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

2024-08-26

关于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共10篇)

1.关于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 篇一

何元村

关于创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的通知

各党小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四个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精神和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深入了解基层党建工作状况,不断总结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切实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努力开创基层党建工作的新局面,何元村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全村开展创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的意义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创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思路和方法,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开创全村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的重要意义,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转变作风,狠抓落实,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带动,推动全村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不断增加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为建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莽王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创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人员安排

村委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在全村创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4 —1—

个,由村委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挂点联系,分组情况和示范点如下:

何元村:

第一组,联系领导:张守珠

示 范 点:上寨党小组

第二组,联系领导:何银春

示 范 点:何家寨党小组

三、创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工作要求

(一)坚持高标准、严格要求。每个示范点的创建工作,都要从严要求,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努力把示范点真正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示范点;基层党建工作的示范点;“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示范点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示范点。

(二)坚持求真务实、注重实效。要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乡党委关于党建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做到目标明确、制度健全、措施有力、任务落实,有实实在在的效果,不搞形式主义。

(三)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各挂钩党建示范点领导及成员要深入研究示范点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新要求,探索新方法,把握基层党建工作的基本规律,不断创新基层党建工作。

(四)坚持跟踪管理,加强指导。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示范点的日常管理,由示范点所在党小组负责。示范点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主动抓好示范点党建工作,积极支

持、协助、配合联系领导,共同做好示范点工作。要建立示范点档案管理制度,全面记录示范点创建工作的基本情况;村委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也要建立示范点档案。

(五)畅通信息渠道,加强宣传。每个示范点都要经常向领导汇报工作情况,每月至少要向村委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1条工作信息;村委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坚持每月一次向乡党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村委会每年报送典型经验材料不少于3篇,要组织力量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示范点,及时发现、总结和宣传示范点的好思路、好做法、好经验,用以指导面上工作,不断开创全乡基层党建工作新局面。

2.关于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 篇二

一、建设思路及目标

(一)总体思路

各地要按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以提高资源产出效率为目标, 根据自身资源禀赋、环境承载力、产业结构和区域特点,实施大循环战略,把循环经济理念融入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发展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普及绿色循环文化,通过循环发展带动绿色发展和低碳发展,加快构建循环型社会,提高城市(县)资源节约效益、环境友好水平和新型城镇化质量。

(二)建设目标

通过开展建设工作。相关城市(县)的循环型生产方式初步形成,率先构建起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各主要品种废旧商品回收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城市建筑、交通和基础设施基本实现绿色化,生产系统与社会生活系统的循环化程度明显提高,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行,形成浓厚的绿色循环文化氛围, 循环经济发展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循环型社会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各建设城市(县)的资源产出水平提高幅度超出国家平均水平,节能减排的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优于上级政府分解指标。

二、建设任务

(一)构建循环型生产方式

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大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农村节肥节药工作力度, 提高工业废弃物、农业废弃物、林业“三剩物”利用水平和水资源利用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加大园区循环化改造力度,加强信息化管理,扩大基础设施共享,促进园区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优化产业带、产业园区和基地的空间布局,鼓励企业间、产业间建立物质流、资金流、产品链紧密结合的循环经济联合体,促进工业、农业、服务业等产业间共生耦合,形成循环链接的产业体系。 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资源循环利用等节能环保产业。

(二)形成循环型流通方式

科学规划流通业布局,减少流通环节,发展多式联运,积极发展连锁经营、统一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提高仓储业利用效率和土地集约水平,建立以城市为中心的公共配送体系,优化城市配送网络,扩大统一配送和共同配送规模。 推动使用可循环利用的物流配送、包装材料。 发展绿色流通业,限制高耗能、高耗材产品流通,鼓励绿色产品采购和销售。 加强零售批发业节能环保改造,倡导开展绿色服务。建立逆向物流体系,形成网络完善、技术先进、分拣处理良好、管理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促进分散、难回收、价值低的再生资源回收。 培育租赁业、旧货业发展。

(三)推广普及绿色消费模式

提高全社会的节约意识,培养公众节水、节纸、节能、节电、节粮的生活习惯,反对铺张浪费。 推广节能节水产品、绿色照明产品、再生产品、再制造产品、循环文化创意产品以及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加大限制过度包装、禁塑、淘汰白炽灯的力度,完成城市限粘、县城禁实任务。引导居民进行垃圾分类,倡导绿色低碳出行方式。 提高绿色产品市场占有率,扩大绿色采购比例,政府机构率先垂范。

(四)推进城市建设的绿色化循环化

在城市改造和新区建设中充分体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完善功能分区,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系统优化、集成共享。 加强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优先开发空闲、废弃、闲置土地,加强存量土地再利用,扩大城区公共绿化面积。 缺水地区同步规划建设再生水管网,雨水富集地区实现雨污分流,加强雨水收集利用。加强污泥资源化利用,回收污泥中的能源资源。 完善建成区道路衔接度,发展公共交通, 提高道路的通行速度和便捷程度,实施道路路灯节能改造。 新建建筑严格落实绿色建筑标准,大力推进已建公共建筑、居民住宅的建筑节能改造。 发展分布式能源,扩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应用范围。

(五)健全社会层面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建设完善分类回收、密闭运输、集中处理、资源化利用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体系。 开展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包装废弃物、园林废弃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和报废汽车等城市典型废弃物回收和资源化利用。 构建“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鼓励互联网企业参与搭建城市废弃物回收平台,创新再生资源回收模式,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和循环利用水平,深化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的循环链接。 推动企业余能、余热在生活系统的循环利用,扩大中水、城市再生水等应用范围,鼓励企业生产设施协同资源化处理城市废弃物,有条件的城市要科学规划建设理念先进、技术领先、清洁高效的静脉产业基地。

(六)创新发展循环经济的体制机制

加强循环经济发展的组织领导和动员,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循环经济统计指标体系和评价制度,搭建循环经济技术、市场、产品等公共服务平台和基础数据库。 强化宣传,建设绿色学校、社区,在中小学教育中普及绿色循环低碳理念。 创新政策机制,基本形成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投资、财税、价格、金融信贷等激励政策,建立起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环保监管、市场准入等“倒逼”机制。

各申报城市(县)要结合自身主体功能定位、区域经济特点和资源环境禀赋,科学确定适合自身特点的循环经济发展重点, 以 《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建设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以下简称《指南》)中提出的必选指标为建设工作的基本要求,提出相应的工作重点和措施,同时应当根据自身资源环境特点和循环经济发展基础,提出各具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任务,从备选指标库中选择适合自身产业结构和发展模式的指标,作为建设示范城市(县)的努力方向和重要着力点,突出地方特色,总结凝炼一批可推广复制的城市(县)循环经济发展典型模式,以点带面,积极探索通过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途径和措施,切实发挥循环经济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作用。

