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安全生产例会制度(精选9篇)
1.农机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篇一
安全例会制度及安全检查制度
为更好的加强安全管理,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有效的协调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及时地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保障职工人身安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
一. 项目部规定每月组织二次安全生产专题例会,各级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均到会。如实向项目部汇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二. 项目部规定每周四下午由项目经理或生产经理,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并做好现场检查记录。
三. 在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由安全部门负责具体汇总,并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按三定原则: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根据整改内容由枝术负责人制定相应整改措施,项目经理签字.由生产经理指定落实整改负责人,由施工员负责具体整改人员,安全员负责整改时和监察,整改后的复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四. 安全隐患整改单开出以后,对于限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得力,导致安全隐患继续存在或扩大,项目部将根据现场整改情况对有关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进行经济处罚。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
海航学院飞行模拟机楼(一期)项目部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一、工程项目开工前,该项目的各级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交底工作。项目经理接受公司总经理的交底,项目其他人员接受项目经理的交底。
二、分包队伍进场后,总包方项目经理必须向分包进行安全技术总交底。
三、职工上岗前,项目施工负责人员和安全人员必须做好该职工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交底工作,做好分部分项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做好危险源交底及监控工作。
四、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做好工种变换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五、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必须要完整,并有针对性。
六、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内容记录在统一印制的表式上,写清交底的工程部和工种及交底时间,签上交底人和被 交底人名字。
七、各项交底表式一式三份,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各执一份。
2.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篇二
1、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由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专题研究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认真研究解决。
2、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分析会,分析下去安全生产形势,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工作不足、提出工作对策。解决生产安全领域突出问题。
3、适时学习传达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文件精神,即使观测落实工作要求。
4、安全生产例会要有会议记录,如有重大事项须形成专题会议记要,并确定督办落实责任人。对安全生产例会上形成的重要意见、决定和工作部署形成书面文字、文件或纪要定期整理归档。
5、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必须按时参加安全生产例会,会议实行签到制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广泛开展查隐患、堵漏洞、保安全,形成人人、处处、事事讲安全的社会氛围。
2、督促辖区内各村“局”委会、镇机关及生产经营单位,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排查,即使发现和消除隐患。
3、结合实际,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安全大检查,对重点单位及场所不定期展开抽查、督查和检查。
4、对自查、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即使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并做好记录,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
5、检查中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负责检查的单位和人员应该详实记录在案,根据隐患程度,按要求及时规定标准提出整改意见,发出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重大危险源或予以关闭的按法律规定程序办理,并跟踪落实整改措施。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理制度
1、除定期组织开展全镇范围内综合性的安全检查外,负责督促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搞好安全生产自查工作。
2、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做到“四定”,既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相关部门验收备案。
3、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和检查计划内,落实限期整改。
4、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下发责令整改指令书,要求限期整改完毕。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按规定报送有关部门追究责任,依法严肃处理。
5、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及时上报,争取上级部门的帮助,尽快解决。
6、对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制度
1、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预案,组建一支应急救援队伍,承担下去事故的救援工作。
2、督促下去内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生产及经营组织必须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指挥机构,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储备应急物资,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臵能力。
3、事故发生后,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乡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时如实报告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
4、发生事故后,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及时赶赴现场,协调组织应急救援工作,妥善处理善后,确保社会稳定。
5、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事故进行认真调查,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落实上级政府批准的事故处理意见及整改意见。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1、凡辖区内发生的事故,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县政府及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
2、事故报告内容载明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经过、伤亡情况、损失情况、事故发生单位概况。并按照应急管理制度要求,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保护好现场,组织抢险、施救。
3、本着有事故报事故,无事故报平安,及时、准确无误地入市上报各类事故和按月填报伤亡事故月报。
4、积极配合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工会、行业主管部门等组成的事故联合调查组对辖区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5、对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有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以及无正当理由的,拒不接受事故调查及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单位和人员提出警告,采取相应的措施。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1、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根据有关规定,对本辖区内生产装臵,设施或场所进行辨识,属于重大危险源的,按要求进行登记,并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
2、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督促相关单位按期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将《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及时送报本站及县安监局备案。
