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

2024-08-19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精选6篇)

1.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 篇一

安全预评价导则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导则依据《安全评价通则》制订,规定了安全预评价的目的、基本原则、内容、程序和方法,适用于建设项目(矿山建设项目除外)安全预评价。 2安全预评价目的和基本原则 安全预评价目的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提供科学依据,以利于提高建设项目本质安全程度。 安全预评价基本原则是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科学、公正和合法地自主开展安全预评价。 3定义 3.1 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 3.2 安全预评价 安全预评价是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分析和预测该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3.3 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危险、有害因素识别是指找出危险、有害因素,并分析其性质和状态的.过程。 3.4 危险度评价 危险度评价是指评价危险、有害因素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确定承受水平,并按照承受水平采取措施,使危险度降低到可承受水平的过程。 3.5 评价单元 评价单元是为了安全评价需要,按照建设项目生产工艺或场所的特点,将生产工艺或场所划分成若干相对独立的部分。 4安全预评价内容 安全预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危险度评价和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5安全预评价程序 安全预评价程序一般包括:准备阶段;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确定安全预评价单元;选择安全预评价方法;定性、定量评价;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安全预评价结论;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 5.1 准备阶段 明确被评价对象和范围,进行现场调查和收集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建设项目资料。建设项目参考资料见附录A。 5.2 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生产工艺流程或场所的特点,识别和分析其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5.3 确定安全预评价单元 在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分析基础上,根据评价的需要,将建设项目分成若干个评价单元。 划分评价单元的一般性原则: 按生产工艺功能、生产设施设备相对空间位置、危险有害因素类别及事故范围划分评价单元,使评价单元相对独立,具有明显的特征界限。 5.4 选择安全预评价方法 根据被评价对象的特点,选择科学、合理、适用的定性、定量评价方法。常用安全预评价方法见附录B。 5.5 定性、定量评价 根据选择的评价方法,对危险、有害因素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进行定性、定量评价,以确定事故可能发生的部位、频次、严重程度的等级及相关结果,为制定安全对策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5.6 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根据定性、定量评价结果,提出消除或减弱危险、有害因素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及建议。 安全对策措施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⑴ 总图布置和建筑方面安全措施; ⑵ 工艺和设备、装置方面安全措施; ⑶ 安全工程设计方面对策措施; ⑷ 安全管理方面对策措施; ⑸ 应采取的其它综合措施。 5.7 安全预评价结论 简要列出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评价结果,指出建设项目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明确应重视的重要安全对策措施,给出建设项目从安全生产角度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结论。 5.8 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 安全预评价报告应当包括以下重点内容: 5.8.1 概述 ⑴ 安全预评价依据 有关安全预评价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建设项目相关文件;安全预评价参考的其他资料。 ⑵ 建设单位简介 ⑶ 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选址、总图及平面布置、生产规模、工艺流程、主要设备、主要原材料、中间体、产品、经济技术指标、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等。 5.8.2 生产工艺简介 5.8.3 安全预评价方法和评价单元 ⑴ 安全预评价方法简介 ⑵ 评价单元确定 5.8.4 定性、定量评价 ⑴ 定性、定量评价 ⑵ 评价结果分析 5.8.5 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⑴ 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 ⑵ 补充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5.8.6 安全预评价结论 6安全预评价报告审查与管理 建设单位按有关要求将安全预评价报告交由具备能力的行业组织或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并由专家评审组提出评审意见。 预评价单位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预评价报告后,由建设单位按规定报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7安全预评价报告书格式 7.1 封面(参见附录C) 7.2 安全预评价资质证书影印件 7.3 著录项(参见附录D) 7.4 目录 7.5 编制说明 7.6 前言 7.7 正文 7.8附件 7.9 附录 附录A: 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参考目录 A.1 建设项目综合性资料 1.1 建设单位概况 1.2 建设项目概况 1.3 建设工程总平面图 1.4 建设项目与周边环境关系位置图 1.5 建设项目工艺流程及物料平衡图 1.6 气象条件 A.2 建设项目设计依据 2.1 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2.2 建设项目设计依据的地质、水文资料 2.3 建设项目设计依据的其它有关安全资料 A.3 建设项目设计文件 3.1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2 改建、扩建项目相关的其它设计文件 A.4 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物料资料 4.1 生产工艺中的工艺过程描述与说明 4.2 生产工艺中的安全系统描述与说明 4.3 生产系统中主要设施、设备和工艺数据表 4.4 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其它物料资料 A.5 安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 A.6 安全专项投资估算 A.7 历史性监测数据和资料 A.8 其它可用于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资料附录B: 常用安全预评价方法 B.1事故致因因素安全评价方法 1)专家现场询问、观察法 2)危险和可操作性研究 3)故障类型及影响分析 4)事故树分析 5)事件树分析 6)安全检查表法 7)因素图分析法 8)事故引发和发展分析 9)事故顺序评价法 10)多系列失效分析法 11)双比较法 12)工作任务分析法 13)因果(鱼刺)图分析法 B.2 能够提供危险度分级的安全评价方法 1)危险和可操作性研究 2)故障类型及影响分析 3)事故树分析 4)逻辑树分析 5)风险矩阵评价法 6)安全度评价法 7)风险容忍度评价法 8)道化学公司火灾、爆炸危险指数评价法 9)蒙德火灾、爆炸、毒性指数评价法 10)日本劳动省六阶段评价法 11)前苏联化工过程危险性定量评价法 12)模糊矩阵法 13)直接数值估算法 14)人的认知可靠性分析法 15)我国化工厂危险程度分级法 16)我国冶金工厂危险程度分级法 17)我国冶炼工厂危险程度分级法 18)重大危险源辨识方法 19)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格雷厄姆―金尼法) 20)“安全检查表―危险指数评价―系统安全分析”评价法 21)统计图表分析法 B.3 可以提供事故后果的安全评价方法 1)故障类型及影响分析 2)事故树分析 3)逻辑树分析 4)概率理论分析 5)马尔可夫模型分析 6)道化学公司火灾爆炸危险指数评价法 7)蒙德火灾爆炸毒性指数评价法 8)日本劳动省六阶段评价法 9)前苏联化工过程危险性定量评价法 10)模糊矩阵法 11)成功可能性指数法 12)Safeti评价法 13)易燃、易爆、有毒重大危险源评价法 14)“安全检查表―危险指数评价―系统安全分析”评价法 15)统计图表分析法 16)矿山工程安全评价法 17)尾矿库矩阵评价法 18)液体泄漏模型 19)气体泄漏模型 20)绝热扩散模型 21)池火火焰与辐射强度评价模型 22)火球爆炸伤害模型 23)爆炸冲击波超压伤害模型 24)蒸气云爆炸超压破坏模型 25)毒物泄漏扩散模型 26)锅炉爆炸伤害TNT当量法附录C: 安全预评价报告封面格式 C.1 封面布局 封面第一、二行文字内容是建设单位名称; 封面第三行文字内容是建设项目名称; 封面第四行文字内容是报告名称为安全预评价报告; 封面最下两行分别是安全评价机构名称和安全评价资质证书编号。 C.2 封面样张 封面样张见图C.1。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名称 安全预评价报告 评价机构名称 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编号 图C.1 安全预评价报告封面样张附录D: 著录项格式 D.1 布局 “评价机构法人代表,课题组主要人员和审核人”等著录项一般分两张布置,第一张署明评价机构的法人代表(以评价机构营业执照为准)、审核定稿人(应为评价机构技术负责人)、课题组长(应为评价课题组负责人)等主要责任者姓名,下方为报告编制完成的日期及评价机构(以安全评价资质证书为准)公章用章区;第二张则为评价人员(以安全评价人员资格证书为准并署明注册号)、各类技术专家(应为评价机构专家库内人员)以及其它有关责任者名单,评价人员和技术专家均要手写签名。 D.2 样张 著录项样张见图D.1和图D.2。 建设单位名称 或建设项目名称 安全预评价报告 法人代表:以评价机构营业执照为准 审核定稿:评价机构技术负责人 课题组长:评价课题组负责人 评价报告完成日期 (评价机构公章) 图D.1 著录项首页样张 评 价 人 员 评价组长:* * *(资格证书号:APR― * * * *―* * * *)签字 评价组成员:* * *(资格证书号:APR― * * * *―* * * *)签字 * * *(资格证书号:APR― * * * *―* * * *)签字 * * *(资格证书号:APR― * * * *―* * * *)签字 * * *(资格证书号:APR― * * * *―* * * *)签字 * * *(资格证书号:APR― * * * *―* * * *)签字 * * *(资格证书号:APR― * * * *―* * * *)签字 报告编制人:* * *(资格证书号:APR― * * * *―* * * *)签字 * * *(资格证书号:APR― * * * *―* * * *)签字 * * *(资格证书号:APR― * * * *―* * * *)签字 * * *(资格证书号:APR― * * * *―* * * *)签字 报告审核人:* * *(资格证书号:APR― * * * *―* * * *)签字 技 术 专 家 (列出各类技术专家名单) 图D.2 著录项次页样张 附录E: 安全预评价程序框图

2.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 篇二

关键词:计算机;自动化控制;电力系统;稳定;安全

前言:对于电力系统来说,安全、可靠、稳定的运行一直是每个电力人员希望看到的现象,电力系统能够安全、可靠、稳定的运行能够为社会大众提供更优质的电力服务,能够减少电力企业的运营成本,能够减少电力人员的工作量等,所以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也就成为了每个电力人员工作的目标。而计算机自动化技术在电力系统中的运用,能够及时的对电力各系统进行实时的控制,能够及时的反馈信息,对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有重要的作用,所以有必要分析计算机自动化控制在电力系统中的运用。

