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休假的制度

2024-08-22

中国古代休假的制度(共6篇)

1.中国古代休假的制度 篇一

新中国休假制度之变迁

劳动时间的缩短和休假时间的延长是人类文明的大趋势。在这方面,美国走在世界前列。企业家亨利·福特早在1926年,就在其汽车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他认为,工人有更多的休息时间,就可以花费更多的钱,对经济发展大有好处。一些企业仿效,使五天工作制迅速在美国传开。1930年代,美国经济出现大萧条,通过一周工作40小时的新劳动法规,将五天工作制固定下来。1940年代,世界上一批发达国家也相继采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在第一届政治协商会议上通过的《共同纲领》中规定,将干部职工的工作时间限定在每天8小时至10小时,没涉及每周工作多少天,实际上每周只休息一天。在50、60年代,加班加点是常事。

1979年,国家科委政策研究室胡平参加联合国组织的科技方面的国际会议,发现很多欧美国家,乃至一些并不发达的国家,每周工作五天,联合国仅工作四天半。1982年,国家科委成立中国科学技术促进发展研究中心,胡平先后担任副主任、主任,他提出了实行五天工作制。于是1986年5月成立了缩短工时课题组,组长杨果,成员有吴志纯等。课题组先后对全国上千个企业进行抽样调查,并对299个大中型工业企业和223个商业企业的调查数据进行了统计分析。还对北京、上海、天津等十几个城市进行典型调查和案例分析,开展了社会意向调查。他们研究了发达国家短工时的效率、能效比,带来的冲击和已有的经验,我国工作时间的利用程度,人们对缩短工时的心理接受度,学校、医院等公共事业该如何应对,各地的不同情况,第三产业市场承接力等。他们得出的结论是:我国属于世界上少数几个工时较长的国家。美、英每人年平均工时1850小时,法国1650小时,等等。中国为2448小时,还是世界上没有带薪休假制的4个国家之一。即使实行五天工作制,每年带薪休假20天,中国年工时量仍超过发达国家一个半月以上。国外推行五天工作制需要一定的过渡时间。美国和苏联用了20多年。东欧各国用了十几年时间。我国着手缩短劳动工时,在2000年以前可在全国实现。

当时,在北京密云机床研究所、阿城继电器厂等实施五天工作制试点,这些企业在缩短工时之后,企业内部进行了调整,一、二、三线职工的比例趋向合理,职工的生产劳动积极性均有很大提高,产值、利税等经济指标也有很大提高。

国家科委1988年提出的建议,引起了中央的关注。国家科委只有建议权,具体主管劳动工时问题的是劳动部。90年代,国务院要求劳动部把研究缩短工时的方案提上议事日程。1992年,劳动部也通过外交部收集到136个国家的工时情况,了解到世界主要国家实行的都是一周40小时工时制。于是,他们提出了“缩减一天工时”和“缩减半天工时”两种方案。他们最初认为,从每周工作48小时减为40小时,步子迈得太大,主张先减到44小时。对于一些特殊行业来说,半天的工时难以安排,于是向国务院报了一个变通方案。1994年2月3日,国务院发布第146号令,实施每周工作44小时的工时制度,自3月1日起,当月第一周星期六和星期日休息,第二周星期日休息日,依次循环。当时,劳动部进行跟踪调查。结果机关、事业单位落实得最好,最苦最累的一线生产岗位落实最差。

这时,国内出现了企业工人大批下岗的现象。为了增加就业岗位,缓解部分工人下岗问题,国务院领导提出继续改革,将每周工作44小时进一步缩短到40小时。1995年3月25日,国务院令再次宣布,自当年5月1日起,全国实行5天工作制。从此双休日成为中国人生活的一部分。当然,许多进城务工的农民,还没有享受到这一权利。(丁东 作者为山西社科院研究员)

中国休假制度小史

在古代,春节、端午、中秋三大节是传统节假日。

汉朝到隋朝,官定假日为5天休假一次,称“休沐”(休息和洗头的日子)。唐宋时期,继承南北朝时南方地区的“旬假”、“旬休”制度,即每月第10天、第20天和最后一天各休假一天。此外,政府还规定官员在一些传统节日、宗教节日、孔子生日等享受休闲的福利。明清时期,取消旬休(但有长假可休),只有3个官方认定的主要节庆假日,即春节、冬至和皇帝诞辰。但春节的假期可长达一个月。

1902年8月15日,朝廷颁布章程其中规定全国的中等、高等学堂,一律实行星期制,逢星期天休息。民国时期,引进西方休假制度,把星期天定为官定假日。

2.古代公务员咋休假的? 篇二

休息是为了更好地工作,即使在不太注重“与民休息”的帝制时期,政府也会注意劳逸平衡。秦及秦以前,帝国尚未形成成文的休假制度,民间社会也没有法定的节假日,但处理公私界限还算人性。政府官员如果遇到什么特殊情况,不得不离开工作岗位,只需提前请假,经上级批准后,便能离开,这种请假制度叫“告归”,包含了因疾病回家休养和身体老迈告老还乡两种内容。

成形的休假制度形成于汉朝。《汉律》明确规定:政府官员每过五日可以休一沐,称为“休沐”,即休息和沐浴的意思。汉朝要求政府官员集中在官署办公食宿,平时不得回家,因此规定“五日一休”,准许官员们回家洗浴更衣,所以称做“五日休”。《孔雀东南飞》中,小吏焦仲卿平时需留在官署办公,小夫妻难得相聚,因此感叹“贱妾留空房,相见日常稀”,这便是汉代公务员五日一休沐的真实写照。电视剧《琅琊榜》里,皇帝允许蒙大统领休息三天,即用的“休沐”这个古雅称谓。

汉朝休假制度的进步意义还在于,在“五日一休沐”的基础上,帝国还制定了节令假,如冬至、夏至、春节等,这种节令假对后世影响甚大,历朝基本沿用,且越在盛世太平时节,这样的节令假就放得越宽松。

盛唐时期,休假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也更注重人性化。据《古今事务考》载:唐高宗“永徽三年以天下无虞,百司务简,每至旬假许不视事,以宽百僚休沐”。官员休假制度改为“旬休”,各级官员每十天可休假一天,每月休假三天,分为上旬、中旬、下旬,这也是上浣、中浣、下浣的来历。起于汉朝的节令假也进一步定型,春节假7天,中秋假3天,寒食清明假4天(长过今天的3天小长假)。此外,探亲假、婚丧假制度也在这一历史时期成形:儿子的及冠礼有3天假,子女婚事放假9天,这可都是明文规定的假期。当然,父母或直系尊长亡故、依丧服制度强迫“丁忧”居丧的3年丧假,则显然于这一时期帝国崇尚孝道不无关系。

如果说唐朝的休假制度足够人性,那么,宋朝的休假制度则足够宽简,这是一个假日最多的朝代。据统计,宋朝时期的各种法定假和节令假达68天。宋光禄寺丞庞元英编篡的《文昌杂录》,为我们研究宋代的典章制度提供了重要的史料。对于宋朝的休假制度,《文昌杂录》有专门的记录:“官吏休假,元旦、寒食、冬至各七日;上元、夏至、中元各三日;立春、清明各一日;每月例假三日;岁共六十八日。”每年十二月二十日至次年正月二十日,各级官署停止办公,回家过年,这个假期长达一个月,因此,宋朝官员实际享有的假日应该是98天,是历朝历代休假福利最丰厚的,羡煞后来的明清官员。

明朝时期,朱元璋对下严苛,休假天数比宋朝有了明显变化,除了正常的每月3天例假及每年休假之外,“国朝正旦节放假五日,冬至三日,元宵十日”。元宵放假10天,这也是历史上绝无仅有的一个先例,这么“任性”的元宵假,和明朝皇帝看重灯节、嗜好灯会、喜欢元宵观灯不无关系,因此,元宵节10天假,在明朝是一个特例,并不具备普遍的代表性。

