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项制度汇编(精选4篇)
1.九项制度汇编 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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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全 管 理 制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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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安全生产例会制度............................................2
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4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9
四、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13
五、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16
六、安全设施及器材管理制度.....................................18
七、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22
八、安全生产举报和奖励制度.....................................25
九、事故统计报告制度...........................................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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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的顺利实施,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特订立如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领导、各科室及全体员工。
三、职责
1、总经理负责组织召开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和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2、各科室经理负责组织召开本科室的安全例会;
3、安全管理部负责组织召开驾驶员安全例会。
四、内容及要求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会议:
分析上个季度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部署本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传达上级对安全生产的要求、文件精神及本企业安全生产相关措施,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或矛盾。
2、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根据上级科室安全要求,安全领导小组要及时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总结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3、安全管理部安全例会:
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及时传达上级精神,宣传交能法规,贯彻行车技术安全规章制度,总结分析一周来本单位行车安全情况,并就同行业及本公司行车事故进行分析并部署预防措施。
4.其它科室安全工作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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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至少一次,贯彻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关于安全生产的知识指示要求,回顾和检查本科室安全生产情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结合本科室实际提出下一阶段安全生产要求。
5.驾驶员安全例会:
按照公司驾驶员安全例会制度要求执行。
五、会议要求
1、要做到“五有”:有领导参加、有会议议题,有领导对安全工作部署、有参加人员签名、有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
2、要确保“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得到落实;凡本单位或外单位发生较大及以上交通事故后,应及时召开事故全分析通报会,真正使广大驾驶人及职工得到安全警示、受到安全教育。
3、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应建档保存,保存期不少于3年。
4、安全生产例会,相关人员必须参加,未按规定召开会议,处责任人100元罚款;管理人员无故不参加会议一次罚款100元,两次不参加调整岗位或降工资薪级;其他人员无故不参加会议一次罚款50元,两次不参加下岗培训一周。各安管人员和驾驶员未严格落实例会制度的根据公司安全例会制度要求处罚。其它科室参照执行。
六、其他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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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建立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以“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工作内容
深化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负责人、各岗位人员在做好本岗位工作的同时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工作承担安全责任。
三、工作职责
(一)“一岗双责”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
行政一把手(总经理)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书记协助经理做好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安全稽查科经理是安全生产的重要负责人,统筹协助和综合管理安全工作,对安全生产负重要管理职责;安全稽查科经理对职责范围内的运营服务中安全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其他各科室岗位人员在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具体监管责任。
(二)“一岗双责”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1、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公司经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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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第一责任。
(2)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并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实施细则、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落实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依法建立适应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确定符合条件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4)坚持“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原则,负责安全与生产之间的工作协调,确保安全生产。
(5)按时参加或主持本单位安全生产例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推广行车安全经验,总结事故教训。建立安全工作考核机制,并对安全工作做出积极贡献的安全管理人员和驾驶员进行表彰奖励。
(6)为本单位安全生产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7)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审核一般安全隐患及整改措施,保证安全隐患治理资金的有效投入。
(8)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负责组织对重大伤亡交通事故和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展开调查,并积极配合上级有关科室对事故调查处理。
(9)负责组织协调本单位重大伤亡交通事故善后处理和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消除整改等工作,分析事故和安全隐患原因和责任,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理决定,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
2、公司安全稽查科经理安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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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负责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驾驶员的管理、教育培训、考核等工作。(3)负责主持召开本单位每月的安全生产例会,总结推广安全营运经验和事故教训,组织开展安全竞赛活动和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4)负责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处置,参与营运驾驶员的招聘等安全运营工作。
(5)负责组织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
(6)负责组织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日常检查,并积极配合上级主管科室的安全检查,对较大以上隐患或一时整改不了的隐患应及时上报公司领导。
(7)发生重大交通伤亡事故或消防重大安全隐患时,及时赶赴现场,组织事故救援、善后处理和安全隐患消除整改等工作,分析事故原因和责任,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预防事故的再次发生。
(8)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对相关人员的处理意见。积极配合上级科室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3、公司安全稽查科经理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公司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对本单位营运服务安全负重要责任。
(2)负责本单位GPS安全监控管理工作,并对驾驶员的违法违章行为及出租汽车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平利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时进行处理。
(3)负责本单位车辆技术安全管理,督促做好车辆维护保养等工作。
4、公司技安科长及安管人员安全职责
(1)负责本单位车辆技术安全管理日常工作。具体执行上级和集团公司及本单位各项技术安全管理规定、制度等相关要求,对营运车辆和营运驾驶员进行全过程安全管理,对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
