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复工复产验收的汇报材料(共8篇)
1.关于复工复产验收的汇报材料 篇一
非煤矿山企业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汇报材料
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春节期间非煤矿山企业停产及节后复工验收工作的通知》(安监管〔2014〕14号)文件精神,多局切实加强春节节后复产验收工作,确保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我市2014年非煤矿山企业春节节后复产(含复工)验收工作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早安排部署,切实提高对复工复产验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春节前,市安监局专门发文对节后复产工作进行了部署,同时,由安监局分管领导带队,分别到aa等非煤矿山企业检查停工停产工作,并将节后复工的有关文件精神传达至各非煤矿山企业,严格督促执行,确保节日期间安全。春节过后,由于受春节期间停工停产和雨雪天气的影响,非煤矿山各大系统的安全生产条件明显下降,甚至可能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抓好非煤矿山节后复产验收工作尤为重要。企业申请复工前,必须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带队,对各部位、各环节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自查,重点检查电力设备、破碎装置等机械设备的运行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问题现场做好记录,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迅速整改到位。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作为复工申请的附件,报送乡镇安监办、县安监局备案。
四是要确保复产验收的质量和效果。对复产验收合格的,及时下达复产通知书;对验收中发现存在一般隐患的,下达整改指令,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对验收中发现存在重大隐患,依法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并严格实施挂牌督办;对逾期未整改的,及时上报市局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未经复产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复产复工;未通过复产验收擅自恢复生产的,还要依法从严处罚。
三、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工作
各非煤矿山企业认真落实重大危险源普查申报工作,对排土场、高陡边坡及配电房、火工品储存库等各类危险源要建立动态监管台帐,明确定期巡查和管理责任人。实行日常隐患排查和定期排查相结合,按照定措施、定责任人、定整改期限的“三定”原则进行整改。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组织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构成重大隐患的,按规定立案整改并报我局备案。要完善应急预案,配足应急器材,落实隐患治理资金,认真实施整改,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确保安全生产。
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8家非煤矿山通过节后复工复产验收检查,其中14家地下矿山、2家露天矿山复工复产,1家地下矿山、1家露天矿山进行整改,达到复工复产条件的正式下达了同意恢复生产、建设的批复文件。
四、存在的问题
通过开展对矿山企业联合检查工作,我局抽调相关人员深入实地进行检查,找准问题、查摆事实,收到了阶段性成效。但个别矿山企业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存在拖欠历年各项规费,不能及时足额缴纳;二是矿山企业用地申报滞后,用地在前,申报在后;三是矿山用工人员登记不能及时上报,个人信息采集内容不全等。四是非煤矿山安全基础薄弱,“小、乱、差”问题突出。我市非煤矿山均为小型露天矿山;尾矿库均为五等以下尾矿库。大部分矿山业主重经济效益、轻安全管理,自我约束和社会责任意识差,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投入严重不足。专业技术力量普遍薄弱,从业人员大部分为农民工,文化素质、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较低,职工培训教育不到位。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回头看”活动
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六市安〔2014〕4号),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突出重点作业场所、关键部位和重要设备实施,继续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回头看”督查活动,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切实做好复工前员工的职业健康体检和各类安全保险工作。认真组织员工参加职业健康体检,特别是对新入职员工,未经职业健康体检合格一律不得安排上岗。
2.关于复工复产验收的汇报材料 篇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省煤炭局关于规范煤矿复工复产验收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省煤炭局《关于规范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 ○○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关于规范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人民政府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措施 ,进一步规范全省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 ,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和煤矿安全基础管理 ,促进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建立 ,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由各市、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 ,市、县煤炭局牵头组织 ,煤监、国土、安监、公安、劳动保障等部门参加 ,根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按照 “谁监管、谁检查、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 ”的原则组织验收。
二、验收标准及适用范围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监局山西煤监局关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监管监察办法暨关于煤矿安全生产许可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晋政办发〔2005〕10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近年来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情况,制定了全省煤矿基本建设矿井复工、生产矿井复产验收统一标准(见附件)。
本方案适用于节假日停产、区域性停产、监管监察部门责令停产矿井等的复工、复产验收工作。
三、验收程序
(一)矿井复工或复产前 ,煤矿首先要制订复工或复产验收整顿实施方案,报上级煤炭局(或国有重点煤矿集团公司,下同)申请复工或复产验收整顿。
(二)煤炭局批准进行复工或复产验收整顿后,煤矿企业要按照批准的整顿实施方案进行整顿,对照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表进行排查治理,并按照复工或复产验收标准逐项自检。排查治理和自检合格后,向上级煤炭局提出复工或复产验收申请。
