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税务职业道德教育 全面提升税务人员素质

2024-07-16

加强税务职业道德教育 全面提升税务人员素质(共3篇)

1.加强税务职业道德教育 全面提升税务人员素质 篇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加强税务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

国税发[2007]28号

2007-03-13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职能,妥善解决税务行政争议,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推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构建和谐征纳关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06]27号)和国务院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精神,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税务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一)行政复议是化解税务行政争议的有效手段。税务系统开展行政复议工作以来,各级税务机关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有效发挥了行政复议的职能作用,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妥善地处理了大量税务行政争议。??

(二)新形势要求必须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随着改革的深入,行政复议案件日趋增多,反映的问题渐趋复杂,深层次的问题愈益凸显,税收政策不完善、执法不规范、复议工作质量不高的问题仍然存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各级税务机关必须进一步提高对做好行政复议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全面加强税务行政复议工作。??

(三)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税务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行政复议是解决税务行政争议的重要法律制度和主要渠道。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便捷高效、方式灵活的优势,完善相关制度,改进工作方法,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努力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有效化解税务行政争议。??

二、畅通渠道,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

(四)渠道畅通是行政复议制度得以发挥作用的前提。各级税务机关要把畅通渠道作为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疏通进口,敞开大门,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除法律明确规定不受理的案件外,复议机关必须受理。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受理复议申请而经法院审理责令受理的,要定期通报,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确实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要妥善处理,不能简单一推了之,要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告知解决问题的渠道。对确有问题的案件要通过建立个案督促纠正制度予以纠正。

三、提高工作质量,力争把税务行政争议解决在税务机关内部??

(五)坚持公平正义。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依法公正合理地做出复议决定,是行政复议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求公正、以公正促稳定的法治理念,把实现社会公平公正作为行政复议的根本价值目标。??

(六)全面审查合法性与合理性。税务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既要注重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也要加大对具体行政行为合理性的审查,切实提高办案质量。要使每一件行政复议案件都能够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七)注重证据审查。税务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必须依法全面审查相关证据,做到定案证据合法、真实、确凿、充分。既要注重审查税务机关提供的证据,也要重视纳税人提供的证据;既要审查证据的真实性,也要审查证据的合法性;据以定案的证据必须具有排它性和唯一性。??

(八)秉公执法,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税务机关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必须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依法做出行政复议决定,对该撤销或者变更的具体行政行为要坚决予以撤销或者变更。??

四、注重运用调解手段,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九)调解是化解矛盾的有效手段。各级复议机关要增强运用调解手段解决行政争议的意识,将调解贯穿于行政复议的全过程。运用和解、调解方式办案,必须坚持当事人自愿、合法、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侵害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在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应当引导双方当事人之间和平协商,平衡利益,增进相互理解和信任,最大限度地降低税务争议的负面影响,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十)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依法进行调解。对于存在合理性问题、混合过错问题或者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不能简单地撤销或者维持,要注重运用和解、调解的方式加以处理。复议机关要积极为当事人自行和解创造条件。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达成协议的,复议机关要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或者行政复议和解书予以确认,及时送达当事人执行。不能达成和解协议或者调解书、和解书送达前申请人反悔的,复议机关应当及时做出行政复议决定。??

五、创新工作方法,提高解决行政争议的效率??

(十一)复议机关要根据案情特点,区分不同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采取灵活多样的工作方法和结案方式。对疑难复杂、社会关注的重大案件,可以采取当面核实、公开听证等审理方式,召集双方质证辩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增加行政复议的透明度,提高公信力,做到公平公正。对基本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被申请人经过上级机关指示,确认具体行政行为存在明显错误的,可以立即纠正。税务机关对自身明显违法或不当的执法行为引起的复议案件应主动纠正,上级税务机关也可以督促其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改正,以取得申请人的理解,避免加重违法不当行为造成的损害。

六、关注个案调研,促进税收政策完善

(十二)及时反馈问题,完善税收政策,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要把办理个案与完善政策有机结合起来,不能只是就案办案做出行政复议决定,也不能简单报告了事。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政策问题和纳税人反映强烈的问题,应当由点及面、由表及里,进行深入专题调研,提出切实可行的修改完善建议,反馈到政策制定机关和部门,及时对政策制度进行立、改、废,促进税收政策完善,从源头上预防税务行政争议的发生。

七、总结经验,落实和完善行政复议有关制度

(十三)制度完善是顺利开展行政复议工作的必要条件。对行政复议法有明确规定的制度,要认真贯彻落实,不能走形式。要积极探索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又为行政复议工作所需,有利于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制度,勇于创新,不断完善。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建立税务行政复议听证制度、调查制度、和解制度、重大案件备案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十四)认真落实上级税务机关直接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制度。对下级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复议案件的,除责令受理外,上级税务机关要加大直接受理的力度,保证案件及时得到处理。要探索建立行政复议案件“提审”制度,对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或者有典型意义的案件,上级税务机关可以直接受理。

八、采取切实措施,强化行政复议能力建设

(十五)加强业务指导,提高办案水平。上级税务机关要加强对基层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保证不同税务机关对同类案件的处理结果基本一致,确保法律适用的公平。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加强对个案的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办案能力。要组织经常性的工作交流,总结经验,推广典型,促进整体办案水平的提高。??

