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学生生育一胎申请《生育服务证》流程

2024-08-01

北京大学学生生育一胎申请《生育服务证》流程(共10篇)

1.北京大学学生生育一胎申请《生育服务证》流程 篇一

一胎生育证办理流程1、2、夫妻双方到所在村(居)或工作单位开具婚育状况证明信; 向镇计生部门提供以下资料: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婚育状况证明信、夫妻近期合影照片(小二寸);

3、镇计生办发给《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

二胎生育证办理流程

1、由夫妻双方到村妇联处填写再生育审批表一份,由妇联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

2、带申请材料到镇计生办初审,提供再生育审批表,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一胎准生证、夫妻近期合影照片一张(小二寸);

3、经镇计生办审批合格报区计生局批准发证。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流程

1、由夫妻双方填写《独生子女光荣证》审批表三份,由村妇联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

2、报女方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审批,提供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一胎准生证、夫妻近期合影四张(小二寸);

3、镇计生办审批合格,报主管领导签字,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农村低保初审流程

1、申请人向村委会提供申请,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

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户主身份证、户口薄及复印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与审批事项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学生在校证明、残疾证、医院诊断证明或病历本;

3、村低保评议小组派工作人员入户调查(不少于两人),填写调查表并签字;

4、村低保评议小组核实资料并审议,评议结果在村进行公示(不少于七天);

5、公示无异议的报镇民政所,镇民政所根据申报情况入户复查并填写入户调查表,经镇审核合格后签署意见报民政局;

6、医后救助申报材料

1、个人申请

2、患者及户主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3、如具下列情况,提供以下资料:农村五保供养证、城乡低保证、退职职工救济证复印件

4、农合、医保证复印件

5、医疗费用票据平铺粘贴在A4纸上民政局审批后,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6、由村、乡两级出具的无第三者责任证明

7、入户调查表

8、审批表

9、住院病案

2.申请办理第一胎生育登记承诺书 篇二

本人×××,×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户籍地××××,现住址××××,工作单位××××。

我与×××(身份证号码××××)在××××年××月××日结婚,现申请办理第一胎生育登记。

我承诺:我们夫妇结婚后以及结婚前均未有生育或收养行为,不存在任何违反计划生育的情况。我们愿意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如果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虚假陈述,取得的登记材料即《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及第一胎生育登记均自动失效;无条件退还基于此登记申领到的各项奖励、扶助、补贴、津贴、保险、诊疗费等所有待遇;并同意按使用虚假计生证明以最高幅度处罚;造成违法生育的,按最高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承诺人:×××(签名并按手印)

年月日

联系电话:

注:1.申请人按照本样式工整誊写于空白A4纸上,签名并按手印后存档。

3.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办理流程 篇三

一、申办条件

(一)在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单位代理及个人代理人员;

(二)北京市户口;

(三)根据北京市计划生育部门规定的女性(第一胎),年满23周岁以上;

(四)申办时间在怀孕前或怀孕后3个月内。

二、出示如下材料

(一)《人事代理合同书》;单位代理人员须持单位介绍信;

(二)查验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并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须是首页与本人页);

(三)一方或双方再婚的,须查验再婚方的离婚证明、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子女情况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

(一)填写《生育服务证申请表》;

(二)审核材料后,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在《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签署意见并盖章;

(三)夫妻双方工作单位(或存档单位)在《北京市生育服务证》上盖章后,再到户口所在地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审批手续,《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由当事人保存;

(四)非北京市户籍人员,其档案存放我中心,不需到我中心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一方为北京户籍):

1.回原籍开具两级婚育情况证明(婚育情况证明需加盖街道(乡、镇)计生部门和村(居)委会两级公章);

2.爱人户籍所在地街道计生办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五)申领二胎指标《计划生育服务证》,不在我中心办理,需到户口所在地街道计生办申请办理;

(六)办理《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盖章时,办理人需提供:

1.《结婚证》(再婚的还需携带历次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2.《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另外,以下根据情况提供:

(一)一方外地的,需提供其一方户籍地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证明上要加盖区(县)计生部门、街道(乡、镇)计生部门和村(居)委会三级公章;

(二)依法收养过子女的,需要出具不孕症诊断证明和收养登记证明;

(三)一孩病残的,需要出具一孩病残的医学诊断证明;

