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与农业现代化

2024-07-31

土地流转与农业现代化(共8篇)

1.土地流转与农业现代化 篇一

转自论文部落论文范文发表论文发表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探究

作者:熊丽雯 王业鹏 任斌

摘要:近年来,土地流转的热潮在全国各地掀起,这对激活和解放农村生产力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土地流转制度在众多地方的实践都很成功,同时涌现了许多土地制度创新模式。本文就江苏省东海县土地流转对农业现代化发展的促进作用进行分析,对土地流转的现状、特点、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做了简单的阐述。关键词:土地流转;现代农业;中介组织

在国家城市化和工业化如火如荼进行的同时,以分散经营为主要特点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经越来越不适应现代化农业的发展要求。现代化农业要求市场化、规模化、信息化,然而,当前江苏省东海县的现代农业发展还处在初级阶段,所以重新梳理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特点及问题具有重大的发展意义。

一、土地流转现状及特点

江苏省东海县土地流转工作经历了农户自发流转,农户与政府引导相交织地流转,政府推动流转三个过程,调查显示,目前已经形成“1+23”的土地流转格局,就是县政府成立1个土地流转指导中心,在乡镇成立23个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使得土地流转工作能够农民与政府相结合,土地流转工作大面积覆盖,形成初步发展的市场。县政府还把土地流转作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发展现代化农业的重要任务。具体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一)规模化的流转面积

目前,进城打工的农民工越来越多,许多农民离开土地,走出家门寻找致富门路,劳务输出规模不断壮大,从而有大量的土地用于流转,一些企业家和承包大户纷纷借助农村土地进行开发创业,土地流转的需求越来越大,使得东海县的土地流转摆脱往日的分散,逐步走向了规模化。有数据表明,东海县目前土地流转已达8.4万亩,占耕地面积的6.7%。

(二)多样化的流转形式

出租,转包,股份合作,互换型流转,转让型流转成为东海县土地流转的主要类型:出租型流转面积为5.65万亩,占流转土地总面积45.06%;转包型流转面积为4.93万亩,占流转土地总面积的39.31%;股份合作型(土地股份合作社)流转面积为1.38万亩,占流转土地总面积的11.01%;互换型流转面积0.51万亩,占流转土地总面积的4.07%;转让型流转面积0.07万亩,占土地流转总面积的0.55%。现如今,股份合作有限公司越来越盛行,股份合作的公司经营期限比较长,对公司后期的结构调整,有助于提高生产收益,因而土地流转形式中的入股也被政府认可,成为政府引导的流转中的主要形式。

(三)逐步完善的流转机制

2005年底东海县土地流转面积为6.72万亩,到2008年底增加到10.58万亩,而仅2013年1~9月土地流转面积就增加了1.96万亩,预计到年底比前3年翻一番还要多。为了促进东海县土地依法规范流转,县政府构建了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搭建了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在全县进行试点工作,成立了41个股份合作社,共流转土地4万多亩,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监督和扶持机制,实现土地流转稳步协调推进。目前土地流转的对象逐步扩大,除当初的种养大户组织实施规模经营需要租用土地外,已扩展到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和外来投资农业企业老板等,土地流转机制进一步完善。

(四)日趋综合化的流转效益

据土地流转成果显示,江苏省土地出产率不断提高,种粮成本减少,连云港金榜生态园计划流转土地1万亩,现在已经流转3500亩,农民可以到该企业打工赚取除土地租金外的另一份收入,这对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被当地农民所接受。

二、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政府大力引导农村土地流转,使得这一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效,但是仍然有很多值得注意的方面。

(一)缺乏对土地流转的全面认识和理解

对于祖祖辈辈生活了很多年的土地,农民仍然保守地认为土地是他们的根基,不应该放弃,这种小富即安的思想司空见惯,同时中国又面临着人口老龄化的严峻现实,中老年人更是对自己的居所有相当大的依赖性,从而给土地流转带来了不小的压力,使得在部分地区土地流转工作开展得比较艰难。

(二)虚化的土地流转利益主体难以适应现代农业市场化的要求

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均在市场机制下运行,其生产要素由市场配置,其产品及劳务进入国内国外两个农产品市场进行交换。农业企业与农户要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环境,按照市场交易规则,参与国内外农产品市场竞争,实现农产品价值。但是,在江苏省东海县,农民对土地产权主体认识不清,虚化的利益主体使得农户无法融入一体化社会。如,有一家企业需要大片的土地进行新产品的开发,但是针对这片土地的收益问题,村民同当地的村委会产生了分歧,村民认为,土地之前归农民所拥有,所得的利益应该归农民分配,村委会则认为,土地是全村的财富,所得的利益应该交给村委会,然后再由其分给全村所有的居民,这样的纷争导致了土地流转项目搁置。调查显示,大部分人选择了跟自己有着紧密关系的生产小组,不超过20%的人认为土地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国家和集体,不超过10%的人认为土地应该是属于个人的。

(三)现代农业规模化与分散的土地流转形式间的矛盾

土地流转的体制机制和流转形式还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还需要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其发展,从而使土地流转能够健康有序地进行下去,充分适应当前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并不断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

(四)土地流转中介组织难以适应现代农业信息化的要求

“知识化”是当代农业两大转向之一。信息、知识创造现代农业的主要价值,形成知识经济和信息经济。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崔生的中介组织,因刚成立不久,其市场功能不显著,运作流程、服务项目及规章制度等都处于探索阶段。作为新型组织,土地流转中的中介组织的主体仍比较单一,行政色彩较浓,再加上缺乏专业人员的组织引导,中介组织本身的专业化进程受到制约。中介组织诸多缺陷直接或间接损害了农民的权益。

(五)落后的社会保障体系影响了土地流转主体的积极性

土地是农民的根基,土地流转是否能很好的实施,保障农民的利益是首要,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没能深入到农村地区,利益没有保障的情况下,土地被以不同的形势流转,会促使农民同政府之间产生矛盾,引发社会问题,使得深受“土地是养老保障”思想影响的农民放弃土地流转,从而造成土地流转不能正常进行。

三、对策和建议

(一)加大社会宣传,吸引农民积极流转土地,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

电视、广播、标语、宣传单等都有助于加大土地流转的宣传,结合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学习的宣传活动,向人民展示土地流转的积极意义,消除农民思想上的顾虑,吸引群众眼球。也可以专门在当地建立一个咨询点,让农民真正了解土地流转采取的措施,所达到的目的和人民能收获的利益,做到土地流转公开化,提高农民的积极性。加大对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领导和引导,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有序进行,推进农业综合开发。

(二)明确农村土地产权关系积极保护农民权益

土地流转是一种以农民利益为根本的改革创新。而现如今我国农村存在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三权分离”局面意味着农民将拥有土地具有物权性质的财产权利。我国在农村的土地产权制度方面的改革离不开“三权分离”这一原则,它将会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积极保护农民权益。

(三)完善农村土地治权结构,促进土地流转规模化,保障土地流转合法利益,适应现代农业规模化的要求

为实现土地流转服务的大面积覆盖,形成土地流转有形市场,东海县政府成立了1个土地流转指导中心,在乡镇成立了23个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形成了“1+23”的格局,从而使得土地流转环环相扣,顺利进行。土地流转出去可以让这片土地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所以在利益面前,资源、环境、政治、生态等方面往往会被人们忽视,所以为了保障土地治权结构的合理化,需要对应的制度来保证土地流转工作。因此,在保护和实现土地产权关系中的“三权分离”的必要前提下,保证关于土地流转的供求关系,功能属性与产权属性这三个基础要素,构建好土地治权结构,只有把政府、中介、集体、农户四位一体建成农村土地治权的结构,才能使流转过程中各种利益关系合理化,农民取得应有的收益才会大胆的放下手中的土地,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在农村土地流转的初级阶段,土地流转程序不规范,农户对中介组织职能不能完全信任,土地流转价格不高,这就需要政府宏观调控,采取利于中介组织存在与发展的政策和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使土地流转的工作机制得到完善。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健全农业生产服务机构,使得农民的土地权益受法律保护,农民才可以放心把土地流转出去,大胆追求土地创造的更高经济价值。

