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营养师行业的国家相关政策措施(精选6篇)
1.有关营养师行业的国家相关政策措施 篇一
国家有关的法令、法规及相关文件安全知识
一.国家有关的法令、法规及相关文件: 1.“三大规程”、“ 五项规定”: 1956年5月25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具体是:《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工人职员伤亡亊故报告规程》。1963年3月30日由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63﹞国经薄字第244号﹞﹙以下简称《五项规定》﹚,是职业安全卫生的重要法规。在《五项规定》中,就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定期检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这五个方面,分别作了具体的要求,构成了组织管理、劳动条件、工人的知识和枝能、现场检查和事故处理这一系列的安全管理环节。这五个方面的规定形成了我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于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保证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促进生产,起了重要作用。2.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工会法》、《民法通则》、《工业企业法》、《乡镇企业法》、《经济合同法》中有与安全生产相关条款。3.《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有主要章节内容讲明安全生产的责任、权利、义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自然人与法人负同等责任)。4.《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安全生产的根本大法,其核心内容:(1)七项基本法律制度;《安全生产法》确定了我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制度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安全中介服务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制度。(2)四个责任对象;《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对我国安全生产具有责任的各方,包括如下四个具有责任的方面:政府责任方,即各级政府和对安全生产负有监管职责的有关部冂;生产经营单位责仼方;从业人员责任方;中介机构责任方。(3)三套对策体系; 《安全生产法》指明了实现我国安全生产的三大对策体系:首先是事前预防对策体系,即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三同时”、保证安全机构及专业人员、落实安全投入、进行安全培训、实行危险源管理、进行项目安全评价、推行安全设备管理、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严格交叉作业管理、实施高危作业安全管理、保证承包租赁安全管理、落实工伤保险等,同时加强政府监管、发动社会监督、推行中介技术支持等都是预防策略。第二是事中应急救援体系,要求政府建立行政区域的重大安全事故救援体系,制定社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危险源的预控,制定事故应急援预案等。笫三是建立事后处理对策系统,包括推行严密的事故处理及严格的事故报告制度,实施事故后的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事故经济处罚,明确事故刑事责任追究等。(4)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六项责仼;《安全生产法》特别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作了专冂的确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5)从业人员八大权利;《安全生产法》明确的从业人员的八项权利是:① 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② 建议权,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③ 批评权、检举权、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④ 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⑤ 紧急避险权,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釆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撒离作业场所;⑥ 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⑦ 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⑧
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6)从业人员的三项义务;《安全生产法》明确了从业人员的三项义务:① 自律遵规的义务,即从业人员在作
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② 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要求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圢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③危险报告义务,即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7)四种监督方式;《安全生产法》以法定的方式明确规定了我国安全生产的多种监督方式:第一是工会民主监督,即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第二是社会舆论监督,即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单位有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利。第三是公众举报监督,即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扳;第四是社区报告监督,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其所在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有权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8)安全监管部门的三大职权;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员具有如下三项职权:第一是现场调查取证权,即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可以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现场调查,单位不得拒绝,有权向被检查单位调阅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第二是现场处理权,即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业当场纠正权;对现场检查出的隐患,责令排、限期改正、停产停业或使用的职权,责令紧急避险权和依法行政处罚权。