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意见

2024-07-20

关于加快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意见(共8篇)

1.关于加快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意见 篇一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大企业直接融资力度加快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意见

(川府发[2007]56号)

为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优化资本市场结构,多渠道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逐步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促进我省经济发展实现新跨越,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

资本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实现直接融资的重要渠道和资源配置的重要平台。大力发展资本市场,优化资本市场结构,多渠道提高直接 融资比重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战略决策,是坚持科学发展、实现全面小康的重要保障,是促进我省经济实现跨越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 充分认识利用资本市场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推进直接融资等各项工作,不断优化资本市场环境,着力 提升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能力和效率,努力将我省建设成为资本市场强省。企业作为资本市场的主体,要抓住机遇,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积极运用改制上市、借 壳上市、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债券融资、资产证券化、股权融资等多种资本市场手段不断增强综合竞争能力,实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目标: 到2010年,全省上市公司总市值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证券化率(总市值/GDP)达到100%以上;上市公司数量由目前的70家增加到100家以上,推 动20家以上的上市公司进行并购重组或整体上市,力争30家以上的国有和民营企业实现规范改制上市,首次发行上市融资和上市公司再融资400亿元以上;重 点市(州)资本市场竞争实力得到较大提升,没有上市公司的市(州)力争培育1家以上上市公司;债券融资等其他直接融资额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直接融资比重 逐年提高,由2006年的0.3%提高到10%以上。

二、大力发展多渠道直接融资,加快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

(一)大力发展多渠道直接融资。一是扩大直接融资领域,创新投融资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权证 及其他金融创新产品筹措资金。鼓励国有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换股、交叉持股等方式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中小企业通过股份制等多种方 式有效利用和整合社会资本,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二是大力发展创业投资、风险投资和产业投资。鼓励企业和个人进行创业投资,为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 企业、高新区、工业园区(产业集群)企业提供创业资金;引进国际、国内知名风险投资机构,引导私募股权投资,利用风险投资推动一批有上市前景的科技型、成 长型企业做强做大;引导和支持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以及境内外投资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促进我省优势产业健康快速发展。三是支持企业或 项目采取资产证券化方式融资。积极运用资产证券化方式解决暂不具备上市条件的企业或大型项目融资问题,充分发挥多种融资工具和金融创新产品的筹资功能。

(二)积极、稳妥、有序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按照国务院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总体要求,加强与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和相关证券交易所的合作,支持成都高新区和绵阳科技城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全国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与证券交易所合作开展非上市股份公司公开信息披露等创新 工作,维护市场诚信秩序,帮助通过规范清理、具备条件的非上市股份公司利用境内外资本市场融资发展。抓住国家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有利时机整合现有产权交 易机构,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在我省建立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

三、着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进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和再融资

(一)通过整体上市,培育一批全国知名的大盘蓝筹上市公司。加快推进大企业集团整体上市工作,依托现有上市公司采取定向增发、吸收合并、分拆、换股等多 种方式实施集团资源战略性整合,在我省高新技术、优势资源、先进制造业、农产品加工及现代服务业等优势产业领域实现龙头企业整体上市。

(二)通过重组整合,打造一批优势上市公司。积极推进龙头企业的并购重组,鼓励产业优势较为突出和发展潜力较大的上市公司开展跨地区、跨所有制收购兼并同行业或相关企业,以资本为纽带延伸优势产业链条,带动产业集群发展。

(三)通过借“壳”上市,改造一批有困难的上市公司。积极引导经营业绩差、主营业务不突出的上市公司采取债务重组、资产置换等方式注入优质资产,进行实 质重组,切实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对主业瘫痪、资不抵债、风险大且重组无望的上市公司,要运用市场机制,按有关规则实施平稳退市。

(四)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全面提升上市公司运行质量。上市公司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鼓励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建立和完善包括股权、期权在内的激励机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有序地推进股权激励工作。

四、全面加大培育工作力度,推动优势企业改制上市

(一)统筹规划、分步推进改制上市工作。加强对企业规范改制、规范运作、规范上市工作的指导,紧紧围绕重点优势产业链、大企业集团、中小企业和工业园区(产业集群),通过“择优培育一批、改制辅导一批、申报上市一批”的方式在2010年以前组织培训500家有上市意愿的企业,指导200家符合基本条件的 企业规范改制,推动100家竞争力强、运作规范、具备条件的企业进入上市申报程序,力争有30家以上企业发行上市。

(二)加强对重点 培育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加快条件成熟企业的上市申报进程,帮助已申报企业尽快通过中国证监会、香港联交所等的发行审核,实现明年5家以上公司在境内外上 市。支持已进入辅导的企业尽快完善相关手续、上报发行申报材料,力争明年10家以上公司进入上市申报程序。加大对重点企业改制上市的推进力度,指导和帮助 5-10户大企业集团、地方金融企业启动改制

上市或并购重组程序,以首发或借“壳”方式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支持和鼓励适合境外上市的企业在香港联交所等境 外上市。

(三)加大中小企业板上市资源培育力度。继续加强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战略合作,建立共同培育上市资源的长效机制,组织好以深 交所和中介机构专家为主体的专业化、权威性的上市培育工作。加强对市(州)的分类指导,成都市、德阳市、绵阳市等重点城市要充分发挥上市企业的示范和带动 作用,加大上市资源培育力度;有潜力的市(州)要将工作重点落实到重点县(市、区)和重点优势企业;尚未有上市公司的市(州)要加大培育力度,力争尽快实 现“零”突破。

(四)积极培育创业板上市资源。创业板市场是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化重要的融资渠道。要积极支持为自主创新战略 和新农村建设、农业科技产业化服务的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中小企业,培育具备自主创新能力、科技含量较高、成长性好的企业,尽早规范改制,实现在创业板上 市。科技型企业可借鉴“阿里巴巴”上市的经验,各级各部门要给予具体的指导和帮助。

(五)建立重点培育企业的后备资源库。科学拟定重点培育企业入库标准并实施动态管理。通过企业申报、市(州)推荐(省属国有企业由省国资委推荐),根据企业条件、时间进度和上市目的地确定工作目标,“一户一策”制订培育计划,落实相关政策和具体工作措施。

五、加强证券从业机构建设,提高中介服务水平

(一)规范发展证券、期货公司,鼓励设立基金公司。鼓励省内证券公司通过收购兼并、增资扩股等方式整合证券业务资源,支持我省重点企业集团控股、参股证 券公司,支持有条件的证券公司上市;引进国内外知名证券公司入川设立区域性总部,支持服务水平高、诚实守信的证券、期货公司在我省开展业务,加强风险监 管。

(二)规范发展中介机构。积极创造条件,吸引更多的国内外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在我省建立总部或分支机构开展相关业务,为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融资提供优质服务。

(三)强化中介机构的社会责任,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中介机构服务档案,健全中介机构的责任追究机制,提高中介机构的诚信意识和社会公信力。对资质好、执业能力强、服务好的中介机构,要向全社会宣传和推荐;对严重失信、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落实扶持鼓励措施

(一)支持企业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整体上市及企业借“壳”上市、改制上市中涉及的有关历史遗留问题,凡是企业主动要求规范的,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落实有关政策措施,依法帮助企业妥善处理。

(二)财税优惠政策。

1.对拟上市企业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企业所得税和拟上市企业改制设立股份公司时,因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转增股本而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依法征收,同级人民政府可在财政预算安排的扶持企业发展资金中给予支持。

2.扶持资金处理。拟上市企业在近3年内因享受省及省级以下有关优惠政策(减免税、贷款贴息等财政补助)形成的扶持资金,财政、税务部门在按企业上市要求进行规范的同时,除国家有明确规定的外,可由企业全体股东共同享有。

3.积极支持鼓励上市企业收购、兼并、重组省内外企业。上市企业因并购重组发生的税费应依法缴纳,同级人民政府可视其并购重组成本情况从财政预算安排的企业发展资金中对企业给予支持。

(三)土地优惠政策。上市公司和拟上市企业募集资金所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可优先安排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优先办理立项预审、转报或核准手续。

(四)降低上市成本。

1.产权过户收费。拟上市企业改制设立股份公司涉及产权变更过户且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的,免交除工本费外的其他一切费用。因历史原因未办理产权证且无争议的,依法补办。

2.资产过户收费。拟上市企业改制设立股份公司和上市重组过程中一次性发生的房产、车船等权证过户费,按规定标准收取工本费。

3.中介收费。改制过程中的证券咨询、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注册验资、法律公证等中介收费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收取,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企业改制有关费用。

