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2024-10-18

工程建筑垃圾处置方案(精选7篇)

1.工程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篇一

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目录

1、编制依据.................................................................................................2

2、工程概况.................................................................................................2

2.1项目概况.........................................................................................2 2.2.编制目的.........................................................................................2

3、建筑垃圾定义及分类...........................................................................3

3.1建筑垃圾定义.................................................................................3 3.2建筑垃圾分类.................................................................................3

4、建筑垃圾减量管控措施.......................................................................3

4.1建筑垃圾管理小组........................................................................3 4.2责任制考核.....................................................................................5 4.3建筑垃圾管理措施........................................................................5

5、建筑垃圾清运.........................................................................................6

5.1事先将垃圾进行分类....................................................................6 5.2建筑垃圾运输审核........................................................................6 5.3建筑垃圾运输要求........................................................................6

6、建筑垃圾收尾.......................................................................................8

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1、编制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1.3《河南省环境保护条例》 1.4《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1.5《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6《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1.7《郑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1.8《郑州市建筑工程施工控制扬尘污染标准》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1.10《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 1.11《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

1.12《城乡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通告》 1.13《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1.14《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1.15《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1.16《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1.17《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 1.18设计文件及图纸。

2、工程概况

2.1项目概况

2.2.编制目的

近年,随着社会和谐发展,人的环境意识、政府的环境标准逐步提高。为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郑州市市民的身体健康,郑州市政府大力开展扬尘治理整治工作。项目部积极响应政府工作,严格执行6个100%,即施工工地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为有效防治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及建筑垃圾污染,结合本项目的实

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际情况特制定建筑垃圾处置专项方案。加强企业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范垃圾运输,确保公司建筑垃圾得到及时处理,杜绝建筑垃圾乱倒现象。

3、建筑垃圾定义及分类

3.1建筑垃圾定义

指公司建(构)筑物新建、扩建、改造、拆除、装饰装璜、修缮等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淤泥以及管道施工、保温、设备安装、电缆敷设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

3.2建筑垃圾分类

建筑行业每年都会产生大量的各种建筑垃圾。主要有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剔凿产生的砖石和混凝土碎块、打桩截下的钢筋混凝土桩头、废金属料、竹木材、各种包装材料,约占建筑垃圾总量的80%,其它垃圾成分约占20%。

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包括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其设立依据有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包括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

4、建筑垃圾管理措施

4.1建筑垃圾管理小组

加强企业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范垃圾运输,确保公司建筑垃圾得到及时处理,杜绝建筑垃圾乱倒现象,项目部现成立建筑垃圾管理小组。

4.1.1项目部组织机构

项目部成立了扬尘防治管理小组: 组 长:项目经理

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副组长:生产经理、主任工程师、商务经理、安全经理、机电经理

组 员:各栋号工长、技术员、材料员、预算员、消防行保人员、各劳务队队长以及其他相关人员

4.1.2岗位职责

(1)领导小组组长岗位职责

组长为本项目建筑垃圾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各项目标,审批实施专项方案,建立管理组织机构,主持领导小组例会。

(2)领导小组副组长

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受组长委托主持领导小组例会,组织现场检查和整改,协调各分包施工管理工作。

(3)领导小组组员

负责本单位建筑垃圾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经小组批准的施工方案实施。(4)技术部门

以技术负责任人为主负责编制建筑垃圾防治方案,方案应按照《郑州市建筑工程施工控制建筑垃圾标准》、《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进行编制,确定有效的施工防治扬尘措施。并对方案的实施进行检查、监控,组织对管理人员扬尘预防治理的培训。

(5)工程部门

以现场经理为主负责建筑垃圾防治方案的实施,组织对工人进行绿色施工方面的培训,在技术、安全交底中明确防尘、降尘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方案要求实行,并按要求保留相关记录。

(6)物资部门

以商务经理为主负责材料采购,在材料采购时,在满足设计要求的前提下,首选用绿色建筑材料及积极推广的新材料;对分包单位的材料采购提出相应要求。

(7)安全部门

以安全总监为主监督施工过程按照方案实行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垃圾处理等,保留相关图片和音像资料。

(8)综合办

以综合办主任为主负建筑垃圾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

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4.2责任制考核

实施施工扬尘控制,责任在领导,管理在岗位,关键在班组。因此,项目经理部必须在建立和健全各项扬尘控制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落实各级管理责任,将建筑垃圾控制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紧紧联系在一起,自始至终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全过程中,成为暗暗器生产保证体系中环境因素的一个补充要素,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控制。

(1)项目经理是施工建筑垃圾控制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控制负全面责任。

(2)各管理岗位人员必须将施工扬尘控制列入施工全过程管理的范畴,根据自己的岗位职责,切实加强管理。

(3)班组长是作业班组施工扬尘控制的带班人,必须服从项目经理部的指挥,积极主动搞好建筑垃圾控制工作。

(4)项目经理部要根据与公司签订的责任状,把防治施工建筑垃圾列入责任状考核的内容,以进一步推进本工程施工建筑垃圾控制工作的有序开展。

(5)项目经理与各相关管理人员签订管理岗位责任书,并按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表进行考核。

(6)项目经理部与各个分包单位/施工班组签订责任书,落实防治施工建筑垃圾的责任制,制订奖罚制度,以推动施工建筑垃圾控制工作。

4.3建筑垃圾管理措施

工程建设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

(1)加强建筑施工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提高建筑施工管理水平,减少因施工质量原因造成返工而使建筑材料浪费及垃圾大量产生。加强现场管理,做好施工中的每一个环节,提高施工质量,有效地减少垃圾的产生。

(2)加强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在施工现场上的许多建筑垃圾,如果施工人员注意就可以大大减少它的产生量,例如落地灰、多余的砂浆、混凝土、三分头砖等,在施工中做到工完场清,多余材料及时回收再利用,不仅利于环境保护,还可以减少材料浪费,节约费用。

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3)推广新的施工技术,避免建筑材料在运输、储存、安装时的损伤和破坏所导致的建筑垃圾;提高结构的施工精度,避免凿除或修补而产生的垃圾。避免不必要的建筑产品包装。

5、建筑垃圾清运

5.1事先将垃圾进行分类

建筑工地垃圾:分为剩余混凝土工程中没有使用掉的混凝土、建筑碎料凿除、抹灰等产生的旧混凝土、砂浆等矿物材料以及木材、纸、金属和其他废料等类型。将废料统一进行堆放,配备专人进行清运处理。且分类堆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垃圾可采取露天或室内堆放方式,露天堆放的建筑垃圾应及时苫盖,避免雨淋和减少扬尘。

