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税收入与社保费政策

2024-08-12

非税收入与社保费政策(共5篇)

1.非税收入与社保费政策 篇一

关于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的实践与探讨

近年来,山东省即墨市加大对预算外资金等非税收入征管改革力度,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基础上,自2000年起对预算外资金等非税收入全面推行了“票款分离”征收办法,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对预算外资金实行统一管理,非税收入征管工作步入规范化的轨道。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在预算外资金等非税收入的征管中,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乱收费、收入解缴不及时,甚至隐瞒、截留和坐支等问题。根本原因在于征管体制不完善,预算体制不配套,监督力度不到位。因此,必须进一步深化现行非税收入征管制度改革,完善非税收入征管体系。

非税收入征管取得的成效

当前,预算外资金等非税收入规模大、范围广、项目多,财政对非税收入的依存度较高。自1998年以来,即墨市坚持以全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为目标,紧紧围绕综合财政预算管理,从源头入手,实行“票款分离”征收办法,强化收费征管及监督,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第一,非税收入征管改革得到深化。自2000年以来,对全市预算外资金等非税收入的征收全面推行了“票款分离”制度,实行部门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的管理体制,收费指定专业银行代收,有效地从源头上堵塞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截留隐瞒收入、坐支挪用等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维持了财政正常分配秩序。

第二,综合财政预算管理力度加大。根据有关规定,将部门、单位依法收取的非税收入统一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建立了“部门单位征收,财政统一监管,政府审批使用”的管理体制,实行预算内外合并拼盘使用,大大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按照定员定额原则,对部门、单位的支出进行分析测算,根据人员经费按实计,公务业务费分标准,购置修缮等专项资金视财力,大宗物品统采购的办法,对单位支出实行预算内外捆绑使用。单位总支出确定后,先自预算外安排,不足部分自预算内补齐,对单位收入预算大于支出预算的,收支结余作为政府统筹资金,用于全市重点工程建设。在预算执行中,严格预算程序,强化预算管理,做到无预算不开支,有预算不超支,超预算不拨款。同时,按照“超收分成,节余留 用,超支不补”的原则,在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下达后,对年终收入超计划的,超计划部分市政府与单位按一定比例分成,充分调动征收单位的积极性。

第三,财政专户管理进一步加强。在收入账户管理方面,取消了各单位的预算外资金等非税收入过渡账户,由市财政统一在各专业银行设立财政专户,用于各项非税收入收支统一核算和集中管理,收取的非税收入通过银行代收网点及时划解财政专户,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有效地遏制了收入资金分散在各部门单位存款账户上而难以监管的现象。

在支出账户管理方面,根据部分部门单位银行账户开设不规范、多头开户等情况,2002年即墨市成立会计核算中心,将71个收费单位纳入会计核算中心,由单位分散核算改为统一核算。同时,加强了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取消74个单位61个收入过渡户,由财政部门将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直接拨付会计结算中心,其他资金一律不得存入该账户。通过上述做法,进一步规范了单位收支行为,促进了廉政建设。

第四,收费票据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收费票据管理是预算外资金等非税收入征管的源头和基础。为此,建立健全了严格的票据领用和缴销制度,对各种票据严格实行“按月审验,验旧换新”制度,并视单位特点,严格控制发售数量。单位缴销票据时,严格核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上缴财政情况等,如发现问题,停止供应票据,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建立了票据有奖举报制度,在广播、电视、报纸上发布公告,宣传票据有关政策,并设立举报电话,对不按规定使用收费票据的,按规定严肃处理,达到了以票控管、以票控监的目的。

第五,财政性资金调控力度加大。将预算外资金等各项非税收入全面纳入政府调剂资金收支管理,对一般性预算外资金按年初各部门单位收入预算扣除正常支出后,统一集中统筹,增强了财政性资金宏观调控能力。2000年~2005年,政府统筹资金累计近12000万元,重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教育事业等重点项目支出,不仅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而且促进了地方各项事业发展。

第六,“收支两条线”监管工作得到强化。一是建立收支稽查制度,由各部门抽调专业人才成立稽查科,专门负责对各部门单位预算外资金等非税收入日常收支及落实“收支两条 线”管理规定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和抽查,对预算外资金等非税收入征缴、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处理和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二是实施专项检查制度,自1998年以来,每年由市财政牵头,市监察、审计、物价部门配合,对市直部门单位预算外资金等非税收入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组织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严肃了财经法纪,有效地防止了“三乱”、滥支滥用资金、私设“小金库”等违规问题的发生。

非税收入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经过多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即墨市预算外资金的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特别是自1998年以来,即墨市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狠抓预算外资金的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落实工作,广泛开展预算外资金的非税收入清理检查,规范收费、票据和账户管理,初步改变了预算外资金的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薄弱的局面,使即墨市预算外资金等非税收入征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非税收入涉及面广、项目多,征收方式复杂等特点,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第一,界限模糊不清。目前,“收支两条线”管理范围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没有包括诸如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等政府取得的其他非税收入,预算外资金与行政事业收费、政府基金之间存在概念交叉问题,致使管理上存在一定漏洞。部分部门单位将非税收入甚至收费项目,下放到所属事业单位、企业或社会团体收取,形成了单位财务收支体外循环。少数部门单位未经批准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性服务收费,逃避“收支两条线”管理和监督。不仅造成政府分配秩序混乱,导致财政职能虚位,财政资金流失,还助长了“三乱”现象的滋生。