(十六)增强专业素质,保证办案力量。行政复议工作是一项“辩是非、断曲直、定纷争”的工作,要保证能办案、办好案,配备一定数量的高质量和稳定的专门人员十分重要。复议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敏锐的观察力,必须具备较为全面的知识结构,必须具备驾驭、解决复杂矛盾的能力。要切实解决存在的行政复议能力偏低、人员短缺和流失等问题,抓紧配备、充实和调剂行政复议专业人员。根据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性质特点,保证一般案件至少有2人承办,重大复杂案件有3人承办。切实保障行政复议人员有机构干事、有人员干事、有条件干事,促使复议人员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

(十七)强化监督,奖优罚劣。评价一个地方行政复议工作的优劣,不能简单地看案件的多少,更不能简单地以案件撤销、变更数量为标准,而是要看是否解决了争议,是否保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是否促进了征纳关系的和谐。要把行政复议渠道是否畅通、质量是否过硬、人员配备是否与工作任务相适应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上级税务机关要定期对下级税务机关行政复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要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九、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十八)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税务机关的行政首长是本机关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好职责。各级税务机关要把行政复议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抓紧建立健全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责任制。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行政复议有关工作的汇报,研究重大疑难案件,解决行政复议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支持和督促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复议案件。逐步推行行政首长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

(十九)加大对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基础投入。要加快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信息化建设。落实办案经费,保障行政复议办案的必要条件。??

(二十)加大行政复议工作宣传力度。通过加强法律知识培训,帮助广大税务干部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正确认识行政复议对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救济作用,自觉接受监督。向纳税人广泛宣传行政复议的法律规定、制度功能及其在解决行政争议方面的优势,引导纳税人通过行政复议渠道解决行政争议,营造依法解决行政争议的良好社会氛围。

王 琴:新形式下如何加强我省行政复议工作思考

导航: 政府法制》 地方法制信息》 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上传时间:2007-04-18 |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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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应诉处 王 琴

自《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我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认真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和《贵州省行政复议条例》,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审理了一大批案件,切实履行了监督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职责。使我省行政复议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层级监督的重要作用,成为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渠道。但是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省行政复议工作发展不平衡,还存在着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亟待加强和改进。

一、我省行政复议工作存在的的问题

(一)少数地方和部门对行政复议工作的认识不到位。当前少数地方和部门对行政复议工作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自觉支持行政复议工作和接受行政复议监督的意识淡薄。有的领导不重视行政复议工作把发展经济与依法行政分割起来,一旦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决定撤销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就埋怨行政复议机关不支持其工作。个别领导超越职权干预行政复议机关办案,对行政复议工作采取

消极应付的态度等等。这些情况严重影响了行政复议工作的深入开展。另外,我们各级政府法制机构也没有积极向领导宣传好行政复议法律制度,并通过自身的工作,使领导能够及时了解行政复议工作情况,重视和支持行政复议工作。

(二)一些地方和部门行政复议渠道不畅通。在2006年全省“一法一条例”的检查中,发现有些县虽然属于国家级贫困县,财力、物力和人力都比较困难,但是由于政府领导重视,行政复议工作开展得相当好,行政复议渠道畅通,反之,有的县虽然条件比较好,但是由于领导不重视,行政复议工作没有很好地开展起来。每年就只受理三、五件行政复议案件,有的地方甚至没有。一个县级政府一年只有几件行政复议案件,这是不符合客观实际的。行政复议案件的受案数,是行政复议工作开展得好坏的标准之一。现在有些地方和部门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对行政复议申请有案不受,能推就推,行政复议渠道不畅通。这些情况严重影响了行政复议工作的发展。

(三)县级政府和部门行政复议工作的组织机构和办公条件尚未落实。政府法制机构是行政复议工作机构。目前我省各级政府和部门法制机构的设置和建设,与其所承担的行政复议工作任务仍不相适应。从机构设置看,目前,省政府法制机构人员编制基本到位,州、市级政府法制机构逐步加强,但县级政府法制机构的专职人员严重缺员。政府部门的行政复议人员也须加强。而且许多行政复议人员是半路出家,行政复议业务水平不高。加之行政复议机构工作条件差、待遇低,有些行政复议人员不安心工作,行政复议专业队伍缺乏相对的稳定性。从经费来看,与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需要相不相适应。大多数县级政府没有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落实行政复议专项经费,没有为行政复议工作机构办案配备必要的交通、通讯工具,有的连办公电话费用都不能保证,差旅费也无法报销。有的虽列支了专项经费,但也不一定专项用于行政复议工作,从而挫伤了行政复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这些也影响了行政复议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一些行政复议人员行政复议能力不强。行政复议工作,不是只懂《行政复议法》就可以的。行政复议争议涉及行政管理领域的方方面面,其法律关系也不仅仅是行政法律关系,要准确地把握案情、正确地处理行政争议,就要求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不仅要懂行政法律,还要懂民事、刑事、诉讼等法律;不仅要精通法律,还要准确把握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不仅要研究法律、政策,还要学习行政管理和经济学等跨学科知识。对案件提出的处理意见要符合客观实际、符合经济发展规律。在《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的行政复议实践中,各地、各部门培养了一大批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领、作风上过得硬、纪律上作表率的人才,为我省的行政复议和社会稳定工作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但是,目前还也有相当一部分行政复议人员把握、理解、处理行政争议的能力不强,有的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还有说外行话、办外行事,对具体案件提出的处理意见与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相悖。

