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保病人门诊须知

2024-10-10

医院医保病人门诊须知(通用4篇)

1.医院医保病人门诊须知 篇一

参保患者就诊须知

一、医保患者如何到医院看病?

门诊就诊程序:

执医保卡门诊挂号→到相关科室就诊→凭医保卡和处方到门诊医保窗口刷卡结算

挂号:参保患者就诊请到挂号窗口挂号,务必持医疗保险卡进行挂号享受挂号费报销。

就医:参保患者至所挂科室就诊,医生根据医保用药、诊疗目录范围进行处置。门诊带药量:急性病3天量,慢性病7-15天量,在我院办理特殊慢性病种患者每月开具药量不超过4周。住院就医程序

入院手续:执医保卡挂号→至收费处入院窗口凭医保卡、入院证办理入院手续(医保卡留存入院处保管)→按规定缴纳住院押金→住院就诊

出院手续:参保人员出院时,患者凭医生填写的出院小结和出院通知书至收费处出院窗口办理出院结算→参保人只需按规定支付个人应付的费用后领取医保卡离院。

二、哪些情况下造成的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是不予支付的?

(1)非定点医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急诊、抢救除外);

(2)超出《江西省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江西省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目录》范围的。

(3)打架斗殴、违法犯罪、酗酒、自杀或自残的;(4)施行美容、或者对先天性残疾进行矫正治疗的;

(5)因交通事故及食物中毒等以已享受民事赔偿的或有第三方责任方承担费用的;

(6)因医疗事故造成诊治的费用;

(7)因工伤亡、旧伤复发以及生育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异地安置人员医疗待遇是怎样的?

(1)异地安置人员,指户口迁往南昌市以外居住的退休人员(含探亲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退休人员)和长期驻外地工作的在职人员,可以通过所在单位向医保处提出申请,填写异地登记表。经审核,符合条件者于次年1月开始享受异地医疗待遇。

申请异地安置手续

1、个人填写的《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申请表》

2、本人医保卡

3、个人公民身份证复印件

4、本人长期在外地工作或学习的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或学校出具)

5、本人、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属在外地有当地户籍、产权住房证明或长期居住证明材料(有所在居委会出具)

6、投靠外地的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属的,期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属为现役军人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和军官证复印件

(四、五、六项材料具备一项即可)

四、遗失医保卡怎么办?

医保病人发现自己的医保卡丢失时,应立即持本人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遗失证明到市医保局业务经办大厅办理正式挂失手续,重新办理。

当参保人员的医保卡失而复得时,请持本人有效证件或单位证明再次到市医保局办理解除挂失手续,以免影响医保卡的正常使用。若已经重新办理了医保卡的,则原先遗失的医保卡将作废。

五、温馨提示

(1)办理入院手续时,应主动把医疗卡交给入院处医保结算窗口的工作人员,避免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出示证、卡导致费用无法通过医保网络系统结算的情况发生。由于社保卡损坏或网络异常等原因无法进行刷卡,应在48小时内补刷卡。

(2)刚入院时医院会根据自身的管理规定要求参保人员交纳一定数目的预缴金,出院时医院会严格按照医保系统将预缴金与个人应支付部分一同结清费用,对于个人已缴部分实行多退少补。

(3)医院严格执行出、入院和重症监护病房收治标准,医保病人不能“挂床”住院。挂床住院所发生的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由病人个人承担。

(4)带药规定:急诊处方一般不超过3天量,门诊处方量和出院带药量一般在7天内,慢性病最长时间不超过15天,禁带注射剂出院,住院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外购药物。

(5)医院使用自费药品、诊疗和服务时,必须征得参保人员或家属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否则参保人员有权拒付相关费用。

(6)医保病人应外伤住院时,必须在住院后两个工作日将单位出具的排除工伤证明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排除的第三者伤害证明(包括排除车祸证明)领取医保外伤性疾病待遇审核表报医保处审核同意,否则该费用医保不予支付。

2.医院医保病人门诊须知 篇二

1 门诊拒付原因分析

我院自2011年3月-2012年3月对医保门诊拒付数据进行分析, 涉及拒付3678人次, 拒付项目15项以上, 按医保政策规定和涉及医院部门共划分了5类问题, 见表1。从表1可以看出, 涉及医院内部的拒付是多方面的。