(四)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需出具双方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另外还需要双方父母单位出具独生子女证明;

(五)丧偶的,需要出具原配偶的死亡销户证明;

(六)夫妻双方均为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少数民族职工的,需要出具调出地(县)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证明;

(七)若男方40周岁、女方35周岁以上初婚的,除存档处盖章外,还需要户籍地社区居委会出具婚育情况证明;

4.枣庄一胎生育证明 篇四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在孕期内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办理妊娠登记。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将妊娠登记情况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免费向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发放生育证。(注:这一条并没有规定晚育的除外哦)

现在这个管的很严了,如果有关系的花5万左右够了,没有关系的话可能得10万山亭那貌似罚2.5-3万的样子你没钱,他怎么罚啊提供合理生育避免罚款可操作方案如下,各位看客可对照自己的真实情况行事:

一、如果暂时还没有怀孕,可以考虑把女方户籍外迁至别处,然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二胎生育指标,等孩子生育之后凭出生证明与准生证回老公户籍申报户口,然后女方户籍再回迁;

二、把女方户口迁出,等生育之后一起上报户口在回迁,计划生育处罚条例权是处罚单方面,只能处罚女方,也就是说在女方户籍所在地处罚,而外迁入的户籍那里关系全部可以落实好;

三、等孩子出生后,以福利院的名义办理收养证,合法上户口。(《收养法》规定已生育孩子的夫妇不能抱养社会弃婴,但可以抱养孤儿、社会福利院、残疾儿童);

四、如果大宝暂时还没有办理落户手续,大宝可以先办收养手续落户,然后生育二宝的时候可以依法拿来二胎生育指标(可以看计划生育准生条例有此一规定);

五、由外地计生部门处罚超生罚款,然后到本户籍所在地报孩子户口,此方法只适用于无工作或者是外地个体经商者为佳。(计划生育条例有规定,超生罚款只能处罚一次,不能重复处罚);

六、计划生育二胎条例中有规定,烈军署、第一胎有残疾、夫妻二个是农业户口、双方都是独生子女、一方为独生子女一方为农业户口、少数民族。。。等条件准予生育二胎(每个省市有不同的明细规定,但总则是不变的)满足以上任一条均可以生育二胎,本楼主提供以下服务:改民族、居民户改农业户、办理全新户口。

七、以下方案针对还没有生育二胎的朋友可以考虑方案如下:先不知道离婚,然后女方新建一个全新的未婚户籍,在户籍所在地或者是男方户籍所在地重新领结婚证,然后在女方户籍地领生育证,等孩子生育之后凭生育证与结婚证,报男方户籍,大家明白了没有。不过此关键有几个前提:一自己居所不能太靠近居委或者是当地派出所,二当地人办事机构不太完全了解你们的真实情;

5.公积金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流程 篇五

单位或会员本人填写《园区公积金会员生育费用结算清单》,并携相关材料,报“中心”

“中心”按规定对费用进行审核

“中心”按规定进行结算,将理付金额返回单位或会员

会员应在治疗结束后六个月内,提供下列材料到“中心”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手续:

1、公积金会员卡和身份证

2、《园区公积金生育费用结算清单》(表F1)一式二份

3、医院就诊记录(病历卡)原件及复印件

4、出院记录(住院治疗需提供)

5、费用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6、急诊证明原件(急诊情况需提供)

属“女会员生育或流产的”情况,除上述1-6项材料外,还需提供:

●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有关证明原件或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流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有关证明原件或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就是生育保险联系单。

园区工作的,在女方单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办理。带好夫妻双方职工生育证明原件,双方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如女方为外地户籍还需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6.北京大学学生生育一胎申请《生育服务证》流程 篇六

夫妻生育第一胎子女的,应当在怀孕后至孩子出生一个月之内,告知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并向女方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生育登记,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卡。

第四十七条 夫妻双方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其子女为独生子女。独生子女父母经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后,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自领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六周岁止,凭证每月领取不低于十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或者由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为其办理独生子女人身健康保险,领取独生子女保健费或者办理独生子女人身健康保险,由独生子女父母自愿选择。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具体标准和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决定。

7.北京生育津贴领取流程 篇七

2、单位于次月中下旬收到生育津贴款项后须及时支付至申领职工本人,并留存相关凭证。

三、单位提交材料

生育津贴(包含晚育津贴)申领提交材料

1、《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二份(可通过网站下载);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非京籍人员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原件及复印件;