(四)完善中介组织结构与制度,满足现代农业信息化的需求

中介组织可以通过建立土地流转信息网站向土地供求双方提供信息并及时反馈信息,也可以通过信息服务的方式来积极协调土地流转利益双方的矛盾,并报告给相关部门,尽快找到解决办法。中介组织可以转变土地流转的被动局面,主动调查并收集各个地区农村荒地的数量质量等,寻找龙头企业,让土地资源投入到收益最大化的企业部门,促使土地资源合理高效利用。规范中介组织的管理体制,建立以服务功能建设为核心,形成多层次、覆盖面广的土地流转中介组织体制,既有高层组织,又有中层和基层组织。不断完善其内部运行机制,加强对中介组织成员的指导和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扩展中介组织经营项目。

(五)明确保险对象,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目前,我国的养老制度有了很大的完善,但是在相对偏远的农村地区则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为保证土地流转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了消除人们“小富即安”的心理,江苏省东海县需要建立健全养老保险体系,对于土地被征用的农民,租用方和政府应该为其缴纳养老金,对于实施改革土地就被征用或者不适合大规模耕种的农民,其养老金应该由个人和政府缴纳,有些失业在家的农民,政府也应给予重视,放宽政策,为其保留三个月的养老金名额,只要他能在三个月内交清

其欠下的养老金就行,这样可以减少造成社会不安全的隐患,从而保障土地流转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刁怀宏.传统农区土地流转的特征及成因分析——基于5省6县村级层面的典型调查[J].调研世界,2011(03).[2]黄祖辉,王朋.基于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创新视角的社会保障问题探析[J].浙江社会科学 2009(02).[3]陈文岳等.杭州市农村土地流转的发展、问题及对策建议[J].乡镇经济,2009(11).[4]李福军,刘萍.国内农村土地流转中介组织研究综述[J].科技风,2010(02).[5]钱东伟.现代农业经营管理[M].中国农业出版社,2006.

2.土地流转与农业现代化 篇二

1 实现土地大块、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经营

实现土地大块、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经营的优点很多;首先便于种粮大户集中经营, 实现科学种田, 良种良法直接到田, 技术要领直接到种粮大户, 科技成果快速转化的长效机制;第二, 做到旱涝保收, 大片的土地由种粮大户经营, 为了提高收入、提升生产安全系数, 倒逼他要兴修农田水利, 使一些先进高效的农机装备, 能在耕、耙、播、收, 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秸秆打捆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实现机械化。第三, 能够节省许多人力资源, 让更多的农民朋友打工创业, 做经营、搞服务, 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接受现代先进理念, 达到放眼世界、拓宽视野的目的。那时, 农民不再是“面朝黄土臂朝天”, 便是各行各业的技术骨干, 或者成为社会名流、商业精英。在这里要提醒政府的是, 农民离土了, 但是将这些耕地真正流转吗、如果还是自己掌控着, 只不过是出去赚钱而已, 土地仍是交给亲戚、邻居耕种, 但没有撂荒。这些现象还是普遍存在的, 如何克服农村这种尴尬局面, 一个办法是土地有尝流转;第二, 政府、村委会做到自愿、依法、有尝流转。当然这需要一系列配套措施, 居住、就业、医保、社保等各项惠民政策、制度、服务落实到位, 不能搞“上有政策, 下有对策”。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 “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 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 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 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2]

那么,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情况又是如何?各地农村土地流转情况不一, 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建设尚不完善。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市场还有诸多问题等待规范, 还有许多工作要做。颍州区为加快农村土地流转, 推进农业规模经营, 发展现代农业, 2013年制定了《颍州区土地流转规模种植财政补贴政策实施细则》。一要积极开展农业结构调整, 大力推进土地流转, 每个乡镇要新增1个流转土地50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 每个村要新增流转土地300亩以上;二要做好秸秆综合利用, 防止造成环境污染, 加快推进美好乡村建设。

目前, 建立了以区农经站为中心, 11个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为分支中心及96个村居网点的农村土地流转网络服务体系。截至2月底, 全区累计流转土地面积14.6万亩, 约占42%, 其中流转50亩以上的有294户、百亩以上的有171户、500亩以上的有20户。其中, 花木种植的面积占20%多, 水产养殖及其他养殖的面积占近20%, 瓜果、蔬菜种植的面积占近40%。较为典型的有, 颍西民强蔬菜生产基地、西湖现代农业示范区、九龙葛浩新小麦高产示范田。

2 实现农业现代化

这些基本顺利实现, 摆在当前议事日程上的就是实现农业现代化, 农业现代化的标志是农业机械化, 农业机械化的实质是将现代先进的科学技术运用到农业生产的经济发展和技术提高的过程, 农业机械是科学技术的载体, 农民是农业生产的主体;农业生产不仅需要适用的农业机械, 而且需要有技术、会运用的新型农民。

毛泽东提出的“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农业机械化”, 并不是一句空洞的政治口号, 而是被西方农业发达国家所证明的事实, 也是当今农村正在进行的伟大实践。

随着国家对农机化发展扶持、购机补贴力度的加大, 近年来, 高性能复式农业机械得到迅猛发展, 其中以大中型拖拉机, 联合收割机, 旋耕施肥复式拖拉机, 特种作业加工机械为代表。这些高性能的, 复式的, 多功能农业机械的投入, 极大地改善了当地的农业装备, 快速地提升了农业生产科技水平, 为粮食增产, 农民增收作出了贡献, 为美好建设和推进现代农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他们在不断拓展农业作业范围, 实现本地机播机收、灌溉喷药、秸秆还田的同时, 又进行技术输出、跨区作业。有组织、有序流动, 像颍州区申路、孙成贵农机合作社, 乃至去年初刚跻身“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的颍泉区郑洲农机作业专业合作社, 2014年的午收征程, 几百台机子已从江南到中原, 从信阳到河北、天津, 几乎走遍黄河两岸。不仅进行收获作业, 还能耕种、田间管理等。“只要农户有需要, 合作社都能提供农机服务, 这远远低于农户自备农机的成本。”郑洲说, 由于土地流转工作的推进, 规模经营主体不断增加, 统一的农机专业化服务为这些大户节约了成本, 成为大势所趋。这也是现代农业尝试的可行之路, 当然农业现代化要走的路还很长。国外发展前沿:出现了基于数据库的地理信息系统, 全球卫星定位系统, 卫星遥感系统, 基于传感器的精确田间管理, 农业机器人。

3 我区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破解办法

我区农村土地流转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 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已经建立起来了, 参与流转的主体很少, 农民参与流转的积极性不高, 缺少农业大户的参与, 缺少农业合作组织或者知名农业企业的参与, 缺少规模带动效应。缺少农村土地流转的动力。其他市场主体没有参与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农地流转主要由基层政府来推动。 (2) 从我区各乡镇的土地流转实践发现, 农地使用权流转主要是各乡村干部, 特别是行政村干部同各农户之间进行交易, 还带有政府强制性, 甚至虚假的套取政府资金。流转关系不稳定, 同时也限制了土地流向边际产出率高的使用者。 (3) 农地流转市场体系、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起来了, 还不够完善, 仍然是制约农民进行土地流转和当前农村土地规模经营最关键的因素, 农民缺乏离开土地之后的安全感, 农民有“后顾之忧”, 很难调动农民的积极性, 且土地流转后农民适应市场风险的能力较低, 将会对农村社会发展稳定产生不利影响。 (4) 土地流转以出租为主, 乡村干部包租的占全区累计流转土地面积的80%以上。涉及转包、转让、互换、出租、入股等多种形式, 城镇化、农机化、市场化程度较低。 (5) 流转后的土地有相当一部分不是从事农业生产。而是从事花木种植, 甚至用于物流仓储用地及小城镇的小产权房建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的城镇建设会议明确指出:农村土地流转用途, 必须保证国家十八亿亩耕地的红线, 必须保证国家的粮食安全, 发展城镇化不是“去农村化”。流转出的土地必须要监督到位, 责任到位, 惩罚到位。不得用于非农业经营, 如建仓库、厂房等, 只能用着农业, 否则, 立即终止流转, 并责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面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第一, 要加强领导, 强化政府职能, 充分发扬民主;调动农户的积极性、主动性。第二, 由村委会将管辖范围内的土地管理好, 不允许乱建房屋, 统一听从村委会、村民大会的决定, 如流转客体、流转内容、规模。第三, 本着“自愿、依法、有尝”的原则, 依市场规律调解每亩地的价格。第四,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本村的村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 可自愿申请承包流转的土地, 但要经公开竞聘方式, 一定的法定程序, 再经村委会或其他监督机构严格审查筛选、公示, 由人品好、信誉高、懂技术、会经营的种粮能手、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来耕种、运作、经营。规范合同、照章交费、严格监管, 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综上所述, 要想将土地流转与现代化农业搞好, 不是“一拍桌子, 二瞪眼”就能奏效的, 是一项伟大的系统工程。学习本地、外地成功经验, 探索适合本地发展的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经营模式, 发挥村民的聪明才智, 调动土地流转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通过政府引导, 做好政策扶持, 建立市场体系, 制定流转体制, 加强法律监管。经过年复一年、一代又一代人的热心耕耘、乐于奉献, 广大党员干部积极践行群众路线, 与现代农业同节拍、与广大农民同心愿, 形成共振、共鸣, 良性循环, 农业现代化的愿景总能实现, “宝剑锋从磨砺出, 梅花香自苦寒来”。我相信, 只要土地流转与农业现代化依法扎实推进;那么土地流转与农业现代化建设, 明天会更好!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将会如期实现!

