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方案

2024-08-16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方案(精选10篇)

1.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方案 篇一

建设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房屋拆迁和市政工程项目的科学决策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拆迁和施工过程中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促进城市拆迁和市政工程项目依法、有序、和谐、稳定进行,依照瓜政发关于印发《2012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精神(瓜政发[2012]22号),结合瓜州房屋拆迁和市政工程项目工作实际,制定住建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郭小荣(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赵生云(建设局总支书记兼房管局局长)

成员:张东升(建设局副局长兼人防办主任)

张明晶(建设局副局长)

薛永军(城乡规划局局长)

杨德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张耀社(市政园林绿化管理局局长)

朱立军(房屋征收补偿管理局局长)张宇宙(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站站长)

常玉英(建设局财务审计股股长)

张伟基(建设局综合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伟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安排、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1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在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县城房屋拆迁和市政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综合协调,全程跟踪拆迁和市政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组织实施过程,指导和督促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二、风险评估的范围

全县国有土地上涉及城市房屋拆迁和市政工程的项目必须全部实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未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或群众意见较大的项目,一律不予核发房屋拆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风险评估的内容

拆迁和市政工程项目的实施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尤其是申请行政许可的法定要件是否齐全,是否真实有效;计划和方案是否制定,拆迁补偿标准是否符合房地产市场行情,补偿资金、安置房源是否落实,对困难家庭的综合保障条件是否具备,拆迁法规政策的宣传公示是否到位;拆迁项目的实施是否会引起拆迁片区内或周边居民的严重不满,拆迁补偿是否与同类地区的项目存在明显的不公平;拆迁和市政工程项目的实施可能引发的其他不稳定因素;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对策和处置预案。

四、工作制度

1.明确责任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凡由拆迁和市政建设许可申请人自行组织实施的项目,由许可申请人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稳定风险评估;

凡由县上组织推进的项目,由县政府负责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2.依法实施评估。采取座谈会、听证会、问卷调查、入户走访等形式,听取各有关部门、单位和拆迁当事人的意见及建议;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信访相关部门的专家对实施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听证或论证,评审项目实施的合法性、可行性等社会风险因素。

3.严格执行报备工作。根据项目的评估结果,制定相应解决矛盾的方案、途经和突发事件的防范、应急和处置预案,最后作出总体评估结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专项评估报告,在规定时限内向县维稳办报告备案、审定。

评估报告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群众反映、以及专家的意见,项目实施的风险预测及相关防范化解预案,评估结论。

4.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城市拆迁和市政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项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特殊情况下随时召开),汇集城市拆迁和工程实施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社会矛盾,分析原因,及时调整完善维稳工作措施。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五日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方案 篇二

关键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是指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以及与社会公共秩序相关的重大活动等重大事项在制定出台、组织实施或审批审核前, 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 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 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为有效规避、预防、控制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 为更好的确保重大事项顺利实施。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就是指在实施房屋征收过程中, 必须对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 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 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防止出现大规模群访事件。对少数群众因个别原因形成的小规模上访, 要认真对待, 按照处置预案妥善解决。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以下简称《征收条例》) 的出台, 修正了旧拆迁条例在实施过程中与《物权法》不相适应的情况, 其中第十二条明确规定,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 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这就意味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在房屋征收工作中的重要性。所有矛盾和冲突, 均源于利益的对立与冲突。在城市房屋征收工作中, 征收主体与被征收人之间是矛盾的两个方面, 补偿的合理与否成为矛盾的焦点。一旦矛盾激化, 就会出现大规模群体上访事件, 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引发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补偿不合理。被征收人认为自己没有得到合理的补偿而拒绝搬迁。这也是房屋拆迁补偿中产生矛盾的主要原因;二是征收户居民思想观念陈旧。他们一方面想改善居住条件及环境, 一方面又怕旧房一旦拆迁;三是违章建筑问题, 目前为了加快城市的建设步伐, 改善城市总体面貌, 大部分的搬迁都是针对危旧小区及棚户区进行的改造;四是被征收人对补偿的期望值过高, 被征收人最终实际收益较大, 但与其不断增长的要求和欲望相比, 补偿往往难以满足;五是在征收工作中, 征收人员工作不细致、程序不到位、补偿款不能按时发放等引发的因素。

知道原因后就需要寻求解决的办法, 房屋拆迁是一项破旧立新的工作, 对于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 推动城市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为提高房屋征收工作效率, 防止征收过程中各类矛盾的激化, 及时化解征收矛盾, 实现和谐征收, 我们就要对这些潜在的隐患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并对项目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等进行评估, 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测, 并提出项目应采取的稳控化解措施。

一、首先对项目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进行评估

(一) 合法性评估

征收项目是否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 规划与用地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并真实有效, 各环节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合理性评估

征收项目是否兼顾被征收人的利益, 征收项目涉及的群众支持率高低;征收补偿标准是否符合现行政策, 是否会引发其他征收项目群众的攀比;是否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开展。

(三) 安全性评估

征收项目实施过程引发群体性、越级集体上访、个人极端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所在, 影响社会稳定隐患的偶然性、突然性、可能性以及必然性, 征收项目的风险防范对策和防控预案措施等。

二、对可能出现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预测, 提出项目应采取的稳控化解措施

(一) 以人为本、因事施策

1. 重点解决好困难户的安置。

充分利用好市政府关于解决居住困难群众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政策, 充分体现执政为民的理念, 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 让困难群众真正享受到党和国家政策的温暖。

2. 突出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

针对多种形式的房屋性质, 根据被征收人的态度、意愿、可以按照同一档次的采用抽签摇号形式, 或先签协议先选房的形式分房, 办求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同时, 最大限度的提高被征收人的优惠政策及奖励措施, 积极为征收户提供方便。

3. 预防借机爆发抗征收的当事者。

对借机妄图发财, 漫天要价的被征收户, 要多方施策, 开展思想教育, 进行法制学习。公安机关要做好预案, 对煽动对抗征收工作的, 要依法予以处置。

(二) 广泛宣传、取得支持

征收项目部要深入征收户, 广泛宣传, 争取被征收户的理解和支持。让群众意识到只有城市发展了, 才会给广大的被征收人带来巨大的实惠。

(三) 确保“阳光征收、和谐搬迁”原则的落实

加强执行政策的监督工作, 主动邀请相关部门和群众代表进行监督, 这样就可以杜绝少数工作人员在征收中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四) 畅通信息渠道、强化预案

征收项目工作组负责全程稳定信息掌握, 做到保障工作期间信息畅通;与上级加强联系, 针对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苗头, 制定处理预案。通过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实施方案及征收工作维稳预案的审核, 对该项目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和安全性的认真分析, 得出该项目是否可以依法实施。

稳定是和谐的前提和基础。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就必须保持社会的平安、稳定、有序。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很多方面的合作, 而房屋征收工作的稳定至关重要, 做好房屋征收工作中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是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房屋征收产生的纠纷, 把问题化解在基层, 对保持安定有序、维护社会稳定, 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方案 篇三