第二,非税收入征管过于分散。目前,行政事业收费、政府性基金等非税收入基本上由财政部门制定或参与制定,而非税收入征收主体是各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执法主体过于分散,形成了多方征收、多家使用、多头管理的格局。因此,在非税收入征管过程中,部分征收主体因部门单位利益的驱动,收费行为不规范,乱收、乱罚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非税收入征管的严肃性。

第三,非税收入征管存在不确定性因素。在编制综合财政预算时,部分部门单位轻视预算外资金管理的非税收入,收入填报不真实、少报、漏报,而对预算内资金很重视,出现了“重预算编制,轻收入管理”的倾向。同时,实施以零基预算为基础的综合财政预算后,个别部门单位支出范围、标准都是统一的,非税收入的多少与支出的预算安排已完全脱钩,挫伤了少数部门单位非税收入征管的积极性。加之非税收入征收标准浮动幅度过大,少数人员擅自减、缓、免,收“人情费”,造成了财政性资金的大量流失。

第四,少数部门单位收费和票据管理混乱。主要表现在少数部门单位对收费和罚没票据管理松懈,不按规定使用财政统一收费票据,有的开票收款长期不结账,有转让、代开、串开、遗失票据等现象,有的罚没款不用规定罚没票据,直接坐支罚没款。

第五,非税收入的使用监管力度不够。虽然政府对预算外资金等非税收入实施了集中收支管理,并进行了资金统筹,但是大量资金依然是谁征谁用,部分部门单位经费开支比较浪费、数额较大,缺乏强有力的监督措施,从而降低了非税收入使用效益,没有真正发挥出缓解财政困难、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

第六,中央、省对垂直管理部门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存在较大漏洞。目前省以下工商、交警、技术监督等部门收取的预算外资金实行上交省财政专户管理办法。实践证明这种办法存在漏洞,形成上级部门管得着看不见、地方财政看得见管不着的局面,坐收坐支现象难以杜绝。

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的探讨

通过对即墨市预算外资金等非税收入征管改革实践的调查研究,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促进非税收入征管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非税收入征管及监督制度。

第一,合理确定非税收入范围,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明确提出非税收入新概念,合理界定非税收入范围,即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款和罚没收入、彩票公益金 和发行费、以政府名义接收的各项捐赠收入、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国有企业税后利润、主管部门集中收入等统一界定为非税收入。同时各项非税收入必须严格依照财政部门规定全额上缴财政专户和国库,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并纳入部门预算编制管理范围,逐步将游离于财政监管以外的非税收入纳入财政专户。

第二,加快法制建设,完善征管体系。对非税收入的征管必须有法律、法规作为依据,为此应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的法制建设,逐步将非税收入的征管纳入法制化轨道。明确非税收入的征管范围、征管权限、票据管理、资金解缴、预算编制、监督检查等内容,使非税收入的征收与管理的每一个环节都处于严密监控之下。同时,进一步深化“票款分离”收缴,做好日常非税收入收缴工作,逐步完善非税收入征管体系。

第三,强化财政专户管理,深入开展国库集中收费制度。明确一级财政只能设立一个财政专户,而取消现行的财政部门按资金的类别设立多种财政专户状况,逐步完善分级财政专户管理制度,确保各项非税收入按财政级别直接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在“票款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基础上,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深入落实集中收费制度,将部分二级单位纳入会计核算中心实行集中核算,建立财政国库单一账户,通过财政资金核算中心结算,取消各部门单位开设的基本账户。在收入征解方面,通过银行代收网点直接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在资金使用方面,人员经费实行工资统一发放到个人;公用经费实行均衡拨付,从结算中心账户直接划转到商品供应商或劳动提供者的账户,业务费实行“收支挂钩,比例拨付”;部分单位只从结算中心提取限额现金作为零星支出的备用金。

第四,加大预算编制改革力度,提高公共财政支出效率。进一步深化预算编制改革,完善预算编制及其管理制度,将非税收入纳入政府统一预算管理。同时,构建科学而高效的公共财政支出运行机制,有效克服现行财政支出中存在的“越位”、“缺位”和“错位”问题,改进和完善财政各项基础管理制度,从而不断提高地方理财水平和公共财政支出效率。

第五,部门单位主动入位,加强内部核算与审计监督。各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财务会计核算制度,统一负责管理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活动。对所属事业单位取得的经营性服务收费,要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和管理,并与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分开 核算。要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及时纠正和查处各种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六,强化财政监督,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深入贯彻落实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收入征管的监督检查,按照“静态控制,动态管理”的基本思路,利用电子信息技术强化财政监督,降低监督成本,提高监督成效。同时,建立服务标准、考核标准、岗位职责、责任追究、内部监督等内部管理制度,从严约束工作人员执法行为,以优质服务树立良好执法形象,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要严格执法,对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行为,除了进行经济处罚外,还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要真正把处理事与处理人结合起来,以对责任人的处理来促进事的规范化。

