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安装工程补充协议

2024-10-30

水电安装工程补充协议(精选9篇)

1.水电安装工程补充协议 篇一

建筑工程安装增项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自愿合作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应条款的规定,经招投标,双方就“项目小区主体建安”(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承包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补充协议。

1、项目小区商住楼在招标时甲方甩项自做的有门、塑窗、屋面保温、水、电、2号楼和4号楼基础增加变更等,现交由乙方制作。

2、在招标时招标书提示建筑材料在本县市场价格现定,如钢材招标书明写3200元,施工中买价4650元,招标书说明材料涨5%时,按现实计算。建筑材料补偿的有钢材、木材、水泥、中沙、石子,以上都有工程量和斗坎,总计增加合同价格4105471元。

3、以上书面书写属实,详见[建安工程施工图预(决)算书],敬请审核。

甲方:

乙方:

2010年10月1日

2.2抑尘网安装补充协议 篇二

甲方:

乙方:

1、关于我公司抑尘网安装前期工程已完成,经环保部门验收,需再加一部分抑尘网安装。70.62m³左右。(加修补)。特再委托山西荣欣达有限公司安装,总费用13064元含税。

2、乙方按装时需按质按量施工,一切需用材料由乙方负担。

3、甲方负责水电等便利条件,工程完成后费用和前期合同费用一次付清。

4、乙方出具正规发票。

5、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各执一份,财务、办公室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3.工程补充协议 篇三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后孙拆迁安置房二期地块附属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景观工程、绿化工程、围墙工程、汽车坡道雨棚、信报箱、指示牌、交通设施、人防标志、河道信保箱、景观照明、户外照明工程等所有招标范围内工程),依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签订以下协议:

一、工作内容

1、工地内所有的建筑、垃圾、余土挖运、碍物破除、清运等;

2、招标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3、工程造价预计1500万元。

二、结算方法

本协议第一条款中的第1点,不另计费用;

乙方按业主与甲方审计结算价下浮9%,税金、管理费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工期:2015年12月15日竣工验收完成。工期延误

1、不可抗力原因。

2、政府部门发文要求停工5天以上工期顺延。

3、除以上<2>点外无论由业主、甲方、其他单位、设计变更等原因引起工期一律不得顺延。

四、奖罚 乙方提前半个月完成甲方奖结算总价的1%,延期半个月罚总价2%,延期一个月罚结算总价5%,以后每延期半个月累进3%。

五、其他

1、工程材料款及工人工资发生纠纷,一切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2、无预付款,甲方按每月完成工程量70%在次月10日前支付进度款。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支付至总价的85%,审计完成后三个月内支付至总价的95%,剩余5%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满时无息返还。

甲方:

乙方:

4.工程合同补充协议 篇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根据叠翠苑6#楼的实际情况遵循平等、自愿、互利、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并依据叠翠苑6#楼项目中标合同第 条“本合同如有补充和变更以补充和变更协议为准”的约定订立本变更补充协议。除本协议书外其余合同、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均以本协议书为准(对本协议另外签订的补充协议除外)。

一、 工程建设地址:嵩县城关镇西关村 二、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叠翠苑6#楼

建筑面积:建筑面积暂定为26518O(含地下室面积) 机构类型:框剪结构,地上二十四层,地下一层为地下室 三、 工程承建范围:

1. 施工内容:施工图纸所含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含弱电埋管)、消防等全部工作。

2. 施工范围:上下水、电至外墙散水外一米。 四、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 本工程建安工程造价采用单位面积包干价,即1290元/O(此价格含文明施工增加费、二次运输费和其它取费及税金,不含社保金,社保金由甲方交纳)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34208220元。

2. 本工程建筑面积以实际竣工面积为准。建筑面积的计算以国标GB/T50353-为准.