(2)严格履行安全工作职责,及时了解和掌握车辆技术状况和驾驶员安全行车情况,对所分管的驾驶员和车辆进行经常性教育和检查,认真落实驾驶员从业行为定期考核制度和每月查询一次驾驶员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事故信息,及时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和处理;严格安全告诫制度、发现有碍于行车安全的行为应当及时纠正,责令整改。
(3)建立健全各项行车技术安全基础台账,做好宣传栏、板报、安全学习园地的更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抓好驾驶员、车辆的源头管理。
(4)负责对驾驶员、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安全考核,并与驾驶员、维修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5)负责组织召开本科室和驾驶员安全例会,对驾驶员开展法律法规、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技能训练、应急处置等教育培训;总结先进经验,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制定行车安全防范措施,按规定及时上报事故和各种报表。
(6)负责本单位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置安全生产中的问题和隐患,对较大以上隐患及时上报本单位主管领导。
(7)所属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上报并赶赴现场,积极配合当地出租汽车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平利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交警做好事故的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查找事故原因,弄清事故责任,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8)坚持事故后“四不放过”原则,提出对相关人员和肇事驾驶人的处理意见。
(9)积极配合上级科室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0)认真做好本单位事故的调查处理、隐患治理的建档、存档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公司领导班子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别抓,全体领导成员共同抓的良好局面。对于交叉的工作和分工不明确的工作,由第一责任人指定责任领导。全体干部职工要树立大局意识,加强协调和配合,决不允许在安全生产工作上推诿扯皮、不负责任。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考核制度,并将其列入绩效考核和年终考评。
(三)各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针对我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从各个方面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严格管理,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确保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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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一、目的
为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能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安全进行。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使用于安全监督检查科室和人员。
三、原则
1、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工作理念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2、各层级按照“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四、监督方式
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检查。检查次数每季度不少于1次,检查时间每次不少于5天。
2、公司安全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各职能科室对全司安全生产作阶段性(元旦、春运、清明、端午、中秋、国庆和各类专项活动)检查。检查时间每次不少于2天。
3、各科室负责结合科室安全职责开展日常检查和错时错位监控检查。检查时间每周不少于3天。
4、从业人员负责根据岗位安全职责开展日常安全自查,及时反馈不安全因素和隐患。
五、安全检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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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以下三个方面。
1、检查物的状况是否安全。检查生产设备、工具、安全设施、生产行为场所以及生产物料存储是都符合安全要求。
2、检查人的行为是否安全。检查是都有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
3、检查安全管理是否完善。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健全,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计划是否落实到各科室、各岗位,安全教育是都经常开展,职工安全素质是否得到提高。
六、安全监督检查内容
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情况;(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阶段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3)安全投入台账建立情况;(4)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5)事故报告、调查、处理、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6)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情况;(7)其他应检查的内容。
2、公司安全分管领导检查内容(1)阶段性安全工作措施落实情况;(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3)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执行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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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5)其他应检查的内容。
3、各科室检查内容
(1)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2)安全设施设备情况;
(3)从业驾驶人员的资质情况:检查驾驶人员的聘用审核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驾驶员管理基础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情况,检查对违章和事故驾驶员处理情况;监督检查对于超速、超载、疲劳、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驾驶人员予以解聘的情况。
(4)车辆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监督检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监督检查营运车辆“一车一档”制度的落实;监督检查车辆二级维护、技术评定、交警年审、承运人责任险的投保工作。
(5)GPS车载终端的应用和管理情况:监督做好车载终端的运行监控管理,严禁经营者、驾驶员恶意关闭、覆盖、破坏或私接开关控制车载终端的行为;监督检查GPS运行监控管理人员利用电话或短信方式,及时警示和纠正车辆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时了解天气情况,对恶劣天气、道路险情、自然灾害等相关安全情况,要通过群发短信警示或告知本公司所属车辆驾驶员注意避险或暂停营运,按规定做好《GPS监控值班日志》。
(6)其他应检查的内容。
(7)安全检查实行登记制度,内容包括;被检查科室、检查时间、检查人员、检查项目、检查部位、隐患情况及要求等。
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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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督检查要取得成效,不流于形式,不出现纰漏,必须做检查的组织领导工作,使检查工作制度话、规范化、系统化。
1、通过制度明确检查职责。岗位日常检查工作可纳入岗位操作,由操作人员负责;安全人员日常巡查工作在安全人员岗位职责中明确;专业安全检查的职责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设备设施的管辖确定检查职责。
2、要有可行的检查方案。具体规定检查的目的、对象、范围、项目、内容、时间和检查人员,这样才能保证检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避免漏检。
3、要做好跟踪验证。要做好整改和分析总结工作。整改中发现的问题要定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包括整改内容、期限和责任人),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和记录。
八、其他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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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记录,加强安全基础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档案的管理。
三、职责
1、综合业务管理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负责综合监督管理。
2、各科室负责本科室文件档案的管理,并接受人事财务科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3、各科室负责日常基础工作的人员负责本人处理的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和保管。
四、归档范围
1、上级下发文件、本公司党政文件、各类批复。
2、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基础档案,机构相关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任命配备文件中;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工作结果报告;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安全生产协议;各类合同;会议记录或纪要;备案申请及结果;培训和考核档案。
3、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等档案。
4、安全检查档案,开展安全检查的文件,检查记录和检查报告。
5、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档案;安全隐患排查;安全隐患统计;安全隐出租汽车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平利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患治理方案;效果评估报告。
6、安全生产事故档案,事故原因,经过和损失等材料,事故相关方材料,事故责任认定材料,事故理赔及处理材料。
7、安全生产基础投入台账,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台账,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固定资产台账。
8、应急措施档案,应急救援方案,应急救援投入及效果。
9、其它安全生产档案。
五、档案的收集与整理
