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管理规章制度新

2024-08-22

小区管理规章制度新(通用11篇)

1.小区管理规章制度新 篇一

1.在保安班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出入口进出车辆、人员的管理;

2.熟知交通管理知识和指挥手势,熟悉本住宅区出入口环境,能果断处理及指挥住宅区一般交通事务;

3.熟悉发生火警、台风、突发事故等各种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理办法。

4.严格执行小区停车场管理规定,实行车辆收发卡制度,一车一卡,认卡放行;卡与车牌号不同时,应立即将该车进行登记,请车主签名认可并经客户中心查实后给予放行;对外来车辆按规定收取临时停车费;

5.对进入小区施工的人员,凭管理处签发的临时出入证,确认后放行,对临时来访需在《来访人员登记表》上予以登记后方可放行,并通知小区相应岗位人员跟踪留意;

6.禁止推销广告、拾废品等闲杂人员进入小区;

7.凭管理处签发的物品《放行条》,对运载贵重物品或搬家出小区的车辆等进行核对,对货柜车必须开箱检查,经确认后予以放行;

8.保持治安岗亭内、外环境的整洁及设施、标识的完好;

9.负责值班室内对讲机、充电器及其它物品的完好;

10.及时将停车费上缴财务,严禁贪污挪用停车费,杜绝收费不给发票的行为;

11.注意出入口任何可疑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制止或上报,并随时与其他岗位保持联系;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小区管理规章制度新 篇二

(1) 猪场大门设专职人员, 负责出入人员与车辆的消毒工作及阻止闲杂人员入场。

(2) 猪场职工及饲养人员离岗时将工作服、鞋、帽留在更衣室, 不准带出场外。

(3) 猪舍饲养人员必须固定, 不准随便串舍, 工具不准串用。

(4) 不准将猪肉及其制品带入场内。

(5) 兽医人员不准给场外任何单位或个人诊疗动物疾病。

(6) 出售生猪必须在场外交易, 出场猪不准回流。

(7) 外来人员及车辆不准进入生产区。外来购买猪只、挑选种猪的人不准进入猪舍, 可通过观察走廊进行观看选择或通过闭路电视观看选择。

(8) 禁止其他动物进入养猪场内, 场内禁止饲养其他动物。

2 消毒灭源制度

(1) 养猪场 (小区) 大门和猪舍门前必须设消毒池, 并保证消毒液有效;不结冰时在消毒池内放3%~4%火碱水浸湿的锯末或稻草;结冰时在消毒池内撒生石灰或漂白粉, 每周至少更换1~2次。

(2) 所有人员进入养殖区必须经过消毒池和消毒室, 并对手、鞋消毒。消毒池的药液每周至少更换1次。

(3) 养猪场定期、不定期进行清扫、冲洗、光照和使用化学药品等多种方法相结合进行消毒。

(4) 选择高效低毒、对人畜无害的消毒药品, 消毒药物应根据消毒目的、对象进行选择、贮备, 对环境、生态及动物有危害的药物不得选择。

(5) 圈舍每天清扫1~2次, 周围环境每周清扫1次, 及时清理污物、粪便、剩余饲料等, 保持圈舍、场地、用具及圈舍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 对清理的污物、粪便、垫草及饲料残留物应通过生物发酵、焚烧、深埋等进行无害化处理。

(6) 猪舍每周带猪消毒 (含配种圈) 消毒1次, 周围环境每月消毒1次。发病期间做到每天消毒1次。疾病发生后进行彻底消毒。

(7) 猪出栏后, 先彻底清扫并用清水冲洗, 然后用化学药品如3%~4%的火碱液或0.5%的过氧乙酸喷洒地面, 隔天再消毒1次。空圈1周后进猪。

(8) 场内工作人员进出猪场要更换衣服和鞋, 场外的衣物、鞋帽不得穿入场内, 场内使用的外套、衣物不得带出场外, 同时定期进行消毒。

(9) 产房消毒。进入产房前, 地面和设备应冲洗干净并严格消毒, 母猪全身洗刷干净并消毒后进入产房, 分娩前必须严格消毒乳房和阴部, 分娩完毕再用消毒药抹拭乳房、阴部和后躯, 及时清洗产房。

(10) 环境大消毒 (包括猪舍外道路、空地等) 。每年春秋两季各进行一次大清扫、大消毒, 可用3%~4%的火碱液或0.5%的过氧乙酸喷洒地面。

(11) 车辆消毒。运输猪和饲料的车辆, 在装运前后必须消毒。

(12) 剖检室的消毒。每次使用后, 除将尸体装入不漏水的塑料袋送无害化处理场处理外, 剖检室应立即用对可疑疾病有效且抗菌 (毒) 谱广的高浓度消毒液彻底消毒。

(13) 死猪及分娩的死胎、胎衣应装入不漏水的容器送到无害化处理场处理或在指定地点焚烧深埋。

(14) 养猪场实行“干稀分离、雨污分流”排放, 干粪实行发酵处理利用, 尿液进入沼气池沼化处理利用, 或排入指定的无害化处理设施中, 防止粪尿污染环境。

(15) 经常性开展防鼠灭鼠、灭蝇工作。

(16) 饲养人员必须随时注意观察猪群的健康情况, 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 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3 引进种猪制度

