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在全县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2024-10-26

工商局在全县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上的发言(通用9篇)

1.工商局在全县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篇一

今天,我市卫生系统召开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徐局长进行动员部署。我想,市人民医院作为全市最大的综合性医院,社会及老百姓最为关注的医疗窗口,理应率先响应,迅速行动,以更高的姿态、更严的要求、更大的决心,带头投入到治理医药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去。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识高度统一这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提出的任务、目标、措施十分明确。会后,我院将迅速贯彻,扎实开展。一是立即召开院领导班子会,传达贯彻好市局这次会议精神,统一好领导班子成员思想,使大家清醒认识到治理商业贿赂行为既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也是确保医院长久发展的必经之路。二是迅速召开全院职工大会,全员知晓商业贿赂治理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及时将中层以上干部及关键岗位负责人的认识统一到治理商业贿赂的决策和要求上来,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增强做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及时将医务人员的思想凝聚到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上来,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维护医学圣洁出发,坚定他们的理想信念和道德操守,旗帜鲜明、坚定不移地投入到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去。按照工作要求,迅速组建班子,制定方案,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建立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追究制。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人,逐级签订治理商业贿赂和行风建设责任状。加强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对措施不力、工作不落实以致发生严重问题的,将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二、工作目标明确,治理决心坚硬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政策性强,任务复杂艰巨,我院将把这项工作列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放在突出的位置加以开展,以六项工作为抓手,确保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把医德教育贯穿工作始终。筑牢思想防线,继续强化医德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严肃行业纪律。教育注意三结合:坚持集中教育与个人自律相结合,从社会主义价值观、利益观和荣辱观出发,开展好反腐倡廉教育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增强广大医务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同时利用医院自行编写的《医院员工手册》规范全体职工的一言一行。坚持正面引导与警示教育相结合,除学习先进典型事迹外,利用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职工,时时提醒大家廉洁自律,不要触碰“高压线”,达到警钟长鸣。坚持教育内容与岗位工作相结合,针对不同岗位特别是临床一线、药剂和设备采购、基建建设等关键重点岗位,有的放矢地开展教育。临床重点培养医务人员良好的职业道德行为,遵守职业纪律,杜绝大处方、滥检查,拒收红包回扣和吃请,让“无红包、无回扣、无滥检查、无乱收费、无开单提成”成为医务人员的日常行为规范;药剂部门重点防范医药购销不正之风和参与“统方”的不正当行为;设备采购部门重点抵制“吃拿卡要”,实行大型设备统一招标采购,铲除商业贿赂行为滋生的土壤;基建项目重点加强参与工程人员的廉政教育,医院领导班子成员不直接参与工程招标采购行为,常吹“耳边风”,杜绝“人情风”,大兴“廉政风”,将我院病房楼工程建成廉政工程。二是把自查自纠作为当前工作之首。在我院“双纠”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按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总体要求,查思想、查规定、查行为,排查梳理问题。认真查找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采购使用和临床医疗服务中,有无接受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给予的回扣、提成、财物及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如有存在问题的,主动讲清问题,并上缴有关钱物。对违反规定、顶风违纪的,我们将一查到底,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触犯法律法规的,移交相关部门,决不护短。自查自纠工作中,坚持原则,严肃对待,不走过场。同时,注重实事求是,把握政策,讲究策略,区别对待。通过自查自纠,客观分析医院可能存在的商业贿赂事实,认真制定整治方案。既保护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又达到自我教育、自我检查、自我纠正的目的,净化就医环境,维护医院的和谐稳定。三是把制度建设作为强根固基之源。坚持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制度,强化监督检查,严防“越轨”行为发生。近两年来,我们按照“双纠”要求,制定完善了一系列管理制度,明确了医务人员不得利用医疗服务收受回扣、提成以及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风建设八项制度和医务工作人员“六不准”纪律。在此基础上,下一步将围绕商业贿赂的要求,在医药购销、设备采购和基建工程等方面不断出台完善相关规定,积极推广医疗机构大型设备检查报告互认共享制度,实行医生不当处方在医院内部公示和点评制度,建立医护人员医德医风考评档案制度,探索实行单病种费用最高限价制度,核定不同级别不同类型医院药品收入比重和建立医院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等制度。通过建立以上制度,探索商业贿赂治理工作新举措。同时,加大对制度执行的考核力度,运用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确保医疗行为规范化、医院管理制度化、科学化。四是把药品、大型设备购销、基建项目工程以及

医生开单提成、红包回扣问题作为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我们将严格按照医院招标采购工作管理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医院招标采购工作程序,严把各个关口,确保医疗设备购销、基建工程招标工作程序化、规范化、透明化。一是继续实行药品网上采购,运用医院相关部门建立的“药品采购量用量排序公示,药品价格再行谈判,处方和病案分析,沟通和谈话”机制和药

品使用动态监控和超常预警等机制,严把药品采购管理关、入口关。二是在一次性及高值耗材购销上,根据医院《关于加强植入性耗材采购和使用的管理规定》,对部分招标采购的耗材品种进行二次再谈判,力求将价格降到最低,差价全部让利给患者。三是为防止医务人员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和利益最大化,及时修改和调整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药品收入、一次性卫生材料和植入耗材均不列入考核指标范畴。对药品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明确上限规定,实行处方量限额,对超额的处方需经医教科审核签字备案。完善分级用药管理软件,有效防范和杜绝临床医生开大处方等不正行为。通过以上措施,最大程度缓解病人“看病贵”的问题。四是认真查处医务人员有无收受红包、药品回扣等行为,对医院经济活动中有无有收受财物、回扣、提成等行为,单位内部、科室内部有无设立小金库、帐外帐、帐外物等进行定期自查和监督。在我院病房楼砌建过程中,严格执行重大建设项目廉政共建的原则,按照市人民检察院、建筑安装基础公司、建业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和我院参加的四方协议要求,有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防止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防患于未然。五是把内外监督渠道作为发现问题的重要途径。利用院内外监督机制,利用已经设立的监督电话、院长信箱、跟踪走访及问卷调查等渠道,严格执行来信来访定期分析处理、院长值班等制度,重视投诉举报工作,加大调查处理力度,办理及时、处理认真,防微杜渐,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同时,组织医务人员和中层干部签订拒绝商业贿赂承诺书,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广泛接受监督。