4、《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6、配偶一方为军籍人员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军官证复印件;配偶一方为外籍或港澳台人员的,需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非本市户籍人员在2012年1月1日(不含)前分娩的,需提供《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引(流)产津贴申领提交材料

1、《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二份(可通过网站下载);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医疗机构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4、配偶一方为军籍人员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军官证复印件;配偶一方为外籍或港澳台人员的,需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非本市户籍人员在2012年1月1日(不含)前引、流产的,需提供《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办理岗位及办理时限

1、办理岗位:社保中心基金支付科(南区二层)

上地、万寿路分中心四险支付业务岗 街镇社保所业务窗口

2、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五、注意事项

1、以上材料均应为中文材料,非中文材料需提供翻译公司出具的翻译文件。对于具有翻译资质的翻译公司出具翻译文件,应提供翻译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对于不能提供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应提供翻译文件与原件一致的公证书。

2、上述表格均可通过网站下载,可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也可打印。单位提交的表格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办理时间:每月5-25日,节假日除外。

8.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篇八

门诊产检费、住院生产费、生育津贴和晚育津贴。

1、住院生产费

住院生产费指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参保职工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应由个人支付的,定点医疗机构与参保职工直接结算。在产妇办理出院时定点医疗机构与个人直接结算,通常医院会在产妇办理住院手续的时候,留下社保卡、生育服务证。会自动在结帐的时候划走报销费用部分,产妇只需要支付个人承担部分费用。

2、门诊产检费

门诊产检费和生育津贴、晚育津贴都要通过单位向社保中心报销。

门诊产检费报销统一交到各单位的人事部门,社保每月1-20日受理。同时,门诊产检费用实行实报实销,所以,要留好产检时候的收费单据,目前,北京市门诊产检费用最高报销额度为1400元。

(1)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2)报销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单位人事):

①北京市社会保障卡(未发卡的提供医疗蓝本或领卡证明);

②北京市生育服务证(街道发),而外地户口由街道办事处开具《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留存复印件);

③婴儿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出院时医院给,标明孕周和生产方式。原件需盖医院的章);

⑤原始收费凭证、医疗费用明细单、处方。

(3)流程:

收集所有材料,产后3个月内报单位人事部,单位填写《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所有票据按发票附处方明细样子粘贴在审批表后,每月1―20日到社保报销,社保将报销款打入单位账户,到帐后单位将报销费用发放到个人。

1、企业未给职工上生育险怎么报销?

根据社保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未及时缴费或未足额缴费的,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支付标准不得低于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标准。

2、北京男职工上生育险有什么待遇?

(女方未上生育险)男职工可以享受陪产假。

3、用人单位没有按时参保,补缴后是否可以补支生育保险基金?

用人单位没有按《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参保后生育保险基金不予补支。

4、外地产检生产怎么报销?

外地产检和生产的话,需要满足,在外地检查和生产的医院,是国家定点医院。如果是的话,在生完宝宝后拿着所有的检查和住院生产的票据还有医院的登记证明一起,回北京报销。

5、北京生育保险可以转移吗?

不只是北京,现在全国范围内生育、工伤、失业保险不可转移,养老和医疗保险可以转移。

6、用人单位参保后发生欠缴的,补缴后是否可以补支生育保险基金?

用人单位参保后未按时足额缴费的,用人单位补足所有欠缴的生育保险费后,生育保险予以补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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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北京市生育门诊报销具体流程 篇九

1、产前检查医疗费用;

2、门诊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包括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

3、在外埠发生的产前检查、门诊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4、住院计划生育手术前的门诊相关检查医疗费用。申报材料: 产前检查费用

1、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 原件1份

2、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 原件2份

3、收费票据 原件

4、检查、治疗等费用明细 原件

5、处方底方 原件

6、医学诊断证明书 复印件1份

7、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

原件1份 或

北京市再生育确认服务单 复印件1份

8、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 复印件1份 或 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确认服务单 复印件1份

材料7、8二选一

9、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复印件1份

10、死亡证明或流产证明 复印件1份 材料9、10二选一

办公时间:政务服务窗口对外办公时间:每月1-2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生育保险津贴申领