(五)行政复议决定执行不及时、不到位。现在有的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做出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责令履行法定义务以及和给予行政赔偿的决定后,被复议的行政机关拖延履行或者拒不履行,造成行政复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的保护,形成了“法律白条”。这种情况影响很坏,破坏了行政复议制度的公信力。

二、如何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障行政复议工作健康发展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决定,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对全面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构建和谐贵州作出了进一步部署。我们应当认识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等于没有矛盾,关键是建立和完善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的机制,要明确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也是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一个不断完善体制和机制、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本在发展,关键在法治,而加强行政复议则是其中非常重要的内容。这是因为,行政复议集中了诉求表达、利益协调、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等方面的社会矛盾处理机制,是把解决群众利益诉求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的重要制度,是有效解决行政争议的法定渠道。当前,大量的社会矛盾都以行政争议的形式表现出来,而行政复议是依法解决行政争议的首要途径,因而也是预防和化解当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最可靠、最有效的手段。行政复议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有着独特的功能,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为此,党中央、国务院对行政复议工作给予高度重视,中办、国办联合下发了《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意见》,深刻阐述了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也为我们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指明了方向。因此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是新阶段新形势的迫切需要,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我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的政治责任感,把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放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中来思考、来开展、来推进,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抓紧抓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行政复议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办、国办27号文件、全国行政复议座谈会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健全公正合理、高效便民、监督到位、保障有力的行政复议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提高行政复议能力,力争把大部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系统内部。为此,要服从并服务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这个大局,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贯彻落实好中办发(2006)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抓紧制定《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以此指导全省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工作在全面推进我省依法行政,大力构建和谐贵州中的重要作用。

(二)抓好对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宣传,正确引导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现在还有许多人不知道有复议制度,这说明宣传工作不到位,我们要在宣传上下工夫。通过广泛宣传,把行政复议法律知识普及到千家万户,有效解决人民群众“不知告、不会告、不敢告”的问题。相关部门要积极协调和组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对全省行政复议工作开展采访报道。与此同时,各地、各部门通过整合宣传资源采取开辟专栏、学习辅导、专家访谈、法律咨询、案件评析等形式开展一次宣传活动,向社会宣传介绍行政复议的制度和运用行政复议制度解决行政复议争议、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减少群众上访尤其是群体性上访等方面的成效和经验。

(三)要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行政复议申请权。各级行政复议机构要依法敞开案件受理大门,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行政复议申请权,凡是《行政复议法》规定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都要依法受理,坚持杜绝把合法的复议申请拒之门外的情况发生。对确实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或者应当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事项,也要说明情况、指明出路,不能简单地一推了之。各地各部门的党政机关要将是否依法受理复议案件纳入目标责任制,要对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经人民法院审理责令受理的,经上级行政机关责令后仍不受理的,列为扣分项目。

(四)要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提高行政复议机关的公信力。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质量,是判断行政复议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也是政府取信于民、提高政府自身公信力的根本手段之一。提高行政复议的办案质量,关键是要始终做到依法审理、公正裁决。具体讲,要注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要坚持原则。行政复议主要是审查下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就是要纠正有关地方和部门的不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有的个案矛盾突出。这是行政复议工作的特点,这个工作特点决定了,你只要从事这项工作,就避免不了要得罪人。这就要看行政复议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能否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能否严格依法办事,能否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能否公正廉洁、铁面无私,因此每个案件的办理都可以说是一次考验。如果该受理的不受理,不该维持的维持,该撤销的不撤销,该变更的不变更,该责令履行的不责令履行,那就意味着对法律的亵渎。所以,是否坚持原则,是评判行政复议人员政治素质高低的重要标准,也是行政复议工作是否具有权威性的关键所在。二是要坚持办案公开、透明,确保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要制定行政复议的听证制度,对涉及公共利益、群体性因素以及其他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要坚持公开听证审查。三是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我们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时都知道,有的案件,如土地权属纠纷、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纠纷等,可能涉及的年代久远,坐堂问案解决不了问题,需要到实地调查才能获得支撑案件事实的证据,在此基础上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才可能具有权威性。四是要集思广益。在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时,应当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行政复议工作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一个行政复议人员,无论水平再高,都有其局限性,正因为如此,在办案中必须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各方面专家的意见,获取有益的补充,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自身的局限性。有的复议机构在办理一些疑难、复杂的案件过程中,不仅注意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以及第三人的意见,而且经常性地采用案件咨询论证会这种形式听取专家意见,并加强同人民法院的工作联系。

(五)加大调节力度,增强行政复议办案的实际效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根本目的是化解行政争议,平息社会矛盾。在行政复议工作中,要注重引入调解机制,将调解工作贯穿于行政复议工作的始终,注意办案的实际效果。在案件审查处理阶段,坚持以情感人,以理动人,以法服人,在查明案件事实,分清当事人责任的基础上,办案人员主动帮助当事人客观分析各自的利弊得失,并针对案件的成因和特点,引导当事人的代理人、亲朋好友帮助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促使案件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在案件审结后,坚持向当事人做好耐心的宣传解释工作,保证让当事人赢得明白,输得服气,促进当事人的心理和谐,主动息诉罢访,实现将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努力消除因行政争议引发的不和谐因素。