清初,随着西方传教士进入我国,“礼拜天”这一宗教用语开始流行。辛亥革命后,受西方假日制度影响,我国休假制度在民间发生渐变,由原来的每月3天旬休,变为了星期日休假制,并一直沿袭。1995年5月1日起至今,中国实行五天工作制。

反观我国3000多年的“休假史”,无论是唐宋的宽简,还是明朝的特例,制度所明确的休假制都是针对公务群体。更为广泛的社会群体,则完全依附或者按照公务群体的制度而渐行渐变。重庆的率先萌芽实践,需要在推动公务群体落实之外,更广泛地让社会群体得享制度的实惠和人性。

3.中国古代的皇帝制度 篇三

(1)皇帝掌握全国社会和军政信息的渠道主要有奏事、朝议、刺察等形式。奏事有面奏和书奏的区分:面奏是有一定级别的大臣、贵族当面向皇帝反映情况。书奏是通过写好的文书(章、表、书、启、议、疏、封事)向皇帝反映情况。朝议有集议、廷议之别。皇帝在一个月内要几次在殿堂听政,百官按例朝见,有事当朝议论,皇帝从诸多意见中选择一种做出决断。集议:有些事,皇帝下其议于百官,议论时皇帝不在场。刺察:皇帝通过自己的检察系统来监督和审查百官,了解社会的政治情况。如派使者到各地巡行等。

(2)皇权继承是封建王朝的头等大事。早在周代,就确立了立嫡立长的制度,以后历代基本遵照这个原则。为了避免皇子之间因争夺皇位而祸起萧墙,从汉到明,都把预立太子看作是国家一件大事。立太子的原则有两条,即所谓的“立嫡不立庶,”“立长不立贤”。清圣祖康熙时,也曾预立过太子,后屡废屡兴,终于演变成夺嫡之争。雍正帝有鉴于此,创立秘密建储制度。他将预立太子之事亲写密封,藏于匣中,置之乾清宫正大光明匾之后,在他临死前或死后,由辅政大臣共同开启,由御书指定的皇太子,继承皇帝位。这种秘密立储制,较之立嫡立长制,对于防止皇室内部为争夺皇权的纠纷和争斗,确实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

(3)所谓外戚,是指皇室的外姓亲戚、后妃系统以及皇家公主的夫族。他们是一个依附于太后、皇后或皇帝宠妃的裙带政治集体。外戚无功受禄,仅凭裙带关系猎取富贵,所以是封建王朝的腐化因素之一。一旦幼主即位,女主临朝,外戚干政的局面就会出现。如西汉初的吕氏,昭帝、宣帝时的霍氏,元帝时的王氏的擅权,最终将刘氏皇朝易于王氏皇朝(新莽)。东汉中期以后,邓氏、窦氏、梁氏等相继擅权,把东汉政治导向黑暗。

(4)东汉和帝以后,历朝皇帝“多不永年”,主要是因为宦官和外戚相互斗争、交替把持朝政,皇帝成为了牺牲品。宦官还竭力打压正直的朝廷士大夫,在东汉桓帝、灵帝统治时期先后兴起两次党锢之祸。唐代从肃宗始,宦官势力发展到“总天下之政”的地步,从宫廷到地方,宦官爪牙遍布天下,宪宗、敬宗竟被宦官杀死,穆、文、宣、懿、僖、昭诸帝均由宦官拥立。明初永乐年间,委任宦官出使、监军、刺探臣民隐事等,尤其是设立专门负责缉事的东厂,由司礼监太监管理和掌握。从此明代的宦官侦伺异端,陷害忠良,草菅人命,搞得朝野上下,人人自危。明代宦官除在操纵天子的生杀废夺上不如唐代宦官外,其权势显赫,用心狡诈,手段残忍等方面决不亚于汉唐宦官。明朝的政治被宦官搞得满目创痍,最终导致明王朝的灭亡。

(5)历代最高统治者都十分重视君权神授的说教,利用上帝和诸神的名义,从理论上证明天命的存在。如汉武帝时的董仲舒创立了君权神授的天人感应论,借此,论证中央集权的封建专制制度是上天意志的体现,皇帝是代天统治万民的至高无上的权威。两汉之际,王莽和刘秀大力宣扬和提倡谶纬的宗教神学,所谓“谶”,即“诡为隐语,预决吉凶。”假托神的启示,进行某种政治活动。“纬”则是把经书神学化,并把帝王神化,证明他们都是受之于天命。为了维护“君君、臣臣”森严等级制,历代王朝都十分重视礼乐的制定。因为礼乐对于维护帝王尊严有着极端重要性。礼仪的本质是严格的等级制。比如皇帝的冕服规定以十二章纹样(即日、月、星、山、龙、华虫、宗彝、藻、火、粉米、黼、黻)为饰,其他人不能穿用,否则就是“僭越”。皇帝的服色历代也有严格的规定,秦汉为黑色,隋唐为黄色,明清为玄黄色。皇帝定有专用的服饰、仪仗,如有僭用,就是

4.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演变 篇四

1.宗法制

(1)特点:以血缘为纽带,“嫡长子继承制”为核心,等级森严。

(2)目的:巩固分封制形成的统治秩序,保证王权的稳定。

(3)内容:按照血缘亲疏、远近确立起严格的大小宗体系及土地、财产分配制度。

(4)作用:强化了王权,保障了贵族特权;强调血缘关系,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团结和稳定,形成“家国一体”的政治结构。

2.分封制

(1)目的:巩固奴隶主贵族的统治。

(2)对象:王族、功臣及先代帝王的后代。

(3)内容:主要是分封土地和人口。

(4)作用:确立周天子“天下共主”的地位;边远地区得到开发,疆域得到扩大。

(5)瓦解:春秋时期,分封制逐步走向瓦解;战国时各国推行郡县制;秦统一后,废除了分封制。

清单二 君主专制的逐步强化

1.皇帝制度:

秦始皇创立,具有皇帝独尊、皇位世袭、皇权至上的突出特征。

2.中央官制的演变

(1)秦:实行三公九卿制。丞相、御史大夫、太尉分掌行政、监察、军事,集权于皇帝。

(2)西汉:实行内外朝制度,改变了丞相位高权重的局面。

(3)唐:完善三省六部制。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分别负责政令的起草、审议和执行,三省长官皆是宰相,分割相权。

(4)宋:中书门下是最高行政机构;增设参知政事、枢密院、三司使,分割宰相的行政权、军权和财权。

(5)明:明太祖废除丞相,权分六部;明成祖设立内阁,皇权专制加强。

(6)清:雍正年间,设军机处,君主专制制度发展到顶峰。

清单三 中央集权的演进

1.秦朝:实行郡县制,郡守、县令由皇帝直接任命,地方行政制度的划时代变革。

2.西汉:汉初实行郡国制;汉武帝设刺史,颁布“推恩令”解决王国问题。

3.宋朝:军事上,剥夺节度使权力,军权收归中央;行政上,派文臣做地方官,设通判监督;财政上,派转运使管理财政。

4.元朝:设立行省,实行行省制度,巩固了国家统一。

清单四 古代中国的选官制度与监察制度

1.选官制度的演变

2.古代监察制度的变化

(1)秦朝:中央设御史大夫,监察百官,历朝沿用,但地方监察制有一些变化。

(2)西汉:汉武帝设刺史,监察诸侯王以及地方高官。

(3)北宋:设通判,负责监督知州。

(4)明朝:地方设提刑按察使司,管理地方监察、司法。

历史百科阅读:中国古代政治地理思想

中国从夏代起,迄今有4000多年历史,政治经济高度发展,科学文化灿烂辉煌。春秋战国时代诸多的政治家、思想家、地理家,对人类社会的政治军事活动与地理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有所认识和见解。春秋初期政治家管仲(?—前645年)一书中提出:“地者,政之本也”。说明地理环境是政治活动的基本因素。公元前5世纪前后大军事家孙武所编撰的《孙子兵法》,是一部研究战争问题的名著。“战争本身就是政治性质的行动”。孙子指出战争是国家的大事。如何研究政治性质的行动之战争胜负,要通过政治、天时、地理、将领和法制等五个基本要素。这里强调了战争与政治、战争与地理之关系。因此,《孙子兵法》略有政治(含军事)地理学之端倪。战国时思想家孟子(约前372—前289年)认为“诸侯之宝三:土地、人民、政事”的论断,强调了诸侯治国必须重视地理环境,同时这是世界上最早提出国家组成的三要素。

