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定期注册填写说明

2024-08-08

教师定期注册填写说明(精选9篇)

1.教师定期注册填写说明 篇一

关于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几点说明

一、注意事项:

1、网站每天上午8:30开放,晚5:30关闭。节假日、周六、周日关闭。教师注册25日下午5:30前一定要完成,否则后果自负。

2、5月27日下午5:30网站关闭,到6月13日8:30再开放。定期注册现场确认工作27日下午5:30前一定要点击完毕。

3、4、在地址栏直接输入网址,不能在百度里搜索。

08年及以后申请的教师资格证网站内有信息,96-07年取得的教师资格证需要输入完整信息。有的教师资格证没有任教学科,填“无”不影响注册。

5、6、教师资格证书号码15-17位,练习时使用15位,任意数。选择毕业学校时,点击后可在右上方搜索栏输入毕业学校的省份,然后搜索。专业栏在四个子项里都找不到,就选择相近专业。函授、电大选成人教育。

7、认定机构即发证机关,寿县教委即寿县教育局,安庆师范大学即安庆师院。名字变的快。

8、9、公办中小学自聘教师不在注册范围。准备半年内正面证件照的电子照片。

二、教师网报:登录。附件2上教师名单的顺序和教师档案(资格证书、一式2份的申请表分别打捆)的顺序一致,公办学校(每校集中在一起)教师在前,民办学校教师在后,便于审核和材料入档。

(最近在六安教师资格群和淮南教师资格群了解到,省、市有关工作人员都在全力以赴调试系统,我和大家一样也在探索过程中,练习中大家多试,正式申报后有问题我们共同探讨和询问有关专家、领导)

四、未尽事宜(个例问题)在寿县教师职评群讨论,群号259706958

2.教师定期注册填写说明 篇二

那么,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改革试点的用意究竟是什么?总体而言,就是要通过严把教师队伍的“入口关”,畅通教师队伍的“出口关”,扩大优质教师资源的增量,盘活现有教师资源的存量,促进教师队伍质量和水平的提升。

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严把教师队伍的“入口关”,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首要条件。在实施教师资格考试制度之前,教师“入门”相对简单,没有统一的国家“准入”标准,只要是师范类专业学生,毕业时就能拿到教师资格证,做一名教师也是顺理成章的事。而非师范类专业学生及社会人员需到当地教育部门报名申请,通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后发证。改革后将不再分师范生和非师范生,想要做教师都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应当说,实施全国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使得教师“入门”有了统一标准,操作也更加规范,有利于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在考试科目方面,从教育学、心理学变成了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和能力、学科教育知识和能力。之前的考试以知识性考题为主,试点后则以实践能力题为主,重点考查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应当承认,中小学教师需要有专业知识和教育理论知识,这一点毫无疑问,但能够将所学知识转换为中小学的教育教学实践,则是对教师的一个基本要求。教师资格考试注重能力考查,恰恰体现了这样一种理念。这一变化对于今天的高等院校,特别是师范院校的培养模式改革,具有积极的引领和导向作用。

开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改革试点,畅通教师队伍的“出口关”,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重要保障。改革前,只要教学能力测试通过后就可获得教师资格证,证书有效时间为终身制,相当于捧上了“铁饭碗”。改革后,中小学教师资格每5年注册一次,注册条件以师德表现、年度考核和培训情况为主要依据。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教师定期注册填写说明 篇三

各中小学校:

为顺利完成汕头市首次中小学教师资定期注册调查摸底工作(汕市教〔2017〕 136号),请各中小学校业务人员认真研读相关文件及各表籍下备注说明,贯彻文件精神并指导学校教师完成相关表籍,特别是对《附件5:汕头市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调查摸底填表说明》、《附件7:教师资格认定特殊情况及不规范问题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中的处理办法(教资字〔2016〕2号)》要逐字研读。现在就近期部分业务人员所反映情况与区教育局负责业务沟通反馈,做补充说明:

1、各学校在编在职教师均需填写《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附件1)、《汕头市中小学在岗教师情况调查表》(附件2),要严格按照资格证书内容如实填写,不能凭印象回忆;学校业务人员需清晰、全面复印相关证书复印件,并经核实内容无误后,由教师个人打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并签名,缴交学校审核盖章后上报。无教师资格证人员只填写附件2,如教师资格证存在特殊情况及不规范问题的情况,应填写《教师资格证特殊情况及不规范问题情况登记表》(附件6),上报统一处理。