3、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成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4、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臵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5、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防护措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按季度将检查情况报送镇安委会及县安监局。
6、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责成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却是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及时报告镇安委会及县安监局。
7、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适时开展应急演练活动。2011年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
2010年,为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目标的控制和考核,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根据县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措施,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工作万无一失,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的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全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安全监管,夯实安全基础,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不断提升,坚决遏制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努力创建“平安漠河”。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
一是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是与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根本利益密切相连。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前提和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新农村首先是一个安全的社会。新农村的标准,不仅反映在经济指标上,还反映在人民的生活质量上。如果安全生产工作搞不上去,伤亡事故不断,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得不到保障,就会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各部门、各企业一定要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中之重的位臵,既要做为一项重要的业务工作,又要做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常抓不懈。
二是从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的高度,深刻认识安全生产的紧迫性。要加大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创新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改善职业安全状况。随着市经济秩序的建立,必须加大对市场的监管,安全监管作为市场经济监管体系的一个子系统,是建立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环节。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随着非公有制经济成分的大量出现,以及经营形式的多样化,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安全生产有效监管的要求将更严格,更广泛,更复杂。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各村居、各单位要按照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以及下发的目标责任工作要求,明确任务,加强领导,突出重点,下大力气,狠抓落实,确保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去年基础上更上一层楼。
1、在抓好专项整治上下功夫,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坚持抓好以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火灾、森林防火安全、民用爆破器材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特别要重视抓好安全隐患比较大、发生事故比较多的行业。
首先,要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努力防止突发灾害。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深化专项整的要求,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对烟花爆竹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臵等各环节,要进行全面检查,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从业单位,坚决取缔。对民爆器材的使用进行严格审查,严厉查处私藏雷管、炸药等爆炸物品的非法行为,坚决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和民爆器材爆炸事故的发生。
其次,要突出抓好交通运输安全整治,全力降低交通事故。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要大造交通安全舆论。加强节日期间交通安全检查,突出对重点地段、重点时间、重点人员交通违章的查纠力度,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整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坚决制止客车超载超速,杜绝乘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搭载客运车辆。
第三,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根据“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目标要求,建立健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使辖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对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行督办制,并督促限期整改。第四,要突出抓好森林防火安全工作,努力防止重大森林火灾的发生。要从实际出发,针对工作中的薄弱五一节和危及安全的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的宣传。要把日常监督管理以及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结合起来,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或造成人员伤亡。
2、加强协作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杜绝事故发生。一是,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根据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专业安全检查的安排,组织好各项安全大检查,解决难点、热点和群众反映强烈、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检查。对查出的重特大事故隐患,按照重特大事故隐患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到登记备案、严格监控、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确保消除。
二是,要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努力将各类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打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法生产行为。公路运输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客运车辆、加强人员的违章查究力度,对超载、带病上路的车辆以及不配备灭火器材等安全设备的车辆,要坚决予以管制,不准其出站上路。各村各部门要扎实开展排查火灾隐患,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千方百计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是,要严肃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发生事故“四不放过”(原因查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职工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严肃处理事故有关人员,对重特大事故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进行责任追究的规定,层层查处。要通过责任追究,加强各级领导、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责任,使其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到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到实际工作之中去。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努力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
1、进一步健全责任制体系,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党政一把手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时刻放在心上,及时了解掌握本部门和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情况,对重大问题要亲自抓。要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
