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情况的总结

2024-07-16

开展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情况的总结(精选4篇)

1.开展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情况的总结 篇一

2010年柳州市清理拆除违法建筑专项整治

工作总结

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越来越成为城市管理的难点顽症、尤其是城郊结合部,受拆迁补偿利益驱动的影响,违法建设呈增长的态势。依法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行为已成为全面提升城市形象和综合竞争力的重大举措,成为打造优良人居环境、实践执政为民宗旨的具体行动。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市“拆违办”以严防严控严拆违建为根本,积极组织探索和创新工作机制,大力开展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巡查和治理,坚持一个阶段突出一个重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有效地制止了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的行为,为征地拆迁和重点工程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保护了国土资源不受侵害,维护了国家法律法规的严肃性。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成绩及做法

(一)领导重视,措施有力,用组织保证拆违工作的强势

推进

年初,市政府以柳清违整治字[2010]2号文件形式下发了《柳州市二0一0年控制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了2010年整治工作的目标和重点。各城区政府主要领导坚持把查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常议、常抓。经常组织有关部门学习《柳州市二0一0年控制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充分认识拆违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听取各部门查处“两违”工作汇报,及时分析形势、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研究对策;同时,认真落实市政府查处“两违”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柳政办【2010】73号及柳政办【2010】171号文件要求,市“拆违办”在2010年4月和8月连续组织各城区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开展两次全市大规模强制拆除行动,对“两违”整治工作的开展及时部署,调整联合动态巡查领导小组,进一步落实执法队伍力量,加强了对“两违”

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广泛宣传,大造舆论,积极营造拆违工作的良好

氛围

市政府以及城区政府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形成了整治违法建设,宣传教育舆论先行的主体思路。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整治违法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和目的,宣传市委、市政府严打违建的决心部署,宣传《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使之家喻户晓,更加深入人心。在开展宣传活动中,除了印发规划、土地、建设等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外,还动员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开展宣传活动,有的城区还成立了预防和查处双违工作法律法规宣传组,从各辖区抽调相关工作人员以及各村委法律法规宣传员组成宣传队伍,专门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行为及危害予以宣传。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及发放宣传资料,使广大人民群众对制止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目的、意义有了充分的认识,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增强了人民群众遵守法律的自觉性,确保了查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的有效

开展。

(三)部门协作,齐抓共管,始终保持对违法建设的高压态势

各级各部门在查控“两违”方面始终坚持协调、协作,注重从源头上遏制新违建的产生。一是建立健全了预防“两违”工作的制度,组建了动态巡查执法队伍。各城区根据各自实际,组建了由城管执法、国土、规划、建设、工商、公安、卫生、供电、供水等部门组成的“两违”联合动态巡查队伍,经常开展日常的动态巡查工作。二是建立了案件查处的快速反应机制。区执法局或国土资源局对发现的“两违”行为,能按照依法从严从快的原则及时立案查处,对依法应当拆除的违法建筑,及时报区政府审批并组织强拆。在严格依法程序上,及时完成各种审批手续。调查阶段,想办法缩短现场制作勘验图和调查询问笔录的办案时间;在报批送达阶段,及时完成告知、报批等有关程序环节,在外协公安人员、有关街道办、村委的协助下一次性完成相关文书的送达工作;在拆除过程中,周密布置,使整个行动有条不紊,最终完成拆除。三是坚持了预防为主,教育前置的处置方式。在对违法建设的预防上,突出了城市进出口道路、重点建设工程、城郊结合部等重要区域及重点路段,针对新建抢建违法建筑多次反复出现的特点,政府及时发布查处通告,将新建抢建扩建违法建筑的行为列为重点打击对象。一旦发现违建,各级各部门通力合作,及时对当事人宣讲政策,加强思想教育,促其整改、自拆,起到了好的效果。

(四)加强指导,专项督查,确保“两违”工作落到实

市“两违”动态巡查督查组非常重视对“两违”工作的检查督促,每季度坚持下到各城区和管委会检查督导一次。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文件资料、询问等方式,对各城区政府、管委会在联合动态巡查执法的队伍建立、工作开展、制度完善、责任区域划分、巡查台帐建立、奖励举报办法落实以及辖区内违法建设查处等多个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改进。通过督查工作,有力推动了“两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突出重点、大力拆违,坚决遏制违法建设的蔓延

势头

为进一步推进查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专项工作,巩固我市“城乡清洁工程”成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指示要求,各城区在经常性查违的基础上,在4、8月分二次开展了全市性大规模强制拆除月行动。截止2010年11月22日,全市共拆除违法建筑668处,拆除面积381659.591平方米,其中:城中区拆除违法建筑264处,拆除面积88893.44平方米;柳南区拆除违法建筑37处,面积104068.19平方米;柳北区拆除违法建筑74处,拆除面积75573.77平方米;鱼峰区拆除违法建筑253处,拆除面积90478.471平方米;柳东新区拆除违法建筑15处,拆除面积16008.1平方米;阳和新区拆除违法建筑25处,拆除违法面积6637.62平方米。极大地打击了违建行为,较好地遏制了我市违法建设蔓延的趋势,为我市十大工程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受到市领导的好评。

