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干部带班及安全值班制度

2024-07-28

公司干部带班及安全值班制度(10篇)

1.公司干部带班及安全值班制度 篇一

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

目的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企业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各级领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程度,强化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与管理,确保生产组织的各个环节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提高风险控制能力,保障职工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3 职责

3.1 公司领导带班职责

(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抽查公司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对本公司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部门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下达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5)做好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巡回检查工作。负责指挥当日重大异常生产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6)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性安全工作,并根据要求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当班期间所发生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处理情况。3.2 值班人员职责

(1)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规定,对安全工作负责;

(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安全监督工作,对“三违”现象有权进行制止并协助公司领导和安全部门进行处罚,性质严重的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上级汇报;

(3)认真检查人、物、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发现事故隐患必须及时上报处理;

(4)当日发生的事故,必须立即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领导汇报,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工作要求

(1)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每天必须保证至少一人24小时在公司值班;

(2)公司带班、值班表由办公室排班;

(3)公司领导干部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需提前向提前协调进行换班;

(4)带班、值班人员每天早上8:30前到门卫室签到;(5)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把当天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负责向下一班的带班、值班人员交接清楚;

(6)带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恪尽职守。带班、值班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到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检查并做好记录;

(7)加强夜间值班的检查、监督。对于大修、开停车时带班领导要在现场监控。5 考核与奖惩

(1)公司对《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的执行实施统一检查与考核。检查与考核结果直接与本人的业绩挂钩;

(2)对带班、值班人员迟到、早退的,每人次罚款50元;带班、值班期间外出,未履行请假或换班手续的,按照严重违纪处理;

(3)对值班记录填写不认真或交班不清楚的,每人次罚款50元;(4)对带班、值班领导不到现场检查,不履行职责的,每人次罚款100元;

(5)对弄虚作假、忽视安全生产的,经查明后按照严重违纪处罚;造成事故者应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并接受上级部门的追查和处罚;

(6)对突发异常情况不能做到及时汇报的,处以相关责任人100元罚款,对突发异常情况处置不积极,造成事故扩大或次生事故发生的,按公司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公司干部带班及安全值班制度 篇二

一、带班领导早晨7点30分必须在东校门为学生开门,八点锁门。

如因自己失职造成学生不能及时进校的将严重追究其带班领导的责任,并记录在案。

二、带班领导确保学生进校井然有序,无拥挤吵闹的现象;任何校

外人员一律不能从东门进来,如有急事让其从南门履行手续。

三、带班领导中午11:10分开东门,认真检查各班跑校生的出门条:

姓名、人数、日期、班主任签字;然后认真清点人数,是否班主任将学生亲自送到门口,如没有班主任跟着此班学生不能离校。如因带班领导疏忽造成住宿生擅自离校的,出现严重后果的,将严重追究其带班领导的责任,并报送教育局备案,依法对其进行查处。11:30将东门上锁。

四、带班领导中午13:30为学生开东门,13:50分锁门。

五、带班领导16:40为学生开东门17:00锁门,如因教师有事造成学

生没有按时离校的让其学生走南门。

六、带班领导及其一名男值班教师必须按时到岗,如有急事必须找

人替班,带班领导必须找其他领导替班,否则视为断岗。

七、带班领导及其值班教师负责学生上放学的秩序、及其安全。

八、望各位带班领导高度重视,不能有任何懈怠。

东营小学

2012.9

东营小学上放学带班领导及教师值班制度

九、带班领导早晨7点30分必须在东校门为学生开门,八点锁门。

如因自己失职造成学生不能及时进校的将严重追究其带班领导的责任,并记录在案。

十、带班领导确保学生进校井然有序,无拥挤吵闹的现象;任何校

外人员一律不能从东门进来,如有急事让其从南门履行手续。

十一、带班领导中午11:10分开东门,认真检查各班跑校生的出门

条:姓名、人数、日期、班主任签字;然后认真清点人数,是否班主任将学生亲自送到门口,如没有班主任跟着此班学生不能离校。如因带班领导疏忽造成住宿生擅自离校的,出现严重后果的,将严重追究其带班领导的责任,并报送教育局备案,依法对其进行查处。11:30将东门上锁。