摘要:浙江社会组织发展走在全国前列,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也已经有了较好的基础,但无论是社会组织自身发展还是社会组织评估工作都存在一些问题,已经到了需要进行改革的关键时刻。我们必须转换观念,调整思路,将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定位到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新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来,重新调整评估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合理设置评估指标,健全评估的法制化、规范化,加强评估专业化队伍建设,提升社会组织评估结果运用的效能,让社会治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关键词:社会组织 评估体系 现状 策略

全国性的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于2007年开始,随后国家层面制定了《关于推进民间组织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全国性民间组织评估实施办法》,并于2010年出台《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目前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参评率达41.5%①。浙江省于2008年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近年来不断完善评估指标,规范评估程序,大力推进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目前全省共7788家社会组织参加评估,评估数量位居全国第一,评估机制的建立、评估指标的完善、评估成果的应用等均走在全国前列。

1 浙江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业已取得的主要经验

1.1 加强分类指导,严格分层管理。浙江省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不断调整适应浙江省社会组织发展现状的评估细则,不仅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采取不同的评估体系,还将社会团体分为专业性社会团体、行业性社会团体、联合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社会团体五类,并相应制定了不同的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标准和结果更有针对性和说服力。同时对社会组织进行“谁登记谁评估”的分级管理办法,下一级要将5A级单位上报上一级主管部门,有利于直接管理部门与所辖社会组织之间的沟通交流。

1.2 评估内容丰富,指标体系初成。评估内容较为全面,一般涉及基本条件、组织建设、工作绩效或自律与诚信建设、社会评价等方面,涉及规范化运作、组织机构、财务管理等日常建设等情况。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则更为重视起信息披露、资金运作等状况的监管。社会团体和基金会着重规范化建设,民办非企业单位着重诚信评估。对联合性、专业性社会团体注重规范化建设和提供社会服务、活动开展,对行业性社会团体注重维护行业利益诉求和行业自律、行业影响力、服务政府等,对公益性社会团体则重视其公益活动规模和效益、项目开发与运作、与政府关系等,对基金会的考核也更多注重公益活动的开展和效果。

1.3 评估主体多元,评估手段多样。浙江省严格限定了参加评估工作的社会组织资格,在民政部门登记满两年以上的社会组织才能够参加,并每年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评估等级较高的社会组织还拥有优先获得政府购买服务的权限。评估采取社会组织自评、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和评估委员会评估相结合的方法。由单位负责人和全体工作人员对照评估指标进行评估,并提供证明材料和依据,业务主管单位根据社会组织的自评报告,结合平时管理情况进行审核,评估委员会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结合实地查看、听取各方意见经综合后得出评估结论。随着社会的发展,第三方评估的呼声越来越高,浙江一些地市也逐步开始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的专业人员参与评估。

1.4 评估过程透明,评估机制规范。浙江省的社会组织组织评估过程是较为公开透明的,形成了较为规范的评估机制。每年在评估工作开始前,各级民政部门都提前将评估的内容、标准、流程、考核方法对外公布,考核的结果也向全社会公示、公布。评估工作到目前已经实施了7个年头,浙江在职能部门工作开展、分级评估备案上报、政社沟通、第三方协作等方面都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机制,对评估有一整套严格的流程和标准,整体工作基本按照民政厅要求规范、有序开展,如杭州市社会组织参评率超过7成,评估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

2 当前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 评估氛围还不浓厚。目前全国参评社会组织只有41.5%,不到社会组织总量的半数。浙江参与评估的社会组织总量位于全国第一,但参评率仅占全省社会组织的24.43%②。2013年全省性社会组织获得2A级以上的社会组织仅45家,其中7家为基金会,其余均为社会团体,绝大多数是行业协会和商会③。现有的评估主要是被动评估,内容主要涉及到组织是否合理使用资金、是否违规操作等,对社会组织内部治理能力、发展前景等缺乏重视,导致许多社会组织认为评估就是检查工作,因而难以通过评估来促进组织发展。

2.2 评估主体有待培育。当前评估主体主要有三类:社会组织内部评估部门、行政主管或授权单位、第三方评估组织。评估委员会成员主要由政府部门、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社会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工作人员构成,但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占比较高,评估工作实质上是民政系统的内部业务。杭州已在部分社会组织中初步尝试第三方评估,但尚未纳入法律约束和保障的范畴,第三方机构在评估中的法律地位尚未确定,可能产生的法律纠纷及其解决机制也未明确说明。

2.3 评估能力有待提升。当前的评估以公布评估等级为重点,共五个等级,缺乏诊断式评价和对策研究。评估中的独立运作能力和水平还不适应实际情况,评估组织的建立和发展还很不健全,人员能力和水平不适合参加评估工作。与此同时,社会组织管理部门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也体现出与繁重的评估、年检工作的严重不符,管理人员疲于应付。总体来说评估体系建设还处在初期阶段,评估专业人员还很缺乏,需要借鉴、学习国外先进的评估理论、评估指标和评估工具进行本土化工作。

2.4 评估结果有待运用。评估机制没有有效发挥激励、监督、促进竞争的作用,评估结果与社会组织的反馈沟通机制尚未建立,评估结果对于社会组织的“后续”影响不明显。一般社会组织的评估结果仅在民政部门网站或相关报纸予以公示、公布,至于各社会组织的评估结果具体如何、存在哪些问题、需要如何改进等有针对性的评估报告尚未形成,也未形成具体的互动反馈、指导、跟进机制。政府在转移职能、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等方面还没有明确而具体的措施出台,全社會的征信评价体系也仅处在建设初期,浙江出台的对评估结构优秀的奖励政策以及将评估结果纳入政府信息平台还只是让社会组织看到了一些“希望”。

2.5 评估指标有待调整。目前的这套评估指标体系适用于发展初期,对于提升组织质量的目的还体现出一些滞后性,对社会组织的发展规划、可持续发展能力等项目的评估几乎没有涉及。评估体系中针对社会组织发展初期的许多规定性条件,如组织登记注册运营等内容在组织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已经不再成为必要指标。同时,对组织某些方面要素缺乏关注或者关注程度不够,例如,对社会团体的专业性等具体指标方面,缺乏对工作人员专业素质、专业水平、专业能力和专业伦理等方面的重视;又如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评估重点指标是诚信经营,但基础条件和组织制度的分数已经接近诚信经营的指标,前两者分数占据过高;而对基金会的评估指标中,资金增值能力、经费流动渠道监管等处于真空。

3 完善社会组织评估机制和指标体系的思路

当前社会组织发展已经到了需要迈上一个新台阶的关键时刻,现有的评估机制和评估指标体系已经滞后于社会组织的发展需要,必须转换观念、调整思路,将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定位到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新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来,采取一系列措施促进社会组织的新一轮发展。

