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与安全论文

2024-07-30

爆破与安全论文(精选8篇)

1.爆破与安全论文 篇一

《爆 破 工 程》

读 书 报 告

业: 12 金融3班 姓 名: 徐 静 学 号: 1206131073

铜陵学院公选课《爆破工程》期末论文

煤矿采掘爆破安全技术讨论

【摘要】分析了近些年来我国煤矿企业在煤矿采掘工作面中所发生爆破事故的重要原因,根据大量的现场调查资料,并且提出一些解决煤矿井下采掘工作面爆破事故的措施,指出炸药爆燃、炮泥封堵长度不够、巷道贯通措施不利和残药爆炸等是爆破事故产生的主要原因;最后应用事故树理论研究了爆破事故产生的原因。就煤矿井下爆破关于一炮三检制和联锁爆破制、反向爆破作业、采煤、掘进工作面的分次起爆作业、水炮泥的使用、浅眼爆破作业、爆破警戒和爆破安全隔离等六个方面进行了技术操作方面的阐述,为安全生产提供了爆破方面从应用效果、试验过程以及基本组成等等方面对其进行了一定的研究。爆破作业被广泛应用于井下采掘生产过程中,由于管理不严,安全存在疏忽就导致事故发生。实践证明,部份煤矿连续发生该类事故,就是疏忽大意、火工物品管理不严造成的。导致爆破事故主观原因成分较客观原因成分要多。但只要加强管理,发挥主观能动性,就可以杜绝该类事故的发生。

【关键词】:采掘进工作面 爆破事故 安全技术措施 实践证明 爆破警戒 引言

伴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升。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煤矿企业的兴起。在整个煤矿企业施工过程中。工作面的爆破安全性关系到了人们的生命安全和整个国家的财产安全。近些年来,煤矿采掘工作面爆破出现的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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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比皆是。这就说明了煤矿采掘工作面爆破安全性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下面,就对煤矿采掘工作面爆破安全性技术进一步的探讨。

一、煤矿采掘工作面爆破事故产生的原因

通过对近些年来煤矿采掘工作面中产生的爆破事故进行分析。对煤矿企业爆破在工作面现场爆破事故的原因以及使用情况进行剖析。总结出了以下几点煤矿采掘工作面爆破的原因: 1.煤矿井下的特殊环境及爆破器材

在煤矿井下爆破落煤和掘进工作面时时刻刻伴随着瓦斯的涌出,爆破作业经常是在有瓦斯和煤尘爆炸危险的区域进行的。根据统计,在煤矿井下含有瓦斯和煤尘的工作地点,40%以上的事故是由爆破作业引起的。除此之外,爆破作业的不安全还会引起水灾、爆破飞石和残药爆炸等事故。(1)残药爆炸事故

炮孔内拒爆的雷管是很危险的,在很少的冲击功(4焦耳)的机械作用下就能爆炸。而普通凿岩机(如YT24和YT23)的冲击功都大于60焦耳。在雷管中最为敏感的部位是电发火头。在加强帽以下的起爆药和猛炸药_能承受66焦耳的冲击功。铁法矿务局某矿在平巷掘进中,某次爆破其中有一个底眼末爆炸,而在下一循环的打眼作业前,没能仔细检查残眼,结果钎头打到了残药中的雷管,并引起残药爆炸,致使两名打眼工双目失明。1977年12月某矿在竖井掘进扩邦打眼作业中,打入残眼,引起残药爆炸,当场两名掘进工死亡。分析电雷管拒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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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有以下几种原因,第一,在有淋水工作面使用非抗水普通纸壳雷管,例如阜新矿务局某主井掘进中,采用普通纸壳秒延期电雷管,每次爆破炮孔总数65个左右,经常有10个左右雷管拒爆,最多一次拒爆雷管多达28个,占雷管总数50%;第二个原因是炮孔数目过多,起爆网路的连接方法不合理,某些雷管电流过小而拒爆;第三个原因是雷管本身的质量问题,如中途熄火,起爆能力不够和贮存期过长雷管受潮等。

(2)炮泥封堵长度问题

炮泥的堵塞质量和长度直接影响到爆破效果和爆破安全。因为炮泥能阻止爆炸气体自炮孔逸出,增加爆炸应力波的作用时间和冲量,从而影响岩石的破碎过程和炸药能量利用率,在有瓦斯爆炸的工作面,炮泥除降低爆炸气体逸出自由面时的温度和压力外,还会起着阻止灼热固体颗粒(如雷管壳碎片)从炮孔内飞出的作用。

根据1953年至1962年事故统计分析,由爆破作业引起的52起瓦斯爆炸事故中,有23起是由于炮泥封堵长度不够而正向喷出火焰引起的,占总数的44%。鸡西矿务局某矿开拓区,1990年12月22日,某掘进工作面,炮孔深度1.2米,炮孔数目7至9个,每孔装药3—4卷,姜药长度600—800mm,炮泥长度150mm,由于工作遇断层瓦斯增大,风筒断路造成瓦斯积聚,而炮泥封堵长度比较短,也没按作业规程规定使用水炮泥,这样,爆破时炸药打筒产生火花,导致局部瓦斯爆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余万元。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炮眼深度为0.6—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孔长度的1/2,炮眼长度超过l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大小于0.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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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巷道贯通爆破作业问题

在井巷工程中经常会遇到正在掘进施工中的巷道与另一条已施工巷道的贯通问题,如果井下测量工程有误或者贯通爆破安全技术措施不得利,就会发生爆破伤人,崩坏机械设备,乃至引起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煤矿安全规定,当贯通的两个工作面距15米时,地测部门必须事先下达通知书,并且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爆破施工,同时,在另一个工作面必须在爆破前检查瓦斯。只有在两个工作面的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在掘进工作面方可装药爆破,并且在两个工作面必须设专人警戒。

1958年9月16日,北票矿务局某矿因测量不准,并且在爆破前没有检查贯通点瓦斯,爆破后引起瓦斯爆炸。1962年,鹤壁矿务局某矿掘进回风顺槽,在贯通前,一个工作面停止作业,因局扇无人管理积存瓦斯,另一个工作面贯通爆破时,引起瓦斯爆炸。(4)分次爆破问题

在有瓦斯爆炸危险的工作面,以瞬发爆破最为安全。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在有瓦斯和煤尘爆炸危险的工作面雷管的总延期时间不应超过130毫秒。严禁一次装药,分次起爆。分次爆破在有瓦斯工作面是相当危险的,其原因之一就是先爆的炮孔中的药包极易在未爆炮孔周围产生较大的爆破裂缝,二次爆破的爆炸火焰从裂缝中喷出,引起瓦斯爆炸;其二是尽管工作面采取通风方法排出工作面瓦斯;但局部仍然积存有一定量的瓦斯,这样从裂缝中喷出的火焰就会引起瓦斯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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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英国统计资料,由爆破作业引起的瓦斯爆炸事故中,二次爆破引发的瓦斯爆炸事故约占75%,在我国约占65%。1970年5月,双鸭山矿务局某矿,在回采工作面一次装药分次爆破,第一次爆破前检查瓦斯浓度不超过1%,而当第三次爆破时引起瓦斯爆炸。双鸭山矿务局某矿掘进工作面,1987年7月2日一次装药两次爆破,两次爆破的间隔时间不足五分钟,工作面的瓦斯未得到充分稀释,又没有执行一炮三检制度(装药前、爆破前和放炮后必须检查瓦斯),违章爆破,引起瓦斯爆炸,死亡12人,直接经济损失18.8万元。分次爆破容易引起瓦斯爆炸,而裸露爆破即放明炮更容易引起瓦斯和煤尘爆炸。1984年5月5日,鹤岗矿务局某矿采煤工作面,放明炮引起煤尘爆炸,死亡10人:部分巷道支架被摧垮,经济损失14万元。又如,1986年3月13日,阜新矿务局某矿在煤仓内用大量炸药连续放明炮,每次药量7—8个被简炸药,炸药爆炸产生火花引起局部瓦斯和煤尘爆炸,死亡3人,重伤7人。

(5)爆破安全距离问题

炸药爆炸后在巷道内会产生空气冲击波和爆破飞石,空气冲击波和飞石直接威胁着工人的生命安全和机械设备的安全。

根据作用到人体上的最大危险冲击波波头压力不应超过0.09MPa的原则,当药量已知时,就可以计算出保证人身安全的可靠冲击波距离。除了人员不受冲击波的危害之外,还必须保证人员不遭到爆破飞石的伤害。为了保证人员不受爆破飞石伤害,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放炮员必须在有掩护的安全地点进行放炮。掩护点到放炮工作面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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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由矿务局根据具体条件规定。

1980年澄合矿务局某矿直线放炮距离92米,放炮员没在有掩护地点放炮,结果爆破崩死一人,伤3人。1984年4月2日,鸡西矿务局某矿掘进工作时,拉底爆破时爆破母线只有13.5米,长度不够,便将完好的毫秒电雷管脚线打开作为母线,联接在放炮器的一端。当起爆拉底炮时,联结在放炮器一端的电雷管同时爆炸,引爆了爆点处堆放的炸药(约6—9kg),使在此周围的5名工人全部遇难。2.近十几年来起爆技术并没有本质发展

近些年来。在煤矿采掘面工作中所使用的爆破器制造的理念仅仅适用于起爆。并且有一种起爆安全的理念。近十几年来起爆技术的落后。无法实现人员连锁控制、地点控制,不能控制冲能,不能根据现场瓦斯、煤尘、风速、人员等自动控制放炮作业。直接导致了煤矿采掘工作面爆破工作中的违章操作情况屡屡出现。3.相关的国家爆破管理制度、章程不能得到有效实施

