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2024-06-18

工程技术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精选12篇)

1.工程技术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篇一

工程技术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

1、工程技术部门应根据施工机构和现场特点配合安全消防管理部门完善和制定消防预案和方案及有关防火制度规定。

2、现场使用新型材料、高分子化学材料,应将防火等级、阻燃效果情况、说明书、数据资料报工作部(安全消防)备案。

3、在防水施工、冷却塔安装、重要设备安装,用火、用电易燃材料的施工方案中应写明具体防火措施。

4、组织实施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同时组织检查施工中消防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对涉及消防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应及时提出解决办法。

5、编制或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必须按国家的有关消防安全规定、消防技术规范,结合施工现场实际,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或审查消防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各类不安全因素的发生。

6、对施工生产中采用的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必须有针对性地组织编制防火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并针对可能发生火灾事故的因素提出应急改进的技术措施。

签字: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8月16日

2.工程技术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篇二

1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概念

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指企事业单位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在一定岗位上的劳动者个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责任的一种制度, 是一项基本管理制度, 是通过明确责任来督促生产安全, 提高有关人员的安全意识的制度。

2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大意义

安全生产涉及每一个人, 体现的是一种全员讲安全, 人人讲安全的大局面。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一种强制性制度又延伸到各个角落, 责任重大, 事关人的生命、财产和社会稳定, 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坚持安全发展, 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 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 是抓好安全生产的关键。

3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几种方法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贵在坚持, 贵在常抓不懈, 警钟长鸣。着力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责任落实、兑现承诺;巩固“三项制度”、深化“三项建设”、完善“三项制度”,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承诺制, 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加强监督, 抓好落实。

3.1 建立长效机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需要针对本单位实际、岗位实际, 广泛征求职工的意见建议, 制定职责明确、赏罚分明、可操作性强的长效机制, 编制符合各岗位实际的岗位职责和安全生产要点, 制定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制定应急预案, 加强完善制度建设, 使其横向到每一名职工, 纵向到每一个班组。

3.2 签订责任状。

目前, 从上到下都非常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从领导到部门到班组, 层层签订责任状, 明确责任人、职责、安全事项, 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具体人员身上。

3.3 加强监督检查。

签订责任状后, 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学习, 及时将目标责任逐级分解, 落实到人。加大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定期、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和抽查, 发现隐患, 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防患于未然, 检查结果直接与本人的目标考核、奖惩、晋级挂钩, 督促安全责任人加强自我安全责任意识, 时时事事讲安全。

3.4 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对安全员和广大职工要分对象、分重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经常深入生产一线, 开展安全生产宣讲教育, 主要方式有: (1) 张挂宣传标语、宣传海报加强造势宣传; (2) 聘请专家讲解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加强思想重视教育; (3) 适时开展安全操作技能比赛或实践演练, 加强安全、规范操作技能教育; (4) 开展安全知识问答竞赛, 从理论上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教育。以此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督促鼓舞职工自觉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3.5 建立一支责任心强、本领过硬的抢险救援队伍。

平时注意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挑选精壮青年, 加强教育和技术指导, 适时开展模拟演练, 建立一支职责明确、分工有序、训练有素的抢险救援队伍。

4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注意的问题

4.1 领导的责任心是关键。

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虽然重点在基层班组、在安全员身上, 但领导如果思想认识不到位、不重视, 签订的责任状也就形同一纸空文, 因此各级领导一定带头履行职责, 带头经常巡查、过问安全生产工作, 带头参加安全生产各项活动。

4.2 奖罚不分明造成安全员责任意识差。

往往一些安全事故发生后, 相应责任人会受到一定的处罚, 但未发生安全事故时往往忽略了对安全员的奖励, 造成罚大于奖, 或者奖励面宽泛, 一奖众奖, 一罚单罚, 不能充分体现安全员的工作成果, 因此造成安全员内心落差大, 不愿担任安全员, 不愿履行职责;或者安全员根本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认为出了事故自有领导顶着, 思想麻痹大意, 对安全生产工作不积极不主动, 安全生产无从谈起。因此要时刻加强安全员的责任意识, 制定奖惩措施, 在工作上奖勤罚懒, 多举措、多方法、多渠道的对安全员实施奖惩, 激发工作积极性。

4.3 对检查后的工作不到位。

一些部门将检查只是停留在查上, 对发现的问题只是批示给有关部门或有关人员改正, 但真正改正与否却不了了之, 或遗忘在脑后, 造成工作不彻底, 留有安全死角。因此对安全生产工作不但要有专人负责, 而且在建立台账时, 要将治理状况、整改措施、整改成果列入其中, 并时常翻阅查看, 真真正正、彻彻底底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4.4 安全机构和人员队伍应相对稳定。

有的单位因工作关系需要对内部职工的岗位进行调整, 这种工作上的调整在所难免, 但值得一提的是对安全岗位上的人员应尽量避免这种调整, 因为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技术性强、工作面广、政策水平要求较高的工作, 需要相对稳定的组织机构和安全工作人员, 只有这样才能胜任安全生产工作, 才能做好、落实好安全生产工作。

各级各部门横到每位职工, 纵到每个班组安全责任人都要以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为己任, 从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负责做起, 从日常工作的一点一滴做起, 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并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实际, 随时完善更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共同做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这篇重要文章。

参考文献

[1]桂文中.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J].江淮水利科技, 2009 (03) .

[2]詹敏利, 邵亮.浅议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事故调查与分析[J].人民长江, 2009 (21) .

3.监理工程师安全责任的追究与规避 篇三

一、对监理安全责任的三个典型案例的思考

1、2000年10月25日,南京电视台演播厅施工中发生垮塌事故。调查认定工程监理方未对支撑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认真审查,在条件不具备时同意施工方浇筑混凝土(甚至在事故发生后补签混凝土浇捣令);工程监理方发现工期不合理、存在事故隐患时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结果总监被追究安全责任,获刑5年。

2、上海地铁4号线的坍塌事故。施工单位对施工方案作了变更,将隧道冷冻施工的冷冻管数量、长度作了减少,工程监理方未认真复核审查;现场巡查不力,未及时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现场总监被追究安全责任,获刑4年。

3、2005年9月,北京西西工程4号地项目工地,施工人员在浇筑混凝土时,模板支撑体系突然坍塌,造成重大事故。工程监理单位的总监和土建监理员被追究安全责任,案件目前正在审理中。

这三个项目安全事故的责任处理表明,监理很难规避安全监理不到位的责任,随之的责任追究更要引起我们全体监理工程师的高度重视。

二、安全监理责任风险严重的外部原因

1、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竞争激烈,建筑开发商和承包商都在努力追求各自的经济效益。一方面部分开发商存在 “低价招标”,低价招标实际上在某种程度取消或压缩了安全措施费用;另一方面部分承包商不但争抢“低价中标”,而且还要垫资,中标后为了获得利润,便缩减各种费用支出,一些安全生产措施费形同虚设,该设置的安全防护不设置,该实施的安全措施被取消。

2、“片面追求进度”造成的后果。有的业主,为了追求进度,在招投标中缩短定额工期,在合同中又压缩工期,直接导致安全措施得不到落实。

3、“挂靠”投标,违法分包。目前国内施工投标绝大部分是挂靠,中标后老板自己聘请几个技术人员进行管理,安全方面几乎缺失,而受挂靠单位一般也不会真正对其进行安全管理。