三、申报主体及条件

(一)申报主体

1. 设区的市以及直辖市所辖的行政区可以开展示范城市建设,县、县级市可以开展示范县建设。暂不接受直辖市的整体申请。 设区的市及下辖县(市)不能同时申报。

2.开展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城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申报。

(二)申报条件

1.正式出台了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实施方案、行动计划或年度推进计划,有明确的发展循环经济组织协调机构或机制;

2.循环经济产业链条清晰,培育形成了循环经济产业或产业集聚区;

3.申报城市(县)实施了循环经济重点项目, 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4.“十二五”以来单位GDP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均完成年度和进度目标任务;

5.近3 年未发生过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四、程序安排

(一)提出申请

本着自愿的原则,由城市(县)人民政府逐级向省级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建设部门提出建设申请,经联合初审后确定推荐名单。

(二)编报方案

被省级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 财政部门、建设部门推荐的城市(县)根据《指南》要求编制实施方案,建设期限不少于3 年且不超过5 年。 实施方案经各省级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建设部门审核后,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财政部(经建司)、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建司)。

(三)评审公示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各地报送的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实地调研与现场核查。 对通过评审的城市(县)进行网上公示。 公示无异议的,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正式批复其实施方案,并确定为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建设地区。

(四)开展建设

各建设城市(县)按照批复的建设实施方案开展建设工作,加快重点工程和项目实施。 国家将在现有的资金渠道内支持示范城市(县)建设地区的循环经济关键补链、生产生活链接、废弃物利用和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

(五)审核验收

实施方案建设期满后2 个月内,建设城市(县)应当完成建设总结及自查报告并向省级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出验收申报,经审核通过后,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提出申请,并附省级部门的审核报告。 提前完成建设目标且建设时间不少于3年的城市(县),也可提出验收申请。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制定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验收程序和评价方式,组织专家进行评估验收。 验收方式包括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查、问卷调查、社会公示等。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城市(县),将被确定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 验收不通过的,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整改完善期,到期仍不合格的,取消其建设资格。

(六)定期复查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不定期对“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复查,复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予以取消。

五、有关政策和要求

(一)完善支持政策

示范城市(县)建设实施方案内的建设内容符合中央基建投资或相关专项资金支持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 积极研究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示范城市(县)建设的政策措施。 国家将在建设地区率先试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各项创新性政策。

(二)加强跟踪指导

各地要同步制订推进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建设工作的具体办法,明确相应的支持措施,集中各类扶持鼓励政策,发挥政策组合拳效用,先行试点创新政策,形成合力。 各省级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大对示范城市(县)建设工作的跟踪督促指导力度,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同时要及时总结推广示范城市(县)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带动本地区循环经济加快发展。

(三)认真组织申报

各地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 财政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本通知要求, 将符合条件、基础较好、积极性高的城市(县)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进行推荐。 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推荐的城市、县合计不超过3 个,其中,城市、县均不得少于1 个,未通过国家循环经济试点验收的城市(县)不得申报。 (对于超报的地区,对其报送的实施方案均不予评审)。建设实施方案报送截止期为2015 年11 月10 日(逾期不报不再受理)。

申报城市(县)拟在本区域内选择合适单位申报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的,请根据《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的要求,在上报示范城市(县)建设实施方案同时,另附教育示范基地实施方案。

3.党建示范点创建重在基层 篇三

围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创建计划项目化

精心制订创建计划。结合支部特点制订创建计划,突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明确紧紧围绕科技创新、人才成长开展支部党建工作的创建特色;贯彻上海院《党群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坚持党建围绕科研,坚持党工团联席会议制度等创建举措。

精心设计项目活动。紧紧围绕密切配合科研,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形成了既规范又有实效的项目活动计划书;党工团联动,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各活动项目均得到有效的落实;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回顾总结,形成季度总结和下季度计划,参加内联党工委组织的季度总结和汇报交流,不断总结、不断提高。

围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着力打造特色品牌

重点突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这一创建目标和特色,紧紧围绕科技创新和人才成长,着力设计、开展了一系列特色品牌活动。

以学习强党性,形成了一批精品党员教育课程

以“正能量”教育党员,重点抓好“三会一课”,形成了一批精品党员教育课程。

坚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把“党员示范岗”活动作为一项长效机制来抓,与上海院党委倡导的“创新·责任”行动相呼应,通过亮牌公开承诺,实现承诺、践诺全覆盖,并结合党员民主评议做好评诺;通过“忆传统、爱企业、创一流”中国石化成立30周年主题活动,引导员工领会中国石化“每一滴油都是承诺”的社会职责和政治责任,开发环保、绿色低碳和可持续发展的先进技术;组织党员参观井冈山、韶山、浙东抗日根据地,使党员牢记革命的艰难历程。

重视党课教育,组织落实优质教育资源。除组织党员参加院党委组织的党课学习外,支部邀请院党委委员楼少迪结合“世情、国情、党情、院情”作党课报告,从重温入党誓词开始,阐述了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的重要性,阐述了共产党员在岗位成才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观看了国防大学金一南教授的视频报告《中国共产党的伟大胜利》,坚定了“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的理念,增强了对各种社会舆论的判别能力。

组织参观学习,增强党员的学习和实践感悟。先后组织党员参观“焦裕禄图片展”和钱学森图书馆,学习焦裕禄同志的公仆情怀、求实作风和钱学森教授的爱国精神、创新精神,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以学习促创新,形成了一批有特色的内部交流和劳动竞赛项目

结合上海院建设“一流研究院”的目标,倡导知识共享,重点组织好业务交流和培训,形成了一批有特色的内部交流和劳动竞赛项目,促进了科研创新。

持续组织好内部培训和交流。结合“五四”青年节举办青年论文报告会一次,组织专利知识讲座一次,开展拓展科研思路的项目内部交流3次,营造了良好的学术交流气氛,提高了科研人员的业务能力,促进了项目开发进程。

持续做好“传帮带”。坚持开展导师带徒活动,在做好与新进员工结对“传帮带”的基础上,更注重向老专家学、在实践中学、向企业人员学,加快青年科研人员成长。

组织好劳动竞赛。以化工设计过程中常用的软件词汇、工艺包中常用的缩略词、化工过程常用单元名称等进行一次中英文翻译竞赛,通过竞赛促进员工提高业务能力。

以学习增和谐,形成了一批受欢迎、有影响力的党群活动项目

通过读书交流等活动,以学习增和谐、以活动促凝聚,形成了一批受欢迎、有影响力的党群活动项目,成为了支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

坚持党群联合开展活动。建立党工团联席会机制,发挥党、工、团各自的工作优势;根据支部员工特点,开展支部红色之旅、读书交流、亲子以及职工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等,在宽松友好快乐的氛围中融入学习教育,加强相互交流,增强了凝聚力。