二、存在问题

(一)对“两违”工作在认识上和履职上有差距。一是认识上有偏差。有的认为在当前的环境下,“两违”的出现是难免的,不必过于担心,自己给自己套绳索;还有的认为“两违”工作与维护社会稳定是一对难以调和的矛盾,没必要因拆违引发不稳定;也有的认为,“两违”工作是城管、国土部门的事,与其他部门关系不大,没必要大张其鼓,兴师动众。二是重“拆”轻“管”现象明显。对于已出现并被列入督查的违法建筑的查处,力度比较大,但对于新建抢建的行为制止不力,在预防上工作不够到位,有的属履行职责不好,有的是对预防工作有畏难情绪。

(二)对“两违”查处中遇到的问题对策和办法不多。

“两违”查处主要遇到以下六方面的问题:

1、调查取证难。如对正准备实施拆迁改造的重点路段附近违法建房情况调查时,因建设人不配合案件调查,无法查明其身份,执法人员无法进屋测量,同时,又无其他见证人做证时,案件查处工作难度大。此外,在执法文书送达时,当事人往往避而不见或是下落不明,对此,在多次送达无果的情况下只能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依法公告处罚告知和处罚决定的时间则需长达6个月之久,从而增加了执法成本,执法效率也大大降低。

2、执行难。一是当事人重信重访影响执行。在执法部门下发了责令限期拆除的处罚决定书后,当事人认为其权益受到侵犯,应由政府解决其生活、居住及补偿问题,故多次到上级部门反映,以致案件执行较难。二是拆无所“安”。拆除违法建筑必然会涉及到一些群体的保障利益,如何做好保障与安置工作,既是以人为本的需要,也是确保“两违”治理工作顺利推进的需要。三是历史遗留的危房重建问题。许多50、60年代所建的房屋因年久失修,已成为危房,随时都有倒塌的可能,经村委、村民小组及社区同意,对房屋进行了重建,若强制拆除,则有不尊重历史、不以人为本之嫌。四是查找当事人难。在对违法用地、违法建筑办案过程中,发现易,调查取证难。主要是认定违法当事人难。有些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转租多次,现用地人和房主身份难查,当事

人难以确定。

3、村民法律意识淡薄。现在的“两违”现象多发生在城乡结合部,村民无视《城乡规划法》,无视市、区的城市整体规划,只考虑个人利益,在没有任何建设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房。部分村民还用暴力抗法等过激行为阻挠拆违行动。村民法律意识淡薄是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的一个难点问题。

4、送达回证难以规范实施。根据送达回证的多种形式,比较容易实行的是留置送达方式(基本上采取该方式),但是,在当事人有意躲避的情况下,留置送达也缺少实施的全

部条件。

5、目前一些突出问题的处理无标准,无统一的对策。如对违法建设的拆除是否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不同的补偿;对已经组织强制拆除的违法建设在拆除后是否还给予补偿;对向违法建设发放许可证、供水供电的如何解决等等。

6、招商引资项目与用地问题的冲突。一方面是经济要发展,需要引进新的建设项目;另一方面由于各种原因,企业未能办理合法的工业用地手续;因此项目引进后,只能租用农民的集体土地建造厂房。虽然都为当地的农民就业、增加税收发挥了作用,但都不符合土地的利用和城市规划要求,强行拆除势必影响投资环境,使拆违工作陷入“两难”境地。

三、积极开拓创新,有情有理拆除。

随着新建、抢建违法建设的案例增多,我市也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新的管理办法,积极开拓创新,让拆除更有情,拆除更合法:

1、柳南区政府大胆采用公告查处程序推进“两违”查处工作。柳南区政府不少案件都是大胆采用公告查处拆除程序办理的,此举在柳州市尚属先例。在强拆月开始前,柳南区政府就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制定了《柳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告拆除违法建设程序规则》,明确了公告拆除违法建设程序的适用范围以及实施公告拆除违法建设程

序规则步骤。

在强拆月期间,柳南区执法局针对张公岭周边违法建筑以及山头村贤良屯违法搭建钢架棚案的特点(建设者故意躲避调查、基层组织(村委)也无法提供建设者的基本情况,无法确定违法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或者所有人、管理人), 对张公岭19家违法建筑案以及山头村贤良屯违法搭建钢架棚案大胆启用该程序规则:先制作完现场勘验笔录及摄像取证,再咨询柳州市规划局关于该涉案建筑的规划档案情况,而后制作出公告发布于该涉案建筑所在地,经15日公告期满,报区政府同意后制作强制拆除通告,最后组织实施强制

