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假期及劳动纪律管理办法(共9篇)
1.公司考勤、假期及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篇一
PSC公司考勤、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 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要求
1、所有上班人员考勤均采用指纹(头像)制度,迟到3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算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算早退)视为半天无出勤,确因事需要晚到或早走的,须征得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月底交综合办备案。
2、临时外出办理业务,必须向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说明情况后方能外出。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单位的,需通过电话征得部门负责人批准。
3、因公出差者须向分管领导汇报并获批,将《派遣单》交考勤管理人员,以便考勤登记。
4、每月28日前,由综合办将上月出勤情况在办公楼、生产调度室进行张贴公示,做到公开、公正、透明,不按规定执行对考勤统计员扣100分/次。
5、日考勤无指纹(头像)记录者、考勤虚报者,对提报考勤人员扣100分/次.人,车间主任、调度长、分管负责人扣100分/次.人。
二、迟到及早退
1、迟到或早退一次,扣20分/次,每月累计超过5次的,每多一次扣100分。
2、因班车造成迟到的,对当日值班司机扣50分/次,确因特殊情况时除外,但要有机务科负责人出示的证明。
3、天气或路况不好,接送车司机与乘车人员提前做好安排,保证按时到岗。
4、车辆接送时间由综合办根据上班时间具体安排,确保所有工作人员按时到岗。
三、旷工
1、有下列情形的,视为旷工。
未请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岗的;请假期满,未续假或者续假未获批准而未到岗的;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的;未经批准私自调换工作日程及岗位的,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的。
2、每旷工1天,处予当事人500分扣罚,连续3天或当月累计超过5天者扣除当月工资。连续旷工5天或全年累计超过10天的作待岗3个月处理,待岗期间无工资。连续15天或一年以内累计超过30天的予以除名。
第二部分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工作与生活,保证公司各部门及各岗位的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特制定员工劳动纪律规定。
二、严格遵守工作时间
全体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不无故缺席相关会议活动。
特殊岗位如基建队、防腐刷漆队等上下班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由本部门作出具体安排并书面版报综合办备查。
三、劳动纪律管理
1、所有员工上下班一律实行指纹(头像)制度,副总经理以上除外,异常情况参照《考勤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2、员工上下班不签到,以缺勤半天扣罚工资;上班签到后吃早餐者,按迟到处理,扣20分/次;当班员工下班先吃饭后签到者,视为早退。
3、当班员工进入生产区必须穿着工作服、佩戴安全帽、上岗证,不得穿拖鞋、短裤,女员工不得披头散发、穿高跟鞋,男员工不得染发、留长发、剃光头,员工着装要求整洁。违者,保安人员均有权阻止其进入。违者每项扣20分,车间主任(科长)、副主任(副科长)50分/次,厂长助理以上人员100分/次。
4、员工工作期间不得吃零食,严禁睡岗、离岗、窜岗,聚众闲聊、打闹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对违反规定的员工一经查实每次扣50-100分。因擅离职守、睡觉、脱岗、窜岗、聊天或干私活,造成事故或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损失的额度赔偿外,可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5、生产车间班长以下人员杜绝上班期间带手机,违者扣50分/次。
6、后勤部门人员工作时间严禁利用电脑、手机等上网工具聊天、购物、听音乐、看电影或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否则,发现一次扣500分,发现第二次给予除名处理。
7、各操作室、办公室按规定人数值班,违者视串岗处理。
8、厂区内严禁骑自行车、摩托车,严禁乱存乱放,严禁晾衣服、被褥。违者扣20分/项。
9、操作时及办公室内严禁长明灯、长流水、风扇常转、空调长开。违者扣20分/项。
10、公司员工必须遵循“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服从管理人员的合理工作安排,并按照工作的安排完成各项生产、工作任务。不服从管理人员的合理工作安排的,每次扣100分;情节恶劣的,可给予停工待岗、留厂察看、辞退、开除等处分。
11、厂区内严禁吸烟,杜绝车间及所属卫生区内出现烟头。违者吸烟100分/次,烟头10分/枚。
12、上班时间内,所有人员外出,无论因私事或公务,都必须征得部门或分管负责人同意,否则出现问题有公司无关。
13、员工外出的审批权限:
(1)、车间在岗员工需外出的,须经车间主任同意后,报生产负责人审批;
(2)、部门员工上班时间内外出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3)、部门(或单位)负责人须外出的,均由其上一级主管领导审批。
如遇上述审批人员不在公司时的处理办法:须通过电话取得审批人员的口头同意,回厂后由员工本人办理补签手续。
14、员工参与赌博活动,一经查获,将处以500分以上的扣罚,赌资巨大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将给予开除处分,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5、员工发生岗位变动或离职的,应及时、清楚地办理交接手续。不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或交接手续不清的,公司将责令其限期办清交接手续。逾期不办或办理不清的,将扣200分;对于离职人员将按自动离职处理。
16、员工之间发生冲突,打人者首先扣500分,暂扣其一切工资,以支付受伤者的医药费及其他费用,并且开除出厂;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未还手者可视情节免于处罚或从轻处罚。
17、员工损坏花草树木、花坛,故意践踏花草的,每次给予扣罚50分,同时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18、员工损坏公共设施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故意损坏或恶意使用公共设施的,还将给予300分的处罚;态度恶劣或情节严重的,可按劳动法的规定,直接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关系。
19、严禁员工酒后上班(公务应酬需经总经理批准)。员工未按规定执行,酒后上班或上班时间内饮酒的,扣罚100分并强制要求其暂离岗位;造成责任事故的,除承担经济赔偿外,根据情节轻重,由公司另行研究处理。
20、员工偷窃财物,或者把公司及他人财物占为己有或换取钱财的,一经发现,立即追回非法所得,处以被盗物资十倍以上且不低于500分的处罚,并给予开除处理。给公司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1、对工作中隐瞒、转移、掩盖事故者扣100分以上,甚至开除。对工作中犯有明显错误却推诿责任者,追究其原有责任并加重处罚扣200分/次。
22、员工未经许可,不得随意翻阅他人经管的文件、资料,不得操作、浏览他人专用的电脑及其资料。对恶意篡改、删除、备份他人经管的文件、资料者,视情节轻重,处于500分以上罚款直至开除;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23、经济损失赔偿责任。员工因工作过失对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损失额度在200元以下的全额赔偿;200元~1000元的赔偿50%,但不低于200元;1000元以上的由公司研究处理,但不低于500元;造成其他经济损失且有相应管理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24、以上劳动纪律罚款,部门负责人连带30%,分管负责人连带30%。
25、由安环科、综合办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部分 附则
1、本规定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2.考勤及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篇二
考勤及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有修改)
为加强企业管理,规范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以使员工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旺盛的精力,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泰兴市航天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考勤管理
公司考勤采用打卡及上下班签到方式进行,各部门、车间的考勤统一接受办公室的管理。(设立签到簿用于记录加班,请假,出差报告单,实现打卡不能实现的功能,便于记录和管理,签到簿由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妥善保管,次日(节假日顺延)上班后1小时内交至办公室考勤管理处)
第一条 机加工车间、装配车间的计件人员以及辅助、勤杂人员统一在门房打卡考勤,(并至相应车间处签到)。
第二条 办公室、研究所、财务部(包括仓库人员)全体人员、除机加检验员外的质量保证部人员、生产制造部(包括车间正、副主任)、以及非计件的机加模具、线切割、机电室人员统一在行政楼一楼大厅内打卡考勤(并在各部门签到簿上签到),在其它考勤机上打卡均无效。
第三条 打卡应按规定的时间段进行,上班打卡应在正点前30分钟至正点后10分钟内,下班打卡应在下班后20分钟内,超过正常打卡时间,应至办公室说明情况,并经批准后补打,并应扣除相应迟到、早退时间(在签到簿上备注栏注明)。非正常加班或属个别加班的应在24小时内填写加班申请,报领导批准并送办公室备案,否则不予认可(加班申请单填写,审批后张贴于签到簿)。
享受平均效益工资的人员在正常考勤中出现的出差行为,其出差期间的考勤由安排出差的部门负责人出具考勤证明(填写出差报告单审批后张贴于部门签到簿)。
第四条 公司所有人员正常上下班以及加班均需打卡(和签到)。具体作息时间按公司规定,需调整时由办公室予以通知。
第五条 所有人员因公/私事出厂均应有经批准的出门证,因公/私事出厂均应交门卫查验,填写进出时间,每周一次交办公室统计。(出门证用于因请假或出差等需要出厂门时的相关证明。凭借有效请假条,出差报告单等可开具出门证,其他情况出门证一式两份,一份交于门卫处,一份张贴于签到簿)。
第七条 门卫无证放行,见一次罚款50元;员工未经门卫同意擅自出厂或强行出厂见一次罚款200元(如门卫无故离岗导致上述现象,对门卫处以50元罚款);利用公、私车辆或其他方式出厂门的,见一次罚款200元。
