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考试重点整理(精选4篇)
1.金融学考试重点整理 篇一
18总结0.9
一、名词解释
1.国防是指国家为防备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装颠覆,保卫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所进行的军事活动,以及与军事有关的政治经济外交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活动。
武装力量是国家或政治集团所拥有的各种武装组织的统称,一般以军队为主体,由军队和其他正规和非正规的武装组织构成,是国家机器的主要组成部分。
毛泽东军事思想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关于中国革命战争和军队建设问题的科学理论体系。
国际战略环境是一个时期内世界主要国家(集团)在矛盾斗争或合作共处中的全局状况和趋势,是国际政治、经济、军事形势的综合体现。
信息化战争是信息化军队运用信息、信息系统和信息化武器装备在多维空间进行的战争,是信息时代的基本战争形态。
航天技术是指将航天器送入太空,探索、开发和利用太空和地球以外天体的综合性工程技术,又称空间技术,包括寒天运载技术、航天器技术和航天测控技术。
军事思想是关于战争、军队和国防基本问题的理性认识,是人们军事实践的经验总结和理论概括。
国防动员亦称战争动员,是指国家为准备战争和实施战争而在相应的范围内由平时状态转入战时状态所采取的对人力、物力和财力统一调动的紧急措施 2.3.4.5.6.7.8.二、填空题
1.国防是国家的防务,指国家为防备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装颠覆,保卫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所进行的军事活动,以及与军事有关的政治经济外交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活动。2.古代兵法:《孙子兵法》、《吴子兵法》、《司马法》、《尉缭子》、《六韬》、《三略》、《李卫公问对》
3.我国位于欧亚大陆的东南部,东临太平洋,幅员辽阔,拥有约1260万平方公里的国土。其中,陆地国土面积约960万平方公里。海洋国土面积约300万平方公里,拥有2.2万多公里长的陆地边界线1.8万多公里长的大陆海岸线和6500多个岛屿。
4.兵役法是国家关于公民参加军队和其他武装组织或在军队外接受军事训练的法律。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按照兵役法的规定服兵役。
它的主要内容有。一规定了我国现行的兵役制度,兵役制度是兵役法的核心。二,规定了兵员的平时征集。三规定了现役军官的补充形式和途径。四规定民兵和预备役人员的组成和训练。五规定了战时兵员动员制度。六规定了对学生进行军事训练。七规定了对现役军人及其家属实行优待。八规定了对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征集的公民的处罚。
5.美国武装力量由现役部队,后备役部队和军内文职人员三部分组成。现役部队分陆军空军海军和海军陆战队四个军种。分属陆军部空军部和海军部三大军事部领导。海岸警卫队,平时归国土安全部领导。暂时归国防部领导。
6.信息化战争是信息化军队运用信息,信息系统和信息化武器装备在多维空间进行的战争,是信息时代的基本战争形式。信息化多维化,体现在,陆海空,天电网。
7.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8.中国的国防教育日是九月份的第三个周六。
9.中国的七大军区:北京军区、沈阳军区、济南军区、南京军区、广州军区、成都军区、兰州军区。
10.中国人民解放军根据不同的作战空间、不同的作战任务和使用主要武器装备的性能,分为陆军、海军、空军和第二炮兵等四大军种。
11.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最高统帅机关是中央军委。下设四个总部,即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
12.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分为3等10级,即将官3级(上将、中将、少将)、校官4级(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3级。
13.毛泽东灵活用兵的5个基本要素:因时用兵、因地用兵、因敌用兵、因己用兵、因势用兵。1.武经七书是指:《孙子兵法》、《吴子兵法》、《司马法》、《尉缭子》、《六韬》、《三略》、《李卫公问对》。2.美国军事指挥系统由国家安全委员会、国防部、以及联合作战司令部组成。3.遵义会议至抗日战争胜利,是毛泽东军事思想的形成时期,其间具有代表性的毛泽东军事理论著作有:《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抗日游击战争的战略问题》、《论持久战》、《战争和战略问题》。4.公认的六大高科技领域包括: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新能源技术、生物技术、航天技术、海洋技术等。5.美国的武装力量主要由现役部队、军内文职文员、后备役部队三部分组成。6.世界上第一个实现载人太空飞行的国家是俄罗斯(前苏联)。7.武警部队是国家处置公共突发事件的骨干和突击力量。8.当前我国周边安全形势的主流:缓和与稳定。9.侵占我国海南岛礁最多的国家是越南。
三、选择题
1.国防的基本类型:扩张型,自卫型,联盟型,中立型。我国的国防类型是自卫型
2.国防法规的体系: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
国防法的主要内容:一规定了国防法的适用范围,二,规定了国防的地位
性质和原则,三规定了国家机关的国防职权,四规定了武装力量的组成、性质、任务和建设方针、原则及目标、要求。五规定了公民、组织的国防义务和权利。六规定了军人的义务和权益。七规定了对外军事关系。3.近程导弹射程为1000千米以内,中程导弹射程为1000~3000千米。远程导弹射程为3000~8000千米。洲际导弹射程为8000千米以上。
4.信息化战争的基本特征:一信息资源主导化,二武器装备信息化,三作战空间多维化。四作战节奏快速化。五作战要素一体化。六作战指挥扁平化。七作战行动精确化。
5.当前世界战略格局的特点:一超多强、世界格局多极化。
6.与我国接壤的国家。我国是世界上拥有邻国最多的国家之一,在陆上与我国接壤的国家有14个,按地理位置排列,它们依次是:朝鲜,俄罗斯,蒙古,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尼泊尔,不丹,缅甸,老挝,越南。我国与日本,朝鲜,韩国,菲律宾,文莱,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越南八个国家的大陆架或200海里专属经济区相连接。
7.习近平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的主要内容
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增强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牢牢把握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军队全面建设(铸牢听党指挥这个强军之魂;扭住能打仗、打胜仗这个强军之要;夯实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这个强军之基)。
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努力实现富国和强军的统一。坚定不移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三:判断题
1.2013年3月11日,习近平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解放军代表团全体会议上,提出了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
2中国.打击美国的杀手锏:东风21D反导弹系统
3.孙子兵法的作者是孙武,36计的作者大多认为是孙武
4.决定战争胜负的三大要素:人力、装备和指挥。其中,人力是决定因素,装备和指挥是重要因素。
5.强军兴国关键在人才,基础在教育。
6.习主席指出:“能战方能止战,准备打才可能不必打,越不能打越可能挨打,这就是战争与和平的辩证法。
四、简答题
1.信息化战争是信息化军队运用信息,信息系统和信息化武器装备在多维空间进行的战争,是信息时代的基本战争形态。它的基本特征是:一,信息资源主导化。二武器装备信息化。三,作战空间多维化。是作战节奏快速化。五作战要素一体化。六作战指挥扁平化。七作战行动精确化。2.美国军事的发展趋势:一积极发展新一代战略打击力量,大力推进国家
战略防御系统建设,谋求建立“功防兼备”的全面战略优势。二,充分运用军事革命的巨大成果,大力推进常规武器装备的更新换代,谋求建立”无可匹敌"的巨大常规优势。三不断创新军事理论与编制体制,大力推进美国武装力量的全面转型谋求建立遏制潜在对手的超强军事优势。
3、毛泽东军事思想的主要内容包括
1、无产阶级的战争观和方法论
2、人民军队思想
3、人民战争思想
4、人民战争的战略战术思想
5、国防建设理论
2、《孙子兵法》中体现的哲学观点
1、物质决定意识
2、意识对物质的反作用
3、对立统一
4、一分为二
3、《孙子兵法》的主要军事思想有
1、“重战、慎战、备战”的战争思想
2、“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的战争指导思想
3、“谋略制胜,因敌制胜”的用兵思想
4、“文武兼施、恩威并用”的治军思想
4、习近平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的主要内容
1、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增强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 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2、牢牢把握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军队全面建设(铸牢听党指挥这个强军之魂;扭住能打仗、打胜仗这个强军之要;夯实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这个强军之基)。
3、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努力实现富国和强军的统一。
4、坚定不移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
5、习近平关于国防和军队重要建设论述的地位和作用
1、是党的军事指导理论的继承和发展
2、是党的军事指导理论和与时俱进的创新成果
3、是开启中国特色强军之路新征程的行动指南 6.美国的军事战略
遏制战略(1945-1952)
大规模报复战略(1953-1960)
灵活反应战略(1961-1968)
现实威慑战略(1969-1980)
新灵活反应战略(1981-1988)
地区防务战略(1989-1992)
参与扩张战略(1993-1996)
塑造、反应准备战略(1997-2001)
先发制人战略(2002-2008)
五、论述题
1、论述我国相对稳定的周边安全环境中,目前还存在的威胁和挑战
1、美国推行霸权主义,对我国形成综合性威胁
2、日本将我国视为假想敌,对我国构成的威胁呈上升趋势
3、周边热点问题前景难料,可能对我国安全造成威胁
4、与周边国家领土领海尚存在争议,影响我国安全环境
5、台海局势出现重大变化,但反对“台独”斗争依然严峻复杂
6、“三股势力”活动猖獗,直接危害国家安全
2、结合当前中国的安全环境及我国国防形势,如何理解《孙子兵法》中的“备战思想”。
1.美国对我国安全综合性威胁“西化”“分化”,军事上全面遏制和防范,台湾问题
2.日本对我国周边安全潜在和现实威胁 3.周边地区热点问题前景难料
4.边界和海洋权益争端的解决绝非易事 5.台湾问题还没有解决 6.反恐斗争任重道远
“用兵之法,无恃其不来,恃吾有以待之;无恃其不攻,恃吾有所不可攻也”立足点要放在事先做好充分准备,严阵以待,是敌人不敢轻易向我发动进攻的几点上,做到有备无患。3.谈谈你对中医“正气存内,邪不可干”思维和古代《孙子兵法》“用兵之法,恃吾有以待之;无恃其不攻,恃吾有所不可攻也”思想的理解
“正气存内,邪不可干”在一般情况下,人体的正气旺盛,邪气就不容易侵入,或虽有邪气侵犯,也不会发生疾病。只有当人体正气相对虚弱,不足以抵抗外邪的时候,邪气才会乘虚而入,导致脏腑气血功能失调发生疾病。
“用兵之法,无恃其不来,恃吾有以待之;无恃其不攻,恃吾有所不可攻也”,用兵的方法是:不要寄希望于敌人不会来,而要依靠自己做好了充分的准备;不要寄希望于敌人不进攻,而是要依靠自己有敌人不可攻破的条件。4.论述毛泽东思想的形成和发展过程萌芽(1921.7-1927.7 共产党成立~第一次国民革命战争失败)产生(1927.8-1935.1 南昌起义~遵义会议)形成(1935.1-1945.8 遵义会议~抗日战争胜利)发展(1945.8以后 抗日战争胜利以后)
5.国家兴亡,人人有责的理解,或者对军事理论课收获的体会(1000字)
2.事业单位考试重点整理 篇二
1、哲学、世界观、方法 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方法论是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2、哲学的基本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两个层次。
第一方面,是关于物质和意识谁是第一性、谁是第二性的问题,是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根本依据。
第二方面,是物质和意识是否具有同一性的问题,即人的意识能否认识和反映物质世界的问题,是划分可知识和不可知论的根本依据。
在哲学基本问题之后,还有一个世界处于什么状态的问题,并由此产生形而上学和辩证法的对立。
3、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 自然科学:细胞学说、能量守恒定律、达尔文生物进化论 阶级基础:英国宪章运动、法国里昂工人起义、德国西里西亚纺织工人起义 社会科学:英国古典经济学、法国空想社会主义、黑格尔辩证法、费尔巴哈唯物主义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特征是它的实践性,是实践基础上的科学性和革命性的统一。
5、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观
(一)物质观的发展 主观唯心主义:“存在就是被感知”。客观唯心主义:“理”、“理念”、“绝对观念” 古代朴素唯物主义:
物质为一种或几种常见的具体形态。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物质是物质结构的某一层次或不可分割的最小粒子。
旧唯物主义无法对意识现象及社会历史的本质,做出唯物的科学解释,旧唯物主义的物质观是形而上学的,历史观是唯心主义的。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观 恩格斯:“物、物质无非是各种物的总和,而这个概念就是从这一总和中抽象出来的。”
列宁:“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
物质的唯一特性:客观实在性
6、辩证唯物主义的运动观 物质是运动的物质,运动是物质的运动。运动是物质自身的固有属性和存在方式。
物质运动的具体形式是多种多样的。物质运动可分为五种基本形式:即机械运动、物理运动、化学运动、生物运动和社会运动。各种物质运动之间的区别与联系:低级运动形式是高级运动形式的基础、高级运动形式是从低级运动形式发展而来的;高级运动包含低级运动形式;各种运动形式同时并存、相互制约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静止是有条件的、暂时的和相对的,运动是无条件的和绝对的。静止是一种特殊的运动状态。物质运动具有其自身的规律性。规律就是事物运动过程中自身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规律具有如下共同点:规律具有稳定性;规律具有普遍性;规律具有可重复性。
7、世界的物质统一性
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是对无限多样和永恒运动着的整个世界的根本观点和总的看法,是对整个世界的普遍本质和共同基础的科学反映,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也是我们从事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8、意识的起源 意识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无机物的反映特性进化为低等生物的刺激感应性;低等生物的刺激感应性进化为高等动物的感觉和心理;动物心理进化为人的意识。
意识是社会劳动的产物:劳动促进了人脑,促进了语言的产生,促进了意识的形成。
9、意识的本质 从本质上看,意识是人脑的机能,是客观存在的反映;意识的形式是主观的,是客观事物的主观映象,意识不等同于客观事物,而是客观事物反映到人脑中的观念形态。
10、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 联系的客观性、普遍性: 联系的复杂性、多样性:不同的联系对事物的发展产生不同影响和作用,所谓规律,就是事物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对事物的存在和发展起主要作用。
系统论扬弃了先分析后综合的传统科学方法,开拓了从整体出发,从事体与部分的有机联系中认识把握事物的新方法。它要求人们综合地、系统地考察事物,并在动态中协调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使部分的功能向整体的最优化方向发展。系统论运用和证明了辩证法关于普遍联系的原理,有力地驳斥了孤立、片面地认识
事物的形而上学观点
11、物质世界的永恒发展
发展是指事物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运动变化过程。发展的实质是旧事物的死亡和新事物的产生。
事物的相互联系产生运动、变化和发展。事物的发展与事物的联系同在,具有客观普遍性。发展是旧事物的死亡和新事物的产生。
任务事物都作为过程而存在,整个世界就是“过程的集合体”,对具体事物来说,过程是这一事物产生、发展、死亡的历史;对整个世界来说,过程就是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发展历史。
12、对立统一规律
矛盾及其基本属性: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的互相依存、互相联结及互相转化的性质;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互相排斥、互相对立的性质。矛盾的同一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矛盾的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外因是事物发展的必要条件,这是唯物辩证法关于事物发展动因的基本观点。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并且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矛盾的特殊性是指不同的事物及其各个侧面,在不同发展阶段上,其矛盾各有特点:不同质的事物的矛盾
