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2024-09-06

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精选10篇)

1.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篇一

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开展新一轮

公开承诺阶段工作总结

旗创先争优办:

根据额创组办字(2011)22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新一轮公开承诺工作,结合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际,认真细致的开展了新一轮公开承诺阶段工作,取得了实效。

一、围绕创先争优活动,认真组织学习“七〃一”讲话精神

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收看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讲话。会后又通过报纸、网络等各种形式进行了系统学习,并要求党员做好笔记,每人写一篇心得体会文章。二是专题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的“七一”重要讲话并进行了讨论。在讨论中,各位党员结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公开承诺、践诺积极发言,讨论以爱岗敬业、创新务实、关注民生、廉洁自律等方面为主要内容,气氛十分热烈,更进一步激发了全体干部职工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激情投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本职岗位上建新功,争当优秀,争创科学发展一流业绩。三是围绕讲话精神,我局党支部组织机关全体党员认真学习“新一轮公开承诺”的方法步骤、承诺内容、承诺形式,明确活动要求,开展了新一轮公开承诺。

二、承诺坚持标准,组织严格把关

按照本单位的实际,结合年度工作目标,在召开党员大会、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对照创建“五个好”的标准,结合“七一”讲话精神,根据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按照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提出党员和党组织的承诺内容。一是开展主题承诺,使承诺更贴近中心工作。围绕基层党组织年度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和难点问题开展承诺,把各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位党员和干部,做到“个个肩上有担子,人人头上有压力”。根据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六月份盟计生局对我旗人口和计生工作检查验收情况,确定一个工作主题,然后分解为若干具体工作“菜单”。党员根据自身条件和工作能力认领具体任务,并就完成任务的时间和质量进行公开承诺,同时,要求各二级单位针对承诺主题,制定公开承诺推进台帐和承诺销号制度,落实跟踪履诺推进情况,对公开承诺内容落实不到位的,责令进行整改。二是开展公示承诺,使承诺更体现公开透明。全面推行公示承诺制,承诺事项确定后,利用党务公开栏或在单位醒目位置设公示栏,通过张贴承诺书对承诺事项进行公开,逐一细化每月工作内容,接受党员、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通过会议公开,召开党员大会公开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承诺事项。三是开展专项承诺,使承诺更符合群众需求。七月份,开展了建党90年“忆计生光辉历程谋人口事业新篇”访百名党慰问活动”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深入基层,对全旗人口计生系统

涌现出的优秀党员、离退休党员、困难党员、实行计划生育的党员家庭以及在其他战线为人口和计生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党员同志进行了慰问,并认真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在调研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单位和个人实际,按近期、中期、长期确定承诺内容、完成时限和责任对象,确保承诺富有针对性、体现实效性。

三、结合实际提出承诺内容

党支部和党员对审定通过的承诺事项分别签订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党支部创先争优新一轮公开承诺书》和《党员公开承诺书》,局党支部和党员的公开承诺在党务栏上公开。党支部新一轮公开承诺为:一是创建学习型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七一”讲话精神,积极探索加强党员教育的方式,完善集中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建立健全学习长效机制,将传统学习模式与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各种新兴媒体进行学习结合起来,完善机关党员干部学习制度,推进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党员素质。二是创建服务型机关。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中心”思想,紧紧围绕旗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人口与计划生育业务工作抓机关党的建设,用中心工作的成效来衡量党建工作的成效。树立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意识,积极为群众、为基层办实事、解难事。三是创建效能型机关。教育和督促党员干部以身作则,注重工作细节和办事程序,建立资源共享、良性互动的信息工作平台,降低行政成本,确保机关工作规范、高效、有序运行。扎实推进行政行为监督制度、行政能力提升制度的实施,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四是创建廉洁型机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学习贯彻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深入开展党纪政纪、条例法规、案例警示教育,筑牢机关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营造学廉、崇廉、守廉、倡廉的环境氛围,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机关。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严格落实各项组织生活制度,切实加强党内监督。五是创建和谐型机关。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促进人与人的和谐、人与工作环境的和谐,构建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倡导和谐理念,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开展健康的文体活动,增进机关党员群众之间的交流和友谊。六是围绕科学发展目标,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党员以模范行动影响和带领广大群众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力争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七是结合我局工作的实际,紧紧围绕人和计划生育工作不同阶段的中心任务开展好各项工作,为我旗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更上新台阶做出贡献。

四、创新载体,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按照全旗争先创优活动安排部署,结合新一轮公开承诺事项,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积极开展“学习型机关”、“服务型机关”创建活动,着眼于提高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科学决策力、行政执行力、社会公信力,以建设高效能机关为落脚点,下大力量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全方位提升机关党员干部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和科学服务水平,使全体党员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和科学发展的理念,为落实承诺奠定坚实的思想政治基础。

额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2.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篇二

二0一一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各股站室: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大计生局安全整改工作力度,扎实有效地做好安全整改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杜绝各种不安全隐患的发生,保证不出现任何安全方面的事故和问题,按照县政府要求,特制定计生系统安全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一、加强安全检查工作

局机关和各站要做好安全检查工作,首先要搞好自查,要对易燃物品进行重点排查,尤其是电源、电路,认真检修,要一根 1

线一根线地看,一根线一根线地查,对电源、开关、主线路、明线、暗线要认真检查,对不安全线路、电源要重新更换,对于乱扯线路要坚决拆除,电源不规范要重新调整。保证电路完好正常。其次,要对其他重点部位进行认真检查,彻底清理各种隐患。下班前要认真检查本屋的一切设施,关锁好门窗,切断电源,检查纸篓、烟灰缸是否有起火隐患,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尤其是有微机的办公室必须做好这项工作。

二、做好值班值宿工作

重大节日期间要切实做好值班值宿工作,要做到24小时不离人,代班领导、值班值宿人员要同时在岗,缺一不可,一楼门卫室要确定1个值班人员。同时,要搞好交接班,交接班时要有交接班手续,上下班要认真检查,无疑义后方可交班。办公室一楼大厅内不准存放任何机动车辆,更夫晚上不准睡觉。否则,罚值班值宿和更夫每人每天20元。司机无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批准,不准动用单位车辆、不准公车私用,必须把车存放在车库内。

三、保证通讯畅通

代班、值班、值宿人员要24小时开通手机或电话,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出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妥善解决。