拆除。

从目前的情况看,柳南区政府采用公告查处程序办理张公岭19家违法建筑案以及山头村贤良屯违法搭建钢架棚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对那些抱有侥幸心理、企图躲避执法人员调查、躲避处罚的违法建设者给予极大的震慑。

2、鱼峰区政府攻难点、抓重点,提升拆违工作社会效益。在有序推进拆违工作的同时,坚持对难点、重点问题进行重点攻克。一是重点打击违法抢建行为。如今年7月份以来,一些住户为赚取拆迁补偿费在东环路西一巷和龙潭路鸡窝洞等地段擅自进行抢建和扩建,新建、抢建的违法建设者达14户,有的违法建筑已建至四层,面积达2581.88平方米,严重影响了我市的城市规划建设秩序,为有力打击违法新建、抢建行为,鱼峰区执法局迅速立案,及时完成调查取证、告知、报批、送达等有关程序环节,集中力量实施拆违。二是以“拆违促拆迁”,加大对重点工程区域违法建筑的拆除力度。鱼峰区紧围绕荣军路扩建旧城改造工程以及外环路(南外环)工程的推进,大力开展工程建设中涉及的违法建筑的查处拆除工作,拆除面积共计13345.01平方米;同时,对窑埠古镇项目及其安置点范围内涉及的违法建筑实施拆除,拆除面积为2976.33平方米。三是配合新农村建设,推进整村改造。如配合我市新农村建设,鱼峰区政府对大桥园艺场游山村、七下村、法山村等自然村屯内违法建筑进行了查处,促成村民主动签订搬迁协议48户,面积为14960.3

4平方米。

3、柳北区政府注重文明执法,依法强拆。强调以人为主,具体表现为:一是教育到位,大部分业主配合。在对每一处违法建筑进行立案查处及强制拆除前,柳北区拆除违法建筑领导小组成员在组长、副组长的带领下,前往违法建筑所在地,向有关当事人宣传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希望当事人能配合市委、市政府的民心工程、重点工程建设,通过长期的蹲点交谈,大量的法律法规宣传,大部分业主配合了强拆工作,做到了人性化拆除。二是密切配合,依法强拆。在对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时,柳北区相关职能部门分工明确、配合密切。行政执法局负责对违法建筑物内的物品进行登记及对未离开现场的人员进行劝离,公安部门负责强拆现场的警戒及秩序的维持,交警部门负责疏导交通,消防部门负责强拆现场的防尘,宣传部门负责强制拆除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同时,成功地制止了2起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如8月12日、9月16日两次强拆行动中,遭遇了违法当事人的暴力阻挠,黄村十一组的部分承租户手持锄头等凶器殴打公安民警,威胁勾机司机及拆违民工;跃进路42号业主蓝建尧爬上二楼顶企图用汽油自焚,在危机时刻,各个部门都能够做到服从统一指挥,顾全大局,密切协同作战,果断处置,使整个拆除工作顺利进行。

4、城中区政府注重细节,周密计划,严密组织。在此次强拆中,城中区执法局在强制拆除河东村4组莲花山南面林平章违法建筑时,遭遇当事人及家属的强烈阻挠:站在房屋顶上,泼汽油、漫骂等。执法局局长彭平义发现此情况后不顾个人安危,率先爬到屋顶,对当事人进行耐心劝说工作,深入宣传法律法规。最终,当事人在强大的法律威严的震慑下,放弃了阻挠,强拆工作顺利进行。

在强制拆除牛车坪区10户违法建筑时,吸取了去年“4.17”强拆牛车坪违法建筑时遭遇群体暴力抗法事件的经验教训,此次强拆前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制定了详细、周全的强拆方案。城中区政府多次召开各部门协调会,分析此次强拆的难点,对强拆时的每一个步骤都进行了周密部署,将各部门人员分成若干个工作组,每一个工作组的负责人、工作职责等一一予以明确。城中执法局也在加班加点的召开工作部署会,对执法人员进行详细分工。当天清晨5时左右,参加强拆的相关部门就到达强拆地点,同时封闭进村路口,对过往人员只准出,不准进。在强拆地点,设置两道警戒线,严格控制无关闲杂人员进入强拆房屋内。由于防范到位,有效的消除了村民群体暴力抗法的苗头。当天上午10左右,10户违法建筑全部强拆完毕。

城中执法局强制拆除的市罗池路黄竹巷15号的违法建筑是建设在有证房屋上的加层建筑,这也是执法局首次成功的对有证房屋上的违法建筑实施强拆。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突出重点,继续加大拆违力度。

两次拆违月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拆违任务仍然艰巨。为确保拆违工作的有序推进,各城区政府要继续加大力量,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工作落实,确保完成任务,特别是对卫片拍摄的违法建设,要破除阻力,坚决拆除。

(二)要完善整治工作方案,做好应急预案。拆违工作涉及面广、人多,在强拆过程中各种复杂情况随时可能出现,各城区在制定拆违工作方案前要多调查了解具体情况,考虑周全;在拆违过程中要注重方式方法,注意安全。公安部门要提前制定好应急预案。

