗旨,支持社联工作,维护社联利益,遵守社联的有关规定。

秘书部成员应积极参加社联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准无故迟到,早退,甚至不参加社联组织的活动,无故不参加活动超过三次者(不包括三次)免除其相应职位,不再享有秘书部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部门人员组成与具体职责

部门设正部长1名,副部长2名,部门成员4—6名。

正部长职责:

1参加联合会各部门负责人的会议,讨论决定联合会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2与主席团和各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加强沟通,及时反馈有关活动进展情况,加强工作上的配合。

3领导本部门开展日常工作,合理地分配人员,优化资源管理。4加强社联会与兄弟部门的联系,增进了解,促进合作。

副部长职责:

1协助正部长开展工作,处理日常事务。2负责起草、发布社联会各种公告、通知。

3撰写领导发言稿,起草文件及各项规章制度;管理本会资料,做好建档工作。

4撰写社联会和各学生社团大事记。

5负责组织各类型社团管理、社团文化的培训。

部门成员职责: 1参与秘书部日常工作,认真做好有关事务。2负责管理社联、各社团的各种档案资料。3负责社联会办公室管理。

4负责社团注册;社团会员权益反馈工作。

由于秘书部的工作细化多样,应根据部员的个体差别分配任务。(如有人在撰写文件擅长,有人在电子排版上有特长,有人善于沟通,有人善于协调。)同时也应根据个人性格不同有效的分组工作,以加强工作效率,减少摩擦。

社团联合会秘书部职能,在以后的工作中将进行分工合作。促进社团与社团、社联会与社团的合作,充分整合、配置资源,促进社团更加全面、健康、快速地发展。社团联合会将坚持以服务社团为宗旨,不断加强社联会内部建设,提高信息更新速度,完善评议制度,与各学生社团一起为打造青春健康、昂扬向上的学院社团文化而不懈努力。

7.浅论中国农村妇女的政治参与 篇七

1.1 参与村级事务的热情不高、自主性参与程度较低

随着村民自治这一基层民主政治形式在中国农村的施行, 广大农民的民主意识、政治热情和参与意识已有所提高, 但调查中发现妇女的政治参与意识依然较低, 她们的政治影响远远还没达到与她们所占人口比例相应的程度。由于历史上妇女长期被排斥在村落的决策权力之外, 因此她们对自身的政治权益普遍缺乏认识, 更缺乏主动参与民主选举的竞争意识和热情, 在政治参与中对政府有较强的依赖性和一定的盲从性。了解选举程序是正确行使投票权的前提条件, 但调查显示, 对村委会选举程序“不太了解”和“完全不了解”的农村妇女占了65%。在被问及是否参加过村级妇联组织的活动时, 有29.7%的妇女回答“偶尔参加”或者“没有参加过”, 而回答“经常参加”的不到60%。由此可见, 大多数农村妇女民主政治参与从意识到行为都缺乏自主性。而参加选举的人中, 有相当一部分妇女参与只是一种被动参与, 而非自主参与。

1.2 权利意识淡薄, 主人翁责任不强

当前, 大部分农村妇女缺乏一种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主体意识。她们过分强调自己的家庭功能, 而忽视自己的社会功能, 漠视自己的权利。在村委会选举过程中, 选举态度“非常认真”的仅为13.8%, 选票由自己填写的被调查妇女仅为42.6%。可以看出, 很多农村妇女害怕参政, 怀疑和低估自己的参政能力, 在村委会选举中处于被动地位, 从众心理强, 政治权利意识淡薄。

2 提高农村妇女政治参与的对策

2.1 构建平等的性别文化, 并贯彻到实处

必须加大男女平等性别文化的宣传力度, 为妇女参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规和政策, 构建男女平等的性别文化, 使妇女的各项权利切实得到保障。在农村可以采取多种方式, 如发传单、搞讲座、上门宣传等;其二可以尝试建立“模范丈夫”机制。具体方法为:村委会可以每半年举行一次“模范丈夫”评比活动, 对主动做家务和分担家务的丈夫适当进行物质和精神奖励, 而对表现很差的丈夫, 应将其作为重点教育和说服对象, 直至他们态度转变。

2.2 全面提高农村妇女的综合素质

妇女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选举成功与否, 只有不断提高妇女的文化水平和综合素质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1) 要不断提高文化素质。制定农村妇女教育规划, 采取季节性和经常性、单项性和综合性相结合的方法, 组织农村妇女学习文化技术和政策法规。各级财政要拨出专门预算用于农村妇女教育, 给参加农函大、农广校学习, 接受各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农村妇女发放学费补贴。在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 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础上, 加大“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等教育救助项目力度, 保证贫困女生受教育权利。