战国时代(前475—前221年),是中国政治地理思想发展,有其特殊的重要地位的时期。战国初期,中华辽阔疆域并存有七个诸侯大国,即秦、魏、韩、赵、楚、齐、燕。群雄争霸、兼并战争为主体的政治、外交斗争非常激烈。当时的思想家、政治家为维护诸侯国各自的利益,在围绕如何争霸取胜,立国治国方面重视地理环境的研究分析,而提出相同乃至相反的“合纵、连横”,“远交近攻”等著名的政治地理观。

(1)苏秦、张仪的合纵、连横政治地理观。合纵、连横是从七国地理分布的空间位置关系而提出的政治地理思想。“合纵”是指楚、韩、魏、赵、齐、燕等六国南北纵列分布,以其全部或部分联合抗秦、攻秦,称之合而为纵。“连横”是指秦、韩、魏、齐等国东西横向分布,以秦国联合东方各国中某国,攻其他诸侯国,称之连而为横。另有一说是:合众弱而攻一强之意为合纵,指事一强以攻众弱之意为连横。

谋士苏秦始为秦王提出“连横”政治主张,说道:“大王的国家,西面有巴、蜀和汉中的丰富资源,北面有胡地产的狐貉和代地产的马匹战备品,南面有巫山峡谷和黔中险要地势,东有崤山和函谷关这些易守难攻的地形。田地肥美,百姓富足,四马拉的战车一万辆,骁勇善战的将士有百万之众,肥沃的田野上千里,积蓄丰饶。这种地势难以进攻,便于防守。这就是所说的天府之地、天下称雄的国家。以大王的贤明,人民的众多,再加上兵车马队的使用,兵法的教练,足可以兼并诸侯,吞食天下,称帝治国。”(《孟庆祥.战国策译注》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6.68~69)。苏秦从秦国的战略位置价值与地理环境(包括自然环境、经济环境、人文环境)优越的分析,指出秦国争霸称雄,立国治国是非常有利的,即具备了客观条件。可惜他的主张——连横地理政治观,未被秦惠王采用。

后来,苏秦转而为赵国合纵之事劝说韩王,指出“韩国北面有巩地、洛地、成皋那样坚固的边城,西面有宜阳、常阪那样险要的关塞,东面有宛地、穰地、洧水,南面有陉山。土地有千里见方,披铠带甲的士兵数十万……靠着韩军的坚强有力和大王的英明贤良,却想到西面去侍奉秦国……被天下人耻笑没有比这更过的了。”(战国策译注.602~604)。苏秦的意思很明白,韩国的位置不差,地理环境尚可以,应该与赵国合纵去攻秦。此时另一谋士张仪,为秦连横对韩王说:“韩国处于险恶之地,百姓居住山野,所出产的各种粮食,不是麦子就是豆子;人民所食大部分是豆作的饭和豆叶作的菜羹;如果有一年收成不好,人民就连酒糟和糠都吃不饱。土地不到九百里见方,所积蓄的粮食不够两年用的。估计大王的士兵总共不过三十万。”(战国策译注.606~607)。张仪从韩国地理环境欠佳,地狭民贫,非秦国之对手,而且全然不顾韩国居于中原地区中心枢纽的战略价值,劝说韩王,先去事奉秦国就可以安定,否则就要危险。使韩王气馁而事秦,愿做秦国一方郡县,自称东方藩臣。

还有,苏秦为赵国合纵之事,游说魏王。他说:“大王的土地,南边有鸿沟、陈、汝南……东有淮水、颖水……西有长城边界……北有河外……土地纵横千里。地方的名声虽然不大,然而都有房屋田舍,只是少有放牧牛马的地方。居民众多,车马不少,日夜川流不休止,和三军那么多士兵没有什么两样”。这就是说魏国虽地小人贫,但位置良好,可以立国。因而苏秦对魏王说,六国合纵结亲,专心合力,就一定不会遇到强秦侵扰。(战国策译注.540~541)。张仪却偏说魏国的位置极差,根本不能立国。他为秦国连横之事去游说魏王道:“魏国土地纵横不到一千里,士兵不超三十万人。四处土地平旷,四方诸侯都能通过……更没有高山深川的阻挡。……魏国的地势,原来就是适合作战的地方。如果魏国帮助楚国而不帮助齐国,齐国就要攻打你们东面;到东面去帮助齐国而不帮助赵国,赵国就会攻打你们北面;不和韩国联合,那么韩国就会攻打你们西面;不和楚国亲善,那么楚国就会攻打你们南面。这就是所说的四分五裂的道路。”(战国策译注.543~544)。怎么办?张仪说魏王,不如去事奉秦国,只要去事秦国,那么韩、楚就一定不敢妄动;没有楚、韩的侵扰,大王就可高枕无忧了,国家必定再不会有忧虑了。事实上张仪的话是为秦国服务的,魏未事秦,仍然保持相当长时间的独立。

从上所述,连横也好,合纵也好,这些谋士为其统治者出谋献策,对同一国家的地理位置与地理环境之优劣,竟然可以作出相反的评估,只是因其出于不同的政治目的之需要。可见地理环境仅是政治行为决策的因素之一,还需考虑政治、经济、军事诸条件,方能得出正确的结论。但是,古代思想家、政治家重视地理环境与政治活动之间的相互制约、影响的关系的观点,是值得研究的。

(2)范雎远交近攻政治地理观。远交近攻,从政治地理角度看,远近乃是所述的距离概念和位置关系。一般是指双方毗连或邻近者为近邻;反之,为远邦。从军事战略角度看,近攻是指对邻近的弱国发动进攻;远交是指对距离远隔于我又与近攻对象相邻之国,用一切手段(如威胁、利诱)使之不支持被近攻之国,而使近攻易于奏效。远交近攻具有明显地理色彩的政治地理思想。

谋士张仪根据当时七个诸侯国的地理分布(秦国为基点,与其六国之距离关系看:中原的韩、魏是秦之近邻,并在秦东进必经的主要战略方向上,与齐、燕相距甚远,赵、楚与秦之间有山川相隔)与政治军事形势,向秦昭王说:“大王之国,北面有甘泉和谷口,南面横着泾水和渭水,右面有陇山和蜀地,左面有函谷关和崤山,兵车千辆,精兵百万。以秦兵的勇悍,车马的众多,去对抗诸侯……秦国的霸业肯定会成功。如今反要闭关自守竟不敢出兵攻打崤山以东诸侯……大王的计划有失当之处”。范雎继续说:“大王越过韩、魏去攻打强大的齐国,这个计划不当。少量出兵不能损伤齐国;大量出兵反倒害了自己”。应该以武力使韩、魏亲附于秦,进而威服楚、赵以及齐、燕,然后再灭韩、魏,就是要“结交远方诸侯攻打邻近国家,这样得到一寸土地就成为大王的一寸土地,得到一尺土地就成为大王的一尺土地。如今舍近攻远,不是错了吗?”(战国策译注.149~150),后来,秦国采纳范雎的“远交近攻”战略。它为进攻地处诸侯国中间属天下枢纽的韩、魏两国,把齐、赵、燕三国列入远交对象。首先运用远交手段拉住他们,不使积极参与诸侯的合纵抗秦的活动;然后在韩、魏、楚、赵之间采取打拉结合策略,时而和楚以攻韩、魏,时而和韩、魏以攻楚,时而助韩以攻魏、赵,分化瓦解,逐个削弱,最后被各个歼灭,统一中国。这种从政治地理环境的利弊,及其从国家政治军事斗争的关系出发所提出的“远交近攻”地理政治观,在古代战争史上及政治活动中广为运用,显示出其重要价值。

