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哲学的基本问题

2024-10-12

简述哲学的基本问题(7篇)

1.简述哲学的基本问题 篇一

一哲学的基本问题及其转换

哲学的基本问题究竟是什么,而这一问题在不同的时代又是怎样地发生着形式和主题上的变化,它在我们这个时代又有着怎样的表现,这是反思20世纪语言转向时需要我们思考的问题。如果我们追根溯源,从古希腊哲学中寻找哲学基本问题产生的源头的话,我们会看到在对待希腊思想开端的认识上有两种不同的线索:一条正如文德尔班在《哲学史教程》中所说的那样,即建立在存在者基础上的德谟克利特的唯物主义和柏拉图的唯心主义以及对这两种对立体系的调和所产生的亚里士多德的集大成的学说———形而上学体系;[1]139另一条线索是海德格尔在《尼采》一书中所叙述的对“存在者是什么”的解答,其中一个答案是巴门尼德的,叫做存在者存在,这个答案蕴含了“是”与“存在”的关系,即持存状态和在场状态。另一个答案是赫拉克利特的,叫做:存在者生成。[2]即存在者生成着并且持存着。海德格尔深刻地揭示了古希腊思想开端中一条主线,即“是”和“存在”的关系。第一个系统地研究“存在”与“是”及其关系的是柏拉图,柏拉图在《巴门尼德斯》中就受困于“一”和“多”的问题。[3]同样,亚里士多德也为像“苏格拉底是白皙的”、“苏格拉底是有教养的”、“苏格拉底是文雅的”等多重意义而感到纠结,因为他们认为这样一来,一个苏格拉底就会产生多个苏格拉底,而这恰恰是哲学的基本问题,即“存在”与“是”的关系问题所引出的。正像亚里士多德所描述的:有些较晚的古代学者们,也为此惶惶不安,生怕自己使用“是”这个词出现了同一个东西既是单一同时又是众多的说法。因此,留科福朗等学者索性取消了“是”这个词的使用,另一些人则改变了当时语言习惯的说法,不说“那个人是白的”,而说“他已经白了”。不说“他是在走路”,而说“他走路”。以免加上“是”这个词之后造成单一就是众多的情况,似乎“单一”或“存在”都只有一层含义。[4]这种语言上的改变,使得动词“是”在句子中的作用在不断被削弱,衍生出许多不同的语句形式,而对于基本的谓述结构,“是”这一语词的真实意义也不断被分化。

与之不同的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柏拉图用“分有”来隐喻“存在”与“是”之间所具有“一”与“多”的关系,这样,一事物所具有的多重意义,被看做是“分有”这一事物的相所得到的。[3]760分有是柏拉图解决“存在”与“是”这一关系的所有方法的总和,分有就是以近似的方式部分地或完全地拥有其他事物的性质。[5]379所以,当柏拉图把存在解释为相,形而上学也就开始了。[6]852由此,“柏拉图作为逻各斯事件抓住不放并在中世纪“三位一体”思辨中得到神秘证明的‘一’和‘多’的辩证法之谜才获得它真正的基础和根据。当柏拉图认识到语言的语词既是一同时又是多,他只迈出了第一步。”[7]593同样的是,亚里士多德也在他的哲学研究中把“存在”问题当做哲学首先要追询的问题。他认为,数学中的所谓公理和关于实体的科学属于同一门科学,这就是哲学家的科学,这种科学研究事物最基本的东西,即存在。无论是实体还是实体的属性;实体的性质以及生成、缺失还是消灭,总之,在“一”与“多”、“静”与“动”、“生成”与“消灭”中,存在是共同点。[8]89面对存在的多重意义,(1)亚里士多德强调实体在一切意义上都是最初的,“原始意义上存在不是某物,而是单纯的存在,只能是实体。”[8]153通过对第一实体和第二实体的区分,亚里士多德给“存在”加上一些修饰词或去掉修饰词,就把存在分为了实体和其他范畴,由此,柏拉图“分有”的隐喻过渡到亚里士多德类比的“谓述”关系,这样一来,存在的多重意义统一到第一实体的定义上来。亚里士多德批判了柏拉图的相论,认为作为事物的实体的相独立于事物存在,是很难站得住脚的。“所谓的分有,正如我们前面所说,是毫无价值的。”[8]55总之,无论是把本原看做水、火、土、气,还是看做无限,其结论都没有超出那个时代物理学所探讨的范围。亚里士多德认为,应该在哲学的层面上,从是其所是以及实体方面思考这一问题。从“存在”的多重含义上,亚里士多德提出了具体的存在者“这个”是实体,而其他则是归属于实体的东西。也就是说,相对于第一实体来说,它所表明的是一“这个”,在数目上是单一的,而第二实体则表现为“多”。[9]10实体不述说句子的主项,其他东西都要述说主项,成为主项的谓词,而实体则作主词。[10]290在《范畴篇》中,亚里士多德对谓述结构中“是”的用法作了分析,提出了“是”的两种含义:“依存于”和“在……之中”。[9]这种把“是”当做一般概念来分析它的同形异义关系,尽管没有切中问题的要害,但至少在关于存在的问题上向前迈出了重要的一步。正是由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在本原上的分析引导了中世纪唯名论和唯实论的发展。无论是把第一实体看做是相还是看做具体事物,对存在者的追问已经取代了存在者何以存在的追问。

即使是在笛卡尔所进行的哲学的认识论转向中,这种”实体“的概念也始终困扰着他,最终导致了“自我”、“世界”和“上帝”三个实体的预设,这也必然带来了主客两分所造成的“超越”问题,也导致了康德的物自体的问题。海德格尔意味深长地指出:这种不成功在于根本未把思维物和广延物在存在概念的指导下得到统一的把握。[11]205为了克服和解决这一问题,胡塞尔采用了现象学还原的方法试图弥补主客两分所带来的问题,通过本质还原,他达到了笛卡尔的先验自我,在此基础上,运用意向性分析和先验还原,他达到了意向结构中的意向对象,通过把认识的“阿基米德点”还原到意向对象上,胡塞尔试图实现现象和本质的同一,弥合主客之间的断裂,从而建立一种严格科学的哲学。这样一来,事物的存在问题,就转变成事物的意义如何在我们的意向结构中被构造的问题。

综上所述,“存在”和“是”及其关系的问题,是我们处理哲学问题时首先要面临和解决的基本问题,而这一问题也总是表现为“一”和“多”、“静”与“动”、“同”与“异”的问题。当我们思考和解决由此所带来的意义的多重性时,意义的语境自然成为我们首先要分析的对象。但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摆在我们面前,这就是,这种确定性如何得到保证?实际上,那种想把语言建立在一种牢固的、恒常不变的基础之上的想法恰恰来自于古希腊伊始的那种形而上学的哲学传统。它们的注意力只关注“存在者”,而存在者“如何存在”的问题却被人们忘记了。近代笛卡尔的主客两分是这种“在者”思维的必然结果。

二语境论思想的提出及其后哲学的发展

海德格尔第一次深刻地指出,形而上学所追求的这种同一,是把世界看做是“在者”的整体。人同世界的关系被看做是人与存在者的关联。而实际上,我们在“人与存在者的关系”这个不确定的名目下所显明的东西,本质上乃是人与存在的关联。那么,如果我们考虑这种关联,这种关联本身是什么?如果我们要把存在者和存在相区别,那么,存在是什么?海德格尔认为,尽管人与存在的关联是模糊不清的,但无论我们在哪里和存在者相关联,我们也就保持在与存在的关联中。[6]838这种关联就是“是”与“存在”的关联。语言之“是”揭示了一种存在。因为存在者和存在是无法分开的,存在不是在场,而才是在场。如果我们把语言看做是“在”的语言,那么这种在场就是语言的“语境”。