一、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分析

(一)电网调度自动化管理与控制。电网在运行过程中,电网调度是常见的操作,该操作主要通过计算机来实现,在调度前首先需要对各电网运行的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存储、计算和检测,以全面掌握各网络的运行情况,在进行调度时根据掌握的整个辖区的用电情况来进行合理的调度,而在整个调度过程中,整个过程由计算机进行实时的监控,当对收集到的数据计算后,将得到的结果返回给调度中心,从而就能够实现对整个辖区中的电网进行调度和控制。

(二)电网运行中变电站的自动化管理。变电站是整个电力系统中缺一不可的设施之一,发电站生产的电能还需要经过处理来能转变为用户的日常生活和工作用电,变电站就是将发电站的电能进行转化,以转化为平常用户使用的电能。比如说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用电的电压通常是220v,220v属于低压电能,但是发电站生产的电能少则几千伏,多则上万伏,如此高的电压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电器根本无法承受,所以需要将成千上万伏的电压转化为220v,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如果仅仅用人工来完成,不仅效率低还极容易出错,所以运用计算机自动化控制能够有效的解决这一问题。

(三)水力发电站综合自动化控制。目前我国的发电站通常是火力发电站和水力发电站,电能的来源也主要是由这两种发电站提供。在水力发电站中,水力的合理利用对于发电站来说极为重要,合理的利用水力不仅能够有效的提高水力的利用率,提高发电量,同时也能够提高发电站的发电效率,而利用计算机技术则能够实时的对水情相关数据进行收集和监控,并根据采集到的数据进行科学的分析,为实际操作提供数据支持,从而做出相关调整,控制发电站的放水和蓄水量,进而能够极大的提高整个发电站的工作效率。

二、计算机自动化控制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计算机技术的高速发展对于电力系统自动化控制的好处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中小规模集成电路的发展给电力系统自动化控制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和平台,很多电力系统中需要用到的二次设备可以实现批量生产,这极大的满足的了计算机科技对二次设备的需求,计算机技术高速发展为电力系统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二是单片机技术的发展,自动化电力系统中应用单片机技术能够实现电气自动化系统自我更新和换代,这一点对于电力系统来说极其重要,该技术的运用极大的促进电力系统自动化发展,对自动化控制有重要的作用;三是不同设备间的数据交互技术的发展,电力系统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其中的设备数以万计,实现各设备之间的通信不仅能够发挥各设备的作用,还能够提高各设备的效率,保证系统的安全性,所以通信对于电力系统的稳定性来说至关重要,而人员将模块化软件和数字电路设计运用到电力系统中,能够快速的实现各不同设备之间的通信,达到上述目的;四是信息处理技术、网络技术、软件技术的发展使电力自动化系统对数据的收集、分析、处理效率更高,时间变的更短,还有效的减少错误,使资源分配更加合理,使电力系统也更加稳定;五是电力产品的发展使整个电力系统的设备技术含量更高,功能更强,作用更大,能耗更低,这些新产品的运用是电力企业的效率极大的提高,成本有效的降低,使电力企业更多的精力和资金投入到日常生产过程中,使电力系统更加可靠和稳定,从而提高电力系统的服务质量。

三、结束语

随着我国计算机技术的高速发展,计算机在各行业的作用越来越大,提高企业盈利能力的同时改变着整个企业,在电力系统中也不例外,计算机技术的运用也越来越深入,计算机技术的运用能够使电力系统在对电力资源的调度时更加安全和可靠,并能够极大的提高调度的效率,此外,计算机技术在电力系统中也同样发挥着巨大作用,无论是在电能的转化上还是输送上,其作用极其明显,能够有效提高整个电力系统的稳定性,在未来也必将作用更加突出。

参考文献:

[1] 谭端镔.电力自动化继电保护安全管理探讨[J].通讯世界,2014,(15):113-114.

3.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 篇三

关于批准发布《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00的通知

水国科[2001]2号

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厅(局),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根据部水利水电技术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由建设与管理司主持,以水利部大坝 安全管理中心为主编单位制定的《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经审查批准为水利行业 标准,并予以发布。标准的名称和编号为: 《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00。

本标准自2001年3月1日起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如有问 题请函告主持部门,并由其负责解释。

标准文本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发行。

二000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00

1总则

1.0.1 本条为制定本导则的目的和依据。

1.0.2 本条为本导则的适用范围,分别对所适用的水库大坝的时期、规模及建筑物做

了规定。

关于水库大坝的规模,国内外有关条例及法规多以坝高和库容来界定。我国的《水

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适用范围为坝高十五米以上或者库容一百万立方米以上的 水库大坝。对坝高十五米以下、十米以上或者库容一百万立方米以下、十万立方米以上 的,位置重要的水库大坝,可参照执行。而国际上一般适用范围为坝高五米以上,库容 五万立方米以上,有的国家甚至比这还宽。我国的《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管 [1995] 86号)适用范围与《条例》的基本上是一致的。本导则从我国水库大坝的数量 大和资金不足实际情况出发,对接导则要求进行安全鉴定的范围比《条例》和《办法》 适当缩小,并采用水利系统通常用的主要以库容划分的大(一亿立方米以上)、中(一 千万立方米至一亿立方米)、小(十万立方米至一千万立方米)型的习惯用法来表示,即适用于大、中型及特别重要小型水库大坝,其相应的大坝级别为1、2、3级(特别重 要的小型水库大坝级别按规范规定应提高一级,也应为3级)。这里的特别重要小型水 库大坝,是指其下游有城镇、交通及通信输电干线、重要厂矿及军事设施等将受到影响 的小型水库大坝。对一般小型水库4级以下的坝可参照执行。

关于大坝的有关建筑物,本导则附加了与“大坝安全有关”的界定,并增加了与之 配合运用的建筑物的金属结构。

1.0.3 本条为本导则的主要内容,它也是大坝安全鉴定中的主要技术工作内容。而安 全鉴定中的现场安全检查,在SL60-94《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及《水电站大坝安 全检查施行细则》(1988能经电[1998]37号)中已有详细规定,可参照执行。

1.0.4 本条主要是强调要用能代表大坝目前性状的计算参数,按现行规范要求进行安 全复核和分析评价。由于现场钻探取样与测试耗资较大,不少水库无法承担,故对此不

做硬性规定,水库范围也相应缩小些。

1.0.5 本条为大坝安全评价的原则,并强调了观测资料分析的重要性。

1.0.6~1.0.7 该两条规定了大坝安全鉴定所需提供的技术文件及大坝安全分类标准 和方法。

关于大坝分类,《办法》中规定了分类标准。本导则基于这个标准,并将之细化,更具可操作性。

1.0.8 本导则所涉及的有关国家现行法规和技术标准,因篇幅过大,故作为引用标准 列入附录A中。2 工程质量评价 2.1 一般规定 2.1.3 本条中: “现场巡视检查法”主要适用于资料不足的中、小型工程或仅是全面评价的先 导性工作,难对工程质量作出全面评价。“历史资料分析法”主要适用于资料较齐全的大型工程,且仅为历史静态的状

况。为客观反映工程质量的动态变化,提出当工程投入运用6~10年以上或在运行工 况下出现异常时,还应执行本条之3,即对工程作补充勘探、试验或原位测试,用新 参数进行大坝安全的各项评价。2.2 基础和岸坡处理的质量评价

此节将土石坝和混凝土坝有关坝基和岸坡处理的质量评价合并为一节,是因其评 价项目是相同的,避免重复。至于各自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均包含在“该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要求并符合…… ”的条文含意中。2.6 工程质量的综合评价

本节是依据本导则做出的专为大坝安全鉴定(评价)用的质量等级分类,有别于 该工程的原竣工验收或等级评定。3 大坝运行管理评价 3.1 一般规定

3.1.1~3.1.4 叙述和规定了大坝运行管理评价的目的和内容,强调了重点在于工程 现状。《办法》中的运行情况分析仅涉及到工程老化分析及水库遭遇历次较大洪水或 较高蓄水位时工程有无异常状态,以及对异常状态的事后处理情况。本节所规定的大 坝运行管理评价的内容,即运行、维修与监测,同目前国际惯例是一致的。其中除大 坝维修外,均体现了大坝安全的非工程措施。3.2 大 坝 运 行

3.2.2 本条为水文观测与预报,其对集雨面积比较大的大、中型水库调度运用关系重 大。目前我国水文自动测报技术已渐趋成熟,并有相应规范,故本导则规定大型及重 要中型水库应建立水文测报站网,有条件的要建立水文自动测报系统。

3.2.4 本条为应急预案,该预案规定了一旦大坝出现紧急情况,大坝运行人员应遵循 应急措施的程序和方法,由此可避免溃坝或最大限度地减小溃坝损失。目前国际上对 此项工作很重视,如加拿大规定对溃坝后果严重的大坝应制订正式书面的应急预案。

我国多数大型水库也做了类似的工作,但不够规范;而中型水库,尤其是小型水库,基本上没有应急预案。鉴于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又基于我国人口稠密的特点,同时也 考虑到工作量及经费问题,暂规定大、中型及特别重要小型水库应制订应急预案。3.3 大坝维 修