有些国家制定的爆破管理章程和制度由于其实施步骤复杂繁多。很多章程制度也不容易被人们记住。再加上目前我国的相关管理技术,一直停留在手传手、口传口原始的阶段和水平中,在没有一种行之有效的监督手段背景下面。煤矿采掘的工人也就很容易进行违规违章操作。

二、解决煤矿采掘工作面爆破安全问题的探讨

为了提升我国煤矿采掘工作面爆破的安全性。对煤矿采掘工作面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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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技术进行了一定的思考和研究。下面,就对其进行探讨。1.煤矿采掘工作面爆破安全性技术系统基本思路

所进行的煤矿采掘工作面爆破安全性技术系统基本的思路就是坚持本质安全这一思想和理念。统领工作面爆破设施组合配套系统、选型以及设计制造等,从系统和设备两方面确立出不安全就不能够进行爆破的这一本质安全理念。保证了井下的煤矿采掘工作面爆破标准化、程序化的操作。从根本上将煤矿采掘工作面爆破事故发生遏制住。在2009年4月至7月之间。煤矿采掘工作面爆破的安全性技术系统已经在一些地区进行了爆破试验。在2009年8月。爆破安全系统也进行了推广和使用。从整个煤矿采掘工作面爆破安全系统进行爆破过程中所获得的效果和检测得出的数据来看。煤矿采掘工作面爆破安全系统已经取得了以下应用效果:采掘工作面的爆破安全系统应用和开发使得煤矿采掘工作面的爆破管理。从人为控制转变成为了硬件机器控制。并且切实的落实了三人连锁爆破制度和一炮三检制度。对爆破员操作的行为进行了规范,最终实现了煤矿采掘工作面爆破系统没有违章、违规的规范性管理。

2.一炮三检制和联锁爆破制

瓦斯矿井中的爆破作业,必须在现场执行“一炮三检制”。“一炮三检制”就是指在采掘工作面装药前、爆破前和爆破后必须在现场检查瓦斯,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装药、爆破。爆破后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立即处理,严禁用电钻打眼。执行“一炮三检制”是为了加强爆破前瓦斯检查,防止漏检,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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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在瓦斯超限情况下爆破的主要措施。

联锁爆破制即爆破员进入爆破工作面时先将发爆器交给现场班(组)长,由班(组)长将发爆器锁入存放发爆器的箱子内,箱子的钥匙必须由班(组)长随身携带,发爆器的钥匙则必须由爆破员随身携带。爆破前,检查瓦斯,班(组)长负责派人警戒、并检查警戒人员到位情况,检查顶板支护、工作面人员撤离情况并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将发爆器取出交给爆破员,爆破员发出爆破口哨后进行爆破。此过程由现场安全员或瓦斯检查员监督执行。“联锁爆破制”的执行人员,在低瓦斯矿井和高瓦斯矿井的低瓦斯区域为班组长,安全员和爆破员;在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和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则为班组长、瓦斯检查员和爆破员。执行“联锁爆破制”,能够防止爆破作业混乱、警戒不严和警戒不落实造成爆破崩人事故。爆破前认真检查顶板与支架情况,可以避免因爆破而引起冒顶事故。

3.反向爆破作业

在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的采掘工作面采用毫秒爆破时,若采用反向起爆,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装药结构对爆破效果和爆破安全影响很大,从传爆方向来看,反向装药爆破传爆方向指向炮眼口,易从炮眼口喷火引起瓦斯、煤尘爆炸,认为正向装药爆破比反向装药爆破安全。但只要充填足够长度的炮泥,反向装药爆破的安全性会有较大的提高。从爆破效果来看,反向装药爆破传爆方向和岩石移动方向一致,反向装药比正向装药爆破效果好。采用毫秒爆破时,从引起“带炮”现象来看,反向装药爆破比正向装药爆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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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反向起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严禁使用硬化到不能用手揉松的硝酸铵类炸药,也严禁使用破乳和硬化到不能用手揉松的乳化炸药;潮湿或有水的炮眼应用抗水炸药;严禁装“垫药”;必须使药卷聚能穴方向一致,都朝向眼口的传爆方向;不得装错电雷管的段数;坍塌,变形、有裂缝或用过的炮眼严禁装药;大力推广使用高安全度的“含水炸药”。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药卷的聚能穴方向要正确(有的矿井现在还使用硝铵炸药);雷管角线的检查(电阻检查和破损检查以及角线连线检查);起爆器的检查;装药人员的培训等等。反向装 药比正向装 药更安全(反向装药比正向装药引起瓦斯爆炸的可能性更小),唯一需要注意的是瞎 炮的处理,一定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进行,不可用压风吹,不可套残眼等等。

4.采煤、掘进工作面的分次起爆作业

在有瓦斯或有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应采用毫秒爆破。在掘进工作面应全断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在采煤工作面,可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采煤工作面的分次起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因受爆破后瓦斯涌出量、顶板管理和出煤设备能力的制约,有些采煤工作面实行一组装药一次起爆确有困难时,可采用一次打眼,间隔分组一次装药,分组起爆。分组装药的间隔距离不得小于2m。为防止间隔区间的未装药炮眼在爆破时受挤压变形,可在炮眼中插上炮棍,最后视分组情况,再把间隔区间内的炮眼装上药卷进行爆破。炮采工作面采用平行作业时,装药距钻眼的距离不得少于5m,装药距割煤的距离不得少于5m,工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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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柱放顶期间不得装药、爆破。掘进工作面的分次起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严禁全断面一次装药分次起爆;任何情况下都严禁边。钻眼边装药;炮眼深脚线不够长(脚线露不出眼外),必须接长脚线,两根脚线错开联接,并用胶布包好;每次爆破,最小抵抗线必须符合规程的规定。瓦斯涌出量大的采掘工作面要严格控制一次爆破作业的数量,防止爆破作业后瓦斯大量涌出,造成瓦斯聚积超限而引起事故。

5.水炮泥的使用

水炮泥是将水注入筒状聚乙烯塑料袋并封口而制成的充填材料。当炮眼内的炸药爆炸时,水炮泥内的水吸收大量的热量,起到降低爆温、缩短爆炸火焰延续时间的作用,从而减少了引爆瓦斯或煤尘的可能性,有利于煤矿生产安全。水炮泥形成的水幕,能降尘、吸收有毒有害气体,有利于井下作业环境的改善。井下爆破作业使用水炮泥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炮眼深度<115m时,使用水炮泥不得少于1个水炮泥外粘土炮泥封泥长度不得<115m;炮眼深度>115m时,使用水炮泥不得少于2个,水炮泥外粘土炮泥长度不得<0.20m。

6.浅眼爆破作业

炮眼深度<0.6m时,严禁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卧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炮眼深度可以<0.6m,但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浅眼爆破每孔装药量不得超过150g;炮眼必须封满封实炮泥;爆破前,必须在爆破作业地点附近20m内洒水降尘并检查瓦斯,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装药、爆破;爆破前,检查并加固爆破地点附近10m内的支架;爆破时,必须布置好警戒并有班组长在现场指挥;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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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裸露爆破。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起爆;当炮眼深度为0.6~1.0m时,封泥长度不得少于眼深的1/2;当炮眼深度超过1.0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7.爆破警戒和爆破安全隔离

爆破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警戒。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起爆地点到爆破地点的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具体规定。爆破警戒要求:人员全部撤离到警戒线以外,并设专人警戒,班组长负责撤人和警戒;可能通向爆破地点的通路上,一律设警戒,炮工负责一路警戒;两掘进工作面贯通相距20m爆破时,另一掘进工作面必须设警戒;警戒线应用绳子拦好,并挂牌,牌子上写“现在爆破,禁止入内”的字样,执行爆破作业警戒人、警戒绳、警戒牌三警戒制度。爆破安全距离(爆破母线长度),采煤工作面不得<30m;如采煤工作面有夹石或夹矸时不得<50m。煤层巷道掘进工作面不得<75m;煤层巷道掘工作面有一个直角弯时不得<50m。煤层巷道掘进上山工作面不得<100m;煤层巷道掘进上山工作面有一直角弯时不得<75m。岩石巷道、半煤岩巷道掘进工作面不得<200m,并设有遮挡物;岩石巷道、半煤岩巷道掘进工作面有一个直角弯时不得<100m。岩石巷道、半煤岩巷道掘进上山工作面不得<250m,并设遮挡物;岩石巷道、半煤岩巷道掘进上山工作面有一个直角弯时不得<1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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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结束语

首先从近十几年来起爆技术并没有本质发展、相关的国家爆破管理制度、章程不能得到有效实施这两个方面阐述了煤矿采掘工作面爆破事故产生的原因。又从煤矿采掘工作面爆破安全性技术系统基本思路、煤矿采掘工作面爆破安全系统构成以及煤矿采掘工作面爆破安全系统的应用效果这三个方面对煤矿采掘工作面爆破安全性技术系统进行了探讨。进行以上探究的目的就在于希望人们在煤矿采掘工作面中能够将其进行应用。提出了一些解决煤矿井下采掘工作面爆破提技术措施。提高煤矿采掘工作面爆破的安全性。绝大多数爆破事故的教训也说明,不懂得安全爆破技术和缺乏煤矿安全生产知识,忽视安全生产,不遵守各种规程的规定,违章作业,是发生煤矿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因此,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提高安全爆破技术水平,是减少煤矿安全事故,保证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从煤矿采掘工作面爆破安全性技术系统基本思路,并且切实的落实了三人连锁爆破制度和一炮三检制度。对爆破员操作的行为进行了规范,最终实现了煤矿采掘工作面爆破系统没有违章、违规的规范性管理。执行“一炮三检制”是为了加强爆破前瓦斯检查,防止漏检,避免在瓦斯超限情况下爆破的主要措施。防止爆破作业后瓦斯大量涌出,造成瓦斯聚积超限而引起事故。水炮泥的封堵长度,装药情况,安全起爆距离等。