(六)推进行政复议工作的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是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的基础和先决条件。一是要探索建立行政复议简易程序。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行政复议案,通过简易程序加以解决,提高行政复议的效率,节约行政成本,减少当事人诉累。二是要制定和完善办案程序规定,逐步推行网上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和网上公布行政复议决定。使行政复议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三是要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听证、调查等制度。对重大复杂、社会关注的案件、不能仅仅采取书面审查方式,要充分调查,通过当面核实,公开听证、质证、专家论证等方式全面审查,增强行政复议的透明度,提高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办理效果。四是要积极探索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的新方式、新举措。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制度和行政复议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五是全省明确两个示范点探索开庭复议方式。开庭复议方式将行政复议书面审查与行政诉讼的开庭审理模式相结合,借鉴行政诉讼审判严谨、公开的特点,保障当事人的参与权,使行政复议更趋公正。对重大、疑难和法律关系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要大胆探索开庭复议方式,这类案件,复议机关在对案件公开开庭复议中,让当事人全面举证、充分质证、多轮辩论,通过庭审明晰事实,明辨是非,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

(七)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责任。首先,要落实领导责任。全国行政复议座谈会明确了行政复议机关的首长是本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行政领导要带头学习《行政复议法》,认真领会行政复议制度的精神实质,把行政复议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要积极支持和督促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亲自关注并重视解决行政复议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其次,要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工作责任制。各级各部门要抓紧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责任制,把行政复议工作考评与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相结合,把责任追究机制与评优激励机制相结合,把行政复议渠道是否畅通、行政复议质量是否过硬、行政复议机构设置与工作任务是否相适应作为重要考核内容,纳入各级政府考核体系。再次,要加强监督指导。各级政府要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要求,切实加大对本地区行政复议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各级政府法制机构作为本地区行政复议工作的综合指导部门,要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地区行政复议活动的监督检查和协调指导。要重点加强对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劳动和社会保障和环境保护等重点、热点领域行政复议案件的对策研究和监督指导工作。要认真落实行政复议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和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备案制度,完善定期检查制度,加强社会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和重大法律纠纷应对指导,健全上、下级复议机构之间的监督、指导和协调工作机制。第四,要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力度。要以贯彻全国会议精神、加强我省行政复议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力度,继续抓住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这条主线,以推进基层政府依法行政为重点,坚持改革创新,积极进取,切实发挥好行政复议在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八)要加强基层行政复议能力建设,为改进行政复议工作提供保障。一是要对照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的精神和中办、国办27号文件要求,着力了解和解决好市(州、地)、县两级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办案经费以及办公条件等问题,对尚未落实到位的进行督查督办。从而使市(州、地)、县两级政府的行政复议工作真正做到有机构干事、有人员干事、有条件干事,切实提高基层行政机关的行政复议能力。二是要配备、充实和调剂行政复议人员,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的行政复议工作机构,必须保证一般案件至少有2人承办,重大复杂案件有3人承办。三是要加强行政复议人员培训,努力提高行政复议人员专业化水平,省政府法制办每年应分期分批对全省行政复人员进行一次专门业务培训,每期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5天,确保行政复议人员的素质与办案要求相适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贯彻《贵州省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办法》,把好行政复议人员的资格准入关。四是要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人员的作风建设。行政复议工作是面对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工作,办案人员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直接关系到政府茨声誉和形象。行政复议人员既要坚持依法办事,铁面无私,更要心中装着群众,做到诚恳耐心,热情周到,清正廉洁。五是要关心行政复议人员的成长进步。要把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有较高法律素质的干部充实到基层行政复议工作领导岗位;要选派优秀干部充实到行政复议人员队伍,并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从事行政复议工作的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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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国务委员 华建敏(2006年12月2日)

行政复议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这次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的召开,意义重大。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总结交流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全国行政复议工作的做法和成效,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新形势下行政复议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研究提出落实中央要求、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的措施,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前不久,遵照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批示要求,在罗干同志的亲自主持下,有关方面拟定了《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由中办、国办印发(中办发〔2006〕27号)。《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行政复议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这次会议也是贯彻《意见》要求,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的一次重要会议。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的政治责任感