3.3.1 本条为大坝维修对象及目的。明确提出大坝维修包含监测仪器设备的维护,这 对保障大坝安全监测系统良好运行,乃至大坝安全都是有益的。3.4 大坝安全监测

3.4.1~3.4.3 叙述大坝安全监测主要内容及依据。

3.4.4 本条为监测资料整编分析。叙述了整编分析的目的及依据,强调了监测资料整 编分析工作,首先要严格审查监测资料(数据),然后在资料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巡视 检查结果,从监测角度对大坝变形、渗流及稳定性状给出总体评价。防洪标准复核 4.1 一般规定

4.1.1 本条为防洪标准复核的目的和内容。每座水库建设阶段都必须进行洪水标准的 计算。水库建成投入运行后,随着运行期的延长,水文系列也不断增加,规划设计阶 段的洪水频率计算结果将发生变化。为使水库具有规范规定的抗洪能力,保证水库安 全运行,在定期安全鉴定时必须进行防洪标准的复核。

4.1.2 洪峰流量的计算通常采用由流量资料和由雨量资料计算两种方法。建设水库的 规划设计阶段,对坝址附近缺乏水文资料的,只能采用由雨量资料推求洪峰流量。我 国绝大部分水库已建成运行30年以上,已具有较长期的洪水资料,因此本条强调应尽 可能采用由流量资料推求入库设计洪水进行复核计算。对于难以获得流量资料的中小 型水库,可采用雨量资料或经验公式推求洪水的方法。

4.1.3 本条列举了大坝防洪标准复核所需的基本资料,其中包括以往鉴定或复核的成 果。

4.1.4 本条规定了对复核所需资料应做核查,对于提高洪水复核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具有重要意义。

4.2 由流量资料推求设计洪水

4.2.1 对于洪水通常是将已发生的洪水系列作为样本,应用数理统计方法来模拟它的 变化规律的。样本容量愈大,其频率分布就愈接近实际。我国大部分水库是在60和70 年代兴建的,设计时所依据的洪水样本资料通常只有30~40年。而这些水库至今已经 运行了几十年,为此,加入水库运行期的洪水资料,延长洪水系列,对于求取洪水频 率分布成果应更为精确。但在实际复核工作中,如延长洪水系列后计算结果比原来的 更小时,为安全起见建议仍采用原设计洪水系列。

4.2.2 洪水受气象、地域、地形、地貌等多种因素影响,概率分布很复杂。许多专家 学者对此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提出了众多的洪水频率曲线线型。如皮尔逊Ⅲ型、对数 皮尔逊Ⅲ型、克里茨基一闵开里分布(K-M)、耿倍尔(Gumbel)分布等等。我国疆土

广阔,大部分地域处于亚热带及温带,往往在冷热气流运动作用下暴雨成灾。根据我 国对长期洪水系列的分析结果和多年来水文工作的实际经验,普遍认为皮尔逊Ⅲ型曲

线比较符合我国的洪水频率分布。因此自60年代以来,一直采用皮尔逊Ⅲ型曲线计算

洪水频率。由此,本导则只建议采用皮尔逊Ⅲ型曲线线型。

4.3 由雨量资料推求设计洪水

4.3.1 本条强调已建成水库洪水复核时,对于缺乏流量资料的中、小型水库,可应用

雨量资料推求设计洪水,大型水库一般不宜采用该法。

4.3.4 有些大型水库采用可能最大暴雨作为校核洪水标准,洪水复核也应进行可能最

大暴雨的计算。

4.4 调洪计算

4.4.1 本条强调了进行调洪计算复核的几点重要事项。

1关于起调水位

1)许多水库运行中可能连续多年遭遇枯水年,入汛时水库水位往往达不到设

计规定的汛期限制水位。洪水复核中仍应采用原规划设计确定的汛期限制水位作 为调供计算的起调水位。

2)大坝经过改、扩建或加固改变了原设计的汛期限制水位,则应采用经主管 部门审批重新确定的限制水位作为起调水位。

3)有些运行多年的水库,原设计洪水标准偏低,未达到现行规范的要求,经

水库主管部门批准,汛期降低限制水位运行的,则仍应按原设计或规范要求洪水 标准的汛期限制水位进行调洪计算。因为降低汛期限制水位是标准偏低水库在加 固前采取的临时措施,不能认为降低汛期限制水位后可抗御的洪水频率,就是该 水库的设计、校核洪水标准。

2关于调洪运用方式

洪水标准复核中应根据规定的运用方式进行调洪计算。复核人员如发现原设计规

定的运用方式不合理,在不改变或影响水库其他开发目标前提下,可以考虑采用更优 化的运用方式进行调洪计算。优化的运行方式需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3多泥沙河流上的水库,库区泥沙淤积严重,库水位与库容关系曲线有很大变化。鉴定时的调洪计算应采用最新的库水位~库容曲线。4关于泄洪建筑物水位~泄量曲线

洪水标准复核时,不能简单地应用原设计的泄洪建筑物的水位~泄量曲线。必须 查考水位与泄量关系是否经过试验或率定。5关于洪水预报

根据国内外经验,洪水预报对保证水库防洪安全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如果缺乏洪

水预报,防洪调度处于盲目状态,水库安全就不可靠。因此,洪水预报方案的审查复 核也是防洪标准复核的重要内容之一。4.5 水库抗洪能力的复核

4.5.1 水库的实际抗洪能力必须从水库大坝的现状出发进行复核。因此需要根据有关 规范和建筑质量评价结果,确定大坝现状下能安全度汛的设计和校核洪水位及其相应 的最大下泄流量。要求大坝有一定的安全超高,对土石坝进行洪水复核时,应按

SDJ218-84《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及修改和补充规定》审查大坝安全超高的设计计算。

由于我国规范允许校核洪水位平土石坝顶,靠防浪墙抗御风浪,因此应检查防浪墙的 质量及其抢护措施是否落实可靠。

4.5.6 本条内容主要是保证泄洪安全,包括:

1泄洪建筑物本身的安全,如泄洪建筑物过水断面尺寸是否符合设计、消能设施 是否完善、闸门启闭机质量和维护是否良好、能否在高水位期间安全操作等。2泄洪对大坝安全的影响,如下泄最大流量时有无可能淘刷坝脚等。3下泄最大流量时对下游河道及两岸的影响。

4.5.7 国际上对泄洪或垮坝可能引起的下游生命和经济损失的风险非常重视。我国国 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已经部署,要求大型水库制作风险图。因此,审查泄洪和垮坝风 险是防洪标准复核的重要内容之一。5结构安全评价

5.1一般规定

5.1.1~5.1.2 该两条为结构安全评价的目的和内容,强调了评价工作应按现行规范 规定、针对大坝目前性状以及土石坝与混凝土坝各自的重点。5.1.3 本条强调结构安全评价应有针对性和突出重点。

5.1.4 本条为结构安全评价需要的基本资料。重点是大坝现状的断面图、作用(上、下游水位,气温及各种压力等)及由地质勘探与试验获得的有关计算参数。而设计、施工及运行中的有关资料仅供确定计算参数及分析评价参考。5.2 土石坝结构安全

5.2.1 本条规定土石坝结构安全评价的主要内容。

5.2.2 本条规定了变形分析的内容、方法及评价。并规定了对有变形监测资料的大坝,首先应做监测资料分析;而对变形计算分析,仅在缺乏变形监测资料且大坝已发生异 常变形和开裂或沿坝轴线地形和地质条件变化较大有开裂疑虑的情况下才予进行。5.2.3 本条稳定分析按规范SDJ218-84规定执行。还规定了孔隙水压力的确定方法,并强调了充分利用观测资料及高水位下孔隙水压力的确定方法。5.3 混凝土坝结构安全

5.3.2 本条将现场检查和观测资料分析分别作为混凝土坝结构安全评价方法单独列 出,主要是强调安全评价工作必须高度重视和紧密结合大坝的工程现状,避免评价工 作变成纯设计复核。

5.3.4 因混凝土的渗融作用或冰冻、徐变等其他因素影响引起结构老化,造成坝体坝 基的物理力学指标(计算参数)发生变化,而且目前的计算参数统计方法与以往也发 生了变化,因此本条建议应尽可能重新确定计算参数。

5.3.1 因水库外部环境及运行条件变化,作用于大坝的各种荷载一般不再与设计条件 相符,因此本条规定应根据水库运行现状以及观测资料和补充的试验资料重新核算作 用在大坝上的荷载。

5.3.6 判断一座大坝结构上是否安全,应该首先观察大坝是否存在直观上的险情,然 后再结合观测值和计算值是否超过或小于规范、设计、试验等规定的允许值来综合评 判大坝的结构安全性。渗流安全评价

6.2渗流安全评价方法

6.2.3-1 本款以允许抗渗比降[J]作渗流安全评价标准系指通常情况而言。如实际工 程在J≤[J]的情况下已出事;或在J>[J]的情况下却安然无恙,均表明原允许抗渗

比降[J]的确定不尽符合实际,放提出还需结合工程的具体特点和运行工况等做全面论 证,必要时需重新修订土体的允许抗渗比降。

本条在评价渗流现状时,所用库水位是指自运行以来出现机遇最多且持续时间又

较长的库水位。在评价未来高水位渗流安全时,所用的库水位是指实际运行中尚未达 到的设计特征水位,如正常蓄水位、设计洪水位、校核供水位等。对土石坝而言,考 虑到渗流有迟后性,在渗流安全复核时取何级水位为宜,应以能否形成稳定渗流场为 原则。