十二、带班领导中午14:00为学生开东门,14:10分锁门。

十三、带班领导17:10为学生开东门17:20锁门,如因教师有事造

成学生没有按时离校的让其学生走南门。

十四、带班领导及其一名男值班教师必须按时到岗,如有急事必须

找人替班,带班领导必须找其他领导替班,否则视为断岗。

十五、带班领导及其值班教师负责学生上放学的秩序、及其安全。

十六、望各位带班领导高度重视,不能有任何懈怠。

东营小学

3.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篇三

为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抓好安全生产,保障公司生产工作的安全、高效、连续,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制度。

1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单位。2职责

2.1公司领导带班职责

2.1.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抽查公司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1.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车间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2.1.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1.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2.1.5做好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巡回检查工作,负责指挥当日重大异常生产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对发生的事故要积极组织伤员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2.1.6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性安全工作,并根据要求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当班期间所发生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处理情况。2.2车间领导值班职责

2.2.1布置当日生产时必须同时交代安全,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规定,对本部门、车间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2.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班组的安全工作,组织班组员工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并对其安全生产状况负责;

2.2.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对“三违”现象有权进行制止并协助公司领导和安全部门进行处罚,性质严重的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上级汇报;

2.2.4要认真检查人、物、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发现事故隐患必须按及时上报处理;

2.2.5当日发生的事故,必须组织对伤员的抢救,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要求

3.1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处级)每天必须保证一人24小时在厂值班,如与节、假日有特殊要求的,按上级文件执行;

3.2公司级领导配以机关部室领导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顺序由下一组人员带班,需进行换班、替班须提前报公司调度,公司级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由生产技术部统一安排;

3.3车间领导按照排班顺序每日轮流值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需进行换班的,车间要提前报公司调度;

3.4带班、值班领导每天早上8:30前到生产调度室签到; 3.5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把当天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负责向一下班的带班、值班领导交待清楚。交接班必须当面进行,严禁短信、电话交接班;

3.6超过交接班时间,如接班人不到,交班人不得离开岗位,否则按脱岗处理,应及时通知生产调度,并坚守岗位至有人接班;

3.7公司带班领导对当日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车间值班领导对当日安全生产直接负责;各级领导必须坚守岗位,恪尽职责;公司领导带班期间下现场巡检不得少于3次,带班和值班领导必须到关键装置和重点部分检查并填写记录;

3.8加强夜间值班的检查、监管,对于大修、开、停车时带班、值班领导要在现场监控。

4处罚

4.1对值班人员迟到、早退的,每人次罚款50元,带班、值班期间外出,未按照请销假制度履行请假和替班的,按照严重违纪处分;

4.2对值班记录填写不认真或交班不清楚的,每人次罚款50元; 4.3带班、值班领导不下车间检查、不履行职责,每次罚款100元;弄虚作假,忽视生产安全的,经查明后按照严重违纪处分;造成事故者,应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并接受上级部门的追查和处罚;

4.4对突发异常情况不能做到及时汇报的,相关责任人罚款100元,突发异常情况处置不积极,造成事故扩大或次生事故发生的,按公司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5附则

5.1安检部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及制度的修订。

4.公司干部带班及安全值班制度 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淮矿安[2010] 7号文件关于《淮北矿业集团公司领导干部下井跟班、带班及值班管理规定》精神,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下井跟班、带班、值班的质量和效果,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青东矿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一、领导干部下井跟班、带班管理规定

(一)下井数规定

1.矿党政主要负责人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10次,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总工程师及其以上矿领导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15次,矿总工程师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12次,其他矿领导、副总工程师6次/月。

2.井下一线正职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16次,副职(含主管技术员)每月下井数不少于18次,技术员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16次。井下辅助正职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15次,副职(含主管技术员)每月下井数不少于17次,技术员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16次。地面科室副科级以上干部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6次。安全生产职能科室正科级干部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15次,其他管技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16次。

(二)各级领导干部带班规定

1.矿各级领导都必须严格执行干部下井带班作业制度。2.坚持副总以上领导干部值班之前下井上夜班;交班当天上中班;交班次日上早班带班作业。带班作业时间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确保矿井三班必须有1名副总工程师以上矿领导干部下井带班作业,非生产管理岗位的矿领导下井带班作业时,必须有至少一名安全生产职能科室管理干部协助带班。