2、附表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

参加工作时间:民办人员一般指成为正式公办教师时间,大中专毕业生指入伍参加工作正式时间。

教师职务

(职称):

职务:按实际情况如:**学校教导处主任、**学校教员(中层以上干部以区局批文批复为准)。

职称:按过渡后新名称填写:学段+学科+资格,未评职称人员空白。

学校审核人再根据填写教师实际情况填写“定期注册条件”,或注明原因。

本表填写指有限于能提供资格证书人员

3、附件2.汕头市中小学在岗教师情况调查表 入职时间:与上述参加工作时间相同。

是否在教学岗位:一般有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填写“是”;“从事教学管理且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或长病假教师,或其它原因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则填否+原因。如:否(管理)或否(长病)或否(其它)。

继续教育、考核时间为2014-2016,如实填写。

本表填写指学校在编在职人员,含2017年8月新调入人员。并按是否在教学岗位分类排序。

4、附件3.xxx学校教师资格首次注册人员名单

相关内容按资格内容填写,任教岗位:学段+学科,如“小学语文,初中英语”。学校意见:同意。本表填写指有限于能提供资格证书人员。

5、附件4.汕头市中小学在岗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书情况调查表

学校汇总附表1、2信息、统计后填写合计数要与本校现有人员相符。注意表上单位、人数信息要填写完整。

6、附件6.教师资格证特殊情况及不规范问题情况登记表 特殊情况及不规范问题人员按情况分类填表打“√”,按相同信息错误分类排序。

7、若学校存在着1996-1997年过渡时期、1998年试点时期人员,证书上没有“任教学科”信息,则将其填写于《教师资格证没有任教信息情况登记表》。

8、上交材料:

附件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纸质材料一式2份,暂张贴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要求同时保存有同底电子照片。2份材料顺序分别按《附件3.xxx学校教师资格首次注册人员名单》排列。

附件2、3、4、6、9(无学科信息)需上交纸质材料一式2份,所有材料分类夹后按附件顺序装入档案袋,最迟于9月26日上午上交教育组301室,同时电子档压缩上传“司马人事业务群”。

4.教师定期注册填写说明 篇四

填写说明(2012年)

2011—2012学即将接近尾声,一年一度的青年志愿者星级评定工作也已开始。为了便于全校青年志愿者服务时数的认定,特编写此份说明。

一、填写要求

1、《服务证》应贴照片,志愿者基本信息填写完整、规范,并由发证单位盖章,否则视为无效。

2、填写‚志愿服务记录表‛应做到日期具体、时数真实、服务内容详细,每项活动要有服务对象签字或由各学院青协会长在‚注册机构认定‛一栏签字证明,否则视为无效。

3、各学院青协组织的各项活动,须提供每次活动的考勤名单(院团委盖章)作为证明材料;各班级、志愿小分队组织的各项活动,须由服务对象(或服务对象所在单位)或所在学院团委出示相关证明。

4、涉及多次参加同一项服务活动,填写格式:

(例)参加2次志愿服务队进社区支教活动6h=2×

3二、本学年活动一览及时数标准

5、无服务时数、服务内容不详、无证明人等情况一律不予审核登记。

6、迎接新生,服务时数累计一天不超过8小时、半天不超过4小时,总计不超过24小时。

第 1 页;共 5 页

7、食堂文明礼仪监督,一次可计服务时数不超过1.5小时,一天两次。

8、交通协管员系列活动,一次可计服务时数不超过3小时。

9、庆国庆迎新生晚会、校园十大歌手决赛、‚感恩‛故事会、教师技能比赛、团日活动汇报问答、‚海外寻根之旅‛文化交流团圣诞晚会、红色经典歌曲演唱会、海南文化竹竿舞比赛、2011届毕业生供需洽谈会志愿服务、跳蚤市场、大学生文化艺术节、海南传统文化展示大赛、‚校园新星‛系列活动等校级活动,参加活动以及观众不计时数,相应的工作人员一次可计不超过4小时;校级拔河、男篮女排比赛,参加比赛以及观众不计时数,工作人员一次可计不超过2小时,每人累计不超过20小时/学期。(需写明参加的每次活动的内容)。

