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的基本内涵

2024-06-26

课堂的基本内涵(通用9篇)

1.课堂的基本内涵 篇一

民族精神的基本内涵

民族精神中的“民族”是指国家层面上的“民族”。斯大林对民族的定义是“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斯大林选集》上卷 第64页)

民族精神中的“精神”是指狭义上的“精神”。从广义上看,精神是指与物质相对的所有的非物质现象,即一切意识现象:各种心理、思维、观念、学说等。从狭义上说,精神是指意识中最深层的而又比较稳定的部分,是人的心理意识和一切文化现象的内核和精华。

民族精神是民族文化最本质、最核心的部分。文化是人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自从有了人,有了人的活

动,也就有了以人为中心的文化,因为一切有了人的痕迹的东西都叫文化。中国传统典籍《周易》、《说苑·指武》与近代英国学者泰勒《原始文化》等都对文化作出典型界说。随着人类历史的演进,人类文化也就有了从时间上区分的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从渊源上区分的外来文化和民族文化,从功用上区分的先进文化和落后文化等。民族精神属于文化范畴,是民族文化中核心部分,它集中体现了人们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民族精神是一种客观存在,但它并不是某种有形物,不过你又能时时处处感受到它的存在,因为它能体现在各种文化载体中,体现于民族成员的一言一行中。文化如水,人似鱼。在某一民族中,人们的价值观念、行为方式、以及各种文化产品中,都会表现出该民

族特有的作为观念形态的文化特征,其中最本质、最深刻的东西就是民族精神。

民族精神是民族凝聚力的重要源泉和重要标志。在民族凝聚力的形成过程中,民族情感、民族文化、民族信仰、民族习俗等诸多因素都在起作用,不过起主导作用的是民族精神,它起着灵魂和基础作用,从而成为民族凝聚力的重要源泉和动力。因为如果没有民族精神作基础,民族情感就会逐步淡化,民族文化和民族信仰会随着与其他民族文化的相互交融而被同化或消蚀,民族习俗的特征也会逐步消失,从而也就难以在重大事件出现时表现出应有的凝聚力。民族精神作为民族魂,它的强弱则决定着民族凝聚力的大小与方向。一个民族的民族精神对民族凝聚力的形成起着主导作用,同时它又是民族凝聚力形成的标志,影响到整个民族的兴衰成败。

党的十六大对中华民族精神进行提炼和概括:“在五千多年的发展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

十六大报告深刻指出:“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撑,面对世界范围各种思想文化的相互激荡,必须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纳入国民教育的全过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使全体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

实现中华伟大民族复兴,应当怎样弘扬和培育我们的民族精神呢?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弘

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提供物质基础;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提供政治导向和制度保证;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继承和发展我国传统文化的精华,结合时代文化吸收和借鉴国外文化的优秀成果,立足于发展先进文化;要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贯穿国民教育的全过程,使其融入青少年的血脉之中;应当重视和加强人文社会科学对民族精神的研究;要注重提高国民素质,为民族精神的弘扬和培育提供主体保障等等。在对国民进行民族精神的教育中,弘扬和培育都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它们是互为条件、相辅相成的。

2.课堂的基本内涵 篇二

“快乐体育”是时代的产物,是时代精神的反映,是与整个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以及整个体育的改革和发展紧密联系的,是对当前体育教学中某些被动、呆板、缺少乐趣的现象的反思。

“快乐体育”的产生是对传统的教学观、师生观、理论观的变革。其基本内涵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注重学生在体育教学过程中的主体地位

传统的体育教学论过于强调教师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认为学生只是一个被教育者或一个需要教育的客体,只能被动地接受教师的教育培养,这样就导致学生主体地位的丧失,自觉性和积极性的泯灭,失去学习的兴趣,不能维持与激发学习的动机,不能体验到需要满足的乐趣,从而也不会进行有效的学习。“快乐体育”十分重视体育教学中学生的主体地位,注重充分发挥学生的内因作用,即主体作用,认为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激发和维持学生学习的兴趣是增强教学效果的手段。学生从事体育学习的基础、追求目标、个性心理、学习的方式方法等均不同,教师必须最大限度地适应学生的个性需要,因材施教,积极地鼓励、引导学生,才能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如:我尝试着让学生自己编操、自己带操,有能力的学生还可以试着进行组织、带领其他的同学进行游戏练习。虽然经学生组织的练习场面有些“乱”,但是它体现了学生自主练习的愿望,深受学生的喜爱和欢迎,同时也培养了学生的组织能力与创造能力。

二、追求学生个性的和谐发展

传统的学校体育理论认为,体育教学的主要目标是追求运动技能的规范,提高和增强体力,这样教育出来的儿童、少年大多是运动型、训练型的人材,这在竞技体育中尤为突出。而“快乐体育”的基本精神则在于促进学生个性的和谐发展。快乐体育与学生个性发展存在着辩证的关系:一方面,学生的个性倾向性和个性发展水平在运动项目的选择,以及参与运动项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上充分表现出来。另一方面,快乐体育过程又能促进学生个性的和谐发展,帮助学生更深地挖掘从事运动项目的潜力和参与运动的乐趣。这两方面相辅相承、相互促进,在增强学生体质的基础上,促进所有学生在智力、心理素质、美育和能力诸方面都得到发展。在“快乐体育”思想的指导下,学生的独立性、自主性、创造性,以及热爱美、欣赏美、表现美的情感和能力会得到培养,精神生活会得到丰富,个性也会得到全面健康的发展。

三、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

体育教学是一种双向双边、复杂的活动。体育教师掌握着教学方向、教学进度、教学内容等,其良好的思想品德、丰富的理论知识、高超的运动技艺,兴趣、态度、情绪、积极性、思维能力及身体状况等都直接影响教学的效果。传统的体育教学理论认为,师生之间应是上级与下级、命令与服从、教与学的关系,教师的权威不容忽视,学生只能言听计从。而“快乐体育”强调的是体育教学中无论是师生之间还是学生之间,都存在着双向互动、双向交流,要建立和谐、民主、平等的新型师生关系、生生关系。

