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建筑工程安全

2024-07-20

浅析建筑工程安全(精选8篇)

1.浅析建筑工程安全 篇一

浅析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监理

摘 要 :安全监理是对工程建设监理制的提高和发展,电力建设系统在我国较早全面推行安全监理制,安全监理制是从外部督促、强化安全管理,控制事故发生和提高电力建设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之一,从根本上保证了电网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关键词:电力 工程 安全 监理

(一)电力安全监理概述

安全监理是指对工程建设中的人、机、环境及电力建设全过程进行评价、监控和督查,并采取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手段,保证建设行为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止建设行为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有效地把建设工程安全控

制在允许的风险度范围内,以确保安全性。

安全监理的任务主要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的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杜绝、控制

和减少各类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监理与一般工程监理存在密切的辩证关系,但不能简单地相互代替。它除接受建设方委托控制和监督工程质量而对机械设备、安全设施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进度控制和费用监督外,还要接受上级部门的安全管理委托权以保证劳动者生命安全,其责任性、风险性、复杂性远远超过一般工程监理。这是因为质量事故有较长的潜伏性,安全事故则可能是突发性的。作为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单位,做好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就能以安全目标管理为中心,通过动态的目标控制,更好地实现项目的安全目标,提高建

设项目的安全水平和单位效益。

(二)如何做好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

安全监理的过程实质就是执行国家、政府以及行业关于安全生产、技术所颁发的法规,执行安全监理委托合同的过程。电力安全监理工作可分为四个阶段,即招标阶段的安全监理、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的安全监理。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单位应对各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权利、义务、具体责任、委托权限等方面进行

分析、确立。1.明确建设单位、安全监理单位、承包单位三者之间的关系。

安全监理单位受托于建设单位,代表建设单位的利益,按安全监理合同范围,全权处理工程安全和建设单位委托的一切事宜,安全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本着尊重、协助、监督的精神,基于目标一致的共识,协助建设单位完善、抽查和验证电力建设过程中各项制度。安全监理单位通过三方沟通,按照所签订的《委托安全监理合同》、《安全生产协议书》等合同文件独立行使安全监理权。

2.安全监理单位做好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

安全监理是工程建设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明文规定了工程监理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的安全责任,《建设监理规范》第3.2.1第6款规定: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安全措施)、技术方案、进度计划。”第6.2.1第3款规定:“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时,可签发停工令。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可行使监督检查权、限期整改权,停工整顿权、复工权、经济处罚权、奖励权、审批核准权和调解权等权利。按照四控制的要求,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理合同中规定的安全监理职责,对建设过程

中的安全文明电力建设进行全面管理监督和控制。

首先,确定电力建设项目安全监理的依据:①设计的电力建设图纸和建设说明书(包括变更设计);②工程招投标书;③委托安全监理合同;④经建设单位审定的电力建设组织计划;⑤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电力建设合同及附件;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包括大纲);⑦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办法;⑧关于加强电力建设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规定;⑨《安

全监理手册》;⑩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发令法规政策和规定等。

其次,制定电力建设项目安全监理的主要内容:

(1)控制项目:项目监理机构

控制内容: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设置安全监理工程师

控制要点: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制定

安全管理规定;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控制项目:审查施工组织措施和施工指导文件

控制内容:承包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安全技术措施;工程管理文件控制要点:审查承包单位的安全岗位和管理制度;建设组织和建设大纲中各类型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协助拟定安全生产协议书和执行安全抵押金制度;审查文明施工文件及管理制

度;审查施工工艺水平的措施;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监理

(3)控制项目:检查承包单位资质和人员上岗证书

控制内容:检查承包单位资质;检查特殊工种上岗证书控制要点:检查分承包单位资质和安全施工记录和证明;检查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的上

岗证书

(4)控制项目:检查安全培训情况

控制内容:检查安全培训情况

控制要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举办职工安全教育和安全规程考

试(5)控制项目:施工现场巡检并进行考核

控制内容:审查承包单位工程的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与自检系统;安全技术措施检查;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各分项工程或工序及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文明施工管理检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文明考核;

控制要点:违章作业而危害人身安全时有否下达工程暂停令;查领导、工程和现场管理,查隐患、事故处理、施工工艺水平、设施设备安全、施工环境情况等;承包合同应按规定

预留安全保证金;按现场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6)控制项目:启动试运行安全文明检查

控制内容:启动运行前;试运行中巡视控制要点:满足文件要求的启动条件;反事故演习;消防设施验收合格;制度齐全、完善,通过审查;环保机构健全、可开展监测;记录缺陷及时组织消缺和符合调试环境(7)控制项目:参与进行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控制内容:进行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控制要点: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统计、上报和进行善后处理

(8)控制项目:编制安全报表控制内容:编制安全报表

控制要点:事故处理情况;监理简报记录安全状况;进行安全文明生产检查考核

(9)控制项目:达标验收

控制内容:参加达标投产验评

控制要点:对安全管理和施工工艺文明生产进行检查

3.制定上述电力建设项目安全监理的依据和主要内容后,监理单位就可运用项目安全监理方法与手段对电力建设现场进行安全监理工作。遵照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等文件所列内容,采取代表建设单位审核有关文件、报告和报表以及现场监督与检查这两种办法,结合运用监理手段对电力建设现场的设施、技术、验收、咨询等内容进行安全监理。在安全监理过程中,举行各类现场会议和监理安全监理记录与各种报告是做好安全监控的重要一环。

(三)对监理单位在安全监理中所承担职责的探讨

工程监理单位作为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其权力、责任和义务是受业主委托的。《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均没有对业主的安全责任进行规定,业主不能将不属于自身应当履行的工程安全责任委托监理单位。施工安全的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将施工单位应当承担的工程施工安全责任推卸给监理单位是不合适的。但是若监理单位或监理人员因