做好激励与关怀。与行政、工、团协同,在各项推优选优评比中,表彰、弘扬优秀员工的先进事迹;从工作上关心员工,对在条件比较艰苦的中试现场持续工作的员工提供精神上、物质上的支持和帮助,及时为在工业应用现场的员工提供安全防护用品;全年探病家访20余次,为4位家庭有特殊困难的党员送去温暖与关怀。

奉献爱心、服务社会。坚持开展爱心助学活动,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2014年共资助14人,共8 400元,大家踊跃的捐助热情让人感动;响应院党委号召,10名私家车主报名参加“蓝色右转湾”公益志愿行动,共同倡导良好的行车文化。

坚持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党建驱动科研,团队喜获佳绩

创建“学习型”基层党组织的实践,提升了支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自觉性,提升了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科研创新也取得了良好业绩。

科研项目顺利推进。多个项目实现了突破,较好推进了全年工作。20万吨/年煤制乙二醇项目的成功,是中国石化在煤化工领域的一次重要转型;60万吨/年中原油田煤制烯烃工业试验的成功和稳定运行,为百万吨级装置的开发设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等等。

科学技术硕果累累。2014年,支部所在部门共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中国石化科技进步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各1项,中国石化前瞻性基础性研究二等奖1项,浦东新区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完成专利申请 137件。

优秀团队人才辈出。支部荣获中国石化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连续多年保持了浦东新区一级党支部称号;MTO团队荣获2013年度中国石化先进集体,开发设计部被命名为中国石化“青年文明号”和“上海市青年文明号”;钟思青、杨卫胜、刘文杰等技术专家先后获得了中国石化系统重要奖项和荣誉称号。

通过开展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支部的党建工作方法、工作水平有了较大提升,党员干部综合素质得到增强,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进性在各项工作中充分体现,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和谐。我们相信,随着示范点创建工作的不断深入,工作效果还会进一步显现。我们将在新区内联党工委的指导下,不断探索党建工作促进科技创新和人才成长的新途径、新方法,使党建工作更好地与科技创新工作相融合,出成果、出经验、出人才。

(责任编辑:郝幸田)

4.关于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 篇四

各党委、党工委,校党委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先进典型的带动示范作用,形成围绕中心工作、立足本职岗位、争当优秀党员的良好局面,根据学校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安排,决定在全校开展“党员亮牌示范”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亮党员身份,接受群众监督;当岗位模范,发挥典型作用”为主题,激励广大党员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服务群众、奉献岗位,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团结带领全校师生员工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党员亮牌,进一步强化党员身份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和荣誉感,通过设立党员示范岗,进一步营造比学赶帮超、立足岗位作贡献的浓郁氛围。通过“党员亮牌示范”活动,使广大党员真正做到政治素质优、爱岗敬业优、服务群众优、促进和谐优、群众评价优,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活动内容和方式

(一)党员亮牌

各党委、党工委要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针对教职工党员、学生党员、不同岗位党员的具体情况,可通过在办公桌设置党员标牌、在教师工作室实验室放置或张贴党员标牌、在服务窗口张贴党员标记、学生党员宿舍挂牌公布学生党员名单、统一佩戴党员胸牌等可行、有效形式,亮出每个党员的身份。

(二)设立党员示范岗

1、党员示范岗名称

在教职工党员中分别设立“教学示范岗”、“科研示范岗”、“管理服务示范岗”、“教学科研辅助示范岗”,在学生党员中分别设立“学习成才示范岗”、“科技活动示范岗”、“志愿服务示范岗”、“创业成长示范岗”。

2、党员示范岗基本标准

各类党员示范岗要以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中的“五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师生、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以及党员所在岗位的特点和职责为基本标准。

3、党员示范岗推荐名额

各党委、党工委推荐的教职工党员示范岗名额不超过本单位教职工党员总数的5%;每个教学单位党委、党工委推荐的学生党员示范岗名额不超过4名。

4、党员示范岗推荐程序

推荐工作以各党委(党工委)为单位,采取党支部推荐、党委(党工委)审核、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选并公示、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审定的办法进行。凡向学校推荐的名单,必须经各党委、党工委集体研究确定,所推荐的示范岗不能交叉。

四、活动时间

1、各党委、党工委请于11月5日前完成党员亮牌工作,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检查。

2、各党委、党工委请于11月5日前将党员示范岗推荐表(见组织部网页表格下载栏)和1500字的事迹材料以纸质和电子稿两种形式报送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组(党委组织部,xx楼1511,联系人:唐xx,电话:67xx257,邮箱:suxxxzy@163.com)。

五、工作要求

1、“党员亮牌示范”活动是我校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是党员接受群众监督、做群众榜样、做岗位模范、争当优秀共产党员的重要形式,是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推进长效管理的重大措施,也是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深化改革、科学发展的重要工作。各党委、党工委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确保活动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

2、推荐党员示范岗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在推荐和评选过程中应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要坚持标准,推荐出党内外公认的、有显著成绩、有典型事例的党员示范岗,要做到宁缺勿滥。

3、党员示范岗的设立将作为评选“三最”、“三星”的基础。

特此通知。

xx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5.关于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 篇五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和谐社区的指示精神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有关要求,根据2005年8月全国社区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我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现就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部署,通过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健全制度,完善机制,推动和谐社区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示范社区基本标准

(一)居民自治。有健全、规范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社区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其他重要公共事务在党组织的领导和居委会的主持下由居民会议讨论决定,形成党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居民自治机制。

(二)管理有序。社区内党组织、居民自治组织、民间组织健全,职责明确,制度健全,能有效地开展工作和活动;民主协商机制、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共建机制、民情民意反映机制健全;社区民间组织搭建沟通人际关系的平台,较好地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三)服务完善。有社区服务站点等服务设施,有为社区不同群体服务的项目和服务组织,志愿服务、网络服务、上门服务等服务内容和措施齐全,有扶贫帮困载体和促进慈善、公益事业机制,能够为社区居民需要提供满意服务。

(四)治安良好。有专群结合的治安防范队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完善,有安全监控网络和设施,社区发案没有或者基本没有,生活秩序良好,居民群众安全感强。

(五)环境优美。社区内建筑、设施、绿化、垃圾分类、污水处理、噪声控制、能源利用等符合环保要求,社区环境整洁,物品存放有序。

(六)文明祥和。居民崇尚科学、热爱学习,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普遍开展。学习型家庭、学习型楼院等学习型组织普遍建立,有图书室、阅报栏(科普宣传栏、黑板报)并定期更换内容,社区居民遵纪守法,明礼诚信,邻里和睦,团结互助,社会主义荣辱观得以树立,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得到倡导和推行,社区居民邻里之间关系和谐、融洽,家庭成员和睦相处。