第八条 严禁代打卡(设立签到簿可约束此行为),否则发现一次,对代打卡人员和当事人各罚款100元;第二次再被发现,罚款200元;当月发现三次及以上,计罚当月工资总额的50%。严禁在打卡期间打卡后出厂(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不定时巡岗),否则见一次罚款200元。
第九条 员工应严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更不得旷工。
第十条 迟到、早退规定:
1、迟到:超过规定上班时间10分钟未到岗者,记为迟到一次。
2、早退:早于规定的下班时间10分钟离岗者,记为早退一次。
3、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元。
4、当迟到/早退超过5分钟、但不超过10分钟者,见一次罚款5元,迟到、早退可合并计算,累计两次记一次迟到/早退。
预先请假的可不记迟到/早退,但应予记录(部门车间负责人填写于签到簿备注栏),当因事请假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者,应扣除相应的工时。
(预先请假应事先说明,事后说明的一概不予承认)
第十一条 擅自离岗规定:
员工临时离岗,需向直接主管领导申请并经批准,当需要离厂出门时,应经直接主管领导出具出门手续方可离岗(出门手续应及时张贴于签到簿)。非计件人员离岗时间应不得超过1小时,当超过1小时的,应根据其实际离岗时间应扣除相应的工时。
如不按上述规定履行手续,则视作擅自离岗处理。
所有出门情况应由门卫记录在《迟到、早退、离岗登记表》中。
第十二条 旷工规定:
有以下行为之一者,记为旷工:
1、当日迟到、早退超过1小时的(记0.5个旷工,但其后的出勤时间仍可计算);
2、当日未到岗,且无正当理由的;
3、未到岗而提供的证明材料经核查为虚假的;
4、到岗后擅自离岗时间累计超过1小时的。
旷工按60元/日进行罚款。
第十三条 上述条款中的迟到、旷工行为,经事后查证,确认员工有特殊情况的,其记录的迟到、早退可予撤销,其旷工记录可更改为事假。
第十四条 除罚款以外与考勤管理有关的奖惩规定:
1、当月凡有迟到、早退、旷工者,将在月度考核中扣除相应的分数。
2、当月累计迟到/早退二次以下,无旷工、擅自离岗记录者,除罚款外不予处罚;当月累计迟到/早退3~5次、或旷工1~1.5天、或2~3次擅自离岗1小时以上记录者,除罚款外,计扣上月公司平均工资总额的5%,并在月度考核中予以扣分;当月累计迟到/早退6次以上、或旷工2天以上、或4次以上擅自离岗1小时以上记录者,除罚款外,计扣上月公司平均工资总额的10%,月度考核中有关劳动纪律一项分数全部扣除。(当三种类型兼有时,迟到/早退三次计作0.5天旷工,统一按旷工计算)。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3、考勤员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每次计扣上月公司平均工资总额的1%,当月超过3次的,除予处罚外,还将给予警告、撤职等处分。
4、员工刁难考勤人员,视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甚至开除等处分。
请 假 管 理
第十五条 公司规定请假半天以上者,原则上必须事前出具请假条,向规定了权限的批准人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假条等应及时张贴,逾期不承认其有效性,期限为次日上班一小时后,遇节假日顺延)
确有急事不能提前请假者,可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请假,事后须补办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十六条 公司规定的请假包括两大类:病假、事假。
第十七条 病假系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病休息所申请的时间。除急诊外,病假须事先(不晚于当日工作时间开始后的15分钟)申请,且需持有正
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
病假的批准权限为:
1、病假1日以内,由请假人出具请假条,经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
2、病假2~5日以内,由请假人出具请假条,经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签署意见后,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备案;
3、病假超过5日,由请假人出具请假单,经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备案。
第十八条 事假须事前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
事假的批准权限为:
1、事假1日以内,由请假人出具请假条,经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
2、事假2~5日以内,由请假人出具请假条,经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签署意见后,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备案;
3、事假超过5日,由请假人出具请假条,经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备案。
4、因照顾子女等原因需要每天请1小时以内的事假的,应由请假人出具申请,经车间或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统一由办公室出具手续至门卫办理。
第十九条 婚假、丧假及其它突发事件假按事假处理。
第二十条 请假条由办公室负责考勤人员存查,请假人所在部门负责考勤的人员须据实记录。
请假人应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按期到岗,到岗后注明销假。
员工请假期满如不提前办理续假或办理续假未获批准,必须归岗。不按时到岗者,除确因不可抗力事件外,均以旷工论处。
员工请假事由被证实为伪造的,其已享假期按照旷工处理,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
劳动纪律、社会公德及后勤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员工应严守班中纪律,不得擅自串岗、聊岗、睡岗、干私活及
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否则见一次罚款5~20元。
第二十二条 所有人员、物资出门必须具备出门手续(包括因公出厂),否则见一次无手续出门罚款5元。如门卫对无证出门不加以制止、记录,并未及时汇报的,每见一起,罚门卫当班人员5元。
第二十三条 严禁将小孩带进工作场所,否则见一次罚款5~20元。
第二十四条 当有要求时,员工应按规定着装,穿戴好防护用品、佩戴相应证卡,否则见一次罚款5元。
第二十五条 所有员工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否则见一次罚款5~20元。车、铣、钻床等高速运转设备操作工不得戴手套操作,否则后果自负。
第二十六条 因工作失职造成公司损失,除承担相应的损失外,还可处5~50元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 应服从总经理、车间主任或部门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的调配,不得无理取闹,否则见一次罚款10~50元;造成恶劣后果的,还应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应按规定做好机械设备保养工作,否则见一次罚款10~20元。第二十九条 应保证工作场所及公共环境卫生,不乱扔烟蒂、垃圾,否则可视情况罚款5~20元。
第三十条 应爱护公物,损坏公物除照价赔偿外,还可处以5~20元罚款。第三十一条 不要贪图小便宜,严禁偷拿公司及个人财物,否则一经发现,除予开除外,还可处以20~300元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 要养成勤俭节约的美德,严禁铺张浪费,如发生长明灯、长流水、不停扇等浪费现象,见一次可处10~20元罚款。
第三十三条 严禁在班中大声喧哗,吵架斗殴,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如发生此类情况,除承担应负的经济、法律责任外,还可处以50~200元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 未到下班时间,离开岗位,见一次罚款5元,对带头的第一人罚款20元。食堂人员不得提前供应饭菜,否则见一次罚款10元。
第三十五条 食堂人员应做好卫生及消毒工作,严禁出售变质饭菜,否则见一次罚款10~50元。
第三十六条 所有车辆一律按规定地点停放整齐,否则见一次罚款5元。
第三十七条 严禁在厂区内进行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否则见一次罚款50元。第三十八条 职工擅自离厂的应按其进厂时前三个月工资总额的150%扣减培训费用(其中含培训期间的工资和培训中的其它费用)。
奖 惩 措 施 的 补 充
第三十九条 泄露公司机密、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等未在本管理制度中列出的严重问题,按公司其它专门的规章制度予以处罚。
第四十条 对屡教不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按本管理制度加倍处罚。
第四十一条 本管理制度可辅以开除、留厂察看、工资、津贴降级、考核扣分等其它办法进行处理。
第四十二条 凡公司员工均有对违章违纪行为进行检举的权利和义务,公司有义务保障检举人的合法权益,并予奖励。对所检举经查属实的,可对检举人奖励10~200元。
第四十三条 在检查处理过程中,检查处理人员不得徇私舞弊,或明知有违章违纪行为而不加制止处置,否则与受处理人同等论处。
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管理制度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第四十五条本管理制度未完善的地方,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总经理予以确定。第四十六条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总经理。
3.公司考勤、假期及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篇三
为了严肃考勤及劳动纪律,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考勤管理
1、凡本校教职工必须执行考勤制度,每天提前10分钟到岗签到,8点以后、下午2点30分(冬季2点)以后签到视为迟到。
2、考勤表签字每日分上午、下午、晚上三个时间段,根据本人规定工作时间分别签字,禁止签一次名字横贯两格或三格,不允许别人代签。因公出差回来补签。
3、有事、有病提前请假(突发情况除外),写假条,经部门主管签字,随考勤存档。禁止电话请假、事后请假,违规者视为旷工。
4、各科室主管负责考勤,考勤表中未签栏的“病”“事”假“旷工”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认真把关,每日上、下午两次送办公室审查签认。
5、考勤表保存整洁,禁止乱涂乱画,必须规范填写,不认真考勤、漏签、错签的后果由个人负责。各处室负责人到月底将考勤审查签字后送财务处作为计发工资依据。
二、劳动及工作纪律
1、教职工上班必须着装整齐,禁穿薄、透、露服装,佩带奇异饰品,行为端庄,以身示范。
2、禁止迟到、早退,工作时间私事外出、购物、会友、乱串科室、闲谈、聊天、阅读无关读物。
3、学院组织召开职工会议必须按时到会,临时通知开会在院内必须10分钟之内赶到会场,禁止中途退出会场。开会期间关闭手机。
4、任课老师上课期间禁止打电话,中途会友,教室禁烟。