几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及行政复议机构的工作人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深入学习、宣传行政复议法,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和队伍建设,做了大量扎扎实实的工作,取得了好的成效。一是依法、公正、及时地办理各类行政复议案件。全国平均每年通过行政复议解决8万多起行政争议,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通过每个具体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密切了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三是纠正了一大批违法、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强化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须赔偿”的意识,提高了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平等对待行政机关和主张权利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发挥行政复议快速高效、简易便民、不收费用、解决实际问题的优势,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增强了政府的公信力。五是通过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宣传了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在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尊重公共利益、法律秩序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从而增强了全社会的法制意识。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努力,特别是行政复议机构同志们辛勤工作、默默奉献的成果,藉此机会,我谨代表国务院向同志们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行政复议工作还面临不少问题。有的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对新形势下依法及时解决行政争议是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能的认识不到位,对通过行政复议法律制度解决行政争议还缺乏必要的了解,不善于运用行政复议手段解决矛盾和问题;有的地方和部门不积极受理、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案件,相互推诿、敷衍塞责,致使相当一部分行政争议的处理仍游离于法定渠道之外,70%的行政诉讼案件在起诉前未经过行政复议,不少行政机关仍陷于应付信访、忙于应对行政诉讼的被动局面;有的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对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关注不够,市、县的能力建设尤为薄弱,机构不健全、编制不到位、队伍不稳定、素质不够高的问题突出;行政复议办案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决定的权威性和社会公信力需要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制度本身也需要不断完善等。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目前,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一时期,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也是社会矛盾的多发期。许多矛盾纠纷已经并将继续以行政争议的形式反映出来,行政争议呈现增多的趋势。行政复议是把解决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的重要制度,是有效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矛盾的法定机制。各级政府必须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的批示要求,坚持标本兼治,严格依法行政,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减少矛盾。必须站在党和国家发展全局和战略高度,进一步深化对新形势下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

(一)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是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

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但是,和谐社会并不是没有矛盾的社会,而是社会矛盾不断依法得到有效解决的动态稳定的社会。我国大量的行政管理法规主要由基层行政机关具体实施,行政争议主要发生在县、乡两级政府和市(地)、县两级政府部门。近年来,因行政争议不能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引发群众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问题比较突出,影响了社会的正常秩序和稳定。能否有效解决行政争议,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有利于引导人民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将相当一部分行政纠纷解决在初发阶段,化解在基层,并将减少群众集体上访、特别是非正常上访。行政复议制度依靠公开、公正、公平的机制,用法律手段消除因行政争议引发的不和谐因素,尽可能避免老百姓与政府对簿公堂,充分体现了和谐社会“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涵,对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政府工作千头万绪,关系方方面面,影响千家万户,一举一动,都涉及人民群众的利益。人民群众对行政行为有不同意见,依法向行政机关反映其诉求,监督政府行政行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是人民的基本权利。行政复议作为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制度和法定渠道,集中了诉求表达机制、利益协调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几个方面的内容,核心就是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通过行政复议,直接倾听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有利于解决他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通过平等对待行政机关和利益诉求人,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引导行政机关“为民谋利”,防止和纠正“与民争利”;通过协调各方意见,有利于正确把握和处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的共同利益和不同群体及公民个人的特殊利益的关系;通过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直接参与,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在行政管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宪法、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国家管理的积极性。

(三)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

行政复议制度的一个重要目的是通过强化内部层级监督,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通过开展行政复议,有利于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落实责任,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有利于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断树立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利于及时发现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及早防范和化解风险,促进行政机关总结经验、完善立法,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同时,解决行政争议的过程,也是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可以增强全社会的法制意识,营造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社会基础。

(四)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是促进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手段。

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根本目的,是要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各级行政机关都必须不断修正工作中的失误,纠正工作中的错误,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行政复议正是根据行政复议申请人的请求,由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的一种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依法有效解决行政争议,有利于政府全面履行职能特别是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提高行政机关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水平,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行政执行力。行政机关是否善于运用行政复议制度处理好其工作产生的矛盾和纠纷,是衡量政府行政能力和自身建设水平的重要尺度。通过行使行政复议制度赋予的层级监督权,上级政府和部门可以直接纠正下级政府和部门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特别是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保证政策法规的统一,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通过对个案评价考核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参与,还可以促进各级政府及部门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决策行为,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促进行政机关公务员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预防和减少执法腐败,提高行政执法的效能。

总之,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是新阶段新形势的迫切需要,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各地区、各部门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的政治责任感,把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放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中来思考、来开展、来推进,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抓紧抓好。

2.税务人员职业道德修养的基本内容 篇二

一、指导思想

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指导,以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干部职工队伍为目标,规范言行,确立职业观念,端正职业态度,提高职业技能,遵守职业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人员基本道德素质,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营建优质、高效、廉洁、有序的和谐机关。

二、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

(一)热爱税收 敬业奉献 政治坚定 作风过硬

(二)勤奋学习开拓创新 恪尽职守 廉洁奉公

(三)仪表端庄 言行规范 服务优质 争创一流

(四)谦虚谨慎 团结协作 严以律己 宽以待人

(五)文明礼貌 诚实守信 助人为乐 与人为善

三、应具备的职业素养

(1)政治素养

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明确自己是社会的公仆,正确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

(2)知识素养

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知识、专业知识和相关学科知识。

(3)能力素养

要具有科学的认知能力和正确解决问题的创新能力和综合能力。

(4)心理素养

心理素养包括个人的智力、性格、情绪、意志、兴趣、气质等等。要充分挖掘自身潜力,强化自身修养,具备开拓创新的精神,稳妥果断的气质,坚韧不拔的意志、豁达开朗的情绪和健康广泛的兴趣。