10、‚送温暖,献爱心‛募捐、海南洪灾募捐等爱心募捐活动,捐赠钱物不计服务时数,组织捐赠活动的工作人员可计不超过3小时。

11、‚牵手两校区〃方便你我他‛校车快递服务活动,值班志愿者一次可计2小时。

12、‚牵手两校区〃方便你我他‛校车快递服务宣传活动,志愿者每次可计服务时数不超过2小时。

13、学雷锋活动月系列活动,一次可计服务时数不超过4小时,原则上一天累计不超过8小时。(须写明活动内容)

14、参加‚弘扬‘五四’精神,参与志愿服务‛主题活动,根据

实际情况而定。(须写明活动内容)

15、参加无偿献血,一次可计2—4小时。(献血200CC计2小时,献血400CC计4小时)

16、参加植树环保,到敬老院、福利院、疗养院慰问服务等集体校外志愿服务活动,一次可计不超过4小时。

17、参加义务支教活动,一次可计不超过4小时。(有偿家教以及学业要求参加的见习、实习等不计时数)

18、参加校内便民活动,一天服务时数不超过8小时,半天服务时数不超过4小时。(志愿者给予计时,参与者不予计时,需写明参加的每次活动的内容)

19、参加志愿服务类的团日活动,根据实际情况以上述标准而定。(须写明活动内容并由服务对象或所在学院团委出示相关证明)

20、各学院青协组织的各项志愿服务活动,一次可计不超过4小时。(须写明活动内容,超过4小时需要提供相应证明)

21、各班级、志愿小分队组织的各项志愿服务活动,一次可计不超过3小时。(须写明活动内容,超过3小时需要提供相应证明)

22、校青协、院青协专业服务队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一次可计不超过4小时。(有偿服务不做服务时数统计)

23、参加博鳌亚洲论坛志愿服务、留学生志愿者、国际赛会志愿服务,原则上累计服务时数不超过80小时。(若专项志愿者另作统计并评比的,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有偿服务不做服务时数统计)

24、环岛自行车赛、三项铁人赛累计服务时数不超过40小时。

25、首届‚海师杯‛大学生命题作文竞赛活动,参赛者不计服务时数,后勤时数不超过2小时。

26、参加各种讲座、培训等专题活动的观众均不计服务时数,后勤一次服务时数不超过2小时。

27、志愿者为图书馆、学院里整理资料图书,一次不超过2小时。

28、参加校园清扫活动,一次时数不超过3小时。参加其他义务卫生清理活动(不包含教室、试验室、图书馆及宿舍的值日清理),一次可计服务时数不超过2小时。

29、参加校、学院集中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一次累计服务时数不超过30个小时,个人参加的暑期社会实践一次累计服务时数不超过20小时。并要出示相关证明。

30、参加迎接贵宾礼仪接待活动,一次服务时数不超过4小时。(有偿服务不做服务时数统计)

31、海口市汽车南站志愿服务活动,每班次可计服务时数不超过3小时。(需写明每次参加活动的时间或次数)

32、高铁海口市火车东站志愿服务活动,每班次服务时数不超过4小时。(需写明每次参加活动的时间或次数)

33、参加由校学生会、社联组织的志愿服务类的活动,根据实际情况以上述标准而定。(须由服务对象或校学生会、社联提供考勤名单证明)

34、规定学生干部后勤服务时数一学期不得超过20小时,一学年不得超过40个小时(含40个小时)。

35、规定凡个人有参加非校内组织的志愿活动的要出示相关活动时数证明。

36、除上述活动外,参加团省委及各级市县机关组织的各类活动,根据团省委和各级市县出示的证明而定。

备注:涉及次数的服务活动,需注明次数,形如:时数=a(次)×b(小时)。

海南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

5.教师定期注册填写说明 篇五

关于印发《沅江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高中类、中心学校类学校: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工作的的通知》(湘教资领字〔2019〕3号)和益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益阳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益教通〔2015〕97号)文件精神,启动我市今年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工作。现将《沅江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工作,确保我市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沅江市教育局

2019年9月30日

2019年沅江市中小学教师资格

定期注册工作方案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通知》(湘教资领字〔2019〕3号)精神,为搞好我市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为核心,以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为导向,全面评价教师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通过建立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强化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与教育教学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教师退出机制,规范教师行为,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积极性,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

二、组织机构

长:段学文

副组长:

沈迪文

员:韩正强

杨跃洪

石海兵

周益清

何珏媛

系统操作工作人员:杨跃洪

三、时间安排

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按照以下时间段分步进行:

1.各单位清理核查本市符合条件未完成注册教师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表、学分情况、考核情况,按中心学校造册上报(10月10日-15日)。(发1023505395@qq.com)

2.申请人网上报名(10月15日10月20日),单位初审材料(10月21日-10月22日),现场确认时间(10月23日-10月25日),初审公示(10月28日)

3.上报益阳市教育局复审并申请注册贴(10月30日)。

4.省级教育部门终审(12月6日-12月21日)

5.粘贴注册粘贴,进行注册工作总结(2020年1月)

四、注册条件

符合申请首次注册条件的沅江市范围内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聘期一年以上教师;教研室、青少年活动中心、教师进修学校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已评聘或待评聘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尚未注册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以前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符合湘教发〔2015〕39号文件消除暂缓注册条件并已达到首次注册合格条件的人员,可再次申请首次注册。

(一)首次注册合格条件:

1.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聘用为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聘用为民办中小学教师且聘期为一年以上;

3.首次注册前一师德考核合格;

4.首次注册前一年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首次注册前一年考核未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教师,暂缓注册;

5.申请首次注册者,前五年内(即2013-2017年)教师培训学分不低于240分,入职时间不足五年的按每年不低于48学分累计。首次注册因学分不足而暂缓注册的教师,修满首次注册所要求的学分(240分)加上暂缓期内应修学分(每年72分),方可完成首次注册。

6.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缓注册:

1.注册有效期内任何一年考核不合格;

2.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规定的培训学分或等量学时的;

3.注册有效期内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以上,但经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挂职、借调、培训、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首次注册不合格: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益阳市中小学教职工师德考核工作指导意见》,影响恶劣,师德表现考核不合格;

2.注册有效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考核不合格;

3.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

(四)暂缓注册人员在暂缓注册的有关情形消除后,可以重新申请定期注册。

消除暂缓注册的有关情形,应符合以下条件:

1.暂缓注册期内考核合格;

2.补齐未完成规定的培训学分或等量学时,并完成暂缓注册期内应完成的培训学分或等量学时;

3.暂缓注册期内未发生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个学期以上的情形,经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挂职、借调、培训、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五)对几种特殊情形人员的注册办法:

1.对“一人多证”的,即对持有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且在岗任教的,由申请人自行选取与现任教岗位最相应的一种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

2.对“高段低聘”的,即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在低学段任教的,视为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可对所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

3.对“低段高聘”的,即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在高学段任教的,试点工作启动前已经在编在岗(或民办学校在岗一年以上)教师,在首次注册工作中,可对所持教师资格证书进行首次注册。但需限期取得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在下一定期注册期间,仍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原则上调整到相应学段任教,否则暂缓注册。定期注册工作启动后,各地各校不得再“低段高聘”;

4.对“科证不一”的,即现任教学科与所持教师资格证书上任教学科不一致的,可对所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

5.对“中职高中通用”的,即持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在中等职业学校任教,或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在高中学校任教的,可对所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

五、注册程序

(一)个人网上申请,并提交材料

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承诺:本人所填写信息及提交的注册材料真实可靠。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本人将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本人签字:

****年**月**日

所在学校

(单位)

意  见

注册申请人情况及提交的材料属实。若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本单位将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学校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月**日

定期注册条件具备情况(由注册机构填写。对不具备的条件需简要注明原因)

1.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口不具备

2.聘用合同或录用通知

口不具备

3.遵纪守法,师德良好

口不具备

4.试用期满考核或每年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口不具备

5.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师培训学时

口不具备

6.未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

口不具备

7.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口不具备

注册机构

意  见

****年**月**日

公章

注:

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一份由注册机构归档保存。2.此表由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并由学校审核后在系统中打印(拒收不在系统中打印的申请表)

附件2: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师德表现考核表

申请人姓名:易芬

性别:女

身份证号码:***02X

工作单位:湖南省沅江市新华学校

工作、政治

思想表现

热心社会

公  益

事业情况

遵守社会

公德情况

有无行政

处分记录

有无犯罪

记  录

其他需要

说明的情况

考核结论

考核单位

(全 称)

(单位)填写人(签名):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说明:1.表中第1-2栏由申请人填写;第3—10栏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填写(其中第7栏也可以由公安派出所或警署填写)。

2.本表必须据实填写,填写字迹应当端正、规范。

序号:_____________

附件3:

2019

年益阳市

沅江市

县(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资料袋

: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

确认点名称:___________网上报名号:______________

资格种类

:____________资格学科:_______________

序号

审核情况

(材料具备打√)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70克A4纸打印

一式两份)