(2)建筑垃圾堆放区应至少保证3天以上的建筑垃圾临时贮存能力,建筑垃圾堆放高度不宜超过3m。及时覆盖防尘网,定时撒水降尘措施。

(3)建筑垃圾堆放区地坪标高应高于周围场地不小于15cm,堆放区四周应设置排水沟,满足场地雨水导排要求。

(4)放区应设置明显的分类堆放标志。5.2建筑垃圾运输审核

(1)运输车辆应有合法的行驶证,并通过年审;

(2)运输单位应具有当地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运证或营运证;(3)具有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资质。5.3建筑垃圾运输要求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按核准的路线和时间行驶,并到核准的地点处理处置建筑垃圾。具体要求如下:

(1)建筑垃圾运输车运行时间安排应避开交通高峰时段,以减少对交通的影响;

(2)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运输路线,应由当地建筑垃圾主管部门会同交通管理部门规定;

(3)运输单位将建筑垃圾倾倒在核准的处理地点后,应取得受纳场地管理单位签发的回执,交送当地建筑垃圾主管部门查验。

(4)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型式和载重量选择应遵循如下原则:

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1)工程渣土运输宜采用载重量大于8t的密封式货车;

2)装修及拆迁垃圾运输宜采用载重量5~15t的密封式货车;

3)工程泥浆运输宜采用载重量大于8t的密封罐车。

(5)建筑垃圾运输车厢盖应采用机械密闭装置,开启、关闭时动作应平稳灵活、无卡滞、冲击现象。

1)厢盖与厢盖、厢盖与车厢侧栏板缝隙不应大于30mm;

2)厢盖与车厢前、后拦板缝隙不应大于50mm;

3)卸料门与车厢栏板、底板结合处缝隙不应大于10mm。(6)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容貌整洁、外观完整、标志齐全。

1)车辆车窗、挡风玻璃、反光镜、车灯应明亮,无浮尘、无污迹;

2)车辆车牌号应清晰、无明显污渍,距车牌15m处应能清晰分辨车牌上的字迹;

3)车厢厢体、厢盖外表面应光滑平整,无明显的凹陷和变形。车厢外部锈蚀或油漆剥落单块面积不得超过0.01㎡,总面积不得超过0.05㎡;

4)车辆底盘无大块泥沙等附着物,轻轻敲打时,应无块状泥沙等污渍脱落。5)建筑垃圾装载高度应低于车厢栏板高度,装载量不得超过车辆额定载重量。6)车辆装载完毕后,厢盖应关闭到位,并检查车厢卸料门锁紧装置,保证锁紧有效、可靠。

7)车厢液压举升机构及厢盖液压、启闭机构的液压部件各结合面无明显渗漏.8)运输单位应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测,保证车况完好。9)出门车辆必须对车辆进行冲洗,保证灰土不带出工地。(7)清运中注意的问题:

1)清理施工垃圾时使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撤造成扬尘。施工垃圾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2)易飞扬的废料尽量保持湿润,如露天存放时采用严密苫盖。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洒飞扬。

3)在清运过程中应注意安全。运送装卸防尘措施

装卸工程,做到随挖随外运,施工运输车辆、设备必须有车厢自动翻盖实施封闭,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出工地前必须作除尘、除泥处理,防止出场车辆将泥土、尘土带入城市道路;

集中堆放及时覆盖防尘网,根据天气状况定时撒水除尘;

6、建筑垃圾收尾

(1)工程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清理,平整地面尽量恢复原有地貌,以达到与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减少或消除对周边景观的视觉污染。

(2)清运场地设备。施工结束应及时撤离施工机械,对拆除的固体废物应集中收集处理;

(3)清理场地表层。施工场地的废弃物,特别是垃圾、废弃土等,不得就地倾倒或堆放,应及时清运弃于当地允许的地点。

(4)将建筑垃圾清运后,对施工现场应进行一次清理,尽量恢复原有地貌。(5)施工现场清理完成后,应有项目负责人审核批准,方可。

2.工程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篇二

1 建筑垃圾处置

建筑垃圾处置是对建筑垃圾进行合理规划,确定专门的区域进行处理,降低建筑垃圾对环境、资源、健康的影响。建筑垃圾处置主要分堆放和填埋两种方式。

1.1 建筑垃圾堆放

建筑垃圾堆放主要是选择山谷、洼地、闲置场地进行集中堆放,择机进行合理化利用或专门处理的一种方式。建筑垃圾堆放场地应相对集中设置,应选址在交通方便、距离建筑垃圾产生源较近,近期不会规划使用、库容量满足堆放要求的地区,禁止设置在地下水集中供水水源地及补给区、活动的坍塌地带、风景游览区和文物古迹区。建筑垃圾堆放场地应具备简易的防渗、防洪、道路等条件,有条件的场所可预留资源化利用设施用地。

1.2 建筑垃圾填埋处置

建筑垃圾填埋是建设专门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将建筑垃圾进行填埋处理的一种方式。建筑垃圾填埋场应集中设置,合理布局,应选择在自然低洼地势的山谷(坳)、采石场废坑、废弃矿山等交通方便、运距合理、土地利用价值低、地下水贫乏的地区,填埋库容应保证服务区域内较长时期内的建筑垃圾填埋量。建筑垃圾填埋场应配备计量、防渗、防洪、排水、道路等设施和推铺、碾压、洒水、降尘等设备,根据需要,可设置资源化利用设施。

2 建筑垃圾清运

建筑垃圾清运首先要对生活垃圾、生物性污染物、传染性污染源和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等特种垃圾进行分离、分流,对含有或疑有传染性的生物性污染物、传染性污染源的建筑垃圾,难以分离的,应确定区域范围,在卫生防疫人员指导下进行消毒处理后,送卫生填埋场分区处置。清理建筑垃圾时,宜将渣土、废砖瓦、废混凝土、废木材、废钢筋等分类装运,运到处理场所后分类堆放。对于混合装运的建筑垃圾,卸到处理场所后,可由有关部门根据需要分类分拣。对大体积的混凝土块等无法直接搬运清理的,可采用工程破碎机械进行破碎。对于难于破碎作业的场所也可采取局部爆破措施。应尽量采用具有密闭或遮盖的大型渣土运输车辆,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路线清运。

3 建筑垃圾利用

建筑垃圾利用主要是根据建筑垃圾的具体成分、特性,对其中可以回收重复利用或发挥其他用途的部分进行合理利用。建筑垃圾利用包括回填利用和回收利用。建筑垃圾利用可以改变传统的建筑原料——建筑物——建筑垃圾的建筑业生产模式,逐步实现建筑原料——建筑物——建筑垃圾——再生建筑原料的循环生产模式。