(三)煤炭局接到煤矿企业复工或复产申请后,按照分级监管的原则 ,组织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现场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煤炭局下发同意复工或复产通知书,煤矿企业接到复工或复产通知书后方可组织建设或生产。需报上一级煤炭局组织验收的,下一级煤炭局应及时将初验意见和相关资料上报,由上一级煤炭局按照同样的程序组织验收。
四、复工或复产验收实行分级负责
(一)地方国有煤矿和生产能力 30万吨 /年及以上乡镇煤矿,由各市煤炭局牵头 ,组织市级有关部门验收,县(市、区)级相关部门参加。
(二)生产能力 30万吨 /年以下的乡镇煤矿,由各县(市、区)煤炭局牵头 ,组织县级有关部门验收。(三)各国有重点煤矿集团公司 ,按照本方案对所属矿井组织验收(包括兼并、收购和托管的地方煤矿以及集团公司派生的各类煤矿),并将验收资料报省煤炭局备案。
(四)上一级煤炭局要及时对下一级煤炭局已批准复工或复产的矿井进行抽查 ,抽查率不低于验收矿井的 10%,抽查出现 3个不合格矿井的 ,该矿所在县(市、区)已批准复工、复产的煤矿全部停产整顿 ,重新申请复验。
(五)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矿井 ,不得通过复工或复产验收 : 1.建设矿井(1)审批手续不全的;(2)未制订复工验收整顿方案 ,或复工验收整顿方案未经批准的;(3)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的;(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未达 100%的;(5)煤矿劳动用工登记备案率、职工培训率、劳动合同签订率、参加工伤保险率未达 100%的 ,煤矿全员培训时间不足或培训后未在县级以上煤炭部门建档登记的;(6)存在购买、储藏、使用非法火工品的;(7)施工队伍和监理单位没有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 ,或未在省、市、县煤炭行政部门备案的。
2.生产矿井
(1)所持证件(即 “六证 ”: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至少有一证过期的;(2)未制订复产验收整顿方案 ,或复产验收整顿方案未经批准的;(3)未实现正规壁式开采、生产能力在 60万吨 /年以下未实现一井一面生产或采掘计划未经批准的;(4)矿井风量不能满足生产需要 ,存在微风、无风作业的;(5)主要通风机不能正常运行、通风设备设施不符合要求的;(6)未安装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产量监控系统、井下人员管理系统 ,或者系统运行不正常的;(7)井下机电管理混乱、存在电气设备严重失爆的;(8)采掘工作面支护不齐全 ,未按规定配置监控设备的;(9)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未达 100%的;(10)煤矿劳动用工登记备案率、职工培训率、劳动合同签订率、参加工伤保险率未达 100%的 ,煤矿全员培训时间不够或培训后未在县级以上煤炭行政部门建档登记的;(11)按照分类监管公布为 C类矿井未整改完毕的;(12)购买、储藏、使用非法火工品的;(13)劳动组织管理混乱 ,违规转包、层层承包、以包代管的;(14)存在《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 446号)中十五种重大隐患之一的。
五、有关要求
(一)各级煤炭局要严格审批煤矿企业的复工或复产整顿方案 ,根据矿井的整顿工作量 ,批复其入井人数和整顿时间 ,防止无限期整改 ,甚至以复工、复产整顿为名擅自组织生产。对批复整顿时间到期仍然未申请验收的矿井 ,要立即下达停止整顿通知 ,查清原因后 ,酌情处理。
(二)在复工或复产验收中 ,各级煤炭、煤监、国土、安监、公安、劳动保障等部门在政府统一领导下 ,根据各部门的职责 ,按照 “谁监管、谁检查、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 ”的原则 ,严格标准 ,严格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矿井 ,要提出停产整顿措施 ,责令其限期组织整改。对弄虚作假、违规验收或降低标准验收的 ,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 ,导致发生死亡事故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为保证复工复产矿井验收质量 ,各级煤炭局要按照采、掘、机、运、通、地测防治水等专业配备相应的检查人员;其他相关部门也必须按照验收标准 ,配备懂专业、熟业务、责任心强的人员参加验收工作 ,保证其准确把握标准 ,严把验收关 ,确保验收质量。
(四)各级煤炭局及其他相关部门 ,要加强对未申请、未批准复工复产矿井的监管 ,在发挥驻矿安全监督员作用的同时 ,还要派专人盯守、组织巡回检查等 ,防止其借整改之名非法违法组织施工、生产;同时 ,要将未复工复产的矿井名单及时通报电力和公安部门 ,限制或切断其电力、火工品的供应。
(五)各市煤炭局、各国有重点煤矿集团公司 ,要做好复工或复产的信息统计工作 ,及时将本地区(本公司)复工复产验收情况汇总报省煤炭局。
附件 :1.山西省煤矿复工验收标准及检查评定表 2.山西省煤矿复产验收标准及检查评定表 3.山西省煤矿复工验收审核表 4.山西省煤矿复产验收审核表
5.山西省复工复产煤矿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表
主题词 :经济管理
企业
3.复工复产申请验收报告 篇三
关于复工复产验收申请报告
古蔺县煤炭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四川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停产煤矿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川煤重组〔2013〕10号)、《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复产复工隐患整改安全工作的通知》(川安委〔2013〕27号)和《古蔺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停工停产煤矿隐患整改安全工作及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古安委〔2013〕21号)文件精神,我公司于2016年3月5日开展了隐患自查,查出隐患37条,并书面上报贵局申请专家组再次对我公司进行隐患排查;2016年3月9日聘请四川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技术中心专家组对我公司停产整顿期间进行隐患排查,共计查出隐患38条,为了隐患整改彻底,确保矿井复产后安全生产达到一定的台阶,我矿认真组织召开了隐患治理专题会议,成立了隐患治理领导小组,针对企业自查和专家组核查的隐患明确落实了隐患整改责任人,制定了方案,落实了资金,形成了《古蔺煤矿(西段)有限责任公司隐患整改方案》并上报贵局审批。
2016年3月13日,古蔺县复工复产办公室批复同意我矿对照《古蔺煤矿(西段)有限责任公司隐患整改方案》启动隐患整改工作,为了使此次隐患整改工作治理彻底,使公司安全生产水平上台阶,确保矿井的生产安全,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此次隐患整改工作,动用了大量的资金按照《古蔺煤矿(西段)有限责任公司隐患整改方案》顺序进行此次隐患整改,在此次隐患整改中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按《四川省小煤矿基本要求》设立了相关的科室和部门,配齐相关工程技术人员,保证所有工作人员持证上岗。
二、完成主平硐至三连回风井口高压架线2100米,形成两个控制回路。
三、完成了2016四大件检测和水患现状调查报告。
四、规范完善地面工业广场。
五、淘汰落后设备,新增变频控制绞车和局扇专用线路,使我矿井下局部通风机真正实现了“三专”供电。
经过两个月的隐患整改,目前我公司隐患整改工作基本结束,2016年5月2日,矿长周昌国组织公司隐患治理领导小组对此次隐患整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详细的自查验收,对照《古蔺煤矿(西段)有限责任公司隐患整改方案》逐条进行,检查完成汇总,自查组一致认为我公司此次隐患整改工作整改完善,符合煤矿复工复产要求,允许上报申请进行复工复产验收。
为早日恢复西段公司井下正常安全生产,特此向贵局提出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申请,万望贵局在百忙之中早日为我公司进行复工复产验收,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特谢!
附《隐患整改自查验收表》
古蔺煤矿(西段)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六年五月二日
古蔺煤矿(西段)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复工复产验收
4.关于复工复产验收的汇报材料 篇四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古交鑫峰煤业有限公司
关于复工整顿情况的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下午好!