中国税务报·张德平

2.非税收入与社保费政策 篇二

关键词:甘肃,非税收入,改革,实践

政府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2002年7月,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转变和建立健全公共财政制度的要求, 通过设立新的非税收入收缴账户、规范收入收缴程序、加强健全票据监管、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改革措施, 对政府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进行全面的改革, 真正开始向现代化、规范化的严格管理方式转变, 进一步规范政府分配秩序, 促进执收单位依法履行职责, 加强财政管理监督, 增强财政宏观调控能力,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一、甘肃省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情况

2006年, 甘肃省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正式启动以来, 先后在省直有非税收入的53个部门及所属356个执收单位组织实施了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甘肃省14个市州改革非税全面推行, 县区实施改革的数量也增加到76个。截至目前政府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已基本涵盖了全省。

一是制定了规范的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 加强宏观调控和公共服务能力, 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先后出台了《甘肃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意见》, 并指导各市州制定了相应的非税收入管理 (暂行) 办法。如天水市政府出台了《天水市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意见》、《天水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实施细则》;庆阳市政府出台了《庆阳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兰州市政府出台了《兰州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等。作为甘肃省财政收入管理方面的专门法规, 《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从非税收入的含义、非税收入管理机构的职责、非税收入征管措施、非税收入管理部门的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这些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出台, 对各市非税收入的规范化管理起到了重要的统领作用, 为强化非税收入征收管理, 确保应收尽收提供了政策依据。

二是成立了专门的征管机构。成立专门的非税收入征管机构, 是非税收入征管得以顺利实现的保证。省、市、县 (区) 财政部门是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主管部门。全省各市州立足规范管理, 先后成立了隶属财政部门的非税收入管理局, 具体负责各市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 并对县 (区)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各市都明确非税收入管理机构是非税收入征收主体, 严格非税收入减免程序, 任何单位或个人无权擅自缓征、减征和免征非税收入。按照既有利于及时足额征收、方便缴款人, 又有利于提高效率、降低征收成本的原则, 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了征收部门和单位的政府非税收入项目, 由法定执收单位征收;没有规定执收单位的, 由财政部门直接征收或依法委托相关部门和单位征收。收取的非税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上缴国库和财政专户, 不得隐匿、转移、截留、坐支、挪用、私分。

三是明确了征管范围。政府非税收入和税收收入一样, 都是财政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省各市州制定的管理办法中都明确了政府非税收入的范围。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彩票资金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 (资产) 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政府非税收入。上述收入中需缴纳税款的税后收入也是政府非税收入。社会保障基金和住房公积金不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通过明确非税收入范围, 确保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实现政府非税收入应收尽收。

四是健全了票据管理。票据管理是非税收入管理的源头, 以票管收是非税收入管理的重要手段和前提。以实现“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的科学化票据管理为目的, 制定了《甘肃省财政票据清理整合方案》, 在甘肃省范围内全面清理整合了现有票据, 将现有的六类64种票据统一归并为政府非税收入票据和其他财政票据两类51种, 进一步提高财政票据管理效能。同时, 全省各级各部门实行了收缴分离制度, 通过直接缴款和集中汇款的缴款方式, 采取“以票控收、网络监管、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模式, 健全和细化了票据管理制度, 建立了“以票管收”制度。通过建立和完善票据申领和核销制度, 实行票据购领及核销月报表制度, 严格执行“凭证领票, 限量供应, 核旧领新, 票款同行”的管理办法, 将管票据与管收费项目结合, 将管票据与管收入结合, 将管票据与抓稽查结合, 从源头堵塞漏洞。使票据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

五是强化了监督检查。建立非税收入监查机制, 加大违规处罚力度。甘肃省围绕“堵塞漏洞、消灭死角、规范管理、优质服务”的工作目标, 开展以查促管、以查促收活动, 对非税收入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检查, 认真清理漏管单位和漏缴收入。结合审计部门和财政监督监查工作, 加大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财政票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将票据管理、账户开设、资金使用等方面纳入监查的具体范围, 同时对征缴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 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和处分。通过强化监督检查, 使执收执罚单位自觉遵守非税收入管理政策规定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 促进了依法行政。

改革推行以来, 逐步建立了新的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机制, 充分运用了信息技术, 加强了财政部门对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的事前和事中控制, 加快了非税收入资金入库速度, 提高了非税收入在财政财力方面的贡献度。

从收入方面看, 一是非税收入总量逐年增加。自改革实施以来, 政府非税收入步入了规范管理的轨道, 同时把非税收入的增长与甘肃省经济的增长有机结合起来, 积极挖掘征管潜力, 保持了非税收入总量的逐年增长。特别是2009年以来, 甘肃省非税收入增长迅速, 从2009年的273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406亿元, 增加133亿元, 增长49%, 其中, 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从2009年的110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166亿元, 增长50%, 纳入基金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从2009年的64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184亿元, 增加120亿元, 增长1.8倍。省本级非税收入从2009年的112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135亿元, 增长21%。

