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读书心得感悟

2024-09-13

《红字》读书心得感悟(精选10篇)

1.《红字》读书心得感悟 篇一

这段日子,其实对于读书本身的进展并不是太大,从量上来说,也不过是每日十篇左右的文章而已。我却也并不着急,我窃以为,循着自己的好奇去读书远比带着指标去读书来的高效。经过这些年的积累,我渐渐发觉,许多的见闻并不是你一门心思刻苦钻研的成果,而往往在于你平日里无心的随想中。往往一件事,初闻并不甚解,但是过了些时日,在不经意间,竟不觉对此有了心得。我时常会有这样的时候,看着一篇比如介绍汽车的文章,而在其中却是对旁的学科的某项技术产生了兴趣,于是便开始了一番查阅,这一查就是一下午,虽然看似偏离了本位,但是却对我的认识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性。

说到这里,我突然想起父亲经常对我提到的一句话,不要太勉强,六十分就行了。当时对这句论调,我颇不以为意,我总认为既然做便要做到极致,怎能有如此苟且的观点呢?可现下想来,父亲此话却有着别一番的深意。试想,一件事,倘是要做到六十分,算它需付出5分力气,而要做到100分,怕便是需要12分的力气了。而人如手电,如若万事都力求完美,结果往往便是像手电一样,光晕大往往是照不远的。而若要照的远,便要集于一点。而读书学习时,其实我们对今后自己的“这一点”其实并不会太清楚,不若“不求甚解”留待它日,万事都有基石,到时选一基石,平地起一栋摩天高楼岂不快哉?

人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其实读书便如这行路。你只求这最终的方向是正确的,那这行路的风景,这其中的所谓“坎坷”自是不必太过介怀的,倒不如说是一场人生的旅行来的惬意。须知,变故本身才是生活的真谛,一成不变又何谈生活?所以,君又何苦执着于这所谓纯粹的求学呢?那些,不过是痴人的执念罢了。

2.学生读书心得感悟 篇二

其中令我最崇拜的就是诸葛亮和张飞了,从中我也领悟到许多道理。诸葛亮对于我来说就是一个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忠臣。诸葛亮熟知天文地理,从草船借箭,骂死王朗,空城计等等展现出诸葛亮的足智多谋。但他也并非完人,如他让马谡去守街亭,导致丢失了街亭,柳列城两个重要城镇,而后发生了接下来一系列事情。料事如神的诸葛亮尚且如此,更何况我等凡人。所以我们没有理由苛求别人和自己不犯错误,不应该因为别人的一点过失而横加指责,也不应该因为自己的一次考试的失利而灰心气馁,更不应该为自己取得的一点成绩而沾沾自喜,人无完人,我们身上也一定存在着需要充实改进的地方。

而我喜爱的三国猛将张飞,长坡桥单骑救主,智夺瓦口,义释严颜,可谓功不可没,只可惜关羽一死,便失去理智,不务正业,无故鞭打士兵,导致自己被手下两名小将刺杀,还陪上了黄忠、刘备和蜀国七十五万大军的性命,使蜀国状况一落千丈。

3.《飘》读书心得感悟 篇三

如今26岁的年纪,重新打开这本书,粗粗翻阅,竟是满篇的种族歧视,阶级斗争,各种党派,有些地方偶尔还要查询一下南北战争的历史,然后我就跟姐姐说,我们十三四岁的时候迷恋这本书的什么地方,姐说:老男人的魅力无双和疯女人的风骚绝代,哈哈一笑后发现,其实也就是这么回事呢。

但是还是想重新看一遍。

然后发现这次并不是多么喜欢斯嘉丽,反而爱上媚兰了,如此隐忍贤惠知感恩的女人让我心疼,我觉得她跟艾希礼是真正般配的,一个干净英俊优雅有学问,一个温柔贤惠知书达理,而且她与艾希礼是真的情投意合的,两人任何时候都在真心为对方着想,这不正是我们女孩子想要的爱情吗?