关于未来高水位情况的推算,当用统计模型或相关线作高差较大的延伸预报时应

予慎重,因统计模型或相关关系图是根据历史显现值建立的,无法考虑本来因素的随 机性。同样,确定性预报模型也需随以后水位升高不断作反演校正才更为可靠。6.2.3-2 本款强调渗流量的评价应着重渗流量和水质的当前实测值与其历史实测值 的相对变化情况,是因为设计参数往往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异,防渗体的防渗能力 各不相同,因而渗流量的绝对值也就各不相同,更无严格的评价标准。故在渗流安全 评价中切忌把实测绝对值的大小作为安全评价的唯一判别标准。6.3 土石坝的渗流安全评价

6.3.1 本条是土石坝渗流安全评价的重点。因土石坝的坝基多为第四系松散沉积物;少数为岩基,或仅有部分防渗体(如心墙、截水槽等)直接与岩基接触。它们的渗流 安全问题,多以管涌、流土或接触冲刷等破坏形式直接影响到大坝的某部乃至整体性 安全,应特别强调。

复核中以渗流出口为重点,是因内、外渗流出口的稳定性在工程的渗流安全中具

有重要作用,且与有无反滤保护、实际取材和施工质量等密切相关。一般地说,如渗 流出口有合格的反滤保护,土体的抗渗稳定性可大大提高。6.4 混凝土坝的渗流安全评价

6.4.3-3 有些混凝土坝的渗流现象与温度有关(但迟后于气温,如每逢冬一春季节),是因为当温度降低到一定程度时,坝体或岩体冷缩引起某些结合部(如坝块结合缝、坝踵接触面、坝体裂缝、岩体裂隙,甚至防渗帷幕的断裂缝等)的开合度变大所致。一旦有此现象,应及时密切结合有关变形和温度观测资料作结构分析。如发现这一现 象有发展趋势时,应对工程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7 抗震安全复核 7.1一般规定

7.1.1~7.1.2 为抗震安全复核的目的及范围。

7.1.3 本条规定了抗震安全复核的工程应具备的工程地震条件及相应的要求。复核工 作开始时,首先应根据本条判断工程是否需要进行抗震安全复核及复核的不同要求。7.1.4 本条规定了各类工程需要复核的主要内容。关于抗震安全复核所采用的地震标

准,虽然有原设计采用的标准可查,但是,我国许多坝已建多年,有的将近半个世纪,地震工程学已有很大发展、抗震规范已经更新、国土的地震区划也有调整。故对工程 现在应复核的地震烈度或地基峰值加速度需要重新判定,并经有关方面(如地震部门)确认后才可以作为复核的基本判据。这种判据是根据新规范、成熟的新技术、新观念 和新资料(特别强调采用监测、试验、施工验收和运行中的地震反应等资料,见7.2 节)确定的,它不同于原设计,而具有更高的可靠性和权威性。7.2 抗震安全评价所需的资料

7.2 抗震安全复核所需资料的广度和深度,是随被复核工程的等级、结构特点、可能 遭受的地震强度、所冒风险的程度以及最终采用的地震分析方法等的不同而各异的。但对于某一具体工程,在利用表7.1.3和按规范SL203-97表1.0.5及表4.5.3确定

抗震复核标准和选取地震效应的复核方法过程中,以及木同工程即便采用了不同的复 核方法,它们所需收集的资料仍有许多是共同的。为了避免分项分目地重复叙述所需 的资料,而采取了只按地震地质条件和材料特性、工程建设情况及运行实际特性等分 别综合地全面阐述所需资料的项目。然而对于某一工程,一旦选定了抗震复核的计算 方法,例如采用了拟静力法,就可不必进一步收集关于地震动力反应方面的资料。所 以只有对该工程复核所必需的资料才是收集的重点,而不必全部罗帜。此点也适用于 7.2.1~7.2.2条。

7.2.1 为了使复核计算中所依据的条件和参数值尽量符合现状,对1、2级大坝提出 在必要时应补做勘测试验的要求,这是为保证复核结果的可靠性所必不可少的。7.2.2 本条提出了收集复核计算所需资料(参数)的相应要求和途径,以及在必需的 资料缺少时的解决方法或弥补办法。还提出了所需的原抗震设计、施工及运行期的有 关资料,必要时应访问设计、施工和管理当事人及知情者。7.3 地震荷载的确定

7.3.1~7.3.4 地震荷载的确定,在规范(SL203-97)已作了明确规定。考虑到我国 东北、新疆等一些高寒地带同加拿大的气温相近,而地震活动性有的比加拿大的还要 强。加拿大的大坝安全导则中已考虑了冰在地震时的作用。我国高寒、高烈度区每年 的冰冻期达数月,遭遇地震的概率不小,故在7.3.1条提出冰在地震时推力的考虑。7.3.5 关于内水压力,无论在国内外规范或工程地震的抗滑稳定分析及液化分析实践 中,都已成功地使用了有效应力动力分析法。例如:我国北京密云坝、辽宁石门坝、山东王屋坝、内蒙和林格尔坝、美国OROVILLE坝等的液化分析、地震滑坡分析、加拿 大混凝土坝饱水区裂缝的计算等无不如此。故本导则于此条予以明确规定。7.4 各类水工建筑物的抗震安全复核计算

7.4.1~7.4.7 各类水工建筑物抗震安全复核的计算方法遵照规范(SL203-97)的设 计规定。唯在土石坝及土质地基、软弱近坝库岸的抗震安全复核中既采用新规范(SL203-97)的方法,又兼用原规范(SDJ10-78)的方法。原因是:虽然新规范已公 布;美国近10年来在复核已建坝的标准中也推荐了动力分析方法;我国对一些强震地 区的重要大坝又已开展了动力反应(包括变形及土体液化)分析,但我国强震区的水 库大坝仍然面广量大,完全用动力法,其计算参数的取得及安全判据的可靠确定都还

存在一些困难,故本导则对次要的、中等风险的工程采取动力法和拟静力法并存的办

法;对一般的、低风险工程,则推荐按原抗震规范SDJ10-78的方法复核。这样,就照 顾了我国现实的国情,又可以简化复核工作,使大批水库大坝能较快地得到抗震安全 的适当复核。其实,几年前,多地震的日本在所颁发的《土石坝抗震设计指南》中也 是类此实施的。

7.5 抗震安全复核的判别标准

7.5.1~7.5.2 仍遵照规范(SL203-97)的标准,唯对土石坝及土质地基、近坝库岸 的抗滑稳定性分析,按不同情况,既可采取按新规范结构系数的规定标准,也可参照 原规范(SDJ218-84)的抗滑安全系数标准。原因同7.4.1-7.4.7的说明。7.6 抗震安全性综合评价

7.6.2~7.6.4 在确定抗震安全性级别时首先看复核的结果是否满足规定的标准(正 文7.5节),以及超过标准的幅度,同时还要 看抗震措拖的有效性。条文中的略大于 规定值的幅度可暂定为10%。8 金属结构安全评价 8.1 一般规定

8.1.4 因实际工作中,有关工程的基本资料中往往存在一些并不真正反映工程实际情 况的信息,因此,本条强调应该对原始资料进行核查,剔除基本资料中不真实部分。本条还强调在金属结构安全评价中应该重视其在制造、运输、安装以及运行过程中出 现的安全隐患。

8.1.5 因金属结构在运行过程中会出现腐蚀、磨损、疲劳等现象,因此本条强调应重 新确定各计算参数。8.2 荷载确定

8.2.1~8.2.4 运行多年的水库的外部环境和运行条件一般与设计的情况不一致,因 此应根据水库现今运行条件以及观测资料和补充的试验资料,对作用于金属结构上的 荷载重新进行核算。8.3 安全评价方法

8.3.1~8.3.3 之所以将现场检查与安全检测分别作为金属结构安全评价方法单独列 出,主要是为了强调金属结构的安全评价应充分重视和紧密结合金属结构的现实性状。8.4 安全评价标准

8.4.1~8.4.3 判断金属结构是否安全,应首先观察其是否存在直观上的险情,然后 结合安全检测结果和分析计算值是否超过或小于有关规程、规范、设计、试验等规定 的允许值来综合评判金属结构的安全性。9 大坝安全综合评价 9.1 一般规定

9.1.1 本条为大坝安全综合评价的依据及目的。9.1.2 本条规定大坝安全综合评价的内容。

9.1.3 本条体现既尊重现行规范,又不死抠规范的切合实际的做法。

9.1.4 本条解释综合评价中所要结合考虑的其他因素工程现状及溃坝后果。

9.2 综合评价方法

9.2.1 本条为大坝工程性状各专项的安全性分级。

安全性分为A、B、C三级,其划分原则是,对于规范中给出定量安全指标的,若 为一范围值,则复核结果大于等于其上限(或下限)的为A级,小于下限(或上限)的为C级,处于中间的为B级;若为一单值,则大于等于(或小于等于)其值的为A级

或B级,反之为C级。对于无定量安全指标的,其检查或复核结果无安全问题的为A级,存在直接危及大坝安全问题的为C级,两者之间的为B级。9.3 大坝安全综合评价

9.3.2 本条规定大坝安全分类具体标准。为体现确保大坝安全和鼓励先进,对三类 坝采用一票否决的办法,即只要有一项为C级的,便定为三类坝;而对二类坝中的有

一至二项为B级的,但在大坝的工程质量及运行管理优良,且限期将B级升级的条件下,可升为一类坝,但抗洪能力为B级的不得升为一类坝,后者体现防洪标准的重要性。附录B 大坝安全综合评价 B1 防洪安全性分级