3.1 建筑垃圾回填利用

建筑垃圾回填利用主要用于场地平整、道路路基、洼地填充等。用于场地平整、道路路基的建筑垃圾应根据使用要求破碎后回填利用,用于洼地填充的建筑垃圾可不经破碎直接回填利用。回填建筑垃圾应以渣土、碎石、砖块等建筑垃圾为主,不得含有其它垃圾。地下水集中供水水源地及补给区不得回填建筑垃圾。

3.2 建筑垃圾回收利用

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是指将建筑垃圾中的可再生资源,主要包括渣土、废砖瓦、废混凝土、废木材、废钢筋、废金属构件等进行回收并分类利用。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应在附设于建筑垃圾填埋场或建筑垃圾堆场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内进行。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应做到因地制宜、就地利用、经济合理、性能可靠,应根据建筑垃圾的基本材性、价值特征、可利用的种类和数量,合理确定建筑垃圾再生利用技术和途径,便于分类利用。

3.3 建筑垃圾分类利用的主要方式

建筑垃圾分类利用的主要方式有:利用废弃建筑混凝土和废弃砖石生产粗细骨料,可用于生产相应强度等级的混凝土、砂浆或制备诸如砌块、墙板、地砖等建材制品。粗细骨料添加固化类材料后,也可用于公路路面基层;利用废砖瓦生产骨料,可用于生产再生砖、砌块、墙板、地砖等建材制品;渣土可用于筑路施工、桩基填料、地基基础等;对于废弃木材类建筑垃圾,尚未明显破坏的木材可以直接用于新建建筑,破损严重的木质构件可作为木质再生板材的原材料或造纸等;废弃路面沥青混合料可按适当比例直接用于再生沥青混凝土;废弃道路混凝土可加工成再生骨料用于配制再生混凝土;废钢材、废钢筋及其他废金属材料可直接再利用或回炉加工;废玻璃、废塑料、废陶瓷等建筑垃圾视情况区别利用等。

4 建筑垃圾综合控制措施

4.1 建立监管机构、明确监管职责。

政府应本着为人民健康负责,为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建立专门的建筑垃圾处置、利用监管机构,制定明确的工作职责,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采取严格的监管控制措施,对建筑垃圾的处置、利用进行有效管理。对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应制定相应的鼓励和扶持政策,逐步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4.2 成立专业建筑垃圾处置利用公司。

政府应根据建筑垃圾处置、利用的特点,设置合理的开设条件,鼓励单位、个人成立专业建筑垃圾处置利用公司。建筑垃圾处置利用公司应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收取建筑垃圾产生单位合理的建筑垃圾处置费用,对建筑垃圾进行专业的处置与利用。

4.3 加强建筑垃圾处置和利用研究。

建筑垃圾处置和利用的相关技术在我国还不成熟,政府应加大科技投入,加强对建筑垃圾处置和利用的相关研究,研究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分选技术、建筑垃圾分选设备、降低建筑垃圾排放技术、建筑垃圾回填技术、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建筑材料技术、建筑垃圾处置与利用的规范标准等。

4.4 作好建筑垃圾处置前期准备工作。

建筑垃圾产生单位在处置建筑垃圾之前,首先要对拆除建筑的原始资料登记造册,建立文字、图像和样品档案,以备以后分析、评估和研究使用,并与建筑垃圾处置利用公司签定规范的合同,对处置方法、方式等进行明确约定。

4.5 制定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建筑垃圾处置利用公司根据与建筑垃圾产生单签定的合同,制定专门的建筑垃圾处置利用方案,对建筑垃圾清运、处置以及分类回收利用进行合理计划,将回填点、堆场、填埋场的位置、面积、容积、原使用单位等登记在册,以保证建筑垃圾来源的可追溯性和可控性。

4.6 建筑垃圾处置的后期管理。

应在建筑垃圾处理场周围设立隔离措施,派专人负责看护,并在出入口设置警告标示,严禁拾荒人员和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应建立对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和大气的环境监测制度。应维护处理场区及周围的环境卫生,必要时定期进行消毒处理。应加强处理场附近边坡的安全稳定监测,必要时采取工程防护措施。

5 结语

为确保建筑垃圾处置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及时清运、妥善处置建筑垃圾,在清理建筑垃圾过程中合理利用资源、避免疾病传播和有毒有害物质扩散,促进建筑业的节能减排和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政府必须加大投入,加强管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主动性,使我国的建筑垃圾的处置、利用循环、可持续发展的健康道路。

参考文献

3.工程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篇三

关键词:海岛城市 生活垃圾 处理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是全面改善城乡生产、生活条件、优化城乡发展环境、提升现代化水平、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舟山市生活垃圾处理历史

舟山市的垃圾处理一直以卫生填埋为主,1989年团鸡山垃圾填埋场一期工程建成投入使用,到2006年共分成五期建设,总投资7960万元,总库容量为286万立方米。五期改扩建工程于2006年10月开工建设,投资7057万元,设计库容量为150万立方米,使用年限10年6个月,日处理能力620吨。2009年8月改扩建工程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验收,达到国家二类标准。

卫生填埋是依靠自然界广泛分布的微生物在厌氧的条件下使垃圾中的有机成分分解,从而达到最终的一种稳定状态。但是,对于舟山这座海岛城市来说,卫生填埋处理还是具有很大的局限性。

(一)垃圾填埋场库容即将达到饱和

近年来,舟山市各城区和乡镇的生活垃圾全部装运至团鸡山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年垃圾处理量已经达到近20万吨左右,日处理垃圾600余吨,随着跨海大桥沿线岛屿的垃圾逐步纳入团鸡山垃圾填埋场集中填埋处理,舟山市垃圾还会以每年15%左右的速度增加。按照团鸡山垃圾填埋场五期改扩建工程垃圾填埋10年6个月的设计规模,目前已经用去4年,保守估计再过6年就要饱和了。而垃圾填埋场选址需要远离居民区、远离水源农田,选择新的适合垃圾填埋的地点对于舟山这座人多地少的城市来说相当困难。

(二)垃圾填埋要消耗大量土地资源

舟山是一座海岛城市,土地资源异常稀缺。按照团鸡山垃圾填埋场每年20万吨的垃圾填埋量,垃圾填埋30米厚度标准,每年需要10亩土地用于垃圾填埋,那么10年、100年需要多少土地?填埋场运营期间还需外借大量的土壤做覆盖层,在填埋场周边取土不仅费用高,还对周围景观和生態环境造成不良影响。而填埋场填埋垃圾的稳定时间较长,影响和限制了填埋场土地的重新利用,若填埋场封场后终身占地,还可能影响城市日后的发展和扩张。

