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工作总结

2024-08-05

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工作总结(共9篇)

1.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工作总结 篇一

南阳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南阳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文件

宛农监办[2008]5号

关于做好2008年减轻农民负担专项检查

及重点监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监办、纠风办:

为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实施农民负担重点监控制度,加强对减负惠农政策的动态检测、日常监督检查,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2008年全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经市农监办、市政府纠风办研究,就2008年全市减轻农民负担专项检查及重点监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及重点监控对象

凡2007年以来面向农民收取税费的单位,均属于农民负担专项检查的对象。

市农监办、纠风办在充分征求各县市区农监办、纠风办意见的基础上,根据监督检查情况、农民负担信访数量及查实问题的多少,以及省农监办、纠风办的建议确定重点监控乡镇及县市区直涉农单位。经研究决定2008年对全市16个乡镇、6个县市区 1

直涉农单位进行重点监控。对2007年的1个重点监控镇,继续实施重点监控(监控乡镇及单位名单已确定,暂不予公布)。

二、专项检查及重点监控内容

(一)党委政府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重视情况。党委、政府是否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府目标管理,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能否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乡镇是否有专人负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是否按要求建立健全信访接待和案件查处、定期报告、农民负担监督卡、专项审计、重点监控、检查督查、涉农收费公示、订阅报刊限额、责任追究等监督管理制度。

(三)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种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退耕还林补贴和村级补助等支农惠农资金是否及时落实到位。征占地补偿资金、教育“两免一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低保、计生奖励等惠农政策是否落实到位。

(四)“一事一议”筹资政策落实情况。筹资行为是否执行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上限控制的原则。是否按照事前群众决定,事中群众代表参与管理,事后张榜公布的程序进行。是否违反规定向农民筹资,筹集的资金能否做到单独

设立帐户、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五)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情况。

1、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国家规定权限批准保留的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是否在规定环节、范围和标准内收取。重点考察农村义务教育、农民建房、农民外出务工、计划生育、殡葬、户籍管理、婚姻登记等方面是否存在乱收费、乱罚款问题。

2、经营服务性收费。是否坚持自愿、公平、质价相符原则收取,有无强行服务、只收费不服务等问题。重点考察畜禽防疫、生猪屠宰、邮政汇款、农业供水、农村居民生活用电、农机服务、农村保险业务等方面是否存在乱收费问题。

3、农民利益保护。在农村土地承包、征占农村集体土地中是否存在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在新农村建设中是否存在强拆强建、盲目建设等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

(六)村级组织收费情况。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或单位是否委托村级组织向农民收取税费。各级政府在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中是否向村级组织摊派、集资或强行要求村级配套。村级组织是否用押金、违约金、罚款等不合法方式管理村务,是否向农民家庭承包土地收取承包费。

(七)乡村债务管理情况。能否严格落实 “约法三章”和“两项制度”,制止新债发生,是否取消村级招待费,是否向农民收取税费遗留。

三、专项检查及重点监控步骤和时间要求

第一阶段:6月份,自查自纠。各乡镇及县市区涉农单位要对照减负惠农政策, 进行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方案,研究整改措施,抓好问题整改。各县市区要对三分之一的乡镇进行专项检查。各县市区要在6月25日前,将检查情况、检查工作报告和重要案件一并同时上报市农监办、市纠风办。

第二阶段:7-8月份,开展涉农检查。在县市区、乡镇自查自纠的同时,市农监办、纠风办将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进行抽查检查。抽查范围:2008年农民负担综合治理县县直涉农收费(税)部门,2008年农民负担重点监控乡镇和单位(检查前公布名单)。

第三阶段:9-10月份,检查验收。市农监办、纠风办将通过不定期明察暗访等方式,对重点监控乡镇和单位的农民负担情况进行检查回访,向重点监控乡镇和单位反馈检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按照《南阳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宛农监[2007]20号)提出整改处理意见。重点监控乡镇和单位要在9月30日前将农民负担问题治理情况向市农监办、纠风办进行专题汇报。

第四阶段:11月份,工作总结。根据检查考核情况,对本专项检查及重点监控工作进行总结,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建立减负工作的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建议。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是省委、省政府保留的“一票否决”项目。各县市区要坚持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和农民负担专项治理责任单位负责制。充分认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长期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落实减负惠农政策,强化监督管理。要认真分析本辖区的农民负担形势,排查问题,逐个研究解决办法,彻底纠正存在的问题。各县市区农监、纠风部门要帮助辖区乡镇,尤其是被监控乡镇和单位,完善减负制度,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确保各项减负政策落到实处。

二是建立完善监督员制度。为及时了解和把握农民负担动态,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各县市区农监、纠风部门要选择2-3个乡镇开展聘请监督员试点工作。每个乡镇可选聘2-3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懂政策、素质高、服务意识强的农民担当农民负担监督员,并对选聘的农民负担监督员进行政策和业务培训。农民负担监督员个人详细资料于6月底之前分别报市农监办、纠风办。

三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专项检查和重点监控中发现加重农民负担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同级党委、政府提出处理建议,违规收取的钱物必须退还群众,被挤占、平调、挪用的经费必须归位,有关责任人必须严肃处理,性质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方式:

市农监办63397977电子邮箱:nynjk@sina.com 市纠风办63195799电子邮箱:nyjfb@sina.com

二 ○ ○ 八 年 五 月 二 十 八 日

主题词:农民负担专项检查△重点监控△通知 抄送:省农监办、省纠风办。

南阳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08年6月5日印发

2.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工作总结 篇二

1 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现状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 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三农”问题, 并且, 为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我党还在减轻农民负担方面制订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 建立健全了完善农民负担监管的长效机制。在党中央的领导下, 各项惠农措施不断强化, 农民负担重、收入少的状况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许多地方都组建了由农业、纪委、财政等相关单位携手共建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检查小组, 施行了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 形成了各单位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形成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合力, 为各项减轻农民负担的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提供了良好条件。各地基层农业管理部门也贯彻上级精神, 在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公共服务的同时, 加强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监督管理, 力争从源头上完善农民负担监管工作。乡、村级党组织也严格落实上级惠农措施, 认真发放各项补贴资金, 友好配合上级的专项治理工作, 使得减轻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日益常态化、规范化。如今,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心也由治理乱收费向防止相关问题反弹、巩固成果的方向转变。加强对非税负担的监督管理, 加大对违规违法涉农收费案件的查处力度, 严格执行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专项审计制度、涉农经费公示制度, 已经成为新的农民负担监管机制建设的核心。

2 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2.1 部分领导干部对减轻农民监管管理重视不够

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不断推进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民负担沉重已经明显减轻, 但是, 农民负担问题并不是不存在的, 而是出现了新的变化, 一些有违党纪国法、损害农民利益的情如义务教育、计生乱收费等, 仍旧是时有发生。即使是这样, 许多干部盲目乐观的思想仍然存在, 他们认为:如今, 国家不但取消了农业税, 还减免了面向农民的绝大多数收费, 农民负担问题已经不存在了, 因此, 他们在思想上就放松了对农民负担的监管, 淡化了对农民切身利益问题的关注。事实上, 在统筹城乡发展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下, 农民负担问题仍旧存在, 如村级办公经费收支标准模糊、基层干部以各种名目乱集资等。要想有效解决这些问题, 农村经济领导者和工作者必须克服麻痹大意、盲目乐观的思想。

