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意见

2024-07-12

15、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意见(共11篇)

1.15、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意见 篇一

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安全生产责任保

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

豫安监管„2012‟45号

各省辖市安全监管局、省直管试点县(市)安全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在高危行业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法„2009‟137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豫政[2006]8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安责险)的试点工作,推动责任保险与安全生产良性互动,经研究决定全面加大安责险制度的推行力度。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安责险制度的重要意义

安责险是我国借鉴国际上通行的风险管理经验,为分散企业灾害风险、保障从业人员安全权益而设立的一个公益性质的商业险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高度重视安责险推行工作,把安责险作为运用经济手段促进事故预防的重要抓手,制定下发了一系列政策加以

推广,有力地促进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充分认识推行安责险制度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抓好落实,加快推进安责险工作。

二、安责险有关事项

(一)参保企业与保险内容。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鼓励其他行业高危岗位积极参与投保。企业具体的投保范围和参保费率见附件。

(二)保险费率。省安全监管局协调保险机构制定全省统一的保险费率标准。根据行业风险不同实行差别费率,并按照企业从业人员总数设置优惠系数。保险费由企业全额承担,不得向从业人员摊派。

(三)保险责任和保额。安责险实行全省统保,统一赔付标准。参加安责险的企业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由承保机构按死亡1人赔偿30万元、伤残1人赔偿5万元的标准,对参保企业进行赔付。

(四)投保年限。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的投保期限为一年。到期后企业每年按规定费率及时续保。

(五)承保机构。各省辖市按照“实力强、信誉好、网络全、服务佳、理赔快”的原则,在省局与河南保

监局确定的四家保险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中选定本地区安责险承保机构,或由企业自主在四家保险公司中确定。

(六)保险费率的确定与浮动。省安全监管局协调保险机构依据有关规定和我省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共同测算制定全省统一的保险费率标准。保险费率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挂钩。对被国家、省、市核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无出险记录等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较好企业的保险费率给予下调;对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在次年续保时保险费率予以上浮。

三、工作要求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在高危行业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法[2009]137号)中对试点省份推广安责险的有关要求,提出以下贯彻要求:

(一)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利用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安责险的宣传、培训和推广,指导和督促企业引入保险机制,完善安全生

产保障体系。安责险推广情况纳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考核内容。

(二)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河南省人民政府、国家安监总局对试点行业、省份的工作要求,在高危行业强制推行安责险,要运用评价、评审、备案、许可等手段推进工作。安全评价机构在进行安全评价时,应将安责险列入评价内容。企业在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原则应出具办理安责险的证明材料或风险抵押金票据,已缴纳风险抵押金的企业,若愿意投保安责险,投保后风险抵押金应退还企业。

(三)保险机构应当加大事故预防性投入,制定切实有效的日常防范和理赔服务方案,积极参与事故抢险救灾,主动、迅速、准确、合理地履行保险和赔偿责任,做到诚信服务、规范服务。

(四)保险代理机构要积极参与安责险的宣传与推广,组织开展对投保企业的风险评价、技术咨询、安全培训教育等服务,协调处理好保险公司与投保企业的关系,督办事故理赔,维护投保企业的合法权益。

(五)事故预防费用的提取使用。事故预防费用是指从安责险代理费中扣除税金、管理费、业务费等费用之后的结余部分,主要用于省、市、县三级安全监管部门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隐患排查、风险

评估以及安责险推广工作的表彰奖励,不得挪作他用。

附件:1.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收费标

准表

2.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收

费标准表

3.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收费

标准表

附件

1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收费标准

调整系数:

(一)要求企业全员参保,500人以上企业参保人数不低于60%,(小企业5人以下费率须上浮10%);

(二)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等级调整系数:

1、一级企业费率下调15%;

2、二级企业费率下调10%;

3、三级企业费率下调5%;

(三)连续参保企业无赔款优待调整系数(以风险程度确定最后总费率浮动比例):

1、企业上未发生安全事故费率下调2%;

2、企业连续两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费率下调5%;

3、企业连续五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费率下调10%;

4、企业上发生安全事故或连续两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费率上浮10%--20%。

注:

(二)(三)两项不重复优惠。

2.15、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意见 篇二

新华社北京10月13日电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10月13日上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 中央通过的改革方案落地生根, 必须鼓励和允许不同地方进行差别化探索。全面深化改革任务越重, 越要重视基层探索实践。要把鼓励基层改革创新、大胆探索作为抓改革落地的重要方法, 坚持问题导向, 着力解决好改革方案同实际相结合的问题、利益调整中的阻力问题、推动改革落实的责任担当问题, 把改革落准落细落实, 使改革更加精准地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 更好造福群众。

小组副组长李克强、刘云山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

会议指出, 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争议, 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法律制度。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是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 既要解决掣肘行政审判工作开展、影响行政诉讼制度功能发挥的突出问题, 也要考虑行政管理实际, 严格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履责。行政机关要支持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 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 认真做好答辩举证工作, 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 配合人民法院做好开庭审理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 支持推动行政部门做好应诉工作, 加大对行政应诉工作监督考核力度, 严格落实行政应诉责任追究。

会议强调, 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 要坚持依法治税、便民办税、科学效能、协同共治、有序推进的原则, 发挥国税、地税各自优势, 推动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 着力解决现行征管体制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要推出更多便民办税改革措施, 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减轻群众办税负担,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根据财税体制改革进程, 结合建立健全地方税费收入体系, 厘清国税和地税、地税和其他部门的税费征管职责划分, 着力解决国税、地税征管职责交叉以及部分税费征管职责不清等问题。要把简政放权和创新管理结合起来, 把优化服务和加强管理结合起来, 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加强事中事后管理, 确保把该管的事项管住管好。对偷骗税违法犯罪行为, 要依法惩处。要依托现代信息技术, 转变税收征管方式, 优化征管资源配置, 加快税收征管信息化进程, 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

会议指出, 我国农垦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为承担国家使命而建立的。推进农垦改革发展, 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 坚持政企分开、社企分开, 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核心, 以推进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为主线, 依靠创新驱动,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推进资源资产整合、产业优化升级, 建设现代农业的大基地、大企业、大产业, 全面增强内生动力、发展活力、整体实力, 发挥现代农业建设的骨干引领作用。要加强党对农垦工作的组织领导, 加强农垦资产管理,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按照统筹兼顾、标本兼治、上下联动、点面结合的原则稳步推进。

会议强调, 要立足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 结合不同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状和发展需要, 根据主营业务和核心业务范围, 将国有企业界定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商业类国有企业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 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商业化运作, 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实现优胜劣汰、有序进退。公益类国有企业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对商业类国有企业和公益类国有企业, 分类推进改革、分类促进发展、分类实施监管、分类定责考核。

会议指出, 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对于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 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 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坚持源头治理、预防为主, 将预防矛盾纠纷贯穿重大决策、行政执法、司法诉讼等全过程;坚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 鼓励通过先行调解等方式解决问题;坚持依法治理,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要着力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搭建平台、强化保障, 推动各种矛盾纠纷化解方式的衔接配合, 建立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会议强调, 要发挥顶层设计对基层实践的引领、规划、指导作用, 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进行探索, 因地制宜, 聚焦具体问题, 细化措施, 细分责任, 细排时间, 把握好政策界限范围、尺度、节奏。基层改革创新要尽可能多听一听基层和一线的声音, 尽可能多取得第一手材料。要及时总结经验, 把基层改革创新中发现的问题、解决的方法、蕴含的规律及时形成理性认识, 推动面上的制度创新。

会议指出, 基层改革创新一头连着广大基层干部, 一头连着广大人民群众, 要加强政策配套, 形成鼓励基层改革创新的合力, 最大限度调动地方、基层以及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针对基层工作特点和难点, 推动职能下沉、人员力量下沉, 建立与基层改革实际需要相匹配的权责体系。要完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 既鼓励创新、表扬先进, 也允许试错、宽容失败, 营造想改革、谋改革、善改革的浓郁氛围。

3.15、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意见 篇三

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

(2011年8月16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领导方式的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打造集聚资源、智力、投资的洼地,促进中原经济区核心区建设,实现“精诚所至,金石开封”的要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就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出如下意见。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重点,以便民便商为切入点,以企业和群众满意为目标,坚持“三具两基一抓手”工作方法,树立新风尚、力求新作为,切实解决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遇到的新问题,提升经济发展竞争力,努力营造开放开明的政策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规范公正的法治环境、和谐奋进的人文环境,为实现开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措施

