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劳务合同简单(精选9篇)
1.用工劳务合同简单 篇一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为共同开拓人力资源市场用工,在自愿,平等,互信的基础上,利用双方良好的合作关系和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的专业服务优势,就跟踪服务,善后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因甲方生产经营需要,乙方向甲方派遣普工人到甲方单位工作,工作期限暂订为一个月,为___年12月15日起至___年1月15日止。
二、乙方员工年龄18至38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身体健康适应公司两班倒工作制。
三、乙方员工在甲方上班期间,需遵守厂纪厂规,甲方不得安排乙方员工从事有毒有害,危险性工作,否则产生后果由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赔偿,甲方管理人员和老工人不得对乙方员工有排斥,辱骂等恶劣态度。
四、乙方人员应有互相合作精神,不得聚众闹事,集体罢工及打架斗殴,一经发生上述事件,将根据情况严重,给予相应处罚,并送甲方处理。
五、乙方工人由甲方统一管理,必须遵守厂纪厂规,工人在厂区内或工作时间内发生事故时,需查明原因,如因乙方人为造成的,乙方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向乙方索赔,乙方有责任给予协助,工作时间以外,下班时间及厂区外发生的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管理人员必须依据厂纪厂规文明管理,不得打骂工人及随意处罚,但不良表现者甲方有权辞退并通知乙方,辞退时甲方必须书面通知乙方并注明原因。
七、乙方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并于3日后退回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在日内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1、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3、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工作定额任务管理;
4、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5、派遣期未满,被派遣劳务人员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离岗。
八、经双方同意,乙方工人工资按综合人民币7.5元每小时计算,(含加班费)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吃住,(热水卡除外)不扣任何费用。工时以厂方工卡或车间报表为准,在员工自愿申请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可保证员工每月工时在小时。(除本人请假,旷工,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迟到)。
九、在合作期间,为便于管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乙方员工转为该厂正式工,乙方人员将不享有正式员工的福利,如公司制定的绩效奖金制定。
十、乙方工人在甲方报到上班未满3天自离者,可不付薪资,凡工作满3天以上的员工工资,应全部付给乙方。
十一、乙方提供的人员,由甲方根据生产需要而定,如生产量不大需要削减人员,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如撤离工人或少数民族特殊假日需辞职者了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
十二、乙方员工薪资发放方法,定于30个工作日后两天发放,乙方员工上个月的工资,结算工薪资时由甲方,乙方,员工三方当场结算,并由乙方统一结账,以现金的方式,由甲方监督兑现发放给员工,合作期满,甲方一次性结算清员工薪资付给乙方,如发生劳纠纷由乙方负责。
十三、以上条款双方共同遵守,如协议未尽事宜,可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以上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方可生效,一式二份,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盖章):乙方签名(盖章):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2.用工劳务合同简单 篇二
一、劳务用工的法律依据
劳务派遣是随着劳动力市场的发展、社会分工的细化出现的新型用工方式,是指派遣机构(派遣公司)与派遣人员(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而后将劳动者派遣到要派机构(实际用工单位),在实际用工单位的指挥监督下从事劳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
1. 劳务派遣主体。
劳务派遣单位设立的条件和应具备的资质,规定了用工单位不能自设劳务机构自派劳务用工。
2. 劳务派遣的实施范围。
企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岗位上实施,防止了企业对劳务派遣使用的长期性和扩大化。
3.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三方的权利和义务,使不同就业形态下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有效保护。
4. 规定了劳务工的合法权利。
劳务用工享有同工同酬和参加工会等方面的权利。
二、劳务派遣用工的主要优势
1. 劳务派遣可以让用工企业以市场价格支付使用的劳动者成本,可以使企业在获得合格劳动者和控制用人成本方面找到平衡,企业的用工成本大为减少。
2. 由于用工企业与劳务用工之间不是劳动关系,企业避免了与劳务用工之间直接产生纠纷,降低了用工的法律风险。
3.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确定用工量,对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务用工可退回劳务派遣机构,并能从派遣机构得到及时补充,优化了企业的用工机制。
三、企业在劳务用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劳务派遣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相分离,降低了企业人工管理成本和用工风险。但这种用工形式给企业用工管理也带来问题和矛盾。
1. 企业劳动用工关系多元化。
企业使用劳务用工,使企业与职工的关系由原来单一的劳动关系,形成了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三者关系,打破了单一的用工形式,使得企业劳动关系多元化,增加了企业用工管理的难度,也容易引起劳动争议。
2. 企业在用工管理上存在政策层面的难题。
