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精选7篇)
1.施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篇一
1 路桥施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价值与不足
1.1 路桥施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价值
在路桥施工单位内部, 财务管理工作是其控制与管理的核心, 是单位顺应市场经济发展需求的重要手段, 同时也是提高单位市场竞争力与核心价值的有效途径。而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深入与产业结构的升级, 使经济环境更为复杂, 加强财务管理成为路桥施工单位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经济效益的必然选择。而作为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性规范, 财务管理制度是保证财务管理规范性、准确性与科学性的重要依据, 缺少财务管理制度的制约与指导, 路桥施工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将陷入混乱, 无法发挥其应有的积极作用。由此可见, 财务管理制度对路桥施工单位的运营、管理与发展都有着不容忽视的重要作用。
但需要强调的是, 我们所说的财务管理制度不仅仅包括路桥施工单位财务工作中特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而是包含单位内部一切财务管理制度、控制机制以及财务管理体系在内的系统性制度体系。
1.2 路桥施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不足
要加强路桥施工单位财务管理, 实现单位经济的协调、全面及持续发展, 就必须从制度规范的研究入手, 透彻分析财务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不可否认, 随着我国财务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路桥施工单位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 已经建立起一套相对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 并在制度的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实际工作中, 现行的财务管理制度依然存在一些不足, 主要体现在相容性、配套性以及强制性等方面, 直接影响了财务管理的整体水平。
针对上述问题, 结合目前路桥施工单位所面临的新经济形势与行业发展环境等, 积极推进路桥施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创新与完善已成为其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
2 积极推进路桥施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创新与完善
要推进路桥施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创新与完善, 首先要解决财务管理制度在相容性、配套性及强制性这3个方面的问题, 进而从管理内容、管理手段与方法以及管理结构等方面进行创新性探究。
2.1 路桥施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完善
路桥施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完善主要是解决以下3个方面的问题。
(1) 相容性。所谓相容性不高主要是指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与我国财务管理方面相关的规章制度之间无法完全地相容。路桥施工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是一种参考相关制度规范, 在日常财务管理中所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制度准则, 某些情况不能对我国财务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进行充分的体现, 造成灰色区域的存在。这就要求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要在充分研究我国财务管理方面相关制度规范的基础上进行, 在充分考虑单位财务现状的情况下, 还必须重视制度的相容性。
(2) 配套性。配套性是指财务管理制度与路桥施工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之间的关系。要保证财务管理制度可以切实为财务管理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对其进行制约与规范, 则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必须以内部财务管理的基本现状为根本依据, 充分结合市场动态及经济环境的变化进行科学的规划与制定, 保障财务管理制度与实际的财务管理工作之间配套, 互为补充, 使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工作与财务管理制度可以在实践中得到有效加强与完善。
(3) 强制性。财务管理制度缺乏强制性, 这直接造成财务管理工作的随意性, 有章不循、任意变通的情况普遍存在, 路桥施工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无法有序开展, 财务管理的整体水平也因此而大打折扣。所以在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过程中, 相关人员必须从制度的强制性入手, 通过相关激励机制以及责任机制的配合来提高财务管理制度的强制性。
2.2 路桥施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创新
路桥施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创新应该从管理内容、管理
国有农场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张德忠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宝泉岭管理局普阳农场, 黑龙江绥滨156213)
[摘要]伴随着我国国营企事业单位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 国有农场的生产与经营模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国有农场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强其财务管理对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本文首先阐明了国有农场加强其财务管理的重要性, 然后详细剖析了当前国有农场发展中财务管理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最后笔者结合自身多年在国有农场的财务管理经验, 对进一步完善当前国有农场的财务管理提出建议。
[关键词]国有农场;财务管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 (2011) 24-0019-02
1国有农场加强财务管理的重要性
对国有农场来说, 财务管理工作作为企业管理的工作重点, 健全和完善其财务管理体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 加强财务管理有利于国有农场的发展和壮大。国有农场的财务管理包含农场采购、生产、销售等多个环节, 它是农场经营活动的基础, 同时也是农场管理的核心, 因此, 国有农场要想获得进一步的发展和壮大, 就要在注重提高其经营生产质量的同时, 进一步加强其财务管理, 做好国有农场发展中的各项财务管理工作, 提高农场的经济效益, 促进国有农场的发展和壮大。
(2) 加强财务管理有利于降低国有农场的成本投入。众所周知, 目前用于国有农场生产经营的各种原材料的价格迅速上涨, 这就间接导致了国有农场成本投入的加大, 所以国有农场应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制的基础上, 进一步加强其财务管理工作, 对其成本投入实施有效的管理, 进而降低其生产成本。
(3) 加强财务管理有利于提高国有农场的综合竞争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繁荣在促进各国有农场获得迅速发展的同时, 也进一步加剧了各国有农场之间的竞争, 竞争中求生存, 竞争中
[收稿日期]2011-07-04
手段与方法以及管理结构等方面进行。
(1) 财务管理内容。财务管理制度指导着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 基于目前知识经济与信息经济的不断发展, 路桥施工单位应该将人力资源、技术创新等无形资产的管理纳入到财务管理的体系当中, 并在财务管理制度中予以明确规定。