(三)垃圾渗滤液处理污染大、费用高

舟山市属于亚热带海洋型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四季降水量差异明显,导致渗入填埋场的水量差异较大,使渗滤液产生量和水质波动很大,为渗滤液处理系统的设计和运行带来了困难。尽管容积较大的渗滤液蓄调池能不同程度克服上述因素带来的不利影响,但渗滤液水质还随填埋场所处不同运行阶段发生很大变化。

二、舟山市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的措施

为进一步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目标,舟山市以定海区为试点,实行“大分流、小分类”的办法,逐步建立起“前期分类投放、中期分类收集运输、后期分类处理利用”的垃圾分类回收利用体系。“大分流”:是指装修垃圾、大件木质垃圾、餐厨垃圾等,实施专项收运、分流处置。“小分类”:是指居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办公场所、公共场所的日常生活垃圾。舟山市各县区将道路两侧的普通垃圾桶、果壳箱更换成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垃圾两种样式,并且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引导市民将产生的垃圾进行分类投放。

(一) 建设建筑装璜垃圾处理厂。2010年3月定海区投资200万元,建立了舟山市首个建筑装璜垃圾处理厂,引进粉碎制砖技术用来制砖,以水泥、破碎筛分后的建筑垃圾为主要原材料,制作成新型墙体材料,日处理建筑装璜垃圾200吨,日产水泥砖5万块,资源化利用率达50%。2010年6月投入试生产至今共处理建筑垃圾7.5万吨,产水泥砖3000万块。

(二)建设餐厨垃圾处理中心。2008年10月舟山市投入1050万元,新建定海区餐厨垃圾处理中心,2009年7月正式投入运行。餐厨垃圾经过震动筛选、去杂粉碎、榨水脱脂等预处理后,适当添加含蛋白辅料和天然复合微生物菌种,分批进行固体发酵,将餐厨垃圾转化成具有高附加值的脂肪酸钙和高蛋白饲料,实现餐厨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再利用。目前日处理能力20吨,日产蛋白饲料2吨,日回收废弃油脂50公斤。运行至今,共处理餐厨垃圾1.85万吨,产蛋白饲料789.3吨,提炼油脂147吨。

(三) 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舟山市2008年开始着手启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10年3月1日正式开工,选址在团鸡山岛,占地面积35170平方米,总投资2.5亿元,日处理生活垃圾1000吨。工程采取一次设计、分期建设方式进行,其中一期工程日处理规模为600吨。在项目经营方式上,采用BOO方式,由舟山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并负责运营。2011年9月投入试运行,目前日焚烧垃圾600吨,日发电量18万度,运行至今已焚烧处置生活垃圾13.07万吨,发电量4117万度,平均每吨垃圾约可发电315度。

焚烧技术是使垃圾中可燃成分与空气中的氧进行燃烧反应并将其变为无机残渣的技术。垃圾焚烧技术由于具有除毒彻底,减容效果好,能回收能源以及占地面积小等特点,在国内外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垃圾焚烧发电已成为国外发达国家处理城市垃圾、回收资源的一种主要方式,焚烧可减容90%左右,减量80%左右。

(四)进一步规范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生活垃圾经分类处置后,产生的炉渣、固体废物以及不可回收的垃圾将继续运送至团鸡山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尽管通过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后,垃圾的数量已大大减少,但是,仍然要对这部分垃圾进行规范的卫生填埋,舟山市环卫部门通过不断完善健全垃圾填埋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填埋场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在最大程度上做到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

三、垃圾分类收运处置的跟进措施

可以预见,在将来的一段时间,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资源化利用以及垃圾焚烧发电必将成为舟山市垃圾处置的一种主要方式,目前的以填埋为主的垃圾处置方式将会得到有效改变。逐渐形成一种以资源化利用为主,填埋为辅的有效处理垃圾的格局。

同时,我们必须建立一整套的应对措施,应对垃圾分类收运处置时代的到来。保证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有序合理的进行。主要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建立垃圾分类收集机制,与施工单位、餐饮单位签订建筑垃圾、餐厨垃圾收运协议,并且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市民自觉做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注重从源头上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

(2)、进一步规范垃圾处理场所的操作工艺,对垃圾处置后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净化处理。

(3)、加强对建筑垃圾处理厂、餐厨垃圾处理中心、垃圾焚烧发电厂附近的环境定期监测。

4.建筑垃圾减排及资源化处置方案 篇四

重庆西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八里庄路50号项目部

目 录

一、建筑概况.............................................3

二、编制依据.............................................3

三、施工现场的主要垃圾...................................3

四、建筑垃圾减量的管理措施...............................4

五、建筑垃圾清运.........................................4

六、施工现场的收尾工作...................................5

七、建筑垃圾资源化.......................................5

一、建筑概况

1、地理位置

拟建的工程是成都市成华区八里庄路50号项目农贸市场,位于成都市成华区八里庄路50号,北临八里庄路,交通十分便利。

2、工程基本概况

成华区八里庄路50号项目农贸市场工程本次施工建筑面积约16778.95㎡,地下三层、地上四层。16778.95平方米,建筑高度H=23.20米,±0.000以上四层,为多层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设类别为丙类。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

3、《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

4、《城乡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通告》

5、《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6、《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7、《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场容卫生标准》

8、《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垃圾渣土管理的规定》

9、《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10、《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11、《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

三、施工现场的主要垃圾

在施工现场中,不同结构类型建筑物所产生的建筑施工垃圾各种成分的含量有所不同,但其主要成分一致,主要有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剔凿产生的砖石和混凝土碎块、打桩截下的钢筋混凝土桩头、废金属料、竹木材、各种包装材料,约占建筑垃圾总量的80%,其它垃圾成分约占20%。

四、建筑垃圾减量的管理措施

1、加强建筑施工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提高建筑施工管理水平,减少因施工质量原因造成返工而使建筑材料浪费及垃圾大量产生。加强现场管理,做好施工中的每一个环节,提高施工质量,有效地减少垃圾的产生。

2、加强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在施工现场上的许多建筑垃圾,如果施工人员注意就可以大大减少它的产生量,例如落地灰、多余的砂浆、混凝土、三分头砖等,在施工中做到工完场清,多余材料及时回收再利用,不仅利于环境保护,还可以减少材料浪费,节约费用。

3、推广新的施工技术,避免建筑材料在运输、储存、安装时的损伤和破坏所导致的建筑垃圾;提高结构的施工精度,避免凿除或修补而产生的垃圾。避免不必要的建筑产品包装。

五、建筑垃圾清运

1、事先将垃圾进行分类,建筑工地垃圾:分为剩余混凝土(工程中没有使用掉的混凝土)、建筑碎料(凿除、抹灰等产生的旧混凝土、砂浆等矿物材料)以及木材、纸、金属和其他废料等类型。将废料统一进行堆放,配备专人进行清运处理。且分类堆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垃圾可采取露天或室内堆放方式,露天堆放的建筑垃圾应及时苫盖,避免雨淋和减少扬尘。

