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司法局四措施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2024-08-04

XX区司法局四措施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精选10篇)

1.XX区司法局四措施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篇一

XX街道司法所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内容就是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克服改造回归的各类困难阻碍。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社区矫正以后,主要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表现在以下四类:第一类是物质经济方面面临的困难,包括住房问题,缺乏劳动岗位和职业、缺乏生活来源。第二类是婚姻家庭方面的问题,包括没有配偶子女、家庭成员之间关系紧张冲突。第三类是社会交往问题,包括交友不慎继续存在不良社会交往,不能恰当对待社会歧视,有敌视社会的倾向。第四类是心理方面的问题,包括心理偏执等问题,不能正确认识到所犯罪行和犯罪的根源。

为了预防他们重新违法犯罪就需要对症下药对他们采取扶持性措施。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某,2009年6月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从看守所回到家中以后,来到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能正确认识到自己所犯罪行,能自觉接受司法所的管理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定。从每月交纳的思想汇报中得知,王某某因工作岗位不稳定收入低使自己生活比较困难,迫切想找到一份自己比较满意的工作,由于自已本身缺乏工作技能以及社会上实际存在的歧视现象、就业难的现状,自己较长时间不能如愿。司法所了解了王某某的爱好特长和工作意向后,向台东街道安置帮教协会进行

了沟通推荐,然后来到台东街道劳动力管理所了解当前就业及单位用工招人情况。从中选择了三个岗位推荐给王某某,王某某与单位取得了联系,选中了其中一家用人单位,现在王某某已经来到该单位进行应聘面试,争取上岗。王某某对司法所给予他的关心表示非常感谢。

XX街道司法所

2010年10月13日

2.XX区司法局四措施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篇二

一、着力解决机构、队伍和经费,为社区矫正工作创新深入发展提供保障

我县自2009年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现有社区矫正对象486人,经社区矫正 后无一重新犯罪人员。我们面临着这项新的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着力解决机构、队伍和经费欠缺等问题。按照社区矫正工作要求成立了专门社区矫正机构和县矫

正领导小组。成立了县、乡和社区矫正工作三级机构,建立了社区矫正队伍和社 区群众志愿者矫正队伍。建立了县乡两级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基地。建立健全了监 督管理工作流程制度,建立健全了社区矫正和服刑人员接待站,制定了接、管、奖、惩解除矫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一是做到了放回有人接,接回有人管; 二是有难有人帮,有困有人管;三是经费上有进一步的保障,除上级补助经费外,地方财政也提供了一部分专门矫正经费;四是县、乡、村建立了三级矫正机构和 志愿者队伍;五是建立了二级矫正帮教就业基地;由被矫正对象自愿选择进基地 就业。县建立了以企业为龙头的帮教基地,对非农业被矫正对象和服刑解教对象 自择进基地就业解决了就业问题。对农业户口的被矫正对象解决了进乡办企业或 进挂靠乡镇的外资企业就业问题,为非农户口和农业户口的矫正对象既提供了就 业平台又解决了他们的生活问题,又有利集中帮教管理。

二、着力推进矫正工作制度化管理

我县对社区矫正工作以司法部和省矫正办七个文件为版本,建立了监督管理、矫正教育、分类管理、计划考核和档案管理等一整套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组织 矫正工作人员培训,认真学习了矫正工作法律程序及规律、职责和请示报告制度,做到了用制度管理服刑人员、用制度纪律约束矫正工作者,坚持以宣传法律法规 和以人为本的宽厚政策教育矫正对象

。坚持以司法行政为主,成员单位认真履行 职责,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了工作合力。坚持专 门机关与社会力量相结合,充分发挥各类社会团体和组织社会志愿者的帮教优势,依靠社区群众的智慧力量结合本地的现实情况,借因地制宜的条件及特点和规律,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增强社区矫正工作机制的责任感和使 命感效果。把社区矫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以制度化管理模式落实衔接措施,

落实帮扶措施,切实做到无缝衔接。

三、着力推进多样化教育管理体制

社区矫正工作是我党以人为本执政理念和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是加强社区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任务,是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 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我县针对社区服刑人员及被矫正对象人员不同的家庭 背景、生活简历、文化水平、社会关系和犯罪原因等,实施不同的入矫教育和心 理测试,确定不同的志愿者、监管人,制定不同的矫正教材,既从心理上教育服 刑人员放下包袱,同时,坚持监督工作,“首要标准”不放松,切实加强监管改 造、教育改造、劳动改造,加强思想政治、法制、道德和文化教育,加强心理矫 正工作的信息沟通机制,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矫正对象人员回归社会后适应 社会,就业谋生的能力,促使他们服从管理,积极改造,以典型事例感化矫正对 象浪子回头服务社会,珍惜家庭和睦、夫妻破镜重圆的大结局。