有其特点;同一事物在不同发展阶段上的矛盾有其特点;同一事物矛盾的各个侧面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上各有其特点。
13、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和实质
唯物辩证法是以联系和发展的观点为基本特征,由一系列规律和范畴构成的科学体系。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和实质原因在于:
(1)对立统一学说提示了事物辩证法的根本内容。事物内部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的相互依赖、相互对立的联系,归根结底是对立统一的关系,这个联系,是事物最本质、最根本的联系。
(2)对立统一学说阐明了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事物的发展,是自身矛盾所引起的自已运动和自我发展。
(3)对立统一学说贯穿于唯物辩证法的其它规律之中。
14、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
可知论和反映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的基本立场。
马克思主义哲学引进了科学的实践观和辩证法,阐明了认识的本质,解决了怎样才能认识世界的问题,从而消除了旧唯物主义的根本缺陷,实现了认识论的根本性革命。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将实践的观点引入认识论,消除旧唯物主义反映论所造成的认识脱离社会实践的消极直观性;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将辩证法贯彻于认识过程,阐明了认识是一个充满矛盾运动的过程,消除了旧唯物主义反映论的僵死不变的形而上学缺陷;由于实践观点和辩证观点的引入对历史发展和历史意识问题作出
了唯物和辩证法的解释,实现了自然观与历史观、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统一。
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
15实践及其特点:实践是人类能动地改造世界的客观物质活动;实践活动的基本特点是客观物质性、主观能动性和社会历史性。
实践的基本形式:
(1)生产实践:生产活动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也是其它实践活动的基础和前提。
(2)社会实践:社会实践中最为主要的实践形式是建立和调整生产关系的实践活动,在阶级社会,阶级斗争和处理阶级关系的实践活动,是社会实践的重要内容。(3)科学实验:
16、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对认识起决定作用,主要体现在:
(1)实践是认识的来源;(2)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3)实践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4)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17、认识的辩证发展
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是主体对客体表面现象的反映,是来自客体的各种刺激和主体的感知系统的相互作用的产物。感性认识包括感觉、知觉和表象三种形式,是认识的低级形式,具有直接性、具体性的特点。
理性认识:理性认识是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主体运用人所特有的抽象思维能力对感性材料进行加工,形成对客体的本质和内在
联系的认识。它包括概念、判断、推理三种形式,具有间接性、抽象性的特点。
从理性认识到实践需要的条件:
(1)必须把理发认识即理论同具体实践相结合;
(2)要将理性认识转化为指导人们实践的计划、方案、办法;
(3)要将理论、计划、办法交给群众,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割裂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必然犯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两种错误。
在认识过程中,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是认识发展的基本过程和发展规律。
18、真理和谬误的相互转化
真理和谬误可以相互转化,主要分为两种情形:
(1)真理和谬误的对立和区别。在一定条件下,在一定范围内,是绝对的。另一方面,在不同条件下,不同的范围内,真理就会转化为谬误,谬误也可能转化为真理,真理与谬误的界限,又是相对的。(2)失败和错误为正确的认识、为成功准备条件。
19、真理的客观性
真理属于认识范畴,是一种意识现象,是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其内容是客观的,其形式是主观的。客观性是真理之所以成为真理的根本条件,是真理的本质属性。
在一定条件下,对同一客观对象的真理性认识只能有一个,是惟一的,真理多元性以认识的多元性取代真理的一元性,否认真理 的客观性,实质上否认了人们正确认识客观事物的可能性,必然导致唯心主义的不可知论。
20、真理的绝对性 真理的绝对性是指真理的客观性和无限性。
(1)任何真理都具有不依赖于主体的、符合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客观内容,是对客观事物的正确反映。
(2)真理的发展是无限的,绝对的。
21、真理的相对性 真理的相对性是指真理的有限性和条件性 真理在广度和深度上都是有限的。
22、历史观的基本问题
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是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是划分历史唯物主义和历史唯心主义的基本依据。
神学史观、英雄史观、人道主义史观属于历史唯心主义。
23、社会存在
社会存在是指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总和。它包括地理环境、人口因素和生产方式,其中生产方式是社会存在的决定性因素。
地理环境和人口因素构成社会存在和发展的自然物质基础。
生产方式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统一,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主要表现在:
(1)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2)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决定着整个社会的基本性质和面貌。
(3)物质生活资料生产方式的发展和变革决定着社会制度的更替和变革
24、社会意识
社会意识是社会生活的精神方面,是社会存在的总体反映,社会意识的构成可分为:
按社会意识的主体构成:个人意识和群体意识。
按社会意识的结构划分: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形式。
社会心理还可分为个人心理和群体心理,阶级心理是阶级社会中一种主要的群体心理,民族心理也是人类社会十分重要的群体心理;社会意识形式是一种抽象化、系统化的,具有相对稳定形式的、自觉的社会意识,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意识形态,在阶级社会中,它们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另一类是各种自然科学以及一部分社会科学,它们本身没有阶级性,可为不同社会制度和不同阶级服务。
25、社会基本矛盾运动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决定着社会的不断向前发展。
生产力对生产力具有决定作用,它决定了生产关系的性质、形式和变革;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反作用,体现在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相对独立性、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能动作用两个主要方面。
经济基础是指一定社会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总和,只有那些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才构成经济基础;上层建筑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上的社会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政治法律制度,它包括政治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两个部分。政治上层建筑,包括
国家政治制度、立法司法制度、政府机构、党团、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制度和设施。意识形态包括政治思想、法律思想、哲学思想、宗教思想、文艺思想等意识形态诸种形式。
国家政权是上层建筑的核心。上层建筑的性质,直接受经济基础的决定,间接受生产力的制约。
26、阶级和阶级斗争 阶级的产生:剩余价值的出现,是阶级产生的物质前提,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确立,是阶级产生的直接原因。阶级对立的实质就是一部分人能够占用另一部分人的劳动。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
阶级分析方法是观察和分析阶级社会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基本方法。
27、国家、国体和政体
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阶级统治的工具,在本质上,国家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
国体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由于国体不同,先后出现过奴隶主阶级专政等不同类型的国家。
政体是指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相同国体的国家可以采取不同形式的政体。
国体决定政体,政体为国体服务,只有根据国体才能判明国家的性质,政体对保证国家的性质起着重要的作用,我国的国体是无产阶级专政,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
第二部分 邓小平理论
1、邓小平理论的形成
首先,邓小平理论是总结我国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对社会主义进行再认识的产物。
近代,对资本主义剥削制度的精神批判,产生了近代空想社会主义成为社会主义思想史的开端;马恩继承空想社会主义的优秀思想成果,总结了工人运动的经验,运用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论证了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的历史趋势和一般规律,找到了埋葬资本主义,实现社会主义的现实力量。
其次,当代国际形势的新发展所形成的新的时代特征,要求社会主义顺乎世界潮流,反映时代变化,这是邓小平理论形成的国际大背景。
2、邓小平理论的探索与实践过程
十二大以后,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将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并及时提出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初步形成“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思想。
十二大到十三大,提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
十三大系统地论证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阐述了党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社会主义理论方面取得的成果,回答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阶段、任务、动力、条件、步骤以及所处的国际环境和时代特征问题,构成了邓小平理论的基本轮廓。
十四大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形成、基本内容做了全面的概括和论述,并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至此,邓小平理论形成比较完整的科学体系。
3、邓小平理论的精髓和首要问题
邓小平理论的精髓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其二者的共同要求是:人的主观认识要符合客观实际,要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
首要问题是要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本质:“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4、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
首先,我国已具备了社会主义社会的一般特征: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思想文化;以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经济基础。其次,我国尚处于不发达的社会主义阶段。第三,建设社会主义需要一个较长的历史阶段。
5、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 《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在社会主义基本完成以后,我国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决定了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是经济建设,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我国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生活的全面进步,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现,归根结底
取决于主要矛盾的解决,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6、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述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基础,是我们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根本出发点。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7、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 首先,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其次,就我国来说,发展生产力是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根本途径。
最后,发展生产力,建立强大的社会主义物质技术基础,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不可缺少的条件。
8、三个有利于的判断标准:“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9、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提出
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
10、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
与资本主义经济的共同特征:企业的自主经营,资源配置的市场性,经济活动的开放性,完善的市场体系,市场管理的法制性,宏观调控的间接性,市场竞争的平等性。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自身特征:(1)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2)在分配制度上,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3)在宏观调控上,能把人民的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结合起来,更好地发挥计划和市场两手段的长处。
(4)在政治制度上,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政权是社会主义的基本政治制度。
11、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目标与指导方针
十五届四中全会指出了2010年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目标:“适应经济体制与经济增长方式两个根本性转变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需求,基本完成战略性调整改组,形成比较合理的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经济效益明显提高,科技开发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抗御风险能力明显增强,使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更好地发挥主导作用。”
十五届四中全会同时指出了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必须坚持的指导方针:“(1)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2)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改组国有企业;(3)改革同改组、改造、加强管理相结合;(4)建立现代企业制度;(5)推