(1) 坚持自繁自养, 为了调剂品种不得不引进种猪时, 要到无特定疫病的种猪场购买。

(2) 引进种猪前, 对出卖种猪的猪场必须进行疫情调查, 包括已往发生过哪些疫病、发生的时间、流行情况、诊疗情况及防治效果。

(3) 就地检疫。首先观察猪只精神、外貌、健康状况, 然后根据需要采全血或血清、尿液检查特定疫病。

(4) 进场隔离观察。种猪引进后必须隔离观察1个月以上, 在入场前再次检疫并补注各种疫苗, 驱除体内外寄生虫, 确定健康无病后方可进入生产区。

4 猪群免疫制度

(1) 增强非特异性免疫力。科学饲养, 按猪的品种、性别、年龄、体重、强弱、性情进行分群饲养, 同时根据各种猪的营养需求确定饲料标准和饲养方法。

(2) 按规定做好强制免疫项目, 并做好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的常规免疫项目。

5 驱虫制度

(1) 全群猪 (包括种公猪、母猪及后备猪) 每年春秋两季各驱虫1次, 用左旋咪唑按每千克体重8 mg混入饲料中饲喂。

(2) 断奶后的仔猪注射阿维菌素1次, 有疥螨和猪虱的猪, 间隔半个月再驱虫1次。

(3) 驱虫后应注意观察, 对出现副作用的猪及时解救。驱虫后7 d内应及时清粪, 妥善处理, 防止病原扩散。

6 用药制度

(1) 场内预防性或治疗性用药, 必须由兽医决定, 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2) 不得使用禁用和非法兽药及添加剂产品。

(3) 不得擅自改变给药途径、投药方法及用药时间等。

(4) 严格执行休药期的规定, 未满休药期的生猪不得出售、屠宰, 不得用于食品消费。

(5) 做好用药记录, 包括猪的品种、年龄、性别、用药时间、药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号、剂量、用药原因、疗程、反应及休药期。

7 疫情报告制度

(1) 义务报告人。驻场 (小区) 兽医当怀疑发生传染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2) 报告内容包括发病的时间和地点, 发病猪品种、年龄、数量、同群猪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 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3) 报告方式主要为书面报告或电话报告, 紧急情况时应电话报告。

(4) 采取临时性措施。将可疑传染病病猪隔离, 派人专管和看护, 对病猪停留过的地方和污染的环境、用具进行消毒。病猪死亡时, 应将其尸体完整地保存下来。在法定疫病认定人到来之前, 不得随意急宰, 病猪的皮、肉、内脏未经兽医检查不许食用。发生可疑需要封锁的传染病时, 禁止畜禽进出养猪场 (小区) 。限制人员流动。

8 无害化处理制度

(1) 当养猪场的猪发生疫病死亡时, 必须坚持“五不一处理”原则:即不宰杀、不贩运、不买卖、不丢弃、不食用, 进行彻底的无害化处理。

(2) 当养猪场发生重大疫情时, 按规定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外, 还应根据动物防疫主管部门的决定, 对同群或染疫的猪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

(3) 当养猪场发生传染病时, 一律不允许交易、贩运, 就地进行隔离观察和治疗。

(4) 无害化处理过程必须在驻场兽医和动物卫生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并认真对无害化处理猪的数量、死因、体重及处理方法、时间等进行详细的记录、记载。

(5) 无害化处理完后, 必须彻底对其圈舍、用具、道路等进行消毒、防止病原传播。

(6) 在无害化处理过程中及疫病流行期间要注意个人防护, 防止人畜共患病传染给人。

9 疫情扑灭制度

3.小区管理规章制度新 篇三

关键词:国有企业;职工住宅;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服务

一、国有企业职工住宅小区业委会管理物业制度问题的提出

国有企业长期承担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公共服务职能在工资福利外对职工家属区供电、供水、供热和物业管理进行补贴。不仅企业负担繁重,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发展;而且往往由企业自主进行管理,服务不专业,与业主之间矛盾突出。2016年6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引》(国办发(2016)45号),计划从2016年开始,在全国全面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进行市场化改革,至2019年起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小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

在“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过渡期,笔者发现一些国有企业职工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并没有聘请专业的物业管理服务公司,而是将国有企业的专项补贴资金拨付给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代为进行物业管理。据相关人员介绍,采取此种模式的原因一方面是该国有企业职工小区业主基本上都是该企业的原有职工,在此之前物业管理一直由企业的后勤部门管理,业主不需要承担任何物业费用。而在政策出台后的过渡期,仅仅依靠国有企业的补贴不够聘请物业服务管理公司,业主需要承担一部分费用,而他们不愿意支付。另一方面,他们也担心外部物业管理服务公司的服务质量不令人满意,遂决定交由业主委员会自行管理。

由业委会管理物业虽然能够降低成本,但在实践中,由于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不明确、物业服务不规范、物业服务监督不到位易导致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矛盾重重,所以笔者通过对上述缺陷进行分析,并找出相应的完善对策。

二、业主委员会自行管理物业存在的弊端

(一)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不明确,有待于法律作出规定

在学术界和实务界对业主委员会的法律性质的观点目前主要有三种:第一种观点认为业主委员会是社团法人,满足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有自己的名称、能够独立承担责任这四个条件;第二种观点认为业主委员会是“其他组织”,如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金湖金湖新村业主委员会是否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的请示一案的复函》认为金湖新村业主委员会符合“其他组织”条件,即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具有诉讼主体资格,最高院认同业主委员会有“原告”主体资格。[1]第三种观点认为业主委员会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我国现行《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区分所有权人做出的决议,维护全体小区所有权人的利益,是全体区分所有权人实现共有物业管理权的自治管理组织的核心机构。”[2]业主委员会只是按照业主大会的授权行使权利,不具备法人的地位。

由于国有企业职工住宅小区不同于商业小区,许多国有企业职工住宅小区到目前为止很大部分共有面积仍然属于国有企业,即国有企业和业主共同拥有小区的所有权。这种由业主委员会进行物业管理的模式主体进一步增多,业主委员会、国有企业、业主、雇员等。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不明确,导致最终责任承担者模糊,产生新的纠纷的可能性进一步增大。