1、为外地来汴车辆提供优质服务。对来汴的外地车辆,严格执行省公安厅明确的15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不罚款、不扣车的规定;除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客运车辆严重超员、驾驶报废车辆或使用假证、假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处罚外,对外地来汴车辆的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现场查处时能够服从指挥、立即纠正的,免予罚款和扣车处理;对在我市范围内为企业运输物资和重大

项目建设期间内的运输车辆,实行“绿色通道”制度,公安机关要在入市区主要路口建立服务点,24小时开展服务;对需通过市区道路的,及时办理入市手续,指定行车路线,不得罚款、扣车。

路政部门设置的超限站、点,林业部门设置的木材检查站,必须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严禁乱检查、乱罚款、乱扣车。

2、公安、价格部门要加强对收费停车场所的监督检查,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所有停车场一律公示收费价格和举报电话,停车收费不得超过价格部门批准的标准,对违反规定进行收费的停车场所,要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直至取消停车场所的收费资格。

3、继续实行联合检查、统一收费、罚款审核“三项制度”,所有涉企检查、收费、罚款项目必须报本级优化办审核备案;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的检查项目,必须报本级优化办备案;涉企收费、罚款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进行;继续实行涉企收费“一费制”,不断扩大涉企收费“一费制”企业的管理范围,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到“一费制”企业直接收费。违反上述规定的,均按涉企“四乱”行为查处。

4、推行“首次免罚”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中,对企业首次轻微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实行“首次免罚”制度,同时,进行教育和责成限期整改。

5、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向企业吃、拿、卡、要、报或推销商品,及接受企业的其他娱乐性消费活动;不准擅自组织培训、评比达标等活动;不经优化办批准(查处违纪、违法案件除外),不准查封、扣押企业的账目和财产,不准责令被检查单位停业、停产,不准强拉企业的生产设备、产品等;申请对企业强制执行的,必须经本级政府的主管领导批准,并报优化办备案。

6、不准以任何名目截留、滞留、挪用国家建设项目补偿款,确保项目工程顺利进行。

7、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对现有行政审批项目要进行全面清理,精简审批项目,压缩审批时间,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8、坚持首问负责、一次性书面告知制度。对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企业和个人,由首次接待的工作人员全程负责,对手续不完备的,出具一次性书面告知文书(明白卡),对企业或个人所需上报的材料(手续)一次性告知清楚,并由告知人在告知文书上签名。

9、坚持并联审批、全程代办、绿色通道等制度,对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发展政策、环保标准等条件的招商引资项目,由招商单位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指定专人、限定时间、全程无偿代办项目行政审批手续;属省以上管辖的审批项目,全程协助办理。

10、行政审批事项需要的前置条件,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必须取消;不准指定或强制性服务,对手续完备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做到限时办结。

11、行政审批、行政征收、行政处罚、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等要逐步纳入行政效能电子监察范围,实现规范管理。

12、继续实行纪检监察机关分包联系企业制度,了解企业(项目)生产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

13、继续实行“绿卡”服务制度,对符合“绿卡”发放条件的企业颁发“绿卡”,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对企业的服务承诺,为投资者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服务;各级优化办要定期征求企业意见、建议。

14、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的有关规定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十条规定。对违反规定者,行政效能监察中心或优化办要及时下发《督办通知书》,并跟踪督办。

15、强力推进政务公开。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置统一、规范的政务公开栏,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管理的所有审批、收费、检查、处罚等要全部予以公示;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要通过听证会、论证会、公示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16、全市所有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服务行业都要根据各自的服务对象和工作范围,将各自承担的职责权限、办事程序、办理时限、办理效果、奖惩措施和优化经济环境的具体措施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并在单位醒目位置设置专栏予以公示。

17、严厉打击各类犯罪。公安部门要全力侦破危害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案件,严厉惩处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盗窃哄抢、强装强卸、强买强卖、断水断路、恶意阻工等违法犯罪行为;强力推进警企联防、联治工作,积极构建长效机制。

18、实行重点监控制度。对每季度发生两起或每年发生五起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单位,实施重点监控。

19、完善投诉举报监督网络,拓展监督渠道。各级优化办要公开举报电话,推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员制度和实名举报奖励制度,鼓励举报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事)件,适时起动快速反应机制,快查快结。

20、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优化办要认真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事)件,严禁有案不查、瞒案不报、查而不结或故意拖延等问题发生,对严重违法违纪的“四乱”案(事)件,要公开曝光,切实为企业保驾护航。

三、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严格实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人员故意或过失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外,还要追究其主管领导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影响的,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受到重点监控的单位当年不能参加评先,主要领导当年不得提拔;在重点监控期间,每月向优化办报告一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开展情况,主要领导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公开整改措施,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连续两年受到重点监控的单位,由优化办提请有关部门按程序报请党委、政府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单位主要领导免职或责令其引咎辞职的处理,并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4.15、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意见 篇四

◆至2015年,形成相对完善的农民工文化工作机制,建立相对稳定的农民工文化经费保障机制;农民工文化服务切实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农民工文化活动常态化、有特色;广大农民工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常住地政府是保障农民工文化权益、满足农民工文化需求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将农民工文化工作纳入常住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将农民工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服务对象。

◆继续加大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美术馆以及工人文化宫(俱乐部)等公益性文化单位的免费开放力度,充分发挥其在满足农民工文化需求方面的主体骨干作用。

◆城市社区要以常住人口为主要依据,充分考虑辖区内农民工的规模、特点和文化需求,规划建设和优化配置社区文化设施和服务,构建以社区文化设施为依托的农民工文化服务平台。完善社区文化设施管理制度,积极引导农民工充分利用社区文化设施,保证农民工与社区居民具有同等分享社区文化设施的机会与权利。

◆引导企业将农民工文化生活纳入企业文化建设范畴,提升企业开展农民工文化工作的自觉性。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各项法规制度,使农民工有时间、有精力参与文化活动,切实保障农民工的文化参与权。◆大型制造企业、工业园区、工矿区等农民工生产生活密集区参照本地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标准,配套建设固定文化设施,建筑工地等农民工临时性聚居区配置临时性文化设施或提供流动服务。用工企业要配备文化管理人员,提高文化设施管理水平,保障文化服务质量,确保农民工文化生活的常态化。

5.15、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意见 篇五

根据地委和县纪委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干部人事、司法、财税管理、政府投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改革;据此,我们要着手建立机构,积极开展调研,精心准备,现将有关调研思路和对策措施综合如下:

一、贯彻落实有关规定需要把握的几条原则

贯彻落实地委县委的有关要求,既要反映我县在该体制改革方面积极探索的成果,又要对在该工作如何适应“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率先崛起”要求提出一系列具体措施。在具体构建工作中,我们认为要重点把握以下四条原则。

(一)注重贯彻上级精神,体现我县特色。要注意从我局实际出发,总结近几年来我局在改革中所取得的实践,研究提出必须大力抓好的重点工作和认真解决的突出问题,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二)注重突出重点,创新思路。在整体构思、框架谋划、内容设计、制度表述等方面,要力求突出重点,开拓创新,彰显改革的精神。同时,要求各股室个站办在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时,注意从各自实际出发,把任务进一步量化、细化和具体化,以整体构建、专项构建、行业构建、联合构建和科技促建为主要途径,全面推进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注重切实管用,增强可操作性。六项改革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情况复杂,工作千头万绪,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都很强,必须坚持在整体推进中抓住和突破重点、难点问题,循序渐进,相互促进。既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出发,加强总体筹划,协调多方力量,运用多种手段,在体制、机制、制度和教育、管理、监督等方面综合治理,提高整体效能,形成规模效应和整体推进的态势,增强构建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同时,要根据县纪委提出的要求,有些常规性工作尽量予以量化。形式上要力求简便。

二、完善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廉政保障机制。

(一)积极推进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围绕立项决策、项目规划、预算编制、征地拆迁、工程招标、施工监理、更改联系、竣工验收、款项拨付等关键环节,强化项目管理,健全监控体系。⑵规范工程造价管理,坚持评审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强化项目资金管理。⑶建立工程项目廉政责任制和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积极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工程履约担保制、合同管理制、建设项目备案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和严格审查工程项目施工变更行为。⑷建立重大工程建设廉政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财政监管、审计监督、执法监察以及特邀稽查员等制度;实行竣工验收公示、廉政检查与总结报告、工程后评价等制度。⑸实行市场廉政准入,建立“不良行为记录”和“行贿档案”制度。