三、工作要求

开展创建活动,要注意点面结合,讲求实效,实现国家、省、市、区、街道、社区联动。

(一)重点突出,分级创建。创建活动的重点是社区。示范街道所辖区内80%以上的社区要达到示范社区的标准,示范区(县级市)所辖区内70%以上的街道要达到示范街道的标准,示范市所辖区内65%以上的区要达到示范区的标准。同时,示范街道、示范区和示范市要有相应的和谐社区建设协调机构、和谐社区建设规划(计划),社区工作队伍健全,社区工作者待遇有保障,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要以社区为基础,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区(县级市)重点抓示范社区,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其他地级市重点抓街道,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抓区,民政部重点抓市和部分全国性典型示范区。

(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创建活动要从实际出发,选择一些不同区域、不同条件的社区、街道和区(县级市)作为候选示范点,培育多类型的典型。既要抓工作基础好的单位,也要抓基础薄弱的单位;既要抓东部地区经济条件较好的单位,也要抓西部地区经济条件较差的单位;既要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又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推动和谐社区建设整体工作上水平。

(三)严格标准,动态管理。创建活动要建立激励机制,表彰先进,鞭策后进,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各地要在开展示范活动的基础上,分级分批命名表彰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对拟命名表彰的示范单位,要严格考核,保证质量,优中选优,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和检查验收,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对命名表彰的示范单位要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已被命名表彰的单位要参加下一轮评选,使创建活动充满活力,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四)注重结合,务求实效。创建活动要与各地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要以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创建活动成效的根本标准,不断充实创建活动的内容,丰富创建活动的形式,整合资源和力量,创造性地推动工作,发挥创建活动的整体效应,促进和谐社区建设的健康发展。从2006年下半年开始,各地要全面部署开展创建活动,逐步扩大示范单位的覆盖面。民政部拟在适当时候命名表彰第一批全国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具体表彰办法另行通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建活动要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社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各地要把开展创建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活动方案和分级实施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创建活动。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采取有效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创建活动。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认真落实和谐社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成员的目标责任分工,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上下联动,整合资源,齐抓共管,形成各级各部门相互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适应和谐社区建设新形势的需要,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拓展参与渠道,健全考核体系,建立起党委政府主管领导牵头、民政部门组织实施、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合力。

(三)加强宣传教育。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参与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分期、分批培训示范单位的领导干部及有关人员,引导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和谐社区建设;有计划地组织各种形式的观摩学习,总结

交流创建活动的经验和体会,取长补短,相互借鉴,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

(四)加强督促检查。要采取多种形式督促检查,把自查、互查与抽查结合起来,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重点加以解决。民政部将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督查,并利用新闻媒体进行舆论引导和监督,推动创建活动健康开展。

6.关于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 篇六

各学生党支部: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及《阳明学院学生党员开展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的相关精神,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在全院学生中进一步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特开展“学生党员示范寝室”评比活动。

1、学生党员示范寝室评比内容:(2008年9月11日——2009年4月30日)

①关心时事政治、认真学习理论

党员主动学习并能带领寝室其他成员学习党的先进理论知识,关心时事、政治,关心国家大事,做到爱国爱党。②寝室学风好

寝室学习氛围浓厚,按规定参加早自修,寝室成员之间相互促进,共同进步,寝室成员各门课程成绩达到优良,寝室成员不断提高自己各方面的素质,坚持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③遵守规章纪律

党员主动学习并能带领寝室其他成员学习并遵守宁波大学校纪校规,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寝室成员爱护公物、节约水电,不使用大功率电器;寝室成员具有防盗,防火,防外来陌生人员的安全意识。

④积极参加各项校园文化活动

寝室成员能以德修身,在继承和弘扬优良道德传统的基础上,学习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培养良好的道德意识和高尚的情趣,积极参加各项校园文化活动,室内形成积极、健康、高雅的文化氛围。

⑤作息习惯好,寝室氛围好

寝室成员作息习惯良好,能自觉遵守宿舍熄灯制度;寝室室员勤俭节约,不攀比消费,寝室成员之间团结友善,形成活泼、奋进的生活氛围,在同学中起好榜样示范作用。

⑥寝室布置整洁并富有个性化

寝室成员模范遵守《阳明学院学生宿舍物品摆放细则》,保持室内整洁,寝室布置温馨并富于个性化。

2、评选办法:

“党员示范寝室”评定主要结合活动期间的寝室检查情况和学生党员示范寝室申报材料进行,其中实地检查分数占总成绩的40%,学生党员示范寝室申报材料得分占总成绩的60%。

活动期间的寝室检查由党总支牵头,各党支部推荐3名党员,组成检查小组,进行实地检查。

学生党员示范寝室申报材料先交各学生党支部,每个党支部对照《学生党员示范寝室评分标准》进行支部内初评后,推荐2-3个寝室到学院参评。学院评定小组成员由党总支委员和各学

生支部书记组成,依据《学生党员示范寝室评分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打分。

3.日程安排

3月25日,下发评比通知

3月25日——4月7日,各寝室布置寝室,准备材料4月8日,各寝室上报学生党员示范寝室申报材料4月9日——4月12日,党支部评定并推荐2-3个寝室参加学院评定

4月13日,党总支对各支部推荐寝室进行评定并公布结果3月25日——4月13日,由检查小组进行不定期检查

4、奖励办法

①评出“学生党员示范寝室”若干个。

7.关于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 篇七

一、征文主题

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以及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精神, 推进《质量发展纲要》的贯彻实施, 围绕“弘扬质量文化、建设质量强国”主题, 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探索质量文化的内涵、建设方式和政策措施, 加强质量文化建设, 进一步推动我国先进质量文化的发展与繁荣。

二、征文内容

(一) 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质量理论与实践。

(二) 先进质量文化的内涵。

(三) 国外质量文化建设的经验做法。

(四) 中国特色质量文化建设体系研究。

(五) 企业文化与企业质量文化的关系。

(六) 企业质量文化建设经验。

(七) 消费者质量文化的引导与建设。

(八) 行业质量文化建设研究。

(九) 政府推动质量文化建设的职能定位和政策措施。

三、征文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到2013年8月15日截止。

四、征文评选与表彰

主办方将组织专家对论文进行评审, 对优秀论文汇编成册, 以中国标准化杂志社《标准科学》杂志2013年增刊的形式出版, 并对优秀论文作者颁发证书。对质量文化建设理论和实践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将邀请参加由主办方开展的质量文化建设相关工作和活动。

五、征文要求

(一) 论文应紧扣主题和内容, 紧密结合质量文化建设工作实际。论文文体应为议论文, 内容主要包括理论探讨和实践总结。

(二) 论文标题自拟;论点要鲜明, 有新意, 有创见;论据充分, 数据准确, 案例典型;论证严谨, 逻辑严密;语言流畅、文字精炼。

(三) 论文应是原创作品, 文责自负, 引用他人的文章应注明出处, 数据事实应附注依据。

(四) 字数控制在4500字以内。

(五) 来稿请注明详细地址和电话。

(六) 稿件中的参考文献其格式请参照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表达方式如下:

[期刊]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J].刊名, 年, 卷 (期) :起止页码.

