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矛盾化解方案

2024-09-02

学校矛盾化解方案(共9篇)

1.学校矛盾化解方案 篇一

关于我镇矛盾纠纷、信访积案包案办理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村(居)党支部、村委会:

经过为期两周的全面摸排,共收集矛盾纠纷62条,经镇维稳办梳理后全镇现尚未化解的矛盾纠纷、信访积案47条,按照“矛盾纠纷大排查、信访积案大化解、信访秩序大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现就包案办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领导包案

镇上交办的信访案件由包抓领导分别包案负责(责任分解见附表)。按照每个案件“一个小组、一名领导、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原则,各包案领导负责案件的办理结案,责任单位负责做好具体工作。

二、坚持分类化解

1、一般纠纷

各村排查出的邻里纠纷、庄基纠纷、涉及村务的纠纷,以各村为责任单位,具体由调委会负责调解。

2、涉军、涉教、法轮功、非法集资重点人

凡是涉及有涉军、涉教、法轮功、非法集资重点人的村,书记、主任负责,特别是赴京非访人员,要逐人成立稳控工作组,全面落实五包措施(包掌握情况、包解决困难、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理),防止其重复进京非访和赴省市缠访闹访。

3、信访积案

对于时间跨度大的信访积案化解,镇上将成立工作组,实行领导包案化解,由包片领导负责,包村干部、村组干部参与,落实“五包”责任制(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解决化解、包息诉罢访、包人员稳控),确保问题得到妥善化解。

案件办理中,对诉求合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一次解决到位;对诉求合理但要求过高的,要耐心细致疏导,促使“案结了事”;对法律之外、情理之中的,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促其息访。

三、做到按时限办结销案

镇交办的矛盾纠纷、信访积案要在限定的时限前报结,逐案销号。办结件要形成书面材料留档备案。

附件:镇矛盾纠纷、信访积案交办件领导包案分解表

2.社会矛盾化解年实施方案 篇二

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镇“首善之区”建设,切实做好全镇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根据省市县综治委“关于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年”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县委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为统领,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属人、属事”原则,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我镇“经济繁荣、文化先进、环境优美、服务完善、社会和谐的首善之区”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使群众合理诉求得到妥善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化解,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具体要求是:不发生大规模集体进京去省上访和个人极端信访事件;不发生有较大影响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全镇信访总量和非正常上访明显减少;全镇民转刑案件总量明显减少。重点解决:一是涉及社会保障方面的问题;二是涉及拆动迁、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三是涉及农民集体土地征占补偿和村务管理方面 1的问题;四是涉及农村土地、水域、林地、滩涂承包等方面的问题;五是涉及非法集资等方面的问题;六是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七是涉及其他方面的突出问题,以确保全镇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三、时间安排(此次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1年7月至7月底)成立大长山岛镇社会矛盾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镇直单位、各村、社区负责人会议;对社会矛盾化解年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

(二)第二阶段:集中排查化解阶段(2011年7月至2012年2月)

1、工作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镇工作小组领导下,矛盾化解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各村、社区和镇直单位对管辖区内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进行组织安排,推动措施落实。

2、排查范围。全面排查各种社会矛盾,确保排查工作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进村庄,确保排查工作不留空档。既要排查尚未解决的老问题,也要排查新出现的问题和隐患,重点排查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移民安置、涉农利益、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劳动争议、涉法涉诉、特

殊群体等方面的问题,以及可能影响重大节庆、重大活动期间社会稳定的矛盾问题。

3、排查方法。坚持全面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地方排查与系统、行业排查相结合、定期排查与敏感排查相结合,在全镇范围内分地区、分系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各村、社区、镇直单位排查情况要报镇深入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办公室备案。

4、逐月定期进行排查。每月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向镇矛盾化解工作办公室报送排查工作情况,建立排查工作台账,汇总登记排查情况,对排查出的所有问题,都要备案登记。各单位要汇总掌握本单位排查工作情况,对确定的重大矛盾要逐一建档,登记问题名称、所属地区和单位、主要诉求、工作措施及包案领导姓名、职务、电话等情况。

(三)第三阶段:总结考核阶段(2012年3月至3月底)

综合平时掌握和年终检查情况,对各村、社区及镇直各单位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进行考核。

四、保障措施

(一)定期报告制度。镇直各单位和各村、社区,每月向镇矛盾化解工作办公室报送上月工作情况。

(二)情况通报制度。镇矛盾化解工作办公室每月向全镇通报镇直各单位、各村和社区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情况,并进行工作点评。

(三)重点交办制度。镇矛盾化解工作办公室根据掌握情况,向有关村、社区和单位交办具体工作和突出矛盾问题,跟踪问效,备案销号。

(四)督查督办制度。根据镇领导小组安排和工作需要,对全镇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进行全面督查、重点督查、专项督查、暗访抽查。

