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悦悦事件引发的思考

2024-11-12

小悦悦事件引发的思考(共6篇)

1.小悦悦事件引发的思考 篇一

小悦悦事件

——引发的思考

10月13日下午,广东佛山,两岁小女孩悦悦被一辆面包车撞倒和碾轧,但随后经过的18名路人无一伸援手,导致了小女孩小悦悦被车二次碾压,直到一位拾荒阿姨看到并救起悦悦。然而,八天后,遭两车碾压的女孩小悦悦还是离开了人世,一朵含苞待放的小花提前凋谢,这场关于人性与道德的惨剧终于以一种悲伤的方式谢幕。

于是,人们开始反思:为什么这个社会现在会变得冷漠?为什么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不见影踪?

有人谴责路人的冷漠无情,假如他们能够在小悦悦被撞倒的那一刻,就马上对小悦悦伸出援手予以救治,也许这样一个可爱女孩的生命就不会离我们而去。也有人归因于社会法律机制的不完善,施救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彭宇案的教训已经让人寒透了心,无法承受风险的平民又有谁敢随随便便向陌生人伸出援手。在我看来,这两方面的原因兼而有之,最终才导致了这样的惨剧发生。但是,无论原因是什么,都说明了社会道德已经到了一种岌岌可危的地步,亟需我们重新唤醒道德意识,让世界多几分爱,让人间多几分温暖。

因此,为了避免这样的事惨剧再次发生,为了让公民的道德意识重新觉醒,我认为至少要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必须要加强公民的道德修养和教育,提高公民的道德意识,宣扬每一个公民都对需要救助的人都责无旁贷,理应担负起我们的道德责任的思想。社会是由公民组成的,只有整个社会的公民个体道德意识的提升,才能从整体提供社会的道德水平。而社会的道德水平的提升,又能够营造出良好环境制止不道德的行为,实现良性的循环。孔老夫子就说过“要实现仁德,须要从自己做起,而不应要求别人去做”(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的话,这是非常深刻的。

其次,政府必须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保护施救者的合法权益,而不能让施救者因救人而蒙受损失。在美国等西方国家有撒玛利亚好人法可以对施救者免责,而南京彭宇案让国人寒透了心,此后层出不穷的类似事件也让人民的热心一次次来变冷,如果没有相应的机制保障施救者权益,普通的老百姓担心被讹诈,又岂敢轻易伸手。只有完善了法律机制,让施救者无后顾之忧,相信大部分人都愿意助人为乐。

最后,社会道德的提升需要建立一个立体的平台,让更多的关爱和互助在社会接力。媒体、政府、公民以及各类公益事业机构,都应该对社会道德有更多的关注和支持,对助人为乐的机制不断地完善和改进,让需要救助的人得到帮助,让施救者的权益得到保障,让道德从观念到实践,从说教到行动都能够得到全方位的践行,让社会再一次有着人性的光辉。

2.小悦悦事件引发的思考 篇二

一、对“小悦悦事件”中相关新闻标题的分析

首先回顾一下“小悦悦事件”的来龙去脉。2011年10月13日17时许,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黄岐的广佛五金城里, 两岁女童小悦悦 (化名) 被一辆面包车撞倒和碾轧, 司机肇事后逃逸。之后将近7分钟, 还有呼吸的小悦悦孤零零地躺在路边, 18个路人先后经过, 但都视而不见, 其间小悦悦又被一辆货车碾轧。最后是一名路过的拾荒阿婆陈贤妹伸出援手, 将小悦悦抬至路边。

这一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社会广泛讨论, 广州、佛山等地的媒体连续几天对事件进行追踪报道。通过比较、分析部分报纸对“小悦悦事件”的新闻报道, 笔者发现, 部分新闻标题的评论色彩过浓, 新闻标题有向评论化发展的趋势。本文将部分新闻标题按评论色彩的浓厚程度由高到低分为以下三类:

(一) 在新闻标题中强烈表达观点和态度的

2011年10月17日《佛山日报》头版对“小悦悦事件”的导读大标题是:“这一天, 他们令佛山蒙羞”;次日, 《佛山日报》头版对此事的导读标题延续了这一风格:“那一刻, 她让佛山骄傲” (见图1) 。一句“蒙羞”, 一句“骄傲”, 无不体现出强烈的情感立场和评论色彩。

10月18日, 《新快报》对《佛山日报》前一天的标题“这一天, 他们令佛山蒙羞”提出商榷, 并用整版篇幅讨论:“这一天, 谁令谁蒙羞了” (见图2) 。这是对“小悦悦事件”评论的再评论, 将不同媒体和微博上的言论进行综述归纳。

另一则在新闻标题中带有强烈评论色彩的标题是, 2011年10月16日《羊城晚报》在报道“小悦悦事件”时使用的大标题:“两车先后碾过两岁女童十多冷血路人见死不救” (见图3) 。“冷血路人”这一说法, 含有很强烈的谴责意味。

(二) 新闻标题中带有一定评论色彩的

2011年10月17日《新快报》导读版对“小悦悦事件”报道的大标题是:“谁来‘拾’道德的‘荒’?” (见图4) 。这个标题有一定的评论色彩, 对18名见死不救的路人的道德缺失提出了批评, 表达了立场, 但是态度并不激烈, 更多地给人以思考。

同一天, 《新快报》共用四个版讲述“小悦悦事件”, 在第04-05版中, 使用了“看看18路人冷漠到什么地步!”的大标题, 在第06版中, 则使用了和导读版一样的标题:“谁来‘拾’道德的‘荒’?” (见图5) 。

