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三同时”准备资料

2024-10-12

建设项目“三同时”准备资料(共10篇)

1.建设项目“三同时”准备资料 篇一

建设项目所提供的资料

釆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技术,设备材料为否決项

一、设立阶段 1设立安全申请书 2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3可行性研究报告 4发改委立项手续 5安全预评价 *设计文件

二、安全设施设计阶段 1安全设施设计审査申请书 2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三、试生产和竣工阶段

1建设项目施工报告,交工,监理,监督报告,2试生产方案 3验收评价报告

4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安全管理协议,安全培训 5试生产总结报告

6试生产中发现及预防的隐患整改材料 7对建设项目变更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四、建设项目分类确认书、各阶段安监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书

2.建设项目“三同时”准备资料 篇二

1“三同时”定义与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内容

“三同时”是指在我国在进行施工的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引进的工程项目在劳动安全设施与所处的劳动环境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与主体工程项目必须同时设计、施工、投入生产和管理的一种新型的建设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的“三同时”是指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项目同时设计、施工、投入生产和管理的一种新型的管理制度。

2 我国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概况图

2.1“三同时”工作流程图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流程如图1所示。

2.2“三同时”预评价阶段工作流程图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预评价阶段工作流程如图2所示。

2.3“三同时”竣工验收阶段工作流程图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竣工验收阶段工作流程如图3 所示。

3“职业卫生”的定义与工作内容

“职业卫生”又叫“劳动卫生”,通过科学的预测、分析和控制职业中的危害因素对劳动者的影响,进而改变劳动者的工作环境,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安全。职业卫生包括劳动者个人和他们工作的环境,不仅仅是单纯的医学上面的问题或者是工程技术问题。职业卫生是很多的科学领域相互交叉,对劳动者的健康权益进行保护并且实现的过程。简单来说,职业卫生属于劳动合同法中职业安全健康的范围,它的主要目的就是预防和保护职业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问题,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4 影响职业卫生工作的因素

目前,世界上对很多的职业病都没有根治的办法,比如说矽肺病、尘肺病等,劳动者一旦患上这些职业病,几乎都是没有办法治好的。因此,职业病的防治的关键在于科学地预防,控制职业病的发病率必须从根源抓起,而根源就是职业危害因素。造成职业卫生的影响因素的原因一般有以下几点。

4.1 对于职业病的认识不到位

一般来说,社会上职业卫生安全问题比较严重的都是一些工厂,里面招聘的员工文化水平一般都比较低,没有职业卫生安全这一意识,更不要说是准确地认识职业病了,所以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比较差,并不清楚职业病会给他们的身体带来多大的危害。

4.2 职业安全卫生法制保障比较落后

虽然说早在2001年我国就已经颁布了首部《职业病预防法》,2002年颁布了首部《安全生产法》,随后又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文件,也对之前颁布过的文件进行了相应的修改,但是这些法律文件还不够完善,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仍然有很多问题。与工业企业发达的国家相比,他们早在工业化的初期阶段就颁布了相应的法律文件,我国关于职业卫生安全问题的法律文件颁布的时间略晚,所以还不是十分成熟。在实际的调查过程中,有时候会听到一些职业部门抱怨没有关于针对职业病的具体执法机构和法律文件,所以说关于职业病的安全不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

4.3 行政部门因素

行政部门因素主要包括以下2点:①行政监管不到位。一些小企业在雇佣劳动者的过程中,由于对员工的职业卫生安全问题不够重视,或者是对于一些能够引发职业病的危害因素没有注意,这样就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②一些用人单位不负责任,在招聘员工的时候没有将一些危害因素明确地标识出来。随着现代社会的进步,近年来,劳动者的职业卫生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并且在调查的过程中也发现了很多问题。但是监管部门的监管用人单位文件中,对这些用人单位没有将这些危害因素进行明确的说明和规定,从而造成一些用人单位乘机钻文件漏洞。

