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中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精选10篇)
1.xx中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 篇一
中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之一
——月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贯彻落实增城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教师整体收入水平与当地公务员整体收入水平大体相当,农村教师整体收入水平与城镇教师整体收入水平大体相当(即“两相当”)的政策要求,按照《增城市进一步落实“两相当”提高提高待遇完善学校绩效工资制度实施意见》(增委办文[2010]16号)和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的精神与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学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按岗定酬、变岗变薪、优绩优酬、体现公平”和“量入为出”的原则,做到分配上按岗计酬,多劳多得,优质高效多得,职高责重多得。实施学校绩效工资制度,把落实“两相当”与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调动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努力体现岗位职责与成效收益的统一,推动学校科学发展。
二、资金来源
本方案所涉及奖金为奖励性绩效工资。资金来源于市财政下拨的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发放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月度岗位绩效工资和期末奖励性绩效工资,月度岗位绩效工资占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70%,每月统计公布,期末统一发放。
(一)月度岗位绩效工资(由常规工作绩效工资、超工作量绩效工资、岗位职务工资三部分组成)
1、常规工作绩效工资
(1)常规工作量按月度岗位绩效工资总额的70%平均发给教职工,常规工作量标准以教师岗位职责和后勤员工岗位职责为准;
(2)教师课内满工作量计算办法:语文、数学、英语每周10-12节,物理、化学、生物12-14节,政治、历史、地理每周14-16节;美术、体育、音乐、计算机每周16节;
(3)若教师任课课时不足常规工作量的则由学校另行安排其他工作补足,或按实际工作量与常规工作量形成的比例领取。
2、超工作量绩效工资
(1)超课时20元/节课(含教案)计算,如果因跨级、跨科导致课时不超教案超则10元/个计算;
(2)高考术科指导、社团指导、网络管理、网站管理、电脑维护、带教结对指导老师、场室负责人等工作折算成课时计算,标准另定。
3、岗位职务工资
(1)行政:副主任450元,正主任500元;(2)级组长:350元;
(3)班主任津贴每月300元,另按政教处方案每月评选20%班级班主任为优秀班主任每班增加100元津贴;
(4)科组长:每月评奖分三个等级:一等奖(三个科组)300元,二等奖(八个科组)250元,三等奖200元;
(5)办公室文员、教导处教务员、毕业班教师、报账员100元;备课组长每月50元;团委委员、工会委员、教工团书记每月35元;妇委委员、教工团委员每月15元。
(二)、奖惩细则:(月岗位绩效工资:学期常规工作绩效工资除以5):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发当月岗位绩效工资
① 非教学人员无故旷工月累计达两天或以上,教学人员无故旷课(含晚修)月累计达5课时或以上;
② 当月15日前离岗者;事假超过7天者;病假月累计达15天或以上者; ③ 未经学校同意到外单位兼职或兼课者,从事有偿家教者; ④ 由于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者;
⑤ 职业道德不良,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者; ⑥ 违法被公安政法部门拘留或其他严重违纪; ⑦教师和后勤人员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只发当月岗位绩效工资的一半:
① 非教学人员无故旷工一天,教学人员无故旷课达2课时者;
② 事假月累计达3天以上7天以下者(教师请事假经批准并经教导处调课);
③ 病假月累计达7天以上15天以下者(教师请病假经批准并经教导处调课);
④ 当月15日后离岗者;
⑤ 学生发生违法犯罪,被公安部门刑拘的,该生所在班的班主任只发二分之一,该年级级主任、年级组长和学校政教处正、副主任扣发三分之一;
⑥出现教学事故(出现影响正常教学运作的事故)相关部门负责人及责任人。
⑦学校重大财物失窃、师生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相关部门负责人及责任人。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发当月岗位绩效工资的10%
① 年级备课组、科组、年级组、后勤组、各处室集会无故缺席一次(备课组长、科组长、年级组长、处室负责人考勤记录)
② 校级集会、升旗活动无故缺席一次;
③ 教师上课迟到或早退一次,或未经有关部门同意私自调课的(以值班行政、值日教师巡查记录为依据);
④ 教师请事假累计两天;
⑤ 行政、教学辅助和后勤人员实行坐班制(上午8:30-11:30,下午2:45-4:50)迟到或早退一次;
⑥教导处组织的教学常规检查每项不达标者;(教学计划、总结、听课记录、备课记录、科组记录、教研活动、作业批改、学生辅导、公开课展示、课题研究、带教活动);
⑦未按市教研室或教导处要求开展学科辅导活动的。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发当月岗位绩效工资的5%
① 年级备课组、科组、年级组、后勤组、各处室集会无故迟到或早退一次;(备课组长、科组长、年级组长、处室负责人考勤记录)
②早读和学生辅导迟到或早退一次的(以值班行政、值日教师巡查记录为依据);
③晚修坐班迟到或早退一次的(以值班行政、值日教师巡查记录为依据); ④环境区、课室、宿舍卫生工作未完成的对应班级的班主任; ⑤班主任未完成管理工作的(宿舍管理、早读、课间操、跑操); ⑥值日教师未完成值日工作或弄虚作假者。
⑦未佩戴校卡累计五次,未佩戴值日卡两次,未按要求穿着校服两次的(以值日行政、值日教师记录为依据)。
5、有下列事迹者,经公示给予加分:
① 非工作范围主动参与排除了学校安全隐患的教职工视效果加3到10分。(事迹材料由主管部门或值日行政和值日老师提供。)
② 学生因病痛或意外受伤,教师主动帮助妥善处理好事情的,视效果加3到10分。(事迹材料由主管部门或值日行政和值日老师提供。)
③ 协助学校或部门处理特发事件的,视效果加3到10分(事迹材料由主
管部门或值日行政和值日老师提供。)
④ 因特殊原因主动承担学校增加工作量的加3到15分(事迹材料由主管部门或值日行政和值日老师提供。)
四、有关情况说明:
1.校长、副校长和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参与市教育局的绩效工资分配,不参加本方案的分配;
2、休产假人员领取教职工平均工资60%。
3、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领导岗位或基层岗位者,按最高级别和超工作量计算;第二岗位算50%,第三岗位算50%。
4、每人的总分值金额计算至“角”位,“分”按四舍五入至“角”位;
5、本方案适用于受聘上岗人员,其他人员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6、本方案由学校行政会议修订,教代会通过后执行;本方案的诠释权在教代会。
增城市 中学
2013年1月18日
2.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篇二
(2014.1——2014.12)
一、指导思想
为了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米脂县教育系统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办法(试行)》,经学校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讨论,特制订《米脂二中奖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草案)》,具体内容如下:
二、考核对象
全校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学校正式在岗工作人员。
三、考核分配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分配要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
4.体现人文关怀,不搞平均主义。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全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上学期、下学期两次考核造册发放。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一)绩效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考勤10分、工作量35分、教育教学过程25分、教育教学教研成果30分。
1、考勤(1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病、事假1天扣0.5分;2天扣1分,半天不扣分。超过2天的每天扣1分;旷工1天扣5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请假期间的工作,自行调好。大病住院满一个月的,凭病历、发票,只扣当月绩效工资;超过一个月的,按照实际天数扣除绩效工资。学校对当月出满勤者,奖励30元人民币。学校实行坐班制,(普通普通教职工坐班、上课每周必须累计达12节;每半天必须至少坐班1节。每周除有教师例会的周五以外,允许半天不坐班,这期间的工作自行安排好,不扣除当月满勤奖。)行政、后勤人员坐班每周必须累计达25节,每半天必须至少坐班1节。教职工上班期间每缺1节坐班,扣考核分0.2分,每无故缺一次会议(学习、培训),扣1分,上课期间,迟到、早退、中途离岗每次各扣0.5分。
以下假期自己调好课后,不扣除绩效工资:
计生假一周;直系亲属病故,给丧假1周,祖父母、外祖父母病故,给丧假1天;婚、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依据学校考勤记载。
以下情况学校以工会名义予以慰问:(1)教职工患重、特大病的,酌情慰问;(2)直系亲属、祖父母、岳父母亡故的; 其他情况,按照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2、工作量(35分)。
学校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周工作量。
(1)班主任工作量:按每周折合5分。学校按每学期平均每班月津贴100元在总盘子里提取,不足的部分,学校补充;超出部分不限。根据原有班主任考核方案考核分配。
(2)内设机构每周工作量:
行政人员:副校长0.7、教导主任0.6、其他行政人员0.5分;
教辅人员:出纳0.5;教务员0.4;图书管理0.6;信件收发0.2;理实验员0.25;体育保管员0.2;会议室、多媒体教室管理维护0.4;摄像及宣传报道0.2;领操0.15。
后勤人员:门卫及其他相关人员(3)高龄教师照顾(以学年初开始):
男教师年满50---54周岁,女教师年满45—49岁,以2/3标准工作量为满工作量。
男教师年满55---59周岁,女教师年满50—54岁,以1/2标准工作量为满工作量。
学校全体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为:
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参与考核的教职工总数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35分
3、教育教学过程(25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
(1)备课:要求提前备课,备教一致,每缺一节,扣0.2分
(2)上课:要求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依法执教,违规教学一次,扣0.5分;(3)作业:按照原作业量次执行,完成总量的90%不扣分;缺一次,扣0.2分;(4)考试:按时完成月考、抽考的制卷、阅卷、统计工作,每缺一次,扣0.5分;
(5)教研:积极参加公开课、听评课、集中学习等研训活动,按时上交工作计划、小结、校本研训等材料,每缺一项扣0.5分,迟交扣0.2分。
(6)从事非教学工作的人员的考核:由部门负责人根据职责附分,再由部门负责人和学校考核组分别打分(行政人员由校长和考核组分别打分),各占50%。
4、教育教学教研成果(3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
计算方法:学科考试的成绩除以全县农村中学在该科的平均成绩乘以20,就是效果得分,多学科按照原来考核标准折合计算。
非统考学科(音、体、美、信息等)的教师和非专任教师(行政、后勤人员)的教育教学实绩考核,按照统考学科教师的考核平均成绩执行。
奖励:
1.学校对每学期教育教学考核成绩(含教研加分的0.2)前10名的教师予以奖励。取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分别奖励500元、300元、200元。
2.教研方面:参加优质课评比、各级论文等各项教研选活动获县一等奖加1分,县二、三等奖加0.5分;获市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分;获省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被评为先进教研组、课题通过验收,全组按照上面标准奖励。
3.其他奖励(训练、辅导、节日加班、征文、通讯稿件等按照原来规定执行)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计算公式为:
(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全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要求
本学期未在本校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以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本学期累计旷工达2个工作日的;(2)经教育局批准脱产学习的;
(3)停发工资的;
(4)借调在教育系统以外的;
(5)在师德师风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6)参照退休教师标准,未到退休年龄提前离岗的。(7)本单位在编但不在本单位仍从事教学工作的:
在私立学校任职的,不予发放;借调到公办学校的,按照我校教师考核的最低标准的一半发放。
(四)考核
学校把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成绩作为工作任务目标考核成绩,按照以上考核成绩,根据指标,由高分到低分评选考核优秀的教师。
六、学校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
李树鑫
艾丽霞 常 宁 刘向胜 常剑武
米脂县第二中学 6 组 长:巩生喜
3.xx中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 篇三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评实施方案
根据[海教人(2009)17号]文件和秀英区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采取多个主体相结合的方法,全面考评教职工的德、能、勤、绩,阳光操作,量化打分,贯彻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分配方针,构建能激发学校生机与活力的管理运行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创建石山教育示范镇的进程。
二、考核对象、内容
列入财政预算拨款的本校在编教职工,考评的内容以教职工所在岗位的职责、履行职责要求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重点是工作成效(详见附件)。
三、考评领导小组
组长:周汉辉
副组长:李胜
成员:陈春荣、王长、周汉仕、李经强、吴坤涛、陈瑞忠、陈光仁、黄忠旺、陈孝劝、钟惠琼、李其森、李功文、吴清交、朱慧梅、陈招美、陈桂梅、陈英才、陈贤富、符琼丹、吴梅琼、林坚、王月翠、王明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员分项负责实施:
陈春荣:中层领导职位津贴分值及登记中层领导坐班和教师上课、开会、升旗缺勤等工作。
李经强:负责计算教师教学成绩奖津贴及登记各种计划、总结上交情况。周汉仕、陈光仁:负责登记教师参加各类教研活动、三册检查结果及教科研成果奖等情况。
吴坤涛:负责登记各班完成劳动任务及清洁区情况。
陈瑞总:负责登记各班课堂教学纪律、文明礼仪、文明班奖罚等情况及评选优秀班主任等工作。
陈孝劝:负责计算教师工作量津贴、考勤津贴及完成教师津贴汇总表。钟惠琼:负责登记教辅教参以及教具等借还情况。
四、考评工作
(一)、民主推选产生领导机构。机构人员一般教师占50%。拟定出本校《教职工绩效考评实施方案》,并进行公示、评议。根据教职工意见进行修改,最后拟定实施方案。
(二)、取2013年奖励性绩效工资9个月按以下“六大项”方法进行分配,各项剩余的钱可先互相调整填补,最后剩余的钱平分返还给老师。
1、班主任、校级领导和学校中层干部坚持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原则实施奖励津贴(约占15%)
(1)班主任分优秀和合格两个等级进行津贴,分别占百分之四十和六十,优秀班主任每人每月津贴200元,合格班主任每人每月津贴180元。具体津贴方法主要依据学校《评选先进班主任的方案》按比例评选出先进班主任后依本条例奖励。
(2)校级领导、学校各中层干部按科室工作职责并结合本校实际划定津贴范围:
①学校副校长、党支部书记津贴范围每月20—200元。
②学校总务、办公室、教导处、政教处正主任津贴范围每月20—190元。工会正主席、办公室、教导处副主任津贴范围每月20—180元。少先队总辅导员、学校党支部副书记、政教处副主任、工会副主席津贴范围每月20—170元。
③中心片区报账员、教研室主任津贴范围每月20—190元。教研室副主任津贴范围每月20—180元。教研员津贴范围每月20—180元。(特别说明:因这类人员既负责全镇相关工作又兼顾本校具体工作,其津贴先从全片区教师按人头每月4元收取,如不够将从本校剩余的钱中抽取)。
以上人员具体补贴主要以本学期完成工作量、工作成效按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原则量化积分以及缺勤情况实施津贴。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职责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成效显著,满勤(含领导周值日津贴,没有安排周值日的领导每月将减少10元)并无工作过失者可获该范围中最高津贴;工作量少,履行职责拖延,态度欠认真,工作低效或无效者给予范围中最低津贴。其余者按完成工作实绩由考评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以不记名投票产生每月津贴数(即每人在票上写一个建议每月津贴数,取所有小组成员建议数的平均数),经本人签名生效;如本人不同意,将召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扩大会议讨论通过。兼两个以上领导职位以最高职位按本条例给予津贴。
学校领导干部及非教学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因渎职造成工作失误,给学校带来重大损失的不能享受本职务津贴,损失较轻的一次扣50元;不接受学校安排的本职工作或工作拖延,导致学校另安排他人完成,有记录的每次扣50元。
2、学校任命的各学科组长每人每月津贴100元。学校指定的负责检查各班考勤、卫生、纪律等工作的教师,每月津贴60元。(约占1%)。
3、教职工课时(工作量)津贴(约占21%)。
定出当年工作量标准(见附表),分超过标准量和不达到标准量进行补、减津贴。
4、教学成绩、监考、巡视和评卷津贴(约占50%)。此笔钱用于语、数、英学科段考、期末考奖励和监考、巡视、评卷补助以及综合科参加区级以上比赛奖津贴。教研室安排的到各校巡视、收发试卷每次补助30元,教导处安排的监考每次补助30元,评卷每次补助50元(期末全镇统考60元)。在期末统考中“两率一分”名列全镇年级组第一、第二、第三的科任分别给予100元、60元、40元奖励,第四—六名各奖励30元。体育、音乐、美术、科学等综合科专职教师教学成绩奖依据组织本校学生训练并参加区级以上比赛获集体名次奖给予奖励津贴(获奖教师指抓具体工作者,也就是主教练或主导演等),获区级一、二、三等奖,各分别一次性给予指导教师120元、100元、100元奖励,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各分别一次性给予指导教师140元、120元、100元奖励,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各分别一次性给予指导教师160元、140元、120元奖励。本项其余津贴方法按《学校段期考奖励方案》划定最低线给予津贴。
5、考勤津贴(约占10%)。
6、教科研成果奖津贴。(约占3%)。
本获优质课评比一等奖,将按照省、市、区等级各一次性给予获奖老师300元、200元、100元奖励;获二等奖,将按照省、市、区等级各一次性给予获奖老师200元、150元、100元奖励;获三等奖,将按照省、市、区等级各一次性给予获奖老师150元、100元、60元奖励。
本获教学论文评比等一等奖,将按照省、市、区等级各一次性给予获奖老师100元、80元、60元奖励;获二、三等奖,将按照省、市、区等级各一次性给予获奖老师80元、60元、40元奖励。
本,负责整理及撰写学校或科组材料参加上级评比获奖者津贴。获一等奖,将按照省、市、区等级各一次性给予主笔老师200元、150元、100元津贴;获二等奖,将按照省、市、区等级各一次性给予主笔老师160元、130元、100元津贴;获三等奖,将按照省、市、区等级各一次性给予主笔老师130元、100元、80元津贴。如奖项不分等级,只设优秀或先进等奖项,则取二等奖等级津贴标准。
以上成果奖励同一内容参加不同级别评比以最高一次奖励,不累计,不同内容成果奖可累计。
五、扣除激励性绩效工资办法
1、学校领导干部及非教学人员缺勤半天扣40元(学校安排专人负责登记),班主任不按时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任务每发现一次扣40元,教师每旷一节课扣30元,不参加周一升旗一次扣20元,上课迟到一次扣20元。
2、学校要求上交的材料(计划、总结、教案、听课本、教材教法考核卷、教学反思集等),若出现有不上交者,每次扣30元。
3、在考试中存在舞弊行为者,每次扣100元。
4、不按规定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教研活动者(如参加外出、本校上公开课、听评课活动、政治业务学习、送教下乡等),每次扣30元。
5、在期末教学常规检查中不合格者(教学人员),每次扣100元。
6、期中或期末安排监考或评卷不参加者,每次扣50元。
7、不经学校同意擅自调课者每学期一次性扣双方各50元。
8、上课不采取有效手段组织学生认真学习,任由学生吵闹或不学习,检查发现一次扣科任30元。
9、期末不及时归还教具、教辅教参等每次扣30元。
注:以上9项可以累计扣除,如有校长室批假,该次缺勤可按以上规定减半扣除。
10、触犯国家法律,定为不合格。
11、病假一周扣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20%,事假一周扣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30%。