(二)、规范并加强对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管理。结合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社团、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与政府主管部门的全面脱钩;开展加强社会中介组织监管工作试点。⑴强化内部运作管理机制和执业保障机制,制定完善社团章程、行业职业准则和执业规则,实行中介服务承诺制,完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⑵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和监督,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和惩戒规则,建立中介机构诚信级别评价、诚信档案、诚信公示等制度。⑶强化行政监管职能,推行中介机构市场准入制和备案制,严格执业资格认证制度,建立执业质量检查评估制度和资质升降制度;探索实行涉及公共利益的中介服务项目招标委托制度,建立社会公开评议制度;严肃查处中介机构违规违法行为,加大经济处罚力度。

(三)重视并加强单位财务管理。⑴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规范会计工作程序,支持财会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建立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采购内控制度、固定资产清理与核审制度。

三、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围绕《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认真落实地委和县委有关文件精神。规范干部任用初始提名程序,试行全委会民主推荐提名制度。完善党委常委会任免干部票决制和全委会任用重要干部表决制。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办法。完善并执行规范党政领导干部离职、辞职和

(离)休从业行为的相关制度。贯彻《公务员法》,健全公务员绩效考核机制。推行和规范事业单位聘用制、考录制和岗位管理制;建立事业单位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制度。严格执行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有关规定。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适当扩大差额推荐和差额选举的范围和比例。逐步扩大基层党政领导干部公推竞选和公推直选范围。加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等机关的干部交流力度,加强管理人财物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定期交流,进一步规范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和福利制度。

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司法改革。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规范局、乡镇计生办、站行政机关职能,推进行政机构改革,实现政府职责、机构和编制法定化,完善部门职能争议协调机制。继续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做好行政执法机构的清理工作,探索适应新形势需要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及工作机制。制定实施《行政许可法》配套管理制度。进一步做好行政许可清理工作,简化审批环节,完善审批方式,加强后续监管,建立科学的管理和监控机制。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依法加大集中、统一和联合办理力度;

五、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和投资体制改革。

(一)建立健全科学的预算决策机制,推进部门预算改革,探索推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考核制度。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制定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办法,规范行政许可收费行为。制定政府性债务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我局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制和备案制,实行社会投资“法定准入”制。实行资金直接拨付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严格执行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制度和重大项目稽查制度;完善政府投资项目验收管理办法,严格投资概算审核和财务决算制度;建立政府投资绩效评估、投资后评价和投资责任追究制。

(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实行执行实施权和执行裁决权相分离,健全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完善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

能,健全检务公开制度。健全司法工作规范和违法司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探索实行廉政监督员、人民监督员、诉讼监督员等制度。

(三)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健全国有资本投资决策和项目法人约束机制,实行重大投资项目论证制和重大投资决策失误追究制。制定完善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探索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制定维护企业职工权益暂行办法。建立完善非经营性资产等监管制度。

6.15、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意见 篇六

(讨论稿)

为贯彻落实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进一步引导农民规范有序建房,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上饶市政府《关于加强新农村建房管理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规划管控,科学引导农民建房

(一)健全乡镇规划管理机构

乡镇政府要进一步健全规划管理机构,切实发挥规划管控职能。对已成立规划所的维持原模式不变;未成立规划所的乡镇,一律新设立规划所,工作人员、工作经费由乡镇政府安排,并由一名乡镇分管领导分管。

(二)科学编制村镇建设规划

在上饶市加快“1+5”信江河谷城镇群建设的大背景下,各乡镇要站在战略的高度,以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高起点编制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全面做好村庄建设规划。要做好园区、景区和主要干道如:新320国道、新上广快速通道、上广二上公路、稼轩大道、信秦公路等沿线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为指导村镇建设和规范管理农民建房提供法律依据。

(三)积极做好技术指导工作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坚持统一设计、统一房型、统一规格的总体要求,精心设计编制《信州区农村民居通用图集》,免费发放到乡镇和行政村供农民建房时选用。图集的选用应遵循经济安全、美观适用的原则,外墙装饰与周围环境协调,1

体现信州传统民居风格特色。同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农民建房工匠技能培训工作,对泥瓦工、木工、钢筋工等工种采取持证上岗管理制度,对未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一律不得上岗。

(四)实行农民建房台账管理

一是建立宅基地基础台账。以村为单位建立宅基地登记台账,准确反映每户现有人口和宅基地现状,包括现有宅基地座落、占地面积、建房时间、房型及建筑面积等。查清闲臵宅基地情况,积极探索闲臵宅基地退出和补偿机制。二是建立新增宅基地管理台账。每月月初,各乡镇将新增建房户的用地需求,包括新增建房户主姓名、用地位臵、地类、面积等情况汇总上报至区国土分局和区规划局,作为农民建房用地审批、登记发证必要条件。乡镇国土所应及时将用地申请、规划选址、用地审批、现场放线、登记发证等各个环节监管情况登记造册。未纳入新增宅基地台账管理的视为农民擅自违法建房或乡镇村监管失职导致。

二、严格行政审批,规范农民建房行为

(一)划定农民建房区域范围

按照各乡镇总体规划和各村庄总体规划,明确划定“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适宜建设区”,并严格按照规划执行;对道路、河道沿线明确建房禁止建设范围,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村道不少于5米;河道两侧从防洪堤内上侧起算,信江河、丰溪河两侧各30米,其余20米宽以上的河道两侧各15-20米,20米以下河道两侧各10米。

(二)明确农民建房标准

严格坚持“一户一宅基地、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原则,严格控制用地面积,对使用原宅基地或“三荒地”建房的,每户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80㎡;占用耕地建房户,每户不超过120㎡;在集镇区建房的,每户面积不得超过100㎡,宅基地面积人均不得超过50㎡,房屋不超过四层,且地面高度不超过12m。

(三)履行农民建房审批程序

符合申请建房条件的建房户向所在镇(乡)、街道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将村(居)委会讨论后的意见和名单张榜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各镇(乡)、街道行政主官主持召开农民建房联审会议,原则上每个月召开一次,国土、规划、水利、供电、林业、交通、公路等有关部门参加。会审后应及时纳入各镇(乡)、街道农民建房台账并按程序上报区规划局和国土分局审核。使用村内原有建设用地的,由村(居)委会申报,镇(乡)、街道审核,按批次报区政府批准;占用耕地等新增建设用地的,按批次报市政府申请办理审批手续。

(四)建立农民建房管理约束机制

一是实行保证金制度。建房户在建房申请批准后,由所在镇(乡)、街道规划所及村(居)委会与建房户签订建房履约保证书(协议),并向建房户收取保证金。由镇(乡)、街道代收保证金,并开具《江西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所收保证金上缴至区财政保证金管理专户,不得挪用。若建房户因违约没收的保证金,将全额返还镇(乡)、街道,用于建房管理工作。二是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建房户占用耕地的必须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并由所在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履行耕地占补平衡义务;或由所在村组按新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市场调剂价收取耕地开垦费,收取费用上缴至区财政耕地开垦费专户,全额返还乡镇用于落实耕地开发占补平衡项目,无耕地后备资源不能落实占补平衡的乡镇,由区政府统筹调剂,用于在其他乡镇实施土地开发项目,结余的耕地开垦费用返还原乡镇。三是严格验收程序建房户住宅建成后,向所在地国土所、规划所申请验收、发证。国土所、规划所接到申请后,应会同乡镇有关部门进行实地验收。对验收合格的,除依法依规建房应收取的工本费外,保证金予以退还;对验收不达标的,按照农民建房履约保证书的规定进行处理。

三、强化批后监管,推进农民建房长效管理

(一)建立农民建房管理共同责任机制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镇(乡)、街道是农民建房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法定职责。区直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共同遏制违法占地建房行为,规范农民建房秩序。区规划局和区国土分局是农民建房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民建房的规划和用地管控。林业、水利、公路、供电、供水等部门要加大行业监管力度,严禁为违法建房户供水、供电。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农民建房收费的管理和监督,监察、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等单位密切配合负责农民违法建房案件查处工作。

(二)构建农民建房“三级联动”监管网络

一是发挥村组巡视作用。村(居)委会是农民建房一级日常巡查责任主体,要加强日常巡查力度,积极搭建举报奖励平台,让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确保在第一时间掌握农民非