(2) 财务管理手段与方法。在信息化与网络化不断发展的新经济环境下, 路桥施工单位财务管理的手段与方法也应该与时俱进, 通过对现有财务管理手段与方法的创新及信息化建设, 拓宽财务管理的时间与空间范围, 提高财务管理的整体效率与水平。当然, 财务管理制度在这方面的创新主要体现在保障财务管理可以采用统一的手段与方法开展。
(3) 财务管理结构。通常财务管理是在严格等级制度之下的一种水平化和纵向层次的组织结构形式, 不利于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与交流, 甚至会造成部门之间的摩擦与冲突。针对这种情况, 路桥施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应该以网络技术为依托, 建求发展, 已成为当今所有国有农场必须面对的问题。国有农场通过实现其财务管理体制的健全和完善, 进一步加强其财务管理, 可大大提升其综合竞争力, 有效降低其在竞争中的成本投入, 从而促进国有农场获得又好又快的发展。
(4) 加强财务管理有利于提升国有农场的整体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国有农场的财务管理可以有效促进国有农场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 农场的财务管理工作是农场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 农场财务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农场整体的管理水平, 因此农场财务管理体制的健全和完善将为农场其他环节的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进而促进国有农场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
2国有农场财务管理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就我国国有农场的财务管理现状来看, 多数国有农场严重忽视财务管理在农场管理中的核心地位, 而且财务管理仅局限于农场生产经营管理方面, 致使农场财务管理的职能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 同时由于受市场环境的变化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影响, 农场在加强财务管理方面也遇到了很大的阻碍。以下就当前国有农场在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作详细的说明。
(1) 会计基础体系不规范。目前我国大多数的国有农场的财
立起财务管理新的结构体系, 从横向、纵向的管理转化为网络化管理。当然, 这需要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严格的规范与约束, 避免信息获取的混乱。
财务管理制度作为路桥施工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有序开展的基础依据, 对于保障财务管理的工作效率和质量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新经济形势下, 要适应市场经济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 满足路桥施工单位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就必须积极推进财务管理制度的创新与完善, 以保证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摘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与完善推动了我国建筑施工市场的开放与发展, 而随着大量剩余劳动力的不断涌入, 各种路桥施工企业纷纷成立, 其经营规模也不断扩大, 对于路桥施工单位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与挑战。因此, 加强内部财务管理, 提高单位的整体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成为路桥施工单位生产、发展的根本前提。但作为单位内部重要的价值管理手段, 路桥施工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落实离不开财务管理制度的规范与指导。本文将主要围绕路桥施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创新问题进行简要分析。
关键词:财务管理,制度,创新完善
参考文献
[1]王艳.浅谈新时期如何加强公路施工企业财务管理[J].中国外资, 2011 (17) .
[2]李芬.试论如何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J].现代商业, 2010 (15) .
2.施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篇二
关键词:建筑施工单位;财务管理;重要性;建议
建筑施工财务管理工作,能够有效减少施工单位的财务消耗,减少施工开支,促进施工单位经济效益的增长。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建筑行业也获得了显著的提升,但市场竞争环境的恶化,使得施工单位在强调施工速度的同时,必须要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才能够确保单位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博取有利位置,谋求自身发展。
一、建筑施工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问题分析
1.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视度不够
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对于施工单位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能够帮助单位尽量减少财务开支,实现单位经济效益的持续增长。但是,就目前我国部分施工单位来说,在实际工程施工开展过程中,过于重视工程施工进度,将管理精力全部放在了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和工程进度控制方面,忽略了财务管理工作,导致大量资金的浪费,最终导致单位经济效益的降低,严重影响到了施工单位的正常运作。
2.财务管理体制的落后
随着我国科技技术的不断发展,施工单位的技术水平得到非常大的提升,先进的施工设计和施工技术很大程度上确保了工程的施工进度,但是,施工单位的财务管理体制却没有获得太大变化,不协调的发展给单位的正常发展带来非常大的阻碍。由于现代化的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考虑施工人员的费用开支、施工设备的费用开支、施工材料的资金消耗等多方面的财务内容,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如果缺乏良好的财务管理体制做保障,将会严重影响到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最终导致财务数据的准确性降低,使施工单位蒙受重大损失。
3.资金管理工作不到位
资金管理工作包括了资金预算管理、资金交易管理、资金核算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资金预算管理时施工单位开展相关施工工作的重要保障,如果资金预算管理工作出现相关问题,将会严重影响到施工工作的正常开展,导致相关经费的缺失,造成资金周转问题的出现;资金交易管理,是指施工单位施工设备及施工材料的采购过程,如果资金交易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没有对市场环境进行深入的评估和分析,容易导致施工单位资金浪费现象的出现,导致施工资金的不足,给单位带来较为严重的经济损失;资金核算管理是指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结束后的资金统一核算工作,良好资金核算工作能够实现施工单位工程结算时的利益最大化,保证单位的经济效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不到位,容易导致单位固定资产的流失,为保证施工工作的顺利开展,单位不得不进行相关设备的补充和采购,这也会给单位的经济效益造成非常大的影响。
二、提高建筑施工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的相关措施
1.强化财务管理意识,健全财务管理体制
首先,施工单位一定要正确看待财务管理工作,将财务管理工作作为单位的重要管理内容,组成专业的财务管理小组,对施工单位的各项财务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和落实,从而有效减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金消耗。其次,施工单位应该不断健全财务管理体制,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使财务管理工作能够按照相关制度进行有效开展,避免财务管理工作的盲目性,提高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