二是非税收入占公共预算收入的比例逐年提高。甘肃省非税收入管理在不断创新改革思路, 积极扩大非税收入纳入公共预算的范围上下功夫, 为优化财政收入结构, 合理提高非税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 增强非税收入在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度, 作出了积极贡献。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005年为31.54亿元, 2011年达到了166.36亿元, 7年间增加了135亿元, 增长了4倍多;非税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从2005年的25.54%上升到了2011年的36.9%, 上升了11.4%;地方非税收入与地方税收收入之比从2005年的0.34:1, 提高到2011年的0.59:1。

三是非税收入结构逐年优化。2009年以来, 全省非税收入受宏观经济形势、政策变化等诸多因素影响, 收入结构变化较大, 非税收入实现理性回归, 主要是随着甘肃省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推进, 资源利用和土地占用的不断增加, 促进了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的快速增长, 2009年-2011年, “两矿权”收入和国有土地出让金分别增加35.59亿元、77.39亿元, 增幅分别为110%、160%。同时对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的强化管理, 也保证了非税收入总体规模的稳定增长。今后一个时期, 随着收入基础日趋稳固, 收入结构日趋合理, 甘肃省非税收入仍将持续增长。

从征管方面看, 甘肃省非税收入征管工作始终坚持围绕“一个中心”, 健全“两个关键”, 强化“三个环节”, 实现“四个提高”的工作思路。

一是围绕“一个中心”。即以收入征管为中心, 始终把收入征管作为工作中心, 依法组织政府非税收入, 不断挖掘增收潜力, 完善省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收缴方式, 重点加强国有资源 (资产) 有偿使用收入等收入的征收管理, 杜绝中间环节滞留挤占非税收入, 确保各项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库。

二是健全“两个关键”。首先是健全机构, 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全省各级非税收入征管机构, 明确职能, 尽可能体现“统一机构职能、整合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 确保非税收入管理的统一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从省级来讲, 尽快完成人员的到位, 夯实人员基础, 确保非税机构的正常运行;从市州县来讲, 要求各市州非税收入管理机构, 要在职能上保持与省级财政部门非税机构的归口和对应, 以便加强省与市州之间的日常业务交流和沟通, 确保上下业务工作的协调, 确保政府非税收入实现统一征收、依法征收, 提高征收效率。其次是健全制度, 规范工作规程。认真总结非税征管改革经验, 尽快制定《关于全省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的指导性意见》, 在此基础上, 制定出台《甘肃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甘肃省非税收入稽查工作规程》、《甘肃省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省级非税收入退付办法》、《省级非税收入预算单位奖励办法》、《省级非税收入代理银行奖励办法》等制度办法, 确保非税征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是强化“三个环节”。首先强化账户管理。结合工作实际, 逐步取消目前给各执收单位开设的过渡户, 开设非税收入汇缴专户, 充分发挥和增强财政汇缴专户的功能。通过汇缴专户, 一方面可以全面了解非税收入的总体规模和收入结构, 方便统计和分析, 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另一方面是建立国库、财政专户之间的桥梁, 发挥过滤器作用, 实现非税收入先结算后划解, 避免虚增或虚列本级收入, 方便结算资金退付等工作。其次强化票据管理, 进一步加强非税票据的发放、核销等管理工作, 积极开展简化票据种类及清理规范现有专业票据等相关工作, 逐步建立起以《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为主和少量专用票据为辅的非税票据管理体系。实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 应用信息化手段从源头控制和规范票据的使用, 积极研究适应现代支付手段的电子非税收入票据, 建立政府非税收入票据年审和稽查制度。同时强化征管模式, 统一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和网络体系, 真正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网络监控、财政统管”的征管模式, 增强非税收入透明度, 充分发挥政府预算在非税收入资金调控与管理中的作用。

四是实现“四个提高”。一方面是实现收入任务提高, 建立与相关部门的协作沟通机制, 定期了解重点部门非税项目的运行动态, 深入挖掘增收潜力, 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征管, 着重加强国有资源 (资产) 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等重点项目的征管, 争取将非税征管的范围延伸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项目, 并实行非税收入统筹、激励、奖励政策, 充分调动各执收部门的征收积极性, 保证非税收入应收尽收、足额征收, 确保了甘肃省财政收入稳步增长, 为服务甘肃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了坚实保障。另一方面是实现信息化水平提高, 在确保非税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的基础上, 根据非税征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持续进行非税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 不断完善非税信息系统单位管理、资金管理、票据管理、代收管理、报表分析等模块功能, 在现有非税管理网络框架的基础上, 注重资源共享;积极参与大平台建设, 协助推进财税库银联网, 努力实现与国库集中支付等财政系统的信息互联和数据交换;积极探索甘肃省非税征管信息系统的纵向联网运行, 进一步提高非税收入信息化管理水平。其次是实现分析水平提高, 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要求, 进一步完善甘肃省非税收入收缴情况分析报告制度, 完善非税收缴情况报表体系, 全面反映情况, 准确剖析原因;加强沟通, 及时监测非税收入收缴进度, 准确判断其变化趋势;努力提高数据加工和文字分析的能力, 不断拓展分析深度, 提高非税收缴情况分析的整体水平。最后是实现队伍素质提高, 针对甘肃省各级非税机构组建时间短、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实际, 分层次、有计划、有目的的组织各级非税征管人员出外考察、培训和学习, 从非税政策、制度、业务操作和信息化手段应用等方面对所有非税机构领导及业务人员进行培训, 从根本上提升非税征管人员的综合素质, 为非税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基础。