3.1 建立第三方机构评估机制。从社会组织管理研究和实践的角度看,科学的社会组织评估体制的建立,严格有序的 “第三方评估”尤为重要,其信度、社会认可度相对较高。国际经验一般是在国家层面上建立起专门负责社工机构评估的机构,这个机构一般是全国性的行业组织。如香港社会福利署负责对所有政府购买服务的社工机构的评估工作,并通过 16 项《服务质素标准》来测评机构运作情况。需有意识地转变政府职能,承认第三方评估组织的专业性、科学性和公众较高的信任度,将政府的评估职能部分转让给第三方机构,实行“购买服务”政策。其次,要提高第三方评估的科学性和技术性,应当实现信息资源获取的便捷化,政府应建立起覆盖全社会的信息网络系统,最大限度避免信息封闭、缺失现象,保证独立第三方能获得真实、详尽的信息,避免评估结论失真。

3.2 设置合理的评估指标。一是社会组织工作目标与规划评估。社会组织发展的程度与其使命感、理念与价值观、发展目标、规划有着重要的关系,建立科学的社会组织评价指标体系,应当将这一部分内容列入。二是社会组织的人力资源评估。社会组织发展过程中,其人才结构、专业化程度、文化程度直接关系到社会组织的内部治理和发展,不论是政府主管部门还是社会组织人员都应加强这方面的宣传与重视。三是社会组织能力建设评估。社会组织的专业服务能力、资金筹措能力、社工业务能力、机构素质评估、志愿者状况、专业能力与职业伦理、服务专业性、承接项目情况、项目运作管理专业性、创新能力等均是社会组织的重要能力。四是社会组织的运行机制评估。应该注重过程评估、结果评估和社会评价三方面的结合,加大服务对象评价和社会组织运行过程、结果的评估。

3.3 健全评估法制化、规范化建设。 社会组织自身的社会性、专业性和多元性等特点使得评估体系建设更为复杂、评估过程易产生多种矛盾,因此评估首先应加强法制建设,在法律和制度层面进行引导、扶持、规范。国家层面要在社会组织管理条例中加入评估内容,作为评估体系建设的总依据,同时要积极推进社会组织评估法规的建设,明确评估的实施主体、范围、程序、标准等,为推进社会组织评估的良性发展提供保障。其次要注重评估过程的规范化,设计评估各环节的规范文书,使各类社会组织评估行为得到统一,并将评估信息采集、分析、核实、归档、反馈等内容制度化、程序化。尤其要注意结果反馈的规范化建设,明确应将评估结果的书面审查、现场评估内容、专家建议等及时反馈给社会组织,给予社会组织申辩、质询的机会,确保各种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增强评估透明度和公正性。

3.4 加强评估机构队伍专业化建设。社会组织评估是一项专业性、操作性要求很高的工作,需要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一支高素质的专业队伍,使评估活动有专业化和职业化的人员支撑。一要积极鼓励、培育专业评估机构的发展,积极向他们“购买服务”,为他们创立良好的政策条件;二要将一些在法律、财税、管理、社会学等方面的权威专家学者纳入专业评估人才队伍,建立评估专家库,作为评估工作的导向性人才;三要建立健全评估人员的常态化培训制度,特别是强化各项评估应用指标的分析设计能力、约谈技巧、评估标准等系统培训,不断提高评估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评估能力;四要定期交流,大胆借鉴国内外先进的评估经验,实行“因地制宜”和“拿来主义”的结合,避免盲目“摸着石头过河”。

3.5 提升评估结果运用效能。评估结果能否合理运用,直接影响到评估效果的好坏。目前,浙江社会组织评估能效不高的重要原因就是缺乏激励机制。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从三方面着手:一要落实经费,争取财政支持,创立财政保障机制,把社会组织评估经费纳入常规财政预算,与评估工作量挂钩;二要建立健全评估激励机制,积极争取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在政府转移委托职能、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资金扶持、财税优惠等方面向社会组织适当倾斜;三要加强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引导公众观念,广泛宣传社会组织评估的意义及评估范围、基本程序、操作方法等,重点向社会推介一批获得3A级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为社会组织更广泛地获取资源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注释:

①浙江在全国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培训及座谈会上作典型经验介绍[N],浙江民间组织信息网,2013.7.2。

②数据来源于浙江省民间组织信息网公布的2013年数据。

③数据来源于浙江省民间组织信息网公布的2013年浙江省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公示。

参考文献:

[1]田舒.我国社会组织评估机制:一种有效的监管途径[J].理论界,2015(02).

[2]贾文德.浅议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四个作用[J].社团管理研究,2011(03).

[3]王梅.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估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14.

基金项目:本文系浙江省社科联研究课题“浙江省民间社会组织发展机制及培育提升对策研究”(编号2013N054)的研究成果。

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篇四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稳定优先的原则,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机制,通过机制创新,准确预测、提示、规避和化解稳定风险,主动将存在或潜在的不稳定隐患降低到社会可承受的范围,有效防止和克服抓改革发展和抓社会稳定脱钩的倾向,防止和克服因决策、政策、项目、改革的偏差而引发的不稳定隐患,实现由被动保稳定向主动创稳定的转变,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确保全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建设平安滔河、和谐滔河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评估。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全面、科学、规范的评估标准,坚持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统筹考虑发展需要与承受能力的关系,正确履行法定职责。

(二)科学评估。尊重客观规律,运用科学的方式方法实施评估,做到现实性和前瞻性相结合,使决策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切实增强评估的科学性、可行性、权威性。

(三)民主评估。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决策的渠道。对争议较大、专业性较强、影响面较广的评估事项,要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听证、论证,做到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使决策能够体现和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公开评估。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外,重大决策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并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确保群众的知情权,进行舆论评估和监督。

三、评估范围和重点领域

(一)主要范围

1、关系到较大范围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管理、社会保障等重大决策;

2、涉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有关民生问题的政策制定或修改;

3、关系到产权转让、资产处置、职工安置等重大利益格局调整的企事业单位改革或改制;

4、有可能在较大范围或较长时间内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的市政规划和项目建设;

5、涉及到诸多利益群体或较大群体利益的行业政策调整;

6、涉及到生产安全、市场安全、食品安全、药品安全、重大疫情、交通安全等重大措施的制定、调整;

7、其他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

(二)重点领域

1、国有、集体企业重组改制、关闭破产中的产权转让、资产处置、人员分流安置和社会保障等;

2、农村土地、林地经营权转让,项目建设和乡村规划建设中的农民土地征收、补偿和人员安置,基础设施建设筹资酬劳,进城务工人员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合作医疗、计划生育、农业生产用水等涉及农民的政策性收费等;

3、行政区划调整、旧城改造、保障性住房规划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居民安置;增加居民、企业负担的城市公用事业价格和收费标准的调整等;