2.2 农村债务包袱沉重, 村级组织运转困难

在税费改革中, 党中央明确提出了“暂停向农民催收改革前税费尾欠”的要求, 有效减轻了部分困难家庭的经济负担。但是, 受不良思想影响, 许多常年外出务工的家庭、持观望态度的家庭要么是消极抗税, 要么是不愿缴纳税费, 导致农村税费尾欠难以完结。加上许多地方在土地承包、集体经营上管理不善, 这就导致农村债权债务日益积累。虽说趁着税费改革的东风, 各地乡镇也采取了一些特殊的方法如资产拍卖、债务置换等方法消赤减债, 但是, 这些传统的偿债方法虽能化解一些简单的债务问题, 但是遇到“硬骨头”仍旧是束手无策, 作用有限。

2.3“一事一议”操作困难

虽然在税费改革中, 政府明确提出以“一事一议”为我国农村集体资金筹集的根本方法的主张。但是, 受基层民主和村民素质的影响, 议事主体非常消极, 一事一议在操作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 如农村集体财务收支不透明, 群众对基层党组织不够信任, 参与议事的热情不高;独立经营的小农经济导致集体与个人、农户与农户之间的利益不一致, 因此, 在议事的时候各方意见难以统一;外出务工人口过多, 集体事务无人关心。这些, 不仅会影响农村集体公益、福利事业的发展, 还导致“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基层管理制度形同虚设, 更为基层干部滥用职权、挪用集体资金提供了机会。同样, 它也会给上级部门的财务监察审计监管带来一定的困难。

2.4 监管重点模糊

当前农民负担监管的主要内容有:村集体公益事业建设筹资筹劳, 涉农行政事业和经营服务收费,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级经济组织的集资, 农村经济组织的补贴补偿和财政性补助资金的发放、使用。并且, 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民负担监管工作, 县级以上财政、监管、交通、教育、信访主管部门则依法做好相关的监管工作, 这看似确保了相关工作的条理化。但是, 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中, 绝大多数单位都是按照规章制度单纯地进行规范性文件审核、事务监察, 建立监测网点, 工作涉及面虽广, 但是重点模糊, 在农民负担重点领域治理上缺乏完善的制度和成熟的方法。

3 做好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3.1 加大宣传和监管力度, 提高思想认识

减轻农民负担, 是关系国计民生、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因此,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减轻农民负担当做农村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方面坚定不移地贯彻制定减负工作方针, 减轻农民税费负担。一方面加大宣传教育, 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 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当做第一要务, 督促各级部门将上级各项减负政策落实到位。其次, 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制, 强化农民负担监管工作领导, 落实领导责任, 以推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不断深入发展, 进一步提高各阶层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认识。这就要求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坚持和完善地方党政主要领导主抓、负责的工作制度,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 切实发挥各级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完善减负工作考核机制, 将减轻农民负担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 保证减负工作的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不缺位;强化农民负担联合检查监督制度, 完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方法, 加强减负宣传培训工作, 使基层干部通过学习和培训能够做到自觉守法。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宣传页、网络等形式开展减负宣传, 提高农民权利意识, 维护农民知情权。

3.2 减轻农民负担, 实现监管的科学化

减轻农民负担, 加强农民负担监管过程, 不但可以改善农村经济环境, 减轻农村债务包袱, 还可以为农村民主政治发展提供良好环境。同样, 对于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来说, 这也是一个积累、丰富实践经验的过程。要想解决农村债务包袱,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首先要从根本上理顺国家、集体与农民的关系, 改变过去那些牺牲农民利益来发展经济的老方法, 调整和完善农村经济发展体制与制度, 加快农村财政、投资、税收、农产品价格、信贷、物流改革, 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其次, 要坚持定项限额, 严格控制农民负担总量, 将农民负担控制在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之内, 在农村资金和资源上要做到取之有度、用之合理, 以保证农民维持基本生活和扩大再生产的能力。这就要求政府提高财政预、决算能力, 并完善监督举报制度、专题审计制度, 在农民负担专题审计中要实事求是、坚持实效, 严厉查处对乱摊派、少定多收等违法乱纪现象。

3.3 健全“一事一议”和财政奖补机制

要想解决“一事一议”存在的问题, 政府应按照农民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 进一步健全“一事一议”和财政奖补机制, 规范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这就要求基层农村经济管理部门以群众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 以财政奖补资金为引导, 发展农村基层民主力量, 然后在财政补助、农民积极参与、社会力量大力支持的情况下, 构建新型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加大对农村政策的支持力度, 将政府“多予、少取、放活”的农村经济方针落到实处, 重新对设计农民负担的收费项目进行审核,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经营性收费为借口乱收费;完善农村公益设施, 挖掘农村优势资源, 改善民生, 促使公共财政、社会资金进一步向农村倾斜, 促进城乡基层公共服务均等化。其次, 县市农民负担监管部门要与其他部门密切合作、及时沟通, 根据收费政策和农村情况及时调整监管方向, 按照中央税费改革规定, 完善对农村集体资产的监管, 明确农村筹资筹劳事项标准, 做好农村筹资备案工作, 增加农村财务管理的透明度。为了加大“一事一议”监管力度, 各部门还要携手共建农民负担检举渠道, 公布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件地址, 分发农民负担监督卡, 及时处理农民投诉问题。

3.4 突出监管重点

我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思想是:围绕一个中心, 突出两项重点, 实现三大目标, 落实四个责任。其中, 一个中心指的是落实上级减负工作方针政策, 确保农民减负效果, 两个基本点是加强对非税负担的监督管理, 加大对违规违法涉农收费案件的查处力度。由此可见, 坚定不移地落实中央减轻农民负担的方针政策, 是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重点。这就要求各级农村主管单位在加强宣传教育、实行领导责任制的基础上, 严格落实减负政策, 突出减轻农民负担监管重点, 加强对“三补贴”资金发放的监督, 强化对各项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的监督力度, 为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提供有利条件。如财政部门在编制补贴资金发放方案时, 要认真听取农民负担监管部门的意见, 结合相关意见和数据来确定补贴面积、范围。其次, 加强对“一事一议”筹资变成固定收费项目和农村水利工程水费的监管, 严格执行控制标准, 公开监管结果, 严厉打击滥收费、挪用集体资金的行为。再次, 加强农民关心的其他易于乱收费项目的监管, 如中小学生收费、计划生育罚款、新农合等, 加大对涉农收费的监管力度, 从严审核涉农负担收费项目标准, 并按照标准工时针对农村收费的政策依据、项目、金额内容, 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最后, 实行涉及农民负担案件的责任追究制, 建立由纪检、检查和农民负担监管相结合的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针对村党支部书记、村长的减负事务档案, 由农民负担监管部门对涉农负担案件进行审核、备案, 多管齐下, 提高减轻农民负担监管工作实效。

参考文献

[1]吴萍.依法减轻农民负担浅析[J].江西农业经济, 2001 (02) .

[2]孙丽.新时期减轻农民负担问题研究[D].武汉:武汉理工大学, 2008.