1、档案管理由安全稽查科门资料员或指定专人负责,按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做好档案的收集、分类、整理、编目工作,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
2、公司档案资料实行归档制度,每年第一季度将上一年的档案资料清理归档集中便于查阅,凡应及时归档的资料,由档案管理人员分类归档管理。
3、借阅档案资料必须办理借阅手续,档案查阅完毕应及时归还,不准将档案带回家或其它的场所阅读,防止档案遗失。
4、档案应入柜上架,科学排列,避免暴露和捆扎堆放。
5、应采取防潮、防虫措施,防止档案损坏。
6、不同价值,不同性质的文件资料应当区别管理,单独立卷。
六、档案的销毁
1、任何个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销毁档案资料。
2、安全工作计划、总结、奖惩材料,统计报表保存期为4年,重大事故调整和处理文件永久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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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档案资料达到销毁时限,档案管理人员应报安全稽查科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批准后指定专人负责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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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为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员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所属各科室。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公司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各科室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二、适用原则
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以上营运总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1.5%的标准平均逐月提取(计划列支)。
三、使用管理和费用提取方法
(一)使用管理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不含“三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出租运输设施设备维护系统、附属安全设备等;
2、购置、安装和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GPS装置;
3、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应急演练项目;
4、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项目;
5、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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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
7、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竞赛活动等方面;
8、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
9、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
10、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项目。
11、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应当优先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室以及行业主管科室对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者达到安全生产标准等支出。
12、提取的安全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结余资金结转下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二)监督管理
1、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
2、加强安全费用管理,编制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纳入本单位预算。安全费用使用计划和上一年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情况按照管理权限报上级主管科室备案。
3、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
4、要配合财政科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室、集团财务科和有关行业主管科室依法对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附则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综合业务办公室、财务科负责解释。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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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施及器材管理制度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坚持设备与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必须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升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备设施选购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设备设施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的安全。
二、设备设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1、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2、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3、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4、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验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三、设备设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1、严格执行《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分管领导和设备管理人员共同落定。
2、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有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共同按照技术要求,由部室负责人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3、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状况和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质量保持在最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四、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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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实行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2、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1)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管线,阀门做到不渗不漏
2)做好设备班前、班中、班后按照要求经常性的加注润滑油。防止过度磨损
3)设备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术状况良好 4)建立设备保养卡片,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5)保持设备设施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
五、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设备维修人员,每两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
每半年由使用单位会同维修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运转状况,制定设备大修计划,设备大修前必须制定修理工时,停歇时间,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维修费用。
设备大修完工后,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的验收。
每年年底由公司分管领导、设备管理人员、科室负责人、维修人员负责,按照事先规定的项目内容进行检查打分,评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继续使用,提出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等。
1、设备设施安全事故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设备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设备损坏和设备事故,根据设备损坏程度,设备事故分为: 一般设备安全事故:零部件损坏,经济损失在500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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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设备安全事故:设备受损严重,直接经济损失在5001元至50000元。
特大设备安全事故:导致设备保费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
2、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一般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操作使用人员应立即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
重大、特大设备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保护现场并报告公司负责人及有关职能科室,公司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检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
对各类设备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及时报告,严肃处理。
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造成设备安全事故的领导,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处分、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执法机关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及报废的管理工作
1、设备报废的基本原则
1)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