摘要:农村土地流转是我国推进城镇化建设的必然趋势, 是我国农村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新要求。是对现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进行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制度改进。是现代生态农业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的要求, 同时也是保障我国农村经济可持续的重要举措。农村土地流转在运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如何解决、如何推进是关键。

关键词:土地流转,农业发展,农业现代化

参考文献

[1]十八大报告辅导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12, 11:20.

3.土地流转与农业现代化 篇三

关键词:土地流转;现代农业;发展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3-0165-01

一、研究土地流转的意义

农村土地制度是中国最基本的社会经济制度。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开展以及农业发展现代化进程的逐渐加深,农村土地流转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关注,并成为各大新闻、论坛话题讨论的焦点。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是实现农业规模效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现实途径,也是适应农村劳动力转移、引导社会增加农业投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然选择。实践证明,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有利于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可以开展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农业经营模式。

二、土地流转与现代农业发展的关系

(一)土地流转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客观条件。通过土地流转实现规模经营,为现代农业的发展保障了前提条件。发展现代农业,最迫切的就是不断推进土地的规模经营,改造农业的微观基础,以提高农业生产率。现代农业必须建立在规模经营的基础上,没有农业的规模经营,现代农业是不可能实现的。所以,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发展现代农业的主体应是专业化经营的农户。目前,我国农户的构成是大量的小规模兼业农户与少数的专业化经营的农户并存。现代农业要求小农户和兼业农户的数量要减少,各类专业化经营农户的数量要增加且壮大。因为他们是中国发展现代农业的主力军,专业化经营的农户前提条件是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二)土地流转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了载体,使各种生产要素得以充分运用。建设现代农业就是利用现代化的要素对传统的农业技术进行改造,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促进农业又好又快发展。具体是对经营方式进行改革,实现土地、劳力、技术、资金等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达到高投入、高产出、高效率、高效益的目的,从而有利于实现农田标准化、操作机械化、服务社会化、农艺规范化、生产专业化、管理科学化。

(三)土地流转较好地解决了土地撂荒问题,使土地资源能得到充分利用。在保证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既可以将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从事效益更高的工作,又维护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解除了农民离土离乡的后顾之忧。土地流转促进了农业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市场化发展,加快土地流转是增强农业应对市场挑战的必然要求。农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后,市场需求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加快土地流转,实行适度规模经营,才能规模发展优、新、特、绿农产品,才能适应市场优质化、多样化、特色化的需求。

(四)土地流转可以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一方面,说明了在新时期,以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为特征的农业基本经营体制得到了不断的改进和完善,农户家庭经营的内涵正在发生变化,集体可以加强对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土地的承租方和出租方都会充分利用土地资源获取较高的收入。另一方面,利用土地流转过程提供土地聚集的契机,推进农业规模经营,促进农业生产结构调整,逐步形成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专业化和现代化,达到实现了农业区域化生产,促进土地、资金、技术、劳动力等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的目的,从而推进以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为核心的现代农业建设。

三、加快完善土地流转,强力助推现代农业

(一)大力加强土地流转政策宣传,提升农民的法律维权意识。村镇政府和农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可以通过政策宣传和讲座的形式,来加强农民对土地流转政策的了解,将土地流转的相关内容,包括概念定义、包括的内容、流转的过程以及在流转过程中如何签订合法有效的合同来保障自己的利益等等,从而调动农民进行土地流转的积极性,促进土地流转政策的有效推广。

(二)加强引导,切实解决好土地流转的管理机制服务机制问题。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的管理机制、服务机制,促进土地流转的健康快速发展。鉴于目前土地流转尚处在起步阶段,市场发育还不成熟,建议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暂定位为政府领办的非营利事业性中介机构,暂时与乡镇农服中心合署办公,免费为农民提供土地流转服务,待土地流转市场发育逐渐成熟,再逐步推向市场,与政府脱钩,成为纯社会性中介服务组织。

(三)大力发展新型农业主体,开展农村土地专业化、规模化经营。发展新型农业主体,鼓励和引导农民加入专业合作社,是解决农村土地零散、分散的有效途径。农户用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通过土地和资本的结合,能够实现土地资源利用率的最大化。农民每年按照占有的股份进行分红,这样就可以释放出更多的剩余劳动力转移城市。而土地使用效率的提高,将更好地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四)防范土地流转风险,解除农民后顾之忧。对受让方资质进行审核。要及时对受让方的资质、经济实力进行审核,提前防范风险,并签订正规的流转合同;在签订流转合同时,约定土地流转受让方应提前一季支付租金,当无法支付下一季租金时,立即自动终止流转合同,流转的土地由原农户进行耕种,从根本上防止损害农户利益事件的发生;加强日常监督。由村级对流转合同的履行实时进行监督,及早发现并防范风险。

土地流转已经成为现代农业快速发展的重要环节之一,总之,城乡土地流转是社会大时代发展趋势,也是中国土地资源分配体制改革重点内容。为了促进土地流转政策有序实施,必须深化土地制度创新改革,建立统一调配的土地市场,将社会保障体系与土地流转政策相互挂钩,共同创建符合中国特色社会的土地流转模式,使之能更好的服务于现代农业。

参考文献:

[1]王丽丽.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农业与技术,2015,18:214-215.

[2]刘玉梅.浅议新时期农村土地流转的问题及对策[J]. 商,2015,42:76.

4.土地流转与农业现代化 篇四

2月28日,记者来到东至县东流镇红叶村,发现该村很多村民们都住上了小楼房,是什么原因让一个村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呢?记者走访东流镇后发现,几年来土地流转的有益探索让东流镇迎来了新面貌,走上了发展致富的高速通道。

资本下乡 村民有了双收入

“如果一家夫妻两人共有20亩地,土地流转的价格为650元一亩,那20亩地可得到13000元的租金,不种地后,他们可以外出打工或者在村里的引资企业工作,一年又可获得两万多的工资,算完这笔账后,村民们都愿意把土地拿出来。”红叶村钱寿祥书记向记者算了土地流转后的好处,“现在很多村民在村里的引资企业打工,每人每天可领取80元-100元的工资。”在总面积340亩麒麟西瓜大棚的种植现场,共有70余名员工在劳作。“这些员工都是附近的农民,土地流转后就在这里打工,每天有100元的收益。”本地村民且为麒麟瓜投资者之一的程结银说。记者得知,土地流转后,村名们可以既当“地主”又当工人,还可以外出打工或者从事副业经营。

返乡创业 土地流转圆了农民创业梦

2011年,吴安从杭州回到东流镇开始创业,当年在红叶村承包了50亩的土地,从事蔬菜种植。“以前我是在杭州郊区租地种菜,那儿的租金较贵,而且在外工作没有归属感,就回到红叶村了。”正在大棚里劳作的吴安笑着告诉记者,“这些土地是我自己从亲戚邻居家流转过来的,邻居们把土地租给我之后,可以到我田地里工作,我给他们开工资。”现在,吴安已经住上了三层小楼房,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目前的大棚面积近100亩,主要种植西红柿、黄瓜、辣椒、茄子、豆角、芹菜、蔬菜等市场前景好、销路广的蔬菜。一年种植三季,一季总产量10万多斤,亩产2000斤,直接经济收入15万元,亩产纯收入1.5万元。”为了帮助吴安这样的种植大户销售蔬菜,县农委还在东至县城为他们免费提供了12平米的门面房。“今年我想借助村里土地流转的机会扩大自己的种植面积,更好的带领大伙致富。”吴安表示。