2.加强财务预算能力,加强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良好的财务预算,能够保证施工单位施工活动的正常进行,使相关财务支出得到有效控制,减少单位资金的浪费,保证施工单位的整体经济效益,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在财务预算过程中,一定要加强对施工材料市场的分析和调查力度,了解施工材料、施工设备的价格变化趋势,提高财务预算准确性。施工单位在加强单位资金管理工作的同时,也要加强对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设备等固定资金进行有效评估和管理,确定相关责任人,保证施工设备安全,避免固定资产的流失。
3.加强管理人才的培养
施工单位要重视财务管理团队的建设工作,首先,施工单位应该适当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薪资待遇,做好绩效考核工作,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吸引更多专业性人才的参与。同时,施工单位应该定期开展相关的培训工作,帮助单位财务管理人员及时了解先进的管理思想和管理模式,不断提高施工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效率。
三、总结
施工单位财务管理,对于施工单位的发展具有非常积极的作用,良好的财务管理工作能够有效提高单位的经济效益,确保施工单位的健康发展,提高施工单位的市场竞争力。因此,我们一定要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以更为先进的管理模式来落实财务管理工作,促进我国建筑施工行业的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何 慧:提高建筑施工单位财务管理水平之我见[J].现代经济信息,2011,(07).
[2]张 静:单位财务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现代商业, 2011,(06)
3.行政单位 财务管理制度 篇三
一、认真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传统,发挥经费的最大使用效益。
二、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实行局长、办公室、经办人审批签字。局内一切费用支出、货款划拨必须经局长批准、办公室和经办人签字后,方可支付。未经签批而私自办理报销、划拨手续的,财务人员停职追回。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有关财会人员和当事人共同承担。
三、实行当周报账制。每周的单据于周一由局长签字报销,确实不能签字时,另行通知
四、日常办公用品统一由办公室购置,购置时,先写申请,报局长批准后方可购买。对于大宗固定资产的购置,须经局长或局长办公会议审批。购买时,需两人以上参加,一人负责,私自购置的不予报销。
五、财产由办公室负责登记,造册存档。实行领用签字的管理办法,做到购进有入库单,领出有支出凭证。各科室领取办公用品,科长领取并签字。使用中,要做到人人爱护公物,谁损害谁赔偿,谁丢失谁赔偿。
六、各科、室、站因工作或会议,需要打印、复印的各种材料、文件、报表,原则上由各科室自行打印。因情况特殊确需外出打印的,由分管机关的副局长审批,由办公室出据打印凭证并登记后到指定打印部打印。不按上述程序办理,私自随意打印者,费用自理。
七、各种会议,食宿等费用支出,必须经局长,分管局长签批后方可安排,凡未经批准擅自安排的费用自理。
八、必要的业务招待,要本着“节约、适度、从俭”的原则,由办公室统一出据派餐单,经局长、分管局长批准并按规定标准安排。本局安排的各种报表、例会及各乡镇计生办工作人员来局请示、汇报工作需要安排就餐的,一律按上述程序在局食堂安排工作餐(原则上每人每餐控制在十元以内)。未经批准擅自安排的不予报销。
九、因公出差,需在外地食宿者,用餐费每人每天控制在30元以内,住宿费控制在60元以内(特殊情况除外)。
十、各级举办的业务学习、培训班,经局长同意后,方可参加。学习期间的培训费、食宿费,按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和财务部门有关规定报销,车船费报销往返一次。
十一、对外使用的收支凭证一律由财务科负责,其它任何科室无权收支现金。严禁借支、挪用公款。因工作需要临时借款的,必须填写借款凭证、注明结帐还款日期,经局长审批签字后,财会人员方可借付。对私自挪借公款的,除限期追回外,给予财会人员纪律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有关财会人员和当事人共同承担。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财会人员坚持日清月结,每月报表必须于下月5日前向局长提供。
4.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单位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 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 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财务预算,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五条 由县会计中心统一负责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
第六条 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二章 单位财务预算管理
第七条 单位财务预算是指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财务收支计划。单位财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八条 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标准根据单位特点、发展计划、单位收支状况以及国家财政政策和县财力可能确定。定额或者定项补助可以为零。
第九条 单位参考以前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根据财务预算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根据单位发展需要与财力可能,编制预算内、外资金和经营服务性捆绑使用的综合财政零基预算。单位财务预算应当自求收支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条 单位根据单位计划,提出财务预算建议数,报县财政局审批。
第十一条 单位财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对财政补助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一般不予调整。但是,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不可控因素、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减少支出,对财务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的,单位通过报请主管部门以及财政局调整财务预算。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十二条 收入是单位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三条 单位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单位从财政局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
(二)上级补助收入,即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财政的资金和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四)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财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十五条 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包括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等。
(二)经营支出,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即实行收入上缴办法的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的定额或者比例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五)上级补助资金支出,即事业单位用上级补助资金发生的支出。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数;不能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经营支出应当与经营收入配比。