2、要严格责任追究,把安全生产作为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分析、部署、督促和组织检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对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整治,检查和会议都要记录、有决定。
3、镇安办要把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落实作为综合监管的重点,经常组织人员对村(居)各企业落实责任书的情况进行督查,促使加强管理、完善措施、推进工作。
4、进一步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一是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大张旗鼓地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教育活动,大造舆论,使安全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引导全社会高度关注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二是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消防常识,强化全民的安全意识。要突出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举措,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典型事例,也要深入剖析,警示社会。
5、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形成抓安全的合力。安全生产工作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单靠某个部门很难抓好,只有全社会齐抓共管才能奏效。公安、安全、交通、农机、企业等部门根据上级的要求要抓好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机动车辆和农机驾驶人员组织与上送的培训考核,坚持持证上岗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犯劳动纪律而引发的事故发生。各部门要继续发挥互相配合、密切协作的优良传统,积极支持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合力,不断推进安全生产形势好转。
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要牢牢把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把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搞得更加富有成效,努力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为全镇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西林吉镇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我市经济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镇政府定期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根据国家、省安全生产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各区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本办法制订对各村(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安全生产责任的部门(以下简称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即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有关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以下统称为安全生产责任人)。
二、考核内容
(一)对安全生产责任人考核内容
1、本区政府辖区内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包括本区政府辖区内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
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包括:制定安全生产规划、目标,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落实签订目标控制责任书情况;制定和落实行政问责制;建立和完善辖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情况;制定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奖励措施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会议制度,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政府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建立和落实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处理、监控制度,督促和组织有关部门对各类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建立事故查处制度,及时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结案,严肃处理责任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人亲自督促和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积极参加市政府或市安委会安全生产会议情况等。
3、落实基础建设情况。包括: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设臵、人员配备、装备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监管专项资金落实情况;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情况;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和执法情况;建立和落实事故报告制度情况。
4、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和安全保障情况。包括:每季度召开一次防范重特大事故会议,分析、布臵、督促、部署本地区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制订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救援,妥善处理善后工作,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等。
5、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包括: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对检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整治整改情况。
6、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情况。包括:制订年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的方案、计划;成立组织机构;保障宣传教育经费;组织具体的活动内容等情况。
7、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督办的事项。包括: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令督办的事项,省人民政府或省安委会(办)、省安监局交待督办的事项,县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办)交待督办的事项。
(二)对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考核内容
安全生产责任人为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所采取的措施。其中,对市安监局、公安局、建设局、规划局、交通局、质监局、农业局、教育局、经贸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考核内容包括:
(1)完成控制指标情况:对有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或监管任务的部门,考核指标和监管任务的完成情况。
(2)落实责任制情况:是否把安全生产列入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是否研究制定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是否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奖惩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并作为考核有关领导政绩的重要内容;是否定期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形势,并检查、指导、督促监管范围内的部门、下属机构、单位和分管行业的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3)专项整治情况:是否按有关规定落实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否认真落实专项整治的整改措施并取得成效等。
(4)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情况:是否制订年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的方案、计划;是否落实保障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经费;是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安委会其余部门参照上述内容,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会有关部门结合该部门职责情况相应调整考核内容。
三、组织实施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采取自评考核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原则上每年3月份对各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组织对上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年终考核,由市政府统一部署,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和实施。
(一)自评考核