四、加强消防器材的维护和管理

消防器材和灭火器具不得随意挪做他用,要实行“三定”定存放位置、定专人管理、定保管责任,必须保证盛水器具装满水。

五、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计生局建立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代班领导、值班值宿人员和更夫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值班值宿和安全保卫工作,单位要对代班值班值宿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凡发现代班值班值宿人员擅自离岗,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发现两次给予行政记过处分,是股站长的给予待岗处分,并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大会检讨。如出现经济损失由代班领导和值班值宿人员全部赔偿。

六、明确责任、加强领导

各股站和全体计生干部要切实明确各自的职责,提高对安全稳定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树牢大局意识,安全意识。严格履行职责,坚守岗位,认真负责,确保人口计生局安全稳定工作不出现任何问题。为了保证重大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人口计生局成立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凤侠,副组长:张国方、张兴旺、宋瑞,成员:由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计划生育安全整改方案

抄送:政府办,安全办,文教组。

兰西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1年9月23日印发

3.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篇三

县人口计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文章标题:县人口计生局20xx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20xx年全县人口计生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上级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总体工作思路是“三三三一”,坚持三强化,既强化创新意识,强化责任意识,强化忧患意识;达到三提高既提高服务水平,提高求真务实性,提高群众满意度;做到三完善既完善县、乡、村技术设施,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完善综合治理协调联动机制;实现一确保,既确保政策外生育零增长,稳定低生育水平。

工作目标: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主线,狠抓工作求实、统计求实,力求挤干数字水分,摸清实际底数。在乡站村室建设、基层队伍建设、计生经费投入、便民维权、依法行政、宣传教育、性别比治理、技术服务、流动人口管理、利益导向机制设等重点工作上求得新突破。

20xx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4.21‰以下;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0以上;人口出生统计求实率达到95以上,符合政策生育统计求实率达到90以上;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满意率达到86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正常范围内。

一、提高乡(镇)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按照省、市对乡(镇)村技术服务站(室)创标准的要求,根据我县实际,用两年的时间,分批次创优达标(码头、崔庙两个乡镇已达到优质型标准)。具体地说,20xx,古城、漫河、建桥、王集、蒋坊、霞口六个乡(镇)要成为第一批“优质服务型”乡镇;20xx,**镇、大白乡两个乡(镇)要成为第二批“优质服务型”乡镇。村室建设完成30的村。

二、强化落实节育措施,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

1、健全和完善已婚育龄妇女统计帐卡,本考核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采取局领导包片、股站长包乡、乡计生委包村的办法,逐村疏理,逐户登记,逐人填卡,确保已婚育龄妇女不漏登、不重登、不错登;

2、坚持好季服务、月访视制度。确定考核四个季度首月,即十月、一月、四月、七月为县、乡(镇)已婚育龄妇女集中普查月。乡(镇)直部门由乡(镇)计生委接管;

3、提高综合避孕率。①努力做好避孕药具的发放、管理和日常服务工作;②利用集中普查普治月,突出落实以长效为主的节育措施,实现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到95以上,当年生育子女的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95以上。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依法做好再生育审批及监督管理工作;

2、调整、加强、充实统计和信访工作,提高统计质量,加大政策外生育案件的查办力度。加大人口指标拉网调查力度,将调查情况书面报县委、县政府并县计生领导小组,列入县考核乡(镇)工作的依据;②积极开展便民维权活动,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自20xx年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不低于80,此外,下大决心、花大气力处理好来信来访,争取省、市级信访按时结案率100。

四、在抓好人口指标和工作指标落实的同时,重视后进村工作,对无班子村,虽有班子但明显软、散、懒导致计生工作“老大难”以及上访案件多的村,采取重点管理,实行领导包村责任制,下气力加快扭转后进局面,年底后进村转化率要达到90以上。

五、加强乡、村计生队伍建设。

1、各乡(镇)计生委要重视自身建设,努力打造出一支精干的队伍,对有位无为的要报请党委、政府予以调整;

2、在重视法规、统计、信访、财务等业务人员配备外,还要按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选配或进修执业医师、助理执业医师;

3、发挥村专干、小组长的作用,严格落实好小组长月报、月训、月发制度和工作日志制度。

六、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

1、抓好宣传教育,开展好“关爱女孩行动”;

2、查处“两非”,对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人工终止妊娠的案件予以严肃处理;

3、加强医疗卫生、计生技术、药品销售等服务机构的胎儿鉴定设备、技术和终止妊娠药品的监督管理,保性别比控制在正常范围以内。

七、深化计生利益导向机制。

1、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金落实率达到65以上;

2、做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

3、制定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资金落实率达到100;

4、加强计划生育救助公益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保证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得到及时救助;

5、抓好“少生快富”扶贫工程试点工作,切实抓出成效。

八、报请县委、县政府争取计划生育事业费足额投入。按照省、市考核办法的要求,做到“六个到位”:即计生手术减免费及相关检查费落实到位;奖励扶助资金按规定比例落实到位;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免费服务资金落实到位;村级计生专干、小组长报酬落实到位;特困计划生育家庭救助公益金落实到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资金(独生子女父母奖金、退休时一次性奖励)落实到位。

九、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落实“一证管多证”制度,开展“双居工程”试点工作,把好流入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关口,提高验证率。通过签定计划生育管理合同,加强和外出流动人

口流入地计生部门的交流协作,利用流动人口信息交流平台和各地进行信息交流等措施,提高流动婚育证明办证率,摸清流动人口底数,控制流动人口政策外生育问题。

工作措施

1、兜清底数,把好育龄妇女上站普查关。针对个别存在新婚漏报、已婚育龄妇女胎次不清、性别不准村的问题,20xx年底结合第四季度上站普查,搞一次大清理,采取局领导包片、股站长包乡(镇)、一般干部包村的办法,对全县已婚育龄妇女逐村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清理。通过排查清理,达到已婚龄妇女“二准一清”,即孩次准、性别准、总数清。

2、依法行政,加大处罚力度。上站普查是控制人口出生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杜绝政策外生育的有效措施。为提高各乡镇已婚育龄妇女上站率,确保上站率达到95以上,本对正常非上站人员予以处罚,县计生局执法大队将巡回乡镇,为体现和谐计生的人文环境,坚持做好“三个结合”:即上站普查与免费服务结合、上站进度与普查质量结合、上站与走村入户结合。