3.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工作总结 篇三

关键词: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问题;对策

随着国家对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在农村逐步推行税费改革工作。经过长期的实践取得了一定效果,特别是农民负担工作。然而,税费改革毕竟仍在进行中,发展过程中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难免会出现相应问题。这就需要从实际出发,对相应问题进行解决,以促进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有序进行。如何更好的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进行相应分析,已经成为工作人员值得思索的事情。

一、影响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因素

目前来看,虽然国家高度重视农民负担问题,也下达了相关文件,以减轻农民负担,但是在实际管理中,尤其是监督过程中常会出现一些问题。一些乡镇因负债较多或财政资金不足,不能及时偿还常常会变相收取相关费用而使农民负担进一步加重。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常会认为取消农业税就是减少农民负担,使得其不能进一步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还有一些地方领导认为已经减免了农业税,农民拿出点钱是应当的,这种做法不仅会加重农民负担,同时农民负担管理工作不能有序进行;一些乡镇为了周转资金,常会挪用、占用村级资金、非法征用农民土地以降低农民补贴标准、挤占五保户供养标准、母猪补贴不到位或不理赔,这些现象的出现使得两免一补不能更好的实现;还有一些乡镇受利益的驱使,常会在农民办理户籍、身份证、二胎证和房产证过程中,提高收费标准从中获取利益,从而增加农民负担。一些乡镇甚至会利用低保户签字而借机向低保户出售彩票,从中获取高额利润;一些乡镇为了更好实现村村通工程,会让村里自己筹集资金来解决相应问题,如果村里没有集体收入来源,常会直接向农民收取,这在一定程度上违反了一事一议报批程序。在这种情况下,就应该加强对农民负担进行监督管理。

二、解决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问题有效对策

1.高度重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政府应该高度重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尤其是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在实际工作中,为了更好减轻农民负担,有必要强化减负责任并及时了解农民负担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结合国家相关政策以解决农民负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为了更好地使农民负担工作有序进行,地方政府应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使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农民负担监督工作中来。工作中可以将相应涉农项目收费标准、价格等内容公布出来并随时进行更新,使农民对农民负担工作有全面认识和了解,明白政府是为自己而服务的,从而积极投入到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中,发挥其监督作用,以更好的促进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2.对村级收费标准进行规定

村级乱收费现象仍时有发生,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农民负担。为了更好避免因乱收费而加重农民负担,在实际工作中,有必要对村级收费标准进行严格的专项治理。一旦实际生活中村级组织出现乱收费现象,就应该依据村级收费标准对违反相应规定的组织和个人进行纠正和严惩。而要想更好开展上述工作,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该协助村级组织开展相应工作,必要的时候为村级组织提供相应经费,坚决避免将部门和单位经费缺口直接转嫁给相应村级组织。同时也应完善组织运转经费体制,以确保村级组织资金补助力度,从而使村五保户供养、村干工资及办公经费等方面支出得以保证。也应该保证村级资金专款专用,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应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而不应该强制向农民摊派或是集资。村级组织也不应该自设项目向农民收取相应费用,更不应该利用押金或是罚款等不合理方式来约束农民,以最大限度的减轻农民负担。

3.建立健全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体制

因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体制的不完善而使农民负担得不到有效降低,在这种情况,就应该建立健全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体制。在实际工作中,应该对农民负担监督卡、项目审核及监测进行完善。在此基础上对农村土地承包、从村集体财务和农村审计等工作结合在一起,以更好的保证农民利益。同时也应该加大农民负担信访管理力度,疏通信访渠道,并建立健全的信访受理、督办、处理或反馈制度,以便及时受理、监督和处理好相应内容。同时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大农民负担检查力度,工作中可以深入基层进行专项检查、回访、检查和处理并将其有机结合在一起,以确保检查效果。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向农民乱收费、乱罚款或农用农民补偿等严重违纪行为,则需要相关部门根据实际状况制定出解决违纪行为的处理办法。

三、结束语

税费改革不断的进行,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济发展,但是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却出现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问题。要想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得以有效的解决,就应该高度重视高度重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对村级收费标准进行规定、建立健全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体制。然而,随着农村税费改革工作还在不断的进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中还会出现新的问题。为了使相应工作顺利进行,还需要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进一步研究,以采取相应措施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参考文献:

[1]艾拥霞:减轻农民负担的几项措施[J].农民致富之友.2011.(08).

[2]申端锋:农民负担问题的再审视[J].2010.(09).

4.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篇四

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农业和农村发展中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依然存在 农村经济基础薄弱,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农村建设财力缺口仍然较大;农村综合配套改革还不到位,“食之者众、生之者寡”的矛盾仍比较突出;一些地方转移支付资金不到位、乡村债务负担沉重,需要逐步妥善化解等。

各种名目的乱收费、乱罚款呈现反弹势头 当前农民反映比较突出的,一是在农村义务教育“一费制”之外的乱收费、农民建房乱收乱罚和婚丧、计划生育等乱收费问题,二是一些地方在新农村建设中没有做到与农民充分协商,甚至采取强制要求农民出资出劳的做法,侵害了农民群众的利益。

支农惠农政策还没有完全落实 一是一些地方截留、抵扣国家对农民的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等资金,甚至挪用上级对村级的财政补助资金;二是一些地方征地制度改革滞后,征用补偿标准偏低,损害了农民的权益;三是各种生产性费用和生资价格上涨过快,农民反映较大。

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中心,切实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抓好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真正使农民得到实惠 随着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逐步深入和对“三农”扶持力度的加大,各项惠农政策越来越多,必须认真抓好落实,真正使农民从惠农政策中得到实惠。一是要抓好种粮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补贴和退耕还林补贴等资金的落实。在补贴资金发放的过程中要加强督查,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防止截留、挪用。二是要抓好村级补助资金的落实。对村级的转移支付补助要实行单列,切实足额落实到位,不得以抵扣陈欠名义截留对村补助资金。三是要抓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惠农政策的落实。在农村开展保险业务和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加强宣传,由农民自愿缴纳,不得以任何形式下达指标或强迫命令农民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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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筹资筹劳行为,保障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 推进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而繁重的历史任务,必须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地逐步推进,必须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必须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一是要切实尊重农民的意愿,维护农民的利益。保护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防止发生乱占耕地、加重农民负担、增加乡村债务等现象。二是要按照群众急需、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的原则,进一步规范议事程序、范围、标准等,进一步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三是要严格区分加重农民负担与农民自愿投工投劳改善自己生产生活条件的政策界限。要正确处理加快发展与减轻农民负担的关系,既要加快建设,又要防止违背农民意愿、超出农民承受能力的形式主义和不切实际的“达标升级”活动。

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切实规范执罚收费行为 继续深入开展对农村义务教育、农民建房、农村土地、殡葬、计划生育等方面乱收费、乱罚款的专项治理。当前,一是要抓好对农民建房乱收费的治理。不得借新农村建设之机,以土地整理、村庄规划为借口变相收费、罚款,严禁按住房建筑面积乱收费。二是认真做好土地二轮延包的后续完善工作。除工副业、果园、鱼塘、四荒等实行专业承包和招标承包的项目外,实行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都不能再收取平均承包土地的土地承包费。三是要抓好对外出务工农民乱收费的治理。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防止变相向进城就业农民乱收费。

5.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汇报 篇五

精选范文: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汇报(共2篇)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遵照县委发[20xx]31号文件精神,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分工责任制的要求,我局具体牵头承办全县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一年来,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们采取依靠群众、协调各方、健全制度、加强监管等措施,收到了明显成效。全县农民人均负担由20xx年的45元降至今年的42元,全县减负237万元。今年接待和处理农民负担案件2起,4批次,50多人次。因农民负担问题引发的上访量继续下降,农民群众的满意度继续上升,全年无特大和恶性事件发生。现将今年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坚持不懈地抓好减负工作。县里继续加大对减负工作的领导,实行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度和“一票否决”制,全面推行农业税收和涉农价格、收费的“公示制”。进一步明确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由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责任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实行分工负责,各相关部门具体抓落实。针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涉及的部门多、工作复杂等特点,将县涉农收费的部门(教委、计生委、电力公司、林业局、土房局、畜牧中心、民政局、农业局、农办、水电局、交通局等)进行了明确的分工,并建立相关的工作责任制。同时,要求各涉农收费部门严格按减负政策执行。今年6月,对全县涉农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通过清理未发现不合理的收费项目。