四、应具备的职业意识

专业意识、岗位意识、协作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自律意识。

税务人员职业道德修养的基本内容 税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是根据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原则和税收工作的职业特点形成的税务人员应具备的道德意识和行为规范,是税务人员政治素质、思想意识、文化修养、品德情操、工作态度和精神风貌的具体体现。它所包括的内容是:“热爱税收,依法治税,廉洁奉公,热爱税收是税务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热爱税收,就是热爱、忠诚于自己所从事的税收工作。税收工作是一个光荣的职业,一个税务人员爱祖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就必须要热爱自己所从事的税务工作,这是对一个税务人员起码的道德要求。只有热爱税收,才能忠于职守,只有热爱本职工作,才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这一道德标准,是税务人员做好本职工作的内在动力,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具体体现。

(二)依法治税

依法治税是税务人员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也是衡量一个税务人员的工作质量和道德品文明征税。”其核心是“廉洁奉公,依法治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热爱税收

质的重要尺度。它要求税务人员严格按照所有税收法律、法令、条例、税则、实施细则、征收办法等办事,把依法办事贯彻于税收工作的一切方面和始终。决不允许徇私情、乱征乱罚或擅自减税免税。税法是国家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的特点。每个税务人员都要用高尚的税务职业道德、税务职业纪律来保证税法的严肃性和完整性。

(三)廉洁奉公

税务人员是税法的具体执行者,执法者必须首先守法。廉洁奉公是税务人员职业道德的重要规范。税务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要以国家和人民利益为重,以高尚的职业道德严格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树立“廉洁奉公,千尘不染光荣,以权谋私可耻”的良好道德风尚,成为党和人民信得过,为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建设潜心聚财的税务人员。

(四)文明征税

3.加强税务职业道德教育 全面提升税务人员素质 篇三

梧州市国家税务局内设机关科室11个,事业单位3个,直属单位1个,管辖3个城区国税局、4个县(市)国税局,全系统干部职工700多人。近年来,我局大力弘扬“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核心理念,坚持以和谐文化建设为先导,将文化管理渗透到税收工作的全过程,充分发挥了文化的导向、激励、凝聚、辐射功能,促进了管理创新,为税收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精神支撑,推动了全局税收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我局在税收文化建设方面的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组织到位。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办公室、人教、监察、党办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系统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单位、部门各负其责,层次分明、职责明确的税务文化建设组织体系,对税务文化建设工作从计划安排、措施制定、考核落实等诸环节进行了详细部署。市局领导每次下基层,都详细检查开展税务文化建设的情况,从而促使各基层单位领导对税务文化建设给予高度重视。各县(市、区)局专门指定人员负责组织开展税务文化建设工作,并在经费上予以了倾斜,为确保这项工作的协调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营造氛围,深化认识。为了提高和统一税务干部对税务文化建设的思想认识,做到人人自觉参与,主动投入,我局采取各种形式,加大了宣传教育力度。一是有效地利用办公楼走廊、机关食堂空间布局、生活设施和宣传栏、广告、标语口号、图片展览、电子荧屏滚动轮播等方式,以及绿化机关庭院、美化办公场所等措施,着力营造环境氛围。市局机关在办公楼电梯口、职工饭堂等显眼位置,开辟了宣传先进税务文化的活动阵地,张贴一幅幅构建和谐的宣传图画,悬挂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局荣我荣,局兴我兴,构建和谐,从我做起”等醒目的警句,时刻提醒、鞭策、激励、教育干部职工。长洲区、万秀区、苍梧县国税局等针对各自办公楼的特点,或将走廊通道打造成图文并茂、美观大方的税务文化长廊,或在办公地点、招待室显眼的地方,挂起文明和谐的名言警句,或挤出房间,专门用于展览干部职工自作的文化作品。二是以梧州国税内部简报、局域网为舆论阵地,通过开辟宣传专栏、撰写专题文章、交流心得

体会等方式,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让广大干部职工理解开展税务文化建设活动的重大意义,大力营造精神氛围。三是坚持组织开展评选月度(季度、)文明服务之星、文明示范窗口、巾帼文明岗等文明创建活动,以及积极组织参加当地党政组织的政风行风热线活动、行风测评活动、效能建设活动等,努力营造活动氛围。这些措施,浓郁了文化氛围,对税务干部起到了潜移默化的作用,达到了逐步将税务文化理念被干部知晓、理解、接受进而自觉遵照执行的目的。

三、狠抓落实,全面推进。加强税务文化建设是一项全局性、长期性的工作,为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我局结合实际,丰富载体,拓宽渠道,狠抓落实,全面推进使税务文化建设。

(一)打造学习型组织,提高税务干部的文化素质。一是引导干部职工树立学习是生存和发展需要的理念,在全体干部中开展以税务文化为主题的读书活动。每月为干部职工购买2本优秀书籍,并在局域网开辟了智慧加油站、精神文明建设、学习交流、答惑释疑、文化园地等专栏,进一步拓宽干部职工学习交流渠道,组织干部阅读学习,交流学习心得体会。同时积极开展各类征文比赛,对优秀作品进行奖励,以此营造读书氛围,使干部的理想抱负在书香中受到熏陶,得到升华。二是引导干部职工树立终身学习、团队学习、全程学习的理念,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和“练内功”活动。制订了干部学历学位教育工作管理办法等4 项制度,采取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网上“每日一题”练习、模拟考试、巡回抽考等形式,大力开展各类业务教育培训。近年来,自办培训班150期,培训干部6000人次;组织了1000多人次多参加基础知识达标考试和“三员”能手考试。三是通过走出去的办法,开阔干部的视野,学习先进文化。2006年,分2批组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到清华大学进行了为期半个月的脱产学习;2007年,先是组织中层新任职干部及后备干部共67人到重庆市国税局税务干部培训中心进行了更新知识培训。随后,市局机关和各县(市、区)局又分期分批组织干部职工近700人次到发达地区,调研考察,学习先进的税收管理经验。四是通过考试考核选拔各类业务能手,激发税务干部学习积极性。2007年,共选拔计算机、税收管理、税务稽查、税收服务等业务能手56名,其中有12名干部获得自治区税收征管能手。