转活经济 未来几年流转将加速

“浙商接受了我的提议,选择在东流镇红叶村投资现代农业,主要是因为东流镇的农业政策落实到位,而且这边土地平整,各项农业基础设施配套条件较好。为了方便我们生产,红叶镇还重修了公路。”麒麟西瓜投资者之一的程结银告诉记者,“东流镇周边连接九江、南昌、浙江、南京等城市,有利于农产品销售。”土地流转后,东流镇的农业生产方式更加多样化,许多外地商人开始准备前来投资发展农业经济。

5.土地流转与农业现代化 篇五

近年来,省市区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抓项目、建园区、兴产业、富百姓”的思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现代农业为核心,坚持把产业园区建设作为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主要载体,积极抓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扎实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着力建设基础设施完备、特色产业突出、生态环境优良、科技应用优先、服务体系健全、富民增收

效益显著的现代农业发展平台。截止目前,全区共实现土地流转3.5万亩,建成市级农业示范区1个,启动建设区级农业示范园区2个,乡镇级产业小(园)区25个,累计建成生猪、猕猴桃、蚕桑等特色产业为主导的乡级产业小区98个,园区核心区示范面积达5万多亩,辐射带动面积12万亩,园区生产总值占全区农业总产值比重达30%以上。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突出科学布局,加快特色产业发展。一是坚持一园一品、多园一品,着力发挥主导产业优势。按照突出特色、一村一品、集中成园的产业发展模式,突破性发展优势产业。昭化园区建成猕猴桃核心示范园亩,无公害蔬菜核心园3000亩;石井新场园区建成生物发酵舍零排放生猪养殖园2个,标准化圈舍98幢,年出栏生猪2.5万头以上;平乐园区规划建设猕猴桃示范园3000亩,优质桑园3000亩。二是坚持因地制宜,着力发挥特色产业的“配套”效益。石井新场园区配套建设工业原料林3500亩,优质烤烟园1400亩;平乐园区建设大棚蔬菜园500亩,实现了生态循环、旅游观光、综合示范的目标。三是坚持龙头带动,着力发挥涉农企业“第一车间”的作用。依托广元福润公司建成生猪养殖园区78个,年出栏生猪可达60万头;依托三元茧丝绸公司建成蚕桑基地乡镇10个、蚕桑园区3个,面积达1万亩;依托区烟草公司建成优质烟叶生产园区3个,种烟规模达到2万亩,年产烟5万担;依托中新公司建成猕猴桃示范园区5个,面积达1.5万亩;依托升达木业和详和木业建成工业速生原料林园区3个,面积达10万亩;依托钏锬公司建成香葱和蔬菜园区4个,面积达4000亩,在加快产业发展的同时,为企业提供了充足的原材料保障,实现了一、二产业互动发展。

(二)突出基础建设,完善产业功能配套。一是围绕产业发展需要完善基础设施。为加快生猪产业持续发展,先后投资余万元,建成沼气净化池3000立方米,大力推广生猪生物发酵舍零排放养殖技术,切实解决了养殖污染问题;围绕猕猴桃产业发展,建成山坪塘27口,新修渠系2万米,坡改梯规范调形1.5万亩;围绕无公害大棚蔬菜种植,安装喷灌设施200余套、管网7000余米;围绕蚕桑生产,建设标准化蚕房300间,实现了基础设施建设与产业配套,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有力地促进了产业快速发展。二是围绕便民需要完善基础设施。坚持“节省、实用、够用”原则,切实加快园区道路建设。累计修建入园道路13.7公里,园区作业便道300公里,入户路1.2万米,基本达到了进出畅通。三是围绕改善群众生活条件完善基础设施。坚持“简朴、美观、大方”原则,采取“政府主导、群众主体、项目帮扶、信贷支持”的方式,大力实施“户办工程”,对园区内民居进行风貌改造,改善园区人居环境。累计投入帮扶资金3000多万元,实施风貌改造838户,建庭院530户700余亩,改厨、改圈、改水面达95%以上,建星级农家乐12家。

(三)突出机制创新,增强园区发展后劲。一是创新园区投入机制。坚持以业主(企业)自建为主体,以项目资金投入为引导,合力推进园区建设。先后实现业主(企业)投入2亿余元,整合项目资金1.4亿元,部门帮扶98万元,有效保障了园区建设投入。二是创新园区运行机制。积极探索,大胆尝试,创造性地走出了一条“三方合作兴产业、五方联动建园区”的园区运行新路子,协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专合组织、金融机构三方签订合作协议,由龙头企业与专合组织签订农产品生产订单,金融机构贷款给专合组织,由专合组织负责贷款的统一分配、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及货款的回收,并按交货单分期支付贷款,保证了每个产业都有一个龙头企业带动,有效解决了千家万户小生产与现代农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矛盾,实现了企业、协会、金融机构、农民、政府五方互惠共赢。三是创新园区产业风险防范机制。引导园区业主和农民积极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建立现代农业园区产业风险基金,实行龙头企业订单收购,切实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与市场风险的能力。目前,园区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积已达1.7万亩,猕猴桃、蚕桑等产业均实行了企业订单收购。

(四)突出土地流转,加快现代农业发展。一是着力搭建土地流转平台。整合区政务服务中心和惠民帮扶中心资源,成立了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依托乡镇农村经营管理机构,组建了乡镇农村土地管理服务中心和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制定了土地流转规范程序,有效地促进了我区土地有序流转。二是积极推进适度规模流转。引导农民通过转包、出租、置换、转让、入股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3.5万余亩,带动发展特色产业4万余亩。在昭化园区规模流转土地3000亩,发展香葱、猕猴桃和蔬菜等特色产业;在元坝园区流转土地1500亩,新建优质桑园1000亩,建成川北最大袋料地栽黑木耳基地500亩;拟在柳桥园区流转土地8200余亩,规划建成优质桑园1200亩、猕猴桃园区3000亩、蔬菜基地亩,形成“土地向业主、资金向园区、产品向企业、农民向产业工人”集中的格局,走出一条“让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让土地从农民手中流转出来,让农民非农化起来”的园区土地流转之路。三是加快产业化经营。坚持龙头企业建基地、引进业主和在外务工人员回乡建园创业,培育养殖业业主90个、种植业业主171个,采取“公司+业主+基地”的形式,积极推进企业和业主集约经营土地,加快发展生猪、蚕桑、烤烟、猕猴桃、无公害蔬菜等特色农产品基地,有效推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步伐。同时,农民通过收取土地租金、获得股金、取得薪金,有效增加了收入。

(五)突出督查督办,快速推进园区建设。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园区建设指挥部,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长,区人大、政府、政协相关县级领导为副指挥长,实行分片负责,从相关区级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建现场工作组,在建设一线协调解决园区建设工作中的问题,督促建设进度和把关工程质量。二是严格效能问责。将园区建设任务全部细化成项目,实行倒排工期,项目落实到每周,进度明确到每天,要求必须按进度完成任务,因特殊原因耽误工期的,必须加班赶上。无特殊原因延误进度的,实行责任倒查,诫免谈话,直至给予组织处理。三是定期督查督办。每周五以《园区建设落实动态》通报人员到位和进展情况,每周一区四大班子领导深入现场督办,在建设一线研究下一步工作推进措施。把园区建设纳入工作目标,与相关部门和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年终实行单项考核,确保园区建设任务全面完成。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和土地流转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无经验可循,在体制机制创新上还需进一步探索完善。

二是资金整合难度较大,园区建设发展的投入瓶颈依然存在。三是土地流转规模较小,农业资源市场化配置不充分,集约化经营程度不高。

三、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继续围绕“提速加快、又好又快”的主基调,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因地制宜搞好土地流转,全面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一是要突出园区产业培育、基础配套重点。切实把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与园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使农业产业成为园区发展的主要支撑;加快园区电、路、池、渠系等基础配套建设,完善园区功能,提高园区档次。

二是要全力以赴抓好平乐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全力推进园区道路、河堤、土地调形等基础建设和猕猴桃、生猪、蚕桑、无公害蔬菜等产业发展,确保园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以崭新的面貌迎接全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现场会的召开。