(1)由于企业使用劳务用工,一些岗位出现了多种用工形式并存的“混岗”现象。(2)多数企业为节约用工成本,对不同用工形式的人员,实行不同的待遇标准,导致了劳务人员同工同酬的权利难以得到落实。这不仅严重挫伤了劳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劳动热情,也使企业在用工管理上存在政策层面的问题。
3. 企业对劳务用工的管理难以到位。
目前部分劳务用工由于认识问题,认为不是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不是用工单位的人,因而对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执行不力,甚至不服从用工单位管理。而劳务公司将劳务人员派遣到用人单位后,对劳务人员的管理认为是用人单位的事。因此对劳务用工的管理在许多方面都存在着管理不到位的现象。
4. 劳务用工队伍稳定性差。
由于多数企业的劳务用工在待遇上与正式职工有较大差别,导致了劳务用工对企业缺乏认同感和归属感,工作积极性差。同时劳务用工流动频繁,离职率高,队伍稳定性差。这不仅给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带来了困难,也对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造成严重影响。
四、企业劳务用工管理的思路与对策
1. 规范劳务派遣运作。
企业要与劳务派遣单位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劳务派遣协议,对实行劳务派遣岗位的用工,按照“必须、精干、高效”的原则,按岗位需要,严格控制,严格管理,严格履行审批程序,规范使用,杜绝非法用工行为。依法给劳务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维护企业与劳务工的合法权益。(1)对企业使用劳务用工的岗位进行梳理,对存在的“混岗作业”岗位,实行对外整体承包,由承包单位进行工序管理,包括人员的招收、岗位安排、工作过程的指挥和管理等,规避“混岗作业”的用工风险。(2)对后勤、生活服务等项目,实行社会化管理,企业对设施管理和服务质量进行考核,按考核结果向承包单位支付费用。(3)企业要制定规范的劳务承包合同管理办法,明确界定劳务项目承包单位和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2. 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构建和谐企业。
企业要大力倡导“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通过加强企业文化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企业氛围,提升劳务用工对企业的忠诚度,将劳务用工的管理与企业发展战略紧密联系在一起。(1)在企业中营造尊重劳务用工的氛围,使他们切身感到与所有员工一样,是企业大家庭的成员,政治上、人格上一律平等,没有贵贱之分,他们与企业“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必须“同呼吸、共命运”。(2)根据劳务用工的个人特点、能力、兴趣和专业,加强对其个人发展的指导与规划,鼓励他们自我加压、自我管理与自我提高,合理选择职业发展通道,将个人的职业生涯与企业的发展完美结合,以自身成长促进企业发展。
3. 不断完善绩效考核和分配激励机制。
企业要结合行业特点,通过建立与完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劳务用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1)企业要有针对性地设计好不同岗位的薪酬体系和相应的绩效考核兑现办法,可根据不同岗位采取不同的绩效考核方式。还可以根据企业效益情况发放月(季)度或年度奖金,建立创新、敬业、团队合作、成本节约等多种奖励制度,也可设定一些阶段性工作目标或特定的奖励办法等等。(2)对工作表现出色、工作业绩突出、工作成果显著的员工,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做到贡献和收入对等。在完善分配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建立更多层次的奖励措施,通过增加工资、奖金、福利和赠送生日、节日礼品等方式,让员工看得见、摸得着、拿得到。通过物质激励调动劳务用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3)树立劳务用工的先进典型,给予表彰,建立富有企业特色的精神奖励制度,做到以能力留人、感情留人,既留人、更留心,增强他们实现自身价值的自豪感,贡献企业的成就感,不断激发他们的创业热情。(4)企业要根据岗位特点对劳务用工设置一定的试用期,试用合格者才能继续劳务派遣,不合格者则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对长期表现优秀的实干型人才和有特别才干者,应能够获得额外奖励和破格提拔、晋职、晋级等激励措施,建立劳务用工的动态管理机制。
3.劳务用工新模式觅踪 篇三
在现今大规模铁路建设的形势下,需要采用新型劳务用工管理模式以适应市场发展要求。中铁五局机械化公司认真贯彻局劳务管理“五化”要素,提出组建专业化作业队。公司于2012年3月20日党政联席会议上,宣布成立了23支专业作业队,其中包括5支路基作业队、6支路面作业队、7支桥梁作业队、5支隧道作业队。经过一年来实践探索,专业作业队建设和项目架子队管理模式确保了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成本、环保、技术创新等的实现,使公司在逆境中跑出了“加速度”。总结新型用工模式,体现出了以下几个特点:
劳务关系规范化
劳务队有两种形式:劳务型工班和劳务型架子队。公司建立健全架子队管理模式,先后制订实施了《劳务队伍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和《劳务队伍信誉评价管理办法》,并与优秀的劳务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组建劳务管理协会,协会已吸收会员73个,其中单位会员65个,个人会员8个。公司和项目部严格核查劳务承包企业和劳务派遣公司的资质及劳务公司与劳务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务人员名单、身份认证等。架子队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公司员工,包括队长、技术主管、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实验员、内业技术员等,并保持架子队主要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为在生产活动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项目部还组建“农民工党员先锋队”,按照局《关于加强农民工党员“六纳入”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实施“六纳入”管理,即组织建设上纳入,凝聚农民工党员意志;从思想教育上纳入,引导农民工党员思想;从党的活动上纳入,组织农民工党员参加;从学习培训上纳入,提高农民工党员觉悟;从日常生活上纳入,关心农民工党员疾苦;从激励关怀帮扶上纳入,维护农民工党员权益。“六纳入”充分调动和发挥了农民工党员在农民工群体中的骨干带头作用和桥梁纽带作用。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深入一线,与劳务人员特别是劳务人员中党员及先进分子积极沟通,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和访查机制,走访、倾听、收集他们的意见和智慧。