5、班主任在学生上课期间,除处理业务工作外,跟班听课、检查课堂纪律,上晚自习班主任要到课检查上课情况。课外检查教室卫生。
6、教室使用以后,老师要检查关闭电扇、电灯及其他电器及教学设备,锁闭房门。
7、发现安全隐患,老师有责任处理或及时报告。
8、发现学生在教学楼大声喧哗、嬉戏、打闹、滋事,老师有责任制止、教育。
9、每周一早7.30 升旗,全体教职工必须参加,不参加者视为迟到。
10、每日早7点45分之前,教师在教师门口迎接学生上课。
11、全体老师必须执行学院按排的值班,禁止迟到早退,私自委托他人替班,必须认真履行值班职责。
12、工作勤奋、务实、积极、主动,保证工作质量,互相配合,严禁推诿,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13、执行学院院规院纪,关心学院的院风院貌建设,关心爱护学生,维护教职工之间团结,维护学院信誉及利益。
三、执行保证措施
1、要求全体教职工自觉认真的执行考勤制度、劳动工作纪律,教师的行为规范,各部门、处室负责人每月对执行情况写出写实记录,有具体统计数字。
2、对教职工违犯劳动纪律有违于教师行为规范造成影响的,部门负责人向当事人提出警告,再次违犯写出书面检查,三次以上给予经济处罚。
3、对迟到、早退超过1个小时者,按缺勤半天计算。无故不请假视为旷工,旷工一天影响两天工资。
4、对违犯劳动纪律,违犯教师行为规范三次以上免发学院颁发的奖金,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者给予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经济损失。
5、部门、科室内部三人及以上违犯劳动纪律、工作制度,取消部门、科室评先资格。
4.01劳动纪律、考勤管理办法 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公司劳动纪律、考勤的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进一步明确在工作过程中各类假期的请假手续及考核办法,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职工上班签到规定:
1、公司全体职工(含借调、聘用、临时工)必须按时上班,并在“签到表”上签名。在规定上班时间十分钟内(送孩子入托的30分钟内),综合部有关人员负责收回签到本。凡超过规定时间尚未签到者,按迟到处理。如果突遇特殊情况,在八点前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
2、职工签到必须本人签名,不得替代。
3、职工或部门经理在市区开会、办事而无法签到者,应事先分别向职工部门经理、部门经理向总经理汇报,并由部门经理或总经理在签到表注明。
4、如无上述1、2、3条情况并未出差或请假的按旷工处理。
二、职工上班的有关规定:
1、职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岗,有事离去必须请假,若离开半个小时以上的,应事先填写《职工离岗申请单》,经本部门经理批准后,报综合部备案。公司部门经理离岗的须经公司经理批准。
2、上班时不得看与本岗位无关的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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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得喧哗吵闹,也不得串岗聊天,坚守岗位,认真做好本职 工作。
4、严禁吵架打架。
三、凡未经批准,擅自不出勤的,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及以上的,视情节扣发当月岗位薪点工资、绩效奖金及激励奖金;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公司有权予以除名。
四、职工出公差的有关规定:
凡公司职工出公差离开福州应事先填写“职工出差报告单”一式二份,并写明出公差原因,公差日期、期限及派出部门提出意见,由部门经理签字后经公司经理审批后到考勤人员处办理手续,出差职工凭考勤员盖章的一份出差单到财务借款。
公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到考勤员处办理销假手续并在销假单上签上实际回公司上班时间,财务凭“已销假”印鉴给予报销出差费用。
无特殊原因,公差超过原批准天数的,一般按事假处理。如果有特殊情况,公差天数需要延长的,出差人员应提前向派出部门经理汇报,回公司后由派出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经公司经理审批后方能按公差处理。
出差人员在出差时顺路回家或绕道回家的,应在公差前一并提出申请,并按职工请假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职工疗休养时,应填写“职工出差报告单”办理请假手续,除部门经理签出意见外,工会参加会签审查疗(休)养日期、路程。
五、职工请事假的有关规定:
共7页第2页 职工因事必须处理的,可请事假。事假15天以内每天扣100元(含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连续计算),15天至一个月发基础薪金,一个月以上发生活补贴费600元。当年内员工请事假累计不得超过六个月,特殊情况经公司经理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六、职工请病假的有关规定:
职工非因工负伤或因病无法坚持正常工作,必须持指定医院或本单位医疗室有效“病休证明”(病休2天以内的可由本单位医疗室或医院签发,病休2天以上的必须由县一级以上医院签发),提出病休申请,并办理有关请假手续,经公司经理批准后休息,病假期间按病假处理。病假期间工资发放规定为:凡年龄在55岁(女50岁)且工龄25年以上的职工,每月病假超过四天,其他职工每月病假超过2天,从超过之日至10天内基础薪金照发,其他工资、奖金按80%发放;11天至20天的基础薪金照发,其他工资、奖金按50%发放;21天至一个月内基础薪金照发,其他工资、奖金按30%发放:连续病假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内的基础薪金照发,其他工资、奖金按30%发放:连续病假三个月至六个月以内基础薪金照发,其他工资、奖金按20%发放;连续病假超过六个月按闽电人资[2000]0592号文件规定执行。患绝症正处于休息期的员工,经领导批准后,可适当照顾。
病休时间按实际天数含双休日、法定节假日连续计算,以一个考勤月计算。
七、职工请年休假的有关规定:
1、工龄不满五年的,不享受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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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的,年休假七天;
3、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年休假十天;
4、工龄满二十年以上的,年休假十四天。(获得省部级劳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职工,不论其工作年限长短,每年一律按十四天休假)。
上述假期均含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假期工资照发。
八、职工请季度调休假的有关规定:
考虑职工平时工作忙时利用下班时间加班的实际情况,每季度给予2天季度调休假,全年8天,平时加班(含晚上)不再安排补休,季度调休假当年累计使用,跨年度不予保留。职工需请“季假”者,应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九、职工请婚假的有关规定:
职工本人结婚,可请婚假,假期3天。男、女双方都达到晚婚者,双方均可享受15天婚假。假期工资照发。
十、职工请产假的有关规定: 根据福建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1、职工产假90天(包括产前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婴,产假增加15天。
2、晚婚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可延长至135天。
3、女职工怀孕3个月内自然流产的,产假15天至30天;怀孕3个月以上7个月以内自然流产的,产假42天。
以上1-3项,假期工资等照发。
共7页第4页
4、女方分娩期间给予男方一周照顾假,工资照发。上述假期均含双休日、法定节假日。
十一、职工请丧假的有关规定:
职工直系亲属死亡,给假3天,家住外地的另给路途假。假期工资照发。
十二、职工请探亲假的有关规定:
凡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职工,配偶在异地或父母在异地的,可以享受本规定的探亲假期,即:
1、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只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30天,必须附有配偶未享受当年度探亲的单位证明。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如因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假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3、已婚职工探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另外根据路途长短给予路途假。
探亲期间待遇:基础薪金照发,岗位薪金、绩效奖金发50%,激励奖金停发。
十三、工伤假:假期及待遇按《福建省电力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十四、职工请各种假期必须事先亲自填写“职工请假报告单”一式二份,一份留在考勤员处,一份由考勤员盖“已请假”印鉴后退回
共7页第5页 所在部门。按批准权限批准后方可享受假期;非特殊情况一般不能委托代办,更不能无故先离岗后办理手续。职工因直系亲属病危、病故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办理请假手续的,应经部门经理同意后委托他人代办。
十五、职工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因工作暂时无人顶替时,各部门可酌情考虑,不准假或缓期准假及缩短假期,职工应按组织决定认真执行。
十六、请假审批权限:
1、请假二天以内的,部门经理批准后,报综合部备案。
2、请假三天以上的,经部门经理同意签字后送公司经理审批,再报综合部备案。
十七、职工劳动纪律奖惩规定:
为整顿和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特制定劳动纪律奖惩规定,职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对一贯忠于职守,遵守劳动纪律,表现突出,事迹典型的职工,给予表扬,并给予适当的奖励。
凡不遵守劳动纪律的,不执行职工请销假,考勤等制度的,无故迟到、早退、中途擅离岗位的给予批评,并按以下规定处罚:
1、违反第一条第1款:按年度第一次扣发奖金50元,第二次扣奖金100元,从第三次起每次扣奖金200元,屡犯者经公司职工大会讨论后,直至下岗处理。
2、违反第一条第2款:每次扣发代签人奖金100元。
3、违反第一条第3款:每次扣发奖金100元。
共7页第6页
4、违反第二条第1款:视其情节从扣发奖金100元直至严肃处理。
5、违反第二条第2款:每次发现扣发奖金100元。
6、违反第二条第3款:每次扣发奖金50元。
7、违反第二条第4款:吵架者双方各扣发奖金500元,并通报批评。打架者严肃处理直至下岗。
8、违反第四条:每次各扣发奖金50元。
十八、其它规定:
公司考勤员每月至少二次进行劳动纪律等抽查,月末向公司经理汇报后,转劳资人员执行。如由公司组织的抽查发现门题,公司考勤员视同当事人陪扣50%。
十九、上述规定自文件签发之日起执行,修正时同。
5.考勤和劳动纪律管理办法修改版 篇五