(二)业主委员会自行管理物业欠缺专业性、规范性

当前,由于业主委员会并非专业的物业服务机构,本身不具有物业管理的资质,在物业服务过程中往往因服务不规范而与业主产生纠纷。

1.缺乏资质,服务水平差

实践中,业主委员会聘请物业服务人员时缺乏相应的专业培训,选拔标准,服务人员的专业性无法保证,容易造成服务与收费标准之间的差距。同时由于聘请的服务人员往往具有临时性,导致只向业主提供某几项服务,如保洁、安保服务,而对绿化、公共设施维修等服务一般是采取出现问题后再聘用临时员工进行服务,无法保障小区的服务质量。

2.收费依据不明确

一方面,由于业主委员会在进行物业服务的过程中缺乏相应的管理体系、制度和标准,收费依据不清不楚;另一方面,业主委员会目前的法律性质不明确,一些业主委员会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专用发票,如2015年,怀柔法院审理的一宗小区自主物业管理纠纷案,“有发票,我就给钱,没发票,就不给。不能说你随便给我开个收条,我就给钱吧?”[3]因此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之间易产生纠纷。

3.人员管理不规范

一是根据现行法律,业主委员会不属于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业主委员会不能与雇佣者签订劳动合同、不能为雇佣者办理社会保险,缺乏相应的利益保障,雇佣者不能受劳动法上的保护,业主委员会与雇佣者之间易产生纠纷。二是业主委员会缺乏规范的管理架构进行员工管理,如缺乏员工考核机制、薪酬机制等,导致雇佣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人员管理比较懒散。而且员工的流动性也非常大,多为短期、临时性的,难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因此人员管理易混乱。

(三)业主委员会自行管理物业欠缺有效的监督

首先,角色错位导致监督不到位。业主委员会扮演的原本是替全体业主维护权利并监督物业管理工作的角色,但是,业主委员会在实行物业自管后却又成为物业管理的主体。自己没有办法监督自己,从而导致监督不到位。

其次,业主大会难以形成有效表决导致监督不到位。一是各地政府基本上遵循的是“业主的表决权属于物业所有人,每一个业主票数的权重是由每个业主所拥有的物业份额来决定”的原则。表决权按照面积计算,由此易出现少数或部分产权人控制或操纵业主大会的局面。二是法律对于法定表决数的规定,实际上是比较难以达到的。《物权法》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业主有自己的工作和活动空间,自由度较高,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多数是较为懒散,集体讨论很难做到,缺乏固定的会议机制,对于大型居住小区来说更是如此。

最后,国有企业监督机制缺乏导致监督不到位。一方面,国有企业没有相应的对业主委员会进行物业管理监督的配套机制,不能对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另一方面,一些下级执行部门后续监督意识薄弱,抱着只需将专项补贴资金发放,不论后续物业服务质量到底如何的心态展开工作。从而导致业主委员会管理物业的工作中缺乏有效监督的弊端。

三、完善国有企业职工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管理物业制度的建议

(一)明确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确定归责主体

依据上述的关于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的观点,笔者比较赞同第三种意见,即业主委员会不具有法人资格。虽然业主委员会也需要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但业主委员会不以行政登记为成立要件;而且业主委员会对外进行民事活动,是代表广大业主的利益,无独立的意思表示;发生纠纷时,如果业主委员会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权利,业主委员会无能力也无财力独立承担责任,一旦赋予业主委员会民事主体资格,其无财产可供执行,将导致执行不能的尴尬后果。实践中,如果赋予业主委员会民事主体资格,目前还无法操作,因此其不宜为民事主体。

虽然业主委员会不宜为民事主体,但并不意味着其丧失诉讼主体资格问题。实务中,最高院的一些批复赋予了业主委员会诉讼主体资格。在《物权法》起草过程中,许多立法专家认为,暂不对业主委员会的诉讼主体地位规定,对侵害业主共同权益的纠纷,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法规定,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4]有关业主委员会的诉讼地位,既涉及到区分所有权人共同体外的第三人,也包括业主委员会与单个或部分所有权人,[5]还包括业主委员会中负有责任的个体的诉讼。

1.业主委员会与区分所有权共同体外的第三人的纠纷

由于程序上,业主委员会系依照法定程序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并且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做了登记;目的上,业主委员会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因此由全体业主承担责任。但是必须满足一定的程序和条件:一是必须经过业主大会的特别授权或是满足法律规定数额业主的书面同意。二是在由全体业主承担法律责任的纠纷类型上,须是涉及全体业主的切身利益。

2.业主委员会与单个或部分所有权人之间的矛盾纠纷

由业主委员会自行管理物业的模式常常涉及此种纠纷,我国《物权法》第78条第2款规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了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业主可以通过撤销业主委员会的决定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因此,在采用由业主委员会管理国有企业住宅小区物业时,不仅需要拥有部分公共建筑面积所有权的国有企业的同意,也需要小区内业主的授权或经过业主大会的决议,否则在实践中,极易因业主委员会无授权而发生物业管理纠纷。

3.实践中,业主委员会在未经业主大会的授权、未经广大的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开展物业服务活动,并将相应收益归入个人包囊

在此类以业主委员会为当事人的纠纷中,业主委员会在没有授权或超越授权的情形下,进行具体的民事行为,若相应的后果由业主委员会承担并进而由业主所有的财产来承担,那么就有失法律权、责相衡的公平原则。在此种情形下,应突破业主委员会的“面纱”,由业主委员会中负有责任的个人以其自有财产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提高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服务的专业性、规范性