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从上级主管部门和县级财政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专项资金,应按照国家、省市、县的有关规定使用,并按照要求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县级相关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相关报表;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县级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十九条 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的实际需要,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办法。
第二十条 事业单位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开发区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五章 结余及其分配
第二十一条 结余是指事业单位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经营收支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第二十二条 事业单位的结余(不含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办法的预算外资金结余),除专项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结转下一继续使用外,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单位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章 财务监督
第二十三条 事业单位应加强内部财务监督工作:
(一)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和监督工作;
(二)加强对财务收支的监督工作;
(三)加强对单位财务预算、收支计划、业务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
第二十四条 县财政局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做好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的重点是:事业单位依法设帐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情况;预算编制、执行情况;收支管理的规范、合法情况;国有资产的使用情况等。定期对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事业单位应根据加强财务监督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自觉接受监督,认真整改。
第七章 资产管理
第二十五条 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二十六条 事业单位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二十七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和存货等。存货是指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应当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帐实相符。对存货盘盈、盘亏应当及时调帐。
第二十八条 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的分类按国家的统一标准设置。
第二十九条 固定资产采购由县政府采购中心统一采购。
第三十条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和转让,应当经过开发区固定资产管理小组鉴定,报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开发区批准后核销。
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应当转入修购基金;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 事业单位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
第三十二条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他财产权利。事业单位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计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取得无形资产发生的支出,应当计入事业支出。
第三十三条 对外投资是指事业单位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
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应当按照国家以及开发区的有关规定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开发区批准或者备案。以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由开发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资产进行资产评估。
第八章 负债管理
第三十四条 负债是指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三十五条 事业单位的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款项、暂存款项、应缴款项等。
应缴款项包括事业单位收取的应当上缴财政预算的资金和应当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应缴税金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
第三十六条 事业单位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九章 事业单位清算
第三十七条 事业单位发生划转撤并时,应当进行清算。第三十八条 事业单位清算,应当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开发区的监督指导下,对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 划转撤并的事业单位清算结束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开发区批准,其资产分别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转为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全部资产扣除负债后,转作国家资本金。
(二)撤消的事业单位,全部资产由上级主管部门和开发区核准处理。
(三)合并的事业单位,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者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国有资产由上级主管部门和开发区核准处理。
第十章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四十条 财务报告是反映事业单位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向主管部门和开发区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四十一条 事业单位报送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四十二条 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事业单位收入及其支出、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的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第四十三条 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预算执行、资产使用、支出状况等。财务分析的指标包括经费自给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事业支出的比率、资产负债率等。事业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业务特点增加财务分析指标。
第十一章 附 则
5.单位财务管理办法 篇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单位财务管理,规范单位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会计法》《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厅相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科学规范、统一管理、量入为出、保证重点、注重效益、厉行节约。