每年在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前,由安全生产责任人认真总结本地区(或分管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照考核内容及各自相关职责,进行自评考核,并撰写述职报告,其中直接责任人的自评情况,需经第一责任人审核。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述职报告和自评考核表,须在考核前20天报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报县安监局。
(二)年终考核
在各有关单位自评考核的基础上,由考核组根据考核方案到相关单位进行考核检查,也可视情进行抽查考核。
1、考核组织实施单位提出年度考核计划及考核方案,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考核组由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监察部门、人事部门和市总工会等单位组成。
2、考核组要提前2个月通知被考核单位及其安全生产责任人。
3、考核组应认真听取被考核人的述职,现场了解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召集有关部门人员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4、考核组要与被考核人当面交流考核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报考核组织实施单位。
5、考核不合格的或辖区(分管职责范围)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被考核人,要在1个月内制订并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报送考核组织实施单位。
6、考核组织实施单位要在考核结束后1个月内,向县政府报告考核情况,并将考核报告有关情况通报到被考核单位。
7、考核组织实施单位要根据当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制定考核方案,明确安全生产考核评分标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公开、公正、公平进行。
(三)平时考核
安全生产考核坚持平时动态考核与实际考核相结合,将各区、市有关部门平时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
1、是否按规定时限和质量要求完成国家安监总局、省、县人民政府和省、县安监局交办的督办事项。
2、是否落实国家、省、市政府和省、县安监局关于安全生产的会议指示精神。
3、是否按规定要求和时限上报省、县安监局通知交办的安全生产书面报告(总结)、安全生产有关数据等事项。
四、考核评价
根据年终考核和平时考核情况评定单位年度安全生产总成绩。年度考核总成绩由年终考核成绩和平时考核成绩相加得出,并将考核成绩作为考核通报的重要内容进行通报。考核成绩优秀的,县政府依据有关奖励办法实施奖励;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批评或行政问责。西林吉镇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迅速、有序、科学、有效地开展好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降低事故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302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的原则,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目的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通过事前计划和必备应急措施,充分利用一切可能的力量和手段,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控制事故发展并尽可能排除事故,达到保护现场人员和场外人员的安全,将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
二、原则和任务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是在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前提下,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部门联动、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是:
(一)针对事故性质和特定情况,及时、有效、科学的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二)迅速控制事故蔓延扩大,并迅速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检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害性质及危害程度。
(三)保护好事故现场,为勘察提供真实的依据。
(四)查清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采取科学可靠的防治措施。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行政管辖范围内发生的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影响重大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本预案所指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包括:重特大火灾事故;重特大爆炸事故;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煤矿重特大事故;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建筑工程重特大事故;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重特大中毒事故;水上交通重特大事故;企业生产重特大事故;地质灾害重特大事故以及其他重特大事故。
四、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一)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建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由镇人民政府镇长、安委会主任任总指挥,负责统一指挥全县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镇安委会、公安局等部门任副总指挥,负责协助总指挥工作。公安局局长负责救援的指挥调度工作。成员有县经贸局、煤炭局、环保局、卫生局、气象局、交通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民政局、质监局、公安消防大队、公安交警大队、公安治安大队、农机服务中心、电力公司等部门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指挥中心全体人员在总指挥长的统一指挥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投入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镇安委办,负责日常工作,并设臵全天候24小时值班电话,建立应急通讯系统。
指挥中心下设多个应急抢险办公室,按事故的类别和特点在相应的部门设立应急救援抢险办公室,该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任副主任,具体负责指挥中心有关工作的协调等,一旦全县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相应专项预案同时启动。
(二)应急救援专家组
根据事故的类别特点及发展变化情况,为便于科学决策,可设立临时专家组,由权威的工程技术人员等组成,负责向指挥中心提出科学可行的建议。
(三)事故现场指挥部
发生重特大事故时,在事故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一般情况下,由事故发生乡镇的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现场总指挥。特殊情况下,由总指挥临时指定。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工作,保持与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联系,从各相应部门调用应急所需的人员、物资、设备等;同时组织好事故现场勘察取证,并及时总结应急救援的经验教训。
(四)事故应急救援专业队伍
1、抢险救灾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抢救危险区人员,协同事故单位控制危害源,抢修设备,排除险情,消除火险,实施特种救护。参与事故抢险救灾人员一般由专业救护队伍和消防队伍组成。根据目前我镇的实际情况,公安消防大队、救护队和事故发生地的居委主任、村主任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参与救援。同时,驻地武装警察部队、预备役部队、民兵应急分队等为全县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的重要力量,根据需要由县指挥中心调遣参与事故抢险救援。
2、医疗救护组:在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医疗救护组必须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设立现场医疗急救站,在对伤员进行现场急救处理后,及时向县级医院转送。由县级医院组织事故乡(镇)卫生院组成医疗救护组,并及时针对伤害和中毒的特点制定抢救预案。
(五)其他机构
1、环境监测组:对空气、水、食物等被污染的状况进行测定,为确定污染范围、水源和食物等可饮(食)用的情况提出技术依据;为侦察污染空气滞留状况提供条件。为指挥人员决策和消除事故污染提供依据。负责对事故现场危险物质的处臵。具体由县环保局负责。
2、公众疏散组:根据指挥部发布的警报等级,指导居民实施隐蔽;引导必须撤出的居民有秩序地撤到安全区域;组织好特殊人群的疏散安臵工作;维护撤离区内的社会秩序;维护安全区域或安臵区内公众的安全,安定人心和规范秩序。具体由县公安局和县民政局共同负责。
3、交通管制组:对危害区外围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指挥、调度撤出危害区的人员和行驶车辆顺利地通过通道;及时疏通交通阻塞;协助维护社会秩序。具体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
4、安全警戒组:负责安臵区和撤离区内的社会治安工作,对撤离区的重要目标实施保卫,进行街巷巡逻,缉拿犯罪分子。由县公安局负责。
5、物资供应组:负责组织抢险物资和设备、器具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和人员。具体由县经贸局、县交通局负责。
6、信息通报组:发布有关应急行动的信息,负责与新闻媒体联系,处理一切与媒体采访、报道、新闻发布等相关事务,以保证事故报道的及时性和真实性,本着对事故单位、政府部门及公众负责的态度,根据事故类型的不同,由总指挥指定新闻发言人。具体由县委宣传部负责。