应该说, “谁来‘拾’道德的‘荒’?”和“看看18路人冷漠到什么地步!”两个标题都带有评论色彩, 蕴含着感情和立场在里面, 但相比《佛山日报》“令佛山蒙羞”、“让佛山骄傲”之类的标题, 还是有一定的克制。

2011年10月18日《新快报》头版大标题为:“我们不做中国的路人”。大标题下, 摘录了有关“小悦悦事件”的部分网络言论, 以及当天《新快报》头条评论里的句子。这种在新闻导读版通篇刊登言论的做法, 是新闻标题评论化的一个典型表现, 它鲜明体现了一种态度, 且观点并不算强烈和偏激, 但这些态度究竟代表着报社的立场, 还是言论者自己的立场, 是很模糊的。这种评论规格不明、评论主体不明的评论化标题出现在报纸的头版, 容易吸引读者的注意力, 且容易被认为其代表着报社的立场, 而一旦这些观点不被读者所认可, 报社就有丧失客观、专业的巨大风险。

(三) 新闻标题尽可能保持客观叙述

《南方都市报》对“小悦悦事件”的报道则一直尽可能地遵循着客观叙述的原则, 避免将过多情绪和观点融入新闻标题和报道之中。如2011年10月16日《南方都市报》导读版对“小悦悦事件”的大标题是:“两龄童两遭车碾18路人冷漠走过”, 以及10月17日的大标题“除了肇事司机还恨冷血路人” (见图7) 。“冷血路人”一说虽有很强的感情色彩, 但因直接引自被碾女童家人之口, 就淡化了标题本身可能带来的评论色彩。这样既表达了一种态度和情绪, 也不违背客观的准则。

二、新闻标题评论化的利弊分析

总体来看, 尽管“小悦悦事件”中18名路人的冷漠让人出离愤怒, 但多数报纸在处理此新闻时都尽量保持了冷静和客观的态度, 将新闻与评论分开、事实和情感分开。不过, 个别报纸在新闻标题中出现评论色彩过浓的情况, 应该值得警惕。事实上, 新闻标题, 尤其是报纸导读版新闻标题的评论化趋势值得业界和学界就此展开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它到底是代表未来发展的大趋势, 还是一种应该被警惕的趋势?

目前能搜索到的有关“新闻标题评论化”的文献只有吉林大学黄也平发表的一篇文章《“第三种新闻”:选择与可能——新10年中国新闻“评论化转向”现象分析》[1]。该文认为, “第三种新闻”是一种以评论为中心组织起来的新闻样式, 这种“评论化”既表现在“新闻标题评论化”方面, 也表现在“新闻内容评论化”方面。但与黄也平的观点不同, 笔者并不认为“‘第三种新闻’很可能是当今社会更为需要的新闻方式”, 相反, 笔者认为新闻与评论的边界即使在当今网络时代也需厘清, “第三种新闻”是一种值得警惕、应予避免的趋势。本文将侧重分析“新闻标题评论化”可能带来的利弊, 进而说明无论是标题, 还是内容, 新闻的“评论化转向”都应予避免。

(一) 新闻标题评论化容易吸引读者

随着人们接受新闻信息渠道的日趋多元, 很多新闻等到被报纸报道时已经不是新闻了, 相当多的读者可能已经通过微博等渠道了解了大致的新闻事实。这个时候, 如果在新闻标题, 尤其是报纸导读版的新闻标题中表明一种态度或观点, 即为新闻标题添加一些评论色彩, 就很容易吸引读者的注意力。

新闻标题评论化的效果或者说优势在微博上表现得尤其明显。评论色彩浓厚的新闻标题容易得到微博网友的喝彩和赞同, 特别是当标题中的观点与他们所持的观点相同的时候。但另一方面, 让所有人都接受一种观点显然不现实, 任何一种观点和立场都可能有潜在的反对者, 如果评论化的新闻标题挑战了网友所持的观点, 则整篇报道乃至整张报纸的客观、专业立场都将受到挑战。

新闻标题评论化带来的风险就是以暂时的“博人眼球”牺牲报纸一向追求的客观、专业立场。将事实与观点分开, 应该是报纸秉承的一条重要原则。

(二) 新闻标题评论化恐影响专业性

新闻标题评论化能够体现出较为明显的主观评价或立场倾向, 但其评论主体却是非常模糊的。标题中的倾向或者观点到底代表着编辑、记者, 还是总编室, 甚至整张报纸?读者并不了解, 只能揣测, 而多数情况下, 导读版的新闻标题容易被视为代表着整张报纸的立场和观点。

而新闻评论则不同, 它的主体是很明晰的, 社论、评论员文章、个论、来论等不同规格代表着不同的评论主体。尤其是很多评论版面还会注明:“本版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与报社立场无关。”对比之下, 新闻标题的评论化几乎是绑架了整张报纸的立场, 与报纸所追求的客观、专业主义相去甚远。

新闻标题评论化是观点先行, 将编辑或记者的观点强加于读者, 让读者带着“偏见”去了解新闻事实。新闻标题的评论化趋势, 会让人怀疑新闻报道本身:报道是否坚守了新闻专业主义立场?是否给相关各方公平的呈现和表达空间?是否含有编辑或记者较强的主观色彩在里面?在新闻报道里既想表达立场, 又想坚守新闻专业主义, 这恐怕不是能够做到二者得兼的。

三、新闻标题评论化的其他案例分析

事实上, “小悦悦事件”只是新闻标题评论化的一个最新案例, 近段时间以来, 新闻标题评论化的趋势有愈演愈烈的迹象。众声喧哗的时代, 传统媒体坚守客观冷静的新闻专业主义立场越来越不容易, 部分报纸总是忍不住在报道新闻的同时夹带着自身的观点, 模糊了新闻与评论的界限, 导致既伤害了新闻的客观性, 也影响了评论的专业性。