失职或玩忽职守等原因造成工程安全事故,将依法承担工程安全事故责任。

从现实和发展趋势考察,监理责任范围逐步扩大,程度逐步加深。如《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第22条第四款规定:建立对建设项目法人的考核制度,其中考核内容包括“建设工期、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控制情况。”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第47条规定:“项目法人对工程建设过程的安全健康与环境负有全面监督、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现场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第59条规定:监理企业应“建立以安全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监督制度及运行机制。”第60条规定:监理人员“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施工承包商,有权暂停给付工程款或建议中止工程承包合同。” 上述条例说明,界定包括工程安全在内的监理责任范围实属必要。因此,在编制监理大纲、监理规划时,应明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计划和安全监理程序,并建立相关的程序文件,经项目法人批准后再制定监理细则,根据工程规模、各个分项建设项目和各分包的施工队伍,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制定安全监理具体工作及有关程序。

(四)电力建设工程实施安全监理的重要性

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密不可分,质量隐患往往导致安全事故,而不安全因素又可能为质量事故埋下祸根。工程质量或施工安全相辅相成,试图将二者分开是十分困难的。从某种角度上讲控制质量就是控制安全,反之也成立。安全监理的提出,使建设监理目标管理从以往的造价、进度、质量“三控制”变成“四控制”,也反映了监理理论和监理法规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我们可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电力建设工程中各个风险点进行预控,加强对工程的风险管理,积累工程安全监理经验,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提供可靠依据。质量和安全是工程建设中永恒的主题。安全是工程质量的前提条件,而工程质量的好坏,也是为了安全。如果说质量是业主所追求的最终目标,那么安全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基本环境条件,而安全监理则是这一环境条件的保护神。工程监理单位应负责对电力建设项目的全面监督、指导,尤其是对技术法规、标准规程安全措施等监督管理,以国家有关的法律制度为准绳,通过法律和经济手段,监督安全监理合同的执行,保护合同各方的利益,提高自身安全监理水平,维护企业利益和荣誉。

2.浅析建筑工程安全 篇二

据统计,每年由于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愈百亿元,建筑业已成为我国所有工业部门中仅次于采矿业的最危险的行业。因此,加强建筑业企业的安全监管显得十分必要。

自从监理机制引入我国建筑业后,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监理工作已逐渐成熟并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工程监理在建筑业所发挥的作用亦愈来愈明显,尤其是安全监理的加入,使我国建筑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更趋完善和成熟,进一步规范了工程项目各参与主体的安全责任。

1 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市场的安全监管不到位,主要体现在:a.政府各部门之间在相互协调和配合上存在问题,各部门的职能交叉、职责脱节和多重多头执法现象比较严重;b.安全监督执法人员总体素质不高,专业知识比较欠缺,不能严格做到依法监督、有效保证安全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c.检查流于形式,做“表面文章”,许多地方领导出于对自身政绩的考虑,对于安全事故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做法,使安全事故记录与管理缺乏权威性和真实性,建筑安全事故瞒报、漏报,甚至不报现象严重;安全检查中的违纪违法问题不能得到及时严厉的惩处;安全责任事故的法定损失赔偿标准偏低,“私了”现象严重;d.对施工企业的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现象严重,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进入施工现场检查、收费的执法部门众多;二是重复执法,不同部门进行多重执法检查;三是收费标准不统一且弹性空间大;四是乱摊派现象严重。

2)建设单位的法律意识淡薄,不按法定建设程序办事,规避政府监管,如有的建设单位不依法进行图审、不依法招标和报建、不办理或不及时办理质量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手续;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甚至个人;按规定应监理的工程不实行监理等。

3)监理单位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在:a.随意设立监理分支机构承包给他人;而这些分支机构一无必要的仪器设备,二无持证的专业监理人员,有的甚至连项目监理部都没有;b.一证多岗,跨区多项目执业;现场聘监理员替岗,上级检查时,执业监理工程师才匆匆到位;c.监理人员职业道德及素质有待提高;有的监理人员在对项目实施监理的过程中,利用职权“索、拿、卡、要”,而监理单位又疏于管理,听之任之;d.缺乏有效的安全监理规章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一项工程,工地的施工安全总监应该负什么责任,总监代表应该负什么责任,安全监理应该负什么责任,公司没有明确的制度规定,上下级之间也不签订责任状。职责不明,工作无序,无章可循,安全监理无从落到实处。

4)建筑施工企业对安全监理的认识不足,没有健全的安全保证体系;有的企业专职安全员不按规定配备,数量少,专业素质差,不按安全规程办事,不执行强制性标准,不执行监理人员的指令,一线操作人员又缺乏基本的安全防护知识,自我防护意识很差。

2 加强施工安全监理的措施与建议

1)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保证体系[3]。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做到安全生产组织到位、教育到位、措施到位,构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2)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要注重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注重统一性;要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监管,严格监理准入制度。

3)监理单位要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监理行为:a.增强监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组织监理人员定期学习,充分发挥监理人员安全监理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始终把安全监理作为监理的主要工作之一并贯穿于工程监理的全过程;b.合理配备专职安全监理人员,尤其是配备一定数量的具有安全实践经验和一定理论基础的安全人员充实监理机构;c.定期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监理业务培训,使监理人员真正成为复合型人才;d.全面监理、突出重点;对施工单位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强制性标准落实情况、对工程重大危险源要及时加强监督检查并督促整改。在不同施工阶段,对重要部门的安全控制点要加强巡视,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安全隐患,总监或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发出整改指令,督促有关责任单位整改。

3 结语

监理人员要在施工安全管理中真正发挥作用,不但要了解和掌握施工安全的专门知识,学习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充分发挥在施工安全监理方面的预控作用,还必须对作为施工安全责任主体的施工单位加强监督管理,以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自身的安全保证体系并切实搞好自控,才能有效地消除各种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监理目标。

摘要:分析了当前建设监理工作中的现状以及面临的问题,并分析其成因,提出了几点改进建议,总结出提高安全监理效能的对策,最后指出政府应加强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力度,以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关键词:安全监理,安全,监理责任

参考文献

[1]王力争,方东平.中国建筑业事故原因[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7:8.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1年中国建筑业年鉴[Z].北京:中国建筑业年鉴社,2002.