(一)弗雷格的语境论思想

然而,语言的存在性这一伟大的思想作为一种实践实际上早已经出现在弗雷格《算术哲学》关于“名称-含义-指称”的划分中,只是并未得到应有的阐释。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人们总是反复地重复这句话:即“语词只有在句子的语境中才指称某种东西”[12]73,但人们很少从弗雷格的话语语境中去体会这句话的深刻思想。当弗雷格在《含义和指称对象》一文中举例说“金星是启明星”、“金星是暮星”时,“启明星”和“暮星”的含义是属于孤立的指称对象(金星)吗?如果这两个语词的含义不是属于孤立的指称对象,而是属于指称对象的显现方式,那么,这个显现方式不正是依赖于“存在”本身吗?指称在不同的显现方式下具有不同的含义,而这不同的显现方式,恰恰是意向对象在不同语境下向我们显现的结果(用胡塞尔的话来说是构造)。从这种意义讲,语境正是一种意向所指向的“存在”的“在场”。因此,语境论既说明了语言是关于存在的而不是“存在者”的,同时也把语言和存在的关系以容易理解的方式摆在我们面前。

在形形色色的谓述句中,我们总是立即可以按照某个角度来解释这个“是”。如果说在《存在与时间》中,海德格尔还未发现“存在论差异”,更未对这种差异作出明确解释的话,[13]213那么,在《现象学的基本问题》一书中,海德格尔则系统地阐述了存在论差异问题:即时间与时间性;时间性与时态性;时态性与存在;存在与存在者。[11]307在存在论的讨论中,真正重要的是“是”与“存在”的关系,“是”恰恰是人之存在区别于其他在者之在的独特之处,没有人的这种语言之在,一切在者都是晦暗不明的。对这些陈述句的列举也表明了这同一种丰富性,当然是一种粗略的形式表现出来。“是”与“存在”的单调性实际上是一种假象,一个仅仅依附于发音和字形的相同性的假象。这种假象迷惑着我们,使得我们不愿意对它们进行深究,我们只是把“是”看做是多义的,把这种“存在”的变化的丰富性看做是在逻辑和语法的角度的多义性。然而,断定“是”属于“多义的”的词语,这种说法已经不够了。因为,这里要探讨的根本就不是“是”(ist)和“存在”(Sein)这两个词语,而是它们所言说的东西。[6]881在谓述句中的“是”里面,“存在”就像一种稍纵即逝的声音消逝了,但同时又在某个地方触动着我们,言说着一个最本质的东西。存在看似最空虚的东西,实际上是最丰富的东西,一切存在者都是从存在这种丰富性而来才获得它们的存在的各个本质方式的。只有重新回到语言的存在性的追问,我们才有可能真正找到语言分析的“阿基米德点”。海德格尔的深邃见解拨开了两千年形而上学的迷雾,使我们通过语言之光,洞见幽深的“存在”之谜。

(二)分析哲学对形而上学的“背叛”

在弗雷格的指称对象与含义的区分上,已经揭示了含义对指称对象的“在场”情况的依赖关系,但遗憾的是,弗雷格的后继者们并没有从这种区分中看到存在的意义,有些人是把“形而上学”看做是无意义的东西予以剔除,(1)这种态度在逻辑实证主义那里表现得最为突出。然而,任何关心语言的人都不能离开存在而孤立地研究语言,他们总是不可避免地超出语言的界限而进入到存在的疆域里,维特根斯坦从逻辑语言分析到日常语言分析的转变已经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就是在摩尔和罗素那里,也没有真正离开形而上学,或者说无法真正离开形而上学。那种通常把分析哲学和形而上学相对立的看法,实际上是严重的误解。摩尔和罗素所反对的是一种特殊的形而上学观点,即黑格尔的绝对唯心主义,而不是否认形而上学本身。这在摩尔1903年的《拒斥唯心主义》一书中可以清楚地看出。进一步讲,罗素和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原子主义显然是一种形而上学的观点。[14]因为罗素一生的兴趣就是要对“什么是存在”的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即便是他对认识论问题的独特探讨也与他对本体论的根本兴趣有关。[15]而这些兴趣很大程度上并不依赖于他们的哲学偏好,而是由它们所探讨的哲学问题决定的。

在解决存在问题上,罗素提出了摹状词理论。通过摹状词的分析,罗素把关于某物存在的问题转换为一系列谓述语句。对于像“金山存在”这样的语句,我们可以把它还原为“存在一个x”,“Fx是金的并且Fx是山”这样的谓述结构,以化解“存在悖论”。罗素的摹状词理论显示了逻辑分析在解决哲学问题的重要作用,并进而引导哲学家关注语言的逻辑分析,强调了逻辑是哲学的本质的观点。摹状词理论在解决“存在悖论”方面是成功的,它有助于清除语言中的一些虚假概念,但这一方法的意义远远不止于此。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是使我们看到了“存在”与“是”之间的某种“滑动”关系,这种关系揭示了语言与存在之间的联系。如果沿着这条线索追问下去,我们就可以把古希腊时期人们对这一问题的困惑和探讨重新进行反思和整理,就很自然地把“存在”和“是”的关系问题作为一个重大的哲学问题加以对待。当然,在罗素那里,他所想到的只是语言的逻辑形式。正像罗素所分析的那样,理解一个谓词与理解一个名称是完全不同的。他所说的谓词是指用来指称,如红的、白的、硬的等某种性质的语词。要理解一个名称,你要亲知名称所指称的那个殊相,并且能够正确地把他们对应起来。这时我们无需知道那个名称究竟有什么含义;但要理解一个谓词情况就不同了。他所强调的是,名称只是通过命名活动完成的,这有点像贴标签,但在形成一个谓述语句情况就完全不同了。例如,当你说“有些玫瑰花是红的”时,你必须弄清楚什么是玫瑰花,这些(玫瑰花)是红的是什么意思。这时就形成了多个“谓述”结构。罗素在这里并不认可把某种性质作为主词,但他明确地表示,把“红的”当做主词主要是为了对它作出解释。当你理解“红的”时,就意指你理解“χ是红的”这种形式的命题。这样一来,理解谓词就比对名称的理解更复杂一些。[16]它的复杂性在于当我们说某物存在时,是通过它的各种存在语境加以规定的。

从分析哲学产生的时候起,弗雷格的语境原则就成为分析哲学的重要原则。它强调语词,包括名称,只有在语句的语境中才能确定指称对象。为什么对同一个语词“金星”,有时候我们用它指称“启明星”,有时又用它指称“暮星”,这完全是由金星这一星体所处的语境决定的,或者说是由它的存在方式决定的。语境原则特别突出了事物“在场”的重要意义,但这种意义在罗素和维特根斯坦那里只是体现在语词和句子的关系上。按照维特根斯坦的观点,语词的意义决定于句子,而句子表达了思想,思想就是图像,每一种图像都是逻辑图像,逻辑形式是逻辑图像的本质,同时也体现了世界的逻辑结构。而弗雷格的语境原则最终成为一种句子的逻辑原则。存在问题被看做是物自体的问题,被排斥在语言世界之外。

(三)从蒯因的“本体论许诺”到斯特劳森的描述的形而上学

关于存在的形而上学问题在蒯因那里,已开始渗入到他的语言分析中。在《论何物存在》一文中,蒯因无法割断语言与存在的关系,因而提出了“本体论承诺”的理论。本体论许诺实际上反映了语言和存在之间关联,而这种关联是通过“是”和“存在”联系在一起的。它和罗素的摹状词理论正好构成了两个互逆的理论。当我们说“有些狗是白的”,要使这个谓述为真,就许诺了白狗的存在。[17]13“白色”是通过“有些狗”显现给我们的,显然,在这里“狗”是指称对象,但认识到这一点还是不够的。从“有些狗是白的”这个陈述中,我们还许诺了我们的知觉;许诺了我们是在观察“狗”的颜色,而不是别的什么东西;许诺了我们意义意向所指向的东西。而这个“白狗”已经是我们意向构造的结果了。这种许诺并不像蒯因所说的那样,只是我们说有白狗存在,而是当我们的意义意向使我们的视知觉“遭遇”到了“有些白狗”,在我们说“有些狗是白的”时,我们已经处在一种语境中,所以,“这些狗是白的”这一判断,不仅决定于“我们的视知觉”和“有些狗”,而且还决定于时空。