一是对物业服务进行分类管理。通过对物业服务进行分类,大致分为普通物业管理服务和专业物业管理服务,一些不需要专门技能、易操作的物业服务工作即可由业主委员会人员或雇人从事,例如,代收水电费、清洁卫生工作、安保工作等;而需要专门技能、难度较高的物业服务工作则可以发包给专业的物业服务企业,比如水电维修、水沟清洗等工作。采取该种综合模式,一方面可减少开支、另一方面也可提升服务质量。

二是制定物业管理服务规章制度。业主委员会在进行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应当依据法律法规、业主大会的决议制定相应的物业服务规章制度,明确物业费用、物业服务内容、物业服务人员等方面的标准和运作程序。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以及收费依据等进行公示。

(三)完善对业主委员会自行管理物业的监督

国有企业在该过渡阶段需发挥好监督作用。制定有效地考核机制,通过定期对业主委员会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进行考核确定补贴额;制定有效地财务监督机制,如通过定期对业主委员会的物业管理财务进行考核,确保专款专用,对于单笔支出超过一定额度的物业费用,需要经过该国有企业的批准等措施。业主大会也应该发挥其监督作用,每一个业主都需要为维护自身的权利而积极地参与到其中。

四、结语

由于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不明确、物业服务专业性差、物业服务监督不到位导致业主委员会管理物业模式中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矛盾重重。在“三供一业”过渡期,针对此种情况,我们呼吁应当尽快规范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明确规则主体;同时对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服务进行分类管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提高物业服务的规范性;发挥好国有企业和业主大会的监督作用,这样才有助于减少物业服务纠纷,促进国有企业职工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市场化改革。

参考文献:

[1]王磊.解析两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业主委员会的复函与裁定[J].司法天地,2007:(9)

[2]陈鑫.建筑物区分所有权[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

[3]小区自主管理引发新纠纷业委会为何跟业主打官司?http://news.youth.cn/sh/201508/t20150820_7029428.htm2015-8-20

[4]柏玲.论业主委员会的诉讼主体资格[D].厦门大学.2009年硕士论文。

[5]王忠锋.论我国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J].东南大学学报,2011(13)

作者简介:

4.小区管理制度 篇四

一、凡是饲养宠物的业主(同住人),必须到物业办理宠物档案手续,备案存档;

二、小区养任何宠物不得占用公共区域,不得在楼宇外墙上悬挂各种笼舍,不得污染环境,妨碍他人休息;

三、业主/使用人所养犬类,必须获得当地公安机关核发的养犬登记证和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健康免疫证,每年须定期到当地公安机关做养犬登记证年检;

四、业主/使用人所养犬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需要到xx物业服务中心客服部进行登记备案;

五、本小区提倡文明养犬,禁止无证养犬,禁养市公安机关命令禁止的大型犬、烈性犬;

六、养犬不得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制止,如拒不处理,物业公司有权帮助处理,所产生的后果物业公司概不负责;

七、携犬乘坐电梯时,应当避开乘坐电梯的高峰时间,并为犬戴嘴套,或者将犬装入犬袋、犬笼,避免咬伤他人;

八、不得携犬进入公共绿池、商业区、幼儿园、会所、办公区等场所;

九、携犬出户时,应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携带养犬登记证,并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避免发生意外;

十、因犬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被伤者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并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一、携犬出户时,应随身携带宠物便带或垃圾袋,及时清除犬只所排泄的粪便。对未能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的行为,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养犬人进行清理,对拒不执行的.,物业公司有权公布其养犬户主的房间号,张登版面;

十二、养犬人饲养的犬侵扰他人休息时,物业公司以书面责令整改无效后,有权通过公安机关予以制止及通过法律诉讼向养犬人追讨赔偿;

十三、定期为犬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

十四、在本物业区域内,物业公司将不定期进行灭鼠药投放、虫害喷药等工作,请各宠物饲养人留意您的宠物安全,否则,造成宠物的死亡,物业公司概不负责;

十五、饲养人对病犬、伤犬、死犬应当妥善处理,不得随意弃置;

十六、对违反本规定的养犬行为,每位业主/使用人都有权指正、劝阻,或者向物业服务中心及有关行政部门举报,以便及时得到处理;

十七、发生狂犬病等疫病的业主/使用人应当及时向xx物业报告,并协助公安机关划定疫点,采取紧急灭犬等防治措施。

5.小区物业管理制度 篇五

为了加强小区的物业管理,提高整体管理水平,为了小区内住户提供舒适方便、文明整洁的环境,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本小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清洁卫生管理

1、请自觉维护小区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乱 丢果皮、纸屑、烟头等垃圾;不高空抛物,不在楼内公共通道、楼梯走道、门厅等公共场所堆放物品。

2、垃圾置于垃圾收集点,以便及时清理。

3、不得饲养家禽和高大凶猛动物,饲养宠物必 合政府有关规定,但不得影响邻里休息,带宠物在小区内散步时,不污染环境,宠物伤人由其业主负责。

4、住户装修期间,不得将装修废弃物放在公共 走廊及公共场所。

5、小区内任何公共场所,均不得乱涂乱画、乱 张贴广告,违者负责清除和粉刷费用,并在公共栏予以曝光。

6、提醒进入小区的亲友,遵守小区的管理规定 维护小区环境整洁。

二、公共设施维护管理

1、爱护公共设施,本小区为业主提供的电梯、可视电话、消防设施、供水、供电、宽带、有线电视线路等公共设施是为广大业主服务的重要设施,请自觉维护,教育好自己的小孩,不要在电梯内嬉戏玩耍,不要乱按电梯按扭及可视电话按扭,以免孩子触电或损坏设施。