1.1 违反医保政策管理规定

此类问题占总拒付费用的39.1%, 涉及1552人次, 涉及的拒付项目也是最多的, 其主要原因是医保政策更新快, 临床医师又不够重视, 需要医保办上传下达、及时准确宣传医保政策。 (1) 超医保药品目录适应症, 医保药品目录是动态调整的, 个别医师对部分医保药品增加的报销适应症掌握不够清楚, 未按医保适应症的范围用药, 造成拒付。 (2) 生育保险不应实时结算, 是指生育保险的就医患者不刷医保卡实时结算, 应全额现金结账, 回单位报销, 我院妇产科医师未掌握医保管理流程, 造成大量拒付。 (3) 违反代开药规定, 是指医师不注意医保就医患者身份的审核。 (4) 无相应诊断做体格检查的应自费, 是指医保就诊患者无疾病诊断, 只做体格检查身体, 应按自费结账。 (5) 限报期间违规开药, 是指一些医保患者在其它医院已开过此药, 医保系统有提示不能再开, 由于医师不注意造成重复多开药被拒付。 (6) 酗酒、车撞伤属于医保政策报销以外的, 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的范畴。

1.2 医保政策与信息系统对接有问题

指信息系统管控, 需要准确动态对接维护。 (1) 药品明细项目缺失, 是指医师在开立处方用药时, 项目填写不全, 就上传到医保中心被拒付。 (2) 单次开药超量, 是指医师为患者写出的诊断, 应该7天药量, 可实际开出的药量为14天或更长。 (3) 累计开药超量 (系统) , 其中部分累计开药超量的拒付, 是因医师本次开药与上一次开药相隔了5天以上, 医保中心视为累计开药超量拒付。

1.3 违反医政药监管理规定

超药品说明书适应症范围用药, 是反映出临床医师凭经验用药, 超药品说明书限制的量用药、超药品说明书适应症范围用药, 造成拒付。累计开药超量 (药品编码问题) , 是指药学部的每种药品编码要清楚, 应该在不同药品名上做不同编码, 不能同一类药品用一个编码, 使信息系统识别不清, 造成累计开药超量现象。

1.4 违反物价收费管理规定

申报项目与实际应用项目不符, 是指一项治疗或材料不按实际操作情况收费, 违规挂靠到别的项目上收费。治疗、材料高收费是指治疗或材料超出物价计费标准。

1.5 个人原因

一日内同一患者重复开同一种药, 是指医师行医过程中计算机操作失误, 造成给患者一天重复开同一种药。

医保拒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既有上述医院方面的原因, 也有医保中心管理部门的原因, 如医保政策部分条款缺乏灵活性, 依据不足, 拒付争议大, 甚至有些医保条款未能跟上医学发展[2], 这更需要医院医保管理部门长期与医保中心做好沟通与协调。

2 医院各部门实施举措

我院为减少医保拒付, 医院各部门均围绕医保相关政策, 做好医院防控管理, 自2012年3月开展门诊拒付预控管理活动以来, 根据医保政策要求和拒付项目原因的分类, 采取了以下防控措施。