4、资源开发和交通、水利、公共服务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程选址、实物调查、土地征用、拆迁补偿、移民安置等;

5、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生活保障、促进就业等政策的重大调整;教育收费标准的调整;重大疫情的预警、防控等;

6、机关、事业单位改革程序及改革中的人员分流安置、资产处置、社保关系、职工待遇调整等;

7、环境保护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可能造成环境现状改变或较大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建设等。

四、评估内容

(一)评估合法性。主要分析评估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与现行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否有充分的政策、法律依据;重大事项所涉及政策调整的对象和范围是否界定准确,调整的依据是否合法;是否坚持严格的审查审批和报批程序。

(二)评估合理性。主要分析评估重大事项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是否坚持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否超越当地财力和绝大多数群众的承受能力,是否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有机地统一起来;是否得到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是否兼顾了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反映如何。

(三)评估可行性。主要分析评估重大事项是否经过必备的论证、听证和公示等公众参与程序;是否经过严谨科学的可行性研究论证;是否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能够为本级财力所承受;相关政策是否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严密性;出台的时机是否成熟;是否充分考虑到时间、空间、人力、物力、财力等制约因素;方案是否具体、详实,配套措施是否完善;所涉资金的投入是否能够到位;重大事项出台后是否会造成相关行业、相邻地区群众的攀比。

(四)评估安全性。是否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对生态环境有何重大影响;当地群众对该项目建设有无强烈的反映和要求;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生态环境破坏的项目,是否有科学的治理和环保配套措施,是否具有相关权威部门的环保鉴定或审批手续;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会影响生产、市场、金融、食品、交通等领域安全,是否会引发较大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事件,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哪些较大的社会治安问题;是否会给周边的社会治安带来重大的冲击;重大事项实施前,治安突出问题和混乱地区是否得到有效整治。

(五)评估可控性。主要分析评估重大事项是否存在可能引发不稳定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隐患;对可能出现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问题,是否制定相应的预防预警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是否有化解矛盾的对策措施,是否在可控范围之内。

5.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篇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加自觉、主动地落实稳定是硬任务、第一责任的要求,全力打造和谐稳定的新天河,根据区委、街道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在三合社区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定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建立健全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措施等制定实施的前置程序和必备条件,是实现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有机统一,为全街大建设、大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在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应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按照规范程序,准确研判社会风险及可控度,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不稳定隐患和问题的发生。

2、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归口评估的要求,街直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重大事项社会风险评估工作。

3、源头治理、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主动推进,防范关口前移,努力做到维护社会稳定与促进改革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实施、同监督、同考核。

4、客观公正,民主决策。在对重大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过程中要充分运用论证、听证、公示、民意调查等公众参与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二、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领域

凡在我社区经济社会发展中,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涉及相当数量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涉及较多群众切身利益被国家、省、市、区、街道拟定为重点工程的重大项目以及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和问题,事前都应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1、重大决策: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居民安置;养老、医疗、失业工商、生育保险和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的重大调整;促进就业重大政策的调整;城市公用事业和教育收费标准的调整;农村土地、林地经营权转让,村规划建设问题,重大疫情的预警、防控等。

2、重大改革:企业改制重组、破产关闭中涉及的人员分流、安置及资产处置、社会保障等;机关和事业单位改革程序及改革中的人员分流安置、资产处置、职工待遇调整等。

3、重点项目:水电、矿产、旅游等资源开发和交通、水利、公共服务设施、工业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程选址、实物调查、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和可能造成环境现状改变或较大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建设等。

4、其他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各种大型活动、群众聚会、重要节假日、重大交通事故、其他涉及较大范围或相当数量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等;社区认为需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

三、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

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牵涉面广、涉及人员多,易引发不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重大改革、重点项目及其他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等,社区要围绕其中可能存在的稳定风险,开展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评估工作,分析不稳定隐患和问题的风险程度和可控程度。

1、合法性评估:(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2)是否符合上级制定的政策;(3)政策调整、利益调整的法律、政策依据是否充分;(4)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等。

2、合理性评估:(1)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2)是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3)是否反映绝大多数群众的意愿;(4)是否兼顾各方面利益群体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5)是否符合各方面利益群体的不同诉求。

3、可行性评估:(1)是否开展了前期宣传解释工作,征求了群众的意见,并为绝大多数群众接受和支持;(2)是否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是否考虑到时间、空间、人力、物力、财力等制约因素;(3)出台的时机是否成熟,是否经过严格的审查审批和报批程序;(4)是否具有相关政策的连续性和严密性;(5)实施方案是否周密、完善、具体、可操作;(6)重大事项出台后是否会给其他地方、其他行业、其他群众带来负面影响。

4、可控性评估:(1)是否存在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2)是否有相应的预测预警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是否有化解矛盾的对应措施;(3)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哪些较大的社会治安问题,是否会给周边的社会治安带来重大的冲击;(4)重大事项实施前,治安突出问题和混乱地区是否得到有效整治。

5、其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因素的评估。

四、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责任主体单位

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评估”的原则,凡应进行评估的事项,有关决策的提出部门、政策的起草部门、项目的报建部门、改革的牵头部门是负责组织实施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单位,涉及到多部门职能交叉而难以评估直接责任单位的最大事项,由街道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指定评估责任单位。

五、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相关程序

1、确定评估事项,制定评估方案。责任主体单位要依据工作需要确定评估事项,合理制定评估方案,广泛征求基层和相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准确把握评估重点,做好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适时进行评估。每年元月,街直部门将本需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大事项报街道维稳办。

2、成立评估组织,准确分析评估。对确定需要评估的项目,社区相关部门应成立强有力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组,并按评估内容要求,牵头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开展评估工作,工作组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具体分为。(1)土地征用评估专业组:由街道规划办牵头,相关部门参与。(2)拆迁评估专业组:由拆迁指挥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3)工资调整评估专业组:由社会事务办牵头,相关部门参与。(4)重大项目建设评估专业组:由经济发展办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必要时,可根据各重大事项的具体情况,邀请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专家、法律工作者、社会知名人士参与。工作组要围绕评估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及其它相关问题,采取座谈会、问卷调查、重点走访、民意测验等形式,深入实地、深入群众,了解掌握实际情况,征求直接利益群体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全面分析研究,特别是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要逐项进行分析研判。对重大复杂疑难事项,视情征求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3、综合评估成果,形成评估报告。评估工作组结合各方面收集掌握的材料、情况,通过认真分析研究,做出总体的评估结论,形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对重大事项实施后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发生的概率,矛盾冲突带来的负面影响等作出准确的表述,并明确提出应对策略和处置预案。

4、审查评估报告,决策机关作出评估决定。社区对做出决定的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对评估事项作出“实施”、“完善后实施”、“部分实施”、“暂缓实施”、“不实施”的决定。决策机构做出决定后应及时将决定情况和相关要求反馈责任主体单位,并对预防和化解矛盾风险、做好稳定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5、制定维稳预案,落实维稳措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重大事项出台后,责任单位要针对预测评估出来的涉稳较大隐患,研究制定预防和处置工作预案,落实化解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措施,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