[书籍]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出版地:出版者, 出版年:起止页码.

六、报送方式和要求

论文及附件按Microsoft Office Word文档保存。电子文档请发送至qrqc2013@126.com, fanzhp@cnis.gov.cn, 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质量文化建设征文”。

联系人:孙中瑞 (山东大学质量管理研究中心)

联系电话:13386402289

范洲平 (中国标准化杂志社)

联系电话:010-64906721。

8.关于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 篇八

来源:

各区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工交工委、商贸工委组干科,市直部办委局组干(人事)科,国、省驻衡单位党委组织部:

现将《衡阳市市级基层党建示范点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做好考评验收准备工作。市委组织部将于7月上旬组织力量对市级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单位进行考评验收。

中共衡阳市委组织部 2004年7月1日

衡阳市市级基层党建示范点考评办法

为了进一步推进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提高我市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现就市级基层党建示范点考评制定如下办法:

一、考评对象

2003年列入的市级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单位。

二、考评内容

总的按基层党组织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要求进行考评,具体看是否达到基层党组织“五个好”的目标(分类考评标准附后)。

三、考评原则

1、实事求是。考评要充分考虑各单位原有的工作基础,认真了解,如实反映开展创建工作成果的情况和数据,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2、注重实效。用全面的、实践的、群众的观点看待实绩。着重考察领导班子建设、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机制建设、小康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发挥作用的情况。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实际效果来检验创建工作的成效。对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排位下滑,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等方面出现严重问题,弄虚作假的单位,不能命名为示范点。

3、群众公认。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到基层单位和群众中去,听取群众反映,以群众满意作为评价创建工作的最高标准。

四、考评方法

1、自评申报。由各创建单位根据《考评办法》自查自评,写了出自查报告。按隶属关系分别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工交工委和商贸工委,其他的自查报告直接报市委组织部。

2、推荐。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工交工委和商贸工委将创建合格单位向市委组织部推荐。

3、考核与审定。市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力量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实地察看、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考核结果报部务会研究审定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五、命名与表彰

对创建合格单位,命名为“衡阳市基层党建示范点”,并授牌,对命名表彰的示范点实行滚动考核,一年一复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命名,并摘牌。

六、组织领导

考评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直机关工委、市工交工委、市商贸工委,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共同参与。

附:衡阳市市级基层党建示范点考评基本标准

附件:

衡阳市市级基层党建示范点考评基本标准

一、乡镇党建示范点

1、领导班子好。①班子模范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勤政廉洁,团结协调,奋发有为,整体功能发挥好。②班子配备合理,结构优化,注重后备干部队伍建设。③党委学习、调查研究、民主生活会、办点示范等各项制度健全,班子能力建设得到加强,整体素质和领导水平得到提高。④党委书记综合素质高,工作思路清,组织能力强,民主作风好,带头示范作用突出。

2、党员干部队伍好。①有切实可行的党员发展计划和中长期规划,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三制”规定发展党员,党员队伍结构改善,无3年未发展党员的村。②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健全,“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流动党员管理、党费收交制度落实好;党员教育培训有计划、有内容、有活动、有督查,集中轮训达到10天以上,参训率95%以上,50岁以下的党员干部均获得乡级以上实用技术培训合格证书。③乡镇干部示范服务意识强,骨干作用发挥好;村组干部和党员自富带富能力强,绝大多数村干部、党员家庭人平纯收入高于当地平均水平。

3、工作机制好。①党员议事、决策机制健全,民主集中制执行好,“三重一大”事项均经过集体决策,没有大的决策失误。②乡镇领导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和述职、评议制度,乡镇干部包村责任制和竞争上岗等制度健全并形成有效的机制。③管党责任制落实,工作力量、经费有保障,村党组织建设措施硬,效果好,软弱涣散的村班子得到及时整顿,辖区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的工作得到加强。④阵地建设规范,有专门党员活动室、图书室、阅览室、现代化远程教育室,党员活动开展正常。

4、小康建设业绩好。①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农民人平纯收入逐年增长,乡财政和村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壮大,按规定应收取的税费全部足额收回,财政负担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乡镇债务逐年消减,各项经济指标在全市排位靠前。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小城镇建设步伐加快,农村服务体系健全。③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成效显著,农民素质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制度认真实行,社会治安持续稳定,计划生育工作处于全市一类水平。

5、农民群众反映好。①党在农村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得到落实,无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集资现象。②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妥善处理,无越级上访。③乡村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自觉转变作风,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二、村党组织建设示范点

1、领导班子好。①领导班子自觉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②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精干团结,战斗力强,整体功能发挥好。③村组织健全,村干部形成年龄梯次,80%以上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后备力量充足。④村级党组织负责人公正廉洁,群众信任,年富力强,能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2、党员干部队伍好。①注重在优秀青年农民和致富能手中培养、发展党员,党员队伍年龄、文化结构不断改善,“三培养三提高”活动成效明显。②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制度健全,措施落实到位。③党员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干部能发挥带头作用,共青团能发挥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大多数50岁以下的党员、干部掌握1-2门农业实用技术,带头致富的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较强。

3、工作机制好。①班子实行集体领导,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②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等各项制度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运行比较规范,村党组织和村委会关系协调。③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村务、财务及时、真实、全面、公开到组到户。④有高标准的党员活动室,远程教育设施齐备。

4、小康建设业绩好。①村级经济发展较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基本形成一村一品的规模经营格局,农民人平纯收入每年增幅在10%以上,村集体经济在2万元以上,居本县(市区)前列。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大,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好或明显改善。③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成效显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到位,社会秩序稳定,计划生育工作落实,村风民风良好。

5、农民群众反映好。①村干部尊重农民,爱护农民,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②工作措施符合群众意愿,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群众满意,党群干群关系密切,村党组织得到群众拥护,群众满意率在80%以上。

三、街道党建示范点

1、领导班子好。①领导班子能自觉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②党组织班子健全,结构合理,作风优良,廉洁勤政,奋发有为。后备干部按规定配备。③书记政策水平较高,组织协调能力和开拓精神较强,熟悉城镇基层管理和社区建设。

2、党员干部队伍好。①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党员队伍结构不断优化。②党员分类管理措施得力,退休、解除劳动关系职工、流动人口等人员中的党员组织关系及时得到接转;在职党员在社区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发挥较好。③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切实加强,服务居民群众的本领明显提高。党员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干部能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3、工作机制好。①以集体领导、理论学习、廉洁自律、联系群众、政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各项制度完善,党政领导班子团结一致,工作运行规范,服务优质高效。②推进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的协调机制健全,街道社区党组织与驻区单位党组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条块结合、共驻共建的街道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基本形成。③阵地建设规范,有高规格的党员活动室、图书室、阅览室、现代化远程教育室,党员活动正常。