(三)开展政策宣传,统一思想认识。今年三月份,我们以农业“四五”普法和“科技赶场”为契机,组织开展农村税费改革和中央、市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宣传活动,印发有关宣传资料85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600多人次。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增强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政治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完善配套制度,杜绝农民负担反弹一是强化“一事一议”制度。村集体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和劳务,严格按照《重庆市农村村级范围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筹集,通过严格的控制,有效防止了“有事乱议”加重农民负担和“有事难议”影响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的现象发生。二是实行村社财务“双代管”制度。三是进一步完善财务公开制度,真实全面地反映村社财务收支状况、反映群众关心的具体问题,接受群众监督。四是认真完善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乡镇农经部门具体负责农民负担监督卡的规范填发工作。五是落实“一费制”。今年秋季开始,全县中小学全部实行“一费制”收费。

(五)及时处理农民来信来访,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今年,共接受农民信访案(事)件2起,4批次,50多人数。今年4月,国梁镇边桥村农民反映该镇公路筹资问题,我们立即向县里作了反映,县里及时组织了几家部门联合进行查处,较好地处理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农民负担来信来访案件有新的动向。由以前反映负担问题向农村税改政策不落实、村社财务不清和土地承包纠纷方面转变;二是面向农民的教育收费仍需进一步规范;三是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执行难,存在“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集体公益事业的发展。

三、明年工作打算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及时处理农村的难点、热点问题。我们深感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任重道远。在明年的工作中,我们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巩固成果,认真贯彻和落实中央及市关于降低农业税税率等政策(估计明年将全部取消),让农民休养生息。二是开展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工作。争取县纪委、县纠风办、和有关涉农收费部门的支持,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农民负担审计活动,审计的重点是农民普遍反映的农民建房和农村义务教育乱收费和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对查出的案(事)件,将按照上级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予以处理。三是认真清理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项目。严格按照国办发[20xx]50号文件中“四个一律取消”的规定执行。【“四个一律取消”,即:

1、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中央和省两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2、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及其财政部门会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涉及农民负担的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取消;

3、除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之外,1997年以来出台的专门面向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取消;

4、农村的各种集资、摊派以及要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项目一律取消。】四是继续全面落实农民负担各项制度。要在认真落实农民负担预决算、监督卡、统一票据、财务公开、专项审计等制度的基础上,继续全面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中小学收费实行“一费制”、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充分发挥这些制度的监管作用。五是继续做好农民信访工作。对农民信访案(事)件,要一如既往地做好登记、接待、解释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汇报第2页、说服、化解工作,对群体性的严重案件,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并及时上报。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各位领导、同志们,减轻农民负担,说到底还是要靠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全面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效益,为实现“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切实增加农民收入而努力奋斗。二〇〇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汇报(共2篇)]篇一: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汇报

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遵照县委发[2004]31号文件精神,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分工责任制的要求,我局具体牵头承办全县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一年来,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们采取依靠群众、协调各方、健全制度、加强监管等措施,收到了明显成效。全县农民人均负担由2003年的45元降至今年的42元,全县减负237万元。今年接待和处理[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汇报(共2篇)]农民负担案件2起,4批次,50多人次。因农民负担问题引发的上访量继续下降,农民群众的满意度继续上升,全年无特大和恶性事件发生。现将今年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坚持不懈地抓好减负工作。县里继续加大对减负工作的领导,实行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度和“一票否决”制,全面推行农业税收和涉农价格、收费的“公示制”。进一步明确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由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责任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实行分工负责,各相关部门具体抓落实。针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涉及的部门多、工作复杂等特点,将县涉农收费的部门(教委、计生委、电力公司、林业局、土房局、畜牧中心、民政局、农业局、农办、水电局、交通局等)进行了明确的分工,并建立相关的工作责任制。同时,要求各涉农收费部门严格

按减负政策执行。今年6月,对全县涉农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通过清理未发现不合理的收费项目。

(三)开展政策宣传,统一思想认识。今年三月份,我们以农业“四五”普法和“科技赶场”为契机,组织开展农村税费改革和中央、市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宣传活动,印发有关宣传资料(material)85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600多人次。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增强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政治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完善配套制度,杜绝农民负担反弹

一是强化“一事一议”制度。村集体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和劳务,严格按照《重庆市农村村级范围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筹集,通过严格的控制,有效防止了“有事乱议”加重农民负担和“有事难议”影响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的现象发生。二是实行村社财务“双代管”制度。三是进一步完善财务公开制度,真实全面地反映村社财务收支状况、反映群众关心的具体问题,接受群众监督。四是认真完善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乡镇农经部门具体负责农民负担监督卡的规范填发工作。五是落实“一费制”。今年秋季开始,全县中小学全部实行“一费制”收费。

(五)及时处理农民来信来访,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今年,共接受农民信访案(事)件2起,4批次,50多人数。今年4月,国梁镇边桥村农民反映该镇公路筹资问题,我们立即向县里作了反映,县里及时组织了几家部门联合进行查处,较好地处理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农民负担来信来访案件有新的动向。由以前反映负担问题向农村税改政策不落实、村社财务不清和土地承包纠纷方面转变;

二是面向农民的教育收费仍需进一步规范;

三是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执行难,存在“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集体公益事业的发展。

三、明年工作打算

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及时处理农村的难点、热点问题。我们深感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任重道远。在明年的工作中,我们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巩固成果,认真贯彻和落实中央及市关于降低农业税税率等政策(估计明年将全部取消),让农民休养生息。二是开展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工作。争取县纪委、县纠风办、和有关涉农收费部门的支持,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农民负担审计活动,审计的重点是农民普遍反映的农民建房和农村义务教育乱收费和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对查出的案(事)件,将按照上级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予以处理。

三是认真清理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项目。严格按照国办发[2003]50号文件中“四个一律取消”的规定执行。

【“四个一律取消”,即:

1、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中央和省两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2、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及其财政部门会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涉及农民负担的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取消;

3、除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之外,1997年以来出台的专门面向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取消;

4、农村的各种集资、摊派以及要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项目一律取消。】

四是继续全面落实农民负担各项制度。要在认真落实农民负担预决算、监督卡、统一票据、财务公开、专项审计等制度的基础上,继续全面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中小学收费实行“一费制”、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充分发挥这些制度的监管作用。

五是继续做好农民信访工作。对农民信访案(事)件,要一如既往地做好登记、接待、解释、说服、化解工作,对群体性的严重案件,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并及时上报。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各位领导、同志们,减轻农民负担,说到底还是要靠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全面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效益,为实现“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切实增加农民收入而努力奋斗。

二〇〇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篇二:关于2011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总结报告 中共峄山镇委员会

峄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2011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总结报告

市减负办:

今年以来,我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

领导下,在市农业局经管站的指导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支持下,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中心,以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为重点,以构建减轻农民负担长效机制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和纠风、减负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镇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切实落实农村减负的各项政策规定,抓好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强化督促检查,有效遏制乱集资、乱罚款、乱收费和乱摊派等行为,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今年以来我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1.确保各级惠农政策资金的落实到位。我镇始终把抓好支农惠农政策、资金的落实及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作为减负工作的首要任务。2011年完成种粮综合直补面积40145.63亩核定工作, 发放综合直补资金435.38万元,亩均108.45元,所有补贴资金均通过农村[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汇报(共2篇)]信用社“一卡通”发放到户;落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为65万多元,补贴购置农机具162台(套),受益农户72户;按照玉米、小麦10元/亩,棉花15元/亩的补贴标准,落实良种补贴资金83万元,补贴全镇小麦面积41000亩、玉米面积39000亩、棉花面积2000亩。