3.井下生产、辅助等基层单位必须保证每一班次都有科区管技人员跟班、带班,不得出现空班现象。基层科区管技人员值班之前必须下井(根据实际情况早、中、夜三班均可)了解现场安全生产情况,生产单位(采掘单位)正职每月下井带班作业不少于6次,副职每月下井带班作业不少于12次;辅助单位(机保、运输、通防等)正职每月下井带班作业不少于4次,副职每月下井带班作业不少于8次。安全生产职能科室管技人员每月下井带班作业不少于6次。

4.地面单位(包括矿井地面车间)各级领导干部一律实行现场带班作业,加强现场管理和班中巡查。对于重大检修、吊装作业、高空作业、防火等重点工作,必须有领导干部现场带班。

5.副总以上领导干部下井带班作业的重点: ⑴“一通三防”以及放炮安全管理;

⑵检查督促各项安全技术措施以及安全办公会、集团公司各项决议的落实;

⑶负责当班重大安全隐患的检查及落实整改,直至隐患和问题消除;

⑷揭煤、防突、巷道贯通、切眼刷大、交叉点施工、过断层、过老空、安装、放顶、收作、排放瓦斯、特殊车辆运输等重点工程或施工现场是带班的重点。

6.基层科区领导干部下井带班作业的规定(1)跟班、带班人员必须参加班前会,与工人同上同下。到达工作地点,要会同班队长排查工作场所安全隐患,进行安全确认,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将确认情况及当班作业人数等汇报矿信息中心调度,矿信息中心调度下达开工指令后方可开工。班中要进行不少于3次的安全巡视,班后组织做好班评估。

(2)贯彻执行矿安全办公会议决议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3)检查并督促规程、规定、标准、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4)监督检查本单位当班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处理情况,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向下一班交接清楚;

(5)负责当班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6)跟班、带班期间发现突水征兆、瓦斯动力显现、煤体高温等危及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且现场无法解决时,要立即作出撤人、停产等紧急处置。

7.做好交接班工作。带班人员升井后,要认真填写安全信息卡,对本班未能解决的问题,必须向接班带班人员、单位值班人员交代清楚,并向矿调度所汇报,直至问题整改结束。

(三)双休及节假日规定

双休及节假日期间,矿党、政正职必须有1人在矿。安全生产系统分管领导和副总工程师必须分别保证有1人在周六、周日下井,井下生产、辅助科区正职必须有1人在周六、周日或节假日下井,安监、信息中心调度、生产管理部(技术、地测)、机电等安全生产职能科室必须有1名副职以上人员在周六、周日下井、跟班、带班,确保现场安全管理不失控;地面部室至少留一名副职值班。月度双休日以及法定节假日干部留勤值班表要提前上报到矿信息中心调度备查。

(四)考核办法

1.矿副总以上领导干部下井、带班时间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矿安全生产职能科室下井时间原则上不得低于4小时,但现场存在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和问题时,必须要盯住不放、并现场交接班;生产、辅助单位跟班、带班必须与工人同上同下;否则不予下井考核。

2.实行下井跟班、带班汇报制度。各级领导干部下井一律采用井下电话汇报,矿副总以上领导向集团公司调度室汇报,其他人员向矿信息中心调度汇报。下井带班、跟班汇报不少于3次,主要汇报检查作业地点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等。

3.管技人员下井情况以矿安监处、信息中心调度统计为准,每月由政工部公布一次,未完成规定下井数的,每少一次罚款50元,并给予通报批评(因外出学习培训、疗休养、因病等特殊情况造成下井数不够的除外)。

4.生产、辅助科区未按规定下井带班的,空一个班次罚责任人200元,责任单位区(科)长、书记各100元。带班人员排查隐患不力,违反劳动纪律,造成工伤及其它非人身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加大追究责任力度。

5.双休日、节假日矿生产、辅助单位党政正职、安全生产职能科室副职及其以上管技、地面科室副职未按规定留勤或下井,影响工作的,对责任单位党政正职各罚款200元。

6.跟班、带班人员未进行班前安全确认、班中安全巡视、班后安全评估的,未经信息中心调度同意擅自开工或当班调度员违反规定让单位开工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并按“三违”论处,造成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7.安监部门跟班、带班人员要加强对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的督查,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引发事故或瞒报事故的,要从严追究责任。

二、总值班值班管理规定

1.青东煤矿总值班人员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全面负责当天矿井安全、生产、经营等活动,及时处理当天安全生产中的问题,按规定时间和权限主持召开生产调度会、事故追查会等会议,负责传达贯彻上级紧急安全生产通知,通报上一班生产安全情况,负责各单位提出问题的安排落实并对遗留问题作出处理意见。