动企业科技进步;(6)全面加强企业管理;(7)建立企业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8)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10)推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
12、现代企业制度的形式和特征
现代企业制度是以企业法人制度为主体、以有限责任制度为核心、以专家经营为特征的新型企业制度。
企业制度的形式:个人业主企业;合伙制企业;公司制企业 我国要建立的现代企业制度特征:
(1)产权清晰 主要是由法律明确界定出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权利和企业法人财产权利,实现出资者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的分离。
(2)权责明晰
指所有者(出资者)同企业经营者有各自明确的权利和责任。出资者按投入企业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权益,即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以其出资额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企业依据其全部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对出资者承担财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3)政企分开
企业和政府之间不存在行政机构的隶属关系,政府作为社会经济管理者不能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4)管理科学
指建立科学的企业领导体系和组织管理制度,调节所有者、经营
者和职工之间的关系,形成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经营机制。建立合理的决策、执行和监督体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除了全面理解和把握以上四条基本特征外,还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环节:①继续推进政企分开;②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形式;③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④面向市场着力转换企业经营机制。
13、市场体系的内容及相互关系
市场体系是相互联系的各类市场的有机统一体,商品市场、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是市场体系的最基本内容,是市场体系的三大支柱。市场体系内部各类市场之间存在着相互制约、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关系,要使市场体系的整体功能得到发挥,必须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
14、市场体系中的各类市场
(1)商品市场
狭义的商品市场是指有形的物质产品的交换场所,其主要功能有:为商品交换的实现提供条件;评价商品;影响供求。商品市场主要包括消费资料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
消费资料市场的特点:多样性、层次性、分散性、流动性。
生产资料市场的特点:购买者以各类企业为主;以中间产品的交换为主;生产企业对生产资料的需求变化小但需求量大;需求相对稳定,决定了生产资料市场有可能相对集中和相对独立,有利于发展期货市场。
生产资料市场的功能:制约社会发展的速度和规模;制约社会物质资料的生产结构;制约社会经济资源的配置。
(2)金融市场
金融是指货币资金的融通,包括货币的发行、流通和回笼,货款的吸收和提取,货款的发放和收回,投资资金的筹集等一切与货币流通有关的活动。
金融市场的主要作用:引导资金合理配置资源;聚集资金扩大生产规模;影响利率实现宏观调控;提供竞争改善经营管理。
(3)劳动力市场
劳动力市场是指劳动力进行流通和交流的场所。其作用是运用市场机制调节劳动力供求关系,推动人才的合理流动,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劳动力市场上流动的是人的劳动能力,包括体力和智力两个方面。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的供求是由市场机制决定的,劳动力市场的特点在于:具有很强的地域性;具有流动性;具有相对稳定性;具有双向选择性。
(4)房地产市场
房地产的市场组织形式主要有六种:
A.土地的一级市场。由国家采取公开拍卖、招标、协议等方式出售或划拨土地使用权。B.房地产开发市场。主要包括资金筹措和建筑施工两大环节的活动。
C.房地产交易市场。指有组织、有领导建立的有形房地产交易市
场。包括所有与房地产经营有关的活动,如集资建房、房屋互换、房地产信托代办、新房出售和预售、旧房的买卖和租赁。D.商品销售市场。有两种形式:房屋产权出售;房屋使用权的转让。E.房地产金融市场。F.涉外房地产市场。
(5)技术和信息市场
广义的技术市场是指技术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包括技术商品的开发、应用和流通的全过程;狭义的技术市场是指技术商品交换的场所。
(6)期货市场
狭义的期货市场是指期货交易的场所,即期货交易所;广义的期货市场是指构成期货交易的全部要素,包括交易所、经纪公司、结算所、期货交易者等。
15、宏观调控的目标和手段
宏观调控体系与现代企业制度、市场体系、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构成社会主义社会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要求建立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
宏观调控的目标:保持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基本平衡;保持国民经济的适度增长率;合理调整产业结构;保持物价总水平的基本稳定;实现劳动力的充分就业;公平的收入分配;国际收支平衡。
宏观调控的基本手段: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
宏观调控的经济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
16、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
党的十五大明确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即:“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十五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全面认识公有制经济的含义,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而且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17、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内容
(1)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纲领,起到补偿劳动者收入损失的功能。
(2)社会救助。其目的是帮助社会成员获得最低限度的生活条件,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最低纲领。
(3)社会福利。一个国家的社会福利状况,是其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反映,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最高纲领。
(4)社会优抚。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特殊纲领。
(5)社会互助和个人储蓄积累。是社会保障体系的补充纲领。
18、改革是社会发展的动力
改革是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推动社会主义发展的直接动力。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逐步完善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主要包括:建立和完善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其他分配方
式为补充的分配制度,以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宏观经济调控,健全市场体系,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特征在于: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
19、社会主义建设的政治保证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两个基本点之一,是立国之本,是社会主义建设的政治保证。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也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保证。
深入、扎实、持久地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全党,是党的建设的首要任务。
20、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包括思想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建设:思想建设是要解决整个民族的精神支柱和精神动力问题;教育科学文化建设是要解决整个民族的科学文化互质问题。
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整个社会发展协调共进的方针是:必须围绕和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是促进全面改革和实行对外开放的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精神文明建设。
精神文明重在建设,要实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反对“斗私批修”、“大批判”的错误作法。
21、中国的外交政策和外交战略
独立自主是我国外交政策的根本原则,维护我国的独立和主权,促进世界的和平发展,是我国外交政策的基本目标。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我国处理国际关系的基本原则。
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维护世界和平,是我国对外政策的基本方针和首要任务。
建立国际经济政治新秩序,是我国外交为之奋斗的基本目标。
22、一国两制的形成和发展
1979年邓小平同志出访美国时表示:“只要台湾和大陆统一,我们将尊重台湾的生活方式和现行制度。”首次表达了一国两制的思想。
1982年邓小平同志在会见撒切尔夫人时,对关于恢复香港主权问题,明确提出可以用“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法解决。
1984年第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将“一国两制”作为基本国策。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祖国。1999年12月20日,澳门回归祖国。
第三部分 法律
1、法的概念和本质
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段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行为规范体系。
共同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基本特征:(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3)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4)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规范作用:作为由国家制定的社会规范,法具有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
社会作用: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2、法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
(1)法与经济
法在市场经济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引导作用;促进作用;保障作用;制约作用。
法在规范微观经济行为中的作用:确认经济活动主体的法律地位;调整经济活动中各种关系;解决经济活动中的各种纠纷;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2)法与政治、政策
法受政治制约体现在: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是影响法的发展变化的重要因素;政治体制的改革也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发展的变化;政治活动的内容更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变化。
党的政策指导法制建设的各个环节,社会主义法是实现党的政策的重要手段和形式,同时又对党的政策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
3、法律制度的相关概念
法的制定: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修
改、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活动,一般也称为法律的立、改、废活动。
立法的指导思想:我国现阶段立法的指导思想,必须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而不能以别的思想为指导,不能离开社会主义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这个根本任务。
立法的基本原则:(1)立法必须以宪法为依据;(2)立法必须从实际出发;(3)总结实践经验与科学预见相结合;(4)吸收、借鉴历史和国外的经验;(5)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为标准,立足全局,统筹兼顾;(6)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7)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与及时立、改、废相结合。
法的渊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单行条例;(6)行政规章;(7)国际条约。
法律部门:(1)宪法;(2)行政法;(3)民法;(4)婚姻法;(5)经济法;(6)劳动法;(7)环境法;(8)刑法;(9)诉讼法;(10)军事法。
4、法律实施中的相关概念
法律实施包括执法、司法和守法。
法律适用的要求:准确,指适用法律时,事实要调查清楚,证据要准确;合法,指司法机关审理案件时要合乎国家法律的规定,依法办案;及时,指司法机关办案时在正确、合法的前提下,还必须做到遵守时限。
法律适用的原则: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法律关系的基本特征:法律关系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是以现行法律存在为前提的社会关系。它不属于物质关系,而是一种思想关系。
违法的分类:刑事违法、民事违法、行政违法、违宪行为。
5、宪法的基本理论
宪法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实际对比关系、规范国家权力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根本法。
宪法的法律特征: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等根本问题;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程序上,宪法的制定和修改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宪法的政治特征:宪法是民主政治的法律化;宪法是对民主政治的保障;宪法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宪法规范国家权力,保障公民基本权利。
西方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权力分立与制衡原则。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
6、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1)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社会主义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2)
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4)“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5)以参政议政和互相监督作为多党合作的主要内容。(6)以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统一祖国、振兴中华为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共同目标。(7)以宪法为多党合作的根本活动原则。
7、复合制国家结构形式
复合制国家结构形式分为联邦和邦联两种。邦联是几个主权独立的国家基本共同目的结成的比较松散的国家联合体,邦联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国家,不是国家主体。联邦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成员国组成的复合制国家,其基本特征有:
(1)国家整体与部分之间的关系是联邦与各成员国的关系,各成员国以下的政府才是地方政府。
(2)联邦与各成员国的权力及相互联系多由宪法或法律规定。
(3)除联邦宪法外,各成员国还可以有自己的宪法。
(4)除联邦国籍外,有的国家的各成员国公民还可以有自己的国籍。
(5)各成员国加入联邦后不再有完全独立的主权和外交权。