3、控制人口,加强节育措施的分类实施。对一孩、二孩育龄妇女要分别采用不同的节育办法,本定为“节育实施年”,将节育贯穿全年计生工作中。对二孩及以上的,一律采取长效节育措施。

4.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工作汇报 篇四

一、围绕中心创新举措,服务发展大局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在全省区县中率先开展了天府新区双流区域人口发展规划研究,编制完成了《xx区双流区域人口发展规划》并通过专家评审,为天府新区双流区域的各项规划与政策制定提供科学依据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深入落实县党代会提出的“幸福双流行动”,在全市率先启动“XX县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受到了省市人口计生委领导充分肯定和《中国人口报》、《天府早报》等国家、省市主流媒体关注。三是服务统筹城乡发展大局,深入实施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彰显了“城乡一体、民生为本、少生优生促民生”的改革特色,进一步巩固了创建成果、提升了示范作用。

二、全面实施民生工程,计生政策惠及更多群众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不断完善,计划生育家庭享受惠民政策覆盖面和充分度进一步提高。一是全面兑现各项计生家庭奖励扶助金2531万元。其中,奖励扶助金1292.9万元、惠及1.35万人,特殊困难家庭扶助金216.5万元、惠及1695人,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1019.9万元、惠及17万人。二是在全市率先出台计划生育家庭孤儿关爱扶助制度,全年为13名扶助对象发放15600元,实现了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全覆盖。三是进一步深化计生“三结合”帮扶工作。2012年,全县共投入计生“三结合”帮扶资金100.3万元、惠及1461户,帮扶家庭年收入比上年增长30%。四是实施青少年健康人格工程,创新开展“生育关怀·扶助孤残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之“心联安康家园”项目,着眼于关怀帮助特殊困难群体,为全市提供了“灾区孤困儿童青春期健康心理援助”新模式。

三、计生技术服务优质高效,优生促进力度不断加大

一是深入推进“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开展生殖健康科普知识宣传,推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为16万农村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免费“三查一治”和生殖健康普查服务,服务率达95%以上,药具术后随访达95%以上,落实综合节育措施及时率达90%。二是出生缺陷干预工作进一步加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7872对计划怀孕夫妇、检查覆盖率为85.1%,为251对符合高危人群条件的待孕夫妇提供优生咨询,邀请华西医大附属第二医院优生咨询专家为45例重点高危对象进行个案咨询指导、制定个性化干预措施,服务面达100%。三是鉴定分级全县计生手术并发症患者64名,并确定为特别扶助对象,建立了并发症患者扶助长效机制。

四、流动人口管理切实加强,均等化服务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一是在西航港开发区、蛟龙工业港和仁宝、纬创等重大产业园区设立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窗口,开展流动人口计生事务全程代理服务,积极探索建立重大产业项目人口计生公共服务管理模式。二是推进流动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取得实效。全面实施流动人口“长效措施奖励”、“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住院分娩补助”和“新市民健康倍增计划”等多项利益导向机制,流动人口免费避孕药具获得率达95%、生殖健康普查和咨询服务面达95%、已婚育龄妇女免费孕情检查率达93%。建立了流动人口计生困难家庭扶助计划,开展了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就业培训等权益维护工作。三是流动人口计生区域协作得到拓展,信息采集、更新和动态管理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登记率87.5%,综合服务率93.5%。

五、基础工作不断加强,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一是结合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打造全市人口文化新亮点,“婚育新风进万家示XX县”成果进一步巩固。2012年,在东升、胜利、兴隆打造示范性的人口文化社区3个,开展了“计生幸福家庭行动”、“科技活动周”、“世界人口日”等大型集中社会宣传活动,新制作发放了《计生幸福家庭宣传折页》等双流特色人口计生宣传资料25万余份。二是以计生服务站为重点的技术服务能力建设全面推进。加强了计生技术人才引进和培养,新引进专业技术人才13名。“科技大练兵活动”荣获全省集体二等奖。三是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完善了基础数据库,规范信息采集、交接、反馈和应用程序,开展信息补录和完善pip系统基础数据工作,“三级平台”建设取得新进展。加强了统计数据监测点和目标运行日常监控,人口计生统计数据和整体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四是依法行政能力和诚信计生建设深入推进。规范了违法生育处理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2012年无一例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无一例行政侵权案件和因执法不当引发的恶性事件。积极开展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全县基层群众自治面达100%,合格村面达85%以上,胜利镇白塔村创建成为全省示范村。

六、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效,政风作风展现新面貌

5.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篇五

关于改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计生办:

为了切实增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效果,满足群众对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的需求,切实增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知识性、实用性、趣味性,提高群众对计划生育政策知识的知晓率,在全区营造出浓厚的人口计生宣传氛围。按照省人口委“五有两活动”的工作要求,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改进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相关精神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宣传的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巩固“国优”成果这一主线,以省人口委“创新提高年”和市人口委“抓典型建机制深化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改进宣传思路,丰富宣传形式,规范宣传内容,创新宣传载体,增强宣传效果,努力建设新型生育文化,为提高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创造良好的宣传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加大投入,强化阵地宣传。

继续深入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创建工作,要用坚持提升质量、打造品牌、树立典型、重点推进的思路,建成人口文化广场、人口文化大院、宣传一条街等新型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1

载体,并真正体现出示范效应,发挥好国策宣传的主阵地作用。

一是深入开展“五有”(在村、社区有综合的人口文化活动室,有群众性文化宣传队,有人口文化大院、文化广场、宣传长廊等阵地,有个性化宣传服务队伍,有突出当地特色的宣传品牌)“两到户”(向群众免费制作发放宣传品,使“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普及到户,个性化特点的温馨宣传到户)活动,使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和健康保健知识入户入脑入心。

二是要改进宣传的方式和手段。在建设好宣传教育示范基地的同时,可在村组主要路口及人群集中的地段,以大型宣传墙体广告的形式进行宣传,制作宣传墙时要力求经济实用,美观大方,保存时间久。每面宣传墙面积要求不少于4.5平方米,综合示范村要求制作3—5面,非示范村不少于2面。街道要在社区利用LED屏、公示栏、读报栏等设施积极开展宣传,营造出良好的人口计生宣传环境。人口计生宣传墙体及喷绘广告的样式可参照区人口计生局下发的宣传版面设计样稿,乡镇、街道在制作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计版面(户外宣传版面必须要有“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的内容)。

