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销售合同平台

2024-10-14

二手车销售合同平台(精选10篇)

1.二手车销售合同平台 篇一

二手车买卖合同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转让车,颜色为______色,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登记日期_____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保证该车来路正当,所交付给乙方的现有手续真实有效,出卖人无债务纠纷涉及该车辆;

二、甲乙双方协定该车车款人民币大写(¥:)元,乙方已付定金及首付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余款人民币大写(¥:)元在日付清。

三、从转让之日起以前该车的一切债务纠纷、交通事故和刑事责任都有甲方负责,转让后一

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四、转让后乙方负责缴纳该车所有的税费,并负责年检、年审如需要甲方协助,甲方应协助

乙方办理;

五、双方就现有车况,需有手续交易,甲方不对该车技术性能提供保证,乙方对车辆质量及

性能查验后均认可,并无异议;

六、本车辆办理过户,由甲方配合乙方办理相关过户手续,提档费由____方承担,落档费由

乙方承担,甲方保证乙方正常落户,提供手续齐全;

七、甲方交给乙方的车辆手续有《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行驶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保险单、购车发票。

八、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对发造成的损失。如有争议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

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月日

2.二手房独家代理销售合同 篇二

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话:_______________

代 理 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方:山东汶河置业有限公司

代 理 人 :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话:0538-6767678 8948888

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拥有的房产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在 拥有的房产一套,(产权证号:),产证面积:平方米(以下简称该房产),甲方保证出售的房产产权清晰并且已获得房产共有人的同意对房产享有合法处分权,甲方授权乙方将该房屋通过存量房网上备案锁定。第二条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个月,可循环延期。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否则视为违约。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销售代理商,否则视同乙方代理销售。乙方有权获得合同中约定的中介费。

4.甲方与买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或协议后,因甲方违约导致房地产买卖交易无法完成,甲方应承担乙方的中介费。

委托期限内甲方自行撮合成交或通过他人介绍成交,均应按本合同委托价格1%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佣金。第三条 费用负担

1、推广费用由乙方负责。

2、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第四条 委托价格

1、该房产委托乙方销售价格为

2、乙方视市场销售情况,在甲方确认的销售价目基础上向上灵活浮动.第五条 中介费

1、乙方的中介费为甲方规定销售价格超出的部分。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中介费: 甲方与买方签订正式销售合同后,乙方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中介费。甲方在签订正式销售合同收取定金当天将中介费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取中介费后应开具

收据。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2)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发票,以及按揭合同等。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3)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房地产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1)根据市场,制定推广计划;

(2)在委托期内,进行网络、媒体、声讯电话等方式的广告、宣传,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的销售活动;

(3)派送销售房产的有关宣传资料;

(4)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销售的房产、环境及情况;(5)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房产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本合同所规定的销售价格与浮动幅度。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南充市全星房产经纪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西河北路32号店)

代理人(盖章):_____________ 代理人(盖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二手车销售顾问 发布例文 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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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销售顾问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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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二手车销售的工作总结 篇四

一、业务情况

10年全年共收购车辆50辆,售出43辆(明细见销售利润表)

根据上表趋势图及二手车销售利润表数据(明细见销售利润表)反映如下情况:

1、从利润上分析:2010全年二手车销售43辆,共实现利润68,249.00元(其中4350元为收介绍费)平均1,587.19元/辆。总销售价为711,868.00元,平均销售价格为16,555.07元,算出总利润率为9.59%。从安大销售中心整体单车利润来看,还是可观的。从我去昆明锦大前卫二手车市场上得出的数据来看,车市旺季或者普通的季节里,一般比较好卖的车的毛利在7%-10%之间,也就是说一台10万左右的车他的利润在7000元到1万之间,5万左右的车,比如夏利,奥拓,羚羊,微车等车型,平均单车利润在1000元至3000元左右。这样看来,安大整个二手车销售以现在的规模上看还是比较中上的。

2、从成本上分析:2010年全年二手车总成本为647,969.00元,收购价为631,788.00元,过户费为11,634.00元,工时材料费及美容费为4,547.00元,分别占总成本的97.5%、1.8%、0.7%。其中,经过修理车间、美容车间修整过的车有19辆,成本为4,547.00元,利润为38,312.00元,这部分车销售量占总销售量的44.19%,创造的利润占到总利润的56.14%。可见,经过修整及美容过的车利润高于其他未经修整的车,因此,我急迫希望厂长能给予协调二手车进厂修理的费用收取问题,能给予适当的折扣等。