六、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组 长:汪广飞 副组长:罗庆忠

成 员:吕海霞、张先贵、刁吉勇、任桂荣、孙其文、唐正林、裴正直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街风险评估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工作,对社会稳定风险较大,有可能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众性事件的重大事项组织召开评估事项风险审核会议,对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相关责任人将追究其责任。

2、加强协作配合。社区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加强协作、共同做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切实把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降至最低。

6.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方案 篇六

评估方案

一、重大事项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

(一)重大事项的合法性

主要评估: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政策。

(二)重大事项的合理性

主要评估:是否符合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否适应大多数群众的利益要求,是否符合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为本财政所承受,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是否正确反映绝大多数群众的意见,兼顾各方面群众不同需求,兼顾相关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

(三)重大事项实施出台的前提条件

主要评估:是否经过严格的审批备案等法定程序,是否进行严谨周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编制的方案是否具体详实,配套措施是否完善,重大事项实施的时机是否合适,相应的主客观条件是否基本具备,政策是否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严密性,并与周边地区相关政策基本协调一致,不会造成相关地区、行业和群众的相互攀比。

(四)重大事项涉及的环保问题

主要评估:是否坚持了科学发展观,对生态环境有何重大影响;相关群众对该事项的实施有何反映和要求;是否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生态环境破坏的事项,能否按照规定采取相应的治污、环保措施;对环保有较大影响事项的确定和实施前,是否具备相关权威部门的环保鉴定或审批手续等。

(五)社会治安方面

主要评估:是否会引发较大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事件,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哪些较大的治安和涉稳问题;是否会给周边治安大局带来较大冲击;重大事项确定和实施前,相关治安突出问题和治安混乱地区是否得到有效整治;对可能出现的治安和涉稳问题,是否有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

(六)除上述五个方面外,可能出现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也要进行风险评估。

二、重大事项稳定风险评估的实施步骤

(一)确定评估对象,全面掌握情况。决定作出部门、政策制定部门、项目建设主管部门、改革实施部门,对拟定的每个重大事项,都要采取查阅、收集相关文件、资料,通过问卷调查、民意测验、会议座谈等方式,了解掌握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为预测评估提供准确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二)缜密分析预测,准确评估风险。按照风险评估的重点内容,对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和实施之后,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逐项进行分析预测,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估。特别要对因实施评估

事项可能引发的矛盾冲突和所涉人员数量、范围及激烈程度作出评估预测。对争议较大,专业性较强的评估事项,应当组织相关群众和专家进行听证和论证。

(三)制定化解预案,研究维稳措施。针对预测评估出来的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研究制定社会风险化解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四)编制评估报告,一并提交研究。在对评估事项进行充分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形成科学、客观、全面的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报告,在提交研究或审批时,要把此报告与社会风险化解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一并提交。同时,要报县维稳办备案。

(五)审查评估报告,慎重研究审批。重大项目的决定或审批机关,除对项目本身进行审查外,还要对评估结论,社会风险化解方案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认真审查,按照法定程序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评估事项坐车是否同意或批准的决定。必要时,可邀请维稳部门列席会议。

三、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和层级管理的原则,各单位、各科室要高度重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把评估工作作为不稳定因素源头防范的重要抓手和维护稳定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决策中,要充分

尊重和运用预测评估成果,防止和减少社会稳定风险。对没有进行社会风险预测评估的重大项目,一律不得研究、审批。

(二)认真考评,责任倒查。部维稳办要加大对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化解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每年底各单位、各科室对执行本制度的情况和效果进行认真自查,并形成书面材料报送部维稳办。对不执行或执行不力,酿成重大不稳定问题和事件的,要进行责任倒查,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三)加强监督,动态管理。部维稳办负责牵头抓好我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工作的督促和协调,并督促落实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具体措施。同时,在评估事项的责任部门,设立涉稳信息直报点和维稳信息直报员,及时发现和化解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7.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方案 篇七

1 新旧评估方案的比较分析

2003年以来的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在帮助被评院校进一步明确办学方向、理清办学思路、促进教学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加强规范管理、促进制度和标准建设等方面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指标体系设计以偏概全,窄化了素质教育的内涵;评估组织实施有偏差,有的院校对自评环节重视不够,不重视建设,准备时间过于集中,建设周期太短,立足于整资料,甚至造假,因此,以评促建效果不明显,对被评高校内涵提升带来一定负面影响。为解决原“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体系中一些指标与目前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方向不符的问题,2008年教育部出台了新的评估方案。从“工作水平评估”到“工作评估”,从字面上不过是少了“水平”两字,但实际上却是对于评估内容和范围的拓宽。“水平”着重对过去的成绩和目前发展状况的评价;而“工作”着眼于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的历史和现状。新方案既考察人才培养效果,以关注人才培养工作过程,又关注人才培养发展潜力,进一步强化高职教育“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的办学要求[2]。

新方案围绕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因素,要求被评院校每年报送状态数据,状态数据采集细化到每一位教师、每一门课程的情况,让被评院校与主管部门能实时监控发展态势。通过对数据采集平台的数据分析,辅以有重点的现场考察,全面了解学校的实际情况,对人才培养工作的主要方面做出分析与评价,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3],引导学校加大对工学结合改革的投入,使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成为学校的自觉行动。新方案的评估任务淡化了评估结论,更多地强调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改进和提高办学质量的自觉性。其目的就是促进学校走内涵发展的道路。

2 高职院校团学工作加强内涵建设的意义

2.1 团学工作内涵建设是高职院校内涵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

高职院校内涵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包括人才培养质量、办学特色、校园文化和管理理念等方方面面。团学工作既是高职院校教育管理基础,也是高职院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打造办学特色,培育校园文化,走内涵发展道路的关键,团学工作内涵建设是高职院校内涵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高职院校低层次的团学工作表现在“学工”与“教学”的分离。曾经一位辅导员向笔者抱怨说,我们学工搞活动大多局限于文体比赛,与专业的密切度太小。这样的团学工作看似红红火火,但仅仅满足了学生的基本诉求。因此,应围绕人才培养目标科学规划团学工作,设计相关活动,充分尊重学生差异,更好地发挥学生个性特长,营造科学求真、人文求善的学术氛围,提高团学工作对人才培养质量的贡献度。

2.2 提升团学工作内涵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必然要求

高职院校团学工作者没日没夜,提心吊胆,很辛苦,终日如坐火山口,由于种种原因,往往是把“不出事”作为追求的主要目标[4],但这与新时期对团学工作的要求不相适应,与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的人才目标相距甚远。

评估新方案要求高职院校改变传统的“以学校和课程为中心”的培养模式,建立和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培养模式,这就要求利用学校、社会两种教育资源和教育环境,在学习期间交替安排学校理论课程学习和校外顶岗实习。培养模式的改变要求团学工作做出相应的调整,更好地适应内涵建设发展的需求。