(3)诸葛亮三分天下政治地理观。东汉末年,从公元190年起,形成了魏、吴、蜀三国长达90年的鼎立时期。当曹操统一北方,孙策和孙权开拓江东之际,刘备意在恢复汉王朝,“三顾茅庐”,向琅琊阳都人诸葛亮登门求教。这位历史上有名的上知天文、中察人事、下识地理的战略家诸葛亮,居住在襄阳城西的隆中。他向刘备阐述了东汉末年天下形势和立国大计,即著名的《隆中对》(三国志·魏书.912~913)。寥寥数十句,不到400字,精深透辟,高瞻远瞩地分析了当时的政治、经济、社会、军事和地理各方面的情况,纲领性地提出了一整套统一全国的政治地理主张。一是先夺荆州。因荆州“北据汉河,利尽南海,东达吴会,西通巴蜀”,跨长江中游,为南北交通的冲要之地。拟作将来出兵宛洛,建国立业的前进基地。二是西取益州。该州地势险要,土地肥沃,物产丰富,人口较多,据此建立可靠的根据地。既可避免曹孙两面夹击的威胁,又能掌握进可以攻退可以守的主动权。同时,在此对内革新政治、养精蓄锐,经略天府之国,巩固政权。三是与西南的夷越少数民族保持友好,采取安抚政策,解除后顾之忧,达到巩固战略后方之目的。四是东联孙吴。孙权割据江东已历三代,况且地势险要,百姓归附,有才能的人为他效命,不可去图谋他,而要与之联盟。五是北拒曹操。因为当时汉王朝的政权已落入曹操掌握之中,他兵多将勇,国力强,又挟天子以令诸侯,企图以他统一全国。刘备在政治上树起鲜明旗帜,以争取人心,振兴汉室作号召。根据诸葛亮的战略意图,先后与孙权结盟,联合抗击曹操于赤壁,借得荆州,接着开拓益州,并占据汉中要地,形成了魏、吴、蜀三国鼎立的局面。

5.中国古代封建官僚制度的形成 篇五

[内容摘要]

官僚制度是古代历史上国家行政管理的方式之一。中国古代封建官僚政治制度有着悠久的发展历史,并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笔者在阅读大量文献资料的基础上,通过深入思考,运用所学知识,从分析我国古代社会经济形态入手,对古代官僚政治制度的产生背景、形成过程、主要表征、与封建社会长期停滞的关系及其对后代社会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和论证,揭示了我国古代封建官僚制度发展的一般规律。以史为鉴,可明得失。在提高政府创新能力,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此课题的研究对于正确认识我国传统社会的政治史和社会史,促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将有着非常重要的历史意义和深远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中国 封建官僚制度 背景 过程 影响

官僚制度作为古代历史上国家行政管理的方式之一,它实行集权式的政治统治,官吏直接受权于君主,整个统治机构具有等级隶属、职责明确、分工细密等特点。在这样的古代国家中,官僚的行政管理控制着全社会。各种诏书律令的颁布,行政文书的运转使官僚制度得以发挥其功能。中国古代封建官僚制度有着悠久的发展历史,它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又随着国家性质的演变而不断变化发展,直到我国封建社会末期趋于终结。在以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为突出特点的中国皇权政治中,官僚政治制度的产生和发展不是偶然的,而是有其一定的背景和根源。

一、中国古代封建官僚制度的产生背景 官僚政治是一种特权政治,在中国,这种政治制度源远流长,古代贵族政治中其实已经孕育演生出官僚政治制度的若干因素。据史书记载:在贵族制度下,大夫或士以上才能称为官,庶民或奴隶出身的家臣是不在官的范围之内的。而官僚一词初见于《国语〃鲁语下》:“今吾子之教官僚。”其义为官奴。可见,中国古代的官僚由君主的家臣发展而来。因此说,这种政治制度是由封建贵族政治向帝国皇权政治转化的产物。

1、封建的经济基础是其孕育滋长的“温床”。

官僚政治是封建社会的一种政治形态。其产生的原因首先应当从其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中去找寻。对封建制有全面决定作用的因素,乃是主要由农业劳动力与土地这种自然力相结合的生产方式。到了春秋战国时期,铁制农具的普遍使用,社会生产力不断提升,导致旧的生产关系解体。特别是秦国商鞅变法确立了封建经济的统治地位,这种经济的特点便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这种封建的自然经济具有分散性,是封建的个体的小农经济。它要求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权,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的安定,以保证小农经济的生产和再生产。同时,广大、分散的私有小生产者无法团结起来代表自己的利益,客观上必须要有封建官僚阶层进行分派贡税、徭役的武断统治。这一切的变化都促使非集中的贵族政治形态向集中的专制官僚政治形态的转变,促使“分田制禄”的领主经济向“履田而税”,“佃田而租”的地主经济转变。随着这种转变,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大一统的王朝——秦朝便诞生了。秦虽只有短短十五年寿命,但它却开了中国封建专制官僚政治的先河。李斯“废分封,行郡县”的建议彻底地将领主经济和贵族政治的余孽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中国历史从此进入了专制官僚政治统治的时代。

2、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是其滋生的“助产婆”。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建立在中国历史发展中,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它是在生产力的提高和商品经济大发展的冲击下,地主阶级的政治与血缘宗法势力进行长期的斗争中完成的。

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历史上最富有生气、光彩夺目的年代。这一时期,政治制度的各个方面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其变革的一个核心内容,就是以家族土地所有制代替宗族土地所有制,它的政治表现就是以君主集权制代替贵族制,从群雄争霸的战国时代到海内一统的秦汉,分封制的废除可以说是加强中央集权所走过的最重要的一步,但是,秦朝虽然废分封而行郡县,但是相权却难以制约,难怪会出现赵高指鹿为马的一幕;而西汉分封制与郡县制并行,中央集权一度削弱,而后的削藩和推恩等措施,又使集权加强;到了东汉,宦官和将军专权、地主豪强横行,中央集权又是岌岌可危,再到后来魏晋南北朝,战争和政权变更频繁,中央集权严重削弱。隋唐建立起来的三省六部制加强了中央集权,但是唐末的藩镇割据却又大大削弱了了集权。宋通过剥夺统兵大将的兵权、任用文官做之州等措施再次加强了集权。元代统一以后,建立起了行省制度,经历了从早期的家长制贵族制到家国一体的官僚政治的发展历程。明朝废丞相,设三司和厂卫特务机构,实行八股取士,这是专制主义强化的突出表现。清朝一方面,官僚制度继续沿着宋元以来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增设军机处,大兴文字狱,使君权空前加强,形成极端的君主专制统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达到顶峰,也给新的制度以深刻影响。至此,通过若干朝代的不断继承和改造,中央集权体制不断成熟,达到了时代顶峰,封建官僚制度也随着它的灭亡走到了末日。

在皇权不断加强及其合法性和神圣性得到承认的同时,它也成为官僚政治的权威来源和观念支柱。法制法规是官僚体制理性行政的命脉。在中国古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国家体制中,皇权是至高无上的、绝对的,而各种对皇权的制约是相对的,包括宰相的权力也是由皇帝赋予的。但是,皇帝与宰相在政治体制中的具体地位和作用,并非固定不变。随着社会结构和阶级关系的变化,以及政治制度的调整和国家机器的完善,不同时期的君、相权力的实际行使情况各不相同。官僚机器对皇权的制约越来越大,原本属于皇帝侍从的人员成为了宰相之下制约皇权的官职。特别是后来的三省在制度上对皇权加以制约,以避免君主过于独裁造成的失误,是统治经验不断丰富、政治制度不断完善的结果,是官僚政治发展成熟的必然要求。