四、体育教学活动本身应是快乐的有吸引力的

“快乐体育”教学艺术的本质就在于促进学生乐于进行体育学习。“为深化旨在追求运动乐趣的体育学习,孩子们自发、自主的学习活动成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条件,满足孩子们的运动欲求就会产生运动的乐趣。这种欲求的水平越高,越明确,其满足后获得的喜悦也就越大。因此,体育课不能是带有教师强制性的,而必须是能使学生自发地、自主地享受运动中的乐趣的体育课”。丰富多样、活泼新颖的教学方法,生动有趣、逻辑性强的教学内容,再加上种类繁多、用途各异的教学用具,可以不断地引导学生进行新的探究活动,从而激发起学生更高水平的求知欲。如:在教学“大鱼网”游戏时,学生初做会觉得有意思,再做就会开始觉得单调乏味。为此我把游戏改成“聪明的小鱼”,再精心设计场地,创编了“大海的景象”,跳箱做“礁石”、垫子做小鱼的家,还有“水草”、“鱼网”,老师是渔夫,学生是大海里自由自在的小鱼,并在游戏中启发学生开动脑筋,思考如何不被渔夫抓住,如何去救被抓住的小鱼,再加上音乐的伴奏,极大地激发了学生的乐学情绪。这样教不仅仅使学生的身心得到了锻炼,同时也发挥了他们的想象力,培养了他们互相帮助、团结协作的精神,效果较好。

五、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提高运动技能

3.浅析法治思维的基本内涵 篇三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法治思维是一个内涵丰富、外延宽广的多维概念,概而言之,是指以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为导向,运用法律原则、规则和方法思考和处理问题的路径与过程。具体包括以下五层涵义:

一、法治思维是遵从宪法法律至上、倡导良法为治的思维

法治思维就是宪法法律至上的思维,根据我国宪法的相关规定,在我国的社会调整系统中,以宪法法律为核心的法律系统是最重要的、最权威的系统,其在各种社会调整手段中不仅具有至上性,而且具有排他性,即:其他任何社会调整手段都不得与之相对抗,同时所有社会关系者都必须遵守。在任何社会,对人们的社会生活、社会关系起调整作用的手段是多种多样的,如:思想、理论、道德、礼仪、习惯、法律等等,但判断是否属于法治思维其最显著的判断标准就在于当其他事情与宪法律发生冲突之时,是否优先服从于宪法与法律。这是法治思维最基本的表征,但服从宪法和法律的前提是这些宪法和法律必须是制定得良好的,即良法为治。法治思维强调良法善治,其涵盖了两个基本内容:第一,宪法法律至上;第二,良法为治。必须同时具备这两点,才能称得上是法治思维。只具备这两点,要么是形式法治的思维,要么是实质正义的思维。

二、法治思维是依循职权法定、主张正当行权的思维

职权法定涵盖了两个方面的内容:职权来源法定与职权范围法定。所谓职权来源法定是指只有立法设定和赋予的职权才是合法的职权,立法以外其他途径不能产生职权。换言之,职权来源具有唯一性――立法,其他途径获得的权力都是违法的。所谓职权范围法定是指职权的适用对象和事项范围也是立法确定的,相关主体只能在立法确定的对象和事项范围内拥有和行使职权,不能超出法定的对象和事项范围行使职权。否则,同样构成超越法定职权范围。正当行权同样也涵盖了两个方面的内容:行权目的正当及行权方式正当。所谓行权目的正当是指公权力机关行使权力时必须基于实现公共利益的客观需要而不得考虑其他不相关因素。所谓行权方式正当则是指公权力机关行使权力所采用的方式方法合乎理性,在所有拟采取方式中选取最有利于达到立法所授权之目的的方式。此外,公权力机关不仅存在滥用权力的可能,而且也存在消极不作为的可能。故此,公权力机关不仅要正当行权,还要积极行权。积极行权是对公民权利的捍卫和保障,其内在的要求公权力机关要积极地行使权力为人民谋福利,而不可故意消极怠惰,迟延拖沓。

三、法治思维是要求公平对待、允许合理等差的思维

法治是讲平等的,没有平等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没有法治。法治是恰当的逻辑类型化基础上的平等对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层次比较低的平等,因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考虑执法、司法的平等,而立法的平等尚未列入考虑范畴。而真正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指具有实质意义的、本源意义的法律内的平等,即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起点平等等内容,这些在十八大报告中均有所体现。十八大报告在平等问题上与过去相比,一个重要的区别是不仅讲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且讲法律内的平等,这才是真正的实质意义上的平等。当然平等并不是不考虑合理的等差,在社会当中我们常常遇到形色色的差别待遇情形。当一个制度规定差别待遇的时候,其首要前提是必须保证基本权利的平等。法治思维不仅倡导平等,同时也允许合理的差别,但这种差别必须要有正当性、合理性。

四、法治思维是坚持程序正当、注重实体正义的思维

法治社会的最大价值在于最大程度地实现正义。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不论是执法还是司法活动中都要讲求公平正义,处理的结果要经得起公平正义规则的拷问。而正义理念天然地包括正义与实体正义两个视角,基于所关注问题的差异,两者的侧重点也各不相同。实体正义注重的是结果的正当性,它决定了“客观真实”乃现代法治社会的不懈追求;程序正义注重的是过程的正当性,它要求在探寻事实真相时必须遵循正当的步骤、采取合法的方式,其意则在于将整个社会纳人可控的、可预期的场域,将“恣意因素”之于立法、执法以及司法行为的干扰降到最低限度。公平正义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在资源分配领域,有关于分配的公平正义规则;在权利救济领域,有关于矫正的公平正义规则。由此不难发现,从资源的分配到权利的救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各个领域都有它特有的公平正义规则。我们讲法治思维就是要在各个层面、各个领域都要建立清晰的、可辨认的公平正义规则,这是实体正义的内在要求。但实体正义仅仅是一个方面,现代文明社会,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还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即同时要注重程序正义。这一过程不仅要求程序是正当的、透明的、可验证的,而且要求可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实质正义。在某些情况下,很难有绝对的公平正义,于是乎借助程序的管道来谋求实体正义便成为当今法治思维的基本表征。