2.1 深入学习领会医保政策, 组织制定管理制度, 做好宣传培训

针对超医保药品目录适应症、生育保险不应实时结算等一些违反医保政策规定的问题, 建立规范新型的诊疗模式。

2.1.1 组织制定规章制度。

医保办及时解读医保政策, 定期组织医务处、门诊部、信息处、药学部、财务处等多个职能管理部门协调医保管理会议, 为各部门做好医保政策对接, 明确医院医保各项管理规定, 规范医院医保各项管理流程。超医保药品目录适应症, 按照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 做好动态宣传, 利用信息系统提示等增强医师保障意识, 对超医保目录适应症用药范围的情况, 宣传医师应告知患者自费使用。生育保险不应实时结算, 医保办为解决生育保险错误实时结算的问题, 制定了《生育保险管理规定及流程》, 先告知医师生育保险政策范围, 再让医师在处方上点击“生育”一栏, 收费处按处方标记收费, 此项拒付只要按照规定的流程操作, 就会杜绝拒付。违反代开药规定, 医保办针对医保要求制定了《医保患者实名制就医管理规定及就医管理流程》, 门诊各科诊室发放“医保患者代开药登记本”, 宣传医师认真核对医保患者及代理开药人的身份, 并记录备案, 出现被拒付又无记录的情况, 按伙同患者骗保行为处理。医保办还定期到诊室监督检查, 随时讲解医保政策, 发放医保宣传资料, 为门诊医师和患者正确传达医保政策, 降低医保就医患者超高的医疗愿望, 减少了医师过度医疗行为, 此项管理实施2个月后, 我院就杜绝了违反代开药规定方面的拒付。针对其它违反医保政策管理规定的拒付项目, 我院都配合出台了相应管理制度, 比如《门诊特殊病管理规定及流程》、《工伤保险管理规定及流程》、《门诊医保拒付奖惩机制》等各项防控管理措施, 增强了医务人员主动识别风险的能力, 规范了医疗行为, 不断提高了医保管理质量[3]。

2.1.2 宣传到位, 做好预警预报。

医保办及时整理分析拒付原因, 宣传执行以上新医保政策模式管理。每位医师可以在门诊医生工作站随时查询医保拒付明细单, 做到及时宣传告知。每月定期到各科诊室宣传医保新政策及拒付注意事项, 监督检查新医保管理规定执行情况。问题集中的科室, 与科主任沟通, 利用科室早交班做全科培训, 并要求每位医师知情同意签名。个别问题随时找责任人谈话, 告知拒付问题原因及注意事项。违反医保政策拒付金额较多、普遍性的问题, 组织宣传全院各科医保专管员会议, 再让各科室医保专管员传达给每一位本科室医师, 并签字知情同意。利用医院OA办公网, 开辟医保专栏, 及时上传新的医保政策供各科室浏览学习, 同时还可在线解答问题[4]。参加各职能管理部门的培训, 协助将新医保政策管理模式宣传到位。

2.2 发挥医院信息系统的“防火墙”作用

医院做好医保管理离不开信息系统的支持, 要求医保政策与信息系统对接更要准确, 医保办定期发放医保拒付数据给信息处, 定期与信息处共同商讨拒付防控问题, 结合医保政策及拒付情况, 为临床医师提出医保信息系统需求、提示、限制、拦截、防控、监控等计算机工程改造措施。如在规范我院“生育保险”、“门诊特殊病”及“工伤保险”等流程管理时, 医保办提出在门诊医生工作站中, 设定生育、特病、工伤标识;医师为生育保险、特殊病种、工伤保险患者门诊操作时, 电脑弹出提示框, 在门诊处方上可选择点击符合“生育”、“特病”、“工伤”保险患者的身份属性。药品明细项目缺失的拒付, 医保办提出信息系统针对门诊处方项目填写不全的进行拦截返回, 现已杜绝此项拒付。单次开药超量、累计开药超量 (系统) 的拒付问题, 医保办提出给予信息系统限制工程改造。此类拒付现象经3个月的梳理管控, 拒付已大量减少, 充分发挥了信息系统的“防火墙”作用。

2.3 严控医师缺乏医政与药监规定支持的经验用药

针对医务处、药学部管理医师经验用药问题, 医保办定期发放与医务处、药学部有关的医保拒付数据, 配合解决因该部门问题造成的医保拒付, 共同制定医保拒付管理措施。针对超药品说明书用药剂量、超药品说明书适应症范围用药的问题, 医保办与医务处、药学部共同制定了门诊超2000元大处方进行处方点评;对拒付药品数量靠前的, 给予药品违规情况通报, 按药品说明书最大量限制;违规严重的药品, 可下架剔除;凡是违反医政、药监管理规定的拒付, 双倍扣罚责任医师。对于此类问题的管理, 既规范了医疗行为, 防范了医院的拒付风险, 又增强了医师重视医保控费管理的意识。累计开药超量 (药品编码问题) , 其中部分累计开药超量, 药学部核查并修正了药品编码, 已杜绝此项拒付。