2.3 提升团学工作内涵是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高职院校团学系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就是要从贯彻落实“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等方面把握其重大指导意义,要求尊重高职教育客观规律,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打破不合时宜的老机制老框框。对重点中专升格的高职院校而言,既要特别注重消除中专办学的惯性思维,又要防止简单照搬本科院校模式,提升团学工作内涵,这样才有利于建设有特色的符合高职人才培养规律的学生工作新机制,从而推动自身的科学发展。

3 加强团学工作内涵建设内容与途径

3.1 注重培育校园文化,推动校企合作深入进行

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大学的教育教学过程,实质上是一个有目的、有计划的文化淬炼过程。所谓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说到底是文化育人。评估专家杨应崧曾经形象地表示,合格院校评的是条件,良好院校评的是管理,优秀院校评的是文化[2]。校园文化就是校园的“环境”,就是校园的“氛围”,就是校园的“生态”,就是学院的文化精神乃至灵魂,是一所高职院校软实力的体现。评估新方案将校园文化列入“学生管理”关键信息里,并以随机访谈学生、教师和家长等形式进行评估。

对办学历史较短的地方高校而言,往往文化底蕴不足,首轮人才培养水平评估成果除了看得见的教学条件的改善,还有逐步明晰的办学指导思想和办学定位,积淀下来的办学特色等精神成果,它们应成为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将其转化为全体师生员工的目标追求、价值标准、基本信念和行为准则,内化为学校全体成员的精神气质与文化品格。同时,针对高职院校职业性特征,应积极培育高职特色职业文化,注重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的交融,汲取企业文化中团队协作、敬业奉献、诚实守信、规范严谨等宝贵精神营养,并把它融入学生的日常教育活动之中,实现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的融合,从而推动高职院校与企业的可持续性合作。在转化内化培育的具体过程中,团学组织应发挥其组织优势,只有经过主动持续的努力,这种文化的影响力才会得以显现。

3.2 把握团学工作重点,实现教学与管理深度融合

评估指标体系中主要评估指标并没有专门针对团学工作的,但它被分拆到领导作用、实践教学、特色专业建设、教学管理、社会评价等主要评估指标中。

高校人才培养目标大体上分为四个层面,一是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品德,做到尊重人、关心人、有爱心。进一步引导学生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这是“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基本要求,也是高职院校的根本任务[2]。二是帮助学生掌握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这是就业为导向的高职办学理念所决定的,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核心,也体现了社会分工的要求。三是帮助学生形成合理的知识结构。只有具备了合理的知识结构,才能使个人的成长更具潜力,有更强的学习迁移的能力。四是全面培养学生的素质,包括锻炼学生表达、沟通、组织、审美等方面的能力和培养学生的学术精神,增强创新创业的意识。

评估工作要求在对新生进行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分专业制订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方案有别于教学计划,不是简单的教学安排,注重将影响人才培养的诸要素进行科学的整体的设计和规划,确定教学、教育各个环节的组织和实施方法,应该达到的标准和目标,对照以上四个层面培养目标的分析,团学工作应在人才培养方案中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克服教学与管理两张皮、交融度不高的现象。

3.3 创新团学工作机制,适应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

推进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是高职院校质量工程的核心,也是评估新方案的根本导向和考察的重点,无论是“领导作用”、“师资队伍”、还是“课程建设”、“特色专业”,七个主要评估指标均有涉及。工学结合的核心内容是工作与学习相结合,“工学结合”是利用学校和企业或者说是利用课堂和实践场所两种紧密联系的教育环境和教育资源,培养适应生产、管理、服务一线需要的技术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一种教育模式。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团学工作带来挑战和机遇,一方面,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对团学工作起到促进作用,它为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提供了平台,真实的工作场景、生产环境和企业文化对学生起到启发、约束等作用,有助于克服思想政治工作的说教,提高工作实效性;另一方面,教育的主体和客体、教育的内容和方法都发生了变化,也给团学工作带来了挑战。

在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下,团学工作不能乱作为,比如,安排实践活动首先想到的是安全不安全,会不会出事,如此推导结论是学生每天坐在教室里不动最好,但这显然不符合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团学工作不能不作为,团学工作是紧贴着教学管理的,两者相互促进、相互依存、相互影响。教学管理模式改变,学生的管理模式也要改变,不然就会出现相互抵触的现象。当然这里讲的教学管理工作也不能仅抱着“上课”说事,这同样不符合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实践证明,实施团建工作创新,在实习学生中建立团支部,将团学工作拓展到学生实习的空间和时间领域,把实习支部作为教育管理的单元,有利于增强实习学生对企业文化的认同,融洽与实习单位的关系,提高实习效益,加大实习留用比例,为校企持久合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因此,团学工作是工学结合顺利实施的保障,工学结合是学生工作管理文化升级的源泉,是创新学生工作管理模式的载体。

3.4 拓展团学工作载体,培养学生职业能力

与原方案相比,评估新方案中将不再单独对学生进行基本技能测试,而直接考察学生外语、计算机等级考试的通过情况。这不表示降低了对学生能力素质的要求,相反增加了“双证书获取”的关键要素,数据采集平台载明是“学生获取的符合专业面向职业资格证书”,强调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含量。同时,评估新方案更加注重考察学生就业竞争能力和毕业生就业质量,进一步说明学生职业能力是高职人才关键能力之一。

学生职业能力的获取并不能仅仅依靠课堂而实现,实验实训、企业见习实习均是培养职业能力的平台,项目式、情景式教学都是提高学生职业能力的有效学习方式。现代教学理论认为应该充分激发学生主体地位,团学组织应通过挑战杯、各种技能比赛和实践活动营造职业素质培养的氛围,着力打造符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实践平台,引导学生成立兴趣小组、课题组和专业社团。专业社团打破了相同专业年级之间、不同专业学生之间的限制,实践活动具有创业性、广泛性、多样性的特征,是高职院校实现工学结合的有效载体。一方面应要求每个学生都必须选择1-2个课外活动的项目,另一方面要求专业教师负责1-2个项目的指导工作,让学生在专业社团活动中得到系统的学习、训练与指导,激发学生积极进取的精神,养成勤于思考、求新、求异的习惯,引导学生独立分析、独立思考问题[5]。鼓励学生加入教师主持的各个课题组,参加科研实践工作,从实践中创造、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4 结束语

高职院校团学工作内涵建设是顺应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的根本要求,是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积淀特质校园文化,实现高职院校持续健康的发展的有效举措。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2008.

[2]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2006.

[3]黄摇,陈海峰.高职高专评估改革的实践与探讨[J].教育与职业,2009(607).

[4]徐铭.用科学发展观指导高职高专学生工作的创新[J].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4,4(2).