五、法治思维是严格公正执法、自觉接受监督的思維

严格公正执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是公权力机关工作永恒的主题,同时也是法治思维的精髓之所在。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民主法治建设的不断加强,公民权利意识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要求和渴望也越来越强烈。同时公正执法也是提高公权力执法公信力的关键所在,公权力机关只有做到自身正、自身净才能在社会事务处理当中树立权威。外部监督机制建设主要从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拓展人民监督的渠道,强化并规范新闻媒体的监督等方面人手。通过多种渠道形成合力, 从而真正实现对公权力机关外部监督机制的创新。就公权力机关的视角来讲,存在执法不公的情形主要存在两种缘由:其一是公权力机关的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高或执法经验不足从而导致执法不公的现象出现;其二是具备足够的执法能力,但由于利益关系的驱使而有意实施不公正的执法行为。相应地,针对执法不公产生的第一种原因,要加大对执法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而针对第二种情形,就必须加强对执法工作人员的品行考核,提高其枉法徇私的成本,以此有效激励其廉洁执法。只有双管齐下,充分发挥法治思维的指引功能,从而推进公权力机关严格执法,自觉接受监督。法治思维要求司法人员要接受来自各个方面的监督,包括相对人的监督、当事人的监督、权力机关的监督及社会各个方面的监督。严格公正执法与自觉接受监督二者不可割裂开来。要使这种执法活动具有持续的公正性、正当性、严肃性,必须要有强有力的监督机制来予以保证。

作者简介:李斌(1979.10- ),女,辽宁昌图人,第二炮兵工程大学初级指挥学院,军队政治工作学博士,讲师,从事军队政治工作理论与实践研究。

4.海绵城市的基本内涵诠释 篇四

一、定义

海绵城市指的是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降水时,可以实现吸水、蓄水等功能,当需要时,又可以将水释放并加以利用,从而有效缓解城市水资源短缺与城市内涝之间的矛盾,并有助于修复城市水生态环境。

二、意义(生态城市建设)

构建海绵城市的经济效益不可小觑。海绵城市建设非常注重对天然水系的保护利用,大大减少了建设排水管道和钢筋混凝土水池的工程量。调蓄设施又往往与城市既有的绿地、园林、景观水体相结合,“净增成本”比较低,还能大幅减少水环境污染治理费用,降低城市内涝造成的巨额损失。

1.社会意义:

城市像海绵一样,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将自然途径与人工措施相结合,在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积存、渗透和净化,促进雨水资源的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

2.经济意义:

根据通知,中央财政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给予专项资金补助,一定3年,具体补助数额按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6亿元,省会城市每年5亿元,其他城市每年4亿元。对采用PPP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将按上述补助基数奖励10%。资金申报方式:

试点城市由省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水利部门联合申报,由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对申报城市进行资格审核,组织公开答辩,现场公布评审结果,并对试点工作开展绩效评价,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奖罚。评价结果好的,按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基数的10%给予奖励;评价结果差的,扣回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具体绩效评价办法另行制定。

三、背景

据不完全统计,在过去几年,全国超过300多个城市遭遇内涝,其中相当一部分是严重内涝,人员伤亡的现象时有发生,财产损失重大。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是雨水利用系统不完善或城市排水体系不达标。

据调查,我国有300多个属于联合国人居环境署评价标准的“严重缺水”和“缺水”城市,在缺水的城市发生内涝显得格外刺眼。

四、意见措施 1.首先要扭转观念。

传统城市建设模式,处处是硬化路面。每逢大雨,主要依靠管渠、泵站等“灰色”设施来排水,以“快速排除”和“末端集中”控制为主要规划设计理念,往往造成逢雨必涝,旱涝急转。根据《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今后城市建设将强调优先利用植草沟、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等“绿色”措施来组织排水,以“慢排缓释”和“源头分散”控制为主要规划设计理念。2.道路透水铺装形成海绵体。

建海绵城市就要有“海绵体”。城市“海绵体”既包括河、湖、池塘等水系,也包括绿地、花园、可渗透路面这样的城市配套设施。雨水通过这些“海绵体”下渗、滞蓄、净化、回用,最后剩余部分径流通过管网、泵站外排,从而可有效提高城市排水系统的标准,缓减城市内涝的压力。建设海绵城市。

3.关键在于不断提高“海绵体”的规模和质量。

原有的“海绵体”要有效保护。过去,城市建设追求用地一马平川,往往会填湖平壑。根据《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各地应最大限度地保护原有的河湖、湿地、坑塘、沟渠等“海绵体”不受开发活动的影响;受到破坏的“海绵体”也应通过综合运用物理、生物和生态等手段逐步修复,并维持一定比例的生态空间。

有条件的还应新建一定规模的“海绵体”。根据《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海绵城市建设要以城市建筑、小区、道路、绿地与广场等建设为载体。比如让城市屋顶“绿”起来,“绿色”屋顶在滞留雨水的同时还起到节能减排、缓解热岛效应的功效。道路、广场可以采用透水铺装,特别是城市中的绿地应充分“沉下去”。

五、具体实施

对于小区建筑,可以让屋顶绿起来,在滞留雨水的同时起到节能减排、缓解热岛效应的功效。小区绿地应“沉下去”,让雨水进入下沉式绿地进行调蓄、下渗与净化,而不是直接通过下水道排放。

小区的景观水体作为调蓄、净化与利用雨水的综合设施。人行道可采用透水铺装,道路绿化带可下沉,若绿化带空间不足,还可将路面雨水引入周边公共绿地进行消纳。

城市绿地与广场应建成具有雨水调蓄功能的多功能“雨洪公园”,城市水系应具备足够的雨水调蓄与排放能力,滨水绿带应具备净化城市所汇入雨水的能力,水系岸线应设计为生态驳岸,提高水系的自净能力。