(2)建筑垃圾堆放区应至少保证3天以上的建筑垃圾临时贮存能力,建筑垃圾堆放高度不宜超过3m。

(3)建筑垃圾堆放区地坪标高应高于周围场地不小于15cm,堆放区四周应设置排水沟,满足场地雨水导排要求。

(4)建筑垃圾堆放区应设置明显的分类堆放标志。

2、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必须经当地建筑垃圾管理部门核准,并应满足如下要求:

(1)运输车辆应有合法的行驶证,并通过年审;

(2)运输单位应具有当地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运证或营运证;

(3)具有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资质。

3、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按核准的路线和时间行驶,并到核准的地点处理处置建筑垃圾。具体要求如下:

(1)建筑垃圾运输车运行时间安排应避开交通高峰时段,以减少对交通的影响;(2)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运输路线,应由当地建筑垃圾主管部门会同交通管理部门规定;

(3)运输单位将建筑垃圾倾倒在核准的处理地点后,应取得受纳场地管理单位签发的回执,交送当地建筑垃圾主管部门查验。

4、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宜采用载重量大于8t的密封式货车。

六、施工现场的收尾工作

1、工程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清理,平整地面尽量恢复原有地貌,以达到与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减少或消除对周边景观的视觉污染。

2、清运场地设备。施工结束应及时撤离施工机械,对拆除的固体废物应集中收集处理;

3、清理场地表层。施工场地的废弃物,特别是垃圾、废弃土等,不得就地倾倒或堆放,应及时清运弃于当地允许的地点。

4、将建筑垃圾清运后,对施工现场应进行一次清理,尽量恢复原有地貌。

5、施工现场清理完成后,应有项目负责人审核批准,方可。

七、建筑垃圾资源化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是指以建筑垃圾为原料,经工业加工形成再生产品,使其重新应用于建设工程的行为。目前主要为再生骨料、再生砖、再生无机混合料、再生骨料混凝土及砂浆制品等。

1、建筑垃圾的减量化

建筑垃圾是在建筑施工、维修管理、设施更新、建筑物拆除和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等各个环节中产生的。所以,建筑垃圾的产生和控制,需要从施工计划、设计方案到建筑拆除等各个环节做起。主要方法有:(1)优化建筑设计,保证建筑物的质量和耐久性;

(2)使用绿色建材,提倡构件标准化,减少建材生产过程中建筑垃圾的产生;(3)优化拆除方案,提倡源头分类,提高废旧构筑物的再生利用率;(4)加强建筑施工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减少建筑施工垃圾的产生;(5)加强建筑垃圾再生利用技术新技术开发,提高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率,减少建筑垃圾的排放量。

2、废木材,木屑的资源化

主要措施有:废旧木材作为新木材重新使用----从建筑物拆卸下来的废旧木材。这些木材的利用等级一般需做适当降低;废木料用于生产黏土-木料-水泥复合材料----与普通混凝土相比,这种混凝土复合材料具有质量轻、导热系数小等优点,因而可以作特殊的绝热材料使用;经防腐处理后木材的资源化----经实验研究表明,经防腐剂处理的木材的服务年限可延长5倍以上,经硼酸盐处理的废木材可作为堆肥原料,经CCA防腐处理的废木材中含有一定量的有毒物质,所以不能作为燃料使用,但研究表明,经CCA处理的废木材可生产木料-水泥复合材料,而且其性能优于不经CCA处理的废木材生产出的复合材料。

3、废旧建筑混凝土的资源化

将废弃混凝土块经破碎、清洗、分级后,按一定的比例混合形成再生骨料,部分和全部替代天然骨料配制成新的混凝土作为再生混凝土。目前的处理方法主要有:废旧建筑混凝土作粗骨料拌制再生混凝土,废旧建筑混凝土作细骨料拌制再生混凝土,废旧建筑混凝土作粗骨料应用于喷射混凝土,再生骨料及再生混凝土的改性,废旧建筑混凝土在公路工程中的应用,高强度废旧混凝土粗骨料拌制高强度再生混凝土,用废旧建筑混凝土骨料和粉煤灰生产无普通水泥的混凝土。

4、废旧道路水泥混凝土的资源化

废旧道路水泥混凝土目前的应用主要有:废旧道路水泥混凝土作骨料拌制路面混凝土,废旧道路水泥混凝土作路面基层材料,废旧道路水泥混凝土弃块可当石,做维修和加固挡土墙的作用。

5、废旧特种混凝土的资源化

我国特种水泥应用量较少,废旧特种水泥混凝土也就更少。但由于高铝水泥及硫铝水泥成分上的特性,也就有较特殊的利用价值。废旧高铝水泥混凝土不适合作新高铝水泥的混合材,但可利用技术途径使其再生:可做再生耐火骨料、再生高铝矾土,再生混凝土膨胀剂。废旧硫铝酸盐水泥混凝土中的水化产物可促使新水泥水化形成新钙矾石,可改善混凝土材料的性能和提高其强度。

6、剩余混凝土的资源化和剩余水的回用 在实际生产中往往供应的混凝土会多余下来,特别是当工程结尾时,此种现象很难避免。通常,我国现行对剩余混凝土和剩余水的处理方式主要有,利用剩余混凝土直接拌制再生混凝土;剩余水的处理现只停留在最初级的阶段,还有待技术的再一步发展;沉淀水泥浆直接用于拌制混凝土。

7、废旧混凝土砂(渣)的资源化

混凝土工厂淤渣(或废旧混凝土砂)+水淬矿渣+石膏生产再生水泥,废弃混凝土做生产水泥的部分原料生产再生水泥。再生混凝土有利于保护自然资源和环境,但制造再生水泥的能量消耗要大于使用天然骨料,所以,要在现有条件下推广使用再生水泥,需要政府的产业政策扶持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的保障。

8、废旧砖瓦的资源化

化学分析和X射线衍射分析表明,经长期使用后的废旧红砖与青砖矿物成分十分相似,但含量不同。碎砖块可生产混凝土砌块,废砖瓦可替代骨料配制再生轻骨料混凝土,破碎废砖瓦块可做粗骨料生产耐热混凝土,废弃砖瓦还可作免烧砌筑水泥的原料、水泥的混合材和制作再生烧砖瓦。

9、废旧屋面材料的资源化

有资料表明,屋面废料中有36%的沥青,22%的坚硬碎石和8%的矿物和纤维。回收的沥青屋面废料可用作生产填补路面坑洞的冷拌材料;在热拌沥青中使用再生的沥青屋面废料掺合物的有点有:沥青屋面废料含有纤维素材料有助于减轻混合物的重轴载形成的车辙和推挤(高温路面变形)和反射裂缝,屋面材料中的沥青含量高有助于减轻混合物的温缩裂缝(低温路面变形),屋面材料的高沥青含量易引起沥青胶泥的氧化有助于延缓混合物的老化。