五、应急救援实施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职责。负责全县“预案”的制定、修订;统一安排、组织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指定现场应急救援总指挥;指挥参与应急救援的机构开展工作;组织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习工作;检查督促做好重特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根据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需要,指挥中心有权紧急调度指挥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环保、交通运输以及公安武警部队等有关单位参加事故救援工作;可紧急调度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疏散或者隔离人员,并依法对灾区实行封锁。
(二)总指挥职责。发布进入应急状态命令,启动应急反应组织;对事故进行应急评估,当事故影响程度超出县应急能力时,决定请求外部援助;指挥协调参与应急救援的组织和人员按预案规定的职责、任务展开工作;对重大应急行动作出决策;协调后勤方面支援应急反应组织。当总指挥因特殊原因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副总指挥依顺序代替总指挥指挥应急救援行动。
(三)现场总指挥的职责。直接在事故现场负责指挥应急救援行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进行紧急处理;根据预案在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突变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改和补充;根据事故灾害情况,若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时,应立即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指挥中心领导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配合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四)事故单位职责。积极快速全力组织自救,配合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事故现场状况、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和事故可能产生的后果等情况,同时提供必要的救援设备工具。
(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职责。督促检查各部门单位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的编制工作和准备工作;建立各类技术专家咨询系统,确保事故发生时能迅速组织事故现场专家组,及时开展现场技术指导工作;负责组织或协调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公安部门职责。负责交通和治安的管理,控制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负责保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对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进行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巡逻,确定伤亡人员情况。
(七)公安消防部门职责。各类火灾事故及相关事故发生时,及时组织消防官兵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负责事故现场相关应急救援行动,控制火灾蔓延,防止事故恶化;根据事故现场变化情况,及时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通报信息,并提出建设性救援意见。
(八)卫生部门职责。负责组织医疗、卫生、防疫等单位熟悉各类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特别是相关职能范围内的救援程序和措施;组织落实必要的和基本的药品、器械贮备;事故发生时,迅速组织医疗、卫生、防疫等单位对事故受伤人员进行及时、有效的抢救。
(九)环保部门职责。负责及时测定危险物质的品质成份及可能影响区域的浓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并定期定点进行监测控制;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险物质的消除和治理,控制其对周边环境进一步污染。负责事故现场危险物的处臵。
(十)气象部门职责。负责事故所在区域的气象监测报警和跟踪,提供相关情报和资料。
(十一)民政部门职责。根据指挥部的要求,积极参与配合、妥善处理善后工作,负责伤亡人员的抚恤、救济发放。积极配合做好事故现场附近区域撤离转移人员的安臵和救助工作。
(十二)经贸部门职责。负责组织抢险物资供应和输送,参与组织事故调查,组织恢复生产。
(十三)交通部门职责。组织车辆运送抢险救援物资,一旦道路被损坏应及时抢修,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十四)通讯部门职责。确保应急行动中通讯网络的畅通。一旦事故发生地在通讯盲区,通讯部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
(十五)供电部门职责。负责事故现场供、用电应急处理,必要时,架设临时供电线路,及时恢复正常供电。
(十六)宣传部门职责。负责组织各新闻媒体进行现场的采访报道和相关的宣传教育,新闻发言人定期举办新闻发布会,向社会提供准确信息,避免和杜绝错误报道。
六、应急救援程序
应急救援程序:应急体系的救援程序按过程可分为接警、响应级别确定、报警、应急启动、救援行动、扩大应急、应急恢复和应急结束几个过程
(一)事故接警
发生重特大事故或有可能发展成为重特大事故和可能危及周边区域安全的事故时,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迅速报警,根据发生事故的类型及时向有关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和应急救援中心办公室报告,报警信息应迅速汇集到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性质严重的重特大事故灾难的报警应及时向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关报送。各有关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建立全天候值班制度,并与县安监局值班电话、火警119、治安
110、急救120、交警122建立联动报警系统。接警时应做好事故的详细情况记录和联系方式等,内容包括:事故类型(火灾、爆炸、煤矿、危险化学品事故等)、周边情况、需要支援的人员、设备、器材等。报警得到初步认定后,应立即按规定程序发出预警信息和及时发布警报。
(二)通知与应急组织的启动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应立即建立与事故现场的地方或企业应急机构的联系,根据事故报告的详细信息,对警情作出判断,如果事故不足以启动本应急救援体系的最低响应级别,通知应急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响应关闭。当有关应急救援办公室接到事故报警并判断已经达到应急待命条件时,立即向指挥中心报告并接受行动指令,同时,向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提供有关事故的详细情况,指挥中心进行综合分析后,向有关应急救援办公室宣布进入应急待命状态,此时,应急通讯系统向有关部门人员发出应急待命的紧急警报。如果有关应急救援办公室发现异常事件达到应急待命的条件并发展迅速,立即通过应急通讯系统发出应急待命的紧急警报,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挥人员要立即到位,由总指挥宣布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
(三)救援程序
应急响应级别确定后,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按所确定的响应级别启动应急程序,通知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有关人员到位,开通信息与通讯网络,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包括应急队伍和物资、装备),派出现场总指挥和专家组。
现场应急指挥中心迅速启用后,救援中心应急队伍要及时进入事故现场,积极开展人员救助、工程抢险等有关应急救援工作,专家组为救援决策提供建议和技术支持。当事态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时,应向上级救援机构请求实施扩大应急响应。救援行动完成后,进入临时应急恢复阶段,包括现场清理、人员清点和撤离、警戒解除、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等。应急结束后,应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宣布应急救援结束(关闭)。
七、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的训练和演习
应急训练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基础训练、专业训练、战术训练和自选科目训练四类,各有关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要以社会性救援需要为目标确定训练科目。
应急救援演习分为单项演习、组合演习和全面演习,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每两年进行一次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全面演习,每年进行一次单项演习。
模拟演习必须与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一起演习,演习前要制定周密的演习计划和程序,检查演习所需的器材、工具,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参与演习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等。
八、其他事项
(一)应急救援经费,原则上由发生事故的单位承担。
(二)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义务,服从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安排和指挥,拒不服从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九、附则
(一)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按事故类别,本预案与其他专项预案同时启动。
3.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篇三
为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能及时作出决定,对安全生产状况及时通报,形成全员参与的安全管理氛围,公司制订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公司、二级机构、项目不但要设立安全管理岗位、人员,还要成立安全管理领导机构,公司设置安全生产委员会,二级机构及项目经理部设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2、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及时做出决策。