8、国家机构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组织其他中央国家机关,决定重大国家事项,罢免其他中央国家机关组成人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解释宪法和法律,监督宪法实施,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任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决定重大国家事项,审查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合宪、合法性,对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进行监督。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国家主席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国家机关,其主要职权有: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家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戒严令,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代表国家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件和重要协定。
(3)国务院
组成: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常务委员会。
(4)中央军事委员会 组成:主席、副主席、委员
(5)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五年,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任期三年。
(6)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自治权: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停止执行;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主管理地方财政;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
(7)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9、行政法概述
行政法上的“行政”指“公共行政”,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管理和控制。
行政法的一般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
行政法的特殊渊源:法律解释,有权解释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地方解释;其他规范性文件;国际条约、惯例。
10、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职权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行政职权必须依据法律行使;行政授权、行政委托必须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要求。
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行为应符合立法目的;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平等适用法律规范;符合自然规律;符合社会道德。
行政应急性原则
11、行政行为概述
行政行为的主要特征有:从属法律性;裁量性;单方意志性;效力先定性;强制性。
行政行为合法的条件:A.行政行为的主体合法;B.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C.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合法、适当;D.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规定。
行政行为无效的条件:A.行政行为具有特别重大的违法情形或具有明显的违法情形;B.行政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相应行政主体职权的行政行为;C.行政主体受胁迫做出的行政行为;D.行政行为的实施将导致犯罪;E.没有可能实施的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A.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B.行政行为不适当。
12、行政法概念及渊源
行政法上的“行政”有其特定的涵义,它是指公共行政,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管理和控制。
行政法的渊源指行政法规范和原则表现形式,分为一般渊源和特殊渊源。
一般渊源:①宪法;②法律;③行政法规;④地方性法规、自治
条例、单行条例;⑤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
特殊渊源:①法律解释,有权解释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地方解释;②具他规范性文件;③国际条约、惯例。
1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1)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职权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行政职权必须依据法律行使;行政授权、行政委托必须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要求。
(2)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行为应符合立法目的;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平等适用法律规范;符合自然规律;符合社会道德,如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
(3)行政应急性原则:存在明确无识的紧急危险;非法定机关行使了紧急权力,事后应由有权机关予以确认;行政机关作出应急行为应受有权机关的监督;应急权力的行使应该适当,应将负面损害控制在最小的程度范围内。
14、行政主体的职权与职责
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转化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行政立法权;②行政决策权;③行政决定权;④行政执行权;⑤行政强制执行权;⑥行政命令权;⑦行政处罚权;⑧行政司法权。
行政职责主要包括:依法履行职务,遵守权限规定,符合法定目的,遵守法定程序。
15、行政行为的效力与特征
行政行为的效力:确定力、拘束力、公定力、执行力。
行政行为的特征:从属法律性、裁量性、单方意志性、效力先定性、强制性。
16、行政法律行为成立与无效的条件
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①行政行为的主体合法;②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权的权限范围;③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合法、适当;④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
行政行为的无效条件:①行政行为具有特别重大的违法情形或具有明显的违法情形;②行政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相应行政主体职权的行政行为;③行政主体受胁迫作出的行政行为;④行政行为的实施将导致犯罪;⑤没有可能实施的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①行为相对方可在任何时候请示有权国家机关宣布该行为无效;②有权机关可在任何时候宣布相应行政行为无效;③行政行为被宣布无效后,行政主体通过该行为从行政相对方获得的一切均应返回相对方;所加予的一切义务均应取消;对相对方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赔偿。
17、行政立法的程序与原则
根据国务院《行政法制定程序暂行条件》规定及近年来的立法实践,行政立法的程序包括:①规划;②起草;③征求意见;④审查;⑤通过与签署;⑥发布与备案。
行政立法的原则:①依法立法原则;“依法”中的法指宪法和法律,也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②立法民主原则;③加强管理与增进权益相协调原则。
行政立法的分类:
(1)依据立法权的来源不同,可分为一般立法与特别授权立法;
(2)依据立法主体不同,可分为中央行政立法和地方行政立法;
(3)依据立法内容、目的不同,可分为执行性、补充性、试验性立法。
18、具体行政行为
(1)行政征收
行政征收是指行政主体根据法律规定,以强制方式无偿取得相对方财产所有权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征收的主要内容:①税收征收;②建设资金征收;③资源费征收;④排污费征收;⑤管理费征收;⑥滞纳金征收;
(2)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的分类:①以许可的范围为标准分为一般许可和特殊许可;②以许可的程度为标准分为排他性许可和非排他性许可;③以其能否单独使用为标准分为独立的许可和附条件的许可;④以是否附加履行义务为标准分为权利性许可和附义务许可;⑤以其存续时间为标准分为长期许可和附期限许可;⑥以许可的内容为标准分为行为许可和资格许可。
(3)行政确认
行政确认的形式:①确定;②认可;③证明;④登记;⑤批准;⑥鉴证;⑦行政鉴定。(4)行政监督(5)行政处罚
19、行政合同与行政指导
行政合同: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体为了行使行政职能,实现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标,相互之间或者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过协商一致以明确各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所达成的协议。
行政指导:行政指导是指行政主体在其职责、任务或其管辖的事务范围内,为适应现实社会与经济生活的需要,基于国家的法律原则和政策,在相对方的同意或协助下,适时灵活地采取非强制手段,以有效地实现一定行政管理目标为目的,不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20、行政程序的概念及原则
行政程序是提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和实施行政活动过程中所遵循的方式、步骤、顺序以及时限的总和。
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程序法定原则;相对方参与原则;效率原则;程序公正原则。
行政程序的主要制度:资讯公开制度;公开调查制度;通知制度;说明理由制度;听证制度;时效制度;职能分离制度;辩论制度;回避制度;行政救济制度。
21、行政违法及其分类
行政违法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犯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尚未构成犯罪的和为,可分为以下几类:
(1)根据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行政主体的违法与行政相对方的违法。
(2)根据行为的方式和状态的不同,可以分为作为行政违法和不作为行政违法。
(3)根据行为的内容和形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实质性行政违法和形式性行政违法。
22、行政责任的种类与方式
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有:通报批评;赔礼道歉,承认错误;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返还权益;恢复原状;停止违法行为;履行职务;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行政赔偿等。
公务员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有:通报批评;行政赔偿。
行政相对方承担行责任的具体方式有:承认错误,赔礼道歉;接受行政处罚;履行法定义务;恢复原状,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
23、行政赔偿案件处理程序及特点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收到受害人的赔偿请示书后,应首先对书中陈述的事实和理由进行审查和确认,自赔偿义务机关收到审请之日计算,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二个月)不予赔偿或赔偿请示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时,赔偿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赔偿案件与其他行政案件的区别:(1)赔偿诉讼不能直接单独向法院提起;(2)赔偿诉讼当事人按“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分担举证责任;(3)赔偿诉讼可适用调解;(4)赔偿诉讼中法院的司法权不受特别限制;(5)在赔偿诉讼中,法院不得向赔偿
请求人收到任何费用。
24、行政复议基础知识
行政复议的原则:合法原则;公正原则;公开原则;及时原则;便民原则
可提起行政复议的抽象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1)国务院部门的规定;(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3)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以上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根据《行政复议法》第8条规定,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或者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不能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解决。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5、行政复议程序
(1)复议申请
复议申请期限为自知道该具体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行政复议的受理
行政复议机关应在收到申请后五日内进行审查,决定不予受理时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对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受理日期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计算。
复议申请人可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复议案件的审理
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受理日起七日内,将复议申请书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在十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并提交相关材料。
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个人收集证据。
行政复议决定做出前,申请人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除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况,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
(4)做出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做出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最多不超
过三十日。
26、行政诉讼基本知识
行政诉讼特有基本原则:(1)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2)行政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原则;(3)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4)不适用调解原则;(5)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的原则;(6)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行政诉讼管理的分类主要有:(1)级别管辖:基层、中级、高级、最高人民法院(2)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共同地域管辖(3)裁定管辖:移送管辖、指定管辖、转移管辖
行政诉讼参加人有: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诉讼代理人。
第一审程序中无论哪一级人民法院,都应当依法组成合议庭,一律实行公开审理,不能书面审理,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应一律公开审理,并于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做出一审判决,如延长判决,需上级法院批准;二审判决时间在二个月内。
27、行政诉讼的判决、裁定、决定
行政诉讼判决可分为:(1)维持判决;(2)撤销判决;(3)履行判决;(4)变更判决;(5)行政赔偿判决;(6)确认判决。
撤销判决适用的五种情形指具体行政行为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
行政诉讼裁定是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过程中,针对行政诉讼的程序性问题所作出的裁判。
行政诉讼决定是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过程中就判决、裁定以外所涉及诉讼的事项作出的司法处理,其范围是:(1)有关管辖;(2)关于诉讼期限;(3)关于回避事项;(4)有关再审案件;(5)在司法实践中也会遇到《行政诉讼法》中没有规定的事项,如指定法定代理人,确定不公开审理,承担诉讼费用等,这些事项往往以决定方式作出处理。