12、病事假二周至1个月不发放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注:①2013年财政下拨奖励性绩效工资为每人10033元,按本方案奖罚办法实施。
②本方案解释权属校长室。
石山中心小学
4.xx中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 篇四
(征求意见稿)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师寨初中是一所光荣的学校、一个团结的集体、一个向上的团队。近年来我校在绩效分配上的实践与探索,为学校进一步推进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为进一步推动绩效分配机制改革,强化激励引导作用,发挥绩效杠杆在学校关键工作中的推动作用,总结近年来兄弟学校自主考核发放中的经验和教训,深刻领会现行法规和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2014综合考核暨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总体框架是:更加地突出质量优先、师德为先原则,更大力度地向一线倾斜,向关键岗位、向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倾斜。
二、项目设置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津贴与(加班)补助、考勤奖、课时奖、教育教学过程奖、教学业绩考试奖、质量考核进位奖、学科成绩绑定奖。
(一)津贴与(加班)补助
1、班主任津贴:每月160元。按照每月文明班级综合考核积分分170、160、150三个档次,依据班主任考核结果逐步完善班主任竞争上岗和淘汰机制。
2、管理岗位津贴:局管干部及教育局明确享受中层待遇的委派会计,每月副校级170元、中层正职160元、中层副职150元。今后将逐步取消按照干部级别发放的办法,而依据分管工作目标考核成效划分三等次。
3、辅导课津贴:午饭后、下午第四节每节4元,晚饭后每节5元。
4、加班和安全值班津贴:24小时安全值班费每人每天20元,其中学生在校时段当天安全直接责任人轮值带班教干50元。脱岗、缺席一次扣发100元,其间发生偶发事故的,罚没全年津贴且下一不再安排任何值班。公休与寒暑假每人全天50元,根据值班安排表、值班记录及考核检查到位情况计算。节假日固定值班或学校主管部门安排的临时性紧急工作加班每天50元。(此类加班必须由主管领导事前向校长室申报并在当月公示方有效。)
5、优秀班组培优补差特别津贴
为激励各班组教师优生拔尖意识,最大限度地为施教区孩子争取优质高中教育资源做贡献设立培优补差特别津贴,并对每年中考贡献最卓著的班主任给予综合考核特别表彰。(详见附件一)。
6、管理工作特别贡献津贴:因成绩卓著受到上一级主管部门集体嘉奖的,根据嘉奖级别、影响力、在学校工作中的重要性,凭奖牌及文件补贴到具体办事部门,对应分管领导分享。县单项 元,省市级单项 元。县教学质量进步奖 元,三等奖 元,二等奖 元,一等奖 元。
7、艰难工作特别绩效津贴:根据县职教招生文件精神,对职教等艰难工作发挥绩效杠杆,我校继续对职教招生工作落实考核津贴,具体细则另行通过。(见附件二)
职工合法生育或突发大病中途需请长假带来的临时课务安排,请假职工依法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相应的奖励性绩效作为应急承担课务的教师补助。
三、分类考核、简化流程、增加方案的可操作性
根据我县实施绩效考核以来的经验和教训,结合我校实际,2014拟在确定学校绩效考核人均基数前提下,对全体教职工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强度分为教育教学一线、教育教学二线,实行分类考核。以解决因无考试成绩、评教分数、科研成果等项目带来的各类折算不合理问题,简化操作流程。
全校2014绩效考核人均基数=(上级绩效总额-各类津补贴)/享受人数
(一)教育教学二线人员绩效分配:
二线教干、后勤教辅管理等等所有不担任课务岗位,该类员工绩效考核按照全校人均绩效考核平均值90%执行。根据上级关于对优秀等次考核倾斜一线教师的规定,该类人员原则上不占用先进名额,贡献特别突出、特别优秀的,经主管领导提请校教代会审议决定。
对于教育教学二线各位干部职工,只要服从工作安排,顺利完成交办工作,按照考勤30%、民主测评30%、分管领导考核10%、班子成员对工作劳动强度评分20%,确定各相关人员在此类员工中的绩效等次。一等20%享受该类人员平均值的110%;二等80%享受该类人员平均值的100%;三等20%享受该类人员的90%。
该类人员无政策依据不接受正常考核、考勤的,先依照考勤比例扣发全部考勤奖再降低考核等级,直至依据上级政策取消其参与绩效分配的资格。
(二)教育教学一线人员绩效分配:
一线人员绩效考核总额=绩效拨款总额-各类津补贴-教育教学二线岗位绩效总额。
教育教学量考核(占一线考核金额总权重50%)
主要从考勤工作量两个方面进行,考勤占10%,课时工作量占40%:
1.考勤奖(占一线考核金额权重10%)
个人考勤奖金额=(一线职工绩效考核奖总额*10%÷一线职工考勤总得分)×个人考勤积分。
考勤采用电子考勤、会议活动考勤、主管领导考勤相结合方法。(考勤细则办法另见附件三)无政策依据或者根据工作性质由学校制定特别考核办法许可,2014春季学期起,不参与考勤不享受考勤奖、内不能评优评先晋升职称。
2.课时奖(占一线考核金额权重的40%)
A、一线教师课时工作量=周实际课时节数×学科系数 +社会工作量
课时工作量:学科系数设置参考值为:语文、数学、外语为1.2;政治、物理、化学为1.1;其余学科为1,跨年级学科任教的加1课时。
社会工作量:即教职工在学校担任的除上课以外的其他相对稳定、长期的工作,如教干职务工作量、年级组长,名师工作室、各处干事、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等。各岗位基础工作量数根据每学期一线教师实际人均任课量设置,设置标准如下:
(1)班主任工作量为每周6课时;
(2)管理岗位工作量,根据责任大小和工作轻重依次为副校级7节、中层正职6节中层副职5节,兼任班主任或年级第一责任人的社会工作量不累计,只增加2课时工作量。
(3)学校为强化部门管理形成管理梯队,每个学初由校长室、各部门公开选聘校聘干部、干事、班主任,统一发放聘书,受聘干部干事每周分别加4课时、2课时。
(4)教科室人员每周2课时;其余兼职管理人员每周加1课时。
凡上述条款没罗列的其他项目又不属于学校领导分工以内的工作,部门提交教代会通过。
B、课时奖金额计算办法
教职工个人工作量得分=教师个人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40%
教职工课时奖金额=教育教学一线职工绩效考核总额×40%÷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个人工作量得分。
教育教学质考核:(占一线教师考核奖金额权重的50%)
1.教育教学过程奖(权重的10%)。
主要考核教职工岗位职责履行情况,重点考核教师教学五认真落实情况,此项考核设定为100分其中教案30分,作业布置批改20分,听评课集体备课10分,各类考试和集体教研活动教科研成果10分、学生评教10分、师德互评10分。
一线教师个人教育教学过程奖励金额=一线教师考核奖总额*10%/全校一线教师该项得分总和*个人得分。
2、教学业绩考试奖(权重30%)
教学成绩积分(100分)参照教务处教学成绩计算办法,取期中期末考试积分的平均值作为教师的教学成绩积分。成绩不足两次的,有一次计算一次,其余的参照无考试成绩学科的计算方法。
无考试成绩的音乐、体育、美术、电脑教师的业绩考核得分=专任教师平均数*0.9.教师考试奖金额=一线教师考核奖总额*30%/一线教师考试成绩总积分*个人考试成绩积分。
3、质量考核进位奖(权重4%,全体在岗教学人员享有)
以2013中考综合考核位次(第7名)为起点,为完成上级质量责任状指标,调动和激励全体一线教师人人争先进位,特设立考核进位奖。即学校中考质量综合考核每进步一个位次奖励()元,与去年持平奖励()元。上述奖励各年级全体在岗一线科任教师按不同比例分享。各学科全考试成绩积分处于年级末位的不享有。
4、学科组教师教学质量提升责任绑定奖(权重6%)
为促进各科教研、集体备课的务实有效的进行,强化三个年级全体科任教师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教学质量责任担当意识,以全校学科组为单位绑定学科质量奖惩。中考总平均分低于全县第 名的取消,此项奖金该项奖励金额回到同类考核总金额中。学科位次较上一下滑5个名次的学科不参与分配。年级学科积分末位且备课组组内均分低5分以上的不参与于此项分配。(详见附件一)
四、绩效工资分配与2013度考核等次划分(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量业绩并重,综合考核侧重业绩积分)
1、2014教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津贴与补助+考勤奖+课时奖+考试奖+进位奖+质量绑定奖
根据上级人事部门下达的评优指标数和相关比例,参照各年级事业规模,本着倾斜管理一线、教学一线的原则,分配到各年级组和行政教辅后勤组,各组按照积分和主管领导评分依次排序。特别优秀的后勤教辅经审议亦可以列入优秀等次。
2、2014教职工综合考核得分(100分)=个人考勤得分(10)×100% + 个人工作量得分(40分)×80%+ 个人教育教学过程得分(10分)×100% + 教师个人教育教学业绩得分(30分)×140%+部门主管领导测评得分(6分)×100%
考核等次依据综合考核得分排序,按行政教辅后勤、各年级组划分考核等次、确定先进工作者名单。
教干群体的评优:对体现部门或者分管工作成效的县以上部门奖励、现场会、迎检创建成果、上级考核位次积分,再进行工作述职,由全体教师进行民主测评、干部互评、主管校长工作评定成绩领先者获得先进资格。
五、依据丰委办77号文件、丰教2009年341号文件、丰教2007年150号文件、丰教2011年第22号文件、丰纪发2011年21号文件规定,2013年18号、20号文件对以下情况的处置:
1.批准离岗退养和保留原职级的二线人员,只要没有到外校应聘非法从事第二职业,又没有违反教育人事部门的相关规定行为,根据2012全县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享受剔除津补贴和教学奖后的平均水平
2、根据县绩效分配文件精神,在内借调到党政其他部门手续完备且获得人事部门批准的,享受除去各类津贴教学奖后的人均值的70%,借用或调动到其他学校人员经双方学校协议后发放服务期内部分。
3、根据我县相关文件规定下列人员取消或减半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A.当年事假累计超过30天的;
B.病假连续三月以上,或当累计超过六个月的;
C.当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或2013年6月以后受到记大过以上处分的,因处分期延伸到本应定为考核不定等次的;
D.一学期累计旷工(脱岗)5天,一年累计旷工达10天以上、15天以内的;
E、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者不参与考核,作风散漫、纪律松弛、上班时间经常办私事,经组织2次以上正式谈话、批评教育仍不能改进的;
F、其它根据2013年18号文件规定,如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组织参与上访、在公共场合散布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的言论造成不良影响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4、按照现行的退休年限,凡3年内即将退休的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达不到该类人员平均值的90%的(因考勤扣发的不在此类照顾之列),只要没有违反师德师风,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不低于平均水平的90%发放。
六、特别提醒