从拒斥形而上学到本体论许诺,我们看到了分析哲学向“形而上学”的靠近。但这种许诺并不是像蒯因所说的那样,是许诺了一个“存在者”,而是许诺了一种存在。这里我们所关注的不仅仅是某一“存在者”,也不是某一存在者的“存在”,而是许诺了观察者的视觉、某一颜色、一条生物学意义上的狗以及我们的意向的存在。或者说,一种意向指向的“共在”。蒯因的本体论许诺彰显出存在对于语言来说是最为基础性的。正如罗蒂在论述伽达默尔的诠释学思想时所概括的那样,对于与其遵循普特南和法音(Fine)还不如遵循克里普克和莱维斯的分析哲学和科学哲学来说,能够被理解的存在就是语言。[18]22语言就在于揭示存在,但它是通过语境这一环节来向我们展示世界的。

三语境———一种意向指向的“存在”

(一)语境分析方法揭示了事物的在场性

语境分析之所以可能,是因为:首先,语境是一种语义生成的“在场”。语言是关于“存在”的,而不是“存在者”的。这样说的意思是,世界是由事实构成的,而不是由事物构成的,事实是事物之间的联系。这种联系构成了一种“聚合”和“涌现”。当我们使用语言表达世界时,进入语言的是处在一定关系中的事物或事态,或者说体现为一种存在的状态和样式。“存在者”是由于“存在着”才能被显示,由于不同的“在场”,才能具有不同的意义。在某种意义上说,强调语言是关于“存在”的,也就强调了语言的语境性;其次,语境是“存在”显现的际遇,它向我们呈现了“存在”的即刻性;它使得主体和客体在意向目光下的相遇成为可能。当我们说“这是启明星”时,它为我们呈现的是黎明时的时空际遇,而当我们说,“看!那是暮星”时,语言所揭示的则是傍晚的语境;再次,没有语境,语言就无法和世界相遇,也就无法把世界从稍纵即逝的流变中呈现在我们面前。正是由于我们人与存在的关联是在语境中相遇并建立起来的,没有语境,我们的意向目光就没有驻留的界域。当我们说“雪是白的”或者说“雪是H2O”不正是我们的意向目光投射到不同语境中所产生的结果吗?从这种意义讲,语境正是一种意向所指向的“存在”。因此,追问语言的存在性,既是语言与世界相关联的必经之路,也是语言哲学的归宿,无论大陆哲学还是英美哲学的发展都证明了这一点。

(二)语义生成的语境条件及其确定性

语境的形成依赖于一定的条件:首先,语境的形成必须有意向指向。这个意向指向通常是通过意向意义来起作用的,话语者想要表达的思想都存在于意向意义中,同时我们对事物(态)的感性印象也在这个意向意义中。其次,必须有“指称点”。这个指称点就是意向的归宿,同时它也构成了意向的“侧显”。语境作为构造话语的场域,它本身是言语者意向指向的言语行为的边际,在意向指向下,语境成为语言构造的参与者。正是由于这种参与,使得话语意义侧显某一语境中的指称。“命名是以语境为背景和前提的,没有语境就没有命名;而没有命名就没有确立的语境对象,就没有特定的意义趋向性。”[19]在这里应该注意的是,并不是有了意向意义(或意义意向)就一定会产生语境的指称点。当我们对事物最初的感性直观发生错误时,意向意义所描述的东西实际上不存在,那么,就没有和这个意向意义相关联的要素,当然也就没有与之相应的语境。如,当一个人说“那个喝香槟酒的人”时,可那个人喝的不是香槟酒,那么,以这个摹状词作为指称的含义就是空的。而以指称对象的显现方式作为直观内容的意向语境就无法建立起来。而当一个意向意义经过意义充实成为有真实的意向对象的语言时,语境就产生了。不存在完全语境———独立(contextindependence)的语言,如果我们接受米利肯(Ruth Millikan)的语言进化的观点,那么,任何语言是在某一语境中完成这种进化的。在这种进化过程中,语词或语句受到语境的影响,也就是说是语言在某种意义上说都是语境-依赖的(context-dependence)。这样,语言成为语境中的语言,而语境又成为语言的语境。从语言构造的意义上讲,不存在脱离语境的语言,同样,也不存在没有语言的语境。

语境不是一个预先就存在着的“结构”,像牛顿时空观中的时间、空间一样,等待着填充物质,相反,语境同语言的关系有点类似于爱因斯坦相对论中时-空与物质的关系。也就是说,有了语言就必然伴随出现了形成这一语言的语境,反过来讲,我们说到一个语境,也是在理解某一语言的情况下提及的。所以,当我们理解了某一种语言,我们也就理解了产生它的语境。同样,当我们知道了某一语境,我们也就更容易理解某一种语言。由于在语义构造的过程中,语境作为语义的某些信息嵌入到语义中,所以,在我们分析话语的意义时,必须借助于语境来进行。在解释和理解言语时必须遵循语境原则。

(三)语境论———一种追问“存在者”如何显现的理论

2.简述哲学的基本问题 篇二

关键词:心与物的关系 思维与存在的关系 哲学基本问题

最近在网上看到一篇有关哲学方面的文章,说“心与物的关系”是哲学的基本问题,进而又直面否定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哲学说的“思维与存在的关系”是全部哲学的基本问题。看后颇有感触,觉得有必要就哲学的基本问题谈点什么。因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关系“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基本问题的论断以及对基本内容的阐述,是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的哲学基础。“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是不是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有关哲学上的重大原则问题,对此决不能沉默与回避,必须搞清楚。真理与谬论是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的,如不对否定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的言论作斗争,何谈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

从中国哲学史上看,关于“心与物”“理和气”的关系问题,是中国封建社会宋朝以后,这个时期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哲学斗争的中心。如南宋主观唯心主义者陆九渊说“宇宙便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象山全集·杂说》;明朝王守仁说“天下无心外之物”——《传习录(下)》;唯物主义者认为有物才有心,无物则无心。如明清之际唯物主义者王夫之说“言心言行,言天言理,俱必在气上说,若无气处则俱无也”——《读四书大全说》卷中。

从以上中国古代哲学家们的言论里可以看出,他们对“心与物关系”的探索与斗争,已涉及到哲学基本问题的两个方面了,即第一个方面要回答世界的本源、本质是什么?心与物哪个是第一性;第二个方面要回答“心”对“物”具有什么作用?但中国古代哲学家们从未把“心与物的关系”问题概括归结为哲学的基本问题。只能说人类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探索在中国古代哲学家们那里表现为原始的、朴素的对“心与物的关系”的探索。这也是中国哲学发展史上必经的一个阶段。

以上说明“物”与“物质”仅一字之差,二者既有质的区别,又有紧密联系,二者是个性与共性的对立统一关系。物质的客观实在性这一万事万物的共性就存在于千差万别的每一具体物这一个性之中,离开具体物的客观实在,物质是不能独立存在的。同样不包含客观实在的物质的具体的物也是没有的。正因为“物”与“物质”二者具有统一性,紧密相连所以容易把二者等同混为一谈。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观,既承认世界的本源、本质是物质的,世界统一于物质;又承认物质可以被人的意识所反映,物质是可知的,这是彻底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观;它同一切形形色色的唯心主义,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庸俗唯物主义等物质观彻底划清了界限。

其次我们还必须弄清楚“心”这个概念的含义是什么,为什么不能用“心”这个概念简单地代替意识这个概念。

毫无疑问从生理学上讲,心是指心脏器官,从古代哲学上讲既可以指思维的器官,如《孟子·告子上》:“心之官则思”这里的“心”与“人脑”这个思维器官等同;又可以指人多意识,如主观唯心主义者南宋陆九渊说:“宇宙便是吾心,吾心便是宇宙”;明朝王守仁说:“天下无心外之物”。由于“心”的含义多,这就容易造成把思维器官人脑与人脑这个思维器官所具有的技能作用混为一谈。

如果“心”指思维器官,那么现代自然科学已经证明人类是用人脑去思维的,不是用心去思维的,人脑才是思维的器官。人脑本身是一种特殊的具体的物质,它具有特殊机能作用。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从生理上讲,意识才是人脑特有的机能。当这并不等于说有了人脑,他就会自行产生意识。有了人脑并不等于自然而然就有了意识。我们知道胃是消化器官,消化是胃特有的机能,但是光有胃它不会自行产生消化,只有胃吃进食物才会显示消化。这也就是说有了胃不等于有了消化。同样道理,意识是人脑特有的机能,人脑要产生意识,还必须人脑与人脑之外的其他客观事物接触,才会有意识。所以从意识的本质上来看,意识是什么,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意识是客观物质在人脑中的反映。没有人脑不会有意识,同样没有被反映者客观物质,也不会有反映者意识。