4.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 篇四

安监管危化字[2004]127号

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安全评价机构:

为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工作,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研究、编制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同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将本导则转发给辖区内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遵照执行。

二、在本导则试行过程中,如果发现存在什么问题,请及时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司联系。

三、设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分支机构(分公司、子公司)或者设立2个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总部和设立2个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分支机构本部的安全评价,请参考本导则第九部分第(三)条第1项进行评价,并形成安全评价报告。

四、在本导则试行前,已经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进行安全评价、并完成安全评价报告的,请按照本导则完善并形成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或者生产单位安全评价报告;正在编制安全评价报告的,请按照本导则进行编制。

二○○四年九月八日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

一、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生产单位现状的安全评价。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在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导则,同时,鼓励根据本导则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局令第10号)

《安全评价通则》(国家安全监管局安监管技装字〔2004〕37号)《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91)《职业安全卫生术语》(GB/T15236-94)《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

三、定义

(一)化学品

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

(二)危险化学品

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

化物,有毒品,腐蚀品等。

(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指依法设立且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包括最终产品或者中间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企业。

(四)中间产品

指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为满足生产的需要,生产一种或多种产品作为下一个生产过程参与化学反应的原料。

(五)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

指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或者其分公司、子公司所属的独立核算生产成本的单位。

(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作业场所

指可能使从业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任何作业活动场所,包括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操作、处置、储存、搬运、运输、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或者处理等场所。

(七)危险因素

对人造成伤亡或者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的因素。

(八)有害因素

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者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因素。

(九)危险程度

对人造成伤亡和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的尺度。

(十)有害程度

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中毒、疾病或者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尺度。

(十一)评价单元

根据被评价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安全评价的需要而将被评价对象划分为一些相对独立部分进行安全评价,其中每个相对独立部分称为

评价单元。

四、安全评价内容

(一)危险、有害因素

(二)生产装置、设施的企业外部周边情况

(三)生产装置、设施所在地的自然条件

(四)生产过程中固有的危险、有害程度

(五)安全生产条件

五、安全评价工作程序

(一)确定现状安全评价范围

(二)收集、整理安全评价所需资料

(三)确定安全评价采用的安全评价方法

(四)定性、定量分析安全评价内容

(五)与被评价单位交换意见

(六)整理、归纳安全评价结果

(七)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六、安全评价范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被评价单位的实际需要,由被评价单位和评价单位共同协商确定安全评价的范围。

七、安全评价所需资料

(一)被评价单位和评价单位共同收集、整理被评价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各种资料、数据(参见附件1)

(二)搜集、整理生产单位使用的原料、辅助材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物等物质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和危险性等资料

八、安全评价方法

(一)评价方法

⒈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评价,以安全检查表的方法(参见附件2)为

主,其他方法为辅

⒉其他方面的安全评价,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的实际情况,可选择国际、国内通行的安全评价方法

(二)安全评价单元划分原则

根据被评价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安全评价的需要,按照以下原则划分安全评价单元:

⒈以危险、有害因素的类别为主划分 ⒉以装置、设施和工艺流程的特征划分

⒊可以将安全管理、外部周边情况分别划分为一个评价单元

九、定性、定量分析安全评价内容

(一)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 ⒈分析危险、有害因素 ⒉对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类

(二)分析生产装置、设施的生产单位外部周边情况和所在地自然条件

⒈分析生产装置、设施的危险、有害因素对生产单位周边社区的影响 ⒉分析生产单位周边社区对生产装置、设施的影响 ⒊分析自然条件对生产装置、设施的影响

(三)安全生产条件的分析 ⒈管理层

⑪分析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⑫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其持续改进情况

⑬分析安全技术规程和作业安全规程及其持续改进情况

⑭分析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⑮分析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⑯分析其他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⑰分析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⑱分析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情况 ⑲分析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情况 ⑳分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调查处理情况 ⒉生产层 ⑪外部条件

①分析危险化学品生产是否符合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划和布局;

②分析生产装置、设施是否在设区的市规划的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区域内;

③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生产单位周边社区距离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⑫内部安全生产条件

①分析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②分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③分析岗位操作安全规程(安全操作法)和作业安全规程的执行情况; ④分析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继续培训和考核情况以及安全操作能力、水平;

⑤分析设备、设施及其变更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和法定检验、检测情况及其变更设备、设施的配套措施; ⑥分析生产工艺及其变更情况;

⑦分析生产原料、辅助材料及其变更原料、辅助材料的情况; ⑧分析作业场所及其变更情况和法定监测、监控情况;

⑨分析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设置及其变更设施的检修、维护和法定检验、检测情况;

⑩分析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其检修、维护和法定检验、检测情况;

⑴分析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已确定的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和监控情况;

⑵分析事故应急救援情况。

(四)固有危险程度

⒈根据已确定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确定生产装置、设施的固有危险程度

⒉根据已确定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确定危险目标和重大危险源

(五)预测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后果

十、整理、归纳安全评价结果

(一)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条件

(二)不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条件及其依据的具体条款

(三)存在的事故隐患、隐患的风险程度(按高、中、低分类)和紧迫程度

(四)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预测结果(最坏、一般)

十一、安全生产对策及建议

(一)对第十部分第(二)条,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同时可根据国内外实际情况提出提高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议

(二)对第十部分第(三)条,提出相应整改措施的建议

(三)提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修改意见及其建议

十二、安全评价结论

(一)根据安全评价结果,作出可接受程度的结论

(二)针对安全评价结果,作出采取何种措施后的可接受程度结论

(三)作出假设整改计划实施后的可接受程度结论

十三、安全评价报告

(一)安全评价报告主要内容 ⒈编制说明 ⒉被评价单位概况 ⑪被评价单位基本情况

⑫被评价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装置、储存设施等基本情况 ⒊安全评价的范围 ⒋安全评价程序 ⒌采用的安全评价方法 ⒍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结果

⒎定性、定量分析安全评价内容的结果 ⒏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预测后果 ⒐对策措施与建议 ⒑安全评价结论

(二)安全评价报告附件 ⒈危险、有害因素分析过程 ⒉定性、定量分析过程

⒊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后果的预测过程

⒋平面布置图、流程简图、防爆区域划分图以及安全评价过程制作的图表

⒌安全评价方法的确定说明和安全评价方法简介 ⒍被评价单位提供的原始资料目录 ⒎法定检测、检验情况的汇总表

(三)安全评价报告格式 ⒈布局

⑪封面(参见式样1)

⑫封二(参见式样2)

⑬安全评价工作人员组成(参见式样3)⑭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 ⑮编制说明 ⑯目次

⑰非常用的术语、符号和代号说明 ⑱正文(安全评价报告主要内容)⑲附件 ⒉字号、字体 ⑪正文标题

①章、节标题分别采用3号黑体、楷体字 ②项目标题采用4号黑体字 ⑫正文内容

①文字表述部分采用4号宋体字

②表格表述部分可选择采用5号或者6号宋体字 ⒊纸张、排版

⑪纸张采用A4白色胶版纸(70g以上)⑫排版左边距28mm,右边距20mm,上边距25mm,下边距⑬章、节标题居中,项目标题空两格 ⒋印刷

除附图、复印件等外,双面打印文本 ⒌封页

用评价单位公章对安全评价报告进行封页

20mm

附件1 安全评价所需资料清单

一、被评价单位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装置、储存设施等基本情况

二、被评价单位外部资料

(一)所在地的自然条件资料

(二)周边道路交通和交通管制示意图

(三)周边的重要场所、区域,基础设施,单位分布情况

(四)被评价单位周边24小时人口居住和活动分布情况

三、安全生产管理资料

(一)岗位设置及责任制文件

(二)企业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文件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四)企业操作规程

(五)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设置和配备文件

(六)安全生产管理档案、记录

(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情况

⒈应急救援组织或应急救援人员的设置或配备的文件 ⒉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⒊其他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⒋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 ⒌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八)事故管理情况

⒈3年内发生的事故调查处理情况报告 ⒉对发生事故接受教训情况

四、从业人员资料

(一)主要负责人培训考核情况表及证书

(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情况表及证书

(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情况表及证书

(四)其他从业人员培训考核情况表

五、设备、设施资料

(一)生产系统 ⒈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⒉设备、设施运行记录 ⒊设备、设施变更情况

⒋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检修记录

(二)辅助系统 ⒈储存设施 ⑪储存设施清单 ⑫储存设施运行记录 ⑬储存设施变更情况

⑭储存设施维护、保养、检修记录 ⒉公用工程(水、电、气、风等)⑪公用工程清单 ⑫公用工程运行记录 ⑬公用工程变更情况

⑭公用工程维护、保养、检修记录 ⒊通讯、报警装置、设施 ⑪通讯、报警装置、设施清单 ⑫通讯、报警装置、设施运行记录 ⑬通讯、报警装置、设施变更情况

⑭通讯、报警装置、设施维护、保养、检修记录

(三)消防系统

⒈消防设施清单 ⒉消防设施配置图 ⒊消防设施运行记录

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修记录

六、工艺技术资料

(一)平面布置图

(二)工艺流程图

(三)工艺规程

(四)1年内的生产运行记录

(五)工艺变更情况

七、物料资料

(一)生产原料、辅助材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物,废物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和危险性资料