法用地、违法建房等信息,并及时纠正和做好信息的登记和上报工作。二是强化乡镇政府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乡镇是二级巡查的责任主体。对村组上报的非法农民建房,形象进度在正负零以上,一层一下的建房户,实行镇(乡)、街道二级巡查管控,及时制止和妥善处理。三是落实部门协调机制。区国土、规划、公安等有关部门是三级巡查的责任主体。对一、二级巡查主体管控无效的情况下,由二级巡查主体申请三级巡查责任主体启动联动机制。同时其他职能部门也要对农民建房违法行为进行联合查处,形成执法合力,房屋产权部门不得为其登记,工商部门不得为其提供一切经营活动的营业执照。

(三)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管理问责机制

一是要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农民建房管理

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区政府办、国土、规划、建设、房管、林业、水利、供电、公路、公安、监察等主要负责人及所在镇(乡)、街道行政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施其职、密切配合,做好农民建房规范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规划局,负责农民建房管理日常工作。二要实行约谈问责。对农民建房管理的责任主体和工作人员,涉及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区委、区政府领导对镇(乡)、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警示约谈甚至启动问责程序。

7.15、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意见 篇七

粤交运[2006]625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农村公路和农村客运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现就加快我省农村客运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农村客运定义

(一)农村客运是指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县域范围内所有客运班车和毗邻县的毗邻镇域间的客运班车(毗邻镇不包括县所在地的镇);珠三角地区(深圳市除外)县域范围内所有通村班车,主要为农民出行服务,具有公益性质的道路客运方式。

(二)村村通客车是指在符合安全通行客运车辆的通村公路上,开行乡(镇)或县(区)至所属村委会的客运班车,客运班车的旅客上落站点距离村委会在2公里路程以内。

二、我省农村客运发展目标

到2010年,在全省中心镇(乡)基本建成四级以上农村客运枢纽站、其它镇建有五级站或简易站,行政村建有招呼站或候车亭;从2006年到2009年,力争用4年时间,分区域、分层次对所有通公路(符合客车安全通行条件)的行政村,基本实现通客车。其中,力争在2007年底前,珠江三角洲地区实现村村通客车,全省所有镇(乡)实现通客车,全省行政村通班车率达到75%以上;车型符合国家标准,市场秩序规范,安全保障有力,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城乡客运网络得到有效衔接,最大限度满足农民群众的出行需求。

三、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必须把发展农村客运上升为政府行为,争取政府分管领导挂帅,牵头组织和协调财政、公安、国土、税务、建设和城乡规划、工商、农业、安监等有关部门,制定农村客运发展规划、工作实施方案和配套扶持政策措施,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落实相关工作。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内部要成立一个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农村客运路、站、运一体化协调工作小组,就农村客运发展的相关事宜进行统一协调,统一管理,同步规划路、站、运的建设,以加快我省农村客运的发展。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通过政府,进一步明确各乡镇政府在农村客运管理体系中的职责,逐步建立由县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乡镇政府配合、分管副镇长具体负责协调农村公路、站场的建设和线路规划运营的农村客运管理体系,逐步形成“政府领导、企业负责、行业监督”的格局。

四、加紧制定农村客运线网规划

各地要以县(区)为单位,尽快开展农村客运的线网规划。

一是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农村公路网络和农村客运站场,结合今后几年的农村公路和农村客运站场建设规划,合理布局农村客运线路,尽可能扩大农村客运线路的覆盖人口,努力提高农村客运的经营收入。有条件的地区应将农村客运站场规划与农村客运线网规划统筹协调制定;

二是要以镇(乡)农村客运站为依托,积极构建县(区)到镇和镇到行政村为主的两级农村客运网络体系,实现通村班车和县(区)通镇(乡)班车两级农村客运的有效衔接,促进市、县(区)、镇、村一体化客运网络的形成。同时要充分发挥现有县(区)通镇(乡)班车和短途公交化模式运行班车的作用,有条件的地方允许这些班车适当向下延伸,努力扩大行政村通班车的覆盖率;

三是要切实做好农村客运班车和干线客运班车的衔接工作。要将省际、市际中、长途客运班车尽可能集中到县(区)主枢纽站和部分较大的中心镇农村客运枢纽站发车,通过农村客运班车实现农村客流的相对集中,既提高农村客运的经营收入,又提高干线班车的经济效益;

五、进一步加强农村客运基础设施建设

(一)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构建农村公路网

各地要加强农村公路网规划,加快农村公路硬底化建设,在新建农村公路时,充分考虑运输的需求,确保路通运通,同时要着力打通“断头路”,形成农村公路网络,从根本上降低农村客运的经营成本,改善农村客运的经营环境。要加紧实施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在审批开通农村客运线路前,所经的农村公路必须完成项目交工验收报告备案工作或取得交通部门签发的《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鉴定书》,确保所经公路符合技术标准的要求。

(二)加快我省农村客运站场建设

1、协调好农村公路和农村客运站的建设

各地要将农村客运站场与农村公路建设规划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实现农村公路和农村客运站的同步规划、同步征地、同步建设,降低农村客运站的建设成本,实现农村客运站场的合理布局,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客运站场征地难和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

2、明确农村客运站场的层次、功能定位和建设标准

在我省农村客运站场的建设中,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确立以“农村客运枢纽站、普通乡镇客运站、候车亭和招呼站四级站场网络体系,以招呼站为主”的基本思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量力而行地制定本地区的农村客运站场建设规划和建设标准,切忌贪多求大,省交通厅也将制定和推荐部分农村客运站、候车亭和招呼站的式样,供各地参考使用。有关农村客运站场的功能和建设标准见附件。

3、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农村客运站场建设力度

“十一五”期间,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拔出专项资金,采取国家投资、社会捐资、市场融资、广告收入等多种方式,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建设步伐,坚持先大后小、先易后难、先急后缓,优先扶持交通流量大、效益好、具有发展前景的乡镇站场,并积极与镇、村基层政府协调解决农村客运站场建设用地问题,加快本地农村客运站场的建设。同时,各级交通主管部门也要积极争取各级地方政府从资金、用地等政策方面予以重视和扶持。

省交通厅每年的站场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将更多地向农村客运站场倾斜,全省农村客运站场建设,原则上每个乡镇至少要有一个简易以上客运站场,每个行政村至少要有一个候车亭或招呼站。目前还没有农村客运站场或现有站场达不到相应标准的乡镇、村要合理规划,分期分批新建公路运输站场。对纳入全省汽车客货站场建设计划的农村客运站场,省交通厅将按如下标准进行补助:山区和东西两翼的中心镇一次性补助60万元,其它乡镇一次性补助40万元(包含中央补助);珠三角地区的乡镇一次性补助20万元;所有行政村一次性补助2万元。同时,省交通厅将继续争取交通部加大对我省农村客运站场建设的补助支持力度。

(三)推行两站合一的建设模式

为充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和建设资金,各地应参照肇庆和惠州等地实行乡镇客运站场和乡镇交管站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使用补助资金和统一建设,明确交管站和客运站不同功能,分别使用的经验,充分利用有限的补助资金,加快中心乡镇农村客运枢纽站的建设。同时,要将交通主管部门对农村客运站场的监管职能与客运站场本身的经营管理严格区分开来,确保对农村客运枢纽站场的监管到位。

六、改革农村客运的许可方式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改革农村客运许可管理模式,简化审批手续,采取灵活多样的运输组织方式,大力发展通村班车。

(一)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可基于当地情况,对农村客运采取有别于目前客运班车的许可模式,增强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在许可决定书中只确定班线运力数量和每日发班班次的下限,由企业根据客源和旅客流量情况自主增减班次,并根据客流高峰与低谷期间的需求,灵活调整运力数量。

(二)在不同地区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可采取不同的经营方式:

一是在农村客运市场刚刚起步的地区,采用区域专营模式,即将一个区域的农村客运班线交给1至2家客运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特许经营。专营企业可以通过招标方式确定; 二是在珠三角经济发达、客源比较多的地区,逐步对客运班车实行公交化模式运行改造,促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

三是在客运量较少的地区,可允许企业实行长短结合、冷热结合或开行隔日班、周班、赶集班等方式开通农村客运班车。

(三)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在现有县内和毗邻县的毗邻镇域间的客运班线的基础上,对其进行调整和改造,适当延伸部分线路,提高现有农村客运班车的覆盖面。