5 解决我国当前职业卫生的有效措施

5.1 执法必严,从源头控制职业危害因素

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相应的关于职业卫生安全问题的法律法规,但是这些文件的颁布在实际的生活中并没有充分发挥它应有的作用,还是有很多违法企业,在实际的生产过程中,丝毫不重视劳动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问题,从而造成了大批的职业病患者。在职业病的预防工作中,企业单位应该提前对职业工作进行事前预测。而监督部门应该进行不定期的突击检查,或者是临时抽查,对一些没有进行建设项目职业危害评估的企业严厉处罚。这样的企业自身不了解职业病的危害,就没有办法提前进行职业病的预防,所以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员工在工作之前应该进行系统的体检,并且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健康档案,定期进行身体检查。这样,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受到损害时,就能及时发现。监管部门只有对企业进行严格监管,充分重视职业卫生安全问题,才能够有效降低职业病发病率。只有劳动工作者充分认识到职业病的危害,已经明白职业卫生安全问题,才能够学会利用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样,才能从根源解决职业卫生安全问题。

5.2 加强法规建设和宣传

加强法规建设和宣传可从以下2方面做起:①加大法规的宣传力度,将《职业病防治法》落实在实际的工作中,加强对职业病知识及职业病危害的宣传,可以通过报纸、网络、公益广告等途径,充分发挥媒体的力量,并且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发现任何违法行为,及时处理,充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②加强法规的建设。《职业病防治法》的出台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受到了广大劳动者的一致好评。这表明我国的职业病也有了法律保障。但是由于众多的因素的影响,一些基层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权益仍然得不到有效的保障,所以相关的政府监管部门应该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及时发现劳动者工作上的职业卫生安全问题,并且有效解决。

6 总结

目前,我国的职业卫生安全状况是不容乐观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工作人员自身、企业用人单位等相关的因素都会影响基层劳动人民的职业卫生安全。职业卫生安全的一体化管理,对于行政单位来说降低了行政成本,提高了行政单位的工作效率。职业卫生安全一体化的管理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也符合现代经济全球化背景的现代劳工行政一体化的发展趋势。

参考文献

[1]张忠彬,孙庆云.职业卫生工作若干问题思考与探讨[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11(18):82-85.

[2]张亮.职业卫生工作若干问题思考与探究[J].劳动保障世界,2012(13):59-61.

3.四标三体系认证需要准备的资料 篇三

2、合同评审记录,合司交底记录,3、合同更改(甲方)

4、采购计划

5、工程上准备:开工报告、施工日志,施工组织设计,项目设备工具人员配置计划,检验用仪表等检定合格证书,技术方案审批,安全交底,技术交底,竣工报告,公司与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书,项目与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书,试运行记录,施工机具进场验收,分项验收记录,项目经理证,安全培训ABC本

6、顾客满意调查表 7、2012年2个月员工保险交费单

8、职工健康体检报告

4.建设项目“三同时”准备资料 篇四

施工企业需准备下列资料

1、企业人数(认证审核范围人数);人员名单,岗位、职务(资格

证明:建筑师、项目经理、八大员证书及电工证、焊工证);

2、设施设备清单及特种设备安检合格证书(吊车、叉车等);

3、监视测量设备清单及检定证书(等);

4、招、投标文件、工程合同文本、合同清单、合同评审记录;

5、项目设计开发文件;

6、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7、项目开工报告;

8、项目技术交底文件(记录);

9、施工过程质量检验记录;

10、物资采购清单、采购计划、采购协议(包括外加工协议、进货

验证记录;

11、合格供应商名录及合格供应商的相关资质证明(营业执照、代

码证、产品合格证明);

12、工程项目竣工报告;

13、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14、顾客满意度调查及调查分析报告;

15、客户投诉处理证据;

16、不符合、不合格品处理记录;

17、纠正、预防措施记录;

18、医用净化工程行业相关法律法规;

19、以往医用净化工程的汇总综合文件(资料)各1-2套;

20、在建项目名称;

21、在建项目施工现场管理现状及施工记录;

22、公司施工管理制度或规范;

23、公司人力资源发展规划。

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企业需准备下列资料

1、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

2、生产、服务流程图;

3、环境检测报告(噪声、粉尘、烟尘、污水等);

4、污染源调查报告;

5、排污收费记录;

6、环境管理奖惩记录;

7、主要有毒有害化学品清单;

8、主要相关方(供应商等)清单;

9、危废处置协议;

10、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资料

11、环境守法证明(当地环保部门出具一年内未因环境违法受处罚

证明)。

12、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13、环境目标、指标、方案。

OHSAS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体系认证企业需准备下列资料

1、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

2、职业健康安全事务代表;

3、与危险源有关的员工体检证明;

4、炊事人员健康证明;

5、劳保用品发放记录;

6、安全守法证明(当地安全部门出具一年内未因安全违法受处罚

证明)。

7、重大危险源清单;