以“郭美美事件”为例。2011年8月4日《长江日报》在第22版娱乐新闻版面刊登了一则报道, 大标题是:“郭美美的爱马仕一个她妈的一个干爹的” (见图8) 。虽然对娱乐新闻的要求可以不那么严格, 虽然这则新闻标题看上去也只是对事实的描述, 但是, 标题中包含的嘲笑与刻薄态度已经跃然纸上, 形成一种心照不宣的讽刺。

又如, 2011年10月7日《新快报》头版对“乔布斯去世”这一新闻所作的导读, 大标题是“苹果落地”, 旁边两段文字如下:

“久经考验的资本家, 伟大的市场经济战士, 乔布斯不幸因病去世, 享年56岁, 这是全世界果粉不可估量的损失。国家领导人奥巴马亲自发去了唁电, 充分肯定了乔布斯光辉的一生。无党派人士比尔·盖茨、巴菲特也通过微博表达了慰问。望各界化悲痛为购买力, 积极做好迎接爱疯5上市的工作。

乔布斯永垂不朽!” (见图9)

这两段新闻导读, 放在报纸头版的重要位置上, 可以说也是新闻标题评论化的一种体现。它试图用戏谑化的表达来化解乔布斯去世带给人们的无尽哀伤, 但这种“创新”是否达到了它预想的效果, 从微博上毁誉参半的评价来看, 显然争议性极大。

四、结论

新闻标题的评论化发展趋势往往和新闻报道本身的评论化发展趋势是紧密相连的。如果新闻标题的评论色彩过浓, 基本上新闻报道也会写得夹叙夹议, 充斥着记者或编辑的观点、态度在其中。但是, 新闻的客观性一直是媒体所致力追求的目标, 如果报纸上的新闻报道都以“评论化报道”的面目出现, 必然会损害报纸的客观、专业立场。

有观点认为, 微博上发布的信息往往就是事实和观点混杂的。是的, 作为个人信息发布平台, 个人微博用户在选择发布某条信息的同时往往会附带自己的观点, 这是被大家所接受的;但经认证的、代表某一媒体发言的组织微博用户, 在发布微博时依然会注意将事实与观点分开或是明确标注, 这也符合大家对组织微博用户的期待。毕竟, 每个人都希望做出独立判断, 而独立判断的前提, 正是获取不偏不倚、干净的不夹杂观点的新闻事实。

如上所述, 类似在报纸导读版鲜明亮出观点、将新闻标题向评论化方向制作的行为, 需要警惕。因为读者会疑惑, 新闻标题中的观点, 究竟是代表报社的立场, 还是具体值班编辑的立场?评论主体不明、评论规格不清的表态很容易给读者带来困惑, 尤其是报纸头版 (或导读版) 用整版篇幅来讲述一个新闻事实、表达一种观点的时候 (如图6、图9) 。

本文认为, 新闻标题的评论化是一种值得警惕的趋势, 它在吸引读者注意力资源的同时, 往往是以牺牲报纸致力追求的客观、专业原则为代价的。将新闻与评论分开, 事实与观点分开, 依然应该是被严格恪守的报纸编辑准则。

摘要:近来, 报纸新闻标题的评论化趋势愈发明显, 尤其体现在报纸的导读版上, 新闻标题往往放弃了提炼事实的功能, 变为对事实的评论。笔者认为, 新闻标题的评论化趋势值得警惕。本文以部分报纸对“小悦悦事件” (即佛山18名路人对两次被碾女童小悦悦见死不救) 的新闻报道为例, 同时结合其他相关新闻案例 (如“郭美美事件”、乔布斯去世等新闻报道) , 来剖析新闻标题的评论化趋势, 以及它可能导致的相关后果。

关键词:新闻标题,评论化,“小悦悦事件”

参考文献

3.小悦悦事件 篇三

2011年10月24日,广东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以涉嫌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批捕小悦悦被碾案犯罪嫌疑人胡军。10月13日下午,在广东佛山南海区广佛五金城内,2岁女孩悦悦被两辆车先后碾轧,7分钟里18个路人都视而不见,直到拾垃圾的阿姨陈贤妹把孩子抱起。小悦悦随后被家人送到医院抢救,最后因伤重死亡。

二、多维解读

2011年广东佛山小悦悦事件成了人们心头挥之不去的痛,可以说,它就像一面多棱镜,折射出不同人的不同心态,不断地拷问着每个人的良知,考验着社会的诚信力。这也是一个训练多角度思维的写作素材,我们可以从如下角度解读:

1.路人角度

这一角度可作正反观。

从反面来看,18个见死不救的路人行为已是千夫所指,需要批判。其实,小悦悦事件中最可怕的不是交通事故,而正是路人的冷漠与麻木。面对一个即将逝去的只有两岁的鲜活生命,怎么能忍心离开?由此,可以提炼出观点:拒绝冷漠,伸出你的手,让人间变得有温情。

进一步挖掘,路人何以冷漠?广东佛山经济比较发达,人们腰包虽鼓了起来,可道德却在沦丧,这是值得思考的问题。我们不能一味谴责那18个人,而要反思我们的法律制度是不是完善:为何常有救人反被诬告且败诉的事件发生?为何社会上有堂而皇之地“碰瓷”而得益的人存在?面对这片滋生道德冷漠的土壤,政府如何采取措施,让这些麻木的人心灵变暖?由此,我们可提炼出观点:医治麻木的国人心灵,远比让他们富起来重要。