2)设备已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要求。3)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
4)设备使用时间不长,但因更合理更经济先进的设备或生产使用时需要更换的。
5)从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业平均水平,符合以上情况的设备均可申请报废。
2、设备报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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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设备使用单位提出报废申请,经技术部确认并签署意见。2)由使用单位负责人填写报废申请单上交技术部审核,经副总理批准,移交财务科室结算手续
3、设备改造的基本要求
1)经过技术论证后,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设备的综合安全技术水平,经济上也是合算的。
2)设备改造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切勿轻易蛮干,必须按照申请,论证、批准的基本程序运作。
八、严格执行设备管理过程中的记录制度
建立设备技术管理档案,即在设备管理、生产全过程的状态中,根据设备类别,按设备维护、保养、维修、更新、改造、报废、处理等程序记录。由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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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三、职责
1、行业主管科室负责公司主要负责人、全体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2、综合业务办公室负责公司全体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3、安全稽查科负责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四、程序
1、每年初,各科室应识别本科室的安全培训需求,并向综合业务办公室汇总。
2、综合业务办公室收集各科室培训需求后制定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报送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
五、安全培训教育内容
1、驾驶员:驾驶员职业道德教育,法纪教育,道路旅客运输常识和现场急救知识教育,安全驾驶和机械安全常识教育,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分析、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及防范措施等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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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管人员:安全生产和道路运输相关政策法规、安全管理知识、职业道德、运输安全事故案例、应急救援及防范措施等。
3、其他岗位人员: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等。
六、管理要求
1、综合业务办公室应建立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档案,识别本公司该类人员的培训需求,做好培训取证及到期复训的准备工作。
2、企业所有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能力,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且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4、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司、科室安全培训教育。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8学时。
5、安全培训教育和学习工作达到五落实的总要求,即:计划落实,时间落实,地点落实、内容落实,效果落实。
6、教育培训形式形象生动,内容丰富多彩,也可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即请专业人士上课,到事故案发地(也可以音像物品代替)直击现场等。主持学习的人员,必须有内容、有形式、有记录、有签字,严防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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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因故未能参加安全培训和教育的员工,要及时组织补课,对无故不参加安全培训和教育的员工以旷工论处,并要当月补课。
8、为保证培训的有效性和适宜性,培训负责人对每项培训要做好以下工作:
①进行培训签到。
②做好培训效果的评价调查及效果验证。
③将以上培训记录交综合业务办公室进行统一归档管理,至少保存三年。
9、公司主要负责人应保证安全培训所需的资金和设备、设施,各科室负责人保证在培训过程中的充分协调和配合,综合业务办公室保证做好培训前的充分准备工作(包括场地安排、教学设施配置、老师安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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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举报和奖励制度
为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增强和鼓励公司员工及驾驶员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隐患提倡实名举报,便于及时核实、查处和消除隐患。举报人要求保密的,工作人员应为其保密。
二、公司经营范围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任何个人均有权举报。
三、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公司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表彰。
四、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实行一事一评、一事一奖励。奖励资金由公司列支。
五、对查实的事故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落实责任人和整改期限。
六、对借举报之名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以举报为名干扰正常工作的,公司将追究举报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通过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举报方式:
公司举报电话:0351-5161371 通信地址:山西省古交市原平路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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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一、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市交委、市客管处安全生产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三、职责
1、安全稽查科负责安全事故上报工作;
2、综合业务办公室负责工伤事故的上报工作。
四、事故报告程序
(一)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驾驶人、车辆经营者)必须采取以下紧急处置措施
1、立即停车。当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人首先采取制动措施停车(在高速上应离开事故现场),避免交通事故损害的进一步扩大,也有利于交通事故的处理和现场证据的固定。
2、保护现场。发生交通事故时,要注意保护现场,有利于查清事故原因和认定相关方的责任。事故现场的范围通常是指机动车采取制动措施时的地域或停车的地域,以及受害人开始、终止的位置。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立即撤离现场或者报告公安交通管理科室。
3、立即抢救伤员。现场有关人员发生发害人受伤,应立即抢救伤员,并拨打急救电话120。但注意保护好现场和有关证据。
4、及时报案。发生交通事故后,现场人员应及时向122报案,报案时出租汽车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平利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讲清楚交通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车辆类型、号牌、伤亡和损失情况等,并向保险公司或公司安全稽查科报案。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人员可直接向公司负责人报告。
(二)公司接到报案后,应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相关人员接到报案后,迅速向安全稽查科报告。
2、凡发生交通伤亡事故,公司在接到事故报案后,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根据职责要求,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向集团主管领导报告。
3、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以事故发生后7天内死亡为限按规定上报;重伤,按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执行;轻伤,按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执行。
五、事故报告内容及要求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型、车号和驾驶人姓名等;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经济损失情况;
3、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六、到达现场人员主要工作:
1、积极协助当地交警科室,积极抢救伤员,安抚死者家属;
2、认真核实事故人员伤亡、车辆损坏等情况;
3、及时询问司乘人员或车辆经营者了解事故基本情况;
4、积极协调各方关系;
5、积极获取维权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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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及时向上级主管科室报告事故情况。
七、通讯要求
全体安管人员和应急管理人员应保持移动电话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确保信息畅通。
八、事故统计
安全生产统计和分析的目标是总结事故特点和原因,提出针对性的事故预防措施。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做好道路客运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分析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安全稽查科确定事故统计的连续性,确保统计信息的可靠性。及时填报事故报表,确保统计工作及时准确。
2、相关人员接到事故报案后及时填写行车事故报案记录,对各类月报、快报、调查报告等按规定时间、格式、填报要求、上报方式等具体要求。
3、每月、季、年按组进行统计每四项指标及指标完成情况。
4、定期召开分析会,把行车安全事故情况和公司安全管理情况结合起来,多方位、多角度、多领域地深入分析本公司行车安全工作特点、规律和存在的问题,找出安全管理的难点和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的措施,充分发挥统计工作的基础导向作用。
附:报案电话
公司电话:0351-5161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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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九项制度汇编 篇二