4、发展业绩好。①街道经济发展健康,经济实力较强。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在全市排名靠前。②社区服务体系健全,服务设施完善,服务质量优良,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充分。③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成效明显。辖区管理有序、环境优美、文明祥和。

5、群众反映好。①街道、社区干部坚持以为民本、服务群众,诚心诚意为居民群众办实事。②工作措施符合居民群众意愿,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群众满意,群众对党组织满意率在80%以上。③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居民群众参与社区管理、建设积极性高。

四、社区党建示范点

1、领导班子好。①领导班子自觉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廉洁勤政,奋发有为,战斗力强。②依法民主选举领导班子,领导班子健全,结构优化。后备干部充足。③党组织书记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作风务实民主,善于做群众工作。

2、党员干部队伍好。①有计划、按程序培养和发展党员,党员队伍结构明显改善。②党员教育培训和分类管理切实有效,社区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措施得力,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特别是服务居民群众的能力明显提高。③共产党员包括在职党员在社区建设中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基层干部能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3、工作机制好。①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自身建设制度健全,党组织和居委会关系协调,工作运行规范,服务优质高效。②社区党建工作协调机制完善,协调机构健全,社区资源得到整合,以服务群众为重点的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初步形成。③依托社区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和社团、中介组织党的工作,党的工作在城市社区的覆盖面不断扩大。④有较高标准的党员活动室和必备的设施,阵地建设规范,活动开展经常。

4、发展业绩好。①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社区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作用发挥好,困难群体得到救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充分,社区服务质量明显提高。②大力发展社区文化,积极创建学习型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明显。有一所文明市民学校,有必要的书籍、报刊和固定的宣传栏、阅报栏,有居民活动场地和业余文化骨干队伍,能经常组织开展有小区特色的文化活动。③推进社区民主政治建设,完善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初步形成。

5、群众反映好。①社区干部密切联系群众,诚心诚意为居民群众办实事。②工作措施符合群众意愿,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群众满意,党组织得到群众拥护。群众满意在80%以上。

五、国有企业党建示范点

1、领导班子好。①领导班子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②领导班子结构合理,廉洁勤政,奋发有为,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能力强。③党组织书记懂生产经营、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2、党员队伍好。①党员队伍年龄、文化结构和分布比较合理,生产一线党的力量不断增强。②党员教育管理措施到位,能适应新形势积极探索党员管理工作新办法。③共产党员政治素质较高,业务能力较强,能在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管理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工作机制好。①基本形成了适应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保证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机制。企业班子成员依法“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有制度和程序保障;党政关系协调,工作运行规范。②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同保证董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人权相结合,逐步建立了一套适合现代企业制度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科学合理;人才成长环境良好。③党的工作机构设置合理,党务工作配备得当、素质较高,党组织活动经费得到保证,有党员活动阵地。

4、发展业绩好。①企业科技开发能力、市场竞争能力、抵御风险能力强,经济效益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主要经济指标居于同层次同行业先进水平。②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成效明显,形成了具有时代特征和本企业特点的企业精神。员工思想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提高,企业凝聚力强。③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加强,坚持和完善民主管理,厂务公开制度落实,职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企业秩序稳定。

5、群众反映好。①党组织认真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诚心诚意为职工群众办实事。②经营目标、管理措施和重大决策符合群众意愿,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群众满意。党政班子在职工群众中的满意率在80%以上。③热心公益事业,注重社会效益,企业社会形象好。

六、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示范点

1、领导班子好。①党组织领导班子自觉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工会和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得力。②党组织领导班子健全,结构合理,素质较高,整体功能发挥好,与企业业主关系协调。业主家庭成员在党组织班子成员中的数量不超过50%。③党组织书记政治素质好、协调能力强,熟悉企业生产经营,有一定的党务工作经验,善于做群众工作,参与行政管理。

2、党员队伍好。①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党的力量不断壮大。②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及时,党员教育管理切实有效,能根据企业实际组织党员开展活动。③共产党员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能履行《党章》规定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工作机制好。①建立了一套适合非公有制企业特点的党内学习、生活和工作等制度。②初步形成了一套党建工作同企业生产经营、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的运行机制,党组织作用发挥较好。③有一支素质较高的党务工作者队伍,党组织活动场地规范,必要的活动经费有保证。

4、发展业绩好。①企业发展健康,生产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好,市场竞争力强,主要经济指标处于全省或全市同行业先进水平。②员工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提高,企业文化建设成效明显,企业凝聚力强。③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5、群众反映好。①党组织积极为企业和职工群众排忧解难,得到业主支持和职工群众拥护。群众满意度高。②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心公益事业,社会形象好。

七、机关党建示范点

1、领导班子好。①党组织领导班子能自觉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②领导班子健全,结构合理,素质较高,奋发有为,能积极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③党组织书记理论水平较高,组织协调能力较强,在机关党员干部有较高威信。

2、党员队伍好。①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党员队伍的年龄、文化结构不断改善。②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教育培训经常,党员监督管理有效。③共产党员党性强、作风正,在机关各项工作中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运行机制好。①有一套好的党建工作制度。机关党组织自身建设和本单位党组(党委)指导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健全,工作运行规范。②有一套好的党内监督机制。党内监督的有关制度健全,机关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职责和措施落实较好;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的情况良好。③有一支好的党务干部队伍,党务干部的选配、培训、交流得到重视。

4、工作业绩好。①结合本单位工作任务和特点加强党的建设,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本单位业务工作和年度工作目标完成好,工作业绩突出。②机关作风明显改进,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③本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④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加强,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不断深入。

5、群众反映好。①党组织注意了解、反映干部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在群众中有凝聚力。②本单位出台的工作措施符合基层和群众的意愿,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基层和群众满意。

八、学校党建示范点

1、领导班子好。①领导班子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法规。②领导班子精干高效,廉洁勤政,奋发有为,整体功能发挥好。③党组织书记理论水平较高,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熟悉党务工作和学校管理工作。

2、党员干部队伍好。①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优秀学生和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②围绕学校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加强,工作方式和方法不断创新。③干部选拔、教育、考核和监督措施落实。干部能认真履行职责,发挥骨干带头作用。④党员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工作机制好。①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内容的各项制度完善,工作运行规范,党政领导班子团结一致,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落实好,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发挥好。②党组织对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和统战工作领导有力,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常抓不懈的机制基本形成。③党的工作机构和党务工作人员配备达到规定要求,党务干部的岗位职责明确,党组织活动经费有保障。

4、发展成效好。①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教学、科研、管理协调发展,办学整体水平和效益不断提高。培养的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近年的毕业生合格率或就业率高于同层次学校平均水平。②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结合,思想政治工作措施得力,校园文化建设成效明显,校内安全文明,秩序良好。③推行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5、群众反映好。①干部密切联系群众,诚心诚意为理师生员工办实事,没有学生因家庭贫困而缀学。②师生员工信赖、拥护党组织,对党员、干部评价好。群众满意率在80%以上。③学校在社会反响好。