今天,各位领导莅临我矿进行复工验收检查工作。首先我代表鑫峰煤业全体干部员工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我将鑫峰煤业基本情况及复工整顿情况,向各位领导简要汇报如下:
一、矿井基本情况
1、我矿是经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晋煤重组办发„2009‟79号)批复,以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为主体、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二级主体,属于兼并重组整合单独保留矿井。矿井设计生产能力90万吨/年,服务年限7.6年,井田面积2.1966km,批准开采02#、2#、8#、9#煤层,资源保有储量2066万t,设计可采储量958.3万t,井田各煤层均为低灰、低硫、高发热值的焦煤肥煤。
2.矿井开拓方式:
矿井开拓方式为斜井、立井混合开拓方式,布置4个井筒,分别为主斜井,副斜井,进风行人斜井和回风立井.
全矿井设两个水平开拓全井田,一水平标高为+1086米,开采02#、2#煤层;二水平标高为+1019米,开采8#、9#煤层。
2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古交鑫峰煤业有限公司
利用原主斜井作为整合后的副斜井,井筒斜长510m(一水平)和696米(二水平),倾角21°,装备单滚筒绞车,铺设30kg/m的轨道,担负全矿井的辅助提升任务,兼作矿井的进风井和安全出口;利用原副斜井作为整合后的进风行人斜井,井筒斜长498m(一水平)和655米(二水平),倾角25°,装备架空乘人器,担负矿井运送人员任务,兼作进风井和安全出口。新掘主斜井,井筒斜长667m(一水平)和866米(二水平),倾角18°,装备带宽1000mm的带式输送机,担负煤炭运输任务,铺设30kg/m的检修轨道,兼作矿井的进风井和安全出口。新掘回风立井,净直径5.0米,垂深265m(一水平)385米(二水平),装备梯子间,作为矿井的专用回风井。
二、复工整顿情况
(一)复工手续办理情况
1、我矿地质报告、初步设计、安全专篇、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环评报告等均已取得批复并备案。
2、2010年12月29日山西省煤炭厅以晋煤办基发【2010】1874号文件对我矿进行了开工建设批复,批准建设工期为17个月,时间为2010年12月29日--2012年5月29日。3、2011年6月1日太原市煤炭工业局以并煤安发【2011】205号文件批准了我矿复工整顿,时间为2011年6月1日--2011年7月28日。我矿复工整顿完成后,由于供电条件不具备等客观原因,我矿缓建,从2011年7月28日至今一直处于停工状态。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古交鑫峰煤业有限公司 4、2012年11月份,经过积极努力,我矿复工手续批办工作重新启动。
5、2012年12月21日,山西省煤炭厅以晋煤办基发【2012】1708号文件对我矿进行了重新开工建设批复,批准建设工期为20个月,时间为2012年12月21日---2014年8月21日。6、2013年1月4日太原煤炭工业局以并煤基发【2013】9号文件对我矿进行了开工建设批复,该文件规定:“从2012年12月21日起,如不能实质性开工或停工超过六个月以上,其批文自行作废,市局也不再受理延期申请”。目前时间紧、任务重,但全公司、全矿齐心协力全力推进复工工作,同时古交市政府各部门领导都对我矿开工建设工作给予了大力的帮助、支持、指导。特别是4月27日韩市长等领导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亲临我公司进行检查、督导、推进煤矿工作进程,对我矿复工工作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7、2013年5月2日,古交市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古煤验办字【2013】28号下发了《关于批准山西省煤炭运销集团古交鑫峰煤业有限公司复工整顿的通知》。8、2013年5月16日,马兰镇工业公司到我矿进行了复工验收,并于5月17日上报古交市煤炭工业局。9、2013年5月22日,古交煤炭工业局安监站领导及五人包保小组对我矿复工验收八大项39条内容进行了现场检查。10、2013年5月24日,古交煤炭工业局劳动用工科、培训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古交鑫峰煤业有限公司
科、职业卫生健康科、财经管理科等部门对我矿复工验收相关内容进行了初验。
(二)复工整顿情况
1、持有有效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2012年12月25日至2014年12月25日。
2、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期为2009年2月16日至2014年8月20日。
3、领导机构健全、“六长”证件齐全有效。安全管理人员、技术员按要求配备,经培训、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
按照“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暂行规定”,我矿配备了“六长”,设置了安监科、机电科、通防科、生产基建科、调度中心、地测防治水科、人事劳资科、综合管理科、政工科、计划科、供销科、财务科、职业病防治科、教育培训科等六个生产科室和八个机关业务科室。成立了以矿长为核心的矿建管理体系,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以矿长为组长安全矿长为常务副组长的安全监管体系。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建立健全煤矿建设管理机构和安全监管体系,设置了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防治水管理部门,并配足培训了专职安全员和探放水队伍,组织完善了“一通三防”、防治水等灾害防治安全技术措施。
4、建设项目审批手续齐全,有开工审批文件。有批准的地质报告、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瓦斯预测报告。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古交鑫峰煤业有限公司
(1)、2010年11月3日经晋煤规发[2010]1378号批复《兼并重组整合矿井地质报告》;
(2)、2010年12月2日经晋煤办基发[2010]1619号批复《兼并重组整合矿井初步设计》;
(3)、2010年12月14日经晋煤监安一字[2010]672号批复《兼并重组整合矿井初步设计安全专篇》;
(4)、2010年11月18日经并煤瓦发[2010]283号批复《02#、2#煤层瓦斯涌出量预测的批复》。
5、制定了矿井复工验收整顿实施方案。本次整顿和开工验收,我矿仅对新开的主斜井、回风立井进行开工。对副斜井二期工程待一期工程建设一定阶段后进行申报及批办。
6、我矿通过严格的招投标程序确定了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并签订了合同或协议,在省厅均已项目备案。施工单位为:江苏省矿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资质为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监理单位山西煤炭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资质为矿山工程监理甲级。
7、煤矿建设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经建设方、监理方、设计方、施工方等部门联合会审,经主体企业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审批批复。
8、按照计划组织实施了全员安全培训,培训率100%,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9、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培训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并按规定配足配齐。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古交鑫峰煤业有限公司
10、我矿与太原送变电工程公司签订了“双回路”供电建设协议,供电工程将与矿建工程同步建设。
11、我矿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电设备。
12、矿井内外,主要工作地点都架设了通信电缆,并接通线路,通讯设施完善畅通。
13、进入二期工程后,产量监控系统联网正常运行;进入三期工程,井下施工作业人员定位系统联网正常运行;矿井在联合试运转期间,三大监控系统将按时投入联合运行。
14、严格按照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进行施工建设,巷道支护符合要求。
15、矿井编制了探放水设计,建立了探放水机构及队伍,按规定配足了探放水设备,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
16、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并已装订成册。
17、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齐全。
18、建立了应急救援组织,指定了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与矿山救护大队签订了救护协议。
19、严格劳动组织管理,坚决杜绝违规转包、层层承包、以包代管。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矿井复工验收后,我矿将一以贯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古交鑫峰煤业有限公司
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矿井初步设计为依据、以全年总体规划为主线,根据矿、土、安三类工程排队,先行对主斜井工程、回风立井工程进行开掘;对涵洞、护坡、筒仓、锅炉房、办公楼、联合建筑等土建工程进行有序施工。基建工期20个月,争取2014年底联合试运转。在各项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我矿将以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为基础、以提高员工队伍整体素质为根本,认真落实煤矿建设安全“十不准两严格”和安全生产“十五严格、十五严禁”;落实建设方安全管理责任、施工方安全主体责任、监理方安全监理责任;落实“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落实全矿各环节测评体系;外塑形象、内强素质,打造鑫峰煤业较好管理团队,努力实现和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
最后,我谨代表鑫峰煤业管理团队和全体职工,感谢古交市政府各部门领导在百忙之中莅临我矿进行复工验收检查指导工作,对领导们提出的问题、建议,我矿将不折不扣按照“三定五落实”迅速整改。在政府各部门领导的正确带领、指引下,加快和促进我矿早日复工建设,为古交经济上台阶做出我矿应有的贡献。我的汇报完毕!祝大家工作愉快!