2、小区内载植的树木,为各位业主夏天提供乘 凉静化空气,严禁在树木上搭凉衣物或乱刻乱画损坏树木。

三、治安管理

1、物业公司24小时有人值班,热情为各业主 服务,并协助处理相关事务,联系电话:0939—6918999。

2、物业公司管理人员到各楼层工作,进户走访 时,一律佩带“嘉得宝物业公司”胸牌,对无胸牌和陌生人来防,在未弄清身份之前,应谢绝进入您的住所,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3、为保持各住户的安静,晚上10点以后,早 上8点以前,禁止各类影响他人的噪音发生,装修人员在上述时间内一律停止施工,晚上10点后必须离开小区。

4、各用户必须用好水、电、煤气等,做到房间 离人、关水、断电、关气、锁门,因使用水、电、气不当给自己或他人造成损失者,由业主自己承担。

5、如发现可疑人员,请立即告知物业公司或派 出所。

四、车辆停放管理

1、所有外来车辆,未经门卫室同意,不得进入。

2、经许可停放的车辆,必须服从保安人员的指 挥,有序停放,并按规定缴纳费用。

3、各类车辆〈含摩托车〉按指定位置停放。

4、在装修期间,车辆安全一律由业主自行负 责。

5、外来车辆需停放者,每天收费10元。

6、门厅内、电梯内严禁停放摩托车、自行车。

五、消防管理

1、做好防火工作人人有责,严禁在楼内燃放各 类烟花爆竹;严禁在院内燃放大型烟花爆竹,违犯本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失者由业主承担一切损失。

2、使用好电器、燃气、烟头、火柴余碳要及时 熄灭,教育小孩不要玩火。

3、遵守安全用电规则,勿使电器超负荷,以免 发生事故。

4、不要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柴油、香蕉水等,需格外小心,确保安全。

5、不得随意挪动或损坏消防设施和器材,保持 走廊、楼梯及通风道畅通。

6、发生火警,切勿惊慌失措,应立即告知物业 公司或拨打“119”火警电话,关闭电源、气源,尽可能采取补救措施,或迅速离开住所,切勿从电梯逃生,应从步行楼梯下楼。

六、其他

1、各业主应遵守国家和本县的有关规定,不得 在小区内进行赌博,和播放污秽录像,出售污秽书刊等活动。

6.小区门卫管理制度 篇六

一、门卫人员24小时坚守岗位,保持高度警惕,认真履行职责,二、门卫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文明执勤,礼貌待客,认真负责,服装整齐,仪容端庄,按时交接班,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三、认真做好来客来访登记和外来车辆的进出登记,对外出的车辆注意检查,防止居民车辆被盗。

四、收发报刊、函件等应当面点清,并做好登记,要做到及时准确,不积压、不私拆。

五、保持门岗周围环境的整洁及设施标志完好。每天10点以前小区主管要负责落实门岗内外的清洁工作。

六、门卫值班室及站岗区域禁止非工作人员滞留,以免影响门卫正常工作,值班室内物品应保管爱护、摆放整齐,卫生良好。

七、执行工作和客户来访时应站立,提前主动上前工作,工作时间不允许从事与工作不符的事,严格遵守值班纪律,不允许酒后上班和上班喝酒,工作应使用文明用语。

八、值班电话为工作电话,非工作原因不得使用值班电话,应保障值班电话的通畅,对住户电话或亲自反映的问题应及时做好记录并及时给予处理或耐心解释。

九、发生突发事件和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报告公司领导,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问题,无论发生任何情况,门卫都必须保证有人留守。

十、上下班高峰期门卫人员应保证在岗,快速兼灵活处理机动车进出小区,避免进出小区车辆长时间堵塞道路。

十、配合巡逻岗人员做好当班工作,配合做好公司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一、对因客户原因损坏小区设施、设备及公司办公物品,门卫人员有权要求损坏者照价赔偿,损坏者拒赔的,门卫人员对损环者有权暂不放行,报警处理。

7.新制度下医院财务管理的创新 篇七

(一) 医院财务管理目标定位的误区

医院财务管理目标定位的主要误区:一是片面追求医院盈利最大化。这种观点认为, 医院是盈利性的组织机构, 在为社会提供有效福利产品的同时, 应最大限度地提高医院的盈利水平。二是片面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上述两种观点都偏激某一方面, 错误地将医院的微观盈利同实现社会效益对立起来, 是对医院财务管理目标定位的偏离。

(二) 医院资本结构不合理

现阶段不少医院尚未进行全面的可行性投资分析, 造成医院的资产负债率过高, 资本结构不合理。目前公立医院收入的主要来源有财政补助性投入、医疗服务收费收入和药品加价, 政府对医院的财政投入相对不足, 财政补助性投入只够发放部分工资, 医院日常运营只能靠医疗服务收费收入和药品加价部分维持。

(三) 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内部控制存在主要缺陷有:一是大多数医院未实行总会计师制度, 高管决策层缺乏财务管理知识, 财务会计不能有效的参与运营决策;二是在管理上财务部门常常不能发挥其有效的组织和督导作用, 尤其对基建、药剂、设备、膳食、总务供应等职能部门的制约性不强;三是对固定资产、材料和药品的采购、验收、消耗的控制不够严密, 虽然大宗采购实行招投标和可行性论证, 但其论证的结果并不一定被采纳;四是医院内部审计制度不健全, 对内部控制重视不够, 造成了内部很少审计, 甚至不进行内部审计。

二、新形势下医院财务管理的对策

(一) 加强单位预算管理

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的通知规定, 国家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地方可结合本地实际, 对有条件的医院开展“核定收支、以收抵支、超收上缴、差额补助、奖惩分明”等多种管理办法的试点。因此, 医院要实行全面预算管理, 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 包括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分析和考核等制度。