(三)加强巡查预防工作,严厉打击抢建行为。要完善事前监控工作制度,各城区政府(管委会)“两违”巡查小组要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建设行为;在事后监控上,各城区政府(管委会)对已实施强制拆除的区域,要不定期地开展巡查,切实巩固已取得的成果。

(四)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动员群众参与。

我市宣传部门、各城区政府要继续加大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既要正面宣传引导,又要搞好反面典型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把宣传的重点向各阶层、各利益团体,乡(镇)、村(居委会)延伸,让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到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整治工作中。

(五)加大引导、督促自拆违建力度。坚持从维护稳定大局,构建和谐社会出发,秉承“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扎实推进文明执法、和谐执法、和谐城管。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舆论工具,采取多样形式,大力加强创建工作和城管政策法规的宣传,加强区委区政府查处违法建设决心和意志的宣传,同时深入过细地做好违建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力争让更多的当事人

自行拆除违法建筑。

柳州市清理拆除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

2.开展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情况的总结 篇二

新委„2007‟60号

中共新登镇委新登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新登镇开展违法建筑专项

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工作站、行政村,镇机关各办公室、分局,各有关单位:

《新登镇开展违法建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新登镇委员会新登镇人民政府

2007年8月10日

主题词: 印发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通知

———————————————————————————————抄报: 市委办、市府办、市拆违办

———————————————————————————————新登镇党委政府办公室2007年8月10日印发 ———————————————————————————————

(共印1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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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登镇开展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镇违法建设行为屡禁不止,严重影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阻碍了城市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的有序推进。为规范农村建房秩序,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根据富委[2007]65号、富政[2007]6号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开展违法建筑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整治行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融入杭州大都市”城市化发展核心战略,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查违、控违、拆违专项整治行动,坚持“从严执法、彻底整治”方针,基本摸清全镇违法建筑的底数,坚决查处2006年1月以后产生的违法建筑,有针对性地重点强制拆除一批典型的违法建筑,并初步建立防违、控违、拆违长效机制,以实现“新违建零控制、老违建负增长”的工作目标,为促进我镇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奠定基础。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卓有成效,成立新登镇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办公室、工作站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各类违法建筑的巡查、处置工作;负责全镇所有在建私房施工挂牌告知和批后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镇违法建筑的强制拆除工作;负责强制拆除结束后的善后清理、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

三、整治范围和实施原则

本次违法建筑专项整治的范围为全镇个人违反法律、法规规

定,未经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许可或超越许可规定擅自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超过批准使用期限尚未拆除的临时建筑。专项整治要严格按照以下三项原则实施:

1、“先党员干部,后普通群众”的原则。全镇党员干部要带头自查、自纠、自拆违法建筑,充分体现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本次专项整治对象首先要从党员干部开始,凡是要求群众拆除的,党员干部首先要拆除。

2、“先拆新违建,后拆老违建”的原则。本次违法建筑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2006年1月1日以后产生的违法建筑,要做到有一件处理一件,决不欠新帐;对2006年1月1日以前产生的违法建筑要逐一登记,重点拆除其中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违法建筑。

3、“先敦促自拆,后组织强拆”的原则。在违法建筑处置过程中,要坚持政策宣传有先,教育引导在先,敦促自拆在先;对工作确实不奏效的,要坚决组织强制拆除。

四、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

违法建筑专项整治行动从2007年7月开始,到2007年底止,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7年7月16日至8月25日)

通过动员大会、宣传车、有线电视通告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一是召开由全体镇干部、村支两委会主要领导参加的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动员大会,进行广泛宣传和发动,在党员干部中营造一种防违、控违、拆违的氛围。二是通过宣传车、有线电视向全镇群众宣传《富阳市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办法》,公布新登镇违法建筑举报电话,电话号码是63252273,63252472。由镇纪委李大平同志、建设分局金丽燕同志负责做好受理工作。

(二)调查摸底、重点推进阶段(2007年8月20日至9月30日)

1、搞好调查摸底。以专职农村工作指导员(专职驻村干部)为主体开展全镇违法建筑调查摸底工作。调查表由整治领导小组统一制定下发,专职农村工作指导员(专职驻村干部)要按照填表要求认真填写,如实上报。

2、组建巡查队,划定巡查区域,开展巡查活动。建立由相关人员组成的巡查队,并由城管执法中队对巡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以工作站现有范围为巡查区域,开展巡查,城镇规划区内由执法中队进行巡查,其他巡查区域按巡查队分工组织巡查。镇违法建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对巡查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如发现漏查、未查现象,将追究巡查队相关人员的责任。

3、汇总分类。镇违法建筑整治领导小组对已掌握登记的违法建筑进行汇总分类。

(三)深入开展、强制拆除阶段(2007年8月20日至11月30日)