劳务人员专业化
在实施架子队管理模式过程中,根据项目施工的具体要求,组建专业作业队,对劳务队进行严格资格审查,对每位劳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安全教育,培训教育后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学习资料存档备案。公司监督劳务承包企业和劳务派遣公司对通过职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的劳务人员办理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并为劳务工投入法定的社会保险。对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务工,上岗前必须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从事特种作业的,还应取得特种作业证书。在施工生产中,项目部对架子队、架子队对领工员和工班长做好技术交底工作;领工员和工班长对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做好工作和安全交底,安全交底要有明确规范的交底通知书,并分类归档备案。当劳务承包企业和劳务派遣公司未为劳务工取得资格证和特种作业证时,公司和项目部可代为取证,取证费用的承担在劳务合同或协议中予以明确。
各项目部还让农民工同职工一起参加培训,由总工程师、技术主管、架子队长等担任教师,深入浅出地讲解,让农民工真正掌握知识业务技术。
理论技术到手了,重要的是实际操作,项目部采取一对一的帮扶指导,让劳务人员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为了增强劳务人员“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项目部对劳务人员和职工一样管理,劳务人员的生活设施、文化生活等与职工同样享受。为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施工指挥部每月派专人监督和核查各单位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情况,要求每月支付一次农民工工资,支付表要求本人签字,工资发放表留存备查,并留好工资发放现场的影像资料。
“同学习、同劳动、同管理、同生活、同报酬”的“五同管理”保障了劳务人员的合法权利,让每位劳务人员享有和正式员工一样的待遇。由公司工会带头开展的“冬送温暖、夏送清凉”活动,夏日里一杯绿豆汤,冬日里温暖的慰问品,使每一位劳务人员和公司职工一样体会着“大家庭”给予的荣誉感、归属感。农民工“五同管理”激发了广大劳务人员的工作热情。
劳务管理系统化
公司坚持对劳务作业队进行集中管理,改变了过去项目部、架子队分散管理模式,使优势资源集中、合理分配,做到资源的最大高效利用。公司坚持对劳务作业队常态化管理,做到管理的全程可控,保证劳务资源的稳定和工程顺利推进。公司还坚持对劳务作业队直接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删减中间多余环节,使管理效能更加明显。为满足现场生产、管理和监控的需要,公司和项目部根据具体情况为架子队配置机械管理人员、机修工、机械操作工、实验工、测量工等;对于劳务承包型架子队,项目部和架子队在材料、技术、实验和施工安全、工程质量等方面进行重点管控。劳务管理中心负责对劳务队伍和劳务工的统一管理,并代表公司签订与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动用工协议和零散劳务工以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此外,公司强化内控管理,严格过程管控,强化制度执行力,实现降本增效和项目效益最大化。公司要求各项目所有物资管理人员对物资内控管理制度必须要娴熟掌握,不折不扣执行。采购、入库、出库、限额发料、余料回收等基础台账必须健全,材料节超考核情况必须兑现。特别是钻爆方案和火工品管理做到精细化,火工品管理坚持专场存放、专人主管、专人保管、专职安全员发放、收发手续齐全、监爆员全程监控、爆破警戒、专人回收余量的原则;建立问题库,将出现的问题、问题出在哪里、程度和工序负责人、现场监管人、操作人员是谁都一一记录在案,然后限定时间由原班人马整改,经检查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在组建自主型架子队中,公司预见性地抓住了这个关乎项目效益的牛鼻子,及时出台了《关于架子队内控管理的若干规定》,将物资管理作为重中之重加以强化,为可能出现的风险注射了一剂预防针。公司还强化架子队管理,落实公司对架子队领导层的经济承包责任制;项目部代表公司与各架子队签订责任书,职责细化到人,让每位员工感受到自身的职责与岗位的使命,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为配合新的用工模式,公司创造性地提出了“行家领队、设备自给、强化内控、规范作业”四项管理原则。不但有利于专业对接、人员可控,还有利于资质过硬、管理高效和参建人员和谐共赢。
劳务管理有待完善
主要表现为:
劳务资源稳定性差。架子队作业人员由劳务企业人员签订合同的劳动者组成,但现有的劳务公司规模远远不能满足铁路大规模建设的劳务资源需要。因此,寻找有丰富施工经验的劳务企业难度比较大。另外,小部分劳务人员为当地农民,农忙时节或年终岁末时,会造成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不稳定。一旦面对工期紧、任务重的情况,由于人手紧张,加大了企业的管理难度和施工“进度风险”。
劳务资源成本攀升。近年受物价上涨影响,市场人工费一路飙升。另外,劳务人员的流动性也给管理增加难度。“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建筑行业的特殊性、项目管理机构的临时性,注定建筑劳务人员的流动性。在社会保障方面受区域限制,给劳务人员和施工单位带来极大的不便,再加上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健全,还有因一些流动性大的劳务人员不能很好履行劳务合同或者中途终止合同,造成暂时性的劳务资源缺失,引起劳务用工费用的不断提高。
劳务模式亟待完善。公司与劳务企业、劳务分包单位的合同关系需要进一步完善,劳务队伍管理要进一步可控有序可监管,对劳务企业相关资料、资质和用工情况进行归档备案,有利于公司有效整合资源,确保工程需要。
(责任编辑:李万全)
4.临时用工简单版协议书 篇四