三、巩固扩大成果,管理富有长效

注重不断积累经验,建立起一套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成果,将好做法、好经验转化为经常之举。如建立医德教育长效制度,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反腐倡廉教育和“八荣八耻”教育,增强医务人员遵纪守法意识,树立社会主义价值观、利益观和荣辱观,自觉抵制贿赂,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建立管理和监督长效机制,从健全内控机制入手,加强对药品、医疗设备及大宗物资采购、基建修缮工程等重点环节的监管,加强药剂、财务、设备、基建等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管。通过长效机制的建立,让医院各级干部和广大医务人员遵守相关法规、自觉抵制商业贿赂成为一种自觉行动,精心为患者省钱,切实为患者省力,努力让患者省心。

全市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号角已经吹响,我院责无旁贷。为此,我们将在市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把商业贿赂治理寓于医院各项改革和日常管理中,惩防并举,源头治理,努力将我院建成医疗技术精益求精、医疗服务低值高效、人民放心满意的诚信医院。我们将以商业贿赂治理工作取得的成果促进医院的改革与发展,以崭新的精神风貌、纯净的就医环境为全市人民医疗健康服务提供有力的保障,为我市卫生事业实现新跨越、我市实施第二轮追赶式发展再立新功。

2.工商局在全县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篇二

治理商业贿赂是今年党风廉正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的一项全国性的重要工作。根据卫生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卫生厅分别召开专门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和要求。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卫生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卫生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对全院开展治理医药购销

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

(一)明确商业贿赂和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含义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行为。而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就是医药、器材生产和经营企业及个人,采取给予财务、有价证券、回扣、提成等不法手段,推销其药品、器材的行为和采购单位及个人接受贿赂,帮助上述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我国历来重视包括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在内的各种贿赂行为的法律治理,不仅在有关竞争法律、廉政法规中明令禁止商业贿赂行为,而且在刑事立法中规定贿赂犯罪,用严厉的刑罚手段惩治包括商业贿赂行为在内的一切贿赂犯罪。

(二)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对治理商业贿赂高度重视与具体部署

2005年7月,胡锦涛总书记对治理商业贿赂问题做了重要批示,并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会上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今年党风廉正建设和反腐败的六项重点工作之一,采取有力的措施,切实抓出成效。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吴官正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工作报告中,都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政府反腐倡廉的重点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十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强调,要从政府自身建设和改革的需要出发,集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坚决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全国人大还修正了刑法的有关条文,为治理商业贿赂提供了法律依据。最近,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全国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全区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都明确提出,要重点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各级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加责任感和自觉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卫生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卫生厅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切实增强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立即行动起来,认真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务必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三)正确认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的危害与成因

从全国的情况来看,商业贿赂在医药购销领域较为严重,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手段隐蔽,已经成为经济生活中的一大突出问题。其危害主要表现在:一是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以回扣等商业贿赂为手段,向医疗机构推销质次价高甚至假冒伪劣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导致医药服务价格不断攀升,直接损害广大患者的利益;二是一些医务人员为获得回扣、提成,滥用某些药品和高值耗材,既损害患者健康,又加重患者经济负担;三是严重腐蚀了医疗卫生队伍,一些医务人员成为不法企业的代言人,滋生了腐败和经济犯罪。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加剧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声誉,败坏了圣洁的白衣天使形象,引起了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势在必行。

近年来各省市查处的一些窝案、串案和大案要案,令人触目惊心,不少医疗机构的领导和知名专家也深陷其中,不能自拔。我们应清醒地看到,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现象,既有药品流通秩序混乱、药品耗材价格虚高等外部原因,也有少数医务人员漠视群众利益、见利忘义等内部原因。但医院和医务人员是医药购销领域的最后一道闸门,这一关把好了,商业贿赂就失去了条件;把不好商业贿赂就会畅通无阻,外因常常通过内因起作用。少数个人直接参与商业贿赂的行为将对医院乃至整个医疗行业的形象有着不可低估的影响。因而,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危害性,从维护群众

切身利益和维护医学圣洁出发,查找自身原因,从我做起,旗帜鲜明地做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四)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重要意义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是全国治理商业贿赂的重点之一,它对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

会有重要意义,对我国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同样有重大现实意义。通过专项治理,对促进医院的改革与发展,净化执业环境,促进执业人员遵纪守法,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因此,开展这项工作刻不容缓,不能有等待、观望的态度,更不能抱着侥幸、法不责众的心理,要增强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主动性与自觉性,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务求取得治理商业贿赂的实际效果。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专项治理工作

我院将按照卫生部、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卫生厅的部署要求,从医疗服务工作的实际出发,扎实有效地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各项工作,把这项关系医院改革发展大局、关系医疗队伍建设、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一)明确目标要求和治理重点