再来说女主与男主,任性的斯嘉丽确实有她自己独特的个人魅力,很轻松的就能让男人爱上他,包括白瑞德。然而,就是这么一个情话不多但一直用行动爱着斯嘉丽的男人,斯嘉丽直到他离开时才发现自己是爱白瑞德的,这不正是我们身边最常见的爱情么?

就像陈奕迅歌词里唱的: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书看到后面,还是喜欢斯嘉丽的,失去家园与家人的她,并没有像别的女人那样绝望,而是大声发誓:As god is my witness,as god is my witness,the Yankees arent going to lick me,Im going to live through this,and when its over,Im never going to be hungry again,No,nor any of my folks,If i have to steal or kill—as god is my witness,Im never going to be hungry again。这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段话之一。如此个性,才是斯嘉丽真正可爱的地方。

记得书中前面部分,斯嘉丽的父亲要把塔拉农场留给她时,她觉得要是得不到所想要的人,什么

塔拉农场还是别什么都是一文不值的,她的父亲告诉她,她还年轻,将来会懂得爱这块土地的,只要她做了爱尔兰人,她是没法摆脱它的。如此一段话呼应了后来的斯嘉丽重建塔拉,依赖塔拉,正是遗传了她父亲的这点坚强与不承认失败的精神,所以后来孩子跳马摔死了,白瑞德离开了,媚兰病死了,仿佛所有的美好都离开斯嘉丽了,她仍然能够高扬起下巴说:

4.暑假读书感悟心得 篇四

首先,作者强调了“学习者”这一概念,并强调了“学习是学习者在学习”这一理念。通常作为教师而言,我们认为要想学生好好学习,就应该先好好教课,甚至理解为只有好好教课,学生才能好好学习。然而,这一点是不准确的,因为我们忽略的学习这一主观行为的执行者——学习者,只有学习者个人才能学习,别人不能取而代之。而作为大家共识的一点——教和学之间并无直接关系,也可以很好的证明这一观点。

学生不可能完全吸收老师所教授的所有东西,换句话说,即教不是学。而当教学如果仅仅被当作一种简单的知识传递时,它便不能引发学习,甚至还会妨碍学习。一系列关于学习的错误想法限制、束缚了教学实践和文化实践,它们使人们走上了歪路,甚至教师自身也未能避免,很多时候,我们把“教”和“告诉”混为一谈。而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也存在着学生脱节的问题,老师在备课过程中把他认为过难的知识砍掉,把能够证明他所要传达的信息的论据收集起来,从而完成意义的炼制。为了促进学习者的学习,在无意中让学习者失去了学习中有教学意义的方面之一。此外,随传递模式的严格执行使学习者逐渐失去了批判思维,而批判思维是学习的动力,而且这种模式还会扼杀想象力、创造力和适应能力。学习者最后会变得满足于被动接受,不再对任何事负责。

因此,对学习者的先有概念的考虑必须称为一切教育计划的出发点。

其次,本书在介绍了要学习的重要性后,又进而提出应该怎样学。三种传统主流思想认为:第一种是把学习描述为一种简单、机械的记录,知识的获取通过一个随时待命的、空白的、始终专注的大脑来进行,学习被看做知识传递的直接结果;第二种是建立在训练的基础上,进而形成一种原则——学习者在这一传统下所要做的实际上就是形成条件反射;第三种是所谓的“建构”教学法。它从个体自发的需求和“天然”的兴趣出发,提倡思想的自由表达、应变、自主发现和探索。个体不再满足于接受原始信息,要对其进行研究和选择。