2.4 严格执行物价收费标准

医保各项费用管理都需要与财务部门配合, 其中针对申报项目与实际应用项目不符、治疗、材料高收费的拒付问题, 医保办配合财务部门查找原因。定期培训医保新政策, 准确计费, 减少记账差错, 严格执行物价收费标准, 规范财务工作流程和方法, 对医保基金实施实时上传数据, 每日进行确认, 从而减少人为因素导致的数据错误, 做到医院内部各部门之间及医院和医疗保险部门之间有效的数据监控和管理监控[5]。

2.5 针对老专家的个性化措施

一些老专家计算机操作使用不熟练, 同一种药品重复粘贴, 造成给患者重复开药。医保办专门一对一为老专家做宣传指导培训, 还制订信息系统限制、要求药学部认真核对发出药品等措施, 此类现象已经大量减少。

3 医保门诊拒付数据对比

我院经2012年3月-6月多方面的防控管理, 集中出台多项应对措施并落实, 医保拒付情况明显好转, 医保门诊拒付费用下降了65%, 拒付人次下降47%, 最为显著的是拒付项目由原来的15项降至现在的每月4~5项, 拒付分布科室也相对减少, 见表2。

在医保拒付控费管理中, 门诊医保监测数据也发生了变化, 对控制门诊各项医保指标起到合理增降, 其中门诊次均费用、门诊药占比都适度同比下降, 医保就诊人次逐步上升, 见表3。

4 思考

4.1 提高忧患意识, 迎接全民医保时代的到来

全民医保是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必然趋势, 也是发展目标[4]。现有医保控费人群为医疗保险患者, 将来其它险种都会纳入到医保范围内管理, 其中包括公费医疗、农村合作医疗、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照顾人员等, 医院的医保患者数量会逐年增多, 医保收入占医院总收入的比例将会越来越大, 没有医保患者, 医院会难以生存。作为定点医疗机构应具有忧患意识、超前意识, 积极应对不断变化的医保政策。

4.2 现代化平台管理, 变被动为主动

医保各项管理都离不开医院各部门管理平台, 动态对接医保政策, 动态调整政策管理, 动态监测医保指标, 多利用系统信息化管理。我院通过对门诊医保拒付管理的实施, 既减少了门诊拒付费用, 调控了门诊次均费用、药占比等指标的合理增降, 又做到了医院合理控费管理, 由被动拒付转为主动控费, 保障了医保预付基金的合理运用, 有效配合了总额预付付费改革制度的顺利进行[6]。

4.3 部门联动, 不断提高医院管理水平

医疗保险管理部门涉及面广, 政策性强, 差异性大, 对医院的限制多、涉及部门多[2], 而门诊医保拒付费用管理具有执行力, 可依据医保拒付费用政策, 直接对接医院各相关科室管理, 完善医院各部门管理流程, 规范医疗行为, 严格执行物价收费标准等提高医院医保管理质量, 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医保办在强化医保管理措施中, 主动服务临床、服务患者的意识增强。

摘要:目的:分析医院门诊医保拒付费用, 采取防控措施, 完善医院流程管理, 规范医疗行为, 减少医保拒付费用。方法:统计分析医院近3年门诊医保拒付数据, 在加强门诊医保拒付防控管理后, 进行门诊医保拒付数据的分析对比。结果:医院门诊医保拒付在实施预控管理后, 医保拒付明显下降, 其它医保门诊控费指标合理增降。结论:医保拒付涉及医院医疗多方面的问题, 医院多部门应动态对接好医保政策, 动态调整医保控费管理, 不仅可以降低医保拒付金额, 还可以改善其它医保门诊控费指标。

关键词:医保费用,门诊拒付,医保政策

参考文献

[1]中国医院协会医保管理分会课题组.医院医保费用拒付问题的调查分析[J].中国医院, 2010, 14 (2) :2-5.

[2]高峰, 陶玉长, 马红延, 等.医院医保费用门诊拒付问题探讨[J].中国医药导报, 2012, 10 (9) :158-160.