四、着力推进人性化社区矫正管理工作成效

我县通过解决服刑人员生活困难,家庭团圆问题和就业等方面的困难。既严 格管理又热心服务矫正对象,使矫正对象感受到政府的关怀和社会大家庭的温暖,从而鼓起信心和勇气服从管理,积极改造,洗心革面,重新做人,早日回归,恢 复家庭团圆及夫妻破镜重圆的正常生活,对未成年矫正对象要就学的政府积极与 学校签订矫正跟踪管理协议。鼓励矫正对象自学成才、自主创业、自谋职业、落 实扶持政策,县矫正领导小组采取多渠道解决矫正对象社会保险政策,激励引导 他们早日走出阴影,同树信心,自觉遵纪守法。

五、着力推进无缝对接“四级”接送管理制度

我县的无缝对接具体做法:一是由直接亲属接;二是村委会干部接;三是乡 镇人民政府派员接;四是县司法局直接到监管所接。并针对各个犯罪对象,各个 犯罪人刑期、各个犯罪人的家庭情况和罪刑轻重,根据犯罪人监所路程安排接送 人员,接回后送至到原住所地安置他们的生产生活。对年老多病的对象给予解决 低保,对自愿到帮教基

3.县司法局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侧记 篇三

规范工作程序 严格加强管理

现在,手里有一张联系卡,好方便哦,随时可以把自己内心的真心话跟司法局领导说,有什么困难和思想问题,随时随地都可以请他们帮助解决哟!”今年42岁的刘某,家住XX县石垭镇,谈起手中的联系卡喜上眉梢。

今年初,XX县司法局为了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管理水平和社区矫正对象改造积极性,研究出台了《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了衔接、监督、奖惩和解矫操作程序,建立完善矫正人员信息档案,最大限度地预防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该县10个基层司法所均建立了社区矫正QQ群,制作发放了外出联系卡,发放了外出务工管理卡等,保证矫正对象不失控、不漏管,确保了管理到位。同时,县委、县政府还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全县绩效目标考核,将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劳动技能培训纳入惠民帮扶工程,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全县先后组织30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取得了明显社会效果。

强化基地建设 搞好教育监督

“感谢司法所工作人员为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让我们在家门口就能学到法律法规知识。在今后的教育矫正工作中,我们一定更加注重学法、懂法、守法、用法!”6月26日,家住XX县白庙镇的杨某听完司法所组织的法制讲座后深受启发。这是XX县司法局组织司法行政干警开展“送法下乡”活动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XX县司法局坚持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创新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模式,建立健全了专群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强化社区矫正基地建设,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监督。组织司法行政干警和各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社区、居委会和村组,与社区、居委会、村组干部密切配合,摸清矫正对象的行为恶习,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律法规、思想道德、社会公德等专题教育,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培养健康心理,引导其自觉摒弃不良行为,养成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习惯。截至目前,全县共建立了11个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5个安置帮教基地和1个学习基地,有效确保了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和学习有场所、有资料、有组织管理者。

注重交流沟通 了解掌握实情

家住酉溪镇的张某在矫正初期,生活迷茫,意志消沉。司法所工作人员主动找他谈心交心,帮助其化解“心结”。现在张某带领周围群众成立了自己的建筑队,不仅自己致了富,还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谈起这段经历,他激动地说:“我能有今天的成功,离不开司法所领导的耐心开导与鼓励,是他们帮我重新扬起了理想的风帆。”