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同意聘用乙方为临时用工,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政策和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一、协议期限:本协议期限为年,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二、工作内容: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岗位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完成本岗位所要求的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三、劳动报酬: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月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工资标准为每月 元,甲方每月15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因工作任务确需加班的,给予加班补助费,甲方保证乙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各种休息休假。
五、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为乙方办理用工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份。
(二)节日福利待遇与本单位正式职工相同。
六、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三)维护单位形象,爱护公共财物;
(四)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七、甲、乙双方约定事项:
1、乙方必须在签订协议前以社会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医疗保险;若未参加医疗保险的,医疗费用自理。
2、乙方因个人原因发生伤亡事故的,责任自负。
八、协议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变更本协议的相关内容。
(一)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的;
(二)由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不能完全履行的;
(三)本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有关规定已修改或废止的。
九、协议终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单方提前终止本协议。
(一)乙方连续旷工超过15天的,或者累计旷工超过3天的;
(二)乙方在生产工作中因主观过失给甲方造成一定损失的;
(三)乙方由于患病等原因不宜继续从事甲方安排的岗位工作的;
(四)乙方因其它原因提出终止协议的;
(五)有不可抗力出现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的。
十、协议期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本协议,续订协议手续应在协议期满前15日内办理。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和乙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5.用工劳务合同 篇五
住址:
雇员(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因工作需要,甲方决定聘任乙方为自己工作。为明确双方的职责,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建立劳务关系,共同遵守履行。
一、用工期限
1、本合同的用工期限为:__________月。
2、本用工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算,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双方约定,试用期为:__________月。
二、工作内容
1、岗位职责:
2、工作任务:
3、岗位要求:
三、劳动报酬
1、乙方试用期间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____元/月。
2、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的岗位工资标准为______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岗位调整,按新岗位所对应的工资标准执行。
3、甲方每月定期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_______日。
4、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乙方工资。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工作时间
(1)乙方的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职责要求灵活安排。
(2)在本合同期内,如乙方的工作岗位依法变更,按新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3)甲方如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2、休息休假
(1)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节日假、公休日假、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和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可给予乙方同等时间补休,但补休后不再支付加班工资;无法安排补休的,甲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3、甲方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条件,切实保障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4、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规要求,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和信誉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可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保证工作条件。
2、按时支付劳务费。
3、及时组织人员验收。
乙方职责
1、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
2、听从甲方负责人的指挥。
3、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奖惩。
六、合同变更、解除
1、甲方因签订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必须提前__________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签订《变更劳务合同协议书》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3、当解除条件符合劳动法规定时,双方均可合法解除本合同。