以上说明人脑与人脑特有的机能意识不能混为一谈,如果混为一谈不仅容易导致主观唯心主义,如“吾心即是宇宙”便是例证;也容易产生庸俗唯物主义。19世纪50年代欧洲就出现了一种庸俗唯物主义流派。他们错误的把意识和物质看做同一个东西,在他们看来,大脑产生思想就如肝脏分泌胆汁一样。

如果“心”指意识,那么什么是意识呢?在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哲学未诞生之前没有任何一种哲学流派对意识做过完整的科学说明。当然中国古代哲学家们也不例外。只有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哲学,对什么是意识做了全面完整的科学解释;从意识的起源来看,意识是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特别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从意识的生理基础上来看,意识是人脑这个高发展物质的特有机能;从意识的本质上来看,意识是客观物质在人脑中反映。从以上什么是意识的三个方面看,也更加有力地证明了,世界的本质是物质的,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物质决定意识的唯物主义原理的正确性。

由此可见,用古代哲学家们所理解的“心”的概念,是不能直接替代“意识”这个科学概念的。“物”也不能代替物质。哲学基本问题的科学表述只能是意识与物质的关系问题,或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心与物的关系”问题只能是哲学基本问题意识与物质的关系在古代原始的朴素的表现。决不能用“心与物的关系”代替意识与物质的关系,更不能否定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意识与物质的关系问题是全部哲学基本问题。

3.权利哲学的基本问题[上] 篇三

一、权利的基本问题

1、权利概念

“权利”一词在古代汉语里很早就有了,但大体上是消极的或贬义的,如,所谓“接之于声色、权利、忿怒、患险而观其能无离守也”;[1]“或尚仁义,或务权利”[2].这种语义上的权利不是一个可以用来构造法律关系的法学概念。中国古代法律语言里也没有像英文“权利”、“义务”那样的词汇。19世纪中期,当美国学者丁韪良先生(W.A.P.Martin)和他的中国助手们把维顿(Wheaton)的《万国律例》(ElementsofInternationalLaw)翻译成中文时,他们选择了“权利”这个古词来对译英文“rights”,并说服朝廷接受它。从此以后,“权利”在中国逐渐成了一个褒义的、至少是中性的词,并且被广泛使用。我们在此要考察的,就是后来的、或所谓现代意义上的“权利”一词的涵义。

怎样界定和解释“权利”一词,是法理学上的`一个难题。在现代政治法律里,权利是一个受人尊重而又模糊不清的概念。康德在谈及权利的定义时说,问一位法学家什么是权利就像问一位逻辑学家什么是真理那样会让他感到为难。“他们的回答很可能是这样,且在回答中极力避免同义语的反复,而仅仅承认这样的事实,即指出某个国家在某个时期的法律认为唯一正确的东西是什么,而不正面解答问者提出来的那个普遍性的问题。”[3]费因伯格认为,给权利下一个“正规的定义”是不可能的,应该把权利看作一个“简单的、不可定义、不可分析的原初概念。”[4]

权利一词难以界定在某种程度上与权利一词的过度使用有关。权利语言虽然源于西方,但权利文化现在已经成为一种全球现象。作为用来诉求和表达正义的方便而精巧的工具,权利语言提供了一种表述实践理性要求的途径。[5]换言之,只要自己认为是合理、正当的需求,就可以称之为“权利”。作为其负面的结果,权利语言经常被滥用,关于权利及其涵义的讨论也时常发生一些误解。[6]也许因此,《牛津法律便览》的“权利”词条直截了当地把权利说成“一个严重地使用不当和使用过度的词汇。”[7]不过,另一方面,如何界定和解释“权利”一词,又是法理学上的一个很有意义的题目。因为权利是现代政治法律中的一个核心概念,无论什么样的学派或学者都不可能绕过权利问题,相反,不同的学派或学者都可以通过界定和解释“权利”一词来阐发自己的主张,甚至确定其理论体系的原点。正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在思想史上,对于究竟什么是权利,有许多不同的解释。大致说来,对权利的界定有伦理的和实证的分别。

一类是从伦理的角度来界定权利。一般说来,格劳秀斯和19世纪的形而上学法学家们强调的是伦理因素,如,格劳秀斯把权利看作“道德资格”;霍布斯、斯宾诺莎等人将自由看作权利的本质,或者认为权利就是自由;康德、黑格尔也用“自由”来解说权利,但偏重于“意志”,而且,他们的自由概念与霍布斯的也很不相同。严格说来,康德的权利定义是不限于意志自由的,他很重视人与人的协调共存。黑格尔指出:

“一般说,权利的基础是精神,它们的确定地位和出发点是意志。意志是自由的,所以意志既是权利的实质又是权利的目标,而权利体系则是己成现实的自由王国。”[8]

这些解释都是将权利看作人基于道德上的理由或超验根据所应该享有之物,虽然也涉及利益,如拥有某物或做某事,但并不以利益本身为基点。

另一类是从实证角度来界定权利。如,实证主义把权利置于现实的利益关系来理解,并侧重于从实在法的角度来解释权利。德国法学家耶林使人们注意到权利背后的利益。他说,权利就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利益。同时,不是所有的利益都是权利,只有为法律承认和保障的利益才是权利。功利主义者认为由社会功利规定全部的权利和义务并派生出所有的道德标准。权利的实质是普遍的功利。

这两类界定只是笼统言之。其实,这两类分别里又包含诸多小的分别,同时,这两类之间也有些交叉。所以,一些教科书对关于权利的界定作了许多的分类,主要有“自由说”、“意思说”、

4.哲学基本问题讲稿 篇四

同学们,大家好。本节课我们一起来学习第一章世界的物质性及其规律第一部分的内容。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第一部分

【2】

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我们必须明确哲学探讨的基本问题是什么?

【3】

那我们人生活在设个世界上,总会提出各种各样的问题,这就是在思考,其实只要你不断的发问,不断的思考,你就已经具备了一种哲学思维能力。我们思考什么,大多是对于这个世界的看法,这就是世界观。

从古至今,我们人类经历了神话世界观、宗教世界观和哲学世界观。

而哲学是一种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我们想要树立一种科学的世界观,就必须学会哲学思考!

【4】

回到哲学的基本问题,从哲学上来看,世界万物无非就是两种现象,物质现象和精神现象。我们人做的事归结起来也就是两个——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

【5】

就像恩格斯总结和概括课哲学发展史上的历史后得出的结论: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

【6】

哲学基本问题中关于思维和存在的关系是分为两个方面的。一个是第一性的问题,也就是思维和存在谁是世界的本源,谁决定谁这是划分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的标准;

第二就是同一性的问题,我们能不能认识世界,我们能不能再世界的表象中反映现实?这是划分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的标准。

【7】

说到这,我们需要明确一些同义的名词。

哲学研究的就是物质现象和精神现象,与之对应的物质与意识、存在于思维、客观与主观这两类现象。

希望同学们注意。

【8】

那回到哲学基本问题,刚才我们说第一个方面就是意识和物质、思维和存在,究竟谁是世界的本源,何者是一性,何者是第二性的问题。不同的回答划分了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

【9】

从唯心主义来看,认为意识第一性,物质第二性,物质依赖于意识而存在,物质是意识的产物。唯心主义还分为主观唯心主义和客观唯心主义。

主观唯心主义把个人的某种主观精神如感觉、经验、心灵、意识、观念、意志、潜意识、灵魂、精神等看作是意识世界上一切事物产生和存在的根源与基础,而外部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则是由这些主观精神所派生的,它是这些主观精神的显现。因此,在主观唯心主义者看来,主观的精神是本源的、第一性的,而外部世界的事物则是派生的、第二性的。注意的是主观唯心主义者的主观意识指的是自然界内在非物质的总和,不是简单指人类思维。中国宋明时期的陆王学派的“心即理”、“吾心即是宇宙”、“心外无物”、“心外无理” 英国贝克莱的“存在就是被感知”、“物是观念的集合”等观点,即是有代表性的、典型的主观唯心主义。