[3]胡庆华, 胡罡.医保基金拒付风险预控管理实践[J].解放军医院管理杂志, 2012, 19 (6) :536-538.

[4]江瑞珍.定点医院医保管理工作实践与体会[J].经济师, 2012, 6:164-165.

[5]王晶.浅谈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中的医院财务管理[J].医药前沿, 2012, 12 (36) :385-386.

3.医院医保病人门诊须知 篇三

焦作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看这里了!

近日,我市出台了《焦作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门诊重症慢性病的病种、用药范围及化验、检查和治疗范围实行统一,城镇职工、城乡居民门诊重症慢性病病种分别由原来的21种和10种调整为24种。同时,参保患者申报门诊重症慢性病的地点和方式也有所改变。据悉,该《办法》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

病种范围:

恶性肿瘤(放疗、化疗,不含非小细胞肺癌);

慢性肾功能不全(不含透析);

异体器官移植患者(抗排异治疗);

高血压Ⅲ期(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

糖尿病(不含Ⅰ型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

急性脑血管疾病后遗症;

肝硬化;

帕金森氏病;

慢性肺性心脏病;

类风湿性关节炎;

系统性红斑狼疮;

重症肌无力;

精神分裂症;

股骨头坏死;

硬皮病;

丙型病毒性肝炎;

支架术后;

混合性结缔组织病;

干燥综合征;

冠心病(非隐匿型);

肺结核(免费项目除外,不含耐多药肺结核);

强直性脊柱炎;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癫痫病。扩大用药、化验、检查和治疗范围该《办法》不仅增加了冠心病、肺结核、强直性脊柱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癫痫病等新病种,而且扩大了用药范围及化验、检查和治疗范围,比如糖尿病的用药范围增加了长效人胰岛素类似物、重组甘精胰岛素等。

这五类病人可随时申请鉴定从今年起,我市实行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初审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指定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专家,负责门诊重症慢性病日常申报的初审工作。需要参加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的人员,可持焦作市门诊重症慢性病认定表、就诊病历等相关资料,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初审后,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再定期组织专家对参加鉴定人员进行复审和鉴定。提醒:除了恶性肿瘤(放疗、化疗)、异体器官移植、支架术后、肺结核以及丙型病毒性肝炎病人,需提供当相关疾病住院病历,可随时申请鉴定外,其他病种原则上每年9月申报、10月组织鉴定,具体时间由各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自行决定。此外,鉴定为支架术后的慢性病患者,享受慢性病待遇的有效期为一年。享受待遇满一年的,如患有其他重症慢性病规定病种的,可重新参加每鉴定。

申报所需材料一是“焦作市基本医保保险重症慢性病鉴定申请表”。符合该《办法》规定病种的参保人员,可按规定填写“焦作市基本医保保险重症慢性病鉴定申请表”,城镇参保职工到所在单位领取申请表并登记;参保居民到参保登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领取,并由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盖章,以确认本人参保缴费情况。二是本人社保卡原件(无社保卡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三是近三年住院病历复印件及住院期间的检查、化验报告单复印件(以加盖医院病案室红色印章为准,若提供的为非红色印章复印件,但在医保结算信息系统中查询到该次住院记录的,其复印病历可以采用),确无住院病历的需提供门诊病历(应是原始病历,复印件无效)以及X光片、CT片、MRI片、心电图及近期相关检查、化验结果等材料或现场检查化验,由专家出具鉴定意见。还有一点很关键!

4.学生医保须知(新) 篇四

根据国务院及省市政府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文件精神,我校学生于2009年开始纳入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学生每个医保年度医保基金为280元/人,其中个人缴纳80元,政府补贴200元(09年为100元),广州市医保局按60元/人.年回拨给学校作为我校学生普通门诊专项资金,负责该医保年度内我校学生在校内及校外医疗机构看普通门、急诊的医疗费报销支出。

二、参保学生哪些医疗费用可以报销?报销限额是多少? 答:医保年度是指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参保缴费后,大中专学生在门急诊及住院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能按规定报销。门急诊项目包括普通门急诊和特殊门急诊,后者包括门诊指定慢性病、产前门诊检查、门诊特定项目3种。

2011年度、2012年度限额达到18.4万元。如果进入新的医保年度,该限额重新累计,三、参保参保缴费后从什么时候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答:每医保年度中,在11月30日前参保登记并缴费到账的学生,从9月1日开始就可以报销医疗费用;在11月30日后办理参保缴费的学生,从缴费次月开始。从享受待遇开始截至次年的8月31日这段时间内,发生的医疗费用都可以按规定报销。

四、参加医保后,学生会有什么凭证?