4、项目被多次发包,有些业主为了节约时间,把桩基和主体分开发包,还有的以节约总包管理费为由肢解工程,这样总包与分包无合同关系,无法约束,安全方面自然就会出现漏洞。

三、安全监理责任风险严重的内部原因

1、监理工程师人员不足。目前存在现场监理人员与中标备案人员不一致现象,真正参与管理的监理人员无签字权,只有代签,因此对施工安全的责任心和安全问题的判断是不一样的。

2、急需提高监理人员的整体素质。目前有些业主为了节约费用,并不采用国家监理费取费标准,刻意压缩降低监理费,监理单位为了能够有利润自然会少派人或派的人员水平不高,因此存在监理人员缺乏安全管理知识和经验,无法真正承担安全监理的重任。

四、安全监理责任风险的规避

监理工程师必须加强风险意识,提高对风险的警觉和防范,减少和控制责任风险。但如何正确规避责任风险呢?可以考虑从以下六个方面着手:

(I)严格执行合同。这是防范监理行为风险的基础。监理工程师必须树立牢固的合同意识,对自身的责任和义务要有清醒的认识,既要不折不扣地履行自身的责任和义务,又要注意在自身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随时随地以合同为处理问题的依据,在业主委托的范围内,正确地行使监理委托合同中赋予自身的权力。

(2)提高专业技能。专业技能是提供监理服务的必要条件。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是监理工程师所从事的职业对自身提出的客观要求,防范由于技能不足可能给自身带来的风险。

(3)提高管理水平。监理单位和监理机构内部的管理机制是否健全、运作是否有效,是发挥监理工程师主观能动性、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方面,也是防止管理风险的重要保证。损失实际上是由具体的监理工程师造成的,但是由监理单位对业主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因而在监理单位内部,总监与监理机构其他成员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同样应该制定明确,这对于提高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责任心是十分必要的。

(4)完善法律体系。迄今我国建设领域法律体系的建立已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是,存在的问题也不少。主要表现在:不同的法律、法规之间,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之间存在许多不协调乃至矛盾抵触的地方;法律、法规还大量存在覆盖不到的范围,不少法律的定义不明确。因此,一方面需要不断立法,完善法律、法规的覆盖面,另一方面需要理顺现有法律的关系,对相互矛盾之处要进行修订。政府行业主管理部门及有关的行业协会,需要自觉执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并且在社会上积极宣传有关的监理法律、法规,使社会能对监理工程师承担的责任有个正确的认识。

(5)推行职业责任保险。监理工程师可能因工作疏忽或过失造成合同另一方或第三方的损失,因而需对其承担赔偿的职业责任进行投保,一旦由于职业责任导致了业主或第三方的损失,其赔偿由保险公司来承担,索赔的处理过程也由保险公司来负责。也就是说,通过市场手段来转移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职业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没有有形的物质载体,其保险的是你的责任。因此,要开展这种保险,必须一首先对监理工程师应当承担的责任进行研究分析,搞清楚职业责任和其他责任的区别。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是多方面的。并不是监理工程师的任何责任风险都能够通过保险来解决。职业责任保险所针对的仅仅是职业责任,即只针对监理工程师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在提供服务时由于疏忽行为而造成业主或依赖于这种服务的第三方的损失。且这种行为在主观上必须是无意的,并仅限于监理工程师专业范围内的行为,而不负责和专业范围无关的疏忽行为造成的损失,职业责任保险在国内尚无开展的先例,但目前已经在工程设计等领域开始试点。

结语:

4.工程技术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篇四

为了确保学生能顺利的完成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对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的安全可能存在的问题加以说明。

本人自愿参加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并保证本人身体和心理状况适合参加本次社会实践,对本次社会实践的目的、性质、实践地的情况以及可能的风险有清楚的了解。

在本人社会实践活动期间,本人保证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学校关于社会实践的各项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依据本责任书和有关规定处理。各实践团队必须严格执行此说明:

1、出发前,应再次与实践地联系,确保所有安排(如食宿交通)都已妥当。

2、出发前,应办理好在实践地活动所需的必要证件和证明。

3、在整个社会实践过程中,队员必须听从带队负责人的指挥安排,不准擅自离队或中途退出;若是由于队员本身不听从负责人安排的,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4、本人财物的遗失、被盗、毁坏等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5、由于本人过错、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导致的自身人身伤害由本人承担。

6、本人实施的违法行为或违反实践当地各项规定以及民族习惯等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7、由于本人过错造成第三方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8、活动中应注意安全,不在危险的地区(如江边,湖边)逗留;如因实践活动需要接近危险地段,必须确保安全并有专业人士陪同;遇到突发事件,应该沉着冷静。

9、乘车时保持秩序,上下车辆时不要拥挤,不要乘坐非正式的长途机动车辆。

10、闲暇时,不要单独行动,不去危险地区(如悬崖),不要晚上单独外出,不可夜不归宿。

11、严禁学生私自下江河湖泊游泳(含外出实习、参观等),违者一切责任自负。

12、对于因为个人不注意日常安全引起的事故,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13、整个活动过程中,队员们应互相关心,互相帮助,队长应及时了解每名队员的活动情况。返回时,队长应与每名队员保持联系,确保每名队员都安全返回。

14、外出活动期间要注意维护国家、学校荣誉,不得做出任何有损国家、学校利益的举动。

15、建议各团(队)给参加实践活动的师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篇五

1、配合主任完成电气继电保护装置的运行、维护、电气联锁的安全管理工作。

2、处理主管范围内电气设备的异常、缺陷、故障的分析与处理。

3、处理防雷防静电接地存在的问题。

4、对火灾报警系统的定期检查、维护与故障处理。

5、对电视监视系统定期检查、维护与故障处理。

6、落实检修项目内风险削减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现场作业安全。

7、每周组织设备安全检查,处理发现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并汇报给主任工程师。

6.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篇六

一、公司总经理安全管理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制定的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政策、条例及规定,对公司安全生产负总责任。2.领导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拟订安全生产奖罚办法,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3.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定期向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

4.批准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企业总目标并督促实施。

5.亲自组织主持三级以上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批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涉及法律者除外)。落实整改措施,并做到“四不放过”的原则。

二、分管生产、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管理责任

1.协助总经理领导和管理公司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管理责任。

2.组织修订本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批准各分公司上报的安全措施计划,并督促贯彻实施。

3.协助总经理主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听取汇报,分析安全工作情况,研究措施并做出决定。

4.领导质安处开展正常的业务工作,支持质安处行使否决权,并负责实施安全生产工作的奖惩条例。

5.组织领导公司的季度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存在的问题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并及时通报检查评比结果。

6.坚持“管生产必须先管安全”的原则,在下达生产计划任务的同时,必须先下达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7.发生伤亡事故,应到现场主持事故的调查研究,分析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做到“四不放过”的原则,并要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

三、党委办(书记)安全管理责任

1.监督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实施。

2.要把安全生产作为重要的议事日程,研究职工安全生产思想动态,抓好安全生产思想的宣传教育工作。

3.组织党委(支部)会议研究生产时,必须同时研究安全工作。4.把安全生产纳入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的竞赛活动,把安全工作的好坏,作为考核各级党员、干部的一项内容。

5.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安全生产方面的情况,协同有关部门总结推广好的经验。

6.支持各部门搞好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并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改进安全管理工作。