1、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属性是学校自主发放,为切实使之发挥激励作用,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需要全体师中人群策群力。从即日起新方案起草组真诚地征求建设性意见,所有修改建议必须形成文字表述提交给学校主要负责人,学校会将各项建设性意见直接融入条文,难以采纳的也提交教代会审议参考。
2、如遇上级政策修改或者有新文件精神,相关条款按新规定新精神执行。
3、校长室对本征求意见稿具有最终解释权。
2013已成为过去,学校一条不动地执行了既定方案。为了尽早明确2014的思路,这里提出一揽子建议稿,所有项目均是建议,最终以教代会审议稿为最终方案。
5.xx中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 篇五
欢迎来到聘才网,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索整理的,欢迎阅读!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推进义务教育科学发展、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目标,着力构建以激励教师爱岗敬业为导向, 根据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科学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1、“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
2、“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3、“科学合理、公正公平”的原则。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名单附后),专班成员校长、各处室负责人、工会、教研组长、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附录1:涂店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xx
副组长:孟xx
组 员:周xx 黄xx 毛xx 王xx 黄xx
附录2:涂店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小组
组 长:黄xx
副组长:孟xx
组 员:毛xx 周xx 黄xx 王xx 黄xx 周xx 邬xx
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师德5分、考勤10分、工作量50分、教育教学过程15分、教育教学效果15分、教师专业发展5分。
(一)、师德(5分)
1、师德和德育工作经过学校考核合格者,每人每月记5分。期末被评为区师德标兵,总分加5分。期末被评为校级师德标兵,总分加2分。
2、违反师德十条禁令,被投诉(经查实被投诉事实成立),或被学校发现有严重过错者,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
3、疏于安全管理,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在管理时段内)一次扣5分。如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处理。
4、拒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同事间闹不团结,说是道非,打架斗殴,情节恶劣,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
(二)、考勤(10分)
1、考勤总分10分。一个月考核一次,基础分10分,实行负分制。
2、考评细则:
(1)、月出全勤得10分。
(2)、迟到、早退一次扣分,不请假早退一次扣分。
(3)、升旗、出操、开会无故缺席一次扣分,学校或上级组织的集体活动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分,不到者以旷工论处。
(4)、上课迟到5分钟以上、上课会客和随意离开课堂为误课,误课1次扣1分。因误课造成的责任事故,学校将视情节轻重报上级有关部门给予责任者进行查处。
(5)、请假3天以内(含3天),由校长批准。病、事假3天以上报镇教育总支批准。按请假天数累计事假一天扣1分,病假一天扣分(病假需医院证明,事假要有正当事由)。凡不经请假离岗计旷工,旷工半天以内扣2分,旷工一天及以上扣除当月所有绩效考核分数;因旷工造成的责任事故者,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6)、双方父母亲去世享受3天丧假,直系亲属去世享受1天丧假,另加路程假;婚、产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7)、病、事假超过3天,在1个月以内的,按病、事假天数扣除其平时承担的相应“工作量” 部分,“教育教学过程”和“教师专业发展”部分也按天数相应扣分。长期因病或私事请假,按上级有关文件发放绩效工资。
(8)、教师因病因事请假或出公差连续超过3天的,由教导处安排代课,计入工作量,3天之内报教导处同意,互相协调。
(三)、工作量考核(50分)
原则上参照《湖北省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鄂政办发〔XX〕112号)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标准周课时数,并结合学校实际和学科之间存在的差异,科学合理地制定各学科工作量折算系数,确定教师工作量。
教师个人工作量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
教师周人均工作量= 学校教师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师总数
教师个人工作量得分= 教师个人周实际工作量/教师周人均工作量×50分
全校教师周人均工作量
1、教育教学工作量:(1)、学科系数: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1,体育、音乐、美术、信息、班团:(2)、年满50周岁女教师和年满55周岁男教师,每周工作量加1课时。
2、管理及其他工作量:
教科研工作:2课时 微机室实验室管理:1课时 教师兼门卫:2课时
(四)、教育教学过程(15分)
1、学科计划1分。科任教师熟悉课程标准,积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校本课程开发),有科学、具体、操作性强的教学计划(含单元教学计划)1分。凡缺一次扣分,扣完为止
2、备课3分。根据教导处和教研组平时和学期结束时检查记载折算。
3、教课3分。根据课堂教学评价量化表折算得分
4、作业3分。根据教导处和教研组平时和学期结束时检查记载折算
5、测验1分。按时测验及时批改,更正到位1分,一项不合要求扣分。
6、教学相关任务4分。
(1)、积极参加教研、课改活动,主动上研究课,听课有记载,且课后评价公正、客观记1分。按时完成任教学科任务1分,余一课扣分。
(2)、每学期听课达到教导处要求1分,缺一节扣分,扣完为止.每学期按时上交计划、总结(含实验教师、学校的课改总结、研究报告等)、论文(含上级组织的教学论文、案例评比)。
(五)、教育教学效果(15分)
1、主要考核教职工目标任务完成及效果。主要以完成课程标准的教学目标、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为依据,包括学生身心健康、学习方法、学习习惯、学习成绩等,要引导教师关爱每个学生,特别是学习上有困难或品德有偏差的学生。任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以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为参考。本项基础为11分。考试均以在籍学生为参考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参考。确因病或其它情况不能参考的,应由家长写请假条,否则视为参考人数。确因学生智力障碍考试在30分以下的学生统一按30分计算,不参考者视为零分。
(1)、被抽考学科效果评价。
A、参加镇级统考的科目第一名奖4分,第二名3分,第三名2分。参加区级统考,以年级为单位,综合积分为全区第一名奖10分,第二名奖8分,第三名奖6名,第四名奖4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得分)。
B、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统一调研考试的科目,在上学期末名次的基础上每上升一个名次加1分,下降一个名次扣1分。
C、对基础较差学科(主要指某一学科在上期末全镇统一组织的测试中综合得分居全镇末一名)量化考核办法:本期该学科综合得分名次仍居末一名,则将本学期该学科综合得分与前一个名次的综合得分的比差拿来和上期末该学科与前一个名次学科的比差进行对比(比差分按四舍五入法取整数),如果差距在缩小或持平可得基础分,如果差距继续扩大,则按每下降2分扣1分的标准评价,扣4分封顶(一年级未统一考试,综合比分若居于全镇倒第一、第二名的,分别扣1分和分)。
(2)经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实施,辅导学生参加各级竞赛奖励标准(可累计加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5、4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4、3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如果是由几个教师辅导,则由几个教师均分。
(3)指导学生在各级正规刊物上发表习作、作品,奖励标准: 国家:3分;省级:2分;市级1分。
2、主要考核教师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做出的贡献和工作成绩,包括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班主任工作中受到各级表彰,主讲优质课、公开课、公开发表或出版教学研究成果、获得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奖励等。本项凭证加分,可重复计分。
(1)政治荣誉奖励:被各级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人事部门联合授予的荣誉称号,奖励标准:国家6分、省级5分、市级4分、区级3分,被教育主管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奖励标准:国家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区级2分、镇级1分。
(2)教学科研奖励:
A、优秀课、说课竞赛奖励:国家级 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5、4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4、3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
B、论文、案例、教案、自制教具等获奖(合作者均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分 4分 3分。省 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 4分 3分 2分。市 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 3分 2分 分。区 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 2分 分 1分。
C、在各级期刊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性文章、作品等:国家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区级2分(合作者均分);新闻报道: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分别为4分、3分、1分、分。(同一报道内容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计分)