(二) 加强成本核算

实行医疗成本核算, 要搞好医疗成本核算类型, 借鉴企业、商业成本核算经验, 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及其方法。根据核算对象的不同, 成本核算可分为科室成本核算、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病种成本核算、床日和诊次成本核算。以科室科室成本核算, 核算办法是将临床服务类、医疗技术类和医疗辅助类科室的医疗成本向其提供的医疗服务项目进行归集和分摊, 分摊参数可采用各项目收入比、工作量等。病种成本核算是以病种为核算对象, 按一定流程和方法归集相关费用计算病种成本的过程。核算办法是将为治疗某一病种所耗费的医疗项目成本、药品成本及单独收费材料成本进行叠加。诊次和床日成本核算是以诊次、床日为核算对象, 将科室成本进一步分摊到门急诊人次、住院床日中, 计算出诊次成本、床日成本。

(三) 完善医院财务信息系统基础建设的构建

目前我国医疗单位财务管理信息化程度仍然很低。财务软件的应用还不普及, 财务信息人才缺乏, 人员的素质也比较低, 严重制约着医院的发展。现代经济体制下, 我国医疗单位应加强对财务软件的投资。

三、新制度下财务管理创新应注意的问题

(一) 与企业不同, 我国大多数医院不以营利为目的, 其业

务流程 (比如门诊挂号、门诊收费和住院收入方面的业务流程) 有显著特色, 所在创新中, 医疗单位应注重不要一味追求效益的最大化, 要把效益与为百姓提供的福利相结合, 实现双赢。

(二) 创新同时应注重医疗单位财务人员素质的培养, 要

全面提升财务人员综合素质, 医院领导要转变管理观念, 在引进人才上重视财务管理人员的选拔, 对现有财务人员应该做到后续教育的投入, 改善以前财务人员在管理观念与创新意识不强;理论基础薄弱, 知识结构老化, 工作质量和效率不高等问题。

(三)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对医院的

财务活动及相关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和督促。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和经济责任, 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 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 接受财政、审计和主管部门的监督。

总之, 新制度时代, 财务管理是医院管理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财务管理系统的核心由会计核算向财务管理转移, 同时对医院的财务管理人员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医疗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 医院只有开拓思路, 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以最低的消耗取得最大的收益, 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

[2]李艳.目前医院成本核算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社会医学杂志, 2006 (4)

[3]张学军, 姜贵蝉.加强医院成本控制的思考与时间[J].现代医院管理, 2009 (1)

[4]王灵芝.加强医院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思考[J].当代经济, 2007.9.

8.小区管理规章制度新 篇八

关键词 职工 民主管理 制度

在我国,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是我们党和国家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加强企业管理、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一项基本制度,尤其是在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建设和谐社会战略任务的新形势下,这一制度的重要地位、作用更为凸显,所以我们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并结合新情况不断地发展、完善这一制度。

一、坚持职工民主管理制度是由我们党和国家的性质决定的,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

当前,企业民主管理工作遇到的最大困惑就是,在多种所有制形式性质条件下,职工还能像以前那样行使民主管理权利吗?当然能,因为这是由我们党和国家的性质决定的。以人为本,实行科学管理,是当今世界管理科学发展的主流和方向。以人为本,就是重视人在生产管理活动中的主体地位,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最大限度地保障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满足人的需要。科学管理,就是充分调动和发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实现人的价值、企业的效益和社会进步的协调发展。经济管理理论的最初着眼点就是人的行为,包括人的需要,人的劳动,如何生产、消费,如何求得需求和供给的平衡,达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充分利用。科学管理的核心问题就是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实现生产要素的最佳组合与配置。按照上述观点,企业是一个由劳动、资本、土地、技术等诸要素结合起来经济组织,其中,劳动又具有其他要素所不具有的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劳动是企业组织中具有决定性作用的组成要素。企业的组成和发展一刻也离不开劳动。由此,就决定了劳动的主体——劳动者,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企业职工作为企业劳动者,具有一般社会人应具有的权利和地位。因其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又使其身份具有生产过程的被管理者和参与企业管理的两重性。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权利是由其在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作用和地位决定的,是职工与生俱来的权利,已经被现代管理理念所吸纳。新的企业管理理念强调以人为本,实行人本管理,以行为科学理论和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利益共同体理论为理论支撑,形成了新的企业管理理论,建立了丰富多样的职工参与制度。在一些发达国家企业管理的实践和理论创新中,出现了空前发展的局面。

人性化管理应运而生。劳动者在企业和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他们被忽视的权利得到了认可,由被动的被管理者成为积极的参与管理者,由管理的客体变为管理的主体之一,他们具有劳动者和管理者双重身份。这一变化可以说朝着回归理性的方向迈出一大步。产生这种变化的深刻原因是对劳动者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进一步趋于理性化的体现,是遵循企业管理规律的必然选择。

至今以产权决定管理权的传统理念还在盛行,影响着对劳动资源重要性的科学认识。认识上的误区会导致人们走许多弯路,这是值得人们深思的问题。

二、 坚持职工民主管理制度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

劳动关系是社会经济和政治关系中最普遍、最基础的关系,和谐的劳动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和重要体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逐利的本性尤其是在企业中资本相对于劳动、管理者相对于职工处于强势地位,决定了必须在企业的制度设计和组织结构安排中建立企业内部制衡机制,强化职工民主监督,以协调企业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企业长期推行职代会的实践表明,这一制度是能在这些方面充分发挥作用的。过去以至现在,一些企业在经营管理中之所以出现独断专行、决策失误造成国有、集体资产流失和职工权益受侵犯的现象,往往是企业缺乏民主监督或监督流于形式、没有充分发挥作用所致。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改革、企业体制改革的关键期,企业劳动关系方面的问题日益凸显,劳动争议案件明显增加。这种严峻形势迫切需要在企业中加强职代会制度建设,发挥职代会的作用,尽可能地把各种劳动关系纠纷处理在基层,消除于萌芽状态,以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三、坚持职工民主管理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