(四)在农村客运中推行公司化经营模式,积极推行片区集约化经营,将农村客运班线许可给符合资质条件、具备安全管理能力的运输企业经营,以规范内部管理、提高安全和服务水平、提高农村客运经营者的抗风险能力和经济效益。同时,对原有的个体经营业户和各种非法营运车辆,要引导他们积极进行公司化改造,或通过联合、兼并和重组等多种方式,逐步实现农村客运的源头管理,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地区大量存在的非法营运问题。

(五)对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毗邻县(区)的毗邻镇域之间的跨市农村客运班车(不包括县、区所在地的镇),可采取由两地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协商同意,报省交通厅核准方式进行许可。

七、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客运的监管

(一)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监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积极与公安、安监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管理的措施,加强对农村客运的安全监管,并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和群众对经营者经营活动的监督作用。加强对客运经营者,特别是驾驶人员的管理,农村客运的驾驶人员必须符合交通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要求具备的条件;加强对客运车辆的管理,严厉打击农村客运车辆严重超载现象;加强对经营者的教育和培训,建立诚信考评体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加强对农村客运市场秩序监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协调公安、工商、农业等部门,通过联合执法等综合治理的方法,严厉打击农用车、拖拉机、三轮车、摩托车和各种报废车非法载客的行为,净化农村客运市场环境,引导广大农民群众乘坐合法营运车辆。

(三)努力加强农村客运的服务质量监管

进一步明确基层交管站(所)对农村客运服务质量的监管职责,加强对农村客运票价的管理,不断提高农村客运站场的服务水平和农村客运企业的服务质量和竞争力。同时完善农村客运企业的质量信誉评价体系,不断提高农村客运在农民心目中的地位。

八、探索农村客运经营管理的有效途径

(一)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在为农村客运经营者减负,降低其经营成本的同时,要千方百计提高农村客运经营者的营运收入。农村客运经营者自身也要选择合适的农村客运车型,不断降低企业经营管理成本,确保农村客运班车开得起来、留得住。

(二)农村客运站场本身经济效益差,其自身的运营和维护费用难以通过自身解决,可以通过广告、交给专业运输公司经营和区域农村客运站场统一管理等方式加以解决, 在有条件的地区(如珠三角地区),可通过经营权招标的方式,在确保投资方产权的前提下,实现农村客运站场经营和维护的市场化。在有条件的农村乡镇客运站发展行包快运

服务项目,以增加农村客运和农村客运站场的收入,也可为农民提供更多的服务渠道。对一些候车亭和招呼站也可尝试委托村委会的方式进行管理和日常维护。

附件:

农村客运站场的功能和建设标准

一、农村客运枢纽站的功能定位和建设标准

功能定位:主要依托当地人口较多、经济较为发达的中心镇建设。其主要功能是作为农村客运网络的核心,起到节点作用:一是将各种镇到镇和镇到行政村的农村客运线路有效的连接起来,组成农村客运的基本网络;二是将县(区)到镇、镇到行政村两级农村客运网络有效的衔接起来,起到承上起下的作用;三是要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农村客运网络和干线公路客运网络的无缝衔接作用,通过干线公路客运辐射带动农村客运的发展。建设标准:由于农村客运枢纽站承担的功能较多,旅客的集散能力相对较强,各地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参照交通部四级客运站的标准进行建设,珠三角地区和部分有条件的地方,也可根据需要按三级或更高等级客运站的标准进行建设。

二、普通乡镇客运站的功能定位和建设标准

功能定位:在建设农村客运枢纽站的中心镇以外的其它镇建设。其主要功能是作为农村客运枢纽站的有益补充,起到农村客运网络副节点作用:一是将本镇区域内通行政村班车有效衔接起来,形成农村客运未端网络;二是将农村客运未端网络与县(区)和中心镇到本镇的农村客运班车有效衔接起来,确保整个农村客运网络的有效运行。

建设标准:由于普通乡镇客运站不具备与干线客运班车衔接的功能,旅客流量也不会太大,因此,各地一般应按照交通部设立的五级客运站标准进行建设,部分客流较少的地方,也可按照简易客运站的标准进行建设。

三、农村客运候车亭的功能定位和建设标准

功能定位:主要依托行政村在农村公路或干线公路边建设,部分实行短途客运按公交化模式运行的地方,也应建设候车亭。其主要功能是作为农村客运网络的支点,一是为农村客运网络起到聚集客源,支撑农村客运未端网络的作用;二是为广大出行农民提供候车服务,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挡风遮雨、避晒和公交站牌等简易站场的作用。

建设标准:候车亭的功能相对简单,各地应尽可能统一建设标准、模式和规格,但考虑到候车亭的设施在农村容易遭到破坏,因此,有关建设材料应减少使用金属材料,而更多采用水泥构件,建设费用应控制在3万元左右。其中作为终点站的行政村的候车亭、为短途客运按公交化模式运行服务的候车亭,以及其它有条件的地方还应建设一个发车位或港湾式停车位,以便客车短暂停留,其建设费用可相应提高。

四、农村客运招呼站的功能定位和建设标准

8.15、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意见 篇八

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的实 施 意 见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根据县纪委、监察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村基层党务、政务、村务“三务公开”工作,增强农村各项事务、工作的透明度,拓宽民主监督渠道,扎实推进我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结合我镇实际,现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为依据,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推动农村改革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党务、政务、村务“三务公开”工作,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强化对农村基层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为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环境。

(二)基本原则:一是依法依纪公开原则。“三务公开”的内容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规定允许的范围内予以公开。二是全面真实的原则。“三务公开”必须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公开内容要全面、真实、可靠,准确无误。三是注重实效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以群众联系最密切、最直接,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为重点,增强公开的针对性,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

义。四是规范操作原则。要严格按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公开质量。五是及时便民原则。公开的事项必须简明清楚,通俗易懂,及时更新,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利于群众监督。

二、公开内容

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内容外,“三务公开”要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和群众公开。

(一)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镇党委:组织设置、党员分布和领导班子分工、主要职责、联系方式、包村工作和结对帮扶对象、信访接待日时间;领导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和分管工作完成情况;党委上一(上半年)工作实绩;党务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阶段性工作重点及落实情况;重大事项决策和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及整改情况;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管理情况;党组织选举和乡村干部考核、调动、任免情况;党内各类争先创优、竞赛评比情况;困难党员帮扶和救助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员干部违纪查处情况、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对党风廉政预警信息员和党员、干部、群众提出的建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上级党组织和本镇党委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2、村党支部: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情况;工作计划和上一目标完成情况;上一党员民主评议情况;村党组织工作进展及完成情况;党费收缴情况;党员发展及奖惩情况;后备干部初步人选的基本情况;乡镇党委、村党支部及党员大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重大事项决策情况;承诺为群众办实事情况;参加上级党组织荣誉评比的类别、条件、方法、初定名单及受到表彰奖励等情况;党员帮扶基金的发放和使用情况;困难党员帮扶

和救助情况;上级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二)镇政府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有关政策法规;政府的职责权限、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条件、办事时限、办事纪律、办事结果等事项;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姓名、职务和分工情况;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事项以及政府任期目标和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乡镇财政和机关内部财务收支情况;政府采购和重要工程项目安排及招投标情况;镇经济实体的承包、租赁、拍卖情况;镇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宅基地审批、征兵等情况;计划生育、救济救灾、低保发放、“五保户”供养、农村医疗救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为民办实事项目及执行情况;政府人事任免(职称晋升)、工作人员考核、奖惩、工资调整情况;执收、执罚部门的收费罚款标准和收缴情况;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公开的其他政务事项。

(三)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村工作计划、村干部分工、村民(代表)会议形成决定决议及实施情况;村财务计划及执行、各项收支情况;各项财产、债权债务和收益分配以及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的资产等;村公益事业建设情况;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出售、转让及费用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分配、农村土地流转、农户宅基地申报审批情况;新农村建设各项资金使用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粮食直接补贴、重点村扶贫开发项目资金、退耕还林款物兑现以及国家其他强农惠农政策和补贴资金到位情况;计划生育、农村“五保户”供养、低保发放、政府救灾救济扶贫等款物的分配、发放情

况;村(组)干部误工生活补贴等其他需要及时公开的内容。

三、公开的形式、程序和时间

(一)公开形式

1、会议公开。采取召开党委会、党政联席会、支部党员大会、民主听证会、乡村干部和部分村民代表会议等会议进行。

2、公示栏公开。设立固定的便于群众观看的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栏,及时将公开的内容张榜公布。