第三是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权,其对象是安全设施、设备、器材、仪表等;依据是不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标准;条件是必须按程序办事、有足够证据、经部门负责人批淮、通知被查单位负责人到场、登记记录等,并必须在15日内作出决定。(9)安全监管部门及监督检查人员的五项义务;《安全生产法》除规定了安全监管部门和监督检查人员的权利外,还明确了其要求和应尽的义务:一是审查、验收禁止收取费用;二是禁止要求被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指定产品;三是必须遵循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的执法原则;四是监督检查时须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五是对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业务秘密尽到保密之义务。(10)三十八种违法行为;《安全生产法》明确了政府、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中介机构可能的38种违法行为(具体见原法第六章):其中政府及监管部门可能的违法行为有5种;生产经营单位可能的违法行为有30种;中介机构可能的违法行为有1种(出具虚假证明);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可能的违法行为有2种(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11)十三种处罚方式《安全生产法》明确了相应违法行为的处罚方式:对政府监督管理人员有降级、撒职的行政处罚;对政府监督管理部门有责令改正、责令退还违法收取的费用的处罚;对中介机构有罚款、第三方损失连带赔偿、撒销机构资格的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有责令限期改正、停产停业整顿、经济罚款、责令停止建没、关闭企业、吊销其有关证照、连带赔偿等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有行政处分、个人经济罚款、限期不得担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降职、撒职、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等处罚;对从业人员有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的处罚。无论任何人,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分级管理,分线负责” 的原则
“分级管理,分线负责” 是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的组织原则,是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责任指标的保证,是形成企业上下纵横交错的矩阵形安全管理体系的核心。
企业经营管理大概有:生产、质量、技术、供销、安全、设备、保安、行政、工会、党、团、妇,现加新品开发、售后服务。
在安全管理体系中,决策层有较大的权限,也承担较大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其责仼侧重于安全决策,并协调、组织企业各层次、各部门的安全生产活动,实现安全生产。而中层、基层管理者通常拥有执行权和监督权,也应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2.有关营养师行业的国家相关政策措施 篇二
关键词:国家标准,节能,石油化工
引言
面对日益严峻的能源形势,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发展低碳经济已成为全球关注的战略重点。制定标准成为国际普遍采用的节能降耗管理手段之一。通过标准,能够限定能源消耗的指标,能够将节能减排的技术成果固化并推广,能够规范节能减排的措施和方法。
中国作为一个能源资源贫乏的国家,能源消费却持续快速增长,要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节能减排工作十分重要。作为能源消耗大户的石油和化学工业,节能减排压力巨大。为提升行业的能源利用效率,标准的技术支撑作用不容忽视。而当前我国石油化工行业节能领域国家标准尚未形成完整的体系,存在能耗标准和技术标准不完备、部分标准与现状不适应、标准推广应用滞后等问题,难以有效支撑节能目标的实现。为此,本文通过分析当前我国石油化工行业节能领域国家标准现状,探索今后如何进一步开展标准化工作,以持续提升我国的能源利用效率。
1 标准化是石油化工行业节能的重要支撑
“十一五”期间,通过结构调整、技术进步,石油和化学工业能源消耗增长速度低于全国工业能源消耗增长速度2.19个百分点,实现多数重点耗能产品的能源单耗持续下降[1]。面对能源供应日益紧张,而企业节能空间趋小,节能难度增大的发展趋势,迫切需要构建节能减排的长效机制,完善节能标准体系。
1.1 严峻的能源形势迫切需要节能标准的支持
国家统计局统计公报显示,2011年全国能源消费量34.8×108t标准煤[2],国际能源署(IEA)及BP能源榜均指中国已超越美国成为全球第一能源消费大国。“十二五”时期,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能源需求呈刚性增长。2011年,我国原油对外依存度已超越美国,达到55%,石油消费超过了GDP增速,对能源生产和节能减排都带来巨大的压力。而我国目前总体能源利用效率为33%左右,比发达国家低约10个百分点。石油和化学工业总产值占全国规模工业总产值的12%[3],能源消耗量占全国能源消耗总量的15%,是节能减排的重点对象。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的千家重点耗能企业中,石油和化工企业占1/3。要实现国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提出的:到“十二五”末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16%,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的目标,现有的200多项技术标准无法满足国家的节能减排工作需要,迫切需要建立我国节能减排标准化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标准框架体系。
1.2 标准化是国外推进节能工作的重要手段
联合国有关组织和国际标准化组织均在大力研究制定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标准等相关标准,并通过成立节能减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来推进标准执行,如ISO/TC 242能源管理体系项目委员会、TC203能量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为节能减排提供标准化技术支撑。发达国家还进一步通过积极开展本国的标准化工作,提升在节能减排国际标准化工作中的影响力,如美国2008年推出MSE 2000∶2008能源管理体系,英国BSI2009年推出EN BS16001能源管理体系[4]。据不完全统计,到目前为止,已有近50个国家和地区成功实施了能效标准制度[5]。