3、人才择优选拔原则是其存活的“营养源”。

古代中国的政治是专制政治,但是,统治者还是需要一定的社会阶层做自己的统治工具。中央集权制度确立后,地主阶级不断要求建立和完善中央集权制度来巩固其统治地位,维护其政治、经济利益,保护其土地所有制度,镇压农民的反抗。这就需要有一个载体来满足他们的政治需求,这个载体就是官僚集团。前面说过,最初的官僚集团主要是“臣仆用事”,可是,随着中央集权的不断加强,中央为控制地方,统治者越来越重视对地方官员的任用和监督,也越来越重用无血缘关系的士人和近臣,逐渐形成了庞大的官僚机构和官僚政治体系。这是古代官僚制国家统治与古代非官僚制国家统治在政治上存在的重大差别。而中国古代的知识阶层,为了自己的生存,积极地对政治加以干预。而统治者也需要有一批维护自己统治的知识分子,二者之间的相互需要一方面产生了统治者控制知识阶层的企图,另一方面也产生了知识阶层靠拢统治者的愿望。不过,双方缺乏一个有力的制度作为维系的保障。多元化选官制度的推行,把知识阶层最大限度地吸收到官僚集团之中,从而使在歧路上徘徊的古代中国知识阶层与专制阶层最大限度地合流,并源源不断地被充到官僚机构中来,从而形成了庞大的官僚集团。

春秋战国时期,随着世卿制的衰败,官僚制逐步兴起,出现了许多新的选官方法,许多没有继承权的“士”通过荐举、学校、游说自荐、招贤、军功等途径取得了任官资格,有的还受到重用,以至在战国时游说纵横之士遍布天下,其中被擢为大臣、声名卓著的有荀况、商鞅、张仪、苏秦、李斯等人。这些士都是以自己的才能和取得的业绩博取到重用的,并在此基础上奠定了官僚制度。此外,以功授官也是这一时期选拔人才的重要制度之一。因为“功”比较容易看到,以此为标准能为大多数人所接受。因此“授官、予爵、出禄不以功,是无当也”。功在军事上最好表现,各国多以军功提拔人才为将领。后演变为军功入仕制度。当时,在官僚制度中还有世官的遗存,且这种荫子制度也是比较普遍的。隋朝时,开创了科举制的先河,这种以追求公平竞争为特点的考试录用方式,以“依资序迁”为准绳的官僚选任原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官僚队伍可以吸收各阶层的优秀人才,使官僚队伍得到不断流动和更新,防止官僚的世族化、贵族化,同时,也使官僚政治建立在子一个更深更广的土壤之上。

4、独一无二的政治文化背景是伴其成长的“摇篮”。

春秋战国时期,各种阶层,各种政治势力在各种领域用各种形式进行着反复的较量,这种局面造成了各种各样的学说纷纷问世,形成了“文吏”和“学士”这样两个主要的社会群体。文吏群体的发达与国家机器官僚制化,呈现为同一过程;学士群体的发达也不仅与战国“百家争鸣”的辉煌文化,而且与其时与此后的政治变迁息息相关。就整个中国古代史而言,王朝以学士为官僚的主要来源,以儒学为正统意识形态,也构成了其独一无二的政治特点,构成了一种独具特色的官僚政治形态。因此,忽略了政治的文化方面,就无法透彻理解传统古代官僚政治的发展与变迁。

任何一个新政权建立以后,它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用它自认为各种合理的方式来证明自己政权的合法性。在这一点上,周的统治者继承了殷商的做法,利用神权为自己的统治服务,提出了“敬德保民”这一思想,愚昧了被统治者,强化了自己的统治。这种天道观念对后世专制官僚政治的形成与强化有很大的影响。但官僚政治者并不会自己去将这些东西拿过来作为自己统治的法律思想,毕竟它们是贵族政治这种自身所取代的政治形态下的产物,自己去拿过来似乎在面子上过不去。于是,儒家便充当了这个中介者的身份。但是,“替天行道”的工作是纷繁复杂的,皇帝一个人又怎么做的了呢?而这时贵族已经被众多的官僚所取代,众多的官僚显然是皇帝得力的助手。但是,这里有遇到了一个新的问题:天道观念只是解决了皇帝统治的合法性,而并没有证明众多的官僚们也具有管理人民的权力,也就是说这种专制官僚政治的统治秩序还并没有取得像天子或帝王那样先天的存在依据。儒家学说的集大成者——董仲舒的出现使之得到了圆满解决。他说:皇帝选拔一些官员帮助他管理国家,就如同“天之分岁之变”一般正常,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仔细研究,不难发现,这一通所谓的正统理论最大的作用就在于将皇权和专制官僚政治的统治合理化和天意化,让被统治者觉得这是上天的安排,是理所当然的,只有安于现状,才能有安定幸福的生活。后来,其思想被儒家所继承并完善。事实已经证明:那些旨在维护专制官僚政治制度的儒学正是中国封建官僚制度得以长期存活的“摇篮”。

二、中国古代封建官僚制度的形成过程

1、萌芽阶段

中国古代政治具有早熟性。三代政治社会中已经初步具备官僚制度的早期发展模式,尽管它们与后代官僚制度差异明显,但商周政治体制的若干制度因素,其实已经开了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制度的先声。春秋战国时代是中国专制官僚政治开始形成的时期,当然这个形成的过程在各个诸侯国的进程是不一致的。特别是战国时期,各个封建国家为了巩固地主阶级对农民的统治,扫除旧贵族残余势力的羁绊,进行激烈的兼并战争,都加强了国家机器,初步形成了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建立了以国王为首的封建官僚政府。正是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变革,使早期官僚制度渐渐脱离了贵族政治的纠缠。在贵族政治下,行政机构混溶于血缘家族,政治活动与非政治活动交杂在一起,官吏职能交叉,分工不明。官僚制所要求的是“职分而民不慢,次定而序不乱”,“群臣守职,百官有长”,反对“兼官”和“越职”。因此,在官僚制度下,行政、监察、财政、军事、考绩管理等部门日益专门化。

用家臣管理国事,是官僚制度的开始。这种制度始于春秋初年,从齐、晋、秦等国首先建立并发展起来,到战国时期便成为各国政治制度的基本内容之一。官僚制度是贵族制度的对立物,它和贵族世袭制度的不同点主要在于:官僚是由君主随时任命并可随时撤换,甚至处死;官僚领取傣禄而无封地;君主授予官僚的权力,用印、符、节等作为信物,授予这类信物就有权,一旦收回就失去了权力。

从春秋开始,建立在宗法分封制基础上的周王朝开始崩溃,各诸侯国成为一个个独立的政权。到战国初年,大国之间的兼并战争在更加剧烈地进行,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国家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了中国,建立了以皇帝为核心,以三公九卿为主体的新型封建官制,这种新型官制在中国官制发展史上,具有重要地位。就整个封建社会的官僚制度而言,都有是秦朝官僚制度的继承发展和完善。由于官僚制度的趋向是皇帝任用亲信随从以取代和驾空庞大的官僚机构。皇帝相信的是身边的仆从,而不是正常的决策行政系统。针对相位即外朝亦即正常的行政办事机构,常采取两种方法以制约其行政职能:一是架空,二是分权。因此,秦汉时代建立的丞相,魏晋时代就被尚书取代;魏晋后期更是出现了中书省,取代了尚书;东晋时代出项了门下省,取代了中书省;明代的内阁、清代的军机处,同样是内朝挑战外朝的例子。

2、形成阶段

秦汉是官僚政治制度全面展开的时期,这一时期官僚政治的各个要素都发展到了相当的高度。

秦帝国的建立是专制官僚政治最终形成的标志。秦始皇在掌握了统一国家的最高权力以后,采取一系列措施使君主专制制度神圣化、绝对化。定名号、建立庞大的官僚机构、焚书坑儒、以吏为师等都是具体的表现。到了汉代,官僚机构大体沿袭秦制,不过更加充实,并有新的体制上的变化。汉从初期的崇“黄老之学”到后来武帝时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不能不说是专制官僚政治不断学习和完善的过程。