1.井下爆破工作面必须有专职或兼职的爆破人员担任,爆破员必须严格培训,经考核合格,获得爆破操作资格证书,并熟悉爆炸材料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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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井下每个采掘工作面应固定一名爆破工,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3.井下每个采掘工作面爆破作业时都必须在作业规程中编写爆破说明书,爆破工必须依照说明书爆破作业。

4.所使用的炸药必须符合煤矿许用。【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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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徐颖,宗琦,吕渊,傅菊根,杜俊林,高云,丁光亚,李玉荣,秦卫生,云滚。井巷掘进大孔距崩落爆破技术模型试验研究『J1。煤矿支护,2006,O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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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爆破与安全论文 篇二

1 煤矿井下爆破的特点

煤矿井下爆破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a.爆破现场范围内存在瓦斯, 在浓度达到5%-15%时, 瓦斯遇火源就会产生爆炸。b.现场同时存在着大量的煤尘, 当其浓度达到300-400g/m2时, 温度达到700℃以上时, 煤尘就会发生爆炸。c.爆破现场产生的及本来存在的有害气体如果不及时得到通风吹散, 将会危害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d.井下地质条件复杂, 断面和支护形式多样, 岩性变化大。

2 煤矿井下爆破器材

煤矿井下爆破应根据不同的瓦斯等级来选择不同的爆破器材, 使用煤矿许用电雷管, 不应使用导爆管和普通导爆索;低瓦斯矿井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高瓦斯矿井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水胶炸药。

3 煤矿井下特殊条件下的爆破安全

3.1 巷道贯通时的爆破安全

当两条巷道贯通掘进相距15米时, 必须停止其中一个工作面的作业, 只准另一个工作面向前掘进。停止掘进的工作面要继续保持正常通风, 并且每次放炮时要派专人去警戒, 不准任何人员进入。贯通巷道如果要停止作业, 则此巷道必须封闭, 禁止人员进入, 再重新恢复掘进工作之前, 必须进行瓦斯排放, 在巷道内瓦斯浓度低于0.5%时方可进行爆破作业。每次放炮前必须对距离爆破点比较近的棚架进行加固处理。透位不清时禁止放炮, 超过贯通距离而不透时要立即停止放炮, 查明原因, 重新采取贯通措施。

3.2 石门揭煤和瓦斯突出危险区的爆破安全

3.2.1 煤和瓦斯突出的原因

当石门揭开煤层时, 该处的煤层由三向应力状态转变为二向应力状态, 使得煤体的极限应力强度减小, 煤体受到爆破的振动和石门围岩暴露面的影响, 破坏了煤层内原始应力状态, 使得煤层内处于吸附状态的瓦斯快速的、大量的解析为游离状态。

3.2.2 煤和瓦斯突出的预兆

响煤炮, 煤层内发生闷雷声或劈裂声;煤壁发生震动、片帮、掉渣;顶板来压, 支架发生折裂声, 底板起鼓;煤质变松, 打钻时经常塌孔;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增加, 煤壁温度降低。

3.2.3 石门揭煤突出预防

在工作面距离煤层法线十米外打两个以上的超前探孔用以了解煤层构造和瓦斯赋存情况。在工作面距离煤层法线五米外打两个以上见煤深度不少于十米的的探孔用以预测突出危险性。根据防突措施的规定和岩石性质、煤层倾角等确定在工作面与煤层之间所保留的岩柱的尺寸。爆破工作面必须有符合条件的独立、稳定的通风系统, 爆破时必须切断回风巷道的所有电源, 严禁任何人员进入, 保证进风和回风巷道内的风门等通风设施牢固可靠。

3.2.4 石门揭煤时的震动爆破

(1) 震动爆破机理:震动爆破是通过爆破使煤体突然暴露以泄去外部压力而诱导煤与瓦斯突出的一种方法, 爆破在工作面前方煤体中形成了一段泄压带, 在此区域内的应力和瓦斯都得到相应的释放。即使在未能诱导突出的情况下, 也能使煤体产生破碎和裂隙, 消除了围岩的应力不均衡状态, 大大减少了日后突出的可能性。 (2) 震动爆破参数的选择:爆破中必须做到全断面一次起爆, 完全崩开全断面内岩柱。炮孔个数约为普通开挖爆破孔数的两倍以上, 具体个数视现场情况而定。炮眼深度要超过岩柱和煤层, 对于较厚煤层, 可进煤层两米, 不得透煤。炮眼间距的原则是底部小、顶部大、周边小、中间大。爆破单位体积药量为3-4kg/m3, 使用三级煤矿许用水胶炸药。使用毫秒延期电雷管, 总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 严禁跳段使用。非装药孔必须用黄泥填实, 填塞长度不小于炮孔长度。 (3) 震动爆破安全事项:爆破设计必须有专人负责, 严格审手续。适当采用防护措施来预防诱发的突出强度。必须做到全断面一次起爆, 如需二次爆破, 则要按第一次爆破要求严格执行。爆破前严格预测瓦斯压力, 在煤层瓦斯压力小于十个标准大气压时方可实行震动爆破。煤和瓦斯突出后, 工作面至少要经过两天的充分通风来释放瓦斯和应力。

3.3 穿透积水区的爆破安全

3.3.1 工作面透水前的预兆

煤层发潮变软, 颜色变暗, 煤壁挂汗;巷道中温度下降, 有雾气产生;顶板淋水量增大, 顶板起鼓, 涌水声异常;打眼时岩石变软, 大量片帮, 孔内有水压顶钻。

3.3.2 爆破前需要进行探水的情况

掘进到老空区、水淹区、透水断层、溶洞、陷落柱和接近含水层时应在爆破前进行探水;接近水文地质复杂的区域, 有出水征兆时应提前探水;打开隔离煤柱放水或接近可能和湖泊、河流、水库等相通的断层时应提前探水;打眼时有出水征兆, 超前探孔距离不够或方向偏离时应进行探水。

3.4 处理煤仓堵塞时的爆破安全

3.4.1 爆破处理的安全规定

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 一次爆破最大装药量不得超过450克, 且每次只能使用一发煤矿许用电雷管。爆破前必须检查堵塞处上下部位的瓦斯浓度, 瓦斯浓度超过1%时不能放炮。每次放炮前必须进行洒水降尘, 并划定合理的警戒范围, 安全范围内停电、禁止通行。

3.4.2 爆破常用方法

(1) 用风筒把新鲜风流引入到堵塞处上下部位, 把集聚的瓦斯浓度吹散到1%以下。然后将炸药绑扎在坚固的竹竿上, 从煤仓下口送到堵塞部位进行引爆, 使得堵塞的煤体等物产生松动后自行垮落。 (2) 如果堵塞处位于溜煤眼的上部, 从下部从竹竿无法达到有效位置时, 则可使用气球吊挂药包送至堵塞处进行爆破。 (3) 如果在煤仓的上一水平有巷道, 则可采用打深钻孔的爆破方法来处理。

4 结论

煤矿井下开采中所运用的爆破施工是一项技术含量很高的专业技术。在煤矿井下所采用的的爆破方式方法并非是单一的, 由于爆破现场环境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使得我们必须采取符合条件的不同爆破方案。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根据爆破现场的瓦斯含量、岩石性质、围岩应力特征、爆破断面要求等等客观条件来制定可靠的、安全的、有效的爆破技术方案和规章制度以保证爆破施工安全高效的完成。

摘要:煤矿井下爆破作业作为一种传统的煤矿井下作业形式, 在现今的煤矿开采工作中任然有着重要的作用, 其在煤矿井下开采的实践中主要应用在井下硐室开挖、巷道掘进和炮采工作面落煤等工作环节, 由于煤矿井下爆破的地质、气候等环境条件的复杂性加大了煤矿井下爆破的施工难度, 所以, 本文主要从爆破技术与安全的角度对煤矿井下爆破做一下介绍。

关键词:煤矿爆破,安全技术,特殊规定

参考文献

[1]傅菊根.井巷掘进爆破炮眼利用率的影响因素[J].爆破器材, 1998, 27 (3) :26-29.

[2]汪旭光.爆破设计与施工[M].北京:冶金工业出版社, 2013.

3.爆破与安全论文 篇三

关键词: 岩土 ;爆破技术; 安全识别与控制;

引言:岩土爆破技术广泛应用于矿山、铁道、公路、电力建设等场地平整、基坑开挖、路堑开挖等爆破作业。根据工程的不同要求发展了毫秒爆破、预裂爆破、光面爆破等爆破技术。尤其是在复杂环境下的深孔爆破, 要保证周围人和建筑物及各种设备、设施完好无损, 对爆破安全性、技术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 .岩土工程爆破的特点与要求

工程爆破作为一种高风险的涉及爆炸物品的特种行业, 外部环境特定且复杂, 对爆破器材有特定的严格要求, 施工环节多而复杂。这些内容对于专业的人员来说也是有一定的难度的,所以对安全方面的要求也比较多,很多的人员在操作之中一旦出现疏漏,都会有生命危险。所以要做好组织工作,妥善操作并且能够进行技术的措施防范等等,这样才能够避免出现安全事故。

2.岩土爆破按标准要求对爆破工程开展危险源辨识

按照常规的危险源辨识方法, 组织对爆破工程具有丰富经验的人, 通过询问、交谈等方式, 将爆破过程的各个工作环节进行梳理, 首先确定爆破作业流程, 然后对各环节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辨识。

确定爆破作业流程后, 按工序分别进行危险源辨识工作。每一道工序, 由对该项工作熟悉的人员进行辨识,其他相关的人员进行审核和补充。危险源辨识的范围渡盖爆破工程的全过程。通过现场观察、查阅相关记录、分析以往事故等手段对危险源进行辨识。按危险源辨识的通用方法, 在辨识的过程中, 考虑三种状态、三种时态和七种能量类型因素的影晌。通过危险源辨识, 识别出大量的危险源,保证岩土爆破工作在顺利进行。