[3]王斌,唐鹏.安全监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3):60.

3.浅析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篇三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应该结合本工程所处位置和结构特点,从财产和人员两方面制定全面的安全目标。主要包括:

1.1 从建筑或安装工程整体考虑。土建工程首先考虑施工期内对周围道路、行人及邻近居民、设施的影响,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全封闭防护或部分封闭防护);平面布置应考虑施工区与生活区分隔,施工排水、安全通道以及高处作业对下部和地面人员的影响;临时用电线路的整体布置、架设方法;安装工程中的设备、构配件吊运,起重设备的选择和确定,起重半径以外安全防护范围等。复杂的吊装工程还应考虑视角、信号、步骤等细节。

1.2 对深基坑、基槽的土方开挖,首先应了解土壤种类,选择土方开挖方法,放坡坡度或固壁支撑的具体做法。总的要求是防坍塌。人工挖孔桩基础工程还须有测毒设备和防中毒措施。

1.3 30 m以上脚手架或设置的挑架,大型砼模板工程,还应进行架体和模板承重强度、荷载计算,以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这也是确保施工质量的前提。

1.4 满足安全平网、立网的架设要求,以及架设层次段落,如一般民用建筑工程的首层、固定层、随层(操作层)安全网的安装要求。事故的发生往往出在随层,所以做好严密的随层安全防护至关重要。

1.5 龙门、并架等垂直运输设备的拉结、固定方法及防护措施,其安全与否,严重影响工期甚至造成群伤事故。

1.6 施工过程中的“四口”防护措施,即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应有防护措施。如楼梯、通道口应设置1。2 m高的防护栏杆并加装安全立网;预留孔洞应加盖;大面积孔洞,如吊装孔、设备安装孔、天井孔等应加周边栏杆并安装立网。

1.7 交叉作业应采取隔离防护,如上部作业应满铺脚手板,外侧边沿应加挡板和网等以防物体下落。

1.8 “临边”防护措施,施工中未安装栏杆的阳台(走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或平台)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跑道(斜道)两侧边,卸料平台外侧边等均属于临边危险地域,应采取防人员和物料下落的措施。

1.9 用电。施工过程中与外电线路发生人员触电事故屡见不鲜。当外电线路与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的边线之间达到最小安全操作距离时,必须采取屏障、保护网等措施。如果小于最小安全距离时,还应设置绝缘屏障,并悬挂醒目的警示标志。根据施工总平面的布置和现场临时用电需要量,制定相应的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如果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 kW及50 kW 以上时,应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2 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能不断增强施工过程、全方位、全员的防范意识,这是抓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核心。企业各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要认真学习关于《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重要指示, 以高度的责任感, 充分认识作好施工安全对企业、项目、个人的重要性。只有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思想观念, 以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制为基础、现场标准化管理为重点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的防范意识, 才能从根本上确保施工安全生产。

3 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

安全管理原理是在传统管理的基础上发展和完善起来的,它应用现代科学知识与工程技术去研究、分析在生产系统和作业中各个环节固有的、潜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定性与定量的安全性及可靠性评价,进而采取有效的对策进行控制,以消除隐患,有效地对系统进行安全预测、预报和预防,以获得最佳安全生产效果。

4.1 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安全责任制

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从领导到制度,从检查落实到责任目标,应形成完整的规范。施工单位和开发商、监理公司要从工程的安全角度加强调控。一方面,注重管理法规制度建设。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要求,制定详细的安全细则,如《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施工现场管理达标规定》(23条禁令)和《扬尘控制八项标准》《民工宿舍冬季取暖标准》,将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法规化。另一方面,落实安全施工责任制。从项目负责到工段头目,层层签订安全施工责任书,实施不同的责任负责制。到工地围挡、临建设施、控制扬尘、材料堆放、施工道路、冬季取暖和生活区管理都有章可循,施工现场全面实行标准电闸箱(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保),规范和提升用电设备安全性能。并要求建立施工安全监督申报、全过程监督和安全施工评价。特别对质量安全事故,对事故单位的企业负责人和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对监理单位和项目总监同时给予处罚。并通过限制市场准人的手段对违规公司进行强力约束,促使各级领导抓好安全工作。

4.2 抓全员教育,提高安全施工意识,并加强安全培训

为使企业管理人员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不断提高操作人员安全操作技能,提高农民工安全防护意识施工企业应加大培训力度,实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应包括:

第 一:项目经理部的安全教育内容,即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安全纪律,讲解安全事故案例。

第 二:作业队安全教育内容,即了解所承担施工任务的特点,学习施工安全基本知识、安全生产制度及相关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学习机械设备和电器使用、高处作业等安全基本知识;学习防火、防毒、防爆、防洪、防尘、防雷击、防触电、防高空坠落、防物体打击、防坍塌、防机械伤害等知识及紧急安全救护知识:了解安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防护用具、用品使用基本知识。

第 三:班组安全教育内容,即了解本班组作业特点,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制度及纪律;学习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知识;了解本班组作业中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对策、作业环境及所使用的机具安全要求。

由于建筑业劳动力密集、知识含量低, 建筑公认的受教育程度在任何一个国家的产业工人中都是最低的。特别是我国的大量农民工的存在, 这个问题更加突出。因此建筑业的技术和安全培训必须得到特别的重视。安全管理体制的实现还是要靠人的实现, 而人的安全意识培训是最基本的实现方法。在加强培训的过程中要不断采用形式多样, 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 达到价廉、合理、丰富和易掌握的要求。

4.3 依据工程现状,加大施工安全检查力度。

作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应该突出重点,随时检查,防止隐患。特别做好以下的检查:

一是重点检查塔吊、物料提升机和外跨电梯运行中的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超高脚手架的搭设和密目安全网的挂设。二是施工用电的检查。严禁私接乱拉电线和一闸多机,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保”。三是深基坑施工和建筑工地禁止使用不合格钢管、扣件,新购进钢管、扣件一律实行交易备案制。四是冬季民工住宿采暖的检查。只允许采用集中住宿基地、连接燃气管道、室外标准炉具、单独敷线电暖气四种取暖方式。五是高处防护密目网封闭化的检查。

4.4 执行强制性标准,加大企业安全施工投入

把企业落实强制性标准作为企业资质评定和市场准入的一道门槛。按照建设部的指导意见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认证,促使企业加大对安全施工管理人员和资金的投入,为安全生产提供保障。强制性标准包括: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安全机构和人员管理、安全技术管理、设备和设施管理以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实绩考核。有一个分项考核内容不合格,给予一个月整改再重新认定;有两个分项考核内容不合格,需两个月整改再准予申报。通过开展这项工作,促使施工企业加强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人员配备。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对安全施工的资金投入,及时淘汰落后机械设备,强化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使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得到改善和提高。

4.5针对性和预见性的制定有效防护措施

针对性就是把施工现场和能滋生事故的隐患, 多发性部位经过加工整理抽象出来, 有对策、有措施的进行防范。这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重点。由于建筑现场是伤亡事故的多发性场所,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 就要把施工安全方案的重点表达明确, 有的放矢, 加以防范。在施工中,对高处作业、交叉施工、施工用电、机械吊装、洞口临边等空间部位要进行重点防护。对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坍塌等多发性事故, 要有预见性地进行专项治理。还要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 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不断完善施工技术方案, 有效地把安全生产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4.6 安全事故控制技术

安全事故控制技术是通过各种安全技术措施来实现的,当找出或预测出发生事故的原因后,要根据对象和条件的具体情况采取针对性的局部控制方法。事故控制方法大致有:消除法、保护法、控制法、隔离法、保留法和转移法等6类。总之,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对每一项工序,都需要进行危险性研究。首先,对整项工序的过程作充分了解;其次,利用鱼刺图、事故树等科学分析方法,分析潜在的危险因素,让施工人员明白其所从事工作的内在危险实质和危险因素,使其在工作中提高警惕,從而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再次,对危险因素的发生概率进行估计。最后,根据结果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操作程序,使安全事故频率和强度降至最低。

5结束语

4.浅析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安全 篇四

1.概述

1.1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法律形式确立的这个方针,是整个安全生产活动的指导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劳动保护的基本方针。

1.2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的前提。

事故一旦发生,其后果就无法挽回,防患于未然,把预防措施落到实处,从思想上给予重视,从物质上给予有力保障,在组织机构、安全责任、安全教育、提高防范、监督管理以及劳动保护、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各方面都对事故预防措施予以充分重视,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的重要内容,各级管理人员应充分认识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建设企业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的重要步骤,也是企业素质和形象的外在体现,与企业的命运息息相关,是企业能够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1.3安全生产现状。

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工程建设领域出现了一些新特点:基本建设规模逐年增大,科技含量高、施工难度大、工期安排紧的工程日益增多,工程技术风险日益突出,建设工程投资主体日趋多元化,建筑施工生产方式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建筑施工领域的这些新变化,使安全生产和监管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建筑行业为高风险行业,难免在生产建设过程发生安全事故。近年来,随着建设项目的大量开发,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安全形势十分严峻,令人忧心。所以更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从人力、物力、安全监督检查等方面加大安全预防措施的投入,减少事故发生,把因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2.建筑施工安全问题频发的原因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接连发生,充分暴露出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还比较淡薄;二是对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还不够得力,有的责任没有真正落实,措施没有真正到位;三是在企业经营规模扩大和建筑施工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管理粗放;四是一线操作人员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较差。

3.预防为主,在条款中加入安全措施和安全管理内容

5.浅析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保护工作 篇五

王小晶 2008-10-29

【大字 中字 小字】

一、前言

文物古建筑泛指我国历史上保存至今具有较高文物价值、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的建筑物,一般是指古人遗留下来的具有较长历史年代的寺、庙、殿、楼、塔、桥等建筑。文物古建筑是国家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是国家文明的重要标志。它们不仅是古代劳动人民的智慧结晶,也是研究古代社会的宝贵历史资料。

文物古建筑一般都是建造在前消防在后,有别于现代建筑的消防工作,然而到目前为止也没有一部真正针对于文物古建筑的消防规范。因此,目前的文物古建筑消防保护工作大部分都是套搬了现行的消防技术规范,而且大多以扑灭火灾为唯一目标,而不是以最大限度保护古建筑、减少文物损失为首要目的,这种表面看似的保护实际上使文物古建筑的价值逐渐减退,甚至被毁。如何在文物古建筑保护中平衡消防工作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是摆在我们面前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现代消防与文物古建筑保护的矛盾

笔者通过对文物古建筑的消防保护工作的调研发现,随着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文物古建筑消防与文化遗产保护之间的矛盾、不和谐因素不断凸现。

(一)现代消防设施与文物古建筑保护的矛盾

近年来,为了提高文物古建筑抵御火灾的能力,各地文物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给我们的文物古建筑安装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应该说,在这些措施的保护下,古建筑的消防安全系数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是随之而来的一些新问题、新麻烦也不断呈现。如:遭遇火劫后重建的西藏拉卜楞寺院大经堂内虽说增设了墙壁式消火栓,但渗漏出的水使墙上的壁画面目全非。2003年1月19日晚7点,世界文化遗产武当山古建筑群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遇真宫主殿突发大火,导致最有价值的主殿三间共236平方米的建筑化为灰烬,同时,火灾扑救过程中压力水流的冲击和水渍损失给周边文物也带来了不同程度的损失。同时,文物古建筑内消防设施的安装损害了古建筑的美观,并对内部木结构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坏,使其失去了原有的价值。