客观唯心主义,认为客观精神或理念世界是先于物质世界并独立于物质世界而存在的本体,而物质世界(或外部世界)则不过是这种客观精神或原则的外化或表现,前者是本原的、第一性的,后者是派生的、第二性的。中国宋代程朱理学的“理”,古希腊柏拉图的“理念”,德国黑格尔的“绝对观念”,即是这种作为世界本体的客观精神或原则。客观唯心主义的所谓客观精神或原则,实际上是把人的思维或一般概念加以绝对化的结果,它是通过抽象思维把它们升华或蒸馏为不仅脱离人头脑并且脱离或先于物质世界及具体事物而独立存在的抽象非实体。

【10】

那唯物主义则认为主张物质为第一性、精神为第二性,世界的本源是物质,精神是物质的产物和反映。哲学里关于本体论的一种基本观点。在意识与物质之间,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客观世界在人脑中的反映,客观世界独立于意识之外,主观能动性区别于其它生命意识。唯物主义也有一个历史进程,他经历了从古代朴素的唯物主义,到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再到辩证唯物主义的发展过程。

朴素唯物主义

唯物主义发展的最初历史形态。它否认世界是神创造的,把世界的本原归根为某种或某几种具体的物质形态,例如:水,火,气,土等。试图从中找到具有无限多样性的自然现象的统一。如中国古代的五行说认为,水、火、木、金、土五种物质是世界的本原,荀子还提出了“形具而神生”的可贵命题。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范缜在说明神形关系时说:“神即形也,形即神也。是以形存则神存,形谢则神灭也。”

古希腊哲学家泰利斯认为,万物产生于水,并经过各种变化之后又复归于水,赫拉克利特则用“火”说明世界发展的辩证景象。

朴素唯物主义是依据直观经验和比较粗浅的自然知识所作的理论概括,缺乏一定的科学论证和严密的逻辑体系,带有一些猜测的成分,因此,它有直观性的特点。

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在总结自然科学成就的基础上,丰富和发展了唯物主义。但它把物质归结为自然科学意义上的原子,认为原子是世界的本原,原子的属性就是物质的属性,因而具有机械性,形而上学性,历史观上的唯心主义等局限性。

主要代表人物有17世纪英国的唯物主义者有培根、洛克;18世纪法国的拉美特利、狄德罗;19世纪德国的唯物主义者费尔巴哈(近代唯物主义的集大成者)。

马克思、恩格斯在19世纪40年代,总结了无产阶级斗争的历史经验和自然科学的新成果,批判地继承了人类文化的优秀成果,特别是在批判地吸取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和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基本内核”的基础上创立了辩证唯物主义。恩格斯对物质做出了初步的概括:物、物质无非是各种物的总和,而这个概念就是从这一总和中抽象出来的。

20世纪初,列宁对物质做出了一个全面科学的定义: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她不依赖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这一定义把辩证唯物主义推向一个新阶段。

【11】

说完了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一个方面,我们还看一下第二个方面,那就是思维能否认识或正确认识存在的问题。根据思维和存在有无同一性问题,也就是思维能否反映存在,将哲学划分为“可知论”和“不可知论”两个基本观点。

【12】

我们先来看可知论。可知论是指世界是可以为人所认识的,世界上只有尚未被认识的事物,不存在不能认识的事物,世界统一于物质,思维与存在具有同一性。持该观点者多为唯物论者,其认为人可以凭借感觉器官及其延伸(科学仪器)完全认知世界,而至今尚未被认知的部分只是因为技术的不发达,人类自身局限性,世界也是不断变化的,可人完全认识世界是必然。例如荀子的“凡可知,人之性,可以知,物之理也。”

【13】

不可知论它与可知论相对,为一种哲学的认识论,除了感觉或现象之外,世界本身是无法认识的。它否认客观规律,排除社会实践的作用,可世界是客观统一的,未经实践即进行先验判断即自我否定。

其典型代表人物是十八世纪英国哲学家休谟和德国哲学家康德。休谟断言人所知道的只是自己的感觉,至于在感觉之外是否还有客观事物存在,这是不可知的。康德虽然承认外部世界的存在,但是又认为刺激人们的感官而引起感觉的物自体的本来面貌是不可认识的;作为一切精神现象最完整的统一体的灵魂、作为一切物理现象最完整的统一体的世界和作为最高统一体的上帝,都不是认识的对象,而属于信仰的领域。

【14】

5.哲学的基本问题教学设计.doc 篇五

第一课

百舸争流的思想

第一框

哲学的基本问题(教学设计)

教材分析

《课程标准》要求援引经典作家的言论,说明对世界的不同看法形成不同的哲学。解释哲学的基本问题。哲学研究的问题有很多,但最基本的问题只有一个,这就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为了说明这一问题,教材设计了两个目:第一目主要解释什么是哲学基本问题,哲学基本问题包括哪两方面的内容;第二目主要说明哲学基本问题和我们生活的关系,同时回答为什么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的基本问题。

学生分析

对于本框的知识,学生了解的并不多,但是学生有很强的好奇心,教师可以利用学生这一心理引导学生追问并总结。

教学目标

一、基本知识

识记哲学的基本问题、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含义、人类所从事的两大基本活动,理解思维和存在的关系、哲学的基本问题与我们生活的关系、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的重要性。能用所掌握的知识分析说明思维和存在有无同一性,能分析说明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对哲学发展的影响。

二、能力目标

通过学习掌握简单的哲学思维能力,能对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作出自己的回答。具有自觉运用哲学基本问题理论认识、分析和把握社会生活现象的能力。

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培养一定的哲学兴趣,自觉能动地去认识世界,做一名可知论者。教学重点与难点 哲学的基本问题

教学方式

讲授法、学生归纳总结法

教学用具

采用制作powerpoint课件的方式辅助教学。

教学过程

一、课前探究

要求学生预习课文,初步了解教材的内容,有条件的可以通过网络下载一些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言论。

二、导入新课

教学导言:从中国的春秋战国时期产生的哲学思想、古希腊时期的哲学,到现在我们学习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人们探讨哲学已经有几千年了。那么,大家知道哲学分为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那么同学们知道我们是以什么标准去划分它们的吗?我们要知道如何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首先就要来了解“哲学的基本问题”是什么。情景营造:用大屏幕打出“哲学应该研究那些问题”漫画。设计意图:启迪学生思考,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教学结构

(一)什么是哲学的基本问题

1.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问题

以上资料均从网络收集而来

学习资 料

2.哲学的基本问题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二)为什么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的基本问题

1.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人们在现实生活和实践活动中首先遇到和无法回避的基本问题

2.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一切哲学都不能回避、必须回答的问题

3.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贯穿于哲学发展的始终,决定着哲学的基本性质和方向,决定对哲学其他问题的回答

四、师生互动

(一)什么是哲学的基本问题

1.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问题

课堂设问:请同学阅读P9的探究材料,并回答问题。提示:哲学的基本问题就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或许大家对思维和存在这两个名词比较陌生,不过,我们可以用另外两个词语进行替换。简单的说就是意识和物质的关系问题。思维点拨:所谓的意识比较简单,它主要是我们对这个客观世界的反映;但什么是物质呢?(停顿一分钟左右,让学生有一个思考的时间;学生也会说上几句)其实,在我们身边到处都充满了物质,比如我们身上穿的、脖子上带的、手腕上带的、书桌上摆的,都是物质,只不过它们是具体的一个个事物而已。总而言之,独立于意识之外的客观存在就是物质。比如说我们所看到的高山流水、房子汽车、书桌黑板、钢笔铅笔等等,都是具体的物质形态。在大致明白了什么是物质之后,接下来我们就来考察下这两个词语的关系。2.哲学的基本问题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课堂设问:你觉得先有物质还是先有意识?它们谁决定着谁?(即谁是第一性的问题)提示:同学们对这个问题有两种看法。凡是认为物质决定意识的,我们说它是唯物主义;凡是认为意识决定物质的,我们认为它是唯心主义的。这样哲学就分成了两大阵营。

举例:如果我现在和大家谈到手机、MP3、MD、电脑等东西的时候,大家脑海中是不是就会浮现它们的形象啊?比如说MP3,大家脑海中出现的就是,要么长长的要么扁扁的要么圆圆的,可以听歌做U盘的小玩意儿。这个就是我们哲学上的说的意识。不过,如果老师现在和一个远古人或者说我家乡里的那个村子里乡亲们说MP3、MD,他们的脑种会出现这样的反映吗?从这里看,应该是物质决定意识。

课堂设问:意识(思维)能否正确认识物质(存在)的问题?(即思维和存在有没有同一性的问题?)