(五)支持国有企业改制上市。

1.国有及国有控股的拟上市企业在改制设立股份公司时,对由于历史原因未能如实反映的存量资产,经具有资质的中介评估机构评估认定并报国资监管部门或相关部门备案后,可作为作价依据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公司时,经批准,土地资产按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处置的,按政府应收取的土地出让金额计作国家资本金或股本金;涉及的人员要转变职工身 份,给予妥善安置。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上市前发生的潜亏挂账、资产评估不实、呆坏账等不良资产,可按相关规定报批后核销。

3.国有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允许在国有资产中按规定提取有关劳动和社会

保障费用。

(六)其他配套措施。

1.募集资金项目。上市公司和拟上市企业的募集资金所投项目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优先办理项目核准或备案手续,优先办理环评、规划、节能评估等手续。

2.扶持经费。拟上市企业投资新建项目或技术改造项目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优先推荐享受国家及地方贷款贴息等财政专项扶持资金。支持拟上市中小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申请国家和省高新技术产业资金、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科技3项经费等政策性扶持资金。

3.信贷支持。各金融机构应加大对上市公司和拟上市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对实施实质性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其逾期贷款可按规定办理展期手续。

(七)上市费用补助政策。对列入省级重点上市后备资源库的拟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达到上市条件后给予50万元补助;对已向中国证监会申报并通过上市审核程序 的企业给予200万元补助,补助资金按企业类型分别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从预算安排的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各级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制订措施鼓励企业上市和上市公司再融资。

七、加强组织领导,创造良好的资本市场环境

(一)省政府金融管理机构负责研究资本市场发展重大事项,制定我省直接融资和资本市场发展政策,协调处理企业改制上市及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省直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做好工作。

(二)各市(州)要将利用资本市场、发展直接融资作为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明确工作部门,落实工作责任,配备工作人员,落实工作部门,切实增强 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对重点改制上市企业及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工作要确定牵头部门,指派专人联系,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三)各 级人民政府要建立资本市场防范化解风险的协调机制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严厉打击发行上市过程中弄虚作假和借上市公司重组、关联交易等掏空上市公 司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资本市场秩序,提高风险防范和处置能力,确保社会稳定。对退出资本市场或被采取其他行政处置措施的上市公司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要 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发布部门:四川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7年12月13日 实施日期:2007年12月13日(地方法规)

2.关于加快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意见 篇二

当前, 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 正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 如何在经济增速放缓背景下继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是必须破解的一个重大课题。国内农业生产成本快速攀升, 大宗农产品价格普遍高于国际市场, 如何在“双重挤压”下创新农业支持保护政策、提高农业竞争力, 是必须面对的一个重大考验。我国农业资源短缺, 开发过度、污染加重, 如何在资源环境硬约束下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是必须应对的一个重大挑战。城乡资源要素流动加速, 城乡互动联系增强, 如何在城镇化深入发展背景下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实现城乡共同繁荣, 是必须解决好的一个重大问题。破解这些难题, 是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的重大任务。必须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 靠改革添动力, 以法治作保障, 加快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

2015年, 农业农村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要求, 继续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全面推进农村法治建设, 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努力在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上挖掘新潜力, 在优化农业结构上开辟新途径, 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上寻求新突破, 在促进农民增收上获得新成效, 在建设新农村上迈出新步伐, 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围绕建设现代农业, 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中国要强, 农业必须强。做强农业, 必须尽快从主要追求产量和依赖资源消耗的粗放经营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注重提高竞争力、注重农业科技创新、注重可持续的集约发展上来, 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

1. 不断增强粮食生产能力。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粮食省长负责制。强化对粮食主产省和主产县的政策倾斜, 保障产粮大县重农抓粮得实惠、有发展。粮食主销区要切实承担起自身的粮食生产责任。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统筹实施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剥离耕作层土壤再利用。探索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 将口粮生产能力落实到田块地头、保障措施落实到具体项目。创新投融资机制, 加大资金投入, 集中力量加快建设一批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工程, 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征地补偿、耕地占补平衡实行与铁路等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同等政策。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 加快推进现代灌区建设, 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和盐碱地改造科技示范。深入推进粮食高产创建和绿色增产模式攻关。实施植物保护建设工程, 开展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

2. 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

科学确定主要农产品自给水平, 合理安排农业产业发展优先序。启动实施油料、糖料、天然橡胶生产能力建设规划。加快发展草牧业, 支持青贮玉米和苜蓿等饲草料种植, 开展粮改饲和种养结合模式试点, 促进粮食、经济作物、饲草料三元种植结构协调发展。立足各地资源优势, 大力培育特色农业。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布局调整。支持粮食主产区发展畜牧业和粮食加工业, 继续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 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继续开展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 实施园艺产品提质增效工程。加大对生猪、奶牛、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 (小区) 建设支持力度, 实施畜禽良种工程, 加快推进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畜禽养殖, 增强畜牧业竞争力。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政策。推进水产健康养殖, 加大标准池塘改造力度, 继续支持远洋渔船更新改造, 加强渔政渔港等渔业基础设施建设。

3. 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

加强县乡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 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落实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费用补助政策。建立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大力发展名特优新农产品, 培育知名品牌。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制度, 强化地方政府法定职责。加大防范外来有害生物力度, 保护农林业生产安全。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严惩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4. 强化农业科技创新驱动作用。

健全农业科技创新激励机制, 完善科研院所、高校科研人员与企业人才流动和兼职制度, 推进科研成果使用、处置、收益管理和科技人员股权激励改革试点, 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建立优化整合农业科技规划、计划和科技资源协调机制, 完善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机制。加强对企业开展农业科技研发的引导扶持, 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和应用的主体。加快农业科技创新, 在生物育种、智能农业、农机装备、生态环保等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建立农业科技协同创新联盟, 依托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搭建农业科技融资、信息、品牌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农业科技成果交易中心。充分发挥科研院所、高校及其新农村发展研究院、职业院校、科技特派员队伍在科研成果转化中的作用。积极推进种业科研成果权益分配改革试点, 完善成果完成人分享制度。继续实施种子工程, 推进海南、甘肃、四川三大国家级育种制种基地建设。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研究、安全管理、科学普及。支持农机、化肥、农药企业技术创新。

5. 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

加快全国农产品市场体系转型升级, 着力加强设施建设和配套服务, 健全交易制度。完善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 加大重要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千亿斤粮食新建仓容建设进度, 尽快形成中央和地方职责分工明确的粮食收储机制, 提高粮食收储保障能力。继续实施农户科学储粮工程。加强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 加快构建跨区域冷链物流体系, 继续开展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推进合作社与超市、学校、企业、社区对接。清理整顿农产品运销乱收费问题。发展农产品期货交易, 开发农产品期货交易新品种。支持电商、物流、商贸、金融等企业参与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

6. 加强农业生态治理。

实施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总体规划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深入开展测土配方施肥, 大力推广生物有机肥、低毒低残留农药, 开展秸秆、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和农田残膜回收区域性示范, 按规定享受相关财税政策。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大力推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继续实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开展西北旱区农牧业可持续发展、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东北黑土地保护试点。加大水生生物资源增殖保护力度。建立健全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国家水资源督察制度。大力推广节水技术, 全面实施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行动。加大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力度。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 扩大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退耕还湿试点范围, 推进重要水源地生态清洁小流域等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大力推进重大林业生态工程, 加强营造林工程建设, 发展林产业和特色经济林。推进京津冀、丝绸之路经济带、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与修复。摸清底数、搞好规划、增加投入, 保护好全国的天然林。提高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补助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继续扩大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试点。实施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湿地保护奖励试点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补贴政策。加快实施退牧还草、牧区防灾减灾、南方草地开发利用等工程。建立健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 加强问责监管, 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7. 提高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

加强农产品进出口调控, 积极支持优势农产品出口, 把握好农产品进口规模、节奏。完善粮食、棉花、食糖等重要农产品进出口和关税配额管理, 严格执行棉花滑准税政策。严厉打击农产品走私行为。完善边民互市贸易政策。支持农产品贸易做强, 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业企业集团。健全农业对外合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抓紧制定农业对外合作规划。创新农业对外合作模式, 重点加强农产品加工、储运、贸易等环节合作, 支持开展境外农业合作开发, 推进科技示范园区建设, 开展技术培训、科研成果示范、品牌推广等服务。完善支持农业对外合作的投资、财税、金融、保险、贸易、通关、检验检疫等政策, 落实到境外从事农业生产所需农用设备和农业投入品出境的扶持政策。充分发挥各类商会组织的信息服务、法律咨询、纠纷仲裁等作用。