六、设计理念

传统城市建设模式,处处是硬化路面。每逢大雨,主要依靠管渠、泵站等“灰色”设施来排水,以“快速排除”和“末端集中”控制为主要规划设计理念,往往造成逢雨必涝,旱涝急转。逢雨必涝逐渐演变为我国大中城市的痼疾。然而,不再“城中看海”却不仅仅是管道扩容这么简单。

目前(2014年)中国99%的城市都是快排模式,雨水落到硬化地面只能从管道里集中快排。强降雨一来就感觉修多大的管道都不够用,而且许多严重缺水的城市就这么让70%的雨水白白流失了。以深圳光明新区举例,这个年均降雨量1935毫米、汛期暴雨集中的城区,一方面有26个易涝点,内涝严重;另一方面又严重缺水,70%以上的用水靠从区外调水。这说明城市排涝抗旱的思路必须调整,把雨水这个包袱变成城市解渴的财富。

根据《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城市建设将强调优先利用植草沟、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等“绿色”措施来组织排水,以“慢排缓释”和“源头分散”控制为主要规划设计理念。

七、载体组成

建海绵城市就要有“海绵体”。城市“海绵体”既包括河、湖、池塘等水系,也包括绿地、花园、可渗透路面这样的城市配套设施。雨水通过这些“海绵体”下渗、滞蓄、净化、回用,最后剩余部分径流通过管网、泵站外排,从而可有效提高城市排水系统的标准,缓减城市内涝的压力。

对于建筑与小区,可以让屋顶绿起来,在滞留雨水的同时起到节能减排、缓解热岛效应的功效;人行道、广场可以采用透水铺装;有条件的小区绿地应“沉下去”,让雨水进入下沉式绿地进行调蓄、下渗与净化,而不是直接通过下水道排放;可将小区的景观水体作为调蓄、净化与利用雨水的综合设施。

城市道路是径流雨水及其污染物产生的主要场所之一,对城市道路径流雨水的控制尤为重要。人行道可采用透水铺装,道路绿化带可下沉,若绿化带空间不足,还可将路面雨水引入周边公共绿地进行消纳。

城市绿地与广场应建成具有雨水调蓄功能的多功能“雨洪公园”,城市水系应具备足够的雨水调蓄与排放能力,滨水绿带应具备净化城市所汇入雨水的能力,水系岸线应设计为生态驳岸,提高水系的自净能力。

八、建设方法

“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示范工程中,在缺水地区将优先利用透水砖铺装、下沉式绿地、生物滞留设施、植草沟等措施,补充地下水、削减地面径流;其他地区则优先利用湿塘、雨水湿地、蓄水池等措施,调蓄、净化雨水,削减径流峰值。

保护已有海绵体

原有的“海绵体”要有效保护。过去,城市建设追求用地一马平川,往往会填湖平壑。根据《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各地应最大限度地保护原有的河湖、湿地、坑塘、沟渠等“海绵体”不受开发活动的影响;受到破坏的“海绵体”也应通过综合运用物理、生物和生态等手段逐步修复,并维持一定比例的生态空间。

新建一定规模海绵体

有条件的还应新建一定规模的“海绵体”。根据《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海绵城市建设要以城市建筑、小区、道路、绿地与广场等建设为载体。比如让城市屋顶“绿”起来,“绿色”屋顶在滞留雨水的同时还起到节能减排、缓解热岛效应的功效。道路、广场可以采用透水铺装,特别是城市中的绿地应充分“沉下去”。

城建规划布局

5.论礼仪的基本内涵和原则 篇五

众所周知,中国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是名扬四海的“礼仪之邦”。

古人云“礼者敬人也”,礼仪是一种待人接物的行为规范,也是交往的艺术。它是人们在社会交往中由于受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宗教信仰、时代潮流等因素而形成,既为人们所认同,又为人们所遵守,是以建立和谐关系为目的的各种符合交往要求的行为准则和规范的总和。

礼仪是人类在社会交往中逐步形成并积累起来的。礼仪是一个国家、民族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在我国,现代礼仪是以传统文化为核心,并不断吸收其他民族的优秀文化,在长期的社会生活实践中逐渐发展和完善起来的。它根植于传统文化这块沃土上,因此有着深刻的传统性。尊老爱幼,敬贤扶弱,礼尚往来,遵时守约,这些传统的礼仪向来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孔子曾经说过:“不学礼,无以立。”可见,中国古代对礼仪的要求还是非常之高的,这对于现代礼仪的继承与发展是具有深刻意义的。因此,现代礼仪的传统性是毋庸置疑的。

礼仪可以解释为各种符合交往要求和准则规范的行为总和,那么何为符合交往要求和准则规范的行为呢?我们可以理解为人类共同生活的基础上形成的,是同一社会中,全体成员调节相互关系的行为,随着社会生产、生存环境和生活形态的变化而不断充实完善,逐渐成为社会各阶层共同遵守的行为。由此可见,礼仪自然而然的就成为了一种共同性的行为了。因此,礼仪的共同性也是油然而生的了。

礼仪是社会生活中约定俗成的习惯和规则,礼仪对人们的各种行为规范都有

着广泛的约束力,但这种约束力不是强制性的。礼仪不像法律那样威严,也不像道德那样肃然,礼仪的实施无须别人的督促和监督,有人冒犯了礼仪规范,也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礼仪的实施,主要是依靠人们自觉地利用礼仪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这就是礼仪的自律性。礼仪的这一特点,要求人们在实施礼仪的过程中,树立起一种内心的道德信念和行为修养准则,不断提高自我约束、自我克制的能力,在人际交往中自觉地遵守礼仪规范。礼仪的自律性并不是说礼仪是可以随意冒犯的,不注意礼仪的人在社会生活中会处处碰壁,孤独、尴尬、失意总是难以摆脱,而自觉地注重礼仪,与人交往就会一帆风顺,处处受人尊重。因此,礼仪还具有自律性。

那么,在了解礼仪的基本内涵之后,对于怎样做到礼仪合适得体呢?