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或总经理同意。
三、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文件精神,因工作性质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它工作和休息办法。
标准工时工作制为: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周日为休息日。节假日按国家统一标准。冬至时:上午8:30 ——11:30
下午13:30——17:00 夏至时:上午8:30 ——11:30
下午14:30——17:30
四、严格请假制度。
员工应严格遵守考勤纪律,按照本单位规定时间上下班,自觉服从休息休假请假管理。
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含3天)及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工作人员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缺勤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休假或请假手续的记为旷工。
五、员工的考勤情况,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
(一)月度考勤期间,迟到(早退)累计达10分钟的给予口头批评;
(二)月度考勤期间,迟到(早退)累计达30分钟的扣发当月工资50元;
(三)月度考勤期间,迟到(早退)累计达100分钟以上的扣发当月工资100元;
(四)如有以下违反考勤纪律行为的,给予责令书面检讨,并扣发当月工资100元:
(1)当月旷工1天以上的;(2)擅自替班、调班的;(3)未履行请假手续不出勤的;(4)其他违反考勤纪律情形相当的。
六、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上网炒股玩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七、本制度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自2011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6.公司考勤、假期及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篇六
劳动纪律考勤管理规定
一: 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二:
定
义: 为保证公司生产工作秩序,全体员工必须坚持八小时工作制,体高工作质量,坚守岗位,履行工作职责。
第一章
劳动纪律管理
1.按时上下、班,不得缺勤、迟到、早退。
2.严禁酒后上岗,上班时间不准嬉闹、打扑克、睡岗、脱岗串岗、看小说、打毛衣回宿舍、干私活等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严格服从工作分配,调动和指挥,对不服从管理寻衅闹事,给予停职处理直至终止用工为止。
4.上班时间必须穿戴工作服劳动防护用品,切忌穿背心、拖鞋、穿裙子、穿高跟鞋。
5.生产员工应加强责任心、增强安全意识,不准擅自换班或请他人代班,特殊情况需经部门领导批准,否则均按旷工处理。
6.后勤工作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出差,离岗办公事、开会学习等提前报批或报报备,否则均按缺勤或违纪处理。
7.后勤工作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由行政部考勤、生产线员工由生产部考勤,要求上、下班签到。
8.窗口服务岗位及部门应做到礼貌待人,不得刁难客户。第二章
请假制度
1.员工请假必须由本人事先办理请假报批手续。凡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超假不归者,按矿工处理。
2.请假手续批准后,及时报送考勤主管的部门备案。3.请事、病假具体规定:
(1)请事假、病假二天由部门领导批准,生产车间员工一般工作人员二天以上由本部门领导核实后报分管领导批准,五天以上需经总经理批准。
(2)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请事假、病假或休息、由总经理批准。
(3)请事假、病假或提前回厂上班报告由审批领导并办理销假手续。
(4)辞职、一般情况下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前,经车间或部门负责人同意后,须经理核实,报董事长批准、获准辞职人员到行政部领取《员工离(辞)移交表》,按要求到各相关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凭移交单到财务部结算工资,手续未按照规定办理清楚的不予结算工资。
第三章
违纪处罚规定
1.违反以上规定者,均按违纪处理。
2.第一次违纪扣10元;第二次违纪扣20元;第三次违纪扣30元;以此类推。(按每月底为终点).3.上班迟到30分钟,按旷工处理,每次扣30元,如不上班者再加扣30元。
4.厂部、部门、班组组织召开会议和举办各项活动,无故迟到、早退者、每次扣10 元。缺席者每次扣20元。
5.职工连续旷工三天或年累计五天,违纪年累计十次者一律给予除名。(终止用工关系)
第四章
实施办法
1、本规定的实施由行政部、生产部监督执行。
工作失职处罚制度
一: 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二: 定
以:对工作不负责任、态度较差、敷衍了事或对工作生产中存在的隐患未能及时发现,给正常生产带来影响或给公司造成损失,领导交办的任务未及时完成的,即视为工作失职。
三: 根据影响和损失程度的大小,对失职人员进行如下处理:(工作失职处罚,一般员工每次扣20元,中层以上每次扣50元)
1、未能及时完成上级交办任务的。
2、下班前做好各项生产指标记录,未认真做好交接班交接工作的。
3、设备人为造成或管理不善造成设备损坏的。
4、原燃材料未按化验指定区位堆放的。
5、机、电人员在安装配件损坏时,按其价值的10%以上赔偿,但不得低于30元。
6、设备事故未按规定时间召开的。
7、值班对生产过程及开、停机时间记录有误差的,记录漏项的。
各部门车间设备环境卫生考核办法
一、适用范围:公司各部门、车间岗位。
二、定
义:树立企业整体形象‘为改善营造良好的工作环
境,特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三、考核办法:
1、岗位工作必须在交班前把所属的环境卫生打扫干净,各车间定期清理责任区卫生,保持工作场所和责任区环境整洁,未清理责任区罚20—50元/次,岗位未清扫每处每次扣10元。
2、各车间设备卫生必须清扫干净,做到各台设备无粉尘堆集、无油污、不跑尘、不漏油。主机设备未清扫,每 台每次扣50 元。其他设备每台每次扣10 元。(因设备密封不好的机修同处)
3、各车间废旧物品垃圾必须集中堆放,做到各场所整洁,未按规定堆放每处罚20元/次。
4、各车间房顶,通风帽顶及其他房屋积尘必须定期清理干净,为按规定清理罚100元。
5、为确保车间、生产区水沟畅通,对所属的卫生区水沟,要及时清理,严禁车间废旧物及垃圾倒入水沟。除责令整改处,未及时清理,扣50元/处,把垃圾清入水沟扣100元/处。
6、后勤各部门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度做到每天上班前打扫办公室、走廊、桌椅、栏杆卫生工作,室内整齐、美观、整齐,空间无蜘蛛网等,未做好每次每处扣10 元。
7、每月冲洗办公室、擦洗玻璃窗、门一次以上,具体工作由行政部组织落实,未冲洗的每次扣行政部20元,各部门每次扣每人10元。
8、食堂饭菜、餐具等卫生必须符合标准,保持餐厅卫生干净、整洁。未打扫的每次扣20 元。周围环境卫生未清理每处扣20元,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50 元。
机电设备事故分析制度
一:适用范围:公司生产车间所有设备所产生的事故。二:定
义:为了提高设备运转率降低维修成本、增强员工责任意识,对任何设备事故都必须查清事故原因,确定责任人,做出处理结果,并形成文件通报,使之起到举一反三的效果,为此特制定机电设备事故分析制度。
三:事故分析处理组成人员:生技部负责人,当班调度、机电负责人、当班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当班调度记录。
四:事故分析时限:1、2、3、一般事故48小时内分析处理完毕。较大事故72小时内分析处理完毕。特大事故144小时内分析处理完毕。
(注: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分析结果报送行政部、财务备案)
五金仓库物资领用及废旧漆包装回收规定
一、适用范围:公司机、电人员、仓管员、开单员。
二、定
义:本着节约原则,防止物资浪费、挪用,严格执行用多少领多少的原则。
1、原则上仓管员要执行先单后领料的制度(特殊情况除外,但必须24小时内补开单)。
2、物资进仓手续要求采购员与仓管员及时办理数量要核实、质量规格型号要符合要求。进仓物资价格要相对比,对偏高的及时反馈。
3、开单员开领料单必须注明用途,用在何处,未注明领料人与开单员同处。同时开注明用途无分管领导审批的仓管员有权拒绝发货。
4、漆包线的领用方法:
A、有电机烧坏,可向五金仓库预借该台电机所需规格的漆包线。
B、未使用完的漆包线归还仓库,并办理所使用漆包线的出仓手续,重量不得高于该台电机理论重量的103%。
C、旧漆包线需及时归还五金仓库,其重量不得低于该台电机漆包线理论重量的97%。否则,所短少重量按20元/公斤由电修车间承担。(五金仓管员负责督促落实)。
D、五金仓库应对旧漆包线建立台账,并且回收时开出单据。(如果累计数量与出具单据不相符短少数量由仓管员负责赔偿)。
注:回收漆包线杂质要清干净,如竹签等。
三、违反以上规定者,每次扣20—50元。性质较恶劣的则再按工作失职处理。
生产调度值班长职责规定 一: 适用范围: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生产调度值班。
二:定
义:为了做好生产过程的动态跟踪及服务,协调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使生产全过程步入良性循环,各岗位人员遵守相关规定和纪律,生产动态处在管理视线和督促状态,特制定如下条款。
三:具体要求:
1、值班人员值班必须认真掌握生产过程动态。
(1)各道工序生产质量是否正常。
(2)是否有违纪现象。(白班、小夜班、二线人员要重点监督查处)。每班必须查处一人次,否则每少一人扣当班值班人员5元。
(3)各车间时段台产要了解并做好记录.(4)设备运转情况要详细做好记录,有设备故障要亲临现场,积极组织人员进行抢修,且进一步了解设备事故原因,并做好记录。
(5)在生产过程中发生较大的问题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且通知该部门负责人,亲临现场解决问题。
(6)要督促好本厂照明灯的开、关工作,以看得到为原则,否则长明灯每次、每盏扣5元。
(7)促好机、电人员对设备进行跟踪巡检工作。(未 巡检均按违纪处理)。
(8)化验室要求督促好个道工序原燃材料入库工作。
(9)对地磅已磅过的物质值班人员每月至少抽查两次以上,并做好记录。
(10)公司范围内,所有用水设施必须完好、不得有漏水浪费现象、发现有漏水或水笼头未关的、扣相关部门或责任部门每次10元。
(11)夜班值班同时督促本厂的安全保卫工作,对违法乱纪、违反操作规程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制止和做出处理意见。有权检查对物资进出情况。(否则当班值班有物资丢失被盗,值班人员按工作失职处理外,还的承担相应的损失)。
(12)对值班全过程,认真做好备忘录。(杜绝敷衍了事,只填写如一般、正常的字眼,必须正常与不正常的原因进行分析),(13)对以上要求督促不到位的,除上述条款已有处理意见外,其余一律按工作失职处理。
四: 生产系统的管理人员,每天上午9:00在会议室或开会,其目的如下:
(1)听取值班人员回报当班值班情况。
(2)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解决。