二、当前甘肃省非税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甘肃省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但由于非税收入不同于税收, 缺少法律上的强制约束, 因而在管理方面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需要进一步完善。

(一) 非税收入管理体制不健全

甘肃省的非税收入改革确立了非税管理职能定位是“以账户管理为基础, 以票据管理为手段”的“小集中”管理模式, 即不集中现在分散在各部门和财政内部职能处室的政策管理职能、支出职能, 仅将分散在财政内部各职能处室的包括非税收入征管政策制定、计划核定、收入收缴管理、账户使用、票据管理等职能集中, 造成非税收入征管主体呈多元化, 上下级之间衔接和日常管理工作难度加大, 管理脱节。这些职能上的不到位和交叉削弱了非税收入管理的力度, 增加了规范管理的难度。

(二) 非税收入法规制度不完善

2009年甘肃省出台了《甘肃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 该条例只是一个指导性的纲领性法规, 但由于相应的业务流程没有明确, 造成相关的具体实施办法及操作细则尚未出台, 非税管理具体工作难以规范到位。如《条例》明确规定:国有资产 (资源) 有偿使用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等必须纳入非税收入管理。但目前, 我省还缺乏相关具体的征收管理制度对上述非税收入进行有效管理。部分利用政府行政权力或国有资产 (资源) 所有权等征收或收取的收费 (收入) , 有的被相关职能部门定性为经营服务性收费, 规避了财政监管。有的缺乏相关制度规范, 造成财政体外循环, 如各类媒体广告、城市户外广告、停车泊位等经营权转让等。目前收入收缴改革实施的依据仍然是2002年甘肃省财政厅与人民银行印发的《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方案》, 难以适应当前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工作的需要, 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改革的深化完善, 延缓了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进度。

(三) 非税收入征管不规范

非税收入收缴改革实施以来, 总的执行情况是好的, 但从财政内部来讲, 具体征管上也还存在一些漏洞, 主要表现在:一是钻空子设立过渡性账户, 非税管理机构难以实施有效监管, 明显迟滞收入入库时间。二是票据管理不规范。目前非税收入票据种类繁多, 使用也较混乱, 许多已纳入非税收入收缴改革的项目倒退使用原来的票据, 造成使用和管理中的诸多不便, 导致非税管理部门难以全面准确掌握非税收入收缴基本情况。三是统一的收缴改革模式和某些部门、单位的现行管理模式难以匹配。非税收入收缴改革从收缴方式、流程及票据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科学的设计, 并运用了现代信息技术, 实现了非税收入收缴全程监督管理, 而许多部门、执收单位都有自己的收缴习惯, 二者间有一定程度的矛盾, 需要研究解决, 而财政内部由于政策制定、收缴、票据、支出等非税管理职能依然分散和交叉, 协调起来难度很大。这些征管上的漏洞如不加以防治, 也将不同程度地削减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力度。

三、进一步深化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建议

2012年, 是“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 是落实政府非税收入改革与发展的一年, 非税工作将以此为契机, 不断开创管理工作新局面, 为促进甘肃省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一) 继续提高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水平

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举措, 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当前, 要进一步加大对《条例》的贯彻力度, 实现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由单纯追求总量扩大到总量增加、结构优化并重转变, 由粗放管理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转变, 逐步建立收入、支出、绩效、稽查“四位一体”的非税征管新机制。进一步提高对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强化政府非税收入“所有权属国家, 使用权归政府, 管理权在财政”的理念, 准确把握政府非税收入的政策和范围界限, 深化改革, 实现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水平和整体效益的进一步提高。

(二) 继续强化政府非税收入支出效益

近年来, 政府非税收入逐年增加, 增长幅度稳中有升, 在政府收入中已占“半壁江山”, 进一步规范政府非税收入支出管理势在必行。政府非税收入支出应进一步加强科学统筹, 充分体现政府非税收入支出的完整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等将纳入一般预算管理, 与税收收入一起统筹安排使用, 充分实现公共财政支出功能;将具有以收定支、专款专用性质的政府性基金、土地出让收入等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将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 用于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 政府非税收入执行情况将进一步向社会公开, 全面反映政府非税收入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 通过统一预算编制、统一预算安排、统一预算执行, 有力提升政府非税收入使用管理绩效。