(二)生产原料、辅助材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物,废物的数量

(三)生产原料、辅助材料、中间产物、产品、副产品、废物的分布情况

(四)生产原料、辅助材料的变更情况

八、厂房等建筑工程资料

(一)厂房等建筑工程清单

(二)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的公安消防机构消防验收文件

九、作业场所资料

(一)作业场所清单

(二)作业场所的检验检测报告

(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清单

(四)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维护、保养情况

(五)有害因素检验检测资料(有毒、粉尘、噪声、高低温、射线等)

十、安全设施管理资料

(一)安全设施清单

(二)安全设施的检验检测报告

(三)安全设施维护、保养情况

十一、重大危险源管理资料

(一)重大危险源清单;

(二)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报告

(三)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情况

十二、事故应急救援管理资料

(一)器材、设备配备清单;

(二)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维护、保养、检修记录

(三)医疗救护情况

附件2 安全检查表提示

一、安全检查项目的设定

(一)除安全生产管理和外部条件外,对每一个评价单元的从业人员、设备和设施、工艺方法、物料和材料、作业场所等5个方面的安全生产条件设置检查项目

(二)其他安全生产事项

二、填写内容

(一)主要按照本导则第九部分第(三)条的要求,检查、判断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条款

(三)分析实际情况

三、安全检查表

(一)每一个评价单元编制一个安全检查表

(二)参考格式(见下表)

序号 填写内容检查项目 检查结果 依据 实际情况 备注 安全生产条件 是/否或有/无 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的具体条款 事实记录 说明

被评价单位名称

安全评价报告

被评价单位主要负责人: 被评价单位经办人: 被评价单位联系电话:

(被评价单位公章)年

式样1 安全评价报告封面式样

被评价单位名称

安全评价报告

评价机构名称: 资质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 审核定稿人: 评价负责人:

(安全评价机构公章)年

式样2 安全评价报告封二式样

安全评价工作人员组成 姓名 资格证书号 签字 备注 负责人 成 员

编制人

审核人

参与安全评价的专家名单 姓名 职称 专业 所在单位

注:本表格不能满足需要时,可另行附页。

5.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 篇五

全管理导则

为了加强对市政道路“白改黑”及人行道改造工程质量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导则。

第一部分 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行为

一、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二、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的重要责任主体。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单位或者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四、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五、建设单位应对施工过程监理、施工、设计等单位的质量行为进行有效地检查,及时纠正施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纠正监理单位监管不力的问题,定期对施工、监理单位的履约能力进行评估。

六、建设单位应在日常工作中对监理单位项目人员履职能力和履职情况进行管理,对履职能力差、履职不到位的监理人员,建设单位应根据监理合同约定及时将其清出现场,调换合格监理人员进场;更换监理人员后监理履职能力和履职情况仍不满足要求的,建设单位应对监理单位及时采取其他合同措施直至解除监理合同。

人行道改造、提升工程实施前,建设单位应调查、掌握道路管线 分布情况、铺装材料市场动态,根据管线迁改进度和材料市场供应情况,科学、严谨地安排施工进度。

七、建设单位应与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相关建设单位保持良好的信息沟通,了解掌握其他类似项目的情况,统筹合理安排项目推进,避免人行道改造项目扎堆展开,造成市场材料和技术工人供应不足和大面积影响市民交通出行。

八、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场地管理职责,有效地对管线迁改单位的迁改迁改恢复等行为进行有效管理。

九、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勘察单位提供的地质、测量、水文等勘察成果必须真实、准确。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十、施工单位应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并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十一、施工单位严禁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十二、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评定制度,严格材料进场复检和工序报验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十三、施工单位必须按合同约定投入施工管理人员,在开工前应根据工程施工内容和工期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倒排计划,并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倒排计划投入施工人员、施工物料和施工机械。

十四、施工单位应加强进场原材料、预制构件成品、半成品质量的控制。施工单位应按设计和合同要求产品材质和技术指标对人行道改造所使用的透水砖、大理石面砖、预制混凝土路缘石等进行检查、检测和验收:

1、施工单位在采购前应对拟采购产品的生产厂家进行考察,考察生产厂家生产状况、产能和质量水平,对厂家存货或销往其他项目的产品采用合理方式获取样品进行检验,验证生产厂家的产品质量水平,达到要求方与之签订采购合同。

2、施工单位应当在与生产厂家签订的采购合同中载明工程设计文件和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规定和相关退货约定。

3、施工单位应当在材料、构配件、半成品进场时严格按照工程技术标准和设计标准收货,不合格的产品当即进行退场处理。

施工单位应做好产品进场计划,按照预定批次进场并进行检验。分批进场的,应严格按照实际批次进行检查、检验,不得擅自合并批次以减少检查、检验频次,造成不合格品流入施工现场。

4、施工单位应在进场材料报监理单位申请验收前,按照规定进行自检。自检分为外观检查量测、见证取样检测等。外观检查量测合格后方能进行见证取样检测,不得省略外观检查量测而直接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见证取样检测应当在监理单位见证下取样、送样,不得弄虚作假。

十五、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工序管理、施工作业人员管理:

1、施工单位应在施工作业前了解掌握施工作业队伍和人员的技术水平,做好施工技术教育和交底,使得一线施工作业人员了解和掌握工程技术标准的基本要求和施工作业的基本技术技能。

2、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作业时派驻现场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指导、检查施工作业人员的作业方法、状态和作业质量水平,及时纠正不正确的做法和质量缺陷;对达不到施工质量要求的施工作业队伍和人员要及时更换。

3、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材料员等主要 技术管理人员均要到位履职、各司其职;通过自检和内部质量管理体系要能及时发现施工质量问题并及时纠正,避免质量问题大面积发生。

十六、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规定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设施、费用,按照***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布置施工现场和保洁,不得将安全文明措施费挪作他用。

十六、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十七、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十八、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十九、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工程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材料进场验收程序,进场一批、验收一批,不得放任施工单位进场材料随进随用的违规行为。

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工序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程序。每道工序、分项工程完成、自检合格,监理单位应组织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严禁未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并签字就进入下道工序、分项工程的施工。出现上述情况,监理单位应根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约定采取相关措施及时制止、纠正,不得放任施工单位违法违规、违反施工合同约定的行为延续和持续发生。

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设计变更程序,不得先施工后补办设计变更手续。

二十、监理单位应有效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理职责,对于施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施工合同约定的行为,监理单位应及时发出书面通知进行制止;施工单位不按照监理指令进行施工或整改的,监理单位应采取有效的合同措施进行约束,直至施工单位履约改正;涉及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监理单位发出监理通知后不作为,不继续履行监理职责,客观上放任施工单位持续违法违规、违反合同约定施工的,视为与施工单位串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

二十一、监理单位应做好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对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进行有效监理。

二十二、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监理通知复验程序,监理通知指令施工单位整改的问题,监理单位必须认真复查,确实整改完毕才能签字确认。

二十三、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发出的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的问题,负有检查施工单位整改过程、整改效果的义务,监理单位对整改回复报告签署上的意见和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未进行整改过程检查、整改结果复查或怠于检查复查,就在整改回复报告签署完成整改的意见,且工程实体仍然存在被责令整改的问题的,视为与施工单位串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

二十四、监理单位应对工程质量评价报告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出具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前,监理单位应全面认真的检查工程实体质量、工程技术资料,核查监理通知和监督机构执法检查责令整改通知书所列问题是否已经整改完毕,对工程质量做出真实、合理的评价。

第二部分 人行道施工工艺及质量控制要求

一、人行道施工(一)工艺流程及控制要点

1、施工工艺流程

施工准备→路基施工(开挖、压实)→垫层施工(级配碎石回填压实、夯实或浇筑混凝土)→铺装人行道面砖→灌缝

2、施工方法及控制要点 2.1施工准备:

2.1.1对人行道部位进行测量这么样。

2.1.2采购人行道砖、盲道砖、路缘石、砂、石、水泥等材料。2.1.3对人行道砖、盲道砖、路缘石、砂、石、水泥等材料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2.1.4将检验合格的人行道砖、盲道砖、路缘石、砂、石、水泥等材料报监理验收,对检验不合格的人行道砖、盲道砖、路缘石、砂、石、水泥等材料在监理见证下进行退货处理。

2.1.5对须施工部位进行围挡。2.2人行道路基施工

2.2.1对人行道路基标高低于设计标高的,按规范要求进行层填筑压实或夯实,对人行道路基标高于设计标高的或旧人行道路改造,按设计标高进行开挖、整理平整、进行压实或夯实,并对人行道路基压实度、标高、宽度等检测。

2.2.2人行道路基经检测、检验合格后,报监理验收。2.3人行道垫层施工

2.3.1人行道垫层设计为级配碎石垫层的,先进行级配碎石摊铺、整平(在人行道两侧标明标高控制线,以控制线控制施工高程、厚度、宽度)采用机械压实或夯实,再检测其标高、厚度、宽度和压实度。

2.3.2人行道垫层设计为混凝土的,先进行垫层混凝土浇筑,在浇筑混凝土时应对其标高、厚度、宽度进行控制(在人行道两侧标明标 高控制线,以控制线控制施工高程、厚度、宽度),并留置混凝土试块、按规范要求进行养护,再检测其标高、厚度、宽度,对检测不合格部位进行鬼把返工处理,达到合格要求为止。