(二)广泛组织参与各类群体活动,陶冶税务干部的情操。近几年,我局进一步完善了“两室三场”(乒乓球室、健身活动室,以及篮球场、羽毛球场、排球场)设施,成立了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健身操五个协会,市局机关坚持做到“日有球打,周有球赛,季有登山,年有汇演”。2006年以来,成功举办了2届全市国税系统运动会,以及每年的迎春文艺晚会,并多次组队参加上级局及市级举办的运动会以及各类文艺演出、演讲比赛等。同时,还通过组织开展换位思考、换位体验教育、拥军优属、帮扶济困、抗洪救灾等主题实践活动,使干部职工从中受到感染和启迪。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全局税务干部共捐款捐物价值30多万元。这些活动的开展,把各种行为规范、价值观念、道德情操等融入税务文化建设中,营造了浓厚的和谐国税文化氛围,提高了税务干部的思想境界,培养了良好的精神状态。

(三)积极倡导争先创优,推进精神文化建设。一是完善了科股级干部竞争激励机制和干部双向选制度,注重实绩用干部,注重能力素质用干部,注重发展潜质用干部,将工作能力与绩效评定、个人评优和争当征管、稽查能手等工作结合起来,激励干部职工不断提高学识、知识、业务能力和思想政治水平,实现个人价值与税收事业发展的紧密结合。2007年以来,全局共提拔任用科股级干部50人,建立科股级后备干部库27人,上挂下派干部5人,交流干部84人。二是以文明礼仪规范教育为契机,以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巾帼文明岗以及争当“文明服务之星”、“优秀公务员”“创新能手”等活动为载体,表彰奖励了一批先进集体、优秀个人、创新能手。通过树立先进典型,弘扬先进事迹,激发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增强干部职工的光荣感和自豪感。

(四)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拓展税务文化建设的深度。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税务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全方位,多渠道,宣传廉政文化,向干部职工灌输廉政为税理念。市局机关开辟了党风廉政建设动态网页,建立廉政简报、廉政制度、警钟长鸣、心得交流等栏目,宣传报道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建立互相交流、互相学习的平台;利用行政信息管理系统,定期向全市国税系统干部发送廉政短信或廉政警句,每逢重大传统节日都向广大纳税人发出《致全市纳税人的廉政公开信》。下辖的县(市、区)也因地制宜,富有成效地开展廉政文化建设。万秀区国税局利用廉政书画比赛、每周一课、在每一台电脑上制作廉政警句作为电脑屏保等形式,时时提醒干部不忘廉洁自律。长洲区国税局利用电子触摸屏和大屏幕在办税区和办公区宣传廉政规定,并专门开辟税务廉政文化长廊,让全局56名税务干部都精心思考一句廉政名言警句,汇

编登载在税务廉政文化长廊上,进行自我教育,自我鞭策。苍梧县国税局组织开展了廉政书画、摄影、墙报比赛,在“诗词之乡”石桥镇,与全国小有名气的东安诗社联合举办了别开生面的诗歌吟唱会。藤县国税局设立了廉政文化建设园地,将干部的学习心得、优秀征文公布出来。岑溪市国税局开展了“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蒙山县国税局举行廉政山歌擂台赛,把廉政制度以及先进典型编写成群众喜闻乐见、琅琅上口的山歌形式,让干部职工颂唱,使干部职工在学习娱乐中领会和感受立德、养德的重要性。

(五)注重人民关怀,温润干部职工心灵。一是实施健康管理。坚持定期组织干部体检,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及时掌握他们的身体健康情况,保证干部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对住院治疗的干部,及时组织人员上门探望;对家庭有纠纷、有困难,产生不良情绪的干部,坚持做到上门走访,及时做好心理疏导工作,使他们自觉调整自己的情绪和行为。二是关心职工生活,市局机关和各县(市、区)局都开辟职工之家,开办了职工食堂,建立完善了职工阅览室、活动室。市局工会还通过协调团购方式,帮助部分职工解决住房困难的实际问题。每逢干部职工生日,各单位、各部门都以工会的名义,给干部职工送上一份生日蛋糕,把组织的温暖送给干部职工。

(六)加强税务制度文化建设,规范税务干部从政行为。

据形势的发展变化,我局按照先进文化理念的要求,修订完善了不科学不合理的制度,建立了机关科室和县级局领导班子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办法以及AB岗工作制、创新奖励制度,健全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办税公开制、效能考评制、行政问责制等14项行政效能建设制度,使各项制度充分反映和体现先进文化理念,使之成为税务干部自觉遵循的行为规范,充分发挥了规范、激励、约束作用,确保了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