在分类处理的基础上,以班子成员联系工作站领导带队,以工作站为单位,对违法建筑所有人员进行说服教育,全力敦促接受处理或自拆,对拒不接受处理的上报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依法查处或强制拆除。拆除工作从规划红线范围内先开始,尤其对2006年1月1日以后产生的违法建筑,要作为重点对象从严执法,突出四个“重点拆除”,即重点拆除违法情节严重的违法建筑,重点拆除顶风抢建的违法建筑,重点拆除群众呼声强烈、社会反响大的违法建筑,重点拆除党员干部参与的违法建筑。

(四)巩固提高、完善机制阶段(2007年12月以后)

认真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建立以专职农村工作指导员为工作主体的自查制度,做到一周一检查,一周一汇报;建立专门巡查队,负责对全镇范围内建设工程进行巡查;建立建设、土管、执法联动机制,对发现的违法建筑及时进行查处。

五、考核和奖惩

本次违法建筑专项整治行动将结合作风纪律建设年活动开展,列入干部的考核内容。经考核评比,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工作积极、措施到位、成效显著的个人,镇党委、政府将给予表彰和奖励。专项整治行动期间,镇党委、政府将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落实、敷衍了事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要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后,新发现老违法建筑和新产生违法建筑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并在年终考核中予以扣分,酌情扣除奖金。

新登镇违法建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3.开展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情况的总结 篇三

一、整治重点

(一)以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违法问题易法多发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等广告作为整治重点,重点查处以新闻报道、专家咨询等形式变相发布广告的行为;使用患者、公众人物、专家名义做疗效证明的行为;药品广告夸大功能、保证疗效的行为;医疗服务广告夸大功能,保证疗效或治愈率等绝对用语的行为;以会议、讲座和体验等名义进行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夸大功能的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打击和遏止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广告。

(二)以农药、种子、化肥、地膜等虚假违法广告为整治重点,重点查处以包装、装璜和说明书上使用“高产冠军、最抗倒伏、产量最高、质量最优”或“保证高产更稳定”、“绝对高效更安全”、“农业专家推荐”、“保险公司保险”、“无害”、“无毒”、“无残留”等绝对化用语,打击坑农害农的广告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三)以未经审查登记擅自发布各类户外广告违法行为为整治重点,保护公平的广告市场秩序。

二、整治对象

(一)广告主强化对广告主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及时查处广告主未经审查登记自行发布广告的行为,未经审查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的按照《户外广告登记管理办法》从严查处。

(二)广告经营者强化对广告经营者的监管,规范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行为,督促广告经营者健全和落实广告管理制度,依法经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定,拒绝设计、制作、代事和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对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虚假广告的广告经营者严厉查处,直至清除广告市场,广告经营者每月30日前将所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的广告名称、广告主、广告发布时间等向县工商局广告管理部门报送(附件2)。

(三)广告媒介强化对广告媒介单位的监管,构筑虚假违法广告的防范体系。重点对户外广告位、电子显示屏、墙体广告、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媒介的监管。对户外广告位、电子显示屏等户外媒介实行备案登记制,对未取得户外广告登记的,应当拒绝其发布广告,否则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三、整治要求 整治时间从3月起到12月31日各工商所、要加强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对在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每月30日前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报表报送县局商广股。

第二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进一步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切实解决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流通环节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县局决定,在全县流通环节集中力量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县食药安委办关于农村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流通环节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以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为目标,坚持防打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突出重点,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食品、销售假冒伪劣食品、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农村食品市场,迅速扭转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薄弱局面,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基础,确保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二、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三、专项整治行动重点任务

(一)以城乡结合部、乡(村)镇、校园周边、农村旅游景区景点为重点区域,重点查处无证无照经营食品,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仿冒知名食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二)以食品批发户、集贸市场等市场为重点场所,集中整治农村市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监督市场开办者和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内部食品质量管理制度,规范食品质量市场准入行为,严把食品质量进货关,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依法监督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等食品经营者,履行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确保依法规范经营。

(三)以农村商场、超市和食杂店为重点单位,监督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和“票证通”制度,建立健全经营者自律机制。促使食品经营者切实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假冒伪劣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四)以重要节假日、季节交替、时令变换等为重要时节,集中整治农村食品市场销售不合格食品和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过度包装、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问题,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针对季节性、时令性食品保质期短、易腐败变质的特点,要加大监管力度,严把食品质量准入关,监督食品经营者按照食品标签标注的条件贮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五)以乳制品、食用油、食品添加剂、酒类、肉类、米面制品、糕点、火锅底料、速冻食品、儿童食品、民俗特产、节日礼盒等为重点品种,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仿冒、掺杂使假、有毒有害、“三无”等问题食品违法行为。要加强临近保质期食品监管,严防过期食品“改头换面”后流入农村市场,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六)以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非食用物质和添加剂的品种为重点,集中开展打击农村食品市场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执法检查。要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食品和重点食品经营者,集中开展执法检查行动,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和打击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以及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四、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措施