二、围绕促进农民增收, 加大惠农政策力度

中国要富, 农民必须富。富裕农民, 必须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 开发农村二三产业增收空间, 拓宽农村外部增收渠道, 加大政策助农增收力度, 努力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保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的势头。

8. 优先保证农业农村投入。

增加农民收入, 必须明确政府对改善农业农村发展条件的责任。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各级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 加快建立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持续增加财政农业农村支出, 中央基建投资继续向农业农村倾斜。优化财政支农支出结构, 重点支持农民增收、农村重大改革、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结构调整、农业可持续发展、农村民生改善。转换投入方式, 创新涉农资金运行机制,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改革涉农转移支付制度, 下放审批权限, 有效整合财政农业农村投入。切实加强涉农资金监管, 建立规范透明的管理制度, 杜绝任何形式的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 确保资金使用见到实效。

9. 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

增加农民收入, 必须健全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保持农业补贴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 逐步扩大“绿箱”支持政策实施规模和范围, 调整改进“黄箱”支持政策, 充分发挥政策惠农增收效应。继续实施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政策。选择部分地方开展改革试点, 提高补贴的导向性和效能。完善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 向主产区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 扩大节水灌溉设备购置补贴范围。实施农业生产重大技术措施推广补助政策。实施粮油生产大县、粮食作物制种大县、生猪调出大县、牛羊养殖大县财政奖励补助政策。扩大现代农业示范区奖补范围。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耕地保护补偿、生态补偿制度。

1 0. 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

增加农民收入, 必须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继续执行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 完善重要农产品临时收储政策。总结新疆棉花、东北和内蒙古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经验, 完善补贴方式, 降低操作成本, 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到农户。积极开展农产品价格保险试点。合理确定粮食、棉花、食糖、肉类等重要农产品储备规模。完善国家粮食储备吞吐调节机制, 加强储备粮监管。落实新增地方粮食储备规模计划, 建立重要商品商贸企业代储制度, 完善制糖企业代储制度。运用现代信息技术, 完善种植面积和产量统计调查, 改进成本和价格监测办法。

1 1. 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

增加农民收入, 必须完善农业服务体系, 帮助农民降成本、控风险。抓好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试点, 重点支持为农户提供代耕代收、统防统治、烘干储藏等服务。稳定和加强基层农技推广等公益性服务机构, 健全经费保障和激励机制, 改善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工作和生活条件。发挥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在农技推广中的作用。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 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性服务。加大中央、省级财政对主要粮食作物保险的保费补贴力度。将主要粮食作物制种保险纳入中央财政保费补贴目录。中央财政补贴险种的保险金额应覆盖直接物化成本。加快研究出台对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的中央财政以奖代补政策。扩大森林保险范围。支持邮政系统更好服务“三农”。创新气象为农服务机制, 推动融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1 2.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增加农民收入, 必须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业附加值。立足资源优势,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 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服务业, 扶持发展一村一品、一乡 (县) 一业, 壮大县域经济, 带动农民就业致富。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 挖掘乡村生态休闲、旅游观光、文化教育价值。扶持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景观旅游村镇, 打造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休闲产品。加大对乡村旅游休闲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增强线上线下营销能力, 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研究制定促进乡村旅游休闲发展的用地、财政、金融等扶持政策,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激活农村要素资源, 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1 3. 拓宽农村外部增收渠道。

增加农民收入, 必须促进农民转移就业和创业。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落实同工同酬政策, 依法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建立农民工工资正常支付的长效机制。保障进城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扩大城镇社会保险对农民工的覆盖面, 开展好农民工职业病防治和帮扶行动, 完善随迁子女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和参加中高考相关政策, 探索农民工享受城镇保障性住房的具体办法。加快户籍制度改革, 建立居住证制度, 分类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当地居民同等待遇。现阶段, 不得将农民进城落户与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相挂钩。引导有技能、资金和管理经验的农民工返乡创业, 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 降低创业成本和企业负担。优化中西部中小城市、小城镇产业发展环境, 为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创造条件。

1 4. 大力推进农村扶贫开发。

增加农民收入, 必须加快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步伐。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重点, 加大投入和工作力度, 加快片区规划实施, 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推进精准扶贫, 制定并落实建档立卡的贫困村和贫困户帮扶措施。加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和基本公共服务, 加大用地政策支持力度, 实施整村推进、移民搬迁、乡村旅游扶贫等工程。扶贫项目审批权原则上要下放到县, 省市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建立公告公示制度, 全面公开扶贫对象、资金安排、项目建设等情况。健全社会扶贫组织动员机制, 搭建社会参与扶贫开发平台。完善干部驻村帮扶制度。加强贫困监测, 建立健全贫困县考核、约束、退出等机制。经济发达地区要不断提高扶贫开发水平。

三、围绕城乡发展一体化, 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

中国要美, 农村必须美。繁荣农村, 必须坚持不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强化规划引领作用, 加快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水平, 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让农村成为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1 5. 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确保如期完成“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任务, 推动农村饮水提质增效, 继续执行税收优惠政策。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继续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因地制宜采取电网延伸和光伏、风电、小水电等供电方式, 2015年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加快推进西部地区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强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资金投入和机制创新, 切实加强农村客运和农村校车安全管理。完善农村沼气建管机制。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 统筹搞好农房抗震改造。深入推进农村广播电视、通信等村村通工程, 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宽带普及, 推进信息进村入户。

16.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提高农村学校教学质量。因地制宜保留并办好村小学和教学点。支持乡村两级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 以未能继续升学的初中、高中毕业生为重点, 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 逐步实现免费中等职业教育。积极发展农业职业教育, 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全面推进基础教育数字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 扩大农村地区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落实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国家教育经费要向边疆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倾斜。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持续筹资机制, 同步提高人均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 进一步提高实际报销水平。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加强农村基层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能力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与省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 积极发展惠及农村的远程会诊系统。拓展重大文化惠民项目服务“三农”内容。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范管理, 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 改进农村社会救助工作。落实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支持建设多种农村养老服务和文化体育设施。整合利用现有设施场地和资源, 构建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

17.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完善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和村庄规划, 强化规划的科学性和约束力。改善农民居住条件, 搞好农村公共服务设施配套, 推进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继续支持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 加快推进农村河塘综合整治, 开展农村垃圾专项整治, 加大农村污水处理和改厕力度, 加快改善村庄卫生状况。加强农村周边工业“三废”排放和城市生活垃圾堆放监管治理。完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 扩大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试点范围, 重点支持村内公益事业建设与管护。完善传统村落名录和开展传统民居调查, 落实传统村落和民居保护规划。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开展美丽乡村创建示范。有序推进村庄整治, 切实防止违背农民意愿大规模撤并村庄、大拆大建。

18.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对于政府主导、财政支持的农村公益性工程和项目, 可采取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 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建设、管护和运营。对于能够商业化运营的农村服务业, 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制定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建设目录, 研究制定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探索建立乡镇政府职能转移目录, 将适合社会兴办的公共服务交由社会组织承担。

19.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针对农村特点, 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 广泛开展形势政策宣传教育, 提高农民综合素质, 提升农村社会文明程度, 凝聚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强大精神力量。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扎实开展好家风好家训活动, 继续开展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等评选表彰活动, 开展寻找最美乡村教师、医生、村官等活动, 凝聚起向上、崇善、爱美的强大正能量。倡导文艺工作者深入农村, 创作富有乡土气息、讴歌农村时代变迁的优秀文艺作品, 提供健康有益、喜闻乐见的文化服务。创新乡贤文化, 弘扬善行义举, 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家乡建设, 传承乡村文明。

20.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 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深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 不断夯实党在农村基层执政的组织基础。创新和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 扩大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加强乡村两级党组织班子建设, 进一步选好管好用好带头人。严肃农村基层党内政治生活, 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 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肃处理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 坚决查处发生在农民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 强化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 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通过服务贴近群众、团结群众、引导群众、赢得群众。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全面开展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