从此,“传统”教育进入了一条始终没有改变过的轨道,只要是学习者的感官处于接收状态,他就可以学习。教师的职责被定位为尽可能清晰地、循序渐进地进行讲述。如果学习者理解不了,那就是他不用心甚至是他“懒惰”的表现。因此,所谓的接受者不仅没有学到东西,而且感到灰心丧气,和知识背道而驰在欧洲和美国进行的所有评估都证实了这一点。又一个过去存在且现在仍在继续的错误,是认为学习者思维结构的运件和磁带是一样的。然而学习者永远不可能记住刺激物本身,被记录的刺激物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他的思想。学习者对于自己要做什么有自己的想法,在他听到的话里,他只会记住对他而言有意义的东西。

再者,本书中,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第三部分——学校和文化机构的转变,未来的教师职业应该是怎样的?怎样的教育方法才是最适合的?显然,教师不能仅仅满足于散播知识,我们已经看到授递模式具有很大的局限性。教师必须创造教学情境,促进对质和意义获取。但是,正如之前所说,学习者只有依靠自己才能进行学习,没有人能替另一个人完成学习,只有学习者自己才能赋予学习以意义。不过如果没有他者的参与,学习者也无法学习,即使自学者也是如此。人们必须借助他者——或是因为他者——才能学习,有时则是为了反对他者而学习。这里的他者是各式各样的:可能是偶然遇到的一个人,一个不经意间启发了你的陌生人;或者是一个专业人士,给学习者创造了一整套促进其学习的机制。在上述情景中,教师都可以有一席之位。

在我们对学习的认识中,教师的职业性质改变了。教师不再是知识的掌握者,根据事先计划好的进度传授知识的某些方面,而是变成了知识和学生之间的“中间人”,但这并不意味着教师的作用被贬低了。相反,“中间人”促进、丰富、创造者学习的条件。知识从来不是即使获得的,它是长期的文化炼制的产物,人们为此付出了很多的努力。在这种背景下,教师最棘手的任务是要成为学习的启动者,教师要通过自己提出的问题、做出的反应或是提议的活动,引起学生的好奇和惊讶。老师讲了多少话不重要,他的倾听和在场激励、促进着学生的表达,他的干预帮助学生发现错误和局限。因此教师是提出问题的人,而不是操控着,他不应该只顾着把学生引向自己的教学计划、阐释或教学进程,而是必须尊重学生的自由,然他们找到自己的道路和自主权。教师扮演着唤醒者的角色,不应等待学生达到了一定的水平之后再促进他们学习。教师可以确保提问、炼制、参与和意识觉醒的时间。他是可以确保一个共学习者与环境、教育情境互动的空间,促进交流与对质。

最后,我们要考虑的是一种整合教育。学习应该成为不同媒介整合的场所。它应该优先在学习过程的上游发挥作用。在整合教育中,学习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或者维持他的学习动机,让他的计划更加成熟。在知识炼制过程中,教师团队可以提供工具和组织性概念以聚合各类信息。各类媒介可使信息的获取更加便利,教师可以从中汲取材料用于教学,摆脱重复性任务,学生可以从中找到更丰富的材料。在学习的后续阶段,学校也可以发挥作用,它可以变成学生进行摸索的地方——学生可以在这里犯错,这里没有社会风险,因为人们安排了各种条件用以促进学习,这对摸索至关重要。

5.论语读书心得感悟 篇五

人们常挂在嘴边的话,我竟然不知出于《论语》。还有“父母在,不远游”;“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不在其位不谋其政”;“道不同,不相为谋”;“任重而道远”;“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朽木不可雕也”;“三十而立”......