提示:有三种看法,认为意识(思维)可以正确认识物质(存在)的,属于可知论者;凡是认为意识(思维)不能正确认识物质(存在),属于不可知论者。当然也有些同学是两者观点都有,这种同学我们把他称为不彻底的不可知论者。

(二)为什么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的基本问题

情景感悟:通过P10探究二的阅读,我们感悟到生活处处有哲学,哲学离我们并不遥远,哲学自身反映的问题也并不高深。我们平时所处理的问题都包含了一定的哲学道理。这使得我们能够很轻易地“走进哲学”。

1.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人们在现实生活和实践活动中首先遇到和无法回避的基本问题 思维点拨:人类所从事的活动主要归结为两类,一是认识世界,二是改造世界。无论认识世界还是改造世界,说到底要解决一个共同的问题,即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因此,哲学的基本问题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2.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一切哲学都不能回避、必须回答的问题

思维点拨:哲学要从总体上探讨人与世界的关系,就必须首先弄清楚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并作出明确的回答。

以上资料均从网络收集而来

学习资 料

3.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贯穿于哲学发展的始终,决定着哲学的基本性质和方向,决定对哲学其他问题的回答

思维点拨:凡认为存在决定意识的,就是唯物主义,凡认为思维决定存在的,就是唯心主义,各种哲学由于对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分属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大阵营。

教学总结

这一框题中我们学习了什么是哲学的基本问题,然后学习了哲学基本问题所包含的两方面内容,对哲学的基本问题第一方面内容的不同回答是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标准。对哲学基本问题第二方面内容的不同回答是划分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的标准。另外我们还学习了为什么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的基本问题,首先,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人们在现实生活和实践活动中首先遇到和无法回避的基本问题。哲学是生活实践的追问和思考,生活实践中的基本问题,当然就是哲学的基本问题。其次,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一切哲学不能回避、必须回答的问题。最后,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贯穿于哲学发展的始终。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决定着哲学的基本性质和方向,决定着对其他问题的回答。

配套练习

1.哲学上的两大基本派别是()

A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 B辩证法和形而上学 C可知论和不可知论 D一员论和二元论

2.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根本分歧在于是否承认()A物质和意识是统一的 B世界的本质是物质 C意识对物质有反作用 D哲学是世界观的学说

3.下列选项中,属于唯心主义观点的是()A物是观念的集合 B世界统一于“元气” C形存则神存,形谢则神灭 D人病则忧惧,忧惧见鬼出

4.下列说法,属于唯物主义观点的是()A宇宙便是吾心,吾心便是宇宙 B心外无物

C气者,理之依也 D存在即被感知

5.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A全部哲学的基本问题 B旧哲学的基本问题

C唯心主义哲学的基本问题 D唯物主义哲学的基本问题

6.下列各项属于哲学基本问题内容的是()

①思维和存在何者为第一性②思维能否产生理论③思维和存在有没有同一性④思维能否正确地反映存在

A ①②③

B ①②④

C ①③④

D ②③④

以上资料均从网络收集而来

学习资 料

7.“人的认识不能超越感觉的范围,至于感觉之外的事物是否存在,这是无法知道的。”这句话属于()

A唯物主义B唯心主义C不可知论D可知论 8.有人认为,哲学基本问题的意义仅在于为人们提供一个划分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标准,你同意上述观点吗?请陈述你的理由。

9.有一天,庄子和他的朋友惠施一起外出散步,走到一座桥上,只见桥下有很多鱼不停地游来游去,穿梭嬉戏,自由自在,好不惬意,于是庄子说:“鱼是多么的快乐啊!”惠施说:“你不是鱼,怎么知道鱼很快乐呢?”庄子反问道:“你不是我,怎么知道我我不知道鱼的快乐呢?”惠施说:“我不是你,固然不知道你的感觉如何,可是你也不是鱼呀,你怎么知道鱼快乐不快乐呢?”按照惠施的说法,不是鱼就不知道鱼的快乐。那么不是物就不知道物的道理了。由此推论下去。世界上就没有可以认识的东西了。(1)上述材料反映了哲学上的什么问题?(2)惠施的话属于什么观点?

(3)我们的思维能不能反映现实世界?

参考答案

1.A

2.B 3.A 4.C 5.A 6.C 7.C 8.(1)这种观点是不全面的。

(2)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这个问题包括两方面的内容:第一,思维和存在何者为第一性的问题,也就是说谁是本原、谁是派生的问题。对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是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标准。凡主张存在第一性、思维第二性。就属于唯物主义,以次相反的观点就是唯心主义。第二,思维和存在有没有同一性的问题,也就是我们的思维能否正确认识存在的问题。对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是划分哲学上的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的标准,即凡主张我们的思维能正确反映现实世界的观点是可知论,以次相反的观点是不可知论。可见,提供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标准仅是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一方面内容,不能忽略其第二方面内容。

9.(1)反映了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二方面内容,即思维和存在有没有同一性的问题。(2)惠施的观点属于不可知论。

(3)我们的思维不仅能认识现实世界,而且能正确认识现实世界。

6.体育哲学博弈焦点简述 篇六

体育哲学是对身体活动中的人与世界关系进行反思的学科, 它以一般哲学原理为指导, 为体育实践和体育具体学科为基础, 从宏观上研究体育基本问题和矛盾关系, 揭示体育的深层次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学科[1]。体育哲学高深奥秘, 博弈观点众多, 本文针对体育定义、起源、伦理道德作简单阐述。

1 体育定义的争论

概念作为学科研究的基础, 但对体育概念的争论至今尚未平息。什么是体育?体育应该如何定义?无论是国内, 还是国外学者都曾尝试过定义体育, 无论学者如何穷其知识, 但都是定义一出便遭众人商榷、反驳。最终将体育说成一种社会文化活动, 其实此种说法等于什么都没讲, 因为这世上一切与人有关的活动都是文化活动。为什么体育就这般难以被定义呢?笔者认为, 物质性的物的定义并非有了该物就会有关于它的定义及其解释, 观念性东西也是如此。不能明确定义体育的原因在于:其一, 体育作为社会发展的产物, 具有历史性, 各个历史时期政治经济的不同造就了体育的类型等其他等物质基础条件各不相同, 外在表现形式的体育现象自然也就纷乱复杂, 以至于简单的几句话很难概全体育所蕴含的丰富内容。其二, 谈到体育就必然就要谈到运动, 马克思主义哲学意义上的运动是绝对的, 运动作为任何物质存在的方式。在对体育定义时往往会陷入体育与运动关系的漩涡之中, 而抛去运动去谈体育又是无稽之谈。很多学者体育概念的确切定义对体育学科的作用可见一斑, 并以此为据为定义体育大张旗鼓, 可是在体育概念尚未定义的今天, 对竞技体育、学校体育、大众体育、特殊体育的研究不也硕果累累吗?何以再为不可能的体育定义而煞费苦心呢?体育一词源于英文单词Sport, 当今学术界对Sport的意译混乱不堪, 如将其译为体育、竞技、竞技体育、体育竞技等, 为体育定义混乱胡乱添油加醋。郭红卫[2]用考证法, 对英文词典解释以及收到的600多篇文献进行分析的基础上, 得出Sport本意是“乐”和“取乐”后来逐渐引申出10种引申义, Sport最核心、最根本的意义可以用“乐”和“取乐”概括。个人之见虽不能成大家之言, 但纵观任何形式的体育其根本目的不都是为了“乐”吗?体育不能定义, 但需要明了的是没有了“乐”、“取乐”的活动一定不是体育 (Sport) 。

