寨子中心卫生院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2024-10-17

寨子中心卫生院控烟考评奖惩制度(共7篇)

1.寨子中心卫生院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篇一

五烈镇卫生院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为更好地开展控烟工作,推进无烟单位建设,创造良好的无烟环境,培养职工健康的行为与习惯,保障广大职工身心健康,特制定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1、认真学习和贯彻关于禁烟的规定,在院内做好禁烟的宣传工作。候诊室、会议室、办公室、检查室、治疗室、手术室、电梯、楼梯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并设有醒目的禁烟标志。

2、充分利用医院网站、局域网、宣传栏等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吸烟的危害。

3、职工严禁在控烟区内吸烟。工作区以内,任何场所均为无烟区,不放置烟具,不相互敬烟。

4、任何职工不得在院内的公共活动场所吸烟。院内禁止乱丢烟头。

5、控烟区实行包干负责,各部门负责范围内发生吸烟现象,负责人承担监管失职之责。

6、各科室对其职工有教育监督责任,若职工在本科室包干负责范围内违反控烟规定被罚款,其科室负连带责任,一并扣发科室奖金。

7、将科室和职工控烟工作与当年评优、评先挂钩。

8、各部门和科室实施控烟目标责任制,若抽查发现包干负责范围内有吸烟者或有烟头等违反控烟规定的现象,每发现一处扣发该部门和科室当月奖金

9、对无视医院禁烟制度,造成重大影响的部门或个人,将按医院规定进一步追究责任。

10、医院设立“优秀无烟科室奖”,在创建“无烟医院”活动中,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部门和科室,获得奖励

11、鼓励戒烟,对戒烟成功的职工给予表彰。

2.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篇二

为了创造良好的无烟环境,培养职工健康的行为与习惯,保障广大职工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认真学习和贯彻关于禁烟的规定,在卫生院内做好禁烟的宣传工作。医院的所有公共场所均禁止吸烟,并设有醒目的禁烟标志。

2、职工严禁在工作场所吸烟。卫生院工作区以内,任何场所均为无烟区,不放置烟具,不相互敬烟。抽查中如发现职工违反上述规定扣10元/次。

3、任何职工不得在医院内的公共活动场所吸烟。医院内禁止乱丢烟蒂。抽查中如发现职工违反上述规定扣20元/次。

4、凡吸烟者均到工作场所以外吸烟,违反及经教育不改者,给予相应的处罚。抽查中如发现员工违反上述规定扣10元/次。

5、充分宣传吸烟的危害。

6、开展“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鼓励和帮助吸烟者放弃香烟,选择健康的生活方式。人人遵守禁烟制度,争创无烟工作环境。

3.南泉镇卫生院控烟考评奖惩标准 篇三

为更好地开展控烟工作,推进无烟单位建设,创造良好的无烟环境,培养职工健康的行为与习惯,保障广大职工身心健康,特制定控烟考评奖惩标准:

1、认真学习和贯彻关于禁烟的规定,在院内做好禁烟的宣传工作。候诊室、会议室、办公室、检查室、治疗室、手术室、楼梯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并设有醒目的禁烟标志。

2、充分利用医院电子屏,宣传栏等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吸烟的危害。

3、职工严禁在控烟区内吸烟。工作区以内,任何场所均为无烟区,不放置烟具,不相互敬烟。抽查中如发现职工违反上述规定扣50元/次。

4、任何职工不得在院内的公共活动场所吸烟。院内禁止乱丢烟头。抽查中如发现职工违反上述规定扣50元/次。

5、控烟区实行包干负责,各部门负责范围内发生吸烟现象,负责人承担监管失职之责。

6、各科室对其职工有教育监督责任,若职工在本科室包干负责范围内违反控烟规定被罚款,其科室负连带责任,一并扣发科室奖金。

7、将科室和职工控烟工作与当年评优、评先挂钩。

8、各部门和科室实施控烟目标责任制,若抽查发现包干负责范围内有吸烟者或有烟头等违反控烟规定的现象,每发现一处扣发该部门和科室当月奖金50元,每月累计。

9、对无视医院禁烟制度,造成重大影响的部门或个人,将按医院规定进一步追究责任。

10、医院设立“优秀无烟科室奖”,在创建“无烟医院”活动中,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部门和科室,年终奖励300元。