3. 本工程预算材料价格因甲方预算价与市场存在差距,甲方应按市场价补足差价。

4. 本工程建安造价为包干价,在施工期间如出现材料价格波动,主、辅材以签约当月洛阳市嵩县造价管理处发布的信息价为准,超过±5%可以调整。

5.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设计变更增减即现场签证按08定额以实结算,人工费调整按53元/工日。 6. 单位面积建安造价中不含以下项目: 住户内的厨、卫、卧室的木门; 电梯及电梯安装、调试; 弱电调试及中央空调的安装调试; 煤气及煤气安装、调试; 卫生洁具; 景观照明;

以上各项乙方应负责工程前期的一些辅助工程及暗配管(包括 穿铁丝、线盒、钢套管、预留洞)等。 7. 基中部分主辅材料的要求如下; 钢材:安钢、邯钢及济钢大中型企业产品;

水泥:大厂旋窑水泥;

防盗门:盼盼或是星高及同档次的防火防盗门;

电料管材:管材、电线、开关、插座等用大厂符合国家标准产品(乙方提供品牌甲方、监理现场认定后方可使用);

门窗规格按图纸要求,质量按国标,塑钢材料采用金鹏、中财、海螺等同档次品牌,五金配件及不能低于新乡三力牌标准选择使用并且按图施工;

以上主辅材料和其实材料,必须三证齐全,进场使用前由甲方认定、乙方和监理方共同考察认可并经检验复试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 五、 双方约定:

1. 乙方应保证按时支付民工工资,若因乙方不按时支付民工工资造成的民工堵门、上访等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五万元,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因甲方原因造成意外,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2. 该工程乙方不得转包。如甲方发现乙方私自转包,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乙方无条件退出施工现场并承担相关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六、 施工准备:

施工用水、电装表计量,表由甲方安装乙方按所装计量表直接向甲方缴费。如乙方未及时缴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 工程工期: 1、

本工程开工日期(按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之日起计算)为

年5月10日。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即交钥匙)的日期为5月31日。工期为750天。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不可预见

5.XX工程补充协议 篇五

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合同编号:KY-FSYS-2008/SG

发包单位:开阳县水利局

承包单位:贵州华禹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二00九年五月

补充协议书

合同名称:开阳县冯三镇烟水配套工程

合同编号:KY-FSYS-2008/SG 开阳县水利局(以下称发包人)实施的开阳县冯三镇烟水配套工程,由贵州华禹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承包人)中标,并于2008年11月11日与该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总金额为(大写)壹佰捌拾伍万贰仟捌佰壹拾叁圆整(¥1852813.00元)。因合同内没有拦水坝体修复和倒虹管清理等工程。现补充合同金额为(大写)肆万肆仟肆佰肆拾陆圆玖角柒分整(¥44446.97元)。经双方协商,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对冯三镇毛栗村烟水配套工程主干渠的拦水坝进行修复;

2、对该工程的主干渠中倒虹管段进行清淤、防渗及损毁处加固;

3、因倒虹管的清淤、防渗及损毁处加固工程涉及施工安全问题,发包以工程总承包形式发包给承包人,发包人不承担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如发生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4、主干渠的拦水坝修复按单价合同的方式发包,工程量及单价详见附表;

5、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规定付款并承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6、承包人保证按照合同规定全面完成以上各项承包工作,并承

担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7、本补充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分别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8、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壹份,其余由发包人分送有关单位。

附:开阳县冯三镇烟水配套工程补充协议工程量清单

发包单位:开阳县水利局承包单位:贵州华禹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工程负责人:

6.建设工程施工补充协议 篇六

三通一平工程

建设工程施工补充协议

建设单位(全称):大关县玉碗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大关县华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大关县玉碗镇老街村小沟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小沟组团点)三通一平工程

工程地点:大关县玉碗镇小沟村 工程内容:场地平整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安置点场地平整

三、工期

开工日期: 见开工报告

竣工日期:

自开工报告起、按双方商定的合同工期。合同工期:日历天的总承包工期天数。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强制性条文规定及验收规范,质量等级:合格

五、计量单价:

1、石换填:65元/m³。工程量做签证单和甲方签证单,实际施工的工程量办理。

六、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向乙方提供一切可以施工的手续,做好三通一平,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

甲方在施工前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提供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地质资料等有关资料,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开工前向甲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书和施工进度表,配合甲方做好施工前有关准备工作,每月按时提供计划、报表等。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及地下文物的保护工作。

七、质量与验收

施工质量严格按图纸及施工规范进行,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各分部分项工程,乙方在自检合格后,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监理、质检等有关部门,经甲方、监理、质检等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并做好验收记录。

八、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须经设计、监理、等有关部门审批,一切变更做签证单及签证单由甲方签字后方可作为变更的有效依据,工程量按实计算,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乙方按照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并组织竣工验收,乙方三十天内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资料,经甲方及审计部门在60天内与乙方核定工程造价,并提供审计结算书,未在规定期限内核定工程造价,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结算价的95%支付乙方,余款待审计结算书出据后按有关条款定一次性付清。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本之相关通用条款为准。

