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2024-10-09

公路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精选11篇)

1.公路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篇一

乡村公路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公正桥梁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条例和原则》,为搞好工程质量,加快进度,本着公平、公正的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并严格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永顺万民乡伍伦村乡村路

2、工程地点:永顺县伍伦村

3、承包范围:伍伦村产业路段全长大约2.4公里,宽3米的路面,厚度20厘米,水泥硬化路面工程。

二、承包方式,具体计算方式和标准如下:

1、本工程按单包的方式承包,甲方负责所有的原材辅料,运输熟料,水电通到施工搅拌场和路基的平整。发电机汽油,住宿场 地及水电费。乙方负责硬化工程施工的所有设备(包括搅拌机、振动泵、切割机、钢膜、发电机、电线)。

三、施工质量及施工内容

1、甲方在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后给乙方施工人员给予技术交底和技术指导。

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的运熟料车必须随叫随到,如有损坏必须马上有车替换。

3、甲方对乙方所承担的工程要做好安全交底,提出明确安全要求,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乙方施工人员不允许酒后作业,发现一次一人罚款100元,依次累计。

5、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甲方的现场技术员要求施工,服从甲方施工技术员的指导,如有问题当场发现,现场纠正、整改。

四、付款方式及工价

1、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后,甲方先付3万元的民工生活费及机械进场费7000元,在施工期间保证民工每人每天20元的生活费。

2、乙方工程完工后,甲方必须先付60%的工程款,剩余的一个月内付清。

3、工程工资款的结算按甲、乙双方实际收方的工程量每平方15元计算。

4、在施工过程中,如甲方所造成的一切停工、待料,如水泥、砂不到位,路基、当地村民关系等,停工一天应补民工工资150元,按人计算。

五、工期、质量

1、工期,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现场排定:编制的工期组施工,计划进行施工,工期规定:按实际操作日30天完成(下雨天除外)。

2、乙方施工人员应按甲方施工要求混凝土配比,合理配料,不得浪费材料,乙方负责施工工具。

3、乙方必须在施工期间做好各班组协调配合工作,不得影响工期。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方:

伍伦村村委会

****年**月**日

2.公路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篇二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领域的劳动用工行为和工资支付行为,解决施工企业中存在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各地方政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建市[2005]131号文件),都陆续出台了许多保障农民工权益的规章制度。但由于市场环境及部分市场主体单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诚信意识缺失、社会责任感不强,甚至出于转嫁市场风险等原因,导致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仍然存在背离法律法规的现象,加上“包工头”仍是目前许多建筑施工中劳务分包的实质主体,这些因素都直接造成了劳务纠纷频发,甚至出现许多群体性事件,给社会安定及企业造成诸多不良影响。

1 目前我国建筑施工领域劳务分包主要存在的问题

1.1 合同主体不符合法定要求,很多都是“包工头”直接与施工企业签订劳务合同。

一个工程项目,在开工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施工企业与具有劳务分包资质企业单位之间的劳务合同,但实际情况往往是劳务公司只是一个应付国家制度的摆设,仅是被挂靠的一个皮包公司,在现场实际施工的班组仍是由“包工头”组织和管理的,且这些班组人员与劳务公司之间根本没有正规有效的用工合同。“包工头”直接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合同,甚至是直接与项目部签订了合同,而且还存在“包工头”签了合同后再转手分包给其他包工头的现象,也就是再分包或转包。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包工头”众多,市场混乱,使得发包人处于强势地位,发包人利用买方的这种强势,往往直接与“包工头”签订很不利于承包人的合同,甚至存在大量的未签合同先干活儿的现象。而承包人也一样具有强势,工人们往往在“包工头”的授意下停工闹事,利用合同漏洞讲各种条件抬高合同价格。这样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难以得到法律的支持,进而引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1.2 同中的价格条款中没有单价分析表。

一个工程在实际施工中有很多道工序或工作内容,例如在住宅工程中,泥(瓦)工一般是负责基础土方的修整、基础和主体的砌筑、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浇筑混凝土工作,而在很多分包合同中都是一个综合单价,在我国很多地区一般都是按建筑物的建筑面积为计量单位约定一个价格,而没有详细的划分挖土方是怎么计量和计价,砌筑中的普通砖是怎么计价,砌块是怎么计价,浇筑混凝土时的泵送混凝土是怎么计价,利用垂直运输工具和人工浇筑是怎么计价。同样在木工、钢筋工、抹灰工、油漆工的分包合同中也存在诸多这样的现象。因为没有详细的单价分析表,在工程施工过程按已完工程量付款则无法计量工程进度款,如果这些工作内容中的一项施工工艺变更,则也没有相关依据调整合同价格。而且大多合同中的工作内容和范围同样不够明确,一些工作究竟应该谁来做在合同中找不到明确的依据,承发双方争执和纠纷就再所难免。

1.3 合同条款中关于进度、质量、安全及现场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够细,或不够明确。

在合同中对进度的要求只是一个总的工期要求,在实际发包中,往往是一个分包队伍只是承包某一分项工程,在施工中受其他工程的进度制约,同时也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会发生变化,最后工期达不到合同要求,而发包人却最后按合同办事,使得承包人受到损失。在安全要求上不明确劳保用品由谁提供,如安全帽、安全带是由发包人统一提供还是由承包人自行配备不明确,还有就是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是由发包人安装还是由承包人自己设置不明确。对工序质量的检查标准和规定不完善,平时在拨付进度款时没有严格的检查和验收就付了进度款,有些工程直到在竣工验收时才发现问题,这时承包人合同款已经拿得差不多了,工人也都撤场了,再让承包人来返工处理就会引起很多麻烦。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提供,仅写明承包人进场必须遵守现场及发包人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这些制度里有很多处罚条款,这些条款在签订合同时承包人并不清楚,进场施工时往往会受到许多处罚,结算时被扣除这部分罚金就会很不高兴,甚至引起纠纷。

1.4 工人工资支付和完工结算的条款不合理、不明确,进度款支付不及时,完工时尾款迟迟不付,导致工人不能按时领到工资而恐慌或闹事。

在合同中,发包人对承包人确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保障缺少规定,对进度款的计量约定不明确;有的发包人在完工应该进行结算时,以没有和建设单位结算、或还没有通过竣工验收、没有核算好工程量等各种理由拖延支付,而劳务承包方因为没有应急资金支付给工人就会导致工人集体性事件的发生。有的发包人在发放工程款时直接发到了“包工头”的手中,而“包工头”并没有足额的发放到工人手中,甚至有的“包工头”卷款私逃,最后工人不得不向发包人讨要工资,而发包人为了避免事态扩大维护社会安定,则必须再支付给这批工人应得的工资。

上述几方面的问题在目前的建筑市场上均比较常见,归根结底还是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的不规范,承发包双方的法律意识不强,合同管理工作不够细致和重视,在施工过程中往往造成参建各方的经济利益受损,影响企业形象。

2 加强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的措施

2.1 要响应建设部[2005]131号文件精神,发包人切实做好合同签订工作中对承包人的资质审查工作,杜绝直接与“包工头”签订合同的形象。

在选择承包人时,一定要选择有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进行发包,有些合作多年的“包工头”不具备劳务资质,可以要求他们包括他们的每一个工人与具有劳务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劳务合同,审查劳务企业派遣到施工现场的每一个工人是否都有合同,是否劳务企业都为这些工人缴纳了劳动保险及参加了社会保险。在招标或合同谈判时,要求劳务企业要为工人缴纳意外保险,并要求劳务企业具有安全管理人员和支付工人工资的保证金。同时,国家、各地方政府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及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监管和检查,定期不定期的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现场的每个工人是否都与劳务公司签有用工合同,检查承包人是否具有相应的劳务分包资质,对检查出来的问题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对发包人及承包人给予行政处罚和通报批评。

2.2 做好合同签订前的合同分析工作,对合同的每项条款都认真研究和分析,找出风险因素和不公平不合理的合同条款。

虽然我国建设部及各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均出台了许多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但在合同中有关进度、质量及安全管理部分的条款均不能做到有针对性,因为建筑工程本身的复杂性、多样性、单件性等特点决定了各工种在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工程项目上的施工特点也是各不相同的,这就要求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企业都要有专门的合同管理人才,在企业生产、技术及经济等部门人员的配合下,对承发包的工作内容进行详细的分析,明确各项专用条款,并制定透明合理的奖罚条款。在合同中明确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发包人的企业制度或现场的管理制度已经形成的,要在签订合同时作为合同附件一并提交给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双方签字认可的往来文件均要做合同组成文件,并具有优先于合同的效力。合同中亦应明确发包人在施工过程要对每一道工序进行及时的检查和验收,杜绝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对已完合格的工作内容要履行签字验收手续,并作为发放月进度款的依据,避免在最后结算时产生纠纷。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都要对管理人员进行详细的合同交底,分析和指出合同中的风险及日常行为中应注意的事项,为合同的顺利履行打下良好的基础。