(三) 继续推进政府非税收入制度建设

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迫切需要加强政府非税收入法制建设和制度建设。一是进一步确立政府非税收入的法律地位, 明确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主体、职能范围、执收行为, 增强征收、使用、管理的约束力, 为政府非税收入改革与发展保驾护航。二是建立政府非税收入制度管理体系。研究制定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办法以及收缴、退付、票据、专项资金、监督稽查等管理办法, 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三是加强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政策引导, 加大政府非税收入政策专项清理工作, 取消不合时宜的管理办法和规定, 严格政府非税收入减免政策, 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非税收入运行环境。

(四) 继续完善政府非税收入监督机制

强化政府非税收入监督机制, 是推进依法理财、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必然要求。一是建立政府非税收入执收工作责任制, 对政府非税收入执收工作的乱作为和不作为进行重点稽查和整改, 充分发挥以查促管的作用。二是拓展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监督内容, 建立完善覆盖所有政府非税收入和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三是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 提高非税政策的透明度,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进一步完善政府非税收入举报、稽查、奖励、处罚和责任追究等监督管理制度, 提升社会监督威慑力。四是坚持稽查与调研相结合的工作方法, 解决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进一步规范征收行为, 提升依法征收的执行力。

3.非税收入管理的实践与探索 篇三

【关键词】非税收入;征管;监督

一、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现状

1.制度保障

根据省政府184号令和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通知》,制定下发了《谯城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了全区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征收范围和征收方法,为我区的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提供了制度保障。

非税收入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进行管理,大部分缴入国库,只有一小部分(主要是教育)在专户管理。

2.票据监管到位

将所有票据按收入级次和财务隶属关系发放和购领,实行分级管理,采取“购前审批,限量领购,核旧领新,票款同步”等措施,确保政府非税收入依法征收,应收尽收。防止了执收单位对非税收入的截留、挪用和坐支等现象的发生。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票据成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有效手段。

3.资金分类管理

执收单位依法征收的各项政府非税收入按照“单位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的方式运行,所有资金全额缴存政府非税收入财政专户,有效地控制了多家征收,多头管理的格局,从而提高了资金的管理效率。

4.非税收入及时入库

我们对执收单位,采取全面检查和重点稽查相结合的方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使个别单位违规行为得到了及时纠正,保证了政府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入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非税收入管理的改革,规范了非税收入征收行为,为制止乱收费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预算内外资金集中征收统一安排,合理使用,为推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建立公共财政框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非税收入管理工作面临的问题

经济决定财政,财政影响经济。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财政面对这一难得发展机遇,应该大有可为。从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来讲,我们在积极探索拓宽征收领域,逐步扩大直接征收范围,完善征管模式等途径,这些都为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营造了很好的氛围。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我们应立足于更高的起点,继续探索和完善非税收入管理机制和办法,全面规范非税收入管理。

在看到大好形势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当前面临的困难还比较多。从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来看,一是征收体制还未理顺。政府非税收入征收存在条条管理的情况。对一些垂直管理部门的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监管困难。如税务、工商等,这些部门人权、财权高度集中,地方财政及其他监督部门无法对其资金收支情况进行监督。给政府非税收入的依法征收带来了障碍。二是稽查体系不够健全。政府非税收入在稽查程序上存在不足,对基层情况缺乏了解,导致对政府非税收入监督职能的弱化。三是工作的复杂性。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很广的工作,事關广大老百姓的切身利益,需要我们下大力气去抓落实。四是协调的艰巨性。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政策性强,开拓性工作较多,需要与其他部门和单位协调的任务很重。特别是有些需要协调的问题涉及到相关部门的切身利益,而我们协调的手段比较弱,沟通和协调工作的难度相对较大。有压力才有动力,有难点才有重点,有差距才有追赶的目标。分析形势、查摆问题是为了找准差距、明确方向,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面对新的形势和各种不利因素,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在困难和任务面前,既要充分估计,又要坚定信心,将挑战视为机遇,压力变为动力,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充分发挥优势。

三、下一步工作的思路

我们要继续落实上级文件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按照依法征收、源头控收、以票管收、应收尽收、规范管理的工作目标,努力做好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必须明确以后工作重点,就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来讲,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拓宽非税收入管理新领域

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是非税收入征管工作的重点。总体而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将“百人千企谋发展 我为纳税人服务”和“千方百计理好财我为当家人服务”两项活动深入延伸,切实地为企业和预算单位解决实际问题,并建立相应的长效服务机制。

二是以建立学习型、创新型机关为切入点,加大调研力度,不断提高理财水平。要形成领导牵头、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深入基层,掌握第一手资料,挖掘第一手数据,坚持实事求是,了解群众的真实想法,吃透基层的真实情况,研究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提出符合实际的政策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三是把信息上报纳入到工作日程,注重勤、炼、乐、精。勤就是要多跑、多看、多听、多问、多写,必须勤,因为我们本职工作量很大,困难也多,没有一个勤字是很难完成的。炼就是信息撰写上报能够增加学识,开阔视野,想问题、动脑筋、学会观察,增强分析能力,提高人员素质。乐就是充实了生活,取得了收获,在忙忙碌碌中觉得心情愉悦,增加活力和乐趣。精就是信息不能杂、乱,要去粗取精,有价值信息占有的比重要大。随着信息重要性日益提高,信息会被各部门争相上报,我们上报范围很有限,基础不牢,会对今后工作增加很大难度,以后,任重道远,要再接再励,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2.强化非税收入征管措施