3、从二手车总体销量上分析:从上图看出二手车总体销售量比较平稳,月平均在3-4辆上下,在11月销量有所下降。这是因为,在2010年年底受新车政策的影响,国家对下乡车辆进行补贴的政策即将结束,大部分潜在顾客涌向与二手车价位相当的新车上。不光安大如此,整个昆明二手车市场的销售量在2010年也有所下降,可见二手车销售也与国家的宏观调控密切联系。

4、车辆滞留时间分析:车辆收购进来与销售出去之间滞留时间比较长,变现速度较慢,比如在2010年1月收购的捷达车,到现在都未销售,分析其综合原因,收购车辆时经验不足,车辆属事故车。这个问题我作为二手车部经理会努力尽快的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以后多出去“走走”“看看”“取取经”。另外也希望领导给予支持,在评估方面让厂检验员多帮助、多协调,充分利用我厂技术人员的优势,让我厂二手车销售尽快走上规模化。

5、车辆的库存数量分析:库存数量很少,不能给客户更多的选择性,没有形成规模化,不能从量化进行质化的突破。这里面有很多的情况,资金的周转不到位,宣传的力度不够等。

二、收购、销售渠道:

1、客户直接来展厅;2、客户电话来访后来展厅洽谈;3、通过新车客户发布消息;4、媒体及其他中介宣传。

根据到现在为止客户信息不少,要买车的客户大多数是我们没有他想要的车,卖车的客户大多数是我们的价格谈不好,因此做单台收购、销售不是我们发展的趋势,我未来的希望是做到即不放走零散客户,更要做好批量收购,扩大品牌推广力。

另外,对厂其他部门征用二手车部车辆时,希望能规范的管理,特别是在使用期间维修费用、保险费用摊销上能有所归属。

三、二手车部20工作计划

1、做大做好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是安大二手车业务做大规模的前提条件,特别是对安宁乃至昆明周边乡镇的宣传。以“安大二手车”为宣传主题,发放精美“安大二手车”为宣传主题

的资料给广大消费者及其他新车二手车潜在客户,让客户自由选择。希望厂领导支持邮寄“安大二手车”资料给安宁出租车公司和企事业单位。

广告宣传是让客户还没接触我们的时候,让他们从听觉和视觉上感官认识我们“安大二手车”是怎样的一个品牌,因此广告要有创新新颖,然后能留住客户的是品牌的诚信度和服务的独特性,能让客户卖的放心、买的安心。

2、优质服务保障:根据客户的情况我的希望是有区别的对其提供售后服务,比如给客户分等级对其提供相应等级的售后等。(如还处在三包期的二手车辆) 关于售后服务质量的标准还在探讨中,有待实践中不断的借鉴、摸索、总结具有自身特色的标准。

四、根据2010年的总结分析,从时间上安大二手车才刚刚起步,从年的计划上,到目前部门没有创造实际的效益,因此要好好利用2011年的时间尽力争取到达销售目标或突破目标。

1、收购进来的车辆变现速度:1、根据市场情况对不同的车辆有不同的利润追求标准;2、按照公司制度要求执行车辆滞留的时间,超过就要采取急销方式;3、通过销售速度量化飞跃质化。

2、收购、销售渠道:1、收购:稳抓零散客户重跟大客户,扩大库存车辆的数量;

5.二手车销售合同平台 篇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3号)规定,自2012年7月1日起,经批准允许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的有关规定,收购二手车时将其办理过户登记到自己名下,销售时再将该二手车过户登记到买家名下的行为,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销售货物的行为,应按照现行规定征收增值税。二手车经销企业应向买方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此处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上述行为以外,纳税人受托代理销售二手车,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

1.受托方不向委托方预付货款。

2.受托方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直接开具给购买方。

3.受托方按购买方实际支付的价款和增值税额(如果代理进口销售货物则为海关代征的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

6.二手车合同 篇六

甲方现有一辆有偿转让给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本车价款为人民币 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成交。 二.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按车价款______%(≤20%)人民币______元(大写 ______元)作为定金支付给甲方。 三、本车使用性质