6.土地流转与农业现代化 篇六

来源:湖南农业机械网

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实现规模种植是发展粮食生产的主旋律。如何利用农业机械化的杠杆作用,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实现规模化种植更是大有文章。因此,科学发展农业机械化,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是当今农村的重要课题。发展农业机械化与加快土地流转是相辅相成的,两者是互为条件,互相促进的整体。没有农业机械化就不能实现规模种植;没有规模化种植,就不能加快土地流转。加快土地流转,实现规模种植,必须要有农业机械化的强力支撑。

一、现状

截止2011年底,我县农业机械拥有量14.6万台、80.1万千瓦,其中耕作机械15953台、50984千瓦;排灌机械80932台、441333千瓦;拖拉机3058台、49939千瓦;联合收割机505台,14209千瓦;插秧机179台、706千瓦;其他农业机械40001台、244663千瓦。涌现农机专业合作社30个,农机大户285户,耕插收综合机械化程度为42%。去年,全县完成农机作业服务面积185万亩,实现作业收入5亿元。据不完全统计, 农机合作组织、农机大户和种粮大户通过租赁、转包、代种等形式促成耕地流转21.5万亩,占全县耕地面积的36%,涉及农户11万余户,占全县农户43%。全县农机大户中,种植水稻50亩以上的有116户,100亩以上的有35户,200亩以上的有23户,千亩以上的3户,农村土地已经逐步向农机合作组织和机械化种粮大户集中和流转。

农业机械化在加快土地流转和发展规模种植中发挥了五大作用。一是提供了先进的技术装备。调查中,农民反应1台乘坐式“久保田”插秧机一天可插秧30亩,是人工的30倍;1台中型拖拉机一天可耕田35亩,是人工、畜力的20倍以上;1台中型水稻联合收割机一天可收割水稻20亩,是人工的40倍以上,不仅减轻了农民的劳动强度,而且提高了生产效率。二是转移了农村剩余劳动力。随着农机化新机具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农业生产逐步实现高效、优质和规模种植,农民逐渐从“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繁重农业劳动中解放出来,转移到第二、三产业,农民工的合理转移加速了农村土地的流转。据统计,我县有25万多农村劳动力常年在外务工,占农村劳动力的40%;他们把土地转包给有实力的种田能手或机械化种粮大户。三是助推农业生产节本增效。调查得知,目前我县农业生产作业的劳动力成本:耕地150元/亩,插秧150元/亩,收割200元/亩,合计成本为500元/亩;采用机械作业的成本:机耕100元/亩,机插80元/亩,机收100元/亩,合计成本为280元/亩,比人工减少220元/亩。规模生产可节约种子、化肥、农药成本10%左右。同时,采用节水灌溉、保护性耕作、机械植保、机插和机收等先进的新技术,不但节约了成本,还能提高粮食产量。四是最大限度地减少土地抛荒。发挥农业机械的节本增效优势,根据农时季节,为农民开展各种农机作业服务,能最限度地减少农村土地抛荒。近几年来,我局组建了机耕服务队,抽调精兵强将,采取统一机械调度,统一作业服务,统一收费标准办法,节假日不休息,年出动技术人员150多人/日,40马力以上新型耕作机械8台套以上,起早摸黑抢耕全县各镇村组的抛荒田10000亩以上,为治理耕地抛荒,确保粮食生产安全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五是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大忠桥镇机械化种粮大户邓东胜,2011年来承包了本镇罗果、江边、星星、黄家桥和韩家洲等6

个村21个组1400亩稻田,投入资金100余万元,添置了各类农业机械20多台套,解决了近350多户稻田抛荒的难题。白水镇新中村机械化种粮大户黄黑生,今年承包稻田1150亩,其中本镇稻田735亩,零陵区稻田415亩。今年机插早稻850亩。浙江老板项兆旺,去年6月在我县三口塘镇承包大片耕地种植水稻和小麦,并注册了“祁阳湘浯种植专业合作社。已与三口塘镇的两江、上马、古木和金凤等16个村的农民签订了稻田租赁承包合同,一定10年不变,承包稻田面积4200余亩,对加快该县农村土地流转、减少耕地抛荒是一个重要的启示。

二、问题

一是小型机具多,高性能机具少。全县目前拥有的农业机械中,80%以上的是小型农机具。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户户种田,家家购机,形成了小而全。近几年来,农机装备结构虽然不断优化,但小型农机具仍然偏多且利用率较低,造成了农机资源的相对闲置浪费,其突出表现是动力机械作业单一,严重制约了农机化向更高、更深层次的发展。全县拥有各种拖拉机、耕整机19000多台,而大中型高效率的耕作机械还不到10%,且机具性能单

一、油耗高。拥有各种收获机械近500多台,高性能的半喂入收割机仅有5台。

二是耕灌机械多,插收机械少。全县机耕、灌溉机械化程度较高,耕作机械上万台,90%的稻田实现了机械化耕作;排灌机械占农机拥有量的55%以上,只要有水源,可以保丰收。而机械化栽插和收割还在进入起步推广阶段,虽然全县拥有插秧机170多台,年完成机插面积3万余亩;拥有水稻联合收割机500多台,年机收面积近20万亩,但机械插、收综合水平还不到20%,插、收机械化已成为发展规模种植的一大瓶颈。我县机插秧技术通过多年的示范实践和推广,现已十分成熟,但还有大部分农民受传统观念的束缚,认为投入成本较大、育秧技术难掌握、机械操作不熟练,水稻机插秧技术推广难度仍然较大。

三是种植规模小,基础设施差。全县58万亩稻田有25万农民种植,户平2.3亩,不但规模小,丘块小、而且田块分散。目前农村新建的标准化机耕道为数不多,原有的机耕道质量越来越差,数量越来越少,里程越来越短,再加之很多农户受传统农业的影响,不愿流转土地,农作物插花种植,农机下田作业极为不便,严重影响了农机作业效率。比如,核定每小时可收6亩的联合收割机在我县大部分村组一天(按10小时计)只能收30亩左右,机械化效率不高,难以发展规模种植。

四是经费投入少,农机环境差。一是农机化配套资金及工作经费投入不足;二是农村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三是乡镇农机站体制改革,工作经费不够,场地不够,工作积极性不高;四是购机补贴改革后,实行县级结算,全价购机,农民购买大、中型农机具一时资金困难;五是试验、示范投入少,农机化示范基地少,先进适用的农机具试验示范局限于现场演示会,农机化的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三、对策

(一)完善农机化发展机制。一是深化认识。要把完善农机化发展机制提高到加快土地流转发展粮食生产的高度上来认识,要列入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作为农村工作的重点。农业机械是是科学的载体,是农村生产力水平的重要体现,是人体四肢的延伸,也是智力的延伸,可以说,农机化使用程度的高低直接决定农村土地流转的快慢,没有农业机械化,要实现土地流转和规模种植就是一句空话。因此,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业化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农机化发展长效机制,以农机化的优势和作用推动和加快农村土地的流转。二是加大投入。发展农

业机械化没有投入是纸上谈兵。在用好用活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基础上,要把推进农机化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逐步加大对农机化的资金投入。县财政要建立农机化发展专项基金,每年安排100-200万元,并根据财政收入增幅比例每年以5%-10%的速度增加投入,用于农机化项目配套资金和推广补贴农机具的累加补贴,逐步改善基层农机推广、服务、培训和安全监理的基础条件,扶持和鼓励发展机械化种粮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组织。三是优化结构。要大力引进和推广先进适用、环保低碳的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逐步淘汰和报废一些到期的低效率高能耗的旧机具,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重点抓好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和机械化收获的推广与应用,逐步实现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积极探索“标准化育秧、机械化插秧、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的新路子,做到政策推动与办点示范、大户带动与补贴拉动、强力推广与优化服务相结合,争取水稻机插秧推广面积和机收水平每年都有较大的新突破。