近年来,XX县司法局坚持访实情,主动为社区矫正对象办实事,组织人员深入矫正对象家庭,了解其个人、家庭、社会关系情况,与矫正对象谈心交心,加强与矫正对象亲属及周边居民的信息沟通,随时掌握其思想动态、现实表现和活动情况,发现不良苗头及时进行疏导和化解。组织矫正对象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自觉抛弃思想包袱,积极主动接受改造,尽快回归社会,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今年1月,苟角镇社区矫正对象杨某在接受矫正期间,为了维持家人生计,借钱买了一辆二手货车,在帮某建筑工地运输废弃材料途中发生车祸,造成1人死亡,死者家属提出了天价赔偿。杨某家中经济本来就十分困难,发生车祸后更是雪上加霜。杨某倍感绝望,思想情绪波动很大。苟角司法所工作人员闻讯后,立即主动上门看望慰问,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积极稳控死者家属情绪,帮助调解处理相关赔偿事宜。在司法所的积极介入下,经过交警现场勘查、认定并划分交通事故责任,双方终于达成合理的赔偿协议。妥善处理完交通事故后,杨某感动得热泪盈眶,表示要积极接受改造。目前,杨某已解除矫正,成功回归社会。

加强人文关怀 促进矫正转化

“帮教干部不仅从思想上教育引导我,还积极帮助我干事兴业,让我走上了发家致富的道路。”XX县镇裕镇社区矫正人员李某在司法所的帮助下,多方筹集资金栽种经果林,先期种植的梨树已经成林挂果,仅此一项就实现年纯收入3万余元。

近年来,XX县司法局十分注重人文关怀和真情感化,组织司法行政干警和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与社区矫正对象建立“一对一”、“多对一”帮扶机制,积极争取其他部门的协作支持,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低保、就业、住房以及子女就学等具体困难,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关注矫正人员,确保社区矫正人员生活有着落、有住处、有经济来源,帮助矫正人员自食其力、勤劳致富、安居乐业,让他们真切地感受到党和政府

以及社会的温暖,顺利回归社会。今年以来,全县先后帮助社区矫正人员落实低保11个、联系就业22个、解决廉租房4套、帮助其解决子女入学8人。

XXXX底,镇裕镇社区矫正人员李某谋生了承包荒山栽种经果林,靠勤劳发家致富的想法,却苦于没有资金。XX县司法局领导得知情况后,主动为他送去3000余元的果树苗和化肥等物资,还帮助他多方筹

措资金。如今,李某不仅自己致富,他还积极为周围群众提供技术指导,带领大家一起大搞果树种植,把家乡的荒山变成了“花果山”,李某成了村里远近闻名的致富带头人。

4.XX区司法局四措施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篇四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社区矫正工作一是认真开展审前社会调查。审前社会调查是审判机关对有关人员依法适用社区矫正的重要依据,是关系到罪犯能否在社区矫正的重要环节。按照《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全县各乡镇司法所在开展审前调查工作中,深入派出所、村委会、村小组和村民中,采取走访、座谈和召开会议等形式,了解罪犯(被告人)的家庭背景、现实表现、个性特点、案件情况、帮教条件、判断分析能否重新犯罪的可能性,形成书面调查评估报告,作为法院判决非监禁刑的重要依据,截止目前,共接受委托办理审前调查92份。二是及时做好衔接接收工作。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的衔接接收工作,是做好社区矫正的基础。矫正中心在收到法院、监狱、看守所的有关社区服刑人员的法律文书和相关材料后,及时地填写《报到通知单》和《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手机定位监管告知书》和《接受手机定位监管承诺书》,发放《社区服刑人员手册》、《限期报到告知书》和定位手机,告知其在社区服刑期间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等,并将相关信息录入《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管控。首先,建立档案分级管理。根据要求为社区服刑人员建立档案,一人一档。同时,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不同背景、不同文化程度、所犯罪的法律性质为他们量身定制个人矫正方案和不同管理等级,根据其自身情况进行矫正管理。并严格按照矫正规定,要求社区服刑人员每月书面汇报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如有外出,必须按要求及时请销假;

其次,建立社区服刑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为所有社区服刑人员发放了定位手机,并给监管人员配备手机实行24小时无缝监控,确保监管人员对社区服刑人员知其位、听其声。同时要求监管人员每天上班第一件事就是登录《管理系统》查看社区服刑人员的活动范围,随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动态,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不失控,并重点预防其重新犯罪。第三依法严格监管,不断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保平安、保稳定”的警示原则,在节假日和国家重大政治活动中,对全县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实行重点监管,确保了重点时期我县的社会稳定。四是抓好教育矫正工作。①加强身份意识教育,使社区服刑人员明确社区矫正的性质、适用范围和任务以及矫正原则与手段,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身份意识,进一步端正态度,服从社区矫正管理教育。②加强学习社区矫正规章,使社区服刑人员懂得社区矫正制度规范对自身改造的重要性,了解并自觉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依法接受社区矫正。③开展真诚认罪服法教育,使其社区服刑人员了解犯罪与刑法的关系,明确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认识认罪服法的必要性和标准,真诚悔改,改恶从善。④加强教育学习,使其提高思想道德素质法律意识。帮助社区服刑人员纠正错误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引导其以正确的思想去支配行为,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