教师资格证(检查原件

装袋70克A4复印件)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师德表现考核表(70克A4原件单位盖章)

考核表(检查原件

装袋70克A4双面复印件)

教师培训学分证明

(检查原件

装袋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发展网上个人学分查询整页截图)

教师聘用合同(检查原件,装袋复印件

民办)

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初次聘用为教师的申请首次注册时提供)

其他

(请将以上资料按顺序依次放置,小号在上,大号在下。)

确认点已将教师网报信息与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逐一审核,一致无误。

确认点审核人签名: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4

年益阳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考核及培训学分证明表

姓名

单位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考核结论

学分总计: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月**日

负责人签名:

(公章)

6.教师定期注册填写说明 篇六

女 ***720

1986.8近五年或从 教以来继续 教育情况(课时)2009-2010 年度 2010-2011 年度 2011-2012 年度 2012-2013 年度 2013-2014 年度

其中集中学习:

其中集中学习:

其中集中学习:

其中集中学习:

其中集中学习:

学校(幼儿园)

鉴定意见

教导主任(签字):

分管校长(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区继续教育机构鉴定意见

单位(盖章)

7.教师业务档案的填写说明 篇七

1.工作考核登记表填写2012-2013两个学期。

2.新档案教师业务登记表自行填写。

3.奖惩情况自行如实填写,如得奖看奖证上的发证机关、时间、名称、等次等如实填写。

4.政治思想和师德修养考核评语自己填写。

5.业务进修栏有就写,没有就不写,此栏的考核评语学校填写。6教学工作、教育工作、教育教学研究与指导培养教师中的考核评语由学校填写;教学工作成绩栏中的班级、学生数、辅导学生获奖由本人自行填写,其它栏由学校填写;教育工作的体育达标率填70%以上

7本人意见栏填写:同意考核意见。

教师业务档案的填写说明

1.工作考核登记表填写2012-2013两个学期。

2.新档案教师业务登记表自行填写。

3.奖惩情况自行如实填写,如得奖看奖证上的发证机关、时间、名称、等次等如实填写。

4.政治思想和师德修养考核评语自己填写。

5.业务进修栏有就写,没有就不写,此栏的考核评语学校填写。6教学工作、教育工作、教育教学研究与指导培养教师中的考核评语由学校填写;教学工作成绩栏中的班级、学生数、辅导学生获奖由本人自行填写,其它栏由学校填写;教育工作的体育达标率填70%以上

8.教师定期注册填写说明 篇八

为确保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国家、省和我市教育规划纲要、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教师„2013‟9号)和《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鲁教师字„2013‟19号)精神,结合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为核心,以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为导向,全面评价教师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客观公正记录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和参加培训学习情况,促进教师终身学习和全面发展;进一步完善教师退出机制,规范教师行为,促进教师不断加强师德修养,提升中小学教育质量。

二、试点内容和范围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对中小学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我市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范围为:公办小学、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在编在岗教师(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

三、注册程序

(一)实施试点前已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应按规定时间申 1

请办理首次注册。初次被聘用为中小学教师的新教师,应自聘任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60日内,申请首次注册。经首次注册后,每5年进行一次定期注册,并在定期注册有效期满前60日内,申请办理下一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须由本人申请,所在学校集体办理。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区县及以下中小学分别报各区县、高新区、文昌湖教育行政部门初审注册;市教育局及市直有关部门所属学校由市教育局负责初审注册。市教育局负责复审,省教育厅负责终审。

(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受理注册申请终止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给出注册结论,并在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注册结论及有关信息。注册结论应提前进行公示。

(四)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应提交师德表现、考核及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等方面的材料,实行网上申请。2014年教师资格首次注册试点仍使用网上申请和纸质材料审核相结合的形式。

四、注册条件

(一)实施试点前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满足以下条件,首次注册合格:

1.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表现合格;

3.上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初次被聘用的中小学教师申请首次注册,须具备上述1、2项条件并且试用期满考核合格。

(二)满足下列条件的,定期注册合格: 1.取得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表现合格;

3.注册周期内,每年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4.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360个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5.身心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定期注册不合格: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的;

2.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累计两年以上(含两年)考核不合格的;

3.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缓定期注册:

1.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的;

2.注册有效期内任意一考核不合格的或首次注册时上一考核不合格的;