2.3 要细化合同标的价格条款,由于建设行业劳务工作内容的特殊性,其价格组成也比较多,不同地区、不同工程、不同的材料,不同的施工工艺对同样的工种来说其价格也是不一样的。

这就要求在合同签订时,发包人与承包人要针对本工程工作的材料、工艺等方面的特点对每一项可以单独计量的工作内容列出单价。同时要明确结算时的计量口径,是按图纸面积还是按实际面积计量,是以砌体的体积计量还是砖的数量计量,这些都要在合同中写清楚。合同中的单价分析表做得好,便于在施工过程中进度款的计量和支付,也有利于承发包双方进行成本控制和成本分析。

2.4 建立健全劳务分包的工程支付制度,保障现场作业人员工资足额发放,规避因工人得不到工资而发生的群体性事件。

在与劳务企业签订合同时,应有在发包人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不得为由拖延发放劳动工人工资的条款,即不论何种情况发生,都应保证工人得到工资。完善工人工资发放的程序和监督,发包人应监督承包人发放工人工资的行为,确保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和工程款都优先足额发放了工人的工资,要求承包人及时提供由工人本人签名领取了工资的工资发放表,杜绝直接将工程款发放到“包工头”个人手中的现象。

2.5 要加强劳务合同的数字化、信息化管理,充分利用工程项目管理软件和合同管理软件进行劳务分包的动态管理。

随时将施工现场的劳动人员数量、工程进度、工程款发放及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记录备案,并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加强承发包人之间的横向联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应充分目前我国飞速发展的信息管理资源,加强与建筑施工企业之间的管理与交流,做到动态管理,随时掌控建筑市场中的合同履行情况及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3 结束语

目前,国家及各地方政府明令禁止“包工头”直接承揽分包业务,农民工正逐步被劳务企业或其他企业直接吸纳,我国各地方出台的劳务分包管理办法和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正日趋完善。但发展劳务企业和贯彻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的工作还远没有达到目标,还需要通过社会各部门进行政策引导、严格监管等艰苦努力才能真正的完善建筑行业的劳务市场,切实保障施工企业及农民工的切身权益。这也就要求我们认真学习劳务合同的管理知识,贯彻各地出台的劳务分包管理办法,实事求是的按各地出台的劳务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劳务合同,为社会的稳步发展和繁荣昌盛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2005年8月5日.

[2]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8月17日.

[3]刘家琛.建筑合同实务全书[M].中国物资出版社,1999.

3.公路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篇三

【关键词】 建筑市场;劳务分包;农民工;合同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领域的劳动用工行为和工资支付行为,解决施工企业中存在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各地方政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建市[2005]131号文件),都陆续出台了许多保障农民工权益的规章制度。但由于市场环境及部分市场主体单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诚信意识缺失、社会责任感不强,甚至出于转嫁市场风险等原因,导致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仍然存在背离法律法规的现象,加上“包工头”仍是目前许多建筑施工中劳务分包的实质主体,这些因素都直接造成了劳务纠纷频发,甚至出现许多群体性事件,给社会安定及企业造成诸多不良影响。

一、建筑施工领域劳务分包主要存在的问题

1.1 合同主体不符合法定要求,很多都是“包工头”直接与施工企业签订劳务合同。一个工程项目,在开工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施工企业与具有劳务分包资质企业单位之间的劳务合同,但实际情况往往是劳务公司只是一个应付国家制度的摆设,仅是被挂靠的一个皮包公司,在现场实际施工的班组仍是由“包工头”组织和管理的,且这些班组人员与劳务公司之间根本没有正规有效的用工合同。“包工头”直接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合同,甚至是直接与项目部签订了合同,而且还存在“包工头”签了合同后再转手分包给其他包工头的现象,也就是再分包或转包。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包工头”众多,市场混乱,使得发包人处于强势地位,发包人利用买方的这种强势,往往直接与“包工头”签订很不利于承包人的合同,甚至存在大量的未签合同先干活儿的现象。而承包人也一样具有强势,工人们往往在“包工头”的授意下停工闹事,利用合同漏洞讲各种条件抬高合同价格。这样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难以得到法律的支持,进而引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1.2 同中的价格条款中没有单价分析表。一个工程在实际施工中有很多道工序或工作内容,例如在住宅工程中,泥(瓦)工一般是负责基础土方的修整、基础和主体的砌筑、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浇筑混凝土工作,而在很多分包合同中都是一个综合单价,在我国很多地区一般都是按建筑物的建筑面积为计量单位约定一个价格,而没有详细的划分挖土方是怎么计量和计价,砌筑中的普通砖是怎么计价,砌块是怎么计价,浇筑混凝土时的泵送混凝土是怎么计价,利用垂直运输工具和人工浇筑是怎么计价。同样在木工、钢筋工、抹灰工、油漆工的分包合同中也存在诸多这样的现象。因为没有详细的单价分析表,在工程施工过程按已完工程量付款则无法计量工程进度款,如果这些工作内容中的一项施工工艺变更,则也没有相关依据调整合同价格。而且大多合同中的工作内容和范围同样不够明确,一些工作究竟应该谁来做在合同中找不到明确的依据,承发双方争执和纠纷就再所难免。

1.3 合同条款中关于进度、质量、安全及现场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够细,或不够明确。在合同中对进度的要求只是一个总的工期要求,在实际发包中,往往是一个分包队伍只是承包某一分项工程,在施工中受其他工程的进度制约,同时也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会发生变化,最后工期达不到合同要求,而发包人却最后按合同办事,使得承包人受到损失。在安全要求上不明确劳保用品由谁提供,如安全帽、安全带是由发包人统一提供还是由承包人自行配备不明确,还有就是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是由发包人安装还是由承包人自己设置不明确。对工序质量的检查标准和规定不完善,平时在拨付进度款时没有严格的检查和验收就付了进度款,有些工程直到在竣工验收时才发现问题,这时承包人合同款已经拿得差不多了,工人也都撤场了,再让承包人来返工处理就会引起很多麻烦。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提供,仅写明承包人进场必须遵守现场及发包人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这些制度里有很多处罚条款,这些条款在签订合同时承包人并不清楚,进场施工时往往会受到许多处罚,结算时被扣除这部分罚金就会很不高兴,甚至引起纠纷。

1.4 工人工资支付和完工结算的条款不合理、不明确,进度款支付不及时,完工时尾款迟迟不付,导致工人不能按时领到工资而恐慌或闹事。在合同中,发包人对承包人确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保障缺少规定,对进度款的计量约定不明确;有的发包人在完工应该进行结算时,以没有和建设单位结算、或还没有通过竣工验收、没有核算好工程量等各种理由拖延支付,而劳务承包方因为没有应急资金支付给工人就会导致工人集体性事件的发生。有的发包人在发放工程款时直接发到了“包工头”的手中,而“包工头”并没有足额的发放到工人手中,甚至有的“包工头”卷款私逃,最后工人不得不向发包人讨要工资,而发包人为了避免事态扩大维护社会安定,则必须再支付给这批工人应得的工资。

二、加强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的措施

2.1 要响应建设部[2005]131号文件精神,发包人切实做好合同签订工作中对承包人的资质审查工作,杜绝直接与“包工头”签订合同的形象。在选择承包人时,一定要选择有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进行发包,有些合作多年的“包工头”不具备劳务资质,可以要求他们包括他们的每一个工人与具有劳务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劳务合同,审查劳务企业派遣到施工现场的每一个工人是否都有合同,是否劳务企业都为这些工人缴纳了劳动保险及参加了社会保险。

4.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篇四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分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方承建工程的施工任务的要求,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甲方决定将其承包工程施工中的工程,劳务部分分包给乙方。为了更好地加强协作,互相配合,明确双方责任,顺利完成本劳务分包的施工任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工程劳务分包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劳务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设地点:

3、工程规模:

二、工程劳务分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劳务分包范围:;劳务分包范围内容含:放线、基槽基底初平、M7.5浆砌毛石挡土墙、沉降缝安设、返滤层制作、挡土墙勾缝等分项工程。