七、违约条款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违反本合同的相关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均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因违约导致合同履行不能的,责任方应支付_______元违约金给对方。
八、附则
1、本合同正本________份,双方各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3、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负责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工程所在地: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工程所在地:
6.劳务用工合同(范本) 篇六
合同编号:
甲方单位:上海某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项目名称: 1.2 承包范围:
1.3 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总工期为 日历天。
1.4 工程质量: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1.5 图纸提供日期: 年 月 日前。1.6 图纸提供套数: 套。
第二条 合同价款及取费标准 2.1 合同总价
本合同总价=本合同第2.2款确定的人工单价×工日数,其中工日数以甲方合同预结算部门最终审核确定的工日数为准。2.2 取费标准
2.2.1 按 定额及有关规定计取,单价为人民币 元/工日(此单价包含所有费用)。
2.2.2 挖土、回填等勤杂用工按点工工资 元/工日(包含全部费用)计算。2.2.3 上述第2.2.1款、2.2.2款规定的人工单价已包括住宿、办证等一切费用。2.3 点工签证
2.3.1 双方应严格控制点工,点工必须坚持当日发生,当日签证;当月发生,当月签证。点工签证必须报甲方有关单位的主管部门备案及审核,延期申办点工签证视为乙方放弃,甲方在竣工结算时不予结算该项费用。
2.3.2 点工签证必须经甲方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报甲方有关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并以审核确定的数据为准。
2.3.3 点工签证单必须注明工程项目、使用点工施工的部位、工日数、单价、合价、点工日期及有关人员签字。如以上指标填报不全,视为无效签证,不予办理结算。
2.3.4如点工签证超过合同总价的5%以上时,应由甲方有关单位的劳动人事、合同预算、项目管理、财务等主管部门进行签证,否则作为无效签证处理。
第三条 竣工结算
3.1 乙方完成全部施工任务并经业主(或总包单位)及政府有关部门验收达到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后,才能开始办理竣工结算。
3.2 只有在甲方收到业主(或总包单位)支付的全部竣工结算款后,乙方才能要求甲方支付结算款。如甲方未能收到业主(或总包单位)支付的全部竣工结算款,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延期支付结算款且不向甲方收取任何利息。乙方及其人员、工人等,不得到甲方办公等场所干扰甲方的办公秩序等;否则乙方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合同总价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3 乙方办理预结算的人员应持有授权委托书,且必须明确写明授权结算的工程项目、授权内容、授权权限、授权时间等。没有授权委托书的,甲方有权不予办理预结算。
第四条 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 4.1 甲方驻工地代表为:。
4.2 乙方驻工地代表为:。乙方代表一经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变更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5.1 甲方职责
5.1.1 提供工程施工水准点、控制点。5.1.2 施工场地要具备施工条件。5.1.3 按合同规定支付合同款项。5.2 乙方职责
5.2.1按合同规定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5.2.2按时提供工程进度计划报表及施工人员动态表。5.2.3工程交付甲方之前必须做好成品保护。
5.2.4 负责作业现场的文明施工,做到物料堆放整齐、工完料清、工完场清。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受到业主(或总包单位)或政府有关部门处罚时,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5.2.5 乙方应切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和、业主(或总包单位)2
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如乙方与其所下属人员发生劳资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而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5.2.6 因乙方人员的过失造成甲方损失时,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第六条 工期延误
6.1 由于乙方劳动力不足或其他原因而造成工程拖期,工期不予顺延,乙方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抢回工期。否则每延迟一天,按业主(或总包单位)扣罚甲方的标准和金额,对乙方进行处罚。
6.2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拖期,甲方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乙方后,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6.3 由于甲方原因而造成暂停施工,其延误的工期由甲方代表审核同意后工期予以顺延。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工程材料包括标准砼预制构件、钢门窗、埋设件和成型钢筋,由甲方按预算定额的规定控制供应。
7.2工程材料由乙方根据甲方批准的工程进度计划提出需求,经甲方审核同意后供应。7.3乙方应节约使用甲供材料,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材料浪费,则由乙方负责赔偿。7.4有关材料供应、管理、奖罚等具体规定,以甲方的项目管理规定为准。
第八条 质量与技术管理
8.1 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包括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等技术资料)和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组织施工。