2.4砂浆拌制 2.4.1干拌砂浆

干拌砂浆应采用粗中砂,按设计图纸要求重量比进行计量,宜采机械拌和均匀。

2.4.2砂浆

2.4.2.1应采用粗中砂,根据设计图纸要求进行配合比设计,试验合格后报监理审批。

2.4.2.2砂浆拌和前应根据砂的含水量计算施工配合比,在砂浆拌和时按应施工配合比计量上料,采机械拌和均匀。

2.5人行道面砖铺装 2.5.1砂浆层铺设

砂浆层摊铺应采用刮板法施工,即在垫层上摊铺好的砂浆垫层并采用刮板进行刮平。

2.5.2铺设基准点和基准线的设定

2.5.2.1根据铺装平面设计图,在路缘石内则边缘和人行道外则边缘各设置一条基准线,基准线长度不得大于20m,并调整好标高,作为铺装时控制线。

2.5.2.2开始铺装前,应在中央增设一条纵向铺装基准线,每5-10m设置一条横向铺装基准线。

2.5.2.3若人行道处于曲线上,基准线拉设长度要发尽量短,应视情况加密(宜3-5m)。

2.5.3人行道砖选料

应选取长宽一样(误差在2㎜内)人行道砖铺装同一段。2.5.4人行道砖铺装

2.5.4.1先在基准线两端处,从路缘石边向人行道外则铺装基准面,铺装将标高、横坡等调整好。

2.5.4.2再从铺装好的一端基准面开始向另一端基准面进行铺装。

2.5.4.3铺装人行道面砖时必须检查基准线、调整横坡。2.5.4.4铺装人行道面砖时必须按已设置的基准面、基准线铺设,并调整好纵向横向缝宽、和平整度,采用胶锤进行锤击固定牢固,再采用靠尺进行随时检查是否平整,若不平,拆除调整砂浆垫层厚度,使之平整,并随时检查纵、横线形是否直顺,若不顺进行调。

2.5.4.5铺装时如模数不符合,应根据现场情况进行调整,以达到铺装的人行道完整性和美观。

2.5.4.6铺装时应采用完整的面砖,需用半块砖时,必须采用切割机进行切割,禁止用铁锤敲击,造成崩边掉角。

2.5.5人行道出入口铺装

2.5.5.1人行道出入口处高度宜与车行道的地面持平,可稍高,但是不得高于20㎜。

2.5.5.2转弯处(交叉路口)、待街坊路口、人行横道处人行道出入口宜采用单面坡形式铺设;对人行道宽度小于3m的,纵向人行道出入口宜采用单面坡形式铺设;对人行道宽度大于3m的,纵向人行道出入口可采用三面坡形式铺设,但须设置隔离墩柱。

2.5.5.3单面坡坡道可采用方形、长方形或扇形。

2.5.5.4方形、长方形单面坡坡道宽度与人行道同宽度;扇形单面坡坡道下口宽度不应小于1.5m;设置在道路转角处单面坡坡道上口宽度不宜小于2m。三面坡坡道的正面坡道宽度应大于1.2m。

2.5.5.5单面坡坡道按小于1:20设置;三面坡坡道的正面及侧 面坡度不应大于1:12。

2.6盲道铺装

2.6.1盲道铺设基本按设计位置进行,可根据人行道砖的尺寸宽窄作调整。

2.6.2人行道外侧有围墙、花台或绿地带,行进盲道宜设置在距离围墙、花台、绿地带25—50㎝处;内侧若有树池行进盲道可设置在距树池25—50㎝处。

2.6.3盲道砖的触感条、触感圆点规格和尺寸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并经检验合格报监理验收后方可使用。

2.6.4在盲道起点、终点及拐弯处应设置圆点形的提示砖。2.6.5盲道应连续铺设,遇障碍物时应绕行,并增设圆点形的提示砖。

2.6.6圆点形的提示砖设置块数、长度应符合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

2.6.7在铺设时,盲条、圆点应人行道面。2.7边角、井周边等特殊部位处理 2.7.1与路缘石边处缝处理

与路缘石边处缝应采用高强水泥砂浆进行填缝,并进行修浆抹平。2.7.2与各种检查井周边处理

先按铺装的人行道面标高调整检查井高度,重新浇筑检查井井框,并在人行道砖与井框间缝隙填塞高强水泥砂浆,并进行修浆抹平。

2.7.3与电杆、公交站牌杆脚处处理

与电杆、公交站牌杆脚处应采用高强水泥砂浆进行填缝,并进行修浆抹平。

2.8人行道灌缝

2.8.1采用透水砖类人行道灌缝 灌缝应采用细砂,在缝处撒上细砂,用扫帚将细砂缝隙内,采用薄铁片或其它相应工具将缝隙内细砂灌满填实,再将铺装处理好的人行道表面清扫干净,待砂浆达到一定强度后方可开放通行。

2.8.2采用花岗岩铺装的人行道灌缝

对于设计密缝的,宜采用纯水泥粉进行扫缝;对于设计有一定宽度的缝,应采用高强水泥砂浆进行沟缝。铺砌面层完成后,必须待水泥砂浆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开放通行。

(二)安全文明施工

1、施工区域内应设置连续围挡,围挡应当坚固安全,内外保持整洁干净,围挡型式符合规范和***市的相关规定要求。

2、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应集中、分类堆放,并配备材料标识牌,材料标识牌应包含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家、进货日期、检验状态等相关信息。

3、铺装采用的砂浆须采用机械拌制,不得在建成的道路路面或铺装完成人行道上拌制砂浆,铺装完成后及时将污染的砂浆及建筑垃圾清除干净。

4、建筑垃圾应分类集中并及时清运,施工现场实行“工完料清”制度。

二、沥青混凝土路面加铺(一)工艺流程

旧路面弯沉检测→旧路面病害处理→处理后路面弯沉检测→测量放样→洒铺粘结层→摊铺沥青混合料→碾压(初压、复压、终压)→养护

(二)施工方法及控制要点

1、施工准备

按施工要求采购和准备好施工机具:摊铺机、压路机、切割机、平板振动夯、熬油锅、油勺、运油车、铁锹、洋镐、烙铁、火滚、墩锤、平耙、筛子、油刷、半截桶、大扫把、小扫帚把等。

2、材料控制

2.2.1按设计图纸要求采购碎石、沥青等材料等材料。(沥青:①现场配制的改性沥青须进行针入度、延度、软化点、运动粘度、闪点、溶解度、弹性恢复、残留物质量变化、残留物针入度、残留物延度检测;②对于从厂家采购的成品改性沥青,厂家须提供沥青出厂合格检测报告,出厂合格检测报告中检测项目须满足规范要求,成品进场后须进行针入度、延度、软化点、离析试验检测。粗集料:粗集料进场后须进行压碎值、针片状颗粒含量、含泥量、洛杉矶磨耗损失、表观相对密度、吸水率、颗粒级配、磨光值、与沥青粘附性检测。细集料:细集料进场后须进行颗粒级配、表观相对密度、含泥量、砂当量检测。)2.2.2按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材料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报监理审批。

2.2.3按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沥青混凝土配合比试验,达到要求后报监理审批。

3、现场准备

3.1根据设计图纸要求对旧路面进行处理,并按规定进行养护。3.2对处理后路面进行弯沉检测,合格后报监理验收。3.3清扫已经验收合格的路面,使其表面保持清洁、干燥。3.4进行测量放样,将中线、边线的标高位置标注好;

4、沥青混合料的拌制

4.1对间歇式拌和机,应确定每盘热料仓的配合比。

4.2对连续式拌和机,应确定各种矿料送料口的大小和沥青矿料的进料速度。

4.3沥青混合料按设计沥青用量进行试拌,拌和后取样进行马歇 乐稳定度试验,并将各试验值与中心试验室设计配合比试验结果进行比较。验证设计沥青用量是否合适。

4.4确定适宜的拌和时间,以沥青混合料拌和均匀为度。4.5确定适宜的加热和出厂温度。

4.6一般要求石油沥青加热温度控制在130~160℃。4.7砂石料加热温度控制在140~170℃。4.8沥青混合料出厂温度应控制在130~160℃。

4.9拌合后的沥青混合料均匀一致,无花白,无粗细料分离的结团成块等现象。并做好检查记录。

5、沥青砼的运输

5.1沥青砼采用15T自卸汽车运输,为防止沥青与车厢板粘接,在车厢内侧板面和底板涂一层油水混合物。

5.2从拌和机向运料车上放料时,每卸一斗料挪动一下汽车位置,以减少粗细集料的离析现象。

5.3为保证摊铺温度,运料车用篷布覆盖。

5.4摊铺前合理计算运输车的数量,开始摊铺后在施工现场等候卸料的运输车不应小于5辆。

5.5沥青砼运到现场后,由专人检查,拌合质量,合格后方保使用。

5.6运输车在摊铺机前10~30cm处停注,停止撞击摊铺机。卸料过程中,运输车应挂空档,靠摊铺机推动前进。

5.7石油沥青混和料卸车温度不低于130℃。

6、沥青混凝土的摊铺

6.1在处理合格的旧路面上喷洒粘层油,粘层沥青宜采用快干的洒布型乳化沥青,也可采用其它沥青材料,用量一般控制在0.3-0.4kg/m2。6.2卸料与检测混合料的温度:设专人指挥卸料,按现场规定的行车路线行驶,严禁碾压、碰撞测量控制桩,设专人检查混合料,卸料温度大于130℃,外观检查,下述情况不合格:油(沥青)多发亮,成团,油少发干离析。对油少发干油多成团,油温显著过低。严重拌合不匀,退回拌和厂重新拌合。