了解基本法律知识,增强其法律意识,培养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二)安置帮教工作目前,我县共有安置帮教人员人员433名,其中刑满释放人员271名,解除社区矫正人员160名,看守所刑满释放2名。对刑满释放人员建立“一人一档”工作台帐,分类列入、统一管理。对重点帮教对象实行走访制度;

定期不定期地上门走访重点帮教对象,了解情况。为了更好地做好帮教安置工作,使有限的人力资源发挥出更大的作有用,我们采用分级管理方法,根据刑释解教人员的犯罪情节、狱中表现、家庭状况等,综合分析刑释解教人员的社会危害性和重新违法犯罪可能性,确定帮教等级。特别做好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实行个性化帮教措施,增强了帮教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主动接受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一是按规定向人民检察院抄送有关执法文书,并及时告知、通报相关情况。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社区矫正人员变更居住地的法律文书,司法行政机关作出的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减刑的建议书及解除社区矫正通知书等,及时抄送人民检察院。二是为人民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提供便利、创造条件。定期通报社区矫正工作情况,邀请人民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联合执法检查;

建立健全社区矫正人员检查制度,定期向人民检察院提供本辖区社区矫正人员的人数和名单;

配合人民检察院建立检察官与社区矫正人员谈话制度,支持检察官直接向社区矫正人员调查了解社区矫正执行情况,听取和妥善处理他们反映的问题,维护其合法权益。三是认真处理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人民检察院向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口头纠正意见、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或检察建议书的,及时认真地纠正、整改,并将有关情况告知人民检察院。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5.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解读 篇五

讲课人:雁山派出所教导员 陆少兄

为依法规范实施社区矫正,将社区矫正人员改造成为守法公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以下简称“两院两部”)按照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部署,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联合制定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这项工作对大家来说是一项新的工作,为帮助司法所人员全面准确理解实施办法的精神和内容,特别是实际工作中结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做好此项工作,我根据自己多年的工作情况,给大家讲解或者说是谈些体会,以供大家参考。

第七条 司法所接收社区矫正人员后,应当及时向社区矫正人员宣告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执行通知书等有关法律文书的主要内容;社区矫正期限;社区矫正人员应当遵守的规定、被禁止的事项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社区矫正人员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被限制行使的权利;矫正小组人员组成及职责等有关事项。

宣告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主持,矫正小组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到场,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第八条 司法所应当为社区矫正人员确定专门的矫正小组。矫正小组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担任组长,由本办法第三条

第二、第三款所列相关人员组成。社区矫正人员为女性的,矫正小组应当有女性成员。

司法所应当与矫正小组签订矫正责任书,根据小组成员所在单位和身份,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各项矫正措施落实。

第九条 司法所应当为社区矫正人员制定矫正方案,在对社区矫正人员被判处的刑罚种类、犯罪情况、悔罪表现、个性特征和生活环境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教育和帮助措施。根据矫正方案的实施效果,适时予以调整。

司法所应当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包括司法所和矫正小组进行社区矫正的工作记录,社区矫正人员接受社区矫正的相关材料等。同时留存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副本。

第十一条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定期向司法所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发生居所变化、工作变动、家庭重大变故以及接触对其矫正产生不利影响人员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及时报告。

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还应当每个月向司法所报告本人身体情况,每三个月向司法所提交病情复查情况。

第十三条 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

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

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十四条 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居住的县(市、区、旗)。

社区矫正人员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征求社区矫正人员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后作出决定。

经批准变更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法律文书和矫正档案移交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有关法律文书应当抄送现居住地及新居住地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收到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到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

第十五条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公共道德、法律常识、时事政策等教育学习活动,增强法制观念、道德素质和悔罪自新意识。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八小时。

第十六条 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社区服务,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

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社区服务时间不少于八小时。

第十七条 根据社区矫正人员的心理状态、行为特点等具体情况,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个别教育和心理辅导,矫正其违法犯罪心理,提高其适应社会能力。