8.2乙方应采取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措施,使本工程质量达到 等级,并将所采取的措施在施工5日前,以书面形式一式3份报送甲方。
8.3乙方必须准确计算并严格按规定的配合比配制现场搅拌砂浆、砼等,遵照规定做试块,甲方有权随机进行抽样检查,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费用。
8.4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及时填报质量自检记录、隐蔽工程记录等资料,甲方在接到乙方自检报告后进行检查。
8.5甲方有权对乙方承建的工程进行全过程的质量监督和检查,并可行使质量否决权,对不合格工程提出停工或返工处理,乙方必须执行,并承担返工费用和违约责任。
8.6工程竣工后的5日内,乙方必须将本工程的图纸及施工资料等全部交还甲方。如有遗失,乙方则需按本合同结算价的3 %予以赔偿。
8.7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认为乙方的施工质量将可能难以达到合同的规定,则甲方在提前5日通知乙方后,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8.8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检查、奖罚等具体规定,按甲方的项目管理规定执行。
第九条 安全管理
9.1 乙方人员进场后,必须注意安全施工,严格遵守业主(或总包单位)及政府有关部门、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9.2 如因乙方及其人员的原因发生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如因甲方原因发生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事故上报及处理,甲方给予适当的补偿。
9.3 甲方有关人员有权对乙方实行安全监督、检查,如发现违章作业或不安全施工行为,有权劝阻、制止,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罚款直到下达停工令,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9.4为加强安全管理,甲方按每工日预留人民币1元作为本工程的安全保证金。待本工程竣工并经业主(或总包单位)及政府有关部门验收达到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后后,根据甲方安全管理条例考核结果归还(或扣除)全部(或部分)。
9.5如因乙方及其人员的原因发生伤亡事故,甲方在提前5日通知乙方后,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第十条 治安保卫
10.1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政府和公安部门的有关保卫、防火工作的法律、法规,执行业主(或总包单位)、甲方的厂纪厂规及现场管理规定,切实加强预防犯罪、灾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集体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10.2本合同签订后的5日内,乙方必须到甲方有关单位的保卫部门签订保卫、防火协议。
第十一条 住宿及后勤管理
11.1 甲方不负责解决乙方人员的住宿问题,乙方应自行承担。
11.2 如甲方同意向乙方施工人员提供居住条件,则乙方人员的铺、盖等物品由乙方自理。乙方及其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且在工程竣工后的10日内必须将全部人员撤离。11.3 乙方及其人员损坏东西应按甲方有关规定照价赔偿并予以罚款。
11.4 甲方提供乙方施工人员就餐、洗澡、使用开水的方便,乙方应按甲方的规定支付有关费用。
11.5乙方人员到现场如需通勤,由乙方自理。
第十二条 争议
12.1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2 在争议未解决之前,任何一方不得对对方采取威胁恫吓、聚众闹事等不正当手段。如发生上述情况,责任方应按合同总价的5%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甲方不履行或无能力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应赔偿乙方因窝工造成的人工工资损失。13.2如乙方不履行合同、中途退场或擅自停止施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后的3日内,乙方仍然不履行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拒付乙方的剩余结算款。
13.3乙方不得将本工程分包、转包。如违反此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清退乙方,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第十四条 附则
14.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
7.建筑企业项目劳务用工模式探究 篇七
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在快速发展,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建筑业规模也在不断扩大。然而规模扩大的同时, 施工质量问题却进步缓慢[1]。到目前为止, 我国建筑业尚且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 要想转变成为技术、管理密集型产业还需要很长的路要走, 近年来屡屡发生的安全事故以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就说明了这一点。有学者认为, 我国建筑业之所以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根本原因不在于实施方案, 而是劳务人员专业素养不高, 这就决定了很多完善的方案或者措施都没有办法严格执行[2]。而导致劳务人员专业素养不高的主要因素就是建筑劳务在管理和组织方面出现了问题。所以, 对我国建筑企业项目劳务用工模式进行研究, 探讨其存在的问题以寻找应对之策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3]。
1 建筑企业项目劳务用工模式分析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目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务用工模式主要包括下面几个:劳务内部承包模式、劳务外包模式、劳务派遣用工模式和固定用工模式。这几种模式都有各自的特点和具体的内容, 下面分别对其进行介绍。
1.1 劳务外包模式
所谓劳务外包模式其实就是劳务分包中的其中一种, 指的是专业分包企业或者总承包企业和独立的劳务企业之间进行合作, 签订相关的劳务分包合同, 将所承包工程的劳务作业交给相关公司的作业队或是班组。其中合作模式是多样的, 可以是包清工形式, 也可以是工种分包的形式;可以是全部工程, 也可以是工程中的一部分。图1 所示为劳务外包模式中各个参与者之间的关系。