(五)考核评价制度。根据工作安排,镇矛盾化解工作办公室对各村、社区各单位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进行阶段和考核评价。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镇成立“社会矛盾化解年”活动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曲学斌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张伟、副镇长姜忠俊任副组长,镇综治办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村、社区主要领导为成员。

(二)健全制度、规范工作

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年”活动,是从当前我镇社会稳定实际出发,推进社会管理及其创新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村、社区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社会矛盾化解的重要性

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经常性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实施。

(三)明确责任、加强协调

各村、社区和镇直各单位都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机制,明确分管领导、专职人员。认真分析形势,研究制定有针对性措施,严格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位、见到实效。各村、社区和镇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量化目标,细化措施,强化责任,对重点工作和突出问题要明确牵头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干。

(四)强化监督、确保实效

3.学校矛盾化解方案 篇三

排查化解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工作,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全力维护校园的安定稳定,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二、奋斗目标:

通过落实《校园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案》,切实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处理得了、控制得好”,及时化解学校各类矛盾,为学生提供和谐安全的校园教育教学环境。

三、矛盾排查化解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领导小组: 组 长:陆 暾(学校校长)

副组长:邰胜书(分管副校长)顾先祥(工会主席)成 员:徐鹏基、邰海辉、杨胜德、陆爱华、龙希睿、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学校安全办负责日常工作,事故隐患、矛盾纠纷报告电话:***

2、领导小组分工:

陆 暾:主抓学校各类矛盾排查、预防、处理的全面工作。

邰胜书:主抓各类矛盾排查、预防、处理的具体实施,并承担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和家长与学校之间的协调工作。

顾先祥:协调师生之间各类矛盾。

邰海辉:教辅人员、校内与校外人员各类矛盾、。

杨胜德:教师之间各类矛盾。徐鹏基:学生之间各类矛盾。各班班主任:负责本班安全隐患、矛盾纠纷协调、处理,报告。

3、领导小组工作制度:(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学校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到处,责任到人,定期排查,限期解决。学校各部门主要领导是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可能影响学校稳定的重大矛盾和突出问题,亲自协调,督促解决;对可能引发群众性事件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千方百计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因排查工作不细致,调处工作不到位导致矛盾激化,发生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

(2)信息畅通、加强矛盾预测、预防工作

为了把各种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学校广开信息来源,拓宽信息渠道,及时发现“萌芽”。通过谈心、交流、各班安保小组、个宿舍长人脉资源等渠道,及情报信息报送情况和日常领导带班、节假日各部门领导值班等形式,广泛获取有关内幕性和预警性信息,切实做到上下联络畅通,信息传递及时准确。

此外,学校各部门要注意掌握广大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通过定期召开有关的座谈会、分析会,了解各种动向,研究应对措施;通过领导深入基层和校长信箱、学生座谈会、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要求,认真解决问题。对于反映出来的各类矛盾和纠纷落实化解责任,做好疏导工作。

(3)齐抓共管,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

学校各职能部门在对本单位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必须从学校的安定稳定大局出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和协调,齐抓共管,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充分发挥党办、工会、队部、保卫等职能部门的作用和基层单位处理本单位矛盾纠纷的优势,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

等手段,努力把矛盾和问题化在本单位。

(4)抓好经常性与重要时期的排查化解

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要求,加强预测、预防、化解工作。坚持集中排查调处和经常性排查调处相结合,突出抓好重大节庆和敏感时期前的集中排查调处。对涉及面广、问题复杂、影响重大的矛盾纠纷,学校领导亲自协调,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针对性地解决问题。教师及时了解学生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和化解日常生活和活动中的一些矛盾纠纷,协助处置违法、违纪行为。突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重点化解师生员工因教学、工作、学习、婚姻、家庭、邻里、交往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以及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努力化解消极因素,积极防范突发事件,更加深入地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影响学校稳定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有效遏制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杜绝影响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对群体性事件苗头,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控制得住、处置得好,把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把负面影响缩到最小范围。学校教育处、各班主任密切关注学期末一些行为、品质、思想差的学生滋事。依据各班问题学生的不同情况,分类做行为、思想稳定工作和矛盾化解排查工作。

(二)、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方式

1、学校建立学生会,认真负责,有情况及时报告,对班内及宿舍一切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有义务及时上报、妥善解决,确保本班及宿舍内不发生安全事故、不加剧矛盾纠纷,对于不及时处理或上报的,给予严厉处罚。

2、各班班主任组织本班同学每俩周进行一次排查,必须有详细的排查记录、改进措施及上报内容(包括学生发言),教育处定时或不定时对各班排查情况进行检查,检查

结果纳入班级量化。

3、领导小组人员认真做好全校教职员工的思想建设工作,利用政治学习时间,除对国家方针政策进行集中学习外,还要搜集案例对教职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教职工能在相互融洽的关系中团结合作,理解支持。对教职工之间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采取全校教工会,个别谈心等方式把矛盾纠纷处理在萌芽状态。我校利用家长会、学校节假日、家访等形式积极向家长宣传学校教育,争取家长及社会人士对教育的更大支持,创“家长放心,人民满意”的学校。