第十九条 司法所应当根据社区矫正人员个人生活、工作及所处社区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实地检查、通讯联络、信息化核查等措施及时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活动情况。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或者遇有特殊情况,司法所应当及时了解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有关情况,可以根据需要要求社区矫正人员到办公场所报告、说明情况。

社区矫正人员脱离监管的,司法所应当及时报告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组织追查。

第二十条 司法所应当定期到社区矫正人员的家庭、所在单位、就读学校和居住的社区了解、核实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等情况。

对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司法所应当定期与其治疗医院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其身体状况及疾病治疗、复查结果等情况,并根据需要向批准、决定机关或者有关监狱、看守所反馈情况。

第二十一条 司法所应当及时记录社区矫正人员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等情况,定期对其接受矫正的表现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社区矫正人员实施

分类管理。

第二十九条 社区矫正期满前,社区矫正人员应当作出个人总结,司法所应当根据其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的表现、考核结果、社区意见等情况作出书面鉴定,并对其安置帮教提出建议。

第三十条 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期满,司法所应当组织解除社区矫正宣告。宣告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主持,按照规定程序公开进行。

司法所应当针对社区矫正人员不同情况,通知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群众代表、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单位、社区矫正人员的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保证人参加宣告。宣告事项应当包括:宣读对社区矫正人员的鉴定意见;宣布社区矫正期限届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对判处管制的,宣布执行期满,解除管制;对宣告缓刑的,宣布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对裁定假释的,宣布考验期满,原判刑罚执行完毕。

第三十四条 社区矫正人员社区矫正期满的,司法所应当告知其安置帮教有关规定,与安置帮教工作部门妥善做好交接,并转交有关材料。

6.司法局社区矫正科上半年工作总结 篇六

今年上半年社区矫正中心新建,各功能室齐全,硬件设施完备,进一步规范了社区矫正工作。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xx年上半年社区矫正科工作总结

(一)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监管,集中点验,1月份,在局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对12个司法所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新春集中点验,确保无一人脱管漏管;二是规范档案管理和文书格式,下发社区服刑人员基本信息表、心理咨询测验表、社区服刑人员考试题至各司法所,严格要求日常管理;三是按照省厅市局的要求,制定《龙泉驿区司法局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进一步规范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四是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建立视频点验系统,延伸至各司法所,不定期对司法所集中教育和个别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即时点验,确保有效管控;五是加强手机定位监管,不定期抽点社区服刑人员;六是按照省厅和市局的要求,连接电子政务外网,正式运行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陆续录入社区服刑人员数据,逐步实现电子档案和网上办公。七是经局党组同意,为社区矫正执法人员配备制式服装并下发,提高了社区矫正执法严肃性。八是印刷入矫须知、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知识问答等社区矫正读本,并发放至各司法所,全部摆放在醒目位置,加大社区矫正有关知识宣传,确保社区服刑人员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认真守法、严格执法。

(二)与公检法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

根据《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规定,积极配合区公安分局完成对1名社区服刑人员的收监执行。

接受法院、监狱的委托,指导针对依法可适用非监禁刑罚人员的审(裁)前社区调查评估。

(三)与司法行政系统之间的交流学习

2月初,局分管领导协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前往大邑县、温江区司法局进行交流学习,参观了社区矫正中心的建设,听取了两个司法局有关社区矫正的做法,将经验和模式带回我局。2月底,局主要领导带队分管局长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前往川西监狱、女子监狱参观学习心理咨询室建设,为社区矫正中心心理咨询室建设提供了参考。4月,广元市司法局局长岳大文率辖区6个区县司法局局长以及业务科室负责人一行17人就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法治文化设施建设、专业调委会建设、信息化建设到我局交流学习。5月,广安市政协副主席、民建广安市委主席吴涛带队广安市司法局局长胡年军一行8人就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到我局交流调研。5月中旬,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蜀成率基层处赴龙泉驿区调研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及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并就我局工作提出了指导性建议。

(四)社区矫正志愿者工作

20xx年5月初,社区矫正科组织各司法所开展全体社区矫正志愿者业务培训,提升了业务水平,提高了社区矫正质量。

二、20xx年下半年计划

一是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继续坚持各司法所每月一次的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公益劳动和思想汇报制度,进一步开展好社区矫正志愿者帮扶教育工作。强化对重点社区服刑人员管控,针对元旦、春节和重要维稳时段,提前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维稳管控工作。