贯彻情况的自查报告
根据**效能办《》精神,我院领导高度重视,于10月24日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传达学习,并就如何检察机关落实九项制度情况自查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就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了整改意见,落实了整改措施,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效能建设九项制度情况
(一)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效能建设“九项制度”下达以后,我院及时组织干警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同时,充分利用墙报、黑板报、信息简报等载体,集中开展了宣传教育,极大地提高了全院干警对“九项制度”的认识,调动了全院干警参与效能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院党组及时将贯彻落实效能建设“九项制度”纳入各党支部的重要议事日程,将“九项制度”的落实情况与各处室的目标管理挂钩,与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挂钩,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其他人员各负其责”的责任追究制度,有效促进了效能建设在我院的深入开展。
(二)严格落实“九项制度”,建立检察机关效能建设长效机制。在贯彻落实效能建设“九项制度”当中,我院注 1
重结合检察实际,着力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见成效。对照“九项制度”的具体要求,及时对院机关各项工作进行了认真地清理和完善,建立和完善了《首办负责制》、《文明办公制》、《岗位责任制》等九项制度。规范了机关工作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各县院也针对“九项制度”相关要求,进行了认真地自查,形成了书面的自查报告和整改措施,加强了基层院的不断建设。
(三)结合检察实际,制定了具体措施优化效能建设。一是细化和完善了党务、政务、检务公开栏,明确了相关人员、科室的权力和义务,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不断落实;二是建立了《执法办案监督制度》,确保业务部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法秉公办理,不出现冤假错案。同时,对公安机关、监管场所刑讯逼供、虐待犯人进行了强有力的监督,虽然目前我地未出现此类违法违纪现象,但坚持不懈地有力监督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长效机制;三是完善了《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坚持预防和打击并举的方针,大力整治职务犯罪。今年,我院成功办理职务犯罪案件2起,得到了群众的充分信任;四是建立定期下基层走访制度。深入基层院倾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创新检察工作新局面。
(四)积极开展了“检察三进”活动。为了使检察工作更加科学、细化、扎实和高效,院党组大力开展了以“检察
工作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为主题的检察三进活动。主动上门服务,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切实帮助群众形成“遇事依法、办事按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制观念。目前,这种做法延伸了检查工作触角,改变了过去单纯监督的旧模式,开创了检察工作的新模式,推动了检察工作新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一)少数干警对效能建设“九项制度”的认识还不够,存在与己无关或关系不大的思想,缺乏落实“九项制度”的紧迫感;
(二)机关工作程序和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改善,就如何适应新的工作要求,转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以研究和改进;
(三)院党组及班子成员的创新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加大对效能建设“九项制度”的学习宣传力度。将效能建设“九项制度”列入全院干警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反复学习宣传,使全院干警真正做到人人皆知,自觉遵守;
(二)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努力适应工作的新要求,特别是在进一步发挥检察窗口建设方面,不
断加强案板质量和效率;
3.合订本(防治水九项制度) 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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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 治 水 九 项 制 度
二O一O年
防治水九项制度
目录
一、探放水资料收集、分析、审核、制度..............3
二、防治水相关规程审签制度.......................4
三、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5
(一)矿长岗位责任制.................................5
(二)安全指挥中心主任岗位责任制......................6
(三)矿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7
(四)分管副矿长岗位责任制............................8
(五)地测科长岗位责任制..............................9
(六)技术科科长岗位责任制...........................10
(七)水文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11
(八)探防队人员岗位责任制...........................12
(九)相关科室人员岗位责任制.........................13
四、水害预测、预报制度..........................14
五、探掘公示、日报、验收及审批制度..............16
六、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17
七、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
八、探放水责任追究制度..........................22
九、考核奖励制度................................25
防治水九项制度
一、探放水资料收集、分析、审核、制度
探放水资料的编制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配备齐全专业探放水人员及设备,并在现场组织人员验收探放水工作,收集探放水资料,地测科组织分析掘进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再由安全副矿长、安全指挥中心主任、总工程师审核是否继续掘进。
1、探放水资料的填写要齐全、内容要真实、字迹要清楚、填写要及时、收集要认真,要能如实反映工作面现场的探放水作业情况和前方的实际情况,为掘进创造安全条件。
2、探防水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由探放水队负责。
3、资料收集完毕后,地测科根据现场探放水观察和探放水资料组织分析掘进工作面的水文地质情况,若分析掘进工作面存在或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时要立即上报安全指挥中心进行处理。
4、探放水队结合探放水人员的报告及探放水“日报表”及时填写《工作面探放水验收表》,并要安全矿长、安全指挥中心主任、总工程师审核。
5、安全矿长、安全指挥中心主任、总工程师在审核《工作面探放水验收表》时要结合地测科分析情况进行审核,若存在不安全因素时,要组织解决问题后方可同意工作面继续掘进。
6、审核探放水资料时,禁止出现一人多签或代签情况,一经发现要根据有关规定对其追究责任。
防治水九项制度
二、防治水相关规程审签制度
防治水相关规程、措施、设计在编制期间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的制度、法律法规执行编制。
1、防治水相关规程、措施、设计编制完成后执行审批签字。
2、在审批过程中发现存在有不妥、不正确或不科学的问题时,审批人员应主动提出,并不得签字。
3、若在防治水相关规程、措施、设计编制完成后审批人员针对编制的内容存在争议,应组织相关人员开会商讨,带问题解决后,更改编制内容,并重新审批签字。
4、对编制内容存在争议,开会商讨时,应遵循:结合本矿井下实际情,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制定。
5、审批签字不得有代审或代签现象,一经发现对代审或代签者追究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如情况特别紧急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时、或审批手续不能完全签完时,探放水队必须经主管副矿长同意方可对工作面进行探放水。探放水作业期间主管副矿长应召集有关部门在现场共同审定安全防范措施和落实现场指挥人。
7、根据本矿井下实际情况,若规程、措施、设计需要更改,重新审批签字。
8、探放水队严格按照规程、措施、设计中的要求施工。
防治水九项制度
三、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一)矿长岗位责任制
1、矿长是是本矿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矿防治水负全面责任。
2、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水文地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建立专门防治水机构,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3、经常听取矿总工程师和业务主管部门对防治水工作规划、计划和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保证人力、物力和相关资金的落实。
4、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负责制定每年的防治水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负责组织实施每年夏季的矿井水灾演习。
5、对煤矿水害隐患要及时组织处理。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市委、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立即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6、严禁迟报、谎报、瞒报各类伤亡事故。
防治水九项制度
(二)安全指挥中心主任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落实上级颁发的防治水方面的法律法规,对全矿安全思想教育负总责。
2、把防治水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持召开分析水害处理办法、措施,研究决定防治水工作管理人员考核任免和井下所有职工水害培训等事项。
3、负责抓好职工的安全思想,负责安全法规、遵章守纪方面教育的宣传,不断增加职工的安全生产意思,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劳动理念。
4、经常性地参加防治水专项会议,及时解决会议提出的有关防治水物质、资金出现的问题。
5、及时掌握防治水技术人员和防治水治理施工人员思想动态,解决其生活和工作中出现的难题。
防治水九项制度
(三)矿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1、矿总工程师在矿长的直接领导下,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负直接责任。
2、对全矿防治水相关技术负责人的管理到位,确保技术管理体系畅顺。
3、每月初组织召开一次防治水专项会议,协调和解决防治水工作方面初相的难点和问题,总结上个月全矿涌水量变化和防治水所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并对本月的防治水工作做好计划。
4、组织编制和检查防治水工程及防断层水、防老空水煤(岩)柱的设计。
5、组织制定并审批防治水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时审批各种施工措施,为科学施工提供可靠依据。