打开《论语》去读,像是穿越几千年的时光隧道,看到群雄逐鹿、征霸天下的春秋时期,产生了孔子这位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他的有些思想言论可能不一定与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吻合,单对于影响了几千年中国文化的经书,是有必要一读的。

孔子讲究孝道,“孝”成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今天的人们却在褪色,对其讲孝是非常必要的,让他们明白孝是为人之本。

治学方面,孔子不正是一种谦虚、严谨、实事求是、锲而不舍的治学态度吗?治学方法他讲究“温故而知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他觉得“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可见学习的重要性,治学是仁信的基础。

孔子的“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居敬行简,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我想对各行各业的人都有所启发。即在家要孝敬父母,在外要团结友爱,有爱心,以贤德的人为榜样。“德,人之本也,本立而道生”。

6.活着读书感悟心得 篇六

就是这样一个令人羡慕的家庭却一步又一步走向悲哀,一次又一次支离破碎。

《活着》中写道一句大概意思是:干尽坏事的人虽然令人瞧不起,但命都长。对,福贵就这么一个人。

他以为凭借赌钱就能发家,可惜败完了家产不说还赔上了祖宅,祖宅没了家自然就散了,可命运多善待他,家珍为她生了凤霞,眼看着好日子就要过上了可突如其来的却硬生生的拆散了他们,就这样从幸福到了活着,从活着又到了幸存。

福贵被抓去当了兵,连母亲的最后一面也没看见,欣慰的是家珍生了儿子,可儿子害怕他,因为没见过爸爸。这是怎样的时代?或许福贵没想过,家珍也没想过,凤霞也没想过,可怕的不是错误,可怕的是犯了错误还被带上了正义的帽子,可追随者们不看人心只看帽子,容不得你去想,更容不得最底层人民的反抗。

生存与幸存就像硬币的正反面,可惜死去的人连硬币都见不到,更何谈幸福。而福贵命长就这么一直生存、幸存、生存、幸存………或许活着就是他的幸福。

他知道自己的错误便重新做人,他知道家珍的病重便不让她下地干活,他知道儿子是好心献血死的就没有杀死春生,与春生的最后一次见面告诫他千万要活下去,要活下去,他知道女儿有人家要便高兴地合不住嘴,他知道自己的亲人们一一离去却仍旧坚强的活着,哪怕是一辈子跟老黄牛相依为命也还是活着。

7.《子夜》读书心得感悟 篇七

作家并没有截取某条小巷或某个街角,而是从居高俯视的视角,整体展示这座现代都市的方方面面:资本家的豪奢客厅、夜总会的光怪陆离、工厂里错综复杂的斗争、证券市场上声嘶力竭的火并,以及诗人、教授们的高谈阔论、太太小姐们的悲哀感情,都被组合到《子夜》的情节里。同时,作家又透过一些细节,侧面点染了农村的情景和正发生的中原的战争,更加扩大了作品的生活容量,从而实现了他所设定的意图:“大规模地描述中国社会现象”,“使一九三零年动荡的中国得以全面的表现。”

他精心结构,细密布局,透过主人公吴荪甫的事业兴衰史与性格发展史,牵动其它多重线索,从而使全篇既展示了丰富多彩的场景,又沿着一个好处指向纵深推进,最终以吴荪甫的杯具,象征性地暗示了作家对中国社会性质的理性认识:“中国没有走向资本主义发展的道路,中国在帝国主义的压迫下,是更加殖民地化了。”

8.感悟父爱读书心得 篇八

灾难在主人公——一个女孩出生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她出生的时候几乎与所有的小婴儿都与众不同,苍白的脸色,淡淡的蓝眉毛。让父母的朋友都劝说他们将他遗弃或者送给别人,让别人抚养她。但是这个孩子是父母的亲生骨肉,是他们最爱的宝贝。她的父母将自己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了她的身上,尽心尽力的抚养着她。

她5岁的时候,发起了40°的高烧,她呼吸困难,医生极力的抢救,虽然脱离了生命危险,但是却患了医学上称为“法乐氏四联症”的先天性心脏病。她可能随时停止呼吸心脏跳动……

但是她的父母对她隐瞒了事实,告诉她只是得了一种很怪的感冒。在她16岁时,她又一次住进了医院,这时她才知道自己所患的病是那么的严重。接下来那整整3个夜晚,她都是在失眠中所度过的,第四天的清晨她去买农药,准备结束自己的生命,不料却被自己的父亲发现。父亲非常的伤心。那一晚她家里一片哭泣声……