(3)主持会议由分管生产领导或值班人员。会议记录有白班值班人员做,且须完整全面,便于查阅落实。
(4)未参会者一律按规定处理。
五、对各车间原料、半成品、成品库存情况每班下班报生产部。
1、未报当班人员按工作失职处理,外用工同处。
2、生产、二线职工进行上、下班签到制度,未签到每次按违纪处理。
3、各车间开停机时间要如实填写汇报,凡机、电设备故障停机时间一律要当班机、电人员签字方可生效,弄虚作假一律按违纪处理。
六、值班时间规定:
1、白班从8:00—16: 00、小夜班从16:00—24:00、大夜班从24:00—8:00.2、白班、小夜班、大夜班查处按一人次计算。
安全保卫奖惩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二:定
义:为加强公司治安、消防、安全保卫管理、维护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依法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保障生产经营管理的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凡扰乱治安和生产(工作)、生活秩序、妨碍公共安全
侵犯职工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尚不够成治安处罚的,按照本
制度有关条款处理。
2、行政部、保卫部是我厂行政职能部门。因此,该部门工作人员有权依法对违反本制度行为人和事进行调查、询问,凡妨碍执行公务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经济处罚或公安机关处理。
3、行政部、保卫部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人,应坚持以教育为主并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违反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的行为人和知情人(为查明有关事实的需要)经部门负责人的同意,有权责令直接行为人做停止处理(三天或三天以下),如需延长应报厂部领导批准。
4、对于民事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损毁他人财物的,以及违反治安管理秩序情节轻微的,行政部、保卫部可依法进行调解处理。
5、各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和落实相应的防火、防盗及安全保卫管理措施,以及建立各项安全规范标准,严格履行各部门(岗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职责。凡因玩忽职守发生火 灾、被盗案件等造成损失的,均按照“一赔、二查、三处理”的原则,追究当事人(部门领导)的责任。
6、行政部、保卫部要抓好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加强对外人员(暂住人员)的法制教育和登记管理工作,凡违反暂住人员管理条例的,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7、有下列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之一的,处200元以下的罚款或
警告、停职、开除、可单、处和并处。
(1)扰乱正常工作秩序,使工作生产经营、管理、学习、会议等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损失的。
(2)公司内部公共交通秩序,不服从有关部门指挥的。
(3)酗酒闹事、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诽谤他人,侮辱妇女和他人人格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
(4)造谣惑众、煽动闹事、罢工、谎报险情、制造混乱的。
(5)故意损失公共财产的。
(6)无论何种原因,有无理由,先动手打人(推人)造成他人轻微伤害的,因工作不服从管理,辱骂、殴打管理人员的。根据行政部、保卫部裁决,责任人应赔偿受害人的误工工资、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及营养费等。
8、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公共财产不受侵犯、凡盗窃少量本厂财物的、骗取抢夺本厂财物的、敲诈勒索本厂财物的、损公肥私、坚守自盗、把公共财产占为已有的,属情节轻微除损失外的,如主动承认错误,积极退出赃款赃物的,给予200元以下的罚款。如情节严重的,加重处罚或给予除名处理。(违反两项应合并处罚)。
9、凡聚众赌博或提供场所和工具的。给予200 至1000元罚款,并没收赌资和工具。(指厂区内)
10、加强易燃品、化学药品(强酸、强碱毒品等危险品你的管理。一个执行采购、保管和领用制度;凡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责任人200元的罚款,并按有关法规定追究责任人和部门领导的一切责任。
11、依靠广大职工群众的力量,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凡抓获违法犯罪分子或小偷小摸,提供有价值破案线索,举报犯罪行为的,给予有功人员30-200元的奖励,或按罚款金额的5%-30%给予奖励.(对举报者需保密的给予保密)行政部、保卫部工作人员应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秉公执法,模范带头遵守本制度。
13、凡因违法反本制度、被受处罚的人员,均按期如数缴清有关金额及脏物,逾期未缴清的,可直接从当事人工资中扣除。
14、本规定在实施中,如有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应以法律`法规为准。
15、本规定由我公司负责解释;行政部、保卫部监督实 施。
安全生产管理及处理规定
一、适用范围:公司生产过程、全体员工。
二、定
义:要求全体员工增强安全意识,做到安全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当生产与安全发生冲突时,应服从安全第一的原则.三、组织管理:
1、我公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全员必须认真执行上级颁发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完善劳动安全保护措施,依法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2、每月由生产部、行政部、保卫部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对生产车间、工作场所进行两次以上的安全卫生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下发整改书并督促落实整改情况。
3、各部门要定期组织所属人员学习业务、安全知识。
4、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电气焊工、看火工、化验员、检验员等)由行政部负责报送培训,未经培训合格者不能上岗。
5、危险作业必须由作业部门书面申请,经安全员审核安全措施可靠,报分管领导批准方可进行作业。
四、安全纪律:
1、严禁酒后上班,上班时应集中精力,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工作中不能打瞌睡`开玩笑等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以防发 生意外事故。
2、上班时要正确使用劳保用品,不得穿背心、短袖、短裤、拖鞋、凉鞋、高跟鞋、大衣上班。长辨子的必须盘入工作帽内,在旋转的机器上操作不得戴手套。
3、进入生产作业场所的管理人员、安全员、生产调度员、机修人员、电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4、工作场所必须清理干净,保持整洁,并有足够的照明和消防器材。
5、油库、纸袋库等易燃仓库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6、接班时要仔细检查各种设备、仪器的运转情况,认真做好交接工作,不得马虎,发现不安全的隐患情况要立即向有关领导反映,直至解决获得解决。
7、不准在车间岗位会客或串岗,未经办理手续的非本厂人员不得进入生产车间和仓库,产区内机车速不得超过20km/h.五、设备安全:
1、严格遵守各种设备,如齿轮、皮带轮、惯性轮及联轴器等传动部分,应装有牢固可靠的防护栏或网罩。
3、设备启动前应先检查轴承、传动部件、莲姐螺丝和地脚螺丝等,清除设备周围有碍运转的杂物,起动进要严格按照顺序或预定的铃声、电灯信号开机、停机时和启动的顺序相反。
4、设备检查、定期检修、检修或轻扫机械设备室,动力屏电源开关必须断开,并在开关上悬挂“有人作业,严禁合闸”的督示牌,坚持谁挂牌谁摘牌的原则,对起重支架和其它工具,使用前应做详细检查、确保牢靠。禁止任何人站在吊物品上或在下面停留和行走。
5、所有设备必须设立安全标志、严禁人在上面行走,以防工伤事故的发生,所有会发生扬尘的设备都应保持密封。
六、电安全:
1、所有的机电设备都必须绝缘良好,金属外壳必须有保护性接地。
2、电工作业时必须要有两人,一人工作,一人监护。
3、所有电设备的线路检修,必须由电工进行,操作时就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具并在开关悬挂“有人作业,严禁合闸”的警示牌,非原放置人员不得移动。
4、禁止架设备临时线路,特殊情况经厂安全领导小组批准。线路距地面不得低于2.5m,跨道路应高于5m,雨天禁止外线作业。
5、使用临时工作灯时,电压不得超过2伏,超过规定电压岗位工作人员有权拒绝使用。
6、电设备检修时不得带电,未经检验以前一律当有电看待。
7、保险丝断了应由电工维修,不得用铜、铁、铝丝或容量过大的保险丝代替,发现断头或拆开的电线应及时通知电工处理,以免发生触电。
8、电设备要防止接触水蒸气和酸碱等液体,以免破坏绝缘发生触电。
9、电设备或电线发生着火时,应先切断电源,然后四氯化碳灭火器或沙子灭火。
七、安全事故管理及处理规定
1、事故的预防:
A、加强安全知识和安全作业培训
B、坚持八小时工作制,不得加强职工加班。C、做好防范,可采用围栏、护罩、设置安全,断路、绝缘,接地等可靠防范措施,消灭潜在危险。
2、责任处罚:
A、只要分为部门领导责任和事故直接责任两种。B、公司可根据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影响的大小分别进行处罚。损失数额小的,可根据已量化规定进行处罚,损失数额大的,已超过量化规定的,可有公司做处理决定。
3、违规处罚:
(1)各部门未按规定要求组织安全卫生检查,每少一次/月扣部门负责人20元。拒不参加安全检查的有关人员每少一次扣30元。(2)发现不安全隐患整改和拒不整改的扣负责人每项20元,因此造成事故的追究其责任人的责任。
(3)有下列行为的每发现一次按违纪处理。A、当班人员上班会客、酒后上岗、串岗、脱岗、带小孩:B、上班不使用劳保用品、穿短袖、背心、短裤、拖鞋、凉鞋、高跟鞋、大衣、长发未盘入工作帽内;C、进入生产作业区的管理人员、生产调度、机修工、电工、安全员佩戴安全帽;D、电工架设临时电线违反规定,闸刀开关没有保险、保险丝用钢、铁、铝等代替、工作场所未装照明灯。
(4)动部分未设栏杆和防护网罩,每次罚款20元。(5)违反操作规程每次罚款20元,造成设备事故的按设备事故处罚规定处罚。
(6)维护检修设备,电气未挂“警示”牌,每次罚款50元,检修完毕未及时卸牌每次扣30元。
(7)电器设备和线路检修未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每次扣20元。
(8)需使用临时照明灯,电压不符合要求,每次扣20元。
4、伤害事故处罚:
(1)发生一般伤害事故扣部门负责人员当月工资30元,扣直接责任人当月工资60元。当月事故责任部门工资下浮3%。
(2)发生较大伤害事故的,医药费在1001—3000元,事故责任部门当月工资下浮5%,全厂当月工资下浮3%,直接责任人工资下15%。
(3)发生重大伤害事故的,医药费在3001—10000元的,事故责任部门的当月工资下浮15%,全厂当月工资则下浮8%,直接责任人工资下浮20%。