(二)改善农机作业环境。一是修好农村机耕道。要把农村机耕道建设列为新农村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土地整治的重要项目,加大资金投入,做到统筹规划,科学安排。并明确各级农机部门为主管单位,负责抓好规划设置和建设质量标准的落实。同时,做到年初有计划预算,年中有督促检查,年底有考核验收。特别是对土地流转快,农业机械拥有量多,自然条件好,农民积极性高的地方,要优先列入建设项目,切实解决机耕道建设资金、技术等方面的实际困难,逐步实现机道并进的新局面。二是加强农村田园化建设。在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土地整治中,要切实加强农村田园化建设,在机耕道畅通的前提下,按照“一平二大三方正”的原则,尽量将小田改成大田,弯丘、尖丘改成方丘,以减少农机作业空转的成本浪费,适应大中型机械化作业的需要。特别是种粮大户和专业种植合作社,他们目前承包和稻田多,丘块小,且分散,难已适应机械化作业,各镇村组要出面协调引导,为他们的田园化建设提供方便,以促进土地流转。三是推行连片规划种植。实行联片种植有利于机械化作业,更有利于土地流转和发展规模种植。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因势利导,在规划种植上,要统一安排部署,让农户尽量做到连片种植。这样,一则可以改善农机作业环境,二则可以为土地流转提供条件。同时,要出台更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支持农村土地流转,对从事规模化、机械化、连片种植的个人或组织实行政策倾斜,给予一定的作业补贴、燃油补贴、购机累加补贴,引导土地向农机大户、种粮大户流转,鼓励农民推行种植“三统一”,即统一种植模式、统一种植品种、统一机械作业,为农村土地流转创造良好环境。

(三)培植农机服务组织。一是扶持机械化种粮大户。扶植机械化种植大户是加快农村土地流转重要途径,要及时为大户提供政策、信息、技术指导服务,帮助解决生产当中遇到的资金、技术等方面的实际问题,不断扩大种植规模,逐步实现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要围绕“镇镇有组织、村村有大户”的目标,加大扶持力度,引导农机大户带头应用新装备新技术,鼓励开展“五统一”的规模化服务作业,做到发展一户,扶持一户,成功一户,带动一片。二是培育专业种植合作社。要加快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步伐,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加强组织引导和培育,把发展壮大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重要抓手,通过有效的激励政策和扶持措施,为培育专业种植合作社提供优惠条件,不断壮大农机服务市场主体,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对土地流转200亩以上的要优先保证补贴资金,还可以实施累加补贴。对示范带动效果明显的专业种植合作社和种粮大户,各级政府要予以表彰或机械奖励。三是培训现代新型农民。

7.土地流转与农业现代化 篇七

一、土地流转工作呈现新局面

1. 土地流转面积不断增加, 农民收入稳定增长

截止到2009年底, 全市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面积约766.6万亩, 实现土地流转约68.6万亩, 占耕地总面积的9%, 同比增长4%。土地流转促进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 全市现有的农村劳动力123.9万人, 已实现转移27.2万人, 占总数量的21.9%;全家外出务工经商农户数1.8万户, 占总户数的2.8%。随着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的不断增加, 消除了农民个人生产经营的风险, 农民收入更加稳定, 流转方和受让方利益加快实现, 农民既得到了土地流转的收益, 又获得了工资性和二、三产业经营以及外出务工等多项收入。

2. 土地流转形式不断创新, 结构调整步伐加快

大力引导和支持种养殖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规模经营, 调动流转双方的积极性。截止到2009年底, 以转包、出租为主要形式的土地流转分别达到31.5万亩和25.9万亩, 分别占46%和38%, 以互换、转让、入股以及其他方式的土地流转新形式不断涌现。土地流转时间在5~10年的近20万亩, 占30%;10~20年的16.7万亩, 占25%。土地流转规模由过去零散流转逐渐向连片集中流转方向发展, 用途由单一粮食种植向园艺特产、特色种植业、特色养殖业、劳动密集型产业等多元化方向发展。

3. 土地流转政策不断完善, 服务水平得到提升

市政府出台《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奖励转出土地的农户, 鼓励发展设施农业和高效特色产业, 支持农民土地合作社发展。与此同时, 大力提升土地流转的服务水平, 一方面, 加大推进土地流转市场建设工作力度, 在全市开展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试点, 其中新民市为辽宁省农村土地流转试点单位;另一方面, 以实施流转合同制和备案制为重点, 建立健全规范的流转工作制度和规程, 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 严格履行流转程序, 认真做好土地流转登记和鉴证工作。

4. 土地流转典型不断涌现, 示范带动作用增强

新民市在土地流转中, 坚持服务推动、规划促动、政策驱动, 建立市级服务中心、乡级服务站、村级信息服务点的三级服务体系, 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土地流转市场平台, 建立健全了规范的管理程序, 不断完善土地流转纠纷调处机制, 加快土地流转进程。沈北新区开展多种形式土地流转, 已实现土地流转17.7万亩, 占总面积的42%。一是龙头企业牵动;二是农业机械化推动, 农机大户已达105户, 实现0.68万亩土地流转;三是设施农业 (基地) 、特色产业带动, 通过建设五味子、花卉、蔬菜等设施基地, 实现土地流转4万亩;四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促动;五是种植大户 (经营面积100亩以上) 拉动。

二、土地流转工作存在的问题

1. 土地流转率还较低

据《人民日报》数据显示, 到2009年底, 全国土地流转面积达到1.5亿亩, 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的12.4%。一些先进城市和重点地区的土地流转速度和规模都比较大, 如重庆市土地流转497.8万亩, 占总面积的25.3%;成都市土地流转235.6万亩, 占总面积的21.5%;宁波市土地流转118万亩, 占总面积的47.8%。而部分发展较快的小城市和地区更是达到了很高的流转率, 如宁波市慈溪县土地流转率达到60%, 宁波市宁海县长街镇土地流转率达到82%。与这些城市和地区相比, 沈阳市土地流转率还较低。

2. 土地流转形式和对象较少

目前全市已经流转的土地中, 转包和出租形式合计占84%, 其他形式比较少。流转到个人近40万亩, 占流转面积的60%;流转到农村合作社组织4.7万亩, 仅占7%;流转到企业15.8万亩, 占23%。真正由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或以较大的开发项目牵动形成相当规模的流转面积还较少, 以土地入股形成”公司+农户+基地”等经济实体的数量较少, 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统一组织和服务达到规模经营的还为数不多。

3. 服务土地流转的探索和创新不强

通过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培育流转经营主体, 引进项目牵动流转、试点示范带动流转的力度还不够大, 规范的土地流转市场平台还没完全建立, 信息还不够全面、不够顺畅, 在完善土地流转价格评估制度和土地流转补偿制度上还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 在建立和完善经营主体准入机制方面应进一步加强, 对土地流转的服务、指导、管理、监督上还存在着“缺位”现象, 甚至存在着幕后操作、踢开农户, 利用行政手段强制和干预农民进行土地流转的现象, 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4. 土地流转的源动力和积极性不足

受传统思想观念束缚, 农民对土地有特殊的依恋情结, 认为土地是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后保障, 导致从认识上缺乏土地流转的源动力。一些农民对土地政策理解不深, 对土地承包期30年和“长久不变”理解不透, 甚至弄不清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之间的关系, 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认识模糊, 致使积极性不高。

三、加强土地流转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1. 加强舆论宣传, 引导土地流转

通过广泛宣传, 让广大基层干部群众认识到, 随着城市化步伐的日益加快, 传统农耕经济必然被以规范化、标准化、产业化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农业所取代, 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必将被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民工所取代, 加快土地流转, 实现规模经营, 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土地不仅仅是农民就业和生存的手段, 更是一笔庞大的资产, 加快土地流转正是合理利用资产、增加要素收入的有效手段, 通过流转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 让农民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2. 尊重各方意愿, 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农户是流转的主体, 要充分尊重农户的意愿, 在坚持“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 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的前提下实现流转, 要通过土地流转, 让村级组织所拥有的集体土地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土地经济效益得到提高。农业龙头企业可以租到租期较长的连片土地, 雇用到劳动技能较高的相对稳定的种植者, 获得用于部分基础设施建设的政府财政补助, 从而获得稳定的原料生产基地。基层政府从农业加工等环节获取相应的财税收入。

3. 完善运作机制, 规范土地流转

一是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农村经管部门及时向农民提供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 建立完善土地档案, 妥善处理土地流转纠纷。二是强化监督管理。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控制好土地流转总量和结构, 引导农用耕地流向优质高效农业项目。加强对流转土地使用情况的监督, 防止经营者损害生态环境、搞掠夺式经营、随意改变土地用途。三是健全服务体系。在乡镇、村, 尽快建立服务站、服务点, 以及土地流转信息库, 解决“想种无地”和“想转无人接”等问题。

