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集体讨论记录范例

2024-09-17

案件集体讨论记录范例(通用3篇)

1.案件集体讨论记录范例 篇一

南充市第五人民医院

术前讨论记录格式和范例

(一)凡属大手术、病情特重患者、可能致残或死亡的手术、本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疑难杂症或术前未定术式的手术及师职以上干部的中等以上手术,应进行术前讨论。紧急的较大手术应随时召开,必要时请麻醉科及其他有关科室医师参加。经治医师书写术前讨论记录。

(二)术前讨论记录另开专页,居中书写。

(三)术前讨论记录内容术前讨论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姓名及职务)及主持人。

2.经治医师报告病例,介绍病情(记录时可省略)。

3.参加讨论人员提出的意见,包括术前诊断及处理意见,手术的指征,术前的准备,手术和麻醉方法,可能发生的意外及处理对策以及上级领导指示等。

4.综合归纳讨论意见。

5.讨论后应根据需要填写手术申请报告,送有关领导批准。

(四)术前讨论记录示范

术前讨论记录

讨论时间:2012年2月1日10时

讨论地点:外科医师办公室

参加人员:李某某主任/副主任医师、赵某某主治医师、高某某医师、王某某进修医师 主持人:李某某主任/副主任医师

王某某医师:现将病人情况介绍如下:患者有脾大及消化道反复出血史7年。病初有消化不良及贫血表现,曾在当地医院按慢性肝病治疗3个月好转。一年后症状加重,并多次呕血,经内科治疗后缓解,腹水消退。两个月前因再次解柏油便,入我院消化科治疗,病情稳定后转入我科。体检:腹壁静脉曲张、肝肋下未触及、脾下极平脐、未叩及移动性浊音。检验及其他检查结果(略)。诊断为肝硬化、门静脉高压症、脾功能亢进。

高某某医师:本例有如下特点:①中年男性;②有慢性肝病史;③多次发生消化道出血;酬卑大,腹壁静脉曲张;⑤全血象减少、肝功慢性损害、食管静脉曲张。根据以上特点,认为诊断成立。病人反复消化道出血,有手术指征,应行手术治疗。赵某某主治医师:病人有脾大、腹水(现已消退)及食管静脉曲张三个主要体征,同意诊断为门脉高压症。病人无消化性溃疡史,症状也与该病不符,故消化性溃疡可以排除。关于手术,我认为门腔静脉分流术易降低肝血流量,使肝功能转坏。本例病史长,肝储备能力差,施行门腔分流术不如断流术好,因分流术并发症多,手术操作复杂,对病人的条件要求高。

李某某主任/副主任医师:外科治疗门静脉高压症的目的是解决出血问题,故本例病人有手术适应症。病人脾肿大,并有脾功能亢进,应将脾脏切除,再阻断胃上半部及食管下端血管。这对控制出血是有效的,施行断流术较好。脾腔分流也是一种较好的手术,但由于本例肝硬化较严重,故不适合脾腔分流。术后要注意保肝治疗,防比脑病发生。手术安排在2月3日上午进行,手术者赵医师,助手为高医师、王医师。术前再输一次清蛋白。给家属谈话时要充分讲清术中、术后可能出现的危险和并发症。

综合归纳:通过讨论,大家意见基本统一,同意肝硬化、门静脉高压症、脾功能亢进诊断,无手术禁忌证。决定如下:

1.施行脾切除门体静脉断流术。

2.术前备血1200m1,3.手术安排在2月3日上午。

4.手术者赵某某主治医师,高某某医师、王某某医师参加。

高某某/王某某

2.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 篇二

一、为规范行政处罚的实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相关规章,制定本制度。

二、集体讨论制度是指经执法人员调查终结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由所领导集体讨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制度。

三、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包括:

1、对公民处以超过5000元、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超过30000元罚款;

2、所领导认为情节复杂或其他应集体讨论的行政处罚案件。

四、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以所领导名义召开集体讨论会的形式举行。参加会议的人员有:所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稽检科工作人员及案件承办人员。稽检科工作人员负责集体讨论会议记录。

相关科室应当在案件调查终结后三日内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案卷交稽检科工作人员,由稽检科工作人员提交会议讨论。集体讨论决定一经作出,由负责行政处罚的承办人员继续履行处罚程序。

五、集体讨论会议程序:

1、由案件承办人员汇报案件调查情况,包括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的理由、法律依据和拟处罚意见等有关内容;

2、办案的科室发表意见;

3、进行集体讨论;

4、会议主持人组织参会人员对行政处罚意见进行表决(承办人员不参加表决);

3.21、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记录示例 篇三

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记录

案件名称X公司8.3张XX死亡事故行政处罚案讨论时间2006年 8 月28日 9 时 00分至 2006年 8 月 28日9 时30

地点 XX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三楼会议室主持人田XX副局长汇报人李XX记录人姚XX出席人员姓名及职务:

讨论内容: 1.XX县XX建设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经理许XX的基本情况;

2.XX县XX建设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经理许XX是否未尽到《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3.张XX死亡原因;案件承办人员调查的事实和取得证据及法律适用是否得当的事宜。讨论记录: 2006年8月3日下午,在中国XX建设总公司四公司负责承建

XX

结论性意见:经局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一致同意给予许XX肆万叁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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