(一)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六个方面的整治任务和重点,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面大、侵害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农村食品市场经营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严格市场准入和规范食品经营行为。要对农村市场各类食品经营主体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检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依法吊销证照或限期办理变更登记;对违法经营的,依法进行查处;对无证、无照经营的,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按照我局食品安全监管九项制度,认真开展这次整治行动。要认真贯彻《食品市场巡查监管制度》,按照“六查六看”要求,将监管重心下移,严格落实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经营者,采取增加巡查频次、完善巡查内容、提高巡查效能等措施,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章行为,切实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三)依法开展食品抽样检验。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执行年度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计划,以与农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关系密切的食品品种为重点,加大农村食品市场抽样检验力度,增加抽检批次,提高抽检覆盖面。要加强对食品抽样检验结果的综合分析和利用,严格信息管理,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职能部门促进源头治理。要监督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立即停止经营,配合生产者落实食品召回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退市后的跟踪监管,严防再次流入市场。

(四)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要强化案件查办工作,尤其要抓好对农村食品市场大要案件的排查和督办工作。对大要案件要挂牌督办,限期办结。同时要严格办案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肃执法纪律,既有效惩处违法行为,又依法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食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五)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要针对农村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杂)店经营食品的不同特点和不同经营管理状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分类监管措施,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效能。

五、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5日-3月25日)

各工商所要结合实际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工作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全面开展、有序推进。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26日-5月26日)

3月26日-4月9日为自查自纠阶段,各工商所要开展对食品经营主体的宣传教育,督促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4月10日-5月2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县局将组织力量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着力解决农村食品市场突出问题。

(三)总结验收阶段(5月26日-6月15日)

对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验收,并报送相关总结报告。

六、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工商所务必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结合完成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其他工作任务,切实把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重点,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严格责任制度,加强协作配合

要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领导责任制,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整治行动,要将监管重心下移,把日常监管的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基层执法岗位,落实到网格责任人。对整治不力,巡查不到位,出现食品安全隐患等责任问题,将按县局《目标责任考核管理规定》和有关责任追究规定严肃追究其责任。要加强工商机关内部机构之间以及与质监、农业、商务、食药监、公安等有关职能部门协作与配合,发挥整体优势,形成监管合力。

(三)加强宣传工作,努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广泛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展的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引导新闻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和客观准确报道,重点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经验,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为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第三篇

2014年全系统法制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为目标,坚持完善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改进执法监督模式,全力推进全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为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改革和长远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加强法制培训宣传,提高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一)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进行板块式普法,全系统干部职工要正确处理服务与发展、市场监管和依法行政的关系,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加强对外法制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经营者、消费者的法律互动。

(二)按照“五型五化”机关建设的要求,认真抓好系统执法培训。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人员的法学基础理论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培训力度,不断探索和创新执法培训方式方法,完善学法考试考核制度,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按照“什么弱强什么”的思路和“小型多样、注重实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的执法技能训练,努力提高执法人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二、健全完善落实相关制度,努力提升执法效能

(三)全面推行案件主办人制度。落实执法责任,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

(四)全面推行行政处罚决定书说理性改革,规范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制作。同时,增强行政处罚文书的规范性、针对性和完整性,提高行政处罚文书的制作水平和质量。

(五)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按照《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基准(试行)》的标准、要求,进一步强化对自由裁量权的规范制约,增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公开性、合理性和规范性。

三、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

(六)强化层级监督,推行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执法检查、行政复议等工作。在坚持定期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开展案卷评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高案件质量。

(七)认真开展案件核审,严把案件审核关。要从程序、处罚文书使用、实体法律适用、强制措施、自由裁量、案件主办人等环节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执法办案再上新台阶。

(八)根据县政府法制办及市局的要求落实执法资格证的申领和换发工作。

四、深化行政指导,创新服务手段

(九)贯彻落实省市局关于推行工商行政指导工作的有关文件和精神,全面推行和深化行政指导工作,总结、探索和创新实施行政指导的方式、方法,健全、完善和落实各项行政指导机制和规章制度,推进行政指导行为规范化、制度化、业务化和常态化,提高行政指导的水平,明确实施行政指导的具体领域,制定并落实推进行政指导工作的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

五、加强理论调研,指导法制工作实践

(十)针对工商职能调整新形势,对全系统法制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调查研究,分析对策,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计划根据系统实际,找准课题,筹划调研征文活动,对评选出的高质量调研论文,予以表彰奖励,通过理论研究指导法制工作实践。

第四篇

一、以提升服务发展效能为重点,全力打造服务工商

1、狠抓政策兑现。认真落实市、县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和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狠抓县政府出台的各类服务经济发展和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优惠政策的落实,不断拓宽非公经济市场准入和发展空间,两年内免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支持增加总量、转型升级。认真贯彻“存量调结构、增量优结构”的部署,积极服务我县重点项目建设,大力扶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矿产开采业、旅游服务业、精细化工业和新兴能源产业。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努力促进转型发展、加快发展。