九、科研院所党建示范点

1、领导班子好。①领导班子自觉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②领导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廉洁勤政,奋发有为,整体功能强。③党委书记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较高,组织协调能力较强,懂科研管理。

2、党员队伍好。①注重在中青年科技人员和高级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党员队伍结构不断改善。②党员教育管理严格规范,措施得力。能努力适应新形势探索党员管理新办法,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党的活动。③共产党员政治和业务素质较高,能在科研、生产和经营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工作机制好。①各项制度健全,内部管理体制完善,党政关系协调,工作运行规范,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发挥好。②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制度健全、程序规范;党组织在人事管理中职责分明,制度落实;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有力。③党的工作机构设置合理,党务干部素质较高,各项政策得到落实,党组织活动经费得到保障。

4、发展业绩好。①积极实施科技体制改革,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组织科研攻关,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不断增强科技实力,提高经济效益,实现科研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步增长。②思想政治工作切实有效,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不断深入。③民主管理制度落实,院所内部安定团结,科技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

5、职工群众反映好。党组织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工作措施符合群众意愿,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群众满意,领导班子在群众中的满意在80%以上。

十、社会团体党建示范点

1、领导班子好。①党组织领导班子自觉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②领导班子健全,精干高效,奋发有为。③党组织书记由社会团体行政负责人中的党员担任,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

2、党员队伍好。①党员教育管理结合本社会团体业务活动进行,切合党员实际。②党组织生活健全。常设办事机构和社会团体专职人员中的党组织关系能及时接转。③共产党员能够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工作机制好。①建立健全了适合社团特点的党内生活和工作制度,党组织能对社会团体的活动进行有效监督,支持社会团体及其负责人按社会团体章程开展工作。②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管理所属社会团体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健全。③社会团体党组织工作机构和党务工作人员能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党组织活动经费有保证。

4、发展业绩好。①党组织社会影响力不断提高,所在社会团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开展活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②社会团体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纽带,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服务作用明显。③以章程为主的民主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考核奖惩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接受捐赠公示制度健全,自律机制得到加强。

9.关于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 篇九

关于在全镇开展创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示范村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村党支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提升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水平,根据市纪委《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活动实施意见》,结合我镇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市纪委二届五次全会精神为主线,按照中央和区、市党委及县委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部署要求,建立起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为全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总体目标

在全镇积极开展创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活动,全镇每年创建2个示范村,力争经过五年的努力,至2014年底,使我镇9个行政村逐步达到示范村标准,全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三、创建标准

(一)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上级政策全面落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县委关于“三农”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党和政府在农村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贯彻执行到位,农村和谐发展稳定。

2、组织领导坚强有力。村党组织、村委会组织健全,结构合理,团结协作,战斗力强。村干部思想解放,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较强的法治意识和纪律观念,较强的群众观念和民主意识,能够团结带领农民群众干事创业,开展新农村建设。群众威信高,村“两委”班子民主评议群众满意与基本满意率在90%以上。

3、廉政教育广泛深入。村级党风廉政教育有目标、有规划、有措施。有明确具体的教育内容和目标要求,有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有一定的活动场所,能够运用现代远程教育、报刊书籍、网络媒体等文化阵地和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廉政宣传教育和培训,使党员干部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廉政文化氛围浓厚。

4、监督机制健全完善。以健全完善科学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目标,建立健全和认真落实各项制度机制。重点建立健全民主选举制度、民主决策制度、民主管理制度、民主监督制度,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有效落实。在民主选举方面,能够依法组织选举。在民主决策方面,能够实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议事制度,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项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在民主管理方面,能够规范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完善

农村集体资金管理、财务管理制度,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党务公开等各项制度,做到村级事务公开透明,村级管理运行良好。在民主监督方面,能够完善监督机制,监督措施有力,社情民意表达渠道畅通,村干部定期公开进行廉政承诺。村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健全落实,村民监督组织有效发挥作用。

5、作风务实服务到位。村干部有较强的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作风务实,工作扎实,服务到位。有完善的村级为民服务平台,便民服务网络健全,服务事项明确,办事流程清晰,工作程序规范,配套措施齐全,运作公开透明。服务质量高,群众办事方便、快捷,积极主动为农民办实事、解难题。

6、党员干部廉洁勤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团结协作,自觉执行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要求,自觉遵守村级干部行为规范,做到勤奋敬业、清正廉洁,依法办事。对自己要求严格,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勤政廉政,办事公开公正。带头崇尚科学,移风易俗,积极倡导良好的社会风气。干群关系和谐,本村信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无群众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村干部无违法违纪问题。

7、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整体推进新农村建设。村级发展思路科学合理,措施制定具体有效,经济发展不断加快,农民持续增收,群众生活比较富裕。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农村社会风尚,村风文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社会事业,村容村貌整洁,生态环境良好,各项事业和谐发展。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评为示范村:

1、村两委班子闹不团结,班子软弱涣散,未完成工作目标的;

2、当年有党员或非党村干部,被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当年本村有计划外生育的;

4、对镇党委、政府重要工作部署未及时认真落实,受到催办督

查或通报批评的;

5、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及影响严重的重大群众性事件的。

四、评选程序及工作要求

(一)村党支部申报。每年11月份,各行政村党支部根据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标准,进行认真地自查,向镇党委申报;

(二)镇党委推荐。镇党委根据各行政村党支部的申报,组织力量,对申报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进行初步的考核审核,在此基础上,经党委会议研究提出初步的推荐名单,连同单行材料一起上报县纪委。

(三)县党委审定。县纪委组织力量,对镇党委申报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初选名单进行考核审定,并将确定的示范村名单,呈报县委研究同意后予以命名表彰。

(四)动态管理。全镇创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按照标准评选2-3个示范村。评选要按照成熟一批、确定一批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审查。已命名的村,要一年一考核,两年一复审。符合条件的,继续保留;不符合条件的,上报予以摘牌,取消命名。

(五)考核表彰。镇党委在年终组织考核组进行考评,对被评为示范村的予以表彰。

中共新堡镇委员会

10.关于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 篇十

创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是指通过规范化建设,树立基层党组织的建设样板,打造基层党的建设具有标志性的精品工程。浙能集团在所属企业推开的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争当“浙能先锋”的具体实践,对于创新基层党建工作载体,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升企业党建优势,发挥企业党建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1.1 创建党建工作示范点,是创新基层党建工作的新方法

启动基层党建示范点工作,可以培育出一批具有典范性的基层党组织,通过典型的示范、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使基层党组织中的先进更加先进,中间状况变先进,后进学有目标、赶有方向,从而探索出一条以基层党建示范点带动基层党建的全部,以基层党建水平的提升促进基层各项工作发展的新路子。