10、建筑垃圾微粉的资源化

5.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合同 篇五

甲方:宜昌市猇亭区城市管理局 乙方:

本合同依照猇亭区建筑垃圾消纳处置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建筑垃圾消纳处置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义务

1、安排管理公司指挥车辆安全有序地倾倒建筑垃圾。

2、负责保持场地整洁卫生,无污水流溢,防止车轮带泥上路。

3、对乙方运输车辆准运证进行核查。

二、乙方义务

1、严禁倾倒生活垃圾,工业废料等建筑垃圾以外的各种垃圾。

2、必须按照规定路线到达猇亭区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消纳处置,在场内按照指定地点卸车。

3、严格遵守消纳场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三、需处置的建筑垃圾种类

四、需处置的建筑垃圾数量 方/月,乙方向甲方支付金额人民币 元/月。缴纳时间 止,缴纳月份 月,缴纳金额。

五、乙方运输车辆车牌号。

甲乙双方应自觉履行相关义务,如发生争议,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6.建筑垃圾的运输及处置 篇六

第一节 建筑垃圾的管理和制度

一 管理措施

1、加强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的程度,避免采用混合收集,减小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难度;

2、提高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建筑垃圾分配现场的施工人员分拣,提高可以回收的资源。

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垃圾处理采用填埋、焚烧、分类循环利用等;

4、提高建设工作者的环境意识;宣传垃圾处理的重要性;

5、施工现场配备一名工人专门负责垃圾的管理,将垃圾类别的标志牌尽量做到清晰易识别,项目负责人对其进行不定期检查和监督,争取切实做好施工人员的环境意识和资源合理利用的观念,保护好现场的环境。

二 工作制度

1、积极全面开展工作,加强施工现场环保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项目机构。

2、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由技术、安全、生产、材料、等部门组成的垃圾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兼职垃圾处理员一人。

3、建立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处置保证体系,做到责任落实到人。

4、认真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及垃圾处理的监督宣传教育工作,记录管理工作自检记录等,做到准确真实记录数据。

5、建立并执行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处理检查制度。每半个月组织一次由各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处理负责人参加的联合检查,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开出“问题处理通知单”,各施工单位在收到“处理通知单”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项目经理部有关部门应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

6、在工地现场入口处,设置现场施工标志牌,标明工程概况,工程负责人建筑面积开竣工日期,施工进度计划,总平面布置图以及场容分片包干和负责人管理图及有关安全标志 三 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

1、建筑垃圾的减量化:

(1)加强建筑施工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提高建筑施工管理水平,减少因施工质量原因造成返工而使建筑材料浪费及垃圾大量产生。在施工现场中,施工人

员大多数以民工为主,他们普遍素质不高,施工技术水平偏低,这对现场的施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现场管理,做好施工中的每一个环节,提高施工质量,将可以有效地减少垃圾的产生。在工地产生的建筑垃圾中,因建筑施工质量返工引起的垃圾量比例较大,而且造成材料浪费。施工技术人员应该尽可能的应用总结出来的办法,把施工质量隐患防范于未然。

(2)加强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在施工现场上的许多建筑垃圾,如果施工人员注意就可以大大减少它的产生量,例如落地灰、多余的砂浆、混凝土、三分头砖等,在施工中做到工完场清,多余材料及时回收再利用,不仅利于环境保护,还可以减少材料浪费,节约费用。

(3)推广新的施工技术,避免建筑材料在运输、储存、安装时的损伤和破坏所导致的建筑垃圾;提高结构的施工精度,避免凿除或修补而产生的垃圾。避免不必要的建筑产品包装。

(4)优化建筑设计。建筑设计方案中要考虑的问题有:建筑物应有较长的使用寿命;采用可以少产生建筑垃圾的结构设计;选用少产生建筑垃圾的建材和再生建材;应考虑到建筑物将来维修和改造时便于进行,且建筑垃圾较少;应考虑建筑物在将来拆除时建筑材料和构件的再生问题。

2、建筑垃圾的开发和利用

(1)建筑垃圾中砖经清理可重复使用,废砖、混凝土经破碎筛分分级、清洗后作为再生骨料配制低标号再生骨料混凝土,用于地基加固、道路工程垫层。(2)建设工程中的废木材,除了作为模板和建筑用材再利用外,通过木材破碎机,弄成碎屑可作为造纸原料或作为燃料使用,或用于制造中密度纤维板;(4)废金属、钢料等经分拣后送钢铁厂或有色金属冶炼厂回炼;

3、与其他垃圾的处理方式之间的区别

建筑垃圾属于特殊垃圾,它的处理方式与其他垃圾的处理方式的不同点在于以下几点:

(1)排放的单位必须提前向所在地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申报;(2)必须采取专门方式,单独收集,送往指定的专门垃圾处理处置场进行处理处置,例如泥浆类垃圾应在专用的泥浆池中存放,通过吸污车运输;

(3)从收集到处理处置的过程,由经专门培训的人员操作或由专业人员指导进行,严禁在专门处理处置设施外随意混合、焚烧或处置。

(4)建筑垃圾一般为无污染固体,国内一般采取填埋法处理,部分回收利用,少部分进行焚烧。

第二节 建筑垃圾产生及处置措施

本工程主要垃圾来源为:建筑扬尘、建筑废料、生活垃圾等;

1、施工现场防尘措施:临时搭设围挡,路面回填后采用机械夯实,保证次日车辆通行,车辆进出清洗轮胎,保证出工作区域车辆不带泥上路。

2、防止施工扬尘管理措施:每开始施工,由专人负责指挥交通,至施工完毕后,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并清扫干净防止扬尘。

3、防止建筑垃圾运输遗散扬尘管理措施:

建筑垃圾运输车采用封闭式保证建筑垃圾车不超载,以防止运输车遗散扬尘。

4、防止建筑垃圾乱倒乱卸管理措施:

将建筑垃圾卸到市政部门指定的消纳地点,保证做到不乱倒乱卸。

5、其它管理措施

(1)对易燃、易爆、油品和化学品的采购、运输、储存、发放和使用后对废弃物的处理制定专项措施,并设置专人管理。

(2)对施工机械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修保养,保证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避免噪音、泄漏和废油、废弃物造成的污染,杜绝重大安全隐患的存在。