3.岩土爆破安全工作中在基本制度要求

1) 制定具体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明确安全责任人和各种安全防护措施,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使安全生产、行车安全真正落实到人。

2) 清点爆破。必须按调度命令进行施爆,杜绝不清点施爆,追尾施爆,以确保行车安全。

3) 制定岗位责任制。成立钻眼组、爆破组、防护组、危石清理组。防护人员、安全员、爆破员均按照各自的职责坚守工作岗位。

4) 签订施工安全责任状制。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签订“施工安全责任状”。

4.岩土爆破安全工作中爆破器材在管控

要对爆破器材进行妥善的管理,采取合理的模式和制度维护器材使用的规范,避免出现器材的丢失和不当使用等情况。

1) 单位在使用这些器材的时候,需要根据调理向公安机关申请批准,批准之后方才能够实现运输和储存等等。

2) 任何单位使用爆破的器材都必须要建立合理的管理制度以便于保证爆破器材使用的安全性。保证在整个的过程中不会出现丢失和误发的情况。避免意外引起的安全事故。

3) 相关的爆破单位需要加强管理体系的完善,对于爆破环节各个工作都要有专门的针对负责人。比如爆破员、爆破班长、爆破器材库主任以及专门负责安全方面的人员等等。应该还要和新号联络员达成良好的联系,负责合理的联络和开通。

4) 相关的爆破器材需要根据政策规定和要求进行使用,要选择符合标准的产品模式,需经过试用才能够投入到实际的爆破之中。

5) 在对爆破器材进行运输的时候,要遵循原则并且有许可证,能保证车况路况的良好,将爆破器材进行严格的装载和捆绑,要按照制定的路线来行车。除此之外还需要专门的人员进行看护运输。

6 ) 爆破器材的储存,大量的爆破器材最好储存在当地公安部门设置的大型爆炸物品仓库,工地只存储备用或剩余的爆破器材。但小型爆炸物品仓库也得按爆炸物品仓库的要求设置。

7) 要将雷管库和炸药库分开,间距在30 m左右,并且要远离人群,避免出现不必要的伤害。仓库需要设专门设置防盗保护措施,避免出现丢失危害公共秩序的情况,要设专人看守。

8) 器材的入库要做好完善的登记工作,实现合理的存放,并且要注意防潮灯,意外爆炸的情况也要考虑。

9) 应由施工作业班组提出使用爆破器材的申请,这样才能够有批准的程序,由公安部门进行签字,才能够到库房领取和使用,在材料发放之后,要针对于消耗的器材进行记录,领取人要签字。

5.岩土爆破工作中安全控制策略

1) 施工现场在定点放炮前30 min 必须装完炸药,并填写好爆破参数设计表,联结好起爆线路,并通知联络员,现场准备就绪。

2) 联络员。a.将记录需要用的记录本和笔之类的物品带齐,着专业装束并且要有上岗证。b.将时间进行合理的安排,能够和联络员保持交流,完善各个负责人之间的沟通一致。c. 向施工的负责人员进行情况的及时汇报。d. 在爆破前的两小时联络通讯人员,提出爆破申请,经过了许可之后才可以进行装药的措施。e. 接到相关的报告之后,要准备好一切的工作,提出关于爆破时间的申请。如果有封锁的命令,那么需要让双方签字以便于确认。负责人需要调度一定的命令,严格进行施工流程。f. 在封锁的情况下,工地的负责人员需要及时了解到调度的命令,因此需要保证时间的正点。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间或者限速,那么要进行手续的办理,并且通知值班员变故。在封锁的过程之中,施工完毕能够让负责人传达命令,以便于办理开通需要的相关手续。

3) 防护员在工地执行任务的时候需要佩戴上岗证,带好记录物品以及封锁停车牌等。要能够随时听候负责方的相关指令。

4) 做好安全措施之后,要求所有的人员都撤离爆破区,进行爆破操作。

5) 炮响15分钟时,专业爆破人员要进入到爆破区之中进行检查,检查是否存在一些不良的阻碍情况,检查通讯的畅通和电力的安全等等。

6) 爆破的确认需要完善,特别是危石处理问题。要能够做到及时的报告,申请实施爆破,要保证完善的安全。

7) 在场人员需要配合以便于完成对于线路的检查,在一定的条件完善之后,施工管理处可以将开通手续进行办理,并且确认线路开通的安全性,将防护的措施进行撤除。

8) 在爆破区之中,地质条件上存在一定的復杂性,淫才控制爆破的方法虽然能够得到利用,也有可能会出现飞石的情况,很多的都是来自于一些较为复杂的炮孔。也有的是低抗线测量有误或者是有些软弱的夹层没有被发现等等。这样的情况是很容易带来危险的,所以,防止飞石的出现时完善安全措施的重要步骤之一。

覆盖材料: 草袋、钢筋网(Ф10 钢筋20cm×20cm 点焊成网)尼龙安全网、胶皮条编织的炮被等.

覆盖方法: 全表面覆盖,即在炮体上先铺一层草袋,其上再一层为钢筋网,钢筋网上间隔铺一层装土草袋,最上一层为尼龙安全网或胶皮条编织的炮被。钢筋网用搭接形式,搭接长度不小于15cm,并按后爆孔先覆盖的顺序进行覆盖,顶上进行固定。

6.结语

根据上述内容,在爆破的过程之中,主要危险的地方就是可能会引起地面震动以及有着较大的冲击波并引起噪音。需要格外注意控制,避免出现危害,用合理的操作来实现,加强安全技术防范措施,这样就能够完善工程的实施。

参考文献

[1] 饶增. 隧道钻爆施工对初期支护的影响及控制标准的研究[D]. 北京交通大学 2010

4.爆破施工安全交底 篇四

(一)、预控措施:

1、爆炸作业基本规定

(1)使用的爆破器材的单位,必须到工程所在县、市公安局申请领取《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方可使用。

(2)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爆破员担任,爆破员必须持有县(市)级以上公安局发给的《爆破员证》及《火工品使用领取卡》方可上岗作业,对爆破员应进行定期考核,发现不适合继续从事爆破作业的,应收回《爆破作业证》及《火工品使用领取卡》,爆破员因工作变动,不再从事爆破作业时,应收回《爆破作业证》及《火工品使用领取卡》。

(3)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有安全员到达现场负责指挥,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戒岗哨和标志,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撤离至安全地点后,方可爆破。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4)进行大型爆破作业,必须事先将爆破作业方案报县以上主管部门批准,并征得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同意,方准爆破作业。

2、禁止爆破作业的规定

(1)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2)支护结构与设计有较大出入或工作面支护损坏时;(3)距工作面20m内风流中沼气含量达到或超过1%,或有沼气突出征兆;(4)工作面有涌水危险或炮眼温度异常;(5)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无有效防护措施;(6)危险区边界上未设警戒;(7)光线不足或无照明;(8)未做好准备工作时;(9)在大雾天、雷雨天,禁止进行地面和水下爆破,需在夜间进行爆破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经工程所在地地方主管部门批准。

3、装药工作必须遵守的规定

(1)装药前应对峒室、药壶和炮孔进行清理和验收;(2)大爆破装药量应根据实测资料的校核修正,经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3)使用木质炮棍装药。装起爆药包、起爆药柱和硝化甘油炸药时,严禁投掷或冲击;(4)深孔装药出现阻塞时,在未装入雷管、起爆药柱等敏感器材前,应采用铜或木制长杆处理;(5)装药过程中,禁止烟火和使用明火照明;(6)禁止使用冻结的或解冻不完全的消化甘油炸药。

4、填塞工作必须保证填塞质量,峒室、深孔或浅眼爆破作业禁止使用无填塞爆破(扩壶爆破作业除外);()2禁止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3)禁止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4)禁止在深孔装入起爆包后直接用木楔填塞;(5)禁止拔出或硬拉起爆药包或药柱中的导火索、导爆索、导爆管或电雷管脚线。

5、爆破后的安全检查

(1)爆破后,爆破员必须按规定的等待时间进入爆破地点,检查有无冒顶、危石、支护破坏和盲炮等现象;(2)爆破员如果发现冒顶、危石支护破坏和盲炮等现象,应及时处理,未处理前应在现场设立危险警戒或标志;(3)只有确认爆破地点安全后,经当班爆破班长同意,方准人员进入爆破地点;(4)每次爆破后,爆破人员应认真填写爆破记录。

6、爆破警戒与信号

(1)爆破工作开始前,必须确定危险区的边界,并设置明显的标志.(2)地面爆破应在危险边界设置岗哨, 使所有通路经常处于监视之下,每个岗哨应处于相邻岗哨视线范围之内.地下爆破应在有关的通道上设置岗哨,并挂上“爆破作业危险区,不准入内”的标志。爆破作业结束后,应经过充分通风,方可取回标志。

(3)爆破前必须发出三次代表不同意义信号,使危险区的人员都能清楚地听到或看到,应使全体施工人员和附近居民事先知道警戒范围、警戒标志和声响信号的意义,以及发出信号的方法。

第一次信号——预告信号。所有与爆破无关人员应立即撤到危险区以外,或撤至指定的安全地点。向危险区边界派出警戒人员。

第二次信号——起爆信号。确认人员、设备全部撤离危险区,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方准发出起爆信号。根据这个信号准许爆破员起爆。

第三次信号——解除警戒信号。未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前岗哨应坚守岗位,除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的检查人员以外,不准任何人进入危险区。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准发出接触警戒信号。

7、盲炮处理 一般规定

①发现盲炮或怀疑有盲炮,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若不能及时处理,应在附近设明显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②难处理的盲炮应请示爆破工作领导人,派有经验的爆破员处理,大爆破的盲炮处理方法和工作组织,应由指挥部总工程师批准。