一、受理范围

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发生生育或引(流)产后,或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配偶发生生育且符合晚育条件的,可由单位办理此事项。

二、单位操作步骤

1、如选择银行代发生育津贴,单位应先到社保中心登记业务岗、上地、万寿路分中心五险征缴业务岗或海淀区各街镇社保所办理账户信息采集,具体步骤见“享受待遇职工账户信息采集”业务指南;

2、单位持相关材料及新版或旧版的《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到区人力社保局社保中心基金支付科、分中心支付岗及街镇社保所业务窗口进行申领(所需填写新版或旧版的《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依具体申领待遇的类型确定,详见注意事项);

3、选择将生育津贴发放到单位的,单位于次月中下旬收到生育津贴款项后须及时支付至申领职工本人,并留存相关凭证;选择将生育津贴发放至个人的,生育津贴于次月中旬发放至个人,如发放不成功,单位应重新办理账户采集。

三、单位提交材料

生育津贴(包含晚育津贴或奖励假津贴)申领提交材料

1、《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二份(申领待遇的类型不同,应填报表格版式不同,详见注意事项,表格均可通过网站下载);

2、北京户籍人员应提供《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原件或《北京市再生育确认服务单》(第三个及以上子女)原件;非京籍人员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原件及复印件或《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原件或《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确认服务单》原件;

3、《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配偶一方为军籍人员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军官证复印件;配偶一方为外籍或港澳台人员的,需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非本市户籍人员在2012年1月1日(不含)前分娩的,需提供《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8、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引(流)产津贴申领提交材料

1、新版《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二份(可通过网站下载);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配偶一方为军籍人员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军官证复印件;配偶一方为外籍或港澳台人员的,需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非本市户籍人员在2012年1月1日(不含)前引、流产的,需提供《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7、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四、办理岗位及办理时限

1、办理岗位:社保中心基金支付科(南区二层)

上地、万寿路分中心四险支付业务岗

街镇社保所业务窗口

2、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五、注意事项

1、以上材料均应为中文材料,非中文材料需提供翻译公司出具的翻译文件。对于具有翻译资质的翻译公司出具翻译文件,应提供翻译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对于不能提供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应提供翻译文件与原件一致的公证书。

2、上述表格均可通过网站下载,可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也可打印。单位提交的表格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申领生育津贴(含晚育津贴待遇)或只申领晚育津贴的,应填写旧版《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申领除晚育津贴以外的生育津贴(含奖励假津贴、流产津贴)的,应填写新版《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4、不在本市长期居住的外埠户籍参保人员,在本市无法办理《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的,可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及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证明须一年期内有效,可通过网站下载)替代《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如一方无单位的,无单位一方应提供其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开具的本人无业且不在京居住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证明须一年期内有效,可通过网站下载)。

6、经办人应为申领单位的参保人员;不在申领单位参保的经办人,还需提供申领单位出具的授权书原件一份。

7、办理时间:全月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10.郑州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流程调整 篇十

【最新消息】全市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流程调整了!昨日,记者从郑州市人社局获悉,今后,在定点医院生育的参保职工和农民工,需在住院前由所在单位前往郑州市社保局生育处窗口办理登记手续。此前,参保者是在产假后才申报生育保险相关待遇报销和补贴。

据介绍,今年五一期间,郑州市社会保险“五险合一”新信息管理系统正式上线,生育保险业务系统因此进行了升级。升级后,生育保险办理程序改为“住院前登记”。即在定点医院生育的职工(包括正常参保女职工、停保女职工、男职工配偶)和农民工,都需要在住院前,由所在单位到社保局生育处窗口办理登记手续,单位经办人需要携带职工的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和生育证原件、复印件。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男职工配偶另需结婚证原件复印件、男职工单位和女方社区出具的女方无业证明;停保女职工,另需女方社区出具的女方无业证明。

“去年10月,市人社部门就进一步简化了职工生育保险办理手续,取消了生育保险登记卡办理。即参保职工自缴费次月起,就可在郑州市任一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结算住院生育医疗费,并且不再办理生育保险登记卡。”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下一步,人社部门将专为参保单位提供企业端软件,满足网上申报、自助办理等功能。不远的将来,单位社保专管员也不需再前往社保办事大厅现场申报,在自己单位通过网络就能线上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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