2.胡军角度

就肇事后不救人反而逃逸而言,胡军的被捕应是罪有应得。问题是他造成事故之后为何逃逸?是怕承担责任,还是想侥幸隐瞒?由此可以提炼出观点:要诚实做人,勇于担当。

除了个别灭绝人性的人用车撞人外,大多交通事故都是驾驶不小心造成的,我们也可以把上述事件看成一起一般的事故。从驾驶者角度看,我们可提出“谨慎驾驶,珍爱生命,幸福他人”的观点。不过,这有些老套。我们还可透过现象看本质,进行深入反思:为何这些年“马路杀手”有增无减?能否从源头上堵住此类事件发生?经常看到驾照考试时有人网开一面,对熟人放松要求,这不就是在培养“马路杀手”吗?一个地方这样,全国又有多少这样的地方?想想多么可怕。由此可提炼出观点:交警部门要从严发证,堵住事故源头。

3.家长角度

小悦悦的父母痛失爱女,已然不幸,我们不便再揭人疮疤。但为了小悦悦事件不再重演,我们不得不反思,作为小悦悦的监护人,父母的责任有没有尽到?有报道说小悦悦一般都在五金城里同其他小朋友玩,此次是出去买东西才遭此横祸的。照常理,两岁的孩子怎能去买东西?她哪来的钱买东西?若是家长给钱去的,这个家长就是无知了。出事这段时间里,监护人不在场,本身就不应该。由此,我们可以提炼出观点:责任重于泰山,疏忽酿成灾祸。正如欧阳修所说“祸患常积于忽微”。

另外,小悦悦的家长没有对陈贤妹的救人之举持异议,事后,还将人们的善款捐给骨髓移植者,这与南京彭宇案中的老太太形成鲜明对比,十分可贵。由此,可提炼出观点:人生不管遇到什么变故,都不能改变节操与失去良知,正所谓“士穷节乃见”。

4.陈贤妹角度

她虽是一个拾荒者,却是小悦悦事件中唯一出手救人者。由此我们可以提炼出观点:爱心不分贵贱,助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应该发扬光大。

但我们还要进一步反思,为何出手救人的是拾垃圾的陈贤妹,而不是其他人?难道她不怕被惹上官司?或许因为她无所顾忌,于是就不瞻前顾后,凭着良心施以援手。由此,我们可得出观点:在挽救生命的问题上,瞻前顾后是自私的行为,无私方可无畏。

不管怎么说,陈贤妹与前面的18人不同,她出手了,她对政府的奖励感到不安,认为不是自己劳动得来的,这正说明她的善良。所以,救人是出自内心的善良。这一本质往往在不太富裕的人身上出现,而在相对富裕的人身上消失,这种反差应该引起人们的反思。

5.社会角度

这一角度可生发的内容就多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佛山文明办做事后诸葛,奖励陈贤妹,固然可嘉,但这样的事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政府部门是否该出台相应的法律,有效保护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使人们不再冷漠?由此可得出观点:政府部门应立法保护见义勇为。

(2)每个公民都要用此事拷问自己的良知,假如是“我”在现场该怎么办?会不会是视频中的前18个人?估计作为旁观者很愤世、临到自己头上又是另一番样子的大有人在。由此。我们可得HJ观点:做人要言行一致,应该做了再说或做了不说,空谈无助于解决问题。

三、它山之石

对小悦悦死亡的痛惜,在一定程度上放大了舆论。客观地说,这18个路人中,可能确实有被舆论误伤的。但是,一个路人为了出名,假冒“肇事者”,只是为了所谓的出名;而救起小悦悦的拾荒阿婆陈贤妹,反而被一些人冷嘲为“想出名”……这种种不正常的现象,确实让我们不寒而栗,甚至比18个冷漠的路人,更让我们惊心。

网络上对见死不救无情谴责的舆论,一浪高过一浪,但包括我们自己在内的舆论主体,是不是就敢拍着胸口说,如果“我”在场,一定会去救?18个路人都侧目而去,如此“高比例”的冷漠和网络上的激愤者形成鲜明的对比。但是,我怯怯地问一声:假如这些谴责者恰巧路过,他就一定不会是“冷漠”的路人吗?我看未必!

大比例的冷漠者,恐怕不仅仅反映了事发当地道德生态的荒漠化,更反映了我们所生活的现实世界。一方面,我们热衷于躲在安全的角落谴责冷漠者;另一方面,我们又可能拿制度作托词,拿“彭宇事件”的不测后果来自我麻醉,自我安慰——见义勇为的成本太高,风险太大,还是做一个安全的观望者吧。主流舆论的热切与实际参与者的怯怯形成鲜明的对比,这恰恰说明急公好义、见义勇为的淳化之风已经稀缺,道德冷漠症逐渐污染社会空气,道德沙漠化也越来越严重了。

我不认为我们的道德水平已经沦丧至不堪的地步了,对这18个路人,我们不应一味地谴责。谴责无济于事,应当从我做起,从身边的事情做起。媒体也不要沉湎于炒作“类彭宇”事件,这反而会放大负面舆论,影响人们见义勇为的信心。

(节选自《除了谴责,我们更需要思考》)

四、新闻链接

1.继31日捐助茂名白血病患者6万元后,2011年11月2日中午,小悦悦父亲王持吕又向一位急性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捐出 3万元善款。他表示,将会捐出所收到的全部善款,用于帮助有急迫需要的儿童,并以此唤起社会各界人士对儿童的关爱。

2.2011年10月19日,江西南昌广场东路,一名2岁女孩被汽车撞倒并被压在车下,周围众多民众携手抬车救人。

3.2011年10月17日下午,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两级文明办领导到陈贤妹家中探望,分别给予陈贤妹1万元奖励,并对其救助小悦悦的爱心之举赞赏有加。