二是以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提升年为契机,提高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质量,更加规范社区矫正,加强矫正执法工作,稳步推进矫正工作队伍建设,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帮教措施,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事件的发生。

三是组织开展下半年社区矫正志愿者业务培训会,提升志愿者业务技能,力促社区矫正工作更加规范地开展。

四是配合区检察院开展一年2次的社区矫正专项检查,督促社区矫正工作持续规范化。

五是补发社区矫正制式服装,与局办公室协调,补充采购社区矫正制式服装。

7.2013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档案 篇七

一、执行档案(副本)

二、工作档案

(一)社区服刑人员基本信息表

(二)首次谈话记录

(三)社区服刑人员分级管理测定表

(四)社区服刑人员矫正管理等级测定报告

(五)社区矫正宣告书(宣告掠影)

(六)社区矫正责任书

(七)社区矫正志愿帮教协议

(八)社区矫正监督协议书

(九)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协议书(公益基地)

(十)社区矫正小组名单

(十一)社区服刑人员周汇报记录表

(十二)社区服刑人员思想汇报

(十三)社区服刑人员()月份考察表

(十四)社区服刑人员考核计分表

(十五)矫正方案

(十六)社区服刑人员公益劳动情况登记表(附图片资料)、免除公益劳动审批表,附(残疾证明、医院证明等)。

(十七)社区服刑人员汇报记录表

(十八)社区矫正工作者走访登记表(走访纪实、附图

片资料)

(十九)监督人情况反馈登记表

(二十)社区服刑人员参加集体教育情况登记表(二十一)社区服刑人员扣分情况登记表(二十二)社区服刑人员()年()季度考察表(二十三)社区服刑人员帮困解难登记表(二十四)社区矫正期满鉴定表

三、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队伍建设卷(花名册、图片资料信息、协议书等相关内容)

四、社区服刑人员信息管理卷(社区矫正人员花名册、分级管理汇总说明)

五、台账信息卷(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年示范样本所要求的内容)

六、集体学习教案及考勤表、图片资料

七、社区矫正工作信息

八、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卷(上级来文、本级制度、计划、小结、领导小组等)

九、社区服刑人员帮困解难工作卷

社区服刑人员免除公益劳动审批表

8.XX区司法局四措施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篇八

1、什么是社区矫正?

答: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条件的“五类”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帮助改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2、社区矫正适用的对象有哪些?

答:社区矫正适用于下列五种情形的对象:一是被判处管制的罪犯;二是被宣告缓刑的罪犯;三是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四是被裁定假释的罪犯;五是刑满释放后继续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

3、为什么要进行社区矫正?

答:一是有利于提高社会文明水平,促进国家的长治久安。二是有助于改变罪犯的“监狱人格”。三是有利于合理配置行刑资源,降低行刑成本。

4、司法行政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是什么?

答:司法行政机关具体负责实施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建立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对矫正对象定期开展思想、法制、社会公德等方面的教育,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考察工作,会同公安机关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和收监执行的建议,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研究,进一步探索和创新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内容、方式方法、工作规程和工作制度。

5、社区矫正的功能是什么?

答:社区矫正作为一种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有六个功能:一是惩罚功能。二是教育功能。三是塑造功能。四是感化功能。五是治疗功能。六是控制功能。

6、社区矫正工作的任务是什么?

答:一是按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依法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确保刑罚能够有效实施;

二是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如通过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等,矫正矫正对象的不良心理和行为,使其认罪服法,悔过自新,弃恶扬善,人格重新社会化,顺利回归社会,成为守法公民;

三是帮助矫正对象解决在劳动就业、生活保障、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以利于他们顺利适应社会生活。

7、社区矫正工作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答:社区矫正工作遵循的主要原则是:

(一)改革创新原则。

(二)以人为本原则。

(三)社会参与原则。

(四)维护稳定原则。

8、社区矫正工作程序是什么?

答:社区矫正工作程序分为五个环节:一是社区矫正衔接。二是社区矫正执行。三是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四是矫正对象考核奖惩。五是社区矫正解除。

9、社区服刑人员应当在接受社区矫正时应履行哪些手续

答:

1、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

2、接到判决、裁定、决定或者释放证明后7日内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街道矫正办(司法所)办理登记手续。

3、接受街道矫正办(司法所)的谈话教育和考核。10.《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社区矫正人员有哪些处罚措施?