谢谢大家!
5.复工复产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篇五
一、基本情况
(一)《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1、宣传《条例》,保障贯彻实施。一是制定《延边州关于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贯彻活动实施方案》,全方位开展宣传活动,让社会关注《条例》,部门落实《条例》,企业知晓《条例》。州、县(市)积极开展《条例》宣传贯彻活动,以多形式、多角度进行宣传,营造学习贯彻《条例》的良好氛围。持续开展宣传贯彻《条例》工作巡视巡查,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底绩效考核指标。二是制定《延边州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办法》,建立营商环境建设考评体系,调动和激发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营商环境建设的积极性;制定《延边州20xx年落实省营商环境建设专项攻坚行动方案任务分解表》,通过集中攻坚,推动我州营商环境短板和弱项明显改善,为我州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20xx年,参加全省营商环境第三方考核评估,延边州被评为优秀单位,敦化市被评为县(市)级标兵单位。三是建立“12345”投诉举报热线平台,承担延边州营商环境专项整治等咨询电话职能,受理各类投诉举报。拟出台《延边州营商环境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开展督察、处理投诉举报、与纪委监委和信访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等方面加以规范。同时,对州长信箱、省长公开电话转办、国务院转办、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的诉求进行归集,实现群众诉求“一号”通办。
2、深化改革,优化政务环境。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下放权力,州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审批、核准、备案权限,除跨地区项目外,分3批全部下放到各县(市),给予县(市)更多的自主权。全面落实“减证便民、优化服务”工作,积极推行“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措施,对106个涉企经营许可证件实行“证照分离”模式。二是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依托“e窗通”系统,实现全程电子化登记,市场监管、公安、税务、社保等部门间企业开办数据实时共享交换。企业设立登记全程“无纸化、无介质、零见面”,开办时间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初步实现了“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三是全力推进我州“无证明城市”改革。以事项标准化梳理为基础,对“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进行清理,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四是建设数据共享平台,着力精简审批环节,全面优化审批流程。20xx年8月,依托吉林政务服务一体化在线平台,开启网上审批、并联审批、全流程审批等业务模式。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实现政务服务全流程审批、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和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等17个软件系统的服务,为全州数据共享提供平台。
3、加强监管,完善市场环境。一是州、县(市)政府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投资条例》《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严格执行政府投资范围,放宽市场准入,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清理规范各类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落实全国统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不额外增加新的设置条件,全面实现“非禁即入”。二是制定相关工作方案,针对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召开驻延商会座谈会和企业家座谈会,从稳定重点企业生产运行、推动企业创业创新和转型升级、打造营商环境、帮助企业降本减负和推动政策落实五个方面提供帮助和指导,转变“不想接触”“不敢接触”情绪,努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三是深入落实《延边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指导意见》《延边州招商引资奖励办法》,投资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以延吉新能源汽车产业园项目、敦化雁鸣湖特色小镇项目等为重点,全年共谋划项目98个;以和龙金达莱通用机场、安图神农本草面膜及中药饮片等项目为重点,全年共推动项目50个;以深圳湾(延吉)产业孵化园、宁波北仑·吉林汪清东西部合作飞地产业孵化园等为重点,全年共签约项目25个;以延边鲜津实业有限公司海产品加工基地、龙井龙象影视城等项目为重点,全年共落地项目49个;以图们灯泡线束三期、龙井草仙药业医药产业园一期、安图伊利年产百万吨矿泉水等项目为重点,全年共新开工项目49个。四是全面落实减税政策,20xx年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48.12亿元,新增减税11.72亿元,减税新政全面落实到位。五是积极组织开展融资对接,增加小微企业信贷有效供给。为小微企业贷款509、38亿元;无还本续贷余额38.15亿元;为州内有需求的10户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发放2.18亿元贷款,有效缓解企业流动资金供给,提升了我州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六是落实《关于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为州内954户中小微企业、涉及107.5亿元贷款实施了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一大批中小微企业得到延期还本付息支持,避免了资金链断裂。七是积极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降低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尽快复工复产。为956户缴费企业退费1753万元;为符合政策条件的2199户企业减、免社会保险费5114万元;发放困难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补贴9681万元。八是落实电价有关政策,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采取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通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文件精神,坚决落实好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支持延边州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企业复工复产,为企业节约开支约4748万元。