(二)传统消防保护措施与文物古建筑保护的矛盾

文物古建筑的传统消防保护措施对历史文化的传承也带来了一定的冲击。我国的文物古建筑大多是宗教文化和民间活动的重要场所,正是这些传统历史文化提升了古建筑的价值,也正是这些传统文化的盛行使得我们的文物古建筑在历史的长河中得以完好地保存下来。但是近些年来,一些部门为了杜绝火灾隐患,采取了单纯的绝对的保护方式。这些措施在文物古建筑的保护中,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然而随之产生的新问题正以另一种方式吞噬着古建筑,直至它倒塌。如:苏州玄妙观的三清殿自从禁香火以后,滋生了一种叫“天牛”的害虫,对殿内的木结构进行吞噬,给建筑结构安全造成了隐患。始建于南宋淳熙年间三清殿之所以能够完好的保存至今,在一定程度上是香烛烟气的驱蚊杀虫效果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严禁点烛焚香,实际上打破了这种自然平衡,使得我们的文物古建筑正在以另一种形式被加速损毁。

三、如何正确处理古建筑消防工作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文物古建筑是祖先留给我们的能体现古代建筑风格的遗产,具有不可再生性。我们应将消防工作结合文化遗产的保护,使文物古建筑的消防保护工作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当今世界上对古代文化遗产的保护有两种形式:“突尼斯”形式(完全保证古建筑的原貌)和“华盛顿”形式(保证古建筑的外观,根据现代的生活方式改变内部需要)。笔者认为,古建筑的消防保护也应该遵循这两种保护形式,用发展的眼光去看待古建筑保护。古建筑的消防工作和文化遗产保护是一对矛盾,我们应该用哲学“重点论”理论来分析孰轻孰重。

(一)“突尼斯”消防保护形式

对于影响较大、历史文化价值较高的文化古建筑,我们应保留他原有的建筑风貌和文化功能,因为这些特点正是它的价值所在。笔者认为,这一类文物古建筑应采取“突尼斯”消防保护形式,文化古建筑作为一个整体,一旦局部受到破坏,其原先的历史价值、艺术魅力就大大降低。因此,对于这一类文物古建筑我们考虑的不应该是发生火灾后如何去救,而是如何让它的火灾发生率降到零。如果我们一味地去利用现代消防技术、措施去对这类古建筑进行消防保护,由于建筑布局、结构、材料等方面与现代建筑有着本质的区别,现代建筑防火规范和消防设施不但不能很好地发挥其效能,而且安装、施工还会给文物古建筑带来不可弥补的损失。因此,对于这一类古建筑的消防保护,我们应发挥自然平衡的效能,突出人的作用。

1、前期的防护措施

(1)认真落实文物古建筑单位逐级消防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组织单位人员认真学习消防法规,提高全员对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严格落实巡防工作制度,加强24小时值班和防火巡查。

(3)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工作人员和游客的消防意识。同时对工作人员开展消防培训,使他们懂得用火安全管理,懂易燃物品的安全保管,会报火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提高初期火灾控制和扑救能力。

2、现代的消防设施

那么是不是对于这一类文物古建筑就可以不用去做消防工作了呢?当然不是的,因为我们“防”的再严,也不能保证火灾能够永远远离我们的古建筑。所以我们要在不损坏古建筑本身风貌、文化功能,不打破几百年来形成的这种自然平衡的基础上去做好我们的古建筑消防工作。笔者通过多年来对古建筑的调查研究,认为这一类古建筑消防工作应该着重做好两方面。一方面,做好早期火灾的探测和报警,只有把火灾消灭在萌芽或者早期状态,才能真正有效地保护古建筑。一般建筑物当发生火灾后,我们可以运用各种有效的灭火手段控制火灾,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而文物古建筑由于其特殊性,一旦火灾达到全面燃烧阶段,扑救难度将大大加大,加之由于古建筑所处地理位置、自身建筑特点等原因,往往很难有效控制火势,容易造成建筑物的永久性损失,甚至导致蕴含珍贵历史文物价值的古建筑付之一炬。就算是利用现代的消防设备进行火灾扑救,由于古建筑的消防设施的设置方面缺少一定的科学性,对古建筑会造成严重的二次损害。因此古建筑火灾的控制重心应该放在早期火灾的发现和扑救上,防止其形成规模,将其早早消灭在萌芽状态。

(1)火灾报警系统

笔者通过对文物古建筑各种火灾报警系统的对比分析认为,在古建筑安装无线火灾报警系统是比较好的实现方式之一。无线火灾报警技术的发展直接受益于近10年来移动电话市场的推动,微电子技术和蓄电池技术的进步使“无线监控”这一要求成为可能。无线火灾报警系统由控制盘、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警报装置组成,所有装置均装有无线电收发两用机,除控制盘外,其他装置由自带蓄电池提供电源。该系统最大的优点就是基本无需电缆布线。没有布线要求,就无须破坏建筑物结构,无需埋设任何管线,这一点对古建筑来说尤为重要。

(2)必要的灭火设施

另一方面,在保护古建筑历史文化价值的基础上配置必要的灭火设施,由于暂时在文物古建筑的消防保护上还没有相应的规范可依,我们应结合古建筑特点,因地制宜。笔者认为,在文物古建筑的消防设备的设置中,可以采取确“强化室外,暂缓室内”的理念,如消火栓设置方面,将室内消火栓移至室外设置,即室内消火栓外置,设置明显标志。并在室外消火栓处设置启泵按钮,以便火灾时使用。同时,为防止灭火过程中带来的严重水渍损失,可用雾状水枪代替直流水枪,同时水源的选择上也有一定的要求,杜绝利用污染的水作为消防水源。这样,既保护了文物古建筑不受火灾侵害,同时也不影响古建筑的美观,符合古建筑保护的观点。