(3)专业能力奖励: 教师代表学校参加各级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活动: 省 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 5分 4分 3分。市 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 4分 3分 2分。区 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 3分 2分 1分。镇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分 1分 分。
(4)班、团、队工作奖励:班、团、队被上级部门评为先进、模范集体,奖励负责人标准: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市级6分,区级4分,镇级2分。
(5)行政及后勤人员奖励:行政及后勤人员能很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主管的工作得到上级部门表彰、奖励:国家10分,省级8分,市级6分,区级4分,镇级2分。
(6)对学校做出特殊贡献,经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认定酌情给分。
(六)、教师专业发展
重点考核教师拓展专业知识、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的情况。主要包括教师参加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分、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情况。本项依据下列条件累计加分。
1、有个人发展规划、有学习笔记,经考核合格得1分。一项不合格扣分。被评为优秀者可加1分。
2、积极学习先进课程理念,订阅1份专业杂志。研读1本教育专著。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培训、研究活动,完成学习任务,合格者得2分。一项不合格者扣分。学习效果或培训优秀者课加1分。
(一)考核方法
1、奖励性绩效考核分为六个部分,根据各个部分不同的性质,将分月考核和学期考核相结合。其中师德、考勤、工作量、教育教学过程、五个项目每月考核一次,教师专业发展,教育教学效果每一学期考核2次。下学期期末考核与事业单位考核结合进行。
2、学校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考核参照教师的考核办法进行。承担多个岗位职责的人员,按岗位分别参加考核,然后按一定比例综合计算其考核结果。
(二)考核程序
1、按月考核项目的考核操作程序:“教育教学过程”、“教师专业发展”、“工作量”由教导处、教研组根据《涂店中学教师教育教学过程评价表》、《涂店中学教师专业发展考核评价表》和平时工作记载,按月进行考核,“考勤”由政教处根据《涂店中学教师考勤评价细则》按月进行考核,“师德”由工会牵头根据《涂店中学教师师德考评细则》按月组织考核,“教育教学效果”由工会、教导处、教研组根据《涂店中学教师教育教学效果评价表》按学期考核,所有考核结果报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签字,并于月底进行公布,听取群众意见。教职工对考核结果如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考核专班申诉,学校考核专班必须在5日内复核,并给予答复。
2、按照学期考核的项目的考核操作程序
(1)初评。全体教师、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工作人员,由考核小组进行初评。
(2)定等。考核工作小组按照学校考核细则确定分数,分岗拟定考核等次。
(3)公示。考核结果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
(4)审核。考核结果由学校评定后,按程序报区教育局工作专班审核确定。教职工对考核结果如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考核专班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诉。
(一)考核结果的确定
学校根据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情况,按照当事业单位考核工作的要求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人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1、无正当理由,不听从学校工作安排者;
2、违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歧视欺侮学生;从事有偿家教,组织或参与收费办班;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滥订教辅用书或资料;造成严重影响者;
3、履行职责不到位,出现严重教育教学失误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者;
4、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5、其他违反法纪、法规或严重违反校规校纪,损坏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行为者;
6、涉及上级规定的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管理等一票否决事项者。
(二)考核结果的使用
绩效考核结果是教师考核的主要依据。原则上,各学校按教师绩效考核的等次上报事业单位考核等次。
绩效考核结果是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学校绩效工资总量的70%,一般按月发放。学校根据教师所聘岗位(教师岗、管理岗、工勤岗),按照《孝南区区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职级(岗位)绩效工资标准》造册公示后报区教育局考核工作专班审核,然后由区人事局、区编办、区财政局审批,最后由财政局直达教师个人工资银行账户;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学校绩效工资总量的30%。具体项目包括班主任津贴、岗位津贴、超课时津贴(含早、晚自习)、教育教学成果奖等项目,原则上按学期发放。
绩效考核的结果也要作为教师专业发展、岗位聘任、职务晋升、教师薪级工资调整、表彰奖励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1、绩效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
2、脱产学习和离岗退养的。
3、病、事假超过国家有关规定的。
八、本《方案》由涂店中学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6.xx中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 篇六
根据《子洲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校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全面考评教职员工的德、能、勤、绩,充分调动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维护教职工利益,稳定教师队伍,推动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尊重科学、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坚持激励先进、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科学合理、程序规范的原则,坚持便于操作,力戒繁琐的原则。
三、考核方式
鉴于学校特殊的办学模式,学校从2013年起实行岗位考核和目标考核两种绩效考核方式。
四、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1、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子教发[2009]49号文件精神执行。
2、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岗位绩效考核或目标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发放。
3、根据子教发[2013]11号文件精神,经批准离岗人员、大龄教师(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上的不在岗者),不参与考核,可享受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额。
4、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各种工作津贴等,按学期发放。
5、本办法只考核子洲三中、子洲职教中心在岗公职人员。
6、不享受绩效工资的聘用或借调人员,上课教师,学校按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学校奖励性绩效补助,补助额度由校长办公会确定,不上课的其他人员不参加考核。
7、旷职、病假及事假人员分别按子教发[2009]49号文件精神执行。
第一部分 岗位绩效考核
一、考核办法
1、参加岗位考核的教职工每天要参加签到,按时上下班,实行坐班制,学期末参加学校的绩效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学校除校长、书记由教育局进行考核外,其余校级领导均需参加考勤,校级领导以每周一的升旗和校长办公会考勤为准。
2、岗位考核以每天的签到记录为准,学校个别特殊工作岗位不参加签到者,由校长办公会决定。每学期出勤考核出勤率达到70%以上者,全额享受本人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以教育局核算的为准,包括30%部分和奖励工资部分)并参加学校奖励。出勤率达不到70%者,按本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额×(出勤率+30%)的计算方式核算本人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再参加学校奖励。出勤率达不到50%者,扣除本人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3、参加岗位考核的教职工分教学人员(一线代课教师)和非教学人员(行政后勤人员及无岗待岗人员)两个系列。一线代课教师采取考评上岗机制:(1)上课教师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师业务考核,成绩要在80分以上;(2)课堂教学评议为优良;(3)学生满意度测评,基本满意率要在80%以上;(4)学校要有空岗。
4、学校岗位绩效金额计算办法
奖励绩效工资=本人全额部分(本人30%部分和奖励工资)+学期出勤绩效+教学工作量绩效+非教学工作量绩效+晚辅导工作量绩效+教育教学过程绩效+特殊工作量绩效+监考、命题及阅卷工作量绩效+节假日、星期天补课工作量绩效+业务活动工作量绩效+奖励金额-处罚金额
5、参加岗位考核,出勤率达到70%以上,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不低于本人30%部分+奖励工资部分之和。
二、岗位考核细则
(一)出勤考核
1、为体现公平原则,2013年起,星六的工作量纳入绩效考核范围,每周星一至星六均实行签到考核。
2、出勤考核主要以教职工签到为依据,参加岗位考核的教职工每天2次签到,每次补助5元,迟到3元;班主任还实行晚签到,每次补助14元,迟到7元。
3、学校的全体教职工会、每周一的升旗仪式等全校性活动都进行考勤,每次补助10元,考勤由校办公室负责。
(二)工作量考核
