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血分级申请管理制度

2024-10-01

用血分级申请管理制度(共10篇)

1.用血分级申请管理制度 篇一

临床用血申请与分级管理制度

一目的:

明确临床用血申请、审批程序与规范,要求临床用血科室严格遵守,确保临床用血安全、合理、有序。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临床用血申请、审批全过程。

三 职责:临床用血科室负责执行;输血科值班人员负责监督实施。

四工作程序:输血申请单所列项目均为必填项目,请临床医师按照申请单逐项准确核对,认真填写,不得空项。填写时请注意区别预定用血日期和申请用血日期。计划分次输注请分别写出每次的输血日期、成分品种和输血量。4 请仔细核对受血者的血型(ABO、Rh),如为Rh阴性稀有血型,请提前3天将通知单送达血库并于输注前1天再次确定用血量。(因Rh阴性冰冻红细胞一经去甘油解冻洗涤后不能再次复冻,避免造成患者经济损失及血液资源浪费。)急诊输血前如果血常规及免疫4项结果尚未检出,请在申请单上注明“急诊”,同时将患者血样留出送至相应科室检测,并于输血后1天到血库将申请单空缺项目填写完整。(1)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

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2)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3)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

以上(1)(2)(3)三条款不适用于急救用血,急救用血按紧急用血审批程序进行。输血科工作人员根据我院人力资源部提供的技术人员信息严把输

血权限关。

五相关文件:

1《临床输血技术规范》(2000年卫生部)

2《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2012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

生部第85号令)

六相关记录:

见《临床用血申请单》

2.临床用血的申请和审批制度 篇二

1.制600毫升以下的输血申请。检验科工作人员有责任提醒临床经治医生:失血量在600毫升以下的应原则上不输血。确因病情需要者须经科主任批准。

2.申请输血大于600毫升,应由主治医生签字;大于2000毫升,须经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批准。

3.急诊输血大于600毫升,必须由主治医生签字;1000毫升以上须经科副主任或主任签字。

4.严格按《广东省医院输血技术规范(试行)》有关的输血适应症规定,掌握好各类输血指征,合理、科学地输用各种成分血和全血。

5.做好本院用血量及成分血应用比例的统计和月报、年报,不断总结经验,提高临床输血水平。

白云区三元里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输血管理委员会

输血前检查和交叉配血制度

1.“输血申请单”的检查:

(1)检验科须检查“输血申请单”的内容是否填写齐全、无误;

(2)检查是否符合输血适应症,必要时与申请医生联系,并作出必要建议;(3)检查输血量是否按照“临床用血的申请和审批制度”经逐级审批。2.血液标本的检查:

(1)检查血液标本的标签是否正确标记;

(2)核对血液标本与“输血申请单”署名的受血者是否确实无误;(3)检查受血者的ABO血型(必须作正、反定型加以确认);(4)检查受血者的Rh血型;

(5)检查受血者是否存在有临床意义的抗体。3.供体血的检查:

(1)检查、确认供体血和含红细胞的血液成分的ABO血型;(2)检查是否标有Rh(D)血型,无误后方可选用。4.交叉配血:

(1)根据受血者的血型和抗体检测情况,选择ABO、Rh等血型适合的供体血液,按正确的操作规程与受血者的血液进行交叉配合试验。

(2)含红细胞的血液成份(包括血小板和粒细胞)须同样进行交叉配合试验,新鲜冰冻血浆和冷沉淀等血浆成份制品,应与受血者的ABO血型相容。●以上各类项检测均需有完备的登记和实验结果记录,登记与记录本须保存十年。

白云区三元里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输血管理委员会

血液接收、发放规定

1、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采集血样,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检验科,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2、检验科根据临床科室输血申请单要求由专门人员前往广州血液中心取血,取血时应负责差验血袋物理外观、血袋封闭及包装情况、血液名称及其许可证号、有效期等,如发现不合格血袋可拒绝接收。

3、全血、血液成分入库前要认真核对验收。核对验收内容包括:运输条件、物理外观、血袋封闭及包装是否合格,标签填写是否清楚齐全(供血机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供血者姓名或条型码编号和血型、血液品种、容量、采血日期、血液成分的制备日期及尸检,有效期及时间、血袋编号条形码,储存条件)等。检验科要认真做好血液出入库、核对、领发的登记,有关资料需保存十年。

4、配血合格后,检验科通知临床医护人员取血。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血袋方可发出。

白云区三元里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医疗机构申请用血程序 篇三

1、委托禅城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向佛山市中心血站递交书面申请书;

2、参考制度:

⑴<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医发(1999)6号 ⑵《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卫医发(2000)184号