(二)“华盛顿”消防保护形式

“突尼斯”消防保护形式对管理上的要求较高,难度也较大。象我们苏州,作为全国第一批历史文化名城,拥有众多的文物古建筑,迄今为止,全市已有9座园林列入了《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有500多个各级文物保护单位、260多处控制保护古建筑、800多处古构筑物,都采用第一种消防保护形式,显然是不现实的。对于一些历史文化价值稍低一点的,如: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古民居、控保建筑等。我们可以采用“华盛顿”消防保护形式,保证古建筑的外观,根据现代的生活方式改变内部需要,苏州文物部门在这方面也有过开创性的探索,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由于古建筑空关无人使用会加快老化速度,不利于古建筑的保护;而房屋年久失修、无人养护,更容易产生坍塌事故,因此,苏州文物部门通过一定的途径将部分控保古建筑租借给单位使用,并明确责任关系,这样一来减轻了文物部门人力、物力方面的困难,也调动了社会的力量参与到文物古建筑的保护当中来。笔者通过调研发现,这部分古建筑通过改造,内部布局、结构基本接近于现代建筑,那么我们在开展这部分古建筑消防工作的时候,可以参考现代建筑防火规范,结合古建筑的特殊性,从各个关键环节入手,有针对性地制定消防安全对策,确实从充分保护文物价值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

1、前期的防护措施

(1)坚持坚持“从严管理,防患未然”的原则,落实各级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古建筑消防宣传教育。

(2)根据火灾危险性调查、评估,设置相应的火灾探测报警系统。

(3)利用清洁、高效的阻燃技术对古建筑的木结构进行阻燃处理,改善其耐火极限。

(4)合理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灭火器,提高初期火灾扑救能力。

(5)对古建筑群配置轻型消防车、消防摩托车、手抬机动泵、高压脉冲水枪等移动式灭火装备。

2、现代的消防设施

苏州古城是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城内历史建筑遗存丰富,共有各类文物保护单位538处,另有控制性保护建筑500处。古民居是其中数量最多的建筑形式,这些建筑大多建于清朝、民国,存在有许多先天的消防隐患。苏州市平江区公安消防部门在古建筑中推行的安装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启用由警用四轮车改装而成的环保型电动消防车等措施对遏制古建筑火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也印证了“华盛顿”消防保护形式的可行性。

(1)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目前国际上应用范围最广、应用量最多、灭火成功率最高且造价低廉的灭火系统,该系统具有自动探火报警和自动喷水灭火的优良性能,能够有效地避免因火灾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在苏州古城推广应用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对保护历史遗产将起到重要作用。

2004年6月,苏州市政府颁布了《苏州市历史文化保护区修复、整治消防管理办法》,并在新一轮消防规划修编中专门加入了古城消防保护,这些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为古城的消防安全整治奠定了基础。平江区率先在平江路历史古街区进行了试点,在改造用作旅馆、饭店、商店且使用面积小于1200平方米古建筑和民居利用市政管网设置了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同时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了技术指导和监督。通过安装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后的这几年,无一火灾事故发生,为消除火灾隐患,保护历史文化遗存,促进古城保护和城市可持续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2)环保型电动消防车

环保型电动消防车由警用四轮车改装而成,它体型小,机动灵活,行动迅速,电动也为环保型,长3340毫米、宽1400毫米、高1810毫米,额定乘员2名,可连续行驶80公里以上,车上还配有一台手抬泵,可从河道和消火栓处取水,火灾控制面积为100平方米。车上配有消防斧、断电剪、水枪等灭火救援工具。该车还配备了视频播放设备,在巡逻时候也能宣传一些消防知识,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该车还配备了视频播放设备,具有消防巡逻、宣传等功能。这些红色的环保型电动消防车投用后,穿行于古城的老街小巷,成了古城中防火的“新武器”。

四、结论

文物古建筑物是全人类的财富,对其进行科学的防火保护是全民的责任。以新的认识、新的理念和先进的现代科学防火对策来积极面对当前古建筑物防火安全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政府领导、齐抓共管、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基本要求,确保古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我们有责任、有义务保护好这些人类文化的遗产和瑰宝,使之代代相传,永续利用,使文物古建筑的消防保护工作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6.浅析工程建设项目中安全监督管理 篇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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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工程建设项目中安全监督管理

浅析工程建设项目中安全监督管理

摘要:本文论述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就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提出了相应的措施。

关键词:工程建设 监督管理

中图分类号: D03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安全生产形势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我国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随着我国建设工程投资规模的越来越大,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事故频繁发生,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面对如此严峻的建筑安全形势,政府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必须加大建筑施工的安全监管力度,及时督促建设过程各责任主体整改安全防护中存在的隐患,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我国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为确保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加强建设工程法规建设逝在必行。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目前我国建筑业的“诚信制度”和“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与发达国家差距很大,意外伤害保险开展缓慢。企业安全生产信誉与市场准入清出脱节。此外,政府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对施工现场违规生产处罚尚未形成有效的联动机制,未能及时对违章责任主体实施处罚。信息管理展开缓慢。不能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不断发展的建设市场安全生产的管理需要。

2.2、部分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为赶工期在未领取施工许可证前擅自开工。给政府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管增加了难度。小数建设单位工作人员对工程安全生产不够重视,认为安全生产是施工企业的事。未能及时督促其它参建单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部分建设单位为降低工程造价,不按规定支付安全生产措施经费,造成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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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全防护投入方面经费保障上的困难,对安全生产影响很大。

2.3、小数设计单位未能对复杂地质构造、不利的自然环境和施工中采用的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危及施工生产安全提出专项安全措施。并对建设过程中安全状况实施跟踪管理,出现的安全隐患未能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不能从技术支持上提供安全保障。