7.组织开展党、团员身边无事故活动。协助工会、团等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竞赛。

四、工会(主席)安全管理责任

1.宣传贯彻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规、方针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

2.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和搞好总结评比工作。对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有权建议给予重奖。3.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的整改参与监督检查。

4.督促和协助公司行政部门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完善安全设施和对尘毒进行综合治理。搞好劳动卫生和预防职业病的发生。5.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因工伤亡家属的慰问和善后处理工作,按规定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6.经常深入基层工地,检查劳动保护设施状况,发现问题立即向工地负责人和有关部门提出,并督促工地负责人和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使其保持完好的状态。

五、团委(书记)安全管理责任

1.针、政策,不折不扣地协助党委做好安全生产的政治思想工作。

2.在党委领导下,针对施工工地青年人多的特点,协助基层团组织做好广大青年重视安全生产的政治思想工作,做到人人知道安全为了促进生产,生产必须注意安全的道理。

3.组织基层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宣传活动,教育每个团员起到党的助手作用,带头做好安全生产并团结带好一大片。

4.把搞好安全生产纳入评比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的先决条件之一,把搞好安全生产的先进团支部(团员)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椎广。

六、总工程师安全管理责任

1.在总经理领导下,对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具体组织和领导,对安全工作中的技术问题负总责任。

2.组织学习贯彻有关安全法规、标准和规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贯彻实施意见,在安全技术范围内对公司经理负责。3.主持制定公司安全技术标准,编制审查公司的安全技术规程。

4.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领导制定并负责批准相应的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劳动保护要求。

5.负责审批高、大、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及时解决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6.审定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材和教育计划。

7.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到施工现场进行指导,考察作业环境,负责提出改善劳动条件,完善安全技术措施。

8.参加公司每季安全检查工作,对检查结果要做出总结和分析,并提出改进目标和整改意见。

9.听取质安处的工作汇报,指导和支持质安处开展工作和行使否决权。

10.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对发生事故的有关问题,提出技术性鉴定意见和安全技术改进措施和改进方案。

七、总经济师安全管理责任

1.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工作,协同总工程师和公司质安处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具体的组织和领导。

2.会同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公司质安处对公司安全体系建立、资金落实进行评估,并对公司经理负责。3.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对发生事故的有关问题提出安全技术改进措施,协调各部门做好事故处理的善后工作。

4.参与编制审核劳动保护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中的经济部分,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顺利开展。

5.及时分析和总结全公司安全生产动态,提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建议。

八、总会计师安全管理责任

1.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工作,协同总工程师和公司质安处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具体的组织和领导。

2.督促财务处在安全技术资金、经济调配、资金落实使用上对公司经理负责。

3.对于伤亡事故的调查结论,在经济上做好事故处理的善后工作。

4.参加编制和审核劳动保护和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并督促财务优先支付。

5.根据有关规定按计划及时提取劳动保护费用和安全防护费用,做到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九、质安处安全管理责任

l.认真贯彻国家、政府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规、条例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2.经常深入基层和施工现场,掌握和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并帮助指导施工现场安全技术工作,及时处理不安全因素和隐患,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和措施并督促实施。

3.主持编制和修改企业的安全技术规程。

4.负责审查各项目部报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案,在需要时提出合理的施工方案。

5.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安全检查情况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 情况和待解决的问题。

6.定期组织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通报全公司,对安全生产取得优异成绩的集体和个人提出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的意见,经公司领导认可后执行。

7.发现危险情况,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时应及时制止,必要时可先令其停工整顿,待责任者提出整改措施并整改完成,达到安全要求后方可继续施工。

8.建立安全管理网络,指导安全管理网络人员开展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经验技术交流和开展各项竞赛活动。

9.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提出整改措施意见。

十、施工处安全管理责任 1.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工艺等技术文件,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编制安全技术规程。

2.在计划、检查、总结、评比、布置施工任务时,必须同时考虑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不得下达无安全技术措施的生产计划。

3.做好设备的鉴定工作,并对安全设备的使用效果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改进方案。

4.参加公司组织的每季安全检查,对查出隐患提出技术性改进意见。

5.负责对安全设施进行安全技术鉴定,负责对科研项目的安全技术研究、审核,进行技术鉴定。

6.会同劳动人事部门、职教培训中心,做好特殊工种、机械操作工的安全教育工作。

7.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及时到现场调查分析,对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技术性意见和安全技术整改措施。

十一、财务处安全管理责任

1.对已确定的劳动保护和安全技术措施训练所需的经费,列入财务计划,优先支付,做好奖惩兑现工作。

2.根据公司有关规定按计划及时提取相应的安全防护费用,做到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3.会同各有关处室平衡好各分公司、项目部和加强安全防护措施的财务计划,并报公司批准。

十二、经营处安全管理责任

1.工程承包合同签订生效后,要向有关技术处室提出工程性质应采用的主要安全措施计划书面材料。

2.在编制工程预算时,要正确计算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安全设施的安全防护材料费用,并督促其实施。

3.督促材料部门及时采购,确保供应施工生产中安全措施计划所需的物资。

4.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安全措施计划

十三、办公室(计量、职教、人事)安全管理责任 1.负责在使用的计量器具按周期进行鉴定,井在周期内使用,严格控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计量器具流入施工现场。

2.配合有关部门对安全设备的计量器具做出技术鉴定。并对使用效果进行调查,每半年向经理、总工程师提出书面调查报告。

3.制订安全教育计划,组织安全技术培训.各种培训班都必须安排安全教育课程。

4.配合有关部门对公司上下各级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安全知识讲座和安全技术培训。

5.会同施工处、设备处编制各种安全技术培训教材,搞好特殊工种、机械操作工等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6.负责组织对新调入、转业的施工技术及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必须先教育后上岗。

7.严格执行劳动保护条例,做好新招收工人的审查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新工人的体检,不得将有禁忌症的工人,分配到所禁忌的岗位上工作。

8.严禁使用童工,一经发现,立即处理。

9.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保障职工劳逸结合的健康,切实做好女工保护工作,对因工致伤残或患职业病的职工,要安排适当工作。

10.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负责修改和制定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改进办法。

11.对违反劳动纪律,影响安全生产的人应加强教育,经说明无效或屡教不改者,应提出处理意见,报请领导严肃处理,对安全事故责任者,按领导批准的处理意见执行,并将处理材料归档。

十四、设备处安全管理责任

1.负责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和验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保养、保证各种机具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2.各种机械设备完全防护装置,应齐全、灵敏、有效,并负责对新设备、自制设备使用前的鉴定工作。

3.参加调查处理与机械设备有关的安全事故,并做出技术鉴定意见,提出改进措施。

7.工程技术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篇七

1.1 法律责任风险

近年来,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日益健全,对监理工程师的法律责任也有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已将监理工程师需要承担的有关合同责任的部分内容上升到了法律高度。《刑法》第137条、《建筑法》第69条规定了两种情况下监理人员要承担刑事责任:一是“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二是“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只要是因监理人员有意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导致的重大安全事故,就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莫建雄/Mo Jianxiong

1.2 技术资源风险

监理工程师即使在工作中无任何行为上的过错,依然有可能承受由于技术资源带来的工作方面的风险。例如,在混凝土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按照正常的程序和方法,对在建工程进行了检查和监督,并未发现任何问题,但施工过程中还有可能留有隐患,如某些部位振捣不够密实,有蜂窝、空洞等缺陷,这些问题在施工过程中往往无法及时发现,有些甚至是在过了很长时间后才暴露出来。