4.学校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篇四

1、认真学习和贯彻关于禁烟的规定,在学校内做好禁烟的宣传工作学校各办公室、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会议室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并设有醒目禁烟标志吗,工作区以内,任何场所均为无烟区,不放置烟具,不互相敬烟。

2、对学生家长及外来人员,实行“首遇制度”,每位教职员工都有责任和义务劝其严禁吸烟,制止不文明行为。若听之任之,不加劝阻。致使其在禁烟区内吸烟,相关人员将受到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受到处罚。

3、学校小卖部不得销售香烟,若有违反,责令其限期整改,若屡教不改,责令其停业整顿。

4、学校控烟领导小组每月对各年级办公室及各处室控烟情况经行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和奖惩意见,落实奖惩。凡抽查中发现教职工违反上述规定的一次处罚10元,第二次处罚20元,并进行通报批评。

5、学校设立最佳控烟奖,每学期评选一次,对能认真履行监督巡查员职责,鼓励和帮助吸烟教职员工戒烟的监督员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对于荣获无烟办公室的称号的办公室,年终给予200元奖励。

6、学校控烟制度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制度,各办公室负责人和年级长负责所辖人员,若有违反当事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大会点名批评,重复出现按相关制度处罚。

7、监督员如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徇私舞弊,一经发现也纳入本人年度考核。对严重违反控烟制度的教职工除执行上述处罚外,还将纳入个人似的考核,并且年度考核不能评优。

5.寨子中心卫生院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篇五

为了创造良好得无烟环境,培养员工健康的行为与习惯,保障广大员工身心健康,为广大前来就诊的患者提供更为健康温馨的就诊环境,济南中医肝病医院特制定控烟考核奖惩制度,内容如下:

一、控烟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的控烟工作考核,科室控烟小组负责本科室的控烟工作考核,实行院科二级考核。

二、院部与科室签定创建“无烟科室”协议。

三、控烟工作办公室每周不定期组织抽查,重点检查科室控烟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把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发放到各部门,并要求及时整改。

四、各科室控烟管理小组须认真贯彻医院控烟制度,认真执行本科的控烟规定,负责所属区域内的控烟工作,发现患者、家属以及来访者吸烟,及时劝阻,保证控烟区内无吸烟者、无烟头。

五、控烟区实行包干负责,各部门负责范围内发生吸烟现象,负责人负监管失职之责。

六、全院员工不得在控烟区内吸烟,也不得穿着工作服在室外吸烟区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属实,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并开始扣发效益工资(起始额度为50元,以后每增加一次,扣发额度为前一次额度的2倍,每月累计,从当月个人奖金中扣除);每年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违反控烟规定

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七、各科室对其员工有教育监督责任,若员工在本科室包干负责范围内违反控烟规定被扣发效益工资,按个人扣发总额度的50%扣发其所在部门的当月效益工资。

八、各科室实施控烟目标责任制,若抽查发现包干负责范围内有吸烟者或有烟头等违反控烟规定的现象,每发现一处扣发该科室当月效益工资30元,每月累计。

九、所有扣发额度由控烟工作办公室根据每月的检查结果汇总,报相关医院领导审批后,交医院财务科执行,同时反馈到各违规科室,每季度在全院公布。

十、定期对医院内小卖部、餐厅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其销售香烟或悬挂张贴香烟广告和宣传资料,先予以警告,对于屡禁不止者,视情节予以相应处理。