4、领导小组人员妥善处理校园周边关系。各班主任教育好学生不破坏周边群众设备设施,不损坏群众利益。虚心听取周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如周边环境中存在对学校校产和师生安全极大隐患的人事,要时刻提高警惕,不能解决的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和公安机关。

5、学校领导实行24小时开机,包括节假日。在上班期间,学校领导轮流值班,保证办公室有人值班,对来访者进行接待。对来访电话进行登记、答复、处理和汇报。进行电话登记、处理、汇报。

6、学校实行关门上课,对来访者由门卫进行登记。开门登记之前对来访者要进行一问、二看、三登记、四联系,保证不放可疑人员进入校园;盘查还要注意文明礼貌,做到文明值勤,礼貌待人。

7、领导小组人员 对校园内发生的师生有关人员的矛盾纠纷进行处理,坚持及时、逐级处理原则,对班内发生的学生之间、科任教师间的矛盾原则上由班主任进行协调处理。班主任不能处理的交由教育处和年级部。校内外其它纠纷交由分管领导先进行调查处理。不能解决的矛盾纠纷要及时报告校长,对于突发性的学生群殴激化后的矛盾纠纷发现者必须及时制止并上报领导小组,不能坐视不管,对做事不

关者,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全体教职工必须做到不推诿责任,不把小纠纷都推向领导,不把小矛盾上交;在处理中,还应兼顾学校及其它教师利益,做到以人为本。

8、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处理后,各分管领导要定期进行检查、了解现状,要找当事人谈心,听取当事人意见反馈。如果当事人在心里还有不服或不满,要进行开导与说服教育。以达到彻底化解矛盾,增强内部团结的目的。

9、对出现的安全隐患、重大矛盾纠纷,每次情况的调查和协调要做好相关记载,以备上级参考和检查。调查情况必须有当事人外的两人以上在场。

(三)、奖惩

1、无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情况记录,每次扣除班级量化50分。

2、班内安全员不能认真排查,发生后果的,取消安全员及班级一切荣誉评选资格,并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3、不按时排查,交安全隐患、矛盾纠纷表,每次扣发班主任费50元。

4、各班班主任不能及时排查出安全隐患及矛盾纠纷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扣发当月班主任费、辞退班主任一职,全校通报批评。对于及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矛盾纠纷的,及时报告并化解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

四、安全隐患、矛盾纠风化解原则

4.学校矛盾化解方案 篇四

为进一步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矛盾隐患排查工作,确保第二届国际那达慕大会、十八大等重大活动敏感节点不发生越级非访和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启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周报告制度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局决定于2012年7月7日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处理信访突发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排查化解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矛盾纠纷,预防和减少新的矛盾和问题,以构建和谐新区为目标,推动建设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互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

二、组织领导

成立开展劳资隐患排查领导小组。

组 长:赵占军 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

长兼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

副组长:闫利生 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劳动

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越建军、魏伟、孟建国

劳资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劳动监察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劳动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闫利生兼任。联系电话:8599948。

三、排查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范围

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检查建筑施工地及劳动密集型企业。

(二)排查内容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

2、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职工工资情况;

3、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

4、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

5、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以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

6、遵守其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

四、实施方法和步骤

一是宣传阶段(2012年7月7日至7月25日)。采用现场咨询、劳动维权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依法规范用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最低工资标准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通过送法律知识上门、设立农民工

维权告示牌等形式,提高广大农民工依法维权的能力,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二是执法排查阶段(2012年7月26日至8月10日)。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劳动监察大队组织劳资隐患排查领导小组,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并填写“新区劳资隐患排查情况表”。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等行为的用人单位要逐户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是上报信息阶段(2012年7月10日至十八大会议结束)。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劳动监察大队于每周五10:00前将一周内的突发信访问题和重点矛盾隐患排查化解处臵等有关信息情况以表格形式上报新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已排查掌握的重点问题和矛盾隐患,要迅速、及时准确,对突发且可能会产生重大影响的信访信息要随有随报,确保有关领导准确掌握情况,把握工作主动权,防止矛盾升级、事态蔓延。

四是分析总结阶段(2012年8月10日至十八大会议结束)。对新区劳资隐患排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机制,排查扎实到位

一是整合力量,责任到人。劳资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应明确责任人,确保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特别是将重点信访突出问题、群体性事件隐患和新的利益群体因互相攀比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苗头排查出来,预防和减少不稳定问题的发生。

无论反映何问题,到何处上访,上访者所在单位或部门为第一责任单位,其单位或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应主动协调、解决、化解矛盾。