1.3 我国正积极推进节能标准化体系的建设
近年来,我国对节能的标准化工作日益重视,取得了很大的进步。1996年发布《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后,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法规和标准。此后,2005年颁布《2005—2007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发展规划》、2008年颁布《2008—2010年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标准发展规划》,规范了节能减排标准化工作,初步建立节能、节水、节材、节地、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废旧产品及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等八大领域的标准体系框架[4],为节能减排提供了标准支持。目前,我国与节能相关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包括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全国能量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59)、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节能技术与信息分技术委员会(SAC/TC20/SC8)等,后两个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08年成立。2011年10月,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全国能量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主办的第一届能量系统优化技术和标准研讨会在京召开,积极研讨如何发挥标准化工作在能量系统优化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要技术支持作用,标志着我国节能标准将进一步向能量系统优化方向发展。
为保障“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国务院发布了《“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在加强节能减排基础工作和能力建设中,提出了加快节能环保标准体系建设的要求,包括加快制(修)订重点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产品能效和污染物排放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提高准入门槛;建立满足氨氮、氮氧化物控制目标要求的排放标准。同时,鼓励地方依法制定更加严格的节能环保地方标准。据报道,为落实该方案,近期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协助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并落实了“十二五”期间计划完成的90余项强制性节能标准的制修订清单,包括鼓风机等工业设备的能效标准及PVC、纯碱、醋酸、二甲醚、合成橡胶、甲醇、聚甲醛、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硫酸、硫酸钾、轮胎等、氯甲烷、炭黑、烧碱(修订)、合成氨(修订)等的能耗限额标准研制。
2 我国石油化工行业节能相关国家标准内容与分类
当前,我国石油化工行业节能相关国家标准包括强制性和推荐性两大类。国家强制性标准由设计类、节能管理类和能耗/能效限额类标准构成,推荐性标准可大致分为设计类、管理评价类和基础类(图1)。
石油化工行业节能相关国家强制性标准共计21个,其中16个涉及能耗/能效限额,3个属于节能管理类标准,2个涉及节能设计(表1),绝大部分标准在“十一五”期间发布实施。石油化工行业节能相关国家推荐性标准共63个,数量是强制性标准的3倍,其中能源管理、节能监测、能耗与节能量计算等节能管理与评价类标准占绝大多数,仅2个标准为设计类标准(表2)。这些国家推荐性标准73%为“十一五”期间发布实施,但仍有11个现行标准是2000年以前制修定的,尚未进一步修订。石油化工行业节能相关现行国家标准各年发布数量分布见图2。
3 存在的问题与思考
1)结合“十一五”期间我国的节能实践经验,尽快补充完善石油化工行业节能领域的国家标准体系,统一标准,对巩固并推广“十一五”的节能成果意义重大。以乙烯为例,经过数十年发展,2010年我国乙烯总产能1 495×104t/a、乙烯产量1 419×104t。据报道,生产百万吨乙烯约需320×104t石油烃,其中18%为加工过程的能源消耗,以每吨石脑油5000元计,能源消耗费用达数十亿元[6],而目前乙烯装置节能方面尚无国家标准,在国标计划中也未查到相关内容。乙烯装置的节能降耗已受到广泛关注,在国家发改委“十一五”期间推行的十大重点节能工程之一“能量系统优化工程”中,对乙烯企业进行系统节能改造是主要研究内容,其实施大幅提高了能源利用效率,实现2009年乙烯综合能耗与2005年相比下降了9.04%。与此同时,各地正积极制定并发布相关地方标准,如山东省的DB 37/751—2007乙烯产品能耗限额、广东省的DB44/583—2009乙烯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天津市的DB l2/046.24—2008乙烯装置单位综合能耗计算方法及限额、浙江省的DB 33/808—2010乙烯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和计算方法等。
2)优化石油化工行业节能领域国家标准体系构成,进一步增加节能设计、节能实施等方面的标准,有助于持续提升我国的能源利用效率。近年来,随着国家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石油化工行业节能设计和节能实施经验日渐丰富,相继形成了一批专利技术,但相关的国家标准相对较少,在国标计划中仅查询到几个与节能实施相关的标准。在认真总结国内外先进技术和成熟经验的基础上,石油化工行业以及一些企业编制或及时修订了有关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如SH/T 3002—2009石油库节能设计导则、SH 3010—2009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隔热技术规范等,有效促进了设计质量和节能实施水平的提高,值得借鉴。
3)结合国内外的成熟经验和技术,及时修订石油化工行业节能领域国家标准,必要时可采用有关国际标准制定国家标准,有助于提升我国节能工作的整体水平。在此方面,与美国等发达国际相比,我国还有大量工作要做。据报道,美国不仅积极采用国际标准,还广泛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并尽可能将美国标准上升为国际标准,例如美国国家标准学会参加了ISO中79%的TC活动,并承担了18%的TC秘书处工作,十分踊跃[7]。及时修订现有国家标准、采用先进的国际标准,或制定出更高要求的国家标准,推动企业能源利用效率不断提升、提高经济效益,才能使我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中投顾问.中国石化行业节能减排“十一五”回顾及“十二五”规划投资分析及预测报告,2010.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2.