四、围绕增添农村发展活力,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全面深化改革, 必须把农村改革放在突出位置。要按照中央总体部署, 完善顶层设计, 抓好试点试验, 不断总结深化, 加强督查落实, 确保改有所进、改有所成, 进一步激发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21.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坚持农民家庭经营主体地位, 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 创新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方式, 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鼓励发展规模适度的农户家庭农场, 完善对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的支持服务体系。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拓宽服务领域, 促进规范发展, 实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深入推进示范社创建行动。推进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和龙头企业转型升级。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和龙头企业。鼓励工商资本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土地经营权流转要尊重农民意愿, 不得硬性下指标、强制推动。尽快制定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准入和监管办法, 严禁擅自改变农业用途。

22.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 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出台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对土地等资源性资产, 重点是抓紧抓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扩大整省推进试点范围, 总体上要确地到户, 从严掌握确权确股不确地的范围。对非经营性资产, 重点是探索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的集体统一运营管理有效机制。对经营性资产, 重点是明晰产权归属, 将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开展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 试点过程中要防止侵蚀农民利益, 试点各项工作应严格限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和收益分配制度。充分发挥县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流转服务平台作用, 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完善有利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税费政策。

23.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在确保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前提下,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 审慎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分类实施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制定缩小征地范围的办法。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 合理提高个人收益。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赋予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 建立健全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监管机制。依法保障农民宅基地权益, 改革农民住宅用地取得方式, 探索农民住房保障的新机制。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监督, 切实做到封闭运行、风险可控, 边试点、边总结、边完善, 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

24.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要主动适应农村实际、农业特点、农民需求, 不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运用财政税收、货币信贷、金融监管等政策措施, 推动金融资源继续向“三农”倾斜, 确保农业信贷总量持续增加、涉农贷款比例不降低。完善涉农贷款统计制度, 优化涉农贷款结构。延续并完善支持农村金融发展的有关税收政策。开展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试点, 提供更优惠的支农再贷款利率。鼓励各类商业银行创新“三农”金融服务。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覆盖全部县域支行。农业发展银行要在强化政策性功能定位的同时, 加大对水利、贫困地区公路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贷款力度, 审慎发展自营性业务。国家开发银行要创新服务“三农”融资模式, 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农村建设的中长期信贷投放。提高农村信用社资本实力和治理水平, 牢牢坚持立足县域、服务“三农”的定位。鼓励邮政储蓄银行拓展农村金融业务。提高村镇银行在农村的覆盖面。积极探索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有效途径, 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 落实地方政府监管责任。做好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贷款试点工作。鼓励开展“三农”融资担保业务, 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三农”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 完善银担合作机制。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 鼓励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发行债券。开展大型农机具融资租赁试点。完善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强化农村普惠金融。继续加大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等对农村妇女的支持力度。

25.深化水利和林业改革。建立健全水权制度, 开展水权确权登记试点, 探索多种形式的水权流转方式。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积极推广水价改革和水权交易的成功经验, 建立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 加强农业用水计量, 合理调整农业水价, 建立精准补贴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营。鼓励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 扶持其成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主体。积极发展农村水利工程专业化管理。建立健全最严格的林地、湿地保护制度。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和国有林区改革, 明确生态公益功能定位, 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培育。建立国家用材林储备制度。积极发展符合林业特点的多种融资业务, 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碳汇林业建设。

26.加快供销合作社和农垦改革发展。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坚持为农服务方向, 着力推进基层社改造, 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 拓展为农服务领域, 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全国性为“三农”提供综合服务的骨干力量。抓紧制定供销合作社条例。加快研究出台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 深化农场企业化、垦区集团化、股权多元化改革, 创新行业指导管理体制、企业市场化经营体制、农场经营管理体制。明晰农垦国有资产权属关系, 建立符合农垦特点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进一步推进农垦办社会职能改革。发挥农垦独特优势, 积极培育规模化农业经营主体, 把农垦建成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现代农业的示范带动力量。

27.创新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在有实际需要的地方, 扩大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 继续搞好以社区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 探索符合各地实际的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进一步规范村“两委”职责和村务决策管理程序, 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制度设计, 健全村民对村务实行有效监督的机制, 加强对村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 确保监督务实管用。激发农村社会组织活力, 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农村专业协会类、公益慈善类、社区服务类等社会组织。构建农村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开展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 推进平安乡镇、平安村庄建设。

五、围绕做好“三农”工作, 加强农村法治建设

农村是法治建设相对薄弱的领域, 必须加快完善农业农村法律体系, 同步推进城乡法治建设, 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三农”工作。同时要从农村实际出发, 善于发挥乡规民约的积极作用, 把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

28.健全农村产权保护法律制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财产权的保护。抓紧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方面的法律, 明确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具体实现形式, 界定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之间的权利关系, 保障好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统筹推进与农村土地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和修改工作。抓紧研究起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加强农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

29.健全农业市场规范运行法律制度。健全农产品市场流通法律制度, 规范市场秩序, 促进公平交易, 营造农产品流通法治化环境。完善农产品市场调控制度, 适时启动相关立法工作。完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加强产地环境保护, 规范农业投入品管理和生产经营行为。逐步完善覆盖农村各类生产经营主体方面的法律法规, 适时修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30.健全“三农”支持保护法律制度。研究制定规范各级政府“三农”事权的法律法规, 明确规定中央和地方政府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支出责任。健全农业资源环境法律法规, 依法推进耕地、水资源、森林草原、湿地滩涂等自然资源的开发保护, 制定完善生态补偿和土壤、水、大气等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积极推动农村金融立法, 明确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支农责任, 促进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农业保险健康发展。加快扶贫开发立法。

31.依法保障农村改革发展。加强农村改革决策与立法的衔接。农村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 立法要主动适应农村改革和发展需要。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立法条件成熟的, 要及时上升为法律。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 要及时修改和废止。需要明确法律规定具体含义和适用法律依据的, 要及时作出法律解释。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 要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继续推进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强化基层执法队伍, 合理配置执法力量, 积极探索农林水利等领域内的综合执法。健全涉农行政执法经费财政保障机制。统筹城乡法律服务资源, 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32.提高农村基层法治水平。深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 增强各级领导、涉农部门和农村基层干部法治观念, 引导农民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 引导和支持农民群众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理性表达合理诉求。依法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依靠农民和基层的智慧, 通过村民议事会、监事会等, 引导发挥村民民主协商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出发, 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三农”工作的领导, 切实防止出现放松农业的倾向, 勇于直面挑战, 敢于攻坚克难, 努力保持农业农村持续向好的局面。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研究农业农村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面临的风险挑战, 科学谋划、统筹设计“十三五”时期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和重大政策。加强督促检查, 确保各项“三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坚持不懈改进工作作风, 努力提高“三农”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3.关于加快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意见 篇三

山东省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

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计划打造山东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到2020年,实现国内外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品牌价值达到100亿元以上。

山东构建品牌农产品营销体系

筹建山东品牌农产品网上商城

《意见》指出,山东将以“齐鲁灵秀地、品牌农产品”为主题,打造山东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培育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构建品牌农产品营销体系。计划到2015年,完成山东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的设计方案,并面向国内外正式推出。到2020年,实现整体品牌形象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品牌价值达到100亿元以上;同时,到2020年,培育知名区域公用品牌50个,打造培育一批粮食、油料、果品、蔬菜、食用菌、苗木花卉、茶叶、中药材、畜产品、水产品等十大产业知名企业产品品牌。

根据《意见》,今后将筹建山东品牌农产品网上商城,覆盖山东主要品牌农产品的网上销售。同时,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形象、统一推介”的原则,先期在有基础的地区设立集展示、销售、电商和品牌宣传为一体的山东品牌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作为推介山东农产品的窗口。其中,在北京、上海、广州、义乌各筹建1个,在全省17市各筹建1个,在境外筹建1个。

推进“食安山东”

力争2020年全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超98%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方面,山东将推行农产品条形码制度,加快建立产销区一体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网络,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明确责任主体,确保质量安全。大力推进“食安山东”“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和国家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建设,到2020年,全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

今后,山东将制定一个山东农产品品牌目录制度。强化政府公益服务,探索建立农产品品牌目录制度。把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区域公用品牌、企业产品品牌形成目录,由政府统一组织发布,动态管理,鼓励引导各类农产品市场主体做大品牌、保护品牌。

此外,山东还将强化农产品品牌保护和监管。加强“三品一标”(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统称)认证管理,健全认证机构,完善管理制度,规范“三品一标”包装标识;研究制定山东农产品整体品牌使用的授权和监管办法,对认证和授权的品牌产品实行动态监管,建立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农产品商标管理,防止商标恶意抢注和侵权行为。