二是建立台帐,领导包案。通过排查摸底,初步搞清楚矛盾纠纷的基数,逐人逐案建立台帐,把各种不稳定因素全部纳入视野,做到底数清楚。同时,对所有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制,明确每个案件的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

三是定期汇报、跟踪管理。要建立每月排查化解报告制度,对重大、特殊、情况紧急的矛盾纠纷,要做到随时排查,随时报告。

(二)综合治理,集中化解各类突出矛盾纠纷

一是要切实加大对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力度。要着力构建在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下,以人民调解为基层,充分发挥行政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二是切实解决上访群众的合理要求和实际生活困难。认真梳理甄别群众反映强烈的事项,逐项、逐案、逐人建立台

帐,妥善研究解决。要带着责任和感情关心上访群众实际困难,对政策有明确规定,而且能够解决的,落实责任单位,限期督办解决;对暂时不具备解决条件、可以逐步变通解决的,列出解决时间表,做好面向群众的沟通工作,取得理解和信任。

三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处臵工作。针对非正常上访、串联聚集上访等违法上访行为,要加大以法制宣传教育力度,采取以事释法、以案说法等形式,增强法制教育的直观性、实效性。通过召开恳谈会、组织集中学习等方式,加强思想教育,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疏导情绪,引导上访人员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对以上访为名制造事端、煽动组织闹事的违法人员,要及时收集、固定、移交证据,依法进行处理。

(三)加强预防,减少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

一是切实从源头上防范矛盾纠纷。要对现有政策集中进行梳理,搞好落实和配套工作,防止因配套措施和资金不到位、工作中执行不力或出现偏差引发矛盾纠纷。

二是进一步夯实基层信访工作基础,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基层信访工作,要把工作力量、工作保障向基层倾斜,加大资金投入,为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创造必要的条件。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一是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要把排查化解突出矛盾纠纷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应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具体措施,推动排查化解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和群众监督评价。建立定期征求群众意见制度,发挥群众的监督评价作用,努力推动排查化解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制度。要强化考核工作,对工作出色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制度不健全、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导致矛盾纠纷突出的部门、单位,应予以通报批评。

康巴什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5.学校矛盾化解方案 篇五

1、问:请您介绍一下《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

答:2015年12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15〕60号,以下简称《意见》)。2016年10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6〕4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2017年5月26日,市委、市政府以“两办”名义印发了《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方案》(巴委办〔2017〕4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对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相关内容和要求进行了细化、明确和强调,为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夯实社会和谐稳定基础、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提供了有力保障和支撑。

2、问:制定《实施方案》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制定《实施方案》的核心目的就是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建立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及时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各类矛盾纠纷,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最大限度消除不稳定因素,促进社会安定有序,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问:《实施方案》适用于哪些范围和对象?

答:本方案主要适用于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参照执行本方案。

4、问:起草制定《实施方案》主要基于哪些方面的考虑?

答:在起草制定文件时,主要有以下几点考虑:

一是出台《实施方案》是满足我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需求的迫切需要。矛盾纠纷产生于各个领域,产生的原因多种多样,当事人的诉求也有所不同,对解决方式也会有不同的需求,多元化的纠纷主体及需求、多样化的利益冲突都需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当前,矛盾纠纷解决途径过度依赖诉讼,这不但不利于双方当事人关系的修复和矛盾的缓和,反而会导致一些当事人为诉所累、因诉返贫,破坏了和为贵、重诚信等重要的传统美德和价值理念。因此,通过出台《实施方案》进一步整合和解、调解、仲裁、行政裁决等多种非诉讼化解资源,形成高效、便民、经济、互惠的多元化解机制,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对多元化解纠纷的需求,有利于更好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出台《实施方案》为完善我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供了根本性的制度保障和支撑。《实施方案》结合巴中实际,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有效的工作机制,如,健全矛盾纠纷排查研判机制,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集中排查与动态排查相结合、综合研判与重点研判相结合的矛盾纠纷排查研判机制,县(区)每月、乡镇(街道)每半月召开分析研判会议;完善“三大调解”对接机制,建立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工作长效机制,建立诉前告知、诉中委托人民调解等制度,规范司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程序,强化人民调解的法律效力。这些具体的规定和要求,大大增强了《实施方案》的指导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为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供了根本的制度保障和遵循。

三是《实施方案》充分运用法治思维推进我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职责分工不明晰、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功能作用发挥不充分、机制建设滞后等问题,《实施方案》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坚持以法治视角和法治方式,从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促进非诉矛盾纠纷规范化解、搭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等方面提供了有效的解决路径、机制和方法,从制度和实践层面促进了多元化解工作向法治化、规范化方向的良性发展,为推动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水平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5、问:《实施方案》主要由哪些内容构成?