第四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
(一)制定单位各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财务规章制度。
(二)编制单位部门预算,严格执行预算,编制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
(三)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国有资产,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四)合理规划,积极争取项目建设资金,提升单位公共服务功能。
第二章 预算管理
第五条 部门预算是根据单位职责、工作任务和收支因素等编制的财务收支计划,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
第六条 属于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项目应当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适合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要编制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专项支出预算应制定绩效目标。
第七条 预算编报程序和批复程序:
(一)各科室提出收支概算,经分管主任审签后报办公室。办公室对各科室局编制的收支概算进行审核汇总,形成预算建议数,提交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或主任审定后报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报省财政厅。
(二)省财政厅下达部门预算控制数后,各科室按照工作计划提出预算安排意见,经分管主任审签后报办公室。
办公室审核汇总各科室编制的预算,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或主任审定后,经主管部门报省财政厅。
(三)省人代会批准、省财政厅批复部门预算后15日内,办公室提出部门预算实施意见,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或主任批准后执行。
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按规定适时对外公开。第八条 各科室应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组织实施。预算执行中财政性资金原则上不作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应当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或主任审定后报省财政厅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九条 收入是单位依法取得的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提供专业服务活动收入、捐赠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条 政府非税收入应全面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执行“票款分离”制度。
政府非税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国库,不得隐瞒、截留、挪用、坐支。
第十一条 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各项收入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开据合法票据,及时入账,分项如实核算。
第十二条 单位开设的银行账户必须经省财政厅批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各项收入要及时存入银行。不能发生与业务工作无关的收支业务,不得出借银行账户,不得开设“小金库”。
单位预留开户银行印鉴(财务专用章和个人名章)必须指定两人分别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财务专用章不得出借他人使用,财务个人名章不得私自领用。印章保管人不得擅自在与业务无关的凭证上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第十三条 各种票据要有专人管理,按规定使用,不得转让、出借、代开、买卖,不得擅自销毁、随意涂改,不得串用,不得相互替代。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十四条 支出是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和其他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以及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开支。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十五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量入为出、量财办事、量力而行。各项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规范使用,严禁多头审批和无预算超预算开支。重大支出项目,必须经主任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
第十六条 安排的基建项目,应进行可行性论证,提出项目建议书和建设项目申请,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后,由办公室报省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报发改委批准立项。
项目勘探、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大宗材料等采购,必须按规定进行招标。单位应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 政府采购目录内的项目要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组织采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原则上按照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的程序、方式组织实施。
中,确需追加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计划时,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或主任审定后,办公室向主管部门报送调整预算申请和追加计划申请,主管部门报省财政厅批准后方可安排。
单位不得自行购买超出省财政厅规定的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第十八条 单位支出应严格遵守银行、现金、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 支出事项审批及运转程序:
(一)报销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票据须注明交款单位或交款人、交款日期、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及接受单位名称,总金额大小写要一致。票据不得涂改、挖补,如有错写内容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要加盖出具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总金额大小写不能更正。不得报销虚假票据。
(二)审批程序和权限。报销单据由经办人、科室负责人签字、财务负责人审签,主任审批后办理报销手续。
1.工资。统发工资由主管部门人事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定后,由办公室报省财政厅审批并发放。人员工资变动时,厅人事处应提供人员工资调整文件。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年终文明奖时,应提供人员工资、奖金明细并需主任审签。
2.差旅费。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照《山东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3.出国费用。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出国人员持省政府外事办公室出国任务批件、费用预算报办公室审核,主任批准后予以垫付,确需外汇支付的应由办公室向外汇指定银行购买外汇。回国后凭组团负责人审核签字且注明中文的有效票据报销出国费用。