1.3 工作技能风险

工程监理是基于专业技能的技术服务,然而,监理工程师的知识和经验也是有局限的。例如,安全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会遇到许多安全细节问题,其往往并不能得心应手地处理好,甚至对于存有隐患的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排除,其原因就是现场监理人员缺乏相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

1.4 监理公司方的责任风险

明确的管理目标、合理的组织机构、细致的职责分工和有效的约束机制是工程监理的基本保证。一般监理公司都会实行总监负责制,但由于监理工作的特殊性,项目监理机构往往远离监理公司本部,因此,代表监理公司与工程有关方面打交道的是总监。一方面,监理单位必须给予总监一定职权,这样才能获得总监负责制应有的效果。另一方面,监理单位和总监之间应建立完善、有效的约束机制。特别是对于安全监理内容,监理单位应设置公司级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安全工程师和管理人员,负责检查指导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安全工作,并制定企业《安全监理责任》制度,规范全公司各专业监理人员的分工,营造“全员参与、齐抓共管”安全监理工作的局面。否则,出现安全监理责任事故,监理公司和监理工程师就要承担较大的责任风险,甚至是法律风险。

1.5 渎职风险

监理工程师未能正确地履行监理合同中规定的监理职责,在工作中发生疏忽或失职行为,具体表现为:

(1)监理工程师没有及时履行告知的责任,没能按合同的约定在必要时为业主提供符合其专业水准的咨询意见,给业主造成损失;

(2)监理工程师对该检查验收的不检查验收或不及时检查验收,该要求承包商返工的未要求返工,或者将不合格的工程按合格工程验收,影响了承包商的正常施工,从而造成业主的损失;

(3)该审批不审批或盲目审批,对进度款支付申请、签证、价格调整等定夺不准,从而造成业主的损失;

(4)该巡视不巡视、该旁站不旁站,对本该发现的问题未能及时发现,从而造成业主的损失;

(5)不按规定签发指令或签发错误的指令,从而造成业主损失。

1.6 职业道德风险

在职业道德方面,如果监理工程师不能遵守职业道德,工作敷衍了事,发现问题没有及时解决,或者为谋求私利而损害工程利益,也必然要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

2 责任风险产生的原因分析

首先,建筑市场竞争有待进一步规范。由于低价竞争导致经费紧张,监理企业只能极力压低成本,相应减少安全监理工作方面的投入,所派设的安全监理人员不够专业。同时,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开发商和承包商都在努力追求各自的经济效益。一方面,开发商要求最低价中标,低价招标实际上在某种程度上压缩了安全措施费用,甚至压缩合同工期,一味讲求“进度”;另一方面,承包商不但争抢“低价中标”,而且还要垫资。中标后为了获得利润,便缩减各种费用支出,该设置的安全防护不设置,该实施的安全措施被取消。在经济利益面前,各方为保证自身“利润”,减少各种安全措施的费用,最终导致风险的产生。

其次,监理行业对其从业人员的要求很高,但该行业待遇低、风险高的实际情况很难吸引并留住高素质的人才。按规定,监理工程师应具备以下品德:(1)热爱本职工作;(2)具有科学的工作态度;(3)具有廉洁奉公、为人正直、办事公道的高尚情操;(4)能听取不同方面的意见,冷静分析问题等。同时,还要求监理工程师懂业务、管理、经济、合同、法律等多方面知识。然而,监理行业劳动环境差、工作强度大、危险性高、收入较低,因此,很难吸引到理想中的高级人才,也就不能为业主提供优质的服务。

再次,监理行业存在着严重的权责不对等情况。理论上监理人员的权力是来自业主,是监理合同赋予的,然而实际上大多数情况下业主仅将质量和进度确认权赋予了监理人员。《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赋予监理人员安全监理责任,然而监理人员并没有执法主体资格,无惩罚、约束对方的任何权力。在安全监理过程中,监理人员唯一可做的无非是下发“监理通知”,然而一纸“监理通知”,在个别施工单位的“野蛮”施工和“利欲”面前毫无用处。

最后,人们对工程监理的认识产生了某些偏差和误解,在社会环境方面加大了监理工程师的社会责任风险。凡涉及到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不论其属于何种性质、原因,上上下下都将追究责任的矛头对准监理工程师,大大加重了他们的责任风险。因此,监理工程师承担的风险与收益不对等。

3 如何防范安全监理的责任风险

首先,工程监理单位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定期培训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施工安全和工程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任何时候都要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按设计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进行检查验收,绝不能因为个人利益牺牲国家利益和他人利益,更不能搞权钱交易。监理人员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理规范的要求,遵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活动准则,坚持高度的职业道德,认真按照监理程序开展监理工作,尤其要做到以下几点。

(1)按照《建筑法》的要求,工程监理要在开工前,严格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的完整性、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的可行性。

(2)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5.2.8条的规定,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下达开工令。

(3)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要求,监理单位在施工阶段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停工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视检查整改的结果,签署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其次,工程监理人员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和执法水平。要熟悉《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因为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技术法规,是工程建设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产物,严格贯彻和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保证工程质量的核心,只有保证工程质量,才能保证工程安全,杜绝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生。

再次,监理单位应设置公司级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工程师和管理人员检查指导各项目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并制定企业的《安全监理责任》制度,规范全公司各专业监理人员的分工,营造“全员参与、齐抓共管”安全监理工作的局面。各项目监理部必须形成每周一次的安全联合检查;重点部位和大型机械设备及安全设施要按程序重点把关;检查督促验收形成备案等工作制度。

最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监理人员应做好维权和举证工作,防止监理无过错或只有轻微过错而被扩大追究安全责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维权意识,注意自身保护,必要时可进行申诉并举证。监理举证一般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反映监理依据合法性的证据。证明监理机构是按国家法律法规、合同、设计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理的。

(2)反映监理工作的程序、方法合法性、规范性的证据。证明监理的具体工作、具体做法是符合有关规定的。

(3)反映监理进行工程协调和处理问题及后果合理性的证据。如监理过程中无错误指令;发现质量、安全问题,进行了合理的处置;监理的工作成效等。

(4)针对所追究的事故责任,要提出有可信证据的事故原因分析报告。

总之,监理人员要做好日常安全监理工作中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工作,比如安全隐患整改监理通知单、开工令、停工令、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以及各种签字资料等。

4 结语

工程监理是一项高风险工作。工程监理从业人员必须具备足够的现场施工经验和敏锐的观察能力,要积极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学会保护自己,提高风险意识。

参考文献

[1]杨效中,漆贯学,陆湛秋.建设工程监理安全责任读本[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8.建设工程施工作业安全技术简析 篇八

摘要:本文针对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主要从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管理技术两个方面详细论述了建设工程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供广大施工单位参考。

关键词:工程施工作业安全技术

0 引言

安全技术是劳动保护学的三个组成部分之一,是研究在生产过程的重要技术措施。针对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研究采取相应的保护人和作业面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管理技术两个方面。