28、犯罪的基本知识
犯罪是阶级性和社会性的统一,犯罪的阶级性是犯罪的本质属性。
犯罪具有以下特征:(1)严重的社会危害性;(2)刑事违法性;(3)应受刑罚处罚性。
1997年修改后的新《刑法》赋予公民对某些犯罪采取绝对防卫而不受限度限制的权利,即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强奸、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
29、刑罚中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指审判机关对犯罪分子判处刑罚时,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的刑罚,主要分为:
(1)管制,是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的刑罚,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2)拘役,对犯罪分子就近予以监禁,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
个月以下。
(3)有期徒刑,除《刑法》第55条、第69条规定外,期限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4)无期徒刑。
(5)死刑,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三种。
30、刑罚的具体运用
(1)量刑,其一般原则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2)累犯,普通累犯指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后或者赦免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人,特殊累犯是指两次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
(3)自首和立功,对于有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数罪并罚,管制最高不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超过二十年。
(5)缓刑,缓刑不是刑种,而是刑罚运用的一项制度,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
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一年。
(6)减刑,有期徒刑不能少于二分之一,无期不能少于十年。
(7)假释,必须是已执行了一定的刑期,有期徒刑的,必须执行原判刑罚二分之一以上;判处无期的,实际执行十年以上。累犯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十年以上刑罚的不得假释。
(8)时效
31、贪污贿赂罪及渎职罪
贪污贿赂罪包括以下罪名:(1)贪污罪;(2)挪用公款罪;(3)受贿罪;(4)行贿罪;(5)向单位行贿罪;(6)介绍贿赂罪;(7)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8)隐瞒境外存款罪;(9)集体私分国有资产罪。
渎职罪的种类:(1)滥用职权罪;(2)玩忽职守罪;(3)徇私舞弊罪;(4)泄露国家秘密罪;(5)徇私枉法罪;(6)私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罪;(7)司法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罪;(8)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罪;(9)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罪。
32、民法的基本原则(1)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民事权益的原则;(2)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3)公平、诚实信用原则;(4)遵守法律和国家政策的原则;(5)尊重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33、法人的概念及成立条件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
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的特征:(1)独立的社会组织;(2)具有独立的财产;(3)承担独立的责任。
34、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条件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条年,是指决定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必要条件,如不具备,便是无效的民事行为,不发生行为人预期的法律后果。它可分为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1)实质要件。《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②意思表示真实;③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2)形式要件:《民法通则》第56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主要有:①口头形式;②书面形式;③默认形式
35、物权与所有权
物权具有追及权和优先权,物权按不同特点可分为:①所有权与其他物权;②主物权与从物权;③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④准物权。
财产所有权所具有的四项权能: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财产所有权是惟一完全的物权。
债终止的原因或方式有:履行、抵销、提存、双方协议、混同、公民死亡或法人终止。
36、合同法相关基本知识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而是适用其他法律规定。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⑤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效力未定合同: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②无权代理人以他人名义订立的合同;③无权处分人订立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效力未定的合同经追认权人追认后,自始有效,否则,自始无效。
37、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亦称智力成果权,是指公民法人对自己创造性的智力活动成果依法享有的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在内的民事权利。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包括:
(1)它是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方面内容的一种民事权利;(2)它的客体必须是有能为人感知的客观表现形式和首创性、新颖
性;
(3)它具有专有性、时间性和地域性。
著作权中的人身利益为内容的权利包括:①发表权;②署名权;③修改权;④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可分为两大类:一是再现作品获得报酬权;二是演绎权。
38、人身权
人身权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人格权包括: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姓名权(法人为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法人亦有)。身份权包括:公民的荣誉权、著作权中的署名权和发表权,监护权,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身份权。
保护人身权的责任方式主要有:①停止侵害;②消除影响、恢复名誉;③赔礼道歉;④赔偿损失。
39、财产继承权 继承制度中的基本原则: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继承权原则;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养老育幼、互济互助原则;互谅互让、团结和睦原则;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法定继承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法定继承人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40、诉讼时效
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②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③延付或者拒付租金;④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继续计算。”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自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41、公司法的概念及原则
公司是指按照公司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按照股东对公司所负责任不同划分为五类:无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
公司法的原则: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相分离;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设立公司和国有企业改建为公司,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公司必须依法经营,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保障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
42、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规定
成立条件: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
债券发生法定条件: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水平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43、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规定
外国公司属于外国法人,其中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有中国法人资格,外国公司对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44、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律规定
设立全民所有制企业应具备的条件:产品为社会所需要;有能源、原材料、交通运输的必要条件;有自己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有自己的组织机构;有明确的经营范围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企业可基于下列原因之一终止:违反法律、法规被责令撤销;政府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解散;依法被宣告破产及其他原因。企业终止应当进行清算并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45、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设立合伙企业需要的条件:有2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有书面合伙协议;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有合伙企业的名称;有经营的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合伙企业进行清算前,合伙人不得请示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可以向合伙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数额。
46、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在中国境内设立合资经营企业,必须经国家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且要保证外商投资比率不少于25%,董事会是合资经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
中外合资企业与中外合作企业的区别:(1)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属于契约式的合营企业,中外合作者按合同中约定的比例享受收益和承担风险;(2)中外合资企业都是中国法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则无此限制。
外商独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为其他责任形式。
47、市场管理法
(1)反垄断法律制度
我国经济生活中存在的垄断类型:行业垄断、经济垄断、行政垄断
违反垄断法的责任主要有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三种类型。
(2)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不正当竞争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方要包括经济、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等形式。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消费者权益争议解决的途径: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
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四个产品质量方面的国际公约:《关于产品质量适用法律的公约》、《使成员国产品责任法互相接近的指示草案》、《关于人身伤害产品责任欧洲公约》、《关于对有缺陷产品的责任指令》。
(5)证券法律制度
证券法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证券市场的主体:证券投资者、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交易的服务机构、上市公司和证券交易所。
(6)票据法律制度
《票据法》中所称票据,是指汇票、本票、支票。
票据行为是以发生票据上的权利义务为目的所实施的要式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和保证等。
(7)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律制度
48、宏观调控法基本知识
我国现有已制定和颁发的能源法律制度主要有:《电力法》、《煤炭法》、《节能法》。
财政法在理论上由财政管理体制法、财政收支管理法、财政活动程序法构成;在立法实践中,财政法包含了预算法、国债法、政府采购法和转移支付法。
在我国税收体系中,税收各类包括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特
定行为税和资源税;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则包括税务管理、税款征收、违反税法的法律责任和税务争议的解决程序等方面。税收具有无偿性、固定性、强制性特征。
会计法的原则:真实、完整、合法;审计法的原则:依法审计原则、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原则、强制性原则、保守秘密原则。
对外贸易法的原则:国家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依法维护公平、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坚持平等互利;准许货物与技术自由进出口,逐步发展国际服务贸易。
49、社会保障法
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普遍性原则;平等性原则;国家、用人单位、个人责任分担的原则;基本社会保障与提高生活质量相结合的原则;社会保障水平和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的原则。主要分为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法、社会福利法、优抚安置法。
我国社会保险法包括医疗、疾病、失业、老年、工伤、生育、伤残和遗属八个项目。
优抚安置是优待、抚恤、安置三种待遇的总称。优待是指对义务兵家属和抚恤补助对象发给由群众负担的优待金;抚恤是国家对伤残人员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所采取的物质抚慰形式,包括伤残抚恤和死亡抚恤;安置是提对复员退休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及其随军家属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安置。
第四部分行政管理
1、政府职能的发展变化
自然状态下的政府职能主要为“御外”、“安内”,一方面表现为统治职能的极端强化,另一方面表现为经济管理和社会管理职能的相对弱化;近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职能主要为“御外”、“安内”、“建设公共设施”;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职能主要有: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稳定宏观经济,调节社会分配,维护市场秩序。
2、政府职能的重要地位