1.2 创建党建工作示范点,是助推创先争优活动的新途径

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服从和服务于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它是在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中培育样板的重要工程,是在创先争优教育活动后的进一步拓展、延伸和深化。通过创建党建工作示范点,先行一步,探索创先争优的新经验,然后发挥其典型引路的作用,全面完善和落实常态的创先争优长效机制,起到“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效果。

1.3 创建党建工作示范点,是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必然要求

创建基层党建示范点,培育基层党建工程的亮点,有利于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运用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把创先争优的理念渗透到浙能集团事业发展的各个领域。把集团系统的示范点培育单位分布到各个板块,在培育中提升各基层党组织的党建水平,助推集团事业的不断发展。

2 党建工作示范点应该把握的几个特性

浙能集团党委提出要打造“有貌可观、有点可挖、有为可示、有经可取”的党建工作示范点,那么如何实现“四有”呢,笔者认为必须首先明确党建工作示范点的特性,这样一来,我们的创建活动才不偏不倚,切实有效。

2.1 适度超前性

要有一定的前瞻性,不断丰富创建工作的内容,探索新的方式方法,对示范典型不断地进行充实、完善和提高,使其更具生命力。超前性从一定意义上体现示范性。所以示范点建“点”的起点要高,要有一定的前瞻性,能够体现前进、发展的方向。但同时,这种超前性也要顺应规律,绝不是可望而不可即,而应该是经过努力,其他基层党组织也可以做得到的。

2.2 内容真实性

开展示范点创建工作,绝不能搞形式主义,图虚名、做虚功,追求表面的轰轰烈烈,要有扎扎实实的工作,实实在在的效果。要能客观真实地反映一个党委或党支部的工作实际,不弄虚作假,保证示范点经得起实践和群众检验,做到宁缺毋滥。

2.3 体现创新性

开展示范点创建工作,是一项实践性、创造性很强的工作,没有固定模式,重在实践,贵在创新。组织理念、工作思路、形式内容、活动载体、建章立制的一个或几个方面,均要有创新表现。我们要把创新精神贯穿创建工作的始终,以创新精神抓落实,以创新精神拿举措,以创新精神求突破。要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鼓励基层大胆探索。

2.4 典型指导性

示范点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具备典型指导性是关键。要让不同类型的基层党组织都能找到自己需要的典型,并从中得到启示,找到自己的发展路子。在示范点创建中,既要有由先进变更先进的典型,又要有由一般变先进的典型,而这些典型在创建中发生的变化,应该是看得见、学得到,能真正起到示范作用的。同时要能够体现企业特点,有其独到之处,具有示范效应和典型意义。

2.5 作用长效性

示范点建设不是一次性的摆设,而要使它们尽可能长久地发挥示范作用。因此示范点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要不断总结经验,始终把示范点作为探索工作规律的基地,让这些点在不断解决新形势下的各种新问题的过程中创造新的经验,从而不断延长示范点的生命力。

3 创建党建工作示范点的思考

党建工作示范点是基层党建展示的窗口,使基层党组织建有标准、学有榜样,有利于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因此,必须结合实际,悉心选“点”,精心育“点”,严格管“点”,以“点”带面,使企业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更加科学、规范。

3.1 广泛宣传,悉心选“点”

启动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时,首先要进行广泛的宣传,把推进示范点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宣传清楚,把落实示范点创建工作的方式方法宣传具体,把示范点创建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宣传实在,使示范点创建工作在各基层党组织成为关注的热点,使更多的基层党组织积极参与到示范点创建中来。

选择示范点充分注意“点”的可代表性、可培育性、可指导性,使示范点有一定基础和代表性,经过帮助、培育、总结,能很快实现创建目标,使之成为指导某种类型基层组织先进性建设的示范点。

世界在变化,形势在发展,党建示范点建设也要与时俱进,紧扣时代主题和本行业、本单位特色,紧跟所在行业形势发展步伐。因此根据基层党组织的不同类型和自身特点,以破解当前党建工作难点问题为目标,对党建品牌类型和功能进行定位,把每个党建示范点建成工作创新的探索基地、人才培养的教育基地和党建工作的实践基地,取得较好的反响。

3.2 创造条件,精心育“点”

要实施“目标管理”,根据不同板块和企业的特点,围绕“分析—归纳—提炼—总结—提高—推广”的基本思路,进行全面调查摸底,认真进行比较分析,提炼工作特色,搞好分类排队。确定每一阶段的创建目标,达到一个阶段目标再提出下一阶段目标,一步一个脚印,不断提高评价和衡量标准。

要注重规划,按照不同典型的示范点,在一定程度上框定创建的模式,并做好关键环节的指导工作,力争创建一个、成功一个、带动一片。企业党建职能部门应加大对示范点创建的指导、帮助力度,促使示范点整体工作有序健康地得到改进,实现创新,获得突破。这种突破,不仅是“量”的扩张,更应是“质”的飞跃。

3.3 完善制度,严格管“点”

党建示范点创建必须树立精品意识,重在质量,要切实做到成熟一个,命名挂牌一个,并坚持对创建示范点实行动态管理。即第一年经考核符合创建标准的,才能正式命名为示范点;第二年考评合格的,进入全面建设提高阶段,达不到标准的,摘牌予以淘汰;之后,实行年检年审制度,一年或两年一次考核,优进劣出,始终保持示范点在群众心目中的信赖度。

同时还应将示范点创建工作纳入对党组织及干部的政绩考核体系中,作为奖惩和使用干部的依据。只有创建示范点真正成为一个目标、一份荣誉,才能进一步增强广大基层党组织创建示范点的内动力。

3.4 及时总结,以点带面

示范点的核心在示范,没有发挥示范作用,就是对党建资源的浪费。要使示范点产生最大实效,关键是要以点带面,及时总结推广示范点的经验做法,使之由局部走向全局,而不能让示范点“孤芳自赏”。

示范点创建后,企业党建职能部门应充分发挥示范点的作用,将示范点在创先争优中创造的鲜活经验用来指导面上工作,将其建设成为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交流经验的基地,定期在示范点举办现场观摩研讨会,并鼓励广大基层党组织到示范点去参观学习,同时,还要鼓励示范点与党建工作水平较差的基层党组织“结亲”,帮助指导其他基层党组织抓好创先争优工作。

党建工作示范点的创建是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效载体,值得我们倾心研究和努力实践。我们要继续深化示范点创建工作,常抓常新,以永不懈怠的创新勇气、积极有为的工作作风,不断开创企业科学发展和党建工作的新局面。

摘要:基层党组织是党的细胞,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必须要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创新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方式。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创新,必须找准载体。载体找得准、找得好,就能真正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各项工作和事业发展的强大力量。浙能集团按照“板块有典型、单位有示范、支部有特色”的思路,在集团系统党建工作基础较好的单位中分批培育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无疑为推进党的基层工作创新提供了一个重要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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