3、网络媒体公开。创造条件在广播、报纸、网站等媒介上公开。

(二)公开程序

1、镇党务、政务公开的资料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的要求,请相关部门按要求填写,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镇纪委汇总。

2、村级党务、村务公开由各村按要求进行手工填写。经村纪委委员、村会计或村报账员收集上报镇纪委。村级财务收支公开表由财政所填写后报镇纪委。

3、镇纪委将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的资料报党委书记审核后,及时公布。

(三)公开时间

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每季度公开一次。

四、组织领导和监督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镇成立“三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组织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三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各村要成立在民主理财小组中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建立镇、村一

齐抓的纵向责任体系,做到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及时准确收集审核好公开的信息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公开。

(二)建立工作流程。镇党委、政府将围绕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工作目标、时限要求、审批权限、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要按照“统一、规范、有序”的要求,建立严格的公开资料填写、收集、审核、呈报、公开等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公开事项资料的搜集汇总、呈报审批、录入公开工作及时、准确、真实。要定期召开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民主质询评议会,接受群众质询评议,把评议结果作为考核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地依据,建立群众意见落实整改制度。要及时对党务、政务、村务公开资料数据进行备份,整理归档。

(三)加强监督检查。镇纪委要加强对农村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公开工作负责领导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作为年终对干部业绩考核评定的重要内容。镇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察。对公开工作不及时,搞形式主义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9.15、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意见 篇九

东彝族自治县

人民政府文件

景政发〔2009〕106号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党的十七大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为切实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城乡适龄儿童少年享受良好均等的义务教育,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教基〔2005〕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辍保学”,巩固提高“普九”成果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落实保障措施,把义务教育工作重心进一步落实到办好每一所学校和关注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上来,积极改善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着力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有效遏制城乡之间和学校之间教育差距扩大的势头,逐步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二)加大投入,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费保障机制

2.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切实做到“三个增长、两个提高”,确保城乡学校正常运转和发展。县财政要充分发挥教育投入的主渠道作用,切实承担起辖区内教育投入的主要责任,努力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确保义务教育重大建设项目和城市教育费附加优先安排薄弱学校,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规定,确保用于农村义务教育补助的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全部用于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布局调整和改善办学条件。

3.依法足额征收和规范管理使用城市教育费附加。税务部门要加大城市教育费附加征收力度,将其列入目标管理,做到应征尽征。教育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认真制定城市教育费附加使用意见,作出项目规划,严格按项目管理要求统筹使用好城市教育费附加资金。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做好城市教育费附加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以确保城市教育费附加资金使用安全。

4.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保障机制。县人民政府确保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努力实现全县城乡同类教师工资待遇基本

育信息化建设步伐,逐步实现优质教育资源配置均衡。农村中小学校要把农村现代远程教育三种模式的应用作为推进农村教育教学改革的平台和手段,解决农村学校、教学点师资力量薄弱的问题。积极创造条件达到以下目标:初中最少有一间多媒体教室和一间网络教室,城区小学及农村中心小学配有多媒体教室。中小学计算机机生比达到1:15。

(四)调整优化结构,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

8.建立中小学校校长公开选拔机制。实行校长任期目标考核,全面推行中小学校长公开选拔、竞聘上岗、择优使用的制度。加大对学校管理层的培训力度,举办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班,建立中小学后备干部人才库。

9.建立正常的教师补充机制。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教师全员竞聘、校长竞选、绩效分配的内部管理体制,完善“双向选择、竞争上岗、择优聘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促进学校内部管理的良性循环。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严把教师进口关,优先录用师范类毕业生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同时,注重吸收其它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从教。按国家规定核定农村寄宿制中小学生管教师及校医编制;生管教师和校医编制实行总编制内单列。通过转岗培训等方式,将部分中、小学超编的教师转向生管教师岗位,享受同等教师待遇,确保教师编制与教育均衡发展相适应。

10.完善教育对口支援和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制度。按照因

续开展优质课评比活动,不断加强科研课题的立项、申报工作。

13.进一步完善农村贫困山区教师补贴制度,建立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政府津贴制度,县人民政府应纳入财政预算,每月给予适当奖励津贴。

14.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按照原《思茅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全县教育工作者要具备乐于奉献的牺牲精神,兢兢业业的敬业精神,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以及追求真理的科学精神,率先垂范,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

(五)落实相关政策,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学生接受义务教育

15.全面落实免费义务教育。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面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并对贫困家庭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广泛动员和鼓励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捐资助学;鼓励城区学校发动学生家庭与农村困难家庭开展“一帮一”互助交流活动,拓宽学生社会视野,增强学生情感认知,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

16.认真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坚持以流入地的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为主,落实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在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与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同等政策。县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各级政府、村两委和学校要共同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在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

特长,逐步实现从应试教育向全面育人教育的转变。

(七)强化监督,推进义务教育扎实开展

21.教育行政部门要逐步建立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和教学指导体系。要组织督学和有关专家定期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督导检查。要组织教研人员和优秀教师对一些教育教学质量较低的学校进行业务指导,必要时可选派有经验的教育行政干部、校长到这些学校工作,尽快改变其落后面貌。

22.建立健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加大教育督导力度。教育行政部门每年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一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专项督查。针对办学条件、控制学生辍学、危房改造等重点内容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公布督导评估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将评估结果作为评价当地政府教育工作的重要指标及考核当地党政主要领导政绩的重要内容,作为表彰奖励或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县教育督导部门定期对全县义务教育学校间的差距进行逐校监测分析,掌握动态,提出督导意见,促进义务教育各项工作均衡发展。

(八)加强领导,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0.15、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意见 篇十

指导意见

人社部发〔2009〕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财务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将全体城乡居民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管好、用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对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权益,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不断完善政策,创新管理机制,强化基金管理,增强基金的共济和保障能力,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二、增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共济和保障能力

(二)加大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力度。各地要按照3年内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进一步加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扩面力度。要切实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部门《关于妥善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等医疗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52号)的要求,通过破产企业财产变现、未列入破产财产的土地出让所得、财政补助、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结余调剂等多渠道筹资,妥善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同时,各地要统筹解决包括关闭破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等在内的其他各类城镇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进一步加大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征缴和稽核力度,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应收尽收。

(三)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减轻参保人员的个人负担。各地要在精心测算的基础上,适当提高政策内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水平,逐步提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规范门诊大病管理。鼓励各地积极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统筹,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受益范围。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以探索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办法,试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统筹,逐步扩大和提高门诊费用的报销范围和比例,提高个人账户基金的使用效率。

(四)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加快推进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工作,到2011年基本

实现市(地)级统筹。实现市(地)级基金统收统支确有困难的地区,可以先建立市(地)级基金风险调剂制度,再逐步过渡。具备条件的地区,可以探索实行省级统筹。

三、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

(五)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管理。统筹地区要认真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按编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编制基金收入预算应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医疗保险覆盖面、医疗保险筹资比例等因素;编制基金支出预算应综合考虑当地参保人员年龄结构、疾病谱、医疗费用增长、医疗保险受益面、保障水平和基金结余情况等因素。

(六)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和统计分析工作。各地要认真落实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工作。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单独建立一次性预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统计台账,加强对一次性预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统计分析和管理。

(七)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分析和风险预警制度。各地要利用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构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分析和风险预警系统,将统筹基金累计结余作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风险预警监测的关键性指标,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的分析。除一次性预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外,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原则上应控制在6-9个月平均支付水

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超过15个月平均支付水平的,为结余过多状态,累计结余低于3个月平均支付水平的,为结余不足状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金风险预警指标,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具体确定。

(八)妥善解决统筹基金结余过多和当期收不抵支问题。统筹地区因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等因素,统筹基金收入增幅明显高于支出增幅,连续2年处于结余过多状态的,可阶段性降低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比例或适当提高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统筹基金出现当期收不抵支的统筹地区,要认真查找超支原因,通过改进结算方式、加强支出管理等途径,控制费用支出增长。统筹基金累计结余不足、难以保证当期支付的统筹地区,可通过临时借款保证当期支付,并及时研究调整筹资或待遇政策。各统筹地区应根据上述原则制订相应的基金告警预案,并报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备案。统筹地区启动预案响应和费率调整等政策变化,应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重大政策调整省级人民政府应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