固定综合单价为:元/m³[含砌体和勾缝材料、泄水孔和沉降缝等材料,含周转材料、搭拆操作脚手架、施工放线、基础及台背回填土、材料水平及垂直运输、场内道路维护和所有人工费及乙方合理利润(注:实体材料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购买材料,结算并入乙方结算内)],各费用分项工程内容如下:

1、砌体工作内容:(1)、准备工具、修边坡、前后台运输、立层数杆、挂线、吊直、选料、铺灰、砌筑、修整,安放墙身排水管、灌缝、勾缝、划缝、清扫墙面及清理落地灰及建渣并运输至指定地点堆放等全过程。(2)、调制砂浆:均包括筛沙、上水泥、后台上下料、现场材料自行运输、清捡落地灰等全部工作内容,拌合料周边保持清洁。(3)、材料运输包括场内和水平及垂直运输。现场材料运输不分单双轮车和人力运输包括在内。(4)、浆砌体基础层清洗干净,并在基层上弹好轴线、边线、预留位置和其他尺寸线,并立好层数杆。(5)、砌筑前将基层清洗干净,并扫刷素水浆一道。(6)、砌筑工程应与其他分项(含墙背面填)仔细并巧妙的结合协调。(7)、砌筑的水平灰缝厚度和竖直灰缝宽度控制在20-30mm,砌筑时的铺灰长度不得超过1500mm,严禁用水浆灌缝。(8)、砌筑时先远后近,先外后内:在每层开始时,应从转角处或定位砌体处开始,应砌一块校一块,拉线控制砌块标高和墙面平整度。(9)、经常检查脚手架是否够坚固,支撑是否牢固,连接时是否安全,脚手架严禁超载。(10)、砌体不分材料规格种类,不分施工部位,不分墙体结构及艺术形式,不分砌筑方法(含留梯踏步、补施工洞等)。(11)、砌体不分施工部位,不分工程量多少和墙体厚度。(12)、含砌体工作安全文明施工用工等全部工作内容。单价均已综合考虑。

三、承包方式:

甲方通过将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分包给乙方。

四、分包工程价款:

该劳务分包工程包干价含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费等:

1、砌体工程(含以上劳务分包范围及工作内容、挡墙台背回填土等的全部内容):(按现场实际收方甲乙双方确认量结算)元/m³。

2、计时工:普工元/个;技术工元/个;按甲方签证单进行按实结算,每工日单价按工作8小时计算,不足8小时可折算。

五、工程劳务款支付: 乙方进入现场15天后先支付元给乙方,工程全部完工甲方再支付给元。待完成所有工作后,并且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多方单位验收后,达到竣工条件且交付使用。甲方在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结算工程款的95%;余下5%为质保金,一年后无任何事故,无息退还给乙方。乙方必须将工人工资及时发放给工人,并将工人签字的工资表交甲方存查。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中途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

六、工期:

按项目要求,分包方应在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完工日期:

分包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内完成,若每拖延一天乙方按元/天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同时,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分阶段的工期安排,听从甲方指挥,若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则工期顺延,若因乙方原因达不到分阶段工期要求,每拖延一天,乙方按元/天赔偿甲方的阶段工期经济损失。

七、质量要求:

按国家和地方制定的现行各种《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挂线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执行,以上分包内容经甲方质检人员、监理、业主或有关部位验收达不到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要求时,必须返修达到要求,其返修人工费、材料费等费用乙方自理。若给甲方造成信誉损失,由乙方赔偿甲方。

八、安全要求:

乙方必须组织参战人员接受项目经理部的入场教育和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交底,技术交底,人人签字,否则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负责。做到正确使用“安全三宝”,杜绝伤亡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含经济赔偿费)由乙方承担。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按“施工现场有关安全要求规定处罚”。若发现三次以上违规,经教育帮组仍不改正,则按违规人次予以------元/人次的处罚,多次违规当事人经教育不改者将被清出施工现场。

九、文明施工要求: 按现行创标化管理规定,所有原材料、弃土、建渣等全部覆盖。做到操作场地内工完场清,达到工地要求并长期保持,达不到规定要求,不认真按期整改,出现第二次限期整改罚款500元。检查累计三次以上仍达不到要求,整改天都又不端正,则承担该项工程承包单价降低5元/m³计算在结算价中扣除。

十、综合治理管理:

按甲方及项目部内部治安管理执行,凡违反治安管理,后果由乙方或当事人自行负责,对打架斗殴或有偷盗行为者按照甲方及项目部内部管理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当地派出所处理,施工电气、设备及其他工具操作不当受损或被破坏所发生的经济损失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一、劳动用具管理:

1、按《成都市外来务工劳动者管理条例》和甲方用工管理规定,所有劳动人员必须由乙方负责体检和筛选,并保证身体健康,无病史,年满18~55周岁之内,且具备身份证,如果乙方违反劳动用工制度,因此发生伤残、伤亡事故和疾病而发生的经济损失,以及引发的劳动纠纷,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监督检查。

2、乙方再生产过程中由于违规操作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

十二、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1)乙方工人进驻甲方施工现场后,甲方应对入场人员进行遵纪守法、消防安全、社会治安及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2)甲方应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技术资料,并向乙方讲清技术、质量、安全、节约等措施及要求,及时提供甲方所供机械和材料。

(3)甲方应负责安排好乙方工人的连续生产,尽量避免停工、窝工。(4)甲方配合乙方为工人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宿和生活条件。

(5)甲方指定为该合同结算签证全权负责人,其签字确认后报项目部或公司相关部门审核后生效。

2、乙方责任:

(1)该项工程乙方无权分包和私自转包。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工程进度计划和用工计划,配备齐全各种低值易耗工具和小型机具、以及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满足工期质量等要求。严格遵守《劳动法》、《未成年保护法》选派合格人员,禁止使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对进场的作业人员进行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的教育。

(3)乙方必须做好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若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其法律和经济责任由乙方负主要责任。

(4)乙方在施工中达不到甲方的要求(如安全、质量、工期、文明施工、综合管理、劳务管理等方面),甲方有权更换施工队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人员进场后,应及时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花名册一式四份及有效身份证,组织进场人员接受项目入场教育,遵守项目的管理制度,服从项目的统一安排和管理。(6)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做好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管理工作,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

(7)乙方人员进场和撤离须随时与项目联系,不得使用无手续人员,施工过程中不得频繁变换作业人员。

(8)不准带小孩和家属进入施工现场。

(9)乙方在施工过程在由乙方原因造成伤亡事故、疾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其经济损失。其他事故分清责任,由责任方承担。乙方若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以及打架、斗殴等行为,项目部有权予以处罚,乙方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10)保证质量安全、工期等责任目标的实现,乙方必须派专人专门协调各种配合,并设兼职安全员对质量安全自检、互检,并及时向项目质安人员提供自检结论,安全班组活动记录等,配合项目进行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等专项检查。

十三、质量保修:

分包人按国家规定对分包工程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内,甲方按结算总价的____%预留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的,退还预留的质量保修金。

十四、分包合同解除与撤场:(1)、分包人应严格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和承包人的要求施工。如分包人的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明显不能满足分包合同和承包人要求,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采取整改措施和加快施工进度。分包人应无条件的采取各种措施满足承包人要求。如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5日内仍不能满足承包人要求,承包人有权解除分包合同并要求分包人撤场。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撤场的通知后应在5日内无条件撤出分包工程施工场地,并妥善保护施工现场的所有承包人财产和已完工程。分包人应承担因给承包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2)对于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搭建的临时设施,如承包人要求拆除,分包人应按承包人要求拆除,并将施工场地清理干净直至令承包人满意。

十五、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2)、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的;

(3)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的;(4)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的;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十六、分包合同生效终止:

分包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分包工程竣工交付双方签订分包工程保修合同、承包人付清分包工程结算尾款后终止。

十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副本份、由承包人、分包人各执__份。

工程承包单位(盖章):劳务分包单位(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担保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5.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篇五

甲方现将承建的 时代锦翠一期 钢筋工程劳务承包给乙方组织施工,双方本着公平、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以下条款:

一、工作内容

1、本工程设计图纸、会审纪要、技术核定单、设计变更通知单中(含本工程结施、建施零星部分)的所有钢筋混凝土中的各种钢筋的放样、制作、绑扎。

2、钢筋配筋表的制作

3、钢筋的下料、对焊塑焊、间隙焊、弯制、等所有相关工作。

4、各种钢筋的现场转运、搬运、水平运输和垂直运输以及协助钢材原材料下车。原材料钢筋及制作成形的各种钢筋分类别,分型号堆码。

5、在混凝土浇筑跟班作业,对各种钢筋的守护校正,派出专人守护,如果发现守护人员下在状态将其情节轻重给予50元至500元的处罚。

6、自行解决各种钢筋加工机械及焊接机械,自行购买扎丝等辅料。

7、带领班组人员随同甲方责任工长、分管工长一道参加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部门、质检部门的质量检查,验收。对提出的各种问题及时整改返修。

8、各种钢筋的保护层、砂浆垫块的制作安装,包括楞头钢筋的安装,楼板负加钢筋、板凳铁的安装。上层砼浇筑前,下层材料必须清理干净,否则按5元/公斤处罚。

9、楞头铁、板凳铁、马凳铁以及各种断面固定铁件的钢筋,均由乙方下料、安装,其用量不纳入总用量内,也不计取费用。

10、文明施工应是工程组成的主要内容,钢筋的制作房和堆码场地,地面应平整、坚实无积水。各种机械安装位置和制作台桌应统筹考虑,合理安装,规范整齐。特别是钢筋制作、堆码、应分品种、规格、种类、堆码有序、整齐划一,明确挂牌。认真搞好钢筋制作及周边和职工宿舍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随时保证做到清洁卫生,若达不到标准,甲方可组织人员清理、清扫、堆码,乙方负责其

11、乙方工作人员所需的一切劳保用品的购置、使用。且必须按甲方指定的质量、数量、品牌购买,否则甲方有权帮其采购,其费用在乙方工程中扣除。

12、如果钢筋扫描未达到质量要求,则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工程质量

1、认真仔细熟悉设计图纸的施工验收规范,严格按放样、制作、绑扎、焊接等各种工序流程和技术操作协规程施工,严格按各道工序验收规范。工程设计图纸中的特殊要求,一定严格把关,高标准、以质量优先,强化带班人员及全体操作工人的质量意识,严格执行各工种的“三检制度”、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预防措施,树立精品意识,质量标准严格按钢筋工程质量检验及验收标准优良标准执行,否则一切返工损失由乙方负责。本工程钢筋工程必须达到“优良”标准,实测合格率在90%以上。

2、严格控制钢筋保护层厚度,否则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有义务监督各班组人员踩踏成品钢筋。

3、本工程在浇捣混凝土之前,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检查,形成书面记录,乙方应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三、工程进度

1、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服从现场安排,一切行动听指挥,不分白天、晚上随时作业。

2、甲方制定的进度计划应及时交乙方签字认可。乙方应合理组织人员不折不扣地完成任务,由于乙方责任耽误工期,将由乙方按20xx元/天向甲方赔偿损失。

四、承包单价

1、本工程按现行国家标准计算建筑面积包干(已包括塔机基础)。±0.00以下基础钢筋按元/吨计算)。±0.00以上的主体钢筋按 27元/㎡ 。

2、以上单价为以上工作内容的包干价,已包括所有辅料以及管理费,人工费、税金,安全费、民工综合社保费、暂住证费、现场文明等其它一切费用。

3、如果班组管理不到位、混乱或不在状态,项目部有权在结算工程款时视其情节轻重或全部扣除综合单价中的“组长管理费”。

五、材料管理

(一)、甲方应及时组织材料供应,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二)、乙方应及时提供准确的配盘和钢材需求量计划表(计划应提前7天及时准确上报项目部)。若因乙方提拱的配筋表及钢材计划表不及时耽误工期,则甲方将按每天1000元向乙方索赔;若因乙方提拱的配筋表不准确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则甲方按实际损失向乙方全额索赔。

(三)以配筋表统计量吨位为基数,损耗不超过1%(如已配料产生的变更损耗在外),若有超过,则乙方以甲方钢材实际进价赔偿甲方,该款在乙方工程费中扣除。

(四)对应由甲方提供的易耗品,乙方实行限额领料。甲乙双方先对任何易耗品确定具体数量,经双方签字认可后,甲方及时组织材料,乙方只能在此限额之内领用,限额之外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付款方式:

1、本工程主体工程施工至三层付完成产值的70%,施工至十层付完成产值的70%,施工至主体封顶付完成产值的70%,余款在主体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清。。

2、乙方领取工程款时,必须按相关要求造好民工工资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拔付工程款。

3、本工程付款时甲方有权保留直接面对民工发工资的权利。

七、双方职责

1、甲方提供本工程设计图纸所需要的各种型号钢材,并运到现场,提供乙方管理人员的住宿,负责进行各工种间的协调;检查验收工程质量,乙方负责该工程所需的劳动力组织,负责组织实施工长所交代的各项任务,为了人员方便统一指挥,乙方最少应有2-3名带领班人员,为加强质量管理,乙方应有1-2名专职质检人员跟班作业,以有利现场质量问题能及时解决,若乙方不能满足甲方工期、质量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具人工费与业拔款同步支付。

2、甲方管理人员尽最大努力,合理组织工种的交叉,利用时间和空间,保证

乙方工作顺利进得。

3、本工程费用包干价,原则上不发生任何计时、计件费用,如乙方拒不接受甲方安排工作,甲方有权指派他人完成,费用按80元/工日扣除。如因特殊原因而产生计时费用,费用按技工100元/工日,普工按60元/工日。(且必须由项目现场主管签字认可)。

4、班组在合同签订后,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在乙方负责处签定文明施工责任书及项目各种管理制度。

(2)召集全体进场人员,安全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书面记录。所有人员必须签字,进场人员身份证必须在项目部存档(复印件亦可),否则给予100元/人、次处罚。

(3)召集全部技术骨干,由技术负责人、分管工长、内业进行技术交底,并做好书面记录。

5、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施工方案、施工程序、技术交底进行审查,并有义务对其中不完善处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且应在甲方审定修改方案后严格执行。

6、若乙方不按操作规程作或未履行书面三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由此造成的一切工伤事故以及经济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7、乙方所有进场人员必须按甲方要求统一管理和统一配戴安全帽。

八、安全文明施工

1、钢筋房、机械安装位置和制作台桌应统筹考虑、合理安排、规范整齐。制作成品应分规格、种类,并堆码有序,整齐划一。搞好制作房及周边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随时保证做到清洁卫生。

2、乙方负责进场班组人员每周一次的安全、文明、质量教育,作出书面记录,所有参加人员必须签字向甲方报送,缺少一次给予200元处罚。

3、强化安全质量、文明意识,设质量检查员、安全文明宿舍,文明现场检查,并报甲方备案。乙方参与施工人员应身体健康、无疾病或遗传病,否则由乙方负一切责任。

4、乙方作业人员若发生安全事故,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在伍仟元以下概由

5、负责施工生产中落手清,保证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每一层楼完工后做到材料收拾干净,否则由甲方派人清扫,但造成的用工由乙方承担。

6、现场不准生火估饭,用电必须按项目部相关要求使用,如发生类似情况,将按情节轻重给予100元至1000元处罚。

九、其它

1、本工程乙方进场人员应具有一定的专业能力,至少应具备“三懂四会”和施工时的安全知识和防护力。

2、进场人员首先是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病,能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打架滋事,若有违反者,先对打架班组双方各处罚20xx元,再由项目部解决。若有不服者,由工地所在地方公安机关解决。严禁盗窃,若有违反者除罚款所在班组人员20xx元外,并将其逐出工地,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严禁各种赌博和不文明现象,保持宿舍内整齐和个人卫生。

3、根据我项目的具体情况,工地原则上不使用女工,严禁男女混宿,若一经发现将处乙方罚款500元,若无结婚证送公安机关处理。

4、根据工程具体情况,乙方进场人员年龄须在18-45周岁之间,并应带身份证,无身份证者原则上不使用。

5、乙方离场人员的行李、包箱应主动交门卫检查。

6、乙方进场人员应熟悉施工现场的“十严禁”和“十不准”及“文明施工十二条”。严格遵守国家劳动安全法法规及有关规定,不按规定作业,一切后果乙方全部负责。

7、本合同未尽事宜,若在施工中发生,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7、现场不得有民工闹事,否则按每次2万元罚款。

8、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由双方签盖章后生效。

十、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来自于甲方或其它相关部门的罚款或处罚,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之日内交纳清现金,否则在结算地双倍扣除。