2.值班期间发生重大事故,在矿长和总工程师未到信息中心之前,负责组织抢救。并有一人立即到事故现场组织处理和抢救工作。

3.坚持值班查岗制度,总值班人员要对基层值班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以保证基层单位值班质量。

4.主持开好事故追查会,对当日发生的影响2小时以上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追查并做出初步处理意见或最终处理决定,切实做到一事故一追查。

5.认真填写交接班本记录,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经营等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及圆班出现的主要问题,对未处理完的问题要与接班人员做好交接。

6.参加矿总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青东矿总值班人员值班制度》,副值班有事不能履职应提前向正值班请假,每次请假扣除100元值班费,若不履行请假手续则扣除当月全部值班费,连续两次或季度内累计3次及以上不请假,将上报矿主要领导取消其值班资格。

7.各级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24小时岗位值班制度,不得擅自脱岗。值班期间严格执行“禁酒令”。

三、基层单位值班管理规定

1.各基层单位值班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管技人员。非管技人员一律不准值班。

2.值班人员严格坚持24小时岗位值班制度。值班期间严禁喝酒(注:值班喝酒一律撤职)和擅自脱岗。因事需要离岗外出,必须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并指定其他管技人员代值。值班调度员对基层单位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随机调度,未安排专人值班罚单位主要负责人500元。

3.每小班(或圆班)散过班前会,值班人员要把小班(或圆班)工作安排报表送到安全生产信息中心,报表内容应包括出勤人数、关键岗位的人员设置情况、带班人员、班队长、作业计划安排、小班工作安排等,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小班报表,不弄虚作假,不迟报、漏报报表,否则对值班人员罚款50元。无任务报表罚值班人员100元。

4.基层单位值班人员负责全面处理本单位当日安全生产工作。认真传达贯彻矿总值班调度会安排布置的工作,对需要本单位落实配合的,实行24小时督办,在值班期内落实完成矿总值班布置的工作后要及时向信息中心调度汇报。经过努力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工作,要向当日矿总值班说明情况,视为工作落实但要与下一班值班人员交接清楚,继续落实直到完成。不落实、不布置、不安排、不交接或落实不力造成任务不能在规定的时间段完成,罚当日值班人员200元。

5.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值班职责,因工作需要离开值班室,要向本单位领导汇报并向值班调度员告知联系方式。值班期间严禁离开工广(围墙以里)。需要离开工广(围墙以外)要向本单位领导和当日总值班汇报,但遇本单位异常情况,保证在5分钟内赶到信息中心。不请示汇报私自外出,一律下岗。

因责任事故造成当日本单位或有关单位未完成作业计划,责任单位的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发生的责任事故)和主要负责人必须在当日调度会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以及采取的防范措施等。否则对有关人员罚款200元。

6.值班人员接到发生非人身事故或人身事故的汇报后,不论事故大小和人员伤情的轻重,必须立即向信息中心调度汇报并安排处理。违者罚款100元。

7.因安全生产需要,信息中心调度向基层单位下达的调度命令,由单位值班人员负责落实,处理好后及时向信息中心汇报。落实不力者罚款200元,不落实者从重处罚。

5.领导值班和带班巡查制度 篇五

1.目的

为切实做好G20峰会的安保工作,确保国际峰会的顺利召开,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高效地处置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和突发事件,根据定港航〔2016〕17号关于印发《定海辖区港口领域G20杭州国际峰会安保工作方案》通知,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3.职责

3.1 领导带班职责

3.1.1 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部门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稳定因素。

3.1.2 负责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工作。

3.1.3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下达整改命令,提出整改意见。

3.1.4 做好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巡回检查工作。负责指挥当日异常生产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3.2 值班人员职责

3.2.1 认真检查人、物、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发现事故隐患必须及时上报处理;

3.2.2 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安全监督工作,对“三违”现象有权进行制止,并向领导汇报。

3.2.3 门卫对入厂的车辆、人员身份证需一一进行登记,并问清来由。3.2.4 对危险源、重点部位、关键装置做好巡回检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需快速处理,如有困难,向领导汇报。值班、巡查工作要求 4.1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每天必须保证至少一人24小时在公司值班。4.2 公司带班、值班表由行政办公室排班。

4.3 公司领导干部轮流带班,如有请假,需提前协调进行换班。

4.4 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把当天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负责向下一班的代班、值班人员交接清楚。