2.实施“一事一议”项目助推新农村建设。我镇按照省市

各级关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情,从各村村民代表提议并通过上报的项目中,在政策规定的范围、议事程序、项目实施的可行性等方面重点审核,确定今年重点实施39个项目,筹资筹劳总计974630元,其中筹资553020元,筹劳折资421610元;上级奖补487300元,其中市农财局已拨付的奖补资金379100元,已全部拨付到村,受益群众能达到40497人。通过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为全镇农村集体公益事业的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注入了强大动力。

3、受理涉农信访及案件群众满意度上升。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意识,认真做好农民负担信访的接待、处理工作,倾听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关口前移,化解矛盾。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及时处理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做到事事有调查、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由于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宣传落实比较到位,今年以来,全镇没有发生涉农负担恶性案件、严重群体性事件和造成重大影响的其他案(事)件,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安定稳定。

二、主要做法

1.抓好问题整改,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今年以来,我镇共组织由经管、民政、财政等部门人员参加的4次减负自查,对在自查以及市农业局7月20日对我镇半年检查和财务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限时整改。为此,镇党委、政府先后4次召开专题减负工作会议通报市镇检查情况,要求各村和涉农

部门,认真对待减负检查组发现的问题,在全镇开展减负工作回头看。并组织7个管区集合本管区村负责人、村会计,对他们进行了减负、一事一议申报及财务管理方面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了法规要求,严肃了减负工作纪律。

2.加强组织部署,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为了更好地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确保减负工作取得成效,保证农民负担不反弹。调整充实了以党委书记秦晓东同志为组长,镇长田磊同志、分管减负工作的镇人大主席李启欣同志为副组长,减负办、党政办、纪委、教办、财政所、民政、土管所长等涉农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减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济宁市下发的检查通知要求,转发了邹城市、济宁市减负工作检查的通知,并根据我镇实际情况起草下发了我镇的减负工作检查通知,从领导重视情况、惠农政策落实、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村务财务公开、财务管理等方面作了具体的要求和检查标准。12月18日下午召开了由党政班子成员及各管区书记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传达了济宁市检查通知要求,部署了我镇减负工作的具体实施内容。组织财政、经管、农技、纪委等部门精干力量对全镇50个行政村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进行自查自纠。

3.加强宣传培训,认真落实各项减负政策。一是加强人员

培训,提升业务素质。12月4日-6日,组织经管、审计业务人员参加全省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培训班(济宁班),认真学习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有关政策;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补有关政策;农民负担监测有关规定等,提高了基层经管干部的政策水平及业务素质。二是加强政策宣传,扩大宣传效果。利用

各种媒体、标语、墙报、宣传单等形式宣传涉农价格和收费、支农惠农等减轻农民负担政策,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对减负政策的知晓度。向社会公开办公投诉电话,方便农民咨询减负政策,举报减负案件等。三是规范收费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根据市物价部门规范的所有涉农收费项目,集中制作了涉农收费公示牌,悬挂在农民群众经常看到的位置,公布收费项目、标准、文件依据等内容。同时,还将水、电、气、农资价格和征地补偿、粮食直补等各项政府管理的涉农价费标准和惠农政策纳入宣传栏公告,便于群众了解和监督,确保中央和各级政府的减负政策落实到位。

4.坚持“五项制度”,强化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我镇认真落实涉农收费“公示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和村级报刊订阅“限额制”。农民义务教育“免费制”、计划生育、农民建房、农民办理户籍和身份证等涉农收费均按上级有关政策严格执行,不存在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乱摊派等现象。

5.开展“一事一议”,做好财政奖补项目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政府文件形式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2011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峄镇发

【2011】39号),规范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程序。主要做法:一是严审申报项目。对各村所有申报项目的议事程序和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认真审核、审批。二是规范奖补程序。严格按照“先批后建、先建后补、自下而上、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奖补工作。三是落实奖补资金。市农财局已拨付的奖补资金37 元,已全部拨付到村。四是监督检查。多次组织财

政、经管减负部门定期组织对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及资金使用的合规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操作截留挪用、骗取村民筹资和奖补资金的行为,责令纠正。五是建立项目档案制度。将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会议纪录、村民签字、筹资筹劳方案、项目预算、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原始材料,装订成册,整理归档,以备查用。

6.严格执行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制度。健全规范了审计

文档,在村级换届选举前,及时成立以镇主要领导为组长,纪委、信访、财政、农经等相关站所组成的审计小组,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包括各种惠农补贴资金、“一事一议”自筹和上级奖补资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收益和固定资产处置收入等。通过清理、审计,认真做好资产、资源登记,加强管理和监控,防止集体资产、资源流失,对资金收支使用情况加强监督,防止借村两委换届期间突击花钱。维护了群众的利益。

7、推行村级财务管理长效机制常抓不懈。首先是规范运作,创新农村财务管理新机制。制定峄山镇《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实施细则》建立健全了现金管理、档案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10项制度,修订完善了补偿款统兑制度,开支审批制度,报帐审计制度,按时公开制度,定期检查制度等一系列财务制度,使村级的各项收支全部纳入“委托代理中心”统一管理,有效杜绝了村干部坐收坐支和借支挪用公款现象的发生。其次坚持财务报账公开通报制度。我们始终对村级财务做到常抓不懈,特别是通过党委、政府以“督查信息”的形式每季度对各村报账、公开情况进行通报、跟踪监督,取得了显著成效。

6.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工作总结 篇六

情况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实践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半年多来,我镇党委、政府把减轻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作为重要的一项议事日程来抓,并且建立和完善有关的监督和管理制度,从而有效地保证我镇的涉农收费项目和农业生产经营性收费项目按规收费,坚决刹绝了“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三乱行为的发生,调动了广大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促进了我镇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现将2008年上半年我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等七部委《关于2007年农民负担检查情况和2008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08]5号文件精神,继续强化工作部门责任制,依法开展专项治理,加大对农村“三乱”问题的查处力度,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根据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的要求,我镇党委、政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性认识,严格执行中央和省的各项政策。为使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调整了由镇人民政府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和分管镇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纪委)负责日常工作。一年来,我镇多次召开有关涉农收费的单位、部门负责人会议,并且明确了目标、落实了工作责任,凡本镇所有涉农收费的部门、单位都必须严格按照省、州、县的要求去做,不得出现违法、违规现象,违者将追究其单位领导责任等。

(二)抓好宣传、学好政策法规,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管理水平。自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取消农业税后,我镇党委、政府组织了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连续出台的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并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对所有涉农收费的项目,各部门单位必须要反复学习政策法规,弄清弄懂,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我们的服务宗旨。同时通过镇张贴标语、拉横额、出动宣传车等形式进行广泛而深入的宣传。

(三)认真贯彻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各项补贴资金。一年来,我镇已发放种粮补贴5.5万元,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123.2万元,良种补贴40万元,畜牧补贴7.5万元,购农机具补贴15万元,农村中小学“两免一补”减负144万元,落实一事一议以奖代补资金148万元。

(四)严格执行中央和省的有关政策,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今年,我镇所有涉农收费部门、单位都开展了一至二次的自查自纠和专项治理工作,并严格执行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没有巧立名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镇政府规定所有涉农收费项目或农业生产经营性收费项目一律要向农民公示。我镇也在老办公大楼通道处设立了镇直属部门的所有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项目、标准、政策依据、收费对象等收费公示牌,镇其他的所有涉农收费单位如中小学校、法庭、供电所等也在各自单位把涉农收费项目在显著位置上向群众设立公示牌,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并严格按规定收费。镇农民负担监督领导小组实行向有关涉农收费单位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的要及时纠正并对有关负责人给予严肃的处分,以维护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从而有力地杜绝了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以及搭车收费和超标准收费现象的发生。经镇自查,目前,全镇农村中小学校收费全面落实“两免一补”的政策,没有在中小学生入学时向学生搭车收取其它费用。镇属国土部门、计生办、派出所、民政办等部门,在农民建房、计划生育、外出务工、办证

