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论文保密审查证明

2024-10-26

学术论文保密审查证明(精选3篇)

1.保密审查自查报告 篇一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保密工作,始终坚持把保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目标责任制管理内容,纳入本部门工作整体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考核。成立了保密领导小组,带头落实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自觉执行和遵守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对年度内单位保密工作及时作出批示、提出要求。并明确了一名分管领导全面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并确定由纪检室具体负责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二、健全制度,强化教育。一是进一步修改完善《屯溪区财政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屯溪区财政局财政信息公开制度》,对保密职责、保密范围、保密措施做出具体规定,将制定的制度落实到每个岗位和个人,从制度上保证保密工作务实高效。二是有重点地开展对保密干部、涉密人员、和全体干部职工的保密教育,将学习《保密法》作为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的重要学习内容,按要求上报总结材料,定期组织保密兼职人员开展保密业务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保密业务管理和业务指导能力信息公开保密自查报告信息公开保密自查报告。三是坚持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保密工作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不断强化保密意识。

三、措施到位,严格管理。加强对涉密信息传输保密管理和涉密载体保密管理。一是加强“三密”文件资料的管理信息对“三密”文件实行专人管理、专人负责,责任到人,无有丢失文件现象。二是建立健全财政信息上报审核制度,严格遵守了“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明确了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编辑、审核、发布、更新过程中每个人员的具体责任。政府信息在公开前,经分管领导保密审查批准后才进行公开。对单位信息设有专人报送,严格网上保密报送制度,采取了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了单位信息工作的万无一失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2.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篇二

第一条 为加强我局对社会公众公开发布信息的保密审查(以下简称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信息公开行为,确保国家秘密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城市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具有信息公开权限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 我局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贯彻“既保证政府信息及时有效公开,又确保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秘密信息安全”的方针。必须遵循“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未经解密并准予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公开与保密界限不清的信息不得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我局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由我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指定专门审查人员,实行党政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组织协调、具体科室和专门审查人员具体实施、保密工作部门指导监督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 科室工作人员负责对信息公开的日常保密审查和送审工作;根据授权依法界定国家秘密事项,决定相关信息能否公开;及时登录相关网站、网页检查本单位发布的相关信息,发现涉密信息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六条 各科室要依据我局制定的涉密事项一览表比对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第七条 各科室对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实行“自审”和“送审”相结合的逐级审查制。提供信息的科室应当对所提供的信息是否涉密和能否公开进行初步审查,再交由本单位专门审查人员进行最终审查,分管领导签发确认。对拟公开的信息本单位不能确定其能否公开时,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送有关主管领导进行审查和确定。保密审查的过程和结论应当有文字记载。对上互联网信息的发布,信息发布单位应填报《上网信息保密审查签发单》,履行审签手续。

第八条 送审信息或其载体,按照国家秘密载体的相关管理规定进行传递送审。

第九条 各科室对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把关不严造成泄密的,或者应当送审而不送审造成泄密的,由承担保密审查的人员负责;经承担审查任务的主管领导确认可以公开而造成泄密的,由分管领导负责。

第十一条 各单位应当制定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本单位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依据、程序、岗位责任和奖惩措施;制定和调整本单位的涉密事项一览表,并及时报同级保密部门备份,接受指导和监督。

第十二条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将及时通报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对上网公开信息的.保密检查,通报网上泄密事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三条 我局对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情况,纳入单位落实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的考核内容。

第十四条 我局对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把关严格、未发生网上泄密问题的科室及其相关人员定期给予表扬或者奖励。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发生泄密事件的,对负有直接责任或者领导责任的人员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应的泄密责任。

第十五条 本制度所称“上网”,是指各科室在国际互联网等公共网站以及在相关的局域网等非涉密网站上公开发布信息。本制度所称的“保密审查”,是指各科室在以不同方式或渠道向社会公众公开发布信息之前,对拟公开的信息是否涉密以及能否公开发布所进行的一项内容甄别、确认和许可工作。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本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保密资格现场审查整改报告 篇三

6月27日,省保密局曾处长一行五人对我公司保密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存在的归口管理未履行职责等八项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董事长及保密委员会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保密工作专题会议,对本次审核小组审查出来的情况,进行了强调和指示,要求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认真整改,加强保密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将全体党组成员纳入保密领导小组范围,定期研究保密工作,定期检查、通报保密工作检查情况。与各科室签订保密责任状。

健全完善保密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严格日常管理,确保落实到实处,完善保密档案,实行专人专管。现将保密工作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归口部门未履行职责:(二、保密制度未及时修订完善)

重新修订整理了保密相关制度。逐条目完善了保密相关归口管理制度,从新梳理并细化了归口管理,董事长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保密工作部门负责人主抓保密日常工作。明确公司一把手对保密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具体责任。各部门各负其责,做好保密工作,同事将保密工作列入工作目标责任制中,做到与做到保密工作“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保密责任人,做到机构、人员、责任、措施“四个”落实。

三、定密责任人没有经过保密培训:

和董事长沟通“同意每年参加一到二次的保密培训”; 授权定密责任人经过保密培训,也有持证,当时没有出具。

四、涉密人员管理:

1、涉密人员没有按出入境要求审批。

整改情况:我公司今后必须做到涉密人员的资格审查,遵循“先审后用,严格把关,定期关注的原则,对其国籍、政治立场、个人品行”学习工作经历主要社会关系等认真审查。出入境是按规范填表,确保信息完整性和真实性,同时涉及部门要严格审核。返回公司后要进行回访制度去履行,以便使保密工作开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现场审查保密知识考试良好率未达到80% 在后期保密工作开展中,我保密办加强保密宣传教育,对涉密人员和主管部门举行一到二次保密教育,开展一次培训、个人自学等形式普及保密教育知识,不断强化涉密人员保密意识。汇编保密管理奖惩制度,根据要求落实到人。

五、涉密载体秘密未按规定传递

严格按照收发密件的基本程序办理,严格履行清点、签收手续,应当严格按照限定的接触范围处理,不能擅自扩大范围。直接传递涉密载体,要通过机要交通或机要通信部门传递,不得通过普通邮政邮寄。决不能委托无关人员代为穿的;传递秘密载体,应由收文(件)机关、单位的机要室或收发室签收,部门随意由无关人员代收。

六、要害部门未经登记批准

完善制度,注重引导,促进故障规范。结合工作特点,公司要发挥制度的监督、约束和引导作用,用制度管事,按程序办事,重点加强对个要害部门部位的规范管理,必须做到不定期的检查落实,工作开展到哪里,保密管理就延伸到哪里。狠抓督导,确保工作落实到实处。

七、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存储设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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