2.4、监理单位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普遍不到位。部分监理单位对建设单位只抓进度不管安全的现象持迁就态度,怕处理不好关系影响今后工程监理任务承包和其它工作的展开;有的监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知识掌握不够全面,未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提出的整改意见针对性不强,未能有效指导施工单位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工作。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监管重点

3.1、建设主管部门应积极推进的建筑行业“诚信制度”的建立,完善建筑企业诚信档,建立健全国统一的行业管理信息化平台,采取信息化手段记录监理、施工企业在建设过程中安全和文明施工情况及不良市场行为,并进行曝光。在工程招标和资质年审中进行量化扣分,从建筑市场准入上严格把关。理顺处罚的渠道,建立联动处罚机制,按现行建设工程管理法规及时实施对参建各方违规行为处罚,确保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积极推进“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建立劳务管理机制,组织参建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使员工掌握安全技能,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3.2、施工现场执法监管人员要认真做好工程开工前的安全生产交底工作。建设过程中加大监督抽查力度,督促参建单位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消除危险源。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杜绝群死群伤等重大事故。

3.3、严把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关。针对监督员在工程监督中监督工程量大、范围广,只能对工程安全生产实施宏观监控的特点。监督人员应认真总结各类工程的安全生产的监督经验,按不同工程的特点分析危险源,根据现行建设工程管理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及各地区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制订有针对性的监管预案。在安全生产施工许可条件审查中,就建设、监理、施工各方项目部安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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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体系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参建人员的安全教育,毗邻建筑物、地下管线、架空高压线的防护,安全生产专项方案、安全措施费使用计划、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等编制和审查、审批,日常安全管理等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工程开工后各项安全工作的顺利展开。

3.4、在工程建设过程的日常巡查、抽查中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开展工作:首先抓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各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督促各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按规定选配有较强责任心、敢于管理、有安全生产实践经验和资质的人员担任专职安全员。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将管理责任制层层落实,形成全员管理的格局;第二严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作业。劳务工人特别是新进场的工人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才能从事相关劳务;第三抓大型设备、机具的使用安全检测。对塔吊、物料提升机和外用电梯一律要求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安装后进行登记备案。严格设备进场的性能检查,严抓安装就位后验收,保证施工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杜绝设备运行中的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确保施工设备和机具的使用安全;第四抓好防高空坠落。严格检查楼梯口、进出口、洞口、井口和预留管道口、井字架进出料口等的围蔽情况。脚手架搭设外立杆内侧必须设置密目式安全立网, 1.2m高防护栏杆和0.18m高、厚度不小于10mm的挡脚板。施工作业层须满铺固定脚手板。结构施工层楼面、电梯井内应每隔三层并最多隔10m设置一道安全平网防护。在个人防护方面,要求施工单位给现埸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配安全带;第五人工挖孔灌注桩施工。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履行审批。施工过程中每天在工人下井施工前,必须对井下气体检测,方可下井施工。开挖过程中要严防塌孔事故的发生。当设计孔距不能满足规范要求时应采用跳挖的方法施工,发现流砂应停止人工开挖。同时,注意临时施工用电安全,施工现场配备应急抢险器材。

4、总结语

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中通过定期、不定期联对重要部位重点检查、危险部位进行反复抽查,督促参建各方切实执行建设工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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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范的强制性条文,整改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

7.浅析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现状 篇七

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现状分析发现, 由于市场竞争加剧, 建筑业市场中不规范的现象多方存在, 建筑施工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仍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1 建筑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

1.1 人为因素是导致各类事故频发的主要因素

建筑施工单位、作业人员缺乏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不够, 安全意识淡薄。一些单位只注重企业效益, 平时也没有重大事故发生, 对安全生产存在侥幸心理, 不按建设程序办事, 导致企业安全费用投入不足, 严重削弱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防护能力。只重效益、重进度, 不重视安全生产。甚至为了赶进度、采用许多不利于安全生产的做法。有些企业把施工任务通过转包的形式, 承包给一些缺乏资质的企业, 给安全生产带来隐患。

从事施工作业的工人大多来自农村, 专业素质相对较低, 不重视安全生产知识及法律法规的学习, 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一些用人单位一味追求经济效益, 忽略工人的岗前安全培训。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不重视, 操作工人在作业时缺少章法, 干活随心所欲。所以, 加强对工人的岗前培训势在必行。

1.2 施工机械设备老化, 安全防护设施安全隐患多

施工机械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使用落后工艺、设备, 机械带“病”作业, 超负荷运转, 加重了设备的老化程度, 特种设备的设计、安装, 使用、维修改造等环节也很容易造成安全事故。安全防护用品本身也存在安全隐患, 如材质不合格、没有合格证及检测报告。一些施工单位一味地追求经济利益, 使用一些破旧的安全网和价格低廉的安全帽。

1.3 法律法规制度、标准不完善, 地方政府监管不到位

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对安全生产不重视, 工作不到位, 熟视无睹, 疏于监管, 组织的安全大检查, 走马观花。每年年终都会组织安全责任考核验收, 可操作性差, 流于形式, 容易给企业负责人造成错觉:不需要创新与投入, 安全管理很简单。企业负责人往往只注重经济效益, 忽视了安全生产。

2 做到安全生产采取的措施

(1) 全面增强企业和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第一的思想。施工企业在工程项目合同订立之后, 安全管理工作就应同步启动。依法明确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人, 编制工程项目安全计划,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完善安全保证体系。运用奖惩和法律法规手段, 不断提高施工人员的自我安全防范能力。开展好工前班组安全教育和安全防护检查, 做法如下:

1)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把普及教育贯穿于管理全过程, 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 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形式的方法, 以获得良好的效果。

2) 加强专业安全知识、技术的日常教育与培训, 用安全典型事例和事故教训进行教育, 对照法律、法规认真进行分析、讨论。

(2) 工程施工安全产生于生产中做到预防为主, 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定时做好各类施工设备安全检查。

