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爆物品安全管控小结

2024-07-26

危爆物品安全管控小结(通用2篇)

1.危爆物品安全管控小结 篇一

关于进一步强化危爆物品安全管理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23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危爆物品安全管理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思府办发〔2011〕154号)和《思南县公安局开展危爆物品管理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思公通〔2011〕74号)文件精神,深刻吸取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马场坪“11•1”运送危爆物品车辆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镇民用爆炸物品、危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再度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张王平(镇 长)

副组长:赵 飞(武装部部长)

成 员:袁 泉(城南派出所所长)

韩 洪(城北派出所所长)

罗 洪(安监站负责人)

吴祥薇(国土所所长)

刘建强(工商所所长)

二、专项整治范围及时间

专项整治工作从2011年11月2日开始至2012年4月30日

三、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和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责任。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各村、社区和镇有关部门以及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企业、使用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认真查找安全工作漏洞,坚决遏制重特大爆炸事故的发生。

(二)各负其责,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各村、社区和镇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思南县公安局开展危爆物品管理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思公通〔2011〕74号)迅速组织对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等各个环节开展涉爆安全大检查,发现并彻底消除涉爆隐患,堵塞各种漏洞。对于重点地区,要对是否加强领导,是否落实责任,是否强化监管逐一查清查实;对于重点单位,要对其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有无制度、有无漏洞隐患、有无整改措施逐一查清查实;对于重点人员,要对其有无非法制造、贩卖、有无私存、藏匿、有无非法购买、使用情况逐一查清查实。对检查整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对检查发现有非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依法查处。对责令停产关闭的单位,要查清查实其民用爆炸物品的来源、流向和处置情况。对通过非法渠道获得的民用爆炸物品,要坚决予以收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整顿矿产资源秩序的工作力度,彻底查封取缔各类非法矿点,关闭各类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对被责令关闭的矿点,公安机关要依法吊销其其爆破物品使用许可证,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置遗留爆炸物品。所有涉及民爆的单位要开展自查,把检查与整顿隐患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单位与人员,切实消除隐患。

(三)强化措施,加大对非法爆炸物品的收缴和对涉爆案件的处查工作力度。各村、社区、相关职能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对私炒炸药以及非法买卖、运输、使用爆炸物品的查处力度。工贸、公安、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生产、销售、购买、储存、运输、邮寄、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一经发现坚决予以查处取缔,做到涉案物品没有全部收缴不放过、源没有查清不放过、案人员没有得到法惩不放过、制贩窝点没有端掉不放过。公安、国土、工商、安全监管等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建立情况通报和工作协作机制,彻底整治菲菲矿点和关闭停产矿点从业人员私藏的爆炸物品,严格监管关闭停产矿点妥善处置剩余爆炸物品,严防流失。凡发生非法转移、去向不明的,要

采取一切措施,千方百计进行追缴。

(四)深入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各村、社区和镇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加大民用爆炸物品的严重危害性,积极检举揭发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品的违法行为。要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公布举报电话,积极受理群众举报线索,认真核查,及时公布查证结果。

(五)落实责任,不断提高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水平。各村、社区和镇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和职责分工,将工作任务和责任细化量化,切实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要积极主动地担负起各自的管理职责,形成集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各村、社区主要领导是本地爆炸物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工作中要本着“谁管理,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对专项整治期间思想不重视,措施不落实,管理部到位,收缴不彻底而导致辖区内发生爆炸事故、案件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进行严肃处理。

2.危爆物品安全管控小结 篇二

各团场武装部,工八团、奎管处武装部:

为维护社会稳定,确保部队自身安全,根据军区及军事部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胡主席安全发展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民兵武器装备管理规章制度及两级军区安全稳定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兵团军事部、师人武部领导有关要求,坚持实事求是,扎实抓好查缴整治专项活动全面落实,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师人武部成立由张维东部长、胡继东政委任组长,师人武部王磊、齐涛副部长、各团场(师直企业)武装部部长任副组长,师人武部参谋程建光、12 3团武器库主任张建军、师兵器室主任蔡学和各团场装备器材管理人员,负责我师危爆物品查缴整治活动的筹划部署、组织实施、整改落实等工作。

三、方法步骤及主要内容

查缴整治活动时间为7月2 0日至8月2 0日,按照各单位普查、师人武部全面检查的步骤集中开展。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分析(7月20日至25日)。各单位主动了解掌握自治区关于查缴整治活动的宣传报道和有关法律政策,认真学习部队危爆物品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对本单位危爆物品的存放类型、数量、场所和保管条件、人员,以及存在隐患等问题进行一次全面分析梳理,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标准要求,制定实施计划。

(二)集中整治(7月26日至8月1 2日)。各单位要结合安全隐患排查和正在开展的“关于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集中抓好危爆物品查缴整治。结合实际,这次集中整治,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清查收缴工作。在类型上,要突出武器、弹药、雷管、炸药、油料和地爆器材、化学物品、毒麻药品、放射源、特种燃料等危爆物品.主要查账物登记是否相符,安全质量是否完好,人员管理是否严格。在点位上,要突出兵器室、武器库(备用库)仓库、炮点(含存放库)等,主要查是否有未爆弹药和遗落弹药、地爆器材等危爆物品。在对象上,要突出涉危涉爆物品的存储单位和保管人员,营区和库室周围居住人员,主要查各级领导是否重视,责任是否清楚,政治考核是否落实。在措施上,要突出管理制度落实和安全防范措施,主要查储存、检查和登记等监管制度落实是否严格,人防、物防、技防特别是监控、报警等设施运行是否良好。在任务上,要突出军事考核、轮训备勤、维稳执勤、参加演练等重大活动中的危爆物品使用,武器弹药和油料等武器的调运,主要查审批、请领、发放、使用、清退、销毁和运输等环节是否严格规范。同时,要将正在建设的施工场地纳入查缴整治范围,主要查是否违规使用、非法持有和私藏私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特别是射钉枪(弹)等。

(三)检查整改(8月1 3日至17日)。各单位要结合8月份即将开展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活动认真搞好自查自纠。要对查缴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堵塞漏洞,消除隐患,认真做好军区9月份安全检查组对各单位查缴情况检查的准备。同时,各单位对施工中挖出的废旧弹体或储存多年,无法辨认的危爆物品要及时报告,并指定专人看管,由人武部带技术人员进行销毁,防止引发爆炸事故。

四、要求

一是思想商度重视。此次组织开展危爆物品查缴整治专 项活动是由自治区和两级军区统一安排部署的,各级要充分认清搞好此次整治的重要性,各级领导亲自负责,现场组织指挥,要成立组织,明确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责任追究。凡是因排查不彻底或在上级检查时查出问题的单位,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二是严密细致组织。要在前期对民兵武器装备仓库进行隐患排查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严密细致组织对所属民兵武器库、备用库、训练(防暴器材)库、炮点、施工场地进行一次拉网式危爆物品清查收缴工作,严密组织,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

三是确保整治质量。要克服“隐患整治年年搞,前期刚整治过,不会有问题”等麻痹思想,要采取一个仓库一个仓库地过,一项制度一项制度查的方法,认真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到边查边改,切实把安全防范工作做深做细,确保危爆物品查缴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危爆物品查缴整治工作各单位要制定实施计划,进行登记、相关资料要保存完整以备检查。收缴危爆物品及整治报告于8月15日统一上交师人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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