工作量考核分教学工作量考核,非教学工作量考核,晚辅导工作量考核,特殊岗位工作量考核,节假日星期天补课工作量考核,监考、命题及阅卷工作量考核,教学业务活动工作量考核七部分。各工作量绩效可以累加。
1、教学工作量考核
(1)科任教师周标准工作量:语、数、外、理、化周12节,政、生、地、历周13节,音、美、体、计等14节。
(2)课时绩效标准:语、数、外、理、化1节15元,政、生、地、历周1节13.5元,音、美、体、计等1节12元。
(3)语文、英语早辅导每次补助5元;带课间操,升旗及重大活动集合一次补助5元。(4)音美体高考专业辅导课1节10元。
(5)超课时教学工作量考核:按教师上课周工作量标准,教师周超课时补助以正常课时补助的2倍计发,非教学工作不纳入超点考核。(副校级领导上课周工作量标准按一半算)
2、非教学工作量考核
(1)行政领导工作量绩效:副校长90元/周,处室主任75元/周(报账员以学校中层正职对待),处室副主任60元/周,教研组长、年级组长20元/周,备课组长10元/周,行政工作量绩效可累加,但不得超过60元/周。
注:行政领导上课者,教学工作量绩效和行政工作量绩效分别核算。(2)工勤岗位工作量绩效标准:
说明:以下工勤岗位由教学人员、行政人员兼任者以兼职补助计发。专职阅览室、图书室管理员40元/周,兼职20元/周。
专职档案管理员、学籍管理员、卫生管理员40元/周,兼职20元/周。专职收发、保管、采购40元/周,兼职20元/周。专职广播司铃20元/周;兼职10元/周。各处室专职干事40元/周,兼职20元/周。
专职物理、生物、化学实验室管理员40元/周,兼职20元。其他本细则未列入的工勤岗位仿照本办法实行。
(3)以上非教学工作量绩效考核办法:根据完成本职工作的性质和质量,结合全体科任教师问卷调查结果及领导评价评出等级、队列,A级,民主测评满意率80%以上,按100%核算;B级,民主测评满意率60%以上,按90%核算;C级,民主测评满意率50%以上,80%核算;D级,民主测评满意率50%以下,按60%核算。
3、晚辅导工作量考核
(1)毕业班辅导2节,共补助30元,其他年级辅导1节,每节补助20元。(2)上晚朗读期间补助班主任或辅导教师8元。
(3)三晚、四晚,值班教师每节补助10元。
4、特殊工作量考核标准
说明:特殊工作量岗位特殊,单独考核,不计兼职。(1)专职报账员50元/周,专职电工40元/周。(2)班主任津贴:初中、高中500元/月。
(3)门卫值班:门房实行24小时值班制,一天四班,一班6小时,设1个领班岗位和4个职员岗位,每班补助20元,每天共补助100元。上班期间遇国家规定法定假日(指国务院规定的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清明、端午、中秋共11天法定假日)双倍计发补助。补助按每学期开学至补课结束实际天数发放,寒暑假学生离校后安排值班人员,补助另计。门卫编制内人员有考勤奖,编外临聘人员没考勤奖。
门卫职责:门卫、校园安全、自行车及校园安全管理、学生迟到、早退等工作。门卫一定要坚持24小时值班,缺班1次扣60元,门卫值班人员不再参加其他 补助考评。
(4)住宿部值班:住宿部值班补助按每学期开学至补课结束实际天数发放,男女公寓每天安排4名生活老师和1名负责领导,每人每天补助20元,共100元。上班期间遇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双倍计发补助,寒暑假学生离校后安排1名值班老师,每天补助10元。
(5)“双自”考核:值周校领导及中层正职领导每天(包括晚值班及星期值班,校级领导值班当周必须住校,每周7天)绩效补助标准80元。教务、政教处每天各安排1名副职或干事负责教师上课辅导登记、校园巡查和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值日工作,每人每天补助30元(每周6天)。
(6)校报编辑:由校团委负责,每期补助300元。
(7)网络维护及管理:由办公室负责,指定2人承担,每人每学期补助1000元,负责学校网络及电教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8)打印室:由教务处负责,安排2名人员,每人每天补助15元,节假日、星期天2倍计发。
(9)考试阅卡成绩统计补助:由教务处负责,学校组织的四次统一考试,每次补助150元,毕业班模拟考试每次补助80元,包括输卡、成绩统计等工作。
5、监考、命题及阅卷工作量补助
(1)学校规定的统一考试科目,每科命题费80元(包括出题及电子排版费)。
(2)监堂:学校规定的两次月考及中期、期末考试,毕业班级的模拟考试,由教务处组织,每堂安排1人监考,补助50元,学校规定的参加领导及工作人员每堂补助30元。
(3)学校规定的两次月考及中期、期末阅卷费及毕业班模拟考试结合考试科目及参加学生人数计算。语文,每份1.5元;数学,每份1.2元;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每份1元。其他非考试科目由教务处安排考试,酌情予以补助。
6、业务活动工作量补助
1、各教研组组织开展的各类竞赛活动,学校视活动规模、活动效果,拨付活动经费;
2、教研组开展的公开课、观摩课、教学研究、课题研究等其他教研活动,学校视情况拨付教研经费。
7、节假日、星期天补课工作量考核
(1)补助标准:节假日(五·
一、十·一等法定假日)、星期天及寒暑假补课每人每节补助40元。
(2)节假日、寒暑假、星期天补课,班主任每天补助40元,晚自习补助40元。
(3)学校安排的各类考试及星期天安排的毕业班模考,课时补助和监考补助不能重复计发。
(4)节假日、寒暑假补课期间,留校值班的校级领导每天补助80元,留校的其他领导每 3
天补助40元。
(三)教育教学过程
1、备课:按教案管理制度要求,根据导学案和备课笔记的书写、次数、质量分别评出等级。导学案:A级400元、B级300元、C级200元、D级100元,无导学案不补助。备课笔记:A级300元、B级260元、C级220元、D级180元,无备课笔记不补助。音美体计等不要求用导学案的科目,应该有详细的教案,按评定等级,分别记A级300元、B级260元、C级220元、D级180元,无教案不补助。跨学科备课累计。
2、作业:按学校教学要求,结合科目特点,学生人数,作业及学案批改次数、质量等方面考评,分四个等级,A级400元、B级300元、C级200元、D级100元,音、美、体、计根据考核等级按200-80元标准计发。
3、听课:校长及分管教学的业务副校长每学期不少于40节,其它校级领导、教务主任、教研主任每学期不少于30节,其他教师不少20节。主要以听课笔记作为评定依据,每次5元,最高补助不超400元。有弄虚作假情况者不予补助。
三、岗位考核奖励
1、学期内承担组内公开课教学的教师每次奖励50元。
2、学期内评为模范班主任、教师业务考核优秀者、优秀教育工作者每人奖励200元。
3、学期内获其他校、县、市、省、国家级荣誉的,分别奖励200-4000元。
4、学期出满勤者奖励300元(免签到人员不设满勤奖),以门房早午两次签到记录为依据,班主任晚签到只作为发放晚补助和评定模范班主任的依据。
四、岗位考核处罚
1、无故缺课,每节扣50元(无故旷课3次者,以教学事故处理),迟到、早退一次扣30元;语文、外语早辅导缺席一次扣10元,迟到扣3元,三晚值班旷职一次扣20元,迟到、早退一次扣5元。主要以教务处登记作为依据。
2、教研组长、班主任、备课组长不能按时交回计划、总结、会议记录者,一项扣50元。
3、所有岗位绩效考核,如无故旷职或不能按时完成所属工作任务者,均扣除本岗位待遇2倍以上的补助。
4、教学人员在教学过程中出现教学事故一次,一类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二类扣学期奖励性绩效考核分的50%,三类扣学期奖励性绩效考核分的30%。
5、职工月旷职累计4天(含4天)以内扣月绩效的20%,请假者扣10%。月病假4天(不含4天)——9天(含9天)者扣月绩效的5%。旷职4天(不含4天)、病假9天(不含9天)以上者分别按子教发[2009]49号文件精神执行。
第二部分 目标绩效考核
1、参加目标考核的教职工由学校按学期下达工作目标,如招生、创收等任务,参加目标考核的教职工不参加签到,但需按时参加学校通知的会议。参加目标考核的教职工如学期完成目标任务达不到下达任务数的30%者,扣除本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完成任务超过30%者,按本人全额奖励性绩效工资(包括30%部分和奖励工资部分)×完成任务百分比的计算方式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2、参加目标考核的教职工原则上不参加学校部分的奖励考核,下列情况可参加学校奖励:(1)足额或超额完成目标任务者;(2)给学校带来较大经济创收者;(3)对学校工作有重大贡献者。奖励标准由校长办公会决定,但不能超过学校上课人员的最高额。
3、参加目标考核完成任务为零者,扣除本人奖励性绩效工资。
第三部分 补充规定
1、其他未列入本办法的工作量补助应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参照本办法执行;原则上,除寒暑假有特殊工作外,不在有加班补助。
2、学校的临时突发性工作需加班完成的,由分管领导报每周的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执行,补助标准为每天30元。
3、各处室及职能部门的常规及份内工作,不能计加班。一些季节性工作如学籍办理、开学典礼、毕业典礼、考学报名、印刷材料、卫生检查等有可能要延时下班,但因属于本岗位的份内职责,不另计加班费。突击性加班可以采用补假方式平衡,一般不计加班费,由分管领导把握。
4、本办法未尽事宜,或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需调整,由考核小组提供依据,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5、本办法从2013年1月起执行。本办法执行之日,过去的各类绩效及补助发放办法废止。
7.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经验 篇七
学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的确是一件棘手的事,既要体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按劳分配原则,又要保证分配中的公平问题;既要缩小分配中的差距,又要激励部分工作突出的教师,所以确实不好操作。
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实施八年来,应该说还是比较能够体现公平和按劳分配的原则。以下是我校在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中的几点经验。
首先,重视管理机制。
学校非常重视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问题,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由校长亲自负责。学校借鉴了多所学校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充分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从而草拟出符合我校实际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初稿,然后组织召开校代会,由校代会讨论修订,最后再由全体教职工表决。用这种方式制定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契合大部分教职工的利益,在实施的过程中才有充分的依据。
当然,绩效工资的分配方案在实施的过程中还是会不断发现一些不足之处。针对这些不足之处,学校领导小组非常重视,又分别于2012年和2014年两次对方案进行修订,从而保证了学校的绩效工资在分配的过程中做到公平合理,做到让广大教职工满意。
其次,落实分配机制。
在分配机制上,我校最值得肯定的一个做法是:校级领导与中层干部带头降低岗位津贴,提高班主任的岗位津贴,保障一般教职工的基本津贴,为特珠岗位量身定制特珠岗位津贴。当然,这样的做法是建立在牺牲校级与中层利益的基础上的。学校领导都带头了,下面的教职工就不会为分配中些许的不均衡而闹意见。
在上面做法的基础上,学校再次对绩效工资分配的统计方式进行细化,主要采用分层考核,统一汇总方式。比如教务处主要负责教师代课、导优辅差、奖教等;德育处主要负责班主任加班、校园文化活动等;保卫科负责值班;办公室负责考勤、综合性加班等。总之,绩效的统计由学校各处室负责统计,然后由办公室汇总。
第三,加强监督机制。