1.尊重真诚原则。

尊重是礼仪的本质,也是礼仪的感情基础。尊重是对他人人格尊严的维护,表现为彬彬有礼的与对方交往,不刺探其隐私,不干扰其私生活。孟子云:“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尊重他人是一种美德,他意味着超越了偏见、虚荣、敌意,客观公正地正确认识、评估对方。而真诚是一种实事求是,真心实意的态度和品质。“真”指真实,即言行一致;“诚”指诚恳,即与人为善。人际交往中,是否真诚很容易从言行中辨别出来,如果功利态度表露的露骨,容易招人反感。

2.宽容自律原则。

宽容自律的原则是要求人们在交际活动中运用礼仪时,既要严于律

己,更要宽以待人。宽容,是一种宽大的气度和美德。要多容忍他人,多体谅他人,多理解他人,学会为他人着想,善解人意。豁达大度、容

纳意识和自控能力足现代人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只有能理解人,才能做到宽宏大量。千万不要求全责备,斤斤计较,咄咄逼人。自律是对待个人的要求,是礼仪的基础和出发点。最重要的就是要自我要求、自我约 束、自我控制、自我对照、自我反省、自我检点,这就是所谓自律的原则。

3.平等适度原则。

平等,是现代社会交往中的普遍遵循的原则,也是和传统的等级社会人际交往的最大不同。平等是指对待任何乘客都要一视同仁,给予同等程度的礼遇。平等待人体现了礼仪的核心——尊重他人,以礼相待。当代社会是人际交往频繁的社会,每个人都要面临更多的与人交往的机会,需要我们不因彼此在年龄、性别、种族、文化、职业、身份、地位、财富以及与自己的关系亲疏远近等方面有所不同而厚此薄彼,区别对待。适度的原则,是要求使用礼仪一定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因人、因事、因时、因地恰当处理。有人说:“礼仪使人们接近,礼仪使人们疏远。”为什么呢?陌生人初次见面,礼仪可以表现为有教养,展示气质与人格魅力。可是不分场合、亲疏,乱用礼仪,过于讲究,过于造作,反而显得不真诚,不实在,令人难以相处,甚至会弄巧成拙。

4.入乡随俗原则。

《礼记》中说:“入境而问禁,入国而问俗,入门而问讳。”俗话说“十里不同风、八里不同俗。” 尊重习俗原则与风俗禁忌是指世界每个民族地区都可能有自己独特的风俗禁忌,我们应当理解它、尊重它,不违反这些风俗禁忌。礼源于俗,礼和俗之间有密不可分的关系。由于民族、国

家、地域、文化背景的不同,在交往时的礼俗就有很大差别。古语云:“入境而问禁,入国而问俗,入门而问讳”,这就要求我们入乡随俗,与多数人的礼俗保持一致,这样有助于人际关系的改善,扩大交际范围。

6.晋文化内涵的基本特点 篇六

晋文化内涵的基本特点

晋文化内涵博大宽厚,其最重要、最本质的特点是:顺时应变的革新精神;兼容并蓄的`开放态势.多元的三晋文化以其独有的思想观念,从不同侧面,推动了三晋国家的发展.

作 者:李元庆 作者单位: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太原,030006刊 名:晋阳学刊 PKU英文刊名:ACADEMIC JOURNAL OF JINYANG年,卷(期):“”(5)分类号:G03关键词:文化 三晋 顺时应变 兼容蓄蓄

7.毛泽东新闻理论的基本内涵 篇七

以下就从新闻本体、新闻工作实践和新闻工作者应具有的修养三个方面, 来叙述毛泽东的新闻理论。

毛泽东的新闻本体理论

明确指出新闻的意识形态属性, 是新闻的重要本质属性。毛泽东根据人的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的原理, 认为新闻属于意识形态范围, 是一种上层建筑, 是一定经济基础通过特定物质手段的反映。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 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 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资料, 基于这种分析, 毛泽东曾明确指出, 社会主义的新闻工作, 要始终围绕经济工作这个中心, 要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服务, 要为无产阶级的根本利益服务。

新闻报刊是一切工作的武器。突出新闻宣传的政治导向是古今中外政党报刊的共同特点。强调报刊的政治性是毛泽东一以贯之的办报思想, 也体现了毛泽东对新闻功能的独特认识。早在1925年毛泽东就在《〈政治周报〉发刊词》中开宗明义地指出, 办报是为了使中华民族得到解放, 为了实现人民的统治, 为了使人民得到经济的幸福。这种办报为革命的思想包含了对新闻报刊所具有的独特功能的认识。在随后的革命实践中, 毛泽东的这种认识变得清晰和具体了。1931年, 毛泽东在《普遍地举办〈时事简报) 》一文中提出《时事简报》是“发动群众的一个有力的武器” (1) , 这是毛泽东第一次对新闻报刊的功能明确阐释, 即新闻报刊是一切工作的武器。

关于新闻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首先, 在革命时期, 新闻宣传是第一个重大工作, 是壮大革命力量削弱反革命力量的需要。1929年2月, 毛泽东在《中国工农红军第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决议案》中指出:“红军的宣传工作是红军第一个重大工作。若忽视了这个工作, 就是放弃了红军的主要任务, 实际上就等于帮助统治阶级削弱红军的势力。” (2)

其次, 在建设时期, 新闻媒体要宣传生产工作和经济财政管理工作中成功的经验和错误的教训, 要为经济建设服务。1949年3月, 毛泽东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充分估计到中国政治形势的变化, 明确了夺取全国政权后党领导下的各种媒体工作重心转移的方向。他说:“通讯社报纸广播电台的工作, 都是围绕着生产建设这一个中心工作并为这个中心工作服务的。” (3) 1950年4月, 中央人民政府新闻总署根据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上的讲话精神, 作出了《关于改进报纸工作的决定》, 决定的第一条便是:“适应全国逐步转入以生产建设为中心任务的情况, 全国报纸应当用首要的篇幅来报道人民生产劳动的状况, 宣传生产工作和经济财政管理工作中成功的经验和错误的教训, 讨论解决这些工作中所遇到的各项困难的办法。报纸的新闻、通讯、评论、信箱、专门性的或一般性的副刊, 都应当尽可能地服从于这个任务。” (4)