政府职能体现了公共行政的本质要求,是公共行政的核心内容,也是公共行政的本质体现,直接体现公共行政的性质和方向;政府职能是政府机构设置的根本依据;政府职能的转变是行政管制体制和机构改革的关键;政府职能的实施情况是衡量行政效率的重要标准。政府职能的实施手段主要是依法行政。
3、政府的基本职能
(1)政治职能,政治职能亦称统治职能,主要包括:军事保卫职能;外交职能;治安职能;民主政治建设职能。其中,以通过政府活动,推进国家政权完善和民主政治发展为目的的民主政治建设职能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要求,也是社会主义国家行政管理的基本原则。
(2)经济职能,主要包括:宏观调控;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市场监管。市场必须在一定的规则下才能够有效运行,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市场经济也称为“法制经济”。
(3)文化职能,主要包括:发展科学技术;发展教育;发展文
化事业;发展卫生体育事业。
(4)社会职能,主要包括:调节社会分配和组织社会保障;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促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提高人口素质,实行计划生育。
4、影响与制约政府职能转变的因素
(1)社会环境的变迁。社会环境变迁是决定政府职能转变的外在动因。
(2)公共行政的科学化。公共行政的科学化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在动力。要按照统一、精简、高效的原则大力精简机构和人员;要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合理划分和界定各级各部门的事权和职能分工。
(3)技术手段的创新。技术手段的创新是政府职能转变的根本保障。举例:政府运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工具可以间接、宏观地对市场进行调控;政治科学和管理科学的发展使政府的机构设置和组织运作更加合理有效。
(4)传统行政文化的影响。传统行政文化是影响政府行政职能转变的因素。如何吸收精华、剔除糟粕,克服传统行政文化不良因素所带来的惰性和惯性,是政府职能能否发生实质性转变的重要因素。
5、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容
政府职能转变,不仅包括政府职能内容的转变,还包括政府行政职能方式的转变、政府职能的重新配置以及相应政府机构的调整
和改革。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政府职能的外部转移。指政府将不属于自己的职能还给企业以及社会中介组织,防止政府职能的“越位”,将属于政府自己的职能收回,防止政府职能的“缺位”。
(2)政府职能的系统转移。在纵向层级之间要按照必要的集中与适当的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职能范围,明确各自的权力和责任;在横向部门之间要按照相同或相近的职能由一个部门承担的原则,合理配置和划分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要在管理运行上按封闭原则进行分类。
(3)行政管理方式的转变。行政管理方式,即政府行使能的方式,包括工作方式、工作作风、运行程序等,管理手段的转变,就是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单一行政手段,转向综合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为主,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
6、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政企分开
(1)政企分开的主要内容:政府与企业社会职能的分开;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开;政府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与行政职能的分开。
政府不应直接管理企业,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随意截留企业的权利,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的主体。
3.《土地整理》考试重点【复习版】 篇三
土地整理:是指在一定区域内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城市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为依据,采取工程、生物等措施等措施,对土地利用现状进行调整改造对土地利用现状进行调整改造,及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土地合理利用,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活动。(广义,土地开发整理)
特点:具有技术性、动态性、系统性和综合性特点
类型:A利用状况:土地整理(狭义耕地为主的整理),土地复垦,是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造成破坏、废弃的土地和自然灾害造成破坏、废弃的土地进行整治,恢复利用的活动
土地开发,是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将未利用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活动。
B整理对象:农地整理
非农地整理(村镇用地整理),是对村镇拆迁、拆并和就地扩建的土地资源进行整理
C投资主体:中央投资地方投资其他投资土地整理
土地整理工程是指为实现土地整理目的而采取的各项物理性工程措施的集合。
为便于项目的实施和管理为便于项目的实施和管理,一般的工程内容可以逐级分解为:
单项——单位——分部——分项工程。
道路——桥、涵洞——土方、石方等——土方人工土方,机械土方。类型:土地平整、道路、农田水利、拆迁、农田防护,其他工程 特点:基础设施属性、工程等级低(蓄水小于10万方,道路,田间道以下)、权属主体多重性(镇村组户)
土地整理工程设计是指以批复的土地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为依据,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规程,对土地整理区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拆迁、农田防护等工程的实施进行调查研究和技术经济综合分析,阐明在既定地点、时间和投资标准内工程技术的可靠性和经济合理性,提出作为施工依据的设计文件及图纸的全过程。土地整理工程设计是对土地整理工程进行全面布局和系统设计,具体描述实施意图的过程,是组织工程实施的依据,是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工程招投标与施工监理工作的基础和依据,是项目检查、监督和竣工验收的依据。
土地整理工程设计变更是指在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会审中决定对原设计图纸进行较大修改,或在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发现原设计有差错或与实际情况不符,以及施工条件变化、工程使用意图的变化、用料变化等原因不能按原图纸施工时对设计文件的修改。
1、土地整理原则:a因地制宜 b经济经济、生态与社会效益相结合生态与社会效益相结合
c系统性
d整体性
2、土地整理任务
(1)在农村——通过对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 •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数量和质量)•改变土地权属关系,适应土地生产力发展要求。
•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
(2)在城镇——通过对土地进行整理——
•解决城市发展用地
•改善城镇生活居住条件,减少城镇外延占地
3、土地整理的内容
农地整理:(1)调整农地结构、归并零散地块(2)土地平整及道路、沟渠等基本建设(3)农地改造农地整理(4)复垦废弃土地、开发宜农荒地(5)农村建设用地整理(6)规划地界、确定权属(7)改善环境,维护生态平衡
城镇用地整理:(1)内部挖潜,集约利用土地,充分利用建成区内的闲散地
(2)对已被利用的土地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提高城市功能(3)在用途、布局与产出率等方面重新进行优化配置
4、土地整理的意义
A.土地整理是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的重要措施 B.土地整理是解决我国土地利用问题的必然选择
C.土地整理是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的“绿箱政策绿箱政策”措施 D.土地整理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 E.土地整理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直接体现
5、我国土地整理总体发展趋势
(1)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出发点,大力开展基本农田整理,促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者统一;(2)积极实施重大工程,促进项目布局相对集中;(3)促进资金合理配置,向重大工程和粮食主产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倾斜
6、我国土地整理总体发展方向
(1)管理规范化管理规范化(2)筹资多元化(3)经济产业化(4)保障法制化
7、土地整理工程建设程序:
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前准备——工程施工——工程验收
8、作业与思考:
结合你所学过的专业知识和你平时的积累,试分析制约我国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主要因素是什么;随着人口的持续增长,人均占有土地面积将越来越少,那么,我国的土地开发整理未来发展的趋势和发展空间又是什么是什么? 第二章土地整理工程设计基础及程序
一、土地整理工程设计基础
1、立项依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立项批复文件(国家级省市级)
2、基础资料基础资料1)法律法规和规定2)标准和规范主要规程、规范3)区域基础资料
3、设计机构1)具备法人地位2)具有从业资格3)专业配备合理(涉及水利、道路、桥涵、预算等)
二、土地整理工程设计程序
1、前期工作1)成立工程设计专班。协调领导小组协调领导小组,设计专班设计专班2)熟悉项目可研及其批复意见3)开展实地踏勘(很重要,初步设计后还要公示,征询意见,核实)。设计的必须前提;保证设计合理性、可操作性4)收集设计资料。针对性、现势性、有效性5)提出工程初步布局方案
2、基础分析1)经济、社会与自然条件分析2)土地利用限制因素及适宜性分析3)水土资源分析4)新增耕地潜力分析5)土地利用问题分析6)公众意见分析;
3、拟定设计标准(1)新增耕地率。开发不低于60%,复垦不低于40%,一般整理不低于10%,基本农田不低于3%(2)灌溉设计标准。灌溉设计保证率灌溉设计保证率,抗旱天数抗旱天数(3)除涝设计标准。某一设计频率(暴雨重现期)的几日暴雨在几日内排除(4)道路设计标准田间道,3.5~8米;生产路不大于2米
三、土地整理工程布局与方案比选
1)工程布局原则: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经济发展需要与社会需求相结合;提高土地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工程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因地制宜
工程总体布局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导下进行,工程配置应工程配置应与土地利用布局紧密结合;制定工程技术措施时要考虑其适用性与经济性;尽量避免或减少土地权属调整。2)工程布局的基本次序:道路,灌溉排水,田块,农田防护
3)工程布局方案比选:技术可行性、运营成本、使用便利性、投资效益
土地平整方案的选择;坡改梯中修筑田坎类型的选择;排灌方式的选择;道路、蓄水池形状,材料类型等
四、工程设计
1)工程设计依据:土地整理的政策、法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评审与批复意见评审与批复意见;工程布局图及其说明;工程设计标准;相关行业技术标准与规范
2)工程设计内容:道路,水利,土地平整,农田防护,典型田块 3)工程设计步骤:根据布局图,列出设计工程名称、设计标准、位置;熟悉设计对象,收集资料;参数选取和计算,单体工程设计;计算单体工程设计工程量
4)工程设计成果:项目现状图、工程布局图、单体工程设计图册、设计报告
五、土地利用结构平衡分析与工程量汇总
1)土地利用结构对比分析:各地类有增有减,尤其是耕地增加,来源哪里,道路、水利要占地,占了哪些,要进行整理前后对比分析 2)预算工程量汇总:根据预算编制要求,做到分项分类统计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土地整理工程施工、统筹施工全过程的重要技术经济文件
1、施工组织设计内容
1、施工总体布置,包括施工场地划分,水电管线布置,场内交通,各项施工机械设备,材料数量等;
2、主要工程施工工艺与设备安装;
3、施工总进度
2、成果整理:1)编绘土地整理工程设计图册:工程总体布局图、单项工程布局图、典型田块设计图、单体工程设计图,道路、沟渠等线性工程横断面和典型纵断面图等2)编写土地整理工程设计报告3)需要提交的重要设计资料装订成册(农民意见、评审意见,回复意见)
3、作业与思考
根据你的理解,在踏勘现场时应该涉及哪些方面的内容?踏勘人员应该注意些什么?踏勘现场的目的和作用主要是什么踏勘现场的目的和作用主要是什么??做一个土地整理规划设计项目需要那些具体步骤?
第三章土地平整工程
土地平整工程是指采用机械或人工对高低不平或者有一定坡度的土地进行挖高填低,并修筑田土坎,实现增厚土层,防治水土流失,达到改善生产条件等一系列工程的总称。
1、土地平整工程作用与意义:
平原区:土地平整工程是进行农业机械化生产和农田水利、道路等基本建设的实施基础,目的是要达到便于机械化耕作,发挥机械效率,提高机耕质量,灌水方便均匀,利于压盐、排水、改良土壤等,满足作物高产稳产对水分及土质的需要。山地丘陵区:防治水土流失、改良土壤(增厚土层,保水保费)半机械化作业提供条件,改善生产条件,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土地平整工程内容
(1)土壤改良:各地应因地制宜,提出符合当地条件的土壤质量改良要求,增厚土层,增施有机肥,酸碱中和等(2)田块田面高程设计:田面高程应按照因地制宜、挖填土方量最小以及与农田水利工程设计相结合的原则确定(3)梯田田坎设计梯田田坎要按照安全稳定、占地少、用工省、因地制宜选择田坎材料的原则进行设计
3、土地平整基本原则:A、因地制宜B、综合考虑C、讲求效益
4、田块布局的基本要素:长度
宽度
规模
形状
方向
高程
5、梯田布局原则:1)梯田布置在25°以下的坡耕地;2)统筹兼顾;3)田面长边应沿等高线布设,梯田形状呈长条形或带状;4)要尽量适应机械作业和灌溉要求;5)便利耕作,埂坎稳定,少占土地和节省劳力;6)梯田规格及埂坎形态应因地制宜。
6、土地平整的基本方法
根据地形纵向变化情况分:(1)平面法:将设计地段平整成一近似水平面。一般多用于水稻
田的平整,土方量大。(2)斜面法:将设计地段平整成具有一定纵坡的斜面。(3)修改局部地形面法:对设计地段进行局部的适当修改,而不是全部改变其原有地形面貌,只是将过于弯曲、凸凹的地段修直平顺。根据平整的精度分:大平
粗平
细平
7、土地平整的基本方法(按平整的方式分):结合耕作平整 大平大整 放淤平整 机械平整
8、土地平整的基本要求:(1)土地平整后的地面坡度应满足灌水要求(平原地区)(2)适宜机耕(平原地区)(3)平整土方量最小(4)必须保留一定厚度的表土(20~30cm,一般约25cm)(5)留有一定的虚高(虚土沉陷)
9、土地平整工程量计算:土地平整的常用方法有横断面法、方格网法和散点法。
横断面法:适用于地形起伏较大和挖填深度较大又不规则的地区; 方格网法:适用于地面坡度变化均匀和能够找到挖填分界线的地块; 散点法:适用于非均匀变化的凹凸不平地面和挖填分解不明显的地段。
9-1-1计算横断面面积计算横断面面积:积距法
求积仪法
计算机法
9-1-2计算土方量
式中:V——相邻两横断面间的土方量,m3;F1、F2、„Fn——相邻两断面的挖(或填)方断面面积,m2;l1、l2、„、ln——相邻两横断面的间距,m。
9-2-1划分方格网:把需要平整的区域分成若干个方格网,方格边长一般为20~50m,根据地形图上的测量高程,用插值法确定方格顶点高程。
9-2-2计算田面平均高程和据方格顶点自然高程与田块平均高程的关系,确定填方区与挖方区的分界
线。
计算零点位置:根
X1、X2——角点至零点的距离,m
h1、h2——相邻两角点的与平均高程差(绝对值),m
a——方格网的边长,m 9-2-3计算平均高程时的土方量
V挖—挖方量m3,S方格—方格网面积,m2
h角挖—为角点挖深之和(角点自然标高与平均标高之差的和),m h边挖—为边点挖深之和(角点自然标高与平均标高之差的和),m h中挖—为中点挖深之和(角点自然标高与平均标高之差的和),m
10、土方调配:在田块设计高程、挖填方位置、面积、挖填土方量算出来后,对挖土的利用、堆放和填土取得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综合协调的处理
11、梯田类型
按修筑断面形式分:阶台式梯田(水平梯田 坡式梯田 反坡梯田 隔坡梯田)和波浪式梯田
按田坎建筑材料分:土坎梯田
石坎梯田(条石、块石)
植物田坎梯田
其他田坎梯田(砖、水泥预制件)
按利用方向分:农用梯田
果园梯田
林木梯田
按施工方法分:人工梯田
机修梯田
12、梯田断面设计
梯田断面设计的基本任务,是确定在不同条件下梯田的最优断面。所谓“最优”断面,就是同时达到下述3点要求:一是要适应机耕和灌溉要求;二是要保证安全与稳定;三是要最大限度地省工。最优断面的关键是确定适当的田面宽度和埂坎坡度,由于各地的具体条件不同,最优的田面宽度和埂坎坡度也不相同,但是考虑“最优”的原则和原理,是相同的。
13、田面宽度(B)和埂坎坡度(α)是断面要素中起决定作用的因素。
14、梯田断面设计:土方断面在挖填方相等时,梯田挖(填)方的断面面积可由下式计算:
每亩土方量:
15、田土坎设计基本要求:在一定的土质和坎高条件下,要保证埂坎的安全稳定,并尽可能地少占农地,少用工(已知埂坎坡度(α),则其他因素对它的稳定性影响的规律是:埂坎高度(H)、土壤湿容重(y)越大,则稳定性越差;土壤内聚力(c)、土壤内摩擦角(φ)越大,则稳定性越好;田面的外部荷载越大、荷载的作用力越集中、作用点越靠近埂坎外侧边沿,则稳定性越差。)
16、田土坎具体要素:田土坎设计及修建时涉及的具体要素有材料、高度、顶宽、基础埋深、坎外坡坡率、坎内坡坡率,材料不一样对应的其他要素也有所不同。
典型田块是指为了便于用数学统计的方法计算土地整理区新增耕地率和挖填土方及田土坎工程量而在规划图上截取的具有代表性土坎工程量,其面积为一公顷以上的田块。(典型田块分为水田和旱地典型田块两类)
17、作业与思考1.归纳典型田块设计的方法和主要步骤以及应该注意的问题?2.归纳土地平整的基本方法?