4.关于加快中心镇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篇四

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城市化进程,根据省市关于加快中心镇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xx实际,现就加快中心镇村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科学规划为龙头,以深化改革为手段,实行“合理布局、科学规划、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方针,加快产业和人口集聚,深化改革创新,加大政策扶持,促进中心镇率先发展、转型发展、特色发展、统筹发展,进一步提升集聚辐射能力,全面提高中心镇发展水平。

发展目标: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争取将xx镇、xx镇、xx镇培育成为人口集中、产业集聚、资源集约、生态文明、社会和谐的宜居宜业现代化城镇,即:

——城镇功能日趋完善,基本形成城镇发展框架。建成区规模进一步扩大,人口集聚度进一步提高,建成较为完善的供水、供电等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公交站场等交通设施以及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配套设施。至XX年,建成区面积达到5平方公里以上,镇区总人口增长5%以上,建成区人口集聚率在40%以上。

——产业结构日趋优化,基本形成城镇特征的产业结 构。每个镇具有一批较强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形成1至2个优势产业集群,第三产业比重不断提高,产业结构逐步与现代城市接轨。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5%以上,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

——社会事业进一步发展,各项指标接近县级城市要求。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设施配套,基本公共服务达到县级城市水平。综合治理领先,乡风文明,社会和谐,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逐步完善。建立较为健全的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管理体系。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高,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xx镇、xx镇、xx镇和xx镇为县级中心镇,至XX年,将xx镇提升发展为长三角知名旅游特色镇,xx镇提升发展为杭甬都市圈节点工业特色镇,xx镇提升发展为高山现代农业特色镇,xx镇提升发展为华东地区森林休闲特色镇。

培育建设50个中心村,努力打造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特色鲜明的美丽乡村。

至XX年末,建立起县域中心城市—中心镇—特色镇组团式城市化体系,城乡发展新体系得到进一步健全。

二、主要任务

优化规划布局。按照“高起点、高标准、突出特色、适度超前”的原则,用2年时间基本理清县城、中心镇、特色镇、一般乡镇、中心村的城乡规划体系。XX年底前要完成中 心镇总体规划及近期建设规划、农村社区布点规划的编制,明确“中心村、保留村、特色村、撤并村”类别性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三个街道要根据推进城市化要求编制好社区布点规划和整治计划。省、市级中心镇XX年6月份前编制完成以近期建设规划范围为重点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十二五”人口集聚与产业发展规划。XX年前完成所有中心村村庄规划编制,原则上人口规模要在1500人以上;对规划保留村和特色村可根据实际决定是否编制规划,不编制规划的需制订村庄整治方案。

加快产业集聚。各中心镇要坚持“产业兴镇”战略,按照“一业特强,多业发展”的产业发展思路,因地制宜,合理开发利用资源,调整产业产品结构,大力培育主导产业,不断延长产业链,壮大区域经济和板块实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要加大对产业园区的水电、路网等配套设施投入,中心镇统筹基金将优先安排园区的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要注重服务业发展,大力发展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消费性服务业,着力培育与产业集群相关的生产性服务业,逐步提高第三产业的比重。

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加大对社会事业的投入,省、市级中心镇要建设和完善“一园、二院、三中心、四校”等社会事业设施,特色镇也要逐步加大对社会事业的投入和建设。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合作医疗和社会救助制 度,发挥中心镇的农村公共服务平台作用。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为夯实生产力发展基础,强化中心镇建设所必需的硬件支撑,按照统一规划、适度超前、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要求,建设和完善“一路、二厂、三网转运网、通村公交网)”等基础设施,建成较为完善的供水、供气、电力、通讯、道路、绿化等与中心镇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配套设施。加快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与农民生产生活直接相关的乡村道路、饮用水等基础设施有明显改善;启动实施“中心村培育工程”,重点抓好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扩面提升、中心集聚点基础设施配套、自然村点缩减、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建设。

促进人口聚集。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积极创新有利于中心镇人口集聚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农村人口向中心镇转移,中心镇辖区人口向建成区转移,农业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努力实现中心镇人口集聚与产业集聚的同步推进,集聚辐射能力提升和城市化进程的同步推进。一是开展农村宅基地换住房改革试点。大力推进农村住房改造建设,xx镇先行开展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试点,采取在农民集中居住区内置换、享受购买经济适用房政策、作价领取货币补贴自行到城镇购买商品房等多种置换方式,推进农村宅基地置换,鼓励农民进中心镇居住落户。对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农户,可易地优 惠购房,与中心镇居民享受现行同等待遇。二是积极解决外来从业人员住房问题。采取集中居住模式,加快中心镇农民公寓建设、中心镇廉租住房建设。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开发建设一批面积小、低租价、低售价农民工公寓,吸引和鼓励外来务工人员在当地购房落户。鼓励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适度建造本企业职工宿舍,解决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难和就业成本高的问题。三是推动农民跨行政村转移试点。按照“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推动农民向中心镇集聚。采取有效的村庄建房控制政策,保留村以环境整治和村貌改造为主,原则上不增加新的农用地转用指标;撤并村以外迁为主,鼓励向中心镇、集中居住区、中心村集聚,引导农民相对集中居住。要把异地移民小区建设纳入中心镇建设规划,对整村搬迁的可享受优惠政策。四是加快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进一步创新机制,加快城镇新型社区建设,为农村居民向中心镇集聚创造条件。建成区内要加快撤村建居改造步伐,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建立和完善城镇新型社区组织和服务体系,建设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的城镇新型社区。

三、扶持政策和改革措施

完善中心镇财政体制。中心镇地方财政收入超收部分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按80%返还,对镇域内土地出让金扣除有关税费等成本后,其净收益全额返还给中心镇,将在中心镇征 收的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全额留镇使用,专项用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其它规费除按规定上缴中央和省以外,原则上留给中心镇使用。XX年中心镇统筹基金提高至1500万元,至XX年,县财政安排中心镇统筹基金1.5亿元左右,重点用于基础设施、公用设施项目建设的补助等,由中心镇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财政局负责验收考评。

加大用地支持力度。利用土地总体规划调整的有利时机,适当调低中心镇农保率。县政府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时适当向中心镇倾斜,建立中心镇建设用地计划单列制度,优先保障中心镇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项目建设用地。对符合条件的省级中心镇工程项目用地,优先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给予保障。

加大项目扶持力度。中心镇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优先安排中心镇村的产业和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项目,积极帮助中心镇村申报县以上重大建设项目。列入中心镇统筹基金补助的项目,原则上按省级中心镇以实际投入资金的40%、市级中心镇以实际投入资金的35%、县级中心镇以实际投入资金的30%进行核补。乡镇总体规划及中心镇近期建设规划通过评审批准后县给予经费补助。

深化中心镇各项改革。一是深化扩权强镇改革。按照依法委托、权责落实的要求,继续深化扩权强镇改革,条件成熟的,通过委托、交办等方式,原则上赋予中心镇县级经济 社会管理权限,切实提高中心镇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统筹协调、自主决策和公共服务能力。二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允许在规定限额内,根据需要综合设置相应机构,并按程序报县编委审批。建立上级部门派驻机构双重管理、属地考核制度,县级主管部门要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具体的管理和考核由中心镇负责,干部任免要书面征求中心镇党委意见。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XX年底前省、市级中心镇行政服务中心要正常运行,作为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延伸,经授权承担县级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审批服务、证照办理、信息咨询、非涉密文件查询,以及镇级职权范围内的手续办理、审批管理等审批便民服务。三是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支持做大做强省、市级中心镇建设投资公司,在规划范围内属县的国有存量资产进行划拨,作为国有资本金投入,增强城镇建设投资公司融资能力。要加大金融扶持力度,支持金融机构到中心镇设立分支机构,村镇银行原则上要设到中心镇,支持在中心镇率先开展农村住房产权、土地承包权抵押贷款业务。要按照城市建设理念,公司化、项目化运作旧镇改造和农民新居住点建设。坚持“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运用市场化手段,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产业功能区建设。四是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在符合国家户籍管理制度政策的情况下,探索建立中心镇城乡居民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凡在中心镇建成区内拥有合法固定住 所,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本地农民和外来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均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城镇居民户口。五是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XX年底前,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要在省、市级中心镇派驻城镇管理综合执法中队,并履行相应的职能。