十一、如乙方主要负责人未经甲方允许而缺席甲方召开的会议将给予500元/次的处罚。迟到5分钟后按50元/5分钟处罚,罚款在2日内必须上缴现金,否责在结算时双倍扣除。

甲 方:

代 表:

乙方:

6.防水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篇六

工程承包人:

劳务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并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工作对象: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分包性质:人工费分包

2.分包工期:

开始工作日期:

结束工作日期:

总日历天数为:天,但相应施工段内的作业任务施工期不得超过3天。

3.质量标准:

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

4、工程承包人义务:

(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组,全面履行分包合同,组织实旌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2)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3)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5、劳务分包人义务:

(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6、安全施工:

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

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的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7、劳务报酬:综合单价:元(人民币)/m2。

8、劳务报酬的支付方式:

完成全部工程量,支付工程总造价的;待所施工项目完工骏收合格后,双方无争议,支付工程总造价的;待基础分项工程全部完成后,支付工程总造价的;剩余的工程款作为质量保修金。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

9、劳务分包人承诺:地下防水工程的保修期为年,年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分包人均给予无偿修复。

10、争议:

工程承包人与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的,双方约定向青岛市市南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11、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

工程承包人:劳务分包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7.公路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篇七

与建筑市场的特点相结合, 除了门窗安装、防水工程、防腐保温、消防工程等业主指定的分包以外混凝土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工程、水电暖安装工程、模板工程等劳务队伍与其他土石方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等专业承包队伍都作为项目部所需的分包资源得到应用。

2 劳务分包的准入及招标

招标机构的健全, 使分包招标的管理得到加强。在招标文件的编制中, 应深入细致地分析工程资金、工期、技术、质量、材料价格、暂估价材料等, 开展明确描述。在对分包队伍承包价格进行确定时, 应在测算详细成本的基础上, 对项目成本预算实施合理地编制。公司各个部门应指导、管理和监督工程和劳务分包的招标工作, 例如申请项目分包、编制招标文件、分包考察、签订合同的规范要求等。通常运用平米包干价作为劳务分包的价格, 该方式的运用使劳务合同价款的结算和支付都更为简单, 重点开展计算建筑面积, 该方式对工程劳务分包招标的价格对比提供便利。

3 劳务分包的现场管理分析

通过对计划、控制、验算、考核等一系列科学管理工作进行开展, 使劳务分包的现场管理工作得到增强。

3.1 安全管理

项目部门对总的安全管理责任目标进行制定, 编制安全施工方案, 有效识别重大危险源。劳务单位的安全员应对安全管理要求进行严格贯彻并执行, 与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相互配合, 把项目安全工作做好。

3.2 质量管理

在项目总体质量控制体系中应纳入劳务分包的质量管理。项目部的质量管理人应深入劳务单位, 对现场质量实施交底和指导工作, 劳务单位的质量也应根据总体质量控制体系的要求, 使服从管理和现场质量工作的落实得以实现。

3.3 进度管理

将合同竣工日期作为最终目标, 其依据为业主所确定的工程总进度, 与工艺关系、组织关系、施工资源配置条件等因素相结合, 对项目进度计划的编制进行合理开展。在进度计划的编制范围内纳入劳务分包、工程分包等施工内容, 并使总进度计划的要求得到满足。

3.4 人员管理

项目部应对劳资员进行设置, 主要对分包劳务人员的管理进行负责, 定期对劳务用工的合同签订及执行情况实施核查, 培训、考评劳务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辅助工人以及特种作业人员, 必须持国家认可的岗位资格证件上岗作业, 对劳务人员花名册和用工台账进行监理, 监督劳务用工单位工资的发放情况, 使劳务人员工资的清欠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4 劳务分包施工材料的管理

作为劳务分包管理的重要环节, 材料管理能够使施工进度得到加快, 确保工程质量, 有效降低工程施工成本。

4.1 材料预算的编制, 采购计划的有效确定

与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相结合, 使施工图、施工预算得到有效编制, 将分部分项材料的品种、数量和规格列出, 结合施工计划、施工方案有效编制好材料的采购计划, 使各种材料的采购范围及采购时间准确标注。

4.2 限额领料, 定期盘点材料

要求劳务单位做到限额领料, 并对材料使用开展奖惩制度, 使现场材料的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加强。定期盘点现场材料, 通过合理使用, 从而做到材料的节约。

4.3 集中采购, 有效签订采购合同

公司物资部门应与各项目的材料采购计划相结合, 开展集中采购, 将采购招标文件发布出去, 调查研究材料市场, 对优良材料质量、较低价格的供应商实施选用。供应商在考察的过程中, 应全面了解生产规模、产品质量、经营诚信度以及近期与客户合作的满意度等, 并确保供货商在《材料合格供方》中纳入进来。

5 劳务分包机械设备的管理

5.1 定期开展检查维修工作, 使管理体制得到有效完善

对施工机械设备开展定期检查, 使影响机械设备的任何因素都得到彻底消除, 避免产生事故问题。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工作, 使事故的预见、防范及应急能力得到有效增强。要建立并完善机械设备管理机构, 开展统一规划工作, 专人负责, 开展全面的综合管理。对现场施工机械设备全员管理的实现进行共同努力。

5.2 现场布局要合理, 管理人员要到位

机械设备入场之后, 应将一次性布局做到尽量到位, 避免有来回搬运现象产生。机械设备应尽量与其他工种作业区和生活区远离, 使噪音、环境污染以及其他影响减少。机械设备的布局应对通风和照明情况进行充分考虑, 使工作效率得到有效提升, 使事故隐患得以减少。机械设备应对所需的管理岗位进行相应专业人员设置, 开展专门化的管理工作, 使设备正常有序运转, 对施工机械故障以及设备突发事故的处理要进行防范。

5.3 机械使用方案做到配套效率化

应与工程量大小、工期相结合, 在施工机械使用方案中有效确定设备的规格、数量、型号和进出场时间, 从而做到工程进度与设备使用的协调一致和有效控制。将施工机械内部的合理配套管理解决好, 实现机械使用效率的最大化。

6 公司管理劳务分包

公司各职能部门应与其他职责部门和公司规定相结合, 评价和管理劳务分包的劳务合格供方的准入及过程, 编制劳务分包合同标准文本, 对劳务分包指导价格的制定实施控制。通过规范公司的管理, 使项目部对劳务分包的管控得到加强, 使工程项目的品质得到提升, 降低工程成本, 进一步使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得到增强。所以, 工程项目劳务分包管理工作做好了, 对企业核心竞争力工作的提高发挥着关键性作用。

7 结语

在施工过程中, 应对一些管理方法进行总结, 为劳务分包模式下, 精细化管理的实现提供帮助, 达到项目管理的效果, 尽可能提升项目管理的经济效益。

摘要:随着劳务承包模式在我国的逐渐兴起, 建筑行业的竞争也逐渐增强。文章针对施工企业如何实现自己竞争实力的提升, 提出劳务分包的现场管理措施, 以期企业实现更大的利润, 并在竞争中利于不败之地。

关键词:劳务分包,工程管理,方法

参考文献

8.公路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篇八

【关键词】总价承包;劳务分包;分包价格

1.总价承包合同的概念和特点

1.1总价承包合同的定义和分类

施工总价承包合同是指在约定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和工作内容的前提下,支付给承包人固定的合同金额的工程承包合同。由于其具有结算简单,管理方便,风险大部分由承包商承担等特点,在很多工程中被业主采用。施工总价承包的价款,无特定情况不做变化。

施工总价合同主要分两类: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即以招标图纸及规定、相关规范为基础,承发包双方就施工项目确定一个固定的总价,除工程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外,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因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的局部增减而调整。可调总价合同是在固定总价合同的基础上,增加了特定的可调范围,合同甲乙双方对风险分摊方式进行了部分调整。例如本人参建的蓟港铁路工程施工合同,在合同专用条款第15.4.1中约定“本项工程实行总价承包,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调整合同价格,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1)发包人对建设方案、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和建设工期的重大调整。(2)保险范围之外,对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按照通用条款第21.3.1项办理。(3)甲供材料设备按照实际采购价格调整,每年调整一次(总风险包干费处理的工程除外)。(4)经各参建方共同确认的,为完善设计、满足运输或行车安全及其他要求而发生的变更。” 由此可见,蓟港工程合同属于可調总价合同。

1.2总价承包合同的特点

总价承包合同在履行中会存在以下特点:

(1)招标时设计深度不够,建设单位按总价承包形式招标、签约,想把风险最大限度地推给承包方。

(2)设计修改和变更,以及初步设计同施工图间的差异,承包商应无条件执行,但因此引起的价格变化,总价固定不予调整或仅给予部分调整。

(3)总价合同中规定“不因工程量变更而调整总价”,执行中工程量增加时不予增加总价,减少时却要扣减。如:蓟港铁路工程施工合同在15.4.2(1)中,将“初步设计招标的施工图量差”列入风险包干费的内容,施工图工程量的增加将是本工程的一大风险。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仅为承包商在投标报价时的参考,业主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和合理性负责。这样,增加了承包商对于工程量的错漏而导致的风险。

(4)压缩了承包人的索赔机会。虽然可调总价合同并非固定总价合同那样严格,但是在可调条款上,业主对条款中规定的可调范围进行了诸多限制,使得承包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索赔的机会大大减少。从蓟港铁路施工合同的可调整项目不难看出,可调机会非常少,索赔的空间相应很小。

2.总价承包合同下的工程劳务分包价格控制应对策略

2.1合理确定劳务分包费用的思路

蓟港工程在施工中沿用了劳务分包模式。在工程中标后,以审定的施工数量及限价为依据,确定预算成本。预算成本是对施工图预算所列价值、按照成本项目核算内容进行分析归类而得。其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根据分部分项工程量和预算单价计算求得。在分部分项工程预算成本计算过程中,人工机械的单价可以企业定额为依据,材料的单价以实际调查价为依据,进而得出分部分项工程的预算成本。由分部分项工程预算成本汇总后,即能得到单位工程的预算成本。

得到了单位工程的预算成本,就可以在工程实施过程前,实施工程成本预测,及时发现亏损的单位工程,改变分包策略与思路,为实现整个项目的利润最大化提供保障。

2.2劳务分包价格的确定及洽商原则

2.2.1劳务分包标的数量的确定

蓟港项目在确定分包方案前,先对标的单位工程的工程数量分析和调查,确定现场实际需要的施工工程量。施工图数量大于实际工程量的部分,可直接列为项目利润。对于无法转移的数量风险,即现场实际需要而施工图又未能给出的部分,将其列入索赔项目,以索赔的方式争取利润空间。

对于如蓟港工程这样的总价承包合同而言,由工程数量的变化引起的工程造价的增加,其费用由总承包风险费包干解决。而总承包风险费的额度在合同中是固定的,且随着清单内建安产值的改变成比例变化,造成了施工图工程量减少时,总承包风险费也随之减少。因此,将施工图量差有选择地列入总承包风险费很有必要。

2.2.2计算劳务分包的洽商空间

得到现场实际需要的分部分项数量后,需要有针对性地单价分解。在单价分解的过程中,可将单价分解为“限价指标或实际单价”、“甲供材料单价”、“自购材料单价”几部分。其中,“甲供材料单价”和“自购材料单价”是依据单位数量的工程实体所消耗的材料数量×材料单价得出的合计价格,其数量计量单位同“限价或实际单价”的计量单位必须吻合。由于甲供材料依照合同约定由建设方承担的材料涨价风险,其单价可以执行合同清单单价;自购材料价格应执行现场实际购料合同单价。

这样就将分部分项工程的预算成本单价分解为三个可控部分,即“预算成本工机单价”、“甲供材料价”和“自购材料价”。

其三者相加就可以得到该分部分项工程的预算成本单价,公式可表示为:

预算成本单价=预算成本工机单价+甲供材料格+自购材料价

另外,对于暂时缺乏限价指标的分部分项工程,亦可以参考市场价格和工程实际需要灵活确定预算成本价格。

劳务分包洽商时,预算成本价格可以作为劳务发包方的价格下限。对于执行清单计价原则的总价合同,由于单位工程的价格在投标时就已经确定,劳务分包合同标的工程的数量乘以按三级降造后的单价计算得出的价值,可作为劳务发包方的洽商价格上限。

例如:蓟港工程某1-1.5米新建圆涵,涵长18.15米,依据合同单价计算验工价值为87884元,降造管理费及税金(其中含局降造费4.5%,公司降造费10.5%,税金3.35%)后为71757元。经过分包价格分析计算得工机费13326元,钢筋、水泥和涵管等甲供材料费32147元,其他自采料费19462元。按照合同约定,甲方承担了甲供材料的涨价风险,降造后的验工价值-甲供材料费=洽商价值上限(39610元)。参照限价分析计算工机费+其他自采材料费=洽商下限(32788元)。

2.3合理确定洽商空间的意义

洽商价格下限和洽商价格上限间的差异空间即为洽商时可以灵活掌握的价值空间。经过这样的对比分析,可以使劳务分包合同的发包方在洽商时目的明确,同时对于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成本控制、成本预警及项目经营策略的调整和确定都能起到积极的作用。

3.结束语

9.智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篇九

承包班组代表:(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作业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作业分包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台州大麦屿港区查验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港航支持系统海事综合楼和边检营房二次装饰及智能等安装工程。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性质及数量:此项目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厂家包安装的和部份已完工的管路及综合布线不在此范围内),现场管理,所有工程资料,工程验收,绘制竣工图,工程决算等。

四、工程工期:以业主方和甲方约定的工期为准,工程验收合格后半个月内完成决算,乙方只可提前,不得延误,如因为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达不到业主要求所引起的一切责任与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五、工程质量要求:以甲方的投标文件,和业主方和甲方签订的合同中的质量要求为准。

六、分包价、计算方式:甲方自主验收合格以后,按最后核定工程量计算。计算方法:工程竣工后甲乙双方一起根据竣工图及现场实测,分包价还包括管理创利提成。

七、工程承包方式及取费标准:劳务分包及施工管理形式。取费标准:按浙江省2003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中人工费用进行计算,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没有的项目参照类似项目进行计算。

八、施工管理创利提成:乙方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创造的利润,以该利润毛利的10%提成给相关人员,相关人员的内部分成内部协调。具体参见浙江异天公司提成制度。

九、工程价款的拨付及结算方式:

(一)甲方根据乙方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5%支付工程款(乙方每月25号前

将本月工程量上报到公司工程部,由工程部经理审核确认后,报总经理核准,财务在下月5号支付该项工程款),乙方不得虚报,否则情节严重的要适当处罚。

(二)所有工程量完成后,由甲方工程部组织人员验收,不合格的由乙方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验收合格后15天内付至分包款的95%。余下5%的工程款在三个月内付清。

十、本工程由甲方按工程施工的进度计划供应材料,其规格、型号等均由甲

方核验后乙方点交签证。乙方有义务做好设备材料的安全工作,遗失或施工不当引起的损坏按原价赔偿。

十一、考核验收:本合同甲方要求在四个方面对乙方进行考核后方可结算:

(一)安全生产:乙方必须服从指挥,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做到无一般(火警、机械、电器设备、交通、食物中毒等)事故,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如出现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二)工程质量:坚持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施

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等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要求。

(三)工程工期:乙方要有充足的人员投入到施工中,具体数量由乙方安排,以保证工期不延误为原则。

(四)文明施工:

1)乙方须切实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进入施工现场一定要戴好安全帽,须采取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而造成的事故责任;

2)施工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酗酒、打架,如一经发现每次罚款200元,严禁偷窃工地材料,如果发现确认按照被窃材料单价10倍的罚款,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3)施工现场要整洁做到及时清理施工垃圾、临时施工用电用水要规范,如

果因乙方违章作业或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等被业主、监理、安监部门查实处以的罚款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于3倍以上的罚款。

4)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

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十二、甲方责任:

(一)甲方提供乙方工程图纸,并进行相关交底,负责协调施工中的各部环节,确保乙方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乙方配合甲方做好与业主及兄弟施工单位的协调。

(二)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综

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全面督促乙方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并对乙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者采取必要的罚款等措施。

(三)根据现场施工进度情况及时将主材、辅材采购到位。

(四)依据业主、监理单位意见,及时制定出各阶段的施工计划,并以书面形

式通知乙方,确保工程施工有序进行。

(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十三、乙方责任:

(一)按甲方的各项交底要求,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

织施工。

(二)甲方的工期计划要求,认真编制施工作业计划,每月应按时完成甲方下

达的月工期计划。

(三)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做好各项基础工

作及日常监管工作。

(四)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好进场前的规范用工手续。

(五)乙方进入甲方施工区域的生产作业人员,应出具作业人员身份证件,对

特殊工种须安排有操作资格的人员进行,并向甲方出具特殊工种的操作证等有效证件。

(六)乙方应加强对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七)乙方人员不遵守安全操作规范,违反安全制度造成的人员伤害等事故及