③处理盲炮时,无关人员不准在场,应在危险区边界设警戒,危险区内禁止进行其他作业。

④禁止拉出或掏出起爆药包。

⑤电力起爆发生盲炮时,须立即切断电源,及时将爆破网络短路。

⑥盲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将残余的爆破器材收集起来,未判明爆堆有无残留的爆破器材前,应采取预防措施。

⑦每次处理盲炮必须由处理者填写登记卡片。⑧处理裸露爆破的盲炮,允许用手小心地去掉部分封泥,在原有的起爆药包上重新安置的起爆药包,加上封泥起爆。

8、露天爆破 一般规定

①露天爆破需设人工掩体时,掩体应设在冲击波危险范围之外,其结构必须坚固严密,位置和方向应能防止飞石和炮烟的危害。

②露天爆破后须经安全人员认真检查工作面安全情况,确认爆破地点安全,才准恢复作业。

③雷雨季节宜采用非电起爆法。

④在爆破危险区域内有两个以上的单位(作业组)进行露天爆破作业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

⑤同一区段的二次爆破,应采用一次点火或远离起爆。⑥为防止人员陷入爆破后空穴,爆破必须设置明显标志并经安全检查,确认无塌陷危险后,方准恢复作业。特殊情况下,允许将爆破后剩余的零星或少量爆破作业器材,在爆破工作领导人的监督下就地销毁。

5.雨季爆破安全措施 篇五

加工程实际施工情况介绍,编制依据、为什么编制

一、严禁在打雷、大风、暴雨、大雾天气,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通路不安全或通路阻塞,进行中深孔、深孔爆破时,爆破参数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工作面有涌水危险或炮眼温度异常等严禁进行爆破作业。

二、随时关注该地区天气变化情况和水文条件;

三、雷雨天气、夜晚或雾天、黄昏天严禁装药爆破,在装药过程中突发雷雨,人员应立即撤离现场。

四、雷雨天禁止进行爆破作业。

对雷电事故的预防措施是:爆破作业遇雷雨时,立即停止作业,人员全部撤到安全区。

五、测量信号转发器到爆破区的距离,保证起爆器材符合《爆破安全规程》上都对电爆区与高压线、与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天线之间的安全距离作了规定,避免杂散电流和感应电流对电爆作业造成危害。采用电力起爆时,爆破作业场地的杂散电流值不得大于30MA。

六、在雨季进行爆破作业施工对火工材料的安全措施:

(一)尽量采用防水炸药(乳化炸药);

(二)雷管的起爆安全措施:

1.火雷管起爆的安全措施

火雷管起爆易产生的事故原因包括导火索及火雷管的质量问题、火雷管的早爆、火雷管起爆的延迟、火雷管起爆的拒爆。主要预防措施包括:

(1)爆破员应认真选购和检查导火索和雷管,严格控制导火索和火雷管的质量。

(2)加强爆破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知识水平,改进操作技术。

2由雷管起爆的安全措施

电雷管起爆易产生的事故原因有电雷管的早爆、拒爆、延迟爆炸等。杂散电流、雷电和静电是引起电雷管起爆早爆事故的主要因素。预防杂散电流的主要措施有:采用防杂散电流的电爆网路;采用抗杂散电流的电雷管;采用非电起爆方法;加强爆破线路的绝缘,不用裸线连接。预防雷电引起早爆的措施包括:禁止在雷雨天气进行电雷管爆破;在爆破区内设立避雷系统;采用屏蔽线爆破;采用非电起爆方法。预防静电产生早爆事故应采取的措施包括:增加炸药水分;采用抗静电雷管;采用非电起爆方法。

为了减少电雷管拒爆和延迟爆炸现象的发生,除了要严格检测爆破器材,保证爆破器材的质量外,还要采取准确可靠的起爆网路,消除网路设计方面的差错,同时严格执行爆破安全操作规程。

3.导爆管起爆和导爆索起爆的安全技措施

在设计导爆管起爆网路时,不能采用环形网路,即传爆的初始位置与终了位置不能相隔太近。应特别注意采用正确的连接方法,防止导爆索网路拒爆事故的发生。

七、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⑴从开始装药起,即设置安全警戒,防止非作业人员进入现场。网路连接后,工作人员逐步撤离,警戒员、防护人员在指定地点就位,实行区段临时封闭,防止人、车等进入施爆区。

⑵采用塑料导爆管非电起爆技术,起爆系统不受雷电干扰,安全可靠。⑶采用微差爆破技术,改善破碎质量和控制爆破振动,在环境复杂的地段,为了确保附近的建筑设施不受振动的影响,采用孔内、孔外相结合的微差起爆形式,做到孔与孔、排与排之间都有一定的时间间隔,最大限度地降低爆破振动,使爆区附近的建筑设施振动速度控制在国家爆破规定安全范围内。

6.拆除爆破安全规定 篇六

GB 13533-92 Saftey regulations for explosive demolition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2-06-29批准,1993-03-01实施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对拆除爆破的设计、施工、承担资格、安全评估,爆后检查、隐患处理、审查程序及安全管理等作出了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民用拆除爆破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以及人员。2 引用标准

GB 6722 爆破安全规程 3 术语

拆除爆破--以拆除地面、地下和水下建(构)筑物为目的的控制爆破。4 承担资格与审查

4.1 拆除爆破分级

根据拆除物周围环境条件、拆除对象类别、爆破规模,分为A、B、C三级。

4.1.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A级:

a.环境十分复杂,爆破可能危及国家一、二级文物保护对象,极重要的设施,极精密仪器和重要建(构)筑物。

b.拆除的楼房高度超过10层、烟囱(或塔)的高度超过80m。

c.一次爆破的炸药用量多于200kg。

4.1.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B级:

a.环境复杂,爆破可能危及国家三级或省级文物保护对象、居民楼房和厂房。

b.拆除的楼房高度5~10层、烟囱(或塔)高度50~80m。

c.一次爆破的炸药用量50~200kg。

4.1.3 符合下列情况者,属C级:

a.环境不复杂,爆破不会危及周围的建(构)筑物。

b.拆除楼房的高度低于5层、烟囱(或塔)高度低于50m。

c.一次爆破的炸药用量少于50kg。4.2 承担资格

4.2.1 承担拆除爆破的单位,必须持有所在地县、市级公安局签发的《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

4.2.2 承担A级拆除爆破设计与施工的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a.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不得少于2人;

b.有B级以上拆除爆破设计与施工实践经验。

4.2.3 承担B级拆除爆破设计与施工的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a.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不得少于1人;

b.有C级以上拆除爆破设计与施工实践经验。

4.2.4 承担C级拆除爆破设计与施工的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a.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不得少于2人;

b.参与过一般拆除爆破的设计或施工,具有一般的拆除爆破经验。

4.2.5 任何个人不得承担拆除爆破工程。

4.3 审查

4.3.1 A级拆除爆破设计,必须经当地县、市公安局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审查同意。

4.3.2 B级拆除爆破设计,必须经当地县、市公安局审核后,报地(市)级公安局审查同意。

4.3.3 C级拆除爆破设计,应由当地县、市级公安局审查同意。

4.3.4 审查时,应进行安全评估。安全评估应包括下列内容:

a.拆除物周围环境的安全性;

b.爆破方法的安全性;

c.起爆网路的安全性、可靠性;

d.施工人员的素质;

e.施工组织;

f.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5 设计

5.1 设计步骤

5.1.1 A、B级拆除爆破,必须持有县(市)级以上主管部门同意对拆除物采用爆破方法进行拆除的正式批件,方可进行设计。

5.1.2 设计应按技术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和设计审核等步骤进行。A级拆除爆破应严格按上述三个步骤进行;B、C级拆除爆破可将技术设计与施工组织设计合并一次进行。

5.2 设计内容与审批

5.2.1 技术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a.工程概况:拆除物的状况,爆区周围环境,爆破拆除要求和目的等;

b.方案选择:对拆除方法和方案进行比较,论证其安全性和合理性等;

c.爆破参数的确定:拆除范围和高度的确定与计算,结构稳定分析,药包参数及布置,起爆顺序和延期时间等;

d.装药:炸药品种选择,单位炸药消耗和单孔装药量计算,装药方法及装填结构;

e.爆破网路设计:起爆器材选择,起爆能源和方法,起爆网路连结形式和方法;

f.安全距离:计算爆破地震效应,空气冲击波、飞石、塌落影响范围及其冲击振动的安全距离、噪声及警戒范围;

g.事故预防和处理技术:预计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其控制和处理方法;

h.技术设计附图:爆区周围环境平面图,拆除物平面和剖面图,药包布置、装填结构图,起爆网路连接图,安全警戒图,安全防护与覆盖措施附图和文字说明。

5.2.2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a.施工方法:方法、设备、机具和材料的选择与数量;

b.组织管理:指挥管理机构,工作制度,施工顺序和进度,监督检查制度;

c.施工安全:炮孔验收制度,爆破器材运输、贮存要求,起爆药包加工、装填工艺和要求,爆区警戒方法、制度及起爆程序等。

5.2.3 设计文件在设计人员签字后,必须经过设计审核人员审核、签字和主管领导批准。6 安全管理技术

6.1 爆破器材管理

6.1.1 拆除爆破需用的爆破器材,须向当地县、市公安局申请领取《爆炸物品购买证》,并凭证在指定的供应点购买。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拿用、赠送、转让、转买、转借爆破器材。

6.1.2 在企业外部运输爆破器材时,必须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领取《爆炸物品运输证》。按照公安局规定的运输时间,路线、运输工具及所运品种、数量、起运地点、到达地点等情况运输,并派专人押送。