(4)发生特大伤害事故的医药费在10001—30000元事故责任部门当月工资媳妇30%,全厂当月工资下浮20%,直接责任人工资下浮50%。
(5)发生死亡事故或损失在50000元以上的,全厂员工当月工资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5、设备事故处罚:
(1)损失在500元以下的,直接责任者扣50—100元。简接责任者扣30—60元,部门负责人口30元。
(2)损失在501—5000元的,直接责任者扣10%。简接责任人扣8%,部门负责人扣5%。
(3)损失在5001—10000元的,直接责任者扣8%,间接责任人扣6%,部门负责人扣4%。
(4)损失在10001—20000元的,直接责任人扣8%,间接责任人扣5%,部门负责人扣3%
(5)损失在20001—50000元的,直接责任人扣7%,间接责任人扣4%部门负责人扣2%,责任部门当月工资下浮 20%,全厂员工下浮10%。
(6)损失在50000以上的,直接责任人扣6%,间接责任人
扣3%,部门负责人扣1%,全厂员工当月只发放给最低标准的生活费。(以上指全厂员工含所有辅助工)
考
评
会
制
度
一、适用范围:部门负责人、主办业务人员。
二、定
义:回顾和检验大家的工作完成情况,实属
检验相关人员工作质量的过程。所以通过考评会如实汇报本部门及本人的工作完成情况和质量,同时通过交流和沟通,起到进一步统一思想,各自找出差距,扬长避短,把本职工作做好。
三、考评会人员组成:
1、各部门负责人、业务主办人员。
2、会议由厂长主持。
3、会议次月3日下午15:00在厂部会议室召开。
四、参会者汇报内容:
1、生产车间:根据技术考核指标,汇报当月生产质量情况及完成情况,逐项逐条汇报。同时具体抓了哪些工作,本部门还存在哪些问题及困难,对当月工作做得不够的,如何 改进,针对下个月有何新目标和思路。
2、化验室:根据技术考核指标,汇报当月内部管理及质量控制情况,具体针对性地做了哪些工作,对本月不理想不够之如何改进,下个月有何新思路和目标,对终端产品质量有何持续改进措施、方案。
3、机、电车间:根据考核技术指标汇报工作的完成情况,当月具体做了哪些工作,还存在哪些问题及困难,如何解决,有哪些合理建议,对做的不够如何改进,下个月的工作有何新思路和目标,如何为生产车间部门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4、行政财会科:对所管辖部门、日常本职工作的完成情况,对劳动纪律督促情况,如何进一步加强日常工作管理。对当月生产成本单项成本进行分析,月与月之间作出详细比较,同时核对销售员销售产品数量及资金回笼情况等。
5、供销科:当月所有进购、采购的物资总量及库存情况进行汇报,如何根据生产计划保质保量,把原燃辅材料调进厂。(配件:当月购进了几件配件,总合计采购金额多少,较大项的有哪些)对自己的工作自我评价,如何提高工作质量,为生产部门提供优质服务。对当月销售市场情况进行剖析,汇报当月销售情况,产品销售区域及资金回笼情况。回笼率达到百分之几,如何进一步括宽市场做好营销工作,更好地把资金及时回笼。
6、安全、保卫:自我评价当月做了哪些工作,落实了哪 些规章制度,督促和查处了哪些违纪、违法的人和事,下个月要做哪些改进工作台,有何新的思路。
关于企业劳动纪律的补充规定
为加强企业劳动纪律管理,规范劳动纪律的执行,特对后勤人员劳动纪律补充如下:
一:后勤人员按规定时间上、下班,未到调度室进行上、下班签到的,每次处罚10元.二;后勤人员上下班时,如遇到生产突发抢修及工作特殊情况,未按时到调度室签到的,事后必须持分管领导的签字证明,及时到调度室补签到。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三:后勤人员上班期间,需临时离厂办理公事的,必须经领导批准,并持临时外出同意证明到调度室登记后,方可外出办理事务。如厂长在厂时,必须向分管领导请示后,报厂长批准同意;如厂长不在厂时由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后勤人员需出差办理公事的,必须报厂长批准同意后,持出差批准证明到调度室登记。否则,按旷工处理。
7.考勤及假期管理规定 篇七
本规定根据并遵循国家与当地政府颁布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以及根据本企业业务和管理的特点,以最大化保障员工利益,提升企业竞争力为基本出发点而制定。本管理规定为公司基本的工作规范和员工行为规范,全体员工必须自觉、严格遵守。第一部分 总则
第二部分 适用范围
本规定的适用范围为山东大学数学院继续教育中心/网育网(北京)国际教育科技发展中心济南分中心
第三部分 考勤与休假管理规定
第一章 考勤管理
一、工作时间
1、员工的上下班时间及工作安排由公司根据各部门的业务特点和员工的岗位性质,在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做出规定。若因业务发展需要进行调整时,员工须服从公司的安排。
2、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午休:11:30-13:30,下午13:30—17:30,每周执行单双轮休制度。
3、员工因工作外出(出差)时,应履行公司的相关审批备案流程,提前填写《外出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批后,上报人力资源部。
二、考勤管理
考勤是公司考核员工出勤,统计制表、考察劳动纪律及支付薪酬的依据。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考勤规定。员工考勤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人力资源部有权对考勤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复查。
1、考勤记录
1.1 公司采取指纹打卡作为考勤记录工具,人力资源部以考勤机时间作为员工考勤记录的依据;
1.2 公司考勤周期为月记录制,每月一日至当月最后一日作为月考勤周期。人力资源部将根据核实的考勤记录核算员工当月工资。
2、忘打卡、迟到、早退、旷工管理
2.1 忘打卡:忘记在上、下班规定时间打卡即为“忘打卡”,“忘打卡”每次罚款10元; 2.2 迟到:超过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8:30即为“迟到”;
10分钟以内每次扣薪10元;10-30分钟之间每次扣薪20元;30分钟以上每次扣薪30元。2.3 早退:在公司规定的下班时间前擅自离岗,即为“早退”;
公司杜绝任何员工因个人原因发生早退行为,早退按旷工一天计算。2.4 旷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旷工,旷工按薪资标准的200%扣除。 符合公司有关早退旷工条例的情况; 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擅自休假者;
未经许可擅自不到岗或假期期满后未经批准,不按时到岗上班者;
提供虚假病假证明或者病假资料不完备的或采取弄虚作假的行为获得事假及其他假期者;
公司依法调整员工工作岗位,员工不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岗位(或地点)工作的; 无正当理由员工不打卡或不签到者;
员工外出(出差)期间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无法说明去向的,视为旷工; 未经公司批准不出席公司组织的活动; 其他可以认定为旷工的行为。
3、外出(出差)管理
员工在公司上班期间涉及到因公外出处理事情时,也需进出打卡计算考勤,且须提前填写《外出申请单》,并在外出前由直属领导签字批准,交人力资源部备案,不得过后补签。直属领导不在的,由人力资源部核实后签字批准。无领导签字、无人力资源部备案的,视为脱岗。(《外出申请单》也用于月底核算考勤时,员工因公外出没有按时返回公司打卡人员的出勤证明)。
三、加班管理
1、加班范畴
1.1 公司鼓励员工在上班时间内高效完成本职工作,确因工作需要或临时性质的工作安排,员工需在规定工作时间外继续工作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的,可视为加班;不履行加班申请审批程序或未经批准的,不认定为加班;
7.2员工休陪产假,应填写《调休申请单》并提供出生证明复印件等资料按调休审批流程,经审批备案后,方可休假,未经审批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8、年休假
员工每年可享受两次带薪假期分别为带薪暑假和带薪寒假
8.1带薪暑假:每年的6月15日-7月15日公司将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统筹安排,以部门为单元,给予在职员工为期一周的带薪假期。此假期不作延迟休假或调休处理,过期自动作废。8.2带薪寒假:每年公司将依据山东大学寒假开始时间,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给予在职员工为期一个月左右(具体部门具体岗位依据实际情况可做调整)的带薪假期。此假期不作延迟休假或调休处理,过期自动作废。
8.3年假不能预支,不能跨累积使用或提前使用下一的年假,必须当使用。8.4员工休年假是员工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公司也可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
9、事假
9.1 员工因私事不能出勤工作,并得到审批而进入休假的,视为事假,事假请假最小单位为小时。
9.2 员工请事假期间无薪(包括工资和补助等),员工申请事假,若当月工资不足以缴纳社会保险金个人缴纳部分的,员工在申请事假的同时,应将事假期间的社会保险金的个人缴纳部分交回公司,否则员工的事假申请公司不予批准。
9.3员工请事假,应填写《请假申请单》并提供出生证明复印件等资料按请假审批流程,经审批备案后,方可休假,未经审批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10、关于休假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0.1 病假所需证明材料:市级医院以上处方、诊断证明,病假条; 10.2 工伤假所需证明材料: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医疗记录;事故证明; 10.3 婚假所需证明材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结婚证复印件; 10.4 丧假所需证明材料:死亡证明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10.5 产假所需证明材料:医院诊断证明、生育证复印件、出生证明、双方结婚证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10.6 陪产假所需证明材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出生证明。
8.学校工作纪律及考勤管理办法 篇八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办法:
一、工作纪律:
1、遵纪守法、遵守上级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按时到岗,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
3、创建“人要精神,物要整洁”的工作学习环境,保持办公室、办公桌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
4、对本人使用的计算机及时进行日常保养、维护和清洁、定期和不定期的查毒、杀毒;
5、工作日午间不饮酒,工作时间不串岗聊天,不在电脑和手机上看电视剧、玩游戏、炒股、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未经允许不随意翻阅他人工作资料和查阅、删改他人电脑或磁盘中的信息;工作时间会客不能影响正常工作;
6、工作时间不干私活,例如:织毛活、绣十字绣、洗车、洗头等 ;
7、用过的物品及时放回原处。自己的私人物品要放在自己的柜子里,不在校园内、走廊、窗台等处挂放或晾晒自己的衣物、鞋袜等私人物品 ;