但是, 在实际操作的时候劳务企业碰到了较多困难。由于市场环境不规范, 总承包企业和工人两者中间多了管理层, 使得劳务企业其运营成本和包工队相比较而言要高很多;另外, 该种模式决定了总承包企业很难对劳务工人进行直接控制, 反过来, 劳务工人对于企业也不存在很强的责任意识, 导致很难确保施工安全以及施工质量, 此外, 施工周期也会相应延长。
1.2 劳务内部承包模式
所谓劳务内部承包模式其实也是劳务分包中的其中一种, 指的就是总承包公司将原来的一些作业员工单独拿出来, 再安排部分管理人员, 同时在社会上招聘一些作业人员或者是“包工队”里面的劳务作业人员, 由这些人员来成立一个相对独立的劳务公司, 该公司归总承包企业所有, 总承包企业就通过该劳务公司来完成相关劳务作业需求。各环节关系见图2 所示。
其实劳务内部承包模式和“包工队”用工模式在形式上差不多, 只是将其合法化了, 通常情况下劳务企业的法人代表都是和总承包企业存在非常紧密关系的管理型职工或者是“包工头”, 这些人员在之前就和总承包公司存在长期的合作关系。该种模式的优点在于它能够在最大限度上发挥“包工头”在总承包公司和劳务公司之间的纽带作用, 在“包工头”的组织管理下确保工程项目得以正常运行, 并且可以确保劳务企业全部资源配置最优。另外, 新组建的劳务企业里面的绝大部分员工都是总承包公司原来的职工, 因此其管理以及作业能力都比较优秀, 这就为劳务队伍其项目工程施工质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是毕竟劳务公司还是属于总承包公司的子公司, 在管理和组织方面主要还是受到总承包公司的控制, 劳务公司员工只能进行作业班组的日常生产组织和管理, 却不能真正参与到劳务作业的组织和管理中去。
1.3 固定用工模式
所谓固定用工模式就是指总承包公司对于一些对技术要求较高或者是一些相对比较重要的岗位, 比如说工艺设备安装、大型机械设备操作以及测量、放线、试验等, 公司就和具备这些技能的技术工人直接签订合同, 明确长期的合作关系, 同时根据我国有关规定为这些员工缴纳相关的社会保险等。运行模式见图3 所示。
在计划经济时代, 大型总承包公司一般都是组建工程局、工程处以及工程队三级结构, 由工程处来对固定劳务员工进行管理, 而劳务作业则由工程队来承担。对于以这种模式运行的企业而言, 如果碰到难度较大的施工项目, 该种模式便是最好的选择, 因为该种模式可以充分调动企业员工的劳动积极性, 确保总承包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地位。但是如果从组织管理层面来看, 这种组织模式无法根据具体的施工要求对现有队伍资源进行合理优化配置, 导致劳动生产率无法得到保障;另外, 总承包公司要想将工程项目做好, 则必须要有一流的组织管理人员, 为了提升公司中相关组织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 公司就要投入很多财力来对这些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但是, 实际情况中, 很少有总承包公司做到这一点, 这会在一定程度上对项目施工质量造成影响。
1.4 劳务派遣模式
所谓劳务派遣模式指的就是对于那些市场中目前还没有成建制劳务队伍的工种或者是不适合劳务分包的工程, 总承包公司和劳务派遣公司进行合作, 由后者提供相关劳务员工供总承包公司长期使用。参与者之间的关系见图4 所示。
对于总承包公司而言, 通过劳务派遣模式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人力资源管理成本, 同时还可以实时按照市场具体情况灵活地对劳务人员规模进行调整;另外劳务派遣公司还需要按照用人单位的需求来对劳务人员进行培训, 这对于劳务人员也是非常有好处的, 能够提升他们的职业素养。
2 案例分析
某公司为了进一步拓宽公司的市场占有率、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以及盈利能力, 因此组建了工程项目劳务分包企业, 通过公司直接控股。
2.1 组建模式
对于该企业而言, 可以通过那些技术素质高、管理经验丰富并且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员工来进行牵头, 再加上其他同样拥有高技术的富余劳动人员组建团队来申请新资质, 通过这样的形式来组建劳务分包企业。所谓申请新资质可以通过下面的公式来进行简单描述:劳务分包企业=从社会中新聘请的管理人员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公司原有的部分包工头以及员工+农民工+施工过程需要用到的材料以及器械设施+注册所需要的资本+办公场地+原有公司的管理制度、技术以及企业文化等。上面公式中的原有企业员工具体而言指的是那些优秀员工, 而“注册所需要的资本”指的就是根据《建筑企业管理资质》规定应该准备的注册资金, “施工过程需要用到的材料以及器械设施”指的是必备的施工器械, “管理人员以及技术人员”指的就是综合考虑施工企业具体情况和特征, 分别组建的专业工种所必须的管理人员以及技术人员, 工种包括混凝土、木工、钢筋、电、水等。
2.2 矩阵型组织模式
该公司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 采用矩阵型组织模式来管理工程项目劳务分包企业, 见图5 所示。其中矩阵型组织具有很多的优势, 具体而言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1) 所有的管理职责全部都交给工程队队长, 队长的职责就是要确保整个施工工程必须严格根据合同工期以及质量要求进行, 同时还需要控制施工成本;
(2) 该种组织模式可以将企业中全部的智能部门都涵盖, 这就决定了工程队可以非常方便地调遣各部门的专家以及职员, 从而充分利用企业已有的资源。相关专家能够同时服务于多个工程;
(3) 所有工程队的组成人员都不需要担心当前工程完工之后将何去何从, 因为这些员工与职能部门之间依然存在关系;
(4) 公司本部、工程队以及各职能部门三者之间存在紧密联系, 这样能够确保工程管理不管是在程序还是在政策方面都可以与公司本部保持高度一致;
(5) 如果公司同时对多个工程进行施工时, 那么公司就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均衡地分配企业内部资源, 从而保证所有工程项目都达到利益的最大化。
3 结束语
到目前为止, 我国建筑业尚且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 要想转变成为技术、管理密集型产业还需要很长的路要走, 近年来屡屡发生的安全事故以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就说明了这一点。引起问题的关键因素在于劳务用工的组织和管理不完善, 因此, 进一步完善我国建筑企业项目劳务用工模式是建筑行业面临的迫切问题。
摘要:近年来我国建筑行业屡屡发生的安全事故以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有学者认为, 我国建筑业之所以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根本原因不在于实施方案, 而是劳务人员组织和管理方面存在问题。本论述主要探讨了目前我国建筑企业项目劳务用工模式, 包括劳务内部承包模式、劳务外包模式、劳务派遣用工模式和固定用工模式, 对几种模式进行了详细介绍, 分析了各自的优缺点, 最后以某公司为实例, 说明了组建劳务分包公司的过程。
关键词:建筑企业,劳务用工,劳务外包,固定用工
参考文献
[1]贺伟.建筑企业项目劳务用工管理模式探讨[J].山西建筑, 2014 (14) :272-273.
[2]邴长民.建筑企业劳务用工管理模式研究及架子队模式的实践探索[D].成都:西南交通大学, 2014.