4.会议费。会议费包括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等。计划召开的会议应经主任办公会同意或主任批准,到政府采购定点饭店或价格低于省级会议综合定额标准的招待所等会议场所召开。会前,各科室填写会议申报单,编制会议预算。办公室审定会议内容、会议预算。严格控制参加会议人数及工作人员人数,二类会议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5%以内,三类会议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0%以内。会议会期不超过一天,会议报到和离开时间合计不超过一天。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的二类会议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450元,其他会议不超过400元。会议费实行一会一结算,会议费报销需提供会议申报单、会议通知、参会人员签到表、会议服务单位出具的原始消费明细单据和电子结算单等凭证。
5.培训费。培训费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培训计划应经主任办公会同意或主任批准,择优选择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一般控制在15日内。15日以内的培训费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400元,超过15日按每人每天不超过320元控制。副高技术职称人员讲课费每半天不超过1000元,正高职称的每半天不超过2000元,院士和全国知名专家每半天不超过3000元。举办培训班前,经办科室填写培训申报单,办公室审定培训内容、培训预算。培训班结束后,办公室协助培训承办单位结算培训费用。培训费报销时,需提供培训申报单、培训通知、参训人员签到表、讲课费签收单以及培训服务单位出具的原始消费明细单据和电子结算单等凭证。
6.接待费。按照《山东省公务接待制度》执行。报销时应提供派出单位公函、接待清单以及服务单位出具的结算单等凭证。
7.医疗费。按属地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8.书报费和邮寄费。书报征订、书信包裹邮寄由办公室统一办理。
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后勤科负责车辆定点保险、维修、加油等车辆运行管理工作。各项费用开支由经办人、后勤科科长签字,办公室审核,主任批准。车辆维修费报销时,需提供车辆送修审批单、发票、维修费用明细单等。济南市内非定点保险、维修、加油发票不予报销。
10.水电费、电话费、取暖费。后勤科负责水、电、暖、电话管理及费用缴纳,以上费用除使用转账支票外,一律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否则不予报销。
11.固定资产购置费。包括购置土地、房屋及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固定资产购置均应实行政府采购。
12.基本建设、维修改造支出。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或工程招标。
13.办公用品购置费。零星办公用品由后勤科负责购置。物品购入要有计划,并建立健全物资入库和领用制度。
14.物业费。物业管理由后勤科负责,物业管理服务实行政府采购。
15.信息网络购建费。信息网络购建由办公室负责,实行政府采购。
第二十条 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等经济事项,确定中标或服务单位后,经办科室应填写合同签订审批单。经济合同签订应符合《合同法》要求,重大经济合同要聘请法律顾问审核把关。1万元(含1万元)以下的合同,由经办科室负责人审签;1万元以上的合同由主任审签。
第二十一条 预算执行应尽早安排,10月底前项目支出预算要完成当年预算的90%以上。结余或结转2年及以上的专项资金、政府采购完成后结余资金,省财政厅按规定收回国库。
第二十二条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编制年终财务决算。办公室负责单位财务决算编制工作,部门决算经主任审定后报主管部门汇总上报省财政厅审批。
省财政厅审批后的部门财务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按规定适时对外公开。
第二十三条 加强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山东省民政厅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民政厅专项资金绩效考评管理暂行办法》和《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
第五章 资产管理
第二十四条 资产是指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
第二十五条 单位应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按规定进行年检。
第二十六条 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资产增加时,应当及时登记入账;减少时,应当按照资产处置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二十七条 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做好资产建账、核算和登记工作。办公室统一建账、统一核算,资产使用部门统一登记、统一管理,资产使用部门指定专人管理。
资产使用部门应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资产清查盘点,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终了,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对盘盈、盘亏资产应当分析原因及时处理。
第二十八条 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不得随意处置。
处置房屋及建筑物、土地、对外投资、车辆以及其他固定资产,核销货币性资产、批量1万元以上存货以及单位撤销、合并、分立、改制、隶属关系变更等整体资产处置要经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处置房屋及建筑物、土地、对外投资、10万元以上车辆以及单价超过50万元的固定资产,核销货币性资产、批量30万元以上存货以及单位撤销、合并、分立、改制、隶属关系变更等整体资产处置应经省财政厅审批。
第二十九条 办公室要加强应收及暂付款项的管理,严格控制规模,及时进行清理,不得长期挂账,不得白条顶现金。
第三十条 不得利用国有资产以任何形式举办经济实体和对外投资,不得对外担保,不得举借债务。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财务监督主要内容: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等监督。
第三十二条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等监督制度。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对违反财务规章制度的问题进行检查处理。依法接受财政、审计和主管部门的监督。第七章 财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三十三条 单位财务活动在负责人领导下,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三十四条 办公室财务应参与经济事项的研究、分析、决策和有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对各类经济活动实施管理、核算和监督。
第三十五条 单位应当配备专职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定期参加业务培训。
第三十六条 应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会计、出纳岗位必须分设,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三十七条 办公室财务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第三十八条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电子数据、会计软件资料等,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建档要求、保管期限、销毁程序等依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十九条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财务机构负责人的交接事项,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的交接事项,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监交,并在移交清册上签字。
第八章 责任追究