8、不在校内吸烟、大声喧哗、随地吐痰、跨越绿篱、乱泼污水等 ;
9、“独处守心,群处守口”,不在工作场所及公共场合发布不当言论。在办公室内谈话和接听电话时,请保持音量适度,以免影响他人;
10、离开会议室和报告厅等公共场所时,请自觉将桌椅摆放整齐,地面打扫干净,保持卫生整洁;
11、中午就餐,住校班班主任、门卫及无课的和谐值班领导和老师可提前10分钟到餐厅打饭,其他同志放学铃响后打饭就餐;
12、中午和谐值班及周六、周日、节假日值班的老师(包括夜班)要按时到岗交接班,在传达室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出现问题及时告知带班领导,做好值班记录;
13、晚辅导的教师第四节铃声落之前进班辅导,负责管理好学生的就餐及晚辅导期间的学习、纪律、安全等;
14、自觉维护教师的形象和学校荣誉,不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平台媒体上转发虚假信息和发表有损教育形象、教师形象、学校形象的影响团结的言论和媒体信息;
二、考勤纪律
1、早辅导老师每天7:40前签到并进班辅导,其他老师8:00前签到。如有事需要晚来,1小时内的,通过电话、信息报校办公室,本人到校后去办公室签到;1小时以上的,到校后去校办公室签到,并补办请假手续,下午放学全体教师参加点名后离校;
2、上班期间因工作或因私事需要外出,开具出门证在传达室做好登记;
3、因事、因病需履行请假手续
(1)时间允许的情况下,由本人亲自到校办公室填写请假条;(2)情况紧急,时间不允许的情况下,请委托他人到校办公室填写请假条;
(3)请假期间的课堂教学自行调整安排。
9.最新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篇九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劳动纪律是企业员工在生产工作中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是做好工作的根本保证,也是员工个人形象最直观的表现。为进一步加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增强公司员工的责任心,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完成,根据《公司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劳动合同制员工,以下简称“员工”。
第三条 为全面加强劳动纪律的管理,建立公司劳动纪律责任机制,公司对员工的劳动纪律实行分级考核,层层负责。
(一)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总会计师、总经理助理、总法律顾问、公司各部门正职(含副职主持工作)等管理人员,由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管理,各部门负责人由部门分管领导协助党政主要负责人管理。
(二)公司各部门中层副职管理人员由各部门分管领导进行考核管理;
-1-
(三)除本条第(一)、(二)款规定的员工外,公司其他员工的劳动纪律由公司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管理。
(四)班组是劳动纪律管理最基层的单位,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组人员劳动纪律的日常管理、考核、监督、检查以及对违纪人员的教育等工作。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应高度重视本部门劳动纪律的管理工作,认真及时查处本部门员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劳动纪律管理的职能机构,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对各部门考勤报表进行审核、汇总分析;
(二)负责会同监察部、工会等部门组成“劳动纪律检查小组”,每月至少一次对公司各部门的劳动纪律进行检查;
(三)负责对检查结果的材料整理、数据统计及汇总;
(四)负责收集公司员工对违反劳动纪律相关人员的情况反映与调查核实,并提出对核查属实的违纪人员的处理建议报总经理;
(五)负责对劳动纪律考核结果的执行;
(六)其他应当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的劳动纪律管理监督考核工作。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分管领导不定期对劳动纪律检查结果进行督查。
第二章 劳动纪律基本要求
第七条 公司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以及社会公共秩序,不赌博,不斗殴,不参与违法违纪活动。
第八条 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履行所在岗位的工作职责。
第九条 连续生产经营部门应当24小时安排人员当班,当班员工应当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在当班岗位上对口交接,轮班人员应当提前20分钟到岗交接班。如换班时无人接班,当班人不得停止工作,并及时报告部门主要负责人。
第十条 公司员工着装应整洁、大方、得体,并符合安全和劳动保护的要求。
第十一条 公司员工应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卫生,接待客人谈吐文明、礼貌,树立守法、诚信的企业形象。
第三章 考勤管理
第一节 工作时间
第十二条 标准工时工作制。标准工时工作制指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
公司原则上实行“朝八晚五”标准工时制度,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为标准工作时间。
第十三条 不定时工作制是针对因工作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员工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
-3- 第十四条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部分员工,采用的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
第十五条 实行倒班制的生产运行部门或其他特殊工作岗位,可根据本部门具体情况执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部门可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等适当方式确保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十六条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时间。因季节变化、国家法定节假日或生产异常情况需调整工作时间的,公司将另行通知。
第十七条 公司原则上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合理安排员工休息,依法安排员工休假。但特殊情况下,可根据工作需要作适当调整。
第十八条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员工在公休日工作的,视为正常工作日出勤。
第二节 外出登记管理
第十九条 公司中层及以下员工工作时间外出办理各项公务或因私外出,实行“外出登记管理”。
第二十条 公司员工工作时间外出时,须事先按程序填写《员工外出办事及请假登记表》(附件1),阐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工作岗位的时间,按本办法第三条管理权限进行申请批准。请假登
记表在每年一月份第三个工作日前随考勤统一报到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统计备案。
第三节 考勤规定
第二十一条 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作息时间和考勤管理,不得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和旷工。
第二十二条 公司员工在工作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串岗、无故离岗、聊天、吵架、斗殴、做私活、玩游戏、睡觉、饮酒等违纪行为发生。
第二十三条 公司各部门应当指定专人(兼职)负责本部门员工考勤管理工作,考勤员应当将其负责的考勤汇总表及相关资料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在每月第三个工作日前交到公司人力资源部,作为发放工资的依据。
第二十四条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应当督促考勤员据实考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记录。
第二十五条 公司负责考勤的人员应当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按照员工的出勤情况管理考勤。
第四章 请假规定
第一节 婚假
第二十六条 员工已经在法定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的,可享受婚假3天(含公休日)。凡符合晚婚年龄条件的(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另增加享受15天的晚婚假(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再婚员工不享受晚婚休假。
-5- 第二节 产假、哺乳假、护理假
第二十七条 公司女员工依法登记结婚,生育第一胎,或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二胎,享受国家法定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生育双胞胎、难产的,凭医疗部门的诊断证明,增加产假15天。已婚女员工晚育(已婚妇女23周岁零9个月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可另享受晚育假90天。
第二十八条 女员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怀孕因意外而流产的(含人工终止妊娠),可凭医疗机构证明享受15天产假。
第二十九条 女职工有不满一周岁婴儿,每日工作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不包含往返途中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日工作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第三十条 员工依法登记结婚,男女双方均达到晚婚年龄后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晚育),正常生育男员工享受护理休假五天,手术生育男员工享受护理休假十天。
第三十一条 员工产假、哺乳假、护理假管理的其他规定:
(一)产假、护理假均包括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二)非婚生育、无计划生育等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的,不得享受上述假期及其相关生育待遇。
第三节 丧假
第三十二条 公司员工因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可享受3天丧假(含公休日);赴外地奔丧的,根据路途实
际情况可适当给予往返路途假。往返路途假按距其治丧地点的路途里程适当给予。
第四节 事假
第三十三条 员工确因有事,并有正当理由,经本人申请,部门领导审批后,方可休假。超过三天的需报分管领导审批。