3、发展阶段

东汉至魏晋,官僚政治制度的发展进入了一个特殊的新阶段。豪强大族利用由经济实力而形成的文化优势,利用官僚政治发展的不完备、不成熟,利用官僚政治制度中的某些环节来达到自己的目的。魏晋南北朝时期,北方少数民族内迁,入主中原,民族融合,战争频繁;南方政权更迭频繁,门阀势力当道。这个时期中央集权是衰落的,但是在衰落之中却酝酿着进一步的集权。这种集权始终依托于当时最有势力的集团或者阶层,总是要依靠他们来进行统治,让他们担任宰相和高官;皇帝总是要和当时最有势力、最有影响的贵族集团或豪强大族联姻,以加强皇权和他们的联系。

4、成熟阶段

隋唐及宋元时期是官僚制度的成熟及强化时期。在隋唐以后,官僚政治体制重大变化之一是中央决策、立法群体的扩大化和制度化。皇帝虽然是决策和行政的最高负责人,但其决策都是建立在集体讨论、决议的基础之上的。变化之二是在行政权力扩大的同时,国家对行政的监察也逐步加强。变化之三是地方政府职能的转变。唐宋虽然属于过渡,但为后代官僚政治制度奠定了基础,规划了基本的构架和运行模式。而其核心内容则为政府机构按职能分工而不断加以调整,这种不断地调整成为唐宋政治制度的一个显著特点。例如唐朝时的“三省六部制”,三省长官相当于宰相,相互牵制和制约,避免宰相的专权,又一定程度上牵制君主专制,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此时的“科举制”,使门第不高的有才能的人参加到政权中来,扩大了统治阶级的基础。科举制度还深刻改变了古代中国政治体系的基本结构。科举制度确立后,知识阶层作为统治者的成员之一,丧失了自主权,更丧失了与专制君主平等对话的资格。就以中国历史上的君臣关系变化为例,宋代以前,三公坐而论道,大臣在皇帝面前可以坐着议政;到了宋代,三公群卿只能在皇帝面前站着议政;明清时期,大臣不但不许坐着,站着也不行,只得跪着奏事。这样,从中央集权到君主集权,封建官僚政治日益成熟。宋朝官僚政治制度从体制上看,最重要的变革是军政和行政的分离,财政使司的设立以及宰相被定位为行政首脑,而包括枢密使、副使在内的宰执则构成中央决策群体。

5、终结时期

明清时期是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制度的终结时期。一方面,官僚制度继续沿着宋元以来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满族以少数民族成为统治者,也给新的制度以深刻影响,注入了新的活力。唐宋以后官僚政治体制重大变化之一就是行政权的扩大和分化。清朝沿用明制,后增设军机处,大兴文字狱,使君权空前加强,形成极端的君主专制统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达到顶峰。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疆土辽阔的大国,大一统又是历代统治者的首要政治理想和目标,那么就需要一个庞大有效的行政系统,从中央到地方,从行政、财税到军事,层层叠叠的机构设臵,大大小小的官员,各种利益交织其中,各种力量盘根错节,形成一个巨大的生态系统。任何一个系统,都有其内在的生命周期和惰性。当一个政治系统中既得利益集团逐渐沉淀其中,形成巨大的寄生于系统上的食利集团时,这个系统就会变得效率低下,逐渐偏离原来的目标和功能。当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已经不能完成自我纠偏时,大的动荡就不可避免了——反抗、暴动等各种形式的革命就会爆发,外部力量会摧毁这个系统,并重新组建一个新的系统来行使必须的管理功能。中国古代许多朝代的政治新政、变法与改革,都可以看作是一种系统内部自发的自上而下的修复行为,是为了避免系统被颠覆所做的努力。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中国古代封建官僚制度的产生、形成及演变主要受生产斗争、阶级斗争和统治阶级内部斗争这三个条件的制约,生产斗争和阶级斗争是其变化的决定因素,统治阶级内部权力再分配的斗争则是其变化的直接因素。

三、中国古代封建官僚制度的主要表征

中国古代国家政治制度结构性缺陷在于:家天下的皇帝制度下,中央集权和官僚制度,是一元集权的结构。皇帝在这个结构的最上端,神圣不可侵犯。对于其下行政官员的官僚机构也是在皇帝的领导下,因而无法形成建立在权力分立基础上的多元权力结构。

1、以皇权为核心,由专职官吏组成。

在整个封建社会,官僚制度终究是建立在一个至高无上的王权基础上的,最终目标是为了维护皇权的权威和统治阶级的利益。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机构、职官的设臵,官吏管理制度的制定,都要围绕巩固皇权这个核心。皇帝之下的官僚和各种机关,都不过是为皇权服务的工具。在初期,官僚制度是建立在“主卖官爵,臣卖智力”的人身依附和雇佣关系的基础上的。君主运用礼法、刑德、赏罚、爵禄和诛杀来控制群臣,群臣在名分上虽然还是按等级划分,还是拥有不同特权的大小贵族,但他们已经不再是以贵族身份来行使权力,而是以君主臣仆的资格来进行治理。随着社会的发展,他们逐渐形成了一个专门的管理集团,演变成为国家行政系统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2、官僚集团内部,按等级严格划分官职。

古代官僚制度不仅是一种行政管理体制,它还反映着一定的社会关系和阶级关系。官僚制度下的各级官僚本身虽然不是一个阶级,但他们附属于国家机器,是一定社会形态下国家机器的一种特殊组织形式,本身具有强烈的阶级属性。官僚制的设官分职,运行方向等无不体现着一定阶级的利益。在官僚等级制度下,官吏除了不能世袭之外,还可能随时受到升迁或罢免。例如:在隋唐时期的官僚机构中,官品最高的是所谓的“三师”与“三公”。三师即太师、太傅、太保;三公即太尉、司徒、司空。三师与三公都是名位高而无实权的虚职,不臵僚属。宰相是从贵族制度时期君主的家臣发展而为君主专制时期的最高执政官的,在官僚机构中地位最为重要。

3、封建官僚按官阶高低享有特权,特权成为官僚制度的核心。古代官僚制中的官僚权力的拥有,是社会等级的标志。政权力的等级隶属往往体现着人身关系的依附。经济地位、文化地位、封号爵位的世袭性占有,也有力地促进着官僚对政治权力世袭化的渴望。官僚的世袭化、贵族化倾向广泛存在于古代官僚制国家中。但是,封建时代的古代官僚制国家中皇权是唯一的正统权威,官僚政治权力直接来源于皇权,官职一般是非世袭的,权力也往往只是及身而止。

四、中国封建官僚制度对后世的影响

综观中国古代历史长河,封建官僚制度经历了不断的发展与变化,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世界古代官僚制政治体制中也占有重要地位。在整个封建社会的形成、发展及强盛时期,它都发挥了应有的功能。对维护地主阶级封建统治,促进封建社会向前发展都曾起过巨大的作用,主要起了加强中央集权的作用,对后世影响深远。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政治制度的发展,其消极作用也越来越大,严重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和社会的变革,造成了生产力的停滞,这是中国长期滞留于封建社会的政治原因。同时,由于官僚政治具有明显的特权性和严密的等级性,造成了严重的官民对立现象,多次导致爆发农民战争。再者,长期实行官僚制度,“官本位”意识使一些人产生了权力的异位,正是在这种落后的封建意识支配下,一些人为谋官、保官、升官,挖空心思,不择手段,弄虚作假,甚至不顾人格,丧尽廉耻。这些消极影响至今还在我们的社会当中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着。以史为鉴,可明得失。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参考文献] ①《左传》 ②《韩非子》

③吴宗国:《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制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11月。④王亚南:《中国官僚政治研究》,1981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