(2) 要不断提高政治素质。经常性举办乡村妇联主任培训班, 并在开展“双学双比”活动中大力实施“女性素质工程”, 帮助农村妇女增强“四自”、“四有”意识。

(3) 要组织妇女广泛参与农村经济建设, 提高妇女社会影响力。在竞争激烈的社会环境下, 要想成为村民的代言人, 首先就要成为农村致富带头人, 在群众中树立起较高威望。农村妇联组织要鼓励广大妇女要积极投身各项社会实践活动, 踊跃参与农村妇女“学科技、学经营、比成绩、比贡献”竞赛活动和“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建功立业, 以自身努力和奉献来赢得社会认可, 从而为有效参选参政奠定良好基础。

2.3 完善村民自治和相关法律, 为妇女参政提供公共政策和法律支持

完善村民自治, 使之真正体现民意, 贯彻民意, 使之真正成为农民维护自己权利的机构, 从而调动村民参政的积极性, 调动农村妇女参政的积极性。在村民自治法中, 最好能明确对待在村委会成员中妇女所占的比例和名额, 通过扩大比例和名额来增强农村妇女参政的机会。

2.4 充分发挥妇联在农村妇女生活中的重要作用

妇联是一个把党和妇女联系起来的一个重要组织, 在广大妇女的地位中, 尤其是农村心目中的心目地位中妇联有着相当重要的地位, 所以我们应该充分利用好妇联组织, 为妇女尤其是农村妇女做好基层服务。比如说我们可以教导妇女摈弃把家庭看成全部的观念, 家庭并不是第一位, 应该组织她们多多参与政治活动, 增强她们的参政议政的意识, 开办各种各样的培训班, 学习班来为妇女们传播科学文化知识, 提高她们的综合素质, 加强妇女群体的健康的人格, 增强她们受教育的机会;进一步推动家庭中家务劳动的合理解决, 比如可以为她们的后代做好学习和生活中的保障, 来解除她们的后顾之忧, 对政府的各项旨在保护妇女参政的措施的实施予以监督等。

2.5 大力发展农村经济, 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水平

经济的发展会在很大程度上限制广大农民参与国家政治的积极性。我们很难想象一个人如果没有基本的生存权利和发展权没有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 那么她绝对不会参与政治的积极性。在现阶段, 广大农民群众最最关心的就是自己的经济收入的问题了, 所以只有把自己的生活搞好了, 她们才会有兴趣去参加国家的政治问题和政治生活。所以在政府和党组织在推动农村的基层建设的时候, 仍然会不断努力来增加农民的收入, 提高生活水平, 这才是提高广大妇女同志参与基层民主建设的热情的最基本的。

摘要:公民的政治参与程度是衡量当代社会政治民主化程度的重要标准之一。在中国, 占农村人口半数的农村妇女的政治参与对整个社会的政治民主化发展无疑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当前, 村民自治是基层民主的实质性内容和主要表现之一, 是广大村民行使民主权利的主要途径。农村妇女的政治参与是值得关注的农村问题之一, 农村妇女由于在一定程度上还受封建思想的影响、且受教育程度不一, 因而研究其参政状况有着一定的现实和长远意义。本文结合理论和实际分析探讨了其影响因素, 并对如何提高农村妇女的政治参与提出了相关对策。

关键词:中国农村,农村妇女,政治参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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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中国古代妇女文学史 篇八

一九五○年,我们都考入了清华大学数学系,成为同班同学。全班共十五人,师生公认杜是班上学习成绩最优秀者之一。他还爱好文学,能熟背许多古诗词。但是他没有钱买他喜爱的文学著作,除了从学校图书馆借书外,常到书店去看书,有时就站在书店里摘抄。杜熟读《红楼梦》、《水浒》等书,把不同版本的文字区别都记录下来,通过认真比较和研究,常常有所发现,并有独到的看法。他曾写信把自己的见解寄给有关出版社的编辑同志,受到关注和重视。记得他很早就在同学间说过:贾宝玉是反封建的。杜做任何事情都是那么认真、执著和钻研,大家都很赞佩。