答:《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

一是明确责任主体。《实施方案》对各级党委政府,各级综治组织,各级政法机关、政府法制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任务作了强调和明确,有利于推动各方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实施方案》同时规定,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矛盾纠纷化解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责任,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的责任,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关键少数”作用,更好地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通过规范调解工作机制,健全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制度,推动非诉讼矛盾纠纷规范化解,形成多方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的合力;通过健全源头排查调处、工作联动协调、效力衔接保障等机制,把“三大调解”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程序对接和工作联动,增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通过加快推进综合协调、诉调对接、专业化解等平台建设,强化信息化、专家库建设, 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整体效能,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三是强化工作保障。主要对加强各项工作保障作了强调和要求。包括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作为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的重要内容,纳入综治领导责任制范畴统一管理考核;加强督查考核,推动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排查化解责任和措施;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调解行为,提高调解水平,推动调解工作由综合型向专业性、行业性发展;加强经费保障,将有关工作经费、工作人员补贴、司法救助资金、各类调解个案补助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常态保障机制;加强工作宣传,推动调解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6、问:《实施方案》有哪些主要特点?

答:《实施方案》是结合巴中实际,对中央《意见》和省上《实施意见》主要精神的具体体现和落实。《实施方案》对完善多元化解机制、构建多元化解工作格局等主要方面进行了细化、深化和具体化。《实施方案》同中央《意见》和省上《实施意见》一样,具有丰富的内涵和重大的意义,是今后推动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和平安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具体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一是职责任务更加明确。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综治组织、政法机关、政府法制机构和信访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任务,对相关责任和工作要求进行了细化、强调和明确,并落实了牵头单位和配合部门。二是工作方法更加务实。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等多种社会资源,综合运用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形成功能互补、程序衔接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不断提高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工作保障更加有力。《实施方案》健全了组织领导和人员、经费等工作保障机制,完善了奖惩督导机制,有利于充分调动、整合各方面力量资源,激励、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促进各项任务、要求和措施落实落地。特别是明确要求,市、县(区)要按同级部门副职配备多元化解中心专职副主任,乡镇(街道)要按同级党政副职配备专职副主任,这为确保各级中心有人管、有人抓、有人负责、有人落实从根本上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支撑。同时,强调要将调解个案补贴、司法救助资金、工作人员补贴等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全额保障支持,这从根本上保障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正常、有序、有效开展。这些实实在在的政策支持和保障措施有利于确保中央、省、市《意见》、《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的各项规定要求真正落实,有利于确保省、市确定的相关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真正落实,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和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提质增效、升级发展。

7、问:如何保证《实施方案》的规定和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6.学校矛盾化解方案 篇六

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区综治委安排部署,为切实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保持社会大局平稳,从今年3月15日开始在全乡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攻坚活动。经研究,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彭原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攻坚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深化三项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着力点,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和“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从群众最关注的问题入手,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彭原乡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排查和集中攻坚,进一步摸清全乡矛盾纠纷的底数,集中化解未解决的矛盾纠纷,解决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性事件、大规模群体性和个人极端暴力事件,全力维护我乡社会和谐稳定。

三、工作重点

(一)要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对乡、村、组的各种矛盾纠纷,尤其是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涉众性矛盾纠纷,特别是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保、信访等方面存在的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去年以来发生的非正常集体上访问题以及可能引发个人极端事件的矛盾纠纷,特别是涉法涉诉信访、医患纠纷、交通事故、民事纠纷等方面的矛盾纠纷问题,要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面排查,登记造册,做到全面掌握、不留死角。

(二)要加大信访积案清理力度。以“案结事了、停访息诉”为目标,以解决上省进京上访和“三跨”(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三分离”(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信访事项为重点,对经过历次化解仍未停访息诉的信访案件特别是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开展集中清理排查,摸清底数,逐人逐案研究化解措施,集中解决一批长期积累下来的信访疑难问题。

(三)要加大突出问题解决力度。对一些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疑难复杂问题,要逐案分析,通过整合资源,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和调解、教育、疏导等多种方法进行调处和化解。有条件解决的,要抓紧解决;不能马上解决的,要明确解决的时限、落实解决的责任人;对少数缠访、闹访和无理上访滋事的人员和群体,要及时搜 集固定证据,适时依法处理。

(四)要加大重点人员稳控力度。对有可能上访滋事、铤而走险和扬言行凶报复的重点人员,要摸清底数、查明情况,有效做好稳控工作。对高危人员,要成立稳控小组,逐人落实管控措施和管控力量,严防形成现实危害;对“人户分离”的高危人员,由现居住地村(组)与派出所落实管控责任和措施;对精神病人,村(组)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家庭,分级分类进行管控,对有制造个人极端事件苗头的高风险人员,乡、村、组与派出所要果断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四、工作步骤

此次攻坚活动,从今年3月15日开始到10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排查阶段(3月15日---4月30日)。