父亲为了治好她的病,天天辛勤忙碌着,甚至他去当过乞丐,又一次她发现父亲的口袋里装着一份人生意外伤亡保险单和一封信,原来他自愿将自己的心脏移植个他的女儿,但是父亲的想法医生并不同意。在那以后夫妻再也不去查询什么移植心脏的事情,开始垂头忙于工作,但是7月后的一天,她将近40岁的父亲在建筑工地干活的时候,一不小心和他的工友双双的从5楼坠下,送他来医院的工友们告诉她说,她的父亲在坠下楼的那一刹那,双手紧紧的捂在自己的胸口前……看到这里,我的鼻子变得好酸好酸,至始至终她的父亲还在惦记着自己的孩子,还在保护着自己的心脏,他只是渴望将自己的心脏移植给她的女儿,只是因为他是她的女儿!

但是最后他的心脏并没有成功的移植给她,因为在坠下楼的那一刻,他的心脏摔碎了……

9.读书感悟心得 篇九

我喜欢在寒冷的环境里阅读,因为它能让我时刻保持头脑清醒,从而肆无忌惮地把注意力集中在文字上。如果靠在床头,躺在昏暗的灯光下,十分钟后一定会恍惚睡去。这是一个很尴尬的现实,大学的时候我可以通宵看小说不睡觉,可三十虚岁往后初老的表现忽然变得特别明显。比如有时候读书读到一半的时候我会忽然神飞天外,想一些毫无相干且无意义的事情,半分钟之后又恢复正常,于是翻回到前一页重看。或者在读一段精彩段落的时候毫无征兆地睡过去。

最可怕的是在有些午后和夜里,我觉得自己像一个老年痴呆患者一样,毫无睡意但却神志不清。

这本《伍迪艾伦谈话录》每天晚上我都会读几页。伍迪艾伦是我最喜欢的美国导演之一,我看过他二十一世纪后拍的大部分电影,特别喜欢欧洲三部曲和《赛末点》。有时候我觉得这本书需要硬着头皮看下去,因为他们谈的很多电影我都没有看过,而我又懒得去恶补这些片子,何况大多数网上也没有资源,有资源也不清楚。

我一直觉得,读书就是一种简单的消遣。所以这样的阅读让我稍稍觉得有点不适。

当然这本书也有许多吸引我的地方。比如伍迪艾伦谈他寻找思路的方法;对电影剧本和电影演员的看法;对于创作的态度;对哲学的认识;以及在酒店的便笺上写段子的趣事等等。这些读起来都很有意思,我甚至可以想象得到他在和采访者谈话的时候飞快的语速和跳动的眉毛。他的谈话最大的好处是简单不晦涩。作为一个风格如此突出的导演,他并没有那种欧美导演习惯性的长篇大论、深不可测或者不知所云,取而代之的是自然和率性。当然,这可能也是这本书比较畅销的原因,现在的人们都喜欢接地气的东西,哪怕是看上去高深莫测的文化访谈录。

所以伍迪艾伦本身就是一个类型化的存在。包括电影的风格、说话的风格等等,喜欢他的人读了会更喜欢,路人读了没准会转粉,至于不喜欢的人读了我就不知道了。

等等。真的会有人不喜欢人畜无害的伍迪艾伦么?

我上班有大把空闲时间。于是这段时间我读完了茨威格的《昨日的世界》。

我以前大概是没有读过茨威格的。又或许是高中时候读过《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总之完全没有印象。《昨日的世界》这本书刚开始读的时候很艰辛,毕竟逐一了解哪怕是简单知晓他所推崇的那些不为人熟知的德语系作家,是一件非常令人头疼的事。但读进去之后,我就入迷了。在我的阅读经历中,我认为茨威格是一个非常正统的创作者,不像毛姆或者菲茨杰拉德那样取巧。我从未见过一个作家能够如此态度诚恳地把文字上的拘谨同感情上的热忱结合得天衣无缝。那种文字里沉蕴内敛的贵族气实在是令人陶醉。他不仅对罗曼罗兰、霍夫曼斯塔尔这些等他欣赏的作家丝毫不吝使用最华丽的言辞赞美,而对那些持保留意见的作家,他也抱着极其宽容的态度予以肯定。