毛泽东新闻工作实践理论

新闻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新闻必须具有真实性, 真实性是新闻的生命力之所在。坚持新闻报道的真实性, 是无产阶级宣传工作的优良传统, 也是毛泽东的一贯观点。在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 毛泽东就曾指出:“我们反攻敌人的方法, 并不是多辩论, 只是忠实地报道我们革命的事实。” (5) 他深信如实报道, 就是对谣言的有力反击。1945年, 在党的七大上, 毛泽东再次强调“不要吹、要实报实销”。后来在多个场合反复强调, 讲真话, 归根到底, 于人民事业有利;讲假话, 一害人民, 二害自己, 总是吃亏。

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新闻工作还要做到因时而异、因人而异。新闻工作要讲求实效, 时效性同样是新闻的生命, 讲究时宜, 是新闻工作的重要要求。在解放战争时期, 内战全面爆发以后, 毛泽东就指示新闻工作者, “描写美蒋怎么厉害、怎么凶, 这在七月以前是必要的, 七月以后则不但不必要, 而且有副作用了” (6) 。此外, 新闻宣传工作还要做到因人而异。毛泽东认为, 新闻宣传要吸引人, 夺人眼球。在新闻材料的撰写上, 要做到软与硬的统一, 即在原则问题上“要尖锐、泼辣、鲜明”, 毫不吞吞吐吐, 但是又“不能太硬, 太硬了人家不爱听”;要做到远与近的统一, 即宣传群众, 就要从群众的生活实际出发, 由近及远, 只有这样才能引发士兵和群众看报的兴趣;要做到特殊和一般的统一, 即要注意报道英雄行为和英雄事迹, 通过这些报道对普通群众产生极大的影响力和号召力;要做到正与反的统一, 即报纸宣传既要歌颂成绩, 赞美英雄, 也要揭露缺点, 批评错误, 控诉罪状, 压倒邪气。

新闻工作要走群众路线。首先, 要依靠广大群众建设新闻事业。毛泽东指出, 新闻工作是党的一项重要工作, 要动员全党来办, 依靠群众来办。毛泽东根据群众路线的精神, 提出:“我们的报纸要靠大家来办, 靠全体人民群众来办, 靠全党来办, 而不能只靠少数人关起门来办。” (7) 坚持新闻工作的群众路线, 首要的就是动员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 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 关心和参加报纸工作, 切实加强党对报纸的领导, 在党内走群众路线, 依靠全党办报。同时, 办报要面向群众, “我们的代表大会应该号召全党提起警觉, 注意每一个工作环节上的每一个同志, 不要让他脱离群众。教育每一个同志热爱人民群众, 细心地倾听群众的呼声;每到一地, 就和那里的群众打成一片, 不是高踞于群众之上, 而是深入于群众之中”。 (8) 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 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 集中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去发展我们的各项事业。

其次, 新闻报道在内容上、形式上以及新闻工作的方式上要贴近群众。在新闻报道的内容上, 新闻报道应该满足群众了解国家政策的需求。1948年4月, 毛泽东在《对晋绥日报编辑人员的谈话》中说:“我们的政策, 不光要使领导者知道、干部知道, 还要使广大的群众知道。”“报纸的作用和力量, 就在于它能使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工作任务和工作方法, 最迅速最广泛地同群众见面。” (9) 不仅如此, 新闻报道还要充分表达人民群众的愿望、要求, 全面反映人民群众的生活, 当好人民群众的耳鼻喉舌。

在新闻报道的形式上, 要注意报道的形式要活泼多样, 个性鲜明, 在语言上要通俗大众。毛泽东始终身体力行, 倡导生动活泼新鲜有力的文风。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讲话时提出:“我们的要求则是政治和艺术的统一, 内容和形式的统一, 革命的政治内容和尽可能完美的艺术形式的统一。缺乏艺术性的艺术品, 无论政治上怎样进步, 也是没有力量的。因此, 我们既反对政治观点错误的艺术品, 也反对只有正确的政治观点而没有艺术力量的所谓‘标语口号式’的倾向。” (10) 他还要求报刊要办得尖锐、泼辣、鲜明。他在《对晋绥日报编辑人员的谈话》中说:“我们必须坚持真理, 而真理必须旗帜鲜明。我们共产党人从来认为隐瞒自己观点是可耻的。我们党所办的报纸, 我们党所进行的一切宣传工作, 都应当是生动的、鲜明的、尖锐的, 好不吞吞吐吐。这是我们革命无产阶级应有的战斗风格。” (11)

在新闻工作的方式上, 要重视群众来信来访, 把满足群众要求和引导群众统一起来。毛泽东强调, 办好报纸, 不仅是办报人的事, 也是看的人的事。看的人提出意见, 表示喜欢什么, 不喜欢什么, 这是很重要的。只有发挥“读者来信是报刊晴雨表”的作用, 报刊才能成为沟通群众和党的“桥梁”, 从实际上满足群众的需求。但是, 这样做并不是一味迎合群众, 而是在满足群众需求的同时更要注意引导群众, 要辩证处理好“服务群众”和“引导群众”的关系。1944年3月, 毛泽东在谈到报纸是指导工作、教育群众的武器时, 就形象地提到, 看报比吃饭更重要。这种“没有报纸就办不好事”的提法, 已经把报纸看成是指导工作、教育群众的重要工具。

再次, 新闻工作要坚持党性, 要政治家办报。新闻的党性原则是毛泽东新闻思想的重要原则。他要求党的新闻媒体要在政治上与党保持一致, 无条件地宣传党的主张。在《延安〈解放日报〉发刊词》中毛泽东指出:“中国共产党的使命就是本报的使命。” (12) 这种使命的一致性决定了媒体工作对党的工作的服从性。为了使新闻工作能够更好地坚持党性原则, 毛泽东还提出政治家办报的主张。新中国成立以后, 毛泽东指出新闻舆论宣传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他说, 写文章尤其是社论, 一定要从政治上总揽全局, 紧密结合政治形势, 这叫做政治家办报。1959年6月, 毛泽东在对时任人民日报主编的吴冷西谈话时, 强调了“搞新闻工作, 要政治家办报”的思想的重要性。他说, 办好报纸的根本问题是报社人员的思想革命化问题。为此, 要学习马克思主义, 刻苦改造世界观, 要向社会学习, 向群众学习, 要有“俯首甘为孺子牛”的精神。他特别告诫新闻工作者要常常到工厂和农村去, 呼吸那里的新鲜空气, 和工人农民打成一片, 反映他们的生龙活虎般的生活。他还指出, 只有了解实际和群众的需要, 同他们心心相印, 呼吸与共, 才能写出好东西。