1 建设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生产技术

1956年颁发的《建筑安全工程安全技术规程》使我国建筑生产技术工作有了很大的发展,建设工程施工作业由笨重的手工劳动走向机械化和半机械化,如土石方机械的出现,大量的土方挖掘工作已经由机械代替。龙门架、施工外用电梯、塔吊等垂直运输工具,取代了肩挑人扛的运输作业等。1980年颁发的《建筑安装工人技术操作规程》明确规定了十项安全技术措施,又使建设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生产技术得到进一步提升,施工现场各类防护设施和装置实现了标准化、定型化和工具化。近年来,建设部组织了安全技术开发工作,组织专家制定了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体系,确立了建筑安全生产技术的全部内涵。

1.1 防护技术。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如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构造技术、试验方法和正确使用技术。高处作业及防护技术,如高处作业的定义、分级和防护等。临边作业的防护;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作业防护和框架结构的楼层的周边防护;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和脚手架与建筑物的通道两侧边防护;楼梯的梯段边防护等。

1.2 土石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基坑和管沟边坡的技术规定,如土质的实验室和现场的鉴别方法、基坑和管沟边坡的垂直挖深等;土石方施工中安全防护要点,如土石方边坡导致坍塌的原因、预防土石方的安全措施等。

1.3 脚手架工程安全技术。脚手架的种类,如木、竹、钢脚手架,工具式脚手架(门式钢管脚手架、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挑脚手架、挂脚手架、吊篮式脚手架、插式脚手架、附着升降脚手架等);脚手架的材质和规格,如木、竹、钢脚手架的材质与规格,以及绑扎材料的材质与规格;脚手架的构造与搭设;脚手架的拆除等。

1.4 垂直运输安全技术。垂直运输的机械设备,如塔式起重机、施工外用电梯、龙门架、井字架等的基本参数、技术性能、安全装置、构造、安装与拆除、维修与保养、基础、附墙架、揽风绳和低锚的安全规定。

1.5 模板工程安全技术。模板的分类,如定型组合模板、墙体大模板、飞模(台模)等。模板施工准备和安全基本要求,如模板施工前的安全技术准备工作、模板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要求等。模板安装和拆卸的安全技术等。

1.6 现场临时用电和电动机械安全技术。现场临时用电技术包括:临时用电管理、接地与接零、配电箱、施工照明等。施工现场电动机械安全技术包括:手持电动工具操作安全、混凝土泵车及布料杆安全技术等。

1.7 简易起重、吊装、拖运安全技术。安全操作的一般规定,撬棍、滚杆、手电动葫芦(倒链)、绞磨、地锚等安全操作。

2 建设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管理技术

安全管理与所有促进安全及健康的技术相关,并通过这些技术的运用,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安全管理还与影响人的行为、限制可能造成伤害及损失的人为错误发生的机会相关。为此,在安全管理中,要把人的失误考虑在内,限制风险要求消除或控制危害和评估作业中存在的风险,建设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管理技术与其他行业一样,主要包括:

2.1 风险评估。长期以来,人们至少在两种意义上,不知不觉地进行着风险评估的活动。首先,每个人一天中都多次地就自己在特定情况下的行为所能造成的不期望后果的相对概率进行分析。例如,在横过马路时,是根据交通信号,还是视当时的交通状况来行动。在做这种判断时,人们既要评估受伤的可能性,也要考虑它的严重性;另一种意义上的风险评估是基于法律对雇主的要求,判断在特定的情况下,应采取什么样合理的预防性措施。在此过程中,人们要对风险的程度及可能出现的后果,消除或减少风险的工作量和成本做出全面的考虑,然后进行决断。

2.2 安全政策。避免事故发生需要一个组织的全体部门、经理、主管和工人们持续的集体努力。只有管理者具有权威性,使这种共同努力协调、有序并扎实地推行安全健康政策。这种影响将体现在其所制定的政策中、执行政策的认真程度和对违反政策的处理上。主要有政府制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管理水平的综合考评、安全管理、文明施工措施等规定要求。

2.3 安全卫生培训。在不同的职业条件下,构成安全行为的知识,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需要学习和实践来获取的,不管是通过错误或是通过反复的实践。在现代工业中,通过错误来学习,代价是沉重的。经验和研究表明,从讲课、电影、录像、宣传画、标语及书籍中得到的安全行为模式的知识,并不能足以使每一个人建立起安全的行为。因此,培训永远不能代替安全卫生的工作条件和工厂及设施的良好设计。由于人们容易犯错误。因此,要减少错误及不安全行为发生的机会,并且当其发生时,使其后果减至最小。从时间及成本的原因来看,安全培训可以是其他工作及组织培训的一个组成部分,也可以是一种综合的培训,把侧重点放在安全卫生方面。有对管理者的培训、新工人或转岗员工的上岗培训、作业培训、主管和经理培训以及特殊专业技术培训。

2.4 维护。维护可以定义为保证或维持设施达到一个可以接受的标准而进行的工作活动。这种活动不是简单的维修,如果能够适时地采取预防的行动,有些机械的问题是可以避免的。并且维护活动中的安全卫生问题很重要,有关统计数据表明,维护工的事故及工伤的风险要大一些,这是因为这些工作比其他人暴露在更多的危害下。

2.5 事故调查、记录与分析。美国安全工程师学会前主席David Maccollunr曾说:“迄今为止,我们尚不能保证一个工人在工作时的平安。究其原因在于我们并没有透彻地分析过事故案例。由于事故报告自身的问题,我们没有充分的数据去发现在工具方面、机器设备方面或者设施方面具体的问题。我们仍然把全部希望寄托在用‘人的表现来避免那些尚未识别的危害上。但是,我们不能把希望寄托在总是靠人的行为来适应危害从而减少事故的发生上。如果地板上有了一个洞,不要把希望放在训练所有的人避开这个洞来避免事故,把洞给盖住,要简单得多。”所以在安全管理技术上应加强做好安全事故的调查、记录与分析,深入调查研究,掌握事故发生的原因及途径,为制定防灾措施提供有力的依据。

2.6 安全检查。安全检查是以安全卫生为目的而开展的检查,主要任务是找出危险,找到消除或控制的方法,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主要有:法定检查,遵循安全卫生法则的要求进行的检查;外部检查,由执法、保险、咨询单位开展;行政检查,上级管理人员巡视;例行检查,由主管在适当的时间内按计划开展;投产检查,对新的或重新调试的设备检查;连续检查,由工人及主管进行,可以是正式的、预先计划的或者非正式的等几类检查方式。

3 小结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事关企业的发展和家庭的幸福。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必须把安全工作作为大事来抓,认真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努力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达到预防安全事故、降低事故频率之目的,总结经验,开拓创新,把施工项目安全工作做得更好。

参考文献:

[1]杨丰科,孟广华.安全工程师基础教程——安全技术[M].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7.

[2]干维瑞,唐伟.安全员手册.中国建筑下业出版社.2001.12:635-662.