4、专项整治,强化法治环境。一是制定《延边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定》《延边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定》《延边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定》,从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法制审核三个方面,对有关执法细节予以规范细化,进一步提升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二是公平妥善审理各类纠纷,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黑恶势力。三是制定出台《州法院依法保障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确定6个方面24条具体实施举措。深入开展涉民营企业司法专项督察,解决处理企业反映强烈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坚持定点联系民营企业制度,帮助企业解决困难,挽回经济损失9141万元。四是开展“全州检察机关办理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免责免罚快审快结”专项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少捕慎诉司法理念,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办案进度,依法快审快结,以更大的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二)企业复工复产情况
2月初,州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组织召开全州企业复产复工专题视频会议,各县(市)和相关部门强化举措、担当作为,全面启动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州发改委牵头实行规上工业企业、两上服务业企业、国有企业、重点交通运输及邮政业企业日调度制度,并联合工信、商务等部门组成调研组赴8个县市调研重点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截至4月15日,全州275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复工259户,复工率94.2%,除17户季节性生产或不具备复工条件的企业外,全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复工率达到100%;全州255户“两上”服务业企业复工239户,复工率93.7%。其中,183户商贸类限上企业(不含大个体)复工177户,复工率96.7%;72户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复工62户,复工率86.1%;62户地方国有企业复工61户,复工率98.4%;321户重点交通运输及物流快递企业(含各大快递分支机构)复工303户,复工率94.4%。其中,全州14家邮政快递品牌193个营业网点全部复工。
(三)项目建设情况
20xx年全州计划实施5000万元以上项目204个,总投资1009.5亿元,计划完成投资176亿元。截至一季度,全州实施5000万元以上项目41个,完成投资16.1亿元。其中续建项目31个,完成投资14.2亿元;新开工项目10个,完成投资1、9亿元。我州计划4月末开复工项目达到174个,开复工率达到85%以上。其中:复工项目达101个,新开工项目达73个。我州于去年12月份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攻坚行动,主要任务是变“冬闲为冬忙”,集中抓前期抓开工,为春季项目如期开工打牢基础。截至一季度,已完成前期手续744项。其中,完成规划选址89项、土地预审105项、项目立项手续114项、环评99项、能评113项。3月初以来,我州集中调度了春季项目开复工准备情况,成立专项工作组分赴全州各县(市)逐项核实项目前期手续,实地踏查项目现场。4月15日,全省“三早”行动集中开工活动正式启动,我州分会场设在敦化市健芝宁医药健康产业园,集中开复工5000万元以上项目72个,总投资239、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2.7亿元,其中:新开工项目43个,复工项目29个。一季度,我州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7.5亿元,同比增长9.25%。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营商环境建设理念滞后。当前,全州重视营商环境的氛围正在逐步形成,能够认识到优化营商环境对促进市场实体做大做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但个别部门和工作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片面地认为,抓营商环境就是抓干部作风,主要是解决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问题,对《条例》贯彻落实工作重视不够,内容理解不透,责任不清,贯彻不实,没有形成长效机制,对营商环境建设还停留在宣传动员部署的阶段,没有量化且上升到世界银行及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层面。
(二)“信息壁垒”问题仍需破解。优化政务服务的工作大多是以信息共享为载体,但目前一些部门垂直管理系统“不兼容”现象依然存在,存在“不愿共享、不能共享、不敢共享”三个难题,无法实现信息的联通共享,形成各部门“信息孤岛”,不能充分发挥数据信息的作用价值,这就极大阻碍了政务服务的效率,同先进地区相比发展滞后许多。此外,政务服务网办率虽然大幅提升,但网办深度还不够,需要进一步提升。
(三)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然突出。调研中了解到中小企业最大的需求和困难就是融资问题。一是企业融资成本偏高,融资机制不够灵活,金融机构更多地把资金投向大企业、大项目,且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尚未形成,商业银行现行审贷制度繁琐,难以获得大额贷款支持。二是政府对企业的融资服务及帮助力度不小,但在帮扶精准度上还存在着一定差距。部分涉企政策、补助知晓度不高,程序繁琐、申请困难,助推企业发展、帮助企业走出困境的方法还不多。
(四)企业复工复产压力较大。受疫情影响,经济发展不可预见因素增多,下行压力较大,一些企业特别是出口型企业,受延期复工而无法按时完成订单、物流受阻而第三方原料供应不及时等因素影响,导致利益直接受损,影响了后续订单的签约。疫情期间企业新开发的医疗卫生多用途产品目录,进入国家级网站的程序不清,申报困难,拓展市场遇到阻力。部分企业到岗员工人数不足,物流运输不畅,原材料供应不足,导致资金链断裂,支付员工工资难度加大。经济下行形势仍然严峻,企业经营困难增多,稳定经济运行面临更多挑战。
(五)重大项目投资支撑不足。全州年内计划实施十亿元以上项目22个,较上一年度上升7个,但投资总量不大,除敦白高铁、龙蒲高速、敦化抽水蓄能电站外,其余19个10亿元以上项目年度计划投资31、9亿元,平均年度计划完成投资不足2亿元。各县(市)在项目建设中也不同程度存在产业项目数量不多、工业项目数量较少、重大项目和可开复工大项目数量较少等问题。
三、工作建议
(一)转变理念,推动营商环境全面优化。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条例》,扭转落后思想理念,认清我州营商环境与发达地区的差距,充分认识优良的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对推动经济发展发挥重要的作用。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作风,以转变干部作风漂浮、不作为、不敢担当作为突破口,把“营商环境”作为品牌来经营,使之成为我州招商引资的“金字招牌”和项目建设的重要抓手,努力把延边州打造成为区域性优化营商环境的“高地”,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要以“放管服”改革为基础,全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着力打造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一是精简优化办事手续。加快梳理中小企业复工复产所需各项手续、各类审批,对于于法无据的事项进行全面清理。二是加快推行“一网通办”。梳理一批与企业复工复产、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率先实现全程网办,凡可通过线上办理的审批、备案等事项不要求申请人到现场办理。三是加快推进数据融通共享。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加快线上与线下互动升级,形成“窗口办”与“网上办”“掌上办”互补,“有形”窗口与“无形”窗口并行,推进新型数字技术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全面优化政务服务。