6.1.3 经当地县(市)公安局批准,允许利用结构坚固,不住人的房层、土窑、车辆等作为爆破器材临时保管点。6.1.4 保管爆破器材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设专人看管;

b.没有公安局签发的《爆炸物品运输证》或其他规定手续的不得存放,爆破器材品种、数量不清的不得存放;

c.按公安局规定的期限、品种和数量储存;

d.收发器材及时登记,做到帐物相符;

e.严禁同室保管与爆破器材无关的物品。

6.1.5 装药过程中,在作业地点放置爆破器材,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只准放置当班使用的爆破器材;

b.雷管或起爆体不准与炸药放在一起;

c.应有专人看管爆破器材。

6.1.6 药包加工,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严禁在爆破器材存放场所、住宅加工药包;

b.允许在作业点附近的单独房间、帐棚等安全场所加工药包,加工数量按设计确定;

c.加工人员之间要保持一定的间距,在有隔离防护设施时,不少于1.5m,无隔离防护设施时,不少于3m;

d.爆破器材存放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

e.药包加工场所,不准无关人员接近。

6.1.7 爆破器材销毁,必须严格遵守GB 6722有关规定。

6.2 拆除物覆盖

6.2.1 在有可能危及人员安全或使邻近建(构)筑物、重要设施受到损伤的场所进行拆除爆破时,必须对拆除物进行覆盖。

6.2.2 覆盖材料,应便于固定、不易抛散和折断并能防止细小碎块的穿透。

6.2.3 在拆除物尺寸较小、附近有重要被保护目标、周围人员活动频繁条件下,应作多层覆盖。覆盖范围,应大于炮孔的分布范围。

6.2.4 覆盖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保护起爆网路;

b.用金属覆盖物时,应将电爆网路中的接头用绝缘胶布包裹好,严防短路;

c.仔细检查,严防漏盖;

d.捆扎牢固,防止覆盖物滑落和抛散;

e.分段起爆时,防止覆盖物受先爆药包影响,提前滑落、抛散。

6.2.5 在重点保护物方向及飞散物抛出主要方向上,应设立屏障。其高度和长度,应能完全挡住飞散碎块。

6.2.6 当在危险区内有不能搬走和迁走的重要设备和设施时,应进行防护。

6.3 拆除物周围设施、建(构)筑物、道路的防护和交通管制

6.3.1 拆除物周围设施、建(构)筑物的防护,应遵守下列规定:

a.确定保护物的地面质点安全允许震动速度;限制最大一段的爆破药量。

b.予估拆除物塌落触地的震动对保护物的影响。必要时可在倒塌范围内铺设煤碴等缓冲层或采取挖防震沟隔离等有效措施。

c.拆除烟囱、不塔等高耸建筑物时,应考虑爆后残体滚动、前冲或后座的可能性,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d.在拆除物表面及附近地面洒水。

e.对保护物采用重点覆盖和屏障。

6.3.2 拆除物周围道路的防护与交通管制,应遵守下列规定:

a.使倒塌方向和飞散物主要抛掷方向偏离防护目标,控制残墟塌散距离;

b.采用可靠措施,严格控制个别飞散物的抛散范围;

c.严格规定断绝交通、封锁道路的地段和时间。

6.4 水、电、气、通讯的停止和恢复

6.4.1 根据拆除物环境条件及爆破方案,施工单位必须对周围水、电、气、通讯的安全作出论证,并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6.4.2 公共设施在爆破作用影响范围内时,施工单位应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关于“水、电、气、通讯停止”的报告,待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

6.5 杂电、射频电、气象的影响和控制

6.5.1 拆除物附近有各类电源及电力设施时,必须采用专用仪表检测杂散电流。当杂散电流值超过30mA时,禁止采用普通电雷管。

6.5.2 拆除物附近有输电线、变压器、高压电气开关等带电设施时,必须采用专用仪表检测感应电流。当感应电流值超过30mA时,禁止采用普通电雷管。

6.5.3 为防止感应电流对起爆网路产生误爆,应采取以下措施:

a.电爆网路附近有输电线时,不得使用普通电雷管;否则,必须用普通电雷管引火头进行模拟试验;

b.尽量缩小电爆网路导线圈定的闭合面积;

c.电爆网路两根主线间距不得大于15cm;

d.采用非电起爆。

6.5.4 拆除物附近有无线电发射台、发射机、电视台、微波中继台,以及定向雷达发射天线等射频源时,必须调查其类型、功率、工作频率、方位及距爆区的距离。

6.5.5 为防止射频电对电爆网路产生误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爆区与射频源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b.在爆区用电引火头代替电雷管,作实爆网路模拟试验,检测射频电对电爆网路的影响;

c.禁止流动射频源进入作业现场。已进入且不能撤离的射频源,装药开始前应暂停工作;

d.现场使用的无线电话机,宜选用超高频段的发射频率;

e.网路应顺直、贴地铺平,尽量缩小导线圈定的闭合面积;

f.网路主线应用双股导线或相互平行,且紧贴的单股线;

g.网路导线与电雷管脚线不准与任何天线接触,且不准一端接地。

6.5.6 拆除爆破作业期间,必须指定专人收集气象预报资料、宏观观察气象变化。避免在雷电、狂风、暴雨、大雪等恶劣气象条件下实施装药爆破。

6.5.7 雷雨季节实施拆除爆破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a.采用非电起爆;

b.采用电爆时,应在爆破区域设置避雷或预警系统;

c.暂时切断一切通往爆区的导电体(电线或金属管道);

d.电爆网路主线埋入地下25cm,并在地面布设与主线走向一致的裸线,其两端插入地下50cm。

6.5.8 装药、连线过程遇有雷电来临征候或预警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立即拆开电爆网路的主线与支线,裸露芯线用胶布捆扎,对地绝缘;

b.爆区内一切人员迅速撤离危险区。

6.5.9 干燥,有风季节实施拆除爆破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a.下风方向个别飞散物警戒范围增加50%~100%;

b.在拆除物表面及附近地面洒水。6.6 爆破地震和冲击波的监测

6.6.1 在特殊建(构)筑物附近或爆破条件复杂地区进行拆除爆破时,应进行必要的爆破地震和冲击波监测,以确保被保护物的安全。

6.6.2 爆破地震和冲击波监测应遵守下列规定:

a.确定被保护物的爆破地震和冲击波的安全防护要求;需要特殊保护的目标物的爆破地震和冲击波的安全性,应由专家研究确定,并报当地公安部门备案;

b.监测所用的测试系统,应经室内动态标定,并有良好的频响特征和线性范围,数据误差符合工程要求;

c.监测报告内容应包括:监测方法,各监测点距爆区距离,实测震速,主振相震动频率和震动持续时间,仪器频率范围,实测冲击波声压强度(超压)值,冲击波作用持续时间,被保护物爆破前后的宏观调查情况以及爆破震动和冲击波对保护物影响的明确结论。7 施工准备与施工

7.1 施工公告

7.1.1 公安局(或厅)对拆除爆破设计审查同意后,甲乙双方应联合在作业地段张贴施工公告。

7.1.2 施工公告内容应包括:工程项目名称,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协作单位,工程负责人,作业期限等。

7.1.3 在当地公安部门和政府的协助下,爆破前数天向爆区附近单位和居民发布爆破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爆破地点,爆破次数,每次起爆时间,警戒范围,警戒标志,各种信号及其意义,以及发出信号的方式、时间、安全措施等有关注意事项。

7.2 施工现场清理与准备

7.2.1 爆破作业前,应对施工现场和其他项目进行清理,完成与爆破作业无关的拆除工作;合理安排钻孔作业机具的位置,准备现场药包临时放置与制作场所。

7.2.2 在爆破作业地段,必须设置明确的工作范围标志,并安排警戒人员。在邻近交通要道和人行通道的方位或地段设置防护屏障。

7.2.3 进入爆破作业现场的工作人员,要佩戴胸标或臂标;爆破员应随身携带《爆破作业证》。

7.2.4 施工作业期间,严禁与爆破作业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

7.3 施工及验收

7.3.1 爆破钻孔施工,应严格按拆除爆破设计进行。遇有与设计不相符合的,要在现场标明,并及时报告爆破工作领导人。7.3.2 钻孔和装药作业不得同时进行。

7.3.3 装药前,现场工程技术人员应对炮孔逐个进行检查验收,并编号登记。标明地段(位置)数目、尺寸,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的炮孔要特殊说明,由设计人员处理。

7.3.4 拆除爆破设计人员,应参与检查验收施工质量。

7.4 装药及起爆网路

7.4.1 制作药包,必须在选定的安全场所进行。每个药包应严格按爆破设计要求准确称量,并按药包重量、雷管段别、药包个数分类编组放置。由专人负责登记,严格领取手续。

7.4.2 装药现场严禁烟火。装药过程,应设专人监督检查。

7.4.3 需要防水的药包,应在药包加工制作时进行防水处理或采用防水炸药。

7.4.4 装药人员,应严格按爆破设计药量装药,用木质炮棍和准备好的炮泥填塞。注意填塞质量。严禁使用铁钎装填。

7.4.5 应由专人负责各区段和其间的爆破网路连接,并检查连接后的网路参数。

7.4.6 严格按爆破设计进行防护及覆盖,确保个别飞石控制在设计的安全范围内。防护及覆盖工作完成后,必须重新检查起爆网路,核准无误后才能接入起爆装置。8 起爆前的组织

8.1 组织指挥系统

8.1.1 拆除爆破工程,应设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系统,应适应拆除建(构)筑物工程规模、环境条件的复杂程度和爆破作业程序的要求。要严格按设计与施工组织计划进行,确保工程安全。

8.1.2 指挥部应根据工程级别和施工情况,设置爆破技术、安全警戒、人员撤离、安全监测和抢险救护等职能组。职能组的设置及其职责范围由指挥长确定。各职能组,应在指挥长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