9.工程技术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篇九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决定,协助总工程师抓好“一通三防”工作。

2、组织审批矿井一翼或水平通风系统调整、石门揭煤、新水平首采区防突设计和防突措施、水平或阶段瓦斯抽放系统建立与改造方案、送风采煤安全措施、启封火区等设计和措施,并检查这些设计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3、深入生产现场,了解 “一通三防”情况,研究“一通三防”管理中出现的安全技术性问题,及时制定针对性安全措施,确保“一通三防”各大系统合理、稳定,提高矿井抗灾能力。

4、参加安全质量大检查,组织“一通三防”业务检查,参加瓦斯、煤尘、火灾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10.工程技术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篇十

2017城市防洪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2017城市防洪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切实防止和减少事故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暂行管理办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条 2017城市防洪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参建各方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落实安全措施,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章 组织网络

第三条 2017城市防洪工程成立建设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有关部门负责人,施工、监理、设计等参建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设处,安全科,各参建单位,应各自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报建设处备案,当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予以调整。

第四条 施工单位应以文件形式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各分包单位,施工班组,并配有专、兼职安全员,形成安全管理网络。

第五条 参建单位应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责任和奖惩办法,并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第六条 2017城市防洪工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制定项目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及安全目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规划;

2.组织制定项目安全和生产管理制度,并落实; 3.组织编制保证安全生产措施方案和蓄水安全鉴定工作;

4.协调解决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第七条 建设处主要负责人职责

1.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并组织检查、落实;

3.主持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4.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费用,监督施工单位按规定使用; 5.组织开展项目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组织安全考核评比奖惩; 7.组织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培训; 8.组织或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9.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等。第八条 建设处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职责 1.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引用,编制,执行情况;

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目标,编制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3.组织并参加安全生产检查,督促责任单位,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

4.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6.负责安全生产教育与考核工作。第九条 建设处安全科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目标,保证安全生产措施方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审查重大安全技术措施;

3.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有关人员的职业资格;

4.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 5.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组织召开安全例会,组织安全考核评比,提出安全奖惩的建议;

6.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施工重大危险源、重大安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事故统计、报告工作,建立安全生产档案;

7.负责办理安全监督手续;

8.协助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9.监督检查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工作; 10.负责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等。第十条 建设处工程科安全生产职责

1.参与招投标,对投标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进行审查; 2.具体负责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施工可能影响的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广播电视等地下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拟建工程可能影响的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有关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满足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3.参与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审定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

4.参加重要或特殊安全防护设施、施工现场重要设备的验收;

5.组织开展安全技术工作,推广先进安全防护技术和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一条 建设处综合科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做好安全活动的宣传和报导工作;

2.负责消消防、公务用车、食堂等安全管理工作,组织相关人员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参建单位开展此项工作;

3.购置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及有关行业规定; 4.协助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 5.配合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后勤保障工作;

6.组织参加办公区、生活区临时用房、消防设施的验收。第十二条 建设处财务科安全生产职责 1.按规定支付安全专项经费,确保专款专用; 2.做好资金安全管理工作;

3.督促检查参建单位安全资金使用情况。

第三章 奖励与处罚

11.工程技术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篇十一

关键词:采矿工程;不安全因素;工程施工;对策分析

全面确保煤矿采矿工程的安全施工是安全生产的前提和基础,纵观我国几十年来采矿事故的发生,大多原因都是源于采矿工程施工本身不具备安全性,存在了许多安全隐患,一方面原因是因为工程施工管理缺乏,另一方面是安全技术欠缺,因此,采矿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做到对于安全生产技术进行全面的考虑和完善施工技术细节,对于不安全的因素应当及时的修复、排除、改正不断提升管理水平,从而全面有力的保障采矿工程的实施。

1.对采掘工作面施工中不安全技术的因素分析

1.1在弯道井巷施工中不同的曲率半径。在弯道井巷施工过程所采用的曲率半径如选取不适当将会为运输埋下安全隐患。当在井巷施工时所用的7T自粘式电机车时,则必须选用12米或15米的曲率半径,若曲率半径值采用9m,就要选择用其他运输车。6米曲率半径在需要时也选用,给安全生产带来极大隐患的曲率半径就是6米的,所以要十分重视。如在生产时,耙矸机的钢丝绳磨损程度较大的原因是巷道弯曲程度变大,而出现这种现象将会导致绳子断裂从而伤人的结果,很容易导致工作人员受伤,因此曲率半径大都是9米以上。

1.2在弯曲巷道的车场设计容易引发事故。绝大多数采矿工程的设计人员忽视了采区下处在弯道的车场状况,而把精力放在了上山的方位和运输大巷的方位,也就无法及时的处理,因此电机车司机很容易会因为看不到前方的信号而发生运输事故。因此,必须将直线布局运用在下部车场的设计中,来保证电车司机的视野在一定范围内减小了限制范围,以增强采矿工程安全度。

1.3切眼和分斜坡在开口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采煤工作面在施工过程中,技术人员在设计切眼时,开口的方向并没有沿煤层的正倾斜方向,,有的按照了正倾斜面方向设计,但长度明显不合理,因此就容易引起三角带煤柱跨帮。所以,在施工過程中一定要严格按照设计标准进行切眼开口的设计分斜坡的开口方向也沿煤层的正倾斜方向,而事实上应以垂直主斜坡的方向才行,

1.4急倾斜煤层的主斜坡坡度过小。大部分工程急倾斜煤层的主斜坡施工坡度偏小,如果主斜坡的坡度不能够,可能导致煤炭自溜下滑而使用中深孔采煤无法回采。因此,如果主斜坡的坡度达不到标准,不但煤炭不能够利用自身重力自溜,而且会很容易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2.采矿工程施工中的不安全技术因素应对措施

2.1在采区中部的车场设计时,如果出现偷工减料过渡在乎成本的话,那么会对施工人员带来极高的危险性。巷道起坡轨的设计有两种,及单道起坡和双道起坡。那么在工程中选用单道起坡轨的时,中部车场拔口的工程量相应较为小;如果采用双道起坡,那么对于中部车场拔口工程量就显得较大。因此在设计采矿区的中部车场时,最好采用双道起坡的方式,这样既可以保证空重车和材料车的顺利运行,也可以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

2.2急倾斜煤层的主斜坡施工可以采用沿煤层的伪斜方向施工的方式,用塘瓷溜槽进行溜煤。必须按规格要求,把坡度设计为22°左右。

2.3在施工中车场双轨之间的安全间隙的范围值应该选用1.4m左右,这样才能有效的避免工作人员受到伤害,解除施工隐患,排除危险。

2.4在施工的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按照设计标准进行切眼开口的设计,确保切眼是顺着煤层的正倾斜方向,并且保证有充足的长度,分斜坡的开口方向要和主斜坡方向垂直,尽量避免出现质量问题。

2.5掘进工作面施工过程中,首先对于运巷拔口位置的选用,应错开石门的一层煤两边开口位置。尤其是外开口巷道的牛鼻子以及内开口巷道的刷大点错开距离要大于8m。其次,改造眼的反眼拐弯过多或坡度偏大,在这种类型的矿井中,多数煤层都属于局部可采煤层。所以,综合考虑施工中的基本因素,以防发生过多的拐弯状况。

3.提高采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措施

由于采矿工程特殊的工作环境,作业条件具备多变性与不可知性,因此这项工作的危险性极大。为了实现对采矿安全管理的进一步优化,更好的预防矿产开采事故的发生,采矿工作应努力做好以下几点:

3.1明确责任制度,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构建科学的井下生产责任制度,明确规定各个工种岗位的操作流程,以便顺利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坚持将“安全第一”作为第一原则。将责任严格落实到具体的人员和工作上,使每一个人都有义务和责任保证生产的安全。采矿企业管理者要平衡安全与效益的关系,真正做到两手都要抓,两书都要硬。