在符合现有的行政法律法规框架的前提下,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投融资管理体制、城乡用地置换机制、户籍管理体制、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等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勇于实践,走出一条具有地方区域特色的改革与发展新路子,给社会与经济带来较大效益的,经考评小组审核后给予奖励。

加大人才支持力度。中心镇在核定事业编制数时可适度从宽,在事业人员招聘时对高层次紧缺人员可从优;对企业引进的本科以上科技专业人才可参照享受县人才绿卡等待遇;对符合聘任条件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可适当放宽;规划建设、开发招商、科技服务、社会管理、政策研究等具备专业特长的复合型人才,如中心镇需求,各相关部门应及时交流挂职和指导。

加大中心村扶持力度。村庄规划通过评审后规划经费补助提高至5万元;鼓励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大力推进旧村改造和宅基地整理,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对规划新建农民住宅规模达50户以上的中心村,农民集中建房建成后,以 “以奖代补”形式按每户5000元标准给予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补助。

健全考评激励制度。在市对中心镇综合评价时,省、市级中心镇排名进位的奖励工作经费10万元;完成市“三年建设计划”和“三年人口集聚计划”的奖励5万元;相关规划按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及时完成的给予全额补助;完成改革试点任务的酌情补助。

四、组织领导

5.关于加快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意见 篇五

号]

公司各单位、总部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坚强智能电网建设,服务低碳经济和清洁能源发展,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公司发展方式和电网发展方式转变,现就加快推进坚强智能电网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设坚强智能电网的重大意义

建设坚强智能电网是转变电力发展方式,实现能源和电力工业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我国一次能源以煤为主,清洁能源比重偏低,结构性矛盾突出。到2020年,按照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要达到15%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目标,清洁能源装机需要达到5.7亿千瓦。我国的水能、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资源规模大、分布集中,且大多处于边远地区,需要走集中开发、规模外送和大范围消纳的发展道路。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城市化、信息化水平的提高,智能楼宇、智能社区、智能城市成为今后的发展方向,电动汽车、智能家电等也将推广应用。这些都对电网的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和智能化水平提出了很高要求,给电网的安全运行带来了巨大挑战。从基本国情出发,充分发挥特高压和智能化技术的综合优势,建设安全水平高、适应能力强、配置效率高、互动性能好、综合效益优的坚强智能电网,是清洁能源发展、节能减排、能源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战略选择,是落实国家能源战略部署,推动低碳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是立足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企业,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实践,对于深化“两个转变”、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建设坚强智能电网的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基本原则:坚持统一规划、协调发展。发挥规划统领作用,保障各级电网协调发展,保证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用电、调度各环节及通信信息平台智能化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坚持统一标准、试点先行。建立公司统一的坚强智能电网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提升电网通用设计水平,在试点先行的基础上,有序推进、加快发展。坚持统一建设、突出重点。加强坚强智能电网建设的统一组织、策划和实施,着力解决骨干网架和配电网“两头薄弱”问题,重点建设好具有战略性的电网智能化工程。坚持创新引领、注重质量。全面推动理论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实践创新,提升电网技术含量和装备水平,提高

电网发展质量和效率。

总体目标:建设以特高压电网为骨干网架,各级电网协调发展,以信息化、自动化、互动化为特征的坚强国家电网,全面提高电网的安全性、经济性、适应性和互动性。2010年,“两纵两横”特高压交流后续工程开工建设,跨区直流工程投产规模达到1290万千瓦,配电网建设加大投入,智能化试点工程按期建成,关键技术研究、设备研制和标准制定取得新进展。

2015年,以特高压为核心的坚强国家电网初步形成,电网的信息化、自动化、互动化水平明显提升,满足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接入和输送。特高压及跨区电网输送能力超过2.4亿千瓦。配电网供电能力、供电质量和供电可靠性显著提升,城市配电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915%以上、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9.5%以上,农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73%以上、综合供电电压合格率达到98.45%以上。智能化关键技术和装备实现重大突破,智能电能表广泛应用,电动汽车充放电站布局基本满足需要。

2020年,基本建成坚强智能电网。形成以“三华”特高压同步电网为受端,东北特高压电网、西北750千伏电网为送端,联接各大煤电基地、大水电基地、大核电基地、大型可再生能源基地的坚强电网结构,特高压及跨区电网输送能力超过4亿千瓦,满足大型煤电基地、大型水电基地、大型核电基地、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接入和负荷中心的用电需求。电网的资源配置能力、安全水平、运行效率,以及电网与电源、用户的互动性显著提高。

三、2010年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

(一)切实加强国家电网统一规划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能源战略和公司发展战略,以《坚强智能电网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科学编制公司坚强智能电网“十二五”发展规划。尽快完成主网架规划设计、配电网规划、通信网规划、电网智能化规划等专项规划报告,深入开展电力需求预测及负荷特性研究、风电消纳能力及发展规模研究、大型能源基地输电系统规划设计等重要专题研究,科学指导电网发展。网省公司要在公司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抓紧完成本地区相关电网规划。同时,要适应公司大规划体系建设的需要,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统一的电网规划管理体系。

(二)全力推进主网架重点工程建设

推进“两纵两横”特高压骨干网架建设,淮南—皖南—上海、锡盟—南京特高压工程

尽早核准并开工建设,争取陕北—长沙,淮南—南京—上海特高压工程获得核准,蒙西—潍坊、晋东南—豫北—徐州、雅安—皖南特高压工程具备上报核准条件,加快特高压直流工程前期工作,争取溪洛渡—浙西工程获得核准,哈密、酒泉、准东及宁东Ⅱ回直流外送工程取得突破。推进跨区联网工程,确保年内实现新疆与西北联网,±800千伏向家坝—上海直流、±500千伏德宝直流和呼辽直流建成投运,±600千伏宁东—山东直流单极投运,青藏直流联网工程、东北与华北直流背靠背扩建工程开工建设,同时加快呼伦贝尔—唐山±600千伏直流前期工作。

(三)着力解决配电网薄弱问题

组织开展配电网统一规划,实现与主网架规划和地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有效衔接,从源头上解决电网结构性不合理问题。加大城市配电网和农村配电网建设和改造力度,特别要加大中低压配电网投资比例,建设网络坚强、结构合理、安全可靠、运行灵活、节能环保、经济高效的配电网,解决供电“卡脖子”等突出问题,提高供电质量和可靠性。积极推进配电网智能化工作,研发应用相关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提升配电网技术和装备水平。当前,要继续推进国家拉动内需城农网项目建设,并根据国家启动新一轮农网改造的统一部署,提前做好农村电网前期论证,项目储备和开工计划等工作,确保工程项目规范有序实施。

(四)扎实开展电网智能化重点工作

深入开展电网智能化试点工作,加快建设上海世博园智能电网综合示范工程、国家风光储输示范工程、智能小区等试点项目。加强电网智能化各环节重点攻关,开发应用调度技术支持系统、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不断深化“多网融合”、电动汽车充放电站等相关商业运营模式研究和推广应用。同时,把建设坚强智能电网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相结合,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自主创新核心技术,要努力实现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培育新的效益增长点,为公司发展提供新的引擎。

(五)全面推行统一的建设标准

高度重视标准制定和推广应用。充分发挥公司科研院所优势,全面梳理国内外智能电网相关标准,加快研究建立涵盖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用电、调度各环节以及通信信息平台的标准体系。积极参与制定智能电网相关国际标准与规范,推动企业标准成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提升公司在智能电网领域的影响力。不断深化和完善“三通一标”工作,夯实坚强智能电网发展基础。

(六)大力加强智能电网创新体系建设

建成国家风电技术和检测研究中心、国家能源太阳能发电研发(实验)中心、智能用电技术检测研究中心,组建智能电网研究院,培养和引进具有国际一流水平、创新能力突出、梯次结构合理的科技人才队伍,打造世界一流的研发中心和创新基地,并联合各方力量,形成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共同参与的创新体系,显著提升公司研发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强电网发展重大问题研究和关键技术科技攻关,强化电网基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研究,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破解坚强智能电网建设和发展中的各种难题,力争在特高压和智能化关键技术与设备研制等领域取得突破。

(七)积极营造电网发展的良好环境

建设坚强智能电网离不开政府和社会支持。要积极向政府部门汇报,把建设坚强智能电网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争取政策支持;要做好宣传,正确引导舆论,争取公众理解和支持;要加强与相关机构、科研院校、发电企业、设备制造等单位的合作,推动形成政府主导、企业实施、各方合作、社会支持、共同推进的良好发展环境。