我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卫生部、自治区的通知要求,结合院医疗工作实际,统一部署,稳步推进,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通过自查自纠,使全院职工受到一次深刻的法制、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廉洁从业的意识,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通过查办商业贿赂案件,惩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杜绝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现象;针对存在的问题,健全完善制度,逐步建立预防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同时,在工作中要注意维护医疗机构的稳定,保持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

我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着力点是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破坏正常医药购销秩序的问题。治理重点是医院自身及相关领导、有关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采购、基建工程或临床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财务、回扣、提在或“赞助”的行为,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私分或划归个人使用的行为;以及卫生行政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和工程招标等活动,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

(二)对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对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是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检查、自我纠正的有效措施,对于解决大多数有一般性不正当交易的问题、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稳定医疗服务秩序具有重要作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具体要抓好以下环节:

一是组织准备。主要是扎实、细致、全面地进行调查摸底,同时也要认真分析过去医药购销过程中涉及到的商业贿赂问题和发生的腐败案件,认真分析医疗卫生系统商业贿赂的表现形式、产生的环节和原因,掌握所涉及到的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确定我院的工作重点,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治理措施。

二是动员教育。医院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宣传发动,就开展专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各支部、各科室也要召开会议进行宣传发动,做到人人皆知。通过学校电视台、医院网站、院内墙报、横幅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思想动员,广泛宣传中央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部署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运用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医务人员对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严重性和危害性的认识,自觉抵制和治理商业贿赂行为。

三是自查自纠。对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各级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医药购销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检查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器材生产经销企业及其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赞助等方面的问题,主动将单位小金库和个人收受的款物上缴到当地卫生部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设立的专项帐户,并揭露行贿企业和个人。要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坚持区别对待,宽严相济,严格把握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和教育的威力。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主动说清问题并认识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或免予处分;对经组织帮助说清问题并认识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减轻处分;对存在不正当交易行为,经组织帮助仍不交代问题、不上缴所收钱物、甚至顶风违纪的,要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四是整改提高。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举一反三,查找漏洞,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坚持边查边整改,要同步进行,不能等专项治理结束后才整改。要实行整改工作责任制,把监督检查贯穿于自查自纠全过程,上级督查下级,一级督查一级,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五是督导检查。在医院内部的督导自查的基础上,将于下半年接受国家卫生部、自治区卫生厅等上级部门对我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自查自纠的情况督导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立刻严肃整改。

(三)严肃查处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

在抓好自查自纠工作的同时,要严格依法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突出查办大案要案。行业自查自纠与查办商业贿赂案件是两项重要工作,要同步进行,相互促进,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前后两个阶段,不能相互割裂。要在自查自纠中发现大案要案线索,重点查办;同时,以查办大案要案促进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查办案件工作要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的全过程。查办案件要坚持依法依纪办案、文明办案,准确掌握法律和政策,严格区分违法犯罪与一般性错误的界限,做到宽严相济,达到教育多数、震慑犯罪的目的。

在查办案件工作中,要把握以下几个要点:

一是利用各种渠道掌握案件线索,拓宽畅通信访举报的渠道,设立和公布专门的举报电话,动员群众、鼓励医药企业内部人员或当事人、知情人反映和举报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问题,同时,要注意保护投诉举报人。

二是对涉嫌违法违纪的商业贿赂问题要及时查处,特别是涉案金额高、涉案范围大、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不管涉及到什么人,都要排除干扰、克服困难、一查到底。

三是坚决查处涉及行政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案件。商业贿赂案件主要发生在交易活动中,但与行政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也有着密切的关系。对卫生行政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利用审批权、执法权以及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活动中,谋取私利、索贿受贿的行为必须严肃查处。

四是要与当地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工商、审计、药监等执纪执法部门建立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查办案件的强大合力,对行贿者、受贿者形成双向打击的强大声势。坚决防止和纠正查处案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和以罚代法、以罚代刑的问题。

(四)建立健全防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艰巨、长期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既要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治理,又要坚持长抓不懈。要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用发展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问题。把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问题与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活动、医院管理年活动、行风建设活动结合起来,与建立健全卫生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结合起来,通过对自查自纠的问题和已查处的商业贿赂案件的剖析,研究问题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探索建立从源头上预防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一要加强思想教育。教育是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基础。我们将进一步创新教育方法、丰富教育内容、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在广大医务人员中,大力开展有针对性的反腐倡廉教育和“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通过深入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医学伦理教育、人文素养教育,引导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实践“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通过深入开展国情教育,进一步增强医护人员的责任感,使他们在诊疗的时候不脱离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通过利用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开展示范和警示教育,让广大干部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让每一位职工都知道坚持什么、反对什么;提倡什么、抵制什么;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明是非、知荣辱,增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意识,营造廉洁行医的良好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要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建立健全医院内部自律机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修订完善有关医药购销和管理的规章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商业贿赂行为的产生。

严格执行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医用试剂、基建工程等的集中采购招标制度,对自治区规定列入招标采购范围的药品要100实行集中招标采购,继续推进和完善“新药购进阳光工程”。自2004年6月我院在全国率先推行“新药购进阳光工程”以来,已经引进了近百种药品,其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增加了采购的透明度,切实做到让利于民,得到卫生部、卫生厅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继续完善医院药品使用情况的动态监控、超常预警制度、门诊单病种限额收费管理制度。开展医生不当处方、住院病例不合理用药院内公示和点名,进行解释的处方点评制度,建立健全合理用药考评机制。