4.2006年11月20日早晨,一位老太太在南京一公交站台等车。人来人往中,老太太被撞倒摔成了骨折。一个叫彭宇的小伙子,主动扶起老太太并应其儿子的恳求,协助送老太太去医院。老太太儿子说自己带的钱不够,彭宇又掏出 200元钱垫付住院费。然而就在彭宇准备离开时,老太太突然一口咬定是彭宇撞了她,予以否认,老太太的儿子立刻报警,此后又一纸诉状将彭宇告到法院,要求赔偿。

4.由小悦悦事件想到的作文 篇四

由小悦悦事件想到的作文

大庆五十七中初三(5)班 张炜伦

10月13日,广东佛山市发生了震惊全国的“黑色七分钟”,两岁女孩小悦悦在马路上被车撞倒,司机没有停车,从她身上轧了过去。在随后的七分钟里,还有一辆车也从孩子身上轧了过去,陆续有18个人从小悦悦身边路过,无一人伸出援手。最后,一位拾荒的老太太把女孩抱到路边。小悦悦被送到医院后抢救无效于10月19日死去。

这件事的监控录像在网上曝光后引起了轩然大波。一时间,网友群情激愤,有的骂司机没有良心,有的谴责那18个路人太冷漠,有的指责父母照顾不到位……我要说的是,那18个人是多么冷酷,如果说司机有罪,那么他们就是间接地犯罪!拨打120很难吗?如果孩子早一点得到救助,也许她会活下来。这18个人中有青年人,有中年人,还有一个领着孩子路过的.母亲。她明明看见了小悦悦的惨状,却没有施以援手,她在教育她的孩子什么叫见死不救,什么叫冷酷无情。不知她看到录像中的自己作何感想。

5.小悦悦事件引发的思考 篇五

举国震惊的“小悦悦事件”,迫使我们深刻反思国人的道德良知。在舆论纷纷谴责冷漠的18位路人,哀叹社会道德沦丧,呼吁我们树立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的道德底线的时候,我们是不是也该思考一下,不是一味地归咎于道德缺失,而应该更多地寻找我们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法制建设:有法难依、有法不依甚至无法可依

从前几年的彭宇案、许云鹤案到最近的小悦悦事件,一些法律相关人士开始呼吁设立见死不救罪,但从目前情况看为时尚早,是缺乏实际可操作性的。与其思考立新法,不如暂时把注意力放到完善旧的法律制度上来。

其实,关于交通事故的救助,相关法律已给出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①法律上的措辞是值得我们研究和思考的。为什么是“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而不是“过往行人必须予以协助”?那么不予协助者又将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呢?“应当”强调的是一种责任,而不是一种义务。那么小悦悦事件中的18位路人为什么不将救人作为一种义务来履行呢?排除他们不懂法律的因素,可以概括地说是因为他们在法律上的权利的缺失。法律上,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享受权利就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履行义务也应当以拥有相应权利为前提。那么,路人的权利是指什么呢?简单地说,是国家对他们见义勇为行为的奖励或是补偿。这就引出了当前制度建设的又一问题。既然政府鼓励民众见义勇为,但制度上又缺乏对见义勇为行为的奖励机制或是补偿机制,有些见义勇为者甚至被当成肇事者,无故承担肇事责任,任是谁,都不会愿意再做吃力不讨好的“见义勇为者”了。

从法律执行的效果来看,也并不理想。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②然而,放眼全国,除了杭州等极少数城市外,又有多少城市基本上做到了“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机动车“停车让行”?而对于那些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事者的法律责任,没有人去追究,也没有办法去追究。如此一来,法律就只是空架子,只要不出事,它便只是一个摆设,根本不起什么作用。

二、社会保障:保障机制不健全,民众缺乏社会安全感

首先,从肇事者的角度看,以交通事故为例,缺乏一个合理的、可操作的交通安全保险制度,以至于在很多时候发生本不至于出现死亡结果的交通事故演变为人为地出现了死亡的结果,仅仅是由于死亡的结果更为经济。第一个碾压小悦悦的司机在接受上海电视台的电话采访时说道,他肇事后加速逃逸是因为不想坐牢。而他之所以第二次碾压小悦悦,是因为若将小孩撞死,只需一次性赔款一两万元;若是撞伤,后续的医疗费、生活补助费等赔偿金增加十倍都不止。而之前所谓“讹诈”的老人,多半也是因为难以支付昂贵的医药费用,而找个代替付费的人。还有网友曾经讨论过:若是小悦悦在第一次被撞倒的时候被及时救起送往医院,院方会在第一时间救人吗?现在的医院基本都实行先付款后治疗,那么结果也就不得而知了。由此,我国医疗保险体制的不完善也是显而易见。

从路人的角度看,之所以宁愿选择冷漠不救,也是由于对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机制缺乏 ①②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信心。民众往往担心由于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反而会因为自己的见义勇为行为而承担本不该承担的赔款等法律责任。前几年的彭宇案就是很好的例子。

建立一个合理的、可操作的保险机制真的困难吗?日本在1961年就已经实现了全民健康保险。我想,没有人会认为1961年的日本会比现在的中国更富裕吧。纳税人的钱不是用来给政府官员挥霍的,而是应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

三、道德建设:社会公德底线模糊,社会道德生态荒漠化趋势加剧

从之前的“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到“染色馒头”,社会诚信的缺失和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相当严重的地步。这次的小悦悦事件,更是将社会道德建设的紧迫性推到了风口浪尖。网络上、媒体上对18位见死不救的路人的无情谴责,一浪高过一浪,但我们谁又能保证,如果当时你恰巧路过,你不会成为那些冷漠者中的一个?对社会公德丧失的声讨,并不能使中国整体的道德水平有较大的提高。大多数的中国人都习惯于躲在安全的角落大声地谴责冷漠者,而却用彭宇事件等的不测后果自我麻痹、自我安慰——见义勇为的成本太高,风险太大,于是他们选择做一个安全的观望者,而非援助者。