参加医保后,每位学生都会有一张医保卡。大中专学生由学校统一参保代缴费后,由学校代为领取发放医保卡(特别提醒:新卡内金额为“0”),仅作为学生就医和办理医保有关业务的凭证。但该卡兼具普通储蓄卡金融功能,学生也可同时做为储蓄卡使用。如果医保卡遗失,应尽快凭身份证由本人到制卡银行的网点办理挂失、重制卡手续。

五、关于医保卡使用更详细的说明

(一)、居民医保卡是参保人就医及办理有关医疗保险业务的凭证,由市医保局统一管理。

(二)、居民医保卡不设个人医疗账户,但具备普通储蓄卡金融功能,还可用于居民医保零星医疗费报销资金的注入及缴交居民医保费(这点适用于休学,且新学年仍未能上学报到注册的学生,其他学生不必自行缴费)。

(三)、参保人到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登记时必须出示该医保卡,以能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若急诊入院或因意识不清等情况不能当场出示的,参保人亲属应当在入院3个工作日内为其补办示证手续。

(四)、居民医保卡遗失或重制期间,可暂凭挂失证明或重制卡回执及有效身份证件就医。

(五)、居民医保卡遗失的,应及时向制卡银行挂失;居民医保卡挂失、密码挂失、损坏卡重制等相关卡业务,到制卡银行广州市区内任一营业网点办理。(医保服务银行服务电话:95595;广州银行:96699;农业银行:95599;广发银行:82632000,82621765;广州市市民服务和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服务电话:12343)

(六)、参保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就诊报销的有关规定,医保卡仅限本人使用,人(就诊人)、证(身份证或学生证)、卡(医保卡)必须一致。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1.将本人医保卡或者有效证件转借他人就诊使用的;

2.持他人医保卡或者有效证件冒名就诊的,或冒充参保大中专学生身份在校外医疗机构就医并申请零星报销的;

3.私自涂改处方、费用单据,多报冒领医疗保险费用的;

4.其他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

有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对当事者和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没收学生证及医保卡、追回违法违规行为涉及的医疗费用并处以5倍罚款、停止享受医保待遇3-6月、同时报所在学院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上报广州市医保局,按有关管理条例处罚。

※ 首次进行普通门(急)诊、门慢、门特、产前门诊检查就医,请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参保学生可享受的医疗待遇及各类情况的医疗费用报销

参保学生在参保年度内报销最高额度为18.4万元:包括普通门急诊费用+住院费用+特殊门诊费用,其中特殊门诊包括:特定项目、门诊指定慢性病、产前门诊检查这3种情况。

(一)普通门急诊费用的报销(委托所在学校管理)

校内、外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每月最高报销限额共300元/人。

((⊙_⊙)?限300元/月,是指按费用发生日期进行统算)

1.校内看病缴费时直接结算

在本校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属于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基本医疗费用结算:凭学生证、医保卡享受普通门诊专项资金支付90%、(缴费时直接扣除),个人支付10%;

2.以下情形将报销资料交医保办公室审核、结算后到财务处领取现金

(1)在校外门诊选定医疗机构就诊:在就诊日期后1个月内(最迟不超过2个月)凭转诊单、门诊病历(必须有相应的病情记录)、正式发票、费用清单、医保卡原件,向学校医保办公室申请报销,经审核后属于医疗保险范围的基本医疗费用,由普通门诊专项资金报销60%,个人支付40 %.(2)假期在户籍所在地公立医疗机构或实习期间在实习所在地公立医疗机构所发生的急诊基本医疗费用:在就诊2个月内持相应的证明(户籍证明、实习证明),凭门诊病历(必须有相应的病情记录)、正式发票、费用清单、医保卡原件,向学校医保办公室申请报销,经审核后属于医疗保险范围的基本医疗费用,由普通门诊专项资金报销50%,个人支付50 %.(二)住院、门诊特定项目(急诊留观)、指定门诊慢性病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的报销