(九)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监管。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内控制度,形成部门之间、岗位之间和业务之间相互制衡、相互监督的内控机制。加强行政监管,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欺诈防范机制,杜绝骗保等欺诈行为的发生。建立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内部审计制度,及时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定期向社会

公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的享受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加强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管理

(十)加大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控力度。各地要把相关部门制定的出入院标准、临床诊疗规范、临床用药指南和处方管理办法等纳入协议管理的范围,建立和完善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的考核评价体系。要不断完善医疗保险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对医疗服务行为的全程实时监控,加强对重点医疗服务项目和重点药品使用情况的监测,减少不合理医疗费用的发生,防范医疗欺诈行为。

(十一)改进费用结算方式。积极探索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通过协商谈判,合理确定医药服务的付费方式及标准,发挥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和药品费用的制约作用。鼓励探索实行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按人头付费等结算方式,充分调动医疗机构和医生控制医疗服务成本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十二)优化医疗费用结算流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进一步优化医疗费用结算程序,逐步实现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缩短医疗费用结算时间,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要按照协议及时足额支付。医疗费用结算前,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可按照协议向医疗机构预拨一定比例的周转金。简化个人医疗费用报销结算程序,提供人性化服务,方便广大参保人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 政 部

11.15、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意见 篇十一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九次全会及市委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省委、市委的《实施意见》,加快我县农村改革发展步伐,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改革开放以来,在省、市的正确领导下,我县始终立足县情实际,高度重视农业发展,坚持农业基础地位,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农村各项方针政策,不断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特别是近些年来,注重把握机遇,全面落实党的强农惠农政策,不断加大对“三农”的投入,积极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探索出了一条山区传统农业县在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统筹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新路子,全县农业农村呈现出可喜的发展局面。****年,全县农业总产值达25.7亿元,是1978年的23.8倍;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78年的96元增加到****年的4450元,增长46.4倍。全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升,农产品供求关系实现历史性转变;农业产业结构不断调整优化,在粮食产量总体稳定的同时,畜牧、水产、棉花、食用菌、茶叶、烟叶、经果等特色种养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得到了较快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新农村建设有序推进;农村各项改革不断深化,农民生活质量和水平有了较大幅度提升;农村党建工作不断加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得到巩固。30年的农村改革发展实践与成效,为我县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年,我县农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32.1%,工业化率23.5%,城镇化率33%,农业人口比重仍较高,尚处在工业化初期,工业反哺农业、城镇支持农村的实力不强,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农村改革发展也还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在:农业发展方式粗放,产业化经营水平较低,龙头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农民收入水平不高,增收渠道单一,持续增收难度加大;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公共服务水平和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农村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不强。只有加快推进农村改革,才能巩固农村改革发展成果,才能实现更高水平、更好质量的发展。

农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没有农民的富裕就没有全县的富裕,没有农村的稳定就没有全县的稳定,没有农村的小康就没有全县的全面小康。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拉开了新一轮农村改革发展的序幕,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抓住新的历史机遇,乘势而上,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是适应当前农业农村发展新形势,顺应广大农民新期待,实现****追赶跨越的根本需要。全县上下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九次全会以及市委二届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新形势下抓好“三农”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三农”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找准关键环节,实施重点突破,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努力开创我县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局面。

二、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九次全会以及市委二届七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农村改革发展的战略任务、基本方向和根本要求,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坚持以工业化提升农业、城镇化带动农村,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任务,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农业基础,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着力提升农业产业化、农村和谐化、农民知识化水平,为全县加快崛起、奋力争先夯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到****年,与全市同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农业产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增强;农民人均纯收入比****年翻一番以上,农民生活更加殷实;农村公共事业更加繁荣,农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不断优化,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农村社会更趋和谐。

(三)工作重点。

——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加强新形势下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制度建设,着力优化配置农村生产要素,最大程度地调动农民创业激情,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以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为指导,着力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力推进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绿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加快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重点集镇、中心村建设以及沿江沿路沿景区的新农村示范点建设。

——以统筹区域协调发展为目标,积极呼应沿江开发和县城开发,强力推进山区经济综合开发,搞好产业布局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不断改善山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大力发展特色经济,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山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以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要求,坚持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问题放在首位,逐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社会事业范围,进一步抓好农村教育、卫生、文化及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以夯实农村基层组织为基础,进一步加强农村党的建设,全面落实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着力凝聚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

三、大力推进改革创新,不断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一)创新城乡统筹发展机制。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统筹安排城乡建设、基本农田、产业集聚、生活居住、生态保护等空间布局,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推进城乡产业发展一体化,积极引导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深入推动全民创业,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壮大农村二、三产业;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坚持实施城镇带动战略,完善县城功能,全面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加强中心镇、中心村建设,增强聚集和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城乡就业一体化,建立城乡平等的劳动就业制度,认真落实有关农民工政策规定,加强农民就业技能培训,引导农民有序外出就业,鼓励农民就近转移就业,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推进社会管理一体化,加强流动人口服务,适时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二)创新农村土地流转机制。毫不动摇地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全县耕地总量不低于45万亩。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完善承包合同,搞好农村土地(含水面、滩涂)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积极探索多种土地流转方式,允许和鼓励农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定全县农村土地流转具体办法,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立林业要素市场,鼓励林地、林木依法规范流转。

(三)创新金融支农长效机制。制定鼓励县域内各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投放贷款的实施办法,调动商业银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强化农业银行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和责任,充分发挥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资金的导向作用。农村合作银行尽快组建挂牌,规范运作。邮政储蓄银行要通过多种方式积极扩大涉农业务范围。积极推进农村互助基金会建设,力争每年支持建立5-**个。****年上半年完成小额贷款公司组建工作。全面建立中小企业担保基金和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省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全部充实到资本金。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缴纳的营业税中拿出50%,建立农民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和农户小额贷款贴息资金。积极组建农村担保公司,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探索开展农民住

房、林地、水面承包经营权、合作组织股权、农业机械等抵质押贷款试点。加强农村金融生态建设,打造良好的信用环境。积极推动农业保险,不断扩大政策性保险范围。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四)创新农业投入保障机制。完善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设立农业发展奖励基金,基金总额不少于上财政收入的1%,重点用于农业产业化发展、农田水利基础建设以奖代补。县财政当年新增财力和一般转移支付新增部分按不低于**%的比例投入农业。土地出让纯收益的**%用于以小型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主要用于农业。加大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力度,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以政府投入为引导,拓宽农业投入渠道,鼓励工商资本等社会力量投资农业。落实国家适应农业生产需要的风险保障政策,提高农民抵御风险能力。做好各类涉农补贴资金的管理发放工作,逐步完善补贴发放方式,推进“惠民直达工程”。

(五)创新农村公共服务机制。深化农村综合配套改革,着力强化乡镇政府的村镇规划、建设、土地、水利、交通、环保等公共管理职能。整合基层事业站所职能,提高农技推广、动物防疫、农产品质量监管等为民服务功能,3年内在全县普遍健全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等公共服务机构,并逐步建立村级服务站点。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机制,加大主要农作物病虫害和重大动物疫病的预警和防控力度,重大动物疫病防疫率达**0%。在撤并乡镇、并村的基础上,试行调整优化村民组设置。健全县、乡(镇)、村三级为民服务网络,提升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实效。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健全村内公益事业建设机制,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引导农民立足自身建设家园。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四、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一)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按照稳定面积、主攻单产、改善结构、提高效益的思路,以发展水稻种植为重点,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今后,在稳定粮食播种面积50万亩以上的基础上,深入推进水稻产业提升行动,****年底完成绿色稻谷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任务,到****年建成优质水稻生产核心示范区**万亩,全县粮食亩产达460公斤。充实县级粮食储备,储备规模达到1万吨。

(二)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充分发挥我县农业生态资源优势,做强油脂、生猪、水禽、水产、食用菌、茶叶、竹木等主导产品,努力扩大特色农业基地建设规模,力争食用菌(鲜品)产量达到**万吨。深入开展油菜高产创建活动,****年底建成国家级高产示范片1万亩、省级高产示范片5万亩,进入全省沿江优质油菜产业带。加快推进养殖业发展方式转变,到****年建成15个高标准、规范化规模养殖示范小区,提高养殖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例,实施茶业振兴工程,鼓励强强联合,提高****茶业竞争力。重视林木、林下和森林旅游资源的开发,发展林产品精深加工业。