1、加强领导、制定方案。乡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乡综治维稳工作中心牵头、协调此次攻坚活动。

2、全面排查,突出重点。采取走访群众、开展座谈会、召开分析会、公开接访、带案下访等多种形式,对本乡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开展全面排查。逐村(组)、逐户、逐单位进行排查,把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排查清楚,准确掌握问题的来龙去脉及症结所在,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矛盾纠纷比较集中的区域、单位,要加强力量,重点排查。

3、建立档案,定期上 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认真梳理分类,逐一登记造册,上报乡综治办。可能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信息,要及时报告乡综治办、信访办及相关部门,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及时化解。

(二)、重点攻坚阶段(5月1日---9月14日)。

1、明确责任、限期化解。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一分析研究,逐一制定化解矛盾方案,逐一落实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逐一明确工作措施和解决期限。

2、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对重大矛盾纠纷和疑难问题,采取领导包案、挂牌督办等方式,明确责任人,限期解决,办结一件,销号一件。对久拖不决的矛盾纠纷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一个案子确定一个工作组,全力攻坚,力求彻底解决问题。

3、调解优先、多元调处。要坚持调解优先,把调解作为化解纠纷的主要手段,村、组调委会要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立足抓早、抓小,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并引导群众通过其他渠道解决其合理诉求。

4、加强协调、整体推进。各部门要按照这次活动总体要求,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乡综治办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协调、指定牵头领导,部门做好工作,确保攻坚活动整体推进。并适时通报集中攻坚进展情况,对上级挂牌督办的案件,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办结的,主办部门要书面报告原因,乡维稳综治办将给予通报批评。

(三)巩固提高阶段(9月15日—-10月31日)以此次攻坚活动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和有效模式,促进矛盾纠纷及时、就地解决。

1、建立完善定期排查制度。坚持村、组每周、乡每半月排查制度。做到小矛盾不出村、组,大矛盾不出乡。

2、建立完善信息报告制度。实行正常时期周报制度、重大节日、特殊时期实行日报制度,及时向乡综治办报告矛盾纠纷的重大信息和攻坚活动进展情况。

3、建立完善重大矛盾纠纷包案调处、挂牌督办和联合调处机制。对社会影响较大或解决难度较大的矛盾纠纷,由乡领导包案落实,限期解决。乡维稳综治办将定期督查乡、村、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并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及时督促整改。

五、工作要求

1、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各村要成立矛盾纠纷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制定本村攻坚活动实施方案,确保抓好、抓出成效。切实做到矛盾纠纷不上交、不推诿、不激化。

2、要全面排查梳理,建立档案。各部门要按照全面排查阶段要求,对本村的矛盾纠纷进行梳理登记造册,建立档案,此项工作纳入2011综治工作考核。

3、要强化责任,限期化解。各村要按照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一明确责任人、化解时限。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 着落。对该排查出的问题没有发现,或发现了没有及时解决而酿成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刑事案件或重大治安灾害性事故的,将实行责任倒查,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7.学校矛盾化解方案 篇七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切实推动我市人民调解工作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根据市司法安排,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开展“人民调解进万家,化解矛盾在基层”专项活动,现就活动的组织实施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平安华阴”创建为中心努力发挥人民调解在维稳中的基础作用。认真学习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把握人民调解法的立法精神、基本原则、核心内容和具体规定,依法、全面、规范开展人民调解活动,建立起“八千举措抓化解,力促三秦大和谐”的长效机制,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建党90周年。

二、工作步骤

“人民调解进万家,化解矛盾在基层”专项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5月10日—6月30日)。

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学习领会文件精神,认真按照市司法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建立组织机构。镇政府成立活动小组:

组长:杨柯(党委书记)

副组长:孟振华(镇 长)

成员:雷君峰(党委副书记)

李必正(人大主席)

张标兵(综治主任)

在华山司法所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活动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 王英朝(司法所长)

成员: 吕 栋杨 伟张 杰武艳张辉凯 郭瑞宁 刘晓蕾 东宇光 各村(社区)要成立领导机构,指定一名干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7月1日—10月30日)。

按照市委政法委“三项重点工作深化年”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广泛开展人民调解宣传工作,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素质,使人民调解工作深入到千家万户,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为构建和谐华阴,率先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1、认真做好人民调解法的学习宣传。要组织好人民调解法学习培训工作,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分期分批实施的原则,组织人民调解员深入学习《人民调解法》,理解和掌握《人民调解法》的立法精神、基本原则、核心内容和具体规定,增强做好

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广泛宣传人民调解法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宣传人民调解制度的特色和优势。