8.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方案 篇八

1.社会稳定风险的内涵

社会风险是指个体与群体发生的行动对于其构成的社会整体的结构、体系、控制及传统因素以及其中组成个体的适应性、发展性、稳定性等各方面所具有的潜在的负面影响,以及由这些影响导致的反社会主体效应的态势。

对于社会风险的内涵可以从以下两方面理解:

1.1社会风险存在具有必然性

人类社会是一个由其中组成个体之间、群体之间以及个体与群体之间的多种相互行为而构成的集合体,即在社会中,相互行为是必不可少的。在这些相互行为发生的过程中,由于不同行为者资源、所处社会地位或利益不同,往往会受到不同的影响。如果这些影响超过相关个体或群体承受及处理的能力,就会导致社会风险的产生。因此,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不论是主体性原因抑或客体性原因,社会风险的产生和存在都具有必然性。

1.2社会风险的发展具有多样性

社会内部各组成部分是社会风险产生的基础。在不同的社会发展的阶段,依据社会的不同结构,社会风险表现出不同的特征。在社会结构较为简单的社会发展初期,社会风险往往具有单一性、自然性、个别性和区域性。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结构的不断构建,社会风险也从较为原始的特征向多样性、普遍性、后生性、全球性等方向不断发展。

2.研究方法

2.1问卷调查法

评估小组根据评估的内容、方案要求,充分考虑了不同受影响群体的生活水平、居住情况、受影响程度以及区域民族、宗教、文化的多样性,对移民进行问卷调查。

通过移民意愿及可接受性调查问卷,详细了解工程建设中移民本身可能存在的问题,通过社会风险识别评估问卷,详细了解各移民乡镇、各县级移民机构对坪山水库工程建设中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各项因素的识别程度。

调查主要涉及移民重点所在的纳雍县中岭镇、雍熙镇等地区,以及各安置区原住居民。按照抽样调查方法,随机抽取了移民与安置点原住居民,进行深入访谈。这些移民和原住居民具有较强地代表性,基本可以反映全体移民和原住居民的意愿。

2.2移民户访谈法

坪山水库工程工程移民安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移民入户访谈涉及库区、供水区和移民安置区,对移民户的访谈主要涉及目前的生活水平,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对补偿政策的理解和认识,在移民过程中存在的担忧,以及对移民安置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等方面。

2.3座谈会法

座谈会法主要指评估组成员通过和当地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进行座谈会,了解项目进行过程及将来可能存在和面临的一些问题和难题;了解相关部门主要官员和技术人员对项目的态度,想法以及改善项目效果的建议;了解项目所在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民族构成、宗教文化信仰、医疗水平、就业情况、人均收入水平;了解项目对当地的实际影响、工程项目相关的各项政策等。

2.4实地观察法

评估小组通过实地走访工程区移民户、供水工程区失地农户,对移民户(失地农户)的房屋兴建、土地调整、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基本生活状况进行了解,并拍摄相关资料存档,用于工程后期移民搬迁安置实施效果的比对。

2.5文献资料法

文献资料法是一种重要的资料收集途径。对已有研究文献进行收集可以起到节约研究时间和成本目标。评估组在研究过程中,将对区域规划报告、移民安置报告、建设征地实物指标分解汇总报告、专题调查研究报告等关键性文献资料进行收集,进而编写风险评估报告。

2.6比较分析法

比较分析法是一种重要的研究方法。本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通过对以往和今后不同时期已建和在建同类工程的分析对比,同一县区不同规模工程的比较,坪山水库工程所影响不同地区的水库影响程度比较等等,吸取以往同类工程的经验教训,趋利避害,列出潜在隐患,防患于未然,保证了坪山水库工程工程的顺利施工和运营。总而言之,比较分析法将贯穿于整个研究过程。

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法

3.1定性分析法

定性分析就是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分析。对项目中难以量化的指标,运用归纳和演绎、分析与综合以及抽象与概括等方法,对获得的各种材料进行思维加工,做出评价。

3.2定量分析法

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价涉及的内容比较广泛,面临的社会问题比较复杂,能够量化的尽量进行量化分析,如人口结构、民族结构、受教育程度、社会经济指标等,这些定量指标采取常规的数学计算方法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

3.3对比分析法

对比分析法要调查在项目没有建设的情况下,该县的社会状况,并预测项目建成后对该地区社会状况的影响,通过对比分析,确定拟建项目引起的社会变化,即各种效益与影响的性质和程度。

3.4利益相关者分析法

利益相关者分析法首先需要识别项目所涉及到的不同利益方,编制利益相关者识别表,然后评估不同利益方对项目的态度、希望、需求以及对项目成功的重要程度,根据项目建设目标对其重要性做出评价,分析主要利益相关者及其与项目之间的相互作用,包括拟建项目将对他们产生何种影响,以及他们可能给项目施加的影响,确定贫困和脆弱群体对有关影响和代价的承受能力;最后提出在实施过程中对各利益群体应采取的步骤。

3.5参与式评估法

参与式评估法是指使各利益相关人群都参与社会评价的一种方法。它的工作要点是真诚和广泛地听取各方利益群体的意见,通过半结构式的调查研究和全过程的参与,使得补偿、安置方案、减少其它社会风险措施等涉及各方受影响人切身利益的方案更具可操作性和易于被农户所接受。

9.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汇报 篇九

情 况 汇 报

今年来,我公司步入推进战略转型,加快产业优化升级的关键阶段,在建、新建和筹建项目范围之广、投资之大,为历年之最。为此,我公司将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点项目稳步推进的有力保障,坚持事前评估,重在化解的原则,从源头上防范稳定风险,从制度上保障民生民利,为企业转型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现将我公司稳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责任,形成合力

我公司认真贯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评估、谁负责”的要求,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一是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将稳评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两级稳评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主管,评估事项涉及的单位、部门为责任主体,加强纵向沟通和横向配合,形成合纵连横的组织网络。二是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把稳评工作作为领导干部经营目标考核重要指标之一,对风险评估不到位造成不稳定因素的责任人实行问责,促进稳评工作深入开展。三是建立健全督查体系。组织专门的检查组,加大对基层落实重大事项稳评机制的督查力度,特别是对重大项目进行定期效能监察,及时查找整改问题,切实提高评估工作质量。

二、严格程序,确保实效

为保证稳评工作有序开展,我公司结合企业实际,制定了《集

团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确立了评估程序及步骤,明晰了风险评估范围和内容。一是严格评估程序,遵循“五步工作法”,即制定评估方案、广泛征求意见、拟定评估报告、反复论证报告、完善工作措施、全程跟踪调控,力求“应评尽评”,确保评估的真实客观性。二是实行“开门议事”,通过问卷调查、重点走访、广泛座谈等方式,充分掌握职工的意愿和诉求,把稳评的过程变为解决民生问题的过程。三是及时运用评估结论和成果,建立重点部位、时段涉稳问题的预警机制,把制约项目建设的不利因素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控制防范稳定风险。四是将加强信访维稳作为保障措施,坚持一旬一排查不稳定因素制度,为评估工作提供信息资源;畅通职工群众诉求通道,及时办理和答复信访问题,上半年共接访37件,化解29件;健全矛盾化解上下联动机制,今年来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2起,无一例演变为群体性事件;深入落实“领导包案”制度,使3件积案得到有效化解。