第四章田间道路工程
1、道路是供车辆和行人等通行的工程设施。乡村道路,即指修建在乡村、农场,主要供行人及各种农业运输工具通行的道路。乡村道路,按主要功能和使用特点可以分为干道、支道、田间道和生产路。在低山丘陵区,土地整理涉及的田间道路按功能和路面宽度可分为田间道、生产大路、生产路三种等级类型。
干道是联接土地整理区内外各乡镇主要居民点之间的道路,以通行汽车为主,承担主要的客货运输任务,是土地整理区内道路网络的骨干。支道是土地整理区内外各居民点之间的联系道路,是居民点的对外联系通道,承担着生产资料的运进与农产品的运出任务。
田间道是居民点到田间的通道,主要为货物运输、作业机械向田间转移及为机器加水、加油等生产服务的道路。(田间道又可分为主要田间道和横向田间道)
生产路是指联系田块之间、通往田间的道路,主要起田间货物运输的作用,为人工田间作业和收获农产品服务。
2、田间道路工程布局总原则:a因地制宜,讲求实效
b有利生产,节约成本
c综合兼顾
d远近结合
2-1干、支道是土地整理区的主要运输线路。一般地,国家投资的土地整理项目不考虑干支道规划,但作为道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大范围的、以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为主的土地整理,应对干、支道作统一布局。2-2主要田间道布局 A、梯田田间道布局方案:在梯田区布置田间道应按照具体地形,采取通梁联峁,沿沟走边的方法布设。田间道多设置在沟边、沟底或山峁的脊梁上。山低坡缓,田间道呈斜线形;山高坡陡,田间道可呈“S”形、“之”字形或螺旋形迂回上山。
B、平坝地区田间道布局方案:该区地形比较平坦,没有纵坡限制,力求取直短捷,可设置1公里以上的长直线。为确保农机运行安全,长直线尽头不宜设置小半径的平曲线;当支道或田间道与铁路和公路相交时,尽可能正交或不小于45°的斜角通过。
C、丘陵地区田间道布局方案:丘陵地区,坡度小,路线宜沿地形布设;当支道或田间道与铁路和公路相交时,尽可能正交或不小于45°的斜角通过。
D、山地区田间道布局方案:山地区地形较复杂,山坡陡峻,应充分利用地形展线,确保足够的稳定性,减少工程数量,降低造价,保证投入使用后养护和运输费用最经济。
2-3横向田间道布置在斗沟靠农田一侧、斗渠与斗沟之间、靠近斗渠的一侧
3、生产路的布局应根据生产与田间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情况确定。生产路一般设在田块的长边,其主要作用是为下地生产与田间管理工作服务。
4、道路路线设计包括:平面设计、纵断面设计、横断面设计、土石方计算
4-1平曲线设计主要是确定:平曲线半径、弯道超高、弯道加宽 4-2纵断面设计包括:纵坡、竖曲线、桥涵纵向空间位置(在纵断面设计线的变坡点处,为保证行车安全,缓和纵坡折线而设的曲线称竖曲线)
4-3纵断面图主要包括:a图上:高程、地面线、设计线;桥涵位置;水准点编号、位置和高程;竖曲线等。b图中:里程、桩号、地面标高、设计线标高栏;c图下:比例尺。纵断面反映道路布设的比降、长度和原有地面的走势等。
5、田间道路横断面一般由:路面路面(行车道)、路肩、边坡、边沟、截水沟、护坡道、错车道组成。横断面设计主要是路基宽度、路拱设计及横断面图。
6、路基基本要素:路基宽度、路基高度、路肩宽度
7、路面一般由:面层、基层、底基层与垫层组成(路面类型分为:柔性路面、刚性路面、半刚性基层沥青路面三大类)
8、生产路路面类型分为:水泥路面、石板路面、条石路面、预制混凝土板路面,以水泥路面为主。
9、桥涵分类:桥涵有单孔跨径或多孔跨径。按单孔跨径或多孔跨径总长划分为特大桥、大桥、中桥、小桥、涵洞。
第五章农田水利工程设计
农田水利工程是指为了实现农田旱涝保收、高产稳定,而修建的包括引水、蓄水、灌溉、排水、除涝和防治盐渍灾害等一系列农田水利设施的总称。
引水工程是指将水从水源引到水库或者田间,通过灌溉系统将水输送分配到田间的灌溉工程设施。
排灌沟渠工程是指用于农田 灌溉、排水的沟渠设施。提水工程是指将水由低处提向高处的水利设施总称。
灌排建筑物是指保证灌溉输水和分水、田间排水和交通等设计功能的正常发挥,在渠首、渠和排水沟等交叉位置处修建的过水建筑物。主要包括水闸、渡槽、倒虹吸、涵洞、隧洞、跌水与陡坡等,1、灌溉取水方式:蓄水灌溉、引水灌溉、提水灌溉、蓄引提结合灌溉
2、堰塘供水量的计算有:复蓄系数法、抗旱天数法、堰塘径流法
3、蓄水池主要建筑物包括:池体、进水口、溢洪口、引水渠、沉砂池,难度最大的是池体设计。
4、灌排工程主要包括:取水枢纽、输配水系统(按照等级不同,分为干渠、支渠、斗渠、农渠四类)、田间调节系统和排水泄水系统等几个部分
田间调节系统,田间调节工程又称田间工程,包括毛渠、毛沟、输水垄沟、灌水沟等田间临时灌溉渠道。
5、灌溉渠系布局原则:a沿高地布置,力求控制灌溉面积最大;b灌排系统结合考虑,统一布置;c尽可能做到渠线短,交叉建筑物少,土方少,占用耕地少,拆迁少;d安全可靠,尽可能避免深挖方、高填方,以求渠床稳固,施工方便,输水安全;e便于管理;f要充分利用现有设施,降低工程造价。
6、灌溉渠道与排水沟道的配合布置:相邻布置;相间布置;合一布置。
7、灌溉渠系工程设计要求:
(1)干渠、支渠应按续灌方式设计,斗渠、农渠应按轮灌方式设计。轮灌组数宜取2~3组;(2)续灌渠道应按设计流量、加大流量和最小流量进行水力计算。最小流量不宜小于设计流量的40%;(3)渠道的纵横断面设计应保证设计输水能力、边坡稳定和水流安全通畅;(4)渠底比降应根据渠道沿线地形、地质条件,设计流量和含沙量等因素,通过计算分析确定。(5)渠道横断面应根据沿线地形、地质条件以及边坡稳定的需要和衬砌等因素,按接近水力最佳断面进行设计。渠道宜采用矩形、梯形断面。
8、排水系统一般包括:排水区内的排水沟、蓄水设施、排水区外的承泄区以及排水枢纽三大部分组成
9、排水沟道工程布局总原则:(1)各级排水明沟应根据地形条件,按照高水高排、低水低排、就近排泄、实现自流的原则;(2)各级排水明沟原则上应沿低洼积水线布设,并尽量利用天然河沟;(3)支、斗、农沟宜相互垂直连接;(4)各级排水明沟的线路应选取在有利沟坡稳定的土质地带,若必须通过不稳定土质地带时,应采取沟坡防塌措施;(5)当地形坡度大于5%时,末级固定沟道大体上沿地形等高线布设。(6)骨干排水沟道布置应分片排水、灌排分开、低处布置、造价低。
10、农田排水标准分为排涝标准、治渍排水标准、防治盐碱化排水标准三类。灌排建筑物是指保证灌溉输水和分水、田间排水和交通等设计功能的正常发挥,在渠首、渠 和排水沟等交叉位置处修建的过水建筑物。(灌排建筑物主要包括配水建筑物(水闸)、交叉建筑物(渡槽、倒虹吸、涵洞)、便民建筑物(农桥)、连接建筑物(隧洞、跌水与陡坡)、量水建筑物(量水堰)等五类)
跌水是水流经由跌水缺口流出,呈自由抛射状态跌落于消力池,并和下游连接的建筑物。(跌水可分单级跌水和多级跌水)
第六章土地整理工程设计报告与图件
土地整理工程设计报告是土地整理工程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程布局与工程设计的说明,是工程概预算以及工程招标和施工的依据,是土地整理工程设计审查的重点内容。
一般来讲,土地整理工程设计报告由规划文本、规划说明和设计说明三部分组成。目前,大部分工程设计报告将这三部分内容糅合在一起,形成一个独立、完整的报告。
1、土地整理工程设计图件
a土地整理项目现状图:测土单位名称,盖章,数据变更日期 b土地整理工程布局图(规划图):设计单位名称,盖章,土地利用结构前后对比表,以及项目特性表
4.体育经济学考试重点整理 篇四
用性、科学性的学科
2、体育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体育与经济以及体育领域的经济现象、经济活动的本质及规律。
3、体育收入的乘数效应:指在体育行业中一国或一地区每增加一笔体育收入将引起该国国民收
入总量的增加
4、奥运经济:奥运会主办国的组委会举办奥运会的直接收益,包括电视转播权销售、指定赞助
5、商的
5、体育供给量的变动:是指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体育产品价格的变动所引起的体育供给量的变动
6、体育需求量的变动:是指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体育产品本身价格的变动所引起的体育需求量的变动
7.体育需求:具有一定余暇时间的人们在一定时间内,在某一价格水平上,愿意且能够购买的体育产品数量
8.体育供给:是指在一定时期和一定价格水平上,体育经营者愿意并且能够向体育市场提供的体育产品数量。
9、会计成本: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所实际发生的一切成本。包括工资、利息、土地和房屋的租金、原材料费用、折旧等。
10、观众消费者:观众是指从观看体育赛事中获得利益的消费者
11、体育细分市场:是指体育经营者根据体育消费群之间的不同需求把体育市场划分为若干个分市场,从中选择自己目标市场的方法
12、博弈均衡:指博弈中的所有参与者都不想改变自己的策略的这样一种状态、13.体育产品的生命周期:是指一个产品从它进入市场开始到最后撤出市场的全部过程。
简答
1、影响体育需求与供给的因素 需求:影响体育需求的基本因素:体育价格、人们的收入水平和余暇时间
其他影响因素
1、替代性
2、体育基础设施的建设
3、人口因素