三是在宣传内容的选取上要有针对性和实用性,不选用口号式、内容空洞的宣传文字。要针对育龄群众不同的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增强宣传教育的知识性和趣味性,用精练、准确的文字和漫画等形式大力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优生优育知识,各类优先优惠政策的申报程序及标准、办事程序、社会抚养费征收、服用叶酸和“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等方面的具体内容,使群众全面细致地了解现行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提高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二)以人为本,扎实开展入户宣传。

乡、村专干要认真落实入户访视“四项职责”,坚持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针对不同育龄群众的文化层次、生育状况和心理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进村入户宣传,通过面对面“零距离”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国策意识和对计生工作的满意度,提高计生宣传教育实效性,使育龄群众对计生政策的知晓率达到85%以上,对本人本家庭计生情况“一口清”,各项计生宣传品和服务袋户有率达到100%。规范户里的宣传资料,户里要有计划生育宣传服务袋,袋内要有生育节育、优惠政策、生殖保健、“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等内容的宣传品、《生育保健服务证》、节育证明和其它计生相关证件,不能装有与计划生育无关的物品。

(三)拓宽领域,加大媒体宣传力度。

要进一步增强宣传报道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宣传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扩大人口计生工作的社会影响,加强与市、区两级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联系和协作,进一步拓宽宣传领域,利用好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型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提高媒体宣传的工作力度,形成“大宣传”的工作格局,为全区人口计生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各乡镇、街道计生办要严格按照秦人口发【2009】

108号文件要求,每月上报稿件4篇以上,全年在省、市媒体发表稿件不少于3篇,《计生通讯》和区人口网全年发表稿件达到12篇以上,确保完成全年媒体宣传工作任务。

(四)增强互动,积极开展文艺宣传。

要改变原先自上而下,贯输式的宣传教育模式,增强与群众的互动,改变以往群众被动接受宣传教育的局面。鼓励群众自发组织和积极参与,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活动,如文化活动、文艺活动、座谈活动、演讲活动、竞赛活动、咨询活动和评比活动等。在市、区两级综合示范村发动群众组建计生文艺宣传队伍,排练演出反映新型婚育观念的人口计生节目,利用农闲和农历传统节日开展演出活动,增强宣传教育的多样性、趣味性和群众性,吸引群众的广泛参与,使群众的婚育观念在潜移默化中发生转变,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逐步形成。

三、总体要求

一要精于策划,善于总结。各乡镇党政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人口计生宣传工作,克服老一套、老面孔、老形式,追求针对性、时效性、实用性、群众性,要坚持“四位一体”的宣传方式,突出大众传播,突出群众需求,在尊重人、爱护人、教育人的基础上,引导人们转变婚育观念。

二要提升质量,规范内容。规范宣传内容,紧贴人口计生热点和群众需求,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让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和婚育新风尚进入千家万户。

三要树立典型,打造品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在抓“精品”上下功夫,宜“精”不宜“多”,把市、区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建成精品工程,打造出各自的宣传品牌。同时,注重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开展生动活泼的典型评选活动和形象宣传,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秦州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6.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工作总结 篇六

一、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截止今年1-10月(以下数据同),全区出生人口3615人,出生率为5.87‰(低于市上目标2.63个千分点),其中政策内出生3577人,政策外出生38人,全区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8.95%(高于市上目标3.95个百分点),自然增长人口1785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9‰(低于市上目标0.6个千分点)。

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人数约1.7万人,预计发放奖励金100余万元;确认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1881人,其中:农村人口1858人,城镇人口23人,预计发放奖励扶助金180.576万元;确认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563人(其中:伤残扶助251人,死亡扶助311人,手术并发症1人),预计发放奖励扶助金215.076万元。完成“三结合”新增帮扶户87户(完成目标任务的108.75%)。

全区1076对夫妇参加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参检率为80.07%(高于市上目标0.07个百分点)。

全区流入育龄妇女85050人,查验婚育证明77282人次,比例为90%;流入已婚育龄妇女59416人,查病查环查孕55500人次,“三查”率为93%;流出1067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589人,寄回孕检证明241份,比例为41%。流出地信息协查反馈率达到100%,避孕节育、一孩生育服务登记等信息通报率、接收率达100%。

二、主要工作情况(一)推行社会化服务,计生服务整体水平有较大提升

不断加强计生服务网络建设,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院、华西附二院三级医疗平台,强化立足家庭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等技术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免费“三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出生缺陷干预等惠民益民的免费计生技术服务,全面提升了全区计生技术服务质量和水平。

健全基本药具服务网络,新增避孕药具自助发放机29台,全区自助发放机共计43台,是全市自助发放机布点最多的区。自助发放机发放避孕套约11万只、栓1.3万余盒。全区157个免费发放点形成的网络共计发放避孕套120万只,避孕药1.5粒,外用药5.385万支。(二)实施家庭关爱,计生家庭利益得到较好保证

积极开展计生家庭关爱行动,实现计生父母奖励全覆盖,统计确认1.7万人,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预计100余万元。其中,农村人口独生子女父母和城镇低保人员独生子女父母1.45万人,无业人员和零星就业人员的独生子女父母2500人。按照国家、省、市计生委的要求,从今年1月1日起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扶标准从现在的每人每月13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5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扶标准从现在的每人每月1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80元,只此一项将增加支出200余万元。从7月起对“7.10”特大山体滑坡自然灾害遇难计划生育家庭发放帮扶慰问金每人每月350元。

加大了对全区独生子女特殊困难家庭,困难户、托管儿童等关心、帮扶、慰问力度,按不低于每户600元的标准落实“三结合”户帮扶资金。全区实际投入帮扶资金23.1万元,其中帮扶慰问金和慰问物资金额计21.99万元,购买少儿互助金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计30人,金额计1.11万元。帮助三结合户家庭联系就业84人。计生家庭利益得到了较好地保证。

(三)实行均等化服务,流动人口享受到了市民化服务

全区计生网络常年为流动人口提供免费药具,“三查”,生育关怀一条龙等服务,今年为82对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夫妇提供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为35人提供了免费产前筛查,为50余人提供了免费咨询。将家庭成员死亡、重残、疾病的流动人口计生家庭纳为帮扶救助对象,把52户流动人口计生困难家庭纳入计生“三结合”帮扶,利用元旦、春节等时机,开展帮扶慰问活动,提供帮扶救助资金5万余元。投入8万余元为403名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进行健康体检。