(三)破解融资难题,大力扶持企业发展。狠抓融资政策落实,落实落细中央、省、州疫情期间出台的系列相关金融扶持企业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着力破解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研究出台新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制,设立融资再担保机构,畅通金融机构、企业沟通联系渠道,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发放贷款力度。探索推动权利质押、“银税互动”、供应链金融等新型业务模式,提升企业信贷服务的可得性和便利度,增强中小企业融资能力。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发改、工信、商务、财政等部门应积极研究国家各项产业扶持政策,帮助企业向国家、省争取各类扶持资金,支持企业发展。深入开展“服务企业周”“千人进千企”和“民营企业联系机制”活动,科学精准征集好利用好企业诉求反馈信息,精准施策,对症下药,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四)优化企业服务,有序推进复工复产。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关于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稳增长“两手抓”“两不误”。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靠前服务意识,抓紧抓好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做实做细企业跟踪监测,用情用力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相关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快企业安全有序复工达产步伐,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抓好州级领导联系50户重点企业服务机制,积极协调和解决好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细化助企税费支持政策,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提供全方位、精细化服务,切实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抗疫产品生产企业要加强生产管理,注重产品质量,树立长期经营理念,增强品牌意识和标准意识,有序巩固和拓展国内、国际市场。各级政府在扶持企业发展的同时要加强监管,帮助企业提升规范化、标准化、国际化水平,使企业做大做强,提高市场竞争力。
6.镇企业复工复产总结汇报 篇六
自疫情发生以来,*镇镇委、zf坚决贯彻对*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和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市、区的决策部署,迅速行动、靠前指挥,在“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的过程中,持续发力推动落实《支持企业共渡难关“战疫情,保发展”十五条措施》,有力促进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有序,复工率稳步上升。
一、企业复工复产基本情况
*镇现有各类经济主体*户,其中各类型企业*户,企业用工人数约*万人。截至*月*日,*镇复工复产企业*家,总复工人数*人,返工率*%。
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家,复工*家,复工率约*%,复工人数*人,返工率*%。*.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家,复工*家,复工率*%,复工人数*人。*.规下、限下复工企业*家,复工人数*人。*.建设工地*个,复工*个,复工率*%,复工人数*人。*.房产销售*个,复工*个,复工率*%,复工人数*人。
二、帮扶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情况
(一)主动兑现政策共度时艰,实施“政企携手”倾力扶持。
出台《*镇积极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八条措施》(简称“惠八条”),推出了涵盖租金减免、支持员工返岗、企业融资保障、缓交用电(水)费用、防疫物资保障等多方面措施,全力解决企业的“燃眉之急”。其中,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提质增效增加产能的,或者企业通过新增防疫物资生产线快速形成产能的,镇zf按照企业投入的生产设备资金的*%予以补助。用电方面,*月*日前实行“欠费不停电”措施。*月份电费在*月期间不计算违约金。降低除高耗能行业以外的一般工商业和大工业企业电费*%。用水方面,延长水费缴纳期限至疫情防控结束以后,同时暂停用户因欠费而停水的措施,等等。
此外,主动出台《镇属企业减免租金实施细则》,对我镇受疫情影响的商铺、厂房等减免*-*月份租金,惠及中小微经营户*多户,减免租金*万元。积极鼓励各商会协调为租户适当减免疫情期间的租金。
目前,*镇内多个企业、园区已推出减租优惠政策,包括:*商会按照*月租金和管理费费用总额全免,*月份租金和管理费费用总额按照*%收取的优惠政策帮扶租户;*运营方对园区所有驻场商户*月份的租金、管理维护费及物业管理费予以减半收取的优惠支持;*集团对新天地所有餐饮商户给予*月的租金及管理费减半收取,等等,使得广大租户信心倍增,更加积极地投身经营发展。
(二)建立服务企业联系机制,实施“一企一策”精准扶持。
出台《关于帮扶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指引》等相关文件,成立工作专班,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精准高效进行全面部署。班子成员点对点帮扶企业,深入企业一线,对接联系协调解决企业和重大项目的复工复产、返工保障、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驻村组组长担任企业复工指导工作组组长,与*名市支援党员干部组成*人的企业指导员队伍,创新采用“点、线、面”三结合的网格化管理模式,进企业、进车间、进工地,督导落实岗位防疫和个人防护措施,协助开展卫生环境清理消毒、返岗员工监测、宣传教育、日常防护和台账建立等防控工作,实现复工指导全覆盖、逐家企业帮到位,确保复工复产安全有序、稳步推进。
(三)完善保障提供精心服务,实施“暖企助企”用心扶持。
一是加大稳岗稳企力度。
积极指导辖区内企业于*月*日前申领援企稳岗补贴,组织第一批企业于*月*日前登录公共服务平台申领稳岗补贴。主动为企业做好网上系统操作指引,计划于*月*日前完成援企稳岗补贴的网上预审、复审工作。针对企业员工“返岗难”的问题,积极开展包车服务,通过各大行业协会、微信群、QQ群等渠道积极宣传政策、统计需求,目前已申请十万元经费用于开展包车服务,切实减轻企业招用、回流员工的运输成本。着眼加大企业保障,联手行业协会,依托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园区,推出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综合保险,为园区内所有企业员工及采购客商提供保障,覆盖对象*万余人,总保额*万元。
二是畅通务工供需渠道。
充分运用线上招聘服务平台,大力推广镇人力资源网及“*微招”APP举办线上招聘活动,*家企业提供*多个岗位,有效缓解用工需求困难。积极开展网络专场招聘会,多渠道、分批次动态收集重点缺工企业岗位需求信息,精准匹配、汇总梳理,推送招聘信息到各大企业群。主动创新线上招聘功能,在“*微招”APP开发线上面试模块,企业可邀请合适的劳动者进行在线面试,实现与现场招聘无差别的体验服务。三是强化教育监督管理。
着眼增强企业员工的自我防控意识,积极组织*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防控知识志愿宣讲团,送课到企业,帮助员工正确认识*,提高自我防控能力。截至*月*日,累计出动志愿者*人次,以规上限上企业为重点共计服务企业*家,服务人数*人次,发现和指导问题*个。组织医院为镇内大中型企业提供员工核酸检测上门服务,进一步减轻企业防控压力。着眼为企业、员工提供法律服务,在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的基础上,增设“疫情防控专项法律服务热线”,每天安排律师电话值班,主动及时介入涉企纠纷,确保矛盾顺利解决,目前共接受企业来电来访法律咨询*次,开展相关普法宣传*次。着眼提升企业的应急处置能力,精心制定《企业防控疫情应急预案》,从信息报告、应急响应、现场处置等流程进行了实地演练,广泛推开经验做法,帮助企业有效处置突发情况。
四是稳步推进餐饮复市。
细致梳理*条复工要求,发布*条重点关注事项,积极制定《餐饮单位复工复产自查表》及相关测温、消毒、进场等记录表,帮助餐饮单位做实做细复市工作。选取*家落实防控措施标准高、效果好的餐饮单位,通过拍摄视频、制作动图、展示细节等方式,生动形象总结具体工作方法,为全镇餐饮单位提供“样板”借鉴,使餐饮单位学有载体、做有抓手。同时,坚持正反面典型结合,对某餐饮店未落实防控要求以及存在无证经营的问题,立即责令停业并立案调查,进一步形成震慑效应,确保餐饮经营单位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此外,积极引导餐饮单位参加由慈善基金会和公益基金会联合开展的“和衷共济”小微企应急支援计划,目前已有*家单位符合条件成为资助对象。