这是一个缺乏公信力的时代,社会上的失信现象也很突出。政府官员贪污腐败的案件越来越多,慈善机构对内慈善、对外搞摊牌,国企逃税漏税丑闻不断„„在这样一个失信的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而导致的自私自利行为就并不奇怪了。

但我并不认为,中国人的道德水平已经到了像某些主流媒体所说的如此不堪的地步。就如同“郭美美事件”虽然降低了国人的慈善热情,但是只要在危难时刻,需要慈善捐款,只要有人振臂一呼,相信国人的慈善热情又会重新燃起。我们要做的不是一味地谴责冷漠的路人,而是应该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明确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的社会公德底线,并使之逐渐成为一种道德自觉,通过教育,形成社会的主流价值观体系,“在公众参与下创造扬善惩恶的制度条件和社会环境,努力提升全社会道德水平和每一个人的道德良知,以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③”。

中国目前已经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了,但中国的软实力却没有像中国经济一样崛起。小悦悦事件凸显了中国社会建设在法律制度、社会保障制度、道德体制建设方面的种种问题,引起了中国人的集体反思。这或许也是一个机遇,或许将成为中国新觉醒的开端。当前,我们要做的是重建国民的信仰,营造向善的舆论氛围,打造有力度的正义的司法,深入开展社会伦理、道德规范的讨论,辅之以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的引导和教育,通过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真正提升这个社会的道德水平和道德认知,让国人重新找回“真善美”,实现制度和意识的双重进步。③ 摘自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在10月20日广东省委常委会上的发言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道德不是避风港》,俞天任,凤凰网,2011年10月25日。[3]《评论:第19名路人救助小悦悦凸显道德自觉》,人民网,2011年10月29日。

班级:08财政姓名:戎翀

6.小悦悦和她的邻居们 篇六

砂纸店老板娘在一旁嚷嚷开了:“没看见地上有东西啊?还开?还开?!幸好是东西,要是个小女孩呢?”

这里是广东佛山的广佛五金城。之前的10月13日下午5时左右,一位名叫悦悦的两岁女孩儿在这里先后被两辆车辗压,监控录相显示,7分钟内,先后有18人走过,但没有人注意到她并将她救起。小悦悦最后被第19个路过此地的阿婆陈贤妹救起,但一周后宣告不治身亡。

时间到了10月28日,小悦悦去世已有一周,她父母开的五金店依旧关着门,事故现场的地面上,多了一首红色墨汁涂写的短诗《佛山诉》,其中一句是:“冷漠情麻木,他命不惜顾”,落款名为“雪山松”。

小悦悦事件,明显触动了这座五金城。市场内,一些遮挡视线的广告牌被取下,店家把货物自觉堆放在管理方重新刷上的一米黄线内,通道显得宽敞不少。

“还不知道能保持多久呢?”一位摊主面对这样的“进步”评论道。

面包车、摩托车、小轿车、三轮车、自行车轮番辗过那首红色短诗覆盖的地面,从不停留。人们心照不宣地回避谈论“那个女孩”。这座如庞大机器般轰鸣运转的五金城,一切又似乎没有变化。

要么留守,要么危险

2011年夏天,原本打算将两个孩子留在山东老家的妈妈曲菲菲,还是将他们带回了广东。她的儿子王硕,今年7岁;女儿王悦,刚满2岁。

六年前,在老乡的介绍下,曲菲菲和老公王持昌在广佛五金城租下了27座的一个店面,经营轴承生意。两人都是80后,性情直爽,一家四口始终住在店面楼上的阁楼里。

在杨丽的印象中,小悦悦家算不上收入丰富,但四口人过得其乐融融,家里时常炖点排骨鸡翅,几年积蓄买了辆别克轿车,两口子偶尔还带孩子去广州动物园玩。

悦悦出事前一段时间,曲菲菲高兴地告诉隔壁一家筛网店的老板娘杨丽,最近几个月生意有了点起色,“甭管多辛苦,一家人在一起,看着孩子长大,像乐开花一样,感觉非常幸福。”

在邻居们眼里,悦悦和哥哥有点“长反了”,悦悦比较壮,好动,而哥哥比较瘦弱,喜欢安静地画画儿。一次,兄妹俩见到邻居家小朋友有一些放在金鱼缸里的彩色玻璃石,非常喜欢,就商量着要把它们拿走,被邻居家的孩子发现了,过来阻止。当时悦悦张开双臂站在哥哥面前,冲着比她高大的孩子喊:“别挡我哥哥!”

虽然店面的阁楼狭窄拥挤,但夫妻俩一直不愿意把孩子放在老家。“还是舍不得啊。”回来后,曲菲菲告诉杨丽,“我给大昌(指王持昌)打电话,说要放下孩子,老公说不行,都带过来,一个都不能放。我就说,那带过来你也要帮忙看啊。”

大昌的这句话,让杨丽羡慕不已。杨丽自己也有两个孩子,却被留在河北老家。听了曲菲菲的话,她回家对老公抱怨:“你还没有人家大昌心疼孩子,连句那样的话也不会说。”

说归说,没有人比当妈妈的更明白边做生意边拉扯孩子的苦处。

杨丽两岁的小儿子强强,常和小悦悦一块玩耍。玩具简单而有限:玻璃球、橡皮鸭、纸箱子、海绵板,或者容易割伤手指的玻璃纤维网。各种筛网堆得高高的,杨丽每天都要费力气清出一片小地方,让孩子们活动。