,随车交付证件(产权证书、附加费,购置税(费)证,行驶证正、副本,身份证复印件,路费收据,机动车辆登记证书)。由乙方现场过目清点确认后交接。 四、甲方需对以上所有证件费用的真实性,合法有效性负全部责任,如因来历不明或被抵押、查封等其它甲方因素而给乙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额承担。 五、本车甲方不作任何质量保证,由乙方现场鉴定认可购买,成交后双方不得有异议。 六、自签字成交前与此车有关的一切事宜(含交通违章、事故、债务纠纷等)由甲方负责,签字成交后一切事宜(含交通违章、事故、债务纠纷等)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七、本车由自费于

工作日内(过户、转籍)完毕,甲无偿提供(过户、转籍)所需证件,在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出现车辆专章、欠费、罚款等无法办理业务,由甲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费用。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时起生效即成。 备注: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甲方(卖方/原车主): 乙方(买方/新车主):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丙方(交易中间方):

依照《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及有关法规,甲、乙、丙为确立车辆交易之目的,明确责任和义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车辆基本情况

车牌号: 粤B- 厂牌型号: 行驶证车主: 初次入户时间: 年 月

年审有效期: 年 月 发动机号码: 车架号码:

甲方承诺:该车辆来源合法,无遗留经济抵押和交通责任,所有证件资料税费真实完备,符合法定过户条件。如有证件资料不齐或遗留交通违章,甲方应在约定时限内及时办理完毕并自行负担相关费用。

二、证件及附件(车辆含以下附件,随车辆一起交接,黑体为必需项目)

□行驶证正副本 □购置税本 □ 年车船使用税 □机动车登记证书 □钥匙 套 □交强险 □商业险 □备胎/工具

□说明书/保养手册 其他:

三、车辆交接和过户

1. 甲、乙双方约定自行办理交易车辆交接和过户手续。

2. 协议签订时,甲、乙双方可各向丙方缴纳¥ 元交易押金。车辆过户完毕,丙方即退还该押金。

3. 车辆过户前,乙方可向甲方预付车款¥ 元,双方即开始办理过户验车手续。乙方凭车管所出具的《机动车过户受理回执》向甲方付清全部购车款,并办理车辆交接。

4. 协议签订时,甲、乙双方即确认车辆的价格、型号、配置、车况、证件/附件/税费等相关事项。与该车辆相关的经济、法律责任和费用,以交接时刻为界,之前发生的由甲方承担,之后发生的由乙方承担。

四、违约和免责

1. 如乙方单方面提出中止交易,车辆仍归甲方所有,丙方有权扣留乙方交易押金并给与甲方补偿。

2. 如车辆无法办理法定过户手续,乙方有权撤销交易并收回购车款,丙方有权扣留甲方交易押金并给与乙方补偿。

3. 如因甲、乙任何一方未能积极配合相关过户手续,丙方有权扣留该方交易押金并给与对方补偿。

4. 除上述说明,丙方对交易后续过户和交接事项不承担任何连带赔偿责任。

五、补充条款(如补充条款内容与其它条款不符,则按补充条款执行)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待车辆交易和过户结束后本协议自动终止。未尽事宜,各方本着诚信友好的精神另行协商,如有争议无法解决,可按《经济合同法》或提交签约地的法院诉讼解决。

7.二手车买卖合同 篇七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目的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拥有的二手车过户给乙方的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第二条 当事人及过户车辆情况

(一)甲方基本情况: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基本情况: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要过户的二手车的基本情况:

车辆牌号_____________车辆类型_____________ 厂牌、型号 _____________颜 色_____________ 初次登记日期_____________登记证号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码_____________车架号码_____________ 行使里程_____________km 使用年限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车辆年检签证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排放标准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证号______(征税、免税)。车船使用税纳税记录卡缴付截止期 ______ 车辆养路费交讫截止期______年______月(证号______)车辆保险险种______ 保险有效期截止日期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配置______ 车辆状况说明见附件一 车辆相关凭证见附件二 第三条 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

本车价款为人民币 ______元(大写______元),其中包含车辆、备胎以及______等款项。

过户手续费由甲方承担(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支付)。第四条 定金和价款的支付、过户手续、车辆交付

(一)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按车价款______%(≤20%)人民币______元(大写 ______元)作为定金支付给甲方。

(二)车辆在过户、转籍手续完成前,选择以下第()项方式使用和保管:

1.继续由甲方使用和保管。2.交由乙方使用和保管。

(三)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将本车办理过户□/转籍□所需的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交付给______方(做好签收手续),由______方负责办理手续;______方为二手车经销企业时,由______方负责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四)自过户、转籍手续完成之日起______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车价款人民______元(大写______元),同时______方付清过户手续费。支付方式:(现金□/转帐□)。

(五)如由甲方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应于收到全部车价款之日起______日内将有关证件交给乙方;如车辆由甲方使用和保管的应于收到全部车价款之日起______日内将车辆交给乙方(交付地点 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承诺出卖车辆不存在任何权属上的法律问题和尚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应提供车辆的使用、维修、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海关监管、交纳税费期限、使用期限等真实情况和信息。

(二)甲方属二手车经销企业的,还应向乙方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

(三)对转出本市的车辆,乙方应了解、确认买受车辆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

(四)双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各类证明、证件并确保真实有效。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3款,致使车辆不能过户、转籍,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解除。甲方违约的,甲方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乙方相应损失;乙方违约的,则乙方无权要求返回定金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二)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4款,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应按延期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天人民币______元。

(三)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5款,甲方延期交付过户、转籍的有关证件或车辆的,应按延期天数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天人民币______元。

(四)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无条件接受退回的车辆并退回乙方全部车款,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五)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车辆价款的______ %(人民币______元)的违约金,并继续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

(六)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3款,致使车辆不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的,本合同解除,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并赔偿甲方相应经济损失。

(七)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4款,致使出让车辆不能过户、转籍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支付人民币______元给守约方,守约方另有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损失。

(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风险承担

本合同签订后,车辆在过户、转籍手续完成并实际交付前:

(一)甲方使用和保管的,由甲方承担风险责任。

(二)乙方使用和保管的,由乙方承担风险责任。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关行业组织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 其它

(一)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二)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提供的其它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附件

附件一:车辆状况说明书(车辆信息表)附件二:车辆相关凭证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机动车行驶证》

3、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5、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

6、车辆养路费缴付凭证

7、车辆保险单

8、购车发票

8.二手车购车合同 篇八

售车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购车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同意签订下列协议内容,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购车标的。甲方现将小轿车一辆转让给乙方。发动机号为:,车架号为:手动档。该车初次入户时间为年日。检验合格期至年月。

第二条价格。甲方同意以人民币元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因双方交易车辆为二手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等表示认同。

第四条权利义务。

1、甲方转让车辆时,务必向乙方提供关于该车的一切证件、手续,包括购置本、购车发票、保险等,以保证车辆的合法性及符合转户条件。

2、甲方将该车转让给乙方前,须保证该车无附带有法律责任,如关于该车的违章记录、交通肇事责任、经济纠纷、抵押等。如有上述情况,甲方须在该车转户前处理完毕。

3、甲方有义务告知乙方关于该车的现状及本协议签订前存在的瑕疵。

4、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甲方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并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乙方在购买该车后,负责车辆的维修、相关规费的缴纳

以及此后产生的法律后果。

第五条 过户。车辆的转让必须以过户的方式,一切费

用均由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乙方对该车辆验收合格后,先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作为定金,待手续办理完毕后将余款元一次性付清给甲方。甲方收到定金后,务必在两日内办清手续。

第七条违约责任。在乙方付清定金后,如甲乙任何

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的事宜,违约的一方须支付元违约金给对方。

第八条解除合同。如甲方隐瞒本协议第一条、第四

条关于该车的信息内容,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车的,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则无条件退款给乙方,并承担本协议第七条的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

力,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或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作成《补充合同》附于本合同。

售车方(甲方):购车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

附件:

9.租赁合同-二手车 篇九

合同签订地点:

滨州

合同签订时间: 2016 年 9 月

租赁经营合同书

甲方(出租方):滨州汇美嘉家居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山东择皓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合作方式:甲方提供租赁经营的场地,乙方在甲方提供的租赁场地上进行经营活动,采取按期缴纳租金的方式对租赁经营实行全方位管理。

2、甲、乙双方在合作前,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信材料:

(1)企业的基本情况及项目经营情况资料;(2)企业的有效营业执照(后附);(3)产权证复印件、商场平面图(后附);(4)其它必要的资信材料。

3.1 甲方负责提供位于 滨州汇美嘉 1号楼一层位置的面积作为租赁经营的场地。

3.2、甲方同意自乙方进场装修之日起进行装修、设备安装调试和其他营业准备工作,甲方保证予以配合。乙方负责排烟、新风、上下水及空调管道的安装。乙方在此期间发生的乙方施工实耗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并承担相关的经营区域内的物业改造费用。

3.3 乙方对租赁场地装饰改造前,须将装修方案图纸报甲方主管部门批准,装饰改造的风格、档次应在保持乙方特色的基础上,同甲方的整体环境融为一体,装饰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协议终止后,由乙方投资改造装饰后的货柜、货架及有关设施归属问题,固定部分原则上归甲方所有,可移动部分由双方商定。

3.4 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保证租赁场地、设施的稳定性,未经双方一致认可,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若有调整,则须经双方同意,报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变更。

4、租赁经营的范围限定于: 二手车交易、汽车交易、汽车用品、汽车服务。经营范围一经确定,不经甲方批准,不得经营本范围之外的项目。

5.1 乙方须保证租赁经营项目的正常有效运转,不得无故停业。

5.2 乙方在正式营业前与甲方签订安全责任书并配合甲方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保证使用设备的用电安全及消防安全。每日营业结束后,做好闭店前的各项安全检查,由于乙方原因出现的安全问题,应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6、租金的缴纳方式以及乙方经营期间的义务约定: 6.1双方约定,本合同所约定的租赁期限为_6_年,起算日以二手车租户(即乙方管理的商户)实际进场装修日为准,起算日为首日的连续365天为第一个租约年,余下租约年向后以此类推。即自 2016 年 10 月 1 日到 2022 年 9 月 30 日。

6.2前两年甲方只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不收租金。第 3 年开始采用押三付三的交费方式,乙方向甲方缴纳租金 0.1元/平米/天,每季度缴纳一次;第 4 年开始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20%,合同期内每年递增一次。

6.3每年租金收取需在该季开始的1日-15日前缴清,每延期一天,应按所欠租金的千分之五交纳违约金,延期一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租金按照甲方的实际经营面积计算收取,经营面积以双方实际测量为准。

6.4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开业保证金 3-5 万元,如按期开业,甲方作为乙方租金的一部分予以扣除。如乙方不能如期开业,将扣除开业保证金。保证金、租金收取方式: 现金□,其它:_______________。

6.5开业的确定:双方

7、物业费的缴纳方式及经营期间的义务约定:

7.1物业费由甲方单独向各个签约租户收取或者乙方代收后全额转交给甲方,若签约商户拒交物业费,则由乙方协调收取,协调后仍无法收取双方均可书面通知该商户限期15日内撤场,并终止租赁协议。

7.2 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正常营业情况下的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费:采用押三付六的交费方式,6 元/平米/月,以实际签约面积为准,每半年缴纳一次,缴纳时间为每月开始的1日-15日前缴清,每延期一个月,应按所欠物业费的千分之五交纳违约金,延期一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缴纳方式:□现金,□其它:___________。7.3甲方同意在: 第一年内给予乙方 6个月 物业费优惠; 第二年内给予乙方 3-6个月 物业费优惠; 7.4物业费依据市场情况每两年调整这一次,每次调整甲方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每次调整幅度不应超过20%。

7.5乙方及所管理的各个商户经营时发生的水、电、燃气、电话等费用由乙方及所管理的商户承担,按独立安装的水、电、气表度数根据商场规定标准计算。

8、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应为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如在服务过程中引起的顾客投诉及造成的人身伤害由乙方全权负责处理和赔偿。

9、本协议为甲乙双方租赁经营正式协议,甲乙双方其它协议与本协议内容不一致的,按本协议执行。

10、协议生效后,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认为协议中条款需要补充或修改,可由双方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修改或变更,并以具有同等效力的书面形式实施。

11、若因客观存在的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致使双方中任何一方无法履约,双方均不负有违约责任。

12、协议期满前一个月,根据本项目经营管理的全面情况,甲乙双方均确认可继续合作,经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办理协议续签手续。

13、甲乙双方确认:以上条款均为双方平等自愿、友好协商达成,任何一方不遵守,均视为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4、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滨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滨州市区人民法院起诉。(必须二者择一)

15、备注:

(1)本协议壹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补充协议如有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16、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章): 乙方(章及签名):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税号:

10.二手车销售合同平台 篇十

2006年09月25日

答: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规定》(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令2005年第2号)第五条的第(三)款规定:二手车经纪是指二手车经纪机构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二手车而从事居间、行纪或者代理等经营活动。该文件第二十四条规定: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拍卖企业拍卖二手车时,应当按规定向买方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进行二手车直接交易和通过二手车经纪机构进行二手车交易的,应当由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按规定向买方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

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二手车销售发票式样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693号)第二条的规定:二手车发票由以下用票人开具:

(一)从事二手车交易的市场,包括二手车经纪机构和消费者个人之间二手车交易需要开具发票的,由二手车交易市场统一开具。

(二)从事二手车交易活动的经销企业,包括从事二手车交易的汽车生产和销售企业。

(三)从事二手车拍卖活动的拍卖公司。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该公司只从事二手车经纪,不从事二手车销售,则不具备开具二手车发票的资格。

关于加强对二手车交易税收征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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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对二手车交易税收征管的通知

为加强税收控管,方便纳税人,规范二手车交易税收征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2005年第2号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二手车销售发票式样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693号)、《苏州市国家税务局委托代征税款管理办法(试行)》(苏州国税发[2006]43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在上级没有出台新的规定前,对二手车交易税收征管的相关问题暂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相关税收政策

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机动车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机动车

1、销售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的机动车,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2、销售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属于增值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机动车(如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3、销售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的,除上述第2点规定以外的机动车(即按规定允许抵扣的机动车),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对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机动车,适用按简易办法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开票额)/(1+4%)应纳税额=销售额*4%/2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及个体工商户,不包括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机动车,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对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机动车,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开票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2%

(三)其他个人(自然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机动车免征增值税。二、二手车交易的税收征管

为保证二手车交易按新的增值税政策执行,加强税收控管,方便纳税人,现对二手车交易税收征管明确如下:

(一)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及个体工商户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机动车,均由二手车交易市场按照买卖合同(协议)约定的车辆售价代开《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由二手车交易市场依据发票金额按照税法规定代征增值税。

在国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并正常申报缴纳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可凭税务登记证副本和主管国税机关出具的《税务管理证明单》(格式附后)(苏州以外地区纳税人还应同时提供《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经交易市场开票人员审核无误后,交易市场不予代征增值税,由纳税人自行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缴纳。对不能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和主管国税机关出具的《税务管理证明单》(和《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在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后,由交易市场按规定代征增值税。

对其他个人(自然人)销售自己使用的机动车,市场开票人员审核后,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免征增值税。

(二)二手车交易市场代开《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时,销售方需提供以下资料供开票人审核:

1、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申请表;

2、《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

3、《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4、买卖双方身份征复印件或者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5、买卖合同(协议);

6、国有企事业单位出售车辆时应持有本单位或者上级单位出具的资产处置证明;

7、由二手车鉴定评估资质的中介公司出具的二手车鉴定评估报告;

二手车交易市场为销售方代开《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后,将记账联(第四联)交销售方作为入账凭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的按税法规定允许抵扣的机动车,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如果购买方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抵扣凭证的,销售方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将抵扣联交购买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价税合计数必须与二手车发票的车价金额一致。购买方在依据二手车发票的发票联入账的同时,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申报抵扣。

(三)主管国税务机关只能对属于辖管范围内登记的正常开业户出具《税务管理证明单》,建立记录台帐,并加强对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的机动车申报纳税情况的事后核查。

(四)主管国税机关主管国税机关实施委托代征,必须按照规定对受托代征单位和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报经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符合条件的,由县级以上(含)税务机关与二手车交易市场签订《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发放《委托代征证书》。

主管国税机关要按照《委托代征税款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二手车交易市场发票开具,票证领用、保管、使用、结报缴销,代征税款结报,代征资料核算,手续费使用等方面的管理监督,每年组织一次二手车交易市场检查,发现受托代征单位有违约行为的,应及时通知纠正,情节严重的,终止委托代征关系,并做好发票、票证的清理、结报和代征税款的清缴工作。对二手车交易市场违反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从事二手车交易的经销企业和从事二手车拍卖活动的拍卖企业比照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四、本通知自文到之日起执行,以前发文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附:

税务管理证明单

(市场):

(企业)是正常经营的税务登记户,增值税由我局征收管理,现销售自己使用的机动车,请按规定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税务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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