四、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

6.关于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篇六

农民出行难的问题。但是,目前我市农村公路基础设施从总体上讲还比较落后,全市84个乡镇(办事处)还有11个不通油路,2414个行政村只有837个通了油路,而且存在着等级低、里程少、通达深度不够、抗灾能力差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和制约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而且直接影响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存环境。为此,我们一定要认真实践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抓住国家开发西部,优先发展中西部公路建设的有利时机,充分利用好国债项目投资,全党动员,全民参战,全力以赴,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大力倡导人民公路人民建,在全市迅速掀起农村公路建设新高潮,利用三年时间,使全市实现乡乡镇镇通油路,行政村基本实现村村通水泥路(油路)。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朱总理视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我市实施赶超战略,建设经济强市的总体目标,全党动员,全民修路,以乡镇通油路和行政村通水泥路(油路)为重点,加快农村公路的发展,全面提高全市农村公路的技术等级,创建全市优良交通环境。

(二)目标任务

1.全市三年实现乡乡镇镇通油路。

2.行政村三年基本实现村村通水泥路(油路)。

3.2003年任务:实施“5815”工程,即完成5个乡通油路工程,完成800个行政村1500公里水泥路(油路)工程。

二、组织领导

这次,我市加快农村公路的建设是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的,为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实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包县,市四大班子领导包重点项目。市直各单位和驻市国、省直单位实行“一对一”结对帮扶。各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为本县(市、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为本乡镇村通水泥路(油路)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因此,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要对我市农村公路建设予以高度重视,放在突出位置,作为调整产业结构,推进区域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实做到“四到位”,即领导到位、精力到位、指挥到位、组织到位。各县(市、区)要尽快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师,对市里提出的目标任务进行细化、量化,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确保全市农村公路建设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三、主要措施和优惠政策

(一)科学规划、合理安排。各县(市、区)要根据市里确定的总体目标任务,结合本县(市、区)的实际,深入调查研究,本着实事求是、科学规划的原则,以现有国省道、县乡公路为主线向两边发展,以乡镇为中心向四周辐射,以现有路基为主,适当改造,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乡镇通油路、行政村通水泥路(油路)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路线、里程、标准以及行政村名称等,于2002年11月上旬前上报市交通局。

(二)征地拆迁

1.征地:乡镇通油路占用土地要在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按项目办理土地征用手续。村通水泥路(油路)路基原则上基本不动,有裁弯取直等零星用地的,要以乡为单位统计,按有关程序报土地部门审批,并做到修路与造地相结合。

2.拆迁:涉及通信、电力、林业、水利等部门的拆迁任务,原则上实行“谁家的孩子谁抱走”的政策,不作补偿,其他拆迁问题一概由当地政府解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故阻挠,必须全方位为农村公路建设大开绿灯。

(三)结对帮扶

市直机关、驻市国、省直各单位要与修路困难大的村实行“一对一”结对子帮扶,把修路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重要任务,从资金、物资、技术、组织协调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

(四)义务建勤

要发动群众义务修建,没有实行农村税费改革的县(市、区),可动用农村义务工、积累工;已经实行农村税费改革的县(市、区),可采用“一事一议”办法筹劳,此外,每台机械要投入不少于5个台班。

(五)资金保障

1.国债资金:乡镇通油路每公里补助30万元,由市计委负责、市交通局协助落实。

2.省补资金:乡镇通油路每公里补助5万元,村通水泥路(油路)每公里补助1万元,由市交通局负责落实。

3.市财政补助资金:乡镇通油路每公里补助5万元。村通水泥路(油路)每公里补助1万元,对于撤乡并镇撤掉的乡镇通水泥路(油路)工程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市“吨煤一元钱”资金和市财政每年投入1000万元,由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对于原为油路,由于使用年限长,路面损坏严重的,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按照上述标准三分之一进行补助。

4.对于困难特别大、条件特别艰苦、任务特别艰巨、并且人民群众修路积极性特别高的行政村,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5.各县(市、区)必须从本级财政拿出一定的配套资金。

6.受益企业也要拿出一定的资金来支持农村公路建设。

7.为保证资金的有效使用,使有限的资金发挥出最大的效益,除国债补助资金的拨付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使用外,省补助投资、市“吨煤一元钱”和市财政补助资金全部划拨到市交通局,由市交通局根据工程实际完成情况下拨各县。

8.市里成立有关单位参加的资金概算领导组,要摸清底数,控制好规模,使用好资金。

(六)技术质量标准

要以对国家、对人民认真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我市农村公路建设的工程质量。加强质量保证措施的落实,坚决杜绝前修后坏的“豆腐渣工程”,使我市农村公路建设真正成为富民工程和经得起时间考验的一流工程,具体要求是:

1.乡镇通油路工程项目要严格执行公路基本建设程序(见附表二),认真履行项目审批制度,落实《公路建设四项制度实施办法》,实行工程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质量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要明确项目法人,责任到人。加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2.要严格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乡镇通油路工程要达到四级以上公路标准,村通水泥路(油路)路基宽度不得小于4.5米,路面宽度不得小于3.5米,路面基层厚度不得小于20厘米。沥青路面面层厚度不得小于3厘米,水泥路面层厚度不得小于18厘米,且必须按照施工规范要求机械化施工,不得用人工进行铺筑。

3.市、县两级交通部门要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深入工地现场把关,要按照标准规范要求编写简明扼要、便于操作的水泥路(油路)技术质量操作手册下发到每一路段、每个行政村,指导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4.为确保工程质量,要严把材料进场关,所有的钢材、水泥、沥青要实行定点供应,尤其是水泥必须由市交通局统一指定厂家供应。

(七)养护管理

要积极落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正确处理公路建设和养护的关系,县、乡两级政府要本着“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公路村管理”的分级管理原则,采取多种办法,认真落实养护资金,组建好养护队伍,抓好农村公路的养护,巩固大修农村公路的建设成果。

各县(市、区)农村公路建设还要与退耕还林有机地结合起来,搞好公路的绿化、美化,努力创造一个“路好人富环境美”的城乡环境。

(八)大力宣传

我市农村公路建设是一项浩大而艰巨的任务,事关全市农村经济发展大局,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从各个方面保证我市农村公路建设的顺利进行,市电视台、太行日报社、市电台等新闻媒体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并且贯穿到整个农村公路建设活动的始终,形成强有力的舆论导向,真正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有效地对接起来,进一步唤起全民修路的热情,把蕴藏在人民群众中的巨大的能量挖掘来、发挥出来,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形成全民大办交通良好氛围。

四、检查验收

为确保我市农村公路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市里将建立督促、检查制度。具体为:

(一)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乡镇通油路项目和行政村通水泥路(油路)工程。

(二)检查内容

1.检查各县(市、区)是否健全组织机构。主要领导是否亲自负责。是否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层层建立岗位责任制,任务是否落实到人。

2.落实开工的项目,行政村名称、路线起讫点、里程、标准。

3.检查帮扶单位帮扶情况及措施。

4.检查重点项目是否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是否落实项目法人。质量、安全、监理等各项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接受政府监督。

5.抽查工程质量,是否按照技术标准和有关规范进行施工,工程质量是否存在重大问题

(三)检查验收方式

市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定期不定期对各县(市、区)的工程进度进行督促检查。

1.今年11月底检查各县(市、区)项目落实情况、领导机构设置、组织措施落实情况帮扶单位到位情况。

2.每年4月下旬开始检查开工项目及进度,根据实际情况下拨市财政补助资金。

3.市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进行一次情况通报。每季度组织人员进行一次大检查。

4.每年10月底组织人员验收所下达的(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查看)工程数量、质量。并且兑现国债补助资金和省、市补助资金。

(四)奖惩办法

每年年终根据各县(市、区)实际完成情况,对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实行以奖代助。完成400公里村通水泥路(油路)的县(市、区)奖励200万元,完成300公里的奖励100万元,完成200公里的奖励50万元。对完成任务突出的有关人员和帮扶单位给予一定的奖励。

7.关于加快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意见 篇七

问:出台《若干意见》的意义。

答:火炬计划是我国以市场机制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性计划, 是引导社会各方共同探索中国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化道路的一面旗帜。面对当前和未来国际国内发展需要, 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深入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更加突出, 直接关系到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能否顺利进行, 关系到能否为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关系到能否为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提供坚实的保障, 关系到创新型国家的建设目标能否如期实现。

问:为何把建设创新型国家作为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的中心任务?