3、人员要求

⑴人员数量:须保证24小时值班

⑵人员资质:职称,至少一名主管技师;

⑶相关培训(血库人员常规指导、培训、考核,题库请向医政科索取)

4、制度要求:

⑴建立输血委员会;

⑵操作规程:从标本采集到输血结束各个步骤都要有详细的流程;

5、设备

⑴贮血设备(4℃冰箱)

⑵低温(-20℃)冰箱

⑶解冻设备:水浴箱

⑷配血设备:;离心机、水浴箱(实验用)

4.用血分级申请管理制度 篇四

为切实落实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2012 版)》第19条“医务人员应当认真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严格掌握临床输血适应证,根据患者病情和实验室检测指标,对输血指证进行综合评估,制订输血治疗方案”和第28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临床用血医学文书管理制度,确保临床用血信息客观真实、完整、可追溯。医师应当将患者输血适应证的评估、输血过程和输血后疗效评价情况记入病历;临床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输血记录单等随病历保存”之规定,依据《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卫医发[2000]184号),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临床用血前评估

(一)应当认真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严格掌握临床输血适应证,根据患者病情和实验室检测指标,对输血指证进行综合评估,制订输血治疗方案。

(二)拟实行输血治疗的病例应明确在病历中记载输血适应证,适应证的评估应以《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为基础,可以参考当前最新的相关专业的专家所达成的共识。

(三)患方签署临床输血治疗同意书时的态度也是用血前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用血后效果评价

(一)病历中应记录本次输血过程的主要细节。

(二)血液输注完毕后应参照用血前的评估项目进行效果评价,并记载于病历中。

(三)必要时应评价并记录相对迟发的用血效果。

5.急诊用血管理制度 篇五

一、临床急救时,在对急救患者建立输液通道的同时,抽取两试管血液,一管留做输血前检测,一管连同申请单由医护人员送输血科备血,确保大出血时输血治疗的及时和安全;患者抢救后,要对具体程序进行规范。

二、急诊备血标本需临床医师在输血申请单上注明输血性质,连同申请单由专人送输血科,输血科接受申请单和标本时需仔细核对。输血科接到标本后,应尽快进行血型鉴定并做好配血准备。

三、若为急救病人,医生出具书面说明,并经病人知情同意,随同病人和血标本送输血科,可不经过配血(需初定血型),立即发出同型或者O型红细胞悬液;发血后立即按操作规程补做有关实验,并将结果通知临床,补发配血报告单,输血科应做好异性输血记录;若结果有异常,立即通知临床停止输血。

6.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管理制度 篇六

及时填写《临床用血不良事件记录》,输血科存档,并同时填写《临床用血不良事件报告表》上报医院质控办公室。临床用血不良事件包括 SHOT事件,也包括输血相关医嘱、备血、传

输、检验、配血、发血、输血不当等引起的不良事件。职工应当熟悉各种规章制度,熟练掌握标准操作程序,严格按照标准

7.临床用血会诊制度 篇七

第一条:临床输血会诊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随着输血服务成本不断提高,系统风险逐步增大,要搞好输血的专业及规范化运作,以不断提高输血服务水平,搞好输血会诊及成分特异性输注等工作,将成为其主要手段之一。

第一条:临床输血会诊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随着输血服务成本不断提高,系统风险逐步增大,要搞好输血的专业及规范化运作,以不断提高输血服务水平,搞好输血会诊及成分特异性输注等工作,将成为其主要手段之一。

2、搞好临床输血会诊,可适时进行输血前患者健康教育,阐明输血对医疗的重要性及其危险性;可严格控制输血适应症,降低不必要输血几率,并根据输血史及临床指标等确定输注方法、种类、剂量、相关标准等,搞好不良反应的检测及治疗,达到科学、规范、安全的总要求。

3、随着输血医学的飞速发展及输血治疗工作的不断专一,医院输血服务已由交叉配血等转向临床提供与输血相关的医疗咨询、参与输血方案的制定、协助疑难疾病的诊断等,以满足现代医院管理的要求。第二条:临床输血会诊内容

1、需大量输血患者,大于2000毫升者;

2、器官移植的输血;

3、储存及回收式自体输血;

4、发生输血引起的迟发性溶血性输血反应及移植物抗宿主病等;

5、稀有血型导致输血困难者;

6、临床医师提出输血替代或去除治疗所要达到的效果及要求者;

7、产科及儿科的特殊及复杂输血; 第三条:临床输血会诊基本要求

1、由各级领导及专家参与的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各科室输血工作的监督、协调等,加强横向联合,定期组织检测考核,全面抓好输血各个环节的管理与发展。