2、拓展服务领域。围绕扩大投资需求,积极参与县政府组织的招商引资、项目洽谈等活动,为大项目、大企业落户做好登记服务,做好民企进签约项目的跟踪服务。认真做好红盾护农、经纪活农、商标富农、合同帮农等工作,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积极服务全县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放宽文化产业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登记条件,鼓励各种所有制经济形式进入文化产业领域,引导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企业集团化发展。

3、完善服务机制。要不断强化融资服务,积极做好动产抵押、股权出资等工作,帮助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加强政策服务,引导市场主体用好用活用足工商部门出台的各类帮扶政策和配套措施,使政策措施发挥实际效应。

4、实施品牌战略。大力实施“品牌兴县”战略,积极鼓励指导市场主体申请注册商标,扶持知名企业争创省著名、驰名商标,充分发挥品牌在转型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和市场效应,不断完善品牌培育和管理工作机制,全年引导帮助个体、企业申请注册各类商标二十件以上,重点培育“大红袍花椒”申报中国驰名商标,进一步提升“消灾寺”、“灵官峡”等旅游服务商标的影响力。要充分利用的黄金、铅锌、旅游、农产品等资源优势,创建一批“凤字”名优品牌。

5、狠抓非公党建。今年是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提升年,要进一步加强对全县非公党支部的工作指导,不断完善非公党支部工作机制;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人员的培训和锻炼;认真做好非公有制企业数量摸底工作,不断提高党组织组建率,扩大党的覆盖面;要加强流入党员的教育管理,督促和帮助外来党员及时转接组织关系;年内建成1-2各非公企业党支部示范点,全面提升非公党建工作质量。

二、以提升监管执法效能为重点,全力打造效能工商

6、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实施意见,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强化食品经营自律体系建设,巩固治理成效。要在我局建立的食品安全源头控制、日常监管量化考核、社会力量参与、政府领导协调“四位一体”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基础上,继续扩大食品安全义务监督联络员队伍,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九项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完善食品经营户准入、监管、退出全方位监管模式。要注重部门沟通,开展联合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检查频次,坚决杜绝食品安全问题。

7、做好各类市场监管工作。要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规范粮食、成品油、建材、汽车配件等重要商品市场秩序。要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打击黑网吧、预防青少年犯罪等工作,深入推进“平安”建设。要配合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扫黄打非、非法集资,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等工作,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逐步建立日常监管与专项执法相结合,行政与司法相衔接,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相统一的商标专用权保护和打击假冒侵权长效机制。完善广告监管执法机制,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查处力度。狠抓农资市场监管,实施农资市场信息化管理。

8、做好旅游环境整顿工作。整治旅游市场秩序,是全面贯彻落实县第四次党代会关于“旅游兴县”战略的关键所在。我们要立足职能,履职尽责,将其作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一件大事,列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任务,主动参与、主动作为、主动服务、甘当主力、甘当苦力,一个阶段一项任务,一个季度一个重点,确定目标、确定时限,确定要求,扎实有效的开展旅游市场环境大整治工作,为推动我县旅游产业再上新台阶做出应有的贡献。

9、强化竞争执法工作。要切实搞好《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的培训工作,努力提高查处企业“三虚一逃”、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执法能力,积极稳妥地组织查处“三虚一逃”案件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运用行政指导做好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工作,依法做好制止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工作。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传销违法活动的打击力度,维护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以提升消费维权能力为重点,全力打造责任工商

10、强化12315申诉举报网络建设。要进一步推进全县12315申诉举报中心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认真调研和分析体制调整后消费维权网络的运行情况,及时处理各级转办的申诉举报件,并予以反馈。

11、不断完善基层消费维权体系。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联络站(点)建设,把“一会两站”和12315“五进”作为体制调整后工商部门迅速融入县、镇委、政府中心工作的重要抓手,将其纳入创新社会管理、创建平安村镇(社区)的考核体系。积极发挥基层工商所的职能优势和网络优势,化解消费纠纷和其他社会矛盾。

12、加大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力度。要针对服务领域消费纠纷特点,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开展整治利用格式合同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专项行动。

13、深入开展消费教育和引导工作。积极研究新型消费领域和消费者诉求热点,不断创新消费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完善消费教育和咨询服务体系。精心组织好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教育和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健康的消费理念,防范消费风险,增强自我保护和自我维权意识。

四、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重点,全力打造法治工商

1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对涉及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新的法律、法规和新政策的学习,做好“六五”普法推进工作,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15、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执法程序规定,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强化对自由裁量权的规范制约,杜绝重实体、轻程序和处罚畸轻畸重问题的发生;要强化层级监督和外部监督,进一步做好执法检查、行政复议等工作,构建多主体、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执法监督体系和评价考核体系。

16、创新执法机制,营造和谐执法环境。全面推进行政指导工作,不断更新执法理念,多指导、少处罚,多规范、少指责,促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从刚性监管向刚柔相济转变,规避执法风险,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营造公平正义、执法为民的法制环境。