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及应力支撑系统的检查工作。脚手架、各类支撑, 卸料平台等荷载受力的部位, 要按照安全模式进行搭建。对大型起重设备要及时检查, 防患于未然, 发现安全隐患后及时制定整改措施, 确保施工安全。

(3) 加大安全监管力度,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健全安全生产防范体系。

加强对企业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内部管理, 促使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强制性标准, 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完善的生产体制对规范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有一定的制约作用。通过法制体系对一些重大技术方案进行严格审查、把关。

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违法转包、违法分包等建筑市场违法行为, 加大打击力度, 逐步形成不敢违法违规、不想违法违规的局面。对于群众实名举报、舆论媒体曝光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大民生工程发生质量投诉的, 必须一查到底并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并将有关处罚信息公开。

建立巡检制度, 重点检查危险性较大和施工技术复杂、监管不利的工程项目。

3 结语

8.浅析完善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措施 篇八

【关键词】 建筑 工程 安全管理 现状 对策

引言

多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筑施工企业之间的竞争日渐加剧,加上市场机制的不完善,使得一些建筑工程企业忽视安全管理,这不仅严重威胁到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而且还影响了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近些年来,因为建筑施工单位忽视工程安全管理而造成事故的现象越來越多,正视这种现象将会对完善建筑市场管理,增加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产生重大影响。

1. 简述建筑工程安全管理

作为目前国家和行业内部所关注的重点内容,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不仅关系到建筑本身效益的实现,更关系到人的生命财产的安全。具体来说,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一方面指对施工现场人、物、设备等安全管理,其中以人员安全尤为重要;另一方面是指建筑物自身的质量安全,使其实现设计规划的基本要求。

建筑工程本身涉及众多人员和复杂的施工环节,因此安全管理工作需要将各方面因素进行合理调度,即综合性较高;施工作业内容复杂多变,大多为露天作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施工人员大多数为农民工,造成人员流动性较大的特点。面对上述诸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必须时刻牢牢把握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这既是对建筑行业本身的负责,更是对建设施工人员生命安全的负责。

2. 现阶段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在经济建设快速发展的今天,我国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数量与规格也随之不断加大,由于建筑工程行业自身的特点性,使其逐步成为安全事故高发的一个重点行业,因此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十分必要。总体来讲,进入新世纪后,在国家相关部门的大力重视下,我国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由于其起步较晚,目前相关的制度体系尚未完善,其中所存在的一些问题也逐步成为导致事故频发的关键点。这是这些因素的存在,使其严重阻碍了我国建筑工程行业在健康稳定的环境下快速发展。

由于受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与限制,使得我国在建筑安全管理工作上起步较晚,管理水平综合指标较低,但却在另一个方面上体现出目前我国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上升空间十分巨大,随着科学技术、经济形势的不断发展,其潜在的发展价值仍不可限量。但是,就现今情况而言,我国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相关问题仍亟待解决,具体来说有以下几方面:

2.1建筑从业人员整体职业素质较低,安全意识淡薄,对于施工操作安全生产要求和自我安全保护意识重视不足。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大部分来源于农民工,他们自身的职业素质水平较低,缺乏正确的安全生产教育引导,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自我安全防范工作不到位、不规范施工等而造成安全事故频发。因此,在施工人员进入现场作业区前,应实施严格的安全生产三级教育,严格按照持证上岗机制进行。

2.2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机制不健全。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是一项重要的系统工程,要想做好这项工作,必须有一套完善的管理体制与其相适应。目前,我国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体制并不健全,激励机制缺乏,员工参与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得不到充分调动。多数承包商缺乏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考虑到成本因素,会减少安全防护措施和对现场工人的安全培训。作为项目的投资方,业主通常会较多关注工程进度,而对生产过程的安全性和合理性重视不够。这些对我国的建筑工程安全管理都会产生不利影响。

2.3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没做到位,政府对安全生产的监察也存在问题。目前,政府部门间的责权脱节、职能交叉等现象严重,政府各部门间的配合协调还不够顺畅。在实际监督管理过程中,行政干预的现象时有发生。安全监督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比较欠缺,总体素质还不是很高,在执法过程中,有时会执法不严,没能做到严格依法监督,这都会影响到监督管理工作效果。

此外,我国的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还存在: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参建各方没有以人为本的安全意识与管理机制,行业相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力,工程各方责任落实不到位,缺乏完备的建筑安全的业绩评估指标,缺乏切实有效的市场激励机制,部分管理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工程项目安全费用投入不足等问题。

3. 完善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主要对策

做好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可以降低人员伤亡和企业的财产损失,从而为建筑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针对目前我国在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方面所存在的问题,为完善我国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提出以下主要对策:

3.1加强建筑工人的安全培训与教育,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在建筑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企业要明确各部门的安全职责,并增强其安全意识,使安全管理规范化和程序化,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方法和制度,并建立切实有效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建筑工人安全培训的监管力度,针对性地引导建筑企业,使其加大对现场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与管理,制定并实施强制性的安全培训教育规定,真正把安全技能培训纳入建筑从业人员就业培训的重要内容,接受培训后经考核合格才可上岗。

3.2建立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将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按照不同的工作内容和重点,进行责任到人制,保证每一项工作有专人负责,做到层次清晰,内容明确。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考核、奖罚制度,明确奖罚标准和考核指标,充分激发起施工从业人员对于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力度,明确安全管理工作没每一名从业人员利益息息相关的全面性。依法落实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条例,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实施并落实行业监管指导与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3.3及时检查并更新安全设施是目前预防建筑安全事故的重要措施。借鉴吸收国外先进的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经验,引进国外先进的施工机械设备,积极采用新设备、新技术和新工艺,加大安全管理投入,及时更新安全设施,从而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

此外,施工前还要做好安全准备工作,施工过程中要注意施工安全防范和控制。因此,要适当增加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资金投入。

结语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它对整个建筑业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良好的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是我国社会稳定、建筑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和保障。因此,重视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立健全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机制,促进我国建筑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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