损失等与甲方无关,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八)乙方须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不得将甲方的图纸,方案等对外泄密,否

则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九)乙方应爱惜甲方配备的施工设备和工具,安排技术过硬的施工队伍进行

施工,如果因为乙方原因而引起的返工、材料损失、经济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十)乙方在拿到工程款后不得拖欠施工人员工资。

(十一)(十二)材料进入施工现场,乙方须做好接收及材料的保管工作。乙方提前上报采购申请单,领材料应按施工图纸,工程完工后应当

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十三)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浪费材料,或大料小用。如果发现一律按照

成品材料价格扣除,人工费作为对充。

(十四)(十五)乙方提供常用的施工工具。乙方应当做到工完场清、材料清,对施工设备和工具、剩余材料应

当归集交仓库,并做好交接记录。如果发现现场有遗失材料和工具设备,甲方有权作出相应的处罚。

十四、违约责任:

(一)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约定核实乙方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款、或

不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款尾款时,应按乙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劳务作业工程款的利率,并按拖欠金额量向乙方支付每日拖欠金额 5 ‰的违约金;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000 元,甲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顺延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

(二)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2000 元的违约金;

2.乙方应赔偿应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

延。

(三)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在承担上述违

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五、本工程甲方委派同志为现场负责人,乙方委派同志为现场负责人,共同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约定。

十六、争议: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本合同自签定后即生效,至全部工程作业内容竣工验收、工程价款

结清后即失效。

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另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二

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人:

10.桥梁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篇十

乙方:

将其承包施工的建设工程---XXX路桥的梁板吊装施工劳务分包给 吊装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承担吊装施工。为保障工程建设符合质量标准和按期完成工程施工任务,甲乙双方基于大桥施工工程发包方的招标文件和施工承包合同的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在双方相互协商、自主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X路桥。

2、工程地点:XX县XX镇XXX路与XX河交集处。

3、工程内容:XXX路桥的全部梁板吊装架设。

二、工程范围

1、工程吊装施工承包范围为XXX路桥的全部梁板吊装架设(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具体数量:

(1)长16米、宽1.24米、高0.8米、重约27吨的梁板,计四十四片(共二跨);

(2)长25米、宽2.2/2.6米、高1.4米、重约80吨的梁板,计三十片(共三跨)。

2、全部梁板分多次吊装,但甲方应每次提供可吊装梁板不少于8片的25米梁板或者不少于11片的16米梁板(最后一批次数量不足约定的除外)。

三、吊装施工劳务费用总价

完成上述梁板吊装施工劳务的费用总额(采用包干价)为人民币二十八万元整(此费用包括:吊车使用费,炮车、吊装工具相关费用,人工费用,移梁板费用及其他辅助人工及费用,不含税金)。具体是:

1、吊装16米长的梁板,每片吊装劳务费用为1000元,44片计4.4万元;

2、吊装25米长的梁板,每片吊装劳务费用为7000元,30片计21万元;

3、场地移动梁板以及其他辅助人工及费用2.6万元。

四、工期要求

1、开工日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二日内进入工地进行施工。

2、竣工日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保质保量全部完成所有梁板吊装施工。特殊情况以甲方通知为准。

五、施工组织形式

乙方作为甲方管辖下的吊装施工队,应当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和管理,并主动接受甲方下达的有关指令。乙方不得分包或肢解分包本合同约定的吊装施工劳务。

六、吊装施工劳务费用的支付

1、乙方每次完成25米长梁板的吊装施工作业的当日,甲方应先支付每片梁板吊装费6000元。

2、乙方完成全部梁板吊装施工作业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5日内,甲方应付清本合同约定的吊装劳务费。

七、甲方的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有关的施工图纸。

2、甲方负责将施工时间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3、甲方应提供可以安全作业的场地给乙方吊装及运输车辆使用,保证25长的梁板(二跨)在旱地上吊装,所需土方挖填由甲方负责。如遇雨季,甲方应用石头填实作业场地,确保作业安全。如甲方不能提供作业场地,乙方可拒绝作业,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25长的梁板(第三跨河道)的吊装方案到时按实际情况再定,但劳务费用不变,甲方应协助乙方整理场地,同时提供有利条件。

4、梁板安装前,甲方应做好墩台上梁板的安装位置的测量放样工作;安装时,甲方派专人负责工程技术,配合乙方指导梁板的安装就位,并及时进行验收。

5、甲方应负责乙方作业人员在甲方工地实施吊装作业的工作日内的伙食。

八、乙方的责任

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后一周之内,必须向甲方提交架设工程所需的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备的相关资料。

2、乙方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在甲方技术人员指挥下,按国家验收规范及技术要求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确保安全施工、 文明施工。乙方必须加强安全预防措施,搞好安全护防设施,在吊装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导致甲方或乙方或第三方人员受伤害或财产损失,以及工期延误等)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3、项目施工质量以监理工程师签字并经相关部门验收为准。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和整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根据业主及甲方的阶段和总体进度计划,保质保量完成,施工进度和完工日期必须达到业主要求。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双方签订不得单方毁约,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五千元。

2、如甲方逾期向乙方支付应付的吊装劳务费,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劳务费3%的违约金。

3、如乙方接甲方通知后未及时进入甲方工地施工,或者因乙方原因导致全部梁板吊装作业超过约定工期,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吊装劳务费总额3%的违约金。如乙方接甲方通知后未及时进入甲方工地施工,逾期3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应当场或者最迟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2日内进场返工或整改。如乙方逾期返工或整改,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吊装劳务费总额3%的违约金;逾期3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应确认为乙方已经对工程施工现场、工程内容、施工环境、工程地质情况、工程质量要求标准、工程期限及责任具有充分全面了解并予以认可的情况下而自愿签订。

2、本合同价为一次性包干确定,不随市场人工、材料单价的波动而调整。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4、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持有贰份,乙方持有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代表: (签字) 代表: (签字)

11.谈施工企业分包合同管理 篇十一

在建筑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的情况下,企业为了保证工程任务的连续性而大量投标,随着业务的快速扩张,企业自有资源不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因此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类似施工经验的分包队伍协助完成施工任务成为目前总承包单位完成承包任务的一种习惯性选择。但是企业往往忽视分包合同管理中人力和财力的投入,没有统一集中的合同管理体系,企业层面缺少监督和跟踪,造成分包合同风险频出。主要表现如下。

1.1 分包队伍选择标准不严谨

1)未严格审查潜在分包队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中单位名称是否一致;是否全部有效;拟定分包的工程内容是否在资质证书中“可承包工程范围”内;2)未调查该队的施工业绩证明资料是否属实,是否与本工程内容类似;未调查业绩工程的质量以及履约过程是否存在严重的信誉问题;是否被行业或者系统内其他企业评价为“不合格协作队伍”;3)未调查是否挂靠承包:一些不具备资质条件的个体施工队挂靠在有资质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并以该企业名义承揽工程,其实质与超越资质等级相同,导致分包工程质量没有保障。

1.2 对分包价格的确定不严谨

对拟定分包项目的分包单价未进行分包前分析;或者有分析但与拟定分包的工程内容不十分吻合;或者先找多家分包方报价,取个综合价来确定大概分包价格;或者是分包方报多少就给多少;也有把中标单价扣除上级管理费后直接就是分包价的现象,均没有一个单价分析资料以及单价编制说明。

1.3 合同签订方面的问题

1)企业未拟定各类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都有不同的标准范本,企业可根据国家公布的合同示范文本结合本企业情况,在符合法律的前提下拟定更适合自己企业的合同范本,以提高企业内部分包合同管理效率,减小因具体合同管理人员水平、素质差异等方面造成的合同管理风险。

2)未按照企业拟定的合同示范文本拟定分包合同,不能保证合同条款的有效性以及严密性:包括条款不全面、约定不清晰、漏项等问题,导致合同履约过程中纠纷不断,协作队伍以停工等方式进行要挟等现象。这主要是因为没有专业的合同管理机构和专业人士负责具体的项目分包合同管理以及企业合同、法律等职能管理部门参与不够。

3)对合同中与营业执照中的分包队伍名称未进行比照,可能存在着实际合同文本中的队伍名称不正确或与所加盖的合同公章不一致,导致合同风险的存在,尤其是发生合同纠纷时。

4)没有对合同签订人的签订权限进行验证,即合同签订人本身没有签订合同、履约合同、工程款结算的权利,但是由于没有进行事前验证,导致合同效力存在问题,骗取合同资金,成为拖欠劳务工资金的隐患。