三、面临的困难和主要问题

人口基础信息采集核实较为困难,无法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

四、2014年思路

(一)进一步简化办证程序,方便群众办事

全面推行一孩生育登记承诺制。按市计生委要求全面启用流动人口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登记表,对于流动育龄夫妻因长期或多次、多地流动无法证明婚育状况、信息核实确实存在困难等特殊情况,依据当事人的承诺,为其办理生育服务证(登记),进一步简化办证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二)继续探索政府购买服务,保证技术服务质量

探索政府购买计划生育服务的保障模式,社区居民和流动人口不需要繁琐手续,可随时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计划生育服务,可在三级医疗平台实现从孕前到产前的全程一条龙免费服务。(三)坚持惠民利民,保障计生家庭权益

认真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自主择业军转人员和零星就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严格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独生子女死亡、重残家庭特别扶助政策;组织开展“三结合”户,部分计生困难家庭和独女户帮扶。开展失独家庭关怀关爱行动,保障计生家庭的权益。(四)坚持均等化标准,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按照市民化标准开展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为流动人口提供与常住人口一样的计划生育优质技术服务,开展流动人口一孩办证登记服务。(五)倡导文明婚育新风,构建新型人口文化

7.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述职报告 篇七

20xx年,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人口计生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县人口计生工作紧紧围绕“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思路,突出强基层打基础,大力加强体制机制建设,不断提升优质服务水平,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基本情况

截止9月30日,我县符合政策生育率81.31%,超过市定责任指标1.31个百分点;落实各项节育手术14759例,在2012年的基础上新增1300例;2013年1月1日至9月30日征收上缴社会抚养费3961万元,在2012年的基础上新增200万元;省里认定查处两非典型案件2起。全县人口计生工作的各项责任和措施全面加强,整体水平稳步提升。

二、主要做法

(一)突出“一票”位置,保障措施得到全面落实

一是落实组织保障。争取县委、县政府出台切实做好2013年人口计生工作的意见,印发2013年人口计生工作奖惩制度,并将人口计生工作和计生协会工作纳入党政机关绩效评估考核内容,明确考核分值为6分。县委常委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题研究解决人口计生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多次专题召开乡镇XX县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会议,部署人口计生工作。

二是落实人力保障。争取在县计生技术服务站设置正高专业技术岗位,高级职称比例占专业技术总岗位的19%;明确县计生协会为县级群团组织,设立党组,归口党群口,安排专门办公场所,配备专车;调优配强乡镇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15名。协助人社部门新招聘12名法律、计算机专业的大学毕业生充实到县乡人口计生部门。3名县人口计生局股室站队负责人一次性提拔进入党组领导班子;1名计生办主任进入乡镇党政班子;1名县人口计生局干部明确为副科级。同时,通过省市集训、县级轮训、乡镇定期培训等多种途径,全面提升了队伍素质。三是落实经费保障。2013年,按照县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争取人口计生工作经费1000多万元。其中安排“4个100万”加大基层投入力度。安排资金100万元,为村党支部书记、村协会常务副会长、村计生专干各解决农村养老保险金200至300元;安排资金100万元,为每个村民小组安排经费100元,用于解决协会小组长或组计生信息员的基本待遇;安排资金100万元,用于提高村计生专干工资待遇,确保村计生专干工资待遇不低于村党支部书记的90%;安排资金100万元,全面加强村级基础建设。

(二)着力夯实基层基础,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一是强化舆论引导。明确2013年为全县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年,累计投入经费300多万元。协同县委政法委,组织公、检、法、司等执法部门,深入各乡镇开展计划生育法制巡回宣传;举办“注重人文关怀、创建和谐计生”演讲比赛和征文活动,开展“7.11世界人口日”签名活动;建立全县人口计生宣传手机短信平台,采集领导干部和育龄群众手机号码1万多个;20万多份贺年卡及相关宣传资料统一发放到户;在国道、省道及群众集聚地设置永久性宣传牌100多块。通过广泛宣传,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增强了“计划生育仍然是基本国策、政策要继续从紧、管理要继续加强”的观念。

二是加强业务指导。局干职工每月下乡15天以上,指导乡镇开展人口出生、节育手术、名人富人违法生育等为主要内容的“八清”活动和数据核查;班子成员分块负责,分别到各乡镇和村级开展工作督查,全年共督查村(社区居委)152个。深入推进基层群众自治村社区示范活动,组织开展群众自治流动现场会、研讨会和优秀调研文章评选活动。三是着力打假治水。组织常年抽样调查组,加大对人口出生瞒报、错报、漏报和生殖健康监测、长效节育措施、社会抚养费征收、“两扶”等虚报错报行为的查处力度。每出现一例水份,对所在乡镇四个主要责任人各处罚500至1000元。截止9月30日,全县共抽查样本点94个,处罚主要责任人72人次,累计罚金3万元。

四是严格考核奖惩。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抽样调查、优质服务、“两非”办案、“一票否决”等奖惩制度及干部激励制度。设立求实奖、进步奖、创新奖等10多个奖项,对数据报实、工作抓实的单位实行重奖。2013年,共兑现2012人口计生工作奖励60多万元,对11个村(社区居委)实行了“警示”。

五是坚持依法行政。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被评为“全省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强化县人口计生执法大队XX县人民法院社会抚养费征收非诉讼案件执行分局职能,严格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规范征收程序,实行“谁降标、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方便群众办理一孩生育证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操作细则,严格首接责任制,做到一次性告之,坚持限时办结和特事特办。全年没有发生重大恶性案件。

(三)全面推进优质服务,人文关怀得到全面体现

一是开展免费服务。深入开展以落实节育手术为重点的冬春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定期组织技术服务人员进村入户,深入开展查环、查孕、手术随访、生殖道感染普查等免费服务。扎实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截止9月30日,已检查待孕夫妇4681对,为对象减免检查费用110多万元。严格执行手术免费服务制度,所有手术费由县、乡两级财政共同负担。