8.论企业劳务用工风险及其对策 篇八
摘 要 企业劳务用工风险具体可分为社会福利面临的风险,劳务派遣组织面临的风险,用人单位面临的风险以及受派遣员工面临的风险等四大类。为此,政府要做好宏观管理与总体协调工作;劳务用工服务参与方要树立“三赢”的管理理念;受派遣人员要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规避各种风险。
关键词 劳务用工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 风险 对策
在劳务用工实践中,存在由于主体之间复杂法律关系而引发纠纷和矛盾,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差,人才流失率高等问题。为此,全国人大通过了《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着力解决劳务用工法律规范问题,并将从2013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相关法律条文虽已明确,但如何具体操作仍然是令企业管理者们头疼的问题。本文结合《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的相关规定,对近年来企业劳务员工风险进行系统性的分析,并在基础上提出三点具体对策。
一、企业劳务用工风险的定义与类型
所谓企业劳务用工风险,是指在各种因素综合作用下,参与劳务用工服务的各方(劳务派遣组织、用工单位和受派遣员工)以及社会整体福利,因劳务用工的实际效用偏离原有预期而发生某种损失的可能性。
1.社会福利面临的风险
目前中国的劳动用工大户主要是大型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派遣岗位大部分属于长期性固定岗位,有的岗位用工期限长达十几年。通过引入劳务用工,这些企业能以远远低于正式员工的工资水平使用劳务派遣员工,节省大量成本,还可以随意解雇这些员工而不必支付任何赔偿金,又不必与受派遣员工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此外,由于这些用工企业往往是当地的利税大户,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十分密切,因此即使发生了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案件,也经常得以逃避法律的惩处。
一些企业滥用劳务派遣,不仅容易激发劳动争议和群体性事件,而且对社会公益和人际关系造成损害,降低了市场道德水平,破坏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2.劳务派遣组织面临的风险
对于派遣组织来说,劳务用工是将所拥有的受派遣人员的劳动作为自己的资产进行出租的。按照相关规定,在与这些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即使他们并没有被派遣出去,派遣组织也要负责其最低生活保障、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福利等待遇,还要承担受派遣人员培训工作。这都意味着派遣组织开展业务也具有一定的经营风险。
此外,由于劳务用工制度直到20世纪90年代才引入国内,目前还处于初级阶段。多数劳务派遣组织并没有建立人才储备的制度安排,一般来说也无此能力。受派遣人员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间是很短的,基本上与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组织签订的派遣期一致。因此,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一些地区出现“用工荒”,以及政府管理更加严格和规范,劳务派遣组织的生存与发展也面临着一定的风险与挑战。
3.用工单位面临的风险
(1)劳务用工模式对企业实现长远发展目标不利。企业要有长远发展,就要有长期的人力资源规划。但由于用工单位不与受派遣员工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很差,并且用人单位只是基本满足了受派遣人员薪酬层次方面的需求。随着员工能力的不断提高,员工自然希望能够参与公司的管理,但劳务用工模式无情地掐灭了受派遣员工的这些想法,因此他们工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不高。一旦重要岗位的受派遣员工离职,而用工单位又难以立即找到替代人员,就会影响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这些显然不利于企业实现长远的发展目标。
(2)用工单位面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风险。受派遣员工与用人单位是一种短期工作关系,这种关系结束后,受派遣员工又会流动到其他公司,就有可能将其掌握的商业秘密泄露给其他公司。特别是中高层管理人员的流动,将带走更重要的内部机密,使企业面临巨大的经营风险。
(3)劳务用工市场的不规范,也会造成用工单位的风险。目前,国内劳务用工市场还不规范,劳务派遣公司鱼龙混杂,良莠不齐。一些不具备经营资格的人事中介机构也在从事劳务派遣业务。如果没有进行严格筛查,就可能将用工单位拖入各种经济纠纷,造成经营风险。
4.受派遣员工面临的风险
具体包括:受到与用工单位正式员工不一致的待遇,不能同工同酬,没有归属感,没有升迁机会;工作不稳定,随时可能被淘汰,再就业没有又保障;劳务派遣组织服务管理水平差,沟通效率低,流程复杂,容易发生劳资纠纷问题。
二、化解企业劳务用工风险的对策
1.政府要做好宏观管理与总体协调工作
一方面,建议政府应不断完善我国劳动人事法制体系,为劳务用工创造一个良好、规范的法制环境,并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协调好劳务用工的薪酬待遇、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知识产权保护、价值创造与分享等方面的复杂关系;另一方面,建议强化劳动保障部门对劳务用工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惩处劳务用工中的违法行为,并充分利用现有的多方联合机制,更好地维护受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
2.劳务用工服务参与方要树立“三赢”的管理理念
首先,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应互相了解彼此的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建立信任。其次,在合作过程中,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应就岗位要求、人员标准进行及时的沟通,不断改进工作,做出有效决策。第三,用工单位必须要与受派遣人员进行有效沟通,使他们认识到劳务派遣不仅对企业有利,对员工的利益也是给予考虑和照顾的,是一种多赢的机制。
3.受派遣人员要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有效规避各种风险
一方面,受派遣人员收集和掌握更多的劳动市场信息,避免信息不充分、不对称带来的风险,特别是要理性考察劳务派遣组织的信誉、用工单位的企业文化与自己观念是否匹配;另一方面,受派遣人员在进入用工单位之后,要学会处理好各种关系,加强与其他员工之间的交流。同时,应不断提升劳动技能,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9.企业劳务用工合同 篇九
甲 方:雇主(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与受雇职工(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私营企业雇工劳动管理暂行
办法》,甲乙双方以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开始,至
年月日终止,其中试用期天。
第二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工作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的劳动质量和数量要求是
第四条 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不
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
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至少休息一日。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甲应依法支付加玫加点工资,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乙方小
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
第七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郑州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社
会保险费。
第八条 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为乙方提供
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
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
第九条 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由甲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确定,保险金额为元。
第十条 甲方应给予乙方月的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乙方在医疗期内患病的医疗费用甲方负担%.第十一条 乙方应遵守的劳动纪律
是。
第十二条 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第十三条 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 条下列情形之一,甲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乙方劳动未达到劳动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的;
3、甲乙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二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五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乙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第十七条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第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终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方破产倒闭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十五条解除乙方劳动合同以及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和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报酬的,甲方应依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一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乙方损失。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笔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四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定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名(盖章)乙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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