5)支解分包工程,问题的主要表现:有的项目为躲避企业制度的约束,达到自己随意选用队伍的目的,自作聪明把一个需要企业授权签订的分包工程变相拆分成几个小工程,达到项目部可以自行签订分包工程的限额标准后,选择自己看好的几个分包队伍;甚至是将分解后的工程实际分包给资质达不到承包分解前大工程的一家队伍施工,造成分包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风险。

6)履约担保:项目部对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认识不足,未要求分包队伍交纳履约保证金或者少交纳。造成对分包工程、分包队伍的可控力度差,履约效果欠缺保证措施,同时企业自身失去了在分包队伍不全面履行分包合同时的索赔保证。

1.4 没有合同

即不签订合同就进场施工,导致工程完成大半甚至已经完工后还未签订合同。由于没有合同约束,并且事实上双方在一些重要条款(比如合同单价)方面也没有完全达成一致,这样对协作队伍进行管理就存在管理目标不明确,没有管理依据,极易造成扯皮现象,尤其是在市场行情发生变化时,分包方开始谈过分的条件,致使分包合同一直无法完善,事后补签困难。

1.5 合同验工方面

问题主要表现在:工程数量不逐月清算、核对;对完工工程未进行质量验收就验工、验收记录不全、不明确;验工计价资料上的数据没有原始资料支持、验工里程、部位不清晰;多份合同书捆绑在一起验工;少扣、漏扣分包方水费、电费等问题。主要原因为分包合同履约控制制度、验工制度不完善,分包队伍与验工有关的履约过程资料不能及时反馈到合同管理人员手中。

2 加强分包合同管理的措施

2.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机构,明确管理机构职责

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体系,从企业的领导层、管理层到项目层建立起三级合同管理机构,明确各层面的职责。有条件的企业还应聘请法律顾问。

2.2 确定分包合同的签订程序,完善合同流程管理

合同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流程管理,包括:合同相对方的资信调查、引进方式、审批、签订、履约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企业必须就各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

围绕分包合同管理制度,企业应当完善招投标制度、合同示范文本拟定及管理制度,合格分包队伍履约评价制度、各种合同报表上报制度、定期分包合同履约检查制度,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合同管理奖惩与考核等制度。通过建立现代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层次清晰、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纠纷处理都处于有效地控制状态中。

合同签订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

1)分包策划。

为提高工程分包工作的计划性,在开工进行工程项目策划时,项目经理部应对本项目拟分包的工程、拟采用的分包方式、预计分包起止时间、预计分包价款等进行策划。目的是根据施工进度,项目合同管理人员可以提前进行分包工作的准备,包括筛选可考虑的协作队伍、分包的市场价格调查等,避免等工程进展到马上需要协作队伍进场了,才提起引进队伍的事情,造成分包工作准备不充分,分包效果不佳。

2)分包队伍资格审查原则。

应根据其《资质证书》的“可承包工程范围”载明的范围和其人员、设备、管理、资金等情况,做出可在企业内承包相应工程的评价,该评价原则上不得超过其《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业绩证明资料无法证实其施工过类似的工程,质量低劣或在履约过程中存在严重的信誉问题的,被行业或者系统内其他企业评价为“不合格协作队伍”的,严禁使用。

3)协作队伍选择方式。

对协作队伍的选择原则上采用招标方式进行,参与投标的协作队伍不应少于三家。有特殊情况时可采取议标方式进行。

4)编制标底(或价款分析)。

标底应根据招标文件或根据拟定的分包条件、已起草的合同以及预定的施工方案分析分包工程的实际成本,并适当考虑协作方的应得利润编制。分析单价选用的定额子目应准确无误,坚决不允许把中标单价扣除上级管理费后就是分包价的行为;确定施工消耗量时要逐项进行数据分析评估,切忌百分之百的按定额数量进行分析,应按照企业内部施工水平确定分包价格水平、结合企业内部价格信息指导价、项目优化后的施工方法、改进的施工工艺等合理确定劳材机消耗量并进行分析。同时还要调查此类分包项目的市场价格,在理论分析与市场结合中,确定分包价格范围。

5)合同稿的拟定。

掌握国家、企业内部合同范本的规定,正确选用有效合同范本,熟悉和准确理解合同范本各条款的内涵,拟制合同稿时思路应清晰,严谨,合同内容应注意与分包单价中包含的内容一致,结合具体分包项目完善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质量要求等,确保拟制的合同内容前后不发生矛盾,减少合同纠纷隐患。

6)合同签订人的资格审查。

合同签订前,应认真审查对方签字人的资格,对方签字人为法人代表的,应核实其身份并收存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备查。对方签字人为非法人代表的,应审查并收存由对方法人代表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核对被委托人身份证并收存身份证复印件。审查时应注意核实授权委托事项及权限、有效期限等内容。

7)履约担保。

对分包合同采用履约担保制度,以保证协作队伍的履约效果。签订合同前,协作队伍应向项目经理部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一般应采用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履约保证金一般为合同金额的5%。

2.3 确定分包合同履约过程控制程序

1)合同交底:在分包合同签订好以后,项目经理部应组织责任部室和班组进行分包合同交底。使各责任部门熟知合同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并将项目方权利和义务分解到责任部门履行。各部门应根据交底制定相应的履约计划和保证措施及监控指标,确保分包合同按计划全面履行。2)履约过程控制:a.履约前调查:协作队伍进场后,一定要了解分包队伍管理人员之间的关系,设备、施工人员的来源等信息,并根据了解的情况对分包队伍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不能以包代管。同时还要了解分包工程是否转包了,在了解到转包后,要及时根据合同约定采取相应的措施。坚决不允许协作队伍进行转包。b.履约过程控制内容:加强协作队伍内部人员监控,监督指导协作队伍对相关人员培训和协助办理上岗证,并保存培训结果;监督检查协作队伍与劳务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监督协作队伍的人员工资发放到位。

向协作队伍进行技术交底并进行施工技术全面管理:包括制订或审批协作队伍的施工方案和职业健康、环境管理、安全质量等措施,并监督其实施;验证其过程能力,对其施工进度进行分析反馈;监督其进行过程监视和测量并保存所有相关资料;监督指导协作队伍制定纠正措施、实施、验证纠正措施的有效性,并保管相关记录;对协作队伍完成的工程进行最终监视和测量;检查协作队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情况,督促其及时进行整改。

对协作队伍的机械设备作进场验证和过程验证,对设备能力进行认可;记录协作队伍耗用水、电、设备租赁、材料领用的数量及价款资料,供验工计价使用。

2.4 对分包队伍的验工计价管理

验工前必须对协作队伍已施工完成的工程量进行了质量验收并且验收结果达到业主和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计量资料上的数据应有原始资料的支持,在计量资料后应附上计算草图及几何尺寸、计算式和验工里程、部位说明。

为防止引起计量混乱,计量时,每份合同书作为一个计量单元,避免将多份合同捆在一起计量,补充合同应与原合同一起计量。

在分包合同履行完毕,具备清算条件的,应及时组织合同清算,结清双方的债权债务;办理清算前,应召集项目经理部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合同管理员开会,澄清双方的债权、债务及其他应该明确的问题。召开有协作队伍参加的合同清算会议,并形成合同清算会议纪要。

2.5 履约评价

为全面反映协作队伍履约情况,项目部应定期对在本项目承包工程的协作队伍作履约评价,并在分包合同履行完以后对协作队伍作最终履约评价,履约评价完成后需及时报企业备案。履约评价应对分包合同实施的全过程、全方位进行分项评价分析。

根据各协作队伍的履约评价结果,建立或维护合格协作队伍名录,形成企业手中的资源台账。

2.6 加强法制教育和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

通过学习培训,合同管理人员须掌握合同法律知识和签约技巧,明确各类法律风险可能在哪个环节出现。如此,既能增强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感,又能在合同签订中有效规避法律风险。

总之施工企业要理顺分包合同管理思路,从完善企业分包合同管理体系来防范分包合同风险,在过程中监督合同履约执行情况,降低合同财险,当不可避免出现纠纷时,要区分不同状况积极处理,尽量降低损失。

摘要:根据笔者近年分包合同管理工作的经验,结合分包合同管理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提出加强合同管理的若干措施,以期完善分包合同管理体系,防范分包合同风险。

关键词:施工企业,分包合同,合同管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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