⑤韦庆远:《中国政治制度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6月第12版。

⑥朱瑞熙、张其凡:《中国政治制度通史》,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⑦孔令纪、曲万法等:《中国历代官制》,齐鲁书社出版发行,2003年3月第三版。

6.古代中国的劝农制度 篇六

中国的劝农制度创始于周代。这在《诗经》等古文献中有所反映。《诗·风》:“灵雨既零,命彼倌人,星言夙驾,说于桑田。”意为停雨后,即驾临桑田,教民稼穑。《小雅》则载成王出观农事,馈食耕者以劝之。《礼记·月令》也记载了帝王命田等主农官员劝农的制度:“王命布农事,命田()舍东郊。皆修封疆,审端径术(径术即《周礼》所说的“遂”,小沟),善相邱陵阪险原隰土地所宜,五谷所殖,以教导民,必亲躬之。田事既饬,先定准直,农乃不惑。”

周代设有一系列农官劝导农事,据《周礼·地官》载:大司徒的职责是“辨十有二壤之物而知其种,以教稼穑树艺”;里宰则“以岁时合耦于锄,以治稼穑。趋其耕耨,行其秩叙”;司稼负责指导种子的栽培,“辨之种,周知其名,与其所宜地,以为法,而悬于邑闾”,等等。为表明对农事的重视,周代帝王在每年的孟春之月,都要举行“藉田”仪式,亲执耒耜,率三公九卿等大臣向上天“祈谷”。同时派官员到各地巡行,代表天子劝农,“命野虞出行田原,为天子劳农,劝民毋或失时。命司徒巡行县鄂,命农勉作”(《周礼·地官》)。

战国时,魏国的李悝第一次提出劝农经济理论,他主张由国家在丰年平价购粮,在荒年平价售出,限制商人投机来保护农民和社会的利益,以达到“民毋伤和农益劝”的目的。

这种劝农制度为历代所继承和发展。在西汉,汉高祖刘邦面对经历了秦朝暴政和连年战火后,农民流离失所、饿殍遍野的状况,采取轻徭薄赋、与民休息的政策。以后各帝对劝课农桑都颇为重视,屡下劝农诏,将劝课农桑的好坏作为考核各级官员政绩的重要内容,并取得很好的效果。如“文景之治”的出现实与文、景二帝亲自参与劝农有关。文帝在一份诏书中说:“农,天下之大本也,民所恃以生也。而民或不务本而事末,故生不遂。朕忧其然。故今兹亲率群臣农以劝之,其赐天下民今年田租之半。”(《汉书·文帝纪》)景帝则对劝农不力的官员,特别是侵害农民利益的官员给予严厉处罚:“吏发民,若取庸……坐赃为盗,二千石听者,与同罪。”(《汉书·景帝纪》)而汉武帝在连年用兵拓疆、大兴工程,搞得民穷财乏之后,决心抓农业生产,下诏说:“方今之务,在于力农。”(《汉书·食货志》)并取得显著成就。汉代以后帝亲耕、后亲桑的劝农典礼逐渐被纳入日常行政的范围。

唐宋时期,政府对劝农工作也较重视。唐代劝农官员的设置,中央有司农卿一人,少卿二人;地方道、州、县的副长官主要职责是劝课农桑;在基层,每百户设里正一人,专掌按比户口和课殖农桑。此外,皇帝也亲自参与劝农活动,或躬身藉田,或发布劝农诏。《旧唐书·玄宗本纪》载:开元二十二年,“上自苑中种麦,率皇太子已下,躬自收获。谓太子等曰:‘此将荐宗庙,是以躬亲,亦欲令汝等知稼穑之难也。’因分赐侍臣,谓曰:‘比岁令人巡检苗稼,所对多不实,故自种植以观其成。’”唐肃宗时,又在各州设置司田参军,各县设置田正,专门负责劝课农桑。

宋代的劝农政策和措施,较前代更为完善,并趋于定型。除了皇帝经常发布劝农诏令外,州、县官上任往往都要以《劝农文》的形式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劝农意见或建议,这是宋代劝农制度的一大特色。在劝农官员的设置上,除中央、地方常设的司农机构外,还在各路设立了劝农使、副使,开宗明义地赋予其劝农的职责。《宋史·食货志》对此有详细记载:天禧四年,“诏诸路提点刑狱朝臣为劝农使,使臣为副使,所至取民籍,视其差等,不如式者惩革之,劝恤农民,以时耕垦,招集逃散,检括陷税,凡农田事悉领焉,置局案铸印给之,凡奏举亲民之官,悉令条析劝农之绩,以为殿最黜陟”。宋太宗时还在两京诸路设农师,对农业生产进行技术指导。为了促使各级官吏真正重视农业生产,宋政府建立了“守令劝农黜陟法”、“守令垦田殿最格”等奖惩制度,将劝农纳入考核政绩的重要内容。宋徽宗政和二年四月,诏县令以十二事劝农,于境内躬行阡陌,程督勤惰。这“十二事”为敦本业、兴地力、戒游手、谨时候、戒苟简、厚蓄积、备水旱、戒牵牛、置农器、广栽植、恤苗户、无妄讼等,大体反映了宋代劝农的主要内容。

元、明、清三代的劝农力度,与前代相比毫不逊色。

元朝以司农司主管全国的农桑水利。元世祖时曾颁布农桑制十五条,对如何劝农作出了具体规定。如规定诸县所属村疃,五十家为一社,择高年晓农事者为社长;社长的职责是教劝农桑,按时督促所属村民及时耕种,并以时点视劝诫。对于种植制度、水利、备荒、治蝗等都有详细规定:“农桑之术,以备旱为先。凡河渠之利,委本处正官一员,以时浚治。或民力不足者,提举河渠官相其轻重,官为导之。地高水不能上者,命造水车,贫不能造者,官具材木给之……田无水者凿井,井深不能得水者,听种区田……种植之制,每丁岁种桑枣二十株,土性不宜者,听种榆柳等……皆以生成为数。愿多种者听……仍令各社布种苜蓿,以防饥年。近水之家,又许凿池养鱼,并鹅鸭之数,及种莳莲藕、鸡头、菱芡、蒲苇等,以助衣食。荒闲之地,悉以付民……每年十月,令州县正官一员,巡视境内,有虫蝗遗子之地,多方设法除之。”(《元史·食货志》)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出生民间,对农民的生活十分熟悉,因此,他非常注重农桑,认为理财莫先于务农。早在兵革倥偬之际,他就设立了营田司,任命了营田使,专司农田水利,督农桑之事。登基后不久,又亲自举行祭祀先农、藉田典礼,把农业视作国家的根本。由于朱元璋对农业生产的重视,以后各帝都继承了这一劝农政策。

清政权为北方游牧民族所建,开始时曾一度对劝农重视不够,鼓励女真贵族圈地。在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后,清政府不得不改变政策,停止“圈地令”,采取“更名田”和摊丁入亩等鼓励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政策,使农业生产逐渐得到恢复和发展。

纵观历代劝农政策和制度,其劝农内容主要有六点:

一是与民土地。历代统治者尤其是开国之君都比较重视分土与民,使无地的破产农民获取一块土地,从而成为国家直接控制的自耕农或佃农。如战国秦初的“授田制”,汉代的“赋民公田”,西晋至唐初的“占田制”、“均田制”等,都是封建政府为了培养自耕农进而增加和稳定赋源而实行的。而获得了一块土地的农民,其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从而有利于生产力的恢复和发展。

二是承认战乱之后土地关系的变化现实。一般而言,每一次改朝换代,总是伴随着血腥的战争而造成战乱,战后往往是满目疮痍的悲惨景象。为了尽快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封建政府承认土地关系的变化现实,对于农民在战乱之后占有的无主荒地,或从地主手中夺得的土地,封建政府确认其所有权或占有权。以诏令等法律方式宣布现有土地占有的合法性。如明洪武元年,朱元璋颁诏:“令州郡人民先因兵燹遗下田土,他人垦成熟者听为己业;业主已还,有司于附近荒田如数给予,其余荒田亦许民辟为己业,免徭役三年。”(《明史·太祖本纪》)