(3)生活垃圾与施工垃圾分开,并及时组织清运。生活垃圾由专人清运到场外指定地方。

第三节 建筑垃圾运输

1、事先将垃圾进行分类,建筑工地垃圾:分为剩余混凝土(工程中没有使用掉的混凝土)、建筑碎料(凿除、抹灰等产生的旧混凝土、砂浆等矿物材料)以及木材、纸、金属和其他废料等类型。将废料统一进行堆放,配备专业清运工人进行清运处理。且分类堆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垃圾可采取露天或室内堆放方式,露天堆放的建筑垃圾应及时苫盖,避免雨淋和减少扬尘。

(2)建筑垃圾堆放区应至少保证3天以上的建筑垃圾临时贮存能力。如无专用提升设施,建筑垃圾堆放高度不宜超过3m。

(3)建筑垃圾堆放区地坪标高应高于周围场地不小于15cm,堆放区四周应设置排水沟,满足场地雨水导排要求。

(4)放区应设置明显的分类堆放标志。

2、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必须经当地建筑垃圾管理部门核准,并应满足如下要求:

(1)运输车辆、船舶应有合法的行驶证,并通过年审;(2)运输单位应具有当地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运证或营运证;(3)具有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资质。

3、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按核准的路线和时间行驶,并到核准的地点处理处置建筑垃圾。具体要求如下:

(1)建筑垃圾运输车运行时间安排应避开交通高峰时段,以减少对交通的影响;

(2)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运输路线,应由当地建筑垃圾主管部门会同交通管理部门规定;

(3)运输单位将建筑垃圾倾倒在核准的处理地点后,应取得受纳场地管理单位签发的回执,交送当地建筑垃圾主管部门查验。

4、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型式和载重量选择应遵循如下原则:(1)工程渣土运输宜采用载重量大于8t的密封式货车;(2)装修及拆迁垃圾运输宜采用载重量5~15t的密封式货车;(3)工程泥浆运输宜采用载重量大于8t的密封罐车。

5、建筑垃圾运输车厢盖应采用机械密闭装置,开启、关闭时动作应平稳灵活、无卡滞、冲击现象。

(1)厢盖与厢盖、厢盖与车厢侧栏板缝隙不应大于30mm;(2)厢盖与车厢前、后拦板缝隙不应大于50mm;(3)卸料门与车厢栏板、底板结合处缝隙不应大于10mm。

6、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容貌整洁、外观完整、标志齐全。

(1)车辆车窗、挡风玻璃、反光镜、车灯应明亮,无浮尘、无污迹;(2)车辆车牌号应清晰、无明显污渍,距车牌15m处应能清晰分辨车牌上的字迹;

(3)车厢厢体、厢盖外表面应光滑平整无明显的凹陷和变形。车厢外部锈蚀或油漆剥落单块面积不得超过0.01㎡,总面积不得超过0.05㎡;

(4)车辆底盘无大块泥沙等附着物,轻轻敲打时,应无块状泥沙等污渍脱落。

(5)建筑垃圾装载高度应低于车厢栏板高度,装载量不得超过车辆额定载重量。

(6)车辆装载完毕后,厢盖应关闭到位,并检查车厢卸料门锁紧装置,保证锁紧有效、可靠。

(7)车厢液压举升机构及厢盖液压、启闭机构的液压部件各结合面无明显渗漏.(8)运输单位应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测,保证车况完好。

7、清运中注意的问题:

(1)清理施工垃圾时使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撤造成扬尘。施工垃圾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2)易飞扬的废料尽量保持湿润,如露天存放时采用严密苫盖。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洒飞扬。

(3)在清运过程中应注意安全。

第四节 施工现场的收尾工作

工程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清理,平整地面尽量恢复原有地貌,以达到与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减少或消除对周边景观的视觉污染。

(1)清运场地设备。施工结束应及时撤离施工机械,对拆除的固体废物应集中收集处理;

(2)清理场地表层。施工场地的废弃物,特别是垃圾、废弃土等,不得就地倾倒或堆放,应及时清运弃于当地允许的地点。

(3)将建筑垃圾清运后,对施工现场应进行一次清理,尽量恢复原有地貌。(4)施工现场清理完成后,应有项目负责人审核批准、方可。

7.工程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篇七

1 国外垃圾处置方式

国外实践已经充分证实, 这两种处置垃圾的方式在技术上都是成熟可行的。垃圾发电投资高, 但作为一项新技术, 新建的垃圾电厂看起来相当“时尚气派”;水泥窑协同处置则经济实用, 但似乎有点“因陋就简”的意思。因而在欧美许多发达国家, 都是根据每个具体项目的财力丰俭, 因地制宜地采取了垃圾发电或水泥厂协同处置的两种方式并举的技术方针。唯独日本在上世纪80年代后期, 正值其经济高速发展之际, 因而特别青睐于垃圾发电。两年之内就在日本全国各地新建了不同规模的约2 000台垃圾焚烧炉, 可以将其全国约7 000万吨垃圾全部就近消纳掉。所产生的垃圾焚烧飞灰和残渣虽然毒性较大, 但却能减量到原生垃圾的5%左右, 便于深度密封填埋, 占地很少。那时日本以为这样就可以一劳永逸地解决全国的垃圾处置问题了。

2 国内垃圾处置方式

2000年, 我国花费10亿元人民币, 全套从国外引进的第一座垃圾发电厂在深圳投产, 现今我国政府似乎已做出了决策, 基本上选择了日本的模式, 不惜重金大力引导垃圾发电, 各项配套措施和激励政策已迅速落实到位。作为一项解决垃圾处置难题的所谓高新技术项目, 政府施以十分优惠的政策:对新建垃圾电厂, 国家在投融资、信贷和财税等方面予以支持;实际生产运行中每处置一吨垃圾, 地方政府补贴50~70元, 其所发出的电, 国家电网全部按市价收购, 中央财政还另外补贴0.25元/k Wh。在这样的政策扶持下, 利益驱动促使垃圾电厂在全国迅速发展起来。2013年, 全国投产的垃圾发电厂已达180家, 有正规的和简易的垃圾焚烧炉共约350台, 在建和计划新建的垃圾发电厂还有近150家之多。垃圾发电已经成为各省市环卫部门的“专营”业务, 有的甚至结成了排他性的产业链和利益链。表1列举了2013年我国垃圾发电与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基本情况的对比。

注:1) 处置垃圾平均值:热值1 200~1 500k Cal/kg (5 000~6 270k J/kg) , 水分50%~60%;2) *最右边一栏的数据是根据全国12台水泥窑处置垃圾多年实际生产情况的平均值估算而得的。即使在每年消纳垃圾4 000万吨的假设下, 其对水泥工业用煤的替代率仅为4.5%, 相比发达国家30%~60%的水平, 我国水泥窑协同烧废的潜力远未得到应有的开发利用。