4. 加大扶持力度, 推进土地流转

建立土地流转扶持资金, 对于全部转出土地的农户给予补助, 扶持其进城务工创业;对于通过采取土地流转合同方式集中农户土地进行规模经营, 并能切实带动农户增加收入的龙头企业和种养大户进行重奖, 并从资金扶持、税收政策、项目安排、技术指导等方面给予倾斜;建立大户农业生产保险机制, 帮助其规避自然风险、经营风险;鼓励农民通过土地入股, 与有实力、有带动能力的龙头企业、农业科技企业合作, 发展规模经营, 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切实加大农民工就业培训力度, 增强农民工就业能力, 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医疗和社会保障机制。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的财政投入, 建立健全农村人口养老保险制度。

5. 加强主体培育, 带动土地流转

8.土地流转与农业现代化 篇八

关键词:农业经营体系;经营主体;农户;土地流转

中图分类号:F32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07(2016)05-0063-05

一、问题的提出

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是指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基础上形成的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和服务的各类主体及其相互关系的总和。2015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再次提出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在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基础上创新规模经营方式,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在这一背景下,国内学者和相关部门对于如何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这一热点问题开展了大量的研究,总结起来,大致分如下几个思路:一是系统派。即对经营体系构成进行全面论证,形成产业体系、组织体系、市场体系、科技体系和制度体系5大子体系架构[1],主体体系、市场体系、服务体系和监管体系4大子体系架构[2]等。二是突出重点派。即强调构建体系中最为核心的要素,涉及农民合作组织的重要性[3,4],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5],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6]等。三是问题对策派。找出当下存在的各种问题,并提出具体策略,如因地制宜的引导和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促进土地流转、加大教育培训、加大补贴等。四是国外经验派。通过分析美国、英国、法国、日本等国家的具体实践找出可供我们借鉴的地方。

以上研究有许多共性,即大都是站在政府层面或是体系运行之外进行的一种理想构架,或者说一种规范性研究。即使运用实证研究,通过实地调研或是实证分析法找出存在的问题,其分析也大多停留在表面,并未找出真正的根源。在国家宏观政策方向指引下,看似百家争鸣的论述却基本上殊途同归,即围绕中央文件深入论证,具体阐述解读,列举实施策略作为政府施政的建议参考。纵观当前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的现实,我们发现,实际情况与预想之间出现了一定的偏差,区域发展不均衡,农业经营效益差异化明显。抛开区域生产力发展不平衡因素,农业经营体系发展的差异性主要源于农村土地流转规模的差异性和农业人口转移的差异性。很多学者针对这些问题对症下药,以期能够帮助滞后地区赶上。然而,土地流转不畅与规模化差异明显的根源在哪里呢?在农村土地流转不畅的情形下,如何推进土地的规模化经营?大力培育各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会是能够全国推广、普遍使用的良方吗?笔者将在农地流转悖论的背景下,从微观的农户视角和宏观的生产要素匹配视角分别论证,并提出我国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构建的新思路。

二、农地流转悖论的微观机理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异化

(一)土地流转悖论的微观机理解释

在调研中发现,农村土地流转并不像一些学者和决策者所期望的那样,给农村发展带来了规模效益和长远发展,一些地区的土地流转仍障碍重重。尤其是一些土地良好的平原地区,土地流转的情况非常少,即使有几例流转,也是因为一些家庭外出务工,没有充足劳动力,不得不把土地交给邻居或亲戚耕种,以农户间私下交易为主。“土地流转脱媒无处不在”[7],即农户在流转土地时,避开政府或集体等其他有偿服务中介,直接把土地输送到需求方的土地体制外流转。为什么政府通过各种政策包括建立土地流转中介等想要加速土地流转却事与愿违呢?这是源于农户基于自身利益诉求下的理性选择。

首先把农户按照土地流转状况的不同简单地分为三类:一是留守户,长期从事农业生产,使用自有地或租用他人地;二是候鸟户,虽未流转土地,但大部分时间在外从事非农生产,农忙时回来耕种;三是流转户,长期稳定生活在外从事非农生产,土地流转给他人。这三类农户中,留守户是几乎不会市民化的,并将成为未来土地经营的主力军,候鸟户是夹在农村与城市间两栖生活的人群,而流转户则是最有可能首先市民化的主体。为什么农户间会有这样的分化?从经济学角度考虑,微观层面上农户的理性选择是其家庭收益最大化,如果各种条件作用使农户收益达到期望值,其就会向着收入流高的位置流转。留守户是不具备外出从事非农生产的条件的,因此应成为未来农业生产的主要培育力量。候鸟户兼顾农地经营源于其非农就业的收入不稳定性,流转户之所以愿意流转自己的土地,源于其非农就业的收入流高于候鸟型,当然也可能有家庭成员劳动能力方面的原因,但非农就业收入流是否可靠决定了农户对土地依赖程度的高低。即使是流转户,也未必就能够全部实现市民化。事实上,目前中国农民的教育水平普遍较低,农户家庭资源禀赋难以与城乡生产力有效匹配,从而就难以获得稳定的、足够的收入流。因此,只有农民家庭收入流足以负荷整个家庭市民化的成本,且是长期稳定和可预见的,农民的市民化才会逐步启动,否则市民化无法实现,从而土地流转也将是小规模和短期化暂时性的。况且,越是土地条件好的地区,其农户对土地未来的期望值越高,放弃土地的几率就越小。另一方面,政府强行推进的土地流转不能达到农户满意,甚至难免会损害到农户的利益,而流转中介等土地流转服务机构的建立,看似为土地流转搭建了平台,但却很少为农户所欢迎,实际调查中发现,农户更偏好于成本节约、交易便利的自发式流转。目前看,农民自身流转土地的动力是不足的,因此整个土地流转进程将大打折扣。

因此,寄希望于集中土地、借助土地流转以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并培育大量规模化经营主体的思路并不一定能顺利推进。面对我国传统承包经营户数量庞大、农户家庭资源有限、基础薄弱的现实,我们认为,必须要考虑广大承包户的现状和真实诉求,土地的规模化经营不一定要依靠土地的大规模流转和集中来实现。至少目前来看,城乡生产力和农户资源禀赋均处于较低水平,更不能一味地追求土地规模。否则不但不能实现农业生产力的提升,反而会加重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负担,不利于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长期目标的实现[8]。农民的市民化、土地的规模化、农业现代化必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因此,按照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引导土地经营规模的自我演化,循序渐进的实现农业规模经营,才是符合我国实际国情的正确思路。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长中的异化

在土地流转及规模化经营的推动下,我国也涌现出多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些新型经营主体表现出强大的生命力,经营效益良好,因此受到了全国的追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研究也很多,凸显了其在目前理论界的重要性。对其分类有很多种方法,以四分法为主流。在此我们采用三分法: 以家庭个体劳动为主的家庭户(含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以互助联合为形式的合作组织(含集体企业、合作社等),以及公司制的农业企业。重新认真研究以上三种经营主体会发现,无论是家庭户、合作组织还是农业企业,农户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事实上并没有因此而退出。家庭户和合作组织中的农户依然作为直接农业生产者,而农业企业中,农户流转土地给工商资本,但由于流转契约的不稳定性,只要该农户没有完全市民化,就有终止契约、收回土地自己经营的可能。在中国特殊的社会结构中,农户是否经营土地以及如何经营土地成为一个由多维变量共同决定的复杂集合,且这一决策“因人而异”,极具分散性、主观性和不确定性。当农业经营制度变革的渐进性累积最终超越某一“临界点”时才会形成新的制度结构,且这一制度结构一定能够实现更好的“农户满足”[9]。因此,无论哪种农业经营组织形式,都必须满足这一定律,其形成也必然是农户作为经营主体内生化演变发展的结果。

在现实中发现,新型经营主体在大力推进中出现异化。由村集体或政府主导的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大多带有浓厚的政治色彩。部分家庭农场、合作组织或农业企业在政绩需求下诞生,风光一段时间后逐步萎缩,缺乏持续经营能力。若没有政府的青睐及在政策上大力扶持,很多新型经营主体将举步维艰。在传统农业区,集体组织、合作组织的自我发展滞缓,源于农民自发组织成本高、难度大,且农民组织起来,单纯从事种养业的收益并不明显。此外,多数村庄缺乏具有奉献精神的带头人。家庭农场或种粮大户则因财力、精力、能力、智力等方面的限制决定了其经营规模的有限性。对于农业企业而言,在“新增农业补贴主要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的号召下,地方政府纷纷大力支持、扶持资本下乡圈地,土地和资源等向少数人和企业流转集中,使得许多村庄出现大量失去土地、却又无法进入农场和其他地方工作的农民,农村的社会分化和各种矛盾不断出现。同时,资本逐利的本性将会引发对土地、资源、环境等的过度开发、榨取和掠夺,导致自然环境和生态资源恶化[10]。