6、负责主持制定煤矿防治水工作计划和防治水工程作业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者进行教育和处罚。
7、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认真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止安全生产失控和漏管。
8、推广应用防治水方面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把技术创新作为我矿技术发展的一种内在动力。
防治水九项制度
(四)分管副矿长岗位责任制
1、分管副矿长在矿长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防治水相关工作,并负领导责任。
2、负责学习上级下达的防治水方面有关技术政策、指令、细则、通报和措施等,并组织实施。
3、分管生产副矿长主要负责监督和落实防治水工程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并做工程的验收和防治水工程的验收工作。
4、分管机电副矿长主要负责督察机电科做好机电排水设备的选型工作,并保证防治水资金的落实,督促供应科对排水设备与探放水设备的购置工作,同时督促并监督好防治水方面人员的奖金决算工作。
5、分管安全副矿长负责监督防地测科及技术科对矿井各掘进头和回采面的水害预报工作和防治水专项设计、技术措施的审查工作,负责督促培训中心对探放水职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防治水九项制度
(五)地测科长岗位责任制
1、在矿长和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防治水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政策和规定,组织全科职工全面完成各项防治水工作任务。
3、组织编制全矿防治水长远和年、季、月的工作计划,并付诸实施。
4、组织分析矿井水文情况,掌握矿井涌水动态和变化规律,参加解决水患和供水水源的措施的制定。
5、负责井下防治水的安全工作,定期召开防治水水会议,定期组织全矿防治水专项检查。
6、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帐。
7、组织本矿防治水相关方面技术竞赛,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职工素质。
8、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防治水资料,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防治水九项制度
(六)技术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组织防治水办公室成员全面完成防治水日常任务。
2、参加编制全矿防治水的长远规划和年、季、月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分析防治水工作情况与技术情况,制定技术措施,解决技术业务问题。
4、协助地测科长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帐
5、督促防治水技术人员做好防治水月度预测预报、月度矿井涌水量测量和其他防治水工作。
6、完成矿有关领导交给的临时任务。
防治水九项制度
(七)水文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
1、在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做好分管的水文地质技术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规程,执行本矿技术管理规范和防治水工作条例细则,分担全矿水文地质技术或管理工作。
3、协助科长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帐。
4、协助科长组织每月的防治水专项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分管矿领导及科主要领导汇报,确保矿井安全正常生产。
5、负责对矿井各采掘生产头面进行水害分析的预测预报,对存在水害威胁的头面提出整改意见。
6、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工作,并根据情况进行现场技术指导。
7、协助科长做好水文地质补充勘探设计工作。
8、负责矿井充水性图等各种图表的填汇工作,及时绘制地下水等水位曲线动态图,掌握地下水的水位变化。
9、不断总结矿井水文地质变化规律,积极探索矿井防治水的有效办法。
10、负责提供本矿季度、半年、达标检查所需的各种防治水资料。
11、积极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防治水九项制度
(八)探防队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探防队长岗位责任制
1、探防队长在主管科长的领导下,对探放水方面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编制钻探生产计划,设备材料使用计划,搞好钻探衔接。熟悉本专业的各种施工设备性能和工作程序,能够协调组织生产,按时完成任务。
3、搞好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探防队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1、在主管科长和队长的领导下,负责探防队的技术工作。
2、根据施工设计编制好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
3、深入现场,及时解决钻探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保证钻孔施工质量,预防孔内事故。
4、做好职工的专业培训和安全培训工作。
5、搞好事故隐患排查,做好业务保安,防止出现重大工程事故。
(三)探水工岗位责任制
1、在探防队队长和技术员的领导下,完成各项探水任务。
2、详细做好钻探进尺、涌水、岩心的记录工作。
3、努力保证施工质量,保证原始记录的准确性。
4、做好设备的正常维护修理工作,保证设备的完好。
5、积极学习新技术、新方法,改进钻探工艺,提高钻进效率。
防治水九项制度
(九)相关科室人员岗位责任制
1、机电科负责矿井各排水点、水平排水系统排水设备的选型、安装、维护及主要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测试等工作。负责对各水平变配电、泵房的监督管理工作,保证水泵正常运转。
2、生产技术科负责防治水工程如水仓、水沟及泄水通道的设计。在进行工程设计时必须根据煤矿设计规程要求综合考虑防治水工程及地测科提供的各采掘工作面的涌水量对水沟的断面积及流水坡度进行优化设计,并根据涌水量大小在采掘巷道设计一定数量的沉淀池,工作面回采前必须预留防治水工程施工时间及有突水危险采面防突水预案的制定。
3、调度室负责协调井下生产运输,保证防治水设备、材料运输畅通,负责全矿公共区域内的水沟、沉淀池责任区的划分,制定清仓计划,并按时安排清仓队伍,保证水仓的空仓容量经常保持在有效容量的50%以上,督促水沟的清理工作。
4、供应科负责防治水排水设备的购置,并配合机电科做好购置排水设备的选型工作。
防治水九项制度
四、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1、在各采掘工作面作业前,必须制定各采掘工作面的水害预测预报,标明该区域的水文地质情况、空区和该区域的可能充水区域及大概含水情况。
(1)、与含水层裂隙时,应当测定其产状、长度、宽度、数量、形状、充填程度及充填物等。观察地下水活动的痕迹,并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段测定岩石的裂隙率。
(2)、遇岩溶时,应当观测其形态、发育情况、分布状况、有无充填物和充填物成分及充水状况等。
(3)、遇断裂构造时,应当测定其断距、产状、断层带宽度,观测断裂带充填物成分、导水性等。
(4)、遇褶皱时,应当形态、产状及破碎情况。
(5)、遇陷落柱时,应当观测陷落柱内外地层岩性与产状、裂隙与岩溶发育程度及涌水等情况。
2、矿井充水性图是综合记录井下实测水文地质资料的图纸,是分析矿井充水规律、开展水害预测及制定防治水措施的主要依据之一,也是矿井水害防治的必备图纸,其主要内容有:
(1)、各种类型的出水点应统一编号,并注明出水日期、涌水量水位、水温及涌水特征。
(2)、古井、废气井巷、采空区、老硐等的积水范围和积水量。(3)、标明井下防隔水煤柱、泵房、水仓、水泵台数及能力。(4)、井下输水路线。
防治水九项制度
(5)、井下涌水量观测点的位置。
(6)、图纸应随井下各工作面变化而随时填绘。
3、抢险救援中水文地质工作
(1)、预测突水量及预测变化,矿井突水量测定要快并力求准确;要加强观测,掌握突水量的发展变化规律,对可能变大或变小的情况要做出必要的预测协助有关抢险部门划定危险区域,为抢险救灾的措施制定提供依据。
(2)、加强资料分析,根据历史和突水后的有关资料,对突水构造和突水原因做出初步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制订对突水的治理方案。
防治水九项制度
五、探掘公示、日报、验收及审批制度
为保证探放水施工质量,在探放水作业完工后,进行一次综合性检查验收,评定质量等级。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探放水的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1.探放水设计编制人员要根据掘进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实际编制探放水设计,做到设计科学、合理。
2.探放水作业人员现场作业时要严格按照探放设计施工。3.现场探放水作业期间,跟班矿长、地测科人员和驻矿安检员到现场监督作业。
4.不合格的钻孔需要重新探钻,地测科人员结合工作面情况制定探钻位置。
5.探放水作业完毕后,探放水作业人员填写工作面探放水排版,跟班矿长、地测科人员及驻矿安检员验收,符合实际情况签字,不符合可拒绝签字。
6.探放水作业完毕后,探放水人员认真填写探放水日报表,要求字迹工整,数据符合现场作业。
7.日报表填写完毕后,由跟班矿长和施工单位班长签字,不符合实际钻探情况可拒绝签字。
8.最后结合现场实际钻探情况探放水队填写《工作面探放水验收表》报安全副矿长、安全指挥中心主任和总工程师审查后存档。
防治水九项制度
六、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一、地面防治水管理制度
1、应当查清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渗水情况,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
2、当井口附近、塌陷区(裂隙)内外的地表水体可能渗入到井下时,应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3、掌握矿井的水文地质资料,水文地质资料是制定防治水措施的依据。因此必须查明矿井水源和可能涌水的通道,从而编制防治水计划,并组织实施。
(1)、收集地面气象、降水量水文资料;查明地表水体的分布、水量和补给、排泄等情况;查明洪水对矿井的影响程度。
(2)、掌握断层和裂隙的分布情况。
(3)、调查相邻矿井的开采范围、采空区的积水和分布状况。(4)、掌握采动后顶板破碎及地表陷落情况。
二、井下探水
1、坚决执行“有水必排,有掘必探,有疑先停,有兆必报,先报后探,专人探放”的探放水原则。
2、矿井在对有水害怀疑的巷道掘进时,必须按照局规定的“探六掘三”的原则进行探水作业。必须保证有30米防水煤柱。
3、若钻进60米后未出水,则可向前掘进30米。然后再钻进60米,掘进30米,依此循环掘进。若钻进60米后出水,则应及时排放积水至排干后方可继续掘进。
防治水九项制度
4、探放水钻孔的布置方式规定如下:
(1)、根据本煤矿的实际情况,在掘进工作面探水时,按半个扇形布置钻孔,巷道中间布置2个钻孔,一个向顶部探(终孔位置在煤层上端),另一个向前方探钻;其余两帮各有一钻孔布置,共计4各钻孔为一组。
(2)、在沿底(顶)板掘进的工作面,每组钻孔中必须有一个钻孔平行于底(顶)板,一个钻孔能探到顶(底)板。
(3)、各钻孔布置间距,必须有技术负责人根据掘进工作面的具体情况自行掌握。
(4)、在遇到特殊地质构造或钻探后仍不明确是否安全时必须增加钻孔个数,钻孔个数及位置有技术人员集合现场情况具体安排。
5、掌握和探明矿井下水源后,应采取一定的措施,有计划的将威胁性水源全部或部分放出,并通过排水管路排出地面。
6、井底水泵房必须保证工作水泵、备用水泵、检修水泵三泵齐全,保证排水管路和供电系统完善。
三、探放水工程设计内容
探放水设计,必须有说明书、安全措施、工程图纸
1、探放水巷道推进工作面及周围的水文地质条件
2、探水巷道的开拓方向、施工次序、规格和保护形式
3、探水钻孔个数、方向、角度、深度和施工技术要求及采用的超前距和帮距。
4、探水施工与掘进工作的安全规定。
防治水九项制度
5、受水威胁地区的信号联系和避灾路线的确定。
6、通风设施和瓦斯检查制度。
7、水仓、水泵、管路和排水沟等排水系统和能力的具体安排。
四、发生突水事故主要应急措施
1、出现突水事故,水泵工要沉着冷静,切勿惊慌。
2、按水位变化情况及时开停水泵;按水量大小情况,确定开动水泵台数。
3、随时掌握水泵运转及水位变化情况并及时汇报,4、利用可靠联络方式,及时向其他可能受水害威胁区域人员发出警报通知。
5、在图水迅速、水流急速的情况下,现场人员应立即撤出至安全地点。
6、如果老空涌水,并嗅到臭鸡蛋味时,应立即戴好自救器,撤出至安全地点。