三是鼓励开垦荒地。每一次战乱或者灾荒之后,由于人口死亡或流离,大片大片的土地抛荒成为普遍现象,对此,国家采取一系列鼓励开垦的政策。如北宋初,宋太祖诏令:“所在长吏,告谕百姓,有能广植桑枣,开垦荒田者,并只纳旧租,永不通检。”宋太宗也曾下诏:“应诸道州府军监管内日旷土,并许民请佃,便为永业,仍免三年租调,三年外输税十之三。”(《宋大诏令集》卷一八二)元初忽必烈多次颁布诏书招集逃亡者开荒,如规定:“逃户复业者,将原抛事产不以是何人种佃户,即便吩咐本主户下,合著差税一年全免,次年减半。”(《元典章·户部三》)后又诏谕:“募民耕江南旷土,户不过五顷,官授之券,俾为永业,三年征租。”(《续资治通鉴》卷一九○)与此同时,统治者还采取移民的方式,移狭就宽,既解决狭乡的人地矛盾,又使地广人稀的宽乡补充了劳动力,促进了这些地区生产的开发和发展。如《唐六典》记载了对移民的有关优惠政策,规定:“诸人居狭乡乐迁宽乡者,在本居千里外,复三年(免除租庸调三年);五百里外,复二年;三百里外,复一年。”明初朱元璋也多次下诏鼓励垦荒,允许百姓开荒永为己业,并免去三年租赋;同时采取移民垦荒的措施。其目的在于“驱民之田”,“尽力南亩”。

四是与民休息,减免赋税,减轻农民负担。大体而言,每个王朝立国之初,吸取前朝因苛捐杂税引起民怨而亡国的教训,大多采取一些旨在减轻农民负担、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的措施,构成了古代劝农制度的重要内容。西汉初年的与民休息政策具有成功的示范作用。唐朝也是如此。唐太宗深刻认识到隋炀帝穷兵黩武、滥耗民财、滥役民力而对政权带来的极大危害,认为要巩固政权必须走“轻徭薄赋”的道路,为此,他把“去奢省费,轻徭薄赋”作为自己的政治纲领予以推行,为农民从事农业生产创造了较好的环境。

五是兴修水利。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古代如此,现代仍是如此。兴修水利成为历代劝农制度的题中之义。如东汉时,许杨在汝南主持鸿隙陂的修复工程,溉田数千顷,使这一地区连年获得大丰收,王景、王吴主持大型水利工程——汴渠,王景在庐江修复芍陂,马援在广陵兴修陂湖,溉田二万余顷等等。这对东汉前期生产的恢复和发展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在历代中,以宋代的农田水利建设成就最为显著。仅宋神宗熙宁三年至熙宁九年(1070年~1076年)这七年间,各地兴修水利工程10793处,灌溉田地361178顷。(《宋会要辑稿》)明初也曾兴起兴修水利的高潮,水利工程的数量超过前代。据顾炎武《日知录·水利》载:“洪武末遣国子生人才分诣天下郡县,集吏民乘隙修治水利。二十八年奏开天下郡县塘堰四万九百八十七处,河田四千一百六十二处,陂渠堤岸五千四十八处。”

六是推广农业技术。在劝诱农功的同时,历代政府都比较重视农业技术的推广,通过宣传、示范,把农业技术传递给广大农民,达到提高农业生产力的目的。汉代的农技推广工作,在历史上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主要是代田法和区田法的推广。代田法是在干旱地区种植抗旱作物的一种方法,它是由汉武帝时的搜粟都尉赵过总结民间经验,结合战国时期“上田弃亩”的原则,创立的一种比较精细、先进的旱作农业技术。其基本内容包括:“一亩三圳”,即在一亩地上开三条沟,形成三条沟和三条垄,种子播于沟内,垄起保护作用;“岁代处”,即沟和垄每年轮换种植,使土地得以轮耕轮休。实践证明,代田法优越于过去采用的缦田法,“一岁之收常过缦田一斛,善者倍之”(《汉书·食货志》),收到了增产的效果。区田法是在代田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起来的,它克服了代田法的沟为垄所限、土地利用率不高的缺点,采用穴式点播技术,提高和稳定了旱作农业的生产水平。特别值得提出的是汉代在农作物引进方面的突出贡献。自张骞通西域、开辟丝绸之路后,一方面汉代的农业技术等传到西域和周边地区,同时也从域外引进了不少农作物,丰富了中国农作物的种类,并产生了长远的价值。如胡麻(芝麻)、胡豆(蚕豆)、胡瓜(黄瓜)、胡蒜(大蒜)、胡葱、胡椒、胡萝卜、葡萄、石榴、胡桃、橄榄等,都是那时从域外引进的。

两宋时期的农技推广值得特别称道,宋代的皇帝如太宗、真宗、仁宗等都曾经对农业推广亲自过问。北宋淳化五年(994年),宋州、亳州一带发生牛疫,耕牛死亡过半,给农耕带来极大的麻烦。当时有人献踏犁,可用人力翻土,太宗立即下令依式样制造,推广给两州农民使用。真宗景德二年(1005年)再次向全国推广,在宋初农业生产的恢复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真宗时的农业推广工作,最有名的是向两浙、江淮地区推广占城稻。大中祥符五年(1012年),江淮、两浙大旱,真宗听说占城稻耐旱,就派人从福建运来三万斛占城早稻种,分给这些地区的农民种植。由政府公布占城稻的种法,号召种植。此外,宋代皇帝以诏令的形式,向北方近水之地推广水稻种植,向南方推广二麦等旱地作物种植,这对促进我国稻麦二熟制和多熟制的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

明、清时期的农业技术推广,除了政府倡导外,有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那就是民间出现了不少农业推广者。如明末清初的陈振龙家族,在甘薯的引进和推广上,连续几代人为之奋斗了150多年。

中国古代的劝农制度及其实践,对古代农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1.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纵观历代,劝农政策及其措施的实施,对促进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是十分显著的。把土地分给无地的农民,采取休养生息、减免赋税的政策,刺激和提高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利于人口繁殖,有利于社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如西汉初年,经过五六十年的休养生息,使得立国之初的“民亡盖臧,自天子不能具醇驷,而将相或乘牛车”的面貌彻底改观,“至武帝之初七十年,国家无事,非遇水旱,则民人给家足,都鄙廪庾尽满,而府库余财,京师之钱累百巨万,贯朽而不可较,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腐败不可食。众庶街巷有马,阡陌之间成群”(《汉书·食货志》)。鼓励垦荒,兴修水利,则有利于耕地面积的增加,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如宋初,由于荒地的开垦,耕地面积日趋扩大,据《宋史·食货志》载:全国耕地面积,太祖开宝末年(975年)为295万余顷,至真宗天禧五年(1021年)增加到524万余顷,40余年间将近扩大一倍。

2.推动了农学的发展。历代政府的劝农,不仅为先进农业技术的传播提供了一个制度平台,而且使传统的农学具有浓厚的劝农色彩,很多重要的农学著作都与劝农有着密切的关系。《汜胜之书》的作者、汉代农学家汜胜之,曾任劝农使者,在三辅地区督种二麦,其书就是在“劝农”基础上,总结当时的农业技术而成的。再如元代的《王祯农书》,实际上是在宋代《劝农文》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农学著作。至于元代、清代官修的农书《农桑辑要》、《授时通考》等,其出现均与重农劝农政策有着密切的关系,其劝农性质更为明显。以《农桑辑要》为例,此书由元朝司农主持编写,修成之后,曾颁发给各级劝农官员,作为指导农业生产之用。可以说,传统的农学是在重农劝农这个大背景下发展起来的,具有为政治服务的浓厚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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