8.2 装药时的警戒

8.2.1 装药时的警戒范围,应由指挥部根据设计与环境特点确定。

8.2.2.开始进行装药作业时,禁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爆破现场,并在被拆除建(构)筑物周围设置警戒标志。

8.3 警戒范围与方法

8.3.1 在爆破危险区边界,应设立明显的警戒标志。

8.3.2 在所有进入爆区的通道和危险区入口处,都必须用人员警戒。警戒人员应持有警戒旗、警笛或便携式扩音器。8.3.3 警戒范围,应根据拆除建(构)筑物特点、防护要求与环境复杂程度等因素,由设计确定。

8.3.4 爆破设计,必须提供警戒范围平面图。图上应标明危险范围、设置警戒地点和警戒标志的位置,并按设计要求进行实际勘察,进一步核定警戒点和警戒标志的位置,保证能够封闭一切通道。

8.3.5 警戒人员至少应在起爆前半小时到指定地点上岗,按计划断绝各通往或经过爆破点的通路,直至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后,方准离开警戒岗位。执行警戒任务的人员,不准在岗位上做其他事情。

8.3.6 爆破后如发现盲炮或有不稳定结构存在时,在未进行处理前,应在现场设立警戒和危险标志。

8.4 通讯联络

8.4.1 在爆破施工期间,指挥部应与爆破施工现场、起爆站、各警戒点建立通讯联络。

8.4.2 由指挥长决定通讯联络制度与联络方法,按程序进行互相呼叫。

8.4.3 通讯联络可配备有线电话或便携式对讲机。

8.5 撤离

8.5.1 处于爆破危险范围以内的人员,必须按指挥部的撤离计划,在起爆前撤至安全地点。

8.5.2 撤离工作,应在指挥长领导下由人员撤离组具体负责。在交通繁华的闹市区进行拆除爆破时,应由当地公安干警或保安人员予以配合。

8.5.3 撤离人员应分片负责,各自将负责地段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各警戒人员,应及时向指挥长报告警戒工作情况。

8.5.4 负责人员撤离的人员,在完成撤离任务后,必须及时向指挥长报告。指挥长在确认人员已全部撤离危险区域,方准发布起爆命令。

8.5.5 人员撤离后,在未发生解除警戒信号前,任何人不准再进入爆破警戒区。9 起爆

9.1 起爆方法

9.1.1 折除爆破,应使用电雷管或导爆管起爆,严禁采用导火索起爆法起爆。

9.1.2 拆除爆破,应采用电爆网路或复式导爆管起爆网路。

9.1.3 采用电雷管起爆时,必须对爆区内的杂散电流和射频电的强度进行检测。若电流强度超过安全允许值时,禁止采用普通电雷管起爆。9.2 起爆站

9.2.1 重要建(构)筑物的拆除爆破,必须设立起爆站。

9.2.2 电力起爆站必需配备:

a.专用动力电源、照明电源或起爆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爆破网路中各个电雷管所需的准爆电流值。

b.专供爆破网路检测用的仪表。

c.装在专用起爆箱内的起爆开关。

d.电工工具和警报装置。

9.2.3 起爆站应设在安全地点,并具有避炮作用。

9.3 起爆电源

9.3.1 起爆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爆破网路的要求。

9.3.2 采用起爆器起爆时,起爆前应对起爆器的功能进行检查,以确保起爆的可靠。

9.4 起爆负责人

9.4.1 起爆负责人在指挥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起爆工作。其具体职责是:

a.负责监督、检查爆破员铺设的爆破网路的质量;

b.负责爆破网路总电阻的检测、校核和修正工作;

c.保管起爆开关箱和起爆器的钥匙。不准交给他人;

d.有权制止无关人员进入站内;

e.负责检查起爆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9.5 告知和信号

9.5.1 起爆前三天,应以书面形式报告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并以文字方式告知爆区附近全体居民,使他们知道起爆时间,警戒范围、警戒标志和声响信号的意义以及发出信号的方法和时间。及时组织人员疏散和设备搬迁。

9.5.2 爆破时必须同时发出声响信号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内的人员都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到。

第一次信号--预告信号。所有与爆破无关人员应立即撤离到危险区以外,或撤至指定的安全地点。在危险区入口处应设立岗哨。

第二次信号--起爆信号。确认人员和设备全部撤离危险区,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方准发出起爆信号。根据起爆信号,准许起爆。

第三次信号--解除警戒信号。经检查人员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准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在未发出解除警戒信号之前,负责警戒的人员应坚守岗位,除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的检查人员外,不准任何人进入危险区内。

9.6 起爆

9.6.1 指挥长检查起爆前的各项工作并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准下达起爆指令。

9.6.2 起爆口令,宜采用倒数计数法。10 爆后检查

10.1 安全检查及处理

10.1.1 爆后必须等待建(构)筑物倒塌稳定之后,检查人员方准进入现场检查。

10.1.2 发现尚未塌落稳定的局部地方时,爆破负责人应立即划定安全范围,派专人看守,无关人员不得接近。

10.1.3 发现盲炮或尚未塌落稳定部分,应立即制定处理方案,并派专人进行处理。

10.1.4 检查中发现有残余爆破器材时,应在以后的清除爆查过程中,由专人负责寻找和处理。

10.2 盲炮处理

10.2.1 严禁从盲炮中拉出电雷管脚线或导爆管。

10.2.2 处理盲炮时,应采取措施,消除由于爆破条件变化而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在所有人员撤至安全区域后,方可按常规起爆要求进行第二次起爆。

10.2.5 从盲炮中收集的未爆炸药和残留雷管,应在指挥长同意后,及时处理销毁。将每个盲炮的位置、药量及当时的状况逐一记录,经指挥长签字后存档,并向公安局备案。

10.3 警戒解除

10.3.1 爆破负责人应在爆后进入现场检查,确认安全后向指挥长提出正式报告,并在报告记录上签字。

10.3.3 指挥长收到报告并确认安全后,方可下达解除警戒令。

附 录 A 爆区与射频电源之间的安全距离(参考件)A1 爆区与中、长波电台(AN)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表A1的规定。

表A1 ━━━━━━━━━━━━━┯━━━━━━━━━━━

发射台输出功率(W)│ 安全距离(m)─────────────┼─────────── 5-25 │ 30 25-50 │ 45 50-100 │ 67 100-250 │ 106 250-500 │ 136 500-1000 │ 198 1000-2500 │ 305 2500-5000 │ 455 5000-10000 │ 670 10000-25000 │ 1060 25000-50000 │ 1520 50000-100000 │ 2130 ━━━━━━━━━━━━━┷━━━━━━━━━━

A2 爆区与移动式调频(FM)发射机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表A2的规定。

表A2 ━━━━━━━━━━━━┯━━━━━━━━━━━

发射功率(W)│ 安全距离(m)────────────┼─────────── 1-10 │ 1.5 10-30 │ 3.0 30-60 │ 4.5 60-250 │ 9.0 250-600 │ 13.0 ━━━━━━━━━━━━┷━━━━━━━━━━━━

A3 爆区与甚高频(VHF)电视发射机调频(FM)发射机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表A3的规定。

表A3 ━━━━━━━━━━━━━┯━━━━━━━━━━

发射功率(W)│ 安全距离(m)─────────────┼────────── 1-10 │ 1.5 10-100 │ 6.0 100-1000 │ 18.0 1000-10000 │ 60.0 10000-100000 │ 182.0 100000-1000000 │ 609.0 ━━━━━━━━━━━━━┷━━━━━━━━━━

A4 爆区与超高频(UHF)电视发射机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表A4的规定。

表A4 ━━━━━━━━━━━━━━━┯━━━━━━━━━

7.煤矿采掘工作面爆破安全技术探究 篇七

1.工作人员安全意识弱。我国煤矿产业中有很多煤矿工作人员不考虑采掘安全隐患, 安全意识相对比较弱。很多小型煤矿一味地追求经济效益, 而忽视了安全生产这一问题, 导致采掘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 造成人员伤亡。在采掘工作面作业的工作人员缺少爆破知识, 在具体工作中不按照行业规定进行, 以及在操作过程中精力不集中, 还有的工作人员在进行作业的时候一味按照自己感觉以及习惯进行判断, 工作过程中存在侥幸心理, 经常违背安全工作章程进行作业, 增加了事故发生的几率。还有一种现象就是, 工作人员在进行爆破时, 不去了解当地的地质结构, 不知道煤矿爆破工作的安全技术操作方法, 这些原因都是造成安全事故主要原因。煤矿企业进行生产过程中, 在追求利益的同时不能忽略安全问题。

2.爆破技术落后。我国很多煤矿企业的作业现场的爆破技术没有进行及时更新, 爆破器被当作简单的爆破工具, 没有对其安全性进行考虑, 最终导致采掘工作面爆破发生安全事故, 危害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我国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没有得到有效地实施, 主要原因是其在具体执行起来过于复杂, 人们容易忘记。在煤矿生产过程中监督管理不到位, 对很多工作人员的违规操作没有及时制止。

3.水泡泥不合格。水泡泥是煤矿采掘工作面爆破过程中非常重要的安全材料, 它的作用就是保证安全爆破, 爆破的时候如果不使用水泡泥, 就会导致煤矿中的瓦斯点燃, 最终导致瓦斯爆炸。使用不合格的水泡泥也是造成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

在爆破过程中还存在很多安全隐患, 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安全, 在煤矿进行爆破工作的时候一定要严格进行管理和监督, 确保工作人员的操作过程正确。实施爆破工作的工作人员要持有专门的专业资格上岗证, 提高操作人员技术水平, 尽量避免因为操作问题引发的事故。