5.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 篇五

根据《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特制订本制度。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管理。3 术语和定义 3.1建设项目

指新建、改建、扩建的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3.2“三同时”制度

指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建项目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环保设施的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预算。4职责

4.1公司综合管理部是建设项目规划、设计阶段“三同时”的责任部门。4.2运行管理部是建设项目施工与试生产阶段“三同时”的责任部门。4.3安全环保部是建设项目的环保监督管理部门。

4.4工程管理部(项目组)是“三同时”的具体执行部门,全面负责实施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

4.5计划财务部负责建设项目环保资金的有效投入。5管理内容

5.1建设项目严格遵守国家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5.1.1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完成后,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进行环境管理。5.1.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完成后,应当按规定填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核(备案)申请书》,向有管辖权的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

5.1.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经环保部门审核同意,并取得环保行政许可批文后方可动工建设。

5.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经环保部门审核或备案后,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工艺或者环境影响因素的种类、防护设施等发生变更时,应当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评价和审核或备案。5.3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该项目编制环境保护设计专篇。

5.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应当向原审批环境保护评价报告的环保行政部门提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专篇申请申请,填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并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

5.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经审查并取得环保行政部门行政许可批文后方可施工。5.6环境保护设施的施工应当由取得相应工程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

5.7委托取得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对建设过程实施监理,确保施工质量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施。

5.8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必须向相应的环保行政部门请示并经同意后方可进行试生产。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在试运行期间应当对环境进行监测。5.9在竣工验收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环境监测,并编制监测报告。5.1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应当向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环保行政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5.11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同步进行验收。

5.12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经环保验收合格并取得环保行政许可批文,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

5.13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工作结束后,各职能部门认真整理资料并归档。6记录

6.工程项目验收准备资料 篇六

工程项目验收准备资料

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3、开工报告.........................4、竣工报告.........................5、竣工证明书............................6、竣工图纸.........................7、施工组织方案........................8、企业资质.........................8.1企业营业执照.......................8.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8.3企业税务登记证..........................8.4 中国国家CCC产品认证证书(生产许可)................8.5 安全型式检验报告(产品鉴定书).....................8.5.1安全型式试验报告(1000A-630A)..................8.5.2安全型式试验报告(1600A-1000A)................8.5.3安全型式试验报告(2000A-1600A)................8.5.4安全型式试验报告(5000A-2500A)................9、项目负责人 专业人员岗位证书 上岗证...............10、施工现场质量检查记录....................11、材料合格证..........................11.1导电铜排质量检验书.......................11.2独立PE紫铜带质量保证书....................11.3铝合金型材质量证明书..........................11.4母线槽产品合格证书(2013年6月20日)...................11.5母线槽产品合格证书(2013年7月12日)...................11.6母线槽产品合格证书(2013年8月16日)...................11.7插接箱产品合格证书(2013年7月16日)...................11.8插接箱产品合格证(2013年10月16日).....................11.9常熟开关合格证........................12、质保协议..............................13、整改协议..............................14、现场送电检测记录报告....................

7.建设项目“三同时”准备资料 篇七

煤矿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护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订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我矿各施工生产单位。

二、术语和定义

建设项目――是指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

职业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相伴随,对从事该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造成健康损害或者影响的各种危害。三同时――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管理职责

1、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必须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2、安监科是建设项目职业危害控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项目“三同时”各项管理工作。

3、安全监察站是职业卫生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对建设项目职业危害进行监督和检查。

4、各施工生产单位负责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实施,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经常检查、维护和定期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符合质量要求的个人卫生防护用品。

5、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获得职业病预防、保健、治疗和康复的权利。四、一般规定

1、对可能产生一般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必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危害设施“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的卫生审核,设计阶段应当进行防护设施设计的卫生审查,竣工验收时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职业防护设施的卫生验收。

2、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依法取得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3、矿属施工生产单位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经常性的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和培训。

4、矿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对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和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本人,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合同制工人、农民合同工应当在解除合同前进行职业病健康检查。

5、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与禁忌相关的有害作业。

6、严格管理有毒物品、放射源或其他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

8.建设项目“三同时”准备资料 篇八

为落实单位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工作,使建设项目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本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的规定,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并建立单位的“三同时”审批档案。

二、本单位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控制效果评价由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三、本单位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根据职业病危害程度的不同,进一步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

1.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向安监部门备案,职业病防护设施由本单位自行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情况报安监部门备案。