4、政治法律因素 供给:影响体育需求的基本因素:体育价格、人们的收入水平和余暇时间
其他影响因素
1、替代性
2、体育基础设施的建设
3、人口因素
4、政治法律因素
体育基础设施的规模。体育设施的发达程度,直接影响体育服务商品供给的一个重要因素。国家对体育产业的经济政策。国家对体育产业的税收、信贷等政策。
2、奥运经济的发展给我们带来的启示(1)观念的转变(2)品牌战略
(3)按照文化产品的市场规律开发奥运商业价值(4)专业机构与人员的介入(5)全球体育网络的商业利用(6)适宜的外部条件
3、体育对经济发展的作用有哪些
一、体育对经济发展的正向作用
(一)体育在社会再生产中的正向作用
1、体育可以培养劳动力
2、体育可以修理劳动力
3、体育可以保护劳动力
4、体育可以增强劳动力
5、体育可以恢复劳动力
(二)体育在经济增长中的正向作用
1、体育可以提高出勤率
2、体育可以提高劳动效率
3、体育可以带来巨额收入
(三)体育对促进国民经济其他部门发展的作用
1、可以促进体育用品工业的发展
2、可以促进建筑业和市政建设及其他行业的发展
3、可以促进旅游业等服务行业的发展
二、体育对经济的负向作用
(一)兴奋剂是个无底洞
1、运动员付出的健康代价
2、检测耗资巨大,浪费惊人
(二)体育暴力造成的经济损失不容忽视
(三)污染环境间接造成经济损失
4、体育提供的就业机会有哪些
(1)实习(2)设施管理(3)体育赛事和营销(4)健身服务(5)体育用品业(6)体育组织机构(7)职业运动队
5、影响体育需求的因素
(一)影响体育需求的基本因素:体育价格、人们的收入水平、余暇时间
(二)影响体育需求的其他因素
1、替代性
2、体育基础设施的建设
3、人口因素
4、政治法律因素
5、体育供给因素
6、影响体育供给的因素
(一)体育产品的自身价格。一般来说,体育产品的价格越高,经营者提高的产量就越大
(二)生产体育劳务的成本。体育产品自身价格不变的条件,生产劳务成本上升会减少利润,从而使得体育产品的供给量减少
(三)体育基础设施的规模。体育设施的发达程度,直接影响体育服务商品供给的一个重要因素。
(四)国家对体育产业的经济政策。国家对体育产业的税收、信贷等政策。
7、我国体育资金来源的发展趋势
(一)国拨、自筹相结合的结合型资金来源将成为未来中国体育资金来源的总方向
(二)政府拨款的绝对数目不断增加,但在体育资金总额中所占比例将逐渐降低
(三)体育经济政策的不断完善,将为体育融资提供动力和方向
8、体育产品生命周期的规律性
(1)体育产品的推出期--体育新产品正式推向体育市场,具体表现为新的商业俱乐部建立,新的体育场地设施的建成,新的赛事的推出,新的健身娱乐等服务项目的出现(2)体育产品的成长期--体育产品的初营初具规模体育设施体育服务逐渐配套,体育产品基本定性并形成一定的特色前期宣传促销开始体现效果
(3)体育产品的成熟期--在产品的成熟期内潜在顾客逐渐减少,大多数属于重复购买的市场(4)体育产品的衰退期--体育产品所处的衰退期,一般是指产品的更新换代阶段,在这一阶段新的体育产品已进入市场,正在逐渐替代老产品
启示:
1、任何体育产品都有一个有限的生命,大部分产品都经过一个类似s型的生命周期
2、每个产品生命周期阶段的时间长短因体育产品不同而不同
3、体育产品在不同生命周期阶段中利润高低不同
4、对处于不用生命周期阶段的体育产品,需采取不同的营销组合策略
5、针对市场需求及时进行体育产品的更新换代,适时撤退或改造过时体育产品,以免遭受不应有的损失
9、体育产品的定价策略
(1)新体育产品定价策略
1、高价定价策略
2、低价定价策略
3、暂时降价策略
4、满意定价策略(2)成本基础定价策略
1、成本加成定价法
2、目标收益定价法
(3)心理定价策略
1、奇数定价
2、偶数定价
3、参考定价
4、声望定价(4)需求定价策略
1、理解价值定价法
2、区分需求定价法
(5)竞争定价策略
1、随行就市定价法
2、率先定价法
3、追随核心企业定价法
4、边际贡献法(6)招徕定价策略
1、廉价出售某些体育产品
2、特别减价销售
3、折扣策略
10、市场细分的原则
(1)可衡量性--体育市场细分的标准和细分后的市场是可衡量的(2)可占领性--首先经过细分后的体育市场信息是值得体育企业去占领的,其次细分后的体育市场是企业能够占领的
(3)经济性--企业在细分后的市场上经营发展必须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11、体育需求价格的弹性意义
(1)、Ep>1,则说明体育需求量变动的百分比大于体育体育产品价格变动的百分比,这时称体育需求需求富于弹性。其需求曲线上的斜率较大。实际表明产品价格提高,需求量减少,但减少的百分比大于价格提高的百分比,从而使体育总收益增加。相反,价格下降,需求量增加,但增加的百分比大于价格下降的百分比,从而使体育总收益增加。
(2)、Ep<1时,表明体育需求量变动的百分比小雨体育产品价格变动的百分比,此时称体育需求弹性不足。其需求取向上的斜率较小。实际表明产品价格提高,需求量减少,但减少的百分比小于价格提高的百分比,从而使体育总收益减少。相反,价格下降需求量增加,但增加的百分比小于价格下降的百分比,从而使体育总收益减少。
(3)、Ep=1时,表明体育需求变动的百分比与体育产品价格变动的百分比相等,因此称这种体育需求价格弹性为单位弹性。体育需求价格的变化对体育经营者的收益影响不大。
(4)、一般情况下,生活必需品需求价格弹性小,而奢侈品及高档产品的需求价格弹性大。一方面,体育活动对于劳动阶层来说属于高层次消费,因此体育需求价格弹性的绝对值往往大于1,说明体育价格的变动会引起体育需求量更大的变动。另一方面,不同的体育目的、不同的体育产品或各种单项体育产品的功能不同,其需求价格弹性也不尽相同。论述题
1、论述我国体育消费的发展趋势
体育消费作为现代人日常生活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符合消费结构调整的一般趋势,他在未来的逐步增长是必然的。根据我经济发展的基本走向和体育市场发展的可能性体育消费未来的发展趋势可能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我国居民体育消费的总量将继续增长。根据我国经济增增长的势头,在未来几年我国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也将保持同步增长的势头,同时城乡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城镇消费人口将会有一个较快的增长。在城乡居民的消费支出中,食品、衣着及日用百货所占比重将会明显降低,而在居住、教育、文化旅游等支出所占的比重将会明显上升。由此推测未来我国居民体育消费的总量肯定会增长。
2、实物型体育消费将持续增长,但消费档次将不断拉大,个性化、多元化消费的趋势开始显现。实物型体育消费的持续增长,主要是指运动服装、健身器材、体育图书音像制品等体育实物型消费资料需求的持续增长。这种体育消费的增长有体育因素,也有非体育因素。一方面,实物型体育消费的资料使人们参体育活动的必备物质条件。另一方面实物型体育消费资料中有相当一部分属于时尚用品。与实物型体育消费资料需求总量上升的趋势相伴的是,消费结构上也会出现一些变化。首先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将导致对体育用品消费档次的进一步拉大,其次随着体育用品市场逐步由买卖市场过渡到人们对体育用品的需求也会出现个性化和多样化的特征。
3、观赏性体育消费者群体将日趋壮大。从需求的角度看,随着我国居民消费结构的变化,居民在文化娱乐方面的需求不断增加,其中人们在观赏水平竞赛表演方面的消费支出也有了明显的增长。今后,随着我国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消费结构的不断变化,人们对高水平表演的观赏需求将会进一步提高,观赏型体育消费者群体也将越来越大。
4、参与型体育消费将会成为带动整个体育消费快速增长的主流。参与型体育消费将会成为带动整个消费快速增长的主流。(1)这是我国居民生活方式的改变是带动参与型体育消费快速的动力(2)是医疗保健制度的改革激发了人们对参与型体育的需求(3)这是政府的重视与支持为参与型体育消费的勃兴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2、市场细分的程序
1、确定市场范围:市场范围的确定以企业经营目标为依据,要从自身实际出发
2、进行市场需求调研:主要分析市场范围内现实的和潜在的消费需求
3、分析可能存在的体育细分市场
4、确定市场细分的依据
5、划定市场细分的基本框架
6、进一步分析各细分市场的需求
7、分析各细分市场的规模和潜力
8、分析细分市场占领的可行性
9、选定目标市场
3、形成完全竞争体育市场的条件(1)市场上潜在着众多的彼此竞争的体育经营者和体育消费者,他们买卖的体育产品的数量在整个市场中的份额都很小,任何体育经营者或体育消费者都不能支配整个市场的交换(2)买卖的体育产品及出售的商品的条件是同质无差别的
(3)生产要素在各行业之间完全自由流动,体育经营者可以自由进入体育市场
(4)市场信息畅通。市场上的每一个体育经营者和体育消费者都可拥有充分的市场信息 应用题
1、需求供给曲线画法P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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