三、下步工作打算
7.关于复工复产验收的汇报材料 篇七
区市场监管局立足职能,通过“严监管、强指导、优服务”系列举措,因地制宜、精准发力,在抓紧抓实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持续助力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主动靠前,加强“一对一”复工指导
为确保防控、复工“两手抓”,“两手硬”,区市场监管局提早摸排、主动介入,精准把好复工企业“防疫关”,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
一是针对食品生产企业,深入申请复工的企业核查把关,下达食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防疫告知书,督促复工企业落实防控主体责任,确保生产安全。针对餐饮服务企业,制定印发《关于有序做好餐饮业复工复业工作的通知》,对恢复营业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建立动态监管台账,落实包保监管责任制。对限上餐饮企业加快现场审核,发放疫情防控责任公示牌,签订承诺书,派驻执法人员上门检查指导,规范疫情防控期间餐饮业防控措施,确保餐饮服务质量安全。此外,积极整合行业资源,筛选具有供餐能力、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较好的优质餐饮企业,搭建集体用餐配送服务平台,畅通安全订餐渠道,并及时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供餐单位实时名单,帮助解决复工企业用餐难。
二是开辟“绿色通道”,对企业涉及生产疫情防控用品的审批服务事项,实行容缺办理、特事特办。期间,鸿正服装服饰有限公司决定增设防护服生产线,我局及时请示市局医疗设备生产科,说明情况,安排知识产权股和辖区所主动对接企业,实施“绿色通道”服务,在一个小时内帮助完成经营范围变更,为企业开足马力生产,争取了宝贵的时间;省著名商标企业市天缘家具有限公司负责人新筹办了“市福瑞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口罩、医用手套、防护服及消毒用品等,我局及时组织人员协同企业负责人赴灵璧县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参观学习,并安排药品股人员跟进企业与市局医疗器械生产科对接,在知识产权服务方面,指导企业在第xx类申请注册“汴河”商标。
适时优化,搞好“云端上”审批服务
一是第一时间成立党员助企小分队,由我局注册审批工作人员将窗口的咨询电话与手机绑定,为企业提供xx小时不打烊贴心服务,及时了解企业诉求,解决复工难题。
二是积极推进商事登记不见面“云服务”,努力让企业足不出门就能快速办理注册登记、变更、注销等业务,助企服务“提速”的同时有效控制特殊时期服务大厅内办理人员数。全面落实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邮递办”、“预约办”,对新开办企业提供公章刻制“免单”服务,对预约办理者提前指导资料准备,预估办理时间,对申请办理登记注册等审批许可服务事项提供全流程免费邮寄,努力让服务更有“温度”。据统计,xxxx年一季度,新登记市场主体xxxx家,其中企业xxxx家,个体工商户xxxx户、农民专业合作社xx家。通过坚持窗口服务与线上服务齐头并进,引导形成多渠道服务模式,不断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服务质量,让个体工商户和企业复工更安心。
三是紧抓日常业务不松懈。持续推进双随机工作,制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工作方案》和抽查事项清单;稳步推进xxxx年度年报工作,结合疫情实际,放宽年报期限,由今年x月底之前延长至今年年底。目前,辖区一季度完成年报企业xxxx家、个体工商户xxxxx户、农民专业合作社xxx家。
从严从实,守护“舌尖上”饮食安全
重点检查辖区农贸市场、商超、餐饮单位等市场主体,持续开展“保质量、保物价、保供应”行动,保障食品、餐饮服务安全。采取“分片包保”与“日查+夜巡”相结合的监管模式,严查聚集性聚餐行为,严禁野生动物和活禽交易,严格进货原料和食品把关,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切实稳住市民的“菜篮子”、“米袋子”。自复工复产以来,我局出动执法人员xxxx人次,对xxxx家正常营业餐饮服务单位、xxxx家食品销售经营单位、xx家限上餐饮服务企业、xx家规模以上食品生产复工企业进行了全覆盖检查,累计检查各类经营商户xxxxx户。
突出重点,维护“市场上”秩序稳定
一是通过灵活运用“预先提醒告诫、开展专项巡查、规范投诉处理、密切部门协作、强化案件查处、优化宣传引导”等举措,精准施策,全力保障防疫用品及重点民生商品价格稳定。畅通xxxxx平台热线,坚持“快接、快查、快结、快反馈”,及时受理核查处置投诉举报。目前,我局共接到价格类举报投诉xxx件,其中,举报xxx件,投诉xx件,均已全部办结。对价格类举报投诉累计立案查办x件,有力维护了良好市场秩序。
二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组织开展政策宣传,持续为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商标注册、许可使用、变更、续展、专利项目申报咨询;严厉打击侵害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根据市局《加强xxxx年元旦春节期间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工作的通知》,梳理工作任务,与xxxx年元旦春节期间打假专项行动有机结合,制定下发《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夹沟香稻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行动的通知》,开展保护“夹沟香稻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保护行动。
专项服务,缓解“资金上”融资难题
积极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方式,帮助企业获得银行贷款,助力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
凝心聚力,形成“部门间”协同发力
8.AA省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方案 篇八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安全生产暨第一季度防范重特大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省政府第 82 次常务会议要求,有效保障节后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各产煤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严格履行“属地监管”责任,进一步严格规范煤矿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下各类停工停产煤矿(含省属煤矿)未经地方政府验收确认,一律不得复工复产 (一)因证照不全停工停产经重新取得证照未确认的,因证照过期失效停工停产经重新取得延期未确认的;(二)被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认定存在重大隐患予以停工停产整顿(改)的;(三)安全质量标准化经考评未达到三级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被有关部门责令停工停建的;(四)煤矿企业在春节等节日期间或经营不善等原因自行申报停工停产放假的;(五)其他由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责令全面停工停产的。
二、严格复工复产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1.所有停工停产的煤矿(含省属煤矿)在复工复产前,必须对照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先进行自检自查,经自查合格后,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签字(有上级主管企业的,还应经上级主管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再向当地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提交复工复产申请书面报告。