3.注册有效期内,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及以上的,但经中小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借调、支教、进修、培训、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暂缓注册者达到定期注册条件后,可重新申请定期注册。因未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暂缓注册的,应参加相关培训,补齐继续教育学时;因某一考核不合格暂缓注册的,由学校组织 3

考核,提交任教学校出具的下一考核合格证明;因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以上暂缓注册的,在恢复教育教学工作一年后,由所在学校进行考核,提交考核合格证明。

五、注册结果适用

(一)定期注册合格人员,可在定期注册有效期内,按照教师资格类别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并享受相应的教师待遇。

(二)暂缓定期注册人员,自相应教育行政部门作出暂缓定期注册意见之日起满2年,仍未注册合格的,不得聘用在教育教学工作岗位。

(三)注册不合格人员,应立即调离教育教学岗位,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四)注册范围内的教师无故逾期不申请定期注册,按照注册不合格处理。

六、2014年教师资格首次注册工作流程安排

(一)个人申请和学校审核,2014年12月8日-2014年12月19日。

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右侧“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进入网上申报系统,遵循网上申报流程注册个人用户。填写个人申请注册信息,向任教学校隶属的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注册申请,并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A4纸一式2份,样表见附件),本人签字后连同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等申请材料提交学校审核。

任教学校对本校教师是否具备首次注册条件进行审核,根据审核情况,如实填写相应申请人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 4

并签署审核意见。

(二)学校上报初审机构,2014年12月15日-12月26日。学校按人事隶属关系将本校教师申请材料统一报送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区县,高新区、文昌湖所属中小学报各区县,高新区、文昌湖教育行政部门初审注册;市教育局及市直有关部门所属学校由市教育局负责初审注册。首次注册需提交《申请表》一式2份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三)注册初审,2014年12月15日-2014年12月31日。

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人事隶属关系对中小学校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申请人作出注册合格、暂缓注册或注册不合格的注册结论建议,在规定时间内填报至教育资格定期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

(四)注册复审、终审,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月31日。

市教育局、省教育厅依次对注册结论建议进行复审和终审,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有关信息。

(五)公示、归档,2015年2月。

省教育厅终审后,负责初审的教育行政部门按人事隶属关系将所辖中小学教师首次注册结论向社会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注册结论填写至申请人提交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中并加盖公章,申请表一式2份,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一份归档保存。同时,打印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制发的“定期注册贴”,粘贴至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附页上。

七、组织实施和管理

(一)省教育厅负责全省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的指导、5

管理和监督;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省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等工作;市教育局及各区、高新区、文昌湖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教师人事管理权限,具体负责本区域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组织、管理、实施和监督。中小学校负责本校在编在岗教师定期注册的组织工作,为本校教师集体办理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二)申请定期注册的人员应如实提交申请材料,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相应教育行政部门要视情况作出暂缓注册或注册不合格的意见,并给予相应处罚,已经注册的,应当撤销注册。中小学校要依据真实情况为本校申请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对未按期如实提供申请人证明材料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如有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或玩忽职守,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三)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好本区域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要依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县、本单位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首次注册工作实施方案,按计划扎实推进。要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试点工作应急处理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妥善解决好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有关单位、学校认真学习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相关政策和工作要求,提高认识,提前调研,摸清情况,认真总结试点经验,为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格定 6

期注册制度提供有益借鉴,为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做好准备。同时要切实做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相关政策的解释与宣传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为中小学教师答疑解惑,确保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的平稳、顺利开展。

9.临沂市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方案 篇九

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范围为公办小学、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在编在岗教师(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

三、注册程序

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初次被聘用为中小学教师的,应自聘任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60日内,申请首次注册。实施试点前已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应在试点地区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办理首次注册。经首次注册后,每5年进行一次定期注册。教师应当在定期注册有效期满前60日内,申请办理下一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须由本人申请,所在学校集体办理,按照人事隶属关系报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注册。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应提交师德表现、年度考核及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等方面的材料,实行网上申请。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在受理注册申请终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给出注册结论。注册结论应提前进行公示。

四、注册条件

期及以上的,但经中小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借调、支教、进修、培训、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定期注册不合格: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的;

2.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累计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

四、注册提交材料

(一)申请教师资格首次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中小学或主管部门聘用(录用)合同; 4.任教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5.年度考核证明。

(二)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 2.教师资格证书;

3.中小学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 4.任教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5.近五年的年度考核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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