二采掘工作安全操作

1. 提升工作人员责任心。

煤矿企业要对矿厂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其中应该强化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提高他们的安全技能, 进而提升矿厂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应该从《煤矿安全规程》开始, 培养他们安全生产的工作意识, 消除他们的侥幸心理。侥幸心理违背了矿业安全生产规律, 按照这样心理进行矿业生产, 往往会给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带来极大的挑战, 一旦发生事故, 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在进行爆破工作中, 企业应该加强对操作员进行安全教育, 重点培养他们的安全意识, 让他们明白自己在进行爆破工作中的责任, 做好自己的工作, 最大限度地降低安全隐患。加强对爆破工作的监督管理, 对那些违规操作的工作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2. 完善监督制度。

煤矿企业应该完善矿场的管理制度, 对爆破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在具体爆破工作中, 我们可以将操作人员的个人业绩与安全操作关联在一起, 不但能增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还能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在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安全考核制度, 将安全建立成一种制度。爆破工作前一定要对原料进行检查, 确保能够安全爆破。因为煤矿中放置有较多的点雷管和一些短路桥丝, 这两种材料极易发生爆炸, 引发严重的安全事故。所以, 这两种材料在煤矿中的安放位置一定要进行严格筛选, 确保材料的安全。

3. 使用压喳爆破。

在煤矿爆破过程中, 如果生产条件能够满足使用压喳爆破所需的环境, 我们可以利用这种爆破方式进行爆破工作, 这种爆破的优点就是不会前伸。压喳爆破和传统的爆破方式相比利用率更高, 并且均匀, 它在安全性和经济性上都有非常好的优势。在进行爆破工作之前应该对煤矿的地形以及地貌进行综合考察, 选择最合适的位置来爆破, 在爆破工作进行的时候一定要严格对炸药进行管理, 控制炸药的填放量, 尽最大努力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安全技术的应用

1. 升级爆破系统及设备。

煤矿采掘工作面爆破安全技术应该从多个方面进行考虑。除了像地震这一类的自然的因素外, 还有人为这一因素, 这两方面都是造成煤矿安全事故的主要因素。我们应该对煤矿的整个爆破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 如果系统和设备存在问题, 必须保证有问题不爆破的原则, 深化安全爆破意识, 对爆破工作进行规范化和程序化。我们应该建立一套完善的爆破系统, 为煤矿的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2. 保证爆破前的工作。

在爆破开始之前, 一定要检查准备工作是否已经做完善, 爆破操作人员一定要有专业爆破知识, 一旦遇上突发性的事故不会盲目去操作, 按照安全方法有步骤地进行, 与此同时, 还应该及时向上级报告。还应该注意天气的变化情况, 在雷雨天不能进行爆破工作, 爆破现场应该有安全人员进行监督。对爆破工作进行明确分工, 工作人员应该协调工作, 必须加强对爆破材料的管理, 这不仅仅是影响爆破效果, 还会影响到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在对爆破工作进行严格检查后, 确保没有任何问题的情况下才能进行爆破。

3. 主动检查危险因素。

在爆破工作进行之前, 工作人员应该对爆破位置附近的作业区进行全方位的检查, 发现一切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因素, 能够及时解决。工作人员可以利用一些合适的方法对周围的危险因素进行检查排除, 将一切危险因素全部排除掉, 对事故原因进行有效地控制和解决, 从源头上杜绝事故的发生。在进行爆破过程中, 除了要不断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 还要对事故的预防工作进行熟悉, 更要增强自己的安全责任意识。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要按照煤矿采掘工作面爆破规程进行。

四总结

煤矿采掘工作面爆破事故引发的原因很多, 我们应该提高工作人员的技能水平, 提高整体素质, 加强安全意识的培训。在爆破安全技术中, 应该大力培养工作人员的安全技术能力, 提升他们的工作能力, 摆脱生产工作人员素质低下的现状, 加强安全教育, 提高整体意识。升级煤矿生产中设备, 准确地选取安全措施, 将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保证煤矿能够正常运行。

参考文献

[1]吴选平, 杨续冠.煤矿采掘工作面爆破安全性技术研究与探讨[J].中国煤炭, 2010, (7)

8.煤矿生产爆破器材安全管理浅析 篇八

矿山使用爆炸物品频繁,煤炭生产点多面广,具有"三大"的特点:一是用量大。煤炭生产普遍使用炮采方法,促使得它的用量大;二是使用爆炸物品的队伍大。不管是国有煤矿、还是乡镇煤矿、私人小矿井都是点多面广,必然配备相应的队伍,相应的人员,因而涉爆人员多,给管理工作增加压力;三是人员流动性大。由于矿山生产一般地处偏远山区,工作环境相对差,工作条件相对艰苦,导致工人稳定性差,人员流动性大,给爆破器材管理工作增加难度。另外,由于工人文化素质低,也给管理工作增加难度。国家已出台了许多法律法规,从生产、运输、储存、使用和发放清退等都作了严格的规定,这就要求我们对每环节更加认真地、具体地进行管理,确保爆炸物品不外流、被盗,在使用中确保爆破安全。

一、强化管理、健全制度

建立完整的机构,成立管理小组。领导带头,各部门配合,分工明确,哪些部门负责采购、运输、仓储;哪些部门负责发放、清退工作;哪些部门负责场使用管理,责任到人,增强意识。对一些违章行为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例如,在领用火工品时,一些工人贪图方便,不使用合格的炸药袋,左手提一包炸药,右手提一包炸药,有些甚至嘴里还叨着烟;有些雷管、炸药同一人携带。针对诸如此类行为,要求我们强化安全管理,不得怀有侥幸心里,应通过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每月召开至少一次爆破器材管理的专题会议,进一步落实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责任状。通过总经理与矿长,矿长与队长,队长与放炮员、监炮员,供应部门与仓管员等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并对有关人员实行风险抵押金,使人人都参与管理,可取得很好的效果。

通过对原有制度的修改、补充,使管理制度的内容更完整、更具体、更有指导性。如从原一人领用制改为监炮员与放炮员同时领用、同时退料,使发放清退做到互相监督、互相制约。

二、如何加强发放清退管理

发放清退是最繁琐、最重要的一项管理工作。在发放过程中,放炮员、监炮员必须到库房领料实行双签名,由仓管员把关,凭放炮证逐一发放,雷管号码跟踪到个人,做好一人一号的记录。正确使用合格的炸药袋、雷管箱领料,否则不予发放。为了杜绝库房至井口这段距离的外流,全面实行火工品领用跟踪卡,由仓管员填写出库数,到井口由检身员开箱查对人井数是否与出库数相符;下班退库时出井数由检身员验收签章,仓管员核实退库数是否相符,放、监炮员同时签字,可有效地杜绝外流现象,但实际工作中常有一些检身员敷衍了事,工作失职,没有履行职责,给一些犯罪分子造成机会,把雷管偷藏在工作服口袋中,导致雷管外流,给企业造成损失,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还有一些班队由于工作面较远,只退雷管,不退炸药,炸药以领代用较严重;有些在井下工作面直接交接火工品使用,给管理造成混乱。因此应由安监员定时或不定时地巡查,加以监督,发现不退库的给予经济处罚,有时采取给放炮员、监炮员经济补贴,使他们能做到百分之百当班领用、当班退库。

三、加强培训教育,提高工人的素质

由于工人文化素质相对较低,人员流动性大,须经常进行培训教育,通过观看有关录相,听一些案例分析,对新工人安全培训,老工人进行复训,让他们了解有关的法律法规,真正常握火工品的应知应会知识和现场安全爆破技术。例如,如何打眼装药?如何测试电雷管电阻?如何连线放炮?要求工程技术人员为工人认真耐心地讲解,提高工人的操作水平。另外,通过大张旗鼓进行宣传教育,在公共场所挂上警示牌或写上象“任何人私拿私藏、转借转卖爆炸物品是犯罪行为!”等类似标语,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互相监督、互相约束,让每位职工家属充分认识爆炸物品管理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四、加强库房管理,严格警卫值班制度

一些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和仓管人员配备不足、思想麻弊、擅自脱离岗位,给违法分子有机可乘,导致爆炸物品被盗、外流。因此必须加强库房管理,严格警卫制度。库房必须保持二十四小时有人在岗,交接班人员必须在库房进行,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在人防的基础上,加以犬防、器防,通过养犬、安装报警器来加强警卫,彻底杜绝被盗事故的发生。库房车配备足够的通信设施、消防器材、避雷针的同时,加强电雷管的测试制度。每发电雷管出厂前是经过严格测试合格的,但由于装卸、运输、发放等移动过程,可能造成电脚线断裂或脱塞,导致断路,容易发生瞎炮,无法保证电雷管的引爆率,给爆破造成不安全因素。

五、加强现场使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的发生

现场使用是我们一项重要的管理工作,在操作过程中有不慎,可能带来严重后果。那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第一检测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底超过1%时,严禁放炮,这就要求技术人员认真测检;第二,装引药前要检查火工品的质量,从表面上看炸药是否变质,雷管、炸药是否各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否则不得掺混使用。因为不同厂家、不同品种的火工品发火参数不一样;第三装引药时必须使用竹签或木签,在炸药药卷中间插一个雷管空间,然后再把雷管轻轻放入;如果将雷管直接插入药卷,易造成黑索今颗粒磨擦起爆。还有一些工人直接把雷管附在炸药药卷边上,这样装引药大大降低起爆能,必将影响爆破质量,甚至引起爆燃现象;第四,装药。装药要注意正向装药与反向装药的区分,如果把引药装在炮眼口,且聚能穴从炮眼口朝向炮眼底,这种装药方式称之为正向爆破;反之,把引药装在炮眼底,这种聚能穴从炮眼底朝向炮眼口,这种装药方式称之为反向爆破,两种装药方式有利有弊,各有千秋。第五,填炮泥,连线;第六检查放炮母线是否够长,放炮器是否符合要求等等,只有加强现场管理,正确操作,持之以恒,才能提高爆破工程质量,预防爆破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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