答: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 也是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的行动指南。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国家是新时期火炬计划的重要使命, 是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的中心任务。进一步实施火炬计划, 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其环境建设, 是支撑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战略任务, 因此, 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化道路。

问:《若干意见》提出的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其环境建设的战略目标是什么?

答:到2020年, 基本形成一个有利于人才、技术和资本要素有效结合, 科技型中小企业大量涌现, 高新技术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高新技术成果不断向传统产业和服务业及经济欠发达地区扩散的政策、服务和产业生态环境;力争培育和造就20万家高新技术企业, 发展2~3个世界一流科技园区和30个创新型科技园区, 通过集群创新提升一批传统产业从低端向中高端演进, 使之成为自主创新最重要的载体和带动我国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先导力量;发展100家具有引领国际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能力的跨国企业集团, 培养一支国际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的领军人才队伍, 使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问:《若干意见》对进一步完善有利于自主创新的高新技术产业化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提出哪些要求?

答:一是健全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政策体系。在积极落实高新技术企业、企业研发费加计抵扣、技术转让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财税政策基础上, 要研究制定促进技术转移、技术创业和产业化基地发展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明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创新载体及技术市场的功能定位;及时修订和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产业化基地和项目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办法, 形成操作性强的工作指引;制定并颁布各类政策工具的评价指标体系, 定期组织评估考核和分类指导, 实行动态管理。

二是深化改革, 消除制约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要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要完善技术市场功能, 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专业孵化器和技术转移机构;要加快完善股权转让代办系统和建设创业板市场, 建立符合科技企业不同成长阶段要求的多层次资本市场;要完善海外创业人才引入的制度和政策, 加快本土技术创业领军人才的培育, 壮大高新技术产业化人才队伍;要充分发挥各专业协会的作用, 扩大火炬创业导师队伍, 鼓励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健全高新技术产业化社会协作网。

三是推动国家高新区深入开展“二次创业”。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推动国家高新区扩区升级, 不断完善国家高新区的创新创业环境, 充分发挥国家高新区的聚集、引领和辐射作用。

问:《若干意见》针对培育和壮大高新技术产业化的主体与载体确定了哪些任务?

答:一是完善“科技企业成长路线图”。以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为载体, 实施“育苗”工程, 扶持技术创业。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 推进“创业导师+专业孵化”的孵育模式, 全面提升其对技术创业企业的抚育能力, 推动企业加速器的建设和布局;促进大学科技园建设, 加快高校研发技术向产业部门的转移;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扩大支持规模, 完善支持方式, 健全地方管理队伍, 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和融资平台建设;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等财税政策、股权代办系统等资本市场政策, 壮大高新技术企业群体规模, 培育一批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创新型企业。

二是启动“产业升级路线图”。以国家高新区、火炬特色产业基地 (含软件园) 为载体, 实施“造林”工程, 推动传统产业的技术升级, 加快培育创新集群。启动“火炬特色产业升级行动”, 加强与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和产业研究部门的联合, 促进生产力促进中心能力建设, 引导各产业基地建立创新平台, 完善创新网络, 实现在全球价值链上从低端向中高端的演进, 逐步发展成为创新集群。

问:《若干意见》在集聚要素资源, 增强对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其环境建设的支撑能力上提出哪些要求?

答:一是统筹和集成高新技术产业化资源。完善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组织体系, 强化政府在高新技术产业化中的指导作用;通过促进公共科研成果向产业界的转移和转化, 加强科研计划和产业化计划的结合, 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产业化环境建设, 集中安排一批涉及节能减排、公共安全和防灾救灾等突出问题的产业化示范项目;鼓励和支持民营科技企业承担国家各类科技产业化项目和国家重大专项, 进一步提高其自主创新能力;统筹高新技术产业化和创新环境建设, 形成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支撑体系。

二是建立和完善以企业技术创新需求为导向的新型技术转移体制。通过规范技术市场秩序, 推动高新技术成果的有序转移和扩散, 保护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维护国家技术安全;通过建立以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为骨干, 连接行业性、区域性技术转移机构的服务体系, 为高新技术成果由国家高新区、特色产业基地等向周边及欠发达地区, 由高新技术产业向传统产业及服务业的辐射、扩散、转移提供服务, 使科技创新的成果充分惠及亿万群众。

三是完善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其环境建设的人才体系。实施面向全球的高新技术产业化人才战略, 创造有利于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和培养人才的良好环境。注重产业化经验的传承, 以科技企业家、金融家、管理者和技术创新战略研究者的发现、培养和使用为重点, 充实和发展技术创新环境建设和产业化工作人才队伍。进一步开展大学生创业引导行动, 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及有关科技计划, 对大学生创办的企业给予一定资助, 帮助其度过创业初期的难关。与高校合作, 从创业需求出发, 开展创业培训和社会实践, 为他们今后创业做好准备。引导大学生的创业活动与孵化机构相结合, 提供创业所需资源, 降低创业成本, 为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其环境建设造就更加庞大的人才后备队伍。

8.关于加快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意见 篇八

一、制定《关于加快发展继续教育的若干意见》的背景和意义

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知识经济方兴未艾,国力竞争日趋激烈。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处在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继续教育承担着前所未有和不可替代的重要使命。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继续教育,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中将继续教育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并列为教育的八项发展任务之一,并提出加快发展继续教育。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二五规划纲要)中也明确提出“加快发展继续教育,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制定《关于加快发展继续教育的若干意见》是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十二五规划纲要,大力提升继续教育服务国家发展战略能力的重要措施,对于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持续开发人力资源、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社会、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具有重大意义。

二、《关于加快发展继续教育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关于加快发展继续教育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共分八个部分、三十二条。

第一部分:切实把加快发展继续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主要阐释继续教育的内涵、重要意义、地位、作用、成就、问题与挑战等。

第二部分:加快发展继续教育的总体要求。阐述加快发展继续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以及目标和基本任务。

第三部分:加快发展继续教育的主要任务。针对不同类型继续教育的现状和不同人群的继续教育需求,提出了大力发展职业导向的非学历继续教育,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广泛开展社会生活教育,重视开展扫盲教育,加快推进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等五个方面的要求。

第四部分:优化继续教育办学与服务体系。针对不同办学体系的发展与服务定位问题,提出充分发挥学校资源优势开展继续教育,支持行业企业积极开展职工继续教育,建立健全城乡社区教育网络,提高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继续教育办学服务水平,发挥传播媒体和社会公共文化设施的继续教育服务功能等五方面要求。

第五部分:着力加強继续教育质量建设。包括全面提高学历继续教育质量,增强非学历继续教育的实效性,建立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制度,加强继续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加强继续教育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建设等五个方面内容。

第六部分:大力推进继续教育信息化建设。包括建立数字化学习资源的开放共享机制,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加强继续教育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等三个方面内容。

第七部分:建立健全继续教育的管理体制与法规制度。包括建立政府统筹管理体制,健全有关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继续教育激励制度与机制,建立健全继续教育经费投入保障制度与机制,建立健全继续教育监管制度与机制,大力推进继续教育法律法规建设等内容。

第八部分:切实加强对继续教育工作的领导。包括落实各级政府管理职责,加强指导和支持,构建继续教育健康发展环境等内容。

三、对《关于加快发展继续教育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的重点内容如何理解

第一,《关于加快发展继续教育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未来五年我国继续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地位、发展目标和基本任务,并从学历继续教育、非学历继续教育、社会生活教育、扫盲教育、学习型组织建设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二,《关于加快发展继续教育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了整合并发挥学校、行业企业、社会教育培训机构、传播媒体和社会公共文化设施资源优势,建立健全城乡社区教育网络,优化继续教育办学与服务体系的措施和意见。

第三,《关于加快发展继续教育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划了继续教育改革创新的基本思路,明确提出了创新教学、管理模式,改革专业课程体系和招生制度,构建沟通衔接的证书体系,建立学习成果认证、学分积累和转换的“学分银行”制度,建立数字化学习资源认证标准和开放共享机制等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

第四,《关于加快发展继续教育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强调了保障继续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制度和机制建设。如实施继续教育和国家劳动人事制度沟通与衔接的制度;建立共同分担成本、多渠道筹措经费的继续教育投入制度与机制;建立健全监管制度与机制;推进继续教育法律法规建设等。

(摘自教育部网站)

上一篇:驻村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下一篇:模块一讨论:我周围的信息化教育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