要注重把好非税收入管理的关口,进一步强化非税收入征管措施。一方面把好非税收入年度预算核定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按照部门预算编制的要求,分项目和单位,及时、全面、准确地核定非税收入年度预算,为部门预算提供基础数据;另一方面把好票据年检和核销关。全面开展财政票据年检,及时查处和纠正票据使用中的违规行为。同时,建立票据印发、核销报告制度,规范票据日常管理,充分发挥以票管收的作用。

3.加大非税收入监督机制

要完善非税收入的举报、稽查、奖励、处罚和责任追究等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执收行为的监督检查。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非税收入日常稽查和专项稽查。继续坚持稽查与调研相结合的工作方法,解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中存在的实际问题。通过加大稽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征收行为,为非税收入管理创造好的外部环境。

4.创新非税收入征管机制

要坚持“依法征收,源头控收,以票管收,应收尽收”的工作目标,不断创新非税收入管理机制。一是探索符合工作实际的征收方式。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扩大直接征收范围,强化财政对非税收入的管理职能。二是完善“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政府统筹”的非税收入征管模式,并积极探索切合当地实际的非税收入征管理模式。

5.推进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

一是建立统一的信息化系统,横向联网完成后,结合“金财”工程实施省市县纵向联网。二是不断完善系统功能。三是积极参与大平台建设,通过银行代收和相关软件不断完善,实现非税收入信息规范化、科学化、智能化、网络化、精细化管理。

四、结束语

近年来,政府非税收入快速增长,但同时该项收入的监管问题也同时提上日程。如何逐步建立非税收入征收和监管体系,将这项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对于以后其他非税收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 雷珺燕.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实践与思考[J].财经界(学术版),2013(14).

[2] 杨光明;李志平.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实践与探索[J].财政监督,2008(07).

[3] 邵卫.地方政府非税收入规范化管理研究[D].大连:东北财经大学,2013(11).

[4] 闫香兰.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探索非税收入改革的新思路[J].经营管理者,2012(07).

作者简介:

4.非税收入与社保费政策 篇四

2014年05月27日09:59 肖兰 来源:金融时报 发表评论

随着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非税收入已逐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为进一步发挥国库的监督职能作用,积极配合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本文通过对阿勒泰地区非税收入收缴情况的调查和分析,对如何推进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进而实现非税收入直缴入库提出相关建议。

阿勒泰地区非税收入基本情况

“收入全额上缴财政、逐步纳入预算内管理、实现收缴分离”是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随着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非税收入正逐步纳入预算管理,以阿勒泰地区为例,阿勒泰辖区非税收入种类缴入国库的现有6种134项,其中专项收入8项、政府性基金收入20项、行政性收费75项、罚没收入12项、国有资本经营收入7项、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9项、其他收入3项。非税收入中政府性基金收入占比最大,主要是土地出让金收入。目前阿勒泰地区非税收入管理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收妥后划转国库;另一种是财政预算外的非税收入,最终缴入财政专户。收缴方式均为直接收缴。

非税收入收缴流程存在的问题

入库时间和金额存在人为随意性,非税收入不能及时、足额入库。非税收入放在商业银行“财政专户”,由财政部门或执收单位定期手工开具一般缴款书将资金划转国库,至于何时划转、划转金额为多少则由财政部门或执收单位视当月或当年的预算收入完成情况来决定,这成为人为调节财政收入入库进度的一种手段,具有较强的主观性,无法保证国库资金应收尽收,足额入库。

商业银行从自身利益角度考虑,不能有效履行非税收入经收职责。非税收入代理银行代收是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重要手段,但由于沉淀在各专户的非税收入金额庞大,商业银行具有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或执收单位将各专户在本行开户并把收缴的非税收入尽可能留下的利益倾向,与商业银行作为国库经收处应及时准确将国库资金划缴入库的原则相违背。另一方面,执收单位或财政部门不想放弃对财政性资金的控制权,怠于推行非税收入收缴改革,同时,由于非税收入收缴银行多,加大了国库部门对商业银行非税收入经收工作的监管难度。

缴款书经常由于填写不规范而退票,造成非税收入入库不及时。非税收入中罚没收入一般由执收单位开具“一般缴款书”汇缴国库部门,由于执收单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对财政预算科目、名称和预算级次等的变化掌握不及时,往往导致“一般缴款书”填制不规范。从国库柜面监督看,2013年,阿勒泰地区本级国库部门因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填写不规范造成退票的笔数为5笔,占全部退票笔数的22%,金额为164.02万元,占全部退票金额的21%,这部分资金延迟入库至少2~3天。