2.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向安监部门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由安监部门组织验收。

3.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向安监部门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报安监部门审查,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由安监部门组织验收。

四、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有职业卫生专篇的内容,初步设计中应有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内容;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要求,在设计图纸中落实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项目建设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确保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施工安装质量可靠。

五、单位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

算。

六、建设项目竣工后需要试运行的,其配套建设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试运行时间应当不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日,国家有关部门另有规定或者有特殊要求的行业除外。在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运行情况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本单位建设项目必须在竣工后180日内完成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竣工验收,其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需经当地安监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八、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由单位自行组织竣工验收,并将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竣工验收资料,向安监部门申请备案,取得同意备案的批复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九、职业病危害较重和严重的建设项目,单位应当在完成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控制效果评价,经专家组技术评审通过后,向当地安监部门提出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申请,经安监部门审核和竣工验收,作出合格批复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十、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参加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预评价技术审查、初步设计审查、控制效果评价技术审查和竣工验收等,对职业卫生专篇、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及设计、施工和安装质量、预评和控评报告的相关内容的审查和把关。

9.建设项目“三同时”准备资料 篇九

日期:2012-4-24 16:28:53 访问量: 【字号:大 中 小】 适用范围

适用于桓台县行政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窗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项目初步设计审核、项目竣工验收审核工作。2 设定依据

《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工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3 受理范围

桓台县辖区内,经工商部门核准注册的企业投资的经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除非煤矿山和生产、储存危险物品以及烟花爆竹以外的工业生产建设项目。4 申报材料

4.1重点监管建设项目申报材料 4.1.1设立安全审查

4.1.1.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4.1.1.2 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文件。规划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文件或县级以上规划部门出具的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1.1.3 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审查申请书(打印件)及word电子文档各一份。4.1.1.4 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条件论证报告;(设立单位组织论证、编制报告)。4.1.1.5 建设项目设立安全预评价报告(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4.1.2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4.1.2.1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审查申请书(打印件)及word电子文档各1份。4.1.2.2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审查意见书(复印件)。4.1.2.3建设项目立项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

4.1.2.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聘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4.1.2.5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4.1.2.6施工单位相应工程施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4.1.2.7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4.1.3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查

4.1.3.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

4.1.3.2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审查申请书(打印件)及word电子文档各1份。4.1.3.3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审查意见书(复印件)。4.1.3.4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施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4.1.3.5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

4.1.3.6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施工单位编制)。4.1.3.7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自查报告(建设单位编制)。4.1.3.8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资金投入情况报告。4.1.3.9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4.1.3.10安全机构设置或人员配备情况。

4.1.3.11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4.1.3.12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4.1.3.13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1.3.14国家和省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4.2非重点监管建设项目申报材料 4.2.1设立安全备案 4.2.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4.2.1.2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条件论证报告(设立单位组织论证、编制报告)。

4.2.1.3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备案申请书(打印件)一式两份及word电子文档一份。4.2.2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

4.2.2.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

4.2.2.2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备案申请书(打印件)及word电子文档各1份。4.2.2.3《非重点监管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备案表》(复印件)。4.2.2.4建设项目安全施工情况报告。

4.2.2.5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4.2.2.6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自查报告。

4.2.2.7投资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意见。办理程序

5.1 投资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5.2 县安监局承办科室在受理申请并审核申请材料。

5.3 审核合格后,指派有关人员或者组织专家对申请资料进行现场评审(非重点监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不审查该项)。

5.4 评审合格后领导签批,并出具审查意见书(非重点监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备案)。6 承诺时限

上报材料齐全后重点监管建设项目20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审查,现场审查合格领导签批后出具审查意见书。上报材料齐全后非重点监管建设项目3个工作日内经领导签批后出具备案表。7 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

10.建设项目“三同时”准备资料 篇十

一、受理范围:

宏伟区安监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审批的建设项目,及上级安监部门委托的建设项目。

二、内容

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工作包括: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或备案、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或备案。

流程简述:

(1)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有资质机构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预评价报告应在项目审批前向宏伟区安监局申请审核或备案。(需提交材料见附一)

(2)预评价报告结论为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项目设计单位要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并向宏伟区安监局提出审查申请。(需提交材料见附二)(3)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前,委托有资质机构开展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评价结论为轻微的建设项目向宏伟区安监局提出备案申请,评价结论为一般或严重的建设项目向宏伟区安监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需提交材料见附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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