健全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加大资金监管,规范医院的收支管理。同时,大胆探索改革医院的运行机制和完善人员收入分配制度,将工作岗位、工作技术和风险程度、工作数量、服务质量与效率、医德医风等作为分配要素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医务人员收入不直接与医疗收费直接挂钩的分配制度。严查和杜绝科室承包、收入分成、小金库等违规行为。建立医护人员医德医风考评档案制度、医院目标管理考核制度以及班子考核管理制度。同时,继续推进医德医风社会监督制度。

认真推行和完善院务公开制度。通过电子屏幕、宣传栏、触摸屏等多种形式,全面、及时、真实向社会公开医疗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医疗服务流程等;健全并严格执行住院费用清单制度和费用查询制度,增加收费透明度,以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要创新医疗机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医院自身的管理与监督。

今年,我院将坚持以“健全制度,强化管理,医疗安全,科学发展”为工作重点,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提出的“八不准”行业纪律及相关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逐步完善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中的不正之风的监督制约机制。以完善的制度,加强内涵建设,规范医院管理,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医院的科学管理变成工作的常态,从而形成行风工作的长效机制。

医院将加强项目科学监管工作,端正办院宗旨和方向。加强对扩建项目、高精尖设备购置、临床新技术应用等项目的科学监管。通过多种形式,培养讲政治、顾大局、懂管理、有社会责任感的各级医院管理人员,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第一标准。

三、加强领导,把握政策,为顺利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提供保障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措施;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惩治腐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解决卫生事业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院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加强领导,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扎实有效地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一)要组建专门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加强领导和协调。

医院成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全院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明确时限,开展具体的治理工作。医院党政一把手作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负总责将切实负起责任,要亲自参加研究、亲自部署工作、亲自检查督促,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措施落实到位,保证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分管领导对分管的部门具体负责,纪检监察部门协调监督,各支部、各科室为所辖部门的直接责任人。各级各部门要理顺工作关系,明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和沟通联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抵制和治理商业贿赂的整体合力。

(二)要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督促检查。

严肃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卫生部部署和自治区的要求。医院将加强对各部门开展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掌握工作进度和实际效果,认真总结好经验做法。对对于不重视治理工作,不落实工作部署,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认真、消极应付的要重点督办;对于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于工作不得力,对造成不良后果或重大社会影响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提高治理工作效能。

(三)要严格把握政策和正确的导向。

开展专项治理的根本目的是整顿和规范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秩序,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要正确区分正常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商业贿赂,又要保持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同时,还要警惕和防止有人利用专项治理之机,报私仇,诬告他人,扰乱正常的医疗秩序。医院将从保护群众利益和爱护医务人员的角度出发,把握工作重点,严格把握政策,正确区别对待。要坚持边查边整改,把思想教育、建章立制、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监督整改贯穿整个治理工作的始终。

3.工商局在全县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篇三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近年来,随着医药产业的不断发展,有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为获取更多的商业机会和追求更大的商业利益,以回扣、开单提成等手段,进行商业贿赂,与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不正当交易。还有一些掌握着审评、审批等行政权力的工作人员,与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搞权钱交易。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直接增加了人民群众的经济负担,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健康权和生命权,甚至给人民群众造成了疾苦;也诱发了某些药品监管工作人员的权力寻租,腐蚀干部队伍,侵蚀党的肌体,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是滋生腐败和经济犯罪的温床。党中央和国务院决定集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是非常必要和及时的。

中央和省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都决定,对医药购销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工作,涉及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的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前不久国家局、省局和市局相继召开了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下发了有关文件和治理方案。根据市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我局制定了《XX县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我们要结合我县药品市场实际情况,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组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切实抓出成效,保证治理工作不走过场。

二、明确任务,把握重点,认真开展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对全县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做如下部署。

(一)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中办、国办《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市局会议的要求,结合我县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和监管工作实际,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稳步推进,务求实效。

总体目标:通过自查自纠,使药械工商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深刻的法律、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坚决纠正药品、医疗器械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的错误观念和行为,使企业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找准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通过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严惩违法犯罪行为,震慑犯罪分子,有效遏制商业贿赂滋生蔓延的势头。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建立健全监管制约机制,堵塞监管漏洞,铲除滋生商业贿赂的土壤和条件。经过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建立药械工商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营造药械经营领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树立科学监管理念,提高监管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监管水平,切实做到廉洁从政,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执法。

(二)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的工作重点

确实抓好上级确定的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6个重点:

1、药械工商企业及营销人员在推销药品、医疗器械过程中,以各种名义给予医疗机构及工作人员、医务人员回扣、提成等财物的行为;

2、药械工商企业及相关人员在批发零售、广告宣传、投标竟标过程中,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的行为;

3、药械工商企业在认证发证、检查验收、稽查处罚等重点监管环节中,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准入资质、减轻或逃避处罚的行为;

4、药械工商企业通过不正当手段虚报成本抬高药价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的行为;

5、药品监管工作人员插手干预药品、医疗器械企业经营或投资入股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

6、药品监管工作人员在行使监管权力过程中,收受药械经营企业及相关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行为。

(三)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的指导原则

1、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综合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对药械工商企业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综合治理。

2、统筹部署,有序推进。既要立足当前、搞好专项治理,又要着眼长远、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积极稳妥地把治理工作推向深入。

3、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要以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药

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正常秩序的问题为重点,着力治理各企业以及药品监管机构表现突出的问题。

4、坚持把握政策,维护发展大局。既要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违规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商业贿赂,又要保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的正常工作秩序,维护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