2、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一要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健全完善“三级联动、四位一体”的大调解机制;二要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使镇村两级调解组织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化解第一道防线作用;三要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严格按照法定条件推选、聘任人民调解员,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吸收具有专业技能和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专兼职人民调解员。积极开展法律政策、职业道德和调解技巧的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四要按照法律规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规范人民调解组织形式,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做到“标牌、印章、标识、程序、制度、文书”六统一;规范工作程序,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受理登记、分流移送、督查回访、立卷归档、统计报送等运行机制;规范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制作,提高人民调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3、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一要全面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建立“八千举措抓化解,力促三秦大和谐”的长效机制。这是省厅提出的一项前瞻性、创新性举措,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有效办法,各村(社区)要深入落实“八千举措”。在专项活动开展期间,认真组织好“迎世园、调矛盾、促和谐”百日竞赛活动,掀起“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的高潮,落实好“家庭琐事不出户、邻里纠纷不出组、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越级群访不发生”的工作要求,努力实现“无矛盾上交村(社区)”。深入化解村(社区)多年积累、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矛盾纠纷,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矛盾纠纷以及党委、政府交办的矛盾纠纷。

(三)总结阶段(11月1日--12月15日)。

各村(社区)要认真组织一次自查,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发现先进典型,查找薄弱环节,做好补缺补漏,巩固取得的成果。同时,要于12月15日前对专项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华山司法所。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指导。各村(社区)要将思想统一到全省、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对于人民调解工作的要求,统一到全面贯彻执行人民调解法的具体实践上来,紧抓机遇,加强指导,解决当地人民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依法、规范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良好局面。

2、注重宣传,形成氛围。要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努力创造浓厚的工作氛围。使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了解、支持和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更多地选择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3、扎实开展,取得实效。“人民调解进万家,化解矛盾在基层”专项活动是全省人民调解工作的一项重要性部署,也是我镇是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开创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的重要举措,各村(社区)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重点突出、有序推进,要将人民调解法的各项要求贯彻于活动始终,有力地推动我镇人民调解工作的创新发展。

4、做好登记,精心统计。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全面、及时地对人民调解工作情况进行登记和统计。人民调解员调解每一件纠纷,都应当进行登记。

8.学校矛盾化解方案 篇八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主题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普治文件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转发《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小组办公室2011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进一步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职能作用,按照县普法办的要求,决定在我校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特制定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的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艰巨繁重。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决策和部署,也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必将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制宣传教育部门一定要深刻认识到,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实践,是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是服务党委中心工作的重要体现。要切实增强做好主题宣传活动的责任感、紧迫感,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职能作用,积极主动、扎扎实实地开展好主题宣传活动,着力为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为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的主题和总体要求

此次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开展此次主题宣传活动,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紧紧围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

性问题,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要通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使群众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明显提高,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社会矛盾进一步化解;重点区域、特殊人群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明显加强,社会管理体系健全完善;广大干部和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依法办事意识逐步增强,自觉做到公正廉洁执法。

三、活动内容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宣传活动的主题,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扎扎实实地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一)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要把主题宣传活动,作为今年“法律六进”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拓展主题活动的广度和深度,扩大活动规模,丰富活动内容。要以主题宣传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适合不同对象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把法律送到乡村、社区、学校、企业、机关、单位,送到每个干部群众手中。要充分整合司法行政和社会各部门的力量,把法制宣传与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把法制宣传教育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有机结合起来,与服务民生、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增强主题宣传活动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二)加强维护社会稳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要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大力加强宪法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大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农村改革发展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与社会和谐稳定、群众生产生活、民族团结进步等密切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公民依法办事、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重点就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涉农利益、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领域,组织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教育,宣传相关法律知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

(三)加强对重点区域和特殊人群法制宣传教育。继续加强民族地区法制宣传教育,扎实开展“法律进寺庙、法律进宗教场所”活动,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继续加强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法制宣传教育,配合有关部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流

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流动人口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等特殊人群法制宣传教育,使他们学法守法,更好地融入社会。各地要加强所属报刊和普法网络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舆情分析机制,及时掌握舆情动态,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廉政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关于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的通知》精神,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宣传活动,真正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继续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宪法和法律意识,自觉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大力加强廉政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全国廉政法制教育书画摄影作品大奖赛,大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四、活动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主题宣传活动的领导,注重统筹协调,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活动扎实深入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切实加强领导。要提高对主题宣传活动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领导和重视,把主题宣传活动纳入地方党委、政府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整体部署当中。要把主题宣传活动作为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当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及时研究制定深化主题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明确任务要求,推进活动深入扎实开展。

(二)抓好工作落实。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主题宣传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本地区活动整体推进情况,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监督检查,务求取得实效。要把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情况纳入“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的重要内容,作为评选表彰“五五”普法先进的重要指标。

(三)加强活动宣传。要结合今年开展的“五五”普法神州行媒体系列宣传活动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十周年系列宣传活动,加强对主题宣传活动的宣传报道。要及时发现和培育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典型,认真加以总结、宣传和推广,积极引导和推动主题活动深入开展。要大力表彰活动中的先进典型,扩大主题宣传活动的社会影响。