(三)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认真落实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各项优惠政策,特别是用地政策。今后,龙头企业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临时性收购场所、农林种养殖场和设施农业生产用地,视同农业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壮大,重点加大现有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到****年,新增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加强龙头企业基地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和农村能人创办或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广“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等模式,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切实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鼓励企业创建品牌或申报著名商标,加大优质农产品的宣传力度,组织参加各类农产品展销活动。

(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年完成***、***、***排涝泵站改造工程,****年底前完成现有95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和沿江沿湖圩区老化排涝泵站改造任务。积极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力争****年前完成***河等6个小流域水土保持

综合治理项目。深化水管体制改革,健全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年前全部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加强农村公路建设,以建设通村水泥路、连通循环线、打通断头路为重点,改善通行质量,完善路网结构,提高农村公路通达水平,确保到****年实现所有行政村通水泥(油)路。健全农村公路管养体制,保障公路养护资金,建立农村公路管养长效机制。发展农村公路客运,加快建设路站运一体化交通体系。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落实好农机补贴政策,推广应用新型农机具,逐步提高农业装备水平,到****年,农机总动力达33万千瓦,粮食生产综合农机化水平达70 %。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加快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和中低产田改造,不断提高高产稳产农田比重。完善气象基础设施,提高气象服务农业生产的能力。

(五)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市场体系建设。严格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全程监控,切实落实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加工、销售各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工作。在重点茶叶加工企业启动茶叶产品质量可追溯系统建设试点,逐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维护农资市场秩序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启动县城畜禽市场和规模养殖场、户的产地检疫工作,进一步规范生猪定点屠宰场检疫工作,整合各种检测资源,****年建成****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逐步建立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县域农产品标准体系,引导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实行标准化生产。加快农村市场体系建设,重点抓好***茶菇、***深水产等批发市场扩建兴建工程,筹建****粮食物流中心。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到****年,“万村千乡”便民连锁超市覆盖全县所有的行政村。落实绿色通道政策,加快形成流通成本低、运行效率高的农产品营销网络。实施家电下乡工程,扩大农村消费规模。加强农村信息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力争****年底所有行政村能上网。

五、加快民生工程建设,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一)推进农村教育事业协调发展。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中职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农村教育投入法定增长。组建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有效整合教育资源,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推动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结合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大力推进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到****年农村中小学校基本达到省定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标准。稳定农村教师队伍,建立农村偏远山区教师特殊岗位津贴制度,改善农村教师办公与生活住房条件。加强农村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建立正常的教师队伍补充机制,满足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完善城乡教师交流机制,继续选派和组织城区学校优秀骨干教师到农村支教、任教,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力争用3-5年的时间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全员培训一遍。建立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留守儿童关爱体系,保障经济困难家庭儿童完成学业。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健全职业教育培训网络,逐步对农民实行免费技能培训,重点培养适应农村需要的种养业能手、农村经纪人、专业合作组织创办人等实用人才。

(二)提升农村医疗卫生和人口计生工作水平。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力争到****年全县所有行政村建成标准化卫生室。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巩固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加强对农村医疗机构的扶持,建立城区医疗机构对口支持乡镇卫生院制度,开展城区医生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巡回医疗。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建立选拔乡镇医务人员到上级医疗单位进修的长效机制,鼓励引导医学院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就业,力争每个村卫生室配备2-3名资质合格的专业医技人员。加强农村预防保健和救助体系建设,做好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工作,提高农村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加强农村医疗、食品、药品监管,保障农民医疗、食品和用药安全。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健全完善“村为主”人口计生工作机制,加强乡镇、村计划生育服务阵地建设,鼓励实行长效节育措施,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

平,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三)促进农村文化事业繁荣。加快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推进“文化示范村”试点,加快推进农家书屋工程建设,整合文化、广电、体育等资源,建设综合性、多功能的乡村文化活动中心,到****年覆盖率达到70%。扶持农民业余剧团和农村文化经营户。扎实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充分利用县乡馆藏图书,组织开展流动书架活动,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丰富广大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集市、文明户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民间文化遗产的发掘和保护,着力扶持****花灯、****文南词、平安草龙灯、鸡公调、福王庙会和葛公红茶制作技艺等民俗艺术活动,保护古村落。加快推进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力争到****年全县**%以上行政村建有标准篮球场和室外乒乓球台。

(四)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实施“***”计划,利用3年时间,集中财力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到****年全县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90%,****年前有集中供养意愿的五保对象全部实现集中供养。建立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探索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有效衔接办法。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到应保尽保并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完善农村受灾群众和其他困难群体救助制度,提高孤儿救助标准。完善农村困难群体基本医疗救助和重大疾病医疗资助制度,加强对农村孤儿、农村五保户和农村结核病人群的医疗救助。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倡导开展社会志愿服务,加大社会福利基金投入农村的比重。重视发展农村慈善、社会福利、老龄服务和残疾人事业。

(五)致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村镇建设规划修编工作,****年前完成全县所有乡镇总体规划及村庄布点规划,国(省)道沿线、重要河道流域沿线、重要交通干线及风景区内的村庄建设规划覆盖率达到80%以上。按照“镇有区、村有块、路有网、房有序”的要求,提高村庄建设品位,着力打造有地域风貌特色的重点乡镇和中心村。加强林业生态体系建设,力争到****年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2%以上。深入推进生态家园富民工程,重点扶持生猪养殖场、新建村庄建设大中型沼气池,加强乡村服务网点建设,****年前建成**个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农业示范村(园)。大力实施以“四清四通四改”为主要内容的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推进“十位一体”和谐村建设,以点带面,不断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

(六)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思路,在抓好面上扶贫的同时,重点把领导精力、工作重点、资金投向、扶持政策向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镇、村集中,着力提高农村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对没有劳动力或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行社会救助。认真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坚持实行联系帮扶贫困村制度,县领导每人联系1个乡镇、1-2个村,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联系1个贫困村,加大县直单位对乡镇、村捆绑帮扶力度。加强贫困村、后进村组织建设,选好配强村级班子,增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

六、加强对农村工作领导,为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强化对农村工作的领导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把“三农”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干部配备等方面落实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县乡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农村工作,党委专职副书记要具体分管农村工作,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经常研究农村工作,乡镇党委、政府要把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在农村工作上,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建立“三农”工作督查考核制度,从****年起,将农民增收、“三农”投入、农业产业化经营等纳入乡镇政府目标考核体系。

(二)加强乡村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注重选好配强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村级领导班子,全面加强农村干部教育培训,广泛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断提高农村干部思想素质和工作水平。注重从农村知识青年、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农民、农村致富带头人中培养选拔村级组织骨干力量。搞好社区(居)组织换届工作,开展社区党建工作规

范化建设“深化提高年”活动。探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跨村任职,推行村党组织“两推直选”。完善并落实村干部报酬正常增长、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离职补贴)“三位一体”保障机制。建立健全从优秀乡镇干部中选拔科级干部,从优秀的村(社区)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招录乡镇公务员,从乡镇推荐优秀干部到县直单位挂职锻炼的机制。继续抓好选派和选聘工作,坚持以“两推一考”方式确定村级后备干部人选,加快“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推进力度,到****年每个行政村配备一名大学生村干部。

(三)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大力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力争2年内全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全部达到“党员活动、村民议事、代理服务、培训教育、文化娱乐”五位一体标准。加大在农村社区、专业协会、产业链、各类新社会组织及外出流动党员中建立党组织的力度。****年全面完成全县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库建设工作,并充分发挥作用。建立健全城乡党的基层组织结对共建机制,完善县直单位包村帮扶、党员领导干部党建联系点制度。统筹抓好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双培双带”、流动党员双向带动等载体建设,并将党员承诺贯穿其中。建立农村党员议事会制度,推进基层党内民主建设。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和爱护基层干部、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积极做好农村发展党员工作,注重在妇女、青年农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专业协会负责人中发展党员,努力改善农村党员队伍结构。

(四)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进一步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全面建立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党务公开,健全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重点抓好《****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县村级财务“村有乡管”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以维护农民权益为重点,加强对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农业投入政策和民生工程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涉农违纪违法案件,着力构建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五)加强平安农村建设。加快乡镇维稳综治办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村综治工作站和警务室(点)建设,着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治安防控和群防群治、重点人群教育管理、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危机预警和应对五项工作机制建设,健全政法综治长效工作机制。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加大涉诉上访案件的处置力度。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制止利用宗族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全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意义重大,任务繁重。全县各级党组织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市委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苦干,推动我县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加速****追赶跨越、奋力崛起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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