(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

工作的主要内容

1、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工作要突出抓好四个阶段的工作。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5月)。广泛宣传国家、省、市治理商业贿赂的部署要求,按照县局《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思想动员,使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和药品监管系统工作人员认清商业贿赂的严重危害性,增强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第二阶段为查摆问题(6月到7月)。开展调查摸底,摸清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基本情况,分析药品监管工作的现状,掌握商业贿赂行为易发的关键环节和岗位;着重查找2003年以来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存在的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查找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严重损害公众健康与安全的突出问题,同时认真查找药品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对查找出的问题逐一核实查证,确定重点,分类处理。

第三阶段为分析整改(8月到10月)。要从体制机制、经营理念、监管理念以及思想道德观念入手,深入分析不正当交易行为发生的内在规律、表现形式及其产生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逐一进行整改。

第四阶段为总结提高(11月到12月)。全面总结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巩固提高治理成果。

2、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是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方面,是惩治商业贿赂犯罪的有效手段。自查自纠与查办案件是两项重点工作,不能理解为前后两个阶段,要同步进行,相互促进。在查处工作中,一要畅通举报渠道。认真查找案件线索,充分发挥来信来访、举报投诉网络的作用。县局向社会公布治理商业贿赂的举报电话和举报电子邮箱,鼓励有关人员举报投诉。二要建立案件协查机制。要与检察、公安、工商等执纪执法部门建立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机制。对在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药品监管系统中的违法违纪案件,加大查处力度,深挖背后的商业贿赂行为。三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要正确区分正当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行为的界限。对主动交待问题、悔过自新、积极退赃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案范围广、影响面大的商业贿赂案件要依法从严惩处。四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县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将根据各地开展自查自纠、群众举报反映出的突出问题,组成重点案件督查组,到一线进行现场督查。五要严肃查处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经营、谋取不法利益,特别是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贪赃枉法、索贿受贿的案件。对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的腐败分子,无论涉及到什么人,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3,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我局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的力度,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要采取加强宣传教育、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诚信建设手段,引导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树立守法经营、诚实守信、优质服务的经营理念倡导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自觉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努力营造科学监管、依法行政、规范经营、公平交易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实效

第一,要建立健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要求,县局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由我担任组长,XXX、XXX任副组长。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第二,要周密安排部署,加强协调配合。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我局要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坚持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方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工作中要主动与纪检监察、检察、工商、审计等部门加强沟通与协调,建立信息通报、情况交流等工作机制,形成治理商业贿赂的整体合力。

第三,要加强调查研究,提高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调查研究是做好治理工作的基础。我局要把调查研究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的全过程。及时总结经验,提高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县局党组成员将分别带队对重点、难点工作进行调研,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第四,要加强对药品监管队伍的管理,提高队伍素质。要按照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科学监管理念,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监管队伍。近年来,我县药品监管工作人员兢兢业业,尽职尽责,勤奋工作,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必须看到,我们这支队伍的现状,与党和人民的期望,与药品监管任务的要求还有差距,还有不相适应的地方。因此,一定要非常重视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思想道德建设。

4.工商局在全县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篇四

矿党委今天召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下面我再强调三个方面。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开展专项治理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一项重大决策。去年12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专题研究了治理商业贿赂有关问题。今

年3月份以来,省委、省国资委党委相继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6月9日,省国资委召开了全省地方国有企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座谈会,对全省地方国有企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了专门部署。大家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党委部署上来,充分认识搞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1、治理商业贿赂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的内在要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政府行政行为不断规范,企业依法经营意识得到增强,市场秩序逐步好转。同时也要看到,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经济成分多样化、利益主体多元化,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而市场法治秩序不健全,商业贿赂在一些领域和单位日益严重,已经成为影响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事实表明,商业贿赂破坏市场秩序和交易原则,侵害企业利益,诱发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毒化社会风气,已成为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大公害。今年是我矿“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深化改革、创业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在全集团范围内集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要把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企业又快又好发展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出成效,推动“十一五”规划各项目标的实现。

2、治理商业贿赂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迫切需要。治理商业贿赂是今年反腐倡廉的一项重点工作。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明确提出要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六项重点任务之一。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要求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政府廉政建设的重中之重,切实抓出成效。大家应该明确,商业贿赂虽然发生在经济交易活动中,但与一些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有密切关系。譬如,有的在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等环节收受好处;有的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收取管理或业务对象的钱物;有的利用自身业务特点,收受各种好处,甚至索贿受贿。因此,要通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纠正不正当的交易行为,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3、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维护企业和职工利益、构建和谐矿区的重要保障。国有企业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载体,是承载先进生产力的重要主体,在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不仅肩负着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经济责任,而且肩负着维护社会稳定、保证国民经济健康平稳运行的社会责任和政治责任。我矿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既是规范市场行为、维护企业利益、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维护职工利益、推进和谐矿区建设的重要保障。大家必须站到讲政治、讲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按照我矿统一部署,扎扎实实地开展好此项工作,突出查办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重要案件,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体系,铲除商业贿赂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促进企业健康和谐发展。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全面展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这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坚决纠正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另一方面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中央提出这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问题;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根据中央要求,结合我们的实际情况,治理商业贿赂要突出抓好工程建设、医疗卫生、物资采购、产品销售等四个领域的治理。各单位、各部室要按照中央、省国资委部署和矿党委要求,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扎实有效地推动此项工作全面开展。