党的十八大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确定为新时期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实质是人民民主的政治文明,它的核心是让人民当家做主。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地统一起来,通过加强法制建设和制度建设,充分保障让包括广大职工在内的人民群众依法享有参与国家和所在单位各项事务管理的权利。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求,必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显然,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作为我国在企业推行的一项重要制度,作为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基本形式,体现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要求。与其他民主管理形式相比,职代会制度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群众性和权威性,以及依法实施、依法行使职权,职工参与范围广、层次高、程度深等特点,其作用是其他方式和制度无法取代的。

四、坚持职工民主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的客观规律

现代企业管理理论是在西方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孕育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许多有识之士都主张让职工参与企业管理,并一直贯穿于企业管理理论各个阶段各学派的主流观点之中。甚至企业管理理论创立者泰罗都认为资方和工人的紧密、亲切和个人之间的合作,是现代科学或责任管理的精髓。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许多市场经济国家都通过立法,在企业中推行建立工厂委员会和在企业董事会、监事会中拥有职工代表等职工民主参与制度,形成了多种职工民主参与形式。由此可见,市场经济并不排斥民主管理,二者是可以融合的。资本主义国家尚能在一定程度上允许职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社会主义国家更应该成为推行企业职工民主管理的典范。

9.小区消防管理制度 篇九

第一条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物业管理公司经理为消防负责人,管理公司所有员工均为义务消防员。消防负责人和义务消防员的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2、经常检查防火安全,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灾隐患。

3、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

4、根据各住宅楼的具体情况,制定消防措施,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通方案。

5、接到火警报告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奔赴现场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第二条楼梯走道和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严禁在设立禁令的通道上停放杂物,任何人不得占用或封堵道口。

第三条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妥善维护楼梯、电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设施。宅区内切莫乱扔烟头和火种,消防栓关系公共安全,切勿损坏,圈占或埋压。

第四条住宅区内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炮竹、炸药、雷管、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不得在本宅区内燃放烟花、炮竹。

第五条安全使用石油气,石油气炉要经常保持清洁,切勿留有油渍,烟头及火柴余灰要随时弄熄,教育小孩不要玩火。

第六条住户应用管道液化石油气,不私自用灌装气。不得乱倒残液、明火试漏、高温烘烤;不得私自拆修气阀等部件;一旦发现有泄气现象及时向煤气公司报告。

第七条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住宅房内严禁安装白炽灯、荧光灯、高压泵灯、点钨灯四种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灯具,以免发生事故。

第八条各住户进行室内装修,须向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工。需要增设电器线路时,必须符合安全规守,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装修应采用不燃材料,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的,必须经消防机关批准,按规定进行防火处理。

10.小区车库管理制度 篇十

1、所有小区进入车辆,一律遵守相关交通法规基本小区车辆管理办理;

2、进入小区的所有车辆(包括摩托车、自行车)一律按车辆指定的位置停放,严禁在小区的车库、大门口、消防通道、单元门口、人行便道、绿化地带等地方停放;

3、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物业服务公司有权进行警告、经济处罚;

4、小区内车辆禁止鸣喇叭,禁止开远光灯,小区限制速度5公里/小时;

5、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

6、严禁在小区内学车、试驾、超速行驶;

7、出租车、教练车原则上不准驶入本小区,个别接送老弱病残人员和业主随车运货品的出租车,登记后可以驶入,但下客后或卸货后必须马上离开,不得长时间停留。

小区车辆管理规则和要求

物业服务对小区所有车辆逐一进行登记,核发统一制式的停车卡;卡、车要编号,车主要把停车卡放在挡风玻璃内侧显目位置。

车辆出入管理

1、本小区的车辆出入一律出示停车卡,车主在更换车辆原卡有效,但必须从新登记并核对正确;

2、业主装修拉运材料、搬家、运送货物的车辆,经登记核实后,由物业人员指定车辆停放地点,装卸后立即离开;

3、公、检、法、消防、急救、城-管、供电、通讯等特种车辆进入小区,执行公务或办理业务时,出入相关证件,方可驶入;

4、参加婚庆的车队进入小区必须先向物业告知,由物业服务统一安排进入小区和停放地点,除特殊情况外,葬礼车辆不得进入小区;

5、小区内出车位以外的地方一律不准停放车辆,临时停车不得超过20分钟;

6、车辆停放期间,车主必须关窗锁门,车内不得存放现金等贵重物品;

7、货车、农用车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2吨以上车辆不准进入小区;

8、外来服务人员的摩托车、自行车必须停放在物业管理人员指定的位置,不得随意停放。

小区门卫管理制度

为加强小区内门卫管理工作,保障小区的管理有序进行,并保证小区财产、业主和住户人身安全,结合小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门卫工作职责

1、业主和住户的进出监控;

2、责来访接待,并联络登记;

3、负责监管进入小区的机动及非机动车辆有序进出;

4、负责进入小区的物品查验并登记;

5、小区院内住宅楼群的安全巡视,公共区域的水电暖监管,以及夜间大门开关登记;

6、负责保持小区公共区域的卫生整洁;

7、保存值班的各项记录,定期上交。

二、管理办法

1、值班时间:

全天24小时,每晚不定时巡视小区各区域2-3次;

2、大门管理:

早晨6:00 点开敞;晚24:00点关闭(开小门)。

二、门灯管理

XX时--XX时保持照明状态。

若人为因素遭破坏,需照价赔偿。

1、积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相关工作,对有明显标志的车辆,并执行公务的警车、工商、税务、供电、消防、救护等公务车辆可免于登记,提供进入小区的便利条件;