[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0年石油和化学工业经济运行情况,2011.
[4]朱学铭,秦玉青,耿全强.发挥标准引领作用服务保障节能减排[J].质量与标准化,2011(5):28-31.
[5]朱培武.当前中国能效标准及标识实施现状研究[C]//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与自主创新——第十二届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年会(第1卷),2010.
[6]钱伯章.中国乙烯工业市场和原来分析[J].中外能源,2011,16(6):62-73.
3.有关营养师行业的国家相关政策措施 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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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有限公司
申请办理*******有关国家产业政策认定的请示报告
****经信局:
我公司(山东**********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公司法人代表*****,公司位于*********,占地面积**亩,注册资金****万元,固定资产****万元。公司主要从事********。公司现有员工***名,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名,技术骨干**名。可生产多种型号、多种规格的*****,年销售额*******万元,实现利税*******万元。
我公司主导产品有:******************。****年初,项目进入试生产阶段,由于资金短缺,股东撤资和生产工艺设备不配套等原因,迟迟未能正常生产,****年,在*****的扶持下,通过引进外资,股东重组,技术革新等手段,企业生产线和检验设备得到改造和完善,并达到了先进水平,已具备生产条件。
现在,各项指标均通过了各主管部门的验收,完全符合国家标准,因急于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特此申请,给予产业政策的认定。特此报告。当否,请指示。
4.国家对家政服务行业的扶持政策 篇四
时间:2013-3-29 9:05:47 , 点击:3992
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全国家政服务业现场经验交流会上的部份讲话同志们: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家政服务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商务部作为家政服务业主管部门,召开这次“全国家政服务业现场经验交流会”,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总结和交流各地发展家政服务业经验,推动和促进家政服务业更好更快发展。会议交流了八个单位的经验,讨论了加快发展家政服务业的思路和措施,进一步增强了对加快发展家政服务业的认识。下面,我代表商务部讲几点意见。
一、家政服务业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
(一)发展潜力巨大,市场前景广阔
家政服务业面向家庭,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近年来,家政服务内涵不断扩展,服务内容延伸到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呈现出多业态、多样化的发展态势。家政服务业在为家庭提供多方位服务,满足人民生活快节奏、高品质需求的同时,实现了行业自身的快速发展。
──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据初步调查显示,目前全国家政服务业各类服务企业和网点近50万家,从业人员1500多万人,年营业额近1600亿元。从家政服务企业规模看,大部分企业营业额在50万元左右,少数规模较大的企业年营业额已达1000万元以上。
──服务内容日趋多样。家政服务涉及20多个门类,200多个服务项目。适应市场需求的多样性特点,家政服务也呈现出多样化发展态势。传统的保洁、搬家、保姆等项目不断细分,月嫂、陪护、聊天、理财、保健等服务不断成为家政服务的主要内容。
──连锁经营步伐加快。现代流通方式在家政服务企业中得到快速推广。多数企业已改变原来的单店经营模式,积极采用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服务网络逐步向全国甚至国外延伸。一些企业经营门店已达到50家以上,实现了跨区域连锁化发展。
──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近年来,专业化程度高的家教、理财、保健等新兴服务进入家政服务范畴,月子护理、搬家、保洁、婚介等传统服务的专业性越来越强,对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要求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家庭也开始重视家政服务人员的学历和培训水平。──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家政服务业的多样化快速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了高质量、个性化和安全便捷的服务享受。年迈双亲可以得到温馨照料和陪护,婴幼儿童得到细心看护和
教育,繁杂的家务得到专业料理和服务,家政服务已成为服务百姓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行业。
(二)各方合力推动,发展条件成熟
近年来,各地政府及商务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和企业在发展家政服务业过程中,积极创新运作模式,拓展服务内涵,探索出不少成功经验。归纳各地的做法,可以概括为:政府重视是关键,政策支持是保障,行业规范是基础,企业创新是主体,政府为引导规范家政服务业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是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一些地区把发展家政服务业作为满足居民生活需要、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增加社会就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来抓。北京市出台了《家政服务通用要求》。这些措施有力促进了家政服务业发展。