防治水九项制度
七、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准确认定,及时消除矿井中存在的水害隐患,杜绝突水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王家岭矿“3.28”透水事故的通报》(安监总明电[2010]13号)、《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认真吸取华晋王家岭矿“3.28”透水事故教训切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煤办明电[2010]第23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如下:
一、成立水害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 组 长: 矿 长
成 员: 安全指挥中心主任 安全矿长 机电矿长
生产矿长 总工程师 地测科长
探放水队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指挥中心。联系电话:8277118 办公室主任:安全指挥中心主任 成 员:主管矿长、各有关科室科长
二、水害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1、领导组职责
矿长对全矿水害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负责。应当每月组织一次全矿水害隐患排查;组织制定水害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资金、期限、责任单位等并组织实施。
2、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矿井水害的隐患排查,并把分管范围内的矿井水害隐患提交安全指挥中心会议研究解决。
3、各有关科室负责向领导、安全指挥中心办公室书面汇报本科
防治水九项制度
室涉及到得井下水害隐患排查情况;安全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对全矿存在的水害隐患进行统计、分析,并建档登记。
4、安全科负责抓好本矿水害隐患治理的具体实施,并将整改结果按时报安全指挥中心办公室;安全指挥中心负责全矿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的监督复查,并将治理结果建档登记。
三、矿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程序
1、严格执行矿井水害隐患排查制度。发现各作业工作面有滴水、淋水、渗水、煤壁挂汗等突水预兆时,立即停止生产,撤出受水害威胁人员,并向安全指挥中心汇报工作面详细情况。
2、水害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组织相关单位查明原因,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
3、采取措施,消除水患后方可进入工作面继续作业。
4、安全指挥中心办公室定期对全矿水害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认真统计分析和总结,并登记建档。
四、其他事项
1、该矿与山西省长治军事化矿山救护队签定了煤矿企业矿山救护协议。
2、各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员工防范透水事故的意识。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参加防透水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4、一旦发生透水事故要全力以赴参加事故抢险工作,任何部门和个人都要服从指挥,不得应付差事,不得推委扯皮,不得影响和拖延抢险。
防治水九项制度
八、探放水责任追究制度
为改善安全管理,提高作业效能,防止和克服各种不安全因素和不正确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矿井主要负责人(含矿长、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安全副矿长、安全指挥中心主任是主要负责人,总工程师是技术负责人,其他分管领导按职责分工承担相应的防治水责任。
一、编制人的职责及责任追究
1、防治水规程、措施、设计等编制人的职责:
(1)、结合本矿工作面实际情况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编制规程、措施、设计等。
(2)、编制的规程、措施、设计中涉及探放水部分要有文字结合图纸标明探放水钻孔的组数、个数、角度、钻孔深度等准确数据。
(3)、工作面情况发生变化需要更改规程、措施、设计时,要及时根据工作面现场情矿更改。
(4)、防治水有关规程、措施、设计编制完成后,及时找有关领导审批签字。
2、编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给予责任追究:(1)、违反以上四条职责中任意一条的。
(2)、对上级和领导在防治水问题上的决定、命令拒不执行的。(3)、对防治水规程、措施、设计等编制中同一问题受到2次以上警告的。
防治水九项制度
二、审批签字人员的职责及责任追究
1、审批人员的职责
(1)、认真审批编制好的防治水规程、措施、设计等,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不得签字。
(2)、审批期间,审批人的意见不统一时不得签字。
(3)、审批意见不统一时,审批人员需全部参加商讨会议,会议通过方可签字。
2、编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给予责任追究:(1)、违反以上三条职责的。(2)、审批存在代签的。
三、探放水作业人员的职责及责任追究
1、探放水人员的职责
(1)、在探放水作业期间要严格按照探放水规程、措施、设计等规定的要求完成各项探水任务。
(2)、详细做好钻探进尺、角的、孔数和涌水的记录工作。(3)、努力保证施工质量,保证原始记录的准确性。(4)、做好设备的正常维护修理工作,保证设备的完好。(5)、积极学习新技术、新方法,改进钻探工艺,提高钻进效率。
2、探放水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给予责任追究:(1)、违反以上五条职责的。
(2)、探放水作业后没有认真填写工作面探放水排版或填写不正确的。
防治水九项制度
(3)、不正确履行本矿的各项制度的。
(4)、探放水作业完毕后向上级谎报钻孔深度、组数、个数的。
防治水九项制度
九、考核奖励制度
为严格执行本矿制定的各项探放水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各类安全违章现象,引导公司员工搞好本矿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人生安全,特制定本考核奖励制度。
探放水队长应确保本队劳动者行为安全、装备完整、工作程序符合规定、过程和工作环境安全无危害,确保安全生产;根据本部门生产经营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并确保有效实施。
一、奖励
前提: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能严格执行。
1.针对全年作业按规定探够米数、汇报真实、无错探和漏探现象的班组由公司颁发安全生产奖金并随工资发放。
2.由公司对安全生产作业过程中成绩特别突出的班组或个人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或个人称号。
3.按本矿有关规定兑现相应的安全生产风险金。
4.遵守本矿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能够提出合理化建议或在作业过程中改进作业技术的班组或个人,参照本矿有关奖惩制度给予奖励。
5.本矿奖励分为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奖金、晋升工资等形式。
二、处罚
防治水九项制度
1.安全管理网络和制度不健全,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在整改时间内未完成整改,对部门第一责任人给予50~100元处罚。2.未按照有关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者,视情节严重分为通报批评、罚款、降低工资、开除矿籍等处罚。
4.九项制度汇编 篇四
平土资〔2003〕128号
关于印发《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制度》(试行)等九项制度的通知
各基层所(分局)、局机关各科室: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制度》(试行)等九项制度已经局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所(分局)结合实际,把“九项制度”落到实处,进一步搞好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工作。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
2003年8月28日
主题词:国土资源 试行 九项制度 通知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制度
(试 行)
第一条 为了严格控制征供地总量、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合理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用地计划:指令性用地计划指标、土地整理置换指标、调剂折抵指标等,作为年度征供地计划指标的安排基数。全年土地计划安排由局规划科牵头,用地科、储备中心、征地事务所参与,共同商讨研究后制订计划指标分配方案。其中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四类经营性用地由建设用地科牵头,制订年度供地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条 按照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合理编制各类用地计划,除法律规定的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地外,其他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土地的一律实行有偿的供地方式,并提高有偿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比例。
第四条 根据年度计划分配方案和农转用及征用情况,督促提高供地率,协助财政部门负责收缴各类规费和地价款,并负责向省国土资源厅编报统计报表。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土地集中供应制度
(试 行)
第一条 为了严格控制征供地总量、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合理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所有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土地的,都必须首先报经局务会议集体预审,预审的内容除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规定的四个方面外,还应结合我县实际,对企业的原土地使用、当前的生产经营、注册资金和企业前三年的税利等情进行预审。预审原则上半个月进行一次。经预审合格的,方可进入农转用和征供地程序,否则一概不予办理手续。
第三条 所有建设项目要求使用土地的,都必须坚持集中供应制度。对新增和存量建设用地,应根据年度计划,由县国土资源局统一征用、统一储备、统一供应。对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区内的具体项目落实用地,应当在县国土资源局的指导下,合理安排用地,确定用地规模。
第四条 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必须按《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11号)办理。
第五条 农村村民建房应使用原有的宅基地,鼓励村民开展旧村改造,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并办理农转用和供地手续。
第六条 根据年度计划分配方案和农转用及征用情况,督促提高供地率,协助财政部门负责收缴各类规费和地价款,并负责向省国土资源厅编报统计报表。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试 行)
第一条 为了做到严格依法有偿供地,杜绝违法划拨供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我县范围内除国家法律、法规、《划拨用地目录》规定可以继续采用划拨供地外,所有用地项目都必须纳入有偿使用的轨道。
第三条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方式包括出让、租赁、出资或者入股四种,由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采用其中任何一种有偿供地方式。