3、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由本单位经理、主管生产和技术的副经理、安全部门负责人、分包负责人以及人事、财务、设备、工会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任(或组长)由本单位负责人担任。
4、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应定期举行例会,公司、二级机构每季度不少于一次,项目经理部每月不少于一次,遇有紧急情况,可随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
5、安全生产例会由各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负责主持召开。
6、安全生产例会要及时通报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并对安全生产现状进行分析、总结,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对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和群众职工比较关注的安全生产问题及时进行安排、部署、解决,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及时作出决定。
7、安全生产例会要形成书面的会议记录,重大安全生产问题要形成决议,会议记录与决议要在相应范围内及时通报、传达,贯彻落实。
4.安全检查、安全例会制度 篇四
安全检查、安全例会制度
1、项目部安委会不定期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研究、协调解决安全施工问题,检查安全施工目标计划和安全措施计划实施情况,提出下一阶段的安全工作要求。
2、生产调度会上,应按“五同时”(安全和生产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的原则,同时讨论研究安全施工问题,安全施工措施与施工计划同时贯彻落实。
3、各处每月召开一次专职安全员、施工技术员、班(组)参加的安全会议,学习上级安全文件和安全规程,检查了解各工种、工序作业的安全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布置指导班(组)安全工作。
4、班(组)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日”活动,做到有内容、有目的、有记录。每天坚持进行班前安全活动,做到“三查”、“三交”,并做好班(组)安全会记录。
5、项目部和班(组)三级的安全会议、活动,由各级行政正职组织和主持,要有完善的记录,并立卷存档。
河南省第五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尉氏县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项目部
5.施工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篇五
改扩建工程项目
施工安全生产学习
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施秉至青溪五里牌二级公路第四合同段
批准日期:2008年08月23日
施工安全生产学习制度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凯雷二级公路第二合同段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贵州省凯雷二级公路第二合同段项目部和各工区。
二、项目部和各工区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施工安全生产学习会议,分析我标段全线各工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问题,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三、施工安全生产学习会议由项目部主要负责人、书记、总工程师或项目部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科长)主持,由安全科负责通知各参会人员学习会议时间和地点,召集有关科室、人员以及各工区相关管理人员、农民工参加。
四、安全生产工作学习会议的主要任务:
1、传达、贯彻和学习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学习会议精神;
2、回顾、总结、分析或通报全标段各工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研究、制定第四合同段安全生产工作的发展战略;
3、总结和交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工作经验,讨论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意见;
4、督促、检查全标段各工区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当前安全管理生产工作情况,部署下一步安全工生产作重点。
五、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施工安全生产专项学习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或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事项。
六、安全生产工作学习会议要求:
1、各类施工安全生产学习会议应建立专门台帐,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学习会议记录;
2、学习会议实行签到制,参会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到会的必须向项目经理部主要领导请假;
3、学习会议记录、纪要将作为对安委会各科室成员和各工区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七、安全生产工作学习会议做出的决议、工作部署或工作安排,项目部安全科负责督办、检查。
八、安全生产工作学习会议部署的工作实施情况,由项目部安全科汇总上报。
九、各工区必须坚持使安全生产学习制度化、经常化,并认真做好学习会议记录,确保使每次学习会议都有一定的实质性内容,都能解决一定的实质性问题。
十、本制度于2009年01月01日实施。
贵州省凯雷二级公路第二合同段
项目经理部
6.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篇六
1.目的
为规范客运站的安全生产会议,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落实,及时总结安全生产中的教训,保证沟通渠道通畅,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楚雄客运北站。
3.职责
3.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本项制度的主控部门,客运站站长对该项制度进行落实,负责组织召开安全会议。负责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2站内所有工作人员按要求参加召开安全会议,会议应指定专人负责组织签到,做好会议记录,并按规定保存相关记录。
4.管理要求
4.1.安全例会
a)各班组负责人安全例会
参加入员:客运站各班组负责人,根据会议内客,还可指定相关人员列席。
主持人:客运站负责人,必要时,可请求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副职参加.
召开时间:每月召开一次。具体时间为每月最后一个星期的星期五上午9:OO,遇有特殊情况,可申请主管领导批准,由副职领导组织召开安全例会。
会议内容:落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决定,总结本月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指标的完成情况:传达上级对安全生产的指令、文件精神及企业安全生产相关措施和要求;各岗位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协调解决日常安全生产相关问题,分析、总结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以及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工作等。
b)客运站全体员工安全例会
参加人员:客运站全体员工。
主持人:客运站负责人。
召开时间:每月召开一次。具体时间为每月第三个星期的星期五上午9:00。
会议内容: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要求,分析安全生产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发现安全生产隐患,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对现场作业的安全生产提出具体要求。
4.2 安全会议的管理
4.2.1 安全会议,原则上由客运站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召集,相关负责人具体实施和准备。
4.2.2应在会议召开前2个工作日内以口头或文件形式通知参会人员及单位,并告知会议的主题、需准备的材料、会议议程、会议纪律,会议时间等。4.2.2 安全会议应有专人负责会议签到,记录会议内容,并按 规定归档保存。
4.2.3会议结果以及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应明确指定门或人员进行落实和检查,并以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作为安全责任追究的重要文书依据。
4.2.4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个人,应向相关领导请假获准,并事后到相关领导或人员处阅读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原则上,任何个人不得缺席安全会议。
4.2.5各类安全生产会议可以合并召开,但应充分考虑会议 频次、会议内容、时间、参会人员范围等满足4.1条的要求,并应形成记录。
4.3记录
安全会议记录实行统一格式,应在会议当时予以记录。记录书写时应使用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字迹要清晰,不得漏记、补记、追记。会议组织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记录、整理并规定保存相关记录。
7.酒店企业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篇七
为了贯彻北京市商业零售和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两个规定,为了从制度上保障单位形成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的机制,建立单位内部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我店特制定此制度:
一、此安全生产例会由本店安全生产办公室召开,店长主持。
二、参加人员主要包括:店长、安全负责人、工程部主管、前厅经理、厨师长、后厨燃气负责人等。
三、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在每月初召开会议并做好内容详实的会议记录由行政部存档备查。
四、会议主要议题:
1、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文件标准和安全知识。
2、研究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落实情况。
3、讨论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隐患。
4、检查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以
及服务员持证上岗的情况。
5、分析重点部位、重点人员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安全生产
岗位责任制的履行情况,对不同表现进行表扬奖励或
批评处罚。
6、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活动。
五、针对查出来的问题,研究解决方法,并制定出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必要的投资决策。
六、对制定的安全生产措施,相关负责人进行认真细致的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备案,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实处。
此制度分级进行,店长每月初召开一次领导层的安全生产
会议,各部门每周召开一次,即日起严格执行。
酒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8.公司安全例会制度 篇八
安全例会制度
一、目的为了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切实开展安全例会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XXXXXXXX有限公司各车间部门。
三、步骤公司每两个月由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委托分管安全的副职主持进行一次全公司安全生产例会。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和公司领导指定的其他人参加。
2安全例会必须要有记录,与会人员要在记录上亲笔签名。分析会上提出的措施要专人负责监督落实。安全例会的基本内容:总结本月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对发生的事故、障碍、违章等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吸取教训;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监督体系运转中发现的安全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听取安全员的安全监督报告;综合分析安全趋势;研究采取预防事故的对策;下个月安全生产工作的要点。
安全例会工作是考核各车间部门负责人的重要内容之一。公司依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本制度进行考核,具体工作由公司办负责执行。
9.安全例会制度 篇九
1、每周一召开一次安全例会,相关人员参加。
2、安全例会的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贯彻上级安全会议、文件精神。
(2)分析、总结上阶段安全情况,研究布置下阶段安全任务。(3)分析研究近期发生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制定落实防范措施。
(4)研究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5)要求相关责任人做好安全笔记。
学校安全责任制度
学校安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严格实行校长包校、中层干部包年级、班主任包班、任课教师包课堂制度。每年年初,学校、班级、家长层层签定安全责任书,就学校安全目标、安全职责、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明确责任。
学校安全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全面建设“平安学校”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注重实效的原则,逐步建立完善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长效机制,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确保学校平安,师生安全,为学校教育教学创造良好的环境,促进学校工作的全面发展。
二、主要任务目标
1.学校稳定。学校内部各种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能够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无影响稳定的事件发生。
2.师生安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整改,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3.治安防范。学校治安防范网络健全,制度落实。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格局,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到位,无重大治安事件发生。4.周边环境。加强同相关部门的联系与协作,校园周边环境得到有效治理,校园周边200米以内无“三厅一台”和网吧。5.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师生安全常识知晓率达100%。
三、主要工作要求与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落实安全教育制度
利用例会、校会、班会、问卷等形式有针对性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及时学习宣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搞好阶段性的安全主题教育,如交通、防火、防水、防盗、防拐骗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掌握必要的安全常识。上好安全教育课,做到有教材、有计划、有备课、又笔记。同时加强安全法律法规的教育宣传,自觉遵守安全法规,防止、减少意外事故发生,使青少年远离“三厅一台”。(二)建立经常性安全检查、汇报制度
对安全问题及时处理,学校经常检查安全隐患,定时不定时检查校舍、教室的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对学校水房等防火措施检查;对教室各类用室的用电线路、开关、插座进行检修、更换;对学校大门等明确安全规定要求,专人负责,特别是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和实验操作的要求,保证活动安全。(三)加强安全防范措施
1.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学校组成由教干带班的值班小组,每天24小时为学校内部安全情况监控,节假日照常值班,组成监护组进行全天巡逻,以加强教室等重要部位的防范。坚持夜间值班制度,每天晚上由保安值班,不间断的巡视、巡查,成立学生安全监护小组,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同时要求门卫加强对往来人员的检查并做好记录。2.签定安全责任状,落实人人防范措施
为加强安全工作的落实,学校与各级签订安全责任状,明确安全责任要求,认真履行安全义务,同时,各班级与学生签定安全责任状,使学生明确在校内校外的安全防范内容、措施及责任,并认真落实到行动上,在假期与学生签定安全公约,制定安全措施,要求学生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做到人人防范,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学生日常活动的安全,不断完善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的预防措施。
(四)、考核与奖惩 学校继续实行安全与稳定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加强安全工作绩效考核,作为本人评优树先、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对因严重失职发生安全问题影响稳定的,在评优等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问题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报请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总之,全体教师要将安全工作始终放在第一位,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居安思危,警钟常鸣,贯彻到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同时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联系,增强家长、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共同承担安全责任,使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师生安全,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强化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我校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我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校舍安全、学校消防安全、交通安全、体育设施安全、大型活动安全、师生安全教育等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对于出现的重大责任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二、校长对学校一切安全工作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安全的主任和分管具体工作的人员负直接责任。
三、学校门卫要忠于职守,严格入门登记制度,不经过学校领导同意,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四、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坐班,维护好学校秩序,保证校内人员和财产安全,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必要时要负责赔偿相应的损失。
五、校务处要负责检查全校的门窗、标志牌和其他财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遇到灾害性天气,负责作好安全防范工作,尽量减少损失,对于工作不利造成的重大损失,要追究其赔付责任。对于因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六、分管电工工作的教师必须定期检查校内用电设施,确保学校正常、安全用电。对于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要追究其直接责任。