第四十条 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各科室对发生经济业务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办公室对会计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第四十一条 不得自行设立收费项目,不得坐收坐支现金,不得公款私存,不得开设小金库。
第四十二条 对违规编制、报送部门预算、决算,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应当上缴国库资金,改变预算支出用途,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的,应当责令改正,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第四十三条 对使用不合法凭证进行费用报销、会计核算,故意销毁会计资料,提供虚假会计报告,指使、授意、强令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资料,以及打击报复依法履行职责会计人员的,要依法追究当事者责任。
第四十四条 对弄虚作假、严重违反财务规章制度的行为,会计人员应当立即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时,会计人员应向单位负责人提出意见和建议,否则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6.施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篇六
一、现金流量的内容
现金流量为一个施工单位现金流转状况, 是对施工企业在某段会计时间内依据现金收付实现制, 经过某些经济活动产生现金流出、流入和其差量而作的描述。现金流量分析法一般以编制现金流量表的方法来实现, 以现金的流出与流入情况反映施工单位在某段时间内的筹资活动、投资活动以及经营活动的一种报表。
现金流量可以提供施工单位当期现金的流出、流入与结余情况, 可以反映施工单位在经营、投资及筹资等活动中现金的变化状况, 能够正确评价施工单位目前和未来的支付及偿债能力, 能够正确评价施工单位当期所获得利润质量, 故现金流量揭示出的现金净流量相对比利润表所揭示出的净利润要充实与客观, 且更加可以说明问题。
二、现金流量分析的作用
利润表与资产负债表全是以应计制为基础所编制而成的应计制于会计核算之中存有很多优点, 但有时也有些不足。最主要的是易受到会计估计、会计方法、会计政策与人主观意愿的干扰。再一方面, 现代施工单位财务管理愈来愈看重现金流出流入情况, 而传统会计并不提供未来与历史的现金流量情况, 越来越满足不了投资人对信息的需要, 但是现金流量表却能弥补这些不足。
以现金与等价物做基础的财务情况变动表能说明施工单位一段时间现金流入与流出原因与动态财务情况, 说明施工单位在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与集资活动得到多少现金, 及获得的现金是怎样应用的, 表明资产负债的主要变动因素, 对利润表与资产负债表做出补充说明的用途。且因现金流量表以实际的现金流出、流入而编制的, 有很强的客观性, 难受到人为影响, 所以当现金流量表和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同时使用时, 可缓减应计制会计中存有的些许问题。
三、现金流量分析方法
(一) 现金流量结构分析
在施工单位经营活动过程中, 现金流入与现金流出相比所占较多, 施工单位经营情况也就比较好, 此时财务承担的风险也就越低, 而这也就代表现金流入结构相对而言越合理。此外, 分析现金流入与流出比例, 当此指标为负指标、比值降低之时, 施工单位现金流出所换回来的现金流入则会越小, 而现金流出效率则会越低。对现金流量整个结构做出分析, 能够使管理者更加了解本单位财务情况的整个过程。
(二) 收益质量分析
通过对会计收益和净现金流量比例关系进行分析, 能够更加了解施工单位收益情况。主要有三种收益质量的具体分析方法。
1. 以直接法所编制而出的现金流量表进行对现金边际毛益和边际毛益的关系的分析。
将现金制之下的收入与支出和利润表之中应计制中的收入与支出做比较, 通过两者间比例关系匹配与否以判断施工单位收益质量。
2. 以间接法所编制而成的现金流量表对营运指数进行分析, 营运指数为经营现金净流量与经营而得现金的比例。
经营而得现金为净收益与非付现费用之和且与非经营收益之差的结果。
3. 经营现金净流量和净利润间比率。
此指标越低, 表示施工单位净利润所能实现度越低。
(三) 支付能力分析
施工单位经营活动所有净现金流量和流通在施工单位外普通股总股数间比例可以反映施工单位所拥有的支付股利相应能力, 用经营活动施工单位净现金流量和现金股利间比例可以反映出施工单位年度之内所能够支付现金股利的相应能力。这些比例越大, 则证明施工企业所拥有的支付能力会越强。
(四) 偿债能力分析
依据资产负债表了解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 但有一定局限性。因为流动资产中存货不能代表转变成可偿债现金, 且流动资产里待摊费用也不能变为现金。这样很多施工单位有许多流动资产, 现金支付力却很差, 严重者无力偿还已到期债务致使破产。故现金流量与债务对比可更好反映施工企业多具有的偿还债务能力。
1. 现金流动负债比。
2. 现金债务总额比。该值越大, 施工单位能担负债务能力越强。
3.根据利润与现金流量而分析施工单位财务情况与趋势。可将几年自由现金流量、现金流量和利润额列在同一曲线图上, 在此图表上可较直观分析施工单位财务状况的整个时期。
(五) 获利能力分析
现金流量能将经营活动所形成现金净流量和净利润及资本支出比较, 以揭示施工企业保有经营水平并创造利润的能力。影响该能力指标有:
1. 销售现金比率, 代表每元销售而能够得到的现金。
2. 每股经营现金净流量, 表示施工单位对于现金股利所能承受最大额度分派能力。
3.全部现金资产回收率, 代表施工单位资产需多大程度可产生现金。评价施工单位获利能力需要通过分析现金流量来进行客观评价分析。
(六) 施工单位未来发展规模的潜力分析
施工单位需要追加长期投资以实现施工单位规模的扩大, 于现金流量表之中反映为提高投资活动之中现金流出量。无论对内还是对外投资大幅度提升现金流出量都意味着新投资机会与发展机遇的出现。另外, 能把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中所出现现金流量相联系以对施工单位将来发展情况作出分析与考察。在投资中所形成现金流出量和筹资中所形成现金流入量于数额上相比接近且均较大, 则代表施工单位不仅能保持内部稳定经营, 还可收回大额对外投资到期债务, 此情况之下, 施工单位很难有扩张动机。同时对于现金流量还能从理财活动、投资活动、现金周转能力及支付股利能力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及非现金的筹资和投资方面做财务分析等增加对施工企业过去、现在和未来种种财务状况作出全面了解。
四、现金流量分析施工单位财务过程中要注意的问题
在用流量分析施工单位财务过程中要注意的两个问题, 如下:
(一) 需要把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以及资产负债表相结合以进行分析
现金流量往往反映一定时间内施工单位的现金流出及流入情况, 但是并不能将施工单位具体营销及资产负债等状况反映出来。故仅凭现金流量表的内容而就事论事, 最好将资产负债表与损益表与其相结合, 这样才能对施工单位现有及未来的经营活动作出比较正确及全面的评价。
(二) 要将横向比较与纵向比较分析相结合
纵向比较在目前施工单位中使用较多, 但横向比较分析在认清自己于行业之中所占位置及开阔视野等方面有其优点。故若能将这两个分析方法结合, 将会很大程度增强现金流量分析方法做出分析的质量。
施工单位现金流量表是反映施工单位在一定会计期间内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所引起的现金和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报表。与以营运资金为基础编制的财务状况变动表相比, 现金流量表不但更能反映施工单位的偿付能力。同时, 现金流量表对于报表使用者正确分析施工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也更加容易和直观。
五、结束语
用现金流量分析方法来分析施工单位财务状况, 它可以根据利润表及资产负债表这些财务数据, 分析水利施工企业具有的获利能力, 利润含金量及偿债能力, 进一步对施工单位将来经营的财务状况所会发展的大趋势进行预测。我国当今的会计制度越来越国际化并且企业治理发展结构走向纵深发展, 故应用现金流量进行管理对于水利施工企业管理来说越来越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财务管理工作人员及施工单位管理经营者要给予高度重视。
摘要:本文阐述现金流量的内容及作用, 深入探讨运用此法分析评价施工单位财务状况的方法, 并总结在运用现金流量分析时所需注意的问题, 以更加准确评价施工单位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
关键词:现金流量,施工单位,财务状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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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陈连喜.通过现金流量分析企业财务状况[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2 (24) :68.