然而,三十来平方米的档口(广东口语中的“店铺”)远远无法满足孩子们的好奇心,往往杨丽去一下卫生间,儿子便像泥鳅一样钻出门去了。

档口外就是庞大的五金城,各种噪声此伏彼起:汽车发动机的嗡嗡声、摩托车尖锐的笛声、电锯工作的哧哧声、搬动纸箱的闷响、展开各种五金料时的嘶嘶声……以及收废品的、擦鞋的、卖糖葫芦的各种叫卖声。

“一点清静的地方都没有,脑子整天轰轰的。”杨丽父母这样形容。他们曾过来帮女儿带孩子,终究不习惯,几个月后甩手回了农村老家。

五金城内,南北向道路宽约十米,东西向略窄,井字形纵横交错,没有红绿灯,没有限行速度,当然,也没有警察和电子监控摄像。

带在身边是危险,放在家里是留守。杨丽无可奈何地将两个孩子留在老家后,靠每晚打电话缓解思念。她还总结出些积极因素,弥补不得不与孩子分离后的歉疚:佛山语言环境太杂,强强说话比一般孩子要晚,两岁多还只能两个词语一组地往外蹦,连不成完整的句子。如今回到家里,表达好得多,也长胖了,原来只有22斤,现在长到25斤。大女儿在家里上学,不需要花每年8000多的学费,又省下一笔开支……

尽管如此,杨丽还是非常理解曲菲菲的那句“你也要帮忙看哦”,她还记得强强刚学会写数字时,常常把“3”写反,杨丽却很少有耐心慢慢去教,“只会发脾气,哇哇叫”——每天从早上八点开始,讨价还价、看紧孩子、买菜做饭,已将她的精力和耐心消磨殆尽。

“贫穷”的老板

没有孩子在身边,杨丽的生活一下子松懈了下来。她和老公去逛超市。拿起牛奶,想想又放下来;拿起火腿肠,还是放下来。最后,一分钱的东西也没买。

“你们家现在一个月生活费都不要500块钱了吧?”看着杨丽在档口有一顿没一顿地做萝卜青菜,有邻居这样开玩笑。杨丽只是笑笑,不回答。

她穿着一件黑色长袖T恤,还是和悦悦妈一起逛小店买的,45块钱,一人一件。没过几天,她在地摊上发现了同样的衣服,只要30块,“心疼了好久,亏了”。

不过,如果是给孩子买衣服,父母们会奢侈得多。杨丽记得,悦悦过两岁生日时,王持昌到精品店给女儿挑了一条两百多块钱的裙子。“不问价钱,也不买大一号的”,杨丽还记得悦悦妈这样跟她说,“比我还舍得”。

“你知道人的心尖尖为什么是朝下长的吗?”在杨丽的筛网店,一个来串门的老板娘向《中国新闻周刊》记者比划着一个双手向下合起的手势,“因为人的心都是向着下一代。”杨丽点头,“没有小孩,什么生活都是没意义的。做工挣钱,就是要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

杨丽的家乡,是全国著名的“丝网之乡”河北安平。自从父亲年轻时在一家筛网店打工时开始,这个家庭的命运就与筛网紧紧联系。高中还沒有读完,她也做起筛网生意,随后结婚来到佛山。如今,她的弟弟也在家乡卖筛网,60多岁的父亲还在丝网工厂做活。

除了卖筛网,她从没有尝试过别的生存方式,今后似乎也不可能。在广佛五金城,安平人卖筛网,义乌人卖劳保,临沂人卖磨具、湖南人卖五金……王持昌一样的山东聊城人,则主要经营轴承。这些因地缘形成的规则,始终被这些收入不多的“老板”们刻板地遵守并沿袭着。

相比之下,出生于1981年的王持昌经历还丰富些。1999年,18岁的王持昌放弃了在家乡聊城农校的学业——他本来在那儿里学习畜牧业——部分是因为“不喜欢”,部分是觉得“用不上”。

他到北京去闯世界,可这个大城市也没给他太多的机会。王持昌第一份工作是建筑工地工人,第二份是宠物店店员,都只做了几个月。没有赚到钱,他又回到老家,辗转托关系,找到一个事业单位的工作,每月领几百块钱薪水。他在那里认识了比他小两岁的曲菲菲,很快就结了婚。

2003年,王持昌通过父亲的关系,结识了在佛山的山东老乡,于是决心南下,希望在经济发达地区做生意,逃离赚不到钱的日子。2004年年底轴承店开张时,转让费和押金一共花了三万元,差不多是他家里的全部积蓄。

那时,广佛五金城刚开业两年多,人流量少,为了吸引店铺入驻,租金交一年赠半年,有的还附送仓库。如今,好位置档口的转手费就要10多万。一般三十多平方米的档口,租金约60块钱一平米,合同还有这么一条:租金每年以5%递增。

这并不是全部。电费每度1块钱,一台电脑、一台洗衣机、还有空调、冰箱等这些基本家电的配置,每个月大概要花两三百块,还有卫生管理费、治安管理费,以及每年两万块钱的宣传费——用于广佛五金城作为整体参加各类交易会、打造品牌之用。

有些人家会请一个不包食宿的帮工,工钱在每月1800至2000块钱左右,但王持昌和杨丽家都没有请小工。

“吃不饱、饿不死,只比工薪阶层好点”,王持昌这么形容。挣扎这么几年,他始终觉得,“自己不是做生意的材料”。如今,女儿出了事,这里便成了他的伤心地,再也没有继续干下去的勇气了。

“整个中国都这样”

直到悦悦出事后第三天,距她家一个街口的劳保店老板,仍不知情。他问对面工具店的伙计何力:“那个小女孩家,前几天吵吵嚷嚷的,是打架了吗?”