七、食堂工作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作好防范工作。严格进货渠道。认真作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对于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八、政教工作人员,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全面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对于工作疏忽,教育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追究其连带责任。
九、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负有对学生经常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教育的内容要记录在案,发现学生有异常现象应及时教育和报告,特别是对于逃学的学生要随时掌握其动向并记录在案。班主任要在本班确立安全信息员,以便及时掌握情况。班主任对于本班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不可推卸的责任。任课教师对在上课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十、制定安全应急预案,举行大型活动或到校外活动要做到人员、措施、预案、责任全落实。否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学生家长要对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负起监护责任,对于监护不利造成的安全事故,学生家长要负起全部责任。
十二、学生本人在校期间因不遵守纪律、对于存在安全隐患(学校因某些原因,暂时无法排除)的地点、设施,明知而故意使用,造成的安全事故,本人负有全部责任。
十三、师生、家长要严格遵守签定的目标责任书的规定,切实增强安全意识,保护好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对于违反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严格追究其责任。
十四、对于以上各条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赔偿、暂缓进职、不进职、职称缓聘、不聘、报上级批准撤职或者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安全事故上报制度
一、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
二、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
(一)火灾事故。学校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治安(刑事)事故。学校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匪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学校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由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根据事故的类别、性质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相关部门报告:
(一)一般事故。学校发生无人员死亡,重伤1人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下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24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二)重大事故。学校发生死亡1人或重伤3人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24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三)重特大事故。学校发生死亡3人或重伤10人或财产损失5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学校应当在其知道事故发生时,立即通过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报告,随后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8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五、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学校安全工作举报制度
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意识,严格落实维护安全稳定工作的领导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将各项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到岗、到人。为加强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和社会各界依法监督学校安全工作的积极性,严肃处理违规、违章行为,规范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建立了学校安全隐患或事故举报制度。
对在学校安全工作上,有下列问题的均可举报:
一、学校仍在使用有较严重的安全隐患的器材。
二、节假日不安排执勤,造成较严重的财产损失或造成师生人身安全事故的;
三、对实施封闭或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各类校舍,未经有关部门鉴定,擅自使用的学校;
四、违规违法开展课外活动或违章建筑等,危害学校利益,影响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行为;
五、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师生违章、冒险操作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
六、防水、防火、应急照明等安全条件和设备设施不符合要求的,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七、活动现场有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整改的行为;
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未按规定检查整改学校安全隐患的;
九、当值人员违规操作以及各学校安全责任人严重失职、渎职、违法违纪问题。
十、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导致学生流失出走或造成安全事故的;
十一、学校使用农用车、白皮车、报废车、三轮车等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的。
学校安全培训制度
一、学校安全教育要以学生为主,同时对教职员工开展教育。
二、学校安全教育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交通安全教育;
2、游泳安全教育;
3、消防安全教育;
4、饮食卫生安全教育;
5、用电安全教育;
6、实验和社会实践活动安全教育;
7、校内及户外运动安全教育;
8、防地震及它自然灾害的安全教育。
9、网络安全教育;
10、防中暑、防煤气中毒的安全教育;
11、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等安全防护教育;
12、心理健康教育;
13、突发疾病救治常识教育。
三、学校应在每学期初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各种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
四、学校应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确定各年级段安全教育目标,形成层次递进教育。
安全教育目标:使学生初步树立安全观念,了解学校和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安全知识,熟记常用的报警、救助电话,具备初步的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掌握紧急状态下避险和自救的简便方法。加强交通法规教育,提倡步行上学,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车上学。
五、学校应根据有关法规和学校的布局状况,并在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师生进行应急撤离、疏散、逃生演习。
六、学校要根据地域、环境特点,把放假前、开学初、冬夏季来临前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时段,重点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校内外活动安全和防中暑、溺水、煤气中毒等方面的专题教育,并传授发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和基本技能。
七、学校应利用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全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针对安全教育的薄弱环节,根据教育主题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
八、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家校联系,取得学生家长的配合,共同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的疏导工作。
九、学校要积极发挥校外法制副校长的作用,每学期都要对全体师生进行法制安全讲座和考试。
十、学校应加强校园安全法制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学校各种宣传阵地和设施,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安全法制教育课必须做到计划、教材、教师、课时“四落实”,建立稳定长效的安全法制教育机制。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机构
组长:侯巧兰
副组长:陈月英
成员:各班班主任吴慧敏 门卫
课间巡查制度
1、学校值周领导为学校当周上课、课间总负责人,各班班主任为各班级上课、课间巡查责任人。
2、值周领导认真做好当周上课、课间巡查工作,发现师生有违反教育教学常规的现象应及时指出、批评和纠正。各班主任老师教育学生举止文明,行为规范,关注学生课间活动情况(学生在教室内外的活动,上下楼梯,同学间的矛盾等),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教育。
3、全校教师确立关心、关爱学生的意识,发现问题,随时随地教育学生。
4、发生偶发事件,在场教师,当班教师,班主任应及时、范规处理,并及时报告学校和值周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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