自查自纠不力的单位,要加强重点督导。凡是有问题而又不自查自纠的,要坚决严肃查处。尤其是对于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而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切实抓好整改。各单位、各部室要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制度与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2、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在抓好自查自纠的同时,要依纪依法查办商业贿赂案件。自查自纠和查办案件要同步进行,相互促进。发现案件线索,就要组织查处。在查办商业贿赂案件方面,要把握以下几点:要利用各种途径掌握案件线索。矿纪委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力量排查案件线索,及时组织力量查办。各单位纪委要认真分析和梳理案件线索,加大案件查处的力度。要发挥群众信访举报作用,动员群众反映和举报商业贿赂问题,拓宽举报渠道。突出查办重大案件。对于涉及上述四个方面的问题,尤其是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职务之便谋取非法利益,甚至收受贿赂的;对于在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等市场交易中收受好处的;对于在医疗卫生和产品销售领域,“吃拿卡要”的,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案范围广、影响面大的商业贿赂案件和涉及领导人员收受贿赂的案件,要重点查处。要排除干扰,克服困难,坚决防止对商业贿赂案件查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和以罚代纪、以罚代刑的问题。对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典型案件要予以曝光。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强调:“治理商业贿赂根本要靠法制,依法治理要贯彻全过程。这是这项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的关键。”要坚持依法办事、依法治理、依法办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既要坚持原则、坚决果断,又要把握政策、慎重稳妥,增强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要严格区分错与非错、罪与非罪的界限,坚持宽严相济。

3、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根据中央要求,既要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治理,又要从大局和长远出发常抓不懈,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统一,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单位、各部室要紧密结合自查自纠和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一要加强宣传教育。各单位、各部室都要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商业贿赂危害性和治理商业贿赂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在全集团形成反对商业贿赂的良好氛围。尤其要结合实际,切实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算好清廉七笔帐,树立正确权力观”教育,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教育,运用一些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增强教育效果,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形成诚信经营和廉洁经营文化。二要加强制度建设。通过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对本单位、本部门及外单位发生的商业贿赂案件的剖析,深入研究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健全制度。要针对制度和管理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和漏洞,针对商业贿赂问题的易发部位,建章立制,从源头上堵塞漏洞。这里强调一下,制度建设一定要注重细节。工作在于落实,落实在于细节,细节反映真实,细节决定成效。制度建设也是如此。检验制度是否有力,关键看能不能堵塞漏洞,防微杜渐,收到实效。三要加强监督,规范管理和从业行为。继续推进企务公开,增加办事“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根据现实情况,我矿将逐步加强对单位和部门必要的管理和监督,一些重大事项要履行报批程序和备案制度。要严格执行财务和会计制度,坚决纠正做假账行为。要加强票据管理、资金管理,减少现金交易,逐步从源头上铲除发生商业贿赂的土壤和条件。

三、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有效开展

治理商业贿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党组织必须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切实抓紧抓实。

1、明确领导责任。各单位、各部室要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统筹安排,加强监督,保证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领导班子要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具体抓。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

2、加强督查工作。我矿纪检监察机关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单位和部门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强化组织协调,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防止搞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对自查自纠不认真或问题较多、反映较大的单位和部门,要重点进行督查。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要从重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3、务求取得实效。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做到“三个结合”、“处理好五种关系”,即与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紧密结合;与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紧密结合;与当前的生产经营和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要处理好集中治理与常抓不懈的关系;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的关系;坚决治理与维护大局的关系;依法打击与教育警示的关系;分管主抓与齐抓共管的关系。要通过治理商业贿赂,发现管理上、制度上的缺陷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廉洁从业能力,促进企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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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商局在全县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篇五

同志们:

在中纪委召开的第六次全会上,明确地把“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作为今年反腐倡廉的六项重点工作之一,国务院在第四次廉政会议上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行了部署,近日,潍坊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的通知》,市经贸委下发了

《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医药行办和海王生物总部对全市医药系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做出具体部署。从中央到地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已经全面展开。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大会,部署公司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刚才宣读了我公司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和自查自纠的两个实施方案,请各部门特别是经营部门,要按照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和自查。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大意义

1、治理商业贿赂是反腐倡廉和净化社会风气的需要

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把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今年反腐倡廉的重点。他指出,近年来商业贿赂在一些行业和领域蔓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毒化政风、行风和社会风气,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已成为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大公害,必须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坚决加以治理。温家宝强调,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抓住不放,今年要重点在几个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取得新进展。要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要大力整顿医疗服务秩序和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秩序,推进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体制改革,加强对药品和医疗耗材价格的监管,防止变相涨价和层层加价。要切实加强医院管理,规范医院和医生的用药和治疗行为,杜绝开单提成,对医疗卫生领域腐败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

2、治理商业贿赂是净化行风和树立企业形象的需要

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经营秩序,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和根本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大局,规范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秩序,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树立医药经营企业的良好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几年来,医药市场上不正当的竞争行为,严重地阻碍着正规企业的正常经营。有的生产经营者为获取商业机会和商业利益,采取不正当手段进行商业贿赂,破坏了医药市场经营秩序,损害了人民群众利益。有的企业肆无忌惮,使医药市场形成了一种“恶性竞争”。正在开展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正是打击不正当的交易行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正义之举。搞好这一治理工作,必将使医药市场得到清洁,使医药行风得到净化。

发展民族医药,服务民众健康是我们海王银河人的根本宗旨,而商业贿赂破坏了医药市场经营秩序,败坏了行风和企业形象,严重损害了我们企业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海王银河作为正规的、在业内颇有影响力的医药龙头公司,非常渴望有一个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非常盼望有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搞好治理商业贿赂,有利于我们进行正常的药品经营,有利于我们公平竞争,也有利于我们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因此,我们必须深刻理解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贯彻上级党委和政府的部署,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3、治理商业贿赂,是对干部职工的保护和爱护