2、会诊应及时,输血医师要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输血医师根据输血要求及患者体检指标,提出输血治疗方法及最佳成分血的种类、制备方法、输注标准等,阐明治疗可能达到的效果,并保证成分血质量及符合血液发放规则。

3、临床医师应掌握现代输血技术及控制输血适应症,与输血医师共同协商并严格执行规章制度。

第四条:临床输血会诊基本形式

1、输血科医师会诊;

2、多学科医师会诊;

8.临床用血管理规定 篇八

为进一步规范、指导医院科室合理用血,指导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正确合理应用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特制定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一、医院成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监督和技术指导,开展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的教育和培训,制定输血工作计划,具体执行工作由血库负责。

二、临床输血工作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及卫生部下发的《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三、血库的设置执行卫生局颁布实施的《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从人员配置、布局和设施、设备上加以完善。

四、血库应制定血库负责人岗位职责、相关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以明确职能范围,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五、血库应制定技术操作规范及质量控制程序,制定符合医院实际情况的输血专业技术操作规程,现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切实建立起室内、室间质控标准。

六、血库应在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的指导和协助下每年至少一次对全院医务人员建立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输血不良反应反馈制度、输血不良反应处理程序、防火安全制度、血液报废登记制度等一系列相关制度,报批医务科审批后严格实施,并在医务科协助下对相关人员进行规范化培训。

七、医务科负责建立《临床用血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考核的范围和办法加以规定。

八、统一计划从松江区血站领取血液的数量,品种和规格。严格按《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有关规定管理血液出入库,血袋包装、运输、储存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九、经血库工作人员和临床用血科室护士核对无误双方在领血单上签字后,合格的血液制剂从血库发出后原则上一律不予退回。

9.某医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篇九

1目的 加强我院临床用血管理,推进科学合理用血,保障临床临床用血安全和医疗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临床医护人员

3定义 临床用血制度指在临床用血全过程中,对与临床用血相关的各项程序和环节进行审核和评估,以保障患者临床用血安全的制度。4内容

4.1、临床用血应严格执行《医疗机构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有关规定,提倡科学合理用血,杜绝浪费、滥用血液,确保临床用血的质量和安全。

4.2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要认真贯彻临床用血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监督实施本机构临床用血管理的规章制度。评估确定临床用血的重点科室、关键环节和流程。定期监测、分析和评估临床用血情况,开展临床用血质量评价工作,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分析临床用血不良事件,提出处理和改进措施。指导并推动开展自体输血等血液保护及输血新技术。4.3临床用血申请审核

4.3.1 用血科室必须严格掌握用血适应症和禁忌症,用血前医师应对患者进行输血指征评估,明确输血目的,合理选择血液成份,保证临床科学、合理、安全有效用血。

4.3.2输血治疗前,主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近亲属说明输血的目的、方式和风险,并签署《临床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或无自主意识的患者紧急输血,应报医院医务科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入病历。

4.3.3各级医师要严格执行《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临床用血申请单》 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填写,根据备血量,要有各级审批签字。

4.3.3.1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ml的,由中级以上医生提出申请,报请上级医生核准签字;

4.3.3.2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ml-1600ml的,由中级以上医生提出申请,报请上级医生审核,科主任核准审签;

4.3.3.3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超过1600ml,由中级以上医生提出申请,科主任核准审签后,报医务部批准;

4.3.3.4急诊、抢救用血后应当按照以上要求补办审批手续。4.4标本采集及送检的审核

4.4.1采集输血标本时护理人员要严格执行《输血标本的采集与送检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各项信息的审核,准确采集输血标本。

4.4.2 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在在接受标本时必须认真审核,确认试管上的标签与输血申请单上的资料一致,如有疑问应重新采集血标本,不得电话询问后就擅自修改错误的标签及输血申请单。

4.5输血科日常工作在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严格执行本机构血液预订、接收、入库、储存、出库、库存预警、等管理制度,做好各项审核工作,保证各个环节规范、准确无误。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对本单位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质控,并参与临床有关疾病的诊断、治疗。4.6取发血过程审核

4.6.1、配血合格后,由护理人员持取血单到输血科(血库)取血。4.6.2、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4.6.3、任何一方发现疑问均有权取消取发血。4.7 输血过程审核

4.7.1、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4.7.2、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4.7.3、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4.8输血后

4.8.1输血方案执行完毕后,临床医师应对照输血目的进行输血效果评价、分析,认真做好输血病程记录。有输血反应的患者,按输血反应相关流程处理与调查,认真记录输血反应处理过程,填写输血反应调查表,上报输血科。医生应对输血科或血站提供的调查评估结果及采取的纠正措施予以记录。4.8.2护理人员要按照要求及时做好护理输血记录。