二是出台扶持政策。针对家政服务业的微利性和公益性特点,一些城市在资金和政策上给予必要的支持。如XX省出台了加快家庭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按机关用电价格收取电费,按居民用气标准收取煤气费,比照中小企业信贷政策给予家政服务企业贷款支持;XX市出台扶持家庭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对家政服务企业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实施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对家政服务企业发展、家政服务培训及家政服务业标准制定和网络建设等给予资金支持。
三是搭建公共服务平台。由政府出资建设居民服务中心,整合上万家服务企业资源,无偿为市民、企业提供全方位和全程跟踪监督的家政信息服务。同时,依托中心对加盟企业进行资质审查、服务监督和信用评级,保障了居民信息服务的有效性、实用性和安全性。保定市由政府主导建立社区服务信息网络平台和数字电视服务网络,集咨询热线、社区宽带、数字电视“三网”一体,整合600多家服务企业资源,形成家政服务、信息咨询、自助缴费、电子商务一体化的便利服务网络,为企业与消费者搭建起高效、便捷的服务平台。
同志们:家政服务业是与民生息息相关的重要行业。希望各地科学把握家政服务业发展趋势和特点,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完善政策措施,进一步推进家政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满足服务需求,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做出新的贡献。
5.有关营养师行业的国家相关政策措施 篇五
鲁国税函[2010]349号
颁布时间:2010-10-20
各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全省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国税发[2009]177号)要求,自2010年10月1日起全省(不含青岛)全面启用新版普通发票,旧版普通发票一律停止使用。为加强全省普通发票管理,消除旧版普通发票安全隐患,确保新版普通发票正常使用,省局决定对旧版普通发票及相关防伪专用品进行清理、收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旧版普通发票的清缴、核销工作
各市国税局普通发票管理部门负责本市的旧版普通发票清缴、核销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清缴、核销国税机关结存的旧版普通发票。首先,对纸质普通发票全面清点、登记造册,与综合征管软件V2.0数据认真核对,核对一致后在综合征管软件V2.0中进行发票核销处理;然后,按规定进行销毁处理。
(二)清缴、核销承印厂家(具体名单见附件)留存的旧版普通发票。承印厂家所在市国税局普通发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承印厂家对留存(包括废页、边角)的纸质普通发票全面清点、登记造册,按规定进行销毁处理。
(三)清缴、核销纳税人持有的旧版普通发票。要认真核对发票购领台帐,及时通知仍持有旧版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到当地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缴销处理。
二、认真做好承印厂家旧版普通发票防伪专用品的清理、收缴工作
承印厂家旧版普通发票防伪专用品的清理、收缴工作由所在市国税局普通发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旧版普通发票监制章全面清点、登记造册,予以收缴。
(二)对旧版普通发票防伪专用品(防伪纸张、防伪油墨等)进行全面清点、登记造册,对未使用的予以收缴,并按规定进行销毁处理。
青岛市国税局征管科技处仅负责对青岛税务票证印刷所留存省局及威海市国税局的旧版普通发票和发票监制章监督核销;
暂不对其旧版普通发票防伪专用品(防伪纸张、防伪油墨等)进行清理、收缴。
三、切实加强普通发票管理,消除旧版发票安全隐患
(一)对2010年10月1日以后仍然开具、使用旧版普通发票的纳税人(不含青岛),各级国税机关要严格按照征管法和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各级国税机关在清理收缴旧版普通发票及相关防伪专用品过程中如发现违规问题,应严肃查处,并将情况及时报告省局征管科技处。
(三)各级国税机关如发现其他与旧版普通发票安全隐患相关的问题,应按相关规定一并进行处理,并将情况及时上报省局征管科技处。
各市务于11月底前完成旧版普通发票和承印厂家旧版普通发票防伪专用品的清缴、核销工作,并形成清缴、核销工作报告,连同收缴的旧版普通发票监制章于12月5日前上报省局征管科技处。附件:山东省国税系统普通发票承印厂家名单
6.有关营养师行业的国家相关政策措施 篇六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就工资、薪金所得适用新旧税法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针对今日有关媒体报道的“8月工资个税征收出现两种解释”等内容,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再次就工资、薪金所得适用新旧税法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问:按照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工资、薪金所得自2011年9月1日起适用新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在实际操作中如何适用?
答: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通过后,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46号,以下简称“46号公告”),并在税务总局网站发布了46号公告及政策解读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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