绩效工资统计汇总之后,首先要报送校级领导核对。校级领导要结合绩效考核材料认真核对每月教职工的绩效工资,杜绝弄虚作假。然后绩效工资统计情况要对广大教职工进行公示公开。除在学校公示栏进行公示外,还将每月的绩效工资发放情况以纸质形式在各处室各年段进行公开,教职工完成对自己当月的绩效进行核对,如有疏漏,可直接向负责处室提出,再由办公室进行更改。除让教职工核对外,更要发挥教职工的直接监督作用,从而保障绩效工资发放的透明度。
8.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八
为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额内,建立以职工奉献精神为宗旨,以提高职工敬业爱岗精神为核心,以促进教职工绩效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全体职工工作积极性,打破平均主义的分配办法,贯彻按劳分配的管理机制。
二、实施范围与对象
全体职工,依照考核结果,每半年发放一次。
三、实施细则
1、考勤管理
职工旷工、请假及缺勤等处罚标准参照请销假规定执行。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扣发当月全额奖励绩效
①当月无故旷工累计达5个工作日的;
②当月事假累计达10个工作日的;
③因工作失职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④因工作失职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⑤工作中弄虚作假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全年奖励绩效
①累计旷工超过15天的;
②事假超过30个工作日的;
③受刑事处罚,或受党、团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处分期限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未满一年的;
④考核不合格的;
⑤工作态度不端正,全年出现三次及以上教学事故的;
4、考核优秀的职工奖励绩效奖增加200元;考核合格(含合格)的教职工按相应岗位或职务以实际核定数额发放。
5、对于学期内出勤较好的职工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经济奖励。
四、其它
9.2016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九
为认真落实固镇县教体局关于2016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会议精神要求,确保分配的合理化、科学化,结合中心校实际情况,特制定瓦疃中心校目标管理奖分配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徐亚方
副组长:宋
明
张晓红
李
立
成员:王
飞
单桂富
刑
冲
王
刚
路
飞
田
源
陈勤光
马述雷
孙
玉
刘绪争
二、分配范围
瓦疃中心学校2016年全体在编在岗教师。
三、分配标准
人均1.2万元。
四、分配办法及要求
1.各校根据中心校分配方案,参考教师教育教学情况、出勤情况、考核情况以及班主任方面。
2.坚决杜绝平均发放,适度拉开距离,同时不要差距太大。3.学校要公示分配数据情况。
五、有关情况说明
1.因违规违纪受到处理的,2016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发放。2.因长期病假等原因不在岗的教师不予发放。3.病、事假,当月请假超过十五天者,当月的金频不予发放。享受法定节假日的不影响发放。
4.享受法定节假的,应当全额发放;经组织安排外出学习的不影响发放,自行参加学习、全脱产学习的不得发放。
5.退休、离职、离岗创业、在职死亡等,按实际在岗在职月份发放。
6.县内单位调入人员由调入单位发放。县外单位调入,从次月开始发放。如:4月份调入,从5月份发放。
7.组织批准支教挂职人员,借到外单位,由工资所在单位发放,借入学校提供考勤情况。
为确保2016奖励性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公开合理发放,各校要给予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由专人负责,严格把关,各校经教代会研究制定好方案,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各校奖金分配与发放一定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奖金发放进行公示后,学校将方案、奖金发放花名册、公示图片等材料交中心校。
固镇县瓦疃中心学校
10.中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十
根据孝南教字〔2010〕8号《孝南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试行)》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遵循公平公正、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特制定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推进义务教育科学发展、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目标,着力构建以激励教师爱岗敬业为导向, 根据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科学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实施原则
1、“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
2、“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3、“科学合理、公正公平”的原则。
三、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名单附后),专班成员校长、各处室负责人、工会、教研组长、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附录1:涂店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xx
副组长:孟xx
组 员:周xx 黄xx 毛xx 王xx 黄xx
附录2:涂店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小组
组 长:黄xx
副组长:孟xx
组 员:毛xx 周xx 黄xx 王xx 黄xx 周xx 邬xx
四、发放对象
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方法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师德5分、考勤10分、工作量50分、教育教学过程15分、教育教学效果15分、教师专业发展5分。
(一)、师德(5分)
1、师德和德育工作经过学校考核合格者,每人每月记5分。期末被评为区师德标兵,总分加5分。期末被评为校级师德标兵,总分加2分。
2、违反师德十条禁令,被投诉(经查实被投诉事实成立),或被学校发现有严重过错者,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
3、疏于安全管理,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在管理时段内)一次扣5分。如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处理。
4、拒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同事间闹不团结,说是道非,打架斗殴,情节恶劣,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
(二)、考勤(10分)
1、考勤总分10分。一个月考核一次,基础分10分,实行负分制。
2、考评细则:
(1)、月出全勤得10分。
(2)、迟到、早退一次扣0.2分,不请假早退一次扣0.5分。
(3)、升旗、出操、开会无故缺席一次扣0.5分,学校或上级组织的集体活动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不到者以旷工论处。
(4)、上课迟到5分钟以上、上课会客和随意离开课堂为误课,误课1次扣1分。因误课造成的责任事故,学校将视情节轻重报上级有关部门给予责任者进行查处。
(5)、请假3天以内(含3天),由校长批准。病、事假3天以上报镇教育总支批准。按请假天数累计事假一天扣1分,病假一天扣0.5分(病假需医院证明,事假要有正当事由)。凡不经请假离岗计旷工,旷工半天以内扣2分,旷工一天及以上扣除当月所有绩效考核分数;因旷工造成的责任事故者,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6)、双方父母亲去世享受3天丧假,直系亲属去世享受1天丧假,另加路程假;婚、产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7)、病、事假超过3天,在1个月以内的,按病、事假天数扣除其平时承担的相应“工作量” 部分,“教育教学过程”和“教师专业发展”部分也按天数相应扣分。长期因病或私事请假,按上级有关文件发放绩效工资。
(8)、教师因病因事请假或出公差连续超过3天的,由教导处安排代课,计入工作量,3天之内报教导处同意,互相协调。
(三)、工作量考核(50分)
原则上参照《湖北省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鄂政办发〔2001〕112号)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标准周课时数,并结合学校实际和学科之间存在的差异,科学合理地制定各学科工作量折算系数,确定教师工作量。
教师个人工作量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
教师周人均工作量= 学校教师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师总数
教师个人工作量得分= 教师个人周实际工作量/教师周人均工作量×50分
全校教师周人均工作量
1、教育教学工作量:(1)、学科系数: 语文:1.2,数学、英语:1.1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1,体育、音乐、美术、信息、班团:0.9(2)、年满50周岁女教师和年满55周岁男教师,每周工作量加1课时。
2、管理及其他工作量:
教科研工作:2课时 微机室实验室管理:1课时 教师兼门卫:2课时
(四)、教育教学过程(15分)
1、学科计划1分。科任教师熟悉课程标准,积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校本课程开发),有科学、具体、操作性强的教学计划(含单元教学计划)1分。凡缺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2、备课3分。根据教导处和教研组平时和学期结束时检查记载折算。
3、教课3分。根据课堂教学评价量化表折算得分
4、作业3分。根据教导处和教研组平时和学期结束时检查记载折算
5、测验1分。按时测验及时批改,更正到位1分,一项不合要求扣0.5分。
6、教学相关任务4分。
(1)、积极参加教研、课改活动,主动上研究课,听课有记载,且课后评价公正、客观记1分。按时完成任教学科任务1分,余一课扣0.5分。
(2)、每学期听课达到教导处要求1分,缺一节扣0.5分,扣完为止.每学期按时上交计划、总结(含实验教师、学校的课改总结、研究报告等)、论文(含上级组织的教学论文、案例评比)。
(五)、教育教学效果(15分)