没有适应非税收入管理的完整、规范、统一、系统的法律规范,缺乏健全的监督机制。2004年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对政府非税收入的概念和范围作了明确规定,但财政部门在非税收入的管理上处于被动状态,特别是对非税收入管理中的违规行为缺乏强有力的法规约束,监督不到位。另外,在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中非税收入收缴工作迟迟没有全面开展,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对商业银行经收非税收入的监管同样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

现有的财政非税收入收缴程序不严密,收缴数据与实际账务数据不一致。现有的财政非税收入收缴系统内无退付统计功能,只能反映缴入系统中的收缴数,而部分单位如有错缴发生退款业务时,系统内则无法反映退付数据,导致非税收入收缴系统的数据与实际账务数据不一致。

加强非税收入收缴工作的建议

加快非税收入管理的信息化管理建设。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结合非税收入发生具有偶然性、执收单位多等特点,以国库信息处理系统(简称TIPS系统)为平台开发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实行“财政管理、单位执收、银行代理、直达入库”的征收管理模式,实现非税收入管理的信息化、网络化、科学化、规范化。

加强非税收入集中收缴,深化国库集中收付改革。按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要求,政府非税收入最终将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统一管理,收入直达国库,实现单一账户管理。因此缴款人的缴款账户只能是国库,不能缴入其他账户,减少人为操作因素,从而在较大程度上预防和遏制财政性资金被截留、挪用、转移或占压等行为。

加强对非税收入代理银行的监管。非税收入委托商业银行代收是贯彻实施“收支两条线”的重要手段,商业银行在非税收入收缴过程中承担重要角色,是执收单位和国库部门之间的桥梁。人民银行应加大对代理银行代收政府非税收入的监管力度,对延解、占压非税收入的行为依法处理。同时,应考虑视同经收税收收入给与商业银行一定的手续费补偿。

加强制度建设,确保非税收入征管工作有法可依。非税收入在地方政府收入中的占比较高,占收入的近四分之一。还需要进一步制定相应的配套规定,结合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明确征收程序、范围及相应的法律责任,使得财政部门和人民银行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严格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对执收单位和商业银行的监督和管理。

5.非税收入与社保费政策 篇五

一、基本情况

据统计, 2010年, 新余市非税收入 (含政府性基金收入) 总额达256 566万元, 同比增收85 163万元, 增长49.68%, 占当年全市财政收入的比例为61.09%, 与当年税收收入的比为1.86:1。

(一) 非税收入的构成。

目前, 新余市非税收入由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和预算外资金两部分构成。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主要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 (资金) 有偿使用收入及其他收入。

(二) 非税收入的收缴流程及管理模式。

据调查, 该市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没有实现直接缴库, 而是采取执收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模式。财政部门在各国有商业银行均开立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财政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收缴情况和未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非税收入收支活动。对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 财政有关部门根据当月财政收入完成进度再缴入国库。此外, 通过财政专户, 代理银行凭财政部门的拨款凭证还可办理预算外款项的拨付。

(三)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增长较快。

2010年, 全市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达55 070万元, 同比增加14 722万元, 增长36.49%, 占当年全市财政收入的比例为13.97%, 与当年税收收入的比为0.4:1, 如表1所示。

单位: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

目前,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与预算外管理的收费项目混在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统一按项目核算, 而财政部门在上缴预算内非税收入时要按预算科目填写缴款书入库, 加上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内的预算内、外资金无法准确划分, 给财政缴库工作带来诸多不便, 不利于预算收入的规范管理。

(二)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缴库不及时。

按照《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国库业务管理办法》规定, 国库经收处收纳的预算收入, 应在收纳当日办理报解入库手续, 不得延解、占压和挪用;如当日确实不能报解的, 必须在下一个工作日报解。而事实上, 据我们调查,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经代理银行收纳后, 财政部门也不是及时缴入国库, 而是根据其当月的收入完成进度来缴库, 致使预算收入在专户中滞留较长时间, 影响了预算收支的准确性。

(三) 多头开立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造成储蓄分散。

由于没有明确规定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可以开设的个数, 调查发现, 多头开户现象十分严重, 财政在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均开立有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这样一来, 绝大部分非税收入在“国库体外”运作, 既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 也不利于财政资金的有效监管。

三、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建议

(一) 统一认识, 确立非税收入监管新理念。

要加大非税收入概念的宣传力度, 使全社会都明确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把思想统一到“所有权属国家, 使用权归政府, 管理权在财政”的共识上来, 把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与加强税收征管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 提高各级各部门按章办事、服从监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 完善征管机制, 规范执收行为。

首先, 要严格执行上级明文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 严禁各地各部门凭借行政权力擅自设立收费、基金和罚没收入项目, 坚决杜绝乱收费。同时, 严格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减免审批。第二, 要明确界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 规范收费票据管理, 将票据的印 (监) 制、发放、使用、缴销、核查等管理工作统一扎口财政部门, 避免因票据管理分散而造成政府非税收入监管无力, 资金流失。第三, 设立独立的非税收入征管机构, 代表本级政府负责所辖区内非税收入的征收工作, 以利于非税收入征缴合理、公平和规范。

(三) 改进征缴方式, 实现非税收入的直接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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