何力起初有点吃惊:劳保店老板家里有一条小狗,悦悦常被妈妈带过去玩,按理应该比较熟悉。“或许只是小孩子玩儿,大人并不交流。”他自言自语。

细细回想,何力觉得自己也“只是打过招呼,从没正式说过话”。他每天会固定看见曲菲菲骑着电动车经过两次——一次是早晨七点多,曲菲菲送孩子去幼儿园;另一次是傍晚五点,接回孩子去买菜。

出事的那天傍晚,他瞅见小悦悦摇摇晃晃走过自家店铺,并没在意,五金城里小孩子独自到处跑是常有的事,有什么稀奇?

王持昌和曲菲菲也没注意到小悦悦不在了。外面正在下雨,雨水打得顶棚嘭嘭响,曲菲菲去收衣服,王持昌独自照看生意。

小悦悦倒在离家两个小街口的路上。监控录像显示,雨夜,没开路灯的五金城有些昏暗。有邻居说,她是去小卖部买东西,也有邻居说,她是去一位老乡那儿玩耍。而小卖部老板娘事后坦言,常常有小孩儿独自来买东西。

小悦悦出事后,视频由一家新华劳保店的防盗探头调出。然而,直到第二天上午,王持昌提着三箱牛奶去感谢老板娘时,双方才正式认识。

何力对《中国新闻周刊》记者说,这视频在网上传得到处都是,大家都看到了,“(路过的)有五金城的人,都认得出”。但他也说,大家还会这么呆在一起,谁也不会去指认谁。

五金城里的人们来自五湖四海,有时互相看着都奇怪:湖南伙计嫌弃广东老板太不讲究,“大热天穿拖鞋也就算了吧,到冬天穿了夹袄也还是拖鞋”;潮汕人不理解山东人不吃米饭,“炒了几个好菜,居然就着馒头吃”。

杨丽和隔壁档口的交流,仅限于晚上收摊后的寒暄,但也不问生意,只谈谈孩子或天气。她记不清上一次和对面店主说话是什么时候。就在她后面的一兩条街的人,她也不认识。为儿子强强请满月酒时,她邀请的宾客,全是河北老乡。

或许是出于习惯,或许是更易沟通,相熟的还是老乡,但敌对的也是老乡——都做同行生意,老乡就是竞争对手。蹭到老乡店铺,打探到对方的熟客,随后自己以更低的价格“挖墙角”,最后两家人见面也不说话。这样的事儿,杨丽也听说过不少。

离家时间越来越长,她发现自己也陷入另一个悲哀的境地,“婆家也不认识,娘家也不认识了。”有一年,她把女儿放在婆家住了一年,再回去时,村里人只认识她女儿,没人知道她是谁。

“不只是五金城,其实整个中国都这样。难道你们住在高楼里,都知道对门是做什么的?”杨丽反问。

没有孩子在身边,她的生活毫无惊喜与意外。白天做生意,夜晚和老乡去逛超市、逛街,遛遛公园,回家后看电视、睡觉。日子如流水般重复,倏地便过去了。

“这真是没有围墙的牢房,都快憋出抑郁症了”,一位河北老板娘向《中国新闻周刊》记者抱怨。怀孕时,医生让她多活动。她挺着肚子,往五金城里缓缓走过两次,回来后再也不出去,“大家都忙着做生意,感觉就自己一个人不着调,像个神经病。”

车、人、货,熙熙攘攘的,都在拼命追赶市场经济的脚步。喇叭声是急促的,说话要靠扯嗓子喊。所有货物,大到各种起重机,小到橡皮筋、封箱带,也是各种色彩、成捆成箱占满整个店铺——批发市场,从来就不是一个尊重个体的世界。

随着2008年磨具市场的开张,广佛五金城总面积已达40多万平方米,计有两千多家店铺入驻。从广州到佛山沿途,一路上遍布着数十家这样批发市场,五金、布匹、汽配、茶叶……无数个和王持昌一样的内地人,举家迁徙,到这里来讨生活。

在这个拥挤而繁忙的城市里,一个两岁小女孩的模样,尽管刚刚逝去,也注定不会被长久地记住。

这个小女孩“生得虎头虎脑”,有着竹节一般肉嘟嘟的手臂;这个小女孩会用档口里的红色记号笔,在指甲盖上画花儿;这个小女孩还喜欢裙子,买了新衣服就到隔壁牵着裙角站着,昂着小脸,等待大人们的夸奖……

悦悦去世后,王持昌带着全家躲进广州的一位老乡家,只在晚上偶而回趟门店,清理存货。他的头发看上去很久没有修剪,眼睛里布满血丝。短短一个星期,刚30岁的他经历了人生的多重场景:女儿出事,路人见死不救,引发世人议论,接着有人质疑父母监管不力,于是舆论转向,好心人为悦悦捐款,医生奋力抢救仍回天乏术,他们最初向媒体讨伐路人的漠视,但转而,又声称不再追究路人的责任。

“我们现在只希望看到肇事司机能受到法律制裁,”10月28日,王持昌站在他的五金店门口,平静地说,“然后,就离开这里。”

一位广州记者给他打来电话,告诉他,有位患白血病的孩子需要手术,目前还缺8万元,他安静地听着,快而干脆地答应:“好。”事件见诸媒体后,社会各界给小悦悦的捐助款达27万元。悦悦没了,王持昌觉得,如果这笔钱能救别人的孩子,也挺好。

曲菲菲没有下车。她拒绝见任何人,只是哀伤地望向窗外。刚失去妹妹的王硕,趴在她的腿上熟睡着。

10月29日,没有任何仪式,小悦悦的遗体在广州殡仪馆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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