1、主要考核教职工目标任务完成及效果。主要以完成课程标准的教学目标、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为依据,包括学生身心健康、学习方法、学习习惯、学习成绩等,要引导教师关爱每个学生,特别是学习上有困难或品德有偏差的学生。任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以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为参考。本项基础为11分。考试均以在籍学生为参考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参考。确因病或其它情况不能参考的,应由家长写请假条,否则视为参考人数。确因学生智力障碍考试在30分以下的学生统一按30分计算,不参考者视为零分。
(1)、被抽考学科效果评价。
A、参加镇级统考的科目第一名奖4分,第二名3分,第三名2分。参加区级统考,以年级为单位,综合积分为全区第一名奖10分,第二名奖8分,第三名奖6名,第四名奖4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得分)。
B、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统一调研考试的科目,在上学期末名次的基础上每上升一个名次加1分,下降一个名次扣1分。
C、对基础较差学科(主要指某一学科在上期末全镇统一组织的测试中综合得分居全镇末一名)量化考核办法:本期该学科综合得分名次仍居末一名,则将本学期该学科综合得分与前一个名次的综合得分的比差拿来和上期末该学科与前一个名次学科的比差进行对比(比差分按四舍五入法取整数),如果差距在缩小或持平可得基础分,如果差距继续扩大,则按每下降2分扣1分的标准评价,扣4分封顶(一年级未统一考试,综合比分若居于全镇倒第一、第二名的,分别扣1分和0.5分)。
(2)经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实施,辅导学生参加各级竞赛奖励标准(可累计加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5、4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4、3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如果是由几个教师辅导,则由几个教师均分。
(3)指导学生在各级正规刊物上发表习作、作品,奖励标准: 国家:3分;省级:2分;市级1分。
2、主要考核教师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做出的贡献和工作成绩,包括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班主任工作中受到各级表彰,主讲优质课、公开课、公开发表或出版教学研究成果、获得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奖励等。本项凭证加分,可重复计分。
(1)政治荣誉奖励:被各级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人事部门联合授予的荣誉称号,奖励标准:国家6分、省级5分、市级4分、区级3分,被教育主管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奖励标准:国家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区级2分、镇级1分。
(2)教学科研奖励:
A、优秀课、说课竞赛奖励:国家级 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5、4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4、3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
B、论文、案例、教案、自制教具等获奖(合作者均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分 4分 3分。省 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 4分 3分 2分。市 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 3分 2分 1.5分。区 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 2分 1.5分 1分。
C、在各级期刊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性文章、作品等:国家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区级2分(合作者均分);新闻报道: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分别为4分、3分、1分、0.5分。(同一报道内容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计分)
(3)专业能力奖励: 教师代表学校参加各级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活动: 省 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 5分 4分 3分。市 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 4分 3分 2分。区 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 3分 2分 1分。镇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分 1分 0.5分。
(4)班、团、队工作奖励:班、团、队被上级部门评为先进、模范集体,奖励负责人标准: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市级6分,区级4分,镇级2分。
(5)行政及后勤人员奖励:行政及后勤人员能很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主管的工作得到上级部门表彰、奖励:国家10分,省级8分,市级6分,区级4分,镇级2分。
(6)对学校做出特殊贡献,经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认定酌情给分。
(六)、教师专业发展
重点考核教师拓展专业知识、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的情况。主要包括教师参加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分、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情况。本项依据下列条件累计加分。
1、有个人发展规划、有学习笔记,经考核合格得1分。一项不合格扣0.3分。被评为优秀者可加1分。
2、积极学习先进课程理念,订阅1份专业杂志。研读1本教育专著。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培训、研究活动,完成学习任务,合格者得2分。一项不合格者扣0.5分。学习效果或培训优秀者课加1分。
六、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方法
1、奖励性绩效考核分为六个部分,根据各个部分不同的性质,将分月考核和学期考核相结合。其中师德、考勤、工作量、教育教学过程、五个项目每月考核一次,教师专业发展,教育教学效果每一学期考核2次。下学期期末考核与事业单位考核结合进行。
2、学校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考核参照教师的考核办法进行。承担多个岗位职责的人员,按岗位分别参加考核,然后按一定比例综合计算其考核结果。
(二)考核程序
1、按月考核项目的考核操作程序:“教育教学过程”、“教师专业发展”、“工作量”由教导处、教研组根据《涂店中学教师教育教学过程评价表》、《涂店中学教师专业发展考核评价表》和平时工作记载,按月进行考核,“考勤”由政教处根据《涂店中学教师考勤评价细则》按月进行考核,“师德”由工会牵头根据《涂店中学教师师德考评细则》按月组织考核,“教育教学效果”由工会、教导处、教研组根据《涂店中学教师教育教学效果评价表》按学期考核,所有考核结果报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签字,并于月底进行公布,听取群众意见。教职工对考核结果如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考核专班申诉,学校考核专班必须在5日内复核,并给予答复。
2、按照学期考核的项目的考核操作程序
(1)初评。全体教师、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工作人员,由考核小组进行初评。
(2)定等。考核工作小组按照学校考核细则确定分数,分岗拟定考核等次。
(3)公示。考核结果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
(4)审核。考核结果由学校评定后,按程序报区教育局工作专班审核确定。教职工对考核结果如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考核专班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诉。
七、绩效考核结果的确定和运用
(一)考核结果的确定
学校根据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情况,按照当事业单位考核工作的要求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人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1、无正当理由,不听从学校工作安排者;
2、违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歧视欺侮学生;从事有偿家教,组织或参与收费办班;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滥订教辅用书或资料;造成严重影响者;
3、履行职责不到位,出现严重教育教学失误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者;
4、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5、其他违反法纪、法规或严重违反校规校纪,损坏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行为者;
6、涉及上级规定的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管理等一票否决事项者。
(二)考核结果的使用
绩效考核结果是教师考核的主要依据。原则上,各学校按教师绩效考核的等次上报事业单位考核等次。
绩效考核结果是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学校绩效工资总量的70%,一般按月发放。学校根据教师所聘岗位(教师岗、管理岗、工勤岗),按照《孝南区区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职级(岗位)绩效工资标准》造册公示后报区教育局考核工作专班审核,然后由区人事局、区编办、区财政局审批,最后由财政局直达教师个人工资银行账户;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学校绩效工资总量的30%。具体项目包括班主任津贴、岗位津贴、超课时津贴(含早、晚自习)、教育教学成果奖等项目,原则上按学期发放。
绩效考核的结果也要作为教师专业发展、岗位聘任、职务晋升、教师薪级工资调整、表彰奖励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1、绩效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
2、脱产学习和离岗退养的。
3、病、事假超过国家有关规定的。
八、本《方案》由涂店中学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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