2体育的起源问题

关于体育起源问题众说纷纭, 体育源于游戏的说法早在国外就已经提出, 而且还为多人所认可。“游戏起源说”认为体育是人精力旺盛的宣泄, 人正是在游戏性活动中创造体育。游戏论是西方的博弈论, 众多的游戏集大成者对游戏属性的争论喋喋不休。但无论是豪伊金格、赫伊津哈, 还是凯洛易、胡伊青加, 其游戏论中都有一个共相_自由性, 即游戏是一种自由、自愿参与的活动, 据此我们可知只有在自由自愿参与下游戏才是游戏。马克思则认为体育源于劳动, 其因在于人正是在劳动过程中由猿进化而来, 就此“劳动起源说”的大帽子就罩在与人有关的一切, 如艺术、军事、体育。从最根本、最深层上讲, 体育的确源于劳动, 毕竟劳动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最终内因, 但太过宽泛, 就如同将体育定义为一种社会文化活动一样, 等于什么都没有讲。“劳动”是相对于经济学意义上的“自由”而言的, 劳动在普遍意义上被认为是痛苦的, 与Spor“t乐”、“取乐”的本义相悖, “劳动起源说”也就难以立足。虽然马克思的体育“劳动起源说”并不为大多数学者认可, 但并非劳动就是痛苦的, 工作中从事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有一部分是为了自己的乐趣所去劳动的, 并以自己热爱的劳动为荣, 从中体验快乐。劳动改造了这个世界, 创造了客观存在的客体, 为人的生活生产提供便捷。深层次方面来讲, 人正是因为劳动才得以生存和发展, 原始社会因为人的劳动才适应了大自然, 正是在适应大自然的过程中人的速度、力量等身体条件才更为强壮, 以至于有精力做除满足基本生存之外以满足其他需求的娱乐活动, 对体育的产生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没有这些生存之外的活动很难说会有体育的产生。虽然体育的“劳动起源说”并不成立, 但我们应该明晓劳动在体育起源中的决定性作用。体育起源“祭祀说”是最为众学者认可的, 当今奥林匹克运动会源于古希腊早已是不争的事实。公元前776年人类历史上第一场奥林匹克体育盛会便是最有有力的证据, 这盛会正是由战争外的闲余时间用于祭祀神灵发展而来的。在《荷马史诗》中有详细的阐述, 本文在此不再赘述。

3体育伦理道德问题

当今体育的发展登峰造极, 在体育与政治、经济、文化等众领域关系越发密切之时, 由体育伦理道德缺失产生的社会体育问题如雨后春笋, 对体育伦理道德的倡导迫在眉睫。为此, 体育伦理道德问题被提升到至高无上的位置, 如国际奥委会主体托马斯·巴赫 (Thomas Bach) 在奥林匹克2020议程 (Olympic Agenda 2020_20+20 Recommendations) 中提倡公平竞争、相互尊重、宽容、友谊、平等、和平发展等奥林匹克精神理念, 北京、张家口2022冬奥会三大理念之一的“以运动员为中心”。体育显性价值在于增强生物体的健康, 促进人身心的和谐发展, 其实体育的本质追求即体育的隐性价值在于体育的精神文化价值。体育精神是一种文化意识形态, 是通过体育运动而形成并集中体现人类的力量、智慧与进取心理等最积极的意识总和, 是体育运动的高级产物。同时也是追求人的躯体健康、健美发展而最大限度的激发人的潜能以争取精神世界的健康自由的心理状态[3]。伦理源于实践又反过来作用于实践, 体育伦理也是如此。体育比赛中的伦理问题我们又该如何取量呢?在比赛的过程中使用一些欺骗性动作是不是不合伦理道德呢?比赛中的欺骗行为, 如虚报参赛年龄, 当属不道德行为。但有些欺骗性动作是提高竞技水平, 则不能视为这种欺骗性行为是不道德的。此外, 在迪克森AB理论的主张影响下, 悬殊比赛中已经胜利握于手中的一方有意扩大差距被视为是不道德的, 而且被很多人所认可。笔者对此不敢苟同, 已经可以肯定胜利了的一方还在扩大差距, 并不是不道德行为。因为这样的比赛可以使输掉比赛的一方获取一定的教训, 在教训中学会更多的东西, 并以此为动力锻炼, 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竞技比赛具有结果的不确定性, 如2004年NBA马刺客场挑战火箭的比赛中, 比赛最后35中马刺领先十多分, 多数人认为此战马刺已经胜利了, 最后的事情现在大家都知道了, 那就是麦迪35秒13分奇迹般的绝杀了马刺。2008年NBA总决赛第四场凯尔特人在洛杉矶湖人队主场完成了24分的惊天大逆转, 就单单在NBA这样的列子不胜枚举, 在其他体育项目比赛中也是如此。在一些被认为没有悬念的比赛中, 落后的一方应努力去争取, 去创造奇迹, 创造新的历史。

4小结

马克思哲学认为世界万物之中只有运动是绝对的, 体育定义、起源、伦理道德问题只是体育哲学学科中的冰山一角, 体育学科中的诸多问题需要我们用敢于质疑的精神从哲学维度去探讨研究。

摘要:体育哲学作为哲学的一个分支学科, 其研究如同哲学般纷繁复杂。再者, 体育的复杂性又为体育哲学研究平添了几分神秘色彩。体育哲学作为体育学科的基础, 对体育哲学的研究对体育学科的发展意义重大。本文就针对体育哲学领域中的重要问题, 谈谈个人拙见, 愿能为体育哲学学科的发展贡献微薄意义。

关键词:体育哲学,博弈,发展

参考文献

[1]于涛.体育哲学研究[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 2009:45-71.

[2]郭红卫.Sport考论[J].体育科学, 2009, 29 (5) :83-95.

7.简述波普尔的科学哲学思想 篇七

卡尔·波普尔(KarPopper)1902年出生于奥地利维也纳的一个犹年太血统的知识分子家庭,1928年在维也纳大学取得博士学位,他与维也纳学派有过接触,并且参加过石里克的博士考试,二战期间,移居新西兰;二战结束后,受聘于英国伦敦大学,从此他在英国定居直到1994年去世。

波普尔的哲学发展的过程,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首先是在科学哲学的研究中提出科学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然后把这种方法贯穿于社会、历史和政治领域,建立了自己的社会历史哲学;而后把这种方法应用于解释整个宇宙的进化,建立突现进化论和三个世界的学说。

他最具开放作用的主要著作有:《研究的逻辑》、《科学发展的逻辑》、《开发社会及其敌人》、《猜想与反驳》、《客观知识》等。

二、反归纳主义

归纳或归纳问题是近代西方哲学界长期争论不休的一个重要问题。所谓归纳法,就是从个别的单称陈述中推导出一般的全称陈述.换句话说,它是以观察事实的陈述为前提,而以理论的陈述为结论。古典经验论把归纳法视为从有限的经验事实向普遍的理性知识扩展的唯一有效的“通道”。休谟提出著名的“归纳问题”后,这唯一的通道被打断经验科学的基础出现可怕的裂痕,归纳原理本身的真实性尚且不能保证,又怎能根据它把个别的经验事实上升为普遍原理呢?