2、值班、执勤人员要坚守岗位,值班不得擅离职守,不得睡觉,不得从事与值班无关的活动;

3、做好报刊收发工作,对电汇、挂号信函要登记通知、交送;

4、对出入小区的车辆,有权进行必要的检查,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特别情况可直接拨打公安机关报警电话;

5、要熟悉了解本小区住户的姓名、联系电话;

6、要按时开启照明,发现设施发生故障要及时报告保安人员;

7、违反小区门卫制度,单位根据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门卫值班制度

1、门卫24小时值班,坚守岗位,保持高度警惕,认真履行职责,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交-班记录;

2、按时开关大门,严格控制车辆、人员在小区出入,尤其非本小区人车辆和人员;

3、认真做好来访来客的车辆,人员进入登记,对外来车辆、人员注意检查,防止小区车辆被盗;

4、收发报刊、函件等当面查清,并做好登记,做到及时准确,不积压、不私拆;

11.新制度下医院财务管理思路的思考 篇十一

【关键词】新制度;财务管理;策略

在医院管理的整个环节中,财务管理工作是不能忽视也是关系到医院长远发展的重要因素。在新制度背景下,医院在开展财务管理工作时必须要摒弃传统的财务管理思路,不能够仅仅局限于简单的资金核算,而是要进行系统全面的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和各项资源的合理分配和使用,确保医院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效提高整体医疗服务水平。

一、提高对财务管理的思想认识

为了更有效地提高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的实效性,医院领导首先要对财务管理工作有深入的认识,尤其是在新制度颁布之后,医院领导对财务管理工作的各项制度,更是要了然于胸,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领导作用采用多样化的管理方法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其次,医院的财务管理部门要对相关的工作进行广泛宣传,使全院人员都能够意识到财务管理的重要程度,为财务管理工作的全面落实打下坚实的基础。医院财务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需要不断的充电和学习,掌握更先进科学的财务管理经验,根据医院的发展需要全面贯彻新制度,并以此为动力推进财务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另外,财务管理部门要分析和掌握目前医院的经营状况,从而更科学地确定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的未来走向。在对这些数据进行收集和分析之后,能够将其有效地应用到财务管理核算中,促进医院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全面性。只有思想意识得到提高,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提高行动力和新制度的执行力,才能更有效地保证医院的各项经济活动都能够得到有效把控以及财务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二、制定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目标

新制度下,医院在开展财务管理工作之前首先必须要依据实际情况确定科学的管理目标,这样在实际工作开展中会更加具有针对性,更大程度上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效率。在制定财务管理目标时必须要考虑到以下几个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医院不应该将营利作为根本目的,因此在进行财务管理时要坚持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确保广大民众能够用合理的价格享受到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其次,医院是向人提供医疗护理服务的盈利医疗机构,那么就要求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必须要确保最优质的医疗服务的前提下,最大化的降低财力消耗;最后,在定位医院财务管理目标的时候,要兼具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了保证财务管理目标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就必须要进行有效的预算管理,并将相关的责任落实到下属的科室部门,这样在将预算目标分解之后能够让不同的科室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来灵活地把控预算,从而提高医院整体的财务管理水平。

三、建立健全医院财务监督管理制度

在新制度全面实施的背景下,医院必须将建立健全财务监管管理制度纳入到重点工作环节,全面推进内部监督,合理把控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可能存在的财务风险。严格的财务监管能够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提高资金利用率,真正实现资源的科学配置,充分发挥资金管理的价值。与此同时,完善的医院财务监管制度,能够督促和监督财务管理人员,使他们遵守自己的岗位职责,在开展财务管理工作时要保证公开透明,从整体上提高医院的财务管理水平。除此之外,当医院的财务监管体系得到完善之后,还会对绩效考核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产生促进作用,在确保医院财务管理工作有效开展的同时,还能够为医院的整体建设保驾护航。在新制度的支持和监管之下,医院的财务管理部门必须将成本、预算、资金管理、内部控制以及绩效考核紧密结合起来,加之提出激励政策,使医院的不同科室部门能够紧密协调,在权责一致的制衡机制之下科学有效地开展财务管理工作,在确保医院社会效益充分发挥的情况下,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

四、全面建设医院财务管理工作队伍

医院在开展财务管理工作过程中,如果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管理理念以及管理方法不合格,会造成财务管理工作的实施被动和推进困难等多种问题,从而制约到财务管理工作影响医院的持续稳定发展。为了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医院必须将全面建设,财务管理工作队伍作为重要内容,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专业能力、责任意识,促使他们积极主动地投入到财务管理工作中,为医院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在建设人才队伍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重视培养和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提高他们的自觉性,促使每一位员工都能用爱岗敬业的精神和自律自觉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完成各项财务管理工作。第二,要定期对财务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并对知识进行实时更新,让工作人员能够学习新的财务知识,提高他们的实际操作能力。第三,在选拔财务人员的过程中要将专业化和年轻化作为发展方向,培养符合医院现代化发展的人才队伍。

新制度下医院财务管理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在这样的情况下医院在开展财务管理的各项工作时必须要坚持与时俱进和全面创新,并且积极的探索财务管理的新思路和新手段,为医院的持续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在实际工作中医院可以通过提高思想认识、完善成本核算和监管制度、制定合理的财务管理目标以及建设财务管理队伍等策略有效提高医院的财务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 陈彤华.浅谈医院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河北职工医学院学报,2015,(15):43-50.

[2] 伍美英.新财务会计制度下医院的成本核算的探讨与实践[J].吉林大学学报,2014,(32):8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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