(1)若在广州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凭医保卡就诊或办理住院,则在就诊缴费或出院结算时出示医保卡直接免去医保基金应支付部分,参保学生只要支付个人应支付部分,若因各种原因在出院时未能直接结算医保费用的,视具体情况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向医保局申请零星报销。

(2)零星报销:是指参保学生在广州市外的公立医院就诊,若符合医保规定的异地就医情形,则由参保学生根据《大中专院校代办零星报销申请单》上的要求,备齐相关资料报学校医保办公室,统一向医保局申请零星报销,或由个人在每周三上午(假期除外)直接送至大学城中医院一楼门诊大厅的医保专窗交给市医保局的李先生,经医保局审批通过后,医保局会将属于医保该支付的费用(也就是可报回的费用)打入学生的医保卡内。整个过程由医保局掌控,大概需要二个月左右,届时只能由本人凭医保卡自行查询医药费到帐情况。

o(>﹏<)o!

特别提醒:在私立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不予支付。

七、哪些情况的异地就医可按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本校参保学生以下异地就医情形,可按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1.异地急诊住院或急诊留观的;

2.寒暑假、因病休学期间回到户籍所在地或外地实习期间公立医疗机构进行住院、门特、指定慢性病治疗及急诊的;

3.经市医保局直属分局审批同意转诊到市外公立医疗机构住院的。

八、哪些属于门诊特定项目?

门诊特定项目指:恶性肿瘤放疗或化疗,尿毒症血液或腹膜透析,肝或肾移植后抗排斥,血友病或慢性丙型肝炎门诊药物治疗,急诊留院观察,家庭病床治疗。

九、哪些属于广州市指定慢性病?

广州市指定慢性病病种有以下17种:高血压病、冠心病、糖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帕金森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分裂症、慢性心力衰竭(心功能Ⅲ级以上)、心脏瓣膜替换手术后抗凝治疗、癫痫、慢性活动性肝炎(乙型)、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肾小球肾炎、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阿尔茨海默氏病、情感性精神病(躁狂发作、抑郁发作及双相障碍)。

十、参保学生患病可以到哪些医疗机构就医?就医时需带什么资料?

答:参保学生患病根据不同情况可以到指定的医疗机构或所在学校医务室就医。就医时须带上本人医保卡及有效身份证件等资料。

特别提醒:在未出示有效就医凭证前,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参保学生自行承担。急诊入院或者由于意识不清等情况不能当场出示的,参保学生亲属应当在入院3个工作日内为其补办示证手续。医保卡遗失或重制期间,可暂凭挂失证明或重制卡回执及有效身份证件就医。

十一、参保学生门急诊就医规程

一、参保学生门诊就诊流程:参保学生患病(急症除外)须持本人有效证件先到本校校医院(包括各校区门诊部)就诊,由校医院医生诊治,若接诊医生认为条件所限或病情所需应转大医院进一步诊治时,会开具转诊单,转到指定校外医疗机构诊治。

二、转诊制度:参保学生患病须先到校医院(包括各校区门诊部)就诊(急诊除外),由校医院医生处理,如果由于条件所限或病情所需应转到大医院诊疗,由接诊医生开具转诊单,转诊到校外门诊选定医疗机构诊疗,转诊单三日内有效。未按学校管理规定自行到校外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学生本人自理。

三、我校普通门诊选定医疗机构:

校内:本校医院及各校区门诊部;

校外:各校区附近的三甲医院、专科医院及区结核病防治所,具体为: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暨南大学华侨医院、广州空军医院、大学城广东省中医院、武警医院(限龙洞校区)、龙洞人民医院(限龙洞校区)、祈福医院(限商学院)。

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山大学口腔、山大学眼科中心

广州市传染病院、广州市胸科医院、广州市越秀区正骨医院、广州市皮肤病院、广州市脑科医院 番禺区、天河区、越秀区结核病防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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