一九五二年,全国高等院校进行大规模院系调整时,北大、清华、燕京三校的数学系合并为北大数学力学系。我们班的同学达到了二十七人,杜仍是公认的学习成绩最优秀者之一。一九五三年,国家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为适应经济建设的紧迫需要,高校理工科学生都提前毕业。我们班的大多数同学留在本系数学专业各教研室当助教。杜等六人成为力学专业的研究生,之后他一直讲授数学和力学的各种课程,虽然教学科研任务很重,但作为业余爱好,他仍然不停地研读文学著作。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我在北大图书馆三层楼的库存版本阅览室遇到杜,他告诉我,除了讲课备课外,他都在这里看书。一连十多年,我常在版本阅览室见到他,他总是坐在右边第一排靠窗的座位上,专心致志地一一查阅库存的古典文献,一一抄录其中的妇女文学作品。

大约在一九九三年,杜对我说,他已年过六十,计划出版两本书,一本是《现代数学引论》,是他数年来在北大和清华开设这门选修课的讲义基础上写成的(一九九六年已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另一本是关于中国古代妇女文学的书,还未完稿。

经过十几年的积累和准备,杜从一九九四年起,在北大连续八年开设了一门全校公共选修课:中国古近代妇女文学史,讲述从先秦两汉到辛亥革命前后的妇女文学。选读这门课的文理各科学生,每年都在百人以上,男女生各约一半。

杜为什么特别关注妇女文学?他曾跟我说过,抗日战争期间,他家兄妹六人,只靠父亲一人的微薄工薪,生活很艰难,每天晚上,他的母亲补衣、做鞋直至深夜。这是他记事以来心目中第一个勤劳、坚强而又淳朴善良的妇女形象。以后他又从文学作品和现实生活中知道了从古到今许许多多品德优秀的妇女和才女。他受到这些崇高形象的感召和激励,同时也为中国古代妇女文学没有受到文学界应有的重视而深感遗憾。他决心要在自己晚年竭尽全力选编一部《中国历代妇女文学作品精选》(二○○○年已由中国和平出版社出版),以展现历代优秀妇女文学精品,为埋没受屈的才女们扬名吐气。

我有幸成为杜这部著作初稿的第一批读者之一。读过之后,第一个感受是:旧社会妇女的苦难太深重了。我想起了新中国成立初期郭兰英演唱《妇女自由歌》中的一段歌词,是多么真切:“旧社会好比是,黑格洞洞的苦井万丈深,井底下压着咱们老百姓,妇女在最底层。”第二个感受是:为妇女的优秀美好品质自豪。我想起了冰心说过的一句耐人寻味的话:“世界上若没有女人,这世界至少要失去十分之五的‘真’、十分之六的‘善’、十分之七的‘美’。”(《冰心全集》第三卷306页,海峡文艺出版社一九九四年版)。

二十一世纪初的一天,杜告诉我,他每天早出晚归。查完北大图书馆库藏古籍,他就接着到国家图书馆、首都图书馆、中国科学院和社会科学院等图书馆,以及各新、旧书店去阅览、查抄,搜集古籍、书刊中的妇女文学作品。杜从来节衣缩食,生活艰苦,但为收购有关古籍则常倾囊而出。令他欣喜的是,他不断有许多新的发掘和新的发现。

不久前,杜打电话和写信告诉我,他已编就新书《闺海吟》,全书有古、近代才女八千六百余人,每人只选一篇代表性作品,有诗、词、曲、联、文、书信、日记、戏剧、弹词小说等诸多题材。他根据多种参考资料为书中的作者写了或详或略的小传,对少数毫无信息的作者,只好写为“无名女”。杜深切地体会到,中国妇女所处的恶劣环境和社会历史的错误偏见,使她们写作难,作品保存难,作品要流传更难,许多优秀作品已经消失了。杜自告奋勇、不畏艰苦,痴心地、负责地做了对于中国妇女文学作品的搜集抢救工作。即将由时代文化出版社出版的《闺海吟》,是杜三十年日日夜夜辛勤劳动的结晶,更是弘扬中华妇女文化的瑰宝。

杜还编就了《阆苑奇葩》,是对《中国历代妇女文学作品精选》的增补和扩充,从原来的一千位作者增加为一千三百余位作者;从原来的四十九万字扩充为八十万字。《闺海吟》和《阆苑奇葩》都将作为弘扬中华妇女文化丛书于近期出版。

杜今年七十八岁,我祝愿他健康长寿,相信他还会坚持不懈、乐此不疲地继续为弘扬中华妇女文化做贡献!当然,我更希望杜的这两部著作能起到抛玉引玉的作用,使更多的有心人、有志者投入弘扬中华妇女文化的事业!作为女性,我还希望妇女朋友们能从这两部著作中汲取智慧、勇气和力量,为祖国的现代化,为人类的不断进步,努力发挥出“半边天”的光和热,体现人的本性中的“真”、“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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