第五节 工伤、病假(含非因工负伤)
第三十四条 员工因工负伤、患职业病、因病(含非因工负伤)确需请假休息或住院治疗的,按请销假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第三十五条 医疗期的计算: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在员工应享受的医疗期结束即视为医疗期满。
第五节 各种假待遇
第三十六条 员工婚假、哺乳假、护理假、丧假、事假、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公司工资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十七条 员工产假的医疗待遇按照《关于调整黑龙江省中省直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通知》(黑人保函[2009]335号)文件执行。
第三十八条 员工因工负伤、患职业病及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医疗期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黑龙江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黑政发„2003‟89号)文件执行。
第六节 请销假程序
-7- 第三十九条 员工需请假的应当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请销假手续,得到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四十条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员工依法享有的婚假、产假、哺乳假、护理假、丧假等,应当严格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一)凡需请婚假、产假、哺乳假、护理假、丧假、工伤、病假的员工,首先由本人填写《员工请假单》(附件2),并按请假单项目签字审批。
(二)员工在办理以上请假手续时,还应按规定附相关材料: 1.婚假: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2.产假、哺乳假: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及医疗诊断证明书。3.护理假:男员工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及配偶住院生育的证明材料作为附件。
4.丧假:填写《员工请假单》时,需在请假单备注栏中写明本人与丧者的亲属关系及办丧地点,以便人力资源部按距离远近给予路途假。
5.工伤、病假: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诊断证明书。第四十一条 员工确属特殊情况(如休假在外、出差或危急病人)未能及时按上述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在事后5个工作日内补办相关手续;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公司不予认可并作旷工处理。
第四十二条 员工休以上各种假结束,应在上班当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报到并销假,同时告知其所在部门考勤员确认,并由考勤员汇同考勤表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七节 其他规定
第四十三条 婚假、产假、护理假、丧假假期均应一次性休完。
第四十四条 其它年休假、探亲假、计划生育假均按公司相应的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章 违纪处理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五条 公司员工违反劳动纪律,公司按照思想教育与纪律处分相结合、重在思想教育的原则对其进行处理。公司给予员工的纪律处分,应当与员工违规、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相适应。
第四十六条 纪律处分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通报批评;
(三)记过;
(四)记大过;
(五)降职;
(六)撤职;
(七)解除劳动合同。
-9- 第二节 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
第四十七条 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办法规定的劳动纪律,严禁迟到、早退,一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3次的,按旷工1天处理;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旷工:
(一)请假期满,未申请续假或申请续假未经批准而没有按时到岗的;
(二)不服从公司工作岗位调整的,在规定时限内不到新岗位报到的;
(三)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请销假手续而缺勤者。
(四)未上岗员工不服从公司安排上岗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到所安排岗位报到的;
(五)实行倒班制的员工未经部门批准擅自协商替班的;
(六)请假理由经查明是编造的;
(七)迟到、早退时间30分钟以上的;
(八)本办法界定的其他旷工的行为。
有前款第(一)至
(四)项规定的情形,按相应的缺勤时间计算旷工;有前款第(五)至
(六)项规定的情形,按相应时间计算旷工(不满半天按半天算)。有前款第(七)项规定的情形,每次在3小时以内(包含3小时)的,计旷工半天;一天内出现第(七)项规定的情形超过3小时的,计旷工一天。
第四十九条 公司员工旷工的,对其采用经济考核方式进行处罚。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五天以上者,公司可与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上班时间,员工不履行工作职责,做与本职工作不相关事情的(例如聊天、睡觉、玩游戏、干私活、打牌、赌博等),对当事人采用经济考核方式进行处罚。
若员工不履行工作职责、做与本职工作不相关事情的情况一年内出现三次以上,经教育后不改正的,对当事人直接作出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对其负有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除采用经济考核方式进行处罚外,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记过、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
第五十一条 工作时间(含节假日值班)擅离职守,可能给公司造成安全事故或者不良影响的,对当事人采用经济考核方式进行处罚。
若该员工擅离职守的情况出现三次以上的,对当事人直接作出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对其负有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公司除采用经济考核方式进行处罚外,将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记过、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
第五十二条 工作时间(含节假日值班)擅离职守或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安全事故或社会影响的,对违反规定的员工及对其负有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公司除采用经济考核方式进行处罚
-11- 外,将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记过、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
第五十三条 上班时间吵架、打架斗殴,一旦发生,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采用经济考核方式进行处罚。
第五十四条 公司员工酗酒上班或上班期间不服从领导指挥,经教育不改者,或无理取闹、骂人、部门主要负责人有权劝当事人退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采用经济考核方式进行处罚。
第五十五条 考勤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其考勤记录不能真实反映员工出勤情况的,一经发现,公司将对考勤员及负有管理责任的部门主要负责人采用经济考核方式进行处罚。
部门主要负责人指使或纵容、默认考勤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明知考勤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不予制止,致使考勤记录不能真实反映员工出勤情况的,一经发现,公司除采用经济考核方式进行处罚外,将给予通报批评、记过直至撤职的处分。
第五十六条
公司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不重视本部门劳动纪律的管理,未能及时查处本部门员工中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失查、拖延、推诿致使本部门违反劳动纪律的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和处理,并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公司视情节轻重对部门主要负责人采用经济考核方式进行处罚。
第五十七条 员工故意破坏公司生产设备、损坏生产工具、办公用品,影响正常生产(工作)安全和人身安全的,除照价赔偿外,并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采用经济考核方式进行处罚。
第五十八条 本办法中采用经济考核方式进行处罚的,处罚标准按照公司《经济责任制实施办法》执行。第三节 处罚程序及要求
第五十九条 公司对员工的处分,应当做到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适当。
第六十条 公司在对员工作出处分决定之前,应当听取员工或者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
第六十一条 员工对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在公布《通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诉。
第六十二条 员工对公司处罚不服的,可按劳动仲裁解决争议。
第六章 附 则
第六十三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公司应及时对本办法进行修订补充。
第六十四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六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关于下发<劳动纪律检查及抽查暂行规定>的通知》)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1.员工外出办事及请假登记表 2.员工请假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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