4.8.3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血库)至少保存一天。4.9特殊情况(或急救)用血管理审批

特殊情况(或急救)用血,各级人员要认真执行《临床用血应急预案》和《特殊情况紧急抢救输血方案》等相关制度及流程,保障临床及时用血。

4.10 职能科室要定期对临床用血进行专项审核、检查,将检查结果在全院公示,并进行相应的奖惩措施,以严格加强临床用血的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安全的用血。5附件 无

6文件交付 6.1院委会 6.2职能科主任

10.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篇十

为确保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1.输血申请

1.1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前交血库备血,电话、口头备血无效,输血必须符合输血适应症。

1.2凡可能或需要输血的病人,必须提前做好血型鉴定、血常规、ALT、抗体筛查和乙肝三系、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 滋病抗体等规定项目的血液化验后,方可申请输血。急危、抢救病人应先开验血医嘱,后开输血医嘱。

1.3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其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写明“我已经了解输血的风险及并发症,同意接受输血治疗”并签名,《输血治疗同意书》存入病历。1.4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的患者紧急输血,应报医院总值班或主管领导同意,并把请示汇报的具体情况记录在病历中。1.5部分血液制品执行预约制度,如RH阴性血液、血小板等,必须提前24h与血库联系,以便血库能与血站及早预约。

1.6血库人员接到临床用血申请单,根据临床用血需求,及时做好血液的预约或储血工作,确保按期发血,储备中如不能满足临床及时与申请医师联系,共同协商解决。

1.7血库应严格核查相关手续,对合格者给予用血,不合格者退回;临床领取用血时,务必认真查对,一经出库原则上不能退回。2.输血会诊与审核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

以上规定不适用于急救用血。

3.输血各个环节必须严格执行输血查对制度。4.输血不良反应管理

4.1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失血量、贫血程度、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全程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尤其是输血开始后15分钟),对于无自主意识的患者、婴儿、无家属伴随的儿童,更应重点严密地观察其生命体征。

4.2输血不良反应处理流程为:立即停止输血、更换输液管、改换生理盐水、报告医生、遵医嘱给药、严密观察并做好记录、及时填写输血反应报告卡、上报血库;怀疑严重反应时、保留血袋、抽取患者血样、送血库。

5、积极推行节约用血的新型医疗技术,积极推行成分输血,规范开展互助献血工作,提高合理用血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动员符合条件的患者接受自体输血技术,提高输血治疗效果和安全性。

临床合理用血评估及用血效果评价制度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施行,本院制订了科学合理、节约用血的一些措施,把降低输血总量,提高成分输血比例作为医院的目标,根据国家卫生部制订医疗用血评价制度,将对患者在临床治疗时,是否有必要使用大量的血液和血液成份制品正确应用进行用血评估,对是否有必要用血以及用血能起多大的作用进行评估和评价。

一、符合用血的条件

1、急性大量出血病人和手术中用血病人。

2、慢性出血导致血色素下降至50-60g/L的病人。

3、血液病、各种血细胞减少及凝血因子缺失病人。

4、严重烧伤病人。

二、成份血的适应病症

1、全血只适用于失血量已超过1 000 ml~1 200 ml,并同时有进行性出血,濒临休克或已经发生休克的患者。

2、悬浮红细胞:应用于临床各科输血,适宜血容量正常的慢性贫血的输血者和外伤手术等引起的急性失血患者。

3、浓缩红细胞(同悬浮红细胞)。

4、洗涤红细胞:①主要用于输注全血或血浆后发生过敏反应的患者。②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患者。③高血钾症及肝肾功能障碍的患者。④反复输血已产生白细胞或血小板抗体而引起发热的患者等。

5、白(粒)细胞:白(粒)细胞减少症。

6、血小板:①各种原因导致的血小板计数低于2万的病人。

②血小板数量正常但血小板功能下降者。

7、新鲜冰冻血浆:凝血因子缺乏症或凝血功能障碍者。

8冷沉淀:主要用于血友病甲,血管性血友病及纤维蛋白原缺乏患者。

三、科学合理、节约用血措施

1、医院领导重视 成立以业务院长、医务科长、检验科、血库主任及临床科主任为成员的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依据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及《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对医院的临床用血进行监督、指导。

2、严格执行输血工作“三统一”的规定 本院一律使用规定的采供血机构—六安市中心血站供应的血液及血液成分,主动及时与其联系,互通信息,全市计算机联网,进一步确保临床用血及时与安全。

3、医护人员学习与考核相结合 组织全体临床医生认真学习国家有关临床输血的法律法规,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科学合理用血知识讲座。