十一、对无视医院禁烟制度,造成重大影响的部门或个人,将按医院规定进一步追究责任。

十二、医院设立“优秀无烟科室奖”,在医院开展创建“无烟医院”活动中,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科室,年度奖励500元。

十三、对戒烟成功的医院员工给予发放证书,加以表彰。

十四、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五、凡与本制度相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6.幼儿园控烟考评奖惩标准 篇六

一、考核

控烟监督员(巡查员)在园控烟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全园的控烟工作,不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各部门(班级负责人)负责人负责本班的控烟工作和具体实施,控烟监督员、巡查员负责全园控烟措施落实情况。

二、处罚

1、室内无明显的禁烟标识,室内未完全禁烟,发现有烟蒂(绩效考核-0.2分)

2、控烟监督员、巡查员未有效履行职责(绩效考核-0.1分)

3、教师不明确自己负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绩效考核-0.1分)

4、所辖教师及员工有吸烟情况(绩效考核-0.5分)

5、教师无故不参加控烟知识培训(绩效考核-0.1分)

6、对吸烟者未提供简短的劝导和指导(绩效考核-0.1分)

7、全体教师不得在控烟区内吸烟,也不得在室外吸烟区面对学生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属实,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给予全园通报批评并开始扣分(起始额度为 0.1分,以后每增加一次,扣发额度为前一次额度的 2 倍,依次累计,扣分直接计入当年个人绩效考评总分);每年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违反控烟规定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8、年终考评时控烟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即科室有吸烟者违反学校控烟工作管理办法的不能评为先进科室,违规吸烟者不能评为先进个人。

三、奖励

1、在全园开展创建“无烟学校”活动中,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教师,奖励绩效分0.2分。

2、控烟工作负责人、监督员、巡查员大力宣传控烟工作,掌握一定的控烟知识,奖励绩效分0.1分。

3、对每次都参加控烟知识培训的教职工,给予表彰。

4、对劝阻他人吸烟成效显著的教职工,奖励0.05分绩效分值

7.新城中学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篇七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创建无烟学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加强本校控烟工作,消除和减少烟草烟雾危害,保障学生及教职工的身体健康,不断拓展健康教育的内涵,努力营造”无烟学校”的良好氛围。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评奖惩制定。

一、教师

1、遵守禁烟细则作为教职工考核评优的一项硬指标,若教职工在校被查获有抽烟行为,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2、教职工不遵守《细则》吸烟者,学校在绩效工资中给予扣款;

3、具体惩罚:校级干部校内吸烟罚50元/次;副校级干部校内吸烟罚40元/次;中层干部校内吸烟罚30元/次;普通教职工校内吸烟罚20元/次;

4、外来人员在校内吸烟,相关人员必须马上上前制止;

5、各行政、年级及所有办公室要认真落实《细则》精神,对照标准进行自查,找出不足,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把是否吸烟作为文明组室及教职工评定各种先进的内容之一。各教师办公室若查获教职工有抽烟行为2人次以上,取消参评“文明办公室”资格;

5、拟定选出“无烟办公室”,并对评选出的“无烟办公室”进行

表彰。

二、学生

1、学生违反《细则》吸烟者,视情节扣操行分并由学校作出通报批评及警告的纪律处分;重复违反《细则》吸烟者,须接受学校和家长的共同教育,写出戒烟保证书予以公示,并作警告以上的纪律处分;

2、学生违规者取消评选三好学生、奖学金等评优资格,取消评选明星学生资格,取消助学金、帮困补助等资格,该生所在班级取消优秀班级评选资格,并与班级量化考核挂钩;

3、学生在寝室不遵守《细则》吸烟者,取消该寝室评优评先资格及该寝室优秀室长等评优资格;

4、积极开展禁烟活动的评选活动,拟定选出“无烟年级”及“无烟班级”,并对评选出的“无烟年级”及“无烟班级”进行表彰。

上一篇:科技教学工作总结下一篇:学前班常识教案