等方面,没有发生违反规定进行乱收费等情况。

(五)尊重民意,强化监管,“一事一议”运作规范。我镇农村的“一事一议”活动,严格按照“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流程”进行操作,镇政府在充分尊重广大农民群众的意愿的基础上,强化对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监管,今年我镇农村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是串寨道路硬化,财政奖补资金148万元,受益群众积极投工投劳,现正在实施中,从自查情况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基本上按规定程序规范运作,受到农村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普遍认可,推动了农村集体公益事业的发展。

(六)掌握好政策法规,做到依法行政,为广大人民群众做好服务。我镇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指导,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各职能部门的干部、职工通过不断地学习,大大地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务水平。目前,我镇没有发生加重农民负担的严重事件和恶性案件,从没有用专政工具和手段向农民收取钱物;也没有发生对加重农民负担方面的设诉,镇政府没有向农民采取行政命令摊派报刊征订任务等现象。

(七)抓监督管理,让所有涉农收费部门单位不出现违法违规现象。今年,我镇所有涉农收费部门单位都开展了一至二次的自查自纠工作。我镇在监督管理工作上:一是抓公示制度。凡所有涉农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必须在本单位显著的位置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并严格按规定收费。二是抓定期检查。镇农民负担监督领导小组实行向有关涉农收费单位在当年6—7月、10—11月,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的及时纠正并对有关负责人给予严肃批评处分,以维护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从而有力地杜绝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搭车收费和其他代征代扣等行为,杜绝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当废止的收费项目的继续收费。

由于我镇党委、政府对治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高度重视,从而使

到全镇农村稳定,党群、干群关系良好。今后,我镇将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管理,采取更有效的措施和方法,进一步把减轻农民负工作落到实处,为维护我镇农村稳定、农民增收,进一步提高党群、干群关系而努力工作。

***镇人民政府

7.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工作总结 篇七

虽然绥滨县“减负”工作已经取得显著成效, 广大农民的负担进一步减轻。但是, 还有工作做的不到位之处:一是村务公开亟待加强, “减负”政策和各项惠农政策尚未家喻户晓;二是“减负”基础仍不牢固, 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和公益事业费用刚性增长, 转嫁为农民负担; 三是个别行政村新农村建设盲目攀比, 村级债务不仅未能有效控制反而有急剧增加的趋势, 可能使农民负担反弹。出现问题, 必须及时有效解决问题, 结合工作实际, 就当前绥滨县的农民减负工作建议如下:

一、增强对“减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明确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要求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是党在农村的一项基本政策, 是党和政府“三农”工作的重要内容, 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 农民负担问题处理不好, 不仅影响农民生活水平提高, 制约农村经济发展, 更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 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要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中心, 以规范涉农收费为重点, 以强化监督检查为手段, 将农民负担监管工作融入到统筹城乡发展、加强农村社会管理、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中, 将农民负担监管领域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方面延伸, 创新监管思路, 拓展监管范围, 强化工作措施, 加强制度建设, 严格禁止各种不合理收费和集资摊派行为, 坚决纠正违反政策规定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 确保农民负担继续控制在较低水平, 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开展政策宣传、加强廉洁自律

一是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宣传广播。通过设置宣传橱窗、张贴宣传标语、在主要街道路口悬挂横幅、举办农民负担讲座专题、 组织学习惠农政策读本等形式, 广泛开展农民减负政策法规、 惠农政策制度等宣传。 二是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工作人员廉政教育。对于涉及各种强农惠农补贴资金、 农村义务教育收费执行情况、涉农收费管理情况等农民减负政策, 通过线上 (微信、微博等方式) 和线下教育 (集中学习、讲座、演讲、 观看警示教育片) 相结合的方式, 加强对机关干部和村级党员干部的教育。重点以新农村建设中各类职务犯罪、各种乱收费现象的反面案例为教材, 引导广大乡村干部遵纪守法, 严格执行上级规定。 三是坚持内部和外部监督相结合, 在落实政策的过程中, 推进政务公开, 公开举报邮箱、电话、信箱, 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各项工作的建议和监督, 力求做到阳光执政。 对于实名举报内容, 要第一时间组成专门工作监督组进行调查, 一经核实情况属实, 一定上报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严惩, 绝不姑息。

三、规范实施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 深入治理加重村级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负担问题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 是2000年农村税费改革初期适应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 取消统一规定的 “两工”而作出的制度安排, 是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高民主管理水平和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的一项有效措施。规范实施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 有利于助推农村集体公益事业的良性发展, 从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在开展这项工作的过程中, 必须坚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所议之事要符合大多数农民的需要、议事过程要坚持民主程序、实施过程和结果要由群众全程参与监督、将财政投入与农民投入相结合的原则, 严格规范议事程序, 准确界定适用范围, 合理确定限额标准。加大专项检查力度, 坚决纠正层层下放限额标准权限, 乡 (镇) 统筹使用、县级集中管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以及套取、挪用政府补助资金等违规问题。全面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加大奖补力度, 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健康发展。加强对向村级组织收费事项的日常审核监管, 防止乱收费和各种摊派行为。

四、完善农民负担监管制度, 严查涉及农民利益的违规违纪行为

完善农民负担监测制度, 是及时掌握监督管理的动态信息、促进农村社会事业良性发展的关键。 要健全涉及农民负担政策文件会签、 信息公开和备案制度, 扩大监测范围, 提高监测质量, 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要进一步完善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 定期更新内容, 有效化解因农民负担引发的农村社会矛盾, 确保农村大局的稳定;要探索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经费筹措和效率评估机制, 做到降低财政风险、提高工作效率;要建立新债责任追究制度, 按照“量力而行、 事前预算、上限控制、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原则, 逐步化解村级不良债务。

在实际工作中, 要杜绝涉及农民利益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必须选择突出问题和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治理, 确保治理成效。 县经管站及各乡 (镇) 经管中心要做好责任分工, 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部门责任制, 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切实解决本系统、本部门加重农民负担问题; 严格实行农民负担责任追究制度, 对违反政策规定, 加重农民负担或影响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的相关责任人员, 要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加大对涉及农民筹资筹劳事项的专项审计力度, 及时公布审计结果, 自觉接受广大农民朋友的监督, 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坚决维护阳光型政府的良好形象;加大对涉及农民利益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 对向农民、村级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违规违纪收取的各种款项, 坚决予以退还;对擅自出台、设立涉及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和收费项目、建设项目, 坚决予以撤销;对擅自提高的收费标准, 坚决予以降低。

8.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工作总结 篇八

减轻农民负担是党的农村基本政策,我们要紧紧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工作,强化监管,扎实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坚决纠正侵害农民权益的不正之风,切实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一、全市农民负担情况的现状

从调研情况看,我市落实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总体情况是好的,由于各项惠农政策和减负措施的落实,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村社会稳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全市共辖8个镇,82个村,460村民小组,农业人口18.3万人,农村劳动力 99604 个,农户46463户,耕地面积387676亩,农民负担总额共计 5905.6万元,人均 322.7元 ,其中(1)、一事一议筹资153万元;(2)上交集体各种款项 269.7万元;(3)行政事业收费 198.3万元;(4)农业生产性收费2253.6万元;(5)农村义务教育收费17万元;(6)农村合作医疗收费506万元;(7)农民上交国家税金2508万元。