五、以提升队伍素质为重点,全力打造阳光工商

17、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好十八大精神。要把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措施,积极学习,主动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把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要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力度,始终保持党员干部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努力创建一支“政府需要、企业欢迎、群众信任、社会赞誉”的工商执法队伍。

18、全面加大培训教育力度。突出抓好重点业务骨干培训和工商所干部全员培训,建立股、所长轮训制度,特别是要按照省局提出的在工商所建立“每日一题、每周一案、每月一课、每季一法、每年一考”的“五个一”业务培训机制要求,细化培训内容,提高培训效果。

19、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以“政务公开试点县”为契机,进一步优化服务措施,提升服务质量,高度重视阳光政务建设工作,把打造阳光工商作为加强部门政风行风建设的一条有效途径来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配齐配强人员,完善各类制度,确保工作部署上传下达,政令畅通。强化对全系统阳光政务建设工作的督查督办,推进工商部门政风行风建设再上新台阶。进一步抓好全系统的反腐倡廉教育,认真落实中央和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要求,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大吃大喝之风,大力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积极践行工商职业道德规范,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现政风、行风、作风的根本转变。

20、深化各项创建活动。2014年全系统要集中精力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和全县社会管理综合创新试点单位,继续深化文明窗口、人民满意基层站所、青少年维权岗、巾帼文明岗等各项创建活动。

21、建立完善经费装备保障机制。积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汇报沟通,推动落实工商部门经费保障、资产管理等各项规定。要适应体制调整,转变观念,紧紧依靠县政府,多方解决基础设施建设和执法装备配备方面的突出问题。要加强与县财政的协调力度,确保上级拨付和补助的资金能够落实到位。

4.开展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情况的总结 篇四

为切实加强辖区道路通行秩序管理,加大对超速、超员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预防和减少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党的十七大召开创建良好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大队《开展超速、超员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辖区正在开展的夏季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按照

上级机关的要求,决定在辖区开展超速、超员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时间

8月10日至10月31日。

整治期间,根据大队要求,于8月26日(星期日)、9月23日(星期日)、10日21日(星期日),在省道及主要旅游线路组织24小时统一行动。此外,我中队将结合辖区道路交通情况,适时开展超速、超员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统一行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超速行驶、客车超员及摩托车违法载人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使辖区道路交通事故继续保持稳中有降,同时,要使客车超员、摩托车违法载人、疲劳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状况明显好转。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中队成立了以张四海副大队长兼中队长为组长,陈得水指导员为副组长,中队各责任路段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四、整治重点

(一)重点路段:省道206线211km—256km及中队辖区的重要责任路段。

(二)重点车辆:营运客车、大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摩托车、“面的车”、集中接送学生运输车辆和轿车。

(三)重点违法行为:机动车超速行驶、客车车辆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时,省道要加强对摩托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非法改装客车、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各中队要对辖区其他危及交通安全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

五、任务分解

(一)科学合理安排勤务、保持路面严管态势

中队将通过科学调整勤务部署,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重点车型的路面管控;还将有组织、有计划、有针对、分阶段地认真分析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找准交通违法行为特点和事故规律,确定工作重点,使因超速、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保持平稳。

中队将整合管理资源,加强道路巡逻管控密度,严查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托交通治安岗亭,加强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

中队将按照省技术质量监督局、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道路车辆速度检测仪和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检定管理工作的通知》(闽质监量[2007]180号)要求,加强对所有在用测速设备的合法检定工作,未经检定合格或超过检定有效期的,所采集的信息数据,不能作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

充分利用测速设备、酒精检测仪等装备,在超速交通违法行为突出路段严查超速行驶及在重点区域严查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科学、合理设置固定测速点,加强流动测速,最大限度地遏制超速交通违法行为。

(三)积极完善标志设置、加强客运源头管理

中队将认真开展有关限速标志的排查工作,掌握本辖区路段所有限速标志及其解除限速标志的设置具体位置、限速具体数值和设置数量等基本情况,对限速标志不明显、限速值设定不合理、解除限速标志不完善的,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对固定测速点,要参照公安部交管局下发的《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指南》、《公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指南》和《推荐新增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种类》要求,在其前方500米处设立明显的测速告示牌,提醒驾驶人不超速驾驶。同时,督促须整改的客运企业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责令限期整改,做好驾驶人的日常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周密部署。中队要高度重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夏季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专项行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二)严格执法,规范管理。要严格按照公安部《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要求规范执勤执法行为,使用执法规范化用语;要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加强执法环节中的宣传教育;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严格查处,依法处罚,切实形成严查严管的态势。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广泛宣传整治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违法行为的重要意义,特别是要深入客运企业进行广泛宣传、表明公安机关整治的态度和决心,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在道路沿线固定广告牌等永久性宣传设施上,加大交通安全公益广告的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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