我们的干部职工,很多同志常年累月地奋战在业务经营第一线上,长期处在不很洁净的医药市场竞争的氛围里,如果不加强教育和通过这样的专项治理工作,我们的同志也有可能跟着别人学,最终掉进商业贿赂的深坑里。通过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使我们的每一个同志增强政治意识,认清商业贿赂的危害,敲响商业贿赂的警钟,筑起反对和抵制商业贿赂的防线,避免在药品购销活动中犯错误。即使是已经犯了错误的同志,也可以在治理专项工作中能够利用这个机会争取主动。通过专项治理,使我们的全体员工普遍受到教育,在业务活动中的错误观念得到纠正,形成经营行为规范、程序合法、制度健全的经营秩序,确保企业健康发展和员工健康成长。这样,就积极有效地保护和爱护了我们的干部职工。好范文版权所有

二、扎扎实实地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

对自查自纠的工作部署在实施方案中已经明确,我这里不再重复。主要强调五个问题:一是购销经营部门要把自己作为自查自纠的重点,认真扎实地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切不可走过场,摆样子;二是自查自纠要在两个层面展开。一个层面是部门,一个层面是个人,无论是部门还是个人,都要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三是自查自纠要坚持实事求是,不能搞扑风捉影,不能牵强附会,不能乱上纲上线。四是自查自纠要坚持以“自我教育、自我检查、自我纠正”为主。五是对自查自纠工作中,要突出抓好全面调查摸底、查找突出问题、妥善处理问题、切实抓好整改、强化督查工作五个环节。

6.全县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总结 篇六

根据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总结和下一步工作计划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县委、政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市治理商业贿赂有关文件精神和部署,结合2008年的工作要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以“六个进一步”措施为指导,推进

“五项任务”的落实,在全县扎实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2008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取得成效

一是坚持中央确定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体制。按照中央、省市的部署,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各司其职,群众积极参与,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组织的领导体制,调动和凝聚各方面的力量,巩固各方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抓好责任分解。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把责任明确到主管领导、具体岗位和具体承办人,做到不推诿、不扯皮,落实好承担的分解任务。三是严格责任考核。把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进行考核。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敷衍了事、贻误工作的,按规定进行问责,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做到履行职责有规范,检查考核有标准,追究责任有依据。四是加强督查。县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综合运用专项检查、听取汇报、电话催办等手段进行督导,提高督查效果。

(二)积极探索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为确保今年治理商业贿赂“全面建立市场诚信记录库”、“加快建造市场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平台”、“积极培育诚信服务市场”、“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和守信褒扬机制”、“大力营造市场诚信道德文化环境”五项任务的落实,根据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制定了“六个进一步”的措施。全县各级各部门结合部门和行业实际,在整体推进中抓住主要矛盾,解决突出问题,着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新进展和新突破。今年根据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对全县重点工程、信访包案、干部工作作风等开展督查通知》的要求,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全县重点工程进展情况、信访包案调处情况、干部工作作风等进行跟踪督查,从而完善从源头预防和惩治腐败的机制。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治理商业贿赂的社会氛围

7.工商局在全县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篇七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9号)文件和省交通厅、市政府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安排部署。局党委已专门发文就此项工作作了安排,今天再讲几点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治理交通行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成效。

二、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治理交通行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使交通行业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教育,经营者的守法、诚信意识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经营行为得到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廉洁高效,相关制度规定得到完善,建立起交通行业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逐步形成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交通建设市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工作机制

根据这次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要求,市局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长:xx,副组长:xxx xx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xx,副主任:xxx xxx。市交通局举报电话:。市政府专门在政务网上设置了投诉信箱和举报电话:。

四、工作重点

市交通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点是“四个领域”,即:公路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水运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交通运输市场领域、交通规费征收领域。其中治理交通建设领域商业贿赂围绕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程转包分包、工程设计变更、设备材料采购等环节,坚决纠正交通建设项目业主、施工企业、咨询、设计、监理等企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的不正当交易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交通建设市场。严肃查处交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事业单位的经营活动,以及办事不公,吃、拿、卡、要,谋取非法利益等受贿行为。

五、工作步骤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已经从今年4月份开始,用半年时间集中整治,具体分为五个阶段。

1、调查摸底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各单位会后要按以前的安排部署进行再动员,同时认真开展调查摸底,摸清可能出现在本部门、本单位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的基本情况。调查摸底的情况于5月8日报市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2、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至6月30日)。深入查找问题,列出治理工作中需重点解决的问题清单,制定自查自纠方案,分析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发生规律和特点,掌握所涉及的单位、人员等基本情况。

3、整改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针对自查中发现的不正当交易问题,认真查找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研究提出解决办法,提出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整改。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端正经营思想,规范经营行为,做到严格自律。

4、监督检查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我们将按市上的统一布置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和重点抽查,确保自查自纠工作不走过场。对问题较多、社会反映较大的单位,进行重点跟踪督查,对自查自纠不认真、消极应付的、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5、建章立制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各单位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堵塞漏洞。

在自查自纠中,注意把握政策,讲求策略,区别对待。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在规定期限内主动说清并认识错误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某些普遍存在的问题,要结合政风行风的整顿予以纠正。

自查自纠工作基本完成后,各单位要将自查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书面报市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各单位要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广泛动员群众反映和举报商业贿赂行为,鼓励单位内部人员和同类企业主动举报投诉。存在商业贿赂问题的人员,要向纪检监察部门主动说清问题。对主动说清问题并积极退赃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涉嫌违法犯罪的商业贿赂案件,要及时予以查处。

七、建立健全防治交通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一)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加强对广大交通职工法律法规、纪律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切实增强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引导交通行业从业人员纠正错误经营观念,形成公平竞争、诚信求实的良好氛围。