3.2要大力检查安全责任。强加大检查力度和处罚力度,坚持和落实每周的安全例会制度。综合应用多种方法,如日常监测、专业检测和大规模检测等。如果有重大的安全隐患存在检查过程中,责令相关责任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并以书面的形式向上级汇报,避免出现问题。 同时,还要构建班组考核等级制度,做好安全监察工作,保证采矿工作中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严格贯彻和落实。

3.3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安全教育是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因而,采矿企业应对工作人员定期或不定期的举办安全培训,提高提高采矿人员的自救、互救能力,培养紧急情况下处置事情的意识,增强防范能力,同时,也要把高科技的救援和检测设备应用到人员培训和工作当中,以保证矿区的生产安全。

结束语:通过分析和研究采矿工程施工中不安全技术的因素和对策,我们可以看出,在采矿工程施工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大多数是因为施工工作不符合生产规范或是技术操作不严谨。因此,在采矿工程实施的过程中,我们一定要严格遵守生产规范准则,加强采矿工程施工中的管理,完善自身的设计规划,为采矿工程施工的合理性、科学性,提供更多更好的安全保障。

参考文献

[1]乔登攀,程伟华,张磊,等.现代采矿理念与充填采矿[J].有色金属科学与工程,2011(2).

[2]弓小平,木合塔尔?扎日,黄滚,等.我国采矿工程专业改革现状与问题[J].高等理科教育,2010(3).

12.工程技术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篇十二

一 技术伦理:质量与安全

工程活动首先是一种技术活动,因而技术伦理是工程伦理学必须关注的首要问题。所谓工程技术伦理就是工程技术活动本身所涉及的伦理问题,即在工程技术活动中产生并用以约束和调节工程技术行为及其所涉及的内外关系的伦理精神、道德规范和价值观念。它既是调节工程技术活动内外关系的一种行为规范,又是主体把握工程技术活动的一种实践精神。可见,技术伦理实际上是一种以人类社会实践中某一特殊类型的伦理道德问题,即以工程技术活动中的道德问题为主要对象的伦理价值研究。

长期以来,在工程技术活动是否关涉伦理因素,或者说是否应该进行道德评价和道德干预的问题上一直存有很大争议。比如,技术工具论者认为,“技术仅是一种手段,它本身并无善恶。一切取决于人从中造出什么,它为什么目的而服务于人,人将其置于什么条件之下。”[1]技术自主论者认为技术是自主的,“技术的特点在于它拒绝温情的道德判断。技术绝不接受在道德和非道德运用之间的区分。”[2]笔者认为,工程技术活动是一个技术系统与包括伦理因素在内的外界因素相互作用的过程。虽然,工程技术活动作为人类改造自然的一种“造物”活动,必须遵守和服从自然规律,从这个意义上说工程技术活动的确具有一定的自主性,“要达到最高度的技术完善,人必须使自己服从他的创造物的要求。”[3]但是,人是道德主体,人有进行道德选择的自由,技术活动说到底是由人控制的,它反映的是人的价值愿望。在工程技术活动中,基于何种价值目标,选择何种技术方案都是由人根据一定尺度自由选择的结果。人自由地选择技术方案和价值目标本身就意味着选择了责任,“技术是人造的,人类必须对它负责。”[4]可见,工程技术活动本身具有浓厚的伦理意蕴,技术发展离不开道德的干预和调节,道德标准应该成为工程技术活动的一个基本评价标准。那种把工程技术活动简单地看做实现外在目的的手段,忽视技术发展对人的价值观念的反作用,或者认为技术完全自主、技术与价值无涉、技术无需道德评价和道德干预的观点是片面的。

在工程技术活动中,工程师的技术设计是一个关键环节。而工程师的技术设计又与决策者、管理者的决策与管理活动密切相关。因此,如何认识和处理工程师与决策者、管理者之间的关系,就成为工程技术伦理的核心议题。一般地说,工程师在工程技术活动中有两方面的道德要求,一方面是对雇主忠诚,另一方面是坚持工程师的职业操守,对公众和社会负责。工程师这两方面的道德要求,体现在技术伦理上,对雇主忠诚就是要服从决策和管理,用自己的技术为雇主创造最大的工程价值;坚持职业操守,对公众和社会负责,就是要坚持工程活动的技术标准和伦理标准,把好工程质量和安全关。

在一般情况下,雇主的要求与工程本身的技术标准和伦理标准是一致的。但是,工程活动中的工程师和管理者有不同的职业要求和标准:工程师最关注的是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而管理者最关注的是企业的经济效益;衡量工程师技术行为最重要的标准是技术标准,而衡量管理者管理活动最重要的标准则是经济标准。工程师和管理者两种不同的职业要求和标准在特定情况下可能发生冲突。比如雇主为了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可能希望削减投资,甚至使用廉价的劣质材料,这一做法无疑会危害工程质量和安全,甚至直接危害公众利益或者造成环境污染,从而在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伦理标准之间发生激烈的冲突。在这样的情况下,工程师应该坚持技术标准、伦理标准优先的原则,至少“管理标准不应该超过工程标准,尤其是在事关安全和质量的问题上。”[5]这就是说,当管理者的管理要求与工程活动的技术伦理要求发生冲突,特别是在事关工程安全和质量、社会公众利益及环境污染等原则问题上,工程师应该秉承自己的职业良心,突破对雇主忠诚这一工程伦理准则,坚持工程的技术标准和伦理标准。这是工程技术伦理的基本要求。显然,要做到这一点,需要工程师付出巨大勇气甚至重大代价。为此,社会应该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包括经济、法律等方面的手段,切实保障工程师的基本权利。

二 利益伦理:效益与公平

工程活动不仅是一种技术活动,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一种经济活动,因而利益伦理也是工程伦理学必须关注的一个重要维度。一般地说,现代工程活动都有一定的共同目标,包括直接的技术目标和经济目标、间接的社会目标、政治目标及文化目标等,因而总有一定的工程共同利益。但由于工程活动的复杂性,工程活动中的利益主体并不完全一致,而是既存在统一的工程利益主体,又存在由于工程内部不同分工而形成的不同利益主体。因此,有效协调工程活动中的各种利益关系,也是工程伦理学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之一。

从总体上看,工程活动中的利益关系包括工程内部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和工程与外部环境之间的利益关系两个方面。其中,工程内部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表现在工程活动的决策、规划、施工、监管、验收等各个阶段和环节。如工程决策阶段的工程项目投资者与公众、收益者与受损者、不同的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其他环节的工程投资者与承担者、管理者、设计者、施工者以及工程的使用者等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等等。工程与外部环境之间的利益关系又可以分为工程与社会环境之间以及工程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两个方面。这是因为,一项工程的实施总能给社会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带来直接的利益,包括经济利益、文化利益,也可能给另一部分人或地区的利益带来损害。同时,一项工程的实施还会涉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这些关系归纳起来实质上就是社会利益与生态利益两个方面。