三、突出重点,全面评估

我公司围绕列入市级重点项目的****改造、****精细化工、文化生态博览园等三个项目,以项目评审会、专家咨询会、群众座谈会等形式,从共性和个性两个方面,开展了社会稳定风险的全面评估。在共性方面,评估了四个内容,即项目是否履行了审批、核准、备案的法定程序;项目投入承受程度是否可靠,资金筹措能否按时到位保障;征地补偿、房屋拆迁安置费用标准是否合法合规;失地失岗职工安置和生活保障政策能否到位。评估显示,三个项目在四个方面上均无风险点。在个性方面,一是针对精细化工属于危化行

业的特点,重点对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评估,评估显示,对建设项目周边24小时内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基本无影响;二是针对生态博览园项目施工地域广、工期长的状况,重点对周边环境和生态的影响进行评估,评估显示,博览园属于文化生态旅游项目,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而且建成后将成为***新城一张名片;三是针对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众多低收入家庭的情况,重点对职工购房的承受力进行评估,评估显示,棚户区改造项目获得国家、省、市多个政策,集资建房的成本有效降低,为职工参与集资建房提供了条件。上半年,重点项目风险评估率达 100 %,广大职工群众对三个重点项目的平均支持率均超过了97%,未发生一起上访案件和阻碍项目施工的事件。

回顾今年的稳评工作,我公司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基层思想重视程度不够,与维稳、信访等工作协调不够等问题。下一步,我公司将认真落实这次会议精神,把实施稳评与建立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形成稳评工作长效机制,为防范社会稳定风险提供坚强屏障,促进企业可持续科学发展。

10.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总结 篇十

一、扎实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省委、省政府召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会议后,我市迅速贯彻落实,6月9日,我市召开专题会议,传达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会议精神,并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具体要求。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商量研究我市稳评工作意见。为切实加强稳评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市成立了全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办公室,设在市委办,负责本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市委办、市府办专门批转下发了《苏州市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区(市)、工业园区也分别召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会议,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对开展稳评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为实质性启动我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针对我市当前实际,各区(市)、工业园区分别确定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试点项目。截至目前,我市共确定64个稳评工作试点项目,其中,张家港市6个,太仓市6个,昆山市13个,吴中区15个,金闾区6个,相城区6个,沧浪区6个,工业园区6个。按照“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要求,明确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的提出建议单位、重大项目的报建实施单位,重大事项的提出实施单位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负责牵头组织和具体实施对重大决策、项目或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市政府决定的重大决策、项目、事项,由市政府直接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涉及的所在区(市)参与配合评估工作。各区(市)、各有关职能部门也成立了以政府和部门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门班子,并明确专人负责,切实保障我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市根据《江苏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要求,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成效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考核范围,明确对因没有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存在重大涉稳隐患或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将根据情况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警示或“一票否决”;同时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文明创建考评体系和机关作风考评建设体系,按照分类考核、逐项记分的办法,对各单位的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进行全面考评。切实加大责任查究力度,对应当纳入评估范围而不实施评估,或在评估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造成重大失误,引发较大规模群体性上访及群体性事件等重大不稳定问题的,按相关规定,对负有责任的区(市)及有关部门的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实行问责制。目前我市已完成了个重点项目的稳定风险评估及其报告,其余个项目的评估工作已经基本结束,报告正在整理之中。

二、社会矛盾和突出问题排查化解工作情况

当前,我市进入了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全面转型的历史阶段,也是社会利益调整、矛盾纠纷多发的特殊阶段。市委、市政府领导认识到,如果在加快发展经济的同时忽视社会稳定工作,很可能会影响全市经济社会建设进程。因此,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了领导干部会议,传达省领导干部会议精神,引导各(区)市、各部门领导特别是一把手领导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稳定也是政绩”的观念,切实落实第一责任。在高度统一思想认识的前提下,我们紧紧围绕“排查-化解-防范”三个“环节”,狠抓矛盾纠纷“始发关口、调解入口和化解出口”三个“关口”,以三个“进一步”不断加大了对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力度,有效维护了全市社会稳定。目前,我市出现了矛盾纠纷总量下降、异常信访数量下降、调处化解率提升“两降一升”的良好态势,今年以来未出现进京到沪上访、进京非正常上访事件,未出现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有影响的不稳定事件,社会矛盾纠纷基本在可控范围之内。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体系。我们在纵向上延伸、横向上扩展,积极构筑纵横交错、联运联调的大调解工作网络。纵向上,健全了市镇村三级矛盾纠纷调处组织,构筑了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最近,我市拟将信访信息员扩建到组,把村民小组长和信访信息员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发现和调解纠纷基层力量。横向上,以部门为单位,积极推进部门人民调解工作室建设。目前,政法各部门全部建立了相应的人民调解室,并扩建到各人民法庭和派出所,卫生、人社、住建等单位已经建立了化解医患纠纷、劳资纠纷和建筑领域矛盾纠纷的行业专门人民调解室,并在全市百人以上企业中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建率达到90%以上。

二是进一步强化矛盾纠纷的防范和排查工作。我市高度重视矛盾纠纷的源头防范工作,积极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市总工会等部门还制定了《劳动关系风险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建立了公共劳动关系双向互通预警预报机制,积极防范劳资矛盾。这些措施,有效减少了矛盾纠纷发生的数量。在加强防范的同时,狠抓排查不放松,坚持开展市每月排查制度,认真分析矛盾成因、落实调处责任、力争从早在小化解矛盾。市委政法委组织信访局、司法局等单位对各(区)市存在的矛盾纠纷及调处化解情况进行了督查,对农民拆迁小区综治维稳组织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分析出了征地拆迁及安置补偿、涉土问题、劳资纠纷、环境污染以及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多个矛盾纠纷高发领域和热点问题,全面了解掌握了全市综治信访及矛盾化解等维稳组织建设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拟定了针对性的措施,以调查报告的形式向市委、市政府做了报告。

三是进一步加大对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力度。对已经发生的矛盾纠纷,切实按照“四个到位”的要求,加强调处化解,即:诉求合理的要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要思想疏导到位;行为违法的要依法处置到位;生活困难的要帮扶救助到位。对突出信访问题和疑难复杂问题,组织开展了集中排查解决信访热点难点问题、集中清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等活动,按照“一人一案”、“一案一策”的要求,确定责任部门和包案领导,落实包掌握情况、包解决问题、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置的“五包责任制”,进行专项化解,取得了初步成效。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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