因此,不应一味地强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农村发展是具有其内生动力的,不应从政策上人为的引导促进某类主体的发展,每一类主体的成长都是有其自身的内生机制的,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需要某种生产关系时,这种新的组织形式就会出现。以政策为主导是违背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的,也是无法持久的、不具内在生命力的。只要信息充分、价格机制完善、农业价值实现机制合理化,农户就能够根据自身经验、家庭资源禀赋状况、对市场信息的加工和判断、自身需求等进行理性的自由选择,并且在完善的市场机制下,农户的自由理性选择必然能够符合最优化的资源配置,很好地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土地流转及经营主体的演化是与农户自身资源禀赋演化及生产力发展相匹配的向前推进的,这也符合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协调发展的辩证关系。

三、从宏观要素匹配视角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重构

既然农业经营体系是在某种制度安排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方式和机制,那么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构建的实质就是在现有制度下农业生产资源各要素的优化配置。每一次农村土地制度的调整都必然带来农业经营体系的重构。从建国初期的耕者有其田到高度集中的统一经营,再到改革开放下的包产到户,均伴随着生产力发展下对生产关系调整的要求。近年来,在理清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立的思路下,在土地流转制度的推进下,农业经营体系中的各要素及相互关系也在不断演化之中。

农业生产经营的目标从经济学的角度讲也是利润最大化,因此,从宏观生产函数视角出发,最优的农业经营体系应是能实现农业生产函数目标值最大化的各种生产要素的最优组合。目前已有的共识认为,农业生产效益的提高需要土地规模化经营,这虽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是规模化经营的内涵又是什么呢?是仅指农村土地的连片集中吗?当然不是!从生产函数角度看,土地只是农业生产的诸多要素之一,利润最大化的实现应是包含土地、劳动力、资金 、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在内的投入产出实现最优化的匹配与组合,且产出品的市场价值得以正确体现,价值实现是畅通的。所以,不能仅看生产要素中某一种的投入量,更重要的是要努力实现所有要素投入数量及质量的匹配。此外,对农业收益的衡量还取决于农产品价格,如果农产品价格不合理,工农业产品比价没有理顺,农业的经济效益最终也是无法实现的,也将没有了农业持续经营的动力机制。具体来讲,在政策引导上,要区分各地区的实际情况,传统农业区且土地优良的,农户放弃土地的可能性小,大规模连片的难度就大,可以考虑提供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户自耕或合作经营均可;土地贫瘠或流转较多的区域,考虑加强职业农民的培育和农业技术的支持,建立规模化经营基地;城乡结合部等周边县域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农户非农就业能力强,则考虑资本下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且尽快实现城乡一体化的人口政策。

因此,我们构建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是一个在完善市场机制和充分尊重客观经济规律的条件下,政府以营造优化外部环境为主要职责,生产要素间优化匹配、自我演进的内生系统。在这个系统中,按照土地类型和空间区位的差异,农户将理性的选择土地资源的经营方式、集中形式或退出方式。作为政府则站在系统外,统筹掌握好农业发展的大方向,以服务者的姿态,根据具体情况针对不同农户的实际需求为其生产经营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而不是针对某类主体。全方位的服务平台包括农村金融支持、技术支持、营销支持、制度支持、市场信息,质量监控、管理与服务咨询等。这样一来,整个农业经营体系将走向自我循环、自我优化、自我匹配、自我发展。

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构建的几点建议

综上所述,我国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构建必须走渐进式、内生化发展道路,多种经营方式和多种类型的经营实体并存发展、自我演进。而政府的职责则是作为公正的制度制定者、规则的监督履行者和贴身的服务者,切不可盲目推进、拔苗助长。具体做法如下:

1.建立并完善科学、合理、公平且长期稳定的农村土地制度,尤其是要创新农民的土地退出补偿制度及土地流转中的农民权益保障制度;完善耕地保护制度、农产品质量保证标准化制度体系和农业技术创新推广激励制度等,并将这些制度法制化,以完备的制度法律链来保障农业经营体系顺利的自我成长及长效运行。

2.大力推进城镇化及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农村农业物流体系,为农民工非农就业和农产品流通建立起畅通的渠道和服务网络。通过延长农业产业链,帮助农村剩余劳动力在离开农地耕作的其他农业领域就业,或在服务农业的相关部门工作,或在与农业无关的其他二、三产业部门就业。这还需要同时发展县域及小城镇经济,实现剩余劳动力就近就业。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这是保证农业健康发展的基础,这本身也会创造出就业机会,吸纳一部分劳动力。充分利用“四众”的指导思想,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力量包括农民自身来创新创业,同样可以创造出更多的非农就业空间。只要市场机制是完善的,由民间组织构成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必将大有空间和作为。

3.继续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机制,尤其是对那些已经在城市中长期居住的农民,住房、教育、医疗等要花大力气解决,让有能力的农民放心地离开土地,幸福的在城镇居住,真正实现人的城镇化。若农户难以在城镇化进程中获得持续的、足够的收入流,则任何农民市民化改革都难以推动。加大对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尤其是农村的教育问题,要不断提高农民的教育意识,提高整个农村的受教育水平。整个农村的人口素质对于推动农村新面貌、实现城乡一体化具有决定性意义。

4.改变现有的农业补贴方式,这源于现有农业补贴很多并未落入真正进行农业规模生产的主体手中,甚至存在一些以套取补贴成立各种虚置主体的行为;即使农户花费大量的精力和成本获得补贴,但又有可能造成对土地的更加依赖,有研究已经证明,农业补贴与土地流转呈负相关。所以,必须创新农业补贴的方式和渠道,使补贴能够真正增加农业产业价值,从而保证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顺利构建。

5.政府要着力培养完善的市场体系以保障科学合理的农产品价格机制的运行。农村金融市场体系的完善也是关键一环,金融是农业发展的血液,需要政府构建出有效的资金输送流通机制。还需要构建完善的综合性、多功能农业信息化网络平台,构建好全面的信息供求渠道。信息的完备、及时和有效性可以大大降低所有经营主体及市场参与主体的交易成本,这也是市场有效性的必然要求。这种信息化平台还可以兼具教育管理培训及技术指导功能,帮助农业从业人员的素质提升及后续农业人才的培养。

参考文献:

[1] 蔡元杰.构建富有效率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J].农村工作通讯,2013(9):1722.

[2] 王定祥.论现代农业特征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J].农村经济,2015(9):2528.

[3] 陈锡文.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步伐[J].经济研究,2013(2):45.

[4] 黄祖辉.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构与制度创新——兼论以农民合作组织为核心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与制度建构[J].经济与管理评论,2013(11):5255.

[5] 尹成杰.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J].中国农民合作社,2014(2):610.

[6] 陈晓华.现代农业发展与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J].农村经济问题,2012(11):2123.

[7] 于传岗.农户主导型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律研究——五类农户视角下[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4(11):48.

[8] 朱信凯,于亢亢.未来谁来经营农业:中国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127159.

[9] 李厚廷.农业经营体系的建构——经营形式多元化格局中的农户经营主体地位[J].现代经济探讨,2014(7):4143.

[10] 冯道杰,程恩富.不同农业经营体系的构建与分散型村庄的未来[J].中州学刊,2015(1):5052.

Abstract:In the process of the construction of new agricultural management system and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agriculture, some practical problems remain, such as the land circulation is not smooth, and the difference of land management benefit is obvious. Based on these problems,this article points out the shortcomings of the mainstream thinking for constructing modern agricultural management system, then it separately starts from micro perspectives such as households and new business entities, the macro perspectives as factors of production to match, and proposes some new thinking to build a modern agricultural management system dealing with the practical problems and the economic mechanism. The idea is, the construction of modern agricultural management system must take progressive, endogenous development path, construct an internal system of the optimization of the production factors and selfevolution, with a variety of operations and types of business entities coexisting development. While the government's role is to act as an impartial system maker, oversight rules and personal fulfillment service providers, so as to promote modern agricultural management system and supporting system reform.

上一篇: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合同履约评价管理办法(暂行)下一篇:12《古诗三首》教学设计之四-教学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