二、减轻农民负担的做法

(一)为切实抓好减负工作,全面推行了农民负担领导负责制和部门管理责任制。实行市、镇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作为考核各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的一项重要内容。由于职责分明、任务明确、措施得力,使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

(二)抓好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真正使农民得到实惠。一是要抓好种粮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补贴等资金的落实。在补贴资金发放的过程中加强督查,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防止截留、挪用。二是要抓好村级补助资金的落实。村级补助资金实行单列,确保村干部报酬、村级办公经费和五保户供养,保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防止村组另行向农民收取。三是抓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社会保障和农村沼气建设等惠农政策的落实,真正让农民得到实惠。四是抓好对被征地农民补偿资金的落实,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三)规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筹资筹劳行为,保障新农村建设健康开展。一是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和民主议事制度,真正做到民主协商、民主管理,切实将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落到实处,引导农民积极投身农村公益性设施建设。二是严格区分加重农民负担与农民自愿投工投劳改善自己生产生活条件的政策界限。既积极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投劳,又坚决防止基层因工作简单化,按人口、劳力或田亩摊派的错误做法;既要加快建设和发展,又要防止违背农民意愿、超出农民承受能力的形式和不切实际的“达标升级”活动。三是要加强项目建设的指导监督。要充分立足现有基础进行房屋和设施改造,防止大拆大建设加重农民负担。要加强建设资金的监管,确保各项建设资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防止截留、挪用。

(四)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切实规范执法收费行为。广泛开展对农民负担的专项治理,杜绝和制止乱收费、加价收费和搭车收费现象。通过执行涉农收费“公示制”等“四项制度”和相继开展的涉农收费自查整顿,保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对于经营性收费,必须是群众自愿,不得强制服务或只收费不服务。我们主要做好以下几个农民反映突出的问题:一是抓好农村义务教育收费和政府补贴的落实。确保国家的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二是抓好对农民建房乱收费的治理。对农民宅基地管理,不得以收费和罚款代替管理,不得借新农村建设之机,以土地整理、村庄规划为借口变相收费、罚款。三是抓好 报刊订阅“限额制”的落实。各村级组织订阅报刊,要坚持自愿订阅原则,严禁摊派发行,严格执行规定的限额,不得突破标准订阅。对超额费用,实行谁征订、谁负担。四是加强农用车辆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乱收费乱罚款的监管。五是抓好第二代身份证办理中的治理。在办理第二代身份证时,除按照有关规定可收取工本费外,严禁乱收费、乱罚款和搭车收费。

(五)加大对农村统一收款收据的监管。近年来,我市进一步加大了对村级统一收款收据的管理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在会计交接手续环节,增加检查移交已开具的收款收据入帐和收款收据存根缴销程序,做好原始记录,以便今后清查和追究保管使用责任。并对税费改革以来,所使用的存根全部收回,由市局统一保管。加强对收据存根的管理,及时造册登记,做好记录,整理归档,并出台了新的收款收据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限量领用,坚持以旧换新的原则,杜绝一村多本收据使用的情况,对单据进行限额到千元,大额票据到市局代开,确保收款收据使用的安全。从源头上杜绝对农民乱收费的行为。

(六)切实加强农业生产性收费的监管。近年来,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不断深入,农业生产性收费也有了新的变化。许多农业生产性收费逐步由过去的村组统一经营、统一收费,向谁受益、谁交费的方式转变,如机耕费、播种费、脱粒电费、粮场保险费等。自农村税费改革以来,针对村级机车、脱粒机等统一经营,亏损严重,造成集体资产流失的现状,在全市农村逐步推行了机车、脱粒机采取承包、下放到组等经营方式,不再由集体统一经营。采取这些方式后,农业生产性收费由经营者直接向受益农户收取,村组不再逐家逐户收取这部分费用。这样减少了管理环节,防止村组干部乱加费用现象的发生。在农业灌溉水费的管理上,2004年,按照自治区水费改革的政策要求,对农业生产灌溉水费也进行了进一步的改革和规范。各村成立了用水协会,由用水协会直接向农户收取水费。

三、当前农民负担中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地方的领导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复杂性、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认为农业税免征后,农村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及一系列惠农政策的落实,农民负担减轻了,存在着监督管理工作松劲的思想。

(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体制和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健全。

(三)农村征地补偿费的管理还需逐步规范。

(四)村级债务负担沉重。截止2010年底,全市村级债务总额达 3210.1万元,村均债务 29.5 万元,村级债务负担沉重,化解难度很大,如果不能得到解决,将会成为增加农民负担的隐患。

(五)农用生产资价格上涨,直接增加了农民的生产成本。

四、意见和建议

减轻农民负担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工作,我们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千万不要认为免了农业税,农民就没有了负担,对减负工作盲目乐观,而放松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监管。要认识到,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小康社会的长期任务,是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利益的实际行动,也是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有力措施。要切实增强要工作的责任感,继续加强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领导,不折不扣地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为此,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减负工作的认识。减轻农民负担是党在农村的一项基本政策,是关系到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一件大事。近年来,随着免征农业税、农村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对农民实行各种补贴等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实施,个别地方、个别部门认为农民负担工作可以松一口气,在实际工作中有松懈现象,甚至对减负工作盲目乐观,防止农民负担反弹意识有所弱化。对此,我们一定要有一个清醒认识,牢固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坚决纠正加重农民负担的各项乱收费、乱摊派,保证农民合法权益。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效机制。将保护农民权益做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点,做好新形势下的减负工作。一是逐步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日常管理制度,从制度上有效控制农民负担反弹,各级在出台涉及农村的各项制度时,要严格把关,消除增加农民负担的隐患。二是逐步建立农村基层设施和公益事业稳定投入渠道,下大力气解决农村公益设施特别是水、路的问题。

(三)逐步探索农村土地征用补偿费管理、发放的新机制,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合理”,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是进一步完善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管理制度,引导农民自愿筹资筹劳改善自身生活条件,逐步实现农民负担保持合理,稳定和依法监管的目标。

(五)各级部门应进一步转变工作职能,牢固树立服务“三农”的意识,高度关注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各类价格问题,加强调研,及时制定灵活有效的价格政策,提高对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完善农资价格体系,稳定市场价格,保护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六)有关部门应提出切实可行的化解村级负债的办法。积极、稳妥的化解村级负债,保证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消除增加农民负担的隐患。

(七)严肃纪律,加大监督检查和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对违反规定向农民乱收费和集资摊派的,要追究有关直接责任者、责任人的责任。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涉及农民负担的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理有关矛盾和问题,以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八)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各级党委、政府务必把农民增收工作作为在农村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举措,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坚持一手减负、一手增收。在全面落实中央扶农强农政策的同时,千方百计增加农业投入,发展农村经济,拓宽增收渠道。在确保粮食生产安全的情况下,大力发展效益农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促进农业的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和市场化运作,不断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同时,加快二、三产业的发展,加强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非农收入,增强农业、农村、农民自身的“造血”功能,真正实现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目的。

9.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工作总结 篇九

我国是个农业大国,塔城市是农业大市,农业经济在市域经济中占主导地位。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三农”问题,而农民问题的本质是农民的物质利益问题。保护还是损害农民的物质利益,突出表现在农民负担问题上。长期以来,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一直是减负工作的重中之重。党和国家始终对减轻农民负担非常重视,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解决农民负担问题,但是要完全消除农民负担依然任重道远。目前,在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发展现代农业的新形势下,随着农村税费改革全面推进,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进一步强化,农民负担重的状况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农民负担已得到明显减轻,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也由重点治理乱收费转入巩固成果、有效防止反弹的新阶段。为摸清当前农民负担的新变化、新情况、新问题,健全完善农民负担监管长效机制,我们在塔城市各乡镇范围内开展了调查。现结合本次调研和农民负担监管过程中掌握的情况,就如何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作如下思考。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情况