毛泽东关于新闻工作者修养的理论

毛泽东历来重视新闻宣传队伍的建设, 对新闻工作者的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在论述加强新闻工作者修养的必要性时, 毛泽东指出, 新闻事业的健康发展, 离不开一支思想过硬、素质优良的新闻者工作队伍。党报和电台的每条消息、每个标题, 都是从新闻工作者的笔下写出来的。没有新闻工作者对党的事业的绝对忠诚、对人民的利益的极度尊重、对工作的非常认真, 则不可能有完全的党性。要做到这一点, 社会主义的新闻工作者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 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事物, 分析问题;新闻工作者是人民的公仆, 要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 要到群众中去, 到火热的斗争中去, 经受锻炼, 取得实际的工作经验;要谦虚, 不骄不躁, 先当学生, 后当先生;要有广博的知识, 要学点哲学和政治经济学, 学点历史和法学, 学点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 学点文学和逻辑;要有丰富的新闻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懂得宣传艺术, 能熟练地使用新闻武器, 宣传党的政策, 打击敌人, 教育群众;新闻工作者应是政治家、社会活动家, 要有政治家的眼光, 高瞻远瞩, 多谋善断。

以上三部分内容相辅相成, 彼此关联。首先, 对新闻本体的认识和把握决定了对新闻工作实践和新闻工作者自身素质的考虑和要求;其次, 在新闻工作的实践理论和新闻工作者的修养理论之间, 新闻工作实践的原则、路线、方针的贯彻, 离不开新闻工作者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工作素质, 而提高新闻工作者自身的修养则为落实新闻工作实践应遵循的原则、路线、方针提供了必要的人员条件。这三方面内容相互关联, 密不可分, 共同构成了毛泽东新闻理论的基本框架。

今天, 我们学习、继承和发扬毛泽东的新闻思想、新闻理论, 对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闻事业,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让社会主义新闻事业更好地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 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毛泽东文集 (第2卷) 》, 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3年版, 第409页, 353页。

[2][9]《毛泽东文集 (第1卷) 》, 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3年版, 第96页, 149页。

[3][7]《毛泽东选集 (第4卷) 》, 北京:人民出版社, 第1428页, 1319页。

[4]《中国共产党新闻工作文件汇编 (中册) 》, 北京:新华出版社, 1980年版, 第75页。

[5][6]《毛泽东新闻工作选》, 北京:新华出版社, 1983年版, 第3页, 142页。

[8][10]《毛泽东选集 (第3卷) 》, 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1年版, 第1095页, 869页。

8.课堂的基本内涵 篇八

一、“法治政府”的基本内涵

“法治政府”是近两年来提出的一个新的行政法治理念和目标。在我国,改革开放以后,对行政机关及其社会公共管理活动的规范,最早提出的要求是“依法办事”。应当说,从价值和功能角度来讲,“依法办事”这一概念具有明显的“法律工具主义”和实用主义色彩。1993年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第一次正式提出了“依法行政”的概念。

“依法行政”的基本含义是指行政机关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行政权力必须经法律授权,行政机关的一切行政活动必须依据法律规定并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从依法行政所蕴含的“行政法治”的涵义来看,“依法行政”与“法治政府”这两个概念有着密切的联系。一方面,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和基本条件;另一方面,“法治政府”则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所追求的目标。但是,严格说来,“依法行政”与“法治政府”在内涵上还是有区别的。这首先体现在,从“依法行政”的价值取向上来看,“依法行政”所依之“法”既可以是体现“法治”精神的“良法”,也可以是违背法治精神的“恶法”或“劣法”;而“法治政府”则内在地要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所依之法必须是体现“法治”精神的“良法”,行政机关必须依“良法”而行政。其次,从依法行政所追求的价值目标来看,依法行政既可以以“法治政府”作为自己的追求目标,也可以以“法制政府”作为自己的追求目标。这也就是说,依法行政并不能必然地保证“法治政府”目标的确立和实现。由此可见,“依法行政”无法包含“法治政府”所包涵的良法之治、公平正义、法律至上以及“民意政府”、“有限政府”、“透明政府”、“责任政府”等涵义。

“法治政府”除了包含法律制度、强调法律的执行和遵守、强调依法行政等价值要素之外,还包含有“法治”所蕴含的民主政治、公平正义、权利保障、权力制约等价值要素。正因为如此,必须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和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行政决策体制;强调行政管理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诚信。

二、“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和要求

笔者认为,“法治政府”应具有以下若干基本特征。

(一)民意政府

法治政府首先应当是民意政府。这是因为,法律特别是“良法”是人民意志的体现。依法治国就是按照广大人民的意志和意愿来治理国家,依法行政也应该是政府按照广大人民的意志和意愿来行政,来进行社会公共管理活动。在现代社会,人民的意志是通过法律和法治来体现和实现的。在我国,各级政府都是由代表民意的機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依据体现广大人民意志和意愿的法律,按照法定程序选举产生而设立的,而且各级政府的职权也是由体现广大人民意志和意愿的法律而授予的。因此,各级政府必须按照法律也即广大人民的意志和意愿来行政,来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人民群众有权对政府的行为进行评价和监督。