9.学校矛盾化解方案 篇九

开展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各完小师生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遏制学校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性安全事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楚雄市教育局楚教字【2011】118号文件——关于《楚雄市教育系统开展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苍岭镇中心小学特制定本实施方案,望各完小、幼儿园认真执行。

一、领导机构

组长:何绍祥苍岭镇中心小学校长

副组长;李国斌苍岭镇中心小学副校长

组员;颜立华马锡道谢从顺刘兆友何勤才杨明周颜荣飞宋兴述李树华侯玉兴田华 马锡宏

李如荣李荣史滢滢万廷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国斌老师担任,具体负责协调、联络专项排查整治的日常工作。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以《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采取各项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认真组织

开展好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矛盾纠纷化解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遏制学校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

二、工作目标

此项专项整治工作,各完小、幼儿园要摸清情况、找准重点、理清思路、明确责任,逐一进行整治,逐一调处化解,确保学校的和谐稳定,并以此建立完小、幼儿园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影响学校稳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长效机制。

各完小、幼儿园要把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积极主动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各完小、幼儿园的校长、园长为所在校、园的第一责任人,也是本校、园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各完小、幼儿园要结合自身实际,根据苍岭镇中心小学的专项整治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组织抓好完小幼儿园的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三、排查治理时间

2011年9月1日至2011年11月30日

四、工作重点

(一)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学校安全隐患是指对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广大师生安全有明显影响,社会比较关注、广大师生反映比较强烈的安全隐患。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楚雄市学校安全工作规程》、《楚雄市寄宿制中小学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排查治理,重点排查治理的内容有:

1、学校日常安全管理教育。

各完小要对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遵纪守法意识教育、“三

生”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疏导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认真自查。

2、学生宿舍安全隐患的整改。

重点是每间学生宿舍教师值班巡查制度的落实情况,宿舍内电路、门窗,尤其是女生宿舍门窗的安全情况。

3、排查整改学校的消防设施、应急照明、防火及消防安全等存在的隐患。

4、对学校的教学设施存在的隐患进行排查。

重点是学校锅炉、电器、用电线路、体育器材、悬挂物、住校生宿舍床铺设施、围墙、D级危房的拆除、危险地段警示牌的设置等管理方面存在的隐患。

5、学生使用违法违禁物品隐患的整改。

要深入彻底的清查收缴学生藏有使用的管制器具、棍棒、非教学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物品等违法违禁物品。

6、排查整治师生交通安全隐患。

重点排查整治师生的安全知识教育,学生驾驶摩托车、助力车、自行车、乘坐非营运车辆上下学。教职工违法驾驶机动车,以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等情况。

7、排查整治食品卫生安全隐患。

重点是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使用,食物、食品的储存保管,水源、餐具及操作间的卫生,食品食物索证制、食品留样制的落实,师生疫病防控工作等。

8、排查整改学校值班情况及“护校队”夜巡情况。

重点是“护校队”的组织管理,人员、器材的配备,每周的值班教师和宿舍管理人员值班责任制的落实及值班情况记录等,确保学校师生财产和生命安全。

9、排查整治学校公共通道安全隐患。

重点是学生防踩踏安全教育,突发事件紧急逃生教育,各种逃生演练,安全通道的疏导管理及人员落实情况。

10、排查制定事故应急工作。

重点检查制定实用性强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逃生演练,教师对应急预案的熟悉情况。

五、方法步骤

根据市教育局的工作安排和苍岭镇中心小学的实际情况,各完小、幼儿园的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日至15日)

各完小幼儿园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完小、幼儿园的实际,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对该项工作进行认真动员和安排。

(二)排查整治阶段(9月16日至10月15日)

各完小、幼儿园要认真开展好专项整治活动,彻底查清学校安全隐患和影响稳定矛盾纠纷的重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校园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要造册登记。排查完后,各完小要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影响稳定的矛盾纠纷,迅速组织力量进行集中整治、化解。对暂时难以整治、化解的学校安全隐患

和矛盾纠纷,要及时上报苍岭中心小学。坚决遏制学校重特大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事故和影响教学秩序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预防和减少损害学校及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案件的发生,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

(三)督查总结阶段(10月16日至10月31日)

本方案启动实施后,苍岭镇中心小学将对改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不符合要求和整治不力的地方要求完小限期完成整治,各完小要在保持好现有成果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工作,做好相关的痕迹材料的收集和整理,迎接各级检查。

六、工作要求

1、各完小、幼儿园要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各完小、幼儿园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加大学校安全工作宣传力度,加强督促检查,保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3、严明奖惩,强化责任追究。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矛盾纠纷化解专项整治工作职责的,以及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工作不到位、行动迟缓而导致引发重特大事故的,将严格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4、校园安全工作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

苍岭镇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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