6.3宜采用全幅摊铺,如采用分路幅摊铺时,接缝应紧密、接直,并宜设置样桩控制厚度;铺筑上层时,若下一层受到污染,应对下层进行清扫,并宜浇洒粘层油,控制摊铺温度,石油沥青混合料不应低于100℃。通过试铺试压,确定摊铺厚度,相邻两幅摊铺至少搭接10cm,并派专人用热料补纵、横缝空隙,整平接茬,使接茬处的混合料饱满,防止纵缝开裂,凡接触沥青混合料的机械、工具的表面,宜涂一薄层油水或进行加热;机械摊铺,系将摊铺、搂平、初压三道工序由摊铺机一次完成。因此,这一工序对沥青砼面层的密实、厚度、平整至关重要,是保证工程质量关键的一环,因此,摊铺机的就位、运行、停机均须由专业人员严格管理、弯道,八字处由于横坡不是定值,测量人员每5米计算测设一次横断坡度值,司机需提前操作手动控制器,坡度调节纽,对准设定坡度值刻度,以符合横坡设计 标,摊铺机不宜铺到的边角,可改为人工摊铺,人工摊铺要做到稳、准、快、平。

6.4一台摊铺机的铺筑宽度不宜超过6米,通常宜采用两台摊铺机前后错开10—20米呈梯队同步摊铺。铺筑改性沥青或SMA路面时宜采用非接触式平衡梁。

6.5沥青混合料的摊铺应避免在雨季进行。当路面滞水或潮湿时,应暂停施工。施工气温低于10℃时,应停止摊铺。未经压实即遭雨淋的沥青混合料应全部清除,更换新料。

7、沥青砼的碾压

7.1沥青路面施工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压路机,快速路铺筑双车道 沥青路面的压路机数量不宜少于5台。密级配沥青混凝土,特别是AC-20中面层要求配备轮胎压路机进行碾压。SMA面层严禁采用轮胎压路机进行碾压。对路面边缘、加宽段等压路机无法碾压的部位,须配备小型振动压实设备进行补充碾压。

7.2压实后的沥青砼面层符合压实度及平整度的要求,沥青砼的分层厚度小于10cm。

7.3碾压顺序:接缝处预压→初压→复压→终压。压路机的碾压速度应符合施工规范的规定。

7.4碾压温度:石油沥青混合料开始碾压温度应大于100℃,终了不低于70℃,碾压速度宜为2.5~3.5km/h。

7.5初压应在混合料摊铺后较高温度下进行,并不得产生推移、发裂,压实温度应根据沥青稠度、压路机类型、气温、摊铺厚度经试铺试压确定。

7.6压路机应从外侧向中心碾压。相邻碾压带应重叠1/2轮宽,最后碾压路中心部分,压完全幅为一遍。当边缘有路缘石,路肩时应紧靠其碾压。无支挡时压路机的外侧轮伸出边缘10cm以上碾压,待压完一遍后,将压路机大部分重量位于已碾压过的混合料上再压边缘,以减少向外推移。

7.7复压采用光轮压路机,碾压遍数经试压确定,不宜少于4~6遍,达到要求的压实度、平整度,并无显著轮迹。

7.8终压应紧接在复压后进行。终压选用胶轮压路机碾压,并无轮迹。路面压实成型的终了温度应符合规范的要求。

7.9压路机的碾压段长度以与摊铺速度平衡为原则,在摊铺机连续摊铺的过程中,压路机不得随意停顿。压路机碾压过程中有沥青混合料粘轮时,向碾轮洒少量水或洗衣粉水。

7.10压路机不得在未碾压成型并冷却的路段上转向、调头、振动 压路机在已成型的路面上行走时应关闭振动。

7.11在当天碾压的尚未冷却的沥青混合料面层上,不得停放任何机械设备或车辆,不得散落矿料、油料等杂物。

8、接缝处理

8.1横向接缝:用切割机将接头处切齐,边缘清扫干净,并洒少量粘层沥青、摊铺时重叠在已铺层上5~10cm,摊铺后用人工将摊铺在前半幅上面的混合料铲除。

8.2相邻两幅及上下层的横抽接缝均应错位1m以上,中下层的横向接缝可采用斜接缝。在上面层应采用垂直的平接缝。并用切割机切缝。洒粘层油,当搭接处混合料中的粗集料颗粒超出压实层厚度时应及时剔除,并补上细料,斜接缝应充分压实并搭接平整。

8.3平接缝应做到紧密粘结,充分压实,连接平顺。

9、检测

9.1施工过程中检测项目须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包括温度、含油量级配等)。

9.2各层应进行厚度、压实度检测。

9.3加铺完成后,须进行面层总厚度、上面层厚度、压实度、平整度、渗水系数、弯沉值、构造深度、摩擦系数检测。

9.4监理单位须对沥青混凝土进行不少于施工单位检测总量及项目10%的平行抽检。

(二)安全文明施工

1、施工区域内应设置连续围挡,围挡应当坚固安全,内外保持整洁干净,围挡上须安装安全警示标志,围挡型式符合***市的相关规定要求。

6.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 篇六

【关键字】继电保护 安全稳定控制系统

一、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控制系统中的隐性故障

1.1继电保护间的配合不协调引起的隐性故障

目前全球现行的继电保护的配合协调性较弱,往往是根据被保护元件、面向电网元件进行的单独决策,难以准确无误的隔离故障。而且继电保护间的配合不协调往往体现在:在整个电网中,定值(各个继电保护之间)配合不合理,举个例子,如:距离原继电保护较远的第二或者第三个继电保护的定值,往往缺乏必要的选择性,往往出现主保护与后备保护不匹配或者原保护与下级保护不匹配等问题,从而导致隐性故障。另外,设计原理等其他因素也是导致继电保护问的配合的重要因素,举个例子,如:互闭锁的状态(母差保护与母联自切保护之间)设计,往往容易造成隐性缺陷,也就是隐性故障,总之,当电网发生较为复杂的故障时,在继电保护无法对故障信息进行准确辨识的状态下,则也会引发继电保护隐性故障的爆发,对人民、社会、经济等造成不顾估量的损伤。

1.2多个安全稳定控制系统之间的配合不协调引起的隐性故障

众所周知,传统安全稳定控制系统一般只负责区域内电网的稳定运行,局限于某一网省公司范围,因此,难以保障整个电网运行安全。而且立足于区域角度分析,为了保证整个区域电网的安全运行,需要改变传统独立决策方式,对每一个安全稳定控制环节进行相应的控制设备安排,但是,在实际建设中,往往忽视细节,而且随着特高压直流输电网架的崛起与发展,区域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受到冲击,因此,往往形成不易察觉的隐性故障。

1.3继电保护、安全稳定控制系统两者之间的配合不协调引起的隐性故障

继电保护与安全稳定控制系统之间的配合不协调主要表现在:电厂涉网参数设置不合理,大部分的大停电事故均由继电保护与安全稳定控制系统之问的配合不协调造成,如:大规模风机脱网事故(2011年发生于西北),追究其原因,发现:动态无功补偿装置以及馈线保护装置与整个电网的风机涉网参数不协调引起的。除此之外,在信息化时代,大规模的新能源对传统安全稳定控制系统造成了巨大的冲击,促使传统的安全稳定控制系统即继电保护装置失效,从而导致各种各样的隐性故障,对人民、社会、经济等造成不可估量的安全隐患。

二、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控制系统隐性故障处理对策

2.1增强继电保护间的配合协调性

增强继电保护间的配合协调性,需要对现有的继电保护进行优化整改,在优化、整改的过程中,可以适当的建立隐性故障概率模型,并且在继电保护装置的安排上,尽可能的考虑相邻被保护元件的性质,综合的考量某一缺陷整个电网安全运行所造成的影响,根据综合考量的结果,对隐性故障概率模型中具有偏差的参数或者设计理念进行整改,尽可能的缩小误差,从而规避隐性故障。另外,在实践过程中,要加大继电保护间的配合协调性监督,一旦发现不合理的地方,及时的进行调整或修改,避免隐性故障爆发。

2.2增强多个安全稳定控制系统之间的配合协调性

增强多个安全稳定控制系统之间的配合协调性,需要建立并且完善隐性故障风险评估机制,及时的分析电网运行风险的来源,在投入运行之前,聘请准也认识对电网运行安全指数进行科学的计算,奠定电网未来运行的安全与稳定趋势,另外,在运行之前,要参考大量的文献、资料、建设数据等,为规避隐性故障提供理论支撑,而且加强安全稳定运行监督,可以利用先进的互联网技术,显示跨时空运行质量控制,从而全面的提升多个安全稳定控制系统之间的配合协调性(设置科学合理的参数,积极的发展与新能源相匹配的安全稳定控制系统)。

2.3增强继电保护、安全稳定控制系统两者之间的配合协调性

增强继继电保护、安全稳定控制系统两者之间的配合协调性依赖机械与人力的相互配合,在运行之前,测试人员需要对继电保护与安全稳定控制系统进行科学的评估,客观的得出测量结果,并且再次进行机械化各项数据测量,两者的数据结果进行对比,选取最佳的数据值,将不科学、不合理的数据进行调整和修改,降低误差,从而全面的提升继电保护与安全稳定控制系统之间的配合协调性,降低隐性故障风险,保障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三、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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