(二)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对现行交通建设、运输、维修、养护等市场的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措施和各种制度要求进行清理,并针对存在的制度性缺陷进行修订完善,围绕市场的准入、退出,企业资质管理,企业诚信体系,关键环节,国家工作人员廉政准则等方面建立健全制度,建立交通工程建设项目信用管理系统和企业信用档案。此项工作列入本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

(三)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自律机制。加强对生产经营,重点工程建设、招投标、工程变更设计、项目预决算、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的管理和监管力度。加强职工思想教育,树立以守法诚信、优质服务为核心的经营理念,制定交通行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严格遵循公平竞争规则,坚持依法经营。公务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带头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商业贿赂。

八、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局党委已下发绵交党〔2006〕

8.工商局在全县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篇八

一、广泛动员,营造氛围。

为确保治理药品医疗器械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应有的成效,我局充分发挥舆论的先导作用,对全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者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做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一是组织全局人员认真学习《##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对商业贿赂危害性和治理商业贿赂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治理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根据省局统一要求和部署,召开了由全系统干部职工和全市各涉药涉械企业负责人参加的治理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再动员大会,要求全市药品医疗器械从业人员迅速行动起来,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坚决遏制药品医疗器械领域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努力做好全市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管工作,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三是多渠道、多层次进行宣传,在系统网站、《##晨刊》等媒体上及时发布治贿工作动态;局治贿领导小组办公室还专门编印了治贿工作简报,用以上传下达、沟通信息、相互促进,所有这些都为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促进了思想的统一和认识的提高。

二、成立组织,制定方案。

局党组高度重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特别是在国家局、省局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和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召开后,专门召开了党组会议,研究、部署、落实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一是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同志为组长,党组其它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治贿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明确专人分管,具体工作责任到人;二是根据《##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省局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和药械生产经营行业实际,在深入分析、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下发全系统和各药械生产经营企业贯彻执行。

三、多措并举,扎实推进。

我局采取多项措施推进治贿工作深入开展。一是建立了治理商业贿赂联系点工作制度,党组成员、各科室负责人每人联系2家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同志们深入企业调查研究、督促指导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二是及时召开药械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听取企业治贿工作的进展情况,分析解决治贿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消除与已无关的思想认识,增强企业特别是生产经营管理者参与治理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积极推进企业诚信建设,出台了《##市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实施意见》,针对各类信用等级采取不同的奖惩措施;四是把治贿工作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让全系统、全行业人员明荣辱之分,做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带头做实践“八荣八耻”的模范。

四、因势利导,注重实效。

我局注重把治贿工作与对企业分类指导相结合,对于老企业,指导其对近三年来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自查自纠,对于新办企业,要求其规范各种管理制度,从源头防止商业贿赂,着眼构建长效机制。一是全市各重点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均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挂帅的治贿领导小组,并对全体员工进行了深入动员,企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实施方案上报率100%;二是各涉药涉械企业认真分析研究药械生产经营行业商业贿赂的主要问题和发生的根源,查找行为发生的重点部位和主要环节、表现形式、手段和特点,进行了初步的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建章立制,完善健全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注重将关口前移;三是加强了对企业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加强了对企业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培训,尤其加大了对采购人员、营销人员的教育,做到“索贿不给、授贿不做”;四是企业自身提高了自律意识、法律意识、市场意识,树立了以科学合理的营销模式与营销手段扩大市场占有份额的意识。

9.工商局在全县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篇九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

4月6日,全省工商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后,市工商局迅即召开局党组会议,对此专题研究。随后,迅速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和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公平交易局、企业注册局、纪检监察室、法制科等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工商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并向市有关领导作了专门汇报,赢得了市领导的关心和支持。4月13日,市工商局召开了由市县区局领导班子成员、工商所长以上干部参加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会上,分管局长李瑞峰主持会议;单县工商局介绍了治理商业贿赂的经验做法;纪检组长马全国宣读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卢建刚局长代表局党组就如何发挥工商职能、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做了重要部署;市纪委常委、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郝秀良同志参加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同时,会议邀请了省市新闻媒体的记者对会议进行全程报道,并借机公布了12315举报电话和红盾信息网址。

二、强化工作措施,夯实工作基础

一是排查线索,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对行业自查和检查发现的线索进行梳理排查;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举报网络的作用,扩大案源。二是严查大要案件,增强震慑力。突出抓好商业贿赂大要案件的查处,按照宽严相济的原则,对性质恶劣、影响面大、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恶性案件,从严查处。同时,正确把握政策界限,既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又切实维护广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三是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健全“经济户口”管理制度,及时掌握重点行业和企业的经营动向。大力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信用档案,实行分类监管,加大对存在严重商业贿赂行为企业的警示和惩处力度。四是加强执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和执法环境。强化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水平。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禁止商业贿赂的法律知识,公布查处的大要案件。五是加强工作指导和信息沟通交流。建立并实施举报受理、信息反馈、宣传报道“三个网络”和科室包县区、工作例会、定期公布治理成果、督查协调“四项制度”,及时掌握全市情况,适时进行督查、协调,并总结交流各县区局的措施经验等。同时,加强与市纪委、市检察院、市监察局、市审计局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进一步形成信息畅通、执法联动的工作格局。

三、保障措施得力,工作成效初显

为推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深入开展,市工商局对各县区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行严格考核,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纳入“三个体系”建设、岗位目标责任制,表彰奖励专项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和查处商业贿赂十大优秀案件主办人;对工作不力的县区工商局落实“一票否决”,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力的责任人员实行问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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