十一、协议生效 1)协议订立时间:

2)协议订立地点;玉碗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3)本协议是正式总承包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总承包合同不一致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4)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 份。

发包方: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7.工程设计合同补充协议 篇七

本合同书由与于日签署。设计人按先前签订的合同要求完成了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配合完成了相关专题论证和第三方审查工作。现因建设地点附近拟建,对本工程影响较大,属于重大设计变更,需易地重新设计,为此,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原合同形成补充协议如下:

一、鉴于工作量和成本变化较大,经双方协商决定在原合同基础上,增加设计费人民币。

二、本费用包干重新设计和变更设计的全部费用,包括上级各级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全部设计文件编制、出版费用,咨询审查费用,以及为满足审批要求而完成的设计工作费用。

三、付款方式:本协议书的总金额是完成协议书所规定义务的一切费用。由设计人包干使用,业主将按进度分期支付。

1、在签订协议书后3天内业主预付总费用的20%作为预付款;

2、设计人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提交业主后3天内业主支付总费用的40%;

3、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业主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修改批准后支付总费用的40%;

4、本协议书费用为补充费用,不重复留质量保证金,原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金不变。

四、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力,本协议书作为原合同的补充件,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用。

六、本协议书一式六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业主:设计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地址:地址:电话:

日期:2012年7月5日

8.建设工程三方补充协议 篇八

项目建设方:(甲方)项目总包方:(乙方)

项目分包方:各分包方(丙方)

为明确施工过程中建设方、总包方、分包方三方的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设、总包、分包三方就各自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等级:竣工验收合格为本协议的合约条件。

2、工程质量标准:丙方必须严格按工程有关文件采用的技术规范、工程质量标准、施工呼的要求组织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合格。

3、分包单位就该项分包的工程质量向建设方承担直接责任。

4、任何由于分包方的材料使用不当或材料不合格、或施工工艺、方法不符合要求,施工程序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工程隐患,分包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四、工程款支付

由建设方工程部人员及监理签字并经建设方审核后,甲方以乙方名称开出相关进度款支票,由丙方签收并背书到丙方所在单位。

五、建设方责任

1、负责现场的协调和管理,处理总包方、分包方之间的相关事宜。

2、负责及时向分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及尾款。

六、总包方责任

1、负责对分包方进场后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服务、配合、协调,对已完验收合格的工程负责保管。

2、分包方的用水、用电费用自理,费用由总包方在工程款中扣减。

3、在不妨碍承包人优先使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分包人使用总包现场内的施工机械、脚手架等设备。

4、总包方负责该分包资料的整理和交档案馆的归档工作。

七、分包方责任

1、负责组织与建设方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会审及技术交底、方案的报批与确认,处理解决相关的技术问题。

2、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等承担全部责任。

3、及时向建设方、总包方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工程进度报表并对进度报表的正确性、完整性负主要责任。

4、自行组织和配合与监理的预检、隐检、材料检验、试验等达到工程合格标准所要求的一切工作,提供满足专项验收要求的所有技术资料。

5、按照规范及档案馆要求及时填报各种相关技术资料,并将填报的各种资料(包括竣工所需的资料)及时、完整的提供给总包方,并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6、完工验收合格后,与总包方签署交接手续。

八、其它事项:

分包方在施工及保养期内必须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当发生意外事故均由丙方自行负责,与甲、乙方无关。

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中山分会申请仲裁。

本协议书正文一式十二份份,附件一式六份,建设、总、分包方各执二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各分包方签章。

建设方(签章): 总包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配套设备工程(二期)工程地点:

分包内容:

分包人:

分包方(签章):

法人代表:

9.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篇九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议务,并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确保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

4、结构形式:框剪结构

5、承包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土方、桩基、土建、安装、装饰、消防

二、工程造价:约1.3亿元

三、工程质量:本工程的质量要求为合格工程。

四、合同工期:

本合同总合同工期 执 行 定 额 工 期(以监理公司下达的开工令计算)

五、承包方式:该工程采用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

六、工程支付方式:

此工程无预付款,待工程单体建筑主体结构封顶验收合格后15日内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工程款。独立式地下室结构封顶验收合格后付已完工程量的80%。以后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已完工程量的90%工程款,决算经有资格的审计部门确定工程总额后一个月内付至工程总额的97%(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决算报告后必须在三个月内审计结束,否则视为默认乙方的决算报告的工程款)。剩下工程总额的3%用作工程质量保修金。经济签证造价带入当月工程完成量。以上各节点进度款支付以现场监理审核后14天为限,超过14天由此造成的所有停工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延期付款的利息计算及责任:

1、甲方付款延期1个月,按月息1%计算;甲方付款延期2个月,按月息

2%计算;甲方付款延期3个月,按月息3%计算,则乙方有权停工。停工期间,甲方应承担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如没有按付款方式支付应付的工程款,超出应付时间的3个月,乙方有权处置实物房产,价格按售房的开盘价90%抵扣甲方应付乙方的工程款。甲方应予办理该房产的全部售房手续。

八、工程结算

该工程按工程竣工图(包含工程经济签证)按实结算,具体结算方式:

1、采用定额土建工程为2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估价表》

装饰工程为1999年《安徽省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

安装工程执行《安徽省安装工程综合估价表》

2、人工调整及流动施工津贴按安徽省建筑工程相关规定执行。

3、综合费率:全部工程按二类工程类别计取费率。

4、材差调整:按毫州市公布的利辛城区市场材料每期信息价进行定期调整(即主体结构部分施工期的市场信息价平均调整)若信息价中缺项的,承包方应在采购前进行市场询价,将询价情况向发包方汇报,达到发包方认可并签订材料价格确认书(以月为一期限)。

5、垂直运输:高程均采用塔吊及人货电梯垂直运输设备。

6、外脚手架:按乙方公司材料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

九、安全及文明施工:

1、安全: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安全管理,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在施工中发生的材料,设备操作等有关工程质量事故和人身安全事故等,均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文明施工及标准施工: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按国家相关部门和当地政府对文明的要求,做到文明施工,创市级标准化工地。

十、质保期满一年返还保修金额的60%,满两年付清余款。主体结构乙方承担终身保修义务。

十一、双方责任:

1、甲方应保证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到位。

2、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进度满足甲方要求,确保安全生产。

十二、其他约定:

1、该项目工程施工的水电费级建筑材料测试费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2、竣工验收时乙方应担交符合当地验收标准的资料齐全(包括乙方应担供的竣工备案资料),否则不予办理决算。

3、乙方自拿到图纸之日认真校对,甲方在十日内组织开工前的图纸会审。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不得任意修改图纸,并达到施工图纸及规范要求的质量标准。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图纸有误或施工原因需要修改原设计时,必须报请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确认,工程量据实增减结算。

4、乙方订购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设计要求,进场时必须有合格证明和质量保证书,甲方认为有必要时可以随时可以随时抽查,检查合格其费用由甲方支付。乙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应将工程上所用的主材及装饰材料,乙方自行采购,甲方参与认可后并主材样品封样,作为以后材料验收依据,对因材料不合格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和经济损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一律由乙方负责。

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如违反操作规程及粗制滥造,现场监理有权责令乙方暂停施工,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6、隐蔽工程必须经监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否则甲方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合同工期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7、保修期间出现的属于施工质量引起的问题,由乙方无偿保修;经保修仍达不到质量要求乙方应继续无偿修理或负责赔偿。

8、乙方负责绘制竣工图及施工技术资料的整理和编写,并交工程验收部门、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交相关单位归档,资料备案费用由甲方承担。

9、对于农民工工资的管理,乙方应建立工资卡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月发放,如乙方施延发放农民工工资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0、为充分确保本项目工程按质、按量、按期完成,甲方要求乙方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施工员、技术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必须驻施工现场,乙方以上相关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甲方工程部负责人书面请假手续,经批准备

后方可请假,否则发现一次离岗者,甲方将处罚乙方1000元整,在当此工程款中扣除。

11、甲方因该项工程开工的前期手续不齐全,如甲方通知乙方开工,甲方应出据书面说明可以开工的理由并与有关部门联系,确保乙方顺利开工。如因甲方原因而造成乙方停工,造成的一切后果全由甲方承担,并赔偿乙方因停工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三、违约责任:补充协议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本补充协议是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补充,如发现相悖的应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十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在履约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当逼供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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