2.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接到煤矿企业的复工复产申请报告后,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报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建设。
3.设区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应对不少于 50%的复工复产煤矿进行现场复核,复核不合格的,一律责令停产(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煤矿经整改落实后,应重新办理复工复产验收手续。
4.按照省安委会研究意见(闽安委办〔2016〕53 号文)精神,省能源集团所属煤矿申请复工复产按地方煤矿的复工复产程序办理。
5.AA 煤监局、省经信委和省安监局将适时对全省各地的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审批工作组织督查。
(二)验收标准 各产煤市、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应按照《AA 省煤矿复工复产验收表》(见附件)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和复核,凡验收表中有一项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各煤矿企业必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停工停产以及复工复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对照《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85 号)等要求,重点突出水害治理、“一通三防”、机电运输和顶板管理等内容,在复工复产前组织生产、安全管理人员对煤矿井上下进行全面、系统的自查自纠。
(二)各产煤市、县(区)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加强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闽安委办〔2016〕53 号)要求,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属地监管” 等要求、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将所有工作面全部纳入监管的措施”,建立健全煤矿复工复产管理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对辖区内所有需复工复产的煤矿(含省属煤矿)逐一进行验收确认,并根据矿井实际工作面申报核定生产能力、生产要素和井下作业人数,做到责任明确、规范有序,既要严把关口,又要方便企业。凡在复工复产验收工作中因擅自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等造成事故的,应从严从重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三)省能源集团公司及所属煤业公司应积极配合、协助地方政府做好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并充分发挥国有煤矿的专业技术人才优势,当好地方政府及其安全监管部门的专业技术参谋和助手,有效促进我省煤矿复工复产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附件:AA 省煤矿复工复产验收表
附件
AA 省 煤 矿 复 工 复 产
验
收
表
煤矿企业名称:
生产矿井名称:
停产停工类型:
检查单位名称:
检 查 时 间:
****年**月**日
填
表
说
明
1.本表由市、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填写。
2.市、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应组织有关人员在现场检查的基础上,如实填写检查意见。
3.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应在检查意见一栏中填写“符合规定”或“不符合规定”。对
不符合规定的,需在“备注”栏目简要写明理由,并在相应的栏目中签字。
4.每个检查项目需有 2 名以上专业人员参加并签字;检查组负责人应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并签署检查意见。
5.经现场检查合格的,检查单位应在意见栏填写“经现场检查,符合复产(工)安全生产条件,建议予以恢复生产(建设)”;检查不合格的,填写“经现场检查,不符合复产(工)安全生产条件,建议不予恢复生产(建设)”,并写明具体理由和整改意见和措施。
6.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在检查项目增加其他内容,但不得减少本表中的检查内容。
现场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现场检查意见 检查人 签字 备注 1 煤矿企业证照齐全,其中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达到最低级别。
采矿许可证:
安 全 生 产许可证:
工商营业执照:
安全质量标准化级别:煤矿建设项目持有立项文件和安全设施设计核准文件,并依法取得开工批文,按照设计组织施工。
立项核准文号:
安全设施设计批准文号:
开工批文号:煤矿企业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责任人明确各自的岗位安全职责。煤矿企业明确本企业安全风险,并制定有针对性的预控措施,制定完善本企业灾害预处理计划。煤矿企业编制符合本企业实际的生产计划和采区、工作面接替计划,工作面布置及管理符合地方政府制定的“将所有工作面全部纳入监管的措施”。煤矿企业是否存在《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85号)规定的重大隐患。
本栏目填写是否存在,如存在应写明隐患具体内容并按照规定处理。煤矿企业按规定执行领导带班下井,并做到同时入井,同时升井。煤矿企业按照规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自评,并实行奖惩制度。煤矿企业建立符合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专业技术和特种作业等人员配备人数符合要求,并持有效证件或经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煤矿企业编制的采掘作业规程符合规定,修订及时,组织学习贯彻并有记录。煤矿企业采掘工程平面图等图纸与现场一致,并定期与县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交换。煤矿企业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各类
安全培训和教育,并有档案记录。煤矿企业按规定设立救护队,不具备单独设立救护队条件的,与临近的专业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并按规定组建辅助救护力量。煤矿企业按规定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行闭环管理,执行隐患分析会议制度。煤矿水文地质类型、地质类型已划分,按照规定定期开展水患调查分析和论证,并采取有效措施。煤矿企业按规定配备探放水设备,制定水害必知必会安全培训、有疑带薪停产撤人、报告奖励和核实论证制度并落实到位。矿井所有采掘工作面都纳入正常监管,且安全生产条件符合有关规定。矿井通风系统稳定,风量充足,风门等通风构筑物符合规定。矿井排水系统运转正常,并符合有关规定。矿井运输提升系统运转正常,其中人车管理和维护符合规定。矿井安全监控、人员定位、通讯联络、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系统、紧急避险系统符合有关规定,并运行正常。矿井机电设备符合有关规定,属安全标志管理目录内的矿用产品均有安全标志。井下密闭、栅栏符合有关规定。矿井主要通风机、提升设备、水泵、空压机、人车、架空乘人装置等设备和通风阻力按规定检验检测,并运转正常。煤矿严格执行检身制度,无人员携带烟草火具等行为。
现场检查意见汇总
检查组成员:(签字)
检查组组长:(签字)
****年**月**日 检查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职称 专业
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意见
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县(市、区)人民政府意见
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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