4.5 带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恪尽职守。带班、值班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到关键装置和重点部门检查并做好记录。

4.6 加强夜间值班的检查、监督。对开停车时带班领导要在现场监控。3.现场带班工作内容与职责

4.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走动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装置、环节的检查巡视。

4.2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部门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协助相关部门制定防控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4.3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正并按规定予以处罚。严禁违章指挥。

4.4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4.5对领导干部走动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落实不到位的,按规定进行处罚。

4.6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领导干部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领导报告。

4.7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6.医院维稳带班值班制度 篇六

一、院行政总值班由院领导带班,职能科室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实行24小时轮班制,夜间值班每班补休一天,由院办公室向行政人事发放补休单作为考勤依据。

二、领导带班值班的主要任务和职责:作为医院某一特定时间的总代表人,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内全院行政、医务等的临时性重大事宜:

1、处理下班后的对内对外联系工作,接待来访人员,及时处理和传达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机密文件,承接未办事项;

2、负责全院性危重病人的会诊、转诊、转院及多科性的抢救组织工作;

3、负责检查各科(室)值班人员的在岗和执行规章制度情况及安全保卫措施,协调处理各科室人员不能处理解决的问题;

4、值班期间遇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协助处理。

7.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 篇七

企 业 负 责 人 施 工 现 场 带 班 检 查 制 度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日

企业负责人(委托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制度

1、目的

为强化企业生产过程中的企业负责人责任,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以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建质函[2013]941号)和《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的通知》(韶府办明电[2013]110号)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生产单位。

3、术语、定义

3.1企业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

3.2施工现场:指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作业活动的场所。3.3带班检查:指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队实施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及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的检查。

4、职责权限及工作内容

4.1公司工程部根据公司所承包的在施项目工程,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项目检查时间安排表,定期汇总企业负责人的带班检查记录并整理备案。

4.2、企业法定代表人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4.3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目的25%。(每周2天)

4.4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时,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并分别在企业和工程醒目存档备查。(检查表附后)

4.5工程项目出现险情或发现重大隐患时,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带班检查,督促工程项目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

5、考核

5.1公司工程部未编制带班检查制度,未定期安排检查项目,或未按时汇总备案检查记录,每项考核责任人100元。

5.2企业负责人未按带班检查制度到现场检查,每次考核企业负责人200元。

5.3企业负责人没有填写检查记录,每次考核企业负责人100元。5.4发生事故时而没有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的,按相关规定对企业负责人给予经济处罚。

6、本制度由公司工程部编制并负责解释。

7、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韶关碧桂园太阳城芙蓉湾

(一)项 目 部 领 导 施 工 现 场 带 班 制 度

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四日

碧桂园太阳城四期芙蓉湾项目经理部 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

一、目的

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以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建质函[2013]941号)和《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的通知》(韶府办明电[2013]110号)精神,公司根据上述要求下发文件要求,为认真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为切实抓好项目部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碧桂园太阳城四期芙蓉湾

(一)工程施工现场,防止过程中出现不安全行为和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三、项目部领导轮流安全值班职责

(一)轮流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二)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三)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四、现场带班工作内容

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

2、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人员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报生产技术部(安监)研究处理。

3、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严禁违章指挥。

4、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报生产技术部。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5、对公司领导干部走动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单位落实不到位的,按规定进行处罚。

6、严查“跑冒滴漏”现象,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7、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生产技术部报告。

五、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交接班制度。

带班领导应当向接班的领导详细告知当前施工现场安全存在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六、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值班交接班记录由当班领导填写,由专人(资料员詹丽娜)负责整理,并存档备查。

七、相关要求

1、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严格执行现场带班人员的规定,减少外出,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现场带班人员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公司请假,并通知生产技术部,由调度室安排人员替班,同时将替班人员通知生产技术部(安监)。

3、现场带班人员必须严格劳保穿戴,不准着便装进入生产现场。

4、现场带班人员要认真记录检查问题,并由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于每日下午下班前交生产技术部(安监)汇总通报。

5、现场带班人员在巡查中所发现的违章行为,一并给予单位和责任领导进行处罚,并对严违人员进行帮教。

6、各基层单位在执行原走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把主要精力用在安全生产上,切实深入一线真抓实干,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八、考核规定