我特别讨厌现在所有的畅销书作家,写小说的,写散文的、写评论的,都在文字上急不可耐地表现出一种掩藏不住的功利心,用争吵、魔幻、夸张写法和敏感题材来迎合这个时代的浮躁。而他的文字干净、洗练、谦逊、自省,有的时候甚至让人觉得跳上了《午夜巴黎》里的马车,迷失在维也纳的古朴的街道上和彬彬有礼的剧院里。然而,这种代入却又丝毫不让人感到喧嚣。他沉静而四平八稳地讲述,把一个作家视野下的世界如同羊皮纸卷轴一样缓缓展开。在其中,即使是最残酷的战争,也能让我们沉下心来慢慢阅读。不得不说,《昨日的世界》字里行间都能够看出茨威格对于文学和戏剧的如痴热爱,这种热爱是纯乎自然的,是不可逆转的,是深入骨髓的。茨威格确实是一个可以用文字影响读者的人,是世界文学史上秀丽的一道峰峦。而至于是不是能间接影响世界或者政治,抱歉,我对这个没有兴趣。

前段时间我包里还一直装着一本《民国太太的厨房》。去年夏天在北京买的,春节假期结束之前我就读完了。挺有意思的一本书。我有个糟糕的好习惯,就是特别喜欢在吃饭的时候读那些写美食或者狩猎、宴饮、名人轶事之类的文章,而这本书我是连着梁实秋的《雅舍谈吃》一起看的,大多数时候都是一手执书,一手捏食物,翻开食欲大振,合上怅然若失。

春节期间我又重新读了一遍《雪国》。确定了它并不是很对我的口味,不过它的第一句是我读过的最精彩的小说开头,没有之一。

10.《天狼》读书心得感悟 篇十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讲的是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在一个平静的小山村,善良淳朴的一家人收养了一只忠实的大白狗,名叫雪玉。一只狡猾_诈的大黑狼,名叫珍珍,珍珍因为那家人杀了它的母亲,外祖母和四个舅舅,从此和这家人结下了血海深仇,也和雪玉成了生死对头。故事主要描写了它们以及它们的孩子,和这家人一起演绎的一个个惊心动魄的事件,向我们展现了原始的狼性,忠贞热情的狗性,还有善良的人性。

这本书写得很好,作者也很有名,他是刘学林,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河南省作家协会原副主席兼秘书长。

《天狼》的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令人忍不住拍手叫好。我渐渐进入了狼的世界和狗的世界,随着情节的变化,我时喜,时怒,时哀,时乐,仿佛来到一片奇境,好像见到了雪玉与母狼珍珍正在生死搏斗呢。

读了《天狼》这本书后,我认为最为精彩的地方是:珍珍激愤而又沉痛地说着,忽然像箭一样撞向那块尖石,只听噗的一声钝响,鲜血从珍珍的一只眼睛力喷涌而出。鲜血再一次染红了那块尖石,鲜血再一次渗进那块尖石。从此,珍珍也成了独眼。虽然珍珍是故事里的反面角色,但她的行为依然震撼着我。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虽然只是动物小说,但是,她却又表达了爱的力量:不管是人类,狗类,还是狼类,都是拥有爱的生命。它们可能忠实守信,可能狠毒狡猾,也可能在这两者之间,但是,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爱!即使,你有可能无所不能,可你终究抵挡不了的,也是爱!爱,时而有形,时而无形。为什么?因为它可以让一个人变强大,也可以让一个人变弱小;爱,可以让人变得非常狠毒,也可以让人变得非常友好,非常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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