第四条 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原批准的土地用途、容积率等,必须依法报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对原划拨用地,因发生土地转让、出租或改变用途后不再符合划拨用地范围的,应依法实行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进行有偿使用;对出让土地,凡改变土地用途和容积率的,应按规定补交不同用途和容积率的土地差价。
第五条 除工业等生产性项目可以协议出让外,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必须以公开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供地,不得违法违规搞暗箱操作进行协议出让供地。
第六条 要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的管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除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外,其供地也应纳入有偿使用的轨道。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制度
(试 行)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规范政府土地供应行为,增加土地使用权交易的透明度,做到可供地信息及时公布,使社会公众能及时了解每一年度可供地量、供地方式和土地使用单位,根据国发〔2001〕15号、浙政发〔2001〕61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应列入县人民政府的年度供地计划,县国土资源局应当根据市场供求情况,编制年度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计划。
第三条 对年度国有土地供应计划及拟推出的地块,县国土资源局应当于年初在指定场所或通过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公布的内容除可供各类土地的数量外,还应当公布拟采取的供地方式。
第四条 属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的,应当在新闻媒体上刊登公告;需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在土地有形市场等指定场所或通过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11号)执行;需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当严格按照《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执行;以其他方式供地的,按现有的法律、法规执行。
第六条 要积极创造条件建设土地有形市场,有形市场是进行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的有效载体,是当前急需建立的,也是今后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的主要场。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全县基准地价定期确定公布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政府对地价进行管理,规范土地交易行为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制度。
第二条 基准地价成果时效和公布程序。
(一)时效:平阳县城镇基准地价成果使用期为2-3年,使用期
满要定期更新成果。个别区域如果地价水平变化较快的,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成果。
(二)公布程序:平阳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后,申请省国土资源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定期公布。
第三条 基准地价公布的内容。
第四条 商业用地级别基准地价和中线价,住宅用地级别基准地价和区片价;工业用地级别基准地价。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土地登记查询制度
第一条 为了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4号)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局档案室负责本县范围内的土地登记查询工作。
第三条 土地登记结果,包括土地登记卡和宗地图,任何单位和
个人都可以查询。
第四条 原始登记资料,包括土地权属来源文件、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表和地籍图,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查询:
(一)土地权利人、取得土地权利人同意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查询其土地权利范围内的原始登记资料;
(二)土地登记代理机构有权查询与其代理业务直接相关的原始登记资料;
(三)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有权查询与调查、处理案件有关的原始登记资料。
第五条 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查询人)查询土地登记资料,可以自己查询,也可以委托代理人或者土地登记代理机构查询。委托他人查询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境外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过公证或者认证。
第六条 查询人查询土地登记资料,应当向查询机关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并填写查询申请表。查询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单位的证明文件。查询原始登记资料的,除提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一)土地权利人应当提交其权利凭证;
(二)取得土地权利人同意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交土地权利人同意查询的证明文件、土地权利人的权利凭证和土地权利人的身份证明;
(三)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应当提交本单位出具的查询证明以及执行查询任务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
第七条 对符合规定的查询申请,查询机关应当当场提供查询;因情况特殊,不能当场提供查询的,应当在5日内提供查询。
第八条 查询人查询土地登记资料,应当在查询机关设定的场所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将土地登记资料带离设定的场所。查询人在查询时应当保持土地登记资料的完好,不得对土地登记资料进行圈点、划线、注记、涂改或者拆页,也不得损坏查询设备。
第九条 查询人可以阅读或者自行抄录土地登记资料。应查询人要求,查询机关可以摘录或者复制有关的土地登记资料。查询机关摘录或者复制的土地登记结果,查询人请求出具查询结果证明的,查询机关经审核后可以出具查询结果证明。查询结果证明应当加盖查询机关印章,并注明日期。查询结果证明复制无效。对无土地登记结果的,应查询人请求,查询机关可以出具无土地登记记录的书面证明。
第十条 涉及国家秘密的土地登记资料的查询,按照保守国家秘密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查询土地登记资料所发生的费用由查询人承担。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集体决策制度
(试 行)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内部权利监督和制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集体决策制度,是指在局领导主持下,召集内部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就涉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审议、并提出处理意见的工作制度。
第三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国土资源管理事项,应当进行集体决策:
(一)建设用地预审;
(二)土地资产处置;
(三)地价确定;
(四)规划调整;
(五)采矿许可证审批;
(六)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处理;
(七)局主要领导认为应当进行集体决策的。
第四条 集体决策时,职能部门应当提交决策事项的有关材料,并就事项的基本情况和处理建议作出说明。会议结束后,职能部门的承办人应当将提交的材料收回。
第五条 参加集体决策的人员应当根据其所在部门的相关业务,就处理建议发表意见,并对该意见负责。
第六条 主持人应当根据集体决策过程中的讨论情况,提出决策意见;参加集体决策的人员应当就决策意见表明态度,并由记录人员记录在案。主持人应当对决策意见负责。
第七条 参加集体决策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向外泄露与集体决策内容有关的事项。
第八条 局监察室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应当进行集体决策的国土资源管理事项而未予集体决策的,有权责令其改正。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收益收缴制度
(试 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益的管理,严格财经制度,规范有偿使用土地收益收缴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国发〔2001〕15号、浙政发〔2001〕61号文件等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县国土资源局要按规定及时申领《收费许可证》和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坚持做到依法持证收费,并在收费窗口明显处公示收费项目,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三条 县国土资源局协助财政部门把好土地收益收缴关。零星评估协议出让地块的国有土地收益的收缴必须以经县政府批准确认的评估地价为依据;各类园区内工业用地的国有土地收益收缴必须以县政府批准确认的综合地价为依据,综合地价中的配套、征地、开发费用除由各园区自行向用地单位收取外,其中的土地净收益的把关工作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的,必须以竞得人签订的成交确认书中标明的地价作为收缴收益的依据。
第四条 所有有偿使用的地块,都必须在土地收益上缴财政部门后,方可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和履行交地手续,否则,一律不予供地。
第五条 收益收缴实行分离制度,有关业务科室要经常联系,及时掌握用地单位实际缴付土地收益的情况,并凭财务出具的地价款及有关规费收取的专门发票予以办理具体的供地手续。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举报和监察介入制度
(试行)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局监察室负责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执行公务中的违法违纪等失职行为的举报受理工作,设立举报电话,电话号码为63739511。
第三条 接到电话举报时局监察室应作详细记录,并对举报内容及时予以调查核实。
第四条 局监察室应当介入下列国土资源管理事项:
(八)建设用地预审;
(九)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十)土地资产处置;
(十一)地价确定;
(十二)规划调整;
(十三)采矿许可证审批;
(十四)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处理;
(十五)局主要领导认为监察室应当介入的其他管理事项。
第五条 监察介入主要方式:
(一)参与决策,对决策过程实行监督;
(二)上述国土资源管理事项不定期进行抽查,杜绝暗箱操作。
第六条 局监察室对举报受理和监察介入中发现的本系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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