(二)有限政府

法治政府应当是有限政府。这主要是因为,一是政府权力有限。政府的权力是人民通过法律授予的,因此,政府只有在法律的权限之内才能获得权力和行为的合法性。从权利和权力的来源来看,公民权利是公民本身固有的,相反,政府权力则是公民权利授予的。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公民的权利是广泛的,只有法律禁止的,公民才不得为之;而政府的权力则是有限的,它的权力只能来源于人民以及法律的授权和委托,它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否则即为无效或非法。由此可见,法治之下的政府权力必然是一种“有限权力”,法治之下的政府也必然是一种“有限政府”。二是政府职能有限。政府职能是政府行政管理的基础,也是政府行政权力作用的范围。在不同的时期,政府的职能是不同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尤其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法治条件下,政府的职能是有限的,有很多事情不需要政府去管理而应由社会和市场本身去解决。到底政府应该具有哪些职能?经过长时间的实践和认识,人们基本上达成了一些共识,就是 凡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自主解决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调节的,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通过自律能够解决的事项,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政府不要通过行政管理去解决。此外,政府行政权力的扩张性、腐蚀性本性,客观上也要求政府必须是有限政府。

(三)诚信政府

法治政府应当是诚信政府。所谓诚信政府,就是要求政府做到诚实守信。诚信是政府得以存在和进行有效管理的基本前提,同时也是获得人民信赖的基本条件。诚信原则是政府行使权力、进行行政管理活动所必须遵守的原则。这一原则不仅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具有指导性和适用性,而且在行政立法和行政司法领域,乃至司法机关裁判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行政救济领域中,同样具有适用性和拘束力。政府要做到诚实守信,首先要求政府的行政行为要具有真实性、善良性和稳定性。政府行为的真实性体现为政府行为真实、可靠,政府提供的信息全面、准确、真实;政府行为的善良性体现为政府行为的动机是善意的,是为了社会的利益和公众的利益,政府行为既合法又合理;政府行为的稳定性体现为政府做出的决定和行为具有科学性,能够保持相对的稳定性。诚信政府特别要求政府的行政行为要保持一定的稳定性。而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就要求政府依法行政所依之“法”要具有稳定性。其次,政府要遵守信赖保护原则。所谓信赖保护,是指公民出于对政府的信赖而作出的行为和获得的利益应受到保护。信赖保护和诚信政府是相辅相成、相互共生的。信赖保护催生诚信政府,而诚信政府必须遵循信赖保护原则。信赖保护原则对政府的行政行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此外,诚信政府还要求政府是透明的。这要求政府必须实施“阳光政策”,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这也是预防政府腐败的重要手段和制度安排。

(四)责任政府

法治政府应当是责任政府。所谓责任政府,就是说政府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特别是要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负责,承担相应的责任。责任政府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理念,同时也是对政府公共管理进行民主控制的制度安排。从法治角度来看,权力与责任是相联系和相统一的,有权必有责,行使多少权力必须承担多少责任,而且政府权力(职权)本身就是一种职责、一种义务,政府的权力(职权)必须依法积极行使而不能放弃,否则就是失职,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9.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基本内涵 篇九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指依据民主法治的宪政原则,由职权机关遵循一定规则推举选任的人民监督员,按照一定的规范与程序,对法律监督机关管辖的职务犯罪案件行使自由裁量权进行程序性监督,以规制职务犯罪侦查权、侦查监督权、起诉权,保障其有序、公正、廉洁运行,维护公平正义的一种新型社会监督制度。《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案件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试行)》)从各个方面对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内容作了规定。

一、监督案件范围

人民监督员对人民检察院承办案件的部门办理直接受理侦查案件的下列工作实施监督:

(一)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

(二)拟撤销案件的;

(三)拟不起诉的。包括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拟作上述决定的(简称:“三类案件”)。此外,人民监督员发现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提出纠正意见:

(一)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

(二)超期羁押的;

(三)违法搜查、扣押、冻结的;

(四)应当给予刑事赔偿而不依法予以确认或者不执行刑事赔偿决定的;

(五)办案人员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的(简称:“五种情形”)。人民监督员还可以应邀参加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案件的其他执法检查活动,发现有违法情况的,可以提出建议和意见;接受人民群众对检察人员的投诉,转交检举、控告材料。

二、人民监督员资格和产生程序

《规定(试行)》规定,人民监督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年满二十三岁;

(四)作风正派,坚持原则,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高的政策、法律水平。人民监督员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经民主推荐,征得本人同意并经考察后确认,由检察长颁发证书。

三、人民监督员履行职责的保障

《规定(试行)》对此也作了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应当为人民监督员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可以邀请人民监督员列席有关会议、视察检察工作。人民监督员开展监督工作所需经费,应当在各级检察机关业务经费中列支,纳入财政预算,由同级财政核拨。对打击报复或者阻碍人民监督员履行职责的,应当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四、监督案件承办部门的程序

按照《规定(试行)》的规定,分为以下几种情形:一是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案件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承办案件的部门应当立即将犯罪嫌疑人的意见转交本院侦查监督部门。侦查监督部门应当在七日内提出审查意见,认为应当维持原逮捕决定的,应当及时将书面意见和相关材料移送本院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并做好接受监督的准备。二是承办案件的检察机关侦查部门对本院立案侦查案件提出撤销案件意见的,应当及时将书面意见和相关材料移送本院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并做好接受监督的准备。三是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对本院立案侦查案件提出不起诉意见的,应当及时将书面意见和相关材料移送本院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并做好接受监督的准备。人民监督员办公室收到有关案件材料后,应当及时根据案件的性质、情节轻重和复杂程度确定三名以上、总人数为单数的人民监督员参加监督工作。需要注意的是: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或者是经特赦令免除刑罚和犯罪嫌疑死亡的案件,作撤案或不起诉处理的,不适用上述规定。

五、人民监督员进行监督工作的程序

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工作依照下列步骤进行:

(一)由检察官向人民监督员全面、客观地介绍案情并出示主要证据;

(二)由检察官向人民监督员说明与案件相关的法律适用情况;

(三)人民监督员可以向检察官提出问题,对重大复杂案件,必要时可以听取检察官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听取有关人员陈述或者听取本案律师的意见;

(四)人民监督员根据案件情况,进行独立评议。评议后进行表决。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意见,表决结果和意见由办案部门附卷存档。

六、对人民监督员意见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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