1、现场带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

2、现场带班人员请假后,生产技术部(调度室)未及时安排人员造成空岗的,每次扣罚调度室负责人50元。

3、带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并给予严肃处理和处罚。

4、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未及时复查验收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造成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不低于100元的处罚。

5、由生产技术部(安监)负责对带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六、现场带班人员安排

项目经理:杨 贸

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关松景、黄海民、罗兵

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韶关碧桂园太阳城四期芙蓉湾

(一)项目部

8.公司干部带班及安全值班制度 篇八

为确保学校财产和学生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校长坚持每周必查,每天抽查学校带班值班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及时掌握学校安全情况,对相关情况进行总结及时校正工作中的偏差。

二、学校实行值班巡逻制度,凡值班人员,必须对全校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对安全保卫工作负责。

三、门卫值班人员必须加强夜间巡查,防止学生夜间外出。对重点部住更要高度重视,做好防盗、防火等工作。

四、宿舍值班人员要加强学生夜间管理工作,注意清点学生人数,检查门窗是否关好,防止学生外出,防止学生夜间用火、使用电器,防止学生进入他人房间或出现被盗情况。处理学生晚间生病等偶发事件。

五、班主任要坚持检查学生寝室,注意清点学生人数。遇有特殊情况要及时向值班人员报告,并及时联系学生家长。

六、行政值周要认真对班主任到岗检查情况进行记载,对学生寝室纪律情况及时进行公布,并作为评选周文明班级的重要依据,在师生中进行总结。

七、宿舍值班人员要填写好值班记载表,特殊情况要报告值班翎领导。要加强对违纪学生进行教育。

八、值班人员要经常检查宿舍路灯及应急设施,遇有损坏及时报告学校进行更换。

九、学校对工作负责未出现安全事故的相关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相关人员实行责任追究,造成重大责任的依法追究责任。

于都七中

9.新城客运分公司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篇九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公司发生紧急情况时掌握第一手资料,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在重大节假日及特殊时期,必须坚持安全生产值班。

二、值班人员由公司领导以及各部门的负责人和其他管理人员轮 流值班。

三、值班表的安排由综合办按照公司要求拟定值班内容、要求、时间、人员列表安排,送经理审签同意,以公司文件正式通知下发执行,由安技办负责督促实施。

四、值班人员应恪尽职守,自觉遵守值班纪律,必须24小时开机,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及时联系办理值班期间的工作,不得迟到早退,不得在值班时间内做工作无关的事,严禁值班期间饮酒。

五、值班人员应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协调、处理安全生产中 存在的问题。

六、按照粤运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收集、上报值班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七、按规定填写安全生产值班记录以及电话记录并妥善保存备查。

八、本着谁值班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交接班的相关工作,做到前清后接,未尽事宜要明确交办,认真履行执班职责。

10.2018中层带班值班制度 篇十

2018年

领导带班制度

第一条 目的为了抓好安全生产提高领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有效程度,提高风险控制能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二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第三条 定义

领导带班人员:是指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领导带班:是指企业值班领导对本班内所有作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第四条

职责

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规定的制定和公司领导带班值班表的编排,负责本规定的具体开展情况的监督落实;负责对本规定人员的考核。

(一)监督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二)检查纠正作业现场“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缺陷及作业环境不良状况;

(三)督促检查现场出现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四)针对本班次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合理的安排布置;

(五)组织处置本班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和生产安全事故。第五条

具体规定

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编制完成现场带班值班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并有安监科备案。

带班表必须明确规定公司每个时段的带班领导,不得出现人员遗漏和空缺。

公司安监科建立并保管带班记录,由带班人员填写在带班过程中发现XX有限公司

2018年

并处置的有关事项。

领导带班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中途离岗。每日值班领导必须与下个工作日值班领导进行工作交接,并作好记录签字确认。

严禁领导带班空岗。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当班的,必须向总经理请假,并由安全领导小组安排其他领导值班,同时变动现场值班表。第六条

考核

带班领导考核由公司安委会进行考核。

现场带班领导出现以下事项的,给予责任人300元的处罚,并进行通报。

(一)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的;

(二)无故不带班,或因故无法带班但未请假导致空班的。

(三)未进行领导带班工作交接的;

(四)不填写相应记录的;

(五)不认真履行带班工作职责的;

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而导致事故发生的;或因指挥现场应急措施不当导致事故扩大的按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发生事故而没有现场领导带班的,按照国家规定的法律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第七条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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