(七)加强税务行为文化建设,展现国税良好精神风貌。为了使税务干部职工的一言一行体现出较高的文化素养和丰富的文化内涵,让社会公众感受到优秀的税务文化,提高税务部门的形象,我局在规范“四种行为”下功夫,花力气。一是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开发应用电脑定税系统、短信催报催缴系统、出口退税申报提醒系统、收购发票预警系统、行业税负预警系统等软件,以现代科技信息为支撑,进一步加强税收执法监督,规范税务干部的执法行为,确保了涉税重大

案件和涉税投诉案件零发生。二是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实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提醒服务、上门服务等服务方式;在全市8个办税服务厅的办税窗口安装服务评价器,向广大纳税人和各界群众发放“廉政效能监督卡”,积极开展“文明服务之星”评选活动;开通12366纳税服务平台,方便纳税人;抓好政务服务中心国税服务窗口建设,将9项行政审批事项和2项非行政审批事项放到“中心”办理,专门安排业务骨干进驻中心办理税务事项,提高办税效率;减轻纳税人负担,取消30多种表、单、簿收费,并调低24种普通发票工本费标准。三是规范税收管理行为。大力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细化量化岗责体系,建立健全“四位一体”良性互动机制,强化上下之间、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发挥信息化手段的支撑作用,强化监督,狠抓责任追究,切实提高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四是规范日常生活行为。明确提出了“一美二洁,三公四诚,五正六端,七敬八和,九活十慎”的标准,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维护国税形象的意识,做到着装整洁,举止优雅,言语文明,注重礼节,廉洁自律,诚实守信,时时处处展现出国税机关和国税干部的良好精神风貌。

通过近年来的努力,我局税务文化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国税的良好形象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先后荣获自治区级“文明单位”、梧州市“诚信文明行业”称号;市局机关被评为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7个县(市、区)国税局均获得市级以上文明单位称号,其中6个县(市、区)局获得自治区级文明单位称号,1个分局连续八年被评为全国“青年文明号”,市局及4个县局机关大院均被评为自治区“文明庭院”。全系统2人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6人被评为自治区级先进工作者。2006年,在梧州市机关作风民主测评中,我局的综合得分排名全市51个参评单位第一,被市委授予“星级服务单位”,所属四个县(市)局也分别被当地党委授予“星级服务单位”称号。2007年,在作风效能建设“百企万人测评”中,我局的综合得分进入全市98个被测评单位的前18名;在全市作风效能建设前三个阶段检查评比中,荣获“优秀”等次;在全区国税系统作风效能建设万人评议活动中,我局综合评价满意率为95.09%,在全区国税系统14个地市局中排名靠前。全系统呈现出作风更实、效能更高、服务更优、形象更好的可喜局面。如今,纳税人和社会各界人士无论是踏进我局办公楼,还是下辖的国税机关,都会感受到浓浓的税务文化氛围,感受到一种全新的温馨,感受到“敬业奉献,求实创新,公正谦洁,文明和谐”的精神所激发的巨大动力。

四、开展税务文化建设的几点体会

(一)开展税务文化建设,认识是前提,领导是关键,群众参与是基础。领导认识到了,才会重视,才会加大对创建工作的物质和精力投入,才会在群众中起表率作用。群众认识上去了,就会积极自觉参与税务文化建设活动。在活动过程中,我局首先是统一领导班子的思想,提高对税务文化建设的认识,然后在深入教育的基础上,调动职工的积极性,自觉投身于创建工作中。

(二)开展税收文化建设必须做好“合”字文章。我局注意把税收文化建设与做好各项具体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与加强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与人事制度改革结合起来,与推行税收质量管理体系结合起来,与推行税收信息化建设结合起来,统筹规划,协调发展,从而全面推进了各项税务工作再创新水平。

(三)开展税务文化建设,必须常抓不懈。税务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税务文化必将注入新的内容,税务文化建设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不能急于求成、指望毕其功于一役,必须常抓不懈。我局税务文化建设之所以取得较好的成效,是因为立足于长远,有计划有步骤地坚持抓落实,契而不舍,一抓到底,保持了税务文化建设活动的经常性、连续性。

(四)开展税务文化建设活动,必须赋予时代精神。我局每年调整税务文化建设活动思路,每年都有新举措,就是赋予税务文化建设活动以时代精神,注入新的活力和内容,使之与时俱进,适应社会进步和现代税收征管工作的需要。

(五)必须处理好开展税务文化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要。税收文化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的组成部分。国税部门作为政府执法机关,文化建设必须折射出党和政府的形象,折射出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果。我局开展税务文化建设,倡导和谐文化理念,就是赋予新时期国税部门精神文明建设以更加丰富和鲜活的内涵。同时为两个文明建设提供了最佳结合点,使经济与文化、执法与服务相互渗透、相互促进,推动国税部门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近年来,虽然我局在税务文化建设方面投入了大量精力,做了不少工作,但从整体上看,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许多方面还不尽完善,有待进一步深化。今后,我们将在总结现有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虚心学习,认真借鉴,大胆创新,推动税收文化建设向纵深发展。

梧州市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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