二是加强利益引导。大力提标扩面,全面健全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独生子女保健费由2012年的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计划落实受惠人数8706人,增加资金投入105万元;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的“特扶”对象每人每年分别提高300元和600元,落实受惠人数330人,增加资金投入18万元;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未满49周岁、不能再生育子女且未收养子女的,按提高后的“特扶”标准提前发放“特扶金”,共落实受惠人数44人,增加资金投入10万元;把非农业户口的计划怀孕夫妇纳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现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全覆盖,落实非农业户口受惠人数81人,增加资金投入2万元;手术并发症对象扶助一级由每年3600元提标至每年16200元,二级由每年2400元提标至每年13800元,三级由每年1200元提标至每年10800元,共落实受惠人数87人,增加资金投入100多万元。三是拓展生育关怀。加强县人口计生奖励扶持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开展“双百”生育关怀行动,扶助贫困母亲、贫困学生各100名,发放扶助金30万元;对全县52名计划生育特困对象进行扶助,发放扶助金8.4万元。在“母亲节”和“5.29”会员活动日,募集善款120多万元,粮食2万公斤,衣被18000多件,救助计生贫困家庭、贫困母亲家庭1500多个。累计创办“幸福工程”和“三结合”项目14个,发展扶助专业户59个,安排206名贫困母亲在项目中就业。全县各部门单位开展“与贫困母亲结对子”活动,结对帮扶贫困计生家庭460个。同时,扎实开展计生保险,投入保费174万元,办理理赔个案149例,赔付89万元。

三、困难和问题

8.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篇八

一、政 策 类

1、江苏省现行的生育政策:

继续提倡和鼓励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鼓励公民晚婚,晚育,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不应当生育而妊娠的应及时终止妊娠;禁止违反规定条件多生育孩子和非婚生育孩子。

江苏省照顾再生育一个孩子的规定: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㈠只有一个孩子,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严重遗传性残疾,目前无法治疗或者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或者将严重影响婚配的;㈡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因公致残的军人、武装警察、公安民警、见义勇为人员,或者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㈢一方系丧偶者,另一方未生育的;㈣一方系离婚者且只有一个孩子或者依法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㈤双方均未生育,依法收养后又怀孕的;㈥一方为两代独生子女或者夫妻均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㈦一方从事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井下作业,只有一个女孩的。

除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外,女方为农村居民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㈠一方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㈡只生育一个孩子,男方的其他兄弟均无生育条件的;㈢男方到无兄弟的女方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只有一个女孩的(本项规定只适用于女方姐妹中一人);㈣男方无兄弟且只有一个姐姐或者妹妹,只有一个女孩的;㈤双方定居在人均土地五亩以上(以村计算)的沿海垦区,只有一个女孩的;㈥一方以海洋捕捞为业五年以上,现仍从事海洋捕捞业,只有一个女孩的。夫妻为主要从事种植业或者养殖业的农村居民,一方经县级以上医学、劳动鉴定机构确认为非遗传性一级或者二级肢体残疾,只有一个女孩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镇江市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的特殊情形规定

根据《镇江市特殊情形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审批规定》第二条规定,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一)夫妻一方婚前非婚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育的。

(二)夫妻婚后生育的两个孩子(其中第二个孩子系经过批准的生育)经鉴定均为非遗传性病残儿,不能成为正常劳动力或将严重影响婚配的。

(三)只有一个孩子的农村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兄弟或者姐妹,且该兄弟或姐妹为不能成为正常劳动力残疾或者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为无生育能力的。

(四)只有一个女孩子的农村夫妻,男方无兄弟只有两个姐姐或者妹妹,其中一个残疾不能成为正常劳动力或将严重影响婚配的。

(五)只有一个女孩的农村夫妻,女方兄弟均为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严重影响婚配或无生育条件),夫妻共同赡养女方父母和兄弟的(只适用女方中姐妹中一人)。

(六)只有一个女孩的农村夫妻,女方无兄弟,男方虽没有到女方落户,但已共同承担起赡养女方父母的义务(只适用于女方姐妹中一人)。

再婚夫妻原各生育过一个孩子,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双方均为丧偶的; 2.一方丧偶,一方孩子由原配偶抚养的; 3.双方原各生育的一个孩子均由原配偶抚养的; 4.一方原生育的孩子由原配偶抚养,一方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二)、(七)项或第二十三条第(三)、(四)、(六)项和第二款规定条件的。

2、奖励优惠政策:

(1)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标准:凡持有效《独生子女 父母光荣证》者,自领证之日起至子女满14周岁止,按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2)奖励扶助金标准:奖励扶助对象按每人每月60元的标准发放,直至亡故为止。

(3)特别扶助金标准: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按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标准发放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按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标准发放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

(4)人口和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内容:《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了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范围,共有六个方面。避孕药具发放;孕情、环情监测;放臵、取出宫内节育器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医学检查;人工流产术、引产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医学检查;输卵管结扎术、输精管结扎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医学检查;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治。

3、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该规定明确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有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缴纳社会抚养费:(1)公民再生育不符合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规定的条件,生育子女的数量超过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许可范围;(2)公民未履行法定婚姻登记程序,在未形成法定夫妻关系的前提下的生育行为;(3)公民依法收养后的生育行为不符合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的规定;(4)公民再婚生育行为不符合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的有关规定;(5)出国留学的中国公民,以及公民涉外、涉台港澳婚姻中的生育行为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6)公民其他不符合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规定的生育行为。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是指各地在征收社会抚养费时据以确定具体征收数额的依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我省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是:(1)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孩子的,按照基本标准的四倍缴纳社会抚养费;(2)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二个以上孩子的,按照基本标准的五倍至八倍缴纳社会抚养费;(3)非婚生育一个孩子的,按照基本标准的零点五倍至两倍缴纳社会抚养费;(4)非婚生育二个以上孩子的,按照基本标准的五倍至八倍缴纳社会抚养费;(5)重婚生育的,按照基本标准的六倍至九倍缴纳社会抚养费。其中,被征收对象系城镇居民的,以孩子出生前一年的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计征的基本标准;被征收对象系农村居民的,以孩子出生前一年乡(镇)农村居民年人均收入作为计征的基本标准;实际收入是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二倍以上的,除按基本标准缴纳社会抚养费外,对其超出人均收入部分还应当缴纳一倍至二倍的社会抚养费;收入低于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干部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就按基本标准进行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程 序 类

1、领取《批准照顾再生育一个孩子准生证》程序: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第一款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在女方达到二十四周岁后可以向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提出生育申请。乡(镇、街道)在收到《再生育一个孩子申请审批表》和有关材料之日起15日完成审核。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个月内(含张榜公示时间)办结审批。批准并领取生育证后方可生育,但属于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婚后即可提出申请。

2、病残儿医学鉴定程序:

符合《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项、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条件的夫妻,认为其子女有明显伤残或患有严重疾病,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的,应申请病残儿童医学鉴定。病残儿童医学鉴定实行省、市两级鉴定制度,省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鉴定为终局鉴定。病残儿童医学鉴定程序是:

(1)申请。申请人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或者乡(镇、道)领取和填写《病残儿童医学鉴定表》,并附下列有关材料:被鉴定人出身医学证明、有关病史资料、夫妻双方与子女合影二寸照片一张等。

(2)村级初审。女方单位或者村委会应在受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核,在《病残儿童医学鉴定表》上签署意见后,报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

(3)乡级复核。乡(镇、街道)收到《病残儿医学鉴定表》后,应进行核实和必要的社会家庭关系中相关病史的调查,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于接到申报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报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

(4)县级审核。县级人口计生部门负责审查申请鉴定 的材料是否完备和真实可靠,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与鉴定日前30个工作日内将所有材料上报设区的市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

(5)市级作出鉴定结论。市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每年应组织不少于两次的病残儿医学鉴定,鉴定时间应在市、县、乡三级办公场所公示。

(6)省级鉴定。受当地医疗技术条件限制不能作出鉴定结论的,由设区的市级鉴定组提出进行省级病残儿医学鉴定的书面意见,经同级人口计生部门核准后,申请省级鉴定。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程序:由夫妻双方到女方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证)及复印件。经双方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核实后报女方户籍所在地的镇计生办审核。镇计生办在接到申请材料核实后予以审批发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发放和查验程序:异地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成年流动人口,在离开户籍所在地之前,持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合法的婚育情况证明,已生育子女的提交避孕节育措施证明,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5、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1)立案。

(2)调查取证。

(3)告知权利。调查结束后,征收机关负责人应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征收机关在作出征收决定前,应以书面形式向当事人告知作出征收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的除外)。征收机关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征收机关应当采纳。(4)作出决定。(5)送达决定书。

(6)执行决定书。当事人应当在征收决定书送达后30日内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可以提出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核后,应在自收到当事人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并送达《同意延(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告知书》或《不同意延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告知书》。延(分)期缴纳时限一般不超过两年。

当事人逾期不缴纳、未申请延(分)期缴纳或申请延(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未获批准,又不申请复议或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2‰的滞纳金,征收机关应当向当事人发出《加收社会抚养费滞纳金告知书》。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生效的征收决定的,征收机关可以在当事人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征收机关向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时,应出具由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江苏省社会抚养费收款收据》,不出具或出具不符合规定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缴。

(7)结案。社会抚养费征缴工作结束后,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应填写《计划生育案件结案报告》,一案一卷,连同案卷目录《计划生育案件卷宗》,做好卷宗的归卷和存档工作。

6、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程序:(1)立案。(2)调查取证。(3)告知权利。(4)听证。(5)做出决定。(6)送达决定书。(7)执行决定书。(8)结案。

7、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复议程序:(1)申请。(2)受理。(3)审查。(4)作出决定。(5)送达决定书。(6)执行决定书。(7)结案。

8、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程序:

(1)省、地、县三级设立计划生育技术鉴定小组。县 级为第一级;地(市)为第二级;省级为终审鉴定。

(2)凡因接受了计划生育手术认为有并发症要求鉴定者,必须向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员提出书面申请。

(3)受理申请的单位在收到申请后,报镇(街道)计生办签署意见,报县计生委审查后提交鉴定小组受理。

(4)鉴定小组在鉴定前,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制定实施检查鉴定方案,做好相关的鉴定前的准备工作。

(5)鉴定小组在鉴定中,对由节育手术带来的并发症,按照《男女性节育手术并发症诊断标准》进行科学鉴定。

(6)各级鉴定小组在鉴定结束后,都应向被鉴定者开具鉴定证书,交待有关政策规定。

(7)各种节育手术事故造成的后遗症,参照国家颁发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和江苏省《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实施细则》处理。

(8)节育手术并发症患者的治疗及其费用,按《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执行。

(9)受术者或施术单位对鉴定不服的,可在收到鉴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组申请重新鉴定。

9、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和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确认程序:(1)本人提出申请;(2)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3)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初审并张榜公示;(4)市人口计生部门审核确认、公布,并对奖励扶助对象进行年审。

10、受理投诉举报程序:

来人、来电、来信、网络提供所反映问题的基本事实或材料证据--计生便民服务中心(厅)或信访接待室进行登记--领导审批--分类调查核实--反馈投诉举报人。

三、服务类

1、知情选择服务: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在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下,在充分了解计划生育政策,避孕方法相关知识及自身健康状况的基础上,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方法。

2、服务承诺:一是实施人口计生“阳光工程”,全面公开再生一孩审批、社会抚养费征收、免费技术服务、奖扶政策等人口计生政务;二是实行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生育服务证》和《再生一孩生育证》“零收费”; 三是继续推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四是全面落实省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扶政策、部分城镇退休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政策和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特别扶助政策;五是认真组织病残儿鉴定工作,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六是认真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和检查考评纪律,切实维护育龄群众合法权益。

四、维权类

1、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1)不非法关押群众。(2)不打骂侮辱群众。(3)不损坏群众财产。(4)不违规收费罚款。(5)不强迫群众受术。(6)不违背服务承诺。(7)不刁难群众办事。(8)不借机以权谋私。

2、人口和计划生育检查考评工作纪律:(1)不制定脱离实际的考评指标。(2)不在执行中擅自改变检查考评程序、内容和标准。(3)不在执行检查考评公务期间饮酒。(4)不接受被检查考评单位的宴请和钱物。(5)不在被检查考评单位报销应当由检查考评工作组织者和个人支付的费用。(6)不弄虚作假、欺上瞒下。(7)不作出失真或显失公平的检查考评结论。

3、流动人口、农民工计划生育十条便民维权措施:(1)及时提供计划生育相关动态信息,保证知情权。(2)公布服务机构及电话,提供方便、可及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3)提供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4)主动送宣传、送知识、送服务、送药具上门。(5)及时通报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检查情况等信息。(6)免费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7)户籍地和现居住地要加强沟通与联系,及时办理相关手续。(8)依法落实奖励优惠政策,尽力帮助解决家庭困难。(9)严厉查处各种强令流动已婚育龄妇女返乡康检、和乱收费等侵权违法行为。(10)公布人口计生部门维权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4、维权监督:

设立举报箱和“阳光服务热线”电话(12356);维权服务咨询电话88328757。

五、动态类

(1)奖励优惠: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人员名单、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名单、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帮扶救助名单等;

(2)再生育审批:再生育审批名单;

(3)社会抚养费征收:社会抚养费征收人员名单及征收额;

9.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工作述职报告 篇九

利通过沧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计划生育工作先后被国家人口计生委授予“先进宣传集体”称号,被省人口计生协授予“先进集体”称号,被沧州市委、市政府授予“落实计生奖励政策成效突出奖”称号。

回顾过来一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坚持以人为本,凝心聚力,大力创建富有活力的和谐机关。

创建和谐机关是今年我局机关建设的重要部分。在过来的一年里,我局以创建“四型机关”为目标,努力营造和谐的机关氛围和工作环境。

(一)民主监督,团结协作,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局领导班子的每位成员深刻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组织的重托,是人民的期望。在思想上,班子成员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坚持贯彻执行上级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干部学分制培训,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实践,不断提高班子队伍的思想理论修养;在工作中,本着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班子中倡导同心同德的团队精神,在科室干部调整、重大物品采购、全局性工作上,充分发扬民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并在单位内部公开栏予以公示,接受干部职工监督。在班子内部形成了合力,营造了团结向上的良好氛围,充分保证了全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心系职工,求真务实,凝聚人心干劲。局党组一直把单位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放在重要的位置,为增强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开展了年轻干部外出谋职锻炼活动,并先后分3批组织全体人员参加成功使者拓展训练活动。同时大力加强党组织建设,发展党员3名,入党积极分子3名,有效地增强了机关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此外,在为职工解决难事、大事、实事上下功夫,面对增资的压力,在按规定落实财政开支人员各项福利待遇的同时,出资近16万元专门为自收自支人员落实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并出资11.63万元为自收自支人员补发增资;积极改善办公条件,在去年完成内装修的同时,今年又对机关大楼外墙粉刷一新,机关所有科室空调、微机、宽带全部配齐,一些科室进行了更新;年内为全体干部职工在市医院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年内,我局出资6.5万元为乡镇和街道办配备了13台微机,出资3.5万元为乡镇技术站配备了7台b超机,出资14万元帮助乡镇进行技术站改造建设。在后进村转化和文明生态村帮建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成立专门的工作队,累计下乡10余次,出资近3万元,圆满完成了任务。

(三)提升品位,彰显特色,培树计生文化品牌。自04年以来,我局连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计生文化成为和信誉楼文化、税务文化并称的“三个文化现象”。年内我们的机关文化建设又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一是活动内容丰富。在完善周五课堂,成立《学习交流报》编辑部和板报组的基础上,我们又成立了书画协会、摄影协会、音乐协会、乒乓球俱乐部等组织,并定期活动,同时邀请到多名业内著名人士来我局讲座、指导,为机关干部的文化创作和体育锻炼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尤其是《学习交流报》更是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二是文化品味提高。于丹的《论语心得》、金正昆的《社交论语》、余世维的《团队执行力》走进了“周五课堂”,先后组织机关20多名同志参加“海纳企业文化”培训,使全体同志更加注重提高自己的文化素养,更加注重培树团队精神和阳光心态;邀请了我市的书画界著名人士前来讲课,使书画爱好者受到了良好的系统教育,有三名机关干部参加了全市“人口杯”农民书画展和《党在我心中》全市党员干部职工书画展,并被编入作品集;文艺联欢连年精品纷呈。由同志们自编、自导、自演的机关文艺联欢会每年元旦举办一次,节目取材于日常工作生活,集娱乐性和趣味性于一体,受到了市领导和机关上下的一致好评。

二、坚持统筹兼顾,重点突出,全力提升人口计生工作的整体水平。

2007年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推动人口计生事业实现新跨越的关键一年,我局全体干部职工立足实际,辛勤工作,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个中心,争先创优求突破,狠抓落实不放松,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10.供职报告--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篇十

XX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叫xxx,现年xx岁,中共党员,xxxx年参加工作,历任县委组织部科员、干部科长、副部长、xxx乡党委书记、县委老干部局局长。多年来,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我都始终牢记党的宗旨,爱岗敬业,履职尽责,圆满完成了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这次换届,经县委推荐、政府x县长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就我拟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进行审议,这是组织对我的信任和厚爱,我决不辜负领导和人民对我的期望,决心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履行新的职责,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适应新时期工作需要 要加强学习,不断充实完善自己,适应新的工作需要。深入学习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要理论,用科学的理论指导工作实践。深入学习党的方针政策,特别是中央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全面领会精神实质,把国家统筹解决新时期人口问题的战略构想贯彻到实际工

1作中去。深入学习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推进人口计生工作民主法制建设进程。要勤于思考,善于钻研,融会贯通,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辩证唯物主义理论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要加强知识积累和观念更新,不断提高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学会在各种各样的复杂问题面前找到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良策。

二、依法行政,优质服务,开创计生工作新局面

认真贯彻落实县十二次党代会和县十五届人代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人口计生局上一届领导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新机制,抓好服务,坚持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不动摇,科学确立人口与社会协调发展的工作思路,稳定和完善人口政策和生育政策的执行方略,不断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依法行政、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确保党的政策真正惠及计划生育家庭,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育龄群众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方面的需求,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

三、廉洁从政,克己奉公,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强烈的群众观念和公仆意识,千方百计造福百姓。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踏踏实实做事,勤勤恳恳为民,真正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深入调查研究,研析工作

热点,认真解决好广大育龄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探索改进行政执法、技术服务、政策落实、社会保障等方面工作的新途径,为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利保障。

四、严格执法程序,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坚持正确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各项管理和服务纳入法制轨道。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七个不准”的规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过错追究制和考核评议制,规范执法程序,推行政务公开,简化办事程序,纠正不依法行政、不按程序办事的行为,坚决查处严重侵害群众权益的案件。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积极主动地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涉及政策、民生、执法、服务等方面的重要工作,办理和落实好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县人大的检查、视察和质询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如果本次会议通过我的任职,我将忠实履行职责,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倍加珍惜组织和领导对我的信任与重托,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再创佳绩,为我县人口计生事业的健康发展,为建设xxxxxxxxxxxx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如果这次不能通过任职,我将服从组织安排,一如既往的努力工作。

以上发言,不当之处,请予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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