1、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我市成立了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农业、纪委、财政、物价、教育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市农经局设立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也相应建立了监管机构。实行党政领导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一级抓一级的工作制度,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强化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形成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工作合力,确保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在全市营造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良好氛围。

2、贯彻上级精神,强化监管

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减轻农牧民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延伸监管重点,拓宽农民负担监管范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农村公共服务领域、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惠农补贴补助补偿政策落实领域的监管。

3、源头防范,健全制度

源头监管工作是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深化和完善。我市早在今年四月份,根据新减负办字(2011)1号文件和塔地减负字(2011)1号文件要求,制定了《塔城市专项治理工作计划》:落实和完善减轻农牧民负担的各项制度;加强检查,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各项减负政策、制度,做好农民负担检查和自查工作,加强农民负担的源头防范工作。

4、落实政策,依法惠农

全市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各种补贴补偿政策,具体落实情况为:2011年共发放小麦良种补贴资金826.2万元,玉米良种补贴资金425万元,综合直补资金4847万元,以上三项给农民补贴6098.5万元,人均减负835.36元,各项惠农政策得到贯彻落实。这些惠农补助资金的发放,不仅使农民得到了实惠,也有力地推进了我区的新农村建设。

5、明查暗访,专项治理

为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防止负担反弹,巩固税费改革成果,2011年开展了减轻农民负担的检查;今年我局制定了《塔城市专项治理工作计划》,决定于2012年9月,组织市纠风办、物价局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小组,对全市五乡一镇三场2012年减负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且延伸监管重点,拓宽农民负担监管范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农村公共服务领域、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惠农补贴补助补偿政策落实。通过对发现案件及线索的查处,做到“举一反三”,做好清理整顿工作,维护农民和村级组织的合法权益,使减轻农民负担监管工作常态化。

6、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为了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探索建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机制,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塔城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制定了塔城市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市财政每年在预算中专项安排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用于村内公益设施建设,改善农村民生条件,推进公共财政向农村覆盖。

(二)调查情况

本次调查采取重点调查的方式,选择了塔城市也门勒乡为重点调研对象,共调查了16个村和2292户农户。总体上看,我市较好地落实了“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农民负担已趋“零”负担,农民充分享受各种惠农政策。调查结果如下:

1、农民收入和村干部报酬调查情况:也门勒乡16个村共有村民8712人,2012年人均纯收入为1.0435万元。在职村干部共85人,村均5.3人。2012年,在职村干部报酬总额为41.7024万元,人均0.4906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支付报酬为16.7352万元,转移支付资金为24.9672万元。村干部报酬按季发放,没有挤占挪用现象。

2、村级财务支出情况

2012,16个村共支出226.10万元,其中管理费用5.16万元,其他220.94万元,村均达到了14.13万元。管理费用中,办公费总额2.4966万元,报刊订阅费2.1446万元,培训费用0.5188万元。

3、涉农收费情况

(1)农村中小学就学方面。严格实行了免费义务教育,义务教育的饮水、困难班及其它一些必须活动给予财政补贴。没有发现违规办班、收费问题。

(2)农业方面。畜牧:生猪屠宰检疫从原来的5元/头降至4元/头,产地检疫费2元/头;农机:拖拉机登记工本费40元/辆,大型拖拉机检验费80马力以上的20元/辆,20-80马力的检验费15元/辆,20马力以下的检验费10元/辆。

(3)计生方面。未发现有收取任何形式的押金和保证金等乱收费现象。停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工本费、照顾生育社会抚养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工本费,对超生人员按统一标准收取社会扶养费,并免费为农村育龄夫妻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

(4)农村合作医疗方面。从调查看,2292户农户中,共有5663人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率为65%,农民共出资339780元,人均出资60元。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以及放弃二胎生育的子女、父母等参保享有优惠政策,部分村还为村民支付部分个人承担的保费。

4、实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奖补项目情况

2011年,也门勒乡共申报并实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村数16个,涉及0.8586万人,筹资9.4890万元,酬劳35605工,筹劳折资71.21万元,申请省财政奖补25.8317万元,主要用于村内道路建设、环境整治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的实施,有效改善了村内的基础设施状况。

二、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问题

近年来,随着农村税费改革全面推进,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进一步强化,以及农民负担督查力度的不断加大,农民负担明显减轻,一些干部因此产生了盲目乐观的思想。在平常工作和本次调查过程中,我们也了解到有些乡村干部认为,取消了农业税,面向农民的收费大部分已免除,也就不存在农民负担问题了,因此放松了对农民负担的监管。但是,在当前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发展现代农业的新形势下,农民负担问题也有新变化、新情况。农民负担监管的内容也有变化和延伸,比如向村级组织收费的监管就是我市当下农民负担监管的重要内容。因此,要克服这种认为农民负担问题基本不存在,盲目乐观、麻痹大意的思想。

2、超限额订阅报刊问题

根据(新政纠字„2002‟9号文件)精神,严格控制村级公费订阅报刊费用。经济条件好的,大村年订阅费用控制在1000元左右;经济条件一般的,中等村年订阅费用控制在700元以内;经济条件差的,小村年订阅费用控制在500元以内。但从调查情况看,16个村在2011报刊订阅费用总额达到了2.1446万元,村均1340.4元。超限额订阅报刊情况普遍存在。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建议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不断推进,农民负担问题并不是不存在了,而是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损害农民利益的情况还时有发生,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要让广大干部群众深刻认识到做好新形势下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澄清和消除各种模糊认识及盲目乐观情绪,牢固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切实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工作。

2、进一步深化专项整治活动

去年,我市在市委、农业局的统一部署下,以减轻村级组织负担、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目标,以纠正和查处各种违规收费、健全监管机制为重点,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整顿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今年,要进一步深化该清理整顿活动,扩大整治范围,以进一步巩固成果,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提高农民群众满意度。

3、进一步发挥村级组织监督作用

去冬今春,我市进行了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的村党支部、村委会,同时也产生了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级经济活动中的监督作用,规范村级财务支出。

4、进一步贯彻农民负担源头防范制度

通过加强考核检查等措施,充分发挥乡(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组织的作用,使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村级组织向农民收费申报制、报刊订阅限额制、农民负担情况通报制等在各乡(镇)得到真正贯彻落实。要将村级报刊分为党报党刊、业务报刊和综合报刊三大类,并采取不同的订阅方法,即确保党报党刊征订、适当订阅业务报刊、杜绝订阅综合报刊。通过严格实行报刊订阅限额制,解决普遍存在的村级报刊超限额订阅问题。

5、进一步加强明察暗访和案件查处力度

根据本次调查掌握的情况,对发现的加重农民负担案件和线索,进行核实和查处。通过强化农民负担检查,实行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检查与回访、明察与暗访、检查与处理相结合,不断提高检查效果,巩固减负成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6、进一步健全“一事一议”和财政奖补机制 要按照农民自愿、量力而行,民主决策、筹补结合,择优选项、讲求实效,规范管理、阳光操作,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的原则,实行“一事一议”和财政奖补。坚持以村民群众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以财政奖补资金为引导,以发扬农村基层民主为动力,积极探索建立“财政适当补助、农民积极参与、社会力量支持”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多元投入新机制。大力兴建村内公益设施,加快改善农村民生,推进公共财政向农村覆盖,促进城乡基层公共服务均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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