现代经验论则借助于概论工具从“归纳问题”的挫败中复兴,以莱欣巴哈、卡尔纳普为代表的现代经验论者发展了“归纳逻辑”或“概率逻辑”,以寻求对“归纳问题”的解决。波普尔认为从逻辑上看归纳推理是不合理的,具体表现在:全称命题不能从单称命题的堆积中推出;通过归纳作出的结论总是可错的;作为归纳推理基础的归纳原理无法得到证明;否则必定陷入循环论或先验论。

他认为,莱欣巴哈的概率逻辑理论的错误,在于把一个假设的确认度与命题序列本身得到概率和随机事件本身的概率混淆起来,而混淆的关键点在于企图用“命题序列的真值频率”来解释“假设的概率”,但事实上人们并不能以此达到目的。

波普尔认为,从相当数量的个别陈述概括出一般陈述虽然不具有演绎推理那样的可靠性,但能达到一定程度的可能性。确证度就是用概率来定量地表达归纳推理的可靠程度。而波普尔却指出,不能把确证度等同于概率,因为科学的目的并不在于使理论达到较高的概率,而在于使理论具有丰富的内容,在于能够解释较多的经验事实。将确证度等同于概率的归纳逻辑体系在逻辑上是不协调的。

波普尔认为,不能从单称陈述中归纳出普遍陈述的理由是:有限不能证明无限,过去不能证明将来。例如,历史上欧洲人所看到的天鹅都是白色的,因此就归纳出“凡天鹅都是白色的”这一普遍陈述。但后来人们在澳大利亚发现了一只黑天鹅,这个普遍陈述就被否定了。这就说明,人们虽然观察了那么多只天鹅,可是从空间上讲,无法穷尽所有的天鹅;从时间上讲,更不能穷尽将来要出现的天鹅。因此,无论观察了多少只天鹅,都无法断定“凡天鹅都是白色的”。波普尔说:“从逻辑的观点看,无论从多少个别陈述中,都不能推导出一般陈述来,因为这种方法得出的结论总有可能是错误的”。另外从数学的观点看,过去观察的次数无论再多,总是有限的,而未来是无限的。一个有限数和一个无限数所构成的概率,永远只能是零。基于这样的认识,他认为科学中排除归纳法,将其驱逐出科学的领域。

三、否定论的哲学

否定论的基本概念是可否定性(falsifiability)概念,可否证性的对立面是可证实性。波普尔认为,理论的真正检验不在于证实它,而在于否证它。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他的可否证性概念:一个理论的科学性标准就在于可否证性,一种不能为任何想象的事件所否证的理论是非科学的。

所谓可否证性就是否证在逻辑上的可能性,说一个理论具有可否证性,其意思就是:对于从这个理论推导出的陈述,在逻辑上总可以有某种事件与它发生冲突。反之,一个理论与任何可能发生的或可想象的事件都不会相抵触,这样的理论就不具有可否证性,因而也就不属于科学的范围。

可否证性只要求一种逻辑上的可能性,不必将否证变为现实。可否证性决不等于已否证。可否证性的对立面是不可否证性;已否证的反面是未否证。对不可否证来说,根本谈不上是已否证的,还是未否证的。只有可否证的陈述,才能区别出已否证的还是未否证的。已否证的陈述被淘汰,未否证的陈述被保存,而且只是暂时地保存,它们仍然具有可否证性。理论的可否证性之所以能存在是基于人们不能达到真理,基于一切理论都是推测和假设。

在此基础上,波普尔提出了科学的划界问题。

四、科学的划界问题

波普尔认为,一个理论在事实上或逻辑上有可能证伪,即具有可否证性,那它就是科学的;反之,就是非科学的。按照常识,科学总是追求最不可靠的知识,即概率最大的知识。但过于追求这一点就无异与追求2+2=4,一切桌子都是桌子之类的陈词滥调。科学必须向着信息量越来越大、概率越来越小的方向发展,否则科学只能是退化。像“明天或者下雨或者不下雨”,“单身汉是未结婚的男人”这样的命题、数学、行而上学等都不是可否证的,都不是科学。

那么,怎么判断科学的可否证度呢?波普尔提出了两个标准:

1.一个理论的普遍性程度高,提供的信息量大,它的可否证性程度越到,反之就低。

例如“所有天體的运行轨道是环状的”和“所有行星的运行轨道是环状的”这样两个命题相比较,前一个命题比后一个普遍性程度高,提供的信息量大,只要发现一个天体,不管是恒星、行星还是星云,其轨道不是环状的,它就被否证了,而第二个命题只涉及行星。

2.一个陈述的精确性越高,则可否证性程度个越高。反之,一个陈述的模糊度越大,则可否证性程度越低。

“所有天体的运行轨道是环状的”和“所有天体的运行轨道是椭圆的”两个命题,后一个命题比前一个要精确,因而可否证性程度就高。

五、科学发展的模式

波普尔反对静态地分析科学知识的内在逻辑结构,而构造了一个科学发展的动态模式。这个模式最根本的特点就是把科学看作永无止境的,不断发展的过程。他认为科学知识的增长一般经历如下四个程序:(1)科学开始于问题。因为科学理论是一种对自然界或认识对象的普遍性猜测,而猜测总是从问题开始的。(2)科学家针对问题提出个种大胆的猜测和假设——科学理论。(3)在各种理论之间进行激烈的竞争和批判,并接受观察和试验的检验,筛选出逼真度较高的新理论。(4)新理论被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所否证,又出现新的问题。以上四个环节循环往复,不断前进。他用公式把这个过程表示为:P1——TT——EE——P2......

这里“P1”表示各种问题,“TT”为各种理论,“EE”表示反驳以清错误。“P2”表示新的问题。波普尔把这个图式称为“四段图式”。科学的发展就是通过不断提出尝试性猜想,并不断清除其中的错误而得以实现的。所以他认为,科学的根本方法就是尝试与清除错误的方法,通过否定来达到肯定,简称试错法。

同时,他还说明这种方法要获得成功,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提出足够的理论(2)各种理论都有丰富的内容(3)经受足够严格的检验。也就是“大胆尝试,严格检验”。波普尔关于科学发展模式的理论。试图从动态上描述科学发展的过程,总结在科学发现的逻辑,揭示科学发展的内在规律,强调从错误中学习和科学的批判精神。由此,把逻辑实证主义开创的科学方法论研究大大推进了一步,使科学方法论研究增加了新的方面,更符合科学的实际。

六、“三个世界”的学说

波普尔在《客观知识》一书中,系统地提出“三个世界”理论。第一,物理客体或物理状态的世界;第二,意识状态或精神状态的世界,或关于活动的行为意向的世界;第三,思想的客观内容的世界,尤其是科学思想、诗的思想以及艺术作品的世界。

波普尔的三个世界并非彼此隔绝,而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这就是他的“三个世界”相互作用的理论。它们的相互作用图示如下:

首先,世界1和世界2相互作用,如衣食能给人以温饱和充沛的精力,这是“世界1”作用于“世界2”。人的坚强意志能克服种种外部世界带来的困难,这是“世界2”作用于“世界1”。其次,“世界2”与“世界3”也相互作用,如音乐家因受炽热情感的影响写出优美动听的乐章,这是“世界2”作用于“世界3”;反过来优美的音乐能激发起听众内心的感慨或热情,这是“世界3”作用于“世界2”。

波普尔认为“世界1”与“世界3”也相互作用,不过不是直接而是以“世界2|”为中介间接地作用的。最好的例证是脑(世界1)和语言(世界3)之间,通过“世界2”(人的意识)的相互作用,结果不仅促进了脑进化,也促进了语言发展。在这种意义上,人和科学知识的发展都是通过“三个世界”的相互作用而实现的。波普尔还提出“世界3”的对象有一定的自主性。比如自然数列,一经被人们发明出来就包含许多问题,如奇偶数的差别问题、哥德巴赫猜想问题等等。这些问题是自主的,它们不是人造的,而是被发现的,而且发现的意义就像发现未知的动植物一样。波普尔认为,“世界3”的增长也是自主性的。因为它的增长几乎全部归因于反馈作用,即需要发现新问题,而且这种需要将永远存在。“世界3”只是起源上是人造的,一旦存在就开始有自己的生命。一个“世界1”的对象可以引导人们去生产其他的“世界3”对象。

波普尔第一次独创性的研究了科學发展的动态模式,在科学哲学中起着继往开来的作用。但是波普尔在设计这个模式时没看到科学活动不单纯是认识和逻辑问题,还是人的社会实践活动。所以科学进化的这种逻辑又只能在一定的社会实践,一定的社会环境和一定的文化背景中实现。另外,波普尔片面强调了否定的作用,而忽视了科学知识量的积累,对科学发展的常规阶段认识不够,这又是他的局限性。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英]卡尔·波普尔.客观的知识[M]. 舒炜光,卓如飞,梁咏新译.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

{2}[英]戴畏·米勒.开放的思想和世界[M]. 张之沧译.江苏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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