4、患者或家属签订输血同意书 临床医师根据患者的病情决定需要输血治疗时,应切实负起向患者及家属宣传安全用血的责任。应向患者或家属告知输血的目的和可能发生输血反应及感染经血液传播疾病的可能性(窗口期问题),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订输血同意书。这样使患者及其家属知道输血既有治疗作用,但又要承担一定的风险,从而杜绝输注“人情血”、“安慰血”、“营养血”、“新鲜血”,医院的输血人次减少总用血量下降,同时也减少了由于输血所引起的医疗纠纷。

5、临床输血申请和审批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

以上规定不适用于急救用血。

6、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

临床医师应严格掌握临床输血指征,减少不必要的输血(如失血量不超过血容量的20%时不输血)。临床医师必须重视成分输血,根据不同病人的需要,输给相应制品。

临床用血评价及公示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临床用血的管理,促进更加科学、安全、合理用血,将临床用血情况纳入临床科室和医师个人工作考核指标体系。特制订本制度:

一、临床用血评价制度

评价临床科室和医师合理用血和输血后疗效评估的实施情况。1. 用血合理性的评价:主要评价是否严格按照输血适应症进行输血,输血适应症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执行。

2. 输血后疗效的评价:主要评价在输血后是否有输血治疗的疗效评价及有无输血不良反应的发生、处理、记录。

二、临床用血公示制度

实施临床科室和医师临床用血专项检查,将检查结果在全院公示,并由医院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更好提升临床用血的科学管理,促进临床用血合理、安全、有效。

1. 检查人员:由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成员组成。2. 检查方法:每月检查,抽取当月所有输血病历。3. 检查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临床输血申请单》的填写是否规范;

(2)输血前是否有输血前免疫学检查;

(3)输血前患者是否签署《临床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4)是否有相关实验室检查,是否有临床输血指征;(5)大量用血是否有审批;

(6)是否有患者输血适应症的评估,输血过程和输血后疗效评价情况。

输血不良反应处理及上报制度

输血反应是指在输血过程中或输血后,受血者发生的不良反应。在输血当时和输血24小时内发生的为即发反应;在输血后几天甚至几月发生者为迟发反应。一般包括: 发热反应 过敏反应 溶血反应

输血后移植物抗宿主病

大量输血后的并发症(循环负荷过重、出血倾向)细菌污染引起的输血反应 输血传播的疾病

一、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1、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

2、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血库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二、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以下核对检查:

1、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

2、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血者与供血者血样、新采集的受血者血样、血袋中血样,重测ABO血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选及交叉配血试验;

3、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

4、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血浆结合珠蛋白测定、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并检测相关抗体效价,如发现特殊抗体,应作进一步鉴定;

5、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检验;

6、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

7、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三、临床输血出现不良反应和发生输血相关疾病时,相关科室医师应详细记录输血反应反馈卡后送血库,并及时调查处理。血库每月统计上报输血管理委员会,并向负责供血的血站反馈。

四、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应对输血不良反应进行定期分析,制定对策,不断提高临床输血安全水平。

输血感染登记、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当出现输血后感染病例时,经治医师应立即填写输血后感染报告单,上报血库。

2、血库接到报告后应深入临床科室,记录发生输血后感染患者的姓名、血型、住院号、科室、所输血液制品的名称、献血员姓名、血液编码、输入量、感染症状、处理方法、结果等,对疑为输血后感染病人进行评估,并详细做好记录,必要时请市中心血站专家会诊评估。

3、因输血发生感染性疾病,经治医生必须认真按照要求填写感染疾病报告卡,24 小时内上报院感办。

4、因输血所发生的感染性疾病,血库必须将受供血者血样重新进行实验室检查,并及时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5、院感办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处理,查找感染源及追踪感染原因,做好相应登记,写出调查报告,同时要及时上报市中心血站处理。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制定相应防范措施。

6、经治医师、护士应配合职能部门查找、追踪感染原因,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7、分管院长接到报告,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与控制工作,并从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予以保证。

8、患者在接受输血治疗一段时期内出现输血传染病症状,如病毒性肝炎、艾滋病、梅毒等,除向疾病控制中心报告外,应向供血机构书面报告。

血液报废工作制度

1、血库应注意进库血液的失效期,以防止不必要的浪费,血液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2、血库因某种原因需要报损血液的,须填写血液报损申请单,报血库负责人。

3、血库负责人核实血液报损原因,上报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有关领导报批。

4、报损血液批准后,报批单登记备案,以防查处。

5、血液报损后,同时从电脑中出库该血袋资料,并注明为报损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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