可以看出, 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的数量少的可怜, 其固有的优势仍未被认可, 想争取到中央财政补贴似乎更是一种奢望。即使有些社会责任感较强的水泥企业, 愿意自己承担一定的经济风险来烧垃圾, 有时竟然还“找”不到垃圾。一面是新建垃圾电厂的热火朝天, 忙得来不及地新建;另一面却是遍布全国各地的1 600多台水泥窑被闲置。这种结果并不是因为垃圾发电的“优势”所决定的。相反, 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 无论在保障环境安全, 不扰民, 节约投资, 提高垃圾热能利用率等方面都明显优于垃圾发电。实际上, 造成这种反差的决定性因素就在于政策导向。一个“大补”, 势必“虚胖”;一个“缺补”, 难免“干瘦”。

3 2种处置方式的比较

2013年, 我国投产的垃圾电厂有180家, 正规的和简易的垃圾焚烧炉共约350台, 烧掉垃圾约4 000万吨, 发电总量约112亿度, 相当于节约 (替代) 标煤392万吨, 产生有毒飞灰和残渣320万吨, 地方政府和中央财政的补贴共计约51亿元。同样2013年, 我国协同处置垃圾的水泥窑只有约12台, 消纳处理垃圾总量约180万吨, 节约 (替代) 标煤约35万吨, 回收热量生产熟料约320万吨, 没有毒性飞灰残渣外排, 没有二次污染, 仅获得地方政府补贴约1亿元。

如果假设2013年全国有280台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 (表1最右边一栏数据) , 其垃圾消纳总量也可达到4 000万吨, 但却能替代标煤800万吨, 比垃圾发电的多一倍, 而且还没有二次污染之患, 没有臭气、飞灰和污液扰民。这180家垃圾发电厂的总投资高达600亿元, 而280台水泥窑需增设的烧垃圾设施总技改费估算为230亿元, 只有前者的40%。中央财政应给予水泥企业多少补贴, 用以补偿水泥窑因烧垃圾而引起的熟料减产和单位热耗电耗增加的经济损失, 尚有待政府酌情权衡, 公平合理的定夺。

从2000~2013年的累计数据来看, 各级政府给予垃圾电厂的补贴已达500亿, 同期垃圾电厂已产出有毒飞灰残渣2 600万吨, 是否都按规范深度密封填埋了, 还是随意丢弃了, 各级政府疏于监管的隐患令人堪忧。详情请参见中国环境报2014年6月4日第5版《东莞垃圾发电, 二次污染隐患多》的报导。

至于垃圾电厂的所谓扰民和因避邻而引发的群体抗阻事件, 这在欧美等国家30多年前曾偶有发生, 但近20年来却极为罕见。因为他们对垃圾焚烧或发电厂的环保标准十分严格, 其总投资的近一半都用于除尘、除臭、脱硝、脱硫、去氯、去酸碱、除重金属、除POPs (二恶英等) 、净化渗滤液和密封深埋垃圾飞灰残渣等环保措施上, 虽然投资和运营成本都很高, 但能确保环境安全, 不会扰民。例如, 在丹麦哥本哈根市皇宫围墙外边就有一座垃圾发电厂;德国纽伦堡市垃圾焚烧厂距市中心仅2.4公里;欧洲许多国际大都市旅游步行街的尽头, 经常出现一座外观新颖、色彩时尚的建筑, 那里往往就是一座垃圾焚烧厂。可以想象, 这样的垃圾焚烧电厂, 它们会扰民吗?

然而, 我国的垃圾电厂最初还比较注意环保。但原来 (2001年) 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标准要求就比欧盟的低许多 (见表2) 。

注:数据来源:中国环境投资联盟;数字水泥网, 2014-05-20 (1) 这两家垃圾焚烧发电厂是全国技术装备最先进、污染物排放最少的; (2) 2014年5月30日国家发布了新修订的国标GB18485-2014, 收紧了标准。实施日期:新厂2014年7月1日起, 老厂2016年1月1日起。

后来在低投资、低成本国产化的过程中, 又新建了一大批所谓的简易垃圾电厂, 与正规的现代化垃圾电厂共存。由于监管不力, 全国大多数垃圾电厂相继日益转向追逐发电量, 有的甚至还往垃圾焚烧炉中加喷煤粉助燃, 只顾多发电, 多拿电补, 很少顾及环保。有的为了建厂时省钱, 尽量删减环保设施, 总投资竟然被压缩到正常水平的70%左右;运行时更是经常超标排放, 或甚至偷排偷放。试问, 这样的垃圾电厂能不扰民吗?

原本政府高补贴的初衷是为了弥补垃圾电厂一部分高环保成本, 而最后结果却是, 其一手拿着政府补贴, 另一手恶意削减和转嫁环保成本给社会公众, 攫取不义之财;难怪不少社会资本对垃圾电厂的投资如此追捧, 利益集团对其所管辖的垃圾如此“珍藏”。如果说, 在全国范围内这种现象并不普遍的话, 但就笔者近年所接触到的现实来看, 似乎这也并非个别现象。而对这种贪婪的利益链, 政府是否应该有一个全盘的考虑, 进而有所作为。

综上所述, 实践证明, 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的方式相对垃圾发电而言, 更适合我国的国情。不过我们并非就此全盘否定垃圾发电, 只是再次呼吁政府采取欧美那样两条腿走路的方针, 综合权衡全社会资源配置的最高效益, 给水泥工业应有的支持和机会, 不致始终被“闲置”。1996年日本垃圾焚烧飞灰残渣填埋场发生泄漏事故以后, 他们急忙搞出了一个“生态水泥”, 吞下这颗苦果, 至今日本已陆续关停了近四分之一的垃圾焚烧炉, 逐步地将垃圾转向水泥窑协同处置, 走向两种垃圾处置方式并举的途径, 前车之覆, 后车当戒。

4 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需解决的问题

2014年5月, 国家七个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生产过程协同资源化处理城市及产业废弃物工作的意见》, 其无疑是认可水泥窑烧废的固有优势。作为中央政府的意向, 水泥窑烧废终于获得了可以为全社会可燃废弃物处置和循环经济发展而效力的契机与平台。当前亟需政府指导协调解决的有两个问题, 一是开放垃圾处置市场, 打破有些行政部门对垃圾的垄断, 整治或取消其“珍藏”垃圾的权力, 责成其全面强化真正履行监管职责;二是中央财政对水泥窑烧废予以适当的补贴, 因为水泥企业单纯预处理垃圾的成本就将近每吨垃圾100元, 加上熟料减产和单位热耗电耗增加的支出, 计入替代煤的收入后, 仅靠地方政府每吨垃圾50~70元的补贴, 显然是入不敷出的。期望在七部委的统筹指导下, 尽快制定落实相关的配套措施和激励政策, 早日付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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