7.论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管理 篇七
關键词: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5.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2)19-0079-02
一、预算管理
预算包括营业预算、财务预算、资本预算、运营预算等多个方面,各种预算有机的结合形成了企业的总预算,即全面预算。预算管理是指对企业的全面预算进行管理,通过有效的预算管理,能够充分的调动企业员工的积极性,促使企业效益最大化。完善的预算管理能够为企业制定明确的可执行目标,同时能够使管理者充分的考虑到单位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预算管理能够协调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作为一种有效的沟通手段,预算管理能够触及到各个部门。通过预算管理还能够对各种目标进行预测、实施,保证单位的各项目标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预算管理对单位员工起到了一定的激励作用,预算可以有效地对员工进行激励。预算管理既是一种预测,又是一种控制手段,更是一种协调。事业单位在当前也加大了对预算管理的重视,纷纷引进预算管理制度,以加强对单位的管理。
二、当前事业单位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预算编制重视程度不足
事业单位由于独特的地位,属于社会福利性质,也属于国家机构的分支。事业单位的工作成果与价值不直接表现为可以估量的物质形态,事业单位的经费大部分都来自于国家财政的拨款,根据运营资金的来源,事业单位又可以分为全额拨款型、公务员型、财政补贴型、自收自支型这四大种类。前三种占据了事业单位的绝大部分。由于大部分的事业单位都享受着政府财政的支持,所以事业单位对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都不够。许多事业单位只是将财务预算作为财务部门的日常性工作,没有将财务预算放在正确的位置上。这种不经过单位认真研究和决策,仅仅由财务人员完成的财政预算只代表了财务部门对预算的管理,而没有从事业单位的整体出发,没有考虑到事业单位发展的大局与需求,也不能发挥预算对事业单位运行的指导作用。
(二)预算编制存在一定的问题
预算编制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其工作量之大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才能完成,但是在现实中的情况是事业单位的预算编制只用数周的时间就能编制完成,有的甚至可以用不到一周的时候完成对预算的编制。事业单位当前的预算编制大都以上一年度的预算为标准,依据上一年度的预算标准,在短时所期内制定当前的标准。这种预算的编制方法没有科学性可言,不能准确地反映事业单位的资金运营状况。并且有些单位在编制过程中,没有经过详细的论证和分析就进行预算编制,导致编制较为粗糙,直接影响到了财务预算管理的顺利进行。
(三)预算执行力度不够
预算的编制目的就是为了使得运营资金能够得到有效的利用,但是在实际的事业单位运行过程中,对于预算的执行力度还不够,不能保证预算得到充分的执行。许多专项资金都得不到单独的核算,经常存在着被挪用或者挥霍的现象,最终造成了大量预算内资金的浪费。预算执行力度较差使得事业单位的运行不能严格地遵循已经编制好的预算,使得预算不能发挥其本来面目。
(四)缺乏有效的监管
事业单位的预算得不到有效的执行,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缺乏有效的监管。由于事业单位对财务预算管理不够重视,导致对财务预算的监管工作也不够完善。对于事业单位的财务预算监管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单位内部的监管,另外一种则是单位外部的监管。许多事业单位内部并没有专门的监管机构,所以对财务预算的内部监管也就无从谈起。而外部监督机构对于事业单位的运行状况也不是特别了解,没有相应的监督评价机制,对事业单位的预算不能进行有效的管理。
三、如何有效进行事业单位的财务预算管理
(一)事业单位提高对预算管理的认识
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应当提高认识,增强自身财务专业的技能水平。应充分地了解财务预算管理的重要作用,同时事业单位也应当对单位员工展开相关的培训工作,使得员工普遍提高认识,通过全体员工对加强预算管理意识的提高,来影响预算管理的结果。当前我国事业单位对于预算管理的认识程度普遍不高,重视程度也不够,严重地制约了预算管理的开展。事业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对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从领导层开始加强对预算管理的重视,继而带动相关的工作人员及全体员工,通过增强员工的积极性来提高预算管理的效果。
(二)强化预算管理的法制化
完善的预算管理能够为事业单位的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事业单位要根据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来推动预算管理的法制化。国家也应当积极地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与完善,使得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可以依据。采取积极有效地措施,推动预算管理的法制化进程。
(三)引进高素质人才,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
事业单位的预算编制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这期间需要耗费较大的人力物力。传统的预算编制方法已经不能很好地适应事业单位发展的要求,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事业单位规模也在不断扩大,运行所需要的项目更加复杂,传统的预算编制已经不能很好的适应这一发展状况,这就要求事业单位充分的重视对预算编制的现代化改造,使用最新的预算编制模式来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同时预算编制的复杂化和预算编制新方法的运用,需要新的高素质人才,这就需要事业单位根据社会进步的趋势加大对高素质人才引进的力度,积极地引进相关的高素质人才,以增强财务预算管理的质量。
(四)加大执行预算的力度
对于财务预算,一旦制定与认可,就要严格的执行。现实中许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比较混乱的重要原因就是对预算管理的执行力度不够,在实际的工作过程当中不能有效地执行预算编制。这就要求事业单位加大对财务预算的执行力度,严格地遵循预算编制。
(五)加强对财务预算的监督
财务预算的监督要求事业单位对财务预算进行全程的检查、考核,根据检查和考核结果,实施定期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在实际的监督当中,既要加强单位内部监督,通过审计和财务部门发挥相应的职能进行监督。内部监督主要是从预算的编制、执行和决算几个方面来进行。在预算上报之前要对预算进行严格的审核与检查,及时的发现与纠正其中不合理的现象,同时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对预算执行的重点环节进行全程的监督,促使各部门严格的执行预算。财务监督光有内部监督是远远不够的,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中,还要充分的利用社会公众力量进行监督。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来向社会公开预算,通过社会力量来加强对财务预算的管理。
四、结语
事业单位的财务预算管理中存在着一定的问题,这些问题都不利于事业单位对财务进行高效的管理,这就要求事业单位充分的重视这些问题,并且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加强对单位财务预算的管理,提高单位的整体运营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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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变更管理处理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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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绿色施工管理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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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施工单位讲话08-20
施工单位年终总结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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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工作总结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