正因为工程活动中的利益关系非常复杂,能否有效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实现效益与公平的统一就成为工程活动的一个重要评价标准,也是工程利益伦理所要解决的核心议题。我们知道,效率与公平是人类经济生活中两个最基本的价值原则。工程活动从一定意义上说也是一种经济活动,因而也必须坚持效率与公平这两个基本价值尺度。在工程利益伦理的视域内,效率表达着工程活动目的的价值实现,用以衡量一项工程在资源利用效率,特别是通过技术进步来降低工程成本进而提高效益等方面所达到的水平。因此,最大限度地获取经济效益就成为判断工程活动的一个重要依据。它包括相互联系的三个因素。一是成本因素,创造经济效益是工程活动的重要目标之一。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降低成本就成为工程项目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一般地说,降低成本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通过技术进步来提高工程效率,从而降低成本;一是通过降低工程造价和生产成本来削减工程投资。前者是一切工程活动所追求的降低成本的方式;后者则是工程利益伦理必须深度关注的问题:国内外发生的许多重大的工程质量问题,一个重要根源就在于通过人为削减必要投资,不惜使用劣质材料和不良技术甚至偷工减料来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二是技术基础,包括工程质量、资源的有效利用等。三是道德基础,包括人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发挥、人际关系的协调等。在成本和技术条件一定的情况下,道德基础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正如厉以宁教授所说的:“效率的任何增长是离不开物质技术条件的。……但要知道,假定没有道德力量、信念、信仰等等在这些场合发生巨大作用,依靠物质技术条件,人们仍然只能产生常规的效率,而不可能产生超常规的效率。”[6]

在工程利益伦理的视域内,公平主要是指工程活动中的权利与义务、利益与风险的公正分配,它表达着工程活动中利益分配的伦理理想,用以衡量一项工程在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尊重和保障各方面的基本权利等方面所达到的水平,因而是评判工程活动中利益分配是否正当合理的基本尺度。从范围上看,工程活动的公平问题既涉及工程活动内部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也涉及工程与外部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之间的利益分配。如三峡工程造成的移民安置、移民的利益补偿、受益地区与受损地区之间的利益分配和补偿问题、三峡工程对当地生态环境产生的重大影响及其生态补偿和重建,等等。可见,实现工程活动内外各方面利益的合理分配,是工程利益伦理坚持公平原则的一个基本要求,它不仅关系到工程本身的质量与安全,而且关系到经济、社会与生态文明的建设和发展。

三 责任伦理:主体及限度

责任伦理是工程伦理学研究最集中的问题,它贯穿在工程活动内外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构成工程伦理的灵魂和内核。工程责任伦理包含十分复杂的内容,这里仅从主体及限度两个方面作一些讨论。

(一)工程责任伦理主体:职业责任与共同责任

工程责任伦理的主体不仅包括工程活动的主体,而且包括工程活动内外所有相关者。一般地说,工程活动的主体是有组织的集团或群体(现代社会最基本的是企业),一项工程的建设者少则数人,多则上万甚至上百万。在集团或群体内部的人员有严格分工,如职业经理人、投资人、工程师以及工人等等,由此形成工程决策者、设计者、管理者、实现者等各种不同的社会角色,在工程活动中分别承担相应的职业责任:工程决策者的职责是确定工程的目标和约束条件,把握工程的进展情况;设计者即工程师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工程目标和约束条件来设计实施方案;管理者的主要职责是对人员和物资进行调度和管理;实现者即工人的职责是承担工程的施工操作。其中,工程师的职业责任是工程职业责任的关键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它直接决定着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西方学者在研究工程伦理时,首先是从研究工程师的职业伦理开始的。如米切姆在《技术哲学概论》一书中甚至把工程伦理学直接理解为职业工程师伦理学,工程师就成为工程责任伦理最重要的主体。

工程活动内外所有相关者,包括政治决策者(政府)、法人(企业)以及广大公民都是工程责任的主体,他们要与工程活动的主体一道承担工程共同责任。以工程活动对环境带来的污染为例。工程师无疑要对工程活动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负责。但是同时,工程师又不是唯一的责任主体。除工程师以外,企业、政府也负有相应的责任,甚至负有更为重要的责任。正如尤纳斯所说的:“我们每个人所做的,与整个社会的行为整体相比,可以说是零,谁也无法对事物的变化发展起本质性的作用。当代世界出现的大量问题从严格意义上讲,是个体性的伦理所无法把握的。‘我’将被‘我们’、整体以及作为整体的高级行为主体所取代。”[7]这就是说,在工程活动的责任问题上,企业、政府负有更为重要的责任,因而是更为重要的责任主体。

(二)工程责任伦理限度:“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

工程责任伦理的限度,经历了一个从工程活动内部本身的“有限责任”向对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以及整个人类福利负责的“无限责任”逐步延展的历程。各国最初制定的工程伦理准则主要限于对工程专业的内部事务进行规定,特别强调工程师对雇主的义务、忠诚以及自己的职业良心。后来,随着环境、资源、核问题等全球性问题的日益凸显,各国工程学会开始强调工程师对社会的普遍责任。从工程责任伦理的限度看,前者主要是一种“有限责任”,即针对工程活动本身特别是其内部提出的基本责任要求,后者是一种“无限责任”,是对工程活动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影响进行反思的结果。

具体地说,“有限责任”作为工程责任伦理的基本要求,是工程活动的主体对工程技术活动本身应该承担的责任,包括对自身、对雇主以及对公众安全等方面所负有的责任。20世纪早期,一些职业工程学会制定的职业伦理准则,主要对工程师与雇主、工程师与同事、工程师个人对工程职业等工程专业内部事务的伦理准则进行了规定。如美国职业工程师协会章程的第四条准则就明确规定工程师应该“作为忠诚的代理人和受委托人为雇主和客户服务”。这些规定从工程责任的范围上看,实质上是一种“有限责任”的规定。其中,保证工程质量、维护公众安全是工程技术活动的一项最基本的责任要求,一般的工程规范都把它作为工程活动的基本价值目标之一,因而成为工程活动“有限责任”的核心内容。

“无限责任”则是工程技术活动对经济与社会及其可持续发展所应承担的普遍责任。从宏观整体看,自觉承担对人类健康、安全和福利的责任,是工程伦理的实质和灵魂。美国工程师专业发展委员会制定的“伦理准则”第一条就明确规定工程师应该“利用其知识和技能促进人类福利,把公众的安全、健康和福利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8];德国工程师学会制定的《工程伦理的基本原则》也规定“工程师应明白技术体系对他们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以及子孙后代生活的影响”[9];2004年召开的世界工程师大会发表的《上海宣言》更是强调“为社会建造日益美好的生活是工程师的天职”。这些文件无一例外都把工程师对人类社会的普遍责任摆在了最崇高的地位。应该说,工程伦理准则从早期主要强调工程师对雇主的义务、忠诚以及自己的职业良心,到后来更加重视对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以及整个人类福利负责,标示了工程责任伦理从一种“有限责任”向“无限责任”延展的基本轨迹。

参考文献

[1]刘大椿.在真与善之间[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49.

[2](荷)舒尔曼.科技时代与人类未来[M].李小兵,等译,北京:东方出版社,1995:119.

[3](德)拉普.技术哲学导论[M].刘武,等译,沈阳: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1986:44.

[4]Hans Lenk,etc,Advances and Problems in the Philosophy ofTechnology[M].Munster:LIT,2001:5-6.

[5]Charles E.Harris Jr.etc,Engineering Ethics:Concepts andCases[M].Wadsworth/Thomson Learning,2005:191.

[6]厉以宁.超越市场与超越政府[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81-82.

[7]甘绍平.应用伦理学前沿问题研究[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2:117.

[8]Kristin Shrader-Frechette.Ethics of Scientific Research[M].Rowman&Littlefild Publishiers,Inc,1994:155-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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