9.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计划书 篇九

划书[1]

20xx年,为保证凤凰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市、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原则

按照“依法规范、积极稳妥、协调配合、质量为本”的原则,坚持矫正为本,加强日常管理,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创新和开展,教育矫正转化每一名社区矫正人员。

三、工作目标

一是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认真落实社区矫正法规制度,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定期召开矫正工作例会,强化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社区矫正人员的考核、鉴定与奖惩等,确保社区矫正人员不漏管、脱管,减少或杜绝重新犯罪。

二是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主力军作用,着力培育一批社区矫正工作能手,规范和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切实解决有人做社区矫正工作,有能力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三是进一步严格矫正监管措施。加强分析排查工作,针对存在问题和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和对策,将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苗头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抓好分类管理,对重点人员做到重点监控、重点教育、重点帮助、重点转化,对不服从管理、矫正效果不明显、有一定潜在风险的对象,加大鉴定力度,对需要收监的对象,积极向相关部门建议,切实提高矫正工作的实效。加强流动人员的监管,完善“托管”措施,严格社区矫正对象请销假制度,严格审批手续,对因务工、就学、探亲、就医等需要短期或长期外出的,认真落实责任审批。

四是进一步落实开展矫正教育学习。在集中教育方面,加强对各类法律、法规的宣讲和解读,开展阶段性且具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社区矫正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法制意识,努力达到“认罪服法”的矫正目的;在个别教育,针对不同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个性化矫正教育,做到“专人有专工”,开展对口矫正,形成矫正长效机制。

五是进一步落实矫正人员档案管理。根据矫正对象的情况差异分别制定矫正方案,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健全个人档案,不同类型区分记录。进一步完善档案台帐管理制度,坚持电子台帐与纸质台帐“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做到整洁、规范、资料齐全、查找方便,及时完善相关资料并录入信息平台。对解矫对象提前办理相关手续,防止超期解矫现象发生,解矫对象档案做到资料真实有效、归档材料齐全、装订顺序正确。

四、工作措施

1、进行摸排梳理。年初,对在册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进行摸底、调查。对社区矫正人员按犯罪性质、矫正期限及刑罚的不同,分别进行谈话了解,了解他们的社会背景和家庭情况,详细记录每个社区矫正人员目前的思想状况,掌握第一手资料。

2、落实日常监管。按照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的规定,在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思想汇报时给予不同的引导,根据个人身体、工作状况,分别安排社区服务,参加个别教育和集中教育,对于个别不服从管教的,依法予以严惩。

3、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社区、家庭、单位及相关部门的配合作用,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多方位、多层次、全时空的矫正教育。

4、开展技能培训。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心理咨询和技能培训,强化技能素质,提升就业能力,克服心理问题,树立就业信心,帮助解决社区矫正人员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依法维护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

5、提高队伍素质。采取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的业务素质,达到“六清”:矫正流程清、法律政策清、对象动态清、风险趋势清、帮教措施清、考核奖惩清。按上级部门要求配足社区矫正志愿者,落实社区矫正人员与志愿者1:2的比例要求,并实行动态管理。

6、搞好系统维护。安排专人负责“社区矫正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操作维护,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高效运作、安全稳定,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办事效率和科技含量,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7、树立改造典型。对社区矫正人员在矫正监管期间助人为乐、有重大贡献等突出表现的,作为矫正人员的正面典型大力宣传,激励社区矫正人员积极改造。

10.XX区司法局四措施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篇十

为切实提高白银市会宁县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进一步加大对特殊人群教育管理的力度,会宁县司法局于近日举办了一期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业务培训班。县司法局和基层28个司法所从事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70余名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班邀请了会宁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志高进行授课。培训内容包括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实务及风险点控制,预防职务犯罪以及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有关工作要求和业务解读等。刘志高结合社区矫正职务犯罪的典型案例,对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职务风险点进行了详细讲解,警醒每一位从事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珍惜当下,远离职务犯罪。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和基层股工作人员分别就社区矫正工作的流程、社区服刑人员办理手机定位、下发警告和请销假、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安置和帮教等工作实践及监管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辅导。最后,县司法局分管副局长冯乐歆对下一步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此次培训会,提高了司法所长和社区矫正工作